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772什么时候复牌?-运达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运达股份300772≈≈(更新:22.02.15)
[2022-02-15]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获得
一笔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计人民币 2,287.77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
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3.22%,具体情况如下:
收款 收到时 补助原因或 政府补助金 计入 补助依 是否具有
序号 单位 间 项目 发放主体 额(元) 会计 分类 据 可持续性
科目
杭州市临平
2022 年 2019 年度临 区经济信息 与收 临经科
1 公司 2 月 14 平 区 企业 培 化和 科学技 22,877,700 其他 益相 (2021 是
日 育财政扶持 术局、杭州市 收益 关 )58 号
资金 临平区财政
局
合计 22,877,700
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均系现金形式的补助。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政府补
助资金计人民币 2,287.77 万元已经到账,其中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2,287.77
万元,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 0.00 万元。
二、补助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该规定确
认并划分补助的类型,上述补助款与收益相关,合计人民币 2,287.77 万元。
2、补助确认和计量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
并划分补助类型。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原则上均判定为与日常活动相关,在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其中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获得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 2,287.77 万元
中,其中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共 2,287.77 万元,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共 0.00 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共 0.00 万元。
3、上述补助资金预计增加公司 2022 年利润总额 2,287.77 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
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1-29]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监事潘东浩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 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26)。其中,公司监事潘东浩先生计划
自该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4%。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收到潘东浩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
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潘东浩先生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25,000 股(占 其减持前持有的股份的 25%,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69%),潘东浩先生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27 日 44.24 0.05 0.0001%
潘东浩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28 日 45.85 12.45 0.0367%
合 计 —— —— 12.50 0.0369%
注:潘东浩先生本次减持的价格区间为 44.24-46.36 元/股,减持股份来源系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前持有股份。
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或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 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0 0.1475% 37.5 0.1106%
潘东浩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5 0.0369%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7.5 0.1106% 37.5 0.1106%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潘东浩先生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截至目前,潘东浩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潘东浩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 备查文件
潘东浩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9]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中节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0),公司股东中节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节能投资”)因 自身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
持数量不超过 10,9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41%(持股比例以 2021
年 7 月 30 日的总股本 319,469,911 股计算)。中节能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中节
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 合计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受让方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收到中节能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
毕的告知函》。截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中节能投资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0,899,93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 338,990,171 股的 3.2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 毕。现将减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总体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现有总股
(元/股) (万股) 本比例
大宗交易 2021 年 8 月 10 日 25.00 350.313 1.03%
大宗交易 2021 年 8 月 18 日 23.04 44.000 0.13%
大宗交易 2021 年 8 月 19 日 23.04 56.000 0.17%
中节能科 大宗交易 2021 年 9 月 2 日 26.29 141.700 0.42%
技投资有 大宗交易 2021 年 9 月 3 日 31.55 61.000 0.18%
限公司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10 月 18 日 52.18 24.510 0.07%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10 月 19 日 52.44 46.370 0.14%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10 月 20 日 52.98 189.120 0.56%
集中竞价交易 2022 年 1 月 26 日 44.16 21.950 0.06%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现有总股
(元/股) (万股) 本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22 年 1 月 27 日 44.16 107.390 0.32%
集中竞价交易 2022 年 1 月 28 日 44.27 47.640 0.14%
合 计 —— —— 1089.993 3.22%
注:中节能投资本次减持的股份,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股份,减持价格 区间为 23.04-52.98 元/股。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当时总股 股数(万 占现有总股本
(万股) 本比例 股) 比例
中节能科技投 合计持有股份 1,534 4.80% 444.007 1.31%
资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34 4.80% 444.007 1.31%
中节能实业发 合计持有股份 449 1.41% 375 1.11%
展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49 1.41% 375 1.11%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1,983 6.21% 819.007 2.4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83 6.21% 819.007 2.42%
注 1:本次减持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公司 2021 年 7 月 30 日的总股本 319,469,911 股
进行计算;本次减持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公司现有的总股本 338,990,171 股进行计算。
注 2:中节能投资一致行动人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 2021 年 10 月 11 日至 10
月 19 日减持 74 万股运达股份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1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中节能投资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与中节能投资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实际减 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截至目前,中节能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 毕。
3、中节能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 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中节能投资履行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述承诺内容。
四、备查文件
中节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8]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斯建龙先生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帆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 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26)。其中,公司副总经理斯建龙先生
计划自该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132,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4%;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帆
先生计划自该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97,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3%。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收到斯建龙先生和杨帆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斯建龙先生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32,500 股(占其减持前持有的股份的 25%,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杨帆先生 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97,000 股(占其减持前持有的股份的 24.87%,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3%,剩余 500 股不再减持),斯建龙先生和杨帆先生的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18 日 43.00 2.00 0.0059%
斯建龙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24 日 42.57 5.25 0.0155%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27 日 43.80 6.00 0.0177%
合 计 —— —— 13.25 0.0391%
杨帆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25 日 41.98 4.00 0.0118%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26 日 43.94 5.70 0.0168%
合 计 —— —— 9.70 0.0286%
注: 斯建龙先生本次减持的价格区间为 42.00-43.80 元/股,减持股份来源系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前持有股份;杨帆先生本次减持的价格区间为 41.98-43.94 元/股,减持股份来源 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股份。
二、 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万股)
合计持有股份 53.00 0.1563% 39.75 0.1173%
斯建龙 其中:无限售条件 13.25 0.0391% 0.00 0.000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75 0.1173% 39.75 0.1173%
合计持有股份 39.00 0.1150% 29.30 0.0864%
杨帆 其中:无限售条件 9.75 0.0288% 0.05 0.0001%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25 0.0863% 29.25 0.0863%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或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
2、斯建龙先生和杨帆先生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 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 情形。截至目前,斯建龙先生和杨帆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斯建龙先生和杨帆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 备查文件
