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00什么时候复牌?-同方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同方股份600100≈≈(更新:22.01.27)
[2022-01-27]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股份”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
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营班子成员 2022 年度经营责任书的议案》
为了合理分解落实经营业绩总体目标,确保考核目标合理衔接,为公司经营业绩提供有效支撑,按照《同方股份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的要求,同意公司经营班子成员 2022 年度经营责任书。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5]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参股公司天诚国际出售资产导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参股公司天诚国际出售资产导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参股公司天诚国际出售资产导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参股公司天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国际”)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1 年度
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在充分参考年度审计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参股公司天诚国际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公司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同方万向轴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天诚国际 12.34%的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同方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金控”)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合资成立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莱广东”,同方金控持股 51%),同莱广东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同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天诚国际 11.43%的股权。公司子公司直接和间接共计持有天诚国际 18.17%的股权。
天诚国际拟出售其全资子公司 Naga UK TopCo(以下简称“天诚英国”)和
Tiancheng(Germany)PharmaceuticalHoldings AG(以下简称“天诚德国”)100%的股权。根据天诚国际转让天诚英国及天诚德国的相关协议,预计本次出售行为将
形成较大投资损失,且其后续主要业务将发生重大实质性变化,因此,公司拟对天诚国际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天诚国际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天诚国际净利润按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确认投资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期末应享有的天诚国际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预计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约 2.7 亿元,预计对 2021 年度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影响约-2.7 亿元。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独立董事、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有关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当前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拟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披露了《同
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拟出售资产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3),公司合计持股 18.17%的参股公司天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天诚国际”)拟出售其全资子公司 Naga UK TopCo(以下简称“天诚
英国”)和 Tiancheng (Germany)Pharmaceutical Holdings AG(以下简
称“天诚德国”)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已履行参股公司天诚国际的股东大
会决策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前述公告。
目前天诚英国的出售已确定最终的交易对手方及交易价格,本次交易拟采
用交割时点现金收益以及根据获利能力机制从未来业绩中获得的额外支付
部分相结合的方式支付股权对价。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天诚国际
18.17%的股份。
目前天诚英国的出售尚需特定竞争主管部门和其他监管机构的反垄断和监
管许可,能否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本
公告披露的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披露了《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拟出售
资产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3),公司合计持股 18.17%的参股公
司天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国际”)拟出售其全资子公司天诚英
国和天诚德国 100%的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诚德国交易对手方已完成对
天诚德国的第一阶段要约收购,交易尚须特定竞争主管部门的反垄断许可。
近日,天诚英国的出售已确定最终的交易对手方及交易价格,现将本次交易
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天诚国际拟在交割时点,以企业价值 4.65 亿美元扣除交割时点的净债务和
运营资金的调整金额(含天诚国际提供的卖方贷款票据),加上根据获利能力机 制从未来业绩中获得的额外支付部分,向 Kevlar S.p.A.(以下简称 “KEVLAR” )转让其持有天诚英国的股权。KEVLAR 由全球私募股权基金 Permira
VII Investment Platform Limited (以下简称“Permira”)提供咨询的基金所
控制。
本次交易已履行参股公司天诚国际的决策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Kevlar S.p.A.
公司性质:投资控股公司
成立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
主要经营场所:Via San Paolo 10, 20121 Milan
注册资本:50,000 欧元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公司
KEVLA 是为本次交易为目的在意大利新成立的公司,Kevlar 2 S.r.l.持有
其 100%的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KEVLAR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与公司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KEVLAR 的间接控制人 Permira 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Permira VII Investment Platform Limited
公司性质:私募股权基金控股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80 Pall Mall, London, United Kingdom, SW1Y 5ES
主营业务:私募股权投资
Permira 是一家致力支持有增长雄心的成功企业的全球投资公司。该公司成
立于 1985 年,为管理资产约 650 亿美元的基金提供咨询服务,并进行长期的多
数和少数投资。Permira 基金已经在技术、消费、服务和医疗保健四个关键领域
进行了约 300 笔私募股权投资。Permira 在欧洲、北美和亚洲拥有 15 个办事处,
员工超 350 人。
Permira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与公司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Permira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币种:千欧元(注) 折合人民币千元
资产总额 2,369,492 19,015,173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369,254 19,013,263
2020 年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842 -14,782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039 24,388
1 欧元对人民币 8.0250 元
注:汇率摘取自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类别为出售股权,本次出售的标的为天诚国际的全资子公司天
诚英国 100%的股权。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天诚英国
公司名称:Naga UK Topco Limited
类型:其他服务公司
住所:Dagger Lane, Elstree, Hertfordshire, United Kingdom, WD6 3BX
成立日期:2013 年 6 月 27 日
注册资本:约 385 万英磅
营业范围:血浆收集、分离和血浆衍生治疗蛋白及相关产品的销售。
股权结构:天诚国际持有天诚英国 100%的股权。
天诚英国主要持有 Bio Products Laboratory Holdings Ltd(以下简称
“BPL”)100%的股权。BPL 为全球性全产业链的血液制品公司,主要从事血浆采集、 销售以及血液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天诚英国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币种:万英镑 折合人民币 币种:万美元 折合人民币
(注) 万元 (注) 万元
资产总额 57,983 515,486 77,028 499,557
负债总额 46,451 412,963 34,667 224,829
资产净额 11,532 102,523 42,361 274,728
2020 年 2021 年 1-9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2,835 291,913 34,974 226,820
净利润/(损失) -576 -5,121 26,620 172,641
资产处置收益 - - 27,696 179,620
1 英镑/美元对人民币 8.8903 元 6.4854 元
注:汇率摘取自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
天诚英国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天诚国际于近日与 KEVLAR 签署了股份购买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交易对价:初始对价加上额外支付金额(如有)。
2、初始对价及支付时间:在股权购买协议约定的交割日,Kelvar 将向天诚国际支付企业价值 4.65 亿美元扣除交割时点的净负债和运营资金的调整金额的初始对价,其中企业价值 4.65 亿美元包括天诚国际提供的卖方贷款票据。
3、支付方式与条件:股权对价将在交易交割时点以现金支付,加上根据获利能力机制从未来业绩中获得的额外支付部分相结合的方式支付。股权购买协议的完成取决于特定先决条件,包括获得竞争主管部门和其他监管机构的反垄断批准,以及其他特定监管许可。
4、其中额外支付部分:将根据 KEVLAR 运营情况以及后续股东回报的相关约定进行计算后支付。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投资了天诚国际,天诚国际分别于 2016 年 5 月和 2017 年 4
月投资了天诚英国和天诚德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天诚国际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继续推进“清理、整顿、瘦身”工作方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同时有效降低前期投资带来的不确定性。
按照目前预计的交割金额测算(不包括其他额外支付金额),因天诚国际出售天诚英国将产生较大投资损失,公司对天诚国际按照权益法核算将产生投资损失并需对天诚国际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根据目前天诚国际处置天诚德国和天诚英国的相关协议,按照其投资成本和处置收入之间的差额,以公司持股比例计算,当期相应确认投资损失约 8.8 亿元;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7亿元。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共产生-11.5亿元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
[2022-01-25]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参股公司天诚国际出售资产导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在充分参考年度审计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参股公司天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参股公司天诚国际出售资产导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 2022-003)。
本议案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6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98,000 万元到-168,000 万元。
2、公司本次业绩预亏主要是由于公司合计持股 18.17%的参股公司天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国际”)转让其下属子公司(Tiancheng (Germany)PharmaceuticalHoldings AG(以下简称“天诚德国”)、Naga UK TopCo(以下简称“天诚英国”))100%股权,导致公司相应形成较大投资损失,并对其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合计约为-115,000 万元。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影响后,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6,800 万元到-196,800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8,000 万元到-168,000 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26,800 万元到-196,800 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已经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初步预沟通,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50.74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479.50 万元。
(二)每股收益:0.0346 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公司不断深入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在核心产业稳定发展的基础上,主动调整不具有竞争力的业务和资产,其中大数据及多媒体业务收缩、北京壹人壹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务竞争力减弱等累计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7,000 万元。
2、由于公司合计持股 18.17%的参股公司天诚国际转让其下属子公司(天诚德国、天诚英国)100%股权,导致公司相应形成较大投资损失,并对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合计约为-115,000 万元。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参股公司拟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4)。
四、风险提示
经与年审会计师初步沟通,目前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与年审会计师初步沟通后的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18]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股份”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以
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
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
议的董事为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编公司相关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实现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制定《公司职业经理人绩效和薪酬管理办法》和《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等制度。
独立董事王化成先生、侯志勤女士、孙汉虹先生对《公司职业经理人绩效和薪酬管理办法》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公司办事处并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为更好的对当地业务发展提供支持,公司对武汉、合肥、天津、石家庄、济南、郑州、贵阳 7 地的办事处予以撤销,并对上述 7 处地区设立分公司,人员编制及岗位职责不变。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年度经营责任书的议案》
为了合理分解落实经营业绩总体目标,确保考核目标合理衔接、经营业绩有效支撑,按照《同方股份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的要求,同意确认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四、听取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负债管理方案的报告》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2]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境外美元债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境外美元债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间接全资子公司 Tongfang Aqua Limited
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发行完成了 3 亿美元债券,票面利率为 6.8%,债券期限为 2.5 年,债
券到期日为 2022 年 1 月 1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发布的《公司关于境外发行美元债券完成情况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38)。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完成了上述美元债券的兑付工作,上述美元债券本息已全部
结清。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1-12-31]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53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统计,2021 年 10 月 14 日-12 月 30 日期间,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
公司累计确认各类政府补助 1,846.11 万元,主要为增值税返还、财政补贴等。具体如下:
收款单位 补助内容 金额(万元) 补助依据
同方科技园有限公司 其他财政补贴 100 苏财社(2021)31 号
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股份 其他财政补贴 400 晋工信创新字(2020)239 号
有限公司
同方节能装备有限公司 其他财政补贴 100 廊财建(2021)75 号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冷
北京同方洁净技术有限公司 其他财政补贴 170 链课题任务书》北京市科学
技术委员会制
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 其他财政补贴 300 锡工信综合(2021)24 号
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北 软件产品增值 224 财税[2011]100 号
京同方软件有限公司等 税返还
同方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 污水处理劳务 32.31 财税[2011]100 号
增值税返还
其他 519.80
合计 1,846.11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上述补贴
金额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与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 1,706.75 万元计入其他收
益;与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 139.36 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上述补助的确认会对公司 2021 年度业绩产生正面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仍
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24]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52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股份”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
以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
议的董事为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子公司股权划转至同方科创集团并对其增资的议案》
为促进同方股份体系内成长企业快速发展,便于对同方股份体系内成熟企业进行资本运作,拟将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北京同方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嘉融投资有限公司 50%的股权、同方健康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78.48%的股权、同方赛威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北京同方洁净技术有限公司 58%的股权划转至同方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科创集团”)并对其增资,增资后同方科创集团的注册资本金增至 64,711.34 万元。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同方智慧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暨股权划转的议案》
为了集聚优势力量,聚焦重点业务,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加速产业基础高级化,提高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增强公司在智慧能源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迈上新台阶,实现跨越式发展。同时,为了加深公司智慧能源产业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相关产业协作,助力集团公司在能源革命进程中形成独特的竞争优势,拉长拓宽集团公司能源产业链,加快突破核电温排水利用等专业领域的示范推广应用,为集团公司产业发展提供重要的动力引擎。公司拟出资 20,000 万元组建同方智慧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能源集团”,暂定名,最终以相关行政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智慧能源集团设立后,除公司货币注资外,通过将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持有的无锡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 86.67%的股权、同方节能装备有限公司 90%的股权、同方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80%的股权划转至智慧能源集团并对其增资。增资后智慧能源集团的注册资
本金增至 48,840 万元。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职务的议案》
公司拟将部分子公司股权划转至同方科创集团并对其增资,公司拟发起设立智慧能源集团,并将部分子公司股权划转至智慧能源集团,鉴于上述设立和股权调整方案,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同意对高管委派至下属控参股公司的董事人选进行调整。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订公司相关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陆续进行了修订,对公司治理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现有制度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前述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为适应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实现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对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公司本次修订了《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战略与规划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定》《融资管理规定》《总裁工作细则》《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制定了《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资产处置管理规定》《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相关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同方股份 2022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六、听取了《关于公司<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的报告》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13]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四川能投)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同方股份
股票代码: 600100.SH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成都市青羊工业集中发展区成飞大道 1 号 A 区 10 栋
通讯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 716 号 2 号楼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股权无偿划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持有同方股份 6.28%股份)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同方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同方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信息披露义务人获得四川省国资委相关审批批复,同时清华大学获得教育部批复,《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须经以上部门批准确认后方可生效。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能 指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投
