600226什么时候复牌?-ST瀚叶停牌最新消息
≈≈ST瀚叶600226≈≈(更新:22.02.18)
[2022-02-18]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19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叶股份”)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9.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起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9 日、2021 年 7 月 17 日、2021 年
8 月 17 日、2021 年 9 月 17 日、2021 年 10 月 16 日、2021 年 11 月 18 日、2021
年 12 月 18 日、2022 年 1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
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2)、《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5)、《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
意见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瀚叶股份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19 年度报告和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 年 3 月 25 日,瀚叶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3 号),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瀚叶股份在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2.瀚叶股份子公司成都炎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龙科技”)2020 年
员工大量离职,业务停滞;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四家主要客户账款合计
34,243.18 万元均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信用期内收回。因此导致大额的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和包括商誉在内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炎龙科技在客户收款管理上存在重大缺陷,瀚叶股份在对炎龙科技的管控上存在重大缺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9.1 条规
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19 日披露的《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结合公司实际修订和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强化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管理与执行力度,确保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2.加强对各分、子公司的管理,严格要求各分、子公司按照公司内控管理权限与审批决策程序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汇报业务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防范经营风险的发生。
3.加强内部控制培训,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4.截至目前,炎龙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页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页游”)主要客户 JWF DEVELOPMENT CORP.、APPROPRIATE DEVELOP LIMITED、
UNUSUAL ENTERPRISE LIMITED 和 THUMB TECHNOLOGY ENTERPRISE INC.等四家公
司未按承诺履行回款义务,相关应收账款仍未能收回。炎龙科技及上海页游已于2021年9月10日向萨摩亚最高法院递交对上述债务人JWF DEVELOPMENT CORP.、
APPROPRIATE DEVELOP LIMITED 、 UNUSUAL ENTERPRISE LIMITED 和 THUMB
TECHNOLOGY ENTERPRISE INC.等四家公司的破产申请,萨摩亚最高法院已受理立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对债务人提起诉
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因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9.1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
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8.4 条规定,
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0]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18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瀚叶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 司冻 0208-1 号)及《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粤 0391 执保 198 号],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裁定解除对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鲁剑原持有的公司 448,000,000 股股份轮候冻结。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解除轮候冻结的股份原冻结情况
鲁剑原持有的公司 448,000,000股股份于 2021 年1月 28 日被深圳前海合作
区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披露的《浙江
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二、本次解除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 东 解冻机关 解除数量 占公司股份 解冻日期
名称 总数的比例
鲁剑 深圳前海合作 448,000,000 股(无限 14.32% 2022 年 2 月 8 日
区人民法院 售流通股,轮候解冻)
三、其他事项说明
鲁剑原持有的公司 447,999,598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32%)在上
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的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鲁剑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一案中被司法拍卖,由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在公开竞价
中以最高应价胜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出具《执行裁
定书》【(2021)沪 0115 执 4865 号之二】,裁定解除对鲁剑持有的瀚叶股份447,999,598 股股票的所有查封;鲁剑持有的瀚叶股份 447,999,598 股股票过户
至买受人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2021 年 6 月 11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拍卖鲁剑持有的公司 447,999,598 股股份办理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披露的《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
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亨通集团持有公司 450,497,132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40%),亨通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形;鲁剑持有公司402 股股份,非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2-08]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 瀚叶 公告编号:2022-015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22,350,02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9.065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朱礼静女士主持会议。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4 人,其中独立董事乔玉湍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本次会议,独立董事于洪波先生、董事王东先生因疫情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董事彭新波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其中监事孙康宁先生、监事韩冬青先生因工
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长朱礼静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瀚擎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168,113,401 95.5629 54,236,623 4.4371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青岛瀚全投资有限公司 9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168,145,401 95.5655 54,204,623 4.4345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瀚发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168,113,401 95.5629 54,236,623 4.4371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195,070,802 97.7683 27,279,222 2.2317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193,897,606 97.6723 27,550,118 2.2539 902,300 0.0738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转让全资 18,89 25.8351 54,23 74.1649 0 0.0000
子公司西藏瀚 3,184 6,623
擎科技有限公
司 100%股权的
议案
2 关于转让全资 18,92 25.8789 54,20 74.1211 0 0.0000
子公司青岛瀚 5,184 4,623
全投资有限公
司90%股权的议
案
3 关于转让全资 18,89 25.8351 54,23 74.1649 0 0.0000
子公司西藏瀚 3,184 6,623
发科技有限公
司 100%股权的
议案
4 关于注销回购 45,85 62.6975 27,27 37.3025 0 0.0000
股份的议案 0,585 9,222
5 关于变更注册 44,67 61.0933 27,55 37.6729 902,3 1.2338
资本暨修订《公 7,389 0,118 00
司章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的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已对中小投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储晨韵、王柏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2-08]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17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2021
年 7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9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 年 1 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本次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2,527,40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9983%,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1.93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2.96 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 149,972,902.84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2-08]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16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 年 11 月 21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于 2019 年 4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2018 年 11 月 22 日及 2019 年 4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2)、《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50)和《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完成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3,847,317 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44%,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2.98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 4.1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50,058,593.07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0)。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前
累计回购的 13,847,317 股股份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披
露的《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本次拟注销股份 13,847,31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4%,本次股份注销后,不考虑其他事项的影响,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 3,129,012,583 股变更为 3,115,165,266 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
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2 年 2 月 8 日)起 45 日
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2 年 2 月 8 日至 2022 年 3 月 24 日,每个工作日的 9:00-12:00,
13:00-17:00。
2.申报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 58 号环球都会广场 3 号楼 9 层
联系人:景霞
联系电话:021-68365799
3.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在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26]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集合
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持有公司股份 156,450,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9%。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叶股份”)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收到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齐鲁资管浦银 220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齐鲁资管浦银 2203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之委托人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文卿
注册资本:16,666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75 号 24 楼 05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0 层 1002-100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121159314
成立日期:2014 年 08 月 13 日
经营期限:2014 年 08 月 13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60%,其他股东持股 40%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齐鲁资管浦银 2203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齐鲁资管浦银 2203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之委托人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本次权益变动前,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持有公司股份 177,534,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73803%。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厦门
信托-汇金 1628 号计划自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6 日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129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 1%。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披露
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6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1,07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73650%,本次减持计划结束后,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持有公司股份 156,455,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015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27 日披露的《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127)。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厦门信
托-汇金 1628 号计划自 2022 年 1 月 25 日至 2022 年 4 月 24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129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且在
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 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披露的《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持有公司股份 156,450,6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9%。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数量占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股) 司股份总数的
比例(%)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1,078,600 0.673650
厦 门 信 托 - 集中竞价 2021 年 12 月 26 日
汇金 1628 号 交 易 2022 年 1 月 25 日 4,800 0.000153
合计 21,083,400 0.673803
(三)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占 公 司 股 份 占 公 司 股 份
持股数量(股) 总 数 的 比 例 持股数量(股) 总 数 的 比 例
(%) (%)
厦门信托-汇 177,534,000 5.673803 156,450,600 4.999999
金 1628 号
二、所涉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相关内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6]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瀚叶
股票代码:60022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齐鲁资管浦银220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75号24楼05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0层
1002-1003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1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叶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瀚叶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1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瀚叶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资管 指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齐鲁
资管浦银220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1628
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21,083,400股,减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持股数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67380362%,减
持后持股比例由5.67380269%降低至
4.99999907%。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75 号 24 楼 05 室
法定代表人 黄文卿
注册资本 16,666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3121159314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证券资产管理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4 年 08 月 13 日
经营期限 2014 年 08 月 13 日至不约定期限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0 层 1002-1003
主要股东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60%,其他股东持股 4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 性 任职情 国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
名 别 况 籍 住地 他国家/地区的居
留权
黄文卿 男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否
徐建东 男 总经理 中国 中国 否
林涛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章飚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张晖 女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胡开南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
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齐鲁资管浦银220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之委托人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厦门信托-汇金162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原股东沈培今的债权人,以其管理的“齐鲁资管浦银220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竞拍受让瀚叶股份股票,冲抵原股东沈培今部分债务。
因自身资金需求,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1628号自2021年10月20日开始集中竞价减持以来,已经累计减持21,083,400股,减持股数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67380362%,减持后持股比例由5.67380269%降低至4.9999990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披露厦门信托-汇金1628号在
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4月24日期间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129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1%,具体详见《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上市公司2022/1/4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01)。在未来12个月内可能继续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代表中泰资管计划持有瀚叶股份无限售流通股 177,534,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6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齐鲁资管浦银220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司法拍卖方式竞买沈培今持有的瀚叶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77,53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67%。
前期拍卖进展过程详见《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上市公司2020/12/1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0-101)。
中泰资管与沈培今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一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8日10时至2020年11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整体公开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培今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7,534,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20.4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7%)。买受人中泰资管以最高应价人民币427,605,080元(肆亿贰仟柒佰陆拾万伍仟零捌拾元)竞得该部分股票。
2021年1月22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要求将沈培今持有的瀚叶股份177,534,000股股票过户至中泰资管名下。2021年1月2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收到该裁定书。
2021 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177,534,000股股票过户手续,过户至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1628号名下。
在依法披露相关减持计划后,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2月26日,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1628号已经累计减持21,078,600股,详见《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上市公司2021/12/27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127)。截至2022年1月25日,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 1628号已经累计减持21,083,400股,减持股数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67380362%,减持后持股比例由5.67380269%降低至4.99999907%。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无其他附加条件、未签署补充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交易对方就股份表决权、股份锁定等不存在其他安排。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21年9月27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瀚叶股份累计21,083,400股。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瀚叶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信息或中国证监会、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齐鲁资管
浦银220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黄文卿
日期: 2022年1月25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办公室、瀚叶股份董事会办公室查阅: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 浙江省德清县钟管工业区
称 在地
股票简称 ST
[2022-01-25]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700.00万元至43,9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扭亏为盈。
