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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112什么时候复牌?-*ST天成停牌最新消息
 ≈≈*ST天成600112≈≈(更新:22.02.26)
[2022-02-26] (600112)*ST天成:关于公司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临 2022-020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被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违规担保以及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触及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现将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
  1、概述
  公司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为股东银河集团提供担保及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形,经公司自查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资金占用发生总额为 51,425.98万元,资金占用余额为 31,195.24 万元,公司违规担保总额为 45,133 万元,违规担保余额为 10,670 万元。
  2、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公司持续督促股东银河集团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尽快解除担保、解决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股东银河集团承诺将积极通过多种方式尽快解决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问题。目前公司股东银河集团正在筹划解决相关违规问题,截至目前,尚无实质性举措。
  (1)关于资金占用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资金占用发生总额为 51,425.98 万元,资金占用余额为 31,195.24 万元。
  (2)关于违规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剩余担保所涉及诉讼公司可能需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的违规担保余额为10,670万元。
  公司将持续排查可能存在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事项,并督促股东银河集团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相关违规问题,以及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1、概述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天成控股2020年由于债务违约并涉及诉讼导致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天成控股借用其他单位账户进行资金收付,全年账户借方发生额40,257,238.72元、贷方发生额39,987,860.10元,上述事项构成重大内控缺陷。
  (2)天成控股及子公司2020年度产生多笔诉讼,天成控股未能及时发现及处理部分案件起诉金额与公司账面金额的差异。上述事项构成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影响了财务报表中存货、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相关科目的列报认定,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失效。
  2、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1)因受诉讼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为维护公司利益,公司积极应诉,通过处置公司部分资产解决部分债务;后续公司拟继续处置部分可变现资产偿还债务,减轻诉讼及债务压力;另外,持续督促股东银河集团解决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问题,进一步缓解公司诉讼及债务压力,逐步解除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2)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产生多笔诉讼,公司发现部分案件起诉金额与账面金额存在差异的情况。对此,公司将加强及子公司各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法务部与财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信息传导,加强各部门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完善相关信息传递制度,形成切实有效的信息传递及披露机制,确保诉讼等相关金额与
财务账面金额一致。
  (3)进一步强化全员学习,提高法律及风险意识,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强化内部控制监督,降低制度流程的运行风险,使内部控制真正为公司发展提供监督保障作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本次内部控制报告反映出的问题,截至目前,公司正在全面加强内部控制,从内控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内控执行等方面全面自查整改,并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查漏补缺,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完善落实各项制度,全面加强管控,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6] (600112)*ST天成: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临 2022—019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3日、2022年1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ST天成通过债务重组解决部分资金占用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301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一”)、《关于*ST天成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09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二”),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2022年1月2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42)、《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业绩预告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3)。
  公司收到《问询函一》及《问询函二》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方面对其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仍需进一步查证和核实,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问询函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性,公司延期5个工作日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继续积极协调推进问询函涉及问题的回复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回复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19] (600112)*ST天成: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22/02/19)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临 2022—018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3日、2022年1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ST天成通过债务重组解决部分资金占用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301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一”)、《关于*ST天成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09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二”),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2022年1月2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42)、《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业绩预告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3)。
  公司收到《问询函一》及《问询函二》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方面对其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仍需进一步查证和核实,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问询函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性,公司延期5个工作日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继续积极协调推进问询函涉及问题的回复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回复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9 日

[2022-02-16] (600112)*ST天成: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 天成公告编号:临 2022—017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 2020 年末经
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9.3.11 条规定的情形,由上交所决定终止股票上市。
    二、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主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到 11,000 万元且扣非净
利润为负值;预计 2021 年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050 万元到1,575 万元;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具有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2021 年年度业
绩预告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披露的《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2-009)。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
于*ST 天成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09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正积极组织有关方面按照《问询函》的要求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落实相关要求,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若被终止上市的后续安排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暂定为 2022 年 4 月 30 日,最终财务
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若公司出现第 9.3.11 条规定的情形,上
交所将在公司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之日后的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自上交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并在股票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 15 个交易日。
    四、其他相关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 2021 年年
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暂定为 2022 年 4 月 30 日,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
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2-12] (600112)*ST天成: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临 2022—016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3日、2022年1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ST天成通过债务重组解决部分资金占用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301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一”)、《关于*ST天成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09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二”),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2022年1月2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42)、《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业绩预告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3)。
