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09什么时候复牌?-*ST罗顿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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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4]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64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 178 号浙报产业大厦 27 楼会
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7,714,52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2.2578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张雪南先生因临时工作原因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董事讨论,同意推举董事李庆先生为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4 人,其中董事刘飞先生、独立董事李正全先生、
独立董事贾勇先生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长张雪南先生、
董事陈芳女士、董事高松先生、独立董事牟双双女士因工作关系未能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张小梦先生、职工监事侯跃武先生因工
作关系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唐健俊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经理杨柳女士、副
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颜廷超先生、副总经理蒋伟锋先生、副总经理宁艳华女士
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提名韩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97,005,894 99.2747 708,631 0.7253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号
(%)
关于提名韩胜先生
1 为公司第八届监事 9,205,894 92.8525 708,631 7.1475 0 0.0000
会监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璐、曾海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
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4 日
[2021-08-21]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收购星路控股股权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62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有关收购星路控股股权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收到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收购星路控股股权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81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并会同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问询函》所提的问题进行逐项认真核实研究和分析,现回复如下:
一、公告披露,星路控股专注于文化、互联网、大数据等产业的投资,管理的基金参与投资了多家数字体育相关行业项目,其全资子公司杭州星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路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本次交易有利于搭建公司的投资平台,获取较多的互联网、数字体育行业的投资机会。请补充披露:(1)公司是否有转型从事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计划;(2)本次收购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战略布局的影响;(3)结合前述因素说明本次交易的目的与合理性,并说明相关决策是否审慎,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回复:
(一)公司未有转型从事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计划
公司自 2020 年 11 月新一届董事会改组完成以来,拟转型发展成为以数字体
育、直播等新兴产业为核心,以酒店旅游、建筑装饰工程业务等传统产业为辅的
企业,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及营收来源,均来自上述相关产业。
根据相关预测,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路控股”)预计2021 年度营业收入 1,737.78 万元,且未来五年的年营业收入均不会超过 2,500万元(详见《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收购星路控股股权事项的问询函〉的答复意见》的“二、评估结论及分析”),在上市公司能正常完成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前提下,预计星路控股未来全年收入不会超过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收入的 30%。综上,公司未有转型从事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计划。
(二)本次收购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战略布局的影响
根据新一届董事会制定的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将以打造系列国际一流数字体育 IP、自研数字体育综合服务平台为双驱动,结合直播、数字体育综合体等线上线下互补业态,充分吸引资本参与数字体育生态的建设与运营,一方面板块互补、精细化深耕核心业务,加强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进一步拓展数字体育与健康、旅游、文化、会展等融合发展的新兴业态,推动资本、信息、人才聚集,打造业态融合、功能聚合的数字体育生态。
数字体育生态的打造是一个长期和稳步的过程,离不开资本市场的力量加持,通过吸引资本加入能加速产业集聚和提质增效。星路控股及其子公司杭州星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路投资”)长期专注并深耕文化产业投资领域,较早布局数字体育相关业态,且投资团队相对成熟和稳定,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利用星路投资的专业能力和行业资源,与其已投资或曾合作过的互联网、数字体育相关产业的公司在业务层面形成更深层次的合作,从而快速切入数字体育产业。所以,本次交易完全契合公司围绕数字体育生态战略转型发展的需要。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合理性及本次交易经过审慎决策,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本次交易的目的
首先,有利于搭建公司投资平台,获取更多的投资机会。星路控股在互联网、数字体育等相关产业的行业资源,有利于为公司未来业务开展提供更多可能性;
其次,有利于增加公司的利润来源。星路控股及其子公司稳定的基金管理费收入,有利于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来源;再次,有利于获得稳定、专业的投资团队。星路控股团队专业的管理能力、丰富的投资经验和资源,将服务于公司在互联网、数字体育等相关产业的战略布局。
2、本次交易的合理性
(1)本次交易价格公允
本次交易公司聘请了具备专业能力和独立性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并出具了星路控股估值的相关评估报告,评估假设、评估方法、评估结论均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定价,完全参照评估价格,保证交易价格的客观公允。
(2)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针对本次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已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相关独立意见,同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相关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董事经过审慎决策,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告披露,星路控股与星路投资目前管理和共同管理 9 支人民币基金,
管理规模近 20 亿元人民币。请补充披露:(1)星路控股和星路投资的具体经营模式、投资方式、目前在管基金的投资方向等相关经营事项;(2)星路投资经营情况,以及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3)星路控股与星路投资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是否存在与其股东、董监高等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4)基金成立及运作过程中,是否符合募集资金、投资运作、基金运营等相关规定和监管政策,是否发生过投资人无法实现退出等不良事件。
回复:
(一)星路控股和星路投资的具体经营模式、投资方式、目前在管基金的
投资方向等相关经营事项
(1)星路控股基本情况
星路控股的定位为咨询服务平台和控股平台,不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其
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2)星路投资基本情况
星路投资系星路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为在中基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
记编号:P1006292),登记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7 日,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
投资基金管理人。星路投资通过发起设立并管理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获得
管理费收入和超额收益。星路投资目前作为普通合伙人参与的基金及其投资方向
如下:
序 基金 基金规模
号 基金名称 基金编号 类型 成立时间 备案时间 投资方向 备注说明
(亿元)
定向投资上 起凡游戏致力
海起凡数字 于打造原创在
杭州星焕 股权 技术有限公 线网络游戏平
1. 投资合伙 SD4642 投资 1.8 2014-03-02 2015-01-13 司和起于凡 台,现已成长为
企业(有 基金 信息技术 集研发、运营、
限合伙) (上海)有 服务于一体的
限公司 网络游戏平台
服务商。
杭州新线 股权 大文化领域
2. 投资合伙 SD4649 投资 1.98 2012-10-08 2015-01-13 的未上市企
企业(有 基金 业股权或准
限合伙) 股权项目
杭州星路 大文化领域
必赢股权 股权 的未上市企
3. 投资合伙 SM5211 投资 0.91 2016-09-01 2016-10-10 业股权或准
企业(有 基金 股权项目
限合伙)
在线途游是一
桐乡星路 家集游戏研发
千采股权 创业 定向投资在 和发行于一体,
4. 投资合伙 SCS267 投资 1.062 2018-03-30 2018-05-11 线途游(北 致力于为全球
企业(有 基金 京)科技有 用户提供优质
限合伙) 限公司 精彩的游戏、娱
乐及服务的互
联网公司。
序 基金 基金规模
号 基金名称 基金编号 类型 成立时间 备案时间 投资方向 备注说明
(亿元)
星路鼎泰
(桐乡)
大数据产 股权 大数据产业
5. 业股权投 SM1556 投资 10.00 2016-08-01 2016-09-22 相关的优质
资基金合 基金 企业股权项
伙企业 目
(有限合
[2021-08-21]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星路控股部分股权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63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收购星路控股部分股权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
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星路控股部分股权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684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工作函》全文如下: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回复我部问询函称,拟推进现金 2522.415 万元收购
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路控股)30%股权,星路控股专注于文化、互联网、大数据等产业的投资,其全资子公司杭州星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路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6.1 条的规定,对你公司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问询函回复披露,公司未有转型从事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计划。公司应当明确发展战略,聚焦主业发展,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二、2021 年半年报显示,公司本期营业收入 3557.05 万元,净利润-1774.28
万元,股票已经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请公司充分揭示风险,在 2021 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工作中,对于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严格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予以扣除,并在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
三、前期公告披露,星路控股与星路投资目前管理和共同管理 9 支人民币基
金,管理规模近 20 亿元人民币。公司应当充分核实星路控股与星路投资的合规经营情况,明确相关标的是否符合私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和监管政策。对于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购行为,应当审慎决策。
四、前期公告披露,本次收购方案中,公司仅收购星路控股 30%股份,同时
拟与杭州合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从而实现对星路控股的控制。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对于星路控股控制权的相关安排,明确上述控制方式是否稳定、有效,强化内部治理和规范运作。
五、根据公告,本次收购在董事会决议通过后,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审慎决策,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战略,重点关注拟收购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匹配度,充分揭示项目投资风险,推动公司稳健经营,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请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落实上述监管要求,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认真落实《工作函》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1 日
[2021-08-14]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 2021-061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收购星路控股股权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81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涉问题逐项核实和回复,为保证回复意见的准确性、完整性,相关事项仍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完善, 因此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 2021年8月20日之前回复。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2021-08-07]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收购星路控股股权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60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有关收购星路控股股权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有关收购星路控股股权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81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如下: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收购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部
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拟以现金约 2522 万元收购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路控股)30%股权,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6.1 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披露,星路控股专注于文化、互联网、大数据等产业的投资,管理的基金参与投资了多家数字体育相关行业项目,其全资子公司杭州星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路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本次交易有利于搭建公司的投资平台,获取较多的互联网、数字体育行业的投资机会。请补充披露:(1)公司是否有转型从事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计划;(2)本次收购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战略布局的影响;(3)结合前述因素说明本次交易的目的与合理性,并说明相关决策是否审慎,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告披露,星路控股与星路投资目前管理和共同管理 9 支人民币基金,
管理规模近 20 亿元人民币。请补充披露:(1)星路控股和星路投资的具体经营模式、投资方式、目前在管基金的投资方向等相关经营事项;(2)星路投资经营情况,以及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3)星路控股与星路投资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是否存在与其股东、董监高等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4)基金成立及运作过程中,是否符合募集资金、投资运作、基金运营等相关规定和监管政
策,是否发生过投资人无法实现退出等不良事件。
三、公告披露,本次交易作价以评估价值为参考依据,根据资产基础法评估,星路控股截至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621.24 万元,评估价值为
8408.05 万元,增值率为 1253.44%。资产评估报告显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星路控股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1723.99 万元,评估价值 9486.06 万元,增值率 450.24%。请补充披露:(1)选取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的合理性,以及高增值率的合理性;(2)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的具体测算方法与过程;(3)本次交易对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高估值的情况。请评估师发表意见。
四、公告披露,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拟与杭州合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有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合有投资为星路控股第一大股东,持有 35.7%股权,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后公司将成为星路控股实际控制人,星路控股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公司与合有投资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载明,合有投资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将和公司保持一致行动,但当合有投资认为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将对其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时,合有投资有权单方面通知公司随时解除该等一致行动关系并终止《一致行动协议》,而无需公司同意。请补充披露:(1)此种安排的具体考虑;(2)在此种安排下,公司是否能够实现对于星路控股的控制;(3)并表处理的相关依据,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定期报告披露,2021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557.05 万元,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1.8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54.60 万元,同比亏损扩大。请结合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前述因素,具体说明此次收购星路控股 30%股权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六、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2122.24
万元,本次交易作价为 2522.415 万元,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首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51%的款项,并于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 49%股权转让价款于本协议签署后的 12 个月内支付完毕。请结合公司目前货币资金余额情况,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态的具体影响。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收到本问询函后 5 个交易日内
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将积极组织有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安排《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
[2021-08-06]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54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临 2021-056 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临 2021-057 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贾勇先生、李正全先生、牟双双女士在全面了解了相关情况后,提交了事前认可文件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张雪南先生、李庆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临 2021-058 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贾勇先生、李正全先生、牟双双女士在全面了解了相关情况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2021-08-06]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2021年半年度装饰工程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 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55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装饰工程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建筑》要求,
特公告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装饰工程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主要经营情况
新签项目数 新签合同额(万 同比增减 本年累计新签项 本年累计新签合同
业务类型
量(个) 元人民币) (%) 目数量(个) 额(万元人民币)
装饰工程设计 0 0 0 0 0
装饰工程施工 3 38.60 -96.85 3 38.60
合计 3 38.60 -96.85 3 38.60
注: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
差异,仅供参考。
二、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目前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并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2021-08-06]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58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公司对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核销部分资产进行了充分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相关应收账款、存货、无形资产进行核销。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次核销账面应收账款、存货、无形资产,具
体如下:
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存货、无形资产的基本情况
1、核销应收账款情况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781,315.00 元,主要系账龄长且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累计已计提坏账准备为 781,315.00 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0元。
2、核销存货情况
本次核销的存货账面余额为 132,406.82 元,该存货主要系丧失使用功能无使用价值、无销售价值的酒店经营使用的易耗品及库存商品,累计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 132,406.82 元,存货账面价值为 0 元。
3、核销无形资产情况
本次核销的无形资产为已超过专有技术保护年限、使用年限,及无使用价值
预计无法为企业带来利益流入的专有技术,分别为(1)路由器专有技术账面原值为 12,000,000.00 元,累计摊销金额为 7,028,000.00 元,已计提减值准备为4,972,000.00 元;(2)智能天线专有技术账面原值为 3,800,000.00 元,累计摊销金额为 1,539,000.12 元,已计提减值准备为 2,260,999.88 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0 元。
公司拟对上述应收账款、存货、无形资产予以核销。
二、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存货、无形资产账面原值合计 16,713,721.82 元,账面价值合计为 0 元,对公司净利润无影响。
本次核销的资产,能够更加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核销资产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事项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的,可以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部分资产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后更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就核销部分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同意本次核销部分资产。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部分资产的事项,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实际情况,核销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资产的事项。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2021-08-06]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59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
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5 日下午 2 点在杭州市体育场路 178 号浙报
产业大厦 27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侯跃武监事以