2.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200.00 万元至 22,4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扭亏为盈。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700.00 万元至 43,900.00 万元。
2.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5,200.00 万元至22,4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扭亏为盈。
(三)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225.89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6,311.91 万元。
(二)每股收益:-0.30 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一)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内控管理,优化组织架构,明确经营目标,实施
精细化管理,较好的克服了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的不利影响,保障了各项业务的稳定经营,实现了整体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的同步增长及相关费用的同比下降。
(二) 2020 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炎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龙科技”)经营未达预期且业绩出现大幅下滑,2020 年度炎龙科技及其对应的商誉减值损失合计减少公司利润 102,884.26 万元。
(三)报告期内,公司转让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4.99%的股权对公司当期非经常性损益影响金额约 21,407.88 万元,该收益最终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
认后的数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转让青
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业绩预告事项不存在重大分歧。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19]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本公司”)收到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
(2022 司冻 0117-1 号)和《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2021)苏 0113 执 3124 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培今所持本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 692,280,827 股及孳息(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
被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
一、本次股份冻结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情况
本次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原因系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沈培今等
股权转让纠纷一案。
股 轮 候 轮候冻结股 股份类 轮候冻结 轮候冻结终 冻结申请人 本次轮候 本次轮候
东 冻 结 数(股) 型 起始日 止日 冻结占其 冻结占公
名 原因 所持股份 司股份总
称 比例 数比例
沈 司 法 692,280,827 无限售 2022 年 1 冻结期限为 金浦投资控 100% 22.12%
培 轮 候 条件流 月 17 日 三年,自转 股集团有限
今 冻结 通股 为正式冻结 公司
之日起计算
合计 692,280,827 100% 22.12%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培今持股基本情况如下:
证券类别 持有股份数量(股)及 已质押股份数量(股)及 已冻结股份数量(股)及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例(%)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92,280,827 22.12 692,274,477 22.12 692,280,827 22.12
合计 692,280,827 22.12 692,274,477 22.12 692,280,827 22.1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培今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692,274,477 股,占
沈培今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99.9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12%。沈培今累计被
冻结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692,280,827股,占沈培今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100.00%,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12%;被轮候冻结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692,280,827 股。
二、控股股东相关情况
(一)沈培今债务逾期及重大诉讼情况
1、沈培今于 2018 年 4 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345,575,226 股股份质押给深圳
兴鑫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兴鑫贸易有限公司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
保全,并于2020年1月15日将沈培今所持本公司345,575,226股股份司法冻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08)。
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与沈培今、朱礼静之间因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上海金融法院于 2020 年 5 月
6 日出具民事裁定书[(2020)沪 74 民初 833 号],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沈培今、
朱礼静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 892,108,611.11 元或查封、扣押两被申请人相同价
值的其他财产及权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
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二)目前,沈培今先生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
益的情形。
(三)本次冻结事项目前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
理等造成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8]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 瀚叶 公告编号:2022-010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7 日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7 日
至 2022 年 2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瀚擎科技有限公司 √
100%股权的议案
2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青岛瀚全投资有限公司 √
90%股权的议案
3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瀚发科技有限公司 √
100%股权的议案
4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
5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议案 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26 ST 瀚叶 2022/1/2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7 日、2022 年 1 月 28 日(9:00 一 12:00,
13:00 一 17: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 58 号环球都会广场 3 号楼 9 层。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 58 号环球都会广场 3 号楼 9 层。
联系人:景霞
联系电话:021-68365799
传真:021-68365693
邮编:200135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7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瀚擎科技
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2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青岛瀚全投资
有限公司 90%股权的议案
3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瀚发科技
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4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5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1-18]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04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会议的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瀚擎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将所持有的西藏瀚擎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人民币 186,000,000 元转
让给苏州海峡东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具体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包括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及后续工商变更等所需的相关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该等授权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瀚擎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二、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青岛瀚全投资有限公司 90%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将所持有的青岛瀚全投资有限公司90%的股权以人民币167,400,000元转让给苏州海峡东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具体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包括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及后续工商变更等所需的相关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该等授权自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青岛瀚全投资有限公司 9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三、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瀚发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将所持有的西藏瀚发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人民币 310,000,000 元转
让给深圳市永卓御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具体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包括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及后续工商变更等所需的相关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该等授权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瀚发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四、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回购股份可以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考虑到资本市场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前累计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股份的数量为 13,847,317 股,
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0.44%。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在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根据注销结果具体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五、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相应股份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在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根据注销结果,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六、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0)。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8]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在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
后,根据注销结果,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第一次回购的 13,847,317 股股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3,129,012,583 股变更为 3,115,165,266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129,012,583 元变更为人民币 3,115,165,266 元。
二、拟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在相应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2,901.2583 万元。 311,516.5266 万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312,901.2583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311,516.5266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 312,901.2583 万股。 普通股 311,516.5266 万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8]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叶股份”)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9.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起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9 日、2021 年 7 月 17 日、2021 年
8 月 17 日、2021 年 9 月 17 日、2021 年 10 月 16 日、2021 年 11 月 18 日、2021
年 12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2)、《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5)。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瀚叶股份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19 年度报告和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 年 3 月 25 日,瀚叶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3 号),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瀚叶股份在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2.瀚叶股份子公司成都炎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龙科技”)2020 年
员工大量离职,业务停滞;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四家主要客户账款合计
34,243.18 万元均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信用期内收回。因此导致大额的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和包括商誉在内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炎龙科技在客户收款管理上存在重大缺陷,瀚叶股份在对炎龙科技的管控上存在重大缺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9.1 条规
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19 日披露的《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结合公司实际修订和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强化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管理与执行力度,确保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2.加强对各分、子公司的管理,严格要求各分、子公司按照公司内控管理权限与审批决策程序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汇报业务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防范经营风险的发生。
3.加强内部控制培训,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4.截至目前,炎龙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页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页游”)主要客户 JWF DEVELOPMENT CORP.、APPROPRIATE DEVELOP LIMITED、
UNUSUAL ENTERPRISE LIMITED 和 THUMB TECHNOLOGY ENTERPRISE INC.等四家公
司未按承诺履行回款义务,相关应收账款仍未能收回。炎龙科技及上海页游已于2021年9月10日向萨摩亚最高法院递交对上述债务人JWF DEVELOPMENT CORP.、
APPROPRIATE DEVELOP LIMITED 、 UNUSUAL ENTERPRISE LIMITED 和 THUMB
TECHNOLOGY ENTERPRISE INC.等四家公司的破产申请,萨摩亚最高法院已受理立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对债务人提起诉
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因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9.1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
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8.4 条规定,
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8]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将存放
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前累计回购的 13,847,317 股股份予以
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 年 11 月 21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于 2019 年 4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2018 年 11 月
22 日及 2019 年 4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42)、《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50)和《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的用途为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若公司未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三、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9 年 1 月 9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并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二)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完成回购。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3,847,31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44%,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2.98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 4.18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50,058,593.07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506,890.2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所有者权益为 433,740.28 万元,流动资产为 177,890.70 万元。回购使用资金总额(不含交易费用等)5,005.86 万元分别占以上指标的 0.99%、1.15%、2.81%。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18 年 11 月 5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 2018 年 11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本次注销股份的原因、数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回购股份可以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考虑到资本市场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为维护公
司价值和股东利益,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前累计回购
的股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股份的数量为量为 13,847,31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44%。
五、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股权结构变动
本次股份注销后,不考虑其他事项的影响,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
3,129,012,583 股变更为 3,115,165,266 股。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129,012,583 -13,847,317 3,115,165,266
合计 3,129,012,583 -13,847,317 3,115,165,266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
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为准。
(二)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减少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和库存股,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净利润、每股收益(注:按规定披露的每股收益计算时需剔除回购股
份)、净资产收益率无影响。具体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预计影响如下:
单位:元
财务报表 2021 年 9 月 30 日 库存股注销影响 注销后财务报表数据
实收资本(或股本) 3,129,012,583.00 -13,847,317.00 3,115,165,266.00
资本公积 344,155,731.13 -36,252,636.71 307,903,094.42
库存股 371,726,202.42 -50,099,953.71 321,626,248,71
注:以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最终具体变动情况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
审计报告为准。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
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本次注销股份的后续工作安排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在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根据注销结果具
体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的相关股份注销符合《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注销股份有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不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相关股份进行注销。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8]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青岛瀚全投资有限公司90%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青岛瀚全投资有限公司 9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基本情况: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所持有的青岛瀚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瀚全”)90%的股权以人民币 167,400,000 元价格转让给苏州海峡东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峡东睿”)。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青岛瀚全投资有限公司 9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167,400,000元价格向海峡东睿转让所持有的青岛瀚全 90%的股权。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具体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包括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及后续工商变更等所需的相关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该等授权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瀚全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冬青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7 月 15 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青岛蓝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云路 328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证券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为 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瀚全持有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3%的股权。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青岛瀚全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形。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海峡东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东方海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3,5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3 月 19 日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政府大楼东侧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 60.3448%,吴江新民化纤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 38.5057%,东方海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 1.1494%。
主要财务数据(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600.14
净资产 5,599.80
项目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0.20
海峡东睿控股股东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245,549.99 万元,净资产 137,191.33 万元;
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 437,434.85 万元,净利润 2,544.33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254,080.63 万元,净资产 138,799.21 万元;2020
