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927什么时候复牌?-江天化学停牌最新消息
≈≈江天化学300927≈≈(更新:22.01.10)
[2022-01-10]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2-003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梅,副总经理张永锋、任建军、徐翔,监
事陆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司副总经理张永锋,持有本公司股份 595,000 股 (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 0.7419%),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48,7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855%)。
2.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梅,持有本公司股份 59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7419%),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48,7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855%)。
3.公司副总经理任建军,持有本公司股份 173,750 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 0.2166%),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3,43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42%)。
4.公司副总经理徐翔,持有本公司股份 139,500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 0.1739%),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4,87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35%)。
5.公司监事陆辉,持有本公司股份 144,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 0.1802%),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6,12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50%)。
6.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六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梅,副总经理张永锋、任建军、徐翔,监事陆辉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永锋 副总经理 595,000 0.7419%
陈梅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595,000 0.7419%
任建军 副总经理 173,750 0.2166%
徐翔 副总经理 139,500 0.1739%
陆辉 监事 144,500 0.1802%
备注:徐翔先生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原定任期为 2019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0 日,2021 年 4 月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其担任的职工代表监事职
务,并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被公司董事会聘为副总经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职工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监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方式、数量、比例
本次计划减持 本次减持计划不超过公
序号 股东姓名 拟减持方式 数量不超过 司总股本比例
(股)
1 张永锋 集中竞价交易 148,750 0.1855%
2 陈梅 集中竞价交易 148,750 0.1855%
3 任建军 集中竞价交易 43,437 0.0542%
4 徐翔 集中竞价交易 34,875 0.0435%
5 陆辉 集中竞价交易 36,125 0.0450%
备注: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价格:股东张永锋、陈梅、任建军、徐翔、陆辉的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具体如下:
1.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永锋、陈梅、任建军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此外,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个月内如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1 年 7 月 7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
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如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高级管理人员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违反上述承诺。
2.担任发行人监事的股东徐翔(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陆辉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此外,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
定的,则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监事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违反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上述股东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相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最终是否按期实施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因此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述股东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
[2022-01-06]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2-00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0,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4688%;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10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50,000股,于2021年1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60,15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0,200,00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
股票数量为19,015,03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095%,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61,184,96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2905%。
(二)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2021年7月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034,96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905%。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为80,2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60,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00%;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20,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00%。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7 月 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公司上市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29名,分别为南通新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源投资”)、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股份”)、朱辉、张永锋、陈梅、任建军、鲁星光、季善兵、吴松华、黄耀辉、符红斌、顾志锋、季咏红、陆辉、成水明、徐翔、庄建新、周强、秦勇、杨永杰、戴亮、徐益、郭勇、
顾新华、李斌、李金明、施永兵、陈诞通、仇小峰。
(二)承诺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中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具体如下: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发行人股东新源投资、江山股份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进行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公司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2)发行人股东鲁星光、季善兵、吴松华、黄耀辉、符红斌、顾志锋、季咏红、成水明、周强、秦勇、杨永杰、戴亮、徐益、郭勇、顾新华、李斌、李金明、施永兵、陈诞通、仇小峰、庄建新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3)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朱辉、张永锋、陈梅、任建军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此外,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1年7月7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如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违反上述承诺。
(4)担任发行人监事的股东徐翔、陆辉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此外,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监事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违反上述承诺。
2.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新源投资及江山股份作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锁定期届满后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本公司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审慎制定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的股票减持计划,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部分或全部发行人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集中竞价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底价将相应进行调整。本公
司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本公司系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三)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无后续追加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2年1月10日(星期一)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0,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688%。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29名。
(四)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
号 股东名称 总数(股) 数量(股) 上市流通数 备注
量(股)
1 南通新源投资发 12,050,000 12,050,000 12,050,000
展有限公司
2 南通江山农药化 12,050,000 12,050,000 12,050,000
工股份有限公司
3 朱辉 1,785,000 1,785,000 446,250 注 1
4 张永锋 595,000 595,000 148,750 注 2
5 陈梅 595,000 595,000 148,750 注 3
6 任建军 173,750 173,750 43,437 注 4
7 鲁星光 167,500 167,500 167,500
8 季善兵 167,500 167,500 167,500
9 吴松华 167,500 167,500 167,500
10 黄耀辉 162,500 162,500 162,500
11 符红斌 162,500 162,500 162,500
12 顾志锋 162,500 162,500 162,500
13 季咏红 152,500 152,500 152,500
14 陆辉 144,500 144,500 36,125 注 5
15 成水明 139,500 139,500 139,500
16 徐翔 139,500 139,500 34,875 注 6
17 庄建新 139,500 139,500 139,500
18 周强 139,500 139,500 139,500
19 秦勇 139,500 139,500 139,500
20 杨永杰
[2022-01-06] (300927)江天化学:江天化学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2-002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与南通国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原暂定名,以下简称“基金”)。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2021 年 8 月,公司与各合作方签署了合伙协议,基金完成了工
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了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最终核定名称为“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二、投资基金进展情况
1、基金备案情况
2022 年 1 月 4 日,该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相关信息如下:
备案编码:SSZ324
基金名称: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南京邦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2 年 1 月 4 日
证书打印日期:2022 年 1 月 5 日
2、基金首期出资情况
基金已完成首期资金募集,各合伙人首次实际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 合伙类型 认缴出资金额 首期出资金额
(万元) (万元)
南通产控邦盛
创业投资管理 普通合伙人 100 5
有限公司
南通国泰创业 有限合伙人 4,300 2,150
投资有限公司
南通江山农药
化工股份有限 有限合伙人 3,000 1,500
公司
南通江天化学 有限合伙人 2,600 1,300
股份有限公司
注: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经过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金额由原 10万元增加至 100 万元,其他合伙人出资金额不变。
三、备查文件
1、《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1-12-23]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73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
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
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近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品 预计年化
序号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类型 收益率
南通江天 江苏银行股份有 对公结构性存 保本浮
2021-12 2022-3- 1.4%-3.76
1 化学股份 限公司南通开发 款 2021 年第 动收益 2,600
-22 22 %
有限公司 区支行 61 期 3 个月 B 型
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开发区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提示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是否
序 产品 年化收 理财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期限 到期
号 类型 益率 收益
赎回
2021 年第 746
苏州银行
南通江天 期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 1.70%或 2021-8-31
股份有限
1 化学股份 (产品编码: 动收益 2,600 3.40%或 至 是 7.37
公司南通
有限公司 202108273M001 型 3.50% 2021-9-30
分行
0005955)
交通银行蕴通
交通银行
南通江天 财富定期型结 保本浮 2021-8-27
股份有限 1.35%或
2 化学股份 构性存款 90 天 动收益 1,800 至 是 15.53
公司南通 3.50%
有限公司 (黄金挂钩看 型 2021-11-25
分行
涨)
2021 年第 872
苏州银行
南通江天 期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 1.70%或 2021-10-15
股份有限
3 化学股份 (产品编码: 动收益 2,600 3.50%或 至 是 15.17
公司南通
有限公司 202110133M002 型 3.60% 2021-12-15
分行
0006156)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
挂钩汇率区间
银行股份
南通江天 累计型法人人 保本浮 2021-12-09
有限公司 1.30%-3 未到
4 化学股份 民币结构性存 动收益 1,800 至 否
南通经济 .75% 期
有限公司 款产品-专户型 型 2022-3-14
技术开发
2021 年第 360
区支行
期 J 款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
币 4,400 万元(含本次),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
五、备查文件
1、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认购材料。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22]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72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搬迁事宜的基本情况
为全面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推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开发区高质量
发展再上新台阶,根据 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结合上级出台的系列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提质增效文件精神,拟对公司所在化工园区内相关企业实施协议搬迁。
2021 年 7 月 13 日,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荣钰工业
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收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下发的《南通开发区化工园区产业提升改造搬迁通知》,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收到<南通开发区化工园区产业提升改造搬迁通知>的公告》(2021-04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支持开发区发展启动前期工作。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议案》,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南通能达沿江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控股企业)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订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本次搬迁总价款合计人民币 553,848,264 元(不含土地
使用权补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二、搬迁事宜的进展情况
根据合同约定:合同生效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交土地使用权证等文件资料 30 日内,南通能达沿江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补偿总额 10%。2021年 12 月 20 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并收到南通能达沿江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的第一笔搬迁补偿款,计人民币 55,384,826 元。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搬迁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相关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17]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7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1 年 4 月 2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赎回,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是否
产品类 年化收 理财
序号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期限 到期
型 益率 收益
赎回
南通江天 苏州银行股 2021 年第 872 期结构性 保本浮 1.70%或 2021-10-15
1 化学股份 份有限公司 存款(产品编码: 动收益 2,600 3.50%或 至 是 15.17