斯建龙先生和杨帆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6]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进展的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斯建龙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 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26)。其中,公司副总经理斯建龙先生
计划自该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132,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4%)。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收到斯建龙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
展的告知函》,斯建龙先生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相关进展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总体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18 日 43.00 2.00 0.0059%
斯建龙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24 日 42.57 5.25 0.0155%
合 计 —— —— 7.25 0.0214%
注: 斯建龙先生本次减持的价格区间为 42-43 元/股,减持股份来源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前持有股份。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万股)
合计持有股份 53.00 0.1563% 45.75 0.1350%
斯建龙 其中:无限售条件 13.25 0.0391% 6.00 0.0177%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75 0.1173% 39.75 0.1173%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或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份减持事项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目前,斯建龙先生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斯建龙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斯建龙先生履行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斯建龙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斯建龙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11] (300772)运达股份: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43,000 万元–55,000 万元 盈利: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48.55%-217.91% 17,300.63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41,800 万元–54,000 万元 盈利: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06.12%-295.47% 13,654.60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订单大幅增加致营业收入增长,同时公司毛利率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同比大幅上升。
2、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为 1,000 万元—1,200 万元,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3,646.02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1 年具体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
[2022-01-08]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2 月 1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124)。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陈棋变更为董事长高玲。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修订公司章程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等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名称: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3811206X
注册资本:叁亿叁仟捌佰玖拾玖万零壹佰柒拾壹元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1 年 11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高玲
营业期限:2001 年 11 月 30 日至长期
住所:浙江省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顺风路 558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风力
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2-01-08]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64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349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5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915.48 万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 3,788.78 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44,126.70 万元。
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8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及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昔阳金寨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及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2019 年 5 月 24 日、2019 年 5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关于签署募集
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关于签署募集资金 专户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截至 2022 年 1 月 7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具体情
况如下:
序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对应的募集资金 账户
号 用途 状态
1 浙江运达风电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6276324615 生产基地智能化 本次
份有限公司 杭州市庆春支行 改造项目 注销
2 浙江运达风电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1066120018150177245 风能数据平台及 未注
份有限公司 杭州庆春路支行 新机型研发项目 销
3 浙江运达风电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202020729920506660 补充流动资金(其 已注
份有限公司 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 中 5,000 万元) 销
4 浙江运达风电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3050161672700001461 补充流动资金(其 已注
份有限公司 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中 5,000 万元) 销
昔阳县金寨风力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昔阳县皋落一期 未注
5 发电有限公司 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33050161672709000008 (50MW)风电项 销
目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对应的募集资金用途
1 浙江运达风电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6276324615 生产基地智能化
份有限公司 杭州市庆春支行 改造项目
(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已实施 完毕,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 专户无后续使用用途。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 销手续,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1-12-18] (300772)运达股份: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8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五)14:3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 391 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 座 18 楼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高玲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4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55,462,9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的 45.8606%。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6,922,9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22 %。
(二)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6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
计为 151,472,0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6833%。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5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2,932,0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149%。
(三)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为 3,990,8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73%。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合计为 3,990,8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73%。
(四)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审议通过了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449,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
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09,0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9%%;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逐项审议通过了议案 2《关于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 155,449,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
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09,0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9%%;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2 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155,449,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
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09,0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9%%;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3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 155,449,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
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09,0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9%%;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4 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 155,449,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
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09,0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9%%;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5 配售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 155,449,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
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9.9179%%;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6 配股募集资金的规模和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 155,449,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
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09,0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9%%;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7 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 155,449,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
