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23什么时候复牌?-浙能电力停牌最新消息
≈≈浙能电力600023≈≈(更新:22.02.11)
[2022-02-11]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3 月 1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 2 号浙江金都宾馆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3 月 1 日
至 2022 年 3 月 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1.01 曹路 √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1)人
2.01 王智化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8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
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
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
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23 浙能电力 2022/2/22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3、登记时间及地点:会议当天 13:30-14:30 在会议现场接受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及方式:
地址:杭州市教工路 18 号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 D 区 14 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0007
电话:0571-87210223
2、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3 月 1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1.01 曹路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1 王智化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2022-02-11]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设立专项基金投资威宁能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2-010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专项基金投资威宁能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投资标的名称:兰溪源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专项基金”)。
拟投资金额:浙能电力拟作为专项基金有限合伙人出资 4.323 亿元。
本次公司出资设立专项基金,后续专项基金是否能够成功投资国家电投
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专项基金投资威宁能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浙能电力拟与浙江浙能普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普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组建专项基金参与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宁能源”)定向增发,投资 310,810,800 股,投资金额 459,999,984 元。
鉴于浙能电力和浙江新能均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浙能电力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曹路担任浙能普华董事长,浙能电力、浙能普华和浙江新能共同组建专项基金投资威宁能源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专项基金及合伙协议的基本情况
1、基金规模:4.633 亿元(在投资金额的基础上考虑首年基金管理费和中介机构尽调费用)。其中浙能普华作为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出资 100 万元,浙能电力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4.323 亿元,浙江新能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0.3 亿元。
2、投资决策机制
专项基金不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专项基金的投资及退出决策由合伙人会议决定。合伙人会议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做出决议。
3、投资期限
专项基金存续期限 5 年,投资期 3 年,退出期 2 年。经合伙人会议同意,退
出期可延长,每次延长 1 年。
4、管理费
浙能普华为专项基金管理人,管理费按各合伙人的项目投资成本(当项目部分退出时,扣除已退出部分对应的项目投资本金)的 0.5%/年收取;延长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首年管理费从专项基金实缴金额支取,次年起,管理费从专项基金取得的威宁能源现金分红款支取。若现金分红款不足以支付管理费的,不足部分可由管理人自合伙企业收到项目退出收入后优先收取。
5、收益分配
进行收益分配时,专项基金将取得的投资项目收益和本金在扣除基金应承担的相关税、费后,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
专项基金可分配资金的分配顺序为:
首先,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累计取得分配总额等于其对合伙企业的累计实缴出资额;
其次,支付全体合伙人优先回报,分配的比例为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直至各合伙人实现每年 8%单利的收益;
最后,如有余额,5%分配给普通合伙人、95%向有限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三、专项基金意向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威宁能源基本情况
威宁能源成立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主要从事新能源光伏发电及可再生水力
发电等业务。2019 年 8 月 29 日挂牌新三板创新层,证券代码:873359。
1、股权结构
截止 2021 年 6 月底,威宁能源股权结构如下:
排名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 1,157,683,486 35.94
2 融和东能(嘉兴)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 979,067,358 30.40
3 北京诚通工银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483,870,967 15.02
4 贵州绿色产业扶贫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14,870,909 9.78
5 贵州中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56,982,965 7.98
6 其他 28,274,532 0.88
合计 3,220,750,217 100.00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金元”)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实收资本469,231.54 万元。国家电投集团持有贵州金元 68.05%的股权。
国家电投集团通过贵州金元(贵州中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贵州金元的控股子公司)和融和东能(嘉兴)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由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贵州金元为单一 LP)合计持有威宁能源 74.32%的股权。贵州金元为威宁能源的控股股东。
2、资产和经营情况
截止 2021 年 6 月底,威宁能源(含子公司)已投产及在建电站项目 86 个。
其中,已建成并发电项目 77 个(其中光伏电站 70 个,风电场 6 个,水电站 1
个),已投产装机容量 481.59 万千瓦,已投产权益装机容量 440.69 万千瓦;在建项目共计 9 个,装机容量 97 万千瓦。
威宁能源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营业收入(万元) 100,777.86 129,963.66 58,880.58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4,432.95 19,771.68 12,794.81
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7 0.05
总资产(万元) 2,572,817.50 2,146,008.61 1,204,211.54
归母净资产(万元) 404,668.92 390,235.98 287,809.56
每股归母净资产(元/股) 1.26 1.21 1.20
(二)增发方案
根据《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威宁能源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为 20.69 亿股,发行价格区间为 1.45 元-1.50 元/股,
募集金额上限为 30 亿元。
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1]
第 A10106 号),威宁能源于资产评估基准日(2021 年 6 月 30 日)的母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 474,477.29 万元,折合每股 1.4732 元,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股
东权益 386,957.38 万元,增值 87,519.91 万元,增值率 22.62%。该评估结果已完
成登记备案(备案编号:7358GJDT2021380)。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序号 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1 项目建设 1,527,830,246.90
2 增加子公司资本金(增资及缴纳认缴资本金) 566,097,190.00
3 偿还银行贷款/借款 538,908,985.98
4 补充流动资金 367,163,577.12
合计 3,000,000,000.00
贵州金元承诺以现金方式认购股份数量为不低于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的30%。
(三)投资金额
根据威宁能源本次发行价格区间,并结合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本次投资
总金额 4.633 亿元,按照 1.48 元/股的价格,认购 310,810,800 股。
(四)投资先决条件
威宁能源本次发行须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截止本公告日,威宁能源本次发行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投资先决条件尚未满足。待威宁能源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按照相关规定发布《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后,本次投资得以实施。
五、关联方介绍
(一)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8,000 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的开发、运营,工程项目管理,天然水收集和分配,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备维修,检测技术服务(凭许可证服务)、供水服务,供电服务(凭许可证经营)。
(二)浙江浙能普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沈琴华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浙能电力持股比例为 45%,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35%,金华兴艾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 20%。
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曹路担任浙能普华董事长,曹路兼任浙能普华董事长期间,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浙能普华的股份或参与认购专项基金份额。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存在的风险
在国家双碳战略背景下,投资新能源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浙能电力转型升级的要求。威宁能源项目拓展能力强,待开发项目丰富,业绩增长具有可持续性。
存在的风险:专项基金最终能否成功投资威宁能源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如成功投资威宁能源,投资运作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经营管理和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七、对外投资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设立专项基金投资威宁能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同意设立专项基金“兰溪源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规模 4.633 亿元,其中浙能电力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4.323 亿元。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兰溪源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设立专项
基金所需的相关文件。
2、同意
[2022-02-08]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事项概述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6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90 元/股,回购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6)。
二、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76,221,092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600,689,988 股的比例为 1.296%,回购成交最
低价为 3.61 元/股,最高价为 3.9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6,646.05 万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2-08]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披露了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因工作人员计算错误,原披露的支付资金总额“人民币 86,646.05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应为“人民币 66,244.09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25] (600023)浙能电力: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2021年年度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 2021 年年度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统计,2021 年第四季度,公司全资
及控股发电企业按合并报表口径完成发电量 3781033.47 万千瓦时,上网电量 3576199.77 万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 16.06%和 16.14%。2021 年全年,公司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按合并报表口
径完成发电量 14697347.03 万千瓦时,上网电量 13899524.24 万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 29.24%
和 29.70%;市场化交易竞得电量 476.87 亿千瓦时。
公司电量上升的原因主要是社会用电需求增长,燃煤机组利用小时同比增加。
2021 年全年,公司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平均上网结算电价为 0.368 元/千瓦时(不含税),
同比上升 4.6%。
公司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 2021 年全年发电量数据如下:
分类 省份 电厂名称 持股比例 发电量 上网电量
(%) (万千瓦时) (万千瓦时)
台州发电厂 100.00 778469.55 717752.41
萧山发电厂(天然气机组) 100.00 207339.13 202105.50
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 51.00 1074963.00 1014125.91
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 95.00 685917.50 640099.73
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 77.00 2534623.42 2401617.91
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 70.00 361408.80 339247.56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66.98 1047683.40 991866.02
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1.00 782851.54 743579.70
火电 浙江 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 45.00 42015.53 40986.53
浙江浙能镇海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1.00 161793.36 158688.99
浙江浙能镇海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60.00 187542.28 181309.92
浙江浙能常山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100.00 61072.47 59965.84
