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90什么时候复牌?-*ST济堂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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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十八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2-012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的第十八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
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07元/股。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上交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2022-02-19]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十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2-011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的第十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
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07元/股。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上交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九日
[2022-02-12]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十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2-010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的第十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
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1元/股。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上交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二日
[2022-02-08]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2-009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堂”或“公司”)于 2022年 2 月 7 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 司冻 0127-1 号)及北京金融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京 74 民初 1347 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1、冻结机关:北京金融法院
2、被冻结人: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冻结股份数量:115,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轮候冻结),冻结股份合计占同济堂控股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24.10%,占公司总股本的 7.99%。
4、冻结起始和终止日:36 个月,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系北京京粮鑫牛润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同济堂控股的经济纠纷,本次轮候冻结系保全需要,双方仍在协商中。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股份被冻结事项,暂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行和对公司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同济堂控股表示将与有关方面协商处理股份冻结事宜,争取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并解除对本公司股份的冻结。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 司冻 0127-1 号);
2、北京金融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京 74 民初 1347 号)。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
[2022-01-29]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十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2-008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的第十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
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上交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03元/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22-01-28]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2-007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5 条规
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3.2 条第一款(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 1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 2 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内容:
公司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211.76万元到-14,141.18万元。
预计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636.44万元到-13,757.62万元。
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72,479.67万元。
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72,479.67万元。
预计2021年期末净资产为386,395.17万元到393,465.75万元。
公司截止目前尚未聘请年审会计师。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且注册会计师未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出具专项说明,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存在偏差的风险,本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遵循会计准则进行的初步核算预测数据,不排除年审会计师对公司财务处理存在不同意见,导致公司最终审计数据与本次业绩预告数据存在差异。
由于公司 2019、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 2021 年度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2 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8]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2-006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211.76万元到-14,141.18万元。
预计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636.44万元到-13,757.62万元。
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72,479.67万元。
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72,479.67万元。
预计2021年期末净资产为386,395.17万元到393,465.75万元。
公司截止目前尚未聘请年审会计师。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 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持续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
-21,211.76 万元到-14,141.18 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636.44 万元到-13,757.62 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且注册会计师未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出具专项说明。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173.0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9,326.29 万元。
(二)每股收益:-1.57 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由于 2020 年--2021 年全球新冠疫情的突然爆发和持续发酵,以及医药流通
领域“两票制”全面推行、“医保控费”渐成趋势、“集中招标、带量采购”政策提速扩面等均对药品价格和医药流通行业竞争生态造成深远影响,行业集中化、规模化特点日益突出。公司乃至上下游合作伙伴业务及现金流均受到较大不利影响,公司前期应收款项回款延迟,现金流不足,业务部分萎缩,导致公司业绩受到影响。与此同时,公司运营成本负担依然较重,因此预计本年度公司经营性利润亏损较大。
(二)资产减值影响
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目前相关减值测试工作尚在进行中,具体减值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四、风险提示
(一)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存在偏差的风险,本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遵循会计准则进行的初步核算预测数据,不排除年审会计师对公司财务处理存
在不同意见,导致公司最终审计数据与本次业绩预告数据存在差异。同时,本业绩预告数据适当考虑了公司下属企业资产减值的情况,但该等资产减值预估尚未由专业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亦未经年审会计师及公司审议程序确认,存在预估偏离的风险。
(二)由于公司 2019、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 2021 年度触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2 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测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2]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十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2-005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的第十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
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上交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06元/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2022-01-18]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2-004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督促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 2021 年年审会计师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030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你公司尚未聘请 2021 年年审会计师,公司股票存在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被终止上市的风险。鉴于上述情况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根据本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就对公司聘
请年审会计师和按期披露 2021 年年报事项明确要求如下。
一、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4 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其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请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证券法》等要求,高度重视公司2021 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尽快聘请审计机构并积极配合,按期对外披露年度报告,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二、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于 2021 年结束后 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请公司按照上述要求做好业绩预告信息披露,并充分提示风险。
三、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则要求,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
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充分论证所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并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尽快依法合规选聘审计机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当履职尽责,采取必要的措施,审慎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等情况,并发表审查意见、独立意见。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加快推进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尽快聘请年审会计师,并充分尊重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以上为《工作函》的全部内容,公司高度重视并将严格落实《工作函》相关要求。公司将尽快聘请 2021 年年审会计师,依法依规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同时加快推进 2021 年业绩预告的披露工作,并做好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披露工作,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2022-01-15]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十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2-003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的第十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