通讯方式参会。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波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监事张小梦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21-057 号)。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临2021-058 号)。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2021-08-06]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56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 178 号浙报产业大厦 27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23 日
至 2021 年 8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提名韩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 √
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 2021 年 7 月 2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21-053 号《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09 *ST 罗顿 2021/8/1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 1)及出席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参加会议。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 2021 年 8 月 23 日下午 2:30 前进
入会场并提供相关证件,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会议主持人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二)股东和股东代表可以进行参会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必备条件。参会登记办法如下: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 1)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金海岸罗顿大酒店北 12 楼董事办
4、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21 日—22 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
六、 其他事项
(一) 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海岸罗顿大酒店北 12 楼董事办
邮编:570208 联系人:华先生联系电话:0898-66258868-801 电子信箱:lawtonfz@163.com 传真:0898-66254868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提名韩胜先生为公司第
1
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8-06] (600209)*ST罗顿: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41元
每股净资产: 0.87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57%
营业总收入: 3557.05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18亿元
[2021-08-06]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拟收购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57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收购浙江启明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明星投资”)持有的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路控股”)3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拟与星路控股第一大股东杭州合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有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合有投资将在星路控股的重大事项经营决策方面与公司保持一致,即公司将成为星路控股的实际控制人,星路控股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由于公司股东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数文化”)全资子公司浙报智慧盈动创业投资(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盈动”)为启明星投资的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李庆先生为启明星投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浙数文化控股子公司东方星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星空”)为星路控股另一股东,截至本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监事张小梦先生为东方星空的董事、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唐健俊先生为合有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清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颐投资”)的委派代表,因此本次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2,522.415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启明星投资持有的星路
控股 3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拟与合有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合有投资将在星路控股的重大事项经营决策方面与公司保持一致,即公司将成为星路控股的实际控制人,星路控股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本次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的转让方启明星投资(曾用名:人民浙报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浙数文化全资子公司智慧盈动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李庆先生为启明星投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同时浙数文化控股子公司东方星空为星路控股另一股东,截至本次交易发生前 12 个月内公司监事张小梦先生为东方星空的董事、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唐健俊先生为合有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清颐投资的委派代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启明星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5,555.5556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 17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庆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文化产业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
成立日期 2014-08-20
营业期限 2014-08-20 至 2034-08-19
登记状态 存续
启明星投资主要股东为智慧盈动、上海自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占比 45%、35%、20%。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启明星投资资产总
额为人民币 6,883.99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5,833.56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为人民币 35.68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14.42 万元。
2、东方星空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7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储鑫路 17-1 号 1 幢 329 室
法定代表人 梁楠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 文化产业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
成立日期 2008-10-29
营业期限 2008-10-29 至 2028-10-28
登记状态 存续
东方星空主要股东为浙数文化、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和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占比 44%、36%、20%。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东方星空资产总额
为人民币 91,843.73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91,750.95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为人民币 0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31.12 万元。
3、合有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357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 139 号 1 幢 719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清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唐健俊)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
经营范围 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
咨询(除证券、期货)。
成立日期 2016-06-17
合伙期限 2016-06-17 至 2036-06-16
登记状态 存续
合有投资主要合伙人为清颐投资和戚娟娟等 9 个自然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有投资资产总额
为人民币 357.11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356.36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
币 0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12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星路控股(曾用名:杭州合有德峰投资有限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杭州星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编号为 P1006292,以下简称“星路投资”,与星路控股合称“星路资本”)是聚焦文化、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投资的先行者,专注文化产业的资源整合,重点关注科技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型创业公司的中后期投资机会。星路资本目前管理和共同管理星路鼎泰(桐乡)大数据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9 支人民币基金,管理规模近20 亿元人民币。
星路控股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新华路 266 号 276 室
法定代表人 戚娟娟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实业投资;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
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经营范围 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企
业管理咨询,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6-07-18
营业期限 2016-07-18 至 2036-07-17
登记状态 存续
本次交易前后,星路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股权比例 股权比例
出资额(万元) 出资额(万元)
合有投资 357 35.7% 357 35.7%
东方星空 343 34.3% 343 34.3%
启明星投资 300 30% 0 0
罗顿发展 0 0 300 30%
合计 1,000 100% 1,000 100%
星路控股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417.38 3,202.45
负债总额 2,078.02 3,208.92
净资产 339.36 -6.46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半年度
营业收入 1,096.10 0
净利润 251.54 -345.82
注: 1、2019 年、2020 年数据已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2021 年半年度数据尚未经审计;
2、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星路控股预收款项为 1,892.28 万元,主要系预
收的 2021 年度基金管理费。
四、关联交易定价及原则
公司委托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星路控股进行了资产评估,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股权涉及的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 0292
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根据
资产基础法评估,星路控股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758.21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136.98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621.24 万元(账面值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8,408.05万元,增值额为 7,786.82 万元,增值率为 1253.44%。各方协商同意以评估价值为参考依据,确定星路控股 30%股权对应交易作价为 2,522.415 万元。
本次交易通过公平磋商后确定,条件公允、合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风险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公司与启明星投资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各方
受让方(甲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出让方(乙方):浙江启明星投资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丙方):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目标股权转让
在本协议项下,受让方拟受让的目标股权为转让方所持的丙方 30%股权,对应的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额为 300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将持有目标公司 300 万元出资,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30%。
3、股权转让价格
3.1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2,522.415 万元(“目标股权
转让价款”)。
3.2 本协议约定的目标股权转让价款由受让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转让方。
3
[2021-08-06] (600209)*ST罗顿: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41元
每股净资产: 0.87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57%
营业总收入: 3557.05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18亿元
[2021-08-06]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56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 178 号浙报产业大厦 27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23 日
至 2021 年 8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提名韩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 √
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 2021 年 7 月 2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21-053 号《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09 *ST 罗顿 2021/8/1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 1)及出席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参加会议。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 2021 年 8 月 23 日下午 2:30 前进
入会场并提供相关证件,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会议主持人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二)股东和股东代表可以进行参会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必备条件。参会登记办法如下: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 1)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金海岸罗顿大酒店北 12 楼董事办
4、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21 日—22 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
六、 其他事项
(一) 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海岸罗顿大酒店北 12 楼董事办
邮编:570208 联系人:华先生联系电话:0898-66258868-801 电子信箱:lawtonfz@163.com 传真:0898-66254868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提名韩胜先生为公司第
1
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8-06]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拟收购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57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收购浙江启明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明星投资”)持有的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路控股”)3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拟与星路控股第一大股东杭州合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有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合有投资将在星路控股的重大事项经营决策方面与公司保持一致,即公司将成为星路控股的实际控制人,星路控股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由于公司股东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数文化”)全资子公司浙报智慧盈动创业投资(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盈动”)为启明星投资的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李庆先生为启明星投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浙数文化控股子公司东方星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星空”)为星路控股另一股东,截至本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监事张小梦先生为东方星空的董事、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唐健俊先生为合有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清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颐投资”)的委派代表,因此本次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2,522.415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启明星投资持有的星路
控股 3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拟与合有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合有投资将在星路控股的重大事项经营决策方面与公司保持一致,即公司将成为星路控股的实际控制人,星路控股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本次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的转让方启明星投资(曾用名:人民浙报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浙数文化全资子公司智慧盈动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李庆先生为启明星投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同时浙数文化控股子公司东方星空为星路控股另一股东,截至本次交易发生前 12 个月内公司监事张小梦先生为东方星空的董事、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唐健俊先生为合有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清颐投资的委派代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启明星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5,555.5556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 17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庆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文化产业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
成立日期 2014-08-20
营业期限 2014-08-20 至 2034-08-19
登记状态 存续
启明星投资主要股东为智慧盈动、上海自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占比 45%、35%、20%。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启明星投资资产总
额为人民币 6,883.99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5,833.56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为人民币 35.68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14.42 万元。
2、东方星空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7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储鑫路 17-1 号 1 幢 329 室
法定代表人 梁楠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 文化产业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
成立日期 2008-10-29
营业期限 2008-10-29 至 2028-10-28
登记状态 存续
东方星空主要股东为浙数文化、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和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占比 44%、36%、20%。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东方星空资产总额
为人民币 91,843.73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91,750.95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为人民币 0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31.12 万元。
3、合有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357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 139 号 1 幢 719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清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唐健俊)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
经营范围 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
咨询(除证券、期货)。
成立日期 2016-06-17
合伙期限 2016-06-17 至 2036-06-16
登记状态 存续
合有投资主要合伙人为清颐投资和戚娟娟等 9 个自然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有投资资产总额
为人民币 357.11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356.36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
币 0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12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星路控股(曾用名:杭州合有德峰投资有限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杭州星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编号为 P1006292,以下简称“星路投资”,与星路控股合称“星路资本”)是聚焦文化、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投资的先行者,专注文化产业的资源整合,重点关注科技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型创业公司的中后期投资机会。星路资本目前管理和共同管理星路鼎泰(桐乡)大数据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9 支人民币基金,管理规模近20 亿元人民币。
星路控股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新华路 266 号 276 室
法定代表人 戚娟娟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实业投资;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
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经营范围 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企
业管理咨询,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6-07-18
营业期限 2016-07-18 至 2036-07-17
登记状态 存续
本次交易前后,星路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股权比例 股权比例
出资额(万元) 出资额(万元)
合有投资 357 35.7% 357 35.7%
东方星空 343 34.3% 343 34.3%
启明星投资 300 30% 0 0
罗顿发展 0 0 300 30%
合计 1,000 100% 1,000 100%
星路控股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417.38 3,202.45
负债总额 2,078.02 3,208.92
净资产 339.36 -6.46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半年度
营业收入 1,096.10 0
净利润 251.54 -345.82
注: 1、2019 年、2020 年数据已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2021 年半年度数据尚未经审计;
2、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星路控股预收款项为 1,892.28 万元,主要系预
收的 2021 年度基金管理费。
四、关联交易定价及原则