浙江浙能金华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76.00 15845.88 15413.53
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94.00 1220838.64 1163238.88
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1.00 1489082.16 1414375.85
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97.00 1325989.50 1255097.39
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88.00 485834.03 433702.93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63.00 1144930.14 1094580.24
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 51.00 8455.76 6758.55
安徽 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发电分公司 51.00 181,410.80 174,948.20
新疆 浙能新疆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 100.00 347389.20 326988.16
宁夏 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1.00 535826.59 507458.93
火电小计(万千瓦时) 14681282.68 13883908.68
分类 省份 电厂名称 持股比例 发电量 销售电量
(%) (万千瓦时) (万千瓦时)
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 70.00 4166.76 3900.87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66.98 387.72 387.72
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含慧
泽能源) 95.00 851.53 795.12
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1.00 287.85 287.15
光伏 浙江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63.00 3782.02 3740.31
发电 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94.00 3945.82 3945.82
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 51.00 522.28 522.24
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97.00 352.93 343.57
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100.00 1523.37 1454.60
台州市台电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91.54 87.01
安徽 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发电分公司 51.00 152.53 151.15
光伏发电小计(万千瓦时) 16064.35 15615.56
合计(万千瓦时) 14697347.03 13899524.24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1] (600023)浙能电力: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同意公司根据浙江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大力度推行全省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企改办〔2021〕1 号)文件精神,为更好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地实施,制订《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经营者绩效考核与薪酬核定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12]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回购股份达到总股本1%的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2-005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达到总股本 1%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事项概述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6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90 元/股,回购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6)。
二、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43,798,304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600,689,988 股的比例为 1.06%,回购成交最低
价为 3.63 元/股,最高价为 3.9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331.49 万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2-01-08] (600023)浙能电力: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2-004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2 年 1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孙玮恒、何大安辞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曹路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王智化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智化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需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以股东大会通知的形式另行公告。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情况
曹路,男,1965 年出生,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曾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主任、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智化,男,1977 年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教授、能源清洁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煤炭分级转化清洁发电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
[2022-01-08]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职工代表董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2-003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董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董事崔丽丽的书面辞职报告,崔丽丽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员工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刘为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刘为民,男,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历任嘉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22-01-08] (600023)浙能电力: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2-002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6 亿元
到-11.4 亿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6 亿元到-11.4 亿元。
2、预计公司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6 亿元到-15.4 亿元。
3、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86 亿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9.13 亿元。
(二)每股收益:0.45 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在 2021 年社会用能需求快速增长、大宗商品持续紧平衡、价格节节攀升的严峻形势下,公司勇担国企社会责任,坚决扛起电力保供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做到应发尽发、满发稳发,极大缓解了电力供应紧张形势。但由于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公司燃料成本大幅增加,归母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导致 2021 年度出现
亏损。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2022-01-05]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2-001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事项概述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6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90 元/股,回购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6)。
二、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90,904,163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600,689,988 股的比例为 0.67%,回购成交最低价为 3.63 元
/股,最高价为 3.88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929.53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1-12-30]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1-050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日,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约人民币 3.46 亿元(2020 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 25,431.36 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包括以前年度及本年度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本年度的摊销金额和本年度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02]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 2021-049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事项概述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于 2021年 8月 31日 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议案 》 ,同意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 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6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90元 /股,回购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年 9月 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 浙
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 书》
(公告编号 2021-036 。
二、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
期间 ,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 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
司 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年 11月 30日,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76,301,203股, 占公司总股本 13,600,689,988股的比例为 0.56%,回购成交最低价为 3.63元
/股 最高价为 3.82元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368.07万 元(不含印花
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
方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依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2021年年12月月2日日
[2021-11-30]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023 证券简称: 浙能电力 编号: 2 021 048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独立董事辞职 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何大安的书面辞职报告,何大安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何大安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何大安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何大安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何大安仍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组织落实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1-02]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1-047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首次回购股份 5,108,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600,689,988 股的比例为 0.0376%,
回购成交最高价为 3.79 元/股,最低价为 3.76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79,53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1 年 8 月 31 日,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6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90 元/股,回购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6)。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股份 5,108,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600,689,988 股的比例为 0.0376%,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79 元/股,最低价为 3.76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79,53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股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2 日
[2021-11-02]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1-046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事项概述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6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90 元/股,回购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6)。
二、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尚未实施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回购操作。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
[2021-10-29] (600023)浙能电力: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1-041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
事 8 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虞国平担任公司董事长。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曹路担任公司总经理。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情况
虞国平,1965 年出生,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曹路,1965 年出生,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曾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主任、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2021-10-29] (600023)浙能电力: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1-042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出席本次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末的
