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063什么时候复牌?-海锅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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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4] (301063)海锅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11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盛雪华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3,966,68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4.0630%。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289,687股,占公司总股本5.0922%(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3,947,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4.039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68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23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盛雪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3,947,0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0,0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31%;
2、选举盛天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3,947,0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0,087股,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31%;
3、选举钱晓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3,947,0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0,087股,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31%;
4、选举杨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3,947,0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0,087股,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31%;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顾建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3,947,0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0,087股,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31%;
2、选举方世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3,947,0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0,087股,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31%;
3、选举冯晓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3,947,0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0,087股,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31%;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蒋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3,947,0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0,087股,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31%;
2、选举尧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3,947,0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0,087股,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3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陈一宏、叶嘉雯律师出席了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2022-01-14] (301063)海锅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经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后,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盛雪华先生作为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为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全体董事同意
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期限,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盛雪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三年。各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选举方世南、顾建平、盛雪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盛雪华担任委员会主任。
2、选举冯晓东、方世南、盛雪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冯晓东担任委员会主任。
3、选举顾建平、冯晓东、盛天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顾建平担任委员会主任。
4、选举盛雪华、盛天宇、方世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盛雪华担任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盛天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杨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赵玉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欣先生为公司销售总监、聘任李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1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4] (301063)海锅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为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第三届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后,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蒋伟先生作为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为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全体监事同意
豁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期限,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三
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选举蒋伟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4]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董事长、选举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监事会主席等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盛雪华先生(董事长)、盛天宇先生、钱晓达先生、杨华女士;
2、独立董事:方世南先生、顾建平先生、冯晓东先生;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均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审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上述 7 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提名委员会委员:方世南先生(主任委员)、顾建平先生、盛雪华先生;
2、审计委员会委员:冯晓东先生(主任委员)、方世南先生、盛雪华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顾建平先生(主任委员)、冯晓东先生、盛天宇先生;
4、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盛雪华先生(主任委员)、盛天宇先生、方世南先生;
以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监事:蒋伟先生(监事会主席)、尧伟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徐燕女士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上述 3 名监事组成,任期三年,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1、总经理:盛天宇先生
2、副总经理:赵玉宝先生
3、销售总监:李欣先生
4、财务总监:李建先生
5、董事会秘书:杨华女士
杨华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杨华女士的有关材料已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经审查无异议。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 11 号
联系电话:0512-58903303
电子信箱:zhengquan@zjghgxny.com
四、部分董事、监事离任情况
(一)董事离任情况
第二届董事王舰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监事离任情况
第二届监事陈一凡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一凡先生通过张家港盛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00,000 股。
第二届监事施小玲女士因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小玲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离任的董事、监事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2]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7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1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 11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1.1 选举盛雪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盛天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钱晓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杨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2.1 选举顾建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方世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冯晓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蒋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尧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提案 该列打钩的栏目
提案名称 可以投票
编码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应选人数 4 人
议案
1.01 选举盛雪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盛天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钱晓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杨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 3 人
案
2.01 选举顾建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方世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冯晓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应选人数 2 人
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蒋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尧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 9:1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 11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6、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
或传真须在 2022 年 1 月 12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传真至公司后请
务必来电确认)。
五、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六、相关注意事项提示
1.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维护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健康安全,减少人群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有关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进行严格登记和管理。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提前半小时入场。
2、联系人:李建、杨华
3、联系电话:(0512)58903303
4、邮箱:zhengquan@zjghgxny.com
5、邮政编码:215628
七、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063”,投票简称为“海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a.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b.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c.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股东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
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下
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
[2021-12-28]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2)。经事后核查发现,该通知中标题届次有误,现对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更正事项具体内容
更正前:
标题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更正后:
标题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通知全文详见附件。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附件: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7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1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 11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1.1 选举盛雪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盛天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钱晓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杨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2.1 选举顾建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方世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冯晓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蒋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尧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提案 该列打钩的栏目
提案名称 可以投票
编码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应选人数 4 人
议案
1.01 选举盛雪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盛天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钱晓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杨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 3 人
案
2.01 选举顾建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方世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冯晓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应选人数 2 人
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蒋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尧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 9:1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 11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6、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