公司委托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星路控股进行了资产评估,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股权涉及的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 0292
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根据
资产基础法评估,星路控股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758.21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136.98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621.24 万元(账面值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8,408.05万元,增值额为 7,786.82 万元,增值率为 1253.44%。各方协商同意以评估价值为参考依据,确定星路控股 30%股权对应交易作价为 2,522.415 万元。
本次交易通过公平磋商后确定,条件公允、合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风险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公司与启明星投资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各方
受让方(甲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出让方(乙方):浙江启明星投资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丙方):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目标股权转让
在本协议项下,受让方拟受让的目标股权为转让方所持的丙方 30%股权,对应的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额为 300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将持有目标公司 300 万元出资,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30%。
3、股权转让价格
3.1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2,522.415 万元(“目标股权
转让价款”)。
3.2 本协议约定的目标股权转让价款由受让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转让方。
3
[2021-07-21]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53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2021年7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下午 2 点在杭州市体育场路 178 号浙报
产业大厦 27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侯跃武监事以
通讯方式参会。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波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韩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收到监事张小梦先生的辞职报告。由于工作
变动,张小梦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张小梦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
事人数少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自新任监事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生效。公司将增补选一名监事,在新任监事就任前,张小梦先生仍将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提名,推荐韩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21 日
附: 韩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90 年 7 月,硕士研究
生学历,中共党员。2017 年 6 月参加工作,历任有贝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高级法务、杭州得知科技有限公司合伙人、浙江星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务负责人、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等职。
[2021-07-10]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实际控制人及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公告编号:临 2021-052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实际控制人及
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永徽隆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
持金额不少于 2,5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不含
本数);公司总经理杨柳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刘飞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
秘书唐健俊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颜廷超先生,副总经理蒋伟锋先生计
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使用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不高于 200 万元人民币。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均自 2021 年 1 月 12 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11 日结束。
截至本公告日,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董事、高管人员增持
公司股份均已实施完成。其中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 6,328,5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415%,累计使用金额 25,199,573.06
元人民币;上述董事、高管人员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56,80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0.0585%,累计使用金额 1,008,570 元人民币。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1、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永徽隆行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徽隆行”)的实际控制人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数文化”)的通知,浙数文化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未来 6 个月内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少于 2,5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数)。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公告《罗顿发展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1 号)。
2、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接到总经理杨柳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刘飞先
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唐健俊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颜廷超先生,副总经理蒋伟锋先生的通知,上述董事、高管人员计划在未来 6 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不高于 200 万元人民币增持公司股份。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公告《罗顿发展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2 号)。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接到上述增持主体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
本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浙数文化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328,5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415%,累计使用金额 25,199,573.06 元人民币;上述董事、高管人员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56,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585%,累计使用金额1,008,570 元人民币。增持数量均超过对应增持计划区间下限,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计 本次增持计划 增持使用金额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 增持计划实施
增持主体 划实施前持 实施期间增持 (元) 后持股数(股) 后持股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浙数文化 0 6,328,518 25,199,573.06 6,328,518 1.4415%
杨柳 0 77,000 303,944 77,000 0.0175%
刘飞 10,000 23,000 101,810 33,000 0.0075%
唐健俊 0 50,200 200,632 50,200 0.0114%
颜廷超 0 53,800 201,379 53,800 0.0123%
蒋伟锋 0 52,800 200,805 52,800 0.0120%
三、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浙数文化、杨柳女士、刘飞
先生、唐健俊先生、颜廷超先生、蒋伟锋先生在增持完成后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
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承诺履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0 日
[2021-06-24]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51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公司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工程款人民币 3,594,812 元及相应的诉讼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因此
本次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情况,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一、本次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由于北京罗顿沙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履行承诺按时归还所欠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罗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工程”)的工程款,对此上海工程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昌平区法院”)提起诉讼,并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收到昌平区法院出具的《北
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
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7 号)。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昌平区法院出具的《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传票》【(2021)京 0114 民初 8923 号】,具体内容如下: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被通知人:上海罗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事由:开庭
应到地点:沙河法庭第一法庭
应到时间:2021 年 7 月 22 日 9 时 0 分
三、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因此本次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 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情况,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进展,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4 日
报备文件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传票》【(2021)京0114民初8923号】
[2021-06-17]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50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2021)琼 0108 民初 3219 号、(2021)琼 0108
民初 3220 号案件一审判决;(2021)琼 0108 民初 3218 号案件已立案受理,尚
未开庭。
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49,477,636.87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次诉讼中(2021)琼 0108
民初 3218 号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因此本次诉讼整体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情况,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由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店公司”)原股东海南黄金海岸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开公司”)和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海岸集团”)未办理出资资产的权属变更手续,将相关出资资产过户到酒店公司名下。 对此,酒店公司向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美兰区法院”)提起诉讼,美兰区法院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琼 0108 民初 3218 号、(2021)
琼 0108 民初 3219 号及(2021)琼 0108 民初 3220 号。
2021 年 3 月 23 日,公司公告收到美兰区法院出具的针对上述三项所有权确
认纠纷案件的《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传票》,案件定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开庭
审理,其中(2021)琼 0108 民初 3219 号、(2021)琼 0108 民初 3220 号案件已
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开庭审理;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公告收到美兰区法院出
具《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传票》【(2021)琼 0108 民初 3218 号】,该案件定
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开庭审理。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3 日、2021 年 3 月 23 日、2021 年 5 月 27 日在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9 号)、《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1 号、临 2021-049号)。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美兰区法院出具的以下文件:
(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琼 0108 民初
3219 号】,判决如下:
“被告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将登记在其名下的位于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 68 号门厅西餐厅(产权证号:HK483559)、门厅 1-3 层、沪江春第三层(产权证号:HK483561)、门卫,制服房(产权证号:HK483562)、南楼附楼二层(产权证号:HK483563)、南北主楼第 13 层(产权证号:HK483565)、北楼十二层(产权证号:海房字第 39474 号)、厨房(六角楼二层、产权证号:海房字第 39476 号)、北楼一层(产权证号:海房字第 39713号)的不动产权证及相应的土地分摊面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海口市国用(2015)第 001733 号】办理过户登记至原告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名下。
案件受理费 147,448.63 元(原告已预缴),由被告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
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
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述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琼 0108 民初 3220
号】,判决如下:
“1、被告海南黄金海岸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将登记在其名下的位于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 68 号北裙房 1-2 层,走廊(产权证号:HK487510)、南楼三层(产权证号:海房字第 39487 号)、南楼第三、四层歌舞厅,1-3 层楼梯,六角楼第三层(产权证号:海房字第 39490 号)、健身房(产权证号:海房字第 39491 号)的不动产权证办理过户登记至原告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名下。
2、被告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将登记在其名下的位于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68号使用权面积为16,299.24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海口市国用(2015)第 001733 号】中与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HK487510、海房字第 39487 号,海房字第 39490 号,海房字第 39491 号相应的
土地使用权办理过户登记至原告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名下。
案件受理费 147,223.56 元(原告已预缴),由被告海南黄金海岸综合开发有
限公司、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本次诉讼中(2021)琼0108民初3218号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因此本次诉讼整体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情况,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进展,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7日
报备文件 :
1、《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琼0108民初3219号】;
2、《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琼0108民初3220号】。
[2021-05-27]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49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2021)琼 0108 民初 3219 号、(2021)琼 0108
民初 3220 号案件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开庭审理,公司尚未取得法院相关判决
文书;(2021)琼 0108 民初 3218 号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49,477,636.87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次诉讼中(2021)琼0108民
初3218号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因此本次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情况,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由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店公司”)原股东海南黄金海岸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开公司”)和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海岸集团”)未办理出资资产的权属变更手续,将相关出资资产过户到酒店公司名下。对此,酒店公司向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琼 0108 民初 3218 号、(2021)琼
0108 民初 3219 号及(2021)琼 0108 民初 3220 号。
2021 年 3 月 23 日,公司公告收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针对
上述三项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的《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传票》,案件定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开庭审理。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3 日、2021 年 3 月 23 日在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9 号)、《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1 号)。
上述案件中(2021)琼 0108 民初 3219 号、(2021)琼 0108 民初 3220 号案
件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开庭审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取得法院相关判决
文书。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酒店公司收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以下文件:
(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追加当事人告知书》【(2021)琼0108民初3218号】,具体内容如下: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在受理原告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与被告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海南黄金海岸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因案外人北京必事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该案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依法追加北京必事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传票》【(2021)琼0108民初3218号】,具体内容如下:
案由:所有权确认纠纷
当事人: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海南黄金海岸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必事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被传唤人: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
传唤事由:开庭
应到时间:2021年06月18日15时00分
应到处所: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琼山大道52号)第十四法庭
三、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本次诉讼中(2021)琼 0108 民初 3218 号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因此本次诉
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情况,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进展,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7 日
报备文件 :
1、《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追加当事人告知书》【(2021)琼0108 民初3218号】;
2、《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传票》【(2021)琼0108民初3218号】。
[2021-05-25]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45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
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下午 2 点在杭州市体育场路 178 号浙报
产业大厦 27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侯跃武监事以
通讯方式参会。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波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
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
[2021-05-25]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公告编号:临 2021-048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口罗顿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罗顿”)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海口分行”)申请不超过 4,000 万元借款。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顿酒店公司”)名下位于海口市人民大道 68 号的房产【琼(2021)海口市不动产权第 0021426 号】,作为海口罗顿本次申请银行借款的抵押物。
本次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海口罗顿具体办理本次事项,在上述额度内,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银行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借款事项。
二、海口罗顿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海口罗顿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RL3U1E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路街道 68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蒋伟锋
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01 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游艺娱乐活动;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竞赛组织;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经纪人服务;体育健康服务;体育保障组织;体育中介代理服务;体育用品设备出租;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票务代理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需备案);动漫游戏开发;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从事体育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企业总部管理;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海口罗顿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2、抵押资产情况
房产坐落于海口市人民大道 68 号,房屋建筑面积 16,762.27 平米,权利证号:
琼(2021)海口市不动产权第 0021426 号。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口罗顿申请银行借款,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业务,解决公司目前短期现金流紧张的问题,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房产作为海口罗顿本次申请银行借款的抵押物,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促进公司发展,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借款主要用于海口罗顿日常经营业务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促进公司发展。其中相关抵押和担保均为银行借款所需。该事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
[2021-05-25]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44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
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下午 2 点在杭州市体育场路 178 号浙报产业大厦 27 楼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主席张雪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陈芳女士、高松先生、牟双双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并经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经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协商一致,公司决定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雪南先生、李庆先生、陈芳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
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雪南先生、李庆先生、陈芳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
为加快推进公司业务,解决公司目前短期现金流紧张的问题。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口罗顿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申请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
[2021-05-25]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47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同日签署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数文化”)、上海度势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度势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度势体育”)、熙金(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以下简称“熙金资本”)和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魂网络”)、朴盈国视(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盈国视”)五家发行对象承诺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分别与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份认购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方案调整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为原方案基础上调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浙数文化、电魂网络、度势体育三名特定对象。公司与熙金资本和朴盈国视终止了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和浙数文化、电魂网络及度势体育分别
签署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公司计划启动重大资产重组,经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协商,公司审
慎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与上述发行对象签署《终止协议》。其中,浙数文
化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永徽隆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控股股东,且公司董事长张雪南先生在浙数文化担任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李庆先生在过去12 个月内担任浙数文化副总经理,公司董事陈芳女士为电魂网络第一大股东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因此,本次与浙数文化和电魂网络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张雪南先生、李庆先生、陈芳女士回避对上述事项的表决。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32211766N
法定代表人:张雪南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储鑫路 17-1 号 1 幢 202 室
注册资本:130192.3953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文化产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及咨询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版权信息咨询服务,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凭许可证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技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组
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展服务,培训服务(不含办班培训),经营进出口业务,工艺美术品、文体用品、办公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数文化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永徽隆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控股股东,且公司董事长张雪南先生在浙数文化担任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李庆先生在过去 12 个月内担任浙数文化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浙数文化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7985268XH
法定代表人:胡建平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 435 号
注册资本:24799.3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服务:增值电信业务,利用信息网络经营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 计算机软件、网络技术开发,国内广告发布;批发、零售:服装,日用百货,纺织品,计算机及配件;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服务,停车服务,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凭许可证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董事陈芳女士为电魂网络第一大股东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电魂网络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分别与浙数文化、电魂网络、度势体育签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乙双方就终止原协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如下:
1、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之日,原协议即告终止,原协议终止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不构成任何一方违约。
2、原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均不用再履行原协议项下的义务,亦不再享有
原协议项下的权利。
3、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二份,其余一份作为备查文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是基于外部环境、公司实际情
况及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拟签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是终止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上述终止协议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上述终止协议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议案之前,已将该交易的相关资料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并获得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是基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综合考虑内外部影响因素,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罗顿发展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罗顿发展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罗顿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4、罗顿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5、《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2021-05-25]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公告编号:临 2021-043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11
日开市起停牌,后续经交易相关方商讨研究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星期二)开
市起复牌。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酷炫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炫网络”)的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与酷炫网络股东郭磊、浙报融媒体科技(浙江)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报融媒体科技”)、天津坤泰鼎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坤泰”)分别签署了《资产认购意向协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因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
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9 号)。
二、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如下:
1、公司与酷炫网络股东郭磊、浙报融媒体科技、天津坤泰分别签署了《资产认购意向协议》,确定双方初步的合作意向、合作方式等内容。
2、公司与交易各方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涉及到的相关问题积极研究、论证并进行了持续的沟通,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初步论证。
3、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
4、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按要求披露《公司关于截至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1 号)及《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2 号)。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自启动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与有关各方进行了积极磋商、反复探讨和沟通。但由于交易双方在关键条款上未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交易相关方审慎研究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四、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处于筹划阶段,交易相关方均未就具体方案最终达成实质性协议,交易各方对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终止后公司将继续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五、股票复牌安排及承诺事项
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5月25日开市起复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指引的要求,本公司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其他事项
由于公司本次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
[2021-05-25]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46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数文化”)、上海度势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度势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度势体育”)、熙金(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和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魂网络”)、朴盈国视(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五家发行对象承诺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4,779.14 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数字体育云服务平台项目、数字体育综合体改造项目、亚洲赛及国际数字体育嘉年华项目、数字体育高端人才培养及体验中心项目。上述发行认购及股权协议转让完成后,浙数文化直接并通过永徽隆行合计控制本公司124,648,521 股,占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的 21.84%。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基于资本市场环境出现变化,经与相关主体协商一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并
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修改议案。公司在原方案基础上调减了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调减为浙数文化、电魂网络、度势体育三名特定对象,认购数量合计不超过 90,746,858 股,其中浙数文化认购不超过 71,250,000 股、度势体育认购不超过 17,123,317 股、电魂网络认购不超过2,373,541 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上述方案,参与方浙数文化尚需报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财政厅等上级主管部门前置审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原因
自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各项工作。公司亦在此期间收到较多投资者关于本次方案的建议与关切,公司对此高度重视。
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经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协商一致,公司审慎决定,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三、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议案之前,已将该交易的相关资料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并获得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是基于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
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罗顿发展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罗顿发展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罗顿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4、罗顿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2021-05-18]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参加“海南辖区上市公司2020年度业绩网上集体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公告编号:临 2021-040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
“海南辖区上市公司 2020 年度业绩网上集体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进一步建立董事会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机制,让投资者更准确地读懂年度报告、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切实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和治理水平,海南证监局将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海南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举办“海南辖区上市公司 2020 年度业绩网上集体说明会”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4 日 15:30-17:00,平台登陆地址为:http://rs.p5w.net。
届时,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高管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 2020 年年报披露、财务数据、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现金分红、重大事项、可持续发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2021-05-18]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截至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公告编号:临 2021-041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截至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
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酷炫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构成重组上市,亦构成关联交易,并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因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
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9 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要求,
公司将截至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5 月 10 日)股东总户数、前十大股东
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总户数
截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 22,605 户。
二、公司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前十大股
东与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一致。公司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即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如下表: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本比例(%)
1 苏州永徽隆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3,398,521 12.16
2 无锡龙山有道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401,479 7.84
海口金海岸罗顿国际旅业发展有限公司(清
3 21,329,736 4.86
算组)
4 北京德稻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19,458,000 4.43
5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328,518 1.44
6 艾许东 5,100,000 1.16
7 钱建松 2,962,000 0.67
8 李玉新 2,660,176 0.61
9 周绍仪 2,186,301 0.50
10 谢文贤 2,145,000 0.49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2021-05-18]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公告编号:临 2021-042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酷炫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构成重组上市,亦构成关联交易,并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因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
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9 号)。
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方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序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鉴于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交易双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且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相关事项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2021-05-11]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公告编号:临 2021—039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罗顿发展”)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北京酷炫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炫网络”)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构成重组上市,亦构成关联交易,并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因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文件的要求披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组预案,并申请复牌。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酷炫网络 100%股权。酷炫网络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酷炫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7825172816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延静里中街 3 号院甲 6 号楼-2 至 22 层 101 内 20
层 2001-2005 室
法定代表人 郭磊
注册资本 3,312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5 年 11 月 16 日
经营期限 2005 年 11 月 16 日至无固定期限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软件设计、开
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济贸易咨询;销售电子产
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经营范围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主要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持有酷炫网络股权的全体股东,即包括:郭磊、浙报融媒体科技(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报融媒体科技”)、天津坤泰鼎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等在内的 6 名股东。
其中郭磊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永徽隆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徽隆行”)的有限合伙人;浙报融媒体科技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永徽隆行同受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其中公司董事李庆先生为浙报融媒体科技法定代表人、董事兼总经理。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完成,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通过发行 A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酷炫网络 100%股权。本次
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可能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的意向性文件
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与酷炫网络股东郭磊、浙报融媒体科技(浙江)有
限责任公司、天津坤泰鼎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分别签署了《资产认购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罗顿发展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乙方持有的酷炫网络全部股权。
2、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参考罗顿发展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由双方协商确定。
3、双方对初步意向协议内容及协议其他方提供的未公开的资料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
4、双方承诺积极促进于初步意向协议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签署本次交易的正式协议。本次交易具体约定以正式协议为准。未能在上述期间签署正式协议且双方未能就继续推进本次交易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本次交易自动终止。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正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方式、交易方案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二)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能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罗顿发展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二)资产认购意向协议