上市公司/同方股份 指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清华控股 指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四川省国资委 指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 指 《清华大学与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国
议》 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本次划转 指 四川能投与清华大学签署《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以无偿划转方式接收其持有的清华控股 100%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 因本次划转导致四川能投间接持有同方股份 6.28%股
份
本报告书 指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 指 《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工业集中发展区成飞大道 1 号 A 区 10 栋
法定代表人 孙云
注册资本 988,9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569701098H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
经营范围 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能源项目的投资与管理(不得从事
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1-2-21 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 716 号 2 号楼
通讯方式 028-86671126
二、产权控制关系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四川能投的出资人,持有四川能投 100%股权;四川省国资委为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持有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为四川能投的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常住地 是否取得境
外居留权
1 孙云 董事长、法定代表 男 中国 四川省成都市 否
人
2 王诚 副董事长 男 中国 四川省成都市 否
3 吴天凤 董事 女 中国 四川省成都市 否
4 邹仲平 董事 男 中国 四川省成都市 否
5 罗毅 董事 男 中国 四川省成都市 否
6 郑建伟 董事 男 中国 四川省成都市 否
7 卢喆宇 董事 男 中国 四川省成都市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包括间接持有)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持股比例
1 川能动力 000155.SZ 46.83%
2 能投发展 1713.HK 36.71%
3 广安爱众 600979.SH 12.15%
4 西昌电力 600505.SH 18.32%
因清华大学拟将其持有的清华控股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四川能投,若上述无偿划转事项实施完成,四川能投还将通过清华控股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持股比例
1 微芯生物 688321.SH 10.45%
2 诚志股份 000990.SZ 15.30%
3 启迪环境 000826.SZ 7.97%
4 紫光股份 000938.SZ 48.48%
5 紫光国微 002049.SZ 32.39%
6 辰安科技 300523.SZ 8.16%
7 学大教育 000526.SZ 18.73%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清华大学持有清华控股 100%股权,清华控股持有紫光集团51%股权,清华大学通过清华控股、紫光集团及其子公司间接持有紫光股份、紫光国微、学大教育及同方股份相关股份。
除前述情况外,四川能投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清华大学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要求,拟无偿划转清华控股 100%股权。清华控股的业务覆盖多个国家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与四川能投产业布局高度契合,双方战略协同性高。因此,四
川能投拟参与清华控股校企改革工作。四川能投与清华大学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签署了《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以无偿划转方式接收清华大学持有的清华控股 100%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四川能投通过清华控股、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清华控股持有 51%股权)间接持有同方股份 140,892,217 股、69,637,883 股,合计持有同方股份 210,530,100 股股份,占同方股份总股本的 6.2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无偿划转方式接收清华大学
[2021-12-13]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清华大学)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股票代码:600100.SH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清华大学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清华大学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复,同时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得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审批批复,《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须经以上部门批准确认后方可生效。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附表...... 1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同方股份 指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清华大学
四川省国资委 指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能投 指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划转标的 指 清华大学所持清华控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清华控股 指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紫光集团 指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划转协议》 指 《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教育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本次划转 指 清华大学与四川能投签署《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
议》,无偿划转其持有清华控股100%的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因本次划转导致清华大学不再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报告书 指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清华大学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法定代表人 邱勇
开办资金 184,219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00000400000624D
机构性质 事业单位
培养高等学历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
文学类、历史学类、理学类、工学类、医学类、管理学类、艺术学类学
宗旨和业务范围 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教育学类学科硕士研究生和
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与
学术交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清华大学主要领导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 职务
区永久居留权
邱勇 男 中国 北京 无 校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序号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直接与间接持股比例
1 紫光股份 000938.SZ 48.48%
2 诚志股份 000990.SZ 15.30%
3 辰安科技 300523.SZ 8.16%
4 启迪环境 000826.SZ 7.97%
5 紫光国微 002049.SZ 32.39%
序号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直接与间接持股比例
6 学大教育 000526.SZ 18.73%
7 微芯生物 688321.SH 10.45%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清华控股 100%股权,清华控股持有紫光集团 51%股权,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清华控股、紫光集团及其子公司间接持有紫光股份、紫光国微、学大教育及同方股份相关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文件的要求,清华大学拟将所持有的清华控股10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四川能投,实现校属企业的体制改革。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本次无偿划转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购买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清华控股100%股权,清华控股持有紫光集团51%股权,清华控股及紫光集团分别持有上市公司140,892,217股股份、69,637,883股股份,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10,530,1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2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双方
《划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2021年12月10日在北京市签署。
甲方(划出方):清华大学
乙方(划入方):四川能投
(二)划转标的、划转基准日
1.此次划转标的为甲方持有的清华控股100%的股权。
2.本次无偿划转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
(三)职工安置
本次划转不涉及职工安置。
(四)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次划转不涉及债权、债务关系调整,清华控股的债权、债务由清华控股自行依法享有和承担。
(五)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仅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正式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次股权划转获得教育部批准;
3.四川省国资委批准乙方接收标的公司100%股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在本报告书中披露的以外,本次权益变动未附加其他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等其他安排。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直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批准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的程序
2021年12月8日,经清华大学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二)划入方已履行的程序
2021年12月10日,经四川能投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1.清华大学关于本次划转获得教育部批复。
2.四川能投关于本次划转获得四川省国资委最终审批批复。
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本次划转事项的经营者集中审查(若涉及)。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领导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划转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询。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同方科技大厦A座30层
电话:86-10-823998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校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2021-12-11]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华大学无偿划转公司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5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华大学无偿划转公司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清华大学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清华大学持有的公司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100%的股权划转给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能投”)。清华大学本次划转需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复,四川能投本次受让需获得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国资委”)等相关审批批复。
2、在不考虑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集团”)破产重整因素影响的情况下,若本次无偿划转实施完成,四川能投将分别通过清华控股、紫光集团间接持有公司140,892,217股、69,637,883股,合计持有公司210,53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8%。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股权划转审批事项是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无偿划转基本情况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收
到通知,清华大学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与四川能投签订了《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清华大学持有的公司股东清华控股 100%的股权划转给四川能投。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无偿划转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划出方基本情况
清华大学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清华大学
法定代表人 邱勇
开办资金 人民币 184,219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00000400000624D
机构性质 事业单位
培养高等学历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哲学类、经济学类、
法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理学类、工学类、医学类、管
宗旨和业务范围 理学类、艺术学类学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
教育 教育学类学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 博士
后培养 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与学术交流
(二)划入方基本情况
四川能投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云
注册资本 人民币 988,900 万元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工业集中发展区成飞大道 1 号 A 区 10 栋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569701098H
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
经营范围 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能源项目的投资与管理(不得
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1 年 2 月 21 日 至 长期
股东名称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三、本次无偿划转协议安排
2021 年 12 月 10 日,清华大学和四川能投签署《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其主
要条款如下:
(一)签署双方
甲方(划出方):清华大学
乙方(划入方):四川能投
(二)划转标的、划转基准日
1、此次划转标的为甲方持有的清华控股 100%的股权。
2、本次无偿划转基准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三)职工安置
本次划转不涉及职工安置。
(四)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次划转不涉及债权、债务关系调整,清华控股的债权、债务由清华控股自行依法享有和承担。
(五)协议生效的条件
本协议仅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正式生效:
1、甲方本次划转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复。
2、乙方本次受让获得四川省国资委相关审批批复。
四、所涉及的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1、清华大学本次划转需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复,四川能投本次受让需获得四川省国资委相关审批批复,此外本次划转还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本次划转事项的经营者集中审查(若涉及)。本次股权划转审批事项是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分阶段信息披露要求,持续关注有关进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清华大学和四川能投签署的《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2021-11-16]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50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 1 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 3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25,513,13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6.579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黄敏刚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4 人,董事温新利先生、董事王子瑞先生、独立董事孙汉
虹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李凌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张健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调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预计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2021 年调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221,004,342 99.6320 4,471,897 0.3648 36,900 0.0032
1.02、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根据经营情况实施具体担保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220,954,842 99.6280 4,521,397 0.3689 36,900 0.0031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221,264,334 99.6533 4,212,705 0.3437 36,100 0.0030
3、议案名称: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股票类金融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154,234,991 94.1838 71,176,448 5.8078 101,700 0.0084
4、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224,074,542 99.8826 1,402,497 0.1144 36,100 0.003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关于公司预计 1,656,700 26.8705 4,471,897 72.5310 36,900 0.5985
担保总额超过
净资产 50%,
2021 年调整为
下属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的
议案
1.02 关于授权公司 1,607,200 26.0676 4,521,397 73.3339 36,900 0.5985
董事长或总裁
根据经营情况
实施具体担保
事项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 2 项、第 4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余议案为普通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玲玲、刘立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6 日
[2021-10-30]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49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 1 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 3 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调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1.01 关于公司预计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2021 √
年调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2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根据经营情况实 √
施具体担保事项的议案
2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 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股票类金融资产的议案 √
4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及 2021 年 10 月 30 日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00 同方股份 2021/11/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被委托人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出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请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至 11 月 11 日工作日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传真、信
函等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王庄路 1 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 A 座 29 层
联系电话:(010)82399888
传真:(010) 82399765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人:孙炎子
注意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调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议案
1.01 关于公司预计担保总额超过
净资产 50%,2021 年调整为下
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案
1.02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
根据经营情况实施具体担保
事项的议案
2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3 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股票类
金融资产的议案
4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0-30]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46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以邮件方式发
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为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7)。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公司预计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的情况下,2021 年调整为
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根据公司实际需求,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议案之日止,在经审批授权的为下属子公司(含其下
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为子公司存续和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担保项下的融资机构选择及融资期限设定等),并签署所需文件。
独立董事王化成先生、侯志勤女士、孙汉虹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调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8)。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职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方案及相关通知的要求,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已调整,同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委派至下属部分产业本部兼任的总经理人选,控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及经理人选进行调整。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1-049)。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上述议案中的第二、三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600100)同方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4元
每股净资产: 5.27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57%
营业总收入: 176.5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26亿元
