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95什么时候复牌?-湘财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湘财股份600095≈≈(更新:22.02.15)
[2022-02-15]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 122 号浙江世贸君澜大饭店
会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88,422,47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2.642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史建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3 人,董事长史建明先生出席现场会议,董事许长
安先生、独立董事程华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兼总裁蒋军先生、独立董
事周昆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王锦岐先生、监事李景生先生以通讯方
式参会,监事会主席汪勤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3、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黄海伦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孙景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788,386,875 99.9980 35,600 0.002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数
1 关 于 变 更 4,944,800 99.2852 35,600 0.7148 0 0.0000
公司 2021
年 度 审 计
机 构 的 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即需要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张雪婷、刘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1-28]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6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 122 号浙江世贸君澜大饭店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14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2 年 1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95 湘财股份 2022/2/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
(四)参会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3:00—16:
30)。
(五)登记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 7 号,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 7 号
邮政编码:150078
联 系 人:王江风
联系电话:0451—84346722
传 真:0451—84346722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14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1-28]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4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以直接送达或通
讯方式发出。公司共计 5 名董事,全部参加了表决。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史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变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前沟通说明,各方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
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2-006)。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8]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债券代码:178997 债券简称:21 湘债 01
债券代码:197945 债券简称:21 湘债 02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鉴于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湘财股份”)于 2020 年完成发行股份购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的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以证券服务业为主,同时湘财证券的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协同性与一致性,公司拟变更天健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一、拟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793421213
法定代表人:胡少先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 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
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 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
截至 2021 年末合伙人数量:210 人,2021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901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9 人。
2020 年度业务收入:30.6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情况:529 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收费总额5.7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湘财股份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1 亿元以上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永利,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拥有 27 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中京电子、华凯创意、开元教育等。
签字会计师:田冬青,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9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拥有 9 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斌,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拥有 7 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物产中大、东方材料。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等。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情况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
确定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公
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4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8 万元,2021
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度增加 17 万元,增加原因为公司 2020 年度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资产规模增加,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范围扩大、工作量增加。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已连续 18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公司于 2020 年完成发行股份购买湘财证券的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以证券服务业为主,同时湘财证券的审计机构为天健。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协同性与一致性,公司拟变更天健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
事前沟通说明,各方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需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变更天健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能依法独立承办审计业务,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天健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战略发展以及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天健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能依法独立承办审计业务,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天健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战略发展以及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5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变更天健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19]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72,968,124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或“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一)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7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6 月 1 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4)。
(二)股份登记时间及锁定期安排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本
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 6 个月,新增股份可在其锁定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172,968,124 股,发行对象最终为 11 名,发行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股数(股) 锁定期
(月)
1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446,215 6
2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892,430 6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447,211 6
4 顾建花 23,336,653 6
5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375,498 6
6 北京新动力优质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15,936,254 6
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207,171 6
8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980,079 6
9 陈娟萍 13,446,215 6
10 数源久融技术有限公司 9,960,159 6
11 苏州市投资有限公司 14,940,239 6
合计 172,968,124 —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不存在本次限售股的同比例变化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顾建花、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动力优质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陈娟萍、数源久融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市投资有限公司共计11 家股东均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内容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
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湘财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72,968,124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号 名称 量(股) 占公司总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1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 13,446,215 0.47 13,446,215 0
管理有限公司
2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892,430 0.94 26,892,430 0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447,211 0.47 13,447,211 0
4 顾建花 23,336,653 0.82 23,336,653 0
5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375,498 0.47 13,375,498 0
6 北京新动力优质企业发 15,936,254 0.56 15,936,254 0
展基金(有限合伙)
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23,207,171 0.81 23,207,171 0
公司
8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4,980,079 0.17 4,980,079 0
公司
9 陈娟萍 13,446,215 0.47 13,446,215 0
10 数源久融技术有限公司 9,960,159 0.35 9,960,159 0
11 苏州市投资有限公司 14,940,239 0.52 14,940,239 0
合计 172,968,124 6.06 172,968,124 0
上述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日期均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38,147,410 -38,147,410 0
件的流通2、境内自然人 36,782,868 -36,782,868 0
股份 2、其他 1,823,385,613-98,037,846 1,725,347,767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份合计 1,898,315,891 -172,968,124 1,725,347,767
无限售条A 股 956,642,527172,968,124 1,129,610,651
件的流通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股份 份合计 956,642,527172,968,124 1,129,610,651
股份总额 2,854,958,418 0 2,854,958,418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9]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1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披露
2021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同业拆借市场成员披露 2021 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的通知》(中汇交发[2021]463 号)的规定,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湘财证券”)母公司未经审计的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2021 年
1-12 月利润表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表将在中国货币网
(http://www.chinamoney.com.cn)披露。
上 述 财 务 报 表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告上网附件。
本公告所载湘财证券 2021 年度报表为其母公司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投资者应审慎参考,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05]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湖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湖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1,645,763,41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7.65%,本次解除质押后新湖控股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1,000,351,893 股,
占其持股数量的 60.78% 。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新湖控股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
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剩余被质押 剩余被质
本次解质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剩余被质押股 股份数量占 押股份数
股东名称 份(股) 比例 比例 解质时间 (股) 例 份数量 其所持股份 量占公司
(%) (%) (%) 比例(%) 总股本比
例(%)
2021 年
新湖控股 20,000,000 1.22 0.70 12 月 31 1,645,763,419 57.65 1,000,351,893 60.78 35.04
日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后续如有相关质押情形,公司将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占 其 占 公
已质押
持 股 本次解质前累 所 持 司 总 未 质 押 股
股 东 本次解质后累计 已质押股份中 股份中 未质押股份
持股数量(股) 比 例 计 质 押 数 量 股 份 股 本 份 中 冻 结
名称 质押数量(股) 限售股份数量 冻结股 中限售股份
(%) (股) 比 例 比 例 股 份 数 量
(股) 份数量 数量(股)
(%) (%) (股)
(股)
新 湖
1,645,763,419 57.65 1,020,351,893 1,000,351,893 60.78 35.04 1,000,351,893 0 645,411,526 0
控股
新 湖
中 宝
股 份 79,584,348 2.79 0 0 0 0 0 0 79,584,348 0
有 限
公司
浙 江
新 湖
集 团
58,094,308 2.03 0 0 0 0 0 0 0 0
股 份
有 限
公司
合计 1,783,442,075 62.47 1,020,351,893 1,000,351,893 56.09 35.04 1,000,351,893 0 724,995,874 0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1-12-25]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出售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90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2 月 24 日,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本公
司”或“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况
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出售青岛临港置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杭州金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金林”)转让本公司持有的青岛临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置业”)全部 52.86%的股权。独立董事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出
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86)。2020 年 12 月10 日,临港置业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因临港置业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曾向临港置业提供借款。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临港置业股权,公司与临港置业的上述往来款形成对外应收款项。
针对截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临港置业欠公司的合计 7,104 万元往来款,公司与
临港置业签署了《还款协议》,约定临港置业在不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
成往来款本金及利息的支付。
2021 年 7 月,临港置业持股 47.14%的股东青岛海高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青岛海高”)与杭州金林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青岛海高拟收购杭州金林持有的临港置业 52.86%股权。青岛海高为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最终控制方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其收购临港置业 52.86%股权事宜目前正在履行相应的国资审批程序,为保持临
港置业资产完整性,临港置业暂无法通过处置资产来筹集资金。鉴于前述情况,临港置业向公司申请延期支付往来款本金及利息。经审慎考虑,公司拟与杭州金林、临港置业签订《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延长上述往来款及利息支付期限至原定支付期限届满之日后四个月内履行,临港置业将在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后,全力通过处置公司资产等方式筹集资金归还上述往来款本金及利息。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
署<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鉴于本次交易对手方杭州金林及临港置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主体,关联董事史建明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杭州金林及临港置业签订《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临港置业将于不晚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偿还其对湘财股份 7,104 万元往
来款及相关利息。同时公司同意不追究在上述期间,临港置业未按照《还款协议》约定时间归还往来款的违约责任。
2.杭州金林保证,如临港置业未按照《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公司归还往来款及利息,则由杭州金林代临港置业履行《还款协议》以及《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临港置业应履行的义务。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25]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9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以直接送达或通
讯方式发出。公司共计 5 名董事,全部参加了表决。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史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对手方杭州金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青岛临港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主体,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史建明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出售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90)。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09]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88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 122 号浙江世贸君澜大饭店
会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133,573,72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4.732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史建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
表决方式、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4 人,董事长史建明先生、董事兼总裁蒋军先生出
席现场会议,独立董事程华女士、董事许长安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独立董
事周昆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王锦岐先生、监事李景生先生以通讯方
式参会,监事会主席汪勤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3、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黄海伦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孙景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3,533,420 99.9981 40,300 0.0019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债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3,533,420 99.9981 40,300 0.0019 0 0.0000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3,533,420 99.9981 40,300 0.0019 0 0.0000
2.03、议案名称:债券面值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3,533,420 99.9981 40,300 0.0019 0 0.0000
2.04、议案名称:债券品种及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3,533,420 99.9981 40,300 0.0019 0 0.0000
2.05、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3,533,420 99.9981 40,300 0.0019 0 0.0000
2.06、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3,533,420 99.9981 40,300 0.0019 0 0.0000
2.07、议案名称:还本付息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3,533,420 99.9981 40,300 0.0019 0 0.0000
2.08、议案名称:担保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3,533,420 99.9981 40,300 0.0019 0 0.0000
2.09、议案名称:初始换股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3,533,420 99.9981 40,300 0.0019 0 0.0000
2.10、议案名称: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3,533,420 99.9981 40,300 0.0019 0 0.0000
2.11、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3,533,420 99.9981 40,300 0.0019 0 0.0000
2.1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3,533,420 99.9981 40,300 0.0019 0 0.0000
2.13、议案名称:挂牌场所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3,533,420 99.9981 40,300 0.0019 0 0.0000
2.14、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3,533,420 99.9981 40,300 0.0019 0 0.0000
2.