年营业收入 414,995.14 万元,净利润 20,029.45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海峡东睿实际控制人为蒋学明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蒋学明,男,1961 年出生,现任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东吴水泥国际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海峡东睿与公司之间除本次交易外,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四、标的资产审计、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审计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青岛瀚全投资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1727 号),截
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青岛瀚全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8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863.93
净资产 4,863.93
项目 2021 年 1-8 月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165.77
(二)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中同华资产评估(上海)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青岛瀚全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沪评报字(2021)第 1036 号),中同华资产评估(上海)有限公司依法采用资产基础法对青岛瀚全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 年 8月 31 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4,863.93 万元,评估值为18,087.00 万元,增值率 271.86%;无负债;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4,863.93 万元,评估值为 18,087.00 万元,增值率 271.86%。资产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 D
非流动资产 4,863.93 18,087.00 13,223.07 271.86
其中: 4,863.93 18,087.00 13,223.07 271.86
长期股权
投资
资产总计 4,863.93 18,087.00 13,223.07 271.86
净资产(所有者 4,863.93 18,087.00 13,223.07 271.86
权益)
评估增值的原因: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企业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报表数据,账面价值仅反映了其历史期经营水平,本次评估通过对相关投资采用股利折现法,基于持有收益情况进行估算股权价值。因被投资单位历史期经营效益良好,市场前景广阔,本次评估价值除考虑账面结余的利润外,还包含股东持有该投资情况下,未来可以获取的收益,故而形成较大增值。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出让方: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苏州海峡东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一条 转让标的
目标股权为公司持有青岛瀚全 90%股权。公司同意将目标股权全部转让给海峡东睿,海峡东睿同意受让目标股权。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2.1 基于中同华沪评报字(2021)第 1036 号资产评估报告结果,经双方协商确定
目标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亿陆仟柒佰肆拾万元(小写:RMB 167,400,000)。
2.2 上述目标股权转让价款是针对本合同项下目标股权所对应的全部股东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目标股权的全部收益、全部未分配利润及其它所有者权益,如有)的转让对价。
2.3 海峡东睿按照以下约定向公司分笔支付目标股权转让价款:
(1)在本合同签署后 10 日内,海峡东睿应向公司支付第一笔目标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壹拾壹万元(小写:RMB 25,110,000 元)(以下简称“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
(2)在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并依照上市公司相关披露要求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公告后 10 日内,海峡东睿应向公司支付第二笔目标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叁拾叁万元(小写:RMB 75,330,000 元)(以下简称“第二笔股权转让价款”)。
(3)在如下条件全部满足后 10 日内,海峡东睿应向公司支付全部剩余目标股权转让价款(以下简称“剩余目标股权转让价款”),具体条件为:A.青岛瀚全就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办理完成目标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变更(目标公司股东变更为公司持有目标公司 10%股权和海峡东睿持有目标公司 90%股权)、目标公司全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海峡东睿委派人员和完成目标公司章程变更(以取得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为准);B.海峡东睿取得载明海峡东睿为目标公司股东的股东名册;C.目标公司证章照等按照本合同完成交接。
2.4 经各方协商一致也可采用其他付款方式;公司在收到海峡东睿支付的目标股权转让价款时应当立即向海峡东睿出具收款收据。
第三条 股权交割
3.1 本合同生效之日即为目标股权交割日(以下简称“交割日”)。
3.2 自交割日起,海峡东睿即持有目标股权,成为青岛瀚全的新股东,海峡东睿
按持股比例享有青岛瀚全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收益分红权、表决权等)并承
[2022-01-18]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瀚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瀚发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基本情况: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所持有的西藏瀚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瀚发”)100%的股权以人民币 310,000,000元价格转让给深圳市永卓御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卓御富”)。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瀚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10,000,000元价格向永卓御富转让所持有的西藏瀚发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具体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包括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及后续工商变更等所需的相关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该等授权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西藏瀚发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冬青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7 月 22 日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晨曦花园二期 5 栋 1 单元 901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生物医学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为 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瀚发持有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5%的股权。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西藏瀚发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形。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永卓御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智玉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1 年 9 月 16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汇处卓越世纪中心 4 号楼 3703B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不含证券、期货、保险、银行及其他金融业务);投资管理(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他金融业务);自有物业出租。
股权结构:史妍持有股权比例 95%,王美杰持有股权比例 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数据经审计) (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8,855.50 109,140.57
净资产 50,025.01 50,284.42
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1-9 月
(数据经审计) (数据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71.15 796.22
净利润 2,068.78 151.50
永卓御富与公司之间除本次交易外,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四、标的资产审计、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审计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西藏瀚发科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1926 号),截
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西藏瀚发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8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106.54
净资产 8,106.54
项目 2021 年 1-8 月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276.29
(二)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中同华资产评估(上海)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西藏瀚发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沪评报字(2021)第 1037 号),中同华资产评估(上海)有限公司依法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西藏瀚发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 年 8月 31 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8,106.54 万元,评估值为30,145.00 万元,增值率 271.86%;无负债;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8,106.54 万元,评估值为 30,145.00 万元,增值率 271.86%。资产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 D
非流动资产 8,106.54 30,145.00 22,038.46 271.86
其中: 8,106.54 30,145.00 22,038.46 271.86
长期股权投资
资产总计 8,106.54 30,145.00 22,038.46 271.8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8,106.54 30,145.00 22,038.46 271.86
评估增值的原因: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企业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报表数据,账面价值仅反映了其历史期经营水平,本次评估通过对相关投资采用股利折现法,基于持有收益情况进行估算股权价值。因被投资单位历史期经营效益良好,市场前景广阔,本次评估价值除考虑账面结余的利润外,还包含股东持有该投资情况下,未来可以获取的收益,故而形成较大增值。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出让方: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深圳市永卓御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条 转让标的
本次股权转让标的是公司持有的西藏瀚发 100%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公司同意将目标股权全部转让给永卓御富,永卓御富同意受让目标股权。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2.1 基于中同华沪评报字(2021)第 1037 号资产评估报告结果,经协商确定目标
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叁亿壹仟万元(小写:?310,000,000.00 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转让价款”)。
2.2 上述目标股权转让价款是针对本合同项下目标股权所对应的全部股东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目标股权对应未分配利润及其它所有者权益,如有)的转让对价。
2.3 永卓御富按照以下约定向公司分笔支付目标股权转让价款:
(1)在本合同各方共同签署后,永卓御富向公司支付的人民币陆仟贰佰万元(小写:?62,000,000.00 元)转化为永卓御富向公司支付的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以下简称“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
(2)在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并依照上市公司相关披露要求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公告后 10 日内,永卓御富应向公司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壹亿贰仟肆佰万元(小写:?124,000,000.00)(以下简称“第二笔股权转让价款”);
(3)在公司、西藏瀚发配合永卓御富办理完成目标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以取得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为准)以及西藏瀚发股东名册及公司章程变更后 10 日内,永卓御富应向公司支付完毕剩余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壹亿贰仟肆佰万元(小写:?124,000,000.00)(以下简称“剩余股权转让价款”)。
2.4 经各方协商一致也可采用其他付款方式;公司在收到永卓御富支付的目标股权转让价款时应当立即向永卓御富出具收款收据。
第三条 股权交割
3.1 本合同生效之日即为目标股权交割日(以下简称“交割日”)。
3.2 自交割日起,永卓御富即持有目标股权,成为西藏瀚发的新股东,永卓御富享有西藏瀚发全部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收益分红权、表决权等)并承担股东义务。
3.3 若永卓御富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价款和/或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则永卓御富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自永卓御富逾期支付目标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永卓御富按照实际支付的目标股权转让价款占应付目标股权转让价款比例享有目标股权相应的股东权益,未实际支付部分对应的目标股权股东权益仍由公司享有,直至永卓御富支付完毕全部应付目标股权转让价款后再享有全部目标股权的股东权益。
第四条 股权过户
在交割日后 10 日内,公司、西藏瀚发应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在交割日后 30 日内(或各方同意的其他时间内)完成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取得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为准)。
第五条 过渡期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目标股权过户到永卓御富名下之日(以下简称“交割完成日”)止,公司应当恰当合理的行使其股东权利,不得利用其在西藏瀚发的股东地位从事损害西
[2022-01-18]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瀚擎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瀚擎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基本情况: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所持有的西藏瀚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瀚擎”)100%的股权以人民币 186,000,000元价格转让给苏州海峡东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峡东睿”)。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瀚擎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86,000,000元价格向海峡东睿转让所持有的西藏瀚擎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具体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包括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及后续工商变更等所需的相关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该等授权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西藏瀚擎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冬青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7 月 27 日
注册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 B 区圣地阳光 14 幢 5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网络科技领域的技术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研发、销售及维护;大数据、信息、互联网服务;生物医药研发;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农副产品收购及销售;企业管理(不含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瀚擎持有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3%的股权。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西藏瀚擎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形。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海峡东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东方海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3,5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3 月 19 日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政府大楼东侧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 60.3448%,吴江新民化纤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 38.5057%,东方海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 1.1494%。
主要财务数据(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600.14
净资产 5,599.80
项目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0.20
海峡东睿控股股东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245,549.99 万元,净资产 137,191.33 万元;
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 437,434.85 万元,净利润 2,544.33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254,080.63 万元,净资产 138,799.21 万元;2020
年营业收入 414,995.14 万元,净利润 20,029.45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海峡东睿实际控制人为蒋学明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蒋学明:男,1961 年出生,现任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东吴水泥国际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海峡东睿与公司之间除本次交易外,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四、标的资产审计、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审计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西藏瀚擎科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1728 号),截
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西藏瀚擎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8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863.93
净资产 4,863.93
项目 2021 年 1-8 月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165.77
(二)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中同华资产评估(上海)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西藏瀚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沪评报字(2021)第 1035 号),中同华资产评估(上海)有限公司依法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西藏瀚擎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 年 8月 31 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4,863.93 万元,评估值为18,087.00 万元,增值率 271.86%;无负债;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4,863.93 万元,评估值为 18,087.00 万元,增值率 271.86%。资产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 D
非流动资产 4,863.93 18,087.00 13,223.07 271.86
其中: 4,863.93 18,087.00 13,223.07 271.86
长期股权投资
资产总计 4,863.93 18,087.00 13,223.07 271.8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4,863.93 18,087.00 13,223.07 271.86
评估增值的原因: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企业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报表数据,账面价值仅反映了其历史期经营水平,本次评估通过对相关投资采用股利折现法,基于持有收益情况进行估算股权价值。因被投资单位历史期经营效益良好,市场前景广阔,本次评估价值除考虑账面结余的利润外,还包含股东持有该投资情况下,未来可以获取的收益,故而形成较大增值。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出让方: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苏州海峡东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一条 转让标的
目标股权为公司持有西藏瀚擎 100%股权。公司同意将目标股权全部转让给海峡东睿,海峡东睿同意受让目标股权。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2.1 基于中同华沪评报字(2021)第 1035 号资产评估报告结果,经双方协商确定
目标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亿捌仟陆佰万元(小写:RMB 186,000,000)。
2.2 上述目标股权转让价款是针对本合同项下目标股权所对应的全部股东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目标股权的全部收益、全部未分配利润及其它所有者权益,如有)的转让对价。
2.3 海峡东睿按照以下约定向公司分笔支付目标股权转让价款:
(1)在本合同签署后 10 日内,海峡东睿应向公司支付第一笔目标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万元(小写:RMB 27,900,000 元)(以下简称“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
(2)在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并依照上市公司相关披露要求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公告后 10 日内,海峡东睿应向公司支付第二笔目标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捌仟叁佰柒拾万元(小写:RMB 83,700,000 元)(以下简称“第二笔股权转让价款”)。
(3)在如下条件全部满足后 10 日内,海峡东睿应向公司支付全部剩余目标股权转让价款(以下简称“剩余目标股权转让价款”),具体条件为:A.西藏瀚擎就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办理完成目标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以取得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为准)、B.海峡东睿取得载明海峡东睿为目标公司股东的股东名册和 C.目标公司证章照等按照本合同完成交接。
2.4 经各方协商一致也可采用其他付款方式;公司在收到海峡东睿支付的目标股权转让价款时应当立即向海峡东睿出具收款收据。
第三条 股权交割
3.1 本合同生效之日即为目标股权交割日(以下简称“交割日”)。
3.2 自交割日起,海峡东睿即持有目标股权,成为西藏瀚擎的新股东,海峡东睿享有西藏瀚擎全部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收益分红权、表决权等)并承担股东义务。
3.3 若海峡东睿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价款和/或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则海峡东睿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
[2022-01-05]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还款协议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还款协议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签订还款协议事项概述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重组意向性协议>的议案》。因公司拟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浆果晨曦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浆果晨曦”)等购买深圳量子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量子云”)100%的股权,会议同意公司与浆果晨曦、喻策签署《重组意向性协议》。公司已于协议签订后向浆果晨曦支付人民币 3 亿元交易意向金。受市场环境及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
2018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终止收购量子云 100%股权事项。根据《重组意向性协议》
约定,公司发布终止本次交易的公告,浆果晨曦应于上述事实成就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返还全部交易意向金以及资金使用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2018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意向性
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6)及《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5)。
2020 年 12 月 14 日,浆果晨曦向公司返还交易意向金 7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浆果晨曦交易意向金为人民币 29,930.00 万元,已累计
计提坏账准备 19,454.50 万元。为解决上述交易意向金归还事项,公司于 2021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交易意向金还款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浆果晨曦、喻策签订《交易意向金还款协议书》。浆果晨曦、喻策承诺按照协议还款计划归还公司剩余交易意向金人民币
29,930 万元。2021 年 4 月,浆果晨曦按《交易意向金还款协议书》约定向公司
支付了第一期还款人民币 2,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
露的《关于签订还款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累计收回上述交易意向金 2,070 万元。
二、还款协议事项的进展
根据《交易意向金还款协议书》约定,浆果晨曦、喻策承诺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向公司返还交易意向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公司在上
述期间多次向浆果晨曦、喻策发送函件,敦促浆果晨曦履行承诺按期归还上述交易意向金,并要求喻策按照《交易意向金还款协议书》承诺对浆果晨曦履行协议
约定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浆果晨曦支
付的人民币 1,000 万元。因浆果晨曦、喻策未按约定履行义务,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采取必要手段追回资金。
上述事项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确认后的金额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2-01-04]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2021