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09,0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9%%;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8 承销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155,449,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
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09,0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9%%;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9 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表决情况:同意 155,449,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
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09,0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9%%;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10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449,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
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09,0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9%%;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11 本次配股决议得以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 155,449,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
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09,0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9%%;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12 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表决情况:同意 155,449,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
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09,0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9%%;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通过了议案 3《关于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449,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
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09,0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通过了议案 4《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449,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
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09,0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9%%;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通过了议案 《5 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
[2021-12-15]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7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五)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了便于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再次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2: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1 年 12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00 至 3: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 391 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 座 18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
2.03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2.04 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 配售对象
2.06 配股募集资金的规模和用途
2.07 发行时间
2.08 承销方式
2.09 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2.10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2.11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
2.12 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3、《关于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所有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 6 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除议案 6 外,其他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上述所有议案中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请股东按照提案编码所示,进行投票表决。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
2.00 《关于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 的子议案数:
(12)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 √
2.03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
2.04 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配售对象 √
2.06 配股募集资金的规模和用途 √
2.07 发行时间 √
2.08 承销方式 √
2.09 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
2.10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
2.11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 √
2.12 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
3.00 《关于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的论证分析报
4.00 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5.00 √
案》
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
7.00 承诺>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8.00 √
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4:3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 391 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 座 18
楼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件请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4:30 前送达公司(注明“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四)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
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帅帅、葛伟威
联系电话:0571-87392388
联系传真:0571-87397667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 391 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 座 18 楼
邮政编码:310012
2、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12-01] (300772)运达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8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11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玲女士主持,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董事陈继河先生、凌强先生、黄灿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本次会议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规定,具备配股的条件,拟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配股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若以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8,990,171股为基数测算,则本次可配售股份数量总计101,697,051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向全体股东配售比例不变,配股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
4.1定价原则
(1)本次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2)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3)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4)遵循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4.2配股价格
依据本次配股确定的定价原则,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的配股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配售对象
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公司董事会将确定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配股募集资金的规模和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和资产负债结构,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配股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由主承销商代销的方式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实施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国家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配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尽早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关于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
(四)《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的论证分析报告》。
(五)《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七)《关于<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1、授权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授权向中介机构提供各种相关资料,授权签署、修改、补充、执行本次配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聘用中介机构协议、承销及保荐协议、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及上报文件等;
2、授权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股东大会决议,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配股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本次配股实施时间、配股比例和数量、配股价格、配售起止日期、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项;
3、根据国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配股制定的新规定、指导意见和政策、市场情况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在必要时根据维护公司的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及本次配股的宗旨,对本次配股的方案作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配股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除外),包括但不限于调整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及其实施进度、调整配股比例和数量、配股价格等内容;
4、授权办理本次配股发行申报事项,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配股发行的申报材料;
5、授权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配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
6、授权根据本次实际配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应条款,以及办理验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7、授权在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的股份登记,以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等相关事宜;
8、若发生因控股股东不履行认购配股股份的承诺,或者配股代销期限届满,或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等原因导致本次配股无法实施,授权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9、授权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他事项;