或传真须在 2022 年 1 月 12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传真至公司后请
务必来电确认)。
五、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六、相关注意事项提示
1.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维护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健康安全,减少人群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有关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进行严格登记和管理。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提前半小时入场。
2、联系人:李建、杨华
3、联系电话:(0512)58903303
4、邮箱:zhengquan@zjghgxny.com
5、邮政编码:215628
七、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063”,投票简称为“海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
[2021-12-25]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不超过 1,250 万欧元的流动资金贷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贷款主要内容
贷款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贷款类型:流动贷款
拟贷款金额:1,250 万欧元
贷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贷款期限:1 年(可展期至 3 年)
担保方式:房产抵押+信用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融资管理制度》,单笔融资金额超 5,000 万元的融资事项需提
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不超过 1,250 万欧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本次申请银行贷款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贷款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贷款事宜。
三、其他
1、公司申请上述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是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2、公司申请上述银行流动资金贷款金额,最终以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具体使用将在银行的批准范围内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确定。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25]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蒋伟先生、尧伟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表决;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附件:
一、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蒋伟先生:
中国国籍,1982 年 11 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机械设计制
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工程师。2001 年 9 月至 2005 年 7 月就读于淮海工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1 月就职于美星三
和株式会社,任技术员;2007 年 1 月至 2010 年 2 月就职于江苏星 A 集团,任
技术员;2010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海锅股份及其前身,现任公司监事、技术中心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伟先生通过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24%。蒋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尧伟先生:
1985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2 月就职于江苏沙钢集团,任副班长;2010 年 2 月至 2012 年 7 月就职
于泰博制钢股份有限公司,任车间副主任;2012 年 7 月至 2014 年 2 月就职于
张家港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任金属材料检验员;2014 年 2 月至 2019 年 5 月
就职于江苏泰博钢丝制品有限公司,任车间主任。2019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张家港市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任车间主任。
尧伟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尧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021-12-25]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盛雪华先生、盛天宇先生、钱晓达先生、杨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顾建平先生、方世南先生、冯晓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盛雪华先生:
1964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党校函授本科学历,经济
管理专业,工程师。1982 年 9 月至 1985 年 7 月就读于江苏省无锡机械制造学
校,机械制造专业中专,1985 年 7 月至 2000 年 1 月就职于张家港市沙洲船用
锅炉厂,任设备科副科长;2000 年 1 月至 2003 年 12 月就职于张家港海陆环形
锻件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03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海锅股份及其前身,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雪华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40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6.59%,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盛雪华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钱丽萍女士为夫妻关系,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盛天宇先生为盛雪华先生和钱丽萍女士之子,除上述关联关系外,盛雪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盛雪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盛天宇先生:
1990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机械
工程专业。2013 年至 2015 年就读于 University of Houston(美国休斯顿大学),
机械工程专业硕士,2016 年至 2017 年就职于美国密尔沃基 Felss Rotaform LLC,
任项目工程师;2017 年至今就职于海锅股份,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天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284,562 股,占公司
总股本 12.21%,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盛天宇先生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盛雪华先生和持股 5%以上股东钱丽萍女士之子,除上述关联关系外,盛天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盛天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钱晓达先生:
1984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英语专业。
2003 年 9 月至 2007 年 6 月就读于天津科技大学,英语专业本科,2007 年 7 月
至 2008 年 6 月就职于江苏国泰华联进出口有限公司;2008 年 7 月至 2009 年 8
月就职于张家港市新港星科技有限公司;2011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海锅股份及其前身,现任公司董事、市场开发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晓达先生通过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0.24%。钱晓达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钱晓达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杨华女士:
1981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 年 8 月
至 2016 年 10 月就职于江苏华尔润集团有限公司,任资本运营部科长;2016 年
12 月至 2018 年 6 月就职于上海灵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风控经理;2018 年
6 月至 2021 年 2 月就职于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2021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海锅股份,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杨华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华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顾建平先生:
1966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管
理专业,教授。1999 年 9 月至 2002 年 12 月就读于南京农业大学,经贸学院博
士研究生,1991 年至今就职于苏州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19 年12 月至今任海锅股份独立董事。
顾建平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顾建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方世南先生:
1954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政治教育专
业,教授。1978 年 3 月至 1982 年 2 月就读于江苏师范学院,政治教育专业本
科,1982 年至今就职于苏州大学,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19 年12 月至今任海锅股份独立董事。
方世南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世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冯晓东先生:
1966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铸造专业,会
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84 年 9 月至 1989 年 7 月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铸
造专业本科,1989 年 7 月至 1998 年 7 月就职于张家港市金属材料总公司,历
任业务员、科长、副总经理;1998 年 8 月至 1999 年 12 月就职于张家港市审计
事务所;2000 年 1 月至 2014 年 11 月就职于张家港华景会计师事务所,任合伙
人;2014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张家港华景分所,任副所长。2019 年 12 月至今任海锅股份独立董事。
冯晓东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冯晓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021-12-25]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投票选举,徐燕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附后)。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出的职工监事,将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份大会
选举产生的 2 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5日
附件:徐燕女士简历
徐燕,1988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1 月就职于苏州微创脊柱创伤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任商务会计;
2017 年 12 月至 2019 年 2 月就职于汉通(张家港保税区)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
司,任总账会计;2019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成本会计。
徐燕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燕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021-12-25] (301063)海锅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加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一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蒋伟先生、尧伟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25] (301063)海锅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盛雪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即将届满到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
董事 7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盛雪华先生、盛天宇先生、钱晓达先生、杨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即将届满到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
董事 7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顾建平先生、方世南先生、冯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同意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不超过1,250 万欧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25]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7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1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 11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1.1 选举盛雪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盛天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钱晓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杨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2.1 选举顾建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方世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冯晓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蒋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尧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提案 该列打钩的栏目
提案名称 可以投票
编码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应选人数 4 人
议案
1.01 选举盛雪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盛天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钱晓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杨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 3 人
案
2.01 选举顾建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方世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冯晓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应选人数 2 人
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蒋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尧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 9:1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 11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6、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
或传真须在 2021 年 1 月 12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传真至公司后请
务必来电确认)。
五、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六、相关注意事项提示
1.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维护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健康安全,减少人群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有关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进行严格登记和管理。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提前半小时入场。
2、联系人:李建、杨华
3、联系电话:(0512)58903303
4、邮箱:zhengquan@zjghgxny.com
5、邮政编码:215628
七、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063”,投票简称为“海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a.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b.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c.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股东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