年 7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9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12 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2,527,40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9983%,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1.93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2.96 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 149,972,902.84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2-01-04]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 瀚叶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集合
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持有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瀚叶股份”)股份 156,455,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015%。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齐鲁资管浦银
2203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齐鲁资管浦银 2203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之委托人
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出具的《关于减持浙
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计划自 2022
年 1 月 25 日至 2022 年 4 月 24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3,129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1%。
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厦门国际信托有 5%以上非第 156,455,400 5.00015% 司 法 划 转 取 得 :
限公司-厦门信 一大股东 156,455,400 股
托-汇金 1628 号
集合资金信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厦门国际信托有 21,078,600 0.67365% 2021/9/27~ 2.16-2.52 2021年8月31
限公司-厦门信 2021/12/26 日
托-汇金 1628 号
集合资金信托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拟减持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原因
区间 源
厦门国际信托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22/1/25 按 市 场 司 法 划 自 身 资
有限公司-厦 31,290,000 1% ~ 价格 转取得 金需求
门信托-汇金 股 不 超 过 : 2022/4/24
1628 号集合资 31,290,000 股
金信托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相关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的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27]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 瀚叶 公告编号:2021-127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集合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持有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77,534,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7%。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
编号:2021-106),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计划自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6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129 万股,即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 1%。
近日,公司收到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齐鲁资管浦银2203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齐鲁资管浦银 2203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之委托人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出具的《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6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1,07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7365%,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结束后,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持有公司股份 156,455,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015%。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177,534,000 5.67% 司法划转取得:
集合资金信托 177,534,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价
减持数 减持方 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情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量(股) 式 (元/ (元) 况 量(股) 比例
股)
厦门国际信托有 21,078, 0.67365% 2021/9/27~ 集中竞 2.16- 49,247,136.7 未完成: 156,455,400 5.00015%
限公司-厦门信 600 2021/12/26 价交易 2.52 4 10,211,400
托-汇金 1628 号 股
集合资金信托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2/27
[2021-12-24]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算注销上海瀚叶锦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126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算注销上海瀚叶锦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上海瀚叶锦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瀚叶锦翠”)已退出全部对外投资项目,并已收回全部投资资金,且宏观经济形势及投资环境发生变化,经全体合伙人协商,拟对瀚叶锦翠进行清算注销。
本次清算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瀚叶锦翠清算注销完成后,将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本次清算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清算注销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上海瀚叶锦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概述
2019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49,500 万元与上海锦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翠投资”)
成立瀚叶锦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有
限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瀚叶锦翠各合伙人按照协议约定于 2019 年 4 月完成首次出资,其中公司向
瀚叶锦翠实缴出资 14,950 万元, 锦翠投资实缴出资 15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投资上海瀚叶锦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瀚叶锦翠已退出全部对外投资项目,并已收回全部投资资金,基于宏观经济形势及投资环境变化,经全体合伙人协商,拟对瀚叶锦翠进行清算注销。
本次清算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清算注销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瀚叶锦翠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瀚叶锦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K2TWT8W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富民支路 58 号 A3-5373 室(上海横泰经济
开发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锦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9 年 03 月 01 日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及持有份额:
出资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别
比例 (万元) (万元)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99% 49,500 14,950
上海锦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普通合伙人 1% 500 150
合伙)
合计 100% 50,000 15,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数据经审计) (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999.27 16,072.60
净资产 14,751.09 15,824.36
2020 年 2021 年 1 月-9 月
项目
(数据经审计) (数据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205.44 -9.11
三、清算注销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瀚叶锦翠已退出全部对外投资项目,并已收回全部投资资金,且宏观经济形势及投资环境发生变化,经全体合伙人协商,拟对瀚叶锦翠进行清算注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清算注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瀚叶锦翠清算注销完成后,将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瀚叶锦翠清算注销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清算注销事项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上海瀚叶锦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清算注销事项的安排
(一)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清算注销的所有相关事项;
(二)本次注销不涉及人员安置。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18]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125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叶股份”)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9 日、2021 年 7 月 17 日、2021 年
8 月 17 日、2021 年 9 月 17 日、2021 年 10 月 16 日、2021 年 11 月 18 日披露了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5)、《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2)。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瀚叶股份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19 年度报告和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 年 3 月 25 日,瀚叶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3 号),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瀚叶股份在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2.瀚叶股份子公司成都炎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龙科技”)2020 年
员工大量离职,业务停滞;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四家主要客户账款合计
34,243.18 万元均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信用期内收回。因此导致大额的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和包括商誉在内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炎龙科技在客户收款管理上存在重大缺陷,瀚叶股份在对炎龙科技的管控上存在重大缺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披露的《关
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结合公司实际修订和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强化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管理与执行力度,确保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2.加强对各分、子公司的管理,严格要求各分、子公司按照公司内控管理权限与审批决策程序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汇报业务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防范经营风险的发生。
3.加强内部控制培训,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4.截至目前,炎龙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页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页游”)主要客户 JWF DEVELOPMENT CORP.、APPROPRIATE DEVELOP LIMITED、
UNUSUAL ENTERPRISE LIMITED 和 THUMB TECHNOLOGY ENTERPRISE INC.等四家公
司未按承诺履行回款义务,相关应收账款仍未能收回。炎龙科技及上海页游已于2021年9月10日向萨摩亚最高法院递交对上述债务人JWF DEVELOPMENT CORP.、
APPROPRIATE DEVELOP LIMITED 、 UNUSUAL ENTERPRISE LIMITED 和 THUMB
TECHNOLOGY ENTERPRISE INC.等四家公司的破产申请,萨摩亚最高法院已受理立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对债务人提起诉
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因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5 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8 日
[2021-12-08]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 瀚叶 公告编号:2021-124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集合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持有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叶股份”)股份 177,534,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7%。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
编号:2021-106),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计划自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6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129 万股,即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 1%。
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齐
鲁资管浦银 2203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齐鲁资管浦银 2203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之委托人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出具的《关于集中竞价减持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12 月7日,厦门信托-汇金1628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758,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0%,占计划减持数量的 50.36%。本次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 5%以上非第一 177,534,000 5.67% 司法划转取得:
公司-厦门信托- 大股东 177,534,000 股
汇金 1628 号集合资
金信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减持价 当前
减持 减持总 当前
减持 格区间 持股
股东名称 数量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金额 持股
比例 (元/ 数量
(股) (元) 比例
股) (股)
厦门国际信托 15,75 0.50% 2021/9/2 集中竞价 2.16 36,596 161,7 5.17
有限公司-厦 8,600 7 ~ 交易 -2.52 ,554.4 75,40 %
门信托-汇金 2021/12/ 8 0
1628 号集合资 7
金信托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相关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及减持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2021-12-02]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123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 股份 进展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 1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第八届
董事会第 十六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 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 0,000 万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 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 1 年 7 月 8 日、 202 1
年 7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 1 0 9 0 )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 1 0 92 )。
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 等相关 规定, 公司在回购
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
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11 月 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截至 202 1 年 11 月 3 0 日 公司 本次 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2,527,40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 9983 %%,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1.93 元 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2.96 元 股,累计支付
的总金额为 149,972,902.84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及公司回购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根
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2211年年1122月月22日日
[2021-11-18]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122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叶股份”)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9 日、2021 年 7 月 17 日、2021 年
8 月 17 日、2021 年 9 月 17 日、2021 年 10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瀚叶股份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19 年度报告和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 年 3 月 25 日,瀚叶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3 号),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瀚叶股份在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2.瀚叶股份子公司成都炎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龙科技”)2020 年
员工大量离职,业务停滞;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四家主要客户账款合计
34,243.18 万元均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信用期内收回。因此导致大额的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和包括商誉在内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炎龙科技在客户收款管理上存在重大缺陷,瀚叶股份在对炎龙科技的管控上存在重大缺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披露的《关
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结合公司实际修订和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强化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管理与执行力度,确保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2.加强对各分、子公司的管理,严格要求各分、子公司按照公司内控管理权限与审批决策程序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汇报业务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防范经营风险的发生。
3.加强内部控制培训,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4.截至目前,炎龙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页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页游”)主要客户 JWF DEVELOPMENT CORP.、APPROPRIATE DEVELOP LIMITED、
UNUSUAL ENTERPRISE LIMITED 和 THUMB TECHNOLOGY ENTERPRISE INC.等四家公
司未按承诺履行回款义务,相关应收账款仍未能收回。炎龙科技及上海页游已于2021年9月10日向萨摩亚最高法院递交对上述债务人JWF DEVELOPMENT CORP.、
APPROPRIATE DEVELOP LIMITED 、 UNUSUAL ENTERPRISE LIMITED 和 THUMB
TECHNOLOGY ENTERPRISE INC.等四家公司的破产申请,萨摩亚最高法院已受理立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对债务人提起诉
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因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5 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2021-11-12]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 瀚叶 公告编号:2021-121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集合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持有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叶股份”)股份 177,534,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7%。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
编号:2021-106),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计划自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6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129 万股,即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 1%。
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齐鲁资管浦银 2203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齐鲁资管浦银 2203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之委托人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出具的《关于集中竞价减持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 2021年11月11日,厦门信托-汇金1628号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已累计减持7,158,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3%。本次减持股份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 5%以上非第一 177,534,000 5.67% 司法划转取得:
公司-厦门信托- 大股东 177,534,000 股
汇金 1628 号集合资
金信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减持价 当前
减持 减持总 当前
减持 格区间 持股
股东名称 数量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金额 持股
比例 (元/ 数量
(股) (元) 比例
股) (股)
厦门国际信托 7,158 0.23% 2021/9/2 集中竞价 2.16 16,608 170,3 5.44
有限公司-厦 ,600 7 ~ 交易 -2.46 ,301.0 75,40 %
门信托-汇金 2021/11/ 2 0
1628 号集合资 11
金信托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相关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及减持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2021-11-03]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120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2021 年 7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9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10 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2,907,800 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比例为 0.4125%,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2.03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2.32 元/股,
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 28,410,563.21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2,527,40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9983%,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1.93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2.96 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 149,972,902.84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
[2021-10-29]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118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本次会
议由孙康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
2、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三
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600226)ST瀚叶: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4元
每股净资产: 0.881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04%