有限公司 南通分行 202110133M0020006156) 型 3.60% 2021-12-15
二、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化收益 是否到 理财
序号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产品期限
率 期赎回 收益
2021 年第 746
南通江天 苏州银行股 期结构性存款 1.70%或 2021-8-31
保本浮动
1 化学股份 份有限公司 (产品编码: 2,600 3.40%或 至 是 7.37
收益型
有限公司 南通分行 202108273M001 3.50% 2021-9-30
0005955)
交通银行蕴通
南通江天 交通银行股 财富定期型结 2021-8-27
保本浮动 1.35%或
2 化学股份 份有限公司 构性存款 90 天 1,800 至 是 15.53
收益型 3.50%
有限公司 南通分行 (黄金挂钩看 2021-11-25
涨)
2021 年第 872
南通江天 苏州银行股 期结构性存款 1.70%或 2021-10-15
保本浮动
3 化学股份 份有限公司 (产品编码: 2,600 3.50%或 至 是 15.17
收益型
有限公司 南通分行 202110133M002 3.60% 2021-12-15
0006156)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 挂钩汇率区间
南通江天 行股份有限 累计型法人人 2021-12-09
保本浮动 1.30%-3.7 未到
4 化学股份 公司南通经 民币结构性存 1,800 至 否
收益型 5% 期
有限公司 济技术开发 款产品-专户型 2022-3-14
区支行 2021 年第 360
期 J 款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
1,800 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
三、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09]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70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
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
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近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品 预计年化 公
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司
类型 收益率 与
中国工商银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 中
通江 行股份有限 汇率区间累计型法 保本浮
化学 2021-12 2022-3- 1.30%-3.7 国
份有 公司南通经 人人民币结构性存 动收益 1,800 -09 14 5% 工
济技术开发 款产品-专户型 2021 型 商
公司 区支行 年第 360 期 J 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提示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是否
序 产品 年化收 理财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期限 到期
号 类型 益率 收益
赎回
苏州银行 2021 年第 746
南通江天 股份有限 期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 1.70%或 2021-8-31
1 化学股份 (产品编码: 动收益 2,600 3.40%或 至 是 7.37
有限公司 公司南通 202108273M001 型 3.50% 2021-9-30
分行
0005955)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蕴通
南通江天 财富定期型结 保本浮 2021-8-27
2 化学股份 股份有限 构性存款 90 天 动收益 1,800 1.35%或 至 是 15.53
公司南通 3.50%
有限公司 分行 (黄金挂钩看 型 2021-11-25
涨)
苏州银行 2021 年第 872
南通江天 股份有限 期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 1.70%或 2021-10-15 未到
3 化学股份 (产品编码: 动收益 2,600 3.50%或 至 否
有限公司 公司南通 202110133M002 型 3.60% 2021-12-15 期
分行
000615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
币 4,400 万元(含本次),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
五、备查文件
1、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认购材料。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1-26]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68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1 年 4 月 2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赎回,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是否
年化收益 产品 理财
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到期
率 期限 收益
赎回
通江天 交通银行股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 保本浮动 1.35%或 2021-
学股份 份有限公司 期型结构性存款 90 收益型 1,800 3.50% 8-27 是 15.53
限公司 南通分行 天(黄金挂钩看涨) 至
2021- 二、公
11-25
告前
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化收益 是否到 理财 截
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产品期限
率 期赎回 收益 至本
2021 年第746
通江天 苏州银行股 期结构性存款 1.70%或 2021-8-31 公告
学股份 份有限公司 (产品编码: 保本浮动 2,600 3.40%或 至 是 7.37 披露
限公司 南通分行 202108273M001 收益型 3.50% 2021-9-30
日,
0005955)
交通银行蕴通 公司
通江天 交通银行股 财富定期型结 保本浮动 1.35%或 2021-8-27 使用
学股份 份有限公司 构性存款 90 天 收益型 1,800 3.50% 至 是 15.53
限公司 南通分行 (黄金挂钩看 2021-11-25 闲置
涨) 募集
2021 年第 872 资金
通江天 苏州银行股 期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 1.70%或 2021-10-15 未到
学股份 份有限公司 (产品编码: 2,600 3.50%或 至 否 进行
限公司 南通分行 202110133M002 收益型 3.60% 2021-12-15 期
现金
0006156)
管理
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 2,600 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
三、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26] (300927)江天化学: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69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州大道60号五洲皇冠酒店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辉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57,686,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2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57,632,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6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5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5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686,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686,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7,686,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云和陈玮婧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10]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62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搬迁补偿情况概述
为全面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推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开发区高质量
发展再上新台阶,根据 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结合上级出台的系列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提质增效文件精神,拟对公司所在化工园区内相关企业实施协议搬迁。
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荣钰工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收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下发的《南通开发区化工园区产业提升改造搬迁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7 月 14 日披露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收到<南通开发区化工园区产业提升改造搬迁通知>的公告》(2021-04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支持开发区发展启动前期工作。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和南通能达沿江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控股企业)委托江苏佳绩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列入搬迁范围的房屋、附属物及机器设备等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公司同时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咨询。南通经
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结合省、市、开发区管委会出台的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提质增效文件精神,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施合同搬迁,南通能达沿江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控股企业)配合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施搬迁补偿,并支付所有搬迁补偿费用。为此,各方就相关搬迁补偿事宜签订《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次搬迁总价款合计人民币553,848,264 元(不含土地使用权补偿)。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搬迁所涉及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南通能达沿江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关系。
三、《搬迁补偿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 1: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
甲方 2:南通能达沿江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
甲方 1、甲方 2 统称为甲方。
乙方 1: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2:南通荣钰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1、乙方 2 统称为乙方。
(一)搬迁补偿范围:
1.乙方位于南通开发区中央路 16 号、面积为 115,586.79 平方米的国有土地
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现状为未抵押。
2.上述范围内的房屋,现状为未抵押。
3.上述范围内其他地上、地下构筑物及工厂相关设施设备等,不含乙方生产所需的可移动的设备设施。
4.自评估基准日(2021 年 3 月 31 日)以后经有权部门批准新增涉及环保、
安全投资部分的补偿,双方另行约定。
(二)搬迁的协商依据:
由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本合同列入搬迁范围的乙方不动产及附属物等财产进行价值评估。评估依据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南通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技术细则(2019 年修正版)》(通房发[2019]93 号)、《关于公布 2021 年度市区房屋征收相关评估价格参考标准和明确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标准。
乙方对评估依据、评估时点等充分了解后,认可评估机构出具的苏佳绩房估价(2021)中非 001 号的评估报告,并对评估范围、内容、程序、结果无异议。
(三)搬迁补偿对价:
1.各方经协商一致,商定搬迁范围内乙方不动产及附属物等财产的搬迁补偿对价总额(不含土地使用权补偿),计人民币:伍亿伍仟叁佰捌拾肆万捌仟贰佰陆拾肆元整(小写: 553,848,264 元)。
2.土地使用权补偿按照等价等面积置换原则,补偿总价为老厂区土地面积*新项目土地摘牌单价。
3.自评估基准日(2021 年 3 月 31 日)以后经有权部门批准新增涉及环保、
安全投资部分的补偿,双方另行约定。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生效,乙方提交土地使用权证等文件资料 30 日内,甲方 2 支付补
偿总额 10%。
2.乙方新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且新项目开工建设(开始桩基工程),甲方2 支付补偿总额 10%。
上述 1、2 两笔款项为甲方 2 支付的本合同的定金,合计为补偿总额 20%。
3.乙方新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且取得施工许可证,甲方 2 支付补偿总额20%。
4.乙方新项目开始试生产,甲方 2 支付补偿总额 15%。
5.乙方位于南通开发区的原址工厂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面停工停产,甲
方 2 支付补偿总额 15%。
6.乙方完成位于南通开发区的原址工厂的房屋、构筑物及设备设施拆除处置和土壤修复(通过有权部门认定报告),拆除和土壤修复期间未发生与搬迁相关的环保、安全、劳资、债权债务等矛盾问题后 30 日内,甲方 2 支付补偿总额的10%的款项。
7.乙方完成位于南通开发区的原址工厂不动产权属证等权证注销且交付土
地后 30 日内,甲方 2 支付清余款 20%。
8.乙方交付位于南通开发区原址工厂的土地后 30 日内,甲方 2 支付土地使
用权补偿对价。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依照本合同约定给付款项,则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搬迁补偿费,并有权依照每延期一天以搬迁补偿对价为总额依照一年期银行间报价LPR 利率的 4 倍向甲方请求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不依照本合同履行义务,并在甲方催促后仍不履行,则甲方有权依乙方违约情节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则乙方依照每延期一天以搬迁补偿对价为总额依
照一年期银行间报价 LPR 利率的 4 倍向甲方 2 支付违约金;如甲方选择提前解除
本合同,则乙方应在接到催促履行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双倍返还甲方 2 定金和返还其他款项,并每延期一天以搬迁对价为总额依照一年期银行间报价 LPR 利率的4 倍向甲方 2 支付违约金。
3.如乙方提交给甲方的全部资料均不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则甲方有权委托双方认可的评估公司重新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调整搬迁补偿对价的依据,最终以结算价为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对于
超额支付部分,乙方应全额返还,并就取得之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以超额支付
部分为总额依照一年期银行间报价 LPR 利率的 4 倍向甲方 2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4.如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签约及/或注销不动产权属证明及/或交付本合同项下的不动产等财产,则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应的搬迁补偿费。如已支付的,乙方应全额返还,并对该部分款项取得的时间至实际返还之日止依照一年期银行间报价 LPR 利率的双倍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5、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其它约定,则违约方应负责全额赔偿守约方由此所遭受的所有损失。
(六)其他约定:
1.若因政策变更如安全因素等导致停工停产日、拆除完成日、土壤修复验收日合理的延后,由乙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按新的日期执行。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后,待乙方通过股东大会决策流程后正式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根据长江大保护、能耗双控、专精特新等国家政策和市场情况,加快新项目可行性论证及后续工作。公司将继续在现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新厂陆续建成投产后,原址工厂实施关停,上述搬迁事项暂不对公司目前整体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2.搬迁区域涉及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用地,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市场情况,研究产业布局及生产经营场所整体搬迁方案,对募投项目进行研判,分析研究后续事项,相关事项将及时履行决策程序。
3.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上述搬迁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搬迁补偿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搬迁补偿合同》。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10]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67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1年11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
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五)。
7. 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1 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南通五洲皇冠酒店(南通市崇州大道6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议案
2.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 3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议案 √
2.00 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3日(9:0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南通开发区中央路16号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26009(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挂号信函、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采取信函或者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11月23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史彬
(2)联系电话:0513-83599190
(3)邮箱:shibin@ntjtc.cn
(4)联系地址:南通开发区中央路16号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
6.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并验证入场,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特别提示: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为避免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和传播风险,建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11月23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防疫信息,未提前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入会场前须履行相关防疫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出示“苏康码”、出示“行程绿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具体防疫要求可能根据届时疫情状况有所调整),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自备口罩,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遵守南通市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参会登记表》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927,投票简称为“江天投票”。
2. 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议案 √
2.00 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6 日(现场
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南通
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提 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议案 √
2.00 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自然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及有限合伙企业股东须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2021-11-10] (300927)江天化学: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66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张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议案》