[2021-12-02]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 1 0 8 7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
解除 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 股东新湖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湖控股”)持有公 司股份 1,645,763,41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7.65 本次解除质押后 新湖控股累计 质押股份数量为 1,0 20 351 ,893 股,
占其持股数量的 6 2 00 。
公司于
近日 接到 控股 股东 新湖控股 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 办
理 了 解除 质押业务 ,具体事项如下
一
、 本次股份 解除 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解质股份(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解质时间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新湖控股
25,650,000
1.56
0.90
2021年11月30日
1,645,763,419
57.65
1,020,351,893
62.00
35.74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后续如有相关质押情形,公司将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2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股东名称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
持股比例比例((%%))
本次
本次解质解质前累前累计质押数量计质押数量(股)(股)
本次
本次解质解质后累计后累计质押数量(股)质押数量(股)
占其
占其所持所持股份股份比例比例((%%))
占公
占公司总司总股本股本比例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中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限售股份数量(股)(股)
已质押
已质押股份中股份中冻结股冻结股份数量份数量(股)(股)
未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数量(股)
未质押股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股)
新湖
新湖控股控股
1,645,763,419
1,645,763,419
57.65
57.65
1,046,001,893
1,046,001,893
1,020,351,893
6
622..0000
3
35.745.74
1,020,351,893
0
0
625
625,,41411,5261,526
0
0
新湖
新湖中宝中宝股份股份有限有限公司公司
79,584,348
79,584,348
2.
2.7979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79,584,348
79,584,348
0
0
浙江
浙江新湖新湖集团集团股份股份有限有限公司公司
58,094,308
58,094,308
2.
2.030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合计
1,783,442,075
1,783,442,075
62.47
62.47
1,046,001,893
1,046,001,893
1,020,351,893
57.21
57.21
35.74
35.74
1,020,351,893
0
0
704
704,,995995,,874874
0
0
特此
特此公告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2021
2021年年1122月月22日日
[2021-11-23]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4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
方式发出。公司共计 5 名董事,全部参加了表决。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史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债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债券的种类系可交换为公司所持有的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智慧”)A 股股票(601519.SH)的可交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含 16 亿元)。
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债券面值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拟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具体品种及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可以参与债券认购和转让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上述发行对象合计不得超过 200 名。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利息按年支付,本金连同最后一期利息一并偿还。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担保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设定股票质押担保,由发行人提供大智慧 A股股票办理股票质押登记作为本次债券本息兑付的担保财产。具体股票数额、初
始担保比例、维持担保比例等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和主承销商在本次债券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初始换股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初始换股价格不低于发行日前 1 个交易日标的股票收盘价以及前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若在前述 20 个交易日内大智慧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具体初始换股价格、换股价格的修正条款等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是否设有赎回条款、回售条款以及上述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发行方式
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拟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选择适当时机一次或分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式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挂牌场所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工作完成后,在满足相关挂牌条件的前
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挂牌转让事宜。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承销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或代销方式进行承销。具体承销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和市场的情况决定并办理。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本次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停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不得调离公司与发行本次公司债券相关的主要责任人;
5、监管机构的其他要求。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除授权事项外)的有效期为 24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6)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
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品种及期限、债券利率、还本付息方式、担保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挂牌场所、偿债保障措施、发行时机、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挂牌转让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申报及挂牌转让相关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如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7、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相关挂牌条件的前提下,根据有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挂牌转让事宜;
8、办理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同意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金额及发行方式
拟公开发行债券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6 亿元(含 36 亿元),择机一次或多
次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期限
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单一期限品种或多种期
限混合品种,具体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展期和利率调整
拟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可为固定利率,也可为浮动利率。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以及展期和利率调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满足公司业务需要,归还公司到期有息债务,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等。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决议有效期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自湘财证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长期有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债券增信措施
拟发行的公司债券可采取债券增信措施,也可无担保发行,具体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授权湘财证券董事会并由湘财证券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根据市场条件,按湘财证券股东大会决议,全权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的议案》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同意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金额及发行方式
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择机一
次或多次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期限
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单一期限品种或多种期
限混合品种,具体根据发行时
[2021-11-23]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86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债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债券的种类系可交换为公司所持有的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智慧”)A 股股票(601519.SH)的可交换公司债券。
(二)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含 16 亿元)。
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三)债券面值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拟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具体品种及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可以参与债券认购和转让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上述发行对象合计不得超过 200 名。
(六)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七)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利息按年支付,本金连同最后一期利息一并偿还。
(八)担保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设定股票质押担保,由发行人提供大智慧 A股股票办理股票质押登记作为本次债券本息兑付的担保财产。具体股票数额、初始担保比例、维持担保比例等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和主承销商在本次债券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九)初始换股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初始换股价格不低于发行日前 1 个交易日标的股票收盘价以及前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若在前述 20 个交易日内大智慧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具体初始换股价格、换股价格的修正条款
等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承销商协商确定。
(十)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是否设有赎回条款、回售条款以及上述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十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十二)发行方式
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拟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选择适当时机一次或分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式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十三)挂牌场所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工作完成后,在满足相关挂牌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挂牌转让事宜。
(十四)承销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或代销方式进行承销。具体承销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和市场的情况决定并办理。
(十五)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本次发行可
交换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停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不得调离公司与发行本次公司债券相关的主要责任人;
(5)监管机构的其他要求。
(十六)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除授权事项外)的有效期为 24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发行的人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子公司情况
持股比例(%) 取得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方式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市 证券业 100 合并
金泰富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 金融业 100 合并
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 金融业 100 合并
哈高科大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市 大豆深加工 100 设立
哈尔滨哈高科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 货物运输、仓储 100 设立
服务等
哈尔滨市哈高科饲料有限责任公 哈尔滨市 饲料生产 40.91 设立
司
哈高科绥棱二塑有限公司 绥化市绥棱 防水材料生产 50.47 设立
县 与销售
哈高科绥棱二塑防水工程有限公 绥化市绥棱 防水工程 92.01 设立
司 县
哈尔滨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 物业管理 100 设立
黑龙江省哈高科营养食品有限公 哈尔滨市 营养食品销售 100 设立
司
哈尔滨哈高科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巴彦县 粮油加工 100 设立
哈尔滨高科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 哈尔滨市 科技企业孵化 100 设立
公司
哈高科白天鹅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 药品生产与销 100 合并
售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 哈尔滨市 房地产开发 100 设立
限公司
浙江哈高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市 投资管理 100 设立
海南浙财实业有限公司 海南省 贸易批发 100 设立
杭州新湘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 科技推广和应 100 设立
用服务
海南湘湖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省 资本市场服务 100 设立
海南趣远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省 软件和信息技 100 设立
术服务业
杭州趣湘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 科技推广和应 100 设立
用服务
杭州慧湘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 科技推广和应 100 设立
用服务
浙江链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杭州市 石油制品批发 100 设立
海南湘拓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海南省 软件和信息技 100 设立
伙) 术服务
海南浙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海南省 商务服务 100 设立
伙)
黑龙江哈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 哈尔滨市 资本市场服务 100 设立
司
杭州智湘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 科技推广和应 100 设立
用服务
浙江湘链实业有限公司 杭州市 批发业 100 设立
上海链睿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 批发业 100 设立
广州链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广州 批发业 100 设立
伙)
广州新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 批发业 100 设立
(二)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11-23]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8 日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 122 号浙江世贸君澜大饭店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8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 √
的议案
2.00 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2.01 发行债券的种类 √
2.02 发行规模 √
2.03 债券面值和发行价格 √
2.04 债券品种及期限 √
2.05 发行对象 √
2.06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
2.07 还本付息方式 √
2.08 担保安排 √
2.09 初始换股价格 √
2.10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
2.11 募集资金用途 √
2.12 发行方式 √
2.13 挂牌场所 √
2.14 承销方式 √
2.15 偿债保障措施 √
2.16 决议的有效期 √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可交换 √
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1 年 11 月 2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95 湘财股份 2021/12/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
(四)参会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7 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3:00—16:
30)。
(五)登记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 7 号,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 7 号
邮政编码:150078
联 系 人:王江风
联系电话:0451—84346722
传 真:0451—84346722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8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
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 - - -
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债券的种类
2.02 发行规模
2.03 债券面值和发行价格
2.04 债券品种及期限
2.05 发行对象
2.06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2.07 还本付息方式
2.08 担保安排
2.09 初始换股价格
2.10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2.11 募集资金用途
2.12 发行方式
2.13 挂牌场所
2.14 承销方式
2.15 偿债保障措施
2.16 决议的有效期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可交换公司债券