营业总收入: 4.8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46亿元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2-18]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19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叶股份”)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9.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起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9 日、2021 年 7 月 17 日、2021 年
8 月 17 日、2021 年 9 月 17 日、2021 年 10 月 16 日、2021 年 11 月 18 日、2021
年 12 月 18 日、2022 年 1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
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2)、《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5)、《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
意见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瀚叶股份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19 年度报告和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 年 3 月 25 日,瀚叶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3 号),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瀚叶股份在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2.瀚叶股份子公司成都炎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龙科技”)2020 年
员工大量离职,业务停滞;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四家主要客户账款合计
34,243.18 万元均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信用期内收回。因此导致大额的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和包括商誉在内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炎龙科技在客户收款管理上存在重大缺陷,瀚叶股份在对炎龙科技的管控上存在重大缺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9.1 条规
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19 日披露的《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结合公司实际修订和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强化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管理与执行力度,确保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2.加强对各分、子公司的管理,严格要求各分、子公司按照公司内控管理权限与审批决策程序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汇报业务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防范经营风险的发生。
3.加强内部控制培训,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4.截至目前,炎龙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页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页游”)主要客户 JWF DEVELOPMENT CORP.、APPROPRIATE DEVELOP LIMITED、
UNUSUAL ENTERPRISE LIMITED 和 THUMB TECHNOLOGY ENTERPRISE INC.等四家公
司未按承诺履行回款义务,相关应收账款仍未能收回。炎龙科技及上海页游已于2021年9月10日向萨摩亚最高法院递交对上述债务人JWF DEVELOPMENT CORP.、
APPROPRIATE DEVELOP LIMITED 、 UNUSUAL ENTERPRISE LIMITED 和 THUMB
TECHNOLOGY ENTERPRISE INC.等四家公司的破产申请,萨摩亚最高法院已受理立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对债务人提起诉
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因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9.1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
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8.4 条规定,
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0]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18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瀚叶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 司冻 0208-1 号)及《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粤 0391 执保 198 号],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裁定解除对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鲁剑原持有的公司 448,000,000 股股份轮候冻结。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解除轮候冻结的股份原冻结情况
鲁剑原持有的公司 448,000,000股股份于 2021 年1月 28 日被深圳前海合作
区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披露的《浙江
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二、本次解除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 东 解冻机关 解除数量 占公司股份 解冻日期
名称 总数的比例
鲁剑 深圳前海合作 448,000,000 股(无限 14.32% 2022 年 2 月 8 日
区人民法院 售流通股,轮候解冻)
三、其他事项说明
鲁剑原持有的公司 447,999,598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32%)在上
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的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鲁剑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一案中被司法拍卖,由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在公开竞价
中以最高应价胜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出具《执行裁
定书》【(2021)沪 0115 执 4865 号之二】,裁定解除对鲁剑持有的瀚叶股份447,999,598 股股票的所有查封;鲁剑持有的瀚叶股份 447,999,598 股股票过户
至买受人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2021 年 6 月 11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拍卖鲁剑持有的公司 447,999,598 股股份办理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披露的《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
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亨通集团持有公司 450,497,132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40%),亨通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形;鲁剑持有公司402 股股份,非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2-08]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 瀚叶 公告编号:2022-015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22,350,02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9.065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朱礼静女士主持会议。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4 人,其中独立董事乔玉湍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本次会议,独立董事于洪波先生、董事王东先生因疫情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董事彭新波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其中监事孙康宁先生、监事韩冬青先生因工
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长朱礼静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瀚擎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168,113,401 95.5629 54,236,623 4.4371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青岛瀚全投资有限公司 9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168,145,401 95.5655 54,204,623 4.4345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瀚发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168,113,401 95.5629 54,236,623 4.4371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195,070,802 97.7683 27,279,222 2.2317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193,897,606 97.6723 27,550,118 2.2539 902,300 0.0738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转让全资 18,89 25.8351 54,23 74.1649 0 0.0000
子公司西藏瀚 3,184 6,623
擎科技有限公
司 100%股权的
议案
2 关于转让全资 18,92 25.8789 54,20 74.1211 0 0.0000
子公司青岛瀚 5,184 4,623
全投资有限公
司90%股权的议
案
3 关于转让全资 18,89 25.8351 54,23 74.1649 0 0.0000
子公司西藏瀚 3,184 6,623
发科技有限公
司 100%股权的
议案
4 关于注销回购 45,85 62.6975 27,27 37.3025 0 0.0000
股份的议案 0,585 9,222
5 关于变更注册 44,67 61.0933 27,55 37.6729 902,3 1.2338
资本暨修订《公 7,389 0,118 00
司章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的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已对中小投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储晨韵、王柏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2-08]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17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2021
年 7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9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 年 1 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本次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2,527,40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9983%,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1.93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2.96 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 149,972,902.84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2-08]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16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 年 11 月 21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于 2019 年 4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2018 年 11 月 22 日及 2019 年 4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2)、《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50)和《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完成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3,847,317 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44%,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2.98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 4.1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50,058,593.07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0)。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前
累计回购的 13,847,317 股股份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披
露的《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本次拟注销股份 13,847,31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4%,本次股份注销后,不考虑其他事项的影响,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 3,129,012,583 股变更为 3,115,165,266 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
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2 年 2 月 8 日)起 45 日
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2 年 2 月 8 日至 2022 年 3 月 24 日,每个工作日的 9:00-12:00,
13:00-17:00。
2.申报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 58 号环球都会广场 3 号楼 9 层
联系人:景霞
联系电话:021-68365799
3.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在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26]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集合
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持有公司股份 156,450,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9%。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叶股份”)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收到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齐鲁资管浦银 220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齐鲁资管浦银 2203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之委托人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文卿
注册资本:16,666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75 号 24 楼 05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0 层 1002-100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121159314
成立日期:2014 年 08 月 13 日
经营期限:2014 年 08 月 13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60%,其他股东持股 40%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齐鲁资管浦银 2203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齐鲁资管浦银 2203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之委托人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本次权益变动前,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持有公司股份 177,534,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73803%。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厦门
信托-汇金 1628 号计划自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6 日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129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 1%。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披露
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6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1,07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73650%,本次减持计划结束后,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持有公司股份 156,455,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015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27 日披露的《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127)。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厦门信
托-汇金 1628 号计划自 2022 年 1 月 25 日至 2022 年 4 月 24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129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且在
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 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披露的《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持有公司股份 156,450,6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9%。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数量占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股) 司股份总数的
比例(%)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1,078,600 0.673650
厦 门 信 托 - 集中竞价 2021 年 12 月 26 日
汇金 1628 号 交 易 2022 年 1 月 25 日 4,800 0.000153
合计 21,083,400 0.673803
(三)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占 公 司 股 份 占 公 司 股 份
持股数量(股) 总 数 的 比 例 持股数量(股) 总 数 的 比 例
(%) (%)
厦门信托-汇 177,534,000 5.673803 156,450,600 4.999999
金 1628 号
二、所涉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相关内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6]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瀚叶
股票代码:60022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齐鲁资管浦银220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75号24楼05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0层
1002-1003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1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叶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瀚叶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1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瀚叶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资管 指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齐鲁
资管浦银220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1628
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21,083,400股,减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持股数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67380362%,减
持后持股比例由5.67380269%降低至
4.99999907%。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75 号 24 楼 05 室
法定代表人 黄文卿
注册资本 16,666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3121159314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证券资产管理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4 年 08 月 13 日
经营期限 2014 年 08 月 13 日至不约定期限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0 层 1002-1003
主要股东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60%,其他股东持股 4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 性 任职情 国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
名 别 况 籍 住地 他国家/地区的居
留权
黄文卿 男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否
徐建东 男 总经理 中国 中国 否
林涛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章飚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张晖 女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胡开南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
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齐鲁资管浦银220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之委托人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厦门信托-汇金162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原股东沈培今的债权人,以其管理的“齐鲁资管浦银220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竞拍受让瀚叶股份股票,冲抵原股东沈培今部分债务。
因自身资金需求,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1628号自2021年10月20日开始集中竞价减持以来,已经累计减持21,083,400股,减持股数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67380362%,减持后持股比例由5.67380269%降低至4.9999990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披露厦门信托-汇金1628号在
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4月24日期间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129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1%,具体详见《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上市公司2022/1/4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01)。在未来12个月内可能继续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代表中泰资管计划持有瀚叶股份无限售流通股 177,534,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6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齐鲁资管浦银220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司法拍卖方式竞买沈培今持有的瀚叶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77,53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67%。
前期拍卖进展过程详见《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上市公司2020/12/1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0-101)。
中泰资管与沈培今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一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8日10时至2020年11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整体公开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培今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7,534,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20.4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7%)。买受人中泰资管以最高应价人民币427,605,080元(肆亿贰仟柒佰陆拾万伍仟零捌拾元)竞得该部分股票。
2021年1月22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要求将沈培今持有的瀚叶股份177,534,000股股票过户至中泰资管名下。2021年1月2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收到该裁定书。
2021 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177,534,000股股票过户手续,过户至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1628号名下。
在依法披露相关减持计划后,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2月26日,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1628号已经累计减持21,078,600股,详见《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上市公司2021/12/27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127)。截至2022年1月25日,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 1628号已经累计减持21,083,400股,减持股数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67380362%,减持后持股比例由5.67380269%降低至4.99999907%。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无其他附加条件、未签署补充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交易对方就股份表决权、股份锁定等不存在其他安排。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21年9月27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瀚叶股份累计21,083,400股。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瀚叶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信息或中国证监会、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齐鲁资管
浦银220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黄文卿
日期: 2022年1月25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办公室、瀚叶股份董事会办公室查阅: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 浙江省德清县钟管工业区
称 在地
股票简称 ST
[2022-01-25]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700.00万元至43,9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扭亏为盈。
2.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200.00 万元至 22,4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扭亏为盈。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700.00 万元至 43,900.00 万元。