(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基本情况表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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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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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4]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64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 178 号浙报产业大厦 27 楼会
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7,714,52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2.2578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张雪南先生因临时工作原因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董事讨论,同意推举董事李庆先生为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4 人,其中董事刘飞先生、独立董事李正全先生、
独立董事贾勇先生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长张雪南先生、
董事陈芳女士、董事高松先生、独立董事牟双双女士因工作关系未能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张小梦先生、职工监事侯跃武先生因工
作关系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唐健俊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经理杨柳女士、副
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颜廷超先生、副总经理蒋伟锋先生、副总经理宁艳华女士
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提名韩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97,005,894 99.2747 708,631 0.7253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号
(%)
关于提名韩胜先生
1 为公司第八届监事 9,205,894 92.8525 708,631 7.1475 0 0.0000
会监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璐、曾海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
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4 日
[2021-08-21]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收购星路控股股权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62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有关收购星路控股股权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收到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收购星路控股股权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81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并会同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问询函》所提的问题进行逐项认真核实研究和分析,现回复如下:
一、公告披露,星路控股专注于文化、互联网、大数据等产业的投资,管理的基金参与投资了多家数字体育相关行业项目,其全资子公司杭州星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路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本次交易有利于搭建公司的投资平台,获取较多的互联网、数字体育行业的投资机会。请补充披露:(1)公司是否有转型从事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计划;(2)本次收购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战略布局的影响;(3)结合前述因素说明本次交易的目的与合理性,并说明相关决策是否审慎,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回复:
(一)公司未有转型从事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计划
公司自 2020 年 11 月新一届董事会改组完成以来,拟转型发展成为以数字体
育、直播等新兴产业为核心,以酒店旅游、建筑装饰工程业务等传统产业为辅的
企业,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及营收来源,均来自上述相关产业。
根据相关预测,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路控股”)预计2021 年度营业收入 1,737.78 万元,且未来五年的年营业收入均不会超过 2,500万元(详见《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收购星路控股股权事项的问询函〉的答复意见》的“二、评估结论及分析”),在上市公司能正常完成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前提下,预计星路控股未来全年收入不会超过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收入的 30%。综上,公司未有转型从事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计划。
(二)本次收购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战略布局的影响
根据新一届董事会制定的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将以打造系列国际一流数字体育 IP、自研数字体育综合服务平台为双驱动,结合直播、数字体育综合体等线上线下互补业态,充分吸引资本参与数字体育生态的建设与运营,一方面板块互补、精细化深耕核心业务,加强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进一步拓展数字体育与健康、旅游、文化、会展等融合发展的新兴业态,推动资本、信息、人才聚集,打造业态融合、功能聚合的数字体育生态。
数字体育生态的打造是一个长期和稳步的过程,离不开资本市场的力量加持,通过吸引资本加入能加速产业集聚和提质增效。星路控股及其子公司杭州星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路投资”)长期专注并深耕文化产业投资领域,较早布局数字体育相关业态,且投资团队相对成熟和稳定,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利用星路投资的专业能力和行业资源,与其已投资或曾合作过的互联网、数字体育相关产业的公司在业务层面形成更深层次的合作,从而快速切入数字体育产业。所以,本次交易完全契合公司围绕数字体育生态战略转型发展的需要。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合理性及本次交易经过审慎决策,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本次交易的目的
首先,有利于搭建公司投资平台,获取更多的投资机会。星路控股在互联网、数字体育等相关产业的行业资源,有利于为公司未来业务开展提供更多可能性;
其次,有利于增加公司的利润来源。星路控股及其子公司稳定的基金管理费收入,有利于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来源;再次,有利于获得稳定、专业的投资团队。星路控股团队专业的管理能力、丰富的投资经验和资源,将服务于公司在互联网、数字体育等相关产业的战略布局。
2、本次交易的合理性
(1)本次交易价格公允
本次交易公司聘请了具备专业能力和独立性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并出具了星路控股估值的相关评估报告,评估假设、评估方法、评估结论均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定价,完全参照评估价格,保证交易价格的客观公允。
(2)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针对本次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已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相关独立意见,同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相关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董事经过审慎决策,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告披露,星路控股与星路投资目前管理和共同管理 9 支人民币基金,
管理规模近 20 亿元人民币。请补充披露:(1)星路控股和星路投资的具体经营模式、投资方式、目前在管基金的投资方向等相关经营事项;(2)星路投资经营情况,以及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3)星路控股与星路投资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是否存在与其股东、董监高等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4)基金成立及运作过程中,是否符合募集资金、投资运作、基金运营等相关规定和监管政策,是否发生过投资人无法实现退出等不良事件。
回复:
(一)星路控股和星路投资的具体经营模式、投资方式、目前在管基金的
投资方向等相关经营事项
(1)星路控股基本情况
星路控股的定位为咨询服务平台和控股平台,不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其
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2)星路投资基本情况
星路投资系星路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为在中基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
记编号:P1006292),登记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7 日,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
投资基金管理人。星路投资通过发起设立并管理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获得
管理费收入和超额收益。星路投资目前作为普通合伙人参与的基金及其投资方向
如下:
序 基金 基金规模
号 基金名称 基金编号 类型 成立时间 备案时间 投资方向 备注说明
(亿元)
定向投资上 起凡游戏致力
海起凡数字 于打造原创在
杭州星焕 股权 技术有限公 线网络游戏平
1. 投资合伙 SD4642 投资 1.8 2014-03-02 2015-01-13 司和起于凡 台,现已成长为
企业(有 基金 信息技术 集研发、运营、
限合伙) (上海)有 服务于一体的
限公司 网络游戏平台
服务商。
杭州新线 股权 大文化领域
2. 投资合伙 SD4649 投资 1.98 2012-10-08 2015-01-13 的未上市企
企业(有 基金 业股权或准
限合伙) 股权项目
杭州星路 大文化领域
必赢股权 股权 的未上市企
3. 投资合伙 SM5211 投资 0.91 2016-09-01 2016-10-10 业股权或准
企业(有 基金 股权项目
限合伙)
在线途游是一
桐乡星路 家集游戏研发
千采股权 创业 定向投资在 和发行于一体,
4. 投资合伙 SCS267 投资 1.062 2018-03-30 2018-05-11 线途游(北 致力于为全球
企业(有 基金 京)科技有 用户提供优质
限合伙) 限公司 精彩的游戏、娱
乐及服务的互
联网公司。
序 基金 基金规模
号 基金名称 基金编号 类型 成立时间 备案时间 投资方向 备注说明
(亿元)
星路鼎泰
(桐乡)
大数据产 股权 大数据产业
5. 业股权投 SM1556 投资 10.00 2016-08-01 2016-09-22 相关的优质
资基金合 基金 企业股权项
伙企业 目
(有限合
[2021-08-21]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星路控股部分股权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63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收购星路控股部分股权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
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星路控股部分股权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684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工作函》全文如下: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回复我部问询函称,拟推进现金 2522.415 万元收购
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路控股)30%股权,星路控股专注于文化、互联网、大数据等产业的投资,其全资子公司杭州星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路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6.1 条的规定,对你公司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问询函回复披露,公司未有转型从事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计划。公司应当明确发展战略,聚焦主业发展,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二、2021 年半年报显示,公司本期营业收入 3557.05 万元,净利润-1774.28
万元,股票已经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请公司充分揭示风险,在 2021 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工作中,对于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严格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予以扣除,并在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
三、前期公告披露,星路控股与星路投资目前管理和共同管理 9 支人民币基
金,管理规模近 20 亿元人民币。公司应当充分核实星路控股与星路投资的合规经营情况,明确相关标的是否符合私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和监管政策。对于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购行为,应当审慎决策。
四、前期公告披露,本次收购方案中,公司仅收购星路控股 30%股份,同时
拟与杭州合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从而实现对星路控股的控制。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对于星路控股控制权的相关安排,明确上述控制方式是否稳定、有效,强化内部治理和规范运作。
五、根据公告,本次收购在董事会决议通过后,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审慎决策,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战略,重点关注拟收购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匹配度,充分揭示项目投资风险,推动公司稳健经营,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请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落实上述监管要求,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认真落实《工作函》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1 日
[2021-08-14]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罗顿 编号: 2021-061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收购星路控股股权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81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涉问题逐项核实和回复,为保证回复意见的准确性、完整性,相关事项仍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完善, 因此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 2021年8月20日之前回复。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2021-08-07]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收购星路控股股权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60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有关收购星路控股股权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有关收购星路控股股权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81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如下: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收购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部
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拟以现金约 2522 万元收购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路控股)30%股权,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6.1 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披露,星路控股专注于文化、互联网、大数据等产业的投资,管理的基金参与投资了多家数字体育相关行业项目,其全资子公司杭州星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路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本次交易有利于搭建公司的投资平台,获取较多的互联网、数字体育行业的投资机会。请补充披露:(1)公司是否有转型从事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计划;(2)本次收购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战略布局的影响;(3)结合前述因素说明本次交易的目的与合理性,并说明相关决策是否审慎,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告披露,星路控股与星路投资目前管理和共同管理 9 支人民币基金,
管理规模近 20 亿元人民币。请补充披露:(1)星路控股和星路投资的具体经营模式、投资方式、目前在管基金的投资方向等相关经营事项;(2)星路投资经营情况,以及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3)星路控股与星路投资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是否存在与其股东、董监高等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4)基金成立及运作过程中,是否符合募集资金、投资运作、基金运营等相关规定和监管政
策,是否发生过投资人无法实现退出等不良事件。
三、公告披露,本次交易作价以评估价值为参考依据,根据资产基础法评估,星路控股截至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621.24 万元,评估价值为
8408.05 万元,增值率为 1253.44%。资产评估报告显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星路控股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1723.99 万元,评估价值 9486.06 万元,增值率 450.24%。请补充披露:(1)选取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的合理性,以及高增值率的合理性;(2)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的具体测算方法与过程;(3)本次交易对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高估值的情况。请评估师发表意见。
四、公告披露,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拟与杭州合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有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合有投资为星路控股第一大股东,持有 35.7%股权,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后公司将成为星路控股实际控制人,星路控股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公司与合有投资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载明,合有投资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将和公司保持一致行动,但当合有投资认为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将对其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时,合有投资有权单方面通知公司随时解除该等一致行动关系并终止《一致行动协议》,而无需公司同意。请补充披露:(1)此种安排的具体考虑;(2)在此种安排下,公司是否能够实现对于星路控股的控制;(3)并表处理的相关依据,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定期报告披露,2021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557.05 万元,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1.8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54.60 万元,同比亏损扩大。请结合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前述因素,具体说明此次收购星路控股 30%股权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六、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2122.24
万元,本次交易作价为 2522.415 万元,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首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51%的款项,并于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 49%股权转让价款于本协议签署后的 12 个月内支付完毕。请结合公司目前货币资金余额情况,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态的具体影响。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收到本问询函后 5 个交易日内
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将积极组织有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安排《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
[2021-08-06]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54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临 2021-056 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临 2021-057 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贾勇先生、李正全先生、牟双双女士在全面了解了相关情况后,提交了事前认可文件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张雪南先生、李庆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临 2021-058 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贾勇先生、李正全先生、牟双双女士在全面了解了相关情况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2021-08-06]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2021年半年度装饰工程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 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55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装饰工程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建筑》要求,
特公告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装饰工程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主要经营情况
新签项目数 新签合同额(万 同比增减 本年累计新签项 本年累计新签合同
业务类型
量(个) 元人民币) (%) 目数量(个) 额(万元人民币)
装饰工程设计 0 0 0 0 0
装饰工程施工 3 38.60 -96.85 3 38.60
合计 3 38.60 -96.85 3 38.60
注: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
差异,仅供参考。
二、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目前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并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2021-08-06]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58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公司对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核销部分资产进行了充分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相关应收账款、存货、无形资产进行核销。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次核销账面应收账款、存货、无形资产,具
体如下:
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存货、无形资产的基本情况
1、核销应收账款情况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781,315.00 元,主要系账龄长且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累计已计提坏账准备为 781,315.00 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0元。
2、核销存货情况
本次核销的存货账面余额为 132,406.82 元,该存货主要系丧失使用功能无使用价值、无销售价值的酒店经营使用的易耗品及库存商品,累计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 132,406.82 元,存货账面价值为 0 元。
3、核销无形资产情况
本次核销的无形资产为已超过专有技术保护年限、使用年限,及无使用价值
预计无法为企业带来利益流入的专有技术,分别为(1)路由器专有技术账面原值为 12,000,000.00 元,累计摊销金额为 7,028,000.00 元,已计提减值准备为4,972,000.00 元;(2)智能天线专有技术账面原值为 3,800,000.00 元,累计摊销金额为 1,539,000.12 元,已计提减值准备为 2,260,999.88 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0 元。
公司拟对上述应收账款、存货、无形资产予以核销。
二、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存货、无形资产账面原值合计 16,713,721.82 元,账面价值合计为 0 元,对公司净利润无影响。
本次核销的资产,能够更加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核销资产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事项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的,可以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部分资产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后更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就核销部分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同意本次核销部分资产。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部分资产的事项,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实际情况,核销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资产的事项。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2021-08-06]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59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
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5 日下午 2 点在杭州市体育场路 178 号浙报
产业大厦 27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侯跃武监事以