财务状况和 2021 年 1-9 月的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周洁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600023)浙能电力: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7元
每股净资产: 4.932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3%
营业总收入: 504.1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2.61亿元
[2021-10-16] (600023)浙能电力:2021年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1-039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业绩预计减少 260,400 万元到 312,400 万元,同比减少约 50%到 60%。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减少 260,400 万元到 312,400 万元,同比减少约 50%到 60%。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
露数据)相比,将减少 303,600 万元到 354,100 万元,同比减少约 60%到 70%。
(三)本期业绩预告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0,765.9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05,863.09 万元。
(二)每股收益:0.38 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今年以来,社会经济复苏势头强劲,带动电量需求高速增长。面对社会用电紧张、电网负荷高的情况,公司勇担国企社会责任,全力以赴打好电力能源供应主动仗,上网电量同比增幅较大。但由于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导致燃料成本大幅增加,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6 日
[2021-10-16] (600023)浙能电力: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2021年第三季度发电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1-040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 2021 年第三季度发电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 2021 年第三季度发电情况披露如下:
2021 年第三季度 2021 年累计
上网电价 上网电价
持股 均价(元/ 均价(元/
分 省 电厂名称 比例 发电量(万 上网电量 千千瓦 发电量(万 上网电量(万 千千瓦
类 份 (%) 千瓦时) (万千瓦 时,不含 千瓦时) 千瓦时) 时,不含
时) 税,不含 税,不含
超低排放 超低排放
电价) 电价)
台州发电厂 100.00 224911.07 207143.66 367.61 554136.38 510525.13 366.08
萧山发电厂
(天然气机组) 100.00 98448.88 96060.74 401.95 185340.50 180718.31 417.28
浙江浙能北仑
发电有限公司 51.00 289250.00 272106.54 347.01 826795.00 780082.37 349.21
浙江浙能长兴
发电有限公司 95.00 210901.15 196790.50 376.83 509282.35 475211.30 374.07
浙江浙能嘉华
发电有限公司 77.00 708145.80 669379.06 350.94 1879346.38 1780552.09 350.26
浙江浙能嘉兴
发电有限公司 70.00 99787.20 93780.99 390.83 270331.20 253863.58 385.34
浙江浙能温州
发电有限公司 66.98 303714.40 287249.83 349.34 779027.80 736949.53 347.79
火 浙 浙江浙能镇海
电 江 发电有限责任
51.00 223085.40 211941.40 338.21 566382.53 537453.00 336.52
公司
浙江浙能镇海
联合发电有限 45.00 25868.96 25221.55 431.86 40744.66 39745.46 458.71
公司
浙江浙能镇海
天然气发电有 51.00 77311.84 75816.40 401.95 130992.84 128468.03 424.94
限责任公司
浙江浙能镇海
燃气热电有限 60.00 69044.11 66712.80 401.95 145490.60 140615.20 450.59
责任公司
浙江浙能常山
天然气发电有 100.00 17597.66 17279.68 401.95 57168.41 56129.92 456.71
限公司
浙江浙能金华
燃机发电有限 76.00 14334.47 13947.93 431.86 15845.88 15413.53 440.53
责任公司
浙江浙能台州
第二发电有限 94.00 343199.67 326192.37 349.22 936671.69 892705.25 349.09
责任公司
浙江浙能乐清
发电有限责任 51.00 453672.54 430255.77 349.13 1129709.20 1073035.10 345.85
公司
浙江浙能兰溪
发电有限责任 97.00 419978.90 396613.36 375.08 1002755.60 948615.09 375.66
公司
浙江浙能绍兴
滨海热电有限 88.00 137554.20 123149.67 376.17 346315.50 308799.64 370.28
责任公司
浙江浙能中煤
舟山煤电有限 63.00 328122.90 313130.35 349.49 875378.34 837185.50 346.64
责任公司
台州临港热电
有限公司 51.00 5475.36 4431.82 416.68 5475.36 4431.82 416.68
新 浙能新疆阿克
疆 苏热电有限公 100.00 77063.40 72458.10 199.24 258300.60 243046.06 204.69
司
宁 宁夏枣泉发电
夏 有限责任公司 51.00 103660.36 97910.44 232.82 388533.82 367796.70 231.46
火电小计(万千瓦时) 4231128.27 3997572.96 10904024.65 10311342.61
销售电价 销售电价
分 省 持股 发电量(万 销售电量 (元/千千 发电量(万 销售电量(万 (元/千千
类 份 电厂名称 比例 千瓦时) (万千瓦 瓦时,不 千瓦时) 千瓦时) 瓦时,不
(%) 时) 含税,不 含税,不
含补贴) 含补贴)
浙江浙能嘉兴
发电有限公司 70.00 1204.89 1166.18 367.52 3213.55 3002.34 367.52
浙江浙能温州
发电有限公司 66.98 120.93 120.93 367.52 305.81 305.81 367.52
浙江浙能长兴
发电有限责任
光 公司(含慧泽 95.00 250.45 239.76 490.59 669.26 613.73 476.57
伏 浙 能源)
发 江 浙能乐清发电
电 有限责任公司 51.00 124.20 124.03 367.52 225.24 224.70 367.52
浙江浙能中煤
舟山煤电有限 63.00 1130.13 1121.97 367.52
[2021-10-12]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1-038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事项概述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6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90 元/股,回购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6)。
二、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尚未实施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回购操作。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
[2021-09-16] (600023)浙能电力: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1-037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能电力增资浙能财务公司的议案》,浙能电力拟以非公开协议增资的方式向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财务公司”)增资,出资金额 1,408,250,571.43 元,增资完成后浙能电力直接持有浙能财务公司 24.7312%股权,与控股子公司合并持有浙能财务公司30%股权。
鉴于公司和浙能财务公司均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增资浙能财务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浙能财务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7074 亿元。浙能财务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为:浙能集团持股 91%,浙能电力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合计持股 7%,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持股 2%。
浙能财务公司目前已取得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业务范围主要涵盖吸收集团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资金结算、金融股权投资、票据承兑与贴现、财务顾问等。
截至 2020 年末,浙能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355.72 亿元,所有者权益 30.6 亿
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浙能财务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7.21 亿
元、7.15 亿元、8.02 亿元,净利润 4.71 亿元、4.47 亿元、4.82 亿元。
三、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浙能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浙江省国资委。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浙能集团总资产 2795.49 亿元,归母净资产 871.19 亿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关系
鉴于公司和浙能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浙能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增资浙能财务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方式及定价
1、评估结果
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结
果,浙能财务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428,598.00 万元,与账面所有者权益 306,034.29 万元相比,本次评估增值 122,563.71 万元,增值率为40.05%。
2、增资方式
本次增资将以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进行,浙能电力出资 1,408,250,571.43 元。
增资完成后,浙能集团持股 68.4946%,浙能电力直接持股 24.7312%,浙能电力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股 5.2688%,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持股 1.5054%。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决议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孙玮恒、
章勤、方志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独立
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发展,提高资金效益,投资效益较好。在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同意:1、浙能电力以非公开协议增资的方式增资浙能财务公司,浙能电力出资 1,408,250,571.43 元,增资扩股完成后浙能电力直接持有浙能财务公
司 24.7312%的股权;2、以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采用收益法评估值,
浙能财务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428,598 万元;3、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增资协议并办理本次增资的全部相关事宜。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1、增资浙能财务公司有利于公司增加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本次增资价格按照资产评估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9-01] (600023)浙能电力: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1-033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31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 2 号浙江金都宾馆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437,142,64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6.739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玮恒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公司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公司部分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3、董事会秘书曹路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1.01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0,436,403,844 99.9929 736,000 0.0070 2,800 0.0001
1.02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0,436,403,844 99.9929 736,000 0.0070 2,800 0.0001
1.03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0,436,292,244 99.9918 847,600 0.0081 2,800 0.0001
1.04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0,436,005,344 99.9891 1,134,500 0.0108 2,800 0.0001
1.05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0,436,293,944 99.9918 843,200 0.0080 5,500 0.0002
1.06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用途、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0,436,268,644 99.9916 851,200 0.0081 22,800 0.0003
1.07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0,436,429,144 99.9931 690,700 0.0066 22,800 0.0003
1.08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授权相关事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0,436,472,144 99.9935 647,700 0.0062 22,800 0.0003
2、 议案名称:关于进一步明确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0,432,242,344 99.9530 3,596,100 0.0344 1,304,200 0.0126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00 关于以集中竞价 - - - - - -
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方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1,123,736,843 99.9342 736,000 0.0654 2,800 0.0004
1.02 回购股份的种类 1,123,736,843 99.9342 736,000 0.0654 2,800 0.0004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 1,123,625,243 99.9243 847,600 0.0753 2,800 0.0004
1.04 回购股份的期限 1,123,338,343 99.8988 1,134,500 0.1008 2,800 0.0004
1.05 回购股份的价格 1,123,626,943 99.9245 843,200 0.0749 5,500 0.0006
1.06 回购股份的资金 1,123,601,643 99.9222 851,200 0.0756 22,800 0.0022
总额、数量、用途、
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
1.07 回购股份的资金 1,123,762,143 99.9365 690,700 0.0614 22,800 0.0021
来源
1.08 关于回购公司股 1,123,805,143 99.9403 647,700 0.0576 22,800 0.0021
份授权相关事宜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股东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俞爱婉、滕珊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 日