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上交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15元/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五日
[2022-01-08]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十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2-002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的第十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
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上交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16元/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
[2022-01-01]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十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2-001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的第十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
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上交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19元/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一日
[2021-12-25]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85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
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上交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15元/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2021-12-18]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84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
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上交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23元/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2021-12-11]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83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的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
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上交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34元/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2021-12-08]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82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12 月 3 日、12 月 6 日、12 月 7 日连续 4 个交易日涨停,短期内公司股
价涨幅较大。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1、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
知书》(处罚字【2021】90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7 条、13.5.8 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 2019、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 2021 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
13.3.12 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而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1.39 元/股。根据《上市规则》13.1.10 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上交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2021-12-04]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
600090 证券简称: ST 济堂 公告编号: 20 2 1 0 81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公司股票可能 触及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情形被终止上市
的第七 次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 ,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 处罚字【 2021 】 9 0 号) )(以下简称“《告知书》 根据
《告知书》, 公司 可能触及重大违法 类 强制退市情形 。
?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
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 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 的 正式 处罚 决定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26元/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2021-11-27]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80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
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14元/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2021-11-20]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79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
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17元/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2021-11-13]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78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
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21元/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2021-11-06]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21/11/06)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76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可能股价低于一元退市风险
截至2021年11月5日,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0.98元/股,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之(一)款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3条的规定: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6.1
条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公司各方正在积极努力的强化公司经营基本面,为后续经营提供有利保障。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可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
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六日
[2021-11-06]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77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
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11 月 4 日、11 月 5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
5 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 30 倍,并且连续 3 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
率达到 20%,属于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及发函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
知书》(处罚字【2021】90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5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
的比值达到 30 倍,并且连续 3 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 20%,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征询,截止到 2021 年 11 月 5
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未来若有筹划以上事项,将会及时对外披露。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近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在上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5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
的比值达到 30 倍,并且连续 3 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 20%,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一:
关于同济堂股价异常波动的回复函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自查,截止至今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未来若有筹划以上事项,将会及时通知公司以公告。
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05 日
附件二:
关于同济堂股价异常波动的回复函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自查,截止至今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未来若有筹划以上事项,将会及时通知公司以公告。
实际控制人:张美华
2021 年 11 月 05 日
[2021-11-06]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75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
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98元/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六日
[2021-11-04]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73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可能一元面值退市风险
截至2021年11月3日,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0.96元/股,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之(一)款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3条的规定: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6.1
条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公司各方正在积极努力的强化公司经营基本面,为后续经营提供有利保障。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可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
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2021-11-04]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74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846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近期,你公司股票价格出现一定波动。截至 2021 年 11 月 3 日收盘,公司股
票价格为 0.96 元/股,已经低于 1 元,存在触及终止上市条件的风险。现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17.1 条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不
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的,本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应充分关注上述相关风险。