2.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5,200.00 万元至22,4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扭亏为盈。
(三)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225.89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6,311.91 万元。
(二)每股收益:-0.30 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一)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内控管理,优化组织架构,明确经营目标,实施
精细化管理,较好的克服了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的不利影响,保障了各项业务的稳定经营,实现了整体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的同步增长及相关费用的同比下降。
(二) 2020 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炎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龙科技”)经营未达预期且业绩出现大幅下滑,2020 年度炎龙科技及其对应的商誉减值损失合计减少公司利润 102,884.26 万元。
(三)报告期内,公司转让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4.99%的股权对公司当期非经常性损益影响金额约 21,407.88 万元,该收益最终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
认后的数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转让青
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业绩预告事项不存在重大分歧。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19]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本公司”)收到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
(2022 司冻 0117-1 号)和《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2021)苏 0113 执 3124 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培今所持本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 692,280,827 股及孳息(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
被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
一、本次股份冻结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情况
本次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原因系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沈培今等
股权转让纠纷一案。
股 轮 候 轮候冻结股 股份类 轮候冻结 轮候冻结终 冻结申请人 本次轮候 本次轮候
东 冻 结 数(股) 型 起始日 止日 冻结占其 冻结占公
名 原因 所持股份 司股份总
称 比例 数比例
沈 司 法 692,280,827 无限售 2022 年 1 冻结期限为 金浦投资控 100% 22.12%
培 轮 候 条件流 月 17 日 三年,自转 股集团有限
今 冻结 通股 为正式冻结 公司
之日起计算
合计 692,280,827 100% 22.12%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培今持股基本情况如下:
证券类别 持有股份数量(股)及 已质押股份数量(股)及 已冻结股份数量(股)及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例(%)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92,280,827 22.12 692,274,477 22.12 692,280,827 22.12
合计 692,280,827 22.12 692,274,477 22.12 692,280,827 22.1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培今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692,274,477 股,占
沈培今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99.9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12%。沈培今累计被
冻结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692,280,827股,占沈培今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100.00%,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12%;被轮候冻结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692,280,827 股。
二、控股股东相关情况
(一)沈培今债务逾期及重大诉讼情况
1、沈培今于 2018 年 4 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345,575,226 股股份质押给深圳
兴鑫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兴鑫贸易有限公司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
保全,并于2020年1月15日将沈培今所持本公司345,575,226股股份司法冻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08)。
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与沈培今、朱礼静之间因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上海金融法院于 2020 年 5 月
6 日出具民事裁定书[(2020)沪 74 民初 833 号],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沈培今、
朱礼静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 892,108,611.11 元或查封、扣押两被申请人相同价
值的其他财产及权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
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二)目前,沈培今先生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
益的情形。
(三)本次冻结事项目前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
理等造成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8]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 瀚叶 公告编号:2022-010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7 日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7 日
至 2022 年 2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瀚擎科技有限公司 √
100%股权的议案
2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青岛瀚全投资有限公司 √
90%股权的议案
3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瀚发科技有限公司 √
100%股权的议案
4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
5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议案 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26 ST 瀚叶 2022/1/2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7 日、2022 年 1 月 28 日(9:00 一 12:00,
13:00 一 17: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 58 号环球都会广场 3 号楼 9 层。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 58 号环球都会广场 3 号楼 9 层。
联系人:景霞
联系电话:021-68365799
传真:021-68365693
邮编:200135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7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瀚擎科技
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2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青岛瀚全投资
有限公司 90%股权的议案
3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瀚发科技
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4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5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1-18]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04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会议的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瀚擎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将所持有的西藏瀚擎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人民币 186,000,000 元转
让给苏州海峡东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具体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包括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及后续工商变更等所需的相关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该等授权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瀚擎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二、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青岛瀚全投资有限公司 90%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将所持有的青岛瀚全投资有限公司90%的股权以人民币167,400,000元转让给苏州海峡东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具体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包括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及后续工商变更等所需的相关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该等授权自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青岛瀚全投资有限公司 9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三、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瀚发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将所持有的西藏瀚发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人民币 310,000,000 元转
让给深圳市永卓御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具体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包括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及后续工商变更等所需的相关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该等授权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瀚发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四、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回购股份可以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考虑到资本市场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前累计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股份的数量为 13,847,317 股,
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0.44%。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在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根据注销结果具体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五、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相应股份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在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根据注销结果,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六、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0)。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8]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在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
后,根据注销结果,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第一次回购的 13,847,317 股股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3,129,012,583 股变更为 3,115,165,266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129,012,583 元变更为人民币 3,115,165,266 元。
二、拟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在相应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2,901.2583 万元。 311,516.5266 万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312,901.2583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311,516.5266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 312,901.2583 万股。 普通股 311,516.5266 万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8]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叶股份”)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9.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起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9 日、2021 年 7 月 17 日、2021 年
8 月 17 日、2021 年 9 月 17 日、2021 年 10 月 16 日、2021 年 11 月 18 日、2021
年 12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2)、《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5)。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瀚叶股份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19 年度报告和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 年 3 月 25 日,瀚叶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3 号),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瀚叶股份在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2.瀚叶股份子公司成都炎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龙科技”)2020 年
员工大量离职,业务停滞;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四家主要客户账款合计
34,243.18 万元均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信用期内收回。因此导致大额的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和包括商誉在内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炎龙科技在客户收款管理上存在重大缺陷,瀚叶股份在对炎龙科技的管控上存在重大缺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9.1 条规
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19 日披露的《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结合公司实际修订和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强化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管理与执行力度,确保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2.加强对各分、子公司的管理,严格要求各分、子公司按照公司内控管理权限与审批决策程序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汇报业务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防范经营风险的发生。
3.加强内部控制培训,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4.截至目前,炎龙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页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页游”)主要客户 JWF DEVELOPMENT CORP.、APPROPRIATE DEVELOP LIMITED、
UNUSUAL ENTERPRISE LIMITED 和 THUMB TECHNOLOGY ENTERPRISE INC.等四家公
司未按承诺履行回款义务,相关应收账款仍未能收回。炎龙科技及上海页游已于2021年9月10日向萨摩亚最高法院递交对上述债务人JWF DEVELOPMENT CORP.、
APPROPRIATE DEVELOP LIMITED 、 UNUSUAL ENTERPRISE LIMITED 和 THUMB
TECHNOLOGY ENTERPRISE INC.等四家公司的破产申请,萨摩亚最高法院已受理立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对债务人提起诉
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因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9.1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
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8.4 条规定,
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8]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将存放
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前累计回购的 13,847,317 股股份予以
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 年 11 月 21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于 2019 年 4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2018 年 11 月
22 日及 2019 年 4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42)、《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50)和《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的用途为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若公司未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三、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9 年 1 月 9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并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二)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完成回购。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3,847,31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44%,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2.98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 4.18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50,058,593.07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506,890.2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所有者权益为 433,740.28 万元,流动资产为 177,890.70 万元。回购使用资金总额(不含交易费用等)5,005.86 万元分别占以上指标的 0.99%、1.15%、2.81%。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18 年 11 月 5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 2018 年 11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本次注销股份的原因、数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回购股份可以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考虑到资本市场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为维护公
司价值和股东利益,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前累计回购
的股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股份的数量为量为 13,847,31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44%。
五、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股权结构变动
本次股份注销后,不考虑其他事项的影响,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
3,129,012,583 股变更为 3,115,165,266 股。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129,012,583 -13,847,317 3,115,165,266
合计 3,129,012,583 -13,847,317 3,115,165,266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
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为准。
(二)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减少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和库存股,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净利润、每股收益(注:按规定披露的每股收益计算时需剔除回购股
份)、净资产收益率无影响。具体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预计影响如下:
单位:元
财务报表 2021 年 9 月 30 日 库存股注销影响 注销后财务报表数据
实收资本(或股本) 3,129,012,583.00 -13,847,317.00 3,115,165,266.00
资本公积 344,155,731.13 -36,252,636.71 307,903,094.42
库存股 371,726,202.42 -50,099,953.71 321,626,248,71
注:以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最终具体变动情况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
审计报告为准。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
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本次注销股份的后续工作安排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在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根据注销结果具
体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的相关股份注销符合《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注销股份有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不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相关股份进行注销。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8]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青岛瀚全投资有限公司90%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青岛瀚全投资有限公司 9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基本情况: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所持有的青岛瀚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瀚全”)90%的股权以人民币 167,400,000 元价格转让给苏州海峡东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峡东睿”)。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青岛瀚全投资有限公司 9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167,400,000元价格向海峡东睿转让所持有的青岛瀚全 90%的股权。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具体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包括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及后续工商变更等所需的相关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该等授权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瀚全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冬青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7 月 15 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青岛蓝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云路 328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证券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为 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瀚全持有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3%的股权。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青岛瀚全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形。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海峡东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东方海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3,5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3 月 19 日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政府大楼东侧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 60.3448%,吴江新民化纤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 38.5057%,东方海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 1.1494%。
主要财务数据(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600.14
净资产 5,599.80
项目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0.20
海峡东睿控股股东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245,549.99 万元,净资产 137,191.33 万元;
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 437,434.85 万元,净利润 2,544.33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254,080.63 万元,净资产 138,799.21 万元;2020
年营业收入 414,995.14 万元,净利润 20,029.45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海峡东睿实际控制人为蒋学明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蒋学明,男,1961 年出生,现任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东吴水泥国际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海峡东睿与公司之间除本次交易外,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四、标的资产审计、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审计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青岛瀚全投资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1727 号),截