[2021-09-01]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1-035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1 年 8 月 31 日,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根据方案,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 6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90 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发布的《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和《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申报材料邮寄地址:杭州市教工路 18 号欧美中心 D 区 14 层公司财务产
权部蒋医荣
邮政编码:310012
联系电话:0571-87210223
特别提示: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邮寄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
[2021-08-28] (600023)浙能电力: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8元
每股净资产: 4.972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
营业总收入: 297.9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4.76亿元
[2021-08-26]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1-032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8 月 4 日,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4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 10 大
股东和前 10 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
1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9,312,667,001 68.47
2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573,115,691 4.21
3 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500,500,000 3.68
4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141,698,230 1.04
5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 76,094,591 0.56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6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 76,094,591 0.56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7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 76,094,591 0.56
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8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 75,726,687 0.56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9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 75,446,884 0.55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0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 75,392,650 0.55
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前十大股东与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17] (600023)浙能电力: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1-031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浙能电力”)拟与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电力”)共同收购河北新华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龙”),其中本公司受让 75%股权,绿能电力受让25%股权,并履行实缴出资义务,后适时按各自持股比例同步增资。浙能电力和绿能电力在新华龙保持一致行动。
绿能电力由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和本公司合资设立,浙江新能和本公司分别持有绿能电力 51%和 49%的股权。
鉴于本公司和浙江新能均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和绿能电力共同收购新华龙构成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根据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授权管理制度》的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本公司与浙江新能共同设立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公司绿能电力。截至 2020 年末,浙江新能总资产 297.73 亿元,归母净资产 65.66 亿元。
绿能电力注册资本 10 亿元,其中浙江新能持股 51%,本公司持股 49%;经
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的开发、运营等。绿能
电力的实缴出资按照投资进度逐步到位。具体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 日披
露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二)关联方关系
鉴于本公司和浙江新能的控股股东均为浙能集团,绿能电力为浙江新能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和绿能电力共同收购新华龙构成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1、新华龙基本情况
新华龙于 2018 年设立,现由石建辉持有 100%股权,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缴出资 1000 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能源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等。
新华龙的主要资产为对张北巨人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北巨人”)40%的股权投资。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大华审字[2021]0015652 号),截至 2021
年 5 月末,新华龙总资产 603.43 万元,净资产 603.43 万元。
2、张北巨人基本情况
张北巨人成立于 2018 年,由绿巨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巨人”)和新华龙合资设立,其中绿巨人持有张北巨人 60%的股权。绿巨人为上海巨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张北巨人经营范围包括微电网整体解决方案实施、综合能源运营、热电供应及销售、光伏电站整体解决方案、风力发电整体解决方案、智能物联网平台建设、储能整体解决方案、热气热电联供系统开发、能源利用技术咨询等。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审计基准日),张北巨人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3,585 万元。
公司名称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张北巨人 绿巨人 12,000.00 12,585.00 60.00%
新华龙 8,000.00 1,000.00 40.00%
合计 20,000.00 13,585.00 100.00%
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18]1357 号),张北巨人获批基于百兆瓦压缩空气储能系统的综合能源应用示范项目(以下简称“张北项目”),该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包括光伏发电 500MW,风力发电 300MW,储能 100MW
等子项目。其中储能项目采用中科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的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建设不利用天然岩穴的国际首套百兆瓦先进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目前张北项目
光伏发电 240MW 于 2020 年 12 月首次并网发电,其余尚在建设中。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大华审字[2021]0015656 号),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张北巨人总资产 9.32 亿元,归母净资产 1.26 亿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金额
1、股权转让款
鉴于新华龙为张北巨人 40%股权的出资主体,除向张北巨人出资 1000 万元
外,无其他资产,故张北巨人 40%的股权评估价值即为新华龙的全部资产价值。
经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按收益法评估(万邦评报[2021]118 号),张北巨
人于评估基准日(2021 年 5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11 亿元,较账面
股东权益增加 1.85 亿元。
因新华龙持有张北巨人 40%股权,该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基准日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值+应缴未缴出资额-绿巨人多缴资本)×该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该股东应缴未缴出资额,即新华龙股权评估价值确定为 8,013.20 万元,较账面股东权益增加 7409.77 万元。
因本公司和绿能电力分别受让石建辉持有的新华龙 75%和 25%的股权,故本公司和绿能电力应分别向石建辉支付股权转让款 6,009.90 万元和 2,003.30 万元。
2、新华龙后续增资
根据张北项目建设及向张北巨人增资的需要,本公司和绿能电力在受让新华龙以后,拟将新华龙注册及实收资本增加至 2 亿元。扣除新华龙已有实收资本1,000 万元,本公司和绿能电力应向新华龙增资 1.9 亿元,其中本公司增资 1.425亿元,绿能电力增资 0.475 亿元。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决议内容
根据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授权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1、同意浙能电力和绿能电力以定价基准日新华龙评估价 8,013.20 万元为交易作价,受让石建辉持有的新华龙 100%股权,其中浙能电力和绿能电力分别受
让 75%和 25%股权;
2、同意浙能电力和绿能电力受让新华龙股权后,按照张北巨人的资本金要求及新华龙的资金情况,适时按比例向新华龙增资;并由新华龙根据张北巨人董事会、股东会决议要求,与绿巨人按各自持股比例同步向张北巨人增资。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1、张北项目作为“风光储”一体化的综合能源项目,符合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新能源产业发展方向。本公司通过受让新华龙间接参股张北巨人,可促进公司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
2、张北项目地处内蒙古高原南缘,光照条件趋于一类资源区,享受河北省二类资源区的较高电价。项目直接接入张北柔性直流试验示范工程,同时配套储能项目,有利于降低弃风弃光率,具有较好的投资价值。
3、本次股权交易价格根据评估值和本公司及绿能电力各自收购比例确定,后续增资本公司与绿能电力均以货币同比例出资,同股同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2021-08-14]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1-030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31 日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 2 号浙江金都宾馆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31 日
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 √
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
1.02 回购股份的种类 √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 √
1.04 回购股份的期限 √
1.05 回购股份的价格 √
1.06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用途、占公司总 √
股本的比例
1.07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1.08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授权相关事宜 √
2 关于进一步明确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5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
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
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
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23 浙能电力 2021/8/2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登记时间及地点:会议当天 13:30-14:30 在会议现场接受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及方式:
地址:杭州市教工路 18 号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 D 区 14 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0007
电话:0571-87210223
2、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8 月 31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方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1.02 回购股份的种类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
1.04 回购股份的期限
1.05 回购股份的价格
1.06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用途、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07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1.08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授权相关事宜
2 关于进一步明确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8-07]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1-029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
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8 月 4 日,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
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2021 年 8 月 4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 10 大股
东和前 10 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 股数量(股) (%)
1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9,312,667,001 68.47
2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573,115,691 4.21
3 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500,500,000 3.68
4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201,386,960 1.48
5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 76,094,591 0.56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6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 76,094,591 0.56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7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 76,094,591 0.56
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8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 75,726,687 0.56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9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 75,446,884 0.55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0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 75,392,650 0.55
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前十大股东与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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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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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1]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3 月 1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 2 号浙江金都宾馆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3 月 1 日