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1-05]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83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湖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湖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1,645,763,41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7.65%,新湖控股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1,046,001,893 股,占其持股数量
的 63.56% 。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新湖控股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
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占公司
是否 占其所持股
股 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总股本 质押融资资金用
补充 质权人 份比例
名称 股股东 数(股) 限售股 始日 期日 比例 途
质押 (%)
(%)
2021 年 至解除 国 泰 君 安 证
新 湖 非融资类质押,
是 53,000,000 是 是 11 月 3 质押登 券 股 份 有 限 3.22 1.86
控股 补充质押
日 记日止 公司
合计 - 53,000,000 - - - - - 3.22 1.86 -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占 其 占 公
已质押 未质押
持 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累 所 持 司 总
股东 已质押股份中 股份中 未质押股份 股份中
持股数量(股) 比 例 累计质押数 计 质 押 数 量 股 份 股 本
名称 限售股份数量 冻结股 中限售股份 冻结股
(%) 量(股) (股) 比 例 比 例
(股) 份数量 数量(股) 份数量
(%) (%)
(股) (股)
新湖
1,645,763,419 57.65 993,001,893 1,046,001,893 63.56 36.64 1,046,001,893 0 599,761,526 0
控股
新湖
中宝
股份 79,584,348 2.79 0 0 0 0 0 0 79,584,348 0
有限
公司
浙江
新湖
集团
58,094,308 2.03 0 0 0 0 0 0 0 0
股份
有限
公司
合计 1,783,442,075 62.47 993,001,893 1,046,001,893 58.65 36.64 1,046,001,893 0 679,345,874 0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新湖控股未来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不包含半年内)
无到期的质押股份。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
营能力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2021-10-30] (600095)湘财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435元
每股净资产: 4.380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231%
营业总收入: 36.6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91亿元
[2021-10-21]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82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湖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湖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1,645,763,41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7.65%,新湖控股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993,001,893 股,占其持股数量的
60.34% 。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新湖控股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
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融
股 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补充 质权人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资资金
名称 股股东 数(股) 限售股 始日 期日
质押 (%) (%) 用途
2021 年 至解除
新 湖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是 87,850,000 是 否 10 月 19 质押登 5.34 3.08 不适用
控股 司
日 记日止
合计 - 87,850,000 - - - - - 5.34 3.08 -
注:上述股份质押属非融资类质押。
质押股份存在用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份事项
中约定的减值补偿义务的保障用途,新湖控股承诺将优先把对价股份用于履行减
值补偿义务。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未质押
持 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股 东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股份中 未质押股份中 股份中
持股数量(股) 比 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名称 比 例 比 例 中限售股份 冻结股 限售股份数量 冻结股
(%) 量(股) 量(股)
(%) (%) 数量(股) 份数量 (股) 份数量
(股) (股)
新 湖
1,645,763,419 57.65 905,151,893 993,001,893 60.34 34.78 993,001,893 0 652,761,526 0
控股
新 湖
中 宝
股 份 79,584,348 2.79 0 0 0 0 0 0 79,584,348 0
有 限
公司
浙 江
新 湖
集 团
58,094,308 2.03 0 0 0 0 0 0 0 0
股 份
有 限
公司
合计 1,783,442,075 62.47 905,151,893 993,001,893 55.68 34.78 993,001,893 0 732,345,874 0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新湖控股未来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不包含半年内)
无到期的质押股份。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5、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存在用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份事项中约定的减值补偿义务的保障用途,新湖控股承诺将优先把对价股份用于履行减值补偿义务。本次质押股份不会对控股股东履行减值补偿义务的能力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
[2021-10-21]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修订版)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82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修订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湖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湖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1,645,763,41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7.65%,新湖控股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993,001,893 股,占其持股数量的
60.34% 。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新湖控股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
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占公司
是否 占其所持股
股 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总股本 质押融资资金用
补充 质权人 份比例
名称 股股东 数(股) 限售股 始日 期日 比例 途
质押 (%)
(%)
非融资类质押,
2021 年 至解除
新 湖 财 通 证 券 股 为新湖中宝股份
是 87,850,000 是 否 10 月 19 质押登 5.34 3.08
控股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子公司
日 记日止
发债提供担保
合计 - 87,850,000 - - - - - 5.34 3.08 -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未质押
持 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股 东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股份中 未质押股份中 股份中
持股数量(股) 比 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名称 比 例 比 例 中限售股份 冻结股 限售股份数量 冻结股
(%) 量(股) 量(股)
(%) (%) 数量(股) 份数量 (股) 份数量
(股) (股)
新 湖
1,645,763,419 57.65 905,151,893 993,001,893 60.34 34.78 993,001,893 0 652,761,526 0
控股
新 湖
中 宝
股 份 79,584,348 2.79 0 0 0 0 0 0 79,584,348 0
有 限
公司
浙 江
新 湖
集 团
58,094,308 2.03 0 0 0 0 0 0 0 0
股 份
有 限
公司
合计 1,783,442,075 62.47 905,151,893 993,001,893 55.68 34.78 993,001,893 0 732,345,874 0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新湖控股未来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不包含半年内)
无到期的质押股份。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
营能力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
[2021-10-12]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81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1 年 9 月 15 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11,277 万份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330 人
2021 年 9 月 15 日,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或“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公司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1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1)、《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2)等相关公告。
2021 年 8 月 12 日至 2021 年 8 月 21 日,公司通过内网公布了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
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临2021-066)。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4)等相关公告。2021 年 8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5)。
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7)、《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8)等相关公告。
二、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 年 9 月 15 日
2、首次授予数量:11,277 万份
3、首次授予人数:330 人
4、行权价格:10.04 元/股
5、股票来源:向授予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行权安排
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期间 行权时间 可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第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40%
一期行权 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第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30%
二期行权 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第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30%
三期行权 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湘财股份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湘财股份所有,湘财股份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其出具的承诺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原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情况如下:
1、期权简称:湘财股份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次行权):0000000805、0000000806、0000000807
3、授予登记数量:11,277 万份
4、授予登记人数:330 人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
[2021-09-16]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80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1 年 9 月 15 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11,277 万份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1 年 8 月 10 日,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或“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1)、《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2)等相关公告。
2021 年 8 月 12 日至 2021 年 8 月 21 日,公司通过内网公布了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
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临
2021-066)。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4)等相关公告。2021 年 8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5)。
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7)、《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8)等相关公告。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1、经董事会核查,湘财股份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经董事会核查,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 年 9 月 15 日
2、首次授予数量:11,277 万份
3、首次授予人数:330 人
4、授予价格/行权价格:10.04 元/股
5、股票来源:向授予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行权安排
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期间 行权时间 可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第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40%
一期行权 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第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30%
二期行权 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第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30%
三期行权 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湘财股份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湘财股份所有,湘财股份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其出具的承诺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原持有股份转让的有
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授予期权 占股权 占本激励
激励计 计划公告
序号 姓名 在公司任职 划总量 时股本总
(份) 的比例 额的比例
(%) (%)
1 史建明 董事长 3,000,000 2.50 0.11
2 蒋军 董事、总裁 3,000,000 2.50 0.11
3 黄海伦 副总裁、董事会秘 1,000,000 0.83 0.04
书
4 孙景双 副总裁、财务负责 1,000,000 0.83 0.04
人
小计 8,000,000 6.68 0.28
子公司管理层、公司及子公
5 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104,770,000 87.49 3.67
(326 人)
6 预留股票期权 6,980,000 5.82 0.24
合计 119,750,000 100 4.19
注:上表部分所列示数据的合计数据与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计算得出的结果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该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拟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15 日。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授予权益授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确定 2021 年 9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
以人民币 10.04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30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11,277
万份股票期权。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卖出
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在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前 6 个月内,未发现作为激励对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股票买卖的情形,上述人员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认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对授予的 11,277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预测算,则未来几年期权
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期权 2021 年摊 2022 年摊 2023 年摊 2024 年摊
份数(万 销金额 销金额 销金额 销金额 合计
份)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1,277 953.67 2497.02 1484.13 609.52 5,544.34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 告为准。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
[2021-09-16]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79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1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1)、《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2)等相关公告。
2021 年 8 月 12 日至 2021 年 8 月 21 日,公司通过内网公布了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
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临2021-066)。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4)等相关公告。2021 年 8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5)。
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7)、《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8)等相关公告。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及调整结果
鉴于 1 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符合激励资格,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决定对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331 人减少为 330 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2,000
万份减少为 11,975 万份,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1,302 万份减少为 11,277
万份。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股权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 330 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2,000 万份减少为 11,975 万份。