  公司收到《问询函一》及《问询函二》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方面对其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仍需进一步查证和核实,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问询函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性,公司延期5个工作日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问询函涉及问题的回复工作,公司将继续协调推进问询函回复的相关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回复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2 日

[2022-02-12] (600112)*ST天成:关于公司监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临 2022—015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收
到公司监事江涛先生、副总经理陈磊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江涛先生、陈磊先生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分别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与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江涛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法律事务室负责人;陈磊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因江涛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递交的辞职申请将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江涛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监事的选举工作。
  公司对江涛先生、陈磊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致以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2 日

[2022-02-08] (600112)*ST天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临 2022—014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相关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2年1月27日、2022年1月28日、2022年2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相关股东书面征询核实:除已经依法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到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存在可能或已经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等。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中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事项出具了无法表示的意见,且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为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形,经公司自查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资金占用发生总额 为 51,425.98 万元,资金占用余额 为 31,195.24万元,公司违规担保总额为45,133万元,违规担保余额为11,670万元。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解决相关违规问题,截至目前,尚无实质性举措。
  (三)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临2022-009),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65万元到6,390万元;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110万元到-12,635万元;预计2021年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00万元到12,000万元,预计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10,000万元到11,000万元;预计2021年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50万元到1,575万元。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暂定为2022年4月30日,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若公司出现第9.3.11条规定的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四)2022年1月2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ST天成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09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正积极组织有关方面按照《问询函》的要求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落实相关要求,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短期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29] (600112)*ST天成:关于公司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临 2022-011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被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违规担保以及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触及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现将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
  1、概述
  公司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为股东银河集团提供担保及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形,经公司自查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资金占用发生总额为 51,425.98万元,资金占用余额为 31,195.24 万元,公司违规担保总额为 45,133 万元,违规担保余额为 10,670 万元。
  2、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公司持续督促股东银河集团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尽快解除担保、解决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股东银河集团承诺将积极通过多种方式尽快解决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问题。目前公司股东银河集团正在筹划解决相关违规问题,截至目前,尚无实质性举措。
  (1)关于资金占用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资金占用发生总额为 51,425.98 万元,资金占
用余额为 31,195.24 万元。
  (2)关于违规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剩余担保所涉及诉讼公司可能需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的违规担保余额为10,670万元。
  公司将持续排查可能存在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事项,并督促股东银河集团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相关违规问题,以及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1、概述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天成控股2020年由于债务违约并涉及诉讼导致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天成控股借用其他单位账户进行资金收付,全年账户借方发生额40,257,238.72元、贷方发生额39,987,860.10元,上述事项构成重大内控缺陷。
  (2)天成控股及子公司2020年度产生多笔诉讼,天成控股未能及时发现及处理部分案件起诉金额与公司账面金额的差异。上述事项构成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影响了财务报表中存货、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相关科目的列报认定,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失效。
  2、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1)因受诉讼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为维护公司利益,公司积极应诉,通过处置公司部分资产解决部分债务;后续公司拟继续处置部分可变现资产偿还债务,减轻诉讼及债务压力;另外,持续督促股东银河集团解决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问题,进一步缓解公司诉讼及债务压力,逐步解除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2)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产生多笔诉讼,公司发现部分案件起诉金额与账面金额存在差异的情况。对此,公司将加强及子公司各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法务部与财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信息传导,加强各部门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完善相
关信息传递制度,形成切实有效的信息传递及披露机制,确保诉讼等相关金额与财务账面金额一致。
  (3)进一步强化全员学习,提高法律及风险意识,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强化内部控制监督,降低制度流程的运行风险,使内部控制真正为公司发展提供监督保障作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本次内部控制报告反映出的问题,截至目前,公司正在全面加强内部控制,从内控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内控执行等方面全面自查整改,并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查漏补缺,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完善落实各项制度,全面加强管控,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9] (600112)*ST天成: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 天成公告编号:临 2022—010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 2020 年末经
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9.3.11 条规定的情形,由上交所决定终止股票上市。
    二、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主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到 11,000 万元且扣非净
利润为负值;预计 2021 年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050 万元到1,575 万元;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具有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2021 年年度业
绩预告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2-009)。
    三、若被终止上市的后续安排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暂定为 2022 年 4 月 30 日,最终财务
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若公司出现第 9.3.11 条规定的情形,上
交所将在公司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之日后的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自上交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并在股票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 15 个交易日。
    四、其他相关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 2021 年年
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暂定为 2022 年 4 月 30 日,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