至 2022 年 3 月 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1.01 曹路 √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1)人
2.01 王智化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8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
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
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
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23 浙能电力 2022/2/22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3、登记时间及地点:会议当天 13:30-14:30 在会议现场接受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及方式:
地址:杭州市教工路 18 号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 D 区 14 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0007
电话:0571-87210223
2、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3 月 1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1.01 曹路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1 王智化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2022-02-11]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设立专项基金投资威宁能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2-010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专项基金投资威宁能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投资标的名称:兰溪源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专项基金”)。
拟投资金额:浙能电力拟作为专项基金有限合伙人出资 4.323 亿元。
本次公司出资设立专项基金,后续专项基金是否能够成功投资国家电投
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专项基金投资威宁能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浙能电力拟与浙江浙能普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普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组建专项基金参与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宁能源”)定向增发,投资 310,810,800 股,投资金额 459,999,984 元。
鉴于浙能电力和浙江新能均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浙能电力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曹路担任浙能普华董事长,浙能电力、浙能普华和浙江新能共同组建专项基金投资威宁能源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专项基金及合伙协议的基本情况
1、基金规模:4.633 亿元(在投资金额的基础上考虑首年基金管理费和中介机构尽调费用)。其中浙能普华作为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出资 100 万元,浙能电力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4.323 亿元,浙江新能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0.3 亿元。
2、投资决策机制
专项基金不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专项基金的投资及退出决策由合伙人会议决定。合伙人会议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做出决议。
3、投资期限
专项基金存续期限 5 年,投资期 3 年,退出期 2 年。经合伙人会议同意,退
出期可延长,每次延长 1 年。
4、管理费
浙能普华为专项基金管理人,管理费按各合伙人的项目投资成本(当项目部分退出时,扣除已退出部分对应的项目投资本金)的 0.5%/年收取;延长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首年管理费从专项基金实缴金额支取,次年起,管理费从专项基金取得的威宁能源现金分红款支取。若现金分红款不足以支付管理费的,不足部分可由管理人自合伙企业收到项目退出收入后优先收取。
5、收益分配
进行收益分配时,专项基金将取得的投资项目收益和本金在扣除基金应承担的相关税、费后,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
专项基金可分配资金的分配顺序为:
首先,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累计取得分配总额等于其对合伙企业的累计实缴出资额;
其次,支付全体合伙人优先回报,分配的比例为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直至各合伙人实现每年 8%单利的收益;
最后,如有余额,5%分配给普通合伙人、95%向有限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三、专项基金意向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威宁能源基本情况
威宁能源成立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主要从事新能源光伏发电及可再生水力
发电等业务。2019 年 8 月 29 日挂牌新三板创新层,证券代码:873359。
1、股权结构
截止 2021 年 6 月底,威宁能源股权结构如下:
排名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 1,157,683,486 35.94
2 融和东能(嘉兴)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 979,067,358 30.40
3 北京诚通工银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483,870,967 15.02
4 贵州绿色产业扶贫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14,870,909 9.78
5 贵州中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56,982,965 7.98
6 其他 28,274,532 0.88
合计 3,220,750,217 100.00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金元”)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实收资本469,231.54 万元。国家电投集团持有贵州金元 68.05%的股权。
国家电投集团通过贵州金元(贵州中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贵州金元的控股子公司)和融和东能(嘉兴)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由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贵州金元为单一 LP)合计持有威宁能源 74.32%的股权。贵州金元为威宁能源的控股股东。
2、资产和经营情况
截止 2021 年 6 月底,威宁能源(含子公司)已投产及在建电站项目 86 个。
其中,已建成并发电项目 77 个(其中光伏电站 70 个,风电场 6 个,水电站 1
个),已投产装机容量 481.59 万千瓦,已投产权益装机容量 440.69 万千瓦;在建项目共计 9 个,装机容量 97 万千瓦。
威宁能源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营业收入(万元) 100,777.86 129,963.66 58,880.58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4,432.95 19,771.68 12,794.81
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7 0.05
总资产(万元) 2,572,817.50 2,146,008.61 1,204,211.54
归母净资产(万元) 404,668.92 390,235.98 287,809.56
每股归母净资产(元/股) 1.26 1.21 1.20
(二)增发方案
根据《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威宁能源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为 20.69 亿股,发行价格区间为 1.45 元-1.50 元/股,
募集金额上限为 30 亿元。
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1]
第 A10106 号),威宁能源于资产评估基准日(2021 年 6 月 30 日)的母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 474,477.29 万元,折合每股 1.4732 元,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股
东权益 386,957.38 万元,增值 87,519.91 万元,增值率 22.62%。该评估结果已完
成登记备案(备案编号:7358GJDT2021380)。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序号 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1 项目建设 1,527,830,246.90
2 增加子公司资本金(增资及缴纳认缴资本金) 566,097,190.00
3 偿还银行贷款/借款 538,908,985.98
4 补充流动资金 367,163,577.12
合计 3,000,000,000.00
贵州金元承诺以现金方式认购股份数量为不低于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的30%。
(三)投资金额
根据威宁能源本次发行价格区间,并结合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本次投资
总金额 4.633 亿元,按照 1.48 元/股的价格,认购 310,810,800 股。
(四)投资先决条件
威宁能源本次发行须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截止本公告日,威宁能源本次发行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投资先决条件尚未满足。待威宁能源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按照相关规定发布《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后,本次投资得以实施。
五、关联方介绍
(一)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8,000 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的开发、运营,工程项目管理,天然水收集和分配,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备维修,检测技术服务(凭许可证服务)、供水服务,供电服务(凭许可证经营)。
(二)浙江浙能普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沈琴华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浙能电力持股比例为 45%,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35%,金华兴艾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 20%。
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曹路担任浙能普华董事长,曹路兼任浙能普华董事长期间,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浙能普华的股份或参与认购专项基金份额。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存在的风险
在国家双碳战略背景下,投资新能源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浙能电力转型升级的要求。威宁能源项目拓展能力强,待开发项目丰富,业绩增长具有可持续性。
存在的风险:专项基金最终能否成功投资威宁能源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如成功投资威宁能源,投资运作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经营管理和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七、对外投资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设立专项基金投资威宁能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同意设立专项基金“兰溪源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规模 4.633 亿元,其中浙能电力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4.323 亿元。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兰溪源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设立专项
基金所需的相关文件。
2、同意
[2022-02-08]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事项概述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6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90 元/股,回购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6)。
二、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76,221,092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600,689,988 股的比例为 1.296%,回购成交最
低价为 3.61 元/股,最高价为 3.9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6,646.05 万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2-08]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披露了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因工作人员计算错误,原披露的支付资金总额“人民币 86,646.05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应为“人民币 66,244.09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1-25] (600023)浙能电力: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2021年年度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 2021 年年度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统计,2021 年第四季度,公司全资
及控股发电企业按合并报表口径完成发电量 3781033.47 万千瓦时,上网电量 3576199.77 万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 16.06%和 16.14%。2021 年全年,公司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按合并报表口
径完成发电量 14697347.03 万千瓦时,上网电量 13899524.24 万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 29.24%
和 29.70%;市场化交易竞得电量 476.87 亿千瓦时。
公司电量上升的原因主要是社会用电需求增长,燃煤机组利用小时同比增加。
2021 年全年,公司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平均上网结算电价为 0.368 元/千瓦时(不含税),
同比上升 4.6%。
公司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 2021 年全年发电量数据如下:
分类 省份 电厂名称 持股比例 发电量 上网电量
(%) (万千瓦时) (万千瓦时)
台州发电厂 100.00 778469.55 717752.41
萧山发电厂(天然气机组) 100.00 207339.13 202105.50
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 51.00 1074963.00 1014125.91
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 95.00 685917.50 640099.73
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 77.00 2534623.42 2401617.91
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 70.00 361408.80 339247.56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66.98 1047683.40 991866.02
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1.00 782851.54 743579.70
火电 浙江 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 45.00 42015.53 40986.53
浙江浙能镇海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1.00 161793.36 158688.99
浙江浙能镇海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60.00 187542.28 181309.92
浙江浙能常山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100.00 61072.47 59965.84
浙江浙能金华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76.00 15845.88 15413.53
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94.00 1220838.64 1163238.88