2、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湘财股份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授予日、行权价格、激励对象、激励份额的确定及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湘财股份不存在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9-16]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78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
方式发出。公司共计 3 名监事,全部参加了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汪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
1、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 330 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2,000万份减少为 11,975 万份。
2、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
1、拟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15 日。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授予权益授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确定 2021 年 9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
以人民币 10.04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30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11,277
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9-16]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77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
方式发出。公司共计 5 名董事,全部参加了表决。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史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联董事史建明、蒋军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9)。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议案》
关联董事史建明、蒋军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0)。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9-14]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76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 122 号浙江世贸君澜大饭店
会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131,244,22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4.650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史建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4 人,董事长史建明先生、董事兼总裁蒋军先生出
席现场会议,独立董事程华女士、董事许长安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独立董
事周昆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王锦岐先生、监事李景生先生以通讯方
式参会,监事会主席汪勤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3、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黄海伦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孙景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1,153,120 99.9957 91,100 0.0043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应担
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7,711,045 99.9738 91,100 0.0262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1,175,120 99.9967 69,100 0.0033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2 关于与浙 1,338,800 93.6289 91,100 6.3711 0 0.0000
江新湖集
团股份有
限公司等
建立互保
关系并提
供相应担
保的议案
3 关于续聘 1,360,800 95.1675 69,100 4.8325 0 0.0000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 1、议案 2 须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需要由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 3 须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需要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2、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李燕、郑上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4 日
[2021-08-28]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74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 122 号浙江世贸君澜大饭店
会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131,194,72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4.648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史建明先生由于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蒋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表
决方式、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4 人,董事兼总裁蒋军先生出席现场会议,董事长
史建明先生、董事许长安先生、独立董事程华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独立董
事周昆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王锦岐先生出席现场会议,监事李景生
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监事会主席汪勤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3、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黄海伦女士、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孙景双先生列席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131,150,120 99.9979 43,900 0.0020 700 0.0001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131,150,120 99.9979 43,900 0.0020 700 0.0001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131,150,120 99.9979 43,900 0.0020 700 0.000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公 1,335,800 96.7691 43,900 3.1802 700 0.0507
司2021年
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
(草案)》
及其摘要
的议案
2 关于《公 1,335,800 96.7691 43,900 3.1802 700 0.0507
司2021年
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
考 核 办
法》的议
案
3 关于提请 1,335,800 96.7691 43,900 3.1802 700 0.0507
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
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均须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需要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李燕、陈舒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8-28]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73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 122 号浙江世贸君澜大饭店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13 日
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关于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建立互 √
保关系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3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1 年 8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
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2、议案 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新湖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95 湘财股份 2021/9/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
(四)参会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10 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3:00—16:
30)。
(五)登记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 7 号,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 7 号
邮政编码:150078
联 系 人:王江风
联系电话:0451—84346722
传 真:0451—84346722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13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
2 关于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等建立互保关系并提
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3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8-28]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8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杭州办公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共计 3 名监事,全部参加了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汪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经审核,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1)。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8-28]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7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杭州办公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共计 5 名董事,全部参加了表决。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史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9)等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史建明、蒋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1)。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2)。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詹超先生因公司工作需要,申请辞去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职务,职务变动后将在子公司任职。董事会聘任孙景双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财务工作,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孙景双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在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 122 号浙
江世贸君澜大饭店会议厅,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1-073)。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附件:
孙景双先生简历
孙景双,男,1961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黑龙江省石油化工机械厂财务处长、总会计师、副厂长,哈尔滨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财务中心主任、哈尔滨华宇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经办主任,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湘财股份)财务部长、总裁助理。现任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21-08-28] (600095)湘财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772元
每股净资产: 3.950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394%
营业总收入: 24.0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07亿元
[2021-08-12]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2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6 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方
式发出。公司共计 3 名监事,全部参加了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汪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监事会成员,我们对公司 2021 年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仔细阅读和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关主体资格的规定,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行权安排等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有助于提高公司整体凝聚力,实现对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业务骨干以及关键员工的长期激励与约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防止人才流失,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监事会成员,我们对公司 2021 年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进行了仔细阅读和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制订相应的激励对象业绩考核办法,并建立了完善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以确保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2-15]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 122 号浙江世贸君澜大饭店
会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88,422,47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2.642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史建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3 人,董事长史建明先生出席现场会议,董事许长
安先生、独立董事程华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兼总裁蒋军先生、独立董
事周昆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王锦岐先生、监事李景生先生以通讯方
式参会,监事会主席汪勤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3、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黄海伦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孙景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788,386,875 99.9980 35,600 0.002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数
1 关 于 变 更 4,944,800 99.2852 35,600 0.7148 0 0.0000
公司 2021
年 度 审 计
机 构 的 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即需要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张雪婷、刘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1-28]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6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 122 号浙江世贸君澜大饭店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14 日
至 2022 年 2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2 年 1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95 湘财股份 2022/2/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
(四)参会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3:00—16:
30)。
(五)登记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 7 号,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 7 号
邮政编码:150078
联 系 人:王江风
联系电话:0451—84346722
传 真:0451—84346722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14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1-28]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4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以直接送达或通
讯方式发出。公司共计 5 名董事,全部参加了表决。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史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变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前沟通说明,各方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
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2-006)。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8]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5
债券代码:178997 债券简称:21 湘债 01
债券代码:197945 债券简称:21 湘债 02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鉴于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湘财股份”)于 2020 年完成发行股份购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的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以证券服务业为主,同时湘财证券的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协同性与一致性,公司拟变更天健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一、拟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793421213
法定代表人:胡少先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 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
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 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
截至 2021 年末合伙人数量:210 人,2021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901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9 人。
2020 年度业务收入:30.6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情况:529 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收费总额5.7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湘财股份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1 亿元以上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永利,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拥有 27 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中京电子、华凯创意、开元教育等。