为全面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推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南通能达沿江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合同》,总价款合计人民币 553,848,264 元(不含土地使用权补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长江大保护、能耗双控、专精特新等政策和市场情况,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在开发区南区建设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实现安全、绿色、低碳、提质、增效高质量再次发展,公司拟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投资新建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10] (300927)江天化学: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65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朱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议案》
为全面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推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荣钰工业服务有限公司拟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南通能达沿江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合同》,总价款合计人民币 553,848,264 元(不含土地使用权补偿)。
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公司根据长江大保护、能耗双控、专精特新等政策和市场情况,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在开发区南区建设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实现安全、绿色、低碳、提质、增效高质量再次发展。公司拟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投资新建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规定和要求,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10]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64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
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规范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创业板上市公
司的规定和要求,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必须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必须
经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经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一)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 (一)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 (二)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的 30%; 资产的 30%;
(三)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 (三)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资产的 50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5,000 万元人民币;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
保; 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
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 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
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 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
审议前款第(二)项担保事项 审议前款第(二)项担保事项
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 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
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 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
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 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 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半数以上通过。 的半数以上通过。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属
于前款第(一)、(三)、(四)、
(五)项情形的,可以豁免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十三条 ……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
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 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 3,000
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 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
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十条 ……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 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 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 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 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
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 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
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 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
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
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但不得以
有偿或者变相有偿方式公开征
集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
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
公司应当予以配合。公司及股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东大会召集人不得对征集投票
行为设置高于《证券法》规定
的持股比例等障碍而损害股东
的合法权益。
第八十四条 …… ……
股东大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 股东大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
非职工代表监事进行表决时, 非职工代表监事进行表决时,
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 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
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 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
制。 制。
第一百一十二 …… ……
条 (三)涉及关联交易的(上市 (三)涉及关联交易的(上市
公司提供担保除外),董事会的 公司提供担保除外),董事会的
权限如下: 权限如下: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
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且未达 交金额超过 30 万元,且未达到
到本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标 本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标准
准的关联交易; 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
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上 金额超过 300 万元,且占公司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绝对值 0.5%以上,但尚未达到 0.5%以上,但尚未达到第四十
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标准的关联 三条规定的标准的关联交易。
交易。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的内容保持不变。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版本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10]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63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为全面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长江大保护、能耗双控、专精特新等政策和
市场情况,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在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建设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以下简称“南区新项目”)。公司南区新项目将优化产品结构、淘汰劣势产业、调整优化存量,节能降耗、降碳减排,优化优势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规划形成以甲醇为原料的新材料及中间体一体化产业链,做优做强产业同时大幅降低单位能耗和排放,实现安全、绿色、低碳、提质、增效高质量再次发展。
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投资尚需进行项目备案(或核准)和前期环保评估、安全评估、能源评估;签署《投资协议》事项尚需通过国资审批流程,投资及签署《投资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协议对方介绍
1.对方名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住所地: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 9 号
3.性质:南通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二)公司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项目基本情况及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甲醇下游新材料及中间体一体化项目)。
2.建设内容:
(1)10 万吨/年多聚甲醛(配套 2万吨/年系列防霉杀菌剂及定制甲醛溶液、68 万吨/年甲醛);
(2)2 万吨/年改性工程塑料聚甲醛(配套 2 万吨/年三聚甲醛);
(3)9000 吨/年绿色环保型纺织助剂系列(三嗪粉末、三嗪浆料、水性固色剂);
(4)绿色智能化工厂(配套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3.投资规模:项目投资总额 20 亿元,其中设备投入约 10 亿元,分阶段实施。
(三)项目用地
1.项目选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亚路南、海堡路北、通达路东地块。
2.用地面积:约 222 亩(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3.按照国家现有工业用地出让的规范操作方式挂牌取得上述宗地的使用权。出让期限为 50 年。土地出让价格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用
地出让最低保护价标准。
(四)项目进程
按照双方约定时间节点积极推进项目进程,及时准备并提供项目审批流程中
所需要的各项数据和文件,2022 年 3 月底前开工建设,2024 年 12 月现有产品生
产线投产,2025 年 12 月全部投产,如遇政府审批暂缓或其他不可抗力,则时间节点顺延。
(五)其他说明
1.甲方提供上述工业用地达到“七通一平”条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项目报建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手续。甲方承诺,在原项目能评已批复总量范围内全力保障乙方项目的能源使用,在原项目环评已批复总量范围内对乙方项目污染物排放不予限制。
2.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所涉及的项目建设用地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国家现有工业用地出让的规范操作方式挂牌取得。因属于搬迁提升改造项目,《搬迁补偿合同》中已约定新项目土地的摘牌,南通能达沿江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控股企业)将支付土地使用权补偿对价。土地使用权补偿按照等价等面积置换原则,总价为老厂区土地面积*新项目土地摘牌单价。
3.如乙方项目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 5 个月内未就本项目进行项目备案(或核准)和前期环保评估、安全评估、能源评估;或上述备案(或核准)和评估之一不能通过有关部门批准的,则本协议书终止。甲乙双方无须就本协议的终止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待乙方通过国资审批流程和董监事会、股东会决策流程后正式生效。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实现安全、绿色、低碳、提质、增效高质量再次发展,公司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南区新建项目,符合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如项目顺利推进,将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渗透率,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所需的产能,提升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目前项目尚处于前期论证可行性研究阶段,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本次投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从公司长期发展来看,将对公司营业规模和经营业绩的提升带来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所涉及项目及投资为前期规划,最终确定及实施需要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办理项目备案、环保评估、安全评估和能源评估审批、建设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程序,并需要获得国资审批同意,能否通过核准及通过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中的项目投资、建设规模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盈利的任何预测或承诺,最终实际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项目具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分期实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其他相关不确定因素,公司将充分考虑,审慎研究决定,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4.本项目投资金额较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融资渠道、信贷政策等的变化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财务风险和流动性风险。除自有资金外,计划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直接、间接融资方式进行筹措,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0-26] (300927)江天化学: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60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
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经营情况,编制完成了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6] (300927)江天化学: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6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
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6] (300927)江天化学: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6814元
每股净资产: 7.171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78%
营业总收入: 5.1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464.81万元
[2021-10-25]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56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平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 函》。
平安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原委派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管恩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 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后续工作的有序进行,平安证券决定委派杨丹丹女士接 替管恩华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后续的保荐工作职责及持续督 导职责。
本次变更前,公司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赵宏 女士、管恩华先生,本次更换后,将变更为赵宏女士、杨丹丹女士。持续督导期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杨丹丹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杨丹丹女士简历
杨丹丹,法学硕士,保荐代表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2011 年加盟平安证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多年,曾负责或参与了江天化学(300927)IPO 项目、醋化股份(603968)IPO 项目,太阳纸业(002078)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并参与了多家拟上市公司改制、辅导及申报工作,在企业改制、IPO 融资等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业务经验。
[2021-10-15]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55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
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
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近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起息 到期 预计年化
序号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日 日 收益率
南通江天 苏州银行股 2021 年第 872期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1- 2021- 1.70%或
1 化学股份 份有限公司 存款(产品编码: 收益型 2,600 10-15 12-15 3.50%或
有限公司 南通分行 202110133M0020006156) 3.60%
公司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提示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序 产品 金额 年化收益 产品 是否到 理财收
号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类型 (万元) 率 期限 期赎回 益(万
元)
南通江 苏州银 2021 年第 746 2021-
天化学 行股份 期结构性存款(产 保本浮 1.70%或 8-31
1 股份有 有限公 品编码: 动收益 2,600 3.40%或 至 是 7.37
限公司 司南通 202108273M00100 型 3.50% 2021-
分行 05955) 9-30
南通江 交通银 交通银行蕴通财 2021-
天化学 行股份 富定期型结构性 保本浮 1.35%或 8-27
2 股份有 有限公 存款 90 天(黄金 动收益 1,800 3.50% 至 否 未到期
限公司 司南通 挂钩看涨) 型 2021-
分行 11-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
币 4,400 万元(含本次),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
五、备查文件
1、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认购材料。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09-15] (300927)江天化学: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54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证券简称:江天化学,证券代码:300927)连续 3 个交易日
内(2021 年 9 月 13 日、9 月 14 日、9 月 15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已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生产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