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下
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2021-12-25]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冯晓东先生在超过5家公司担任董监高的任职情况说明
关于冯晓东先生在超过 5 家公司担任董监高的
任职情况说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冯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提名冯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时已对冯晓东先生在超过 5 家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进行了关注。经公司董事会与冯晓东先生沟通后,现说明如下:
一、个人简历
冯晓东先生,1966 年 9 月生,本科学历,铸造专业,中国注册
会计师。1984 年 9 月至 1989 年 7 月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铸造专业
本科,1989 年 7 月至 1998 年 7 月就职于张家港市金属材料总公司,
历任业务员、科长、副总经理;1998 年 8 月至 1999 年 12 月就职于
张家港市审计事务所;2000 年 1 月至 2014 年 11 月就职于张家港华
景会计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14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张家港华景分所,任副所长。
二、兼职情况
经与冯晓东先生沟通确认,冯晓东先生本职工作为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张家港华景分所副所长,在被提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之前,在 3 家上市公司(本公司、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在1 家非上市公司(深圳汉弘数字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在 1 家上市公司(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在 3 家非上市公司(江苏贝龙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苏州东和盛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市贝地龙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担任监事。除上述
公司外,冯晓东先生不存在担任其他单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证券业务培训情况
冯晓东先生于 2015 年 10 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 39 期独立董
事培训,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证书编号:390196),系统学习并掌握了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业务规则,后续也多次参加了江苏证监局等单位组织的培训。
冯晓东先生熟悉上市公司运作,了解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和重要性,能充分、高效履职。
四、履职保障
(1)冯晓东先生从事财务工作多年,拥有丰富的经验积累,熟悉财务领域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能为公司提供专业的指导意见并做出独立判断,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有利于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
(2)冯晓东先生工作时间相对机动,可以自由安排工作时间,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公司日常会议及其他履职工作。
(3)冯晓东先生承诺,将尽快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班学习,以更好了解和掌握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指引,以在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更好地提出专业意见与独立意见。
(4)冯晓东先生承诺,将按规定参与公司相关会议,对重大事项提出专业意见与独立意见,并保证不定期到公司现场了解公司运营及内部管理情况,保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尽诚信与勤勉义务,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冯晓东先生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独立董事备案》的相关要求,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专业能力和时间精力,能够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指导意见以及在公司治理方面带来帮助。公司本次独立董事提名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独立董事备案》的相关规定,冯晓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独立董事备案》等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提名冯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不会对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说明。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日
[2021-12-23]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 月至
今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合计人民币 16,959,857.27 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发放主体 补助原因 补助金额 到账时间 补助 是否
(元) 类型 持续
南丰镇财 2021 年 1 与收益
1 政所 资本运作资助 15,000,000.00 月、12 相关 否
月
张家港市 张家港市企业职 2021 年 5 与收益
2 财政局 工职位技能提升 458,900.00 月、6 月 相关 否
补贴
江苏悦福 2021 年 与收益
3 企业服务 开发奖 93,000.00 2 月 相关 否
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
4 人力资源 稳岗补贴 51,519.27 2021 年 与收益 否
管理服务 4 月 相关
中心
苏州市级重点企 2021 年 与收益
5 人社局 业吸纳首次来苏 1,000.00 6 月 相关 否
就业补贴
6 南丰镇财 企业先进制造与 360,000.00 2021 年 与收益 否
政所 贡献 7 月 相关
7 南丰镇财 专利奖 10,000.00 2021 年 与收益 否
政所 7 月 相关
8 张家港市 “留港优技”培 108,900.00 2021 年 与收益 否
财政局 训补贴 7 月 相关
9 张家港市 入库税收超额奖 50,900.00 2021 年 与收益 否
财政局 励 9 月 相关
10 张家港市 科技保险保费补 29,688.00 2021 年 与收益 否
财政局 贴 8 月 相关
苏州市财 2021 年度苏州企 2021 年 与收益
11 政局 业研发机构绩效 75,000.00 10 月 相关 否
补助
12 张家港市 博士后在站期间 120,000.00 2021 年 与收益 否
财政局 生活补贴 10 月 相关
13 上海外服 稳岗补贴 950.00 2021 年 与收益 否
10 月 相关
14 张家港市 国际专利优秀奖 200,000.00 2021 年 与收益 否
财政局 11 月 相关
15 张家港市 绿色上市补贴 400,000.00 2021 年 与收益 否
财政局 11 月 相关
合 计 16,959,857.27
二、补助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公司将其计入“其他收益”。
(二)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已实际到账,将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产生影响,预计增
加公司 2021 年税前利润 1,695.99 万元。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1、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2、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产生的
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3、上述政府补助资金不具有可持续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1-12]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937 号)核准,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锅股份”) 获
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6 万股,并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等工
行备案信息发生了变化。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2021 年 11 月 2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公司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一、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
名 称: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729023768R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张家港市南丰镇南丰村
法定代表人:盛雪华
注册资本:8424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1 年 06 月 08 日
营业期限:2001 年 06 月 08 日至******
经营范围:铸锻件、金属构件、石化机械、法兰、阀门的制造、加工、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的购销,石化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2、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2021-11-03] (301063)海锅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2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11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盛雪华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0,488,08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1.8045%。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278,087股,占公司总股本5.0785%(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0,48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1.794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08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9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488,0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8,0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已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陈一宏、张芾律师出席了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日
[2021-10-26] (301063)海锅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04元
每股净资产: 10.825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9%
营业总收入: 7.5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571.86万元
[2021-10-14]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083.40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93.06 万元(不含增值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0 号)核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937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6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6,444,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9,660,046.62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6,783,953.38 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118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原计划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使用募
(万元) 投资额(万元) 集资金额(万元)
1 高品质锻造扩产及技 16,000.00 16,000.00 16000.00
术改造项目
2 高端装备关键零组件 26,000.00 26,000.00 15670.00
精密加工项目
3 研发中心项目 3,000.00 3,000.00 1008.4
合计 45,000.00 45,000.00 32,678.40
注:因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1-006)。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依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规划,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1) 01822 号)(以下简称“《鉴证报告》”),截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5,083.4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 占募集资金
投资额 投入金额 投资额比例
1 高品质锻造扩产及技术 16,000.00 3,851.71 24.07%
改造项目
2 高端装备关键零组件精 15,670.00 1,231.69 7.86%
密加工项目
3 研发中心项目 1,008.40 -
合 计 32,678.40 5,083.40 15.56%
2、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
证报告》(天衡专字(2021) 01822 号),截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以自筹
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共 93.06 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将使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5,176.46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1) 01822 号)认为:海锅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锅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海锅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14]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2,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0 号)核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937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6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6,444,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9,660,046.62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6,783,953.38 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118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原计划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使用募
(万元) 投资额(万元) 集资金额(万元)
1 高品质锻造扩产及技 16,000.00 16,000.00 16000.00
术改造项目
2 高端装备关键零组件 26,000.00 26,000.00 15670.00
精密加工项目
3 研发中心项目 3,000.00 3,000.00 1008.4
合计 45,000.00 45,000.00 32,678.40
注:因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1-006)。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股东的利益。
2、 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2,000.00 万元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流动性好、风险低、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产品)。
4、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实施方式: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现金管理收益的使用: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7、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投资时机受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影响,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变数。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负责提出现金管理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及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审批通过的额度和期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锅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海锅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14]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0 号)核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937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6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6,444,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9,660,046.62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6,783,953.38 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118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原计划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使用募