签字会计师:田冬青,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9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拥有 9 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斌,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拥有 7 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物产中大、东方材料。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等。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情况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
确定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公
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4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8 万元,2021
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度增加 17 万元,增加原因为公司 2020 年度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资产规模增加,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范围扩大、工作量增加。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已连续 18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公司于 2020 年完成发行股份购买湘财证券的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以证券服务业为主,同时湘财证券的审计机构为天健。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协同性与一致性,公司拟变更天健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
事前沟通说明,各方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需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变更天健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能依法独立承办审计业务,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天健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战略发展以及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天健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能依法独立承办审计业务,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天健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战略发展以及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5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变更天健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19]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72,968,124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或“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一)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7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6 月 1 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4)。
(二)股份登记时间及锁定期安排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本
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 6 个月,新增股份可在其锁定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172,968,124 股,发行对象最终为 11 名,发行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股数(股) 锁定期
(月)
1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446,215 6
2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892,430 6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447,211 6
4 顾建花 23,336,653 6
5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375,498 6
6 北京新动力优质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15,936,254 6
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207,171 6
8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980,079 6
9 陈娟萍 13,446,215 6
10 数源久融技术有限公司 9,960,159 6
11 苏州市投资有限公司 14,940,239 6
合计 172,968,124 —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不存在本次限售股的同比例变化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顾建花、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动力优质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陈娟萍、数源久融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市投资有限公司共计11 家股东均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内容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
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湘财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72,968,124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号 名称 量(股) 占公司总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1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 13,446,215 0.47 13,446,215 0
管理有限公司
2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892,430 0.94 26,892,430 0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447,211 0.47 13,447,211 0
4 顾建花 23,336,653 0.82 23,336,653 0
5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375,498 0.47 13,375,498 0
6 北京新动力优质企业发 15,936,254 0.56 15,936,254 0
展基金(有限合伙)
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23,207,171 0.81 23,207,171 0
公司
8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4,980,079 0.17 4,980,079 0
公司
9 陈娟萍 13,446,215 0.47 13,446,215 0
10 数源久融技术有限公司 9,960,159 0.35 9,960,159 0
11 苏州市投资有限公司 14,940,239 0.52 14,940,239 0
合计 172,968,124 6.06 172,968,124 0
上述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日期均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38,147,410 -38,147,410 0
件的流通2、境内自然人 36,782,868 -36,782,868 0
股份 2、其他 1,823,385,613-98,037,846 1,725,347,767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份合计 1,898,315,891 -172,968,124 1,725,347,767
无限售条A 股 956,642,527172,968,124 1,129,610,651
件的流通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股份 份合计 956,642,527172,968,124 1,129,610,651
股份总额 2,854,958,418 0 2,854,958,418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9]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1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披露
2021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同业拆借市场成员披露 2021 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的通知》(中汇交发[2021]463 号)的规定,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湘财证券”)母公司未经审计的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2021 年
1-12 月利润表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表将在中国货币网
(http://www.chinamoney.com.cn)披露。
上 述 财 务 报 表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告上网附件。
本公告所载湘财证券 2021 年度报表为其母公司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投资者应审慎参考,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05]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湖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湖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1,645,763,41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7.65%,本次解除质押后新湖控股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1,000,351,893 股,
占其持股数量的 60.78% 。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新湖控股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
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剩余被质押 剩余被质
本次解质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剩余被质押股 股份数量占 押股份数
股东名称 份(股) 比例 比例 解质时间 (股) 例 份数量 其所持股份 量占公司
(%) (%) (%) 比例(%) 总股本比
例(%)
2021 年
新湖控股 20,000,000 1.22 0.70 12 月 31 1,645,763,419 57.65 1,000,351,893 60.78 35.04
日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后续如有相关质押情形,公司将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占 其 占 公
已质押
持 股 本次解质前累 所 持 司 总 未 质 押 股
股 东 本次解质后累计 已质押股份中 股份中 未质押股份
持股数量(股) 比 例 计 质 押 数 量 股 份 股 本 份 中 冻 结
名称 质押数量(股) 限售股份数量 冻结股 中限售股份
(%) (股) 比 例 比 例 股 份 数 量
(股) 份数量 数量(股)
(%) (%) (股)
(股)
新 湖
1,645,763,419 57.65 1,020,351,893 1,000,351,893 60.78 35.04 1,000,351,893 0 645,411,526 0
控股
新 湖
中 宝
股 份 79,584,348 2.79 0 0 0 0 0 0 79,584,348 0
有 限
公司
浙 江
新 湖
集 团
58,094,308 2.03 0 0 0 0 0 0 0 0
股 份
有 限
公司
合计 1,783,442,075 62.47 1,020,351,893 1,000,351,893 56.09 35.04 1,000,351,893 0 724,995,874 0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1-12-25]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出售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90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2 月 24 日,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本公
司”或“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况
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出售青岛临港置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杭州金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金林”)转让本公司持有的青岛临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置业”)全部 52.86%的股权。独立董事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出
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86)。2020 年 12 月10 日,临港置业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因临港置业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曾向临港置业提供借款。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临港置业股权,公司与临港置业的上述往来款形成对外应收款项。
针对截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临港置业欠公司的合计 7,104 万元往来款,公司与
临港置业签署了《还款协议》,约定临港置业在不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
成往来款本金及利息的支付。
2021 年 7 月,临港置业持股 47.14%的股东青岛海高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青岛海高”)与杭州金林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青岛海高拟收购杭州金林持有的临港置业 52.86%股权。青岛海高为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最终控制方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其收购临港置业 52.86%股权事宜目前正在履行相应的国资审批程序,为保持临
港置业资产完整性,临港置业暂无法通过处置资产来筹集资金。鉴于前述情况,临港置业向公司申请延期支付往来款本金及利息。经审慎考虑,公司拟与杭州金林、临港置业签订《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延长上述往来款及利息支付期限至原定支付期限届满之日后四个月内履行,临港置业将在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后,全力通过处置公司资产等方式筹集资金归还上述往来款本金及利息。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
署<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鉴于本次交易对手方杭州金林及临港置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主体,关联董事史建明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杭州金林及临港置业签订《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临港置业将于不晚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偿还其对湘财股份 7,104 万元往
来款及相关利息。同时公司同意不追究在上述期间,临港置业未按照《还款协议》约定时间归还往来款的违约责任。
2.杭州金林保证,如临港置业未按照《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公司归还往来款及利息,则由杭州金林代临港置业履行《还款协议》以及《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临港置业应履行的义务。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25]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9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以直接送达或通
讯方式发出。公司共计 5 名董事,全部参加了表决。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史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对手方杭州金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青岛临港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主体,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史建明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出售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90)。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09]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88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 122 号浙江世贸君澜大饭店
会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133,573,72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4.732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史建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
表决方式、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4 人,董事长史建明先生、董事兼总裁蒋军先生出
席现场会议,独立董事程华女士、董事许长安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独立董
事周昆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王锦岐先生、监事李景生先生以通讯方
式参会,监事会主席汪勤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3、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黄海伦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孙景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3,533,420 99.9981 40,300 0.0019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债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3,533,420 99.9981 40,300 0.0019 0 0.0000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3,533,420 99.9981 40,300 0.0019 0 0.0000
2.03、议案名称:债券面值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3,533,420 99.9981 40,300 0.0019 0 0.0000
2.04、议案名称:债券品种及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3,533,420 99.9981 40,300 0.0019 0 0.0000
2.05、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3,533,420 99.9981 40,300 0.0019 0 0.0000
2.06、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3,533,420 99.9981 40,300 0.0019 0 0.0000
2.07、议案名称:还本付息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3,533,420 99.9981 40,300 0.0019 0 0.0000
2.08、议案名称:担保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3,533,420 99.9981 40,300 0.0019 0 0.0000
2.09、议案名称:初始换股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3,533,420 99.9981 40,300 0.0019 0 0.0000
2.10、议案名称: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3,533,420 99.9981 40,300 0.0019 0 0.0000
2.11、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3,533,420 99.9981 40,300 0.0019 0 0.0000
2.1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3,533,420 99.9981 40,300 0.0019 0 0.0000
2.13、议案名称:挂牌场所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3,533,420 99.9981 40,300 0.0019 0 0.0000
2.14、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3,533,420 99.9981 40,300 0.0019 0 0.0000
2.