[2021-09-03]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53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20 号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近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起息 到期 预计年化
序号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日 日 收益率
南通江天 苏州银行股 2021 年第 746期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1- 2021- 1.70%或
1 化学股份 份有限公司 存款(产品编码: 收益型 2,600 8-31 9-30 3.40%或
有限公司 南通分行 202108273M0010005955) 3.50%
南通江天 交通银行股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 保本浮动 2021- 2021- 1.35%或
2 化学股份 份有限公司 型结构性存款 90 天(黄 收益型 1,800 8-27 11-25 3.50%
有限公司 南通分行 金挂钩看涨)
公司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提示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且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如有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四、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认购材料。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 日
[2021-08-25]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52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与南通国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原暂定名,以下简称“基金”)。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42)。
公司近日与各合作方正式签署了合伙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与前述公告披露内容一致,并完成了上述基金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了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工商登记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名称: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3MA26X0970F
主要经营场所: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成路 1088 号内 5 幢
8203-152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郜翀)
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24 日
合伙期限:2021 年 8 月 24 日至 2029 年 8 月 23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2021-08-17] (300927)江天化学: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5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星期五)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3 日通过电子邮件、
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 2021 年上半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2021-08-17] (300927)江天化学: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50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星期五)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 年8月3 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部分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经营情况,编制完成了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 2021 年上半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并据此编制了《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2021-08-17] (300927)江天化学: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095元
每股净资产: 6.999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33%
营业总收入: 3.4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086.42万元
[2021-08-03] (300927)江天化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44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7 月 24 日通过邮
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依据发展战略,为获取高端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领域的发展机会,拓展公司投资渠道,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加快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和行业的协同发展。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 2,600 万元与南通国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国泰”)、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股份”)、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邦盛”)共同发起设立“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行政审批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创业基金”),创业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 9,910 万元。随后,通过上述创业基金完成对南通产控邦盛科创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行政审批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科创基金”)的出资,创业基金为该科创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该科创基金计划募集的总规模为 3 亿元人民币。创业基金和科创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南
通产控邦盛,基金管理人均为南京邦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出资方南通国泰为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产控邦盛为南通国泰参股公司,江山股份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同时,公司董事成刚为江山股份监事、董事陈云光任江山股份董事,董事宋金华、监事顾玉宝任江山股份高管,公司董事申志刚任南通国泰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南通国泰、江山股份、南通产控邦盛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成刚、陈云光、
申志刚、宋金华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2021-08-03] (300927)江天化学: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45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7 月 24 日通过邮
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张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参与专业投资基金设立是依据发展战略,获取高端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领域的发展机会,拓展公司投资渠道,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将加快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和行业的协同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顾玉宝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建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选举张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2021-08-03]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股票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42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公司发展战略,为获取高端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领域的发展机会,拓展公司投资渠道,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加快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和行业的协同发展。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2,600万元与南通国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国泰”)、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股
份”)、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邦盛”)共同发起设立“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行政审批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创业基金”),创业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9,910万元。随后,通过上述创业基金完成对南通产控邦盛科创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行政审批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科创基金”)的出资,创业基金为该科创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该科创基金计划募集的总规模为3亿元人民币。创业基金和科创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南通产控邦盛,基金管理人均为南京邦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邦盛投资”)。
(二)关联关系
因共同出资方南通国泰为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控股子公司,南通产控邦盛为南通国泰参股公司,江山股
份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同时,公司董事成刚为江山股份监事、董事陈云光任江山股份董事,董事宋金华、监事顾玉宝任江山股份高管、公司董事申志刚任南通国泰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南通国泰、江山股份、南通产控邦盛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成刚、陈云光、申志刚、宋金华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监事顾玉宝回避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监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构成关联关系的共同投资方情况
(一)名称:南通国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注册地:南通市工农路486号
主要办公地点:同“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沈利
注册资本:12,698.2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794561757Y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
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信息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南通产控持有其96.53%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通国泰的资产总额为67,055.61万元;净资产为59,054.27万元。2020年南通国泰的营业收入为708.63万元、净利润为2,827.7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南通国泰为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控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申志刚任南通国泰董事。
南通国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名称: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998号
主要办公地点:同“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薛健
注册资本:29,7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138299113X
经营范围:化学农药、有机化学品、无机化学品、高分子聚合物制造、纳米材料、耐火绝热产品制造、加工、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审批手续后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化学技术咨询服务。工业盐的零售。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仓储经营。
无实际控制人:南通产控持有其29.30%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山股份的总资产为459,561.46万元;净资产为197,836.89万元。2020年江山股份的营业收入为512,135.78万
元;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为33,493.4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江山股份持有公司15.02%股份。
江山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名称: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注册地:南通市开发区崇州大道60号紫琅科技城6号楼408室
主要办公地点:同“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凌明圣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MA263CGK0A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南京邦盛投资持股40%,南通国泰持股40%,南京邦盛聚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南京邦盛聚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南京邦盛投资管理团队成员长期股权激励持股平台,其中南京邦盛投资持股1%,刘博持股84%、周鹏持股7.5%、钱炜持股7.5%。
南通产控邦盛于2021年5月21日成立,尚未开展运作,目前正在办理管理人资质备案过程中。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南通产控邦盛为南通国泰的参股公司,南通国泰为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控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申志刚任南通国泰董事,南通国泰董事长同时任南通产控邦盛董事长。
南通产控邦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介绍详见本公告之“二、构成关联关系的共同投资方情况”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南通产控邦盛为南通国泰的参股公司,南通国泰为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控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申志刚任南通国泰董
事,南通国泰董事长同时任南通产控邦盛董事长。南通产控邦盛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与公司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
四、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邦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50882069770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区四楼A506室)
法定代表人:郜翀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9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
主要管理人员:郜翀,创始合伙人、董事长;凌明圣,创始合伙人、总经理;郭小鹏,创始合伙人、副总经理;刘博,管理合伙人。
主要投资领域:信息技术、大健康、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郜翀、凌明圣、郭小鹏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P1061833
基金管理人登记日期:2017年12月19日
基金管理人登记类型: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总资产 5,444.37
净资产 4,171.43
营业收入 1,169.92
净利润 401.67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南京邦盛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与公司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
五、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类别属于与关联人共同对外投资,交易标的为创业基金2,600万元人民币的认缴份额。
本科创基金及创业基金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现阶段暂无基金登记备案信息、运营情况或者财务信息可供披露,其他情况如下:
(一)南通产控邦盛科创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1、基本情况
拟注册地:江苏省南通市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基金规模:计划募集3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基金募集完成情况为准)
成立时间:尚未成立
合伙人认缴表: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 承担责任
(万元) 方式
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有限合伙人 9,910 有限责任
伙)(“创业基金”)
普通合伙人/ 不低于基金
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 规模的1% 无限责任
伙人
其他投资人 有限合伙人 *** 有限责任
注:(1)在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创业基金”)中,南通国泰认缴出资4,300万元,江山股份认缴出资3,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
2,600万元,南通产控邦盛认缴出资10万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科创基金尚处于募集期,合伙人信息、认缴出资金额、募集规模均以最终实际发生的为准。
存续期限:基金存续期限8年,其中投资期3年,管理及退出期5年。经基金投资人同意,基金存续期限可延长2年。
出资进度:尚未出资
2、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科创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享有对基金项目投资和退出的决策权。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南通产控邦盛委派3人,南通国泰、江山股份各委派一人。投资决策委员会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方可形成有效决议。
(2
[2021-08-03]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股票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43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建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张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建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
件。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日
附件:
张建先生简历如下:
张建: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历任中国民航南通站航行科飞行报告室副主任、主任、中国民航南通站团委副书记、中国民航南通站客货销售代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民航南通站客运销售代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民航南通站货运销售代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南通兴东机场有限公司货运部经理、南通空港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南通兴东机场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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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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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0]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2-003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梅,副总经理张永锋、任建军、徐翔,监