(万元) 投资额(万元) 集资金额(万元)
1 高品质锻造扩产及技 16,000.00 16,000.00 16000.00
术改造项目
2 高端装备关键零组件 26,000.00 26,000.00 15670.00
精密加工项目
3 研发中心项目 3,000.00 3,000.00 1008.4
合计 45,000.00 45,000.00 32,678.40
注:因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1-006)。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原因如下: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此外,公司收取的回款中有较大比例为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对于募投项目的相关设备、材料、场地安装等费用根据实际需要先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款项,后续按月统计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能够加快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项目管理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等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批,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履行银行承兑汇票的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
3、财务部门建立专项台账,逐笔统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汇总明细表;
4、公司应建立台账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存款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票据、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及时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定期抄送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5、经募集资金专管银行审核后,财务部门定期将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存款账户;
6、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专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的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监事会认
为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已制定了具体的操作规程,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14]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60,000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118 号)。经审验,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63,180,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84,240,000 元,公司股本由 63,180,000 股变更为 84,240,000 股。
二、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937 号)同意,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于【批/核准日期】经深圳证券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
交易所核准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监会”)注册同意,首次向社会公众
第三条 会”)注册同意,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06 万股,于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数额】万股, 2021 年 9 月 24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于【上市日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
业板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424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股,公司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8,424 万股,均
本结构为:普通股【】股。 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百二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市后生效实施。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其它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具体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四、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14]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0 号)核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937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6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6,444,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9,660,046.62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6,783,953.38 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118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2,678.40 万元低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45,000.00 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原计划募集 调整后拟使用
总额 资金投资额 募集资金额
1 高品质锻造扩产及技 16,000.00 16,000.00 16000.00
术改造项目
2 高端装备关键零组件 26,000.00 26,000.00 15670.00
精密加工项目
3 研发中心项目 3,000.00 3,000.00 1008.4
合计 45,000.00 45,000.00 32,678.40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锅股份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海锅股份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宜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14] (301063)海锅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一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1-00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1-00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审批通过的额度和期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0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1-00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14] (301063)海锅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3 日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盛雪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1-00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083.40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93.06 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5,176.46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1-00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更募投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造成损害,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22,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08)。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的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1-009)。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1-01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11)。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14]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2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1 年 11 月 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26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 11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
1.00 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
记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29 日 9:1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 11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6、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
或传真须在 10 月 29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传真至公司后请务必来
电确认)。
五、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提前半小时入场。
2、联系人:李建、杨华
3、联系电话:(0512)58903303
4、邮箱:zhengquan@zjghgxny.com
5、邮政编码:215628
七、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063”,投票简称为“海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
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 日,上午 9:15—下
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 作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 2021 年
11 月 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会议议案进
行投票表决及签署相关文件。
提案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
1 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 √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 日
委托期间:年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三: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个人股东)/名称(法人股东)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下午 17:00
之前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署/盖章:
年 月 日
[2021-09-28] (301063)海锅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盛雪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所募集的资金。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将根据相关规定签署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1-003)。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1-09-28] (301063)海锅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一凡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所募集的资金。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将根据相关规定签署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1-00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1-09-28]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南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南丰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6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6,444,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9,660,046.62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6,783,953.38 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118号)。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情况和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 2021 年 9 月 26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设及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银 行 账户信息 募集资金专户 资金用途
余额(元)
1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 8010188811768 26,171,698.11 研发中心项目
份有限公司南丰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高端装备关键
2 张家港南丰支行 387670665013000094938 156,700,000.00 零组件精密加
工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高品质锻造扩
3 公司张家港分行南丰支 1102028929000080288 160,000,000.00 产及技术改造
行 项目
合 计 342,871,698.11
注:1、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26 日募集资金专户合计余额 342,871,698.11 元与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 326,783,953.38 元的差额,系公司尚未支付及置换的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分别与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丰 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南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 家港分行南丰支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如 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 于甲方对应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未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如以存单方式 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 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 事宜。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
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尹宝亮、骆廷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5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
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0、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118 号)。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1-09-23] (301063)海锅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2、上市时间:2021年09月24日
3、股票简称:海锅股份
4、股票代码:301063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424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106万股