[2021-10-15]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45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统计,2021 年 9 月 23 日-10 月 13 日期间,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
公司累计确认各类政府补助 1,252.70 万元,主要为增值税返还、财政补贴等。具体如下:
项目 主要内容 金额(万元)
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 下属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收到的 7.61
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
污水处理劳务增值税返还 下属同方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收到
的污水处理的劳务增值税返还 39.56
下属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北京
其他财政补贴 同方软件有限公司等收到的项目补 1,205.53
助、专项奖励等财政补贴
合计 1,252.70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上述补贴金额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与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 1,010.33 万元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 242.37 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上述补助的确认会对公司 2021 年度业绩产生正面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09-23]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44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统计,2021 年 7 月 6 日-9 月 22 日期间,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
司累计确认各类政府补助 1,613.32 万元,主要为增值税返还、财政补贴等。具体如下:
项目 主要内容 金额(万元)
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 下属同方泰德国际科技有限公司等 325.55
收到的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
污水处理劳务增值税返还 下属同方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收到 21.08
的污水处理的劳务增值税返还
下属同方工业有限公司、同方泰德国
其他财政补贴 际科技有限公司等收到的产业专项 1,266.69
资金等财政补贴
合计 1,613.32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上述补贴金额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与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 1,553.66 万元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 59.66 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上述补助的确认会对公司 2021 年度业绩产生正面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2021-09-18]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拟出售资产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43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拟出售资产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计持股 18.17%的参股公司天诚
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国际”)拟出售其全资子公司 Naga UK
TopCo(以下简称“天诚英国”)和 Tiancheng (Germany) Pharmaceutical
Holdings AG(以下简称“天诚德国”)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已履行参股公司天诚国际的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拟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股权对价。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天诚
国际 18.17%的股份。
目前天诚德国尚需特定竞争主管部门的反垄断许可以及 Grifols S.A.(以
下简称“基立福”)发布公开要约收购决定等条件,能否顺利完成尚存在不
确定风险。此外,目前天诚英国的出售正处于商业谈判的过程中,具体交易
对手、交易价格尚未确定,交易能否完成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提请广大
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的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合计持股 18.17%的参股公司天诚国际拟出售其全资子公司天诚英国和
天诚德国 100%的股权。其中,拟以约 10.86 亿欧元的现金对价向基立福转让其
持有的天诚德国股权。目前天诚英国的出售正在商业谈判过程中,具体交易对方、
交易方案与最终交易价格尚未确定。
本次交易已履行参股公司天诚国际的决策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Grifols S.A.
公司性质:股份公司(纳斯达克上市)
主要经营场所:Spain, Barcelona (08022), calle Jesús y María, number 6
注册资本:119,603,705 欧元
主营业务:向公司及企业提供管理监督服务、以及投资于动产及不动产。基
立福集团的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疫苗、 诊断试剂及检测器具和检
测技术并提供检测服务等。
基立福是一家注册于西班牙并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其主要股东情
况如下:
主要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Deria SA 9.18%
Scranton Enterprises BV 8.13%
Thorthol Holdings BV 7.09%
Núria Roura Carreras 6.15%
Blackrock, Inc 3.56%
Capital Research and Management Company 5.05%
Fidelity International Limited 1.99%
Europacific Growth Fund 3.08%
其他股东/公众股东 55.77%
基立福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与公司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基立福 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币种:亿欧元(注) 折合人民币亿元
资产总额 152.75 1,225.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51.08 409.92
产
2020 年
(经审计)
营业收入 53.40 428.54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19 49.67
1 欧元对人民币 8.0250 元
注:汇率摘取自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类别为出售股权,本次出售的标的为天诚国际的全资子公司天
诚英国和天诚德国 100%的股权。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天诚英国
公司名称:Naga UK Topco Limited
类型:其他服务公司
住所:Dagger Lane, Elstree, Hertfordshire, United Kingdom, WD6 3BX
成立日期:2013 年 6 月 27 日
注册资本:385 万英磅
营业范围:血浆收集、分离和血浆衍生治疗蛋白及相关产品的销售。
股权结构:天诚国际持有天诚英国 100%的股权。
天诚英国主要持有 Bio Products Laboratory Holdings Ltd(以下简称
“BPL”)100%的股权。BPL 为全球性全产业链的血液制品公司,主要从事血浆采集、销售以及血液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天诚英国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币种:万英 折合人民币 币种:万美 折合人民币
镑(注) 万元 元(注) 万元
资产总额 57,983 515,486 90,909 587,290
负债总额 46,451 412,963 48,137 310,975
资产净额 11,532 102,523 42,772 276,316
2020 年 2021 年 1-6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2,835 291,913 23,194 149,838
净利润/(损失) -576 -5,121 27,031 174,626
资产处置收益 - - 27,663 178,709
1英镑/美元对人民币 8.8903 元 6.4602 元
注:汇率摘取自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上述数据已合并 BPL 的财务数据。
天诚英国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2、天诚德国
公司名称:Tiancheng (Germany) Pharmaceutical Holdings AG
类型:投资控股公司
住所:Maximilianstrabe 11, c/o Kirkland & Ellis International LLP,
80839 Munich
成立日期:2017 年 1 月 20 日
注册资本:5 万欧元
营业范围:资产管理,收购、出售、持有和管理在国内外公司的股份
股权结构:天诚国际持有天诚德国 100%的股权。
天诚德国主要持有 Biotest Aktiengesellschaft(以下简称“Biotest AG”)
89.88%普通股股权和 1.08%优先股股权,合计持有 45.48%的股权。Biotest AG 为德
国法兰克福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是具有 70 年血液制品制造经验的全球性全产业链血 液制品公司。
天诚德国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7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币种:万欧元 折合人民币 币种:万欧元 折合人民币
(注) 万元 (注) 万元
资产总额 87,939 705,710 88,815 682,019
负债总额 27,520 220,848 28,277 217,142
资产净额 60,419 484,862 60,538 464,877
2020 年 2021 年 1-7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2021-09-16]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42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1 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本次投资
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15:00 至 17:00。
届时公司的财务总监梁武全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健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8-28]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40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
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查后,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修订,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上述议案中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8-28]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39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职责,提升决策效率和工作效能,同意对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废止公司相关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
近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陆续进行了修订,对公司治理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现有制度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前述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为加强内部控制和制度建设的有效融合,公司专门成立了内控及制度建设领导小组,通过对公司内控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和更新完善,更加有利于公司的规范化运行。基于上述原因,为适应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实现公司发展
的需要,公司依据上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公司本次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废止了《公司治理细则》。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股票类金融资产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安排,为回收投资资金,合理配置资源,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行情、证监会关于股票减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经营情况择机适量对公司及子公司所持有的全部紫光股份、广电网络、工业富联等股票类金融资产进行处置。授权处置期限为相关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对上述事项产生新的决议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股票类金融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1)。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受让方式参股投资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PPP 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以零对价受让上海宏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未实缴出资的宿迁市宏景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16%股权,并承担对项目公司实缴出资义务4,604.05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仍为 28,775.32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 16%。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上述议案中第四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8-28] (600100)同方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779元
每股净资产: 5.205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4%
营业总收入: 112.6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27亿元
[2021-08-26]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37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386,398,762 股
发行价格:6.46 元/股
2、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资本”)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
1)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3)2020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的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的议案》。
(3)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0 年 6 月 5 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向
公司下发了《关于中核资本所属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有关事项的批复》(中核财资发[2020]110 号)。
2)2020 年 8 月 10 日,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向中核集团下发了《关于同方
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作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科工计[2020]667 号)。
3)2021 年 4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
4)2021 年 5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7 号)。
2、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数量:386,398,762 股
(3)发行价格:6.46 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2,496,136,002.52 元
(5)发行费用:4,232,451.66(不含税)
(6)募集资金净额:2,491,903,550.86 元
(7)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保荐机构”或“中信证券”)
3、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8月12日出具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
1-66 号),截至 2021 年 8 月 12 日止,中信证券共收到发行对象汇入中信证券为
同方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的专门缴款账户认购资金总额为 2,496,136,002.52元。
2021 年 8 月 13 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
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 8 月
16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67 号),截至 2021 年 8 月 13 日止,
同方股份已收到特定投资者以货币形式缴纳的出资额人民币 2,496,136,002.52 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 2,452,830.19 元、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779,621.4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91,903,550.86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386,398,762.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2,105,504,788.86元。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已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4、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7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之发行方案的要求。”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之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私募备案程序。本次发行对象资金来源为其合法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最终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的情况。”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全部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及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和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决议文件;本次发行过程所涉及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缴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合法、有效。发行人尚需办理本次发行新股的证券登记以及增加注册资本与修改《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1、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价格为 6.46 元/股,发行股份 386,398,762 股,募集资金总额
2,496,136,002.52 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中核资本,本次认购数量为386,398,762 股,股份限售期为 36 个月。
2、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中核资本
名称 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
法定代表人 温新利
注册资本 708,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MA0079WM3N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经营范围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核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前中核资本直接持股比例为 21%。中核资本为中核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3、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发行对象中核资本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公司与中核资本及其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在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中予以披露。对于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1 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22,418,780 21.00
2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40,892,217 4.75
3 霍尔果斯兴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2,958,545 4.15
限合伙)
4 神州兆基(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71,473,119 2.41
司
5 大连海福盛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9,649,525 2.35
6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9,637,883 2.35
7 北京广君宜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6,783,747 2.25
8 北京卓越汇富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5,355,914 1.87
9 北京泰豪康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49,173,393 1.66
司
10 西藏伟涛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5,710,053 1.54
合计 1,314,053,176 44.33
2、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2021-08-26]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38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资本”)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所致的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核资本,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核资本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21.00%增加至 30.11%,
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中核资本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86,398,762 股,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3.04%。中核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核资本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8,817,542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30.11%。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票方案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5 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向公
司下发了《关于中核资本所属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有关事项的批复》(中核财资发[2020]110 号)。
2020 年 8 月 10 日,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向中核集团下发了《关于同方股份
有限公司资本运作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科工计[2020]667 号)。
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
2021 年 5 月 2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同方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7 号)。
2021 年 8 月 24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此次发行完毕后,公司增加386,398,762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增加至 3,350,297,713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中核资本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
义务人基
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 2021 年 8 月 24 日
间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增持股数 增持比例
(股)
权益变动 2021 年 8 月
明细 非公开发行 24 日 A 股普通股 386,398,762 13.04%
合计 - - 386,398,762 13.04%
注:1、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其相关承诺的情形。
2、中核资本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 - - 386,398,762 11.53%
中核资本 无限售条件股 622,418,780 21.00% 622,418,780 18.58%
合计 622,418,780 21.00% 1,008,817,542 30.11%
三、其他情况说明
1、中核资本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非公开发行增加 386,398,762 股所致。上述股份自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1、发行数量:386,398,762股