[2021-12-02]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 1 0 8 7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
解除 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 股东新湖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湖控股”)持有公 司股份 1,645,763,41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7.65 本次解除质押后 新湖控股累计 质押股份数量为 1,0 20 351 ,893 股,
占其持股数量的 6 2 00 。
公司于
近日 接到 控股 股东 新湖控股 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 办
理 了 解除 质押业务 ,具体事项如下
一
、 本次股份 解除 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解质股份(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解质时间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新湖控股
25,650,000
1.56
0.90
2021年11月30日
1,645,763,419
57.65
1,020,351,893
62.00
35.74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后续如有相关质押情形,公司将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2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股东名称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
持股比例比例((%%))
本次
本次解质解质前累前累计质押数量计质押数量(股)(股)
本次
本次解质解质后累计后累计质押数量(股)质押数量(股)
占其
占其所持所持股份股份比例比例((%%))
占公
占公司总司总股本股本比例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中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限售股份数量(股)(股)
已质押
已质押股份中股份中冻结股冻结股份数量份数量(股)(股)
未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数量(股)
未质押股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股)
新湖
新湖控股控股
1,645,763,419
1,645,763,419
57.65
57.65
1,046,001,893
1,046,001,893
1,020,351,893
6
622..0000
3
35.745.74
1,020,351,893
0
0
625
625,,41411,5261,526
0
0
新湖
新湖中宝中宝股份股份有限有限公司公司
79,584,348
79,584,348
2.
2.7979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79,584,348
79,584,348
0
0
浙江
浙江新湖新湖集团集团股份股份有限有限公司公司
58,094,308
58,094,308
2.
2.030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合计
1,783,442,075
1,783,442,075
62.47
62.47
1,046,001,893
1,046,001,893
1,020,351,893
57.21
57.21
35.74
35.74
1,020,351,893
0
0
704
704,,995995,,874874
0
0
特此
特此公告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2021
2021年年1122月月22日日
[2021-11-23]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4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
方式发出。公司共计 5 名董事,全部参加了表决。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史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债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债券的种类系可交换为公司所持有的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智慧”)A 股股票(601519.SH)的可交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含 16 亿元)。
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债券面值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拟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具体品种及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可以参与债券认购和转让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上述发行对象合计不得超过 200 名。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利息按年支付,本金连同最后一期利息一并偿还。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担保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设定股票质押担保,由发行人提供大智慧 A股股票办理股票质押登记作为本次债券本息兑付的担保财产。具体股票数额、初
始担保比例、维持担保比例等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和主承销商在本次债券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初始换股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初始换股价格不低于发行日前 1 个交易日标的股票收盘价以及前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若在前述 20 个交易日内大智慧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具体初始换股价格、换股价格的修正条款等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是否设有赎回条款、回售条款以及上述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发行方式
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拟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选择适当时机一次或分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式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挂牌场所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工作完成后,在满足相关挂牌条件的前
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挂牌转让事宜。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承销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或代销方式进行承销。具体承销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和市场的情况决定并办理。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本次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停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不得调离公司与发行本次公司债券相关的主要责任人;
5、监管机构的其他要求。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除授权事项外)的有效期为 24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6)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
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品种及期限、债券利率、还本付息方式、担保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挂牌场所、偿债保障措施、发行时机、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挂牌转让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申报及挂牌转让相关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如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7、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相关挂牌条件的前提下,根据有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挂牌转让事宜;
8、办理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同意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金额及发行方式
拟公开发行债券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6 亿元(含 36 亿元),择机一次或多
次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期限
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单一期限品种或多种期
限混合品种,具体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展期和利率调整
拟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可为固定利率,也可为浮动利率。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以及展期和利率调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满足公司业务需要,归还公司到期有息债务,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等。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决议有效期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自湘财证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长期有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债券增信措施
拟发行的公司债券可采取债券增信措施,也可无担保发行,具体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授权湘财证券董事会并由湘财证券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根据市场条件,按湘财证券股东大会决议,全权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的议案》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同意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金额及发行方式
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择机一
次或多次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期限
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单一期限品种或多种期
限混合品种,具体根据发行时
[2021-11-23]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86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债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债券的种类系可交换为公司所持有的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智慧”)A 股股票(601519.SH)的可交换公司债券。
(二)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含 16 亿元)。
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三)债券面值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拟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具体品种及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可以参与债券认购和转让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上述发行对象合计不得超过 200 名。
(六)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七)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利息按年支付,本金连同最后一期利息一并偿还。
(八)担保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设定股票质押担保,由发行人提供大智慧 A股股票办理股票质押登记作为本次债券本息兑付的担保财产。具体股票数额、初始担保比例、维持担保比例等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和主承销商在本次债券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九)初始换股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初始换股价格不低于发行日前 1 个交易日标的股票收盘价以及前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若在前述 20 个交易日内大智慧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具体初始换股价格、换股价格的修正条款
等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承销商协商确定。
(十)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是否设有赎回条款、回售条款以及上述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十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十二)发行方式
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拟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选择适当时机一次或分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式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十三)挂牌场所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工作完成后,在满足相关挂牌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挂牌转让事宜。
(十四)承销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或代销方式进行承销。具体承销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和市场的情况决定并办理。
(十五)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本次发行可
交换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停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不得调离公司与发行本次公司债券相关的主要责任人;
(5)监管机构的其他要求。
(十六)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除授权事项外)的有效期为 24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发行的人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子公司情况
持股比例(%) 取得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方式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市 证券业 100 合并
金泰富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 金融业 100 合并
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 金融业 100 合并
哈高科大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市 大豆深加工 100 设立
哈尔滨哈高科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 货物运输、仓储 100 设立
服务等
哈尔滨市哈高科饲料有限责任公 哈尔滨市 饲料生产 40.91 设立
司
哈高科绥棱二塑有限公司 绥化市绥棱 防水材料生产 50.47 设立
县 与销售
哈高科绥棱二塑防水工程有限公 绥化市绥棱 防水工程 92.01 设立
司 县
哈尔滨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 物业管理 100 设立
黑龙江省哈高科营养食品有限公 哈尔滨市 营养食品销售 100 设立
司
哈尔滨哈高科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巴彦县 粮油加工 100 设立
哈尔滨高科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 哈尔滨市 科技企业孵化 100 设立
公司
哈高科白天鹅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 药品生产与销 100 合并
售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 哈尔滨市 房地产开发 100 设立
限公司
浙江哈高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市 投资管理 100 设立
海南浙财实业有限公司 海南省 贸易批发 100 设立
杭州新湘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 科技推广和应 100 设立
用服务
海南湘湖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省 资本市场服务 100 设立
海南趣远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省 软件和信息技 100 设立
术服务业
杭州趣湘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 科技推广和应 100 设立
用服务
杭州慧湘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 科技推广和应 100 设立
用服务
浙江链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杭州市 石油制品批发 100 设立
海南湘拓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海南省 软件和信息技 100 设立
伙) 术服务
海南浙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海南省 商务服务 100 设立
伙)
黑龙江哈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 哈尔滨市 资本市场服务 100 设立
司
杭州智湘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 科技推广和应 100 设立
用服务
浙江湘链实业有限公司 杭州市 批发业 100 设立
上海链睿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 批发业 100 设立
广州链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广州 批发业 100 设立
伙)
广州新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 批发业 100 设立
(二)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11-23]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8 日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 122 号浙江世贸君澜大饭店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8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 √
的议案
2.00 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2.01 发行债券的种类 √
2.02 发行规模 √
2.03 债券面值和发行价格 √
2.04 债券品种及期限 √
2.05 发行对象 √
2.06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
2.07 还本付息方式 √
2.08 担保安排 √
2.09 初始换股价格 √
2.10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
2.11 募集资金用途 √
2.12 发行方式 √
2.13 挂牌场所 √
2.14 承销方式 √
2.15 偿债保障措施 √
2.16 决议的有效期 √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可交换 √