7、上市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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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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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4] (301063)海锅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11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盛雪华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3,966,68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4.0630%。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289,687股,占公司总股本5.0922%(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3,947,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4.039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68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23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盛雪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3,947,0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0,0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31%;
2、选举盛天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3,947,0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0,087股,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31%;
3、选举钱晓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3,947,0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0,087股,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31%;
4、选举杨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3,947,0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0,087股,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31%;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顾建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3,947,0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0,087股,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31%;
2、选举方世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3,947,0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0,087股,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31%;
3、选举冯晓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3,947,0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0,087股,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31%;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蒋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3,947,0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0,087股,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31%;
2、选举尧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3,947,0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0,087股,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3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陈一宏、叶嘉雯律师出席了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
[2022-01-14] (301063)海锅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经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后,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盛雪华先生作为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为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全体董事同意
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期限,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盛雪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三年。各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选举方世南、顾建平、盛雪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盛雪华担任委员会主任。
2、选举冯晓东、方世南、盛雪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冯晓东担任委员会主任。
3、选举顾建平、冯晓东、盛天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顾建平担任委员会主任。
4、选举盛雪华、盛天宇、方世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盛雪华担任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盛天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杨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赵玉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欣先生为公司销售总监、聘任李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1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4] (301063)海锅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为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第三届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后,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蒋伟先生作为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为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全体监事同意
豁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期限,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三
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选举蒋伟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4]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董事长、选举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监事会主席等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盛雪华先生(董事长)、盛天宇先生、钱晓达先生、杨华女士;
2、独立董事:方世南先生、顾建平先生、冯晓东先生;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均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审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上述 7 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提名委员会委员:方世南先生(主任委员)、顾建平先生、盛雪华先生;
2、审计委员会委员:冯晓东先生(主任委员)、方世南先生、盛雪华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顾建平先生(主任委员)、冯晓东先生、盛天宇先生;
4、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盛雪华先生(主任委员)、盛天宇先生、方世南先生;
以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监事:蒋伟先生(监事会主席)、尧伟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徐燕女士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上述 3 名监事组成,任期三年,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1、总经理:盛天宇先生
2、副总经理:赵玉宝先生
3、销售总监:李欣先生
4、财务总监:李建先生
5、董事会秘书:杨华女士
杨华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杨华女士的有关材料已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经审查无异议。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 11 号
联系电话:0512-58903303
电子信箱:zhengquan@zjghgxny.com
四、部分董事、监事离任情况
(一)董事离任情况
第二届董事王舰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监事离任情况
第二届监事陈一凡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一凡先生通过张家港盛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00,000 股。
第二届监事施小玲女士因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小玲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离任的董事、监事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2]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7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1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 11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1.1 选举盛雪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盛天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钱晓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杨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2.1 选举顾建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方世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冯晓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蒋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尧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提案 该列打钩的栏目
提案名称 可以投票
编码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应选人数 4 人
议案
1.01 选举盛雪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盛天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钱晓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杨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 3 人
案
2.01 选举顾建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方世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冯晓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应选人数 2 人
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蒋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尧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 9:1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 11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6、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
或传真须在 2022 年 1 月 12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传真至公司后请
务必来电确认)。
五、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六、相关注意事项提示
1.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维护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健康安全,减少人群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有关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进行严格登记和管理。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提前半小时入场。
2、联系人:李建、杨华
3、联系电话:(0512)58903303
4、邮箱:zhengquan@zjghgxny.com
5、邮政编码:215628
七、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063”,投票简称为“海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a.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b.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c.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股东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
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下
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
[2021-12-28]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2)。经事后核查发现,该通知中标题届次有误,现对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更正事项具体内容
更正前:
标题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更正后:
标题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通知全文详见附件。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附件: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7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1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 11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1.1 选举盛雪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盛天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钱晓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杨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2.1 选举顾建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方世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冯晓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蒋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尧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提案 该列打钩的栏目
提案名称 可以投票
编码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应选人数 4 人
议案
1.01 选举盛雪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盛天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钱晓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杨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 3 人
案
2.01 选举顾建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方世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冯晓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应选人数 2 人
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蒋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尧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 9:1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 11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6、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
或传真须在 2022 年 1 月 12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传真至公司后请