2、发行价格:6.46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2,496,136,002.52元
4、募集资金净额:2,491,903,550.86元
5、上市时间:2021年08月24日
[2021-08-18]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36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7 号)的核准,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的普通股股票 386,398,762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46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2,496,136,002.52 元,扣除不含税承 销及 保荐 费 人 民 币
2,452,830.19 元,扣除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779,621.4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91,903,550.86 元。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将扣减含税承销及保荐费(共计人民币
2,600,000.00 元)后的资金净额计人民币 2,493,536,002.52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出具了[2021]1-6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近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1 年 8 月 16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 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专户金额 (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 0200210319200139413 2,493,536,002.52
安支行
注:上述金额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0200210319200139413,截止 2021 年 8 月 13 日,专户余额为 249,353.600252 万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借款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未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如以存单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事宜。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黄艺彬、秦镭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
抄送给丙方。
7、甲方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在付款后 3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15 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2021]1-67 号)。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
[2021-08-04]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置股票类金融资产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35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股票类金融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及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
股票类金融资产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行情、证监会关于股票减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经营情况择机适量对公司及子公司所持有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股份”)等股票类金融资产进行处置。授权处置期限为相关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对上述事项产生新的决议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股票类金融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4)和《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1)。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1年7 月 27日至2021 年8月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出售紫光股份4,360,000股,占其当前总股本的0.15%,累计成交金额123,892,646.35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77%。
三、交易产生的影响
预计扣除成本和相关税费后,上述交易影响公司2021年度税后净利润约2,510.54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4.49%。以上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投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持有紫光股份无限售流通股56,067,920股,占其总股本的1.96%。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以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2021-08-03]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投资设立中核燕龙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34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中核燕龙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方股份”)拟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华
兴”)、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原子能研究院”)、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原子能”)、北京核泽惠世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核泽惠世”)及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六家
企业共同出资发起设立中核燕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中核燕龙”),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公司拟出资 2,500
万元,占 5%的股权。由于中国核电、中核华兴、中国原子能、原子能研究院为公司
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资本”)的控股股东中
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及事业单位,且
核泽惠世为原子能研究院技术人员持股平台企业,系其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公司除了与中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发生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日常关联交易、融资租赁业务、保理业务,未发生过其他关联交易,未与不同关
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设立中核燕龙尚需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存在不确定
性。同时,中核燕龙设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
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中国核电、中核华兴、原子能研究院、中国原子能等六家企业共同出资发
起设立中核燕龙,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公司拟出资 2,500 万元,占 5%的股权。由于
中国核电、中核华兴、中国原子能、原子能研究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核资本的控股股东中核集团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及事业单位,且核泽惠世为原子能研究院技术人员持股平台企业,系其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公司除了与中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发生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融资租赁业务、保理业务,未发生过其他关联交易,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黄敏刚、温新利、王子瑞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国核电、中核华兴、中国原子能、原子能研究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核资本的控股股东中核集团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及事业单位,且核泽惠世为原子能研究院技术人员持股平台企业,系其一致行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国核电、中核华兴、原子能研究院、中国原子能、核泽惠世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公司拟与中国核电、中核华兴、原子能研究院、中国原子能等六家企业共同出资发起设立中核燕龙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及营业期限:2008 年 1 月 21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 9 号院东区 10 号楼
法定代表人:卢铁忠
注册资本:1,745,601.5589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核电项目及配套设施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与管理;清洁能源项目投资、开发;输配电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核电运行安全技术研究及相关技术服务与咨询业务;售电。(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与股权结构: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占 64.11%股份;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占 3.21%股份;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占 2.67%股份;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占 2.55%股份;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占 1.43%股份;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占 1.17%股份;其他流通股股东占 24.86%股份。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 3,817.46 亿元,净资
产 1,164.90 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522.76 亿元,净利润 109.47 亿元。
2、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及营业期限:1986 年 7 月 29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 79 号
法定代表人:张仕兵
注册资本:261,823.2744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筑、公路、铁路、水利水电、电力、矿山、石油化工、市政公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地基基础、起重设备安装、电子与智能化、消防设施、桥梁、隧道、钢结构、建筑装修装饰、建筑机电安装、古建筑、城市及道路照明、公路路面、公路路基、公路交通、水利水电机电安装、核工程、环保、特种工程、土石方、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环境艺术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材料销售;工业建设项目的设备、电器、仪表及生产装置的安装;蒸汽锅炉及管道安装;金属门窗、水泥混凝土制品、水泥预制构件、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防火门生产、安装和销售;机械设备维修;机械设备租赁;木材加工;建筑材料检测;建筑工程无损检测;建筑工程劳务承包;承包境外核工业、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相关技术服务;砂石开采、加工、销售;道路货物运输;安防技术、智能技术、互联网技术、智能设备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物联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产品及软件研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与股权结构:中核集团控股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占 73.06455%股权;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占股 15.33656%股权;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占股11.59889%股权。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总资产 512.71 亿元,净资
产 92.96 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221.27 亿元,净利润 5.53 亿元。
3、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公司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北坊
负责人:罗琦
开办资金:20,563 万元
经营范围:研究原子能科学,促进核科技发展。核科学技术研究、理论物理研究、核物理和等离子体物理研究、反应堆技术研究、放射化学与分析化学研究、加速器技术研究、同位素技术研究、放射性计量研究、核防护与环保研究;相关学历教育、继续教育与专业培训。
隶属: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总资产 155.98 亿元,净资产 92.87
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32.13 亿元,净利润 0.97 亿元。
4、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及营业期限:1982 年 1 月 15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华远街 9 号楼
法定代表人:辛锋
注册资本:66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核燃料专用材料及专用设备研发、制造与销售;核燃料研发;核燃料经营管理;核燃料加工设施建设、工程研究与设计;核燃料加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机械电子设备、仪器及零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进出口业务;招标代理业务;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仪器仪表、汽车配件、自动化控制软硬件及外部设备销售;举办经济技术展览会;对外经济贸易咨询服务及技术交流;仓储;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限在外埠从事制造、建设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与股权结构: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占 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总资产 694.38 亿元,净资产
193.29 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236.12 亿元,净利润 22.55 亿元。
5、北京核泽惠世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北京核泽惠世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及营业期限:2021 年 6 月 15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中核路 1 号 04 号楼三层 327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占利
认缴出资:1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与股权结构:张占利持有 50%股权;刘兴民持有 50%股权。核泽惠世为原子能研究院技术人员持股平台公司,核泽惠世与原子能研究院为一致行动人。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前述关联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其他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及营业期限:1992 年 3 月 14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 152 号浙能大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孙玮恒
注册资本:1,360,068.9988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力开发,经营管理,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节能产品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设备检修,售电服务(凭许可证经营),冷、热、热水、蒸汽的销售,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危险废物经营(凭许可证经营),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与股权结构: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占 68.47%股份;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占 4.21%股份;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占 3.6
[2021-07-21]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置股票类金融资产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33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股票类金融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及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
股票类金融资产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行情、证监会关于股票减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经营情况择机适量对公司及子公司所持有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股份”)等股票类金融资产进行处置。授权处置期限为相关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对上述事项产生新的决议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股票类金融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4)和《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1)。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1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出售紫光股份4,000,000股,占其当前总股本的0.14%,累计成交金额108,683,256.06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68%。
三、交易产生的影响
预计扣除成本和相关税费后,上述交易影响公司2021年度税后净利润约1,906.80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60%。以上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投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持有紫光股份无限售流通股60,427,920股,占其总股本的2.11%。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以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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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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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7]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股份”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
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营班子成员 2022 年度经营责任书的议案》
为了合理分解落实经营业绩总体目标,确保考核目标合理衔接,为公司经营业绩提供有效支撑,按照《同方股份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的要求,同意公司经营班子成员 2022 年度经营责任书。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5]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参股公司天诚国际出售资产导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参股公司天诚国际出售资产导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参股公司天诚国际出售资产导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参股公司天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国际”)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1 年度
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在充分参考年度审计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参股公司天诚国际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公司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同方万向轴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天诚国际 12.34%的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同方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金控”)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合资成立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莱广东”,同方金控持股 51%),同莱广东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同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天诚国际 11.43%的股权。公司子公司直接和间接共计持有天诚国际 18.17%的股权。
天诚国际拟出售其全资子公司 Naga UK TopCo(以下简称“天诚英国”)和
Tiancheng(Germany)PharmaceuticalHoldings AG(以下简称“天诚德国”)100%的股权。根据天诚国际转让天诚英国及天诚德国的相关协议,预计本次出售行为将
形成较大投资损失,且其后续主要业务将发生重大实质性变化,因此,公司拟对天诚国际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天诚国际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天诚国际净利润按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确认投资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期末应享有的天诚国际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预计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约 2.7 亿元,预计对 2021 年度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影响约-2.7 亿元。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独立董事、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有关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当前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拟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披露了《同
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拟出售资产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3),公司合计持股 18.17%的参股公司天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天诚国际”)拟出售其全资子公司 Naga UK TopCo(以下简称“天诚
英国”)和 Tiancheng (Germany)Pharmaceutical Holdings AG(以下简
称“天诚德国”)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已履行参股公司天诚国际的股东大
会决策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前述公告。
目前天诚英国的出售已确定最终的交易对手方及交易价格,本次交易拟采
用交割时点现金收益以及根据获利能力机制从未来业绩中获得的额外支付
部分相结合的方式支付股权对价。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天诚国际
18.17%的股份。
目前天诚英国的出售尚需特定竞争主管部门和其他监管机构的反垄断和监
管许可,能否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本
公告披露的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披露了《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拟出售
资产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3),公司合计持股 18.17%的参股公
司天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国际”)拟出售其全资子公司天诚英
国和天诚德国 100%的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诚德国交易对手方已完成对
天诚德国的第一阶段要约收购,交易尚须特定竞争主管部门的反垄断许可。
近日,天诚英国的出售已确定最终的交易对手方及交易价格,现将本次交易
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天诚国际拟在交割时点,以企业价值 4.65 亿美元扣除交割时点的净债务和
运营资金的调整金额(含天诚国际提供的卖方贷款票据),加上根据获利能力机 制从未来业绩中获得的额外支付部分,向 Kevlar S.p.A.(以下简称 “KEVLAR” )转让其持有天诚英国的股权。KEVLAR 由全球私募股权基金 Permira
VII Investment Platform Limited (以下简称“Permira”)提供咨询的基金所
控制。
本次交易已履行参股公司天诚国际的决策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Kevlar S.p.A.