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1 年 11 月 2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95 湘财股份 2021/12/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
(四)参会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7 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3:00—16:
30)。
(五)登记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 7 号,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 7 号
邮政编码:150078
联 系 人:王江风
联系电话:0451—84346722
传 真:0451—84346722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8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
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 - - -
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债券的种类
2.02 发行规模
2.03 债券面值和发行价格
2.04 债券品种及期限
2.05 发行对象
2.06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2.07 还本付息方式
2.08 担保安排
2.09 初始换股价格
2.10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2.11 募集资金用途
2.12 发行方式
2.13 挂牌场所
2.14 承销方式
2.15 偿债保障措施
2.16 决议的有效期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可交换公司债券
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11-05]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83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湖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湖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1,645,763,41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7.65%,新湖控股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1,046,001,893 股,占其持股数量
的 63.56% 。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新湖控股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
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占公司
是否 占其所持股
股 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总股本 质押融资资金用
补充 质权人 份比例
名称 股股东 数(股) 限售股 始日 期日 比例 途
质押 (%)
(%)
2021 年 至解除 国 泰 君 安 证
新 湖 非融资类质押,
是 53,000,000 是 是 11 月 3 质押登 券 股 份 有 限 3.22 1.86
控股 补充质押
日 记日止 公司
合计 - 53,000,000 - - - - - 3.22 1.86 -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占 其 占 公
已质押 未质押
持 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累 所 持 司 总
股东 已质押股份中 股份中 未质押股份 股份中
持股数量(股) 比 例 累计质押数 计 质 押 数 量 股 份 股 本
名称 限售股份数量 冻结股 中限售股份 冻结股
(%) 量(股) (股) 比 例 比 例
(股) 份数量 数量(股) 份数量
(%) (%)
(股) (股)
新湖
1,645,763,419 57.65 993,001,893 1,046,001,893 63.56 36.64 1,046,001,893 0 599,761,526 0
控股
新湖
中宝
股份 79,584,348 2.79 0 0 0 0 0 0 79,584,348 0
有限
公司
浙江
新湖
集团
58,094,308 2.03 0 0 0 0 0 0 0 0
股份
有限
公司
合计 1,783,442,075 62.47 993,001,893 1,046,001,893 58.65 36.64 1,046,001,893 0 679,345,874 0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新湖控股未来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不包含半年内)
无到期的质押股份。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
营能力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2021-10-30] (600095)湘财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435元
每股净资产: 4.380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231%
营业总收入: 36.6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91亿元
[2021-10-21]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82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湖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湖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1,645,763,41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7.65%,新湖控股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993,001,893 股,占其持股数量的
60.34% 。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新湖控股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
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融
股 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补充 质权人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资资金
名称 股股东 数(股) 限售股 始日 期日
质押 (%) (%) 用途
2021 年 至解除
新 湖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是 87,850,000 是 否 10 月 19 质押登 5.34 3.08 不适用
控股 司
日 记日止
合计 - 87,850,000 - - - - - 5.34 3.08 -
注:上述股份质押属非融资类质押。
质押股份存在用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份事项
中约定的减值补偿义务的保障用途,新湖控股承诺将优先把对价股份用于履行减
值补偿义务。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未质押
持 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股 东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股份中 未质押股份中 股份中
持股数量(股) 比 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名称 比 例 比 例 中限售股份 冻结股 限售股份数量 冻结股
(%) 量(股) 量(股)
(%) (%) 数量(股) 份数量 (股) 份数量
(股) (股)
新 湖
1,645,763,419 57.65 905,151,893 993,001,893 60.34 34.78 993,001,893 0 652,761,526 0
控股
新 湖
中 宝
股 份 79,584,348 2.79 0 0 0 0 0 0 79,584,348 0
有 限
公司
浙 江
新 湖
集 团
58,094,308 2.03 0 0 0 0 0 0 0 0
股 份
有 限
公司
合计 1,783,442,075 62.47 905,151,893 993,001,893 55.68 34.78 993,001,893 0 732,345,874 0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新湖控股未来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不包含半年内)
无到期的质押股份。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5、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存在用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份事项中约定的减值补偿义务的保障用途,新湖控股承诺将优先把对价股份用于履行减值补偿义务。本次质押股份不会对控股股东履行减值补偿义务的能力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
[2021-10-21]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修订版)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82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修订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湖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湖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1,645,763,41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7.65%,新湖控股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993,001,893 股,占其持股数量的
60.34% 。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新湖控股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
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占公司
是否 占其所持股
股 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总股本 质押融资资金用
补充 质权人 份比例
名称 股股东 数(股) 限售股 始日 期日 比例 途
质押 (%)
(%)
非融资类质押,
2021 年 至解除
新 湖 财 通 证 券 股 为新湖中宝股份
是 87,850,000 是 否 10 月 19 质押登 5.34 3.08
控股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子公司
日 记日止
发债提供担保
合计 - 87,850,000 - - - - - 5.34 3.08 -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未质押
持 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股 东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股份中 未质押股份中 股份中
持股数量(股) 比 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名称 比 例 比 例 中限售股份 冻结股 限售股份数量 冻结股
(%) 量(股) 量(股)
(%) (%) 数量(股) 份数量 (股) 份数量
(股) (股)
新 湖
1,645,763,419 57.65 905,151,893 993,001,893 60.34 34.78 993,001,893 0 652,761,526 0
控股
新 湖
中 宝
股 份 79,584,348 2.79 0 0 0 0 0 0 79,584,348 0
有 限
公司
浙 江
新 湖
集 团
58,094,308 2.03 0 0 0 0 0 0 0 0
股 份
有 限
公司
合计 1,783,442,075 62.47 905,151,893 993,001,893 55.68 34.78 993,001,893 0 732,345,874 0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新湖控股未来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不包含半年内)
无到期的质押股份。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
营能力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
[2021-10-12]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81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1 年 9 月 15 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11,277 万份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330 人
2021 年 9 月 15 日,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或“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公司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1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1)、《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2)等相关公告。
2021 年 8 月 12 日至 2021 年 8 月 21 日,公司通过内网公布了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
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临2021-066)。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4)等相关公告。2021 年 8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5)。
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7)、《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8)等相关公告。
二、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 年 9 月 15 日
2、首次授予数量:11,277 万份
3、首次授予人数:330 人
4、行权价格:10.04 元/股
5、股票来源:向授予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行权安排
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期间 行权时间 可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第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40%
一期行权 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第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30%
二期行权 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第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30%
三期行权 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湘财股份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湘财股份所有,湘财股份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其出具的承诺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原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情况如下:
1、期权简称:湘财股份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次行权):0000000805、0000000806、0000000807
3、授予登记数量:11,277 万份
4、授予登记人数:330 人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
[2021-09-16]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80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1 年 9 月 15 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11,277 万份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1 年 8 月 10 日,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或“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1)、《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2)等相关公告。
2021 年 8 月 12 日至 2021 年 8 月 21 日,公司通过内网公布了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
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临
2021-066)。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4)等相关公告。2021 年 8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5)。
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7)、《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8)等相关公告。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1、经董事会核查,湘财股份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经董事会核查,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 年 9 月 15 日
2、首次授予数量:11,277 万份
3、首次授予人数:330 人
4、授予价格/行权价格:10.04 元/股
5、股票来源:向授予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行权安排
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期间 行权时间 可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第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40%
一期行权 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第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30%
二期行权 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第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30%
三期行权 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湘财股份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湘财股份所有,湘财股份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其出具的承诺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原持有股份转让的有
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授予期权 占股权 占本激励
激励计 计划公告
序号 姓名 在公司任职 划总量 时股本总
(份) 的比例 额的比例
(%) (%)
1 史建明 董事长 3,000,000 2.50 0.11
2 蒋军 董事、总裁 3,000,000 2.50 0.11
3 黄海伦 副总裁、董事会秘 1,000,000 0.83 0.04
书
4 孙景双 副总裁、财务负责 1,000,000 0.83 0.04
人
小计 8,000,000 6.68 0.28
子公司管理层、公司及子公
5 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104,770,000 87.49 3.67
(326 人)
6 预留股票期权 6,980,000 5.82 0.24
合计 119,750,000 100 4.19
注:上表部分所列示数据的合计数据与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计算得出的结果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该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拟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15 日。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授予权益授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确定 2021 年 9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