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青岛瀚全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8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863.93
净资产 4,863.93
项目 2021 年 1-8 月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165.77
(二)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中同华资产评估(上海)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青岛瀚全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沪评报字(2021)第 1036 号),中同华资产评估(上海)有限公司依法采用资产基础法对青岛瀚全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 年 8月 31 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4,863.93 万元,评估值为18,087.00 万元,增值率 271.86%;无负债;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4,863.93 万元,评估值为 18,087.00 万元,增值率 271.86%。资产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 D
非流动资产 4,863.93 18,087.00 13,223.07 271.86
其中: 4,863.93 18,087.00 13,223.07 271.86
长期股权
投资
资产总计 4,863.93 18,087.00 13,223.07 271.86
净资产(所有者 4,863.93 18,087.00 13,223.07 271.86
权益)
评估增值的原因: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企业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报表数据,账面价值仅反映了其历史期经营水平,本次评估通过对相关投资采用股利折现法,基于持有收益情况进行估算股权价值。因被投资单位历史期经营效益良好,市场前景广阔,本次评估价值除考虑账面结余的利润外,还包含股东持有该投资情况下,未来可以获取的收益,故而形成较大增值。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出让方: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苏州海峡东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一条 转让标的
目标股权为公司持有青岛瀚全 90%股权。公司同意将目标股权全部转让给海峡东睿,海峡东睿同意受让目标股权。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2.1 基于中同华沪评报字(2021)第 1036 号资产评估报告结果,经双方协商确定
目标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亿陆仟柒佰肆拾万元(小写:RMB 167,400,000)。
2.2 上述目标股权转让价款是针对本合同项下目标股权所对应的全部股东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目标股权的全部收益、全部未分配利润及其它所有者权益,如有)的转让对价。
2.3 海峡东睿按照以下约定向公司分笔支付目标股权转让价款:
(1)在本合同签署后 10 日内,海峡东睿应向公司支付第一笔目标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壹拾壹万元(小写:RMB 25,110,000 元)(以下简称“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
(2)在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并依照上市公司相关披露要求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公告后 10 日内,海峡东睿应向公司支付第二笔目标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叁拾叁万元(小写:RMB 75,330,000 元)(以下简称“第二笔股权转让价款”)。
(3)在如下条件全部满足后 10 日内,海峡东睿应向公司支付全部剩余目标股权转让价款(以下简称“剩余目标股权转让价款”),具体条件为:A.青岛瀚全就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办理完成目标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变更(目标公司股东变更为公司持有目标公司 10%股权和海峡东睿持有目标公司 90%股权)、目标公司全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海峡东睿委派人员和完成目标公司章程变更(以取得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为准);B.海峡东睿取得载明海峡东睿为目标公司股东的股东名册;C.目标公司证章照等按照本合同完成交接。
2.4 经各方协商一致也可采用其他付款方式;公司在收到海峡东睿支付的目标股权转让价款时应当立即向海峡东睿出具收款收据。
第三条 股权交割
3.1 本合同生效之日即为目标股权交割日(以下简称“交割日”)。
3.2 自交割日起,海峡东睿即持有目标股权,成为青岛瀚全的新股东,海峡东睿
按持股比例享有青岛瀚全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收益分红权、表决权等)并承
[2022-01-18]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瀚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瀚发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基本情况: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所持有的西藏瀚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瀚发”)100%的股权以人民币 310,000,000元价格转让给深圳市永卓御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卓御富”)。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瀚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10,000,000元价格向永卓御富转让所持有的西藏瀚发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具体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包括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及后续工商变更等所需的相关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该等授权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西藏瀚发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冬青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7 月 22 日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晨曦花园二期 5 栋 1 单元 901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生物医学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为 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瀚发持有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5%的股权。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西藏瀚发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形。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永卓御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智玉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1 年 9 月 16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汇处卓越世纪中心 4 号楼 3703B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不含证券、期货、保险、银行及其他金融业务);投资管理(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他金融业务);自有物业出租。
股权结构:史妍持有股权比例 95%,王美杰持有股权比例 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数据经审计) (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8,855.50 109,140.57
净资产 50,025.01 50,284.42
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1-9 月
(数据经审计) (数据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71.15 796.22
净利润 2,068.78 151.50
永卓御富与公司之间除本次交易外,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四、标的资产审计、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审计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西藏瀚发科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1926 号),截
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西藏瀚发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8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106.54
净资产 8,106.54
项目 2021 年 1-8 月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276.29
(二)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中同华资产评估(上海)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西藏瀚发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沪评报字(2021)第 1037 号),中同华资产评估(上海)有限公司依法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西藏瀚发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 年 8月 31 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8,106.54 万元,评估值为30,145.00 万元,增值率 271.86%;无负债;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8,106.54 万元,评估值为 30,145.00 万元,增值率 271.86%。资产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 D
非流动资产 8,106.54 30,145.00 22,038.46 271.86
其中: 8,106.54 30,145.00 22,038.46 271.86
长期股权投资
资产总计 8,106.54 30,145.00 22,038.46 271.8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8,106.54 30,145.00 22,038.46 271.86
评估增值的原因: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企业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报表数据,账面价值仅反映了其历史期经营水平,本次评估通过对相关投资采用股利折现法,基于持有收益情况进行估算股权价值。因被投资单位历史期经营效益良好,市场前景广阔,本次评估价值除考虑账面结余的利润外,还包含股东持有该投资情况下,未来可以获取的收益,故而形成较大增值。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出让方: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深圳市永卓御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条 转让标的
本次股权转让标的是公司持有的西藏瀚发 100%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公司同意将目标股权全部转让给永卓御富,永卓御富同意受让目标股权。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2.1 基于中同华沪评报字(2021)第 1037 号资产评估报告结果,经协商确定目标
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叁亿壹仟万元(小写:?310,000,000.00 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转让价款”)。
2.2 上述目标股权转让价款是针对本合同项下目标股权所对应的全部股东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目标股权对应未分配利润及其它所有者权益,如有)的转让对价。
2.3 永卓御富按照以下约定向公司分笔支付目标股权转让价款:
(1)在本合同各方共同签署后,永卓御富向公司支付的人民币陆仟贰佰万元(小写:?62,000,000.00 元)转化为永卓御富向公司支付的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以下简称“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
(2)在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并依照上市公司相关披露要求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公告后 10 日内,永卓御富应向公司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壹亿贰仟肆佰万元(小写:?124,000,000.00)(以下简称“第二笔股权转让价款”);
(3)在公司、西藏瀚发配合永卓御富办理完成目标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以取得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为准)以及西藏瀚发股东名册及公司章程变更后 10 日内,永卓御富应向公司支付完毕剩余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壹亿贰仟肆佰万元(小写:?124,000,000.00)(以下简称“剩余股权转让价款”)。
2.4 经各方协商一致也可采用其他付款方式;公司在收到永卓御富支付的目标股权转让价款时应当立即向永卓御富出具收款收据。
第三条 股权交割
3.1 本合同生效之日即为目标股权交割日(以下简称“交割日”)。
3.2 自交割日起,永卓御富即持有目标股权,成为西藏瀚发的新股东,永卓御富享有西藏瀚发全部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收益分红权、表决权等)并承担股东义务。
3.3 若永卓御富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价款和/或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则永卓御富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自永卓御富逾期支付目标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永卓御富按照实际支付的目标股权转让价款占应付目标股权转让价款比例享有目标股权相应的股东权益,未实际支付部分对应的目标股权股东权益仍由公司享有,直至永卓御富支付完毕全部应付目标股权转让价款后再享有全部目标股权的股东权益。
第四条 股权过户
在交割日后 10 日内,公司、西藏瀚发应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在交割日后 30 日内(或各方同意的其他时间内)完成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取得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为准)。
第五条 过渡期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目标股权过户到永卓御富名下之日(以下简称“交割完成日”)止,公司应当恰当合理的行使其股东权利,不得利用其在西藏瀚发的股东地位从事损害西
[2022-01-18]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瀚擎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瀚擎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基本情况: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所持有的西藏瀚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瀚擎”)100%的股权以人民币 186,000,000元价格转让给苏州海峡东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峡东睿”)。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西藏瀚擎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86,000,000元价格向海峡东睿转让所持有的西藏瀚擎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具体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包括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及后续工商变更等所需的相关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该等授权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西藏瀚擎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冬青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7 月 27 日
注册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 B 区圣地阳光 14 幢 5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网络科技领域的技术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研发、销售及维护;大数据、信息、互联网服务;生物医药研发;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农副产品收购及销售;企业管理(不含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瀚擎持有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3%的股权。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西藏瀚擎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形。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海峡东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东方海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3,5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3 月 19 日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政府大楼东侧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 60.3448%,吴江新民化纤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 38.5057%,东方海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 1.1494%。
主要财务数据(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600.14
净资产 5,599.80
项目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0.20
海峡东睿控股股东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245,549.99 万元,净资产 137,191.33 万元;
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 437,434.85 万元,净利润 2,544.33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254,080.63 万元,净资产 138,799.21 万元;2020
年营业收入 414,995.14 万元,净利润 20,029.45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海峡东睿实际控制人为蒋学明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蒋学明:男,1961 年出生,现任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东吴水泥国际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海峡东睿与公司之间除本次交易外,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四、标的资产审计、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审计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西藏瀚擎科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1728 号),截
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西藏瀚擎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8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863.93
净资产 4,863.93
项目 2021 年 1-8 月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165.77
(二)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中同华资产评估(上海)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西藏瀚擎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沪评报字(2021)第 1035 号),中同华资产评估(上海)有限公司依法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西藏瀚擎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 年 8月 31 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4,863.93 万元,评估值为18,087.00 万元,增值率 271.86%;无负债;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4,863.93 万元,评估值为 18,087.00 万元,增值率 271.86%。资产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 D
非流动资产 4,863.93 18,087.00 13,223.07 271.86
其中: 4,863.93 18,087.00 13,223.07 271.86
长期股权投资
资产总计 4,863.93 18,087.00 13,223.07 271.8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4,863.93 18,087.00 13,223.07 271.86
评估增值的原因: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企业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报表数据,账面价值仅反映了其历史期经营水平,本次评估通过对相关投资采用股利折现法,基于持有收益情况进行估算股权价值。因被投资单位历史期经营效益良好,市场前景广阔,本次评估价值除考虑账面结余的利润外,还包含股东持有该投资情况下,未来可以获取的收益,故而形成较大增值。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出让方: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苏州海峡东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一条 转让标的
目标股权为公司持有西藏瀚擎 100%股权。公司同意将目标股权全部转让给海峡东睿,海峡东睿同意受让目标股权。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2.1 基于中同华沪评报字(2021)第 1035 号资产评估报告结果,经双方协商确定
目标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亿捌仟陆佰万元(小写:RMB 186,000,000)。
2.2 上述目标股权转让价款是针对本合同项下目标股权所对应的全部股东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目标股权的全部收益、全部未分配利润及其它所有者权益,如有)的转让对价。
2.3 海峡东睿按照以下约定向公司分笔支付目标股权转让价款:
(1)在本合同签署后 10 日内,海峡东睿应向公司支付第一笔目标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万元(小写:RMB 27,900,000 元)(以下简称“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
(2)在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并依照上市公司相关披露要求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公告后 10 日内,海峡东睿应向公司支付第二笔目标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捌仟叁佰柒拾万元(小写:RMB 83,700,000 元)(以下简称“第二笔股权转让价款”)。
(3)在如下条件全部满足后 10 日内,海峡东睿应向公司支付全部剩余目标股权转让价款(以下简称“剩余目标股权转让价款”),具体条件为:A.西藏瀚擎就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办理完成目标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以取得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为准)、B.海峡东睿取得载明海峡东睿为目标公司股东的股东名册和 C.目标公司证章照等按照本合同完成交接。
2.4 经各方协商一致也可采用其他付款方式;公司在收到海峡东睿支付的目标股权转让价款时应当立即向海峡东睿出具收款收据。
第三条 股权交割
3.1 本合同生效之日即为目标股权交割日(以下简称“交割日”)。
3.2 自交割日起,海峡东睿即持有目标股权,成为西藏瀚擎的新股东,海峡东睿享有西藏瀚擎全部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收益分红权、表决权等)并承担股东义务。
3.3 若海峡东睿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价款和/或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则海峡东睿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
[2022-01-05]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还款协议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还款协议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签订还款协议事项概述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重组意向性协议>的议案》。因公司拟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浆果晨曦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浆果晨曦”)等购买深圳量子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量子云”)100%的股权,会议同意公司与浆果晨曦、喻策签署《重组意向性协议》。公司已于协议签订后向浆果晨曦支付人民币 3 亿元交易意向金。受市场环境及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
2018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终止收购量子云 100%股权事项。根据《重组意向性协议》
约定,公司发布终止本次交易的公告,浆果晨曦应于上述事实成就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返还全部交易意向金以及资金使用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2018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意向性
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6)及《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5)。
2020 年 12 月 14 日,浆果晨曦向公司返还交易意向金 7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浆果晨曦交易意向金为人民币 29,930.00 万元,已累计
计提坏账准备 19,454.50 万元。为解决上述交易意向金归还事项,公司于 2021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交易意向金还款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浆果晨曦、喻策签订《交易意向金还款协议书》。浆果晨曦、喻策承诺按照协议还款计划归还公司剩余交易意向金人民币
29,930 万元。2021 年 4 月,浆果晨曦按《交易意向金还款协议书》约定向公司
支付了第一期还款人民币 2,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
露的《关于签订还款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累计收回上述交易意向金 2,070 万元。
二、还款协议事项的进展
根据《交易意向金还款协议书》约定,浆果晨曦、喻策承诺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向公司返还交易意向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公司在上
述期间多次向浆果晨曦、喻策发送函件,敦促浆果晨曦履行承诺按期归还上述交易意向金,并要求喻策按照《交易意向金还款协议书》承诺对浆果晨曦履行协议
约定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浆果晨曦支
付的人民币 1,000 万元。因浆果晨曦、喻策未按约定履行义务,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采取必要手段追回资金。
上述事项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确认后的金额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2-01-04]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2021