通讯方式参会。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波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监事张小梦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21-057 号)。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临2021-058 号)。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2021-08-06]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56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 178 号浙报产业大厦 27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23 日
至 2021 年 8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提名韩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 √
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 2021 年 7 月 2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21-053 号《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09 *ST 罗顿 2021/8/1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 1)及出席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参加会议。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 2021 年 8 月 23 日下午 2:30 前进
入会场并提供相关证件,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会议主持人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二)股东和股东代表可以进行参会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必备条件。参会登记办法如下: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 1)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金海岸罗顿大酒店北 12 楼董事办
4、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21 日—22 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
六、 其他事项
(一) 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海岸罗顿大酒店北 12 楼董事办
邮编:570208 联系人:华先生联系电话:0898-66258868-801 电子信箱:lawtonfz@163.com 传真:0898-66254868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提名韩胜先生为公司第
1
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8-06] (600209)*ST罗顿: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41元
每股净资产: 0.87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57%
营业总收入: 3557.05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18亿元
[2021-08-06]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拟收购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57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收购浙江启明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明星投资”)持有的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路控股”)3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拟与星路控股第一大股东杭州合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有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合有投资将在星路控股的重大事项经营决策方面与公司保持一致,即公司将成为星路控股的实际控制人,星路控股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由于公司股东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数文化”)全资子公司浙报智慧盈动创业投资(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盈动”)为启明星投资的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李庆先生为启明星投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浙数文化控股子公司东方星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星空”)为星路控股另一股东,截至本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监事张小梦先生为东方星空的董事、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唐健俊先生为合有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清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颐投资”)的委派代表,因此本次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2,522.415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启明星投资持有的星路
控股 3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拟与合有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合有投资将在星路控股的重大事项经营决策方面与公司保持一致,即公司将成为星路控股的实际控制人,星路控股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本次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的转让方启明星投资(曾用名:人民浙报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浙数文化全资子公司智慧盈动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李庆先生为启明星投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同时浙数文化控股子公司东方星空为星路控股另一股东,截至本次交易发生前 12 个月内公司监事张小梦先生为东方星空的董事、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唐健俊先生为合有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清颐投资的委派代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启明星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5,555.5556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 17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庆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文化产业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
成立日期 2014-08-20
营业期限 2014-08-20 至 2034-08-19
登记状态 存续
启明星投资主要股东为智慧盈动、上海自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占比 45%、35%、20%。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启明星投资资产总
额为人民币 6,883.99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5,833.56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为人民币 35.68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14.42 万元。
2、东方星空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7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储鑫路 17-1 号 1 幢 329 室
法定代表人 梁楠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 文化产业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
成立日期 2008-10-29
营业期限 2008-10-29 至 2028-10-28
登记状态 存续
东方星空主要股东为浙数文化、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和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占比 44%、36%、20%。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东方星空资产总额
为人民币 91,843.73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91,750.95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为人民币 0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31.12 万元。
3、合有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357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 139 号 1 幢 719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清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唐健俊)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
经营范围 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
咨询(除证券、期货)。
成立日期 2016-06-17
合伙期限 2016-06-17 至 2036-06-16
登记状态 存续
合有投资主要合伙人为清颐投资和戚娟娟等 9 个自然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有投资资产总额
为人民币 357.11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356.36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
币 0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12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星路控股(曾用名:杭州合有德峰投资有限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杭州星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编号为 P1006292,以下简称“星路投资”,与星路控股合称“星路资本”)是聚焦文化、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投资的先行者,专注文化产业的资源整合,重点关注科技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型创业公司的中后期投资机会。星路资本目前管理和共同管理星路鼎泰(桐乡)大数据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9 支人民币基金,管理规模近20 亿元人民币。
星路控股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新华路 266 号 276 室
法定代表人 戚娟娟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实业投资;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
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经营范围 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企
业管理咨询,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6-07-18
营业期限 2016-07-18 至 2036-07-17
登记状态 存续
本次交易前后,星路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股权比例 股权比例
出资额(万元) 出资额(万元)
合有投资 357 35.7% 357 35.7%
东方星空 343 34.3% 343 34.3%
启明星投资 300 30% 0 0
罗顿发展 0 0 300 30%
合计 1,000 100% 1,000 100%
星路控股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417.38 3,202.45
负债总额 2,078.02 3,208.92
净资产 339.36 -6.46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半年度
营业收入 1,096.10 0
净利润 251.54 -345.82
注: 1、2019 年、2020 年数据已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2021 年半年度数据尚未经审计;
2、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星路控股预收款项为 1,892.28 万元,主要系预
收的 2021 年度基金管理费。
四、关联交易定价及原则
公司委托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星路控股进行了资产评估,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股权涉及的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 0292
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根据
资产基础法评估,星路控股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758.21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136.98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621.24 万元(账面值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8,408.05万元,增值额为 7,786.82 万元,增值率为 1253.44%。各方协商同意以评估价值为参考依据,确定星路控股 30%股权对应交易作价为 2,522.415 万元。
本次交易通过公平磋商后确定,条件公允、合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风险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公司与启明星投资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各方
受让方(甲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出让方(乙方):浙江启明星投资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丙方):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目标股权转让
在本协议项下,受让方拟受让的目标股权为转让方所持的丙方 30%股权,对应的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额为 300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将持有目标公司 300 万元出资,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30%。
3、股权转让价格
3.1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2,522.415 万元(“目标股权
转让价款”)。
3.2 本协议约定的目标股权转让价款由受让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转让方。
3
[2021-08-06] (600209)*ST罗顿: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41元
每股净资产: 0.87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57%
营业总收入: 3557.05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18亿元
[2021-08-06]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56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 178 号浙报产业大厦 27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23 日
至 2021 年 8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提名韩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 √
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 2021 年 7 月 2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21-053 号《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09 *ST 罗顿 2021/8/1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 1)及出席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参加会议。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 2021 年 8 月 23 日下午 2:30 前进
入会场并提供相关证件,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会议主持人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二)股东和股东代表可以进行参会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必备条件。参会登记办法如下: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 1)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金海岸罗顿大酒店北 12 楼董事办
4、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21 日—22 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
六、 其他事项
(一) 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海岸罗顿大酒店北 12 楼董事办
邮编:570208 联系人:华先生联系电话:0898-66258868-801 电子信箱:lawtonfz@163.com 传真:0898-66254868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提名韩胜先生为公司第
1
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8-06]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拟收购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57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收购浙江启明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明星投资”)持有的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路控股”)3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拟与星路控股第一大股东杭州合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有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合有投资将在星路控股的重大事项经营决策方面与公司保持一致,即公司将成为星路控股的实际控制人,星路控股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由于公司股东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数文化”)全资子公司浙报智慧盈动创业投资(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盈动”)为启明星投资的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李庆先生为启明星投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浙数文化控股子公司东方星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星空”)为星路控股另一股东,截至本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监事张小梦先生为东方星空的董事、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唐健俊先生为合有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清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颐投资”)的委派代表,因此本次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2,522.415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启明星投资持有的星路
控股 3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拟与合有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合有投资将在星路控股的重大事项经营决策方面与公司保持一致,即公司将成为星路控股的实际控制人,星路控股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本次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的转让方启明星投资(曾用名:人民浙报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浙数文化全资子公司智慧盈动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李庆先生为启明星投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同时浙数文化控股子公司东方星空为星路控股另一股东,截至本次交易发生前 12 个月内公司监事张小梦先生为东方星空的董事、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唐健俊先生为合有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清颐投资的委派代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启明星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5,555.5556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 17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庆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文化产业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
成立日期 2014-08-20
营业期限 2014-08-20 至 2034-08-19
登记状态 存续
启明星投资主要股东为智慧盈动、上海自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占比 45%、35%、20%。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启明星投资资产总
额为人民币 6,883.99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5,833.56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为人民币 35.68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14.42 万元。
2、东方星空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7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储鑫路 17-1 号 1 幢 329 室
法定代表人 梁楠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 文化产业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
成立日期 2008-10-29
营业期限 2008-10-29 至 2028-10-28
登记状态 存续
东方星空主要股东为浙数文化、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和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占比 44%、36%、20%。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东方星空资产总额
为人民币 91,843.73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91,750.95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
为人民币 0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31.12 万元。
3、合有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357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 139 号 1 幢 719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清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唐健俊)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
经营范围 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
咨询(除证券、期货)。
成立日期 2016-06-17
合伙期限 2016-06-17 至 2036-06-16
登记状态 存续
合有投资主要合伙人为清颐投资和戚娟娟等 9 个自然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有投资资产总额
为人民币 357.11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356.36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
币 0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12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星路控股(曾用名:杭州合有德峰投资有限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杭州星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编号为 P1006292,以下简称“星路投资”,与星路控股合称“星路资本”)是聚焦文化、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投资的先行者,专注文化产业的资源整合,重点关注科技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型创业公司的中后期投资机会。星路资本目前管理和共同管理星路鼎泰(桐乡)大数据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9 支人民币基金,管理规模近20 亿元人民币。
星路控股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新华路 266 号 276 室
法定代表人 戚娟娟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实业投资;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
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经营范围 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企
业管理咨询,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6-07-18
营业期限 2016-07-18 至 2036-07-17
登记状态 存续
本次交易前后,星路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股权比例 股权比例
出资额(万元) 出资额(万元)
合有投资 357 35.7% 357 35.7%
东方星空 343 34.3% 343 34.3%
启明星投资 300 30% 0 0
罗顿发展 0 0 300 30%
合计 1,000 100% 1,000 100%
星路控股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417.38 3,202.45
负债总额 2,078.02 3,208.92
净资产 339.36 -6.46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半年度
营业收入 1,096.10 0
净利润 251.54 -345.82
注: 1、2019 年、2020 年数据已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2021 年半年度数据尚未经审计;
2、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星路控股预收款项为 1,892.28 万元,主要系预
收的 2021 年度基金管理费。
四、关联交易定价及原则
公司委托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星路控股进行了资产评估,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股权涉及的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 0292