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9] (600112)*ST天成: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业绩预告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临 2022—013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业绩预告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月28日,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ST天成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09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一、问询函全文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8日,你公司提交年度业绩预告称,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亿元至1.2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亿元至1.1亿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21亿元至-1.26亿元,期末净资产1050万元至1575万元。会计师暂不能对公司是否不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形成意见。鉴于公司2021年财务数据对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具有重大影响,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司三季报显示,截至2021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992.63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第四季度净资产增长的具体原因,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通过不当会计处理实现净资产转正,从而规避退市的情形。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请公司结合相关业务的商业模式、经营情况、销售合同条款,说明各类收入的确认政策和依据,是否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确认收入的情形,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请公司补充披露前五名客户及供应商名称、销售及采购金额、占比、产品名称及类型、结算周期及方式、资金流入情况、货物流转情况等,并说明公司与前五名供应商、前五名客户及其最终销售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业
务往来,前五名供应商、前五名客户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业务往来或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四、请公司逐条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有关规定,说明公司相关业务是否为新增贸易业务、是否为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为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情形,是否存在应扣除收入未按规定扣除的情况。请公司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终止上市风险。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五、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说明显示,会计师目前暂不能对公司是否不存在因扣非前后亏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净资产为负值的财务类退市指标情形形成意见。请会计师说明无法形成意见的具体原因。
  六、请年审会计师结合目前审计情况,逐条说明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的解决进展。年审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则要求,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制定必要、可行、有针对性的审计计划及程序,详细记录相关事项,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结合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的解决进展,充分考虑,审慎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并对公司收入扣除情况审慎发表专项意见。
  七、若公司涉嫌通过不当会计处理转正净资产,未按规定确认营业收入,未按规定对营业收入予以扣除,以实现规避退市,我部将在公司2021年年报披露后,及时采取事后审核问询、提请启动现场检查等监管措施,并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如根据最终现场检查结果,公司实际财务情况已触及终止上市情形,本所将依法依规对公司做出终止上市决定。请公司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回复本函。你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按时落实本函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二、其他说明与风险提示
  1、公司正积极组织有关方面按照《问询函》的要求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落实相关要求,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9] (600112)*ST天成: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临 2022—012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ST天成通过债务重组解决部分资金占用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301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42)。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方面对其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仍需进一步查证和核实,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8日、2022年1月15日、2022年1月22日发布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43)、《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3)、《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5)、《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7),公司延期5个工作日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问询函》涉及问题的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仍需进一步查证和核实,为保证《问询函》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性,公司将再次延期5个工作日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公司将继续协调推进《问询函》回复的相关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回复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9] (600112)*ST天成: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600112  证券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临 2022-009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经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初步测算,预
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865 万元到 6,390 万元。
  2.影响公司本次业绩预告的非经常性损益事项主要有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预测增值、资产处置等。
  3.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110万元到-12,635 万元。
  4.预计 2021 年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到 12,000 万元,预计扣
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到 11,000 万元。
  5.预计 2021 年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050 万元到 1,575 万
元。
  6.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公司初步核算,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65 万元到 6,390 万元。
  2.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110 万元到-12,635 万元。
  3.预计 2021 年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到 12,000 万元,预计扣
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到 11,000 万元。
  4.预计 2021 年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050 万元到 1,575 万
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为本公司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说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在履行相应的审计程序,目前暂不能对公司是否不存在因扣非前后亏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净资产为负值的财务类退市指标情形形成意见。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50.4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077.65 万元。
  (二)营业收入:13,931.29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12,646.64 万元。
  (三)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314.46 万元。
  (四)每股收益:-0.3839 元。
    三、本期非经常性损益事项情况
  影响公司本次业绩预告的非经常性损益事项主要有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预测增值、资产处置等。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投资的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因是上交所上市公司贵阳银行(股票代码:601997)控股的子公司,根据相关上市规则,其无法提前
披露和提供 2021 年度的经营数据,公司目前只能依据其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
审计的报表并结合往年的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公司投资的香港长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所涉非洲锆钛矿区近期发生新冠疫情,全部工作人员被隔离,相关基础
数据仅为根据该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经营数据及电话沟通、了解
的 2021 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进行推算、预测。上述两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预测数据与最终审计、评估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并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根据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上述重大事项客观存在,年审会计师未获取到评估机构的初步评估意见等,目前暂不能对具体影响金额、影响程度形成意见。
  (二)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的意见,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对公司 2020 年度进行重述审计,可能会涉及财务数据追溯调整,由此可能导致公司 2021 年的期初数发生变动,将对本次预测产生直接影响。
  根据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年审会计师正在履行相应的审计程序,目前暂不能对因 2020 年重述审计而产生的具体影响金额形成意见。
  (三)上述预告的营业收入数据为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初步测算,具体数据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为准。
    根据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对于营业收入的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营业收入扣除项包括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年审会计师正在履行相应的审计程序,目前暂不能形成意见。
  (四)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因上述预测的部分数据绝对值较小,相关评估、审计后的数据调整极易使该部分数据产生重大偏离。在评估、审计过程中,如预测数据出现重大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符合《上市规则》第