公司性质:投资控股公司
成立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
主要经营场所:Via San Paolo 10, 20121 Milan
注册资本:50,000 欧元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公司
KEVLA 是为本次交易为目的在意大利新成立的公司,Kevlar 2 S.r.l.持有
其 100%的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KEVLAR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与公司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KEVLAR 的间接控制人 Permira 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Permira VII Investment Platform Limited
公司性质:私募股权基金控股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80 Pall Mall, London, United Kingdom, SW1Y 5ES
主营业务:私募股权投资
Permira 是一家致力支持有增长雄心的成功企业的全球投资公司。该公司成
立于 1985 年,为管理资产约 650 亿美元的基金提供咨询服务,并进行长期的多
数和少数投资。Permira 基金已经在技术、消费、服务和医疗保健四个关键领域
进行了约 300 笔私募股权投资。Permira 在欧洲、北美和亚洲拥有 15 个办事处,
员工超 350 人。
Permira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与公司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Permira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币种:千欧元(注) 折合人民币千元
资产总额 2,369,492 19,015,173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369,254 19,013,263
2020 年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842 -14,782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039 24,388
1 欧元对人民币 8.0250 元
注:汇率摘取自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类别为出售股权,本次出售的标的为天诚国际的全资子公司天
诚英国 100%的股权。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天诚英国
公司名称:Naga UK Topco Limited
类型:其他服务公司
住所:Dagger Lane, Elstree, Hertfordshire, United Kingdom, WD6 3BX
成立日期:2013 年 6 月 27 日
注册资本:约 385 万英磅
营业范围:血浆收集、分离和血浆衍生治疗蛋白及相关产品的销售。
股权结构:天诚国际持有天诚英国 100%的股权。
天诚英国主要持有 Bio Products Laboratory Holdings Ltd(以下简称
“BPL”)100%的股权。BPL 为全球性全产业链的血液制品公司,主要从事血浆采集、 销售以及血液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天诚英国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币种:万英镑 折合人民币 币种:万美元 折合人民币
(注) 万元 (注) 万元
资产总额 57,983 515,486 77,028 499,557
负债总额 46,451 412,963 34,667 224,829
资产净额 11,532 102,523 42,361 274,728
2020 年 2021 年 1-9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2,835 291,913 34,974 226,820
净利润/(损失) -576 -5,121 26,620 172,641
资产处置收益 - - 27,696 179,620
1 英镑/美元对人民币 8.8903 元 6.4854 元
注:汇率摘取自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
天诚英国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天诚国际于近日与 KEVLAR 签署了股份购买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交易对价:初始对价加上额外支付金额(如有)。
2、初始对价及支付时间:在股权购买协议约定的交割日,Kelvar 将向天诚国际支付企业价值 4.65 亿美元扣除交割时点的净负债和运营资金的调整金额的初始对价,其中企业价值 4.65 亿美元包括天诚国际提供的卖方贷款票据。
3、支付方式与条件:股权对价将在交易交割时点以现金支付,加上根据获利能力机制从未来业绩中获得的额外支付部分相结合的方式支付。股权购买协议的完成取决于特定先决条件,包括获得竞争主管部门和其他监管机构的反垄断批准,以及其他特定监管许可。
4、其中额外支付部分:将根据 KEVLAR 运营情况以及后续股东回报的相关约定进行计算后支付。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投资了天诚国际,天诚国际分别于 2016 年 5 月和 2017 年 4
月投资了天诚英国和天诚德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天诚国际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继续推进“清理、整顿、瘦身”工作方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同时有效降低前期投资带来的不确定性。
按照目前预计的交割金额测算(不包括其他额外支付金额),因天诚国际出售天诚英国将产生较大投资损失,公司对天诚国际按照权益法核算将产生投资损失并需对天诚国际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根据目前天诚国际处置天诚德国和天诚英国的相关协议,按照其投资成本和处置收入之间的差额,以公司持股比例计算,当期相应确认投资损失约 8.8 亿元;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7亿元。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共产生-11.5亿元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
[2022-01-25]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参股公司天诚国际出售资产导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在充分参考年度审计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参股公司天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参股公司天诚国际出售资产导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 2022-003)。
本议案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6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98,000 万元到-168,000 万元。
2、公司本次业绩预亏主要是由于公司合计持股 18.17%的参股公司天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国际”)转让其下属子公司(Tiancheng (Germany)PharmaceuticalHoldings AG(以下简称“天诚德国”)、Naga UK TopCo(以下简称“天诚英国”))100%股权,导致公司相应形成较大投资损失,并对其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合计约为-115,000 万元。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影响后,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6,800 万元到-196,800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8,000 万元到-168,000 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26,800 万元到-196,800 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已经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初步预沟通,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50.74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479.50 万元。
(二)每股收益:0.0346 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公司不断深入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在核心产业稳定发展的基础上,主动调整不具有竞争力的业务和资产,其中大数据及多媒体业务收缩、北京壹人壹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务竞争力减弱等累计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7,000 万元。
2、由于公司合计持股 18.17%的参股公司天诚国际转让其下属子公司(天诚德国、天诚英国)100%股权,导致公司相应形成较大投资损失,并对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合计约为-115,000 万元。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参股公司拟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4)。
四、风险提示
经与年审会计师初步沟通,目前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与年审会计师初步沟通后的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18]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股份”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以
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
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
议的董事为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编公司相关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实现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制定《公司职业经理人绩效和薪酬管理办法》和《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等制度。
独立董事王化成先生、侯志勤女士、孙汉虹先生对《公司职业经理人绩效和薪酬管理办法》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公司办事处并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为更好的对当地业务发展提供支持,公司对武汉、合肥、天津、石家庄、济南、郑州、贵阳 7 地的办事处予以撤销,并对上述 7 处地区设立分公司,人员编制及岗位职责不变。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年度经营责任书的议案》
为了合理分解落实经营业绩总体目标,确保考核目标合理衔接、经营业绩有效支撑,按照《同方股份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的要求,同意确认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四、听取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负债管理方案的报告》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2]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境外美元债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境外美元债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间接全资子公司 Tongfang Aqua Limited
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发行完成了 3 亿美元债券,票面利率为 6.8%,债券期限为 2.5 年,债
券到期日为 2022 年 1 月 1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发布的《公司关于境外发行美元债券完成情况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38)。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完成了上述美元债券的兑付工作,上述美元债券本息已全部
结清。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1-12-31]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53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统计,2021 年 10 月 14 日-12 月 30 日期间,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
公司累计确认各类政府补助 1,846.11 万元,主要为增值税返还、财政补贴等。具体如下:
收款单位 补助内容 金额(万元) 补助依据
同方科技园有限公司 其他财政补贴 100 苏财社(2021)31 号
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股份 其他财政补贴 400 晋工信创新字(2020)239 号
有限公司
同方节能装备有限公司 其他财政补贴 100 廊财建(2021)75 号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冷
北京同方洁净技术有限公司 其他财政补贴 170 链课题任务书》北京市科学
技术委员会制
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 其他财政补贴 300 锡工信综合(2021)24 号
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北 软件产品增值 224 财税[2011]100 号
京同方软件有限公司等 税返还
同方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 污水处理劳务 32.31 财税[2011]100 号
增值税返还
其他 519.80
合计 1,846.11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上述补贴
金额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与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 1,706.75 万元计入其他收
益;与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 139.36 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上述补助的确认会对公司 2021 年度业绩产生正面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仍
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24]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52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股份”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
以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
议的董事为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子公司股权划转至同方科创集团并对其增资的议案》
为促进同方股份体系内成长企业快速发展,便于对同方股份体系内成熟企业进行资本运作,拟将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北京同方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嘉融投资有限公司 50%的股权、同方健康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78.48%的股权、同方赛威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北京同方洁净技术有限公司 58%的股权划转至同方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科创集团”)并对其增资,增资后同方科创集团的注册资本金增至 64,711.34 万元。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同方智慧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暨股权划转的议案》
为了集聚优势力量,聚焦重点业务,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加速产业基础高级化,提高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增强公司在智慧能源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迈上新台阶,实现跨越式发展。同时,为了加深公司智慧能源产业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相关产业协作,助力集团公司在能源革命进程中形成独特的竞争优势,拉长拓宽集团公司能源产业链,加快突破核电温排水利用等专业领域的示范推广应用,为集团公司产业发展提供重要的动力引擎。公司拟出资 20,000 万元组建同方智慧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能源集团”,暂定名,最终以相关行政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智慧能源集团设立后,除公司货币注资外,通过将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持有的无锡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 86.67%的股权、同方节能装备有限公司 90%的股权、同方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80%的股权划转至智慧能源集团并对其增资。增资后智慧能源集团的注册资
本金增至 48,840 万元。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职务的议案》
公司拟将部分子公司股权划转至同方科创集团并对其增资,公司拟发起设立智慧能源集团,并将部分子公司股权划转至智慧能源集团,鉴于上述设立和股权调整方案,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同意对高管委派至下属控参股公司的董事人选进行调整。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订公司相关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陆续进行了修订,对公司治理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现有制度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前述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为适应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实现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对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公司本次修订了《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战略与规划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定》《融资管理规定》《总裁工作细则》《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制定了《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资产处置管理规定》《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相关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同方股份 2022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六、听取了《关于公司<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的报告》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13]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四川能投)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同方股份
股票代码: 600100.SH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成都市青羊工业集中发展区成飞大道 1 号 A 区 10 栋
通讯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 716 号 2 号楼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股权无偿划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持有同方股份 6.28%股份)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同方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同方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信息披露义务人获得四川省国资委相关审批批复,同时清华大学获得教育部批复,《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须经以上部门批准确认后方可生效。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能 指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投
上市公司/同方股份 指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清华控股 指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四川省国资委 指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 指 《清华大学与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国
议》 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本次划转 指 四川能投与清华大学签署《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以无偿划转方式接收其持有的清华控股 100%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 因本次划转导致四川能投间接持有同方股份 6.28%股
份
本报告书 指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 指 《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工业集中发展区成飞大道 1 号 A 区 10 栋
法定代表人 孙云
注册资本 988,9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569701098H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
经营范围 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能源项目的投资与管理(不得从事
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1-2-21 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 716 号 2 号楼
通讯方式 028-86671126
二、产权控制关系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四川能投的出资人,持有四川能投 100%股权;四川省国资委为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持有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为四川能投的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常住地 是否取得境
外居留权
1 孙云 董事长、法定代表 男 中国 四川省成都市 否
人
2 王诚 副董事长 男 中国 四川省成都市 否
3 吴天凤 董事 女 中国 四川省成都市 否
4 邹仲平 董事 男 中国 四川省成都市 否
5 罗毅 董事 男 中国 四川省成都市 否
6 郑建伟 董事 男 中国 四川省成都市 否
7 卢喆宇 董事 男 中国 四川省成都市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包括间接持有)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持股比例
1 川能动力 000155.SZ 46.83%
2 能投发展 1713.HK 36.71%
3 广安爱众 600979.SH 12.15%
4 西昌电力 600505.SH 18.32%
因清华大学拟将其持有的清华控股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四川能投,若上述无偿划转事项实施完成,四川能投还将通过清华控股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持股比例
1 微芯生物 688321.SH 10.45%
2 诚志股份 000990.SZ 15.30%
3 启迪环境 000826.SZ 7.97%
4 紫光股份 000938.SZ 48.48%
5 紫光国微 002049.SZ 32.39%