年 7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9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12 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2,527,40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9983%,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1.93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2.96 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 149,972,902.84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2-01-04]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 瀚叶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集合
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持有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瀚叶股份”)股份 156,455,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015%。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齐鲁资管浦银
2203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齐鲁资管浦银 2203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之委托人
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出具的《关于减持浙
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计划自 2022
年 1 月 25 日至 2022 年 4 月 24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3,129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1%。
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厦门国际信托有 5%以上非第 156,455,400 5.00015% 司 法 划 转 取 得 :
限公司-厦门信 一大股东 156,455,400 股
托-汇金 1628 号
集合资金信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厦门国际信托有 21,078,600 0.67365% 2021/9/27~ 2.16-2.52 2021年8月31
限公司-厦门信 2021/12/26 日
托-汇金 1628 号
集合资金信托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拟减持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原因
区间 源
厦门国际信托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22/1/25 按 市 场 司 法 划 自 身 资
有限公司-厦 31,290,000 1% ~ 价格 转取得 金需求
门信托-汇金 股 不 超 过 : 2022/4/24
1628 号集合资 31,290,000 股
金信托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相关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的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27]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 瀚叶 公告编号:2021-127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集合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持有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77,534,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7%。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
编号:2021-106),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计划自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6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129 万股,即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 1%。
近日,公司收到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齐鲁资管浦银2203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齐鲁资管浦银 2203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之委托人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出具的《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6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1,07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7365%,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结束后,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持有公司股份 156,455,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015%。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177,534,000 5.67% 司法划转取得:
集合资金信托 177,534,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价
减持数 减持方 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情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量(股) 式 (元/ (元) 况 量(股) 比例
股)
厦门国际信托有 21,078, 0.67365% 2021/9/27~ 集中竞 2.16- 49,247,136.7 未完成: 156,455,400 5.00015%
限公司-厦门信 600 2021/12/26 价交易 2.52 4 10,211,400
托-汇金 1628 号 股
集合资金信托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2/27
[2021-12-24]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算注销上海瀚叶锦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126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算注销上海瀚叶锦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上海瀚叶锦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瀚叶锦翠”)已退出全部对外投资项目,并已收回全部投资资金,且宏观经济形势及投资环境发生变化,经全体合伙人协商,拟对瀚叶锦翠进行清算注销。
本次清算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瀚叶锦翠清算注销完成后,将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本次清算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清算注销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上海瀚叶锦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概述
2019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49,500 万元与上海锦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翠投资”)
成立瀚叶锦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有
限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瀚叶锦翠各合伙人按照协议约定于 2019 年 4 月完成首次出资,其中公司向
瀚叶锦翠实缴出资 14,950 万元, 锦翠投资实缴出资 15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投资上海瀚叶锦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瀚叶锦翠已退出全部对外投资项目,并已收回全部投资资金,基于宏观经济形势及投资环境变化,经全体合伙人协商,拟对瀚叶锦翠进行清算注销。
本次清算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清算注销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瀚叶锦翠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瀚叶锦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K2TWT8W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富民支路 58 号 A3-5373 室(上海横泰经济
开发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锦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9 年 03 月 01 日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及持有份额:
出资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别
比例 (万元) (万元)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99% 49,500 14,950
上海锦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普通合伙人 1% 500 150
合伙)
合计 100% 50,000 15,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数据经审计) (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999.27 16,072.60
净资产 14,751.09 15,824.36
2020 年 2021 年 1 月-9 月
项目
(数据经审计) (数据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205.44 -9.11
三、清算注销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瀚叶锦翠已退出全部对外投资项目,并已收回全部投资资金,且宏观经济形势及投资环境发生变化,经全体合伙人协商,拟对瀚叶锦翠进行清算注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清算注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瀚叶锦翠清算注销完成后,将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瀚叶锦翠清算注销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清算注销事项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上海瀚叶锦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清算注销事项的安排
(一)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清算注销的所有相关事项;
(二)本次注销不涉及人员安置。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18]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125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叶股份”)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9 日、2021 年 7 月 17 日、2021 年
8 月 17 日、2021 年 9 月 17 日、2021 年 10 月 16 日、2021 年 11 月 18 日披露了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5)、《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2)。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瀚叶股份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19 年度报告和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 年 3 月 25 日,瀚叶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3 号),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瀚叶股份在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2.瀚叶股份子公司成都炎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龙科技”)2020 年
员工大量离职,业务停滞;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四家主要客户账款合计
34,243.18 万元均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信用期内收回。因此导致大额的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和包括商誉在内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炎龙科技在客户收款管理上存在重大缺陷,瀚叶股份在对炎龙科技的管控上存在重大缺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披露的《关
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结合公司实际修订和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强化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管理与执行力度,确保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2.加强对各分、子公司的管理,严格要求各分、子公司按照公司内控管理权限与审批决策程序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汇报业务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防范经营风险的发生。
3.加强内部控制培训,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4.截至目前,炎龙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页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页游”)主要客户 JWF DEVELOPMENT CORP.、APPROPRIATE DEVELOP LIMITED、
UNUSUAL ENTERPRISE LIMITED 和 THUMB TECHNOLOGY ENTERPRISE INC.等四家公
司未按承诺履行回款义务,相关应收账款仍未能收回。炎龙科技及上海页游已于2021年9月10日向萨摩亚最高法院递交对上述债务人JWF DEVELOPMENT CORP.、
APPROPRIATE DEVELOP LIMITED 、 UNUSUAL ENTERPRISE LIMITED 和 THUMB
TECHNOLOGY ENTERPRISE INC.等四家公司的破产申请,萨摩亚最高法院已受理立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对债务人提起诉
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因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5 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8 日
[2021-12-08]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 瀚叶 公告编号:2021-124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集合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持有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叶股份”)股份 177,534,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7%。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
编号:2021-106),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计划自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6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129 万股,即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 1%。
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齐
鲁资管浦银 2203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齐鲁资管浦银 2203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之委托人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出具的《关于集中竞价减持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12 月7日,厦门信托-汇金1628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758,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0%,占计划减持数量的 50.36%。本次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 5%以上非第一 177,534,000 5.67% 司法划转取得:
公司-厦门信托- 大股东 177,534,000 股
汇金 1628 号集合资
金信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减持价 当前
减持 减持总 当前
减持 格区间 持股
股东名称 数量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金额 持股
比例 (元/ 数量
(股) (元) 比例
股) (股)
厦门国际信托 15,75 0.50% 2021/9/2 集中竞价 2.16 36,596 161,7 5.17
有限公司-厦 8,600 7 ~ 交易 -2.52 ,554.4 75,40 %
门信托-汇金 2021/12/ 8 0
1628 号集合资 7
金信托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相关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及减持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2021-12-02]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123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 股份 进展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 1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第八届
董事会第 十六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 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 0,000 万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 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 1 年 7 月 8 日、 202 1
年 7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 1 0 9 0 )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 1 0 92 )。
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 等相关 规定, 公司在回购
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
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11 月 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截至 202 1 年 11 月 3 0 日 公司 本次 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2,527,40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 9983 %%,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1.93 元 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2.96 元 股,累计支付
的总金额为 149,972,902.84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及公司回购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根
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2211年年1122月月22日日
[2021-11-18]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122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叶股份”)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9 日、2021 年 7 月 17 日、2021 年
8 月 17 日、2021 年 9 月 17 日、2021 年 10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瀚叶股份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19 年度报告和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 年 3 月 25 日,瀚叶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3 号),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瀚叶股份在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2.瀚叶股份子公司成都炎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龙科技”)2020 年
员工大量离职,业务停滞;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四家主要客户账款合计
34,243.18 万元均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信用期内收回。因此导致大额的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和包括商誉在内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炎龙科技在客户收款管理上存在重大缺陷,瀚叶股份在对炎龙科技的管控上存在重大缺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披露的《关
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结合公司实际修订和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强化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管理与执行力度,确保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2.加强对各分、子公司的管理,严格要求各分、子公司按照公司内控管理权限与审批决策程序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汇报业务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防范经营风险的发生。
3.加强内部控制培训,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4.截至目前,炎龙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页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页游”)主要客户 JWF DEVELOPMENT CORP.、APPROPRIATE DEVELOP LIMITED、
UNUSUAL ENTERPRISE LIMITED 和 THUMB TECHNOLOGY ENTERPRISE INC.等四家公
司未按承诺履行回款义务,相关应收账款仍未能收回。炎龙科技及上海页游已于2021年9月10日向萨摩亚最高法院递交对上述债务人JWF DEVELOPMENT CORP.、
APPROPRIATE DEVELOP LIMITED 、 UNUSUAL ENTERPRISE LIMITED 和 THUMB
TECHNOLOGY ENTERPRISE INC.等四家公司的破产申请,萨摩亚最高法院已受理立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对债务人提起诉
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因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1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5 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
[2021-11-12]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 瀚叶 公告编号:2021-121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集合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持有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瀚叶股份”)股份 177,534,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7%。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
编号:2021-106),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计划自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6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129 万股,即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 1%。
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齐鲁资管浦银 2203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齐鲁资管浦银 2203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之委托人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厦门信托-汇金 1628 号”))出具的《关于集中竞价减持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 2021年11月11日,厦门信托-汇金1628号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已累计减持7,158,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3%。本次减持股份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 5%以上非第一 177,534,000 5.67% 司法划转取得:
公司-厦门信托- 大股东 177,534,000 股
汇金 1628 号集合资
金信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减持价 当前
减持 减持总 当前
减持 格区间 持股
股东名称 数量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金额 持股
比例 (元/ 数量
(股) (元) 比例
股) (股)
厦门国际信托 7,158 0.23% 2021/9/2 集中竞价 2.16 16,608 170,3 5.44
有限公司-厦 ,600 7 ~ 交易 -2.46 ,301.0 75,40 %
门信托-汇金 2021/11/ 2 0
1628 号集合资 11
金信托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相关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及减持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2021-11-03]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120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2021 年 7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9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10 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2,907,800 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比例为 0.4125%,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2.03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2.32 元/股,
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 28,410,563.21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2,527,40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9983%,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1.93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2.96 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 149,972,902.84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
[2021-10-29] (600226)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118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本次会
议由孙康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
2、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三
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600226)ST瀚叶: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4元
每股净资产: 0.881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04%
营业总收入: 4.8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4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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