9.3.6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触及《上市规则》9.3.11 条规定的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之日后的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5] (600112)*ST天成:关于中小投资者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临 2022—008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小投资者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97起一审判决/53起和解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共同被告
  涉案金额:97起一审案件原告索赔金额10,061,561.74元,判决赔偿金额
  7,315,695.93元(含诉讼费);53起和解案件判决赔偿金额5,577,591.81元
  (含诉讼费),执行和解金额为判决赔偿金额的30%即1,665,092.83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对于上述判决结果,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及规定将上述诉讼案件计提预
  计负债,并保留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对于上述和解情
  况,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及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成控股”)于近日收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97份一审《民事判决书》以及与53名中小投资者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根据法院文书及《执行和解协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97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公司与53名中小投资者达成和解并支付相应的赔偿款。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审案件情况
    97名中小投资者就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已对上述案件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97名中小投资者
    被告: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原告的诉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合计10,061,561.74元;
    (2)判令被告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主要事实与理由:
    2018年11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112号),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有关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披露的《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3)。
    (二)法院判决情况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述诉讼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根据相关法院文书,法院认为:被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本案虚假陈述实施日为2017年1月26日,虚假陈述更正日为2017年4月24日,基准日为2017年7月6日;原告投资损失与被告虚假陈述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本次诉讼总体判决情况如下:
    (1)由公司承担94名中小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及相关费用;
    (2)判令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94名中小投资者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佣金及诉讼费共计7,315,695.93元;
    (3)裁定2名中小投资者撤诉,驳回1名中小投资者起诉。
    二、执行和解情况
    公司与53名中小投资者达成和解并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生效判决书确定的金额5,577,591.81元(含诉讼费)的30%即1,665,092.83元,一次性支付至53名中小投资者指定账户,目前公司已全部支付完毕。
    三、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上述判决结果,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及规定将上述诉讼案件计提预计负债,并保留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对于上述和解情况,
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及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后续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妥善处理诉讼事宜,依法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2] (600112)*ST天成: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ST天成通过债务重组解决部分资金占用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301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42)。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方面对其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仍需进一步查证和核实,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8日、2022年1月15日发布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43)、《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3)、《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5),公司延期5个工作日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问询函》涉及问题的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仍需进一步查证和核实,为保证《问询函》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性,公司将再次延期5个工作日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公司将继续协调推进《问询函》回复的相关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回复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18] (600112)*ST天成: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证券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2022-006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4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8,678,66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19.378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总经理高健先生(代理董事长)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代理董事会秘书高健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陈磊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97,750,951 99.0598  927,718  0.9402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1      关 于 变 更 公 司 36,150,951  97.4979  927,718  2.5021  0  0.00
      2021 年度年审会                                              00
      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表决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熊杰、霍文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5] (600112)*ST天成: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ST天成通过债务重组解决部分资金占用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301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42)。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方面对其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仍需进一步查证和核实,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8日发布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43)、《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3),公司延期5个工作日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问询函》涉及问题的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仍需进一步查证和核实,为保证《问询函》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性,公司将再次延期5个工作日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公司将继续协调推进《问询函》回复的相关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回复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5] (600112)*ST天成: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22/01/15)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ST天成通过债务重组解决部分资金占用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301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42)。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方面对其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仍需进一步查证和核实,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8日发布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43)、《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3),公司延期5个工作日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问询函》涉及问题的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仍需进一步查证和核实,为保证《问询函》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性,公司将再次延期5个工作日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公司将继续协调推进《问询函》回复的相关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回复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3] (600112)*ST天成: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证券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月
 12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龚经治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龚经治
 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决策委员会
 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职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龚经治先生在公司新任独立董事任职前将继续履职,公司将按照有关
 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龚经治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在完善公司治理