6 辰安科技 300523.SZ 8.16%
7 学大教育 000526.SZ 18.73%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清华大学持有清华控股 100%股权,清华控股持有紫光集团51%股权,清华大学通过清华控股、紫光集团及其子公司间接持有紫光股份、紫光国微、学大教育及同方股份相关股份。
除前述情况外,四川能投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清华大学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要求,拟无偿划转清华控股 100%股权。清华控股的业务覆盖多个国家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与四川能投产业布局高度契合,双方战略协同性高。因此,四
川能投拟参与清华控股校企改革工作。四川能投与清华大学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签署了《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以无偿划转方式接收清华大学持有的清华控股 100%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四川能投通过清华控股、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清华控股持有 51%股权)间接持有同方股份 140,892,217 股、69,637,883 股,合计持有同方股份 210,530,100 股股份,占同方股份总股本的 6.2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无偿划转方式接收清华大学
[2021-12-13]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清华大学)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股票代码:600100.SH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清华大学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清华大学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复,同时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得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审批批复,《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须经以上部门批准确认后方可生效。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附表...... 1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同方股份 指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清华大学
四川省国资委 指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能投 指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划转标的 指 清华大学所持清华控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清华控股 指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紫光集团 指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划转协议》 指 《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教育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本次划转 指 清华大学与四川能投签署《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
议》,无偿划转其持有清华控股100%的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因本次划转导致清华大学不再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报告书 指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清华大学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法定代表人 邱勇
开办资金 184,219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00000400000624D
机构性质 事业单位
培养高等学历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
文学类、历史学类、理学类、工学类、医学类、管理学类、艺术学类学
宗旨和业务范围 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教育学类学科硕士研究生和
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与
学术交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清华大学主要领导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 职务
区永久居留权
邱勇 男 中国 北京 无 校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序号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直接与间接持股比例
1 紫光股份 000938.SZ 48.48%
2 诚志股份 000990.SZ 15.30%
3 辰安科技 300523.SZ 8.16%
4 启迪环境 000826.SZ 7.97%
5 紫光国微 002049.SZ 32.39%
序号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直接与间接持股比例
6 学大教育 000526.SZ 18.73%
7 微芯生物 688321.SH 10.45%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清华控股 100%股权,清华控股持有紫光集团 51%股权,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清华控股、紫光集团及其子公司间接持有紫光股份、紫光国微、学大教育及同方股份相关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文件的要求,清华大学拟将所持有的清华控股10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四川能投,实现校属企业的体制改革。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本次无偿划转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购买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清华控股100%股权,清华控股持有紫光集团51%股权,清华控股及紫光集团分别持有上市公司140,892,217股股份、69,637,883股股份,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10,530,1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2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双方
《划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2021年12月10日在北京市签署。
甲方(划出方):清华大学
乙方(划入方):四川能投
(二)划转标的、划转基准日
1.此次划转标的为甲方持有的清华控股100%的股权。
2.本次无偿划转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
(三)职工安置
本次划转不涉及职工安置。
(四)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次划转不涉及债权、债务关系调整,清华控股的债权、债务由清华控股自行依法享有和承担。
(五)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仅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正式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次股权划转获得教育部批准;
3.四川省国资委批准乙方接收标的公司100%股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在本报告书中披露的以外,本次权益变动未附加其他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等其他安排。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直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批准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的程序
2021年12月8日,经清华大学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二)划入方已履行的程序
2021年12月10日,经四川能投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1.清华大学关于本次划转获得教育部批复。
2.四川能投关于本次划转获得四川省国资委最终审批批复。
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本次划转事项的经营者集中审查(若涉及)。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领导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划转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询。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同方科技大厦A座30层
电话:86-10-823998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校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2021-12-11]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华大学无偿划转公司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5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华大学无偿划转公司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清华大学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清华大学持有的公司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100%的股权划转给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能投”)。清华大学本次划转需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复,四川能投本次受让需获得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国资委”)等相关审批批复。
2、在不考虑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集团”)破产重整因素影响的情况下,若本次无偿划转实施完成,四川能投将分别通过清华控股、紫光集团间接持有公司140,892,217股、69,637,883股,合计持有公司210,53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8%。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股权划转审批事项是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无偿划转基本情况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收
到通知,清华大学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与四川能投签订了《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清华大学持有的公司股东清华控股 100%的股权划转给四川能投。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无偿划转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划出方基本情况
清华大学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清华大学
法定代表人 邱勇
开办资金 人民币 184,219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00000400000624D
机构性质 事业单位
培养高等学历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哲学类、经济学类、
法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理学类、工学类、医学类、管
宗旨和业务范围 理学类、艺术学类学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
教育 教育学类学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 博士
后培养 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与学术交流
(二)划入方基本情况
四川能投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云
注册资本 人民币 988,900 万元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工业集中发展区成飞大道 1 号 A 区 10 栋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569701098H
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
经营范围 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能源项目的投资与管理(不得
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1 年 2 月 21 日 至 长期
股东名称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三、本次无偿划转协议安排
2021 年 12 月 10 日,清华大学和四川能投签署《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其主
要条款如下:
(一)签署双方
甲方(划出方):清华大学
乙方(划入方):四川能投
(二)划转标的、划转基准日
1、此次划转标的为甲方持有的清华控股 100%的股权。
2、本次无偿划转基准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三)职工安置
本次划转不涉及职工安置。
(四)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次划转不涉及债权、债务关系调整,清华控股的债权、债务由清华控股自行依法享有和承担。
(五)协议生效的条件
本协议仅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正式生效:
1、甲方本次划转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复。
2、乙方本次受让获得四川省国资委相关审批批复。
四、所涉及的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1、清华大学本次划转需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复,四川能投本次受让需获得四川省国资委相关审批批复,此外本次划转还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本次划转事项的经营者集中审查(若涉及)。本次股权划转审批事项是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分阶段信息披露要求,持续关注有关进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清华大学和四川能投签署的《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2021-11-16]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50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 1 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 3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25,513,13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6.579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黄敏刚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4 人,董事温新利先生、董事王子瑞先生、独立董事孙汉
虹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李凌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张健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调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预计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2021 年调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221,004,342 99.6320 4,471,897 0.3648 36,900 0.0032
1.02、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根据经营情况实施具体担保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220,954,842 99.6280 4,521,397 0.3689 36,900 0.0031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221,264,334 99.6533 4,212,705 0.3437 36,100 0.0030
3、议案名称: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股票类金融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154,234,991 94.1838 71,176,448 5.8078 101,700 0.0084
4、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224,074,542 99.8826 1,402,497 0.1144 36,100 0.003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关于公司预计 1,656,700 26.8705 4,471,897 72.5310 36,900 0.5985
担保总额超过
净资产 50%,
2021 年调整为
下属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的
议案
1.02 关于授权公司 1,607,200 26.0676 4,521,397 73.3339 36,900 0.5985
董事长或总裁
根据经营情况
实施具体担保
事项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 2 项、第 4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余议案为普通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玲玲、刘立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6 日
[2021-10-30]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49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 1 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 3 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调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1.01 关于公司预计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2021 √
年调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2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根据经营情况实 √
施具体担保事项的议案
2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 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股票类金融资产的议案 √
4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及 2021 年 10 月 30 日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00 同方股份 2021/11/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被委托人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出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请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至 11 月 11 日工作日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传真、信
函等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王庄路 1 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 A 座 29 层
联系电话:(010)82399888
传真:(010) 82399765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人:孙炎子
注意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调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议案
1.01 关于公司预计担保总额超过
净资产 50%,2021 年调整为下
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案
1.02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
根据经营情况实施具体担保
事项的议案
2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3 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股票类
金融资产的议案
4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0-30]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46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以邮件方式发
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为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7)。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公司预计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的情况下,2021 年调整为
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根据公司实际需求,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议案之日止,在经审批授权的为下属子公司(含其下
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为子公司存续和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担保项下的融资机构选择及融资期限设定等),并签署所需文件。
独立董事王化成先生、侯志勤女士、孙汉虹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调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8)。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职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方案及相关通知的要求,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已调整,同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委派至下属部分产业本部兼任的总经理人选,控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及经理人选进行调整。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1-049)。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上述议案中的第二、三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
[2021-10-30] (600100)同方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4元
每股净资产: 5.27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57%
营业总收入: 176.5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26亿元
[2021-10-15]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45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统计,2021 年 9 月 23 日-10 月 13 日期间,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