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1.00 1489082.16 1414375.85
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97.00 1325989.50 1255097.39
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88.00 485834.03 433702.93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63.00 1144930.14 1094580.24
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 51.00 8455.76 6758.55
安徽 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发电分公司 51.00 181,410.80 174,948.20
新疆 浙能新疆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 100.00 347389.20 326988.16
宁夏 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1.00 535826.59 507458.93
火电小计(万千瓦时) 14681282.68 13883908.68
分类 省份 电厂名称 持股比例 发电量 销售电量
(%) (万千瓦时) (万千瓦时)
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 70.00 4166.76 3900.87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66.98 387.72 387.72
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含慧
泽能源) 95.00 851.53 795.12
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1.00 287.85 287.15
光伏 浙江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63.00 3782.02 3740.31
发电 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94.00 3945.82 3945.82
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 51.00 522.28 522.24
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97.00 352.93 343.57
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100.00 1523.37 1454.60
台州市台电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91.54 87.01
安徽 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发电分公司 51.00 152.53 151.15
光伏发电小计(万千瓦时) 16064.35 15615.56
合计(万千瓦时) 14697347.03 13899524.24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1] (600023)浙能电力: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同意公司根据浙江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大力度推行全省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企改办〔2021〕1 号)文件精神,为更好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地实施,制订《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经营者绩效考核与薪酬核定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12]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回购股份达到总股本1%的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2-005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达到总股本 1%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事项概述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6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90 元/股,回购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6)。
二、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43,798,304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600,689,988 股的比例为 1.06%,回购成交最低
价为 3.63 元/股,最高价为 3.9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331.49 万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2-01-08] (600023)浙能电力: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2-004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2 年 1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孙玮恒、何大安辞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曹路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王智化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智化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需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以股东大会通知的形式另行公告。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情况
曹路,男,1965 年出生,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曾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主任、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裁、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智化,男,1977 年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教授、能源清洁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煤炭分级转化清洁发电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
[2022-01-08]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职工代表董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2-003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董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董事崔丽丽的书面辞职报告,崔丽丽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员工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刘为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刘为民,男,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历任嘉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22-01-08] (600023)浙能电力: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2-002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6 亿元
到-11.4 亿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6 亿元到-11.4 亿元。
2、预计公司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6 亿元到-15.4 亿元。
3、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86 亿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9.13 亿元。
(二)每股收益:0.45 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在 2021 年社会用能需求快速增长、大宗商品持续紧平衡、价格节节攀升的严峻形势下,公司勇担国企社会责任,坚决扛起电力保供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做到应发尽发、满发稳发,极大缓解了电力供应紧张形势。但由于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公司燃料成本大幅增加,归母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导致 2021 年度出现
亏损。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8 日
[2022-01-05]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2-001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事项概述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6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90 元/股,回购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6)。
二、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90,904,163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600,689,988 股的比例为 0.67%,回购成交最低价为 3.63 元
/股,最高价为 3.88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929.53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1-12-30]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1-050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日,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约人民币 3.46 亿元(2020 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 25,431.36 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包括以前年度及本年度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本年度的摊销金额和本年度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02]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 2021-049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事项概述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于 2021年 8月 31日 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议案 》 ,同意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 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6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90元 /股,回购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年 9月 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 浙
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 书》
(公告编号 2021-036 。
二、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
期间 ,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 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
司 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年 11月 30日,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76,301,203股, 占公司总股本 13,600,689,988股的比例为 0.56%,回购成交最低价为 3.63元
/股 最高价为 3.82元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368.07万 元(不含印花
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
方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依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2021年年12月月2日日
[2021-11-30]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023 证券简称: 浙能电力 编号: 2 021 048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独立董事辞职 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何大安的书面辞职报告,何大安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何大安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何大安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何大安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何大安仍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组织落实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1-02]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1-047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首次回购股份 5,108,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600,689,988 股的比例为 0.0376%,
回购成交最高价为 3.79 元/股,最低价为 3.76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79,53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1 年 8 月 31 日,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6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90 元/股,回购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6)。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股份 5,108,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600,689,988 股的比例为 0.0376%,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79 元/股,最低价为 3.76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79,53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股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2 日
[2021-11-02]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1-046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事项概述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6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90 元/股,回购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6)。
二、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尚未实施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回购操作。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
[2021-10-29] (600023)浙能电力: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1-041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
事 8 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虞国平担任公司董事长。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曹路担任公司总经理。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情况
虞国平,1965 年出生,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曹路,1965 年出生,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曾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主任、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2021-10-29] (600023)浙能电力: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1-042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出席本次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末的