务必来电确认)。
五、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六、相关注意事项提示
1.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维护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健康安全,减少人群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有关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进行严格登记和管理。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提前半小时入场。
2、联系人:李建、杨华
3、联系电话:(0512)58903303
4、邮箱:zhengquan@zjghgxny.com
5、邮政编码:215628
七、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063”,投票简称为“海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
[2021-12-25]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不超过 1,250 万欧元的流动资金贷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贷款主要内容
贷款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贷款类型:流动贷款
拟贷款金额:1,250 万欧元
贷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贷款期限:1 年(可展期至 3 年)
担保方式:房产抵押+信用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融资管理制度》,单笔融资金额超 5,000 万元的融资事项需提
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不超过 1,250 万欧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本次申请银行贷款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贷款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贷款事宜。
三、其他
1、公司申请上述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是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2、公司申请上述银行流动资金贷款金额,最终以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具体使用将在银行的批准范围内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确定。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25]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蒋伟先生、尧伟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表决;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附件:
一、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蒋伟先生:
中国国籍,1982 年 11 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机械设计制
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工程师。2001 年 9 月至 2005 年 7 月就读于淮海工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1 月就职于美星三
和株式会社,任技术员;2007 年 1 月至 2010 年 2 月就职于江苏星 A 集团,任
技术员;2010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海锅股份及其前身,现任公司监事、技术中心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伟先生通过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24%。蒋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尧伟先生:
1985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2 月就职于江苏沙钢集团,任副班长;2010 年 2 月至 2012 年 7 月就职
于泰博制钢股份有限公司,任车间副主任;2012 年 7 月至 2014 年 2 月就职于
张家港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任金属材料检验员;2014 年 2 月至 2019 年 5 月
就职于江苏泰博钢丝制品有限公司,任车间主任。2019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张家港市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任车间主任。
尧伟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尧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021-12-25]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盛雪华先生、盛天宇先生、钱晓达先生、杨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顾建平先生、方世南先生、冯晓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盛雪华先生:
1964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党校函授本科学历,经济
管理专业,工程师。1982 年 9 月至 1985 年 7 月就读于江苏省无锡机械制造学
校,机械制造专业中专,1985 年 7 月至 2000 年 1 月就职于张家港市沙洲船用
锅炉厂,任设备科副科长;2000 年 1 月至 2003 年 12 月就职于张家港海陆环形
锻件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03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海锅股份及其前身,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雪华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40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6.59%,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盛雪华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钱丽萍女士为夫妻关系,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盛天宇先生为盛雪华先生和钱丽萍女士之子,除上述关联关系外,盛雪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盛雪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盛天宇先生:
1990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机械
工程专业。2013 年至 2015 年就读于 University of Houston(美国休斯顿大学),
机械工程专业硕士,2016 年至 2017 年就职于美国密尔沃基 Felss Rotaform LLC,
任项目工程师;2017 年至今就职于海锅股份,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天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284,562 股,占公司
总股本 12.21%,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盛天宇先生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盛雪华先生和持股 5%以上股东钱丽萍女士之子,除上述关联关系外,盛天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盛天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钱晓达先生:
1984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英语专业。
2003 年 9 月至 2007 年 6 月就读于天津科技大学,英语专业本科,2007 年 7 月
至 2008 年 6 月就职于江苏国泰华联进出口有限公司;2008 年 7 月至 2009 年 8
月就职于张家港市新港星科技有限公司;2011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海锅股份及其前身,现任公司董事、市场开发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晓达先生通过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0.24%。钱晓达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钱晓达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杨华女士:
1981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 年 8 月
至 2016 年 10 月就职于江苏华尔润集团有限公司,任资本运营部科长;2016 年
12 月至 2018 年 6 月就职于上海灵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风控经理;2018 年
6 月至 2021 年 2 月就职于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2021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海锅股份,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杨华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华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顾建平先生:
1966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管
理专业,教授。1999 年 9 月至 2002 年 12 月就读于南京农业大学,经贸学院博
士研究生,1991 年至今就职于苏州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19 年12 月至今任海锅股份独立董事。
顾建平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顾建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方世南先生:
1954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政治教育专
业,教授。1978 年 3 月至 1982 年 2 月就读于江苏师范学院,政治教育专业本
科,1982 年至今就职于苏州大学,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19 年12 月至今任海锅股份独立董事。
方世南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世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冯晓东先生:
1966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铸造专业,会
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84 年 9 月至 1989 年 7 月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铸
造专业本科,1989 年 7 月至 1998 年 7 月就职于张家港市金属材料总公司,历
任业务员、科长、副总经理;1998 年 8 月至 1999 年 12 月就职于张家港市审计
事务所;2000 年 1 月至 2014 年 11 月就职于张家港华景会计师事务所,任合伙
人;2014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张家港华景分所,任副所长。2019 年 12 月至今任海锅股份独立董事。
冯晓东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冯晓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021-12-25]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投票选举,徐燕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附后)。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出的职工监事,将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份大会
选举产生的 2 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5日
附件:徐燕女士简历
徐燕,1988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1 月就职于苏州微创脊柱创伤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任商务会计;
2017 年 12 月至 2019 年 2 月就职于汉通(张家港保税区)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
司,任总账会计;2019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成本会计。
徐燕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燕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021-12-25] (301063)海锅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加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一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蒋伟先生、尧伟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25] (301063)海锅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盛雪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即将届满到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
董事 7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盛雪华先生、盛天宇先生、钱晓达先生、杨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即将届满到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
董事 7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顾建平先生、方世南先生、冯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同意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不超过1,250 万欧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25]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7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1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 11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1.1 选举盛雪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盛天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钱晓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杨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2.1 选举顾建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方世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冯晓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蒋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尧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提案 该列打钩的栏目
提案名称 可以投票
编码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应选人数 4 人
议案
1.01 选举盛雪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盛天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钱晓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杨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 3 人
案
2.01 选举顾建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方世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冯晓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应选人数 2 人
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蒋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尧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 9:1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 11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6、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
或传真须在 2021 年 1 月 12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传真至公司后请
务必来电确认)。
五、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六、相关注意事项提示
1.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维护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健康安全,减少人群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有关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进行严格登记和管理。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提前半小时入场。
2、联系人:李建、杨华
3、联系电话:(0512)58903303
4、邮箱:zhengquan@zjghgxny.com
5、邮政编码:215628
七、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063”,投票简称为“海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a.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b.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c.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股东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