事陆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司副总经理张永锋,持有本公司股份 595,000 股 (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 0.7419%),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48,7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855%)。
2.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梅,持有本公司股份 59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7419%),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48,7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855%)。
3.公司副总经理任建军,持有本公司股份 173,750 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 0.2166%),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3,43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42%)。
4.公司副总经理徐翔,持有本公司股份 139,500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 0.1739%),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4,87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35%)。
5.公司监事陆辉,持有本公司股份 144,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 0.1802%),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6,12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50%)。
6.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六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梅,副总经理张永锋、任建军、徐翔,监事陆辉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永锋 副总经理 595,000 0.7419%
陈梅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595,000 0.7419%
任建军 副总经理 173,750 0.2166%
徐翔 副总经理 139,500 0.1739%
陆辉 监事 144,500 0.1802%
备注:徐翔先生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原定任期为 2019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0 日,2021 年 4 月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其担任的职工代表监事职
务,并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被公司董事会聘为副总经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职工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监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方式、数量、比例
本次计划减持 本次减持计划不超过公
序号 股东姓名 拟减持方式 数量不超过 司总股本比例
(股)
1 张永锋 集中竞价交易 148,750 0.1855%
2 陈梅 集中竞价交易 148,750 0.1855%
3 任建军 集中竞价交易 43,437 0.0542%
4 徐翔 集中竞价交易 34,875 0.0435%
5 陆辉 集中竞价交易 36,125 0.0450%
备注: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价格:股东张永锋、陈梅、任建军、徐翔、陆辉的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具体如下:
1.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永锋、陈梅、任建军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此外,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个月内如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1 年 7 月 7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
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如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高级管理人员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违反上述承诺。
2.担任发行人监事的股东徐翔(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陆辉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此外,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
定的,则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监事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违反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上述股东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相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最终是否按期实施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因此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述股东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
[2022-01-06]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2-00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0,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4688%;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10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50,000股,于2021年1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60,15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0,200,00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
股票数量为19,015,03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095%,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61,184,96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2905%。
(二)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2021年7月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034,96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905%。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为80,2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60,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00%;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20,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00%。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7 月 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公司上市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29名,分别为南通新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源投资”)、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股份”)、朱辉、张永锋、陈梅、任建军、鲁星光、季善兵、吴松华、黄耀辉、符红斌、顾志锋、季咏红、陆辉、成水明、徐翔、庄建新、周强、秦勇、杨永杰、戴亮、徐益、郭勇、
顾新华、李斌、李金明、施永兵、陈诞通、仇小峰。
(二)承诺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中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具体如下: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发行人股东新源投资、江山股份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进行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公司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2)发行人股东鲁星光、季善兵、吴松华、黄耀辉、符红斌、顾志锋、季咏红、成水明、周强、秦勇、杨永杰、戴亮、徐益、郭勇、顾新华、李斌、李金明、施永兵、陈诞通、仇小峰、庄建新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3)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朱辉、张永锋、陈梅、任建军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此外,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1年7月7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如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违反上述承诺。
(4)担任发行人监事的股东徐翔、陆辉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此外,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监事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违反上述承诺。
2.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新源投资及江山股份作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锁定期届满后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本公司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审慎制定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的股票减持计划,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部分或全部发行人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集中竞价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底价将相应进行调整。本公
司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本公司系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三)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无后续追加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2年1月10日(星期一)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0,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688%。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29名。
(四)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
号 股东名称 总数(股) 数量(股) 上市流通数 备注
量(股)
1 南通新源投资发 12,050,000 12,050,000 12,050,000
展有限公司
2 南通江山农药化 12,050,000 12,050,000 12,050,000
工股份有限公司
3 朱辉 1,785,000 1,785,000 446,250 注 1
4 张永锋 595,000 595,000 148,750 注 2
5 陈梅 595,000 595,000 148,750 注 3
6 任建军 173,750 173,750 43,437 注 4
7 鲁星光 167,500 167,500 167,500
8 季善兵 167,500 167,500 167,500
9 吴松华 167,500 167,500 167,500
10 黄耀辉 162,500 162,500 162,500
11 符红斌 162,500 162,500 162,500
12 顾志锋 162,500 162,500 162,500
13 季咏红 152,500 152,500 152,500
14 陆辉 144,500 144,500 36,125 注 5
15 成水明 139,500 139,500 139,500
16 徐翔 139,500 139,500 34,875 注 6
17 庄建新 139,500 139,500 139,500
18 周强 139,500 139,500 139,500
19 秦勇 139,500 139,500 139,500
20 杨永杰
[2022-01-06] (300927)江天化学:江天化学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2-002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与南通国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原暂定名,以下简称“基金”)。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2021 年 8 月,公司与各合作方签署了合伙协议,基金完成了工
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了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最终核定名称为“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二、投资基金进展情况
1、基金备案情况
2022 年 1 月 4 日,该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相关信息如下:
备案编码:SSZ324
基金名称: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南京邦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2 年 1 月 4 日
证书打印日期:2022 年 1 月 5 日
2、基金首期出资情况
基金已完成首期资金募集,各合伙人首次实际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 合伙类型 认缴出资金额 首期出资金额
(万元) (万元)
南通产控邦盛
创业投资管理 普通合伙人 100 5
有限公司
南通国泰创业 有限合伙人 4,300 2,150
投资有限公司
南通江山农药
化工股份有限 有限合伙人 3,000 1,500
公司
南通江天化学 有限合伙人 2,600 1,300
股份有限公司
注: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经过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金额由原 10万元增加至 100 万元,其他合伙人出资金额不变。
三、备查文件
1、《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2021-12-23]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73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
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
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近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品 预计年化
序号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类型 收益率
南通江天 江苏银行股份有 对公结构性存 保本浮
2021-12 2022-3- 1.4%-3.76
1 化学股份 限公司南通开发 款 2021 年第 动收益 2,600
-22 22 %
有限公司 区支行 61 期 3 个月 B 型
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开发区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提示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是否
序 产品 年化收 理财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期限 到期
号 类型 益率 收益
赎回
2021 年第 746
苏州银行
南通江天 期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 1.70%或 2021-8-31
股份有限
1 化学股份 (产品编码: 动收益 2,600 3.40%或 至 是 7.37
公司南通
有限公司 202108273M001 型 3.50% 2021-9-30
分行
0005955)
交通银行蕴通
交通银行
南通江天 财富定期型结 保本浮 2021-8-27
股份有限 1.35%或
2 化学股份 构性存款 90 天 动收益 1,800 至 是 15.53
公司南通 3.50%
有限公司 (黄金挂钩看 型 2021-11-25
分行
涨)
2021 年第 872
苏州银行
南通江天 期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 1.70%或 2021-10-15
股份有限
3 化学股份 (产品编码: 动收益 2,600 3.50%或 至 是 15.17
公司南通
有限公司 202110133M002 型 3.60% 2021-12-15
分行
0006156)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
挂钩汇率区间
银行股份
南通江天 累计型法人人 保本浮 2021-12-09
有限公司 1.30%-3 未到
4 化学股份 民币结构性存 动收益 1,800 至 否
南通经济 .75% 期
有限公司 款产品-专户型 型 2022-3-14
技术开发
2021 年第 360
区支行
期 J 款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
币 4,400 万元(含本次),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
五、备查文件
1、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认购材料。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22]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72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搬迁事宜的基本情况
为全面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推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开发区高质量
发展再上新台阶,根据 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结合上级出台的系列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提质增效文件精神,拟对公司所在化工园区内相关企业实施协议搬迁。
2021 年 7 月 13 日,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荣钰工业
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收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下发的《南通开发区化工园区产业提升改造搬迁通知》,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收到<南通开发区化工园区产业提升改造搬迁通知>的公告》(2021-04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支持开发区发展启动前期工作。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议案》,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南通能达沿江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控股企业)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订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本次搬迁总价款合计人民币 553,848,264 元(不含土地
使用权补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二、搬迁事宜的进展情况
根据合同约定:合同生效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交土地使用权证等文件资料 30 日内,南通能达沿江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补偿总额 10%。2021年 12 月 20 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并收到南通能达沿江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的第一笔搬迁补偿款,计人民币 55,384,826 元。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搬迁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相关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17]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7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1 年 4 月 2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赎回,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是否
产品类 年化收 理财
序号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期限 到期
型 益率 收益
赎回
南通江天 苏州银行股 2021 年第 872 期结构性 保本浮 1.70%或 2021-10-15
1 化学股份 份有限公司 存款(产品编码: 动收益 2,600 3.50%或 至 是 15.17
有限公司 南通分行 202110133M0020006156) 型 3.60% 2021-12-15
二、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化收益 是否到 理财