财务状况和 2021 年 1-9 月的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周洁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1-10-29] (600023)浙能电力: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7元
每股净资产: 4.932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3%
营业总收入: 504.1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2.61亿元
[2021-10-16] (600023)浙能电力:2021年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1-039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业绩预计减少 260,400 万元到 312,400 万元,同比减少约 50%到 60%。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减少 260,400 万元到 312,400 万元,同比减少约 50%到 60%。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
露数据)相比,将减少 303,600 万元到 354,100 万元,同比减少约 60%到 70%。
(三)本期业绩预告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0,765.9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05,863.09 万元。
(二)每股收益:0.38 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今年以来,社会经济复苏势头强劲,带动电量需求高速增长。面对社会用电紧张、电网负荷高的情况,公司勇担国企社会责任,全力以赴打好电力能源供应主动仗,上网电量同比增幅较大。但由于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导致燃料成本大幅增加,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6 日
[2021-10-16] (600023)浙能电力: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2021年第三季度发电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1-040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 2021 年第三季度发电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 2021 年第三季度发电情况披露如下:
2021 年第三季度 2021 年累计
上网电价 上网电价
持股 均价(元/ 均价(元/
分 省 电厂名称 比例 发电量(万 上网电量 千千瓦 发电量(万 上网电量(万 千千瓦
类 份 (%) 千瓦时) (万千瓦 时,不含 千瓦时) 千瓦时) 时,不含
时) 税,不含 税,不含
超低排放 超低排放
电价) 电价)
台州发电厂 100.00 224911.07 207143.66 367.61 554136.38 510525.13 366.08
萧山发电厂
(天然气机组) 100.00 98448.88 96060.74 401.95 185340.50 180718.31 417.28
浙江浙能北仑
发电有限公司 51.00 289250.00 272106.54 347.01 826795.00 780082.37 349.21
浙江浙能长兴
发电有限公司 95.00 210901.15 196790.50 376.83 509282.35 475211.30 374.07
浙江浙能嘉华
发电有限公司 77.00 708145.80 669379.06 350.94 1879346.38 1780552.09 350.26
浙江浙能嘉兴
发电有限公司 70.00 99787.20 93780.99 390.83 270331.20 253863.58 385.34
浙江浙能温州
发电有限公司 66.98 303714.40 287249.83 349.34 779027.80 736949.53 347.79
火 浙 浙江浙能镇海
电 江 发电有限责任
51.00 223085.40 211941.40 338.21 566382.53 537453.00 336.52
公司
浙江浙能镇海
联合发电有限 45.00 25868.96 25221.55 431.86 40744.66 39745.46 458.71
公司
浙江浙能镇海
天然气发电有 51.00 77311.84 75816.40 401.95 130992.84 128468.03 424.94
限责任公司
浙江浙能镇海
燃气热电有限 60.00 69044.11 66712.80 401.95 145490.60 140615.20 450.59
责任公司
浙江浙能常山
天然气发电有 100.00 17597.66 17279.68 401.95 57168.41 56129.92 456.71
限公司
浙江浙能金华
燃机发电有限 76.00 14334.47 13947.93 431.86 15845.88 15413.53 440.53
责任公司
浙江浙能台州
第二发电有限 94.00 343199.67 326192.37 349.22 936671.69 892705.25 349.09
责任公司
浙江浙能乐清
发电有限责任 51.00 453672.54 430255.77 349.13 1129709.20 1073035.10 345.85
公司
浙江浙能兰溪
发电有限责任 97.00 419978.90 396613.36 375.08 1002755.60 948615.09 375.66
公司
浙江浙能绍兴
滨海热电有限 88.00 137554.20 123149.67 376.17 346315.50 308799.64 370.28
责任公司
浙江浙能中煤
舟山煤电有限 63.00 328122.90 313130.35 349.49 875378.34 837185.50 346.64
责任公司
台州临港热电
有限公司 51.00 5475.36 4431.82 416.68 5475.36 4431.82 416.68
新 浙能新疆阿克
疆 苏热电有限公 100.00 77063.40 72458.10 199.24 258300.60 243046.06 204.69
司
宁 宁夏枣泉发电
夏 有限责任公司 51.00 103660.36 97910.44 232.82 388533.82 367796.70 231.46
火电小计(万千瓦时) 4231128.27 3997572.96 10904024.65 10311342.61
销售电价 销售电价
分 省 持股 发电量(万 销售电量 (元/千千 发电量(万 销售电量(万 (元/千千
类 份 电厂名称 比例 千瓦时) (万千瓦 瓦时,不 千瓦时) 千瓦时) 瓦时,不
(%) 时) 含税,不 含税,不
含补贴) 含补贴)
浙江浙能嘉兴
发电有限公司 70.00 1204.89 1166.18 367.52 3213.55 3002.34 367.52
浙江浙能温州
发电有限公司 66.98 120.93 120.93 367.52 305.81 305.81 367.52
浙江浙能长兴
发电有限责任
光 公司(含慧泽 95.00 250.45 239.76 490.59 669.26 613.73 476.57
伏 浙 能源)
发 江 浙能乐清发电
电 有限责任公司 51.00 124.20 124.03 367.52 225.24 224.70 367.52
浙江浙能中煤
舟山煤电有限 63.00 1130.13 1121.97 367.52
[2021-10-12]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1-038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事项概述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6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90 元/股,回购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
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6)。
二、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尚未实施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回购操作。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
[2021-09-16] (600023)浙能电力: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1-037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能电力增资浙能财务公司的议案》,浙能电力拟以非公开协议增资的方式向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财务公司”)增资,出资金额 1,408,250,571.43 元,增资完成后浙能电力直接持有浙能财务公司 24.7312%股权,与控股子公司合并持有浙能财务公司30%股权。
鉴于公司和浙能财务公司均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增资浙能财务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浙能财务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7074 亿元。浙能财务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为:浙能集团持股 91%,浙能电力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合计持股 7%,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持股 2%。
浙能财务公司目前已取得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业务范围主要涵盖吸收集团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资金结算、金融股权投资、票据承兑与贴现、财务顾问等。
截至 2020 年末,浙能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355.72 亿元,所有者权益 30.6 亿
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浙能财务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7.21 亿
元、7.15 亿元、8.02 亿元,净利润 4.71 亿元、4.47 亿元、4.82 亿元。
三、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浙能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浙江省国资委。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浙能集团总资产 2795.49 亿元,归母净资产 871.19 亿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关系
鉴于公司和浙能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浙能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增资浙能财务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方式及定价
1、评估结果
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结
果,浙能财务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428,598.00 万元,与账面所有者权益 306,034.29 万元相比,本次评估增值 122,563.71 万元,增值率为40.05%。
2、增资方式
本次增资将以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进行,浙能电力出资 1,408,250,571.43 元。
增资完成后,浙能集团持股 68.4946%,浙能电力直接持股 24.7312%,浙能电力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股 5.2688%,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持股 1.5054%。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决议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孙玮恒、
章勤、方志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独立
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发展,提高资金效益,投资效益较好。在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同意:1、浙能电力以非公开协议增资的方式增资浙能财务公司,浙能电力出资 1,408,250,571.43 元,增资扩股完成后浙能电力直接持有浙能财务公
司 24.7312%的股权;2、以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采用收益法评估值,
浙能财务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428,598 万元;3、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增资协议并办理本次增资的全部相关事宜。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1、增资浙能财务公司有利于公司增加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本次增资价格按照资产评估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9-01] (600023)浙能电力: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1-033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31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 2 号浙江金都宾馆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437,142,64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6.739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玮恒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公司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公司部分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3、董事会秘书曹路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1.01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0,436,403,844 99.9929 736,000 0.0070 2,800 0.0001
1.02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0,436,403,844 99.9929 736,000 0.0070 2,800 0.0001
1.03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0,436,292,244 99.9918 847,600 0.0081 2,800 0.0001
1.04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0,436,005,344 99.9891 1,134,500 0.0108 2,800 0.0001
1.05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0,436,293,944 99.9918 843,200 0.0080 5,500 0.0002
1.06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用途、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0,436,268,644 99.9916 851,200 0.0081 22,800 0.0003
1.07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0,436,429,144 99.9931 690,700 0.0066 22,800 0.0003
1.08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授权相关事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0,436,472,144 99.9935 647,700 0.0062 22,800 0.0003
2、 议案名称:关于进一步明确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0,432,242,344 99.9530 3,596,100 0.0344 1,304,200 0.0126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00 关于以集中竞价 - - - - - -
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方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1,123,736,843 99.9342 736,000 0.0654 2,800 0.0004
1.02 回购股份的种类 1,123,736,843 99.9342 736,000 0.0654 2,800 0.0004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 1,123,625,243 99.9243 847,600 0.0753 2,800 0.0004
1.04 回购股份的期限 1,123,338,343 99.8988 1,134,500 0.1008 2,800 0.0004
1.05 回购股份的价格 1,123,626,943 99.9245 843,200 0.0749 5,500 0.0006
1.06 回购股份的资金 1,123,601,643 99.9222 851,200 0.0756 22,800 0.0022
总额、数量、用途、
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
1.07 回购股份的资金 1,123,762,143 99.9365 690,700 0.0614 22,800 0.0021
来源
1.08 关于回购公司股 1,123,805,143 99.9403 647,700 0.0576 22,800 0.0021
份授权相关事宜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股东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俞爱婉、滕珊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 日
[2021-09-01]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1-035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1 年 8 月 31 日,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根据方案,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 6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90 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发布的《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和《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申报材料邮寄地址:杭州市教工路 18 号欧美中心 D 区 14 层公司财务产