公司累计确认各类政府补助 1,252.70 万元,主要为增值税返还、财政补贴等。具体如下:
项目 主要内容 金额(万元)
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 下属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收到的 7.61
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
污水处理劳务增值税返还 下属同方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收到
的污水处理的劳务增值税返还 39.56
下属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北京
其他财政补贴 同方软件有限公司等收到的项目补 1,205.53
助、专项奖励等财政补贴
合计 1,252.70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上述补贴金额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与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 1,010.33 万元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 242.37 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上述补助的确认会对公司 2021 年度业绩产生正面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09-23]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44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统计,2021 年 7 月 6 日-9 月 22 日期间,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
司累计确认各类政府补助 1,613.32 万元,主要为增值税返还、财政补贴等。具体如下:
项目 主要内容 金额(万元)
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 下属同方泰德国际科技有限公司等 325.55
收到的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
污水处理劳务增值税返还 下属同方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收到 21.08
的污水处理的劳务增值税返还
下属同方工业有限公司、同方泰德国
其他财政补贴 际科技有限公司等收到的产业专项 1,266.69
资金等财政补贴
合计 1,613.32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上述补贴金额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与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 1,553.66 万元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 59.66 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上述补助的确认会对公司 2021 年度业绩产生正面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2021-09-18]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拟出售资产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43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拟出售资产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计持股 18.17%的参股公司天诚
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国际”)拟出售其全资子公司 Naga UK
TopCo(以下简称“天诚英国”)和 Tiancheng (Germany) Pharmaceutical
Holdings AG(以下简称“天诚德国”)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已履行参股公司天诚国际的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拟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股权对价。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天诚
国际 18.17%的股份。
目前天诚德国尚需特定竞争主管部门的反垄断许可以及 Grifols S.A.(以
下简称“基立福”)发布公开要约收购决定等条件,能否顺利完成尚存在不
确定风险。此外,目前天诚英国的出售正处于商业谈判的过程中,具体交易
对手、交易价格尚未确定,交易能否完成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提请广大
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的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合计持股 18.17%的参股公司天诚国际拟出售其全资子公司天诚英国和
天诚德国 100%的股权。其中,拟以约 10.86 亿欧元的现金对价向基立福转让其
持有的天诚德国股权。目前天诚英国的出售正在商业谈判过程中,具体交易对方、
交易方案与最终交易价格尚未确定。
本次交易已履行参股公司天诚国际的决策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Grifols S.A.
公司性质:股份公司(纳斯达克上市)
主要经营场所:Spain, Barcelona (08022), calle Jesús y María, number 6
注册资本:119,603,705 欧元
主营业务:向公司及企业提供管理监督服务、以及投资于动产及不动产。基
立福集团的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疫苗、 诊断试剂及检测器具和检
测技术并提供检测服务等。
基立福是一家注册于西班牙并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其主要股东情
况如下:
主要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Deria SA 9.18%
Scranton Enterprises BV 8.13%
Thorthol Holdings BV 7.09%
Núria Roura Carreras 6.15%
Blackrock, Inc 3.56%
Capital Research and Management Company 5.05%
Fidelity International Limited 1.99%
Europacific Growth Fund 3.08%
其他股东/公众股东 55.77%
基立福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与公司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基立福 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币种:亿欧元(注) 折合人民币亿元
资产总额 152.75 1,225.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51.08 409.92
产
2020 年
(经审计)
营业收入 53.40 428.54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19 49.67
1 欧元对人民币 8.0250 元
注:汇率摘取自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类别为出售股权,本次出售的标的为天诚国际的全资子公司天
诚英国和天诚德国 100%的股权。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天诚英国
公司名称:Naga UK Topco Limited
类型:其他服务公司
住所:Dagger Lane, Elstree, Hertfordshire, United Kingdom, WD6 3BX
成立日期:2013 年 6 月 27 日
注册资本:385 万英磅
营业范围:血浆收集、分离和血浆衍生治疗蛋白及相关产品的销售。
股权结构:天诚国际持有天诚英国 100%的股权。
天诚英国主要持有 Bio Products Laboratory Holdings Ltd(以下简称
“BPL”)100%的股权。BPL 为全球性全产业链的血液制品公司,主要从事血浆采集、销售以及血液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天诚英国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币种:万英 折合人民币 币种:万美 折合人民币
镑(注) 万元 元(注) 万元
资产总额 57,983 515,486 90,909 587,290
负债总额 46,451 412,963 48,137 310,975
资产净额 11,532 102,523 42,772 276,316
2020 年 2021 年 1-6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2,835 291,913 23,194 149,838
净利润/(损失) -576 -5,121 27,031 174,626
资产处置收益 - - 27,663 178,709
1英镑/美元对人民币 8.8903 元 6.4602 元
注:汇率摘取自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上述数据已合并 BPL 的财务数据。
天诚英国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2、天诚德国
公司名称:Tiancheng (Germany) Pharmaceutical Holdings AG
类型:投资控股公司
住所:Maximilianstrabe 11, c/o Kirkland & Ellis International LLP,
80839 Munich
成立日期:2017 年 1 月 20 日
注册资本:5 万欧元
营业范围:资产管理,收购、出售、持有和管理在国内外公司的股份
股权结构:天诚国际持有天诚德国 100%的股权。
天诚德国主要持有 Biotest Aktiengesellschaft(以下简称“Biotest AG”)
89.88%普通股股权和 1.08%优先股股权,合计持有 45.48%的股权。Biotest AG 为德
国法兰克福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是具有 70 年血液制品制造经验的全球性全产业链血 液制品公司。
天诚德国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7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币种:万欧元 折合人民币 币种:万欧元 折合人民币
(注) 万元 (注) 万元
资产总额 87,939 705,710 88,815 682,019
负债总额 27,520 220,848 28,277 217,142
资产净额 60,419 484,862 60,538 464,877
2020 年 2021 年 1-7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2021-09-16]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42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1 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本次投资
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15:00 至 17:00。
届时公司的财务总监梁武全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健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8-28]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40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
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查后,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修订,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上述议案中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8-28]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39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职责,提升决策效率和工作效能,同意对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废止公司相关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
近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陆续进行了修订,对公司治理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现有制度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前述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为加强内部控制和制度建设的有效融合,公司专门成立了内控及制度建设领导小组,通过对公司内控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和更新完善,更加有利于公司的规范化运行。基于上述原因,为适应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实现公司发展
的需要,公司依据上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公司本次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废止了《公司治理细则》。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股票类金融资产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安排,为回收投资资金,合理配置资源,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行情、证监会关于股票减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经营情况择机适量对公司及子公司所持有的全部紫光股份、广电网络、工业富联等股票类金融资产进行处置。授权处置期限为相关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对上述事项产生新的决议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股票类金融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1)。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受让方式参股投资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PPP 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以零对价受让上海宏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未实缴出资的宿迁市宏景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16%股权,并承担对项目公司实缴出资义务4,604.05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仍为 28,775.32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 16%。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上述议案中第四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8-28] (600100)同方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779元
每股净资产: 5.205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4%
营业总收入: 112.6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27亿元
[2021-08-26]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37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386,398,762 股
发行价格:6.46 元/股
2、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资本”)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
1)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3)2020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的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的议案》。
(3)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0 年 6 月 5 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向
公司下发了《关于中核资本所属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有关事项的批复》(中核财资发[2020]110 号)。
2)2020 年 8 月 10 日,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向中核集团下发了《关于同方
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作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科工计[2020]667 号)。
3)2021 年 4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
4)2021 年 5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7 号)。
2、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数量:386,398,762 股
(3)发行价格:6.46 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2,496,136,002.52 元
(5)发行费用:4,232,451.66(不含税)
(6)募集资金净额:2,491,903,550.86 元
(7)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保荐机构”或“中信证券”)
3、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8月12日出具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
1-66 号),截至 2021 年 8 月 12 日止,中信证券共收到发行对象汇入中信证券为
同方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的专门缴款账户认购资金总额为 2,496,136,002.52元。
2021 年 8 月 13 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
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 8 月
16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67 号),截至 2021 年 8 月 13 日止,
同方股份已收到特定投资者以货币形式缴纳的出资额人民币 2,496,136,002.52 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 2,452,830.19 元、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779,621.4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91,903,550.86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386,398,762.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2,105,504,788.86元。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已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4、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7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之发行方案的要求。”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之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私募备案程序。本次发行对象资金来源为其合法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最终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的情况。”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全部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及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和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决议文件;本次发行过程所涉及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缴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合法、有效。发行人尚需办理本次发行新股的证券登记以及增加注册资本与修改《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1、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价格为 6.46 元/股,发行股份 386,398,762 股,募集资金总额
2,496,136,002.52 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中核资本,本次认购数量为386,398,762 股,股份限售期为 36 个月。
2、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中核资本
名称 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
法定代表人 温新利
注册资本 708,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MA0079WM3N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经营范围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核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前中核资本直接持股比例为 21%。中核资本为中核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3、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发行对象中核资本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公司与中核资本及其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在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中予以披露。对于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1 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22,418,780 21.00
2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40,892,217 4.75
3 霍尔果斯兴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2,958,545 4.15
限合伙)
4 神州兆基(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71,473,119 2.41
司
5 大连海福盛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9,649,525 2.35
6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9,637,883 2.35
7 北京广君宜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6,783,747 2.25
8 北京卓越汇富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5,355,914 1.87
9 北京泰豪康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49,173,393 1.66
司
10 西藏伟涛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5,710,053 1.54
合计 1,314,053,176 44.33
2、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2021-08-26]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38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资本”)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所致的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核资本,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核资本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21.00%增加至 30.11%,