序号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产品期限
率 期赎回 收益
2021 年第 746
南通江天 苏州银行股 期结构性存款 1.70%或 2021-8-31
保本浮动
1 化学股份 份有限公司 (产品编码: 2,600 3.40%或 至 是 7.37
收益型
有限公司 南通分行 202108273M001 3.50% 2021-9-30
0005955)
交通银行蕴通
南通江天 交通银行股 财富定期型结 2021-8-27
保本浮动 1.35%或
2 化学股份 份有限公司 构性存款 90 天 1,800 至 是 15.53
收益型 3.50%
有限公司 南通分行 (黄金挂钩看 2021-11-25
涨)
2021 年第 872
南通江天 苏州银行股 期结构性存款 1.70%或 2021-10-15
保本浮动
3 化学股份 份有限公司 (产品编码: 2,600 3.50%或 至 是 15.17
收益型
有限公司 南通分行 202110133M002 3.60% 2021-12-15
0006156)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 挂钩汇率区间
南通江天 行股份有限 累计型法人人 2021-12-09
保本浮动 1.30%-3.7 未到
4 化学股份 公司南通经 民币结构性存 1,800 至 否
收益型 5% 期
有限公司 济技术开发 款产品-专户型 2022-3-14
区支行 2021 年第 360
期 J 款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
1,800 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
三、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09]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70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
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
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近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品 预计年化 公
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司
类型 收益率 与
中国工商银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 中
通江 行股份有限 汇率区间累计型法 保本浮
化学 2021-12 2022-3- 1.30%-3.7 国
份有 公司南通经 人人民币结构性存 动收益 1,800 -09 14 5% 工
济技术开发 款产品-专户型 2021 型 商
公司 区支行 年第 360 期 J 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提示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是否
序 产品 年化收 理财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期限 到期
号 类型 益率 收益
赎回
苏州银行 2021 年第 746
南通江天 股份有限 期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 1.70%或 2021-8-31
1 化学股份 (产品编码: 动收益 2,600 3.40%或 至 是 7.37
有限公司 公司南通 202108273M001 型 3.50% 2021-9-30
分行
0005955)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蕴通
南通江天 财富定期型结 保本浮 2021-8-27
2 化学股份 股份有限 构性存款 90 天 动收益 1,800 1.35%或 至 是 15.53
公司南通 3.50%
有限公司 分行 (黄金挂钩看 型 2021-11-25
涨)
苏州银行 2021 年第 872
南通江天 股份有限 期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 1.70%或 2021-10-15 未到
3 化学股份 (产品编码: 动收益 2,600 3.50%或 至 否
有限公司 公司南通 202110133M002 型 3.60% 2021-12-15 期
分行
000615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
币 4,400 万元(含本次),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
五、备查文件
1、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认购材料。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21-11-26]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68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1 年 4 月 2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赎回,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是否
年化收益 产品 理财
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到期
率 期限 收益
赎回
通江天 交通银行股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 保本浮动 1.35%或 2021-
学股份 份有限公司 期型结构性存款 90 收益型 1,800 3.50% 8-27 是 15.53
限公司 南通分行 天(黄金挂钩看涨) 至
2021- 二、公
11-25
告前
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化收益 是否到 理财 截
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产品期限
率 期赎回 收益 至本
2021 年第746
通江天 苏州银行股 期结构性存款 1.70%或 2021-8-31 公告
学股份 份有限公司 (产品编码: 保本浮动 2,600 3.40%或 至 是 7.37 披露
限公司 南通分行 202108273M001 收益型 3.50% 2021-9-30
日,
0005955)
交通银行蕴通 公司
通江天 交通银行股 财富定期型结 保本浮动 1.35%或 2021-8-27 使用
学股份 份有限公司 构性存款 90 天 收益型 1,800 3.50% 至 是 15.53
限公司 南通分行 (黄金挂钩看 2021-11-25 闲置
涨) 募集
2021 年第 872 资金
通江天 苏州银行股 期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 1.70%或 2021-10-15 未到
学股份 份有限公司 (产品编码: 2,600 3.50%或 至 否 进行
限公司 南通分行 202110133M002 收益型 3.60% 2021-12-15 期
现金
0006156)
管理
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 2,600 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
三、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26] (300927)江天化学: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69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州大道60号五洲皇冠酒店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辉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57,686,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2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57,632,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6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5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5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686,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686,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7,686,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云和陈玮婧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10]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62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搬迁补偿情况概述
为全面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推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开发区高质量
发展再上新台阶,根据 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结合上级出台的系列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提质增效文件精神,拟对公司所在化工园区内相关企业实施协议搬迁。
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荣钰工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收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下发的《南通开发区化工园区产业提升改造搬迁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7 月 14 日披露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收到<南通开发区化工园区产业提升改造搬迁通知>的公告》(2021-04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支持开发区发展启动前期工作。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和南通能达沿江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控股企业)委托江苏佳绩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列入搬迁范围的房屋、附属物及机器设备等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公司同时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咨询。南通经
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结合省、市、开发区管委会出台的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提质增效文件精神,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施合同搬迁,南通能达沿江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控股企业)配合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施搬迁补偿,并支付所有搬迁补偿费用。为此,各方就相关搬迁补偿事宜签订《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次搬迁总价款合计人民币553,848,264 元(不含土地使用权补偿)。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搬迁所涉及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南通能达沿江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关系。
三、《搬迁补偿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 1: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
甲方 2:南通能达沿江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
甲方 1、甲方 2 统称为甲方。
乙方 1: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2:南通荣钰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1、乙方 2 统称为乙方。
(一)搬迁补偿范围:
1.乙方位于南通开发区中央路 16 号、面积为 115,586.79 平方米的国有土地
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现状为未抵押。
2.上述范围内的房屋,现状为未抵押。
3.上述范围内其他地上、地下构筑物及工厂相关设施设备等,不含乙方生产所需的可移动的设备设施。
4.自评估基准日(2021 年 3 月 31 日)以后经有权部门批准新增涉及环保、
安全投资部分的补偿,双方另行约定。
(二)搬迁的协商依据:
由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本合同列入搬迁范围的乙方不动产及附属物等财产进行价值评估。评估依据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南通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技术细则(2019 年修正版)》(通房发[2019]93 号)、《关于公布 2021 年度市区房屋征收相关评估价格参考标准和明确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标准。
乙方对评估依据、评估时点等充分了解后,认可评估机构出具的苏佳绩房估价(2021)中非 001 号的评估报告,并对评估范围、内容、程序、结果无异议。
(三)搬迁补偿对价:
1.各方经协商一致,商定搬迁范围内乙方不动产及附属物等财产的搬迁补偿对价总额(不含土地使用权补偿),计人民币:伍亿伍仟叁佰捌拾肆万捌仟贰佰陆拾肆元整(小写: 553,848,264 元)。
2.土地使用权补偿按照等价等面积置换原则,补偿总价为老厂区土地面积*新项目土地摘牌单价。
3.自评估基准日(2021 年 3 月 31 日)以后经有权部门批准新增涉及环保、
安全投资部分的补偿,双方另行约定。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生效,乙方提交土地使用权证等文件资料 30 日内,甲方 2 支付补
偿总额 10%。
2.乙方新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且新项目开工建设(开始桩基工程),甲方2 支付补偿总额 10%。
上述 1、2 两笔款项为甲方 2 支付的本合同的定金,合计为补偿总额 20%。
3.乙方新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且取得施工许可证,甲方 2 支付补偿总额20%。
4.乙方新项目开始试生产,甲方 2 支付补偿总额 15%。
5.乙方位于南通开发区的原址工厂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面停工停产,甲
方 2 支付补偿总额 15%。
6.乙方完成位于南通开发区的原址工厂的房屋、构筑物及设备设施拆除处置和土壤修复(通过有权部门认定报告),拆除和土壤修复期间未发生与搬迁相关的环保、安全、劳资、债权债务等矛盾问题后 30 日内,甲方 2 支付补偿总额的10%的款项。
7.乙方完成位于南通开发区的原址工厂不动产权属证等权证注销且交付土
地后 30 日内,甲方 2 支付清余款 20%。
8.乙方交付位于南通开发区原址工厂的土地后 30 日内,甲方 2 支付土地使
用权补偿对价。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依照本合同约定给付款项,则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搬迁补偿费,并有权依照每延期一天以搬迁补偿对价为总额依照一年期银行间报价LPR 利率的 4 倍向甲方请求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不依照本合同履行义务,并在甲方催促后仍不履行,则甲方有权依乙方违约情节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则乙方依照每延期一天以搬迁补偿对价为总额依
照一年期银行间报价 LPR 利率的 4 倍向甲方 2 支付违约金;如甲方选择提前解除
本合同,则乙方应在接到催促履行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双倍返还甲方 2 定金和返还其他款项,并每延期一天以搬迁对价为总额依照一年期银行间报价 LPR 利率的4 倍向甲方 2 支付违约金。
3.如乙方提交给甲方的全部资料均不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则甲方有权委托双方认可的评估公司重新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调整搬迁补偿对价的依据,最终以结算价为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对于
超额支付部分,乙方应全额返还,并就取得之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以超额支付
部分为总额依照一年期银行间报价 LPR 利率的 4 倍向甲方 2 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4.如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签约及/或注销不动产权属证明及/或交付本合同项下的不动产等财产,则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应的搬迁补偿费。如已支付的,乙方应全额返还,并对该部分款项取得的时间至实际返还之日止依照一年期银行间报价 LPR 利率的双倍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5、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其它约定,则违约方应负责全额赔偿守约方由此所遭受的所有损失。
(六)其他约定:
1.若因政策变更如安全因素等导致停工停产日、拆除完成日、土壤修复验收日合理的延后,由乙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按新的日期执行。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后,待乙方通过股东大会决策流程后正式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根据长江大保护、能耗双控、专精特新等国家政策和市场情况,加快新项目可行性论证及后续工作。公司将继续在现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新厂陆续建成投产后,原址工厂实施关停,上述搬迁事项暂不对公司目前整体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2.搬迁区域涉及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用地,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市场情况,研究产业布局及生产经营场所整体搬迁方案,对募投项目进行研判,分析研究后续事项,相关事项将及时履行决策程序。
3.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上述搬迁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搬迁补偿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搬迁补偿合同》。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10]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67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1年11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
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五)。
7. 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1 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南通五洲皇冠酒店(南通市崇州大道6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议案
2.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 3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议案 √
2.00 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3日(9:0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南通开发区中央路16号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26009(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挂号信函、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采取信函或者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11月23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史彬
(2)联系电话:0513-83599190
(3)邮箱:shibin@ntjtc.cn
(4)联系地址:南通开发区中央路16号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
6.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并验证入场,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特别提示: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为避免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和传播风险,建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11月23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防疫信息,未提前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入会场前须履行相关防疫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出示“苏康码”、出示“行程绿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具体防疫要求可能根据届时疫情状况有所调整),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自备口罩,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遵守南通市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参会登记表》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927,投票简称为“江天投票”。
2. 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议案 √
2.00 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6 日(现场
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南通
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提 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议案 √
2.00 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自然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及有限合伙企业股东须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2021-11-10] (300927)江天化学: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66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张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议案》