二、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 1 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出现连续 10 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人民币 1 元的情形消除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公司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在公司股票可能触及上述情况时,及时披露有关风险。
三、公司股票如因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而
终止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6.1 规定,公司股票将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请公司做好相关安排和投资者解释工作,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做好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希望你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上述重大事项,及时向我部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按照工作函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2021-10-29] (600090)*ST济堂: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7元
每股净资产: 2.632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
营业总收入: 5.5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8亿元
[2021-10-22]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被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67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
动人集中竞价被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本次被动减持前,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新疆嘉
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嘉酿”)持有公司股份 35,268,5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498%。本次被动减持后,新疆嘉酿持有公司股
份 32,975,1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905%。
集中竞价被动减持的实施结果情况:2021 年 10 月 20 日、2021 年 10
月21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新疆嘉酿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2,293,3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93%。
本次新疆嘉酿减持行为属于股票融资引起的被动减持。新疆嘉酿与国
信证券多次现场沟通,并于 2020 年 7 月 8 日、2021 年 1 月 5 日两次进
行电话会议沟通,于 2020 年 7 月 3 日、2020 年 9 月 30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4 月 1 日四次发函至国信证券,提示根据《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因公司尚处于证监
会立案调查期间,国信证券不得出售公司股份导致上市公司大股东被
动减持股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新疆嘉酿 5%以下股东 35,268,524 2.4498% IPO 前取得:35,268,524
股
上述减持主体间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减持主体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股权融资引起的被动减持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总金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比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区间
(股) 例 式 额(元) 情况 量(股) 例
(元/股)
新疆嘉酿 2,293,371 0.1593% 2021/10/20~ 集中竞 1.41- 3,243,398 已完成 32,975,153 2.2905%
2021/10/21 价交易 1.42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前后股份变化:
股东名称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数 本次减持后
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新疆嘉酿 35,268,524 2.4498% 2,293,371 32,975,153 2.2905%
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41,844,134 23.7447% 0 341,844,134 23.7447%
武汉卓健投资有限公司 37,019,492 2.5714% 0 37,019,492 2.5714%
合计 414,132,150 28.7659% 2,293,371 411,838,779 28.6066%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本次新疆嘉酿减持行为属于在国信证券的股票融资引起的被动减持。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0/22
[2021-10-20]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被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2021/10/20)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66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
动人集中竞价被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本次被动减持前,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新疆嘉
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嘉酿”)持有公司股份 39,636,7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532%。本次被动减持后,新疆嘉酿持有公司股
份 35,268,5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498%。
集中竞价被动减持的实施结果情况:2021 年 10 月 18 日、2021 年 10
月19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新疆嘉酿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4,368,2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34%。
本次新疆嘉酿减持行为属于股票融资引起的被动减持。新疆嘉酿与国
信证券多次现场沟通,并于 2020 年 7 月 8 日、2021 年 1 月 5 日两次进
行电话会议沟通,于 2020 年 7 月 3 日、2020 年 9 月 30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4 月 1 日四次发函至国信证券,提示根据《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因公司尚处于证监
会立案调查期间,国信证券不得出售公司股份导致上市公司大股东被
动减持股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新疆嘉酿 5%以下股东 39,636,795 2.7532% IPO 前取得:39,636,795
股
上述减持主体间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减持主体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股权融资引起的被动减持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总金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比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区间
(股) 例 式 额(元) 情况 量(股) 例
(元/股)
新疆嘉酿 4,368,271 0.3034% 2021/10/18~ 集中竞 1.40- 6,154,788 已完成 35,268,524 2.4498%
2021/10/19 价交易 1.42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前后股份变化:
股东名称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数 本次减持后
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新疆嘉酿 39,636,795 2.7532% 4,368,271 35,268,524 2.4498%
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41,844,134 23.7447% 0 341,844,134 23.7447%
武汉卓健投资有限公司 37,019,492 2.5714% 0 37,019,492 2.5714%
合计 418,500,421 29.0693% 4,368,271 414,132,150 28.7659%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本次新疆嘉酿减持行为属于在国信证券的股票融资引起的被动减持。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0/20
[2021-10-16]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被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65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
动人集中竞价被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本次被动减持前,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新疆嘉
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嘉酿”)持有公司股份 42,975,1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851%。本次被动减持后,新疆嘉酿持有公司股
份 39,636,7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532%。
集中竞价被动减持的实施结果情况:2021 年 10 月 14 日、2021 年 10
月15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新疆嘉酿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3,338,3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19%。
本次新疆嘉酿减持行为属于股票融资引起的被动减持。新疆嘉酿与国
信证券多次现场沟通,并于 2020 年 7 月 8 日、2021 年 1 月 5 日两次进
行电话会议沟通,于 2020 年 7 月 3 日、2020 年 9 月 30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4 月 1 日四次发函至国信证券,提示根据《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因公司尚处于证监
会立案调查期间,国信证券不得出售公司股份导致上市公司大股东被
动减持股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新疆嘉酿 5%以下股东 42,975,128 2.9851% IPO 前取得:42,975,128
股
上述减持主体间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减持主体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股权融资引起的被动减持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总金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比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区间
(股) 例 式 额(元) 情况 量(股) 例
(元/股)
新疆嘉酿 3,338,333 0.2319% 2021/10/14~ 集中竞 1.44- 4,809,582 已完成 39,636,795 2.7532%
2021/10/15 价交易 1.45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前后股份变化:
股东名称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数 本次减持后
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新疆嘉酿 42,975,128 2.9851% 3,338,333 39,636,795 2.7532%
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41,844,134 23.7447% 0 341,844,134 23.7447%
武汉卓健投资有限公司 37,019,492 2.5714% 0 37,019,492 2.5714%
合计 421,838,754 29.3012% 3,338,333 418,500,421 29.0693%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本次新疆嘉酿减持行为属于在国信证券的股票融资引起的被动减持。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0/16
[2021-09-30]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64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于2021年6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于2021年7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于2021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 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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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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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十八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2-012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的第十八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