权部蒋医荣
邮政编码:310012
联系电话:0571-87210223
特别提示: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邮寄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
[2021-08-28] (600023)浙能电力: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8元
每股净资产: 4.972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
营业总收入: 297.9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4.76亿元
[2021-08-26]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1-032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8 月 4 日,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24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 10 大
股东和前 10 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
1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9,312,667,001 68.47
2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573,115,691 4.21
3 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500,500,000 3.68
4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141,698,230 1.04
5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 76,094,591 0.56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6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 76,094,591 0.56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7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 76,094,591 0.56
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8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 75,726,687 0.56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9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 75,446,884 0.55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0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 75,392,650 0.55
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前十大股东与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8-17] (600023)浙能电力: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1-031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浙能电力”)拟与浙江浙能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电力”)共同收购河北新华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龙”),其中本公司受让 75%股权,绿能电力受让25%股权,并履行实缴出资义务,后适时按各自持股比例同步增资。浙能电力和绿能电力在新华龙保持一致行动。
绿能电力由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和本公司合资设立,浙江新能和本公司分别持有绿能电力 51%和 49%的股权。
鉴于本公司和浙江新能均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和绿能电力共同收购新华龙构成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根据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授权管理制度》的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本公司与浙江新能共同设立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公司绿能电力。截至 2020 年末,浙江新能总资产 297.73 亿元,归母净资产 65.66 亿元。
绿能电力注册资本 10 亿元,其中浙江新能持股 51%,本公司持股 49%;经
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的开发、运营等。绿能
电力的实缴出资按照投资进度逐步到位。具体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 日披
露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二)关联方关系
鉴于本公司和浙江新能的控股股东均为浙能集团,绿能电力为浙江新能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和绿能电力共同收购新华龙构成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1、新华龙基本情况
新华龙于 2018 年设立,现由石建辉持有 100%股权,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缴出资 1000 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能源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等。
新华龙的主要资产为对张北巨人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北巨人”)40%的股权投资。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大华审字[2021]0015652 号),截至 2021
年 5 月末,新华龙总资产 603.43 万元,净资产 603.43 万元。
2、张北巨人基本情况
张北巨人成立于 2018 年,由绿巨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巨人”)和新华龙合资设立,其中绿巨人持有张北巨人 60%的股权。绿巨人为上海巨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张北巨人经营范围包括微电网整体解决方案实施、综合能源运营、热电供应及销售、光伏电站整体解决方案、风力发电整体解决方案、智能物联网平台建设、储能整体解决方案、热气热电联供系统开发、能源利用技术咨询等。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审计基准日),张北巨人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3,585 万元。
公司名称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张北巨人 绿巨人 12,000.00 12,585.00 60.00%
新华龙 8,000.00 1,000.00 40.00%
合计 20,000.00 13,585.00 100.00%
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18]1357 号),张北巨人获批基于百兆瓦压缩空气储能系统的综合能源应用示范项目(以下简称“张北项目”),该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包括光伏发电 500MW,风力发电 300MW,储能 100MW
等子项目。其中储能项目采用中科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的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建设不利用天然岩穴的国际首套百兆瓦先进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目前张北项目
光伏发电 240MW 于 2020 年 12 月首次并网发电,其余尚在建设中。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大华审字[2021]0015656 号),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张北巨人总资产 9.32 亿元,归母净资产 1.26 亿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金额
1、股权转让款
鉴于新华龙为张北巨人 40%股权的出资主体,除向张北巨人出资 1000 万元
外,无其他资产,故张北巨人 40%的股权评估价值即为新华龙的全部资产价值。
经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按收益法评估(万邦评报[2021]118 号),张北巨
人于评估基准日(2021 年 5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11 亿元,较账面
股东权益增加 1.85 亿元。
因新华龙持有张北巨人 40%股权,该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基准日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值+应缴未缴出资额-绿巨人多缴资本)×该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该股东应缴未缴出资额,即新华龙股权评估价值确定为 8,013.20 万元,较账面股东权益增加 7409.77 万元。
因本公司和绿能电力分别受让石建辉持有的新华龙 75%和 25%的股权,故本公司和绿能电力应分别向石建辉支付股权转让款 6,009.90 万元和 2,003.30 万元。
2、新华龙后续增资
根据张北项目建设及向张北巨人增资的需要,本公司和绿能电力在受让新华龙以后,拟将新华龙注册及实收资本增加至 2 亿元。扣除新华龙已有实收资本1,000 万元,本公司和绿能电力应向新华龙增资 1.9 亿元,其中本公司增资 1.425亿元,绿能电力增资 0.475 亿元。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决议内容
根据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授权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1、同意浙能电力和绿能电力以定价基准日新华龙评估价 8,013.20 万元为交易作价,受让石建辉持有的新华龙 100%股权,其中浙能电力和绿能电力分别受
让 75%和 25%股权;
2、同意浙能电力和绿能电力受让新华龙股权后,按照张北巨人的资本金要求及新华龙的资金情况,适时按比例向新华龙增资;并由新华龙根据张北巨人董事会、股东会决议要求,与绿巨人按各自持股比例同步向张北巨人增资。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1、张北项目作为“风光储”一体化的综合能源项目,符合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新能源产业发展方向。本公司通过受让新华龙间接参股张北巨人,可促进公司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
2、张北项目地处内蒙古高原南缘,光照条件趋于一类资源区,享受河北省二类资源区的较高电价。项目直接接入张北柔性直流试验示范工程,同时配套储能项目,有利于降低弃风弃光率,具有较好的投资价值。
3、本次股权交易价格根据评估值和本公司及绿能电力各自收购比例确定,后续增资本公司与绿能电力均以货币同比例出资,同股同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2021-08-14]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1-030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8 月 31 日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 2 号浙江金都宾馆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8 月 31 日
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 √
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
1.02 回购股份的种类 √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 √
1.04 回购股份的期限 √
1.05 回购股份的价格 √
1.06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用途、占公司总 √
股本的比例
1.07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1.08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授权相关事宜 √
2 关于进一步明确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5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
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
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
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23 浙能电力 2021/8/2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登记时间及地点:会议当天 13:30-14:30 在会议现场接受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及方式:
地址:杭州市教工路 18 号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 D 区 14 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0007
电话:0571-87210223
2、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8 月 31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方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1.02 回购股份的种类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
1.04 回购股份的期限
1.05 回购股份的价格
1.06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用途、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07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1.08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授权相关事宜
2 关于进一步明确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8-07] (600023)浙能电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1-029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
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8 月 4 日,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
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2021 年 8 月 4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 10 大股
东和前 10 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 股数量(股) (%)
1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9,312,667,001 68.47
2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573,115,691 4.21
3 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500,500,000 3.68
4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201,386,960 1.48
5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 76,094,591 0.56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6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 76,094,591 0.56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7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 76,094,591 0.56
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8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 75,726,687 0.56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9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 75,446,884 0.55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0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 75,392,650 0.55
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前十大股东与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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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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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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