为全面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推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南通能达沿江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合同》,总价款合计人民币 553,848,264 元(不含土地使用权补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长江大保护、能耗双控、专精特新等政策和市场情况,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在开发区南区建设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实现安全、绿色、低碳、提质、增效高质量再次发展,公司拟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投资新建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10] (300927)江天化学: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65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朱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议案》
为全面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推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荣钰工业服务有限公司拟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南通能达沿江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合同》,总价款合计人民币 553,848,264 元(不含土地使用权补偿)。
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搬迁补偿合同>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公司根据长江大保护、能耗双控、专精特新等政策和市场情况,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在开发区南区建设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实现安全、绿色、低碳、提质、增效高质量再次发展。公司拟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投资新建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规定和要求,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10]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64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
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规范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创业板上市公
司的规定和要求,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必须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必须
经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经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一)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 (一)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 (二)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的 30%; 资产的 30%;
(三)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 (三)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资产的 50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5,000 万元人民币;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
保; 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
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 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
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 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
审议前款第(二)项担保事项 审议前款第(二)项担保事项
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 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
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 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
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 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 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半数以上通过。 的半数以上通过。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属
于前款第(一)、(三)、(四)、
(五)项情形的,可以豁免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十三条 ……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
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 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 3,000
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 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
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十条 ……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 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 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 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 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
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 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
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 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
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
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但不得以
有偿或者变相有偿方式公开征
集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
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
公司应当予以配合。公司及股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东大会召集人不得对征集投票
行为设置高于《证券法》规定
的持股比例等障碍而损害股东
的合法权益。
第八十四条 …… ……
股东大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 股东大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
非职工代表监事进行表决时, 非职工代表监事进行表决时,
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 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
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 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
制。 制。
第一百一十二 …… ……
条 (三)涉及关联交易的(上市 (三)涉及关联交易的(上市
公司提供担保除外),董事会的 公司提供担保除外),董事会的
权限如下: 权限如下: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
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且未达 交金额超过 30 万元,且未达到
到本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标 本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标准
准的关联交易; 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
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上 金额超过 300 万元,且占公司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绝对值 0.5%以上,但尚未达到 0.5%以上,但尚未达到第四十
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标准的关联 三条规定的标准的关联交易。
交易。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的内容保持不变。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版本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10]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63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为全面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长江大保护、能耗双控、专精特新等政策和
市场情况,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在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建设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以下简称“南区新项目”)。公司南区新项目将优化产品结构、淘汰劣势产业、调整优化存量,节能降耗、降碳减排,优化优势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规划形成以甲醇为原料的新材料及中间体一体化产业链,做优做强产业同时大幅降低单位能耗和排放,实现安全、绿色、低碳、提质、增效高质量再次发展。
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投资尚需进行项目备案(或核准)和前期环保评估、安全评估、能源评估;签署《投资协议》事项尚需通过国资审批流程,投资及签署《投资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协议对方介绍
1.对方名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住所地: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 9 号
3.性质:南通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二)公司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项目基本情况及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甲醇下游新材料及中间体一体化项目)。
2.建设内容:
(1)10 万吨/年多聚甲醛(配套 2万吨/年系列防霉杀菌剂及定制甲醛溶液、68 万吨/年甲醛);
(2)2 万吨/年改性工程塑料聚甲醛(配套 2 万吨/年三聚甲醛);
(3)9000 吨/年绿色环保型纺织助剂系列(三嗪粉末、三嗪浆料、水性固色剂);
(4)绿色智能化工厂(配套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3.投资规模:项目投资总额 20 亿元,其中设备投入约 10 亿元,分阶段实施。
(三)项目用地
1.项目选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亚路南、海堡路北、通达路东地块。
2.用地面积:约 222 亩(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3.按照国家现有工业用地出让的规范操作方式挂牌取得上述宗地的使用权。出让期限为 50 年。土地出让价格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用
地出让最低保护价标准。
(四)项目进程
按照双方约定时间节点积极推进项目进程,及时准备并提供项目审批流程中
所需要的各项数据和文件,2022 年 3 月底前开工建设,2024 年 12 月现有产品生
产线投产,2025 年 12 月全部投产,如遇政府审批暂缓或其他不可抗力,则时间节点顺延。
(五)其他说明
1.甲方提供上述工业用地达到“七通一平”条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项目报建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手续。甲方承诺,在原项目能评已批复总量范围内全力保障乙方项目的能源使用,在原项目环评已批复总量范围内对乙方项目污染物排放不予限制。
2.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所涉及的项目建设用地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国家现有工业用地出让的规范操作方式挂牌取得。因属于搬迁提升改造项目,《搬迁补偿合同》中已约定新项目土地的摘牌,南通能达沿江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控股企业)将支付土地使用权补偿对价。土地使用权补偿按照等价等面积置换原则,总价为老厂区土地面积*新项目土地摘牌单价。
3.如乙方项目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 5 个月内未就本项目进行项目备案(或核准)和前期环保评估、安全评估、能源评估;或上述备案(或核准)和评估之一不能通过有关部门批准的,则本协议书终止。甲乙双方无须就本协议的终止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待乙方通过国资审批流程和董监事会、股东会决策流程后正式生效。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实现安全、绿色、低碳、提质、增效高质量再次发展,公司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南区新建项目,符合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如项目顺利推进,将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渗透率,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所需的产能,提升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目前项目尚处于前期论证可行性研究阶段,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本次投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从公司长期发展来看,将对公司营业规模和经营业绩的提升带来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所涉及项目及投资为前期规划,最终确定及实施需要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办理项目备案、环保评估、安全评估和能源评估审批、建设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程序,并需要获得国资审批同意,能否通过核准及通过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中的项目投资、建设规模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盈利的任何预测或承诺,最终实际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项目具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分期实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其他相关不确定因素,公司将充分考虑,审慎研究决定,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4.本项目投资金额较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融资渠道、信贷政策等的变化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财务风险和流动性风险。除自有资金外,计划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直接、间接融资方式进行筹措,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0-26] (300927)江天化学: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60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
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经营情况,编制完成了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6] (300927)江天化学: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6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
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6] (300927)江天化学: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6814元
每股净资产: 7.171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78%
营业总收入: 5.1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464.81万元
[2021-10-25]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56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平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 函》。
平安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原委派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管恩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 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后续工作的有序进行,平安证券决定委派杨丹丹女士接 替管恩华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后续的保荐工作职责及持续督 导职责。
本次变更前,公司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赵宏 女士、管恩华先生,本次更换后,将变更为赵宏女士、杨丹丹女士。持续督导期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杨丹丹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杨丹丹女士简历
杨丹丹,法学硕士,保荐代表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2011 年加盟平安证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多年,曾负责或参与了江天化学(300927)IPO 项目、醋化股份(603968)IPO 项目,太阳纸业(002078)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并参与了多家拟上市公司改制、辅导及申报工作,在企业改制、IPO 融资等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业务经验。
[2021-10-15]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55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
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
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近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起息 到期 预计年化
序号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日 日 收益率
南通江天 苏州银行股 2021 年第 872期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1- 2021- 1.70%或
1 化学股份 份有限公司 存款(产品编码: 收益型 2,600 10-15 12-15 3.50%或
有限公司 南通分行 202110133M0020006156) 3.60%
公司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提示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序 产品 金额 年化收益 产品 是否到 理财收
号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类型 (万元) 率 期限 期赎回 益(万
元)
南通江 苏州银 2021 年第 746 2021-
天化学 行股份 期结构性存款(产 保本浮 1.70%或 8-31
1 股份有 有限公 品编码: 动收益 2,600 3.40%或 至 是 7.37
限公司 司南通 202108273M00100 型 3.50% 2021-
分行 05955) 9-30
南通江 交通银 交通银行蕴通财 2021-
天化学 行股份 富定期型结构性 保本浮 1.35%或 8-27
2 股份有 有限公 存款 90 天(黄金 动收益 1,800 3.50% 至 否 未到期
限公司 司南通 挂钩看涨) 型 2021-
分行 11-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
币 4,400 万元(含本次),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
五、备查文件
1、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认购材料。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09-15] (300927)江天化学: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54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证券简称:江天化学,证券代码:300927)连续 3 个交易日
内(2021 年 9 月 13 日、9 月 14 日、9 月 15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已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生产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