 和推动公司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龚经治先生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2-01-08] (600112)*ST天成: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ST天成通过债务重组解决部分资金占用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301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42)。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方面对其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仍需进一步查证和核实,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43),公司延期5个工作日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问询函》涉及问题的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仍需进一步查证和核实,为保证《问询函》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性,公司将再次延期5个工作日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公司将继续协调推进《问询函》回复的相关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回复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2-01-05] (600112)*ST天成:2021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于2021年12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2月30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总经理高健先生主持(代行董事长职责),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签署<高速公路压覆补偿协议>的议案》
  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成都至遵义高速公路贵州境仁怀至遵义工程项目,压覆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部分矿产资源,补偿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金额人民币合计2,000万元整,并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签署<高速公路压覆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1)。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2-01-05] (600112)*ST天成:关于签署《高速公路压覆补偿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高速公路压覆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路开”或“甲方”)对成都至遵义高速公路贵州境仁怀至遵义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高速项目”)压覆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矿、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下庄钼镍矿、遵义市红花岗区双龙桥钼镍矿事宜,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2”)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贵州博豪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豪矿业”或“乙方1”)、全资控股子公司遵义市裕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丰矿业”或“乙方3”)协商一致并于2021年12月31日签署《成都至遵义高速公路贵州境仁怀至遵义工程项目压覆(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矿、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下庄钼镍矿、遵义市红花岗区双龙桥钼镍矿)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甲方就压覆乙方(以下乙方均含乙方1、乙方2、乙方3)部分矿产资源,补偿乙方人民币合计2,000万元整。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签署《补偿协议》已经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交易概述
  因建设规划,贵州路开就高速项目压覆公司、博豪矿业及裕丰矿业部分矿产资源事项补偿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人民币合计2,000万元整。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高速公路压覆补偿协议>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贵州路开基本情况
  名称: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附100号贵阳高新信息软件中心C栋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交通基础设施和交通运输产业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交通运输节能环保产业开发;土地整理开发;旅游开发及利用;物资贸易、设备租赁)。
  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企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评估情况
  根据贵州筑源矿业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就高速项目压覆的公司、博豪矿业及裕丰矿业部分矿产资源出具的《矿产资源价值评估报告》(筑矿评字【2021】第57号、58号、59号),公司、博豪矿业及裕丰矿业被高速项目压覆的部分矿产资源评估价值合计2,050.19万元。
    四、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对本项目压覆乙方的遵义县毛石镇常溪水钼镍矿、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下庄钼镍矿、贵州遵义市红花岗区双龙桥钼镍矿进行一次性终结补偿,补偿金额共计人民币贰仟万元整(?2000.00万元)。
  2、甲方补偿资金打入乙方指定账户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通过任何途径就本项目压覆乙方矿权矿场资源事宜向甲方及其他主管部门、司法部门等主张任何权利。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本次《补偿协议》的签署将对公司的财务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及各子公司已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上述全部补偿款,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31] (600112)*ST天成: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112    证券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2021-147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17 日
                      至 2022 年 1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各公告及
  附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12        *ST 天成          2022/1/1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同 时还需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 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00—5:00。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会议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武汉路临 1 号公司会议室
联系电话:0851—28620788
传真:0851—28654903
邮政编码:563002
联系人:雷晓禹
2.与会股东住宿与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 月 1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年审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2021-12-31] (600112)*ST天成:2021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临 2021—146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于2021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2月29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总经理高健先生主持(代行董事长职责),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同期届满,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需要,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45)。
    二、审议《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1月17日上午9点30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147)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1] (600112)*ST天成: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临 2021—145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因与中审华的合同期届满,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需要,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华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审华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008年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所及其湖北、上海、广东分所与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强强联合,变更名称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初改制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位于北京,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
  2、人员信息
  中审亚太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审亚太从业人员总数1254人,其中合伙人数量为5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67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的人数为184人。
  3、业务规模
  中审亚太2020年度业务收入4.34亿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3,715
万元。2020年度累计为2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2,193万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资产均值为76.27亿。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年末数为5,815.22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5,4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纪律处分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何夕灵,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2月至今担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负责人,北京总部合伙人,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本次作为该项目合伙人。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远梅,于200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4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8份;本次作为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
  本期签字会计师:周强,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2月至今担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质量控制负责人,北京总部合伙人,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份,本次作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及签字会计师。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独立性情况: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会计师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1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16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
  中审亚太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3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4年审计服务,2020年度为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沟通情况