以人民币 10.04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30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11,277
万份股票期权。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卖出
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在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前 6 个月内,未发现作为激励对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股票买卖的情形,上述人员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认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对授予的 11,277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预测算,则未来几年期权
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期权 2021 年摊 2022 年摊 2023 年摊 2024 年摊
份数(万 销金额 销金额 销金额 销金额 合计
份)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1,277 953.67 2497.02 1484.13 609.52 5,544.34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 告为准。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
[2021-09-16]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79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1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1)、《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2)等相关公告。
2021 年 8 月 12 日至 2021 年 8 月 21 日,公司通过内网公布了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
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临2021-066)。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4)等相关公告。2021 年 8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5)。
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7)、《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8)等相关公告。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及调整结果
鉴于 1 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符合激励资格,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决定对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331 人减少为 330 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2,000
万份减少为 11,975 万份,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1,302 万份减少为 11,277
万份。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股权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 330 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2,000 万份减少为 11,975 万份。
2、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湘财股份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授予日、行权价格、激励对象、激励份额的确定及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湘财股份不存在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9-16]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78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
方式发出。公司共计 3 名监事,全部参加了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汪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
1、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 330 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2,000万份减少为 11,975 万份。
2、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
1、拟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15 日。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授予权益授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确定 2021 年 9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
以人民币 10.04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30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11,277
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9-16]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77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
方式发出。公司共计 5 名董事,全部参加了表决。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史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联董事史建明、蒋军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9)。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议案》
关联董事史建明、蒋军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0)。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9-14]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76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 122 号浙江世贸君澜大饭店
会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131,244,22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4.650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史建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4 人,董事长史建明先生、董事兼总裁蒋军先生出
席现场会议,独立董事程华女士、董事许长安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独立董
事周昆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王锦岐先生、监事李景生先生以通讯方
式参会,监事会主席汪勤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3、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黄海伦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孙景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1,153,120 99.9957 91,100 0.0043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应担
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47,711,045 99.9738 91,100 0.0262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131,175,120 99.9967 69,100 0.0033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2 关于与浙 1,338,800 93.6289 91,100 6.3711 0 0.0000
江新湖集
团股份有
限公司等
建立互保
关系并提
供相应担
保的议案
3 关于续聘 1,360,800 95.1675 69,100 4.8325 0 0.0000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 1、议案 2 须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需要由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 3 须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需要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2、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李燕、郑上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4 日
[2021-08-28]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74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 122 号浙江世贸君澜大饭店
会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131,194,72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4.648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史建明先生由于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蒋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表
决方式、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4 人,董事兼总裁蒋军先生出席现场会议,董事长
史建明先生、董事许长安先生、独立董事程华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独立董
事周昆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王锦岐先生出席现场会议,监事李景生
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监事会主席汪勤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3、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黄海伦女士、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孙景双先生列席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131,150,120 99.9979 43,900 0.0020 700 0.0001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131,150,120 99.9979 43,900 0.0020 700 0.0001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131,150,120 99.9979 43,900 0.0020 700 0.000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公 1,335,800 96.7691 43,900 3.1802 700 0.0507
司2021年
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
(草案)》
及其摘要
的议案
2 关于《公 1,335,800 96.7691 43,900 3.1802 700 0.0507
司2021年
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
考 核 办
法》的议
案
3 关于提请 1,335,800 96.7691 43,900 3.1802 700 0.0507
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
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均须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需要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李燕、陈舒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8-28]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73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 122 号浙江世贸君澜大饭店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13 日
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关于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建立互 √
保关系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3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1 年 8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
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2、议案 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新湖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95 湘财股份 2021/9/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
(四)参会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10 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3:00—16:
30)。
(五)登记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 7 号,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 7 号
邮政编码:150078
联 系 人:王江风
联系电话:0451—84346722
传 真:0451—84346722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13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
2 关于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等建立互保关系并提
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3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8-28]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8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杭州办公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共计 3 名监事,全部参加了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汪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经审核,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1)。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8-28]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7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杭州办公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共计 5 名董事,全部参加了表决。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史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9)等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史建明、蒋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1)。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2)。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詹超先生因公司工作需要,申请辞去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职务,职务变动后将在子公司任职。董事会聘任孙景双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财务工作,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孙景双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在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 122 号浙
江世贸君澜大饭店会议厅,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1-073)。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附件:
孙景双先生简历
孙景双,男,1961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黑龙江省石油化工机械厂财务处长、总会计师、副厂长,哈尔滨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财务中心主任、哈尔滨华宇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经办主任,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湘财股份)财务部长、总裁助理。现任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21-08-28] (600095)湘财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772元
每股净资产: 3.950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394%
营业总收入: 24.0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07亿元
[2021-08-12] (600095)湘财股份: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2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6 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方
式发出。公司共计 3 名监事,全部参加了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汪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监事会成员,我们对公司 2021 年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仔细阅读和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关主体资格的规定,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行权安排等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有助于提高公司整体凝聚力,实现对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业务骨干以及关键员工的长期激励与约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防止人才流失,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监事会成员,我们对公司 2021 年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进行了仔细阅读和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制订相应的激励对象业绩考核办法,并建立了完善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以确保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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