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下
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2021-12-25]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冯晓东先生在超过5家公司担任董监高的任职情况说明
关于冯晓东先生在超过 5 家公司担任董监高的
任职情况说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冯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提名冯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时已对冯晓东先生在超过 5 家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进行了关注。经公司董事会与冯晓东先生沟通后,现说明如下:
一、个人简历
冯晓东先生,1966 年 9 月生,本科学历,铸造专业,中国注册
会计师。1984 年 9 月至 1989 年 7 月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铸造专业
本科,1989 年 7 月至 1998 年 7 月就职于张家港市金属材料总公司,
历任业务员、科长、副总经理;1998 年 8 月至 1999 年 12 月就职于
张家港市审计事务所;2000 年 1 月至 2014 年 11 月就职于张家港华
景会计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14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张家港华景分所,任副所长。
二、兼职情况
经与冯晓东先生沟通确认,冯晓东先生本职工作为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张家港华景分所副所长,在被提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之前,在 3 家上市公司(本公司、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在1 家非上市公司(深圳汉弘数字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在 1 家上市公司(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在 3 家非上市公司(江苏贝龙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苏州东和盛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市贝地龙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担任监事。除上述
公司外,冯晓东先生不存在担任其他单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证券业务培训情况
冯晓东先生于 2015 年 10 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 39 期独立董
事培训,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证书编号:390196),系统学习并掌握了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业务规则,后续也多次参加了江苏证监局等单位组织的培训。
冯晓东先生熟悉上市公司运作,了解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和重要性,能充分、高效履职。
四、履职保障
(1)冯晓东先生从事财务工作多年,拥有丰富的经验积累,熟悉财务领域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能为公司提供专业的指导意见并做出独立判断,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有利于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
(2)冯晓东先生工作时间相对机动,可以自由安排工作时间,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公司日常会议及其他履职工作。
(3)冯晓东先生承诺,将尽快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班学习,以更好了解和掌握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指引,以在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更好地提出专业意见与独立意见。
(4)冯晓东先生承诺,将按规定参与公司相关会议,对重大事项提出专业意见与独立意见,并保证不定期到公司现场了解公司运营及内部管理情况,保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尽诚信与勤勉义务,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冯晓东先生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独立董事备案》的相关要求,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专业能力和时间精力,能够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指导意见以及在公司治理方面带来帮助。公司本次独立董事提名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独立董事备案》的相关规定,冯晓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独立董事备案》等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提名冯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不会对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说明。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日
[2021-12-23]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 月至
今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合计人民币 16,959,857.27 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发放主体 补助原因 补助金额 到账时间 补助 是否
(元) 类型 持续
南丰镇财 2021 年 1 与收益
1 政所 资本运作资助 15,000,000.00 月、12 相关 否
月
张家港市 张家港市企业职 2021 年 5 与收益
2 财政局 工职位技能提升 458,900.00 月、6 月 相关 否
补贴
江苏悦福 2021 年 与收益
3 企业服务 开发奖 93,000.00 2 月 相关 否
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
4 人力资源 稳岗补贴 51,519.27 2021 年 与收益 否
管理服务 4 月 相关
中心
苏州市级重点企 2021 年 与收益
5 人社局 业吸纳首次来苏 1,000.00 6 月 相关 否
就业补贴
6 南丰镇财 企业先进制造与 360,000.00 2021 年 与收益 否
政所 贡献 7 月 相关
7 南丰镇财 专利奖 10,000.00 2021 年 与收益 否
政所 7 月 相关
8 张家港市 “留港优技”培 108,900.00 2021 年 与收益 否
财政局 训补贴 7 月 相关
9 张家港市 入库税收超额奖 50,900.00 2021 年 与收益 否
财政局 励 9 月 相关
10 张家港市 科技保险保费补 29,688.00 2021 年 与收益 否
财政局 贴 8 月 相关
苏州市财 2021 年度苏州企 2021 年 与收益
11 政局 业研发机构绩效 75,000.00 10 月 相关 否
补助
12 张家港市 博士后在站期间 120,000.00 2021 年 与收益 否
财政局 生活补贴 10 月 相关
13 上海外服 稳岗补贴 950.00 2021 年 与收益 否
10 月 相关
14 张家港市 国际专利优秀奖 200,000.00 2021 年 与收益 否
财政局 11 月 相关
15 张家港市 绿色上市补贴 400,000.00 2021 年 与收益 否
财政局 11 月 相关
合 计 16,959,857.27
二、补助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公司将其计入“其他收益”。
(二)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已实际到账,将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产生影响,预计增
加公司 2021 年税前利润 1,695.99 万元。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1、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2、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产生的
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3、上述政府补助资金不具有可持续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1-12]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937 号)核准,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锅股份”) 获
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6 万股,并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等工
行备案信息发生了变化。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2021 年 11 月 2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公司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一、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
名 称: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729023768R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张家港市南丰镇南丰村
法定代表人:盛雪华
注册资本:8424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1 年 06 月 08 日
营业期限:2001 年 06 月 08 日至******
经营范围:铸锻件、金属构件、石化机械、法兰、阀门的制造、加工、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的购销,石化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2、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2021-11-03] (301063)海锅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2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11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盛雪华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0,488,08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1.8045%。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278,087股,占公司总股本5.0785%(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0,48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1.794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08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9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488,0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8,0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已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陈一宏、张芾律师出席了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日
[2021-10-26] (301063)海锅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04元
每股净资产: 10.825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9%
营业总收入: 7.5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571.86万元
[2021-10-14]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083.40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93.06 万元(不含增值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0 号)核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937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6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6,444,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9,660,046.62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6,783,953.38 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118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原计划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使用募
(万元) 投资额(万元) 集资金额(万元)
1 高品质锻造扩产及技 16,000.00 16,000.00 16000.00
术改造项目
2 高端装备关键零组件 26,000.00 26,000.00 15670.00
精密加工项目
3 研发中心项目 3,000.00 3,000.00 1008.4
合计 45,000.00 45,000.00 32,678.40
注:因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1-006)。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依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规划,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1) 01822 号)(以下简称“《鉴证报告》”),截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5,083.4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 占募集资金
投资额 投入金额 投资额比例
1 高品质锻造扩产及技术 16,000.00 3,851.71 24.07%
改造项目
2 高端装备关键零组件精 15,670.00 1,231.69 7.86%
密加工项目
3 研发中心项目 1,008.40 -
合 计 32,678.40 5,083.40 15.56%
2、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
证报告》(天衡专字(2021) 01822 号),截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以自筹
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共 93.06 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将使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5,176.46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1) 01822 号)认为:海锅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锅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海锅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14]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2,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0 号)核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937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6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6,444,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9,660,046.62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6,783,953.38 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118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原计划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使用募
(万元) 投资额(万元) 集资金额(万元)
1 高品质锻造扩产及技 16,000.00 16,000.00 16000.00
术改造项目
2 高端装备关键零组件 26,000.00 26,000.00 15670.00
精密加工项目
3 研发中心项目 3,000.00 3,000.00 1008.4
合计 45,000.00 45,000.00 32,678.40
注:因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1-006)。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股东的利益。
2、 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2,000.00 万元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流动性好、风险低、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产品)。
4、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实施方式: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现金管理收益的使用: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7、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投资时机受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影响,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变数。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负责提出现金管理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及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审批通过的额度和期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锅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海锅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14]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0 号)核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937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6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6,444,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9,660,046.62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6,783,953.38 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118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原计划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使用募