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中核资本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86,398,762 股,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3.04%。中核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核资本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8,817,542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30.11%。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票方案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5 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向公
司下发了《关于中核资本所属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有关事项的批复》(中核财资发[2020]110 号)。
2020 年 8 月 10 日,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向中核集团下发了《关于同方股份
有限公司资本运作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科工计[2020]667 号)。
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
2021 年 5 月 2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同方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7 号)。
2021 年 8 月 24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此次发行完毕后,公司增加386,398,762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增加至 3,350,297,713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中核资本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
义务人基
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 2021 年 8 月 24 日
间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增持股数 增持比例
(股)
权益变动 2021 年 8 月
明细 非公开发行 24 日 A 股普通股 386,398,762 13.04%
合计 - - 386,398,762 13.04%
注:1、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其相关承诺的情形。
2、中核资本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 - - 386,398,762 11.53%
中核资本 无限售条件股 622,418,780 21.00% 622,418,780 18.58%
合计 622,418,780 21.00% 1,008,817,542 30.11%
三、其他情况说明
1、中核资本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非公开发行增加 386,398,762 股所致。上述股份自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26]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1、发行数量:386,398,762股
2、发行价格:6.46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2,496,136,002.52元
4、募集资金净额:2,491,903,550.86元
5、上市时间:2021年08月24日
[2021-08-18]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36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7 号)的核准,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的普通股股票 386,398,762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46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2,496,136,002.52 元,扣除不含税承 销及 保荐 费 人 民 币
2,452,830.19 元,扣除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779,621.4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91,903,550.86 元。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将扣减含税承销及保荐费(共计人民币
2,600,000.00 元)后的资金净额计人民币 2,493,536,002.52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出具了[2021]1-6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近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1 年 8 月 16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 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专户金额 (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 0200210319200139413 2,493,536,002.52
安支行
注:上述金额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0200210319200139413,截止 2021 年 8 月 13 日,专户余额为 249,353.600252 万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借款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未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如以存单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事宜。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黄艺彬、秦镭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
抄送给丙方。
7、甲方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在付款后 3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15 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2021]1-67 号)。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
[2021-08-04]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置股票类金融资产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35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股票类金融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及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
股票类金融资产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行情、证监会关于股票减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经营情况择机适量对公司及子公司所持有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股份”)等股票类金融资产进行处置。授权处置期限为相关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对上述事项产生新的决议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股票类金融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4)和《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1)。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1年7 月 27日至2021 年8月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出售紫光股份4,360,000股,占其当前总股本的0.15%,累计成交金额123,892,646.35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77%。
三、交易产生的影响
预计扣除成本和相关税费后,上述交易影响公司2021年度税后净利润约2,510.54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4.49%。以上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投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持有紫光股份无限售流通股56,067,920股,占其总股本的1.96%。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以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
[2021-08-03]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投资设立中核燕龙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34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中核燕龙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方股份”)拟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华
兴”)、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原子能研究院”)、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原子能”)、北京核泽惠世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核泽惠世”)及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六家
企业共同出资发起设立中核燕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中核燕龙”),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公司拟出资 2,500
万元,占 5%的股权。由于中国核电、中核华兴、中国原子能、原子能研究院为公司
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资本”)的控股股东中
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及事业单位,且
核泽惠世为原子能研究院技术人员持股平台企业,系其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公司除了与中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发生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日常关联交易、融资租赁业务、保理业务,未发生过其他关联交易,未与不同关
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设立中核燕龙尚需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存在不确定
性。同时,中核燕龙设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
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中国核电、中核华兴、原子能研究院、中国原子能等六家企业共同出资发
起设立中核燕龙,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公司拟出资 2,500 万元,占 5%的股权。由于
中国核电、中核华兴、中国原子能、原子能研究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核资本的控股股东中核集团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及事业单位,且核泽惠世为原子能研究院技术人员持股平台企业,系其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公司除了与中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发生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融资租赁业务、保理业务,未发生过其他关联交易,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黄敏刚、温新利、王子瑞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国核电、中核华兴、中国原子能、原子能研究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核资本的控股股东中核集团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及事业单位,且核泽惠世为原子能研究院技术人员持股平台企业,系其一致行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国核电、中核华兴、原子能研究院、中国原子能、核泽惠世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公司拟与中国核电、中核华兴、原子能研究院、中国原子能等六家企业共同出资发起设立中核燕龙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及营业期限:2008 年 1 月 21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 9 号院东区 10 号楼
法定代表人:卢铁忠
注册资本:1,745,601.5589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核电项目及配套设施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与管理;清洁能源项目投资、开发;输配电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核电运行安全技术研究及相关技术服务与咨询业务;售电。(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与股权结构: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占 64.11%股份;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占 3.21%股份;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占 2.67%股份;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占 2.55%股份;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占 1.43%股份;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占 1.17%股份;其他流通股股东占 24.86%股份。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 3,817.46 亿元,净资
产 1,164.90 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522.76 亿元,净利润 109.47 亿元。
2、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及营业期限:1986 年 7 月 29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 79 号
法定代表人:张仕兵
注册资本:261,823.2744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筑、公路、铁路、水利水电、电力、矿山、石油化工、市政公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地基基础、起重设备安装、电子与智能化、消防设施、桥梁、隧道、钢结构、建筑装修装饰、建筑机电安装、古建筑、城市及道路照明、公路路面、公路路基、公路交通、水利水电机电安装、核工程、环保、特种工程、土石方、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环境艺术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材料销售;工业建设项目的设备、电器、仪表及生产装置的安装;蒸汽锅炉及管道安装;金属门窗、水泥混凝土制品、水泥预制构件、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防火门生产、安装和销售;机械设备维修;机械设备租赁;木材加工;建筑材料检测;建筑工程无损检测;建筑工程劳务承包;承包境外核工业、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相关技术服务;砂石开采、加工、销售;道路货物运输;安防技术、智能技术、互联网技术、智能设备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物联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产品及软件研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与股权结构:中核集团控股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占 73.06455%股权;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占股 15.33656%股权;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占股11.59889%股权。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总资产 512.71 亿元,净资
产 92.96 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221.27 亿元,净利润 5.53 亿元。
3、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公司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北坊
负责人:罗琦
开办资金:20,563 万元
经营范围:研究原子能科学,促进核科技发展。核科学技术研究、理论物理研究、核物理和等离子体物理研究、反应堆技术研究、放射化学与分析化学研究、加速器技术研究、同位素技术研究、放射性计量研究、核防护与环保研究;相关学历教育、继续教育与专业培训。
隶属: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总资产 155.98 亿元,净资产 92.87
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32.13 亿元,净利润 0.97 亿元。
4、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及营业期限:1982 年 1 月 15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华远街 9 号楼
法定代表人:辛锋
注册资本:66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核燃料专用材料及专用设备研发、制造与销售;核燃料研发;核燃料经营管理;核燃料加工设施建设、工程研究与设计;核燃料加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机械电子设备、仪器及零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进出口业务;招标代理业务;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仪器仪表、汽车配件、自动化控制软硬件及外部设备销售;举办经济技术展览会;对外经济贸易咨询服务及技术交流;仓储;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限在外埠从事制造、建设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与股权结构: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占 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总资产 694.38 亿元,净资产
193.29 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236.12 亿元,净利润 22.55 亿元。
5、北京核泽惠世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北京核泽惠世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及营业期限:2021 年 6 月 15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中核路 1 号 04 号楼三层 327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占利
认缴出资:1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与股权结构:张占利持有 50%股权;刘兴民持有 50%股权。核泽惠世为原子能研究院技术人员持股平台公司,核泽惠世与原子能研究院为一致行动人。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前述关联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其他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及营业期限:1992 年 3 月 14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 152 号浙能大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孙玮恒
注册资本:1,360,068.9988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力开发,经营管理,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节能产品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设备检修,售电服务(凭许可证经营),冷、热、热水、蒸汽的销售,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危险废物经营(凭许可证经营),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与股权结构: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占 68.47%股份;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占 4.21%股份;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占 3.6
[2021-07-21] (600100)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置股票类金融资产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33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 同方 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 同方 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股票类金融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及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
股票类金融资产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行情、证监会关于股票减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经营情况择机适量对公司及子公司所持有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股份”)等股票类金融资产进行处置。授权处置期限为相关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对上述事项产生新的决议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股票类金融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4)和《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1)。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1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出售紫光股份4,000,000股,占其当前总股本的0.14%,累计成交金额108,683,256.06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68%。
三、交易产生的影响
预计扣除成本和相关税费后,上述交易影响公司2021年度税后净利润约1,906.80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60%。以上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投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持有紫光股份无限售流通股60,427,920股,占其总股本的2.11%。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以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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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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