[2021-09-03]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53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20 号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近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起息 到期 预计年化
序号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日 日 收益率
南通江天 苏州银行股 2021 年第 746期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1- 2021- 1.70%或
1 化学股份 份有限公司 存款(产品编码: 收益型 2,600 8-31 9-30 3.40%或
有限公司 南通分行 202108273M0010005955) 3.50%
南通江天 交通银行股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 保本浮动 2021- 2021- 1.35%或
2 化学股份 份有限公司 型结构性存款 90 天(黄 收益型 1,800 8-27 11-25 3.50%
有限公司 南通分行 金挂钩看涨)
公司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提示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且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如有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四、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认购材料。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 日
[2021-08-25]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52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与南通国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原暂定名,以下简称“基金”)。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42)。
公司近日与各合作方正式签署了合伙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与前述公告披露内容一致,并完成了上述基金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了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工商登记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名称: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3MA26X0970F
主要经营场所: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成路 1088 号内 5 幢
8203-152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郜翀)
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24 日
合伙期限:2021 年 8 月 24 日至 2029 年 8 月 23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2021-08-17] (300927)江天化学: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5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星期五)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3 日通过电子邮件、
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 2021 年上半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2021-08-17] (300927)江天化学: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50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星期五)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 年8月3 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部分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经营情况,编制完成了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 2021 年上半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并据此编制了《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2021-08-17] (300927)江天化学: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095元
每股净资产: 6.999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33%
营业总收入: 3.4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086.42万元
[2021-08-03] (300927)江天化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44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7 月 24 日通过邮
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依据发展战略,为获取高端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领域的发展机会,拓展公司投资渠道,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加快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和行业的协同发展。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 2,600 万元与南通国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国泰”)、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股份”)、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邦盛”)共同发起设立“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行政审批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创业基金”),创业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 9,910 万元。随后,通过上述创业基金完成对南通产控邦盛科创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行政审批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科创基金”)的出资,创业基金为该科创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该科创基金计划募集的总规模为 3 亿元人民币。创业基金和科创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南
通产控邦盛,基金管理人均为南京邦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出资方南通国泰为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产控邦盛为南通国泰参股公司,江山股份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同时,公司董事成刚为江山股份监事、董事陈云光任江山股份董事,董事宋金华、监事顾玉宝任江山股份高管,公司董事申志刚任南通国泰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南通国泰、江山股份、南通产控邦盛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成刚、陈云光、
申志刚、宋金华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2021-08-03] (300927)江天化学: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证券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45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7 月 24 日通过邮
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张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参与专业投资基金设立是依据发展战略,获取高端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领域的发展机会,拓展公司投资渠道,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将加快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和行业的协同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顾玉宝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建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选举张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2021-08-03]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股票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42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公司发展战略,为获取高端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领域的发展机会,拓展公司投资渠道,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加快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和行业的协同发展。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2,600万元与南通国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国泰”)、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股
份”)、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邦盛”)共同发起设立“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行政审批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创业基金”),创业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9,910万元。随后,通过上述创业基金完成对南通产控邦盛科创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行政审批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科创基金”)的出资,创业基金为该科创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该科创基金计划募集的总规模为3亿元人民币。创业基金和科创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南通产控邦盛,基金管理人均为南京邦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邦盛投资”)。
(二)关联关系
因共同出资方南通国泰为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控股子公司,南通产控邦盛为南通国泰参股公司,江山股
份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同时,公司董事成刚为江山股份监事、董事陈云光任江山股份董事,董事宋金华、监事顾玉宝任江山股份高管、公司董事申志刚任南通国泰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南通国泰、江山股份、南通产控邦盛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成刚、陈云光、申志刚、宋金华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监事顾玉宝回避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监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构成关联关系的共同投资方情况
(一)名称:南通国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注册地:南通市工农路486号
主要办公地点:同“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沈利
注册资本:12,698.2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794561757Y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
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信息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南通产控持有其96.53%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通国泰的资产总额为67,055.61万元;净资产为59,054.27万元。2020年南通国泰的营业收入为708.63万元、净利润为2,827.7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南通国泰为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控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申志刚任南通国泰董事。
南通国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名称: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998号
主要办公地点:同“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薛健
注册资本:29,7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138299113X
经营范围:化学农药、有机化学品、无机化学品、高分子聚合物制造、纳米材料、耐火绝热产品制造、加工、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审批手续后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化学技术咨询服务。工业盐的零售。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仓储经营。
无实际控制人:南通产控持有其29.30%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山股份的总资产为459,561.46万元;净资产为197,836.89万元。2020年江山股份的营业收入为512,135.78万
元;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为33,493.4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江山股份持有公司15.02%股份。
江山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名称: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注册地:南通市开发区崇州大道60号紫琅科技城6号楼408室
主要办公地点:同“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凌明圣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MA263CGK0A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南京邦盛投资持股40%,南通国泰持股40%,南京邦盛聚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南京邦盛聚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南京邦盛投资管理团队成员长期股权激励持股平台,其中南京邦盛投资持股1%,刘博持股84%、周鹏持股7.5%、钱炜持股7.5%。
南通产控邦盛于2021年5月21日成立,尚未开展运作,目前正在办理管理人资质备案过程中。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南通产控邦盛为南通国泰的参股公司,南通国泰为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控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申志刚任南通国泰董事,南通国泰董事长同时任南通产控邦盛董事长。
南通产控邦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介绍详见本公告之“二、构成关联关系的共同投资方情况”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南通产控邦盛为南通国泰的参股公司,南通国泰为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产控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申志刚任南通国泰董
事,南通国泰董事长同时任南通产控邦盛董事长。南通产控邦盛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与公司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
四、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邦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50882069770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区四楼A506室)
法定代表人:郜翀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9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
主要管理人员:郜翀,创始合伙人、董事长;凌明圣,创始合伙人、总经理;郭小鹏,创始合伙人、副总经理;刘博,管理合伙人。
主要投资领域:信息技术、大健康、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郜翀、凌明圣、郭小鹏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P1061833
基金管理人登记日期:2017年12月19日
基金管理人登记类型: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总资产 5,444.37
净资产 4,171.43
营业收入 1,169.92
净利润 401.67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南京邦盛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与公司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
五、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类别属于与关联人共同对外投资,交易标的为创业基金2,600万元人民币的认缴份额。
本科创基金及创业基金尚处于筹备设立阶段,现阶段暂无基金登记备案信息、运营情况或者财务信息可供披露,其他情况如下:
(一)南通产控邦盛科创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1、基本情况
拟注册地:江苏省南通市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基金规模:计划募集3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基金募集完成情况为准)
成立时间:尚未成立
合伙人认缴表: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 承担责任
(万元) 方式
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有限合伙人 9,910 有限责任
伙)(“创业基金”)
普通合伙人/ 不低于基金
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 规模的1% 无限责任
伙人
其他投资人 有限合伙人 *** 有限责任
注:(1)在南通产控邦盛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创业基金”)中,南通国泰认缴出资4,300万元,江山股份认缴出资3,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
2,600万元,南通产控邦盛认缴出资10万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科创基金尚处于募集期,合伙人信息、认缴出资金额、募集规模均以最终实际发生的为准。
存续期限:基金存续期限8年,其中投资期3年,管理及退出期5年。经基金投资人同意,基金存续期限可延长2年。
出资进度:尚未出资
2、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科创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享有对基金项目投资和退出的决策权。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南通产控邦盛委派3人,南通国泰、江山股份各委派一人。投资决策委员会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方可形成有效决议。
(2
[2021-08-03] (300927)江天化学: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27 股票简称:江天化学 公告编号:2021-043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建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张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建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
件。
特此公告。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日
附件:
张建先生简历如下:
张建: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历任中国民航南通站航行科飞行报告室副主任、主任、中国民航南通站团委副书记、中国民航南通站客货销售代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民航南通站客运销售代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民航南通站货运销售代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南通兴东机场有限公司货运部经理、南通空港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南通兴东机场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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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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