  因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同期届满,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需要,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华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审华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中审亚太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能及时地提供良好的服务,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同意公司拟变更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将有关内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1] (600112)*ST天成:关于公司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临 2021-144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被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违规担保以及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触及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现将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
  1、概述
  公司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为股东银河集团提供担保及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形,经公司自查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资金占用发生总额为 51,425.98万元,资金占用余额为 31,195.24 万元,公司违规担保总额为 45,133 万元,违规担保余额为 10,670 万元。
  2、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公司持续督促股东银河集团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尽快解除担保、解决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股东银河集团承诺将积极通过多种方式尽快解决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问题。目前公司股东银河集团正在筹划解决相关违规问题,截至目前,尚无实质性举措。
  (1)关于资金占用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与天地合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银河集团(以下
简称“天地合明”)三方签订《债权债务抵偿协议》,以本公司对银河集团享有的部分债权48,807,396.46 元抵偿本公司对天地合明的部分债务 48,807,396.46元。债权债务冲抵完成后,银河集团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公司对银河集团的部分债权 48,807,396.46 元消灭。
  该债权债务重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12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债权债务抵偿协议>暨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35)。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资金占用发生总额为 51,425.98 万元,资金占用余额为 31,195.24 万元。
  (2)关于违规担保
  2021年8月9日,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就深圳瞬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起诉公司需对股东银河集团5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案作出一审《民事判决书》((2020)粤0391民初9934号),判决公司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杭州木东贸易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一审判决已生效,由此公司的违规担保余额减少500万。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剩余担保所涉及诉讼公司可能需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的违规担保余额为10,670万元。
  公司将持续排查可能存在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事项,并督促股东银河集团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相关违规问题,以及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1、概述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天成控股2020年由于债务违约并涉及诉讼导致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天成控股借用其他单位账户进行资金收付,全年账户借方发生额40,257,238.72
元、贷方发生额39,987,860.10元,上述事项构成重大内控缺陷。
  (2)天成控股及子公司2020年度产生多笔诉讼,天成控股未能及时发现及处理部分案件起诉金额与公司账面金额的差异。上述事项构成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影响了财务报表中存货、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相关科目的列报认定,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失效。
  2、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1)因受诉讼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为维护公司利益,公司积极应诉,通过处置公司部分资产解决部分债务;后续公司拟继续处置部分可变现资产偿还债务,减轻诉讼及债务压力;另外,持续督促股东银河集团解决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问题,进一步缓解公司诉讼及债务压力,逐步解除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2)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产生多笔诉讼,公司发现部分案件起诉金额与账面金额存在差异的情况。对此,公司将加强及子公司各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法务部与财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信息传导,加强各部门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完善相关信息传递制度,形成切实有效的信息传递及披露机制,确保诉讼等相关金额与财务账面金额一致。
  (3)进一步强化全员学习,提高法律及风险意识,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强化内部控制监督,降低制度流程的运行风险,使内部控制真正为公司发展提供监督保障作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本次内部控制报告反映出的问题,截至目前,公司正在全面加强内部控制,从内控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内控执行等方面全面自查整改,并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查漏补缺,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完善落实各项制度,全面加强管控,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4、13.9.5 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1] (600112)*ST天成: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临 2021—143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ST天成通过债务重组解决部分资金占用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301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42)。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方面对其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仍需进一步查证和核实,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公司将延期5个工作日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继续协调推进《问询函》回复的相关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回复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24] (600112)*ST天成: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 天成公告编号:临 2021—141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ST天成通过债务重组解决部分资金占用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99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相关方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逐项进行落实,现就《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一:公告称,天地合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合明)与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国投)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受让深国投对公司享有的7880.74万元债权,深国投已于2021年12月6日向公司发出了债权转让通知函。请公司及相关方补充披露:(1)公司对深国投所负7880.74万元的具体形成原因和资金流向,借款是否实际投入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存在该笔融资款项实际流向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等情况,是否构成资金占用;(2)天地合明与深国投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具体约定及安排,包括天地合明受让深国投债权的对价、协议生效条件、终止条件、债权交割相关安排等,以及目前该《资产置换协议》的履行情况;(3)结合前述问题回答,核实天地合明是否已成为公司合法债权人。请律师就有关问题发表意见。
    回复:
  (1)2017年6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开关”)与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国投”)签订了《国有保理业务合同》(合同编号:GTBL-YHKG-201706-1),保理融资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整,保理融资期限为12个月,该合同项下的融资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日,深国投与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GTBL-YHKG-
201706-1保字第2号),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由于银河开关未按期偿还深国投保理融资款、利息等费用,深国投对银河开关、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0月23日对此分别作出了(2018)粤03民初4075号及(2019)粤03民初1971号《民事判决书》。
  依据《国有保理业务合同》(合同编号:GTBL-YHKG-201706-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GTBL-YHKG-201706-1保字第2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粤03民初4075号及(2019)粤03民初1971号《民事判决书》,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债务重整涉及其债务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1]第01-981号),截止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及银河开关应归还原告深国投回购款本金49,550,000元、利息21,975,425元、违约金6,721,025元、案件受理费、保全担保费及律师费560,946.46元,合计需承担深国投债务78,807,396.46元。
  经公司核查,该笔融资款项全部用于银河开关货款支付、票据保证金及票据到期敞口兑付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未流向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及其关联方,未形成资金占用。