(万元) 投资额(万元) 集资金额(万元)
1 高品质锻造扩产及技 16,000.00 16,000.00 16000.00
术改造项目
2 高端装备关键零组件 26,000.00 26,000.00 15670.00
精密加工项目
3 研发中心项目 3,000.00 3,000.00 1008.4
合计 45,000.00 45,000.00 32,678.40
注:因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1-006)。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原因如下: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此外,公司收取的回款中有较大比例为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对于募投项目的相关设备、材料、场地安装等费用根据实际需要先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款项,后续按月统计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能够加快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项目管理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等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批,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履行银行承兑汇票的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
3、财务部门建立专项台账,逐笔统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汇总明细表;
4、公司应建立台账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存款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票据、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及时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定期抄送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5、经募集资金专管银行审核后,财务部门定期将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存款账户;
6、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专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的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监事会认
为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已制定了具体的操作规程,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14]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60,000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118 号)。经审验,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63,180,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84,240,000 元,公司股本由 63,180,000 股变更为 84,240,000 股。
二、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937 号)同意,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于【批/核准日期】经深圳证券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
交易所核准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监会”)注册同意,首次向社会公众
第三条 会”)注册同意,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06 万股,于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数额】万股, 2021 年 9 月 24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于【上市日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
业板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424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股,公司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8,424 万股,均
本结构为:普通股【】股。 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百二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市后生效实施。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其它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具体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四、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14]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0 号)核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937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6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6,444,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9,660,046.62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6,783,953.38 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118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2,678.40 万元低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45,000.00 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原计划募集 调整后拟使用
总额 资金投资额 募集资金额
1 高品质锻造扩产及技 16,000.00 16,000.00 16000.00
术改造项目
2 高端装备关键零组件 26,000.00 26,000.00 15670.00
精密加工项目
3 研发中心项目 3,000.00 3,000.00 1008.4
合计 45,000.00 45,000.00 32,678.40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锅股份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海锅股份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宜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14] (301063)海锅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一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1-00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1-00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审批通过的额度和期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0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1-00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14] (301063)海锅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3 日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盛雪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1-00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083.40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93.06 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5,176.46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1-00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更募投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造成损害,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22,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08)。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的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1-009)。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1-01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11)。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14]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2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1 年 11 月 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26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 11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
1.00 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
记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29 日 9:1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 11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6、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
或传真须在 10 月 29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传真至公司后请务必来
电确认)。
五、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提前半小时入场。
2、联系人:李建、杨华
3、联系电话:(0512)58903303
4、邮箱:zhengquan@zjghgxny.com
5、邮政编码:215628
七、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063”,投票简称为“海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
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 日,上午 9:15—下
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 作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 2021 年
11 月 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会议议案进
行投票表决及签署相关文件。
提案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
1 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 √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 日
委托期间:年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三: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个人股东)/名称(法人股东)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下午 17:00
之前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署/盖章:
年 月 日
[2021-09-28] (301063)海锅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盛雪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所募集的资金。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将根据相关规定签署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1-003)。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1-09-28] (301063)海锅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一凡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所募集的资金。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将根据相关规定签署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1-00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1-09-28] (301063)海锅股份: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南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南丰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6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6,444,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9,660,046.62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6,783,953.38 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118号)。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情况和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 2021 年 9 月 26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设及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银 行 账户信息 募集资金专户 资金用途
余额(元)
1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 8010188811768 26,171,698.11 研发中心项目
份有限公司南丰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高端装备关键
2 张家港南丰支行 387670665013000094938 156,700,000.00 零组件精密加
工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高品质锻造扩
3 公司张家港分行南丰支 1102028929000080288 160,000,000.00 产及技术改造
行 项目
合 计 342,871,698.11
注:1、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26 日募集资金专户合计余额 342,871,698.11 元与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 326,783,953.38 元的差额,系公司尚未支付及置换的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分别与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丰 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南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 家港分行南丰支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如 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 于甲方对应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未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如以存单方式 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 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 事宜。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
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尹宝亮、骆廷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5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
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0、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118 号)。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1-09-23] (301063)海锅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2、上市时间:2021年09月24日
3、股票简称:海锅股份
4、股票代码:301063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424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106万股
7、上市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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