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根据
资产基础法评估,星路控股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758.21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136.98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621.24 万元(账面值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8,408.05万元,增值额为 7,786.82 万元,增值率为 1253.44%。各方协商同意以评估价值为参考依据,确定星路控股 30%股权对应交易作价为 2,522.415 万元。
本次交易通过公平磋商后确定,条件公允、合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风险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公司与启明星投资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各方
受让方(甲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出让方(乙方):浙江启明星投资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丙方):杭州星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目标股权转让
在本协议项下,受让方拟受让的目标股权为转让方所持的丙方 30%股权,对应的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额为 300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将持有目标公司 300 万元出资,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30%。
3、股权转让价格
3.1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2,522.415 万元(“目标股权
转让价款”)。
3.2 本协议约定的目标股权转让价款由受让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转让方。
3
[2021-07-21]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53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2021年7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下午 2 点在杭州市体育场路 178 号浙报
产业大厦 27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侯跃武监事以
通讯方式参会。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波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韩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收到监事张小梦先生的辞职报告。由于工作
变动,张小梦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张小梦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
事人数少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自新任监事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生效。公司将增补选一名监事,在新任监事就任前,张小梦先生仍将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提名,推荐韩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21 日
附: 韩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90 年 7 月,硕士研究
生学历,中共党员。2017 年 6 月参加工作,历任有贝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高级法务、杭州得知科技有限公司合伙人、浙江星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务负责人、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等职。
[2021-07-10]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实际控制人及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公告编号:临 2021-052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实际控制人及
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永徽隆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
持金额不少于 2,5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不含
本数);公司总经理杨柳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刘飞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
秘书唐健俊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颜廷超先生,副总经理蒋伟锋先生计
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使用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不高于 200 万元人民币。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均自 2021 年 1 月 12 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11 日结束。
截至本公告日,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董事、高管人员增持
公司股份均已实施完成。其中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 6,328,5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415%,累计使用金额 25,199,573.06
元人民币;上述董事、高管人员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56,80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0.0585%,累计使用金额 1,008,570 元人民币。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1、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永徽隆行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徽隆行”)的实际控制人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数文化”)的通知,浙数文化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未来 6 个月内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少于 2,5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数)。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公告《罗顿发展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1 号)。
2、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接到总经理杨柳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刘飞先
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唐健俊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颜廷超先生,副总经理蒋伟锋先生的通知,上述董事、高管人员计划在未来 6 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不高于 200 万元人民币增持公司股份。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公告《罗顿发展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2 号)。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接到上述增持主体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
本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浙数文化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328,5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415%,累计使用金额 25,199,573.06 元人民币;上述董事、高管人员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56,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585%,累计使用金额1,008,570 元人民币。增持数量均超过对应增持计划区间下限,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计 本次增持计划 增持使用金额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 增持计划实施
增持主体 划实施前持 实施期间增持 (元) 后持股数(股) 后持股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浙数文化 0 6,328,518 25,199,573.06 6,328,518 1.4415%
杨柳 0 77,000 303,944 77,000 0.0175%
刘飞 10,000 23,000 101,810 33,000 0.0075%
唐健俊 0 50,200 200,632 50,200 0.0114%
颜廷超 0 53,800 201,379 53,800 0.0123%
蒋伟锋 0 52,800 200,805 52,800 0.0120%
三、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浙数文化、杨柳女士、刘飞
先生、唐健俊先生、颜廷超先生、蒋伟锋先生在增持完成后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
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承诺履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0 日
[2021-06-24]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51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公司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工程款人民币 3,594,812 元及相应的诉讼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因此
本次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情况,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一、本次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由于北京罗顿沙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履行承诺按时归还所欠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罗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工程”)的工程款,对此上海工程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昌平区法院”)提起诉讼,并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收到昌平区法院出具的《北
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
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7 号)。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昌平区法院出具的《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传票》【(2021)京 0114 民初 8923 号】,具体内容如下: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被通知人:上海罗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事由:开庭
应到地点:沙河法庭第一法庭
应到时间:2021 年 7 月 22 日 9 时 0 分
三、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因此本次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 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情况,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进展,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4 日
报备文件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传票》【(2021)京0114民初8923号】
[2021-06-17]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50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2021)琼 0108 民初 3219 号、(2021)琼 0108
民初 3220 号案件一审判决;(2021)琼 0108 民初 3218 号案件已立案受理,尚
未开庭。
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49,477,636.87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次诉讼中(2021)琼 0108
民初 3218 号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因此本次诉讼整体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情况,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由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店公司”)原股东海南黄金海岸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开公司”)和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海岸集团”)未办理出资资产的权属变更手续,将相关出资资产过户到酒店公司名下。 对此,酒店公司向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美兰区法院”)提起诉讼,美兰区法院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琼 0108 民初 3218 号、(2021)
琼 0108 民初 3219 号及(2021)琼 0108 民初 3220 号。
2021 年 3 月 23 日,公司公告收到美兰区法院出具的针对上述三项所有权确
认纠纷案件的《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传票》,案件定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开庭
审理,其中(2021)琼 0108 民初 3219 号、(2021)琼 0108 民初 3220 号案件已
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开庭审理;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公告收到美兰区法院出
具《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传票》【(2021)琼 0108 民初 3218 号】,该案件定
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开庭审理。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3 日、2021 年 3 月 23 日、2021 年 5 月 27 日在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9 号)、《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1 号、临 2021-049号)。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美兰区法院出具的以下文件:
(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琼 0108 民初
3219 号】,判决如下:
“被告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将登记在其名下的位于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 68 号门厅西餐厅(产权证号:HK483559)、门厅 1-3 层、沪江春第三层(产权证号:HK483561)、门卫,制服房(产权证号:HK483562)、南楼附楼二层(产权证号:HK483563)、南北主楼第 13 层(产权证号:HK483565)、北楼十二层(产权证号:海房字第 39474 号)、厨房(六角楼二层、产权证号:海房字第 39476 号)、北楼一层(产权证号:海房字第 39713号)的不动产权证及相应的土地分摊面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海口市国用(2015)第 001733 号】办理过户登记至原告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名下。
案件受理费 147,448.63 元(原告已预缴),由被告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
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
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述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琼 0108 民初 3220
号】,判决如下:
“1、被告海南黄金海岸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将登记在其名下的位于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 68 号北裙房 1-2 层,走廊(产权证号:HK487510)、南楼三层(产权证号:海房字第 39487 号)、南楼第三、四层歌舞厅,1-3 层楼梯,六角楼第三层(产权证号:海房字第 39490 号)、健身房(产权证号:海房字第 39491 号)的不动产权证办理过户登记至原告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名下。
2、被告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将登记在其名下的位于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68号使用权面积为16,299.24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海口市国用(2015)第 001733 号】中与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HK487510、海房字第 39487 号,海房字第 39490 号,海房字第 39491 号相应的
土地使用权办理过户登记至原告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名下。
案件受理费 147,223.56 元(原告已预缴),由被告海南黄金海岸综合开发有
限公司、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本次诉讼中(2021)琼0108民初3218号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因此本次诉讼整体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情况,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进展,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7日
报备文件 :
1、《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琼0108民初3219号】;
2、《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琼0108民初3220号】。
[2021-05-27]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49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2021)琼 0108 民初 3219 号、(2021)琼 0108
民初 3220 号案件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开庭审理,公司尚未取得法院相关判决
文书;(2021)琼 0108 民初 3218 号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49,477,636.87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次诉讼中(2021)琼0108民
初3218号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因此本次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情况,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由于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店公司”)原股东海南黄金海岸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开公司”)和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海岸集团”)未办理出资资产的权属变更手续,将相关出资资产过户到酒店公司名下。对此,酒店公司向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琼 0108 民初 3218 号、(2021)琼
0108 民初 3219 号及(2021)琼 0108 民初 3220 号。
2021 年 3 月 23 日,公司公告收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针对
上述三项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的《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传票》,案件定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开庭审理。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3 日、2021 年 3 月 23 日在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9 号)、《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1 号)。
上述案件中(2021)琼 0108 民初 3219 号、(2021)琼 0108 民初 3220 号案
件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开庭审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取得法院相关判决
文书。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酒店公司收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以下文件:
(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追加当事人告知书》【(2021)琼0108民初3218号】,具体内容如下: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在受理原告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与被告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海南黄金海岸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因案外人北京必事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该案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依法追加北京必事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传票》【(2021)琼0108民初3218号】,具体内容如下:
案由:所有权确认纠纷
当事人: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海南黄金海岸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必事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被传唤人: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
传唤事由:开庭
应到时间:2021年06月18日15时00分
应到处所: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琼山大道52号)第十四法庭
三、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本次诉讼中(2021)琼 0108 民初 3218 号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因此本次诉
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情况,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进展,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7 日
报备文件 :
1、《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追加当事人告知书》【(2021)琼0108 民初3218号】;
2、《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传票》【(2021)琼0108民初3218号】。
[2021-05-25]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45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
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下午 2 点在杭州市体育场路 178 号浙报
产业大厦 27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侯跃武监事以
通讯方式参会。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波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
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
[2021-05-25]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公告编号:临 2021-048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口罗顿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罗顿”)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海口分行”)申请不超过 4,000 万元借款。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顿酒店公司”)名下位于海口市人民大道 68 号的房产【琼(2021)海口市不动产权第 0021426 号】,作为海口罗顿本次申请银行借款的抵押物。
本次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海口罗顿具体办理本次事项,在上述额度内,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银行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借款事项。
二、海口罗顿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海口罗顿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RL3U1E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路街道 68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蒋伟锋
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01 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游艺娱乐活动;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竞赛组织;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经纪人服务;体育健康服务;体育保障组织;体育中介代理服务;体育用品设备出租;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票务代理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需备案);动漫游戏开发;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从事体育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企业总部管理;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海口罗顿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2、抵押资产情况
房产坐落于海口市人民大道 68 号,房屋建筑面积 16,762.27 平米,权利证号:
琼(2021)海口市不动产权第 0021426 号。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口罗顿申请银行借款,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业务,解决公司目前短期现金流紧张的问题,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房产作为海口罗顿本次申请银行借款的抵押物,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促进公司发展,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借款主要用于海口罗顿日常经营业务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促进公司发展。其中相关抵押和担保均为银行借款所需。该事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
[2021-05-25]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44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
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下午 2 点在杭州市体育场路 178 号浙报产业大厦 27 楼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主席张雪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陈芳女士、高松先生、牟双双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并经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经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协商一致,公司决定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雪南先生、李庆先生、陈芳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
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雪南先生、李庆先生、陈芳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
为加快推进公司业务,解决公司目前短期现金流紧张的问题。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口罗顿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申请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
[2021-05-25]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47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同日签署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数文化”)、上海度势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度势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度势体育”)、熙金(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以下简称“熙金资本”)和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魂网络”)、朴盈国视(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盈国视”)五家发行对象承诺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分别与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份认购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方案调整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为原方案基础上调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浙数文化、电魂网络、度势体育三名特定对象。公司与熙金资本和朴盈国视终止了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和浙数文化、电魂网络及度势体育分别
签署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公司计划启动重大资产重组,经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协商,公司审
慎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与上述发行对象签署《终止协议》。其中,浙数文
化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永徽隆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控股股东,且公司董事长张雪南先生在浙数文化担任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李庆先生在过去12 个月内担任浙数文化副总经理,公司董事陈芳女士为电魂网络第一大股东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因此,本次与浙数文化和电魂网络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张雪南先生、李庆先生、陈芳女士回避对上述事项的表决。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32211766N
法定代表人:张雪南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储鑫路 17-1 号 1 幢 202 室
注册资本:130192.3953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文化产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及咨询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版权信息咨询服务,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凭许可证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技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组
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展服务,培训服务(不含办班培训),经营进出口业务,工艺美术品、文体用品、办公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数文化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永徽隆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控股股东,且公司董事长张雪南先生在浙数文化担任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李庆先生在过去 12 个月内担任浙数文化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浙数文化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7985268XH
法定代表人:胡建平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 435 号
注册资本:24799.3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服务:增值电信业务,利用信息网络经营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 计算机软件、网络技术开发,国内广告发布;批发、零售:服装,日用百货,纺织品,计算机及配件;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服务,停车服务,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凭许可证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董事陈芳女士为电魂网络第一大股东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电魂网络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分别与浙数文化、电魂网络、度势体育签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乙双方就终止原协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如下:
1、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之日,原协议即告终止,原协议终止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不构成任何一方违约。
2、原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均不用再履行原协议项下的义务,亦不再享有
原协议项下的权利。
3、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二份,其余一份作为备查文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是基于外部环境、公司实际情
况及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拟签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是终止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上述终止协议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上述终止协议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议案之前,已将该交易的相关资料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并获得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是基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综合考虑内外部影响因素,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罗顿发展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罗顿发展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罗顿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4、罗顿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5、《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2021-05-25]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公告编号:临 2021-043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11
日开市起停牌,后续经交易相关方商讨研究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星期二)开
市起复牌。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酷炫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炫网络”)的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与酷炫网络股东郭磊、浙报融媒体科技(浙江)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报融媒体科技”)、天津坤泰鼎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坤泰”)分别签署了《资产认购意向协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因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
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9 号)。
二、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如下:
1、公司与酷炫网络股东郭磊、浙报融媒体科技、天津坤泰分别签署了《资产认购意向协议》,确定双方初步的合作意向、合作方式等内容。
2、公司与交易各方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涉及到的相关问题积极研究、论证并进行了持续的沟通,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初步论证。
3、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
4、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按要求披露《公司关于截至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1 号)及《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2 号)。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自启动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与有关各方进行了积极磋商、反复探讨和沟通。但由于交易双方在关键条款上未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交易相关方审慎研究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四、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处于筹划阶段,交易相关方均未就具体方案最终达成实质性协议,交易各方对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终止后公司将继续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五、股票复牌安排及承诺事项
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5月25日开市起复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指引的要求,本公司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其他事项
由于公司本次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
[2021-05-25]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46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数文化”)、上海度势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度势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度势体育”)、熙金(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和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魂网络”)、朴盈国视(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五家发行对象承诺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4,779.14 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数字体育云服务平台项目、数字体育综合体改造项目、亚洲赛及国际数字体育嘉年华项目、数字体育高端人才培养及体验中心项目。上述发行认购及股权协议转让完成后,浙数文化直接并通过永徽隆行合计控制本公司124,648,521 股,占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的 21.84%。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基于资本市场环境出现变化,经与相关主体协商一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并
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修改议案。公司在原方案基础上调减了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调减为浙数文化、电魂网络、度势体育三名特定对象,认购数量合计不超过 90,746,858 股,其中浙数文化认购不超过 71,250,000 股、度势体育认购不超过 17,123,317 股、电魂网络认购不超过2,373,541 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上述方案,参与方浙数文化尚需报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财政厅等上级主管部门前置审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原因
自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各项工作。公司亦在此期间收到较多投资者关于本次方案的建议与关切,公司对此高度重视。
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经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协商一致,公司审慎决定,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三、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议案之前,已将该交易的相关资料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并获得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是基于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
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罗顿发展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罗顿发展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罗顿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4、罗顿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2021-05-18]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参加“海南辖区上市公司2020年度业绩网上集体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公告编号:临 2021-040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
“海南辖区上市公司 2020 年度业绩网上集体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进一步建立董事会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机制,让投资者更准确地读懂年度报告、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切实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和治理水平,海南证监局将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海南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举办“海南辖区上市公司 2020 年度业绩网上集体说明会”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4 日 15:30-17:00,平台登陆地址为:http://rs.p5w.net。
届时,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高管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 2020 年年报披露、财务数据、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现金分红、重大事项、可持续发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2021-05-18]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截至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公告编号:临 2021-041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截至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
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酷炫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构成重组上市,亦构成关联交易,并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因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
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9 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要求,
公司将截至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5 月 10 日)股东总户数、前十大股东
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总户数
截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 22,605 户。
二、公司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前十大股
东与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一致。公司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即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如下表: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本比例(%)
1 苏州永徽隆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3,398,521 12.16
2 无锡龙山有道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401,479 7.84
海口金海岸罗顿国际旅业发展有限公司(清
3 21,329,736 4.86
算组)
4 北京德稻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19,458,000 4.43
5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328,518 1.44
6 艾许东 5,100,000 1.16
7 钱建松 2,962,000 0.67
8 李玉新 2,660,176 0.61
9 周绍仪 2,186,301 0.50
10 谢文贤 2,145,000 0.49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2021-05-18]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公告编号:临 2021-042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酷炫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构成重组上市,亦构成关联交易,并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因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
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9 号)。
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方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序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鉴于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交易双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且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相关事项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2021-05-11] (600209)*ST罗顿:罗顿发展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公告编号:临 2021—039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罗顿发展”)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北京酷炫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炫网络”)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构成重组上市,亦构成关联交易,并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因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文件的要求披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组预案,并申请复牌。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酷炫网络 100%股权。酷炫网络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酷炫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7825172816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延静里中街 3 号院甲 6 号楼-2 至 22 层 101 内 20
层 2001-2005 室
法定代表人 郭磊
注册资本 3,312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5 年 11 月 16 日
经营期限 2005 年 11 月 16 日至无固定期限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软件设计、开
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济贸易咨询;销售电子产
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经营范围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主要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持有酷炫网络股权的全体股东,即包括:郭磊、浙报融媒体科技(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报融媒体科技”)、天津坤泰鼎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等在内的 6 名股东。
其中郭磊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永徽隆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徽隆行”)的有限合伙人;浙报融媒体科技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永徽隆行同受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其中公司董事李庆先生为浙报融媒体科技法定代表人、董事兼总经理。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完成,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通过发行 A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酷炫网络 100%股权。本次
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可能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的意向性文件
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与酷炫网络股东郭磊、浙报融媒体科技(浙江)有
限责任公司、天津坤泰鼎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分别签署了《资产认购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罗顿发展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乙方持有的酷炫网络全部股权。
2、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参考罗顿发展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由双方协商确定。
3、双方对初步意向协议内容及协议其他方提供的未公开的资料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
4、双方承诺积极促进于初步意向协议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签署本次交易的正式协议。本次交易具体约定以正式协议为准。未能在上述期间签署正式协议且双方未能就继续推进本次交易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本次交易自动终止。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正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方式、交易方案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二)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能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罗顿发展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二)资产认购意向协议
(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基本情况表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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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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