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07元/股。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上交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2022-02-19]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十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2-011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的第十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
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07元/股。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上交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九日
[2022-02-12]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十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2-010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的第十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
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1元/股。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上交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二日
[2022-02-08]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2-009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堂”或“公司”)于 2022年 2 月 7 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 司冻 0127-1 号)及北京金融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京 74 民初 1347 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1、冻结机关:北京金融法院
2、被冻结人: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冻结股份数量:115,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轮候冻结),冻结股份合计占同济堂控股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24.10%,占公司总股本的 7.99%。
4、冻结起始和终止日:36 个月,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系北京京粮鑫牛润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同济堂控股的经济纠纷,本次轮候冻结系保全需要,双方仍在协商中。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股份被冻结事项,暂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行和对公司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同济堂控股表示将与有关方面协商处理股份冻结事宜,争取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并解除对本公司股份的冻结。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 司冻 0127-1 号);
2、北京金融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京 74 民初 1347 号)。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
[2022-01-29]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十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2-008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的第十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
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上交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03元/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22-01-28]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2-007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5 条规
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3.2 条第一款(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 1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 2 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内容:
公司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211.76万元到-14,141.18万元。
预计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636.44万元到-13,757.62万元。
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72,479.67万元。
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72,479.67万元。
预计2021年期末净资产为386,395.17万元到393,465.75万元。
公司截止目前尚未聘请年审会计师。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且注册会计师未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出具专项说明,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存在偏差的风险,本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遵循会计准则进行的初步核算预测数据,不排除年审会计师对公司财务处理存在不同意见,导致公司最终审计数据与本次业绩预告数据存在差异。
由于公司 2019、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 2021 年度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2 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8]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2-006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211.76万元到-14,141.18万元。
预计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636.44万元到-13,757.62万元。
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72,479.67万元。
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72,479.67万元。
预计2021年期末净资产为386,395.17万元到393,465.75万元。
公司截止目前尚未聘请年审会计师。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 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持续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
-21,211.76 万元到-14,141.18 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636.44 万元到-13,757.62 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且注册会计师未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出具专项说明。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173.0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9,326.29 万元。
(二)每股收益:-1.57 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由于 2020 年--2021 年全球新冠疫情的突然爆发和持续发酵,以及医药流通
领域“两票制”全面推行、“医保控费”渐成趋势、“集中招标、带量采购”政策提速扩面等均对药品价格和医药流通行业竞争生态造成深远影响,行业集中化、规模化特点日益突出。公司乃至上下游合作伙伴业务及现金流均受到较大不利影响,公司前期应收款项回款延迟,现金流不足,业务部分萎缩,导致公司业绩受到影响。与此同时,公司运营成本负担依然较重,因此预计本年度公司经营性利润亏损较大。
(二)资产减值影响
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目前相关减值测试工作尚在进行中,具体减值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四、风险提示
(一)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存在偏差的风险,本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遵循会计准则进行的初步核算预测数据,不排除年审会计师对公司财务处理存
在不同意见,导致公司最终审计数据与本次业绩预告数据存在差异。同时,本业绩预告数据适当考虑了公司下属企业资产减值的情况,但该等资产减值预估尚未由专业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亦未经年审会计师及公司审议程序确认,存在预估偏离的风险。
(二)由于公司 2019、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 2021 年度触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2 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测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2]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十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2-005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的第十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
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上交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06元/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2022-01-18]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2-004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督促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 2021 年年审会计师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030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你公司尚未聘请 2021 年年审会计师,公司股票存在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被终止上市的风险。鉴于上述情况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根据本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就对公司聘
请年审会计师和按期披露 2021 年年报事项明确要求如下。
一、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4 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其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请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证券法》等要求,高度重视公司2021 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尽快聘请审计机构并积极配合,按期对外披露年度报告,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二、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于 2021 年结束后 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请公司按照上述要求做好业绩预告信息披露,并充分提示风险。
三、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则要求,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
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充分论证所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并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尽快依法合规选聘审计机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当履职尽责,采取必要的措施,审慎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等情况,并发表审查意见、独立意见。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加快推进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尽快聘请年审会计师,并充分尊重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以上为《工作函》的全部内容,公司高度重视并将严格落实《工作函》相关要求。公司将尽快聘请 2021 年年审会计师,依法依规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同时加快推进 2021 年业绩预告的披露工作,并做好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披露工作,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2022-01-15]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十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2-003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的第十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