  (2)《资产置换协议》由天地合明、深国投及鞍山恒龙商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恒龙”)三方同意并签署。苏州天信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苏州新纺无尘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对鞍山恒龙持股为55%、21%,天地合明分别对苏州天信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苏州新纺无尘科技有限公司的持股为92.31%、95.24%,天地合明为鞍山恒龙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资产置换协议》第一条,天地合明受让深国投债权的对价为:“深国投以其在(2019)粤03民初1971号、(2018)粤03民初4075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债权置换天地合明登记在鞍山恒龙名下位于辽宁省鞍山市鞍山永康机电五金建材城总面积为11,328.80平米的房产”;根据协议第11.4条,协议生效条件为:“本合同经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根据协议第2.5条,终止条件为:“鞍山恒龙如未在本协议签订后60日内将总面积为11,328.80平米的房产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至深国投(或其指定方)名下,则本次资产重组终止,或深国投、天地合明另行协商交易方案”;根据双
方2021年12月6日签订的《补充协议》,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主协议继续履行;关于债权交割安排,协议约定总面积为11,328.80平米的房产全部变更登记在深国投后,视为本次债权交割转让事宜完成,并由深国投将债权凭证(判决书原件一份及对应起诉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套)交付给天地合明的同时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
  目前,天地合明、深国投及鞍山恒龙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约定的房产交割手续已全部完成,深国投已取得所有交割房产的不动产登记权证。
  (3)近日,公司收到深国投发出的《关于债权转让的通知函》,告知公司作为债务人在(2019)粤03民初1971号、(2018)粤03民初4075号《民事判决书》项下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应向天地合明(新债权人)履行,天地合明已成为公司合法债权人。
    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核查意见:
  根据天成控股提供的资料及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深国投通过签署《资产置换协议》及《补充协议》将《民事判决书》((2019)粤03民初1971号、(2018)粤03民初4075号)项下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了天地合明;根据深国投向天成控股发出的《关于债权转让的通知函》,全部债权已完成交割;前述债权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不得转让的情形,深国投可以将其对天成控股的债权转让给天地合明;并且深国投转让债权已通知天成控股,天地合明已成为天成控股合法债权人。
    问题二:公告称,天地合明、银河集团和公司签订《债权债务抵偿协议》,以公司对银河集团享有的部分债权抵偿公司对天地合明的部分债务。请公司及相关方补充披露:(1)天地合明与公司原控股股东银河集团、原实际控制人潘琦、现第一大股东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协议或安排,刘克洋与天地合明帮助银河集团解决部分资金占用的动机与意图;(2)如前述相关方之间存在相关协议或安排,是否影响本次债务重组的收益确认;(3)量化分析本次债务重组对公司财务的具体影响。请会计师就有关问题发表意见。
    回复:
  (1)2020年6月5日刘克洋先生当选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代码000806,以下简称“银河生物”)董事,2021年2月26日刘克洋先生当选公司董事,银河集团为公司和银河生物的原控股股东,潘琦为银河集团的实控人。银河生物于2021年7月2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刘克洋先生与银河集团为银河生物一致行动人;天地合明公司的控股股东赵爱银为刘克洋先生的直系亲属,天地合明与银河集团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刘克洋先生、天地合明与公司原控股股东银河集团、原实际控制人潘琦形成关联人。
  刘克洋先生及天地合明与公司现第一大股东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西铁投”)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克洋先生取得银河生物的委托表决权,成为银河生物的实控人,但暂未取得银河生物的股权。目前银河集团财务状况持续恶化、风险高企,刘克洋先生、天地合明分别作为银河集团一致行动人和战略合作伙伴,需获得银河集团及其实控人的大力支持、帮助并逐步化解银河集团的风险及问题,刘克洋先生、天地合明才会逐步取得银河生物股权,这和刘克洋先生、天地合明自身的利益紧密相关。银河集团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是银河集团的重大风险问题之一,本次债权债务重组解决银河集团对公司的部分资金占用是刘克洋先生、天地合明取得银河集团及其实控人大力支持的重要条件。
  (2)除上述事项及已披露的事项外,上述各方之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协议或安排,不影响本次债权债务重组的收益确认。
  (3)对于确认的资金占用事项,公司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本次以债务转移的方式冲抵银河集团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完成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减少 48,807,396.46 元,公司负债减少 48,807,396.46 元;公司净资产增加 48,807,396.46 元。
    其中:
    资产类科目:
    其他应收款-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减少 48,807,396.46 元;
    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 减少 48,807,396.46 元;
    负债类科目:
    短期借款-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本金) 减少 49,550,000.00 元;
    应 付 利 息 - 深 圳 国 投 商 业 保 理 有 限 公 司 ( 利 息 及 违 约 金 ) 减 少
28,696,450.00 元;
    其他应付款-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减少 560,946.46 元;
    其他应付款-天地合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增加 30,000,000.00 元。
    股东权益科目: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增加 48,807,396.46 元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意见:
  (1)本次公司以债权债务抵偿的方式冲抵原控股股东银河集团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完成后,银河集团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减少
48,807,396.46 元 , 公 司 负 债 减 少 48,807,396.46 元 ; 公 司 净 资 产 增 加
48,807,396.46元。其中:
  资产类科目:
  其他应收款-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减少48,807,396.46元;
  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减少48,807,396.46元;
  负债类科目:
  短期借款-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本金)减少49,550,000.00元;
  应付利息-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利息及违约金)减少28,696,450.00元;
  其他应付款-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减少560,946.46元;
  其他应付款-天地合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增加30,000,000.00元。
  股东权益科目(未分配利润)增加48,807,396.46元。
  (2)由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全额计提坏帐准备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CAC证审字【2021】0275号),我们尚需实施审计程序对关联方占用资金计提坏帐准备的事项进一步
核 实 , 因 此 我 们 对 公 司 债 权债务抵偿交易事项涉及转回的坏帐准备
48,807,396.46元而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期初未分配利润、本期利润的具体分类数
额无法发表意见。
    问题三:公告称,本次债务重组目的为部分解决银河集团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请公司及相关方补充披露:(1)该种方式是否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文件中“上市公司被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原则上应当以现金清偿”等相关要求;(2)本次通过债务重组解决部分资金占用需履行的相关程序,目前是否已履行完毕;(3)本次债务重组是否为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的切实可行的措施;(4)对于尚未解决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公司及相关方的后续解决措施和进展情况。
    回复:
  (1)本次交易标的分

[2021-12-24] (600112)*ST天成: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临 2021—142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23日,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ST天成通过债务重组解决部分资金占用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301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管问询函全文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晚间,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拟通过债务重组解决部分资金占用问题,我部当晚已发出问询函,你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3日晚间提交回复公告。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规定,请公司及相关方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问题。
  一、问询函回复显示,刘克洋已取得深交所上市公司银河生物(股票代码000806)的委托表决权,成为银河生物的实控人,但暂未取得银河生物的股权,刘克洋及天地合明通过本次债权债务重组解决银河集团对公司的部分资金占用问题,将获得银河集团及其实控人进一步支持和协助,逐步取得银河生物的股权。请公司及银河集团、刘克洋等相关方核实并补充披露:(1)请银河集团与刘克洋等相关方明确答复,本次债务重组是否为刘克洋取得银河生物股权的全部或部分对价,是否构成一揽子安排;(2)相关方之间是否存在协议或利益安排,如刘克洋无法取得银河生物股权,本次债务重组作为对价,是否会被终止或撤销;(3)请公司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1号》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回答本次债务重组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关收益确认是否符合准则要求。请会计师明确发表意见。
  二、前次问询函回复未完整回答相关问题,请公司及相关方明确说明:(1)
刘克洋及天地合明与广西铁投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协议或安排,请广西铁投及其实控人出具说明材料;(2)天地合明控股股东赵爱银与刘克洋之间的亲属关系。
  三、前次问询函回复中,会计师发表意见称,由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尚需实施审计程序对关联方占用资金计提坏账准备的事项进一步核实,因此对公司债权债务抵偿交易事项涉及转回的坏账准备而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期初未分配利润、本期利润的具体分类数额无法发表意见。请会计师结合问题一的回答及核实进展,就会计处理等相关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回复本函。公司应当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及时回复本问询函,再次核实并充分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如后续发现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我部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二、其他说明与风险提示
  1、公司正积极组织有关方面按照《问询函》的要求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落实相关要求,公司将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及时回复本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21] (600112)*ST天成: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临 2021—140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黄巨芳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马滨岚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黄巨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马滨岚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
  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进行,在公司正式聘任新任财务负责人之前,暂由公司董事、总经理高健先生代为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请新任财务负责人。