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上交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15元/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五日
[2022-01-08]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十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2-002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的第十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
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上交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16元/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
[2022-01-01]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十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2-001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的第十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
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上交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19元/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一日
[2021-12-25]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85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
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上交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15元/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2021-12-18]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84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
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上交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23元/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2021-12-11]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83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的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
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上交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34元/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2021-12-08]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82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12 月 3 日、12 月 6 日、12 月 7 日连续 4 个交易日涨停,短期内公司股
价涨幅较大。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1、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
知书》(处罚字【2021】90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7 条、13.5.8 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 2019、2020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 2021 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
13.3.12 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而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1.39 元/股。根据《上市规则》13.1.10 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上交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2021-12-04]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
600090 证券简称: ST 济堂 公告编号: 20 2 1 0 81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公司股票可能 触及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情形被终止上市
的第七 次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 ,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 处罚字【 2021 】 9 0 号) )(以下简称“《告知书》 根据
《告知书》, 公司 可能触及重大违法 类 强制退市情形 。
?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
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 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 的 正式 处罚 决定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26元/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2021-11-27]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80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
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14元/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2021-11-20]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79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
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17元/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2021-11-13]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78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
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21元/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2021-11-06]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21/11/06)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76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可能股价低于一元退市风险
截至2021年11月5日,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0.98元/股,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之(一)款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3条的规定: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6.1
条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公司各方正在积极努力的强化公司经营基本面,为后续经营提供有利保障。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可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
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六日
[2021-11-06]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77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
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11 月 4 日、11 月 5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
5 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 30 倍,并且连续 3 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
率达到 20%,属于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及发函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
知书》(处罚字【2021】90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5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
的比值达到 30 倍,并且连续 3 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 20%,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征询,截止到 2021 年 11 月 5
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未来若有筹划以上事项,将会及时对外披露。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近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在上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5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
的比值达到 30 倍,并且连续 3 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 20%,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一:
关于同济堂股价异常波动的回复函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自查,截止至今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未来若有筹划以上事项,将会及时通知公司以公告。
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05 日
附件二:
关于同济堂股价异常波动的回复函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自查,截止至今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未来若有筹划以上事项,将会及时通知公司以公告。
实际控制人:张美华
2021 年 11 月 05 日
[2021-11-06]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75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
《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 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
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因你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由于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13.3.1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存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98元/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六日
[2021-11-04]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73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可能一元面值退市风险
截至2021年11月3日,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0.96元/股,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之(一)款的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3条的规定: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6.1
条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公司各方正在积极努力的强化公司经营基本面,为后续经营提供有利保障。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可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3.5.7条、13.5.8条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
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披露日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3.1.10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2021-11-04]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74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846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近期,你公司股票价格出现一定波动。截至 2021 年 11 月 3 日收盘,公司股
票价格为 0.96 元/股,已经低于 1 元,存在触及终止上市条件的风险。现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17.1 条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不
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的,本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应充分关注上述相关风险。
二、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 1 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出现连续 10 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人民币 1 元的情形消除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公司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在公司股票可能触及上述情况时,及时披露有关风险。
三、公司股票如因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而
终止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6.1 规定,公司股票将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请公司做好相关安排和投资者解释工作,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做好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希望你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上述重大事项,及时向我部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按照工作函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2021-10-29] (600090)*ST济堂: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7元
每股净资产: 2.632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
营业总收入: 5.5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8亿元
[2021-10-22]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被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67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
动人集中竞价被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本次被动减持前,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新疆嘉
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嘉酿”)持有公司股份 35,268,5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498%。本次被动减持后,新疆嘉酿持有公司股
份 32,975,1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905%。
集中竞价被动减持的实施结果情况:2021 年 10 月 20 日、2021 年 10
月21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新疆嘉酿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2,293,3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93%。
本次新疆嘉酿减持行为属于股票融资引起的被动减持。新疆嘉酿与国
信证券多次现场沟通,并于 2020 年 7 月 8 日、2021 年 1 月 5 日两次进
行电话会议沟通,于 2020 年 7 月 3 日、2020 年 9 月 30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4 月 1 日四次发函至国信证券,提示根据《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因公司尚处于证监
会立案调查期间,国信证券不得出售公司股份导致上市公司大股东被
动减持股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新疆嘉酿 5%以下股东 35,268,524 2.4498% IPO 前取得:35,268,524
股
上述减持主体间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减持主体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股权融资引起的被动减持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总金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比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区间
(股) 例 式 额(元) 情况 量(股) 例
(元/股)
新疆嘉酿 2,293,371 0.1593% 2021/10/20~ 集中竞 1.41- 3,243,398 已完成 32,975,153 2.2905%
2021/10/21 价交易 1.42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前后股份变化:
股东名称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数 本次减持后
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新疆嘉酿 35,268,524 2.4498% 2,293,371 32,975,153 2.2905%
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41,844,134 23.7447% 0 341,844,134 23.7447%
武汉卓健投资有限公司 37,019,492 2.5714% 0 37,019,492 2.5714%
合计 414,132,150 28.7659% 2,293,371 411,838,779 28.6066%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本次新疆嘉酿减持行为属于在国信证券的股票融资引起的被动减持。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0/22
[2021-10-20]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被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2021/10/20)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66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
动人集中竞价被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本次被动减持前,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新疆嘉
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嘉酿”)持有公司股份 39,636,7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532%。本次被动减持后,新疆嘉酿持有公司股
份 35,268,5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498%。
集中竞价被动减持的实施结果情况:2021 年 10 月 18 日、2021 年 10
月19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新疆嘉酿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4,368,2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34%。
本次新疆嘉酿减持行为属于股票融资引起的被动减持。新疆嘉酿与国
信证券多次现场沟通,并于 2020 年 7 月 8 日、2021 年 1 月 5 日两次进
行电话会议沟通,于 2020 年 7 月 3 日、2020 年 9 月 30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4 月 1 日四次发函至国信证券,提示根据《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因公司尚处于证监
会立案调查期间,国信证券不得出售公司股份导致上市公司大股东被
动减持股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新疆嘉酿 5%以下股东 39,636,795 2.7532% IPO 前取得:39,636,795
股
上述减持主体间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减持主体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股权融资引起的被动减持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总金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比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区间
(股) 例 式 额(元) 情况 量(股) 例
(元/股)
新疆嘉酿 4,368,271 0.3034% 2021/10/18~ 集中竞 1.40- 6,154,788 已完成 35,268,524 2.4498%
2021/10/19 价交易 1.42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前后股份变化:
股东名称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数 本次减持后
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新疆嘉酿 39,636,795 2.7532% 4,368,271 35,268,524 2.4498%
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41,844,134 23.7447% 0 341,844,134 23.7447%
武汉卓健投资有限公司 37,019,492 2.5714% 0 37,019,492 2.5714%
合计 418,500,421 29.0693% 4,368,271 414,132,150 28.7659%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本次新疆嘉酿减持行为属于在国信证券的股票融资引起的被动减持。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0/20
[2021-10-16]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被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65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
动人集中竞价被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本次被动减持前,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新疆嘉
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嘉酿”)持有公司股份 42,975,1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851%。本次被动减持后,新疆嘉酿持有公司股
份 39,636,7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532%。
集中竞价被动减持的实施结果情况:2021 年 10 月 14 日、2021 年 10
月15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新疆嘉酿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3,338,3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19%。
本次新疆嘉酿减持行为属于股票融资引起的被动减持。新疆嘉酿与国
信证券多次现场沟通,并于 2020 年 7 月 8 日、2021 年 1 月 5 日两次进
行电话会议沟通,于 2020 年 7 月 3 日、2020 年 9 月 30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4 月 1 日四次发函至国信证券,提示根据《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因公司尚处于证监
会立案调查期间,国信证券不得出售公司股份导致上市公司大股东被
动减持股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新疆嘉酿 5%以下股东 42,975,128 2.9851% IPO 前取得:42,975,128
股
上述减持主体间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减持主体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股权融资引起的被动减持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总金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比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区间
(股) 例 式 额(元) 情况 量(股) 例
(元/股)
新疆嘉酿 3,338,333 0.2319% 2021/10/14~ 集中竞 1.44- 4,809,582 已完成 39,636,795 2.7532%
2021/10/15 价交易 1.45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前后股份变化:
股东名称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数 本次减持后
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新疆嘉酿 42,975,128 2.9851% 3,338,333 39,636,795 2.7532%
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41,844,134 23.7447% 0 341,844,134 23.7447%
武汉卓健投资有限公司 37,019,492 2.5714% 0 37,019,492 2.5714%
合计 421,838,754 29.3012% 3,338,333 418,500,421 29.0693%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本次新疆嘉酿减持行为属于在国信证券的股票融资引起的被动减持。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0/16
[2021-09-30] (600090)*ST济堂: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64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2001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于2021年6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于2021年7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于2021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 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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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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