  黄巨芳先生、马滨岚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兢兢业业,勤勉尽职。在此,公司董事会对黄巨芳先生、马滨岚女士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021-12-21] (600112)*ST天成: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 天成  公告编号:临 2021-139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7月8日,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2)。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
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黔处罚字[2021]1 号),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发
布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标号临2021-086)。
  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2021]1 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1 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
  “当事人: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控股),住所:贵州省遵义市武汉路临 1 号。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
市高新区火炬路 15 号正成花园综合楼 2 单元 3 层 303 房。
  潘琦,男,1963 年 4 月出生,银河集团股东(持有银河集团 52.27%股权),
天成控股实际控制人,住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姚国平,男,1965 年 2 月出生,银河集团股东(持有银河集团 18.64%股权),
时任银河集团总裁,住址:江苏省盐城市箭道巷。
  王国生,男,1971 年 9 月出生,时任天成控股董事长,住址:江苏省南京市
鼓楼区。
  朱洪彬,男,1964 年 9 月出生,时任天成控股董事长、总经理,住址:广西
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
  黄巨芳,男,1962 年 10 月出生,时任天成控股董事、财务总监,住址:贵
州省遵义市汇川区。
  马滨岚,女,1973 年 4 月出生,时任天成控股财务总监,住址贵州省遵义市
红花岗区。
  周联俊,男,1963 年 12 月出生,时任天成控股董事、总经理,住址:贵州
省遵义市汇川区。
  陈磊,男,1974 年 11 月出生,时任天成控股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住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
  黄琴,女,1972 年 4 月出生,时任天成控股监事会主席,住址:贵州省遵义
市汇川区。
  曹玉生,男,1963 年 3 月出生,时任天成控股董事、副总经理,住址:江苏
省扬州市邗江区。
  江涛,男,1965 年 3 月出生,时任天成控股董事、法律事务室主任,住址: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
  依据 2005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2005 年《证券法》)
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天成控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天成控股提交了《关于对<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部分人员的处罚调整请求》(以下简称《处罚调整请求》),未要求听证;当事人银河集团、潘琦、姚国平、王国生、朱洪彬、陈磊、曹玉生未陈述申辩,未要求听证;当事人黄巨芳、马滨岚、周联俊、黄琴、江涛提交了书面陈述申辩材料,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天成控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披露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
  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1 月,天成控股及其子公司共计 8 次为控股股东银河
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对外借款担保、商业承兑汇票承兑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保证
金质押借款担保,累计关联担保发生额 49,183 万元,其中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关联担保发生额分别为 41,600 万元、5,633 万元、1,950 万元,分别占上一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6.07%、4.9%、1.6%。2021 年 4 月 30 日,天成控股公告披露
“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违规担保余额 11,180 万元”。
  前述关联担保事项,天成控股未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2018 年修订、2019 年修订)》第 10.2.6 条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也未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三、二十一、二十二、三十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2017 年修订)》第四十、四十一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2017 年修订)》第三十八、三十九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2018 年修订、2019 年修订)》第 9.11、9.14、10.2.6条的规定,及时履行临时报告披露义务和在 2017 年半年报及年报、2018 年半年报及年报、2019 年半年报中披露。
  二、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2017 年 3 月至 2019 年,天成控股及其子公司直接(或间接)向银河集团及
其关联方划转资金 13,576.3 万元、代银河集团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或利息8,916.1 万元、对外借款 19,000 万元直接供银河集团使用、履行为银河集团及其关联方连带担保责任被法院强制划转资金 5,441.02 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总
计 46,933.42 万元。按年度统计,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发生额分别为 20,000
万元、20,492.35 万元、6,441.07 万元,分别占上一年度天成控股经审计净资产
的 17.34%、17.83%、5.28%。2021 年 4 月 30 日,天成控股公告披露“截止本公
告日,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余额 31,050.08 万元”。
  前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天成控股未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三、二十一、二十二、三十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2017 年修订)》第三十一、四十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2017 年修订)》第三十八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2018 年修订、2019年修订)》第 10.2.4、10.2.5、10.2.9、10.2.10 条的规定,及时履行临时报告披露义务和在 2017 年半年报及年报、2018 年半年报及年报、2019 年半年报中披
露。
  三、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018 年上半年,天成控股发生诉讼事项 2 起,涉诉金额合计 13,345 万元,
其中自 2018 年 3 月 28 日知悉“李振涛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天成控股等还借款
本金 9,000 万元”起,天成控股连续未披露涉诉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超过 10%。天成控股 2018 年全年发生诉讼、仲裁事项 15 起,涉诉金额合计
56,438.67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 49.12%。
  前述诉讼、仲裁事项,天成控股未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三十条第二款第十项,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2018 年修订、2019 年修订)》第 11.1.1、11.1.2、11.1.5 条的规定,及时履行临时报告披露义务;未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别
在 2018 年半年报和 2019 年半年报中披露前述 2 起诉讼事项(涉诉金额 13,345 万
元)和 1 起涉诉事项(涉诉金额 1,000 万元);未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第三十六
条的规定,在 2018 年年报中披露前述 2 起涉诉事项(涉诉金额 3,228.33 万元)。
  以上事实,有天成控股和银河集团相关书面情况说明、财务凭证、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相关协议、相关银行账户流水、天成控股相关公告、相关司法文书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天成控股未按规定披露前述“为银河集团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银河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的行为,违反了 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三、六十五、六十六、六十七、六十八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三、二十一、二十二、三十条的规定,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银河集团作为控股股东,在“天成控股为保证人的银河集团对外借款合同或协议”上签章,在“以天成控股名义向第三方借款供其使用的《借款及保证协议》”等文件材料上签章并实际使用借款,向天成控股拆借资金、要求天成控股代偿债务等,知悉前述未按规定披露的违规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部分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控股股东指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的行为。
  潘琦作为银河集团控股股东及时任董事长,天成控股实际控制人,在“天成控股为保证人的银河集团对外借款保证合同”“以天成控股名义向第三方借款供银河集团使用的《借款及保证协议》”等文件材料上签章或签名,策划、组织实施了天成控股违规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且未告知上市公司,知悉天成控股未按规定披露的有关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潘琦作为天成控股实际控制人并曾长期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知悉并负有配合天成控股履行其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义务,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的行为。潘琦 2010 年以来被我会行政处罚 3 次、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2 次。
  姚国平(银河集团股东之一)2005 年至 2019 年 7 月任银河集团总裁,在潘
琦授权下管理银河集团及控制的上市公司,策划、组织实施了天成控股“为银河集团对外借款提供担保”“向第三方借款供银河集团使用、为银河集团拆借资金、代银河集团偿还债务”等事项,知悉前述未按规定披露的违规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部分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构成银河集团指使天成控股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姚国平 2011 年以来被我会行政处罚 2 次、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1 次。
  王国生 2016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天成控股董事长,具体实施了任职期
间的天成控股“为银河集团对外借款提供违规担保”“向第三方借款供银河集团使用、为银河集团拆借资金、代银河集团偿还债务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事项;作为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未勤勉尽职督促天成控股真实、准确、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在审议天成控股 2017 年半年报的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是天成控股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朱洪彬 2017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天成控股董事长(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11 月兼任总经理),具体实施了任职期间的天成控股“为银河集团对外借款提供违规担保”“向第三方借款供银河集团使用、为银河集团拆借资金、代银河集团偿还债务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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