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不得转授权外),授权经理层决定和办理上述事
宜,且该等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第6项、第7项、第8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议案一至议案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法定代表人条款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4)。
(十)《关于设立越南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设立越南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美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授权总经理202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确保公司有足够的营运和投资建设资金,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22年度根据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授权有效期:自该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定于2021年12月17日下午2:30在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18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25)。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2-01] (300772)运达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9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11月19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荣三先生主持,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其中监事王鹏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本次会议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规定,具备配股的条件,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配股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若以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8,990,171股为基数测算,则本次可配售股份数量总计101,697,051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向全体股东配售比例不变,配股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
4.1定价原则
(1)本次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2)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3)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4)遵循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4.2配股价格
依据本次配股确定的定价原则,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的配股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配售对象
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公司董事会将确定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配股募集资金的规模和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和资产负债结构,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配股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由主承销商代销的方式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实施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国家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配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尽早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关于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公司编制的《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
(四)《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同意公司编制的《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的论证分析报告》。
(五)《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公司对本次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同意公司编制的《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1〕10149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七)《关于<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编制了《关于公司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就本次配股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摊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公司本次配股预案披露后至发行上市前,对于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亦将要求其签署并履行前述承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
(八)《关于设立越南子公司的议案》。
设立越南子公司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拓展海外业务,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设立越南子公司。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2-01]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6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预披露公告
股东高玲女士、陈棋先生、潘东浩先生、斯建龙先生、王青女士、杨帆先生、吴明霞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玲女士、陈棋先生、潘东浩先生、斯建龙先生、王青女士、杨帆先生、吴明霞女士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总数不超过6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0%)。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玲女士、陈棋先生、潘东浩先生、斯建龙先生、王青女士、杨帆先生、吴明霞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高 玲
董事长
480,000
0.14%
陈 棋
董事、总经理
380,000
0.11%
潘东浩
监事
500,000
0.15%
斯建龙
副总经理
530,000
0.16%
王 青
副总经理
230,000
0.07%
杨 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90,000
0.12%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吴明霞
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250,000
0.07%
合计
2,760,000
0.8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份原因:个人资金需求,包括为公司计划中的配股筹资等。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拟减持时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
5、拟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股份比例及价格区间: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股)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减持价格区间
高 玲
不超过120,000
不超过0.04%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陈 棋
不超过95,000
不超过0.03%
潘东浩
不超过125,000
不超过0.04%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斯建龙
不超过132,500
不超过0.04%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王 青
不超过57,500
不超过0.02%
杨 帆
不超过97,500
不超过0.03%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吴明霞
不超过62,500
不超过0.02%
合计
不超过690,000
不超过0.20%
——
注:如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高玲女士、陈棋先生、斯建龙先生、王青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之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2019年10月28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上述本人承诺的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自公司离职,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上述承诺。
(二)潘东浩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之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自公司离职,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上述承诺。
(三)杨帆先生、吴明霞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发行人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做出相应裁决、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决、决定。
截至本公告日,高玲女士、陈棋先生、潘东浩先生、斯建龙先生、王青女士、杨帆先生、吴明霞女士均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述承诺内容。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高玲女士、陈棋先生、潘东浩先生、斯建龙先生、王青女士、杨帆先生、吴明霞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具体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高玲女士、陈棋先生、潘东浩先生、斯建龙先生、王青女士、杨帆先生、吴明霞女士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高玲女士、陈棋先生、潘东浩先生、斯建龙先生、王青女士、杨帆先生、吴明霞女士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高玲女士、陈棋先生、潘东浩先生、斯建龙先生、王青女士、杨帆先生、吴明霞女士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2-01]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全额认购可配售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2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全额认购可配售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全额认购可配售股份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本公司作为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运达股份”或“发行人”)控股股东,特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根据在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的持股数量,按照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配股比例和配股价格,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根据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本公司可获得的配售股份;
(2)本公司用于认购配售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本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公司认购本次配股项下可配售股份,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投资或股份代持的情形;
(3)若公司本次配股方案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调整,本公司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配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股份。
(4)若本公司在公司取得本次认购所需的全部授权和批准后未实际履行上述认购承诺,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2-01]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1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以下关于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配股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分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规定,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确定,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拟募集资金总量不超过150,000.00万元。若以公司截至2021年10月31日的总股本338,990,171股为基数,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01,697,051 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一)财务测算的主要假设前提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等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考虑到本次配股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设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股权登记日后的所有股东均参与本次配股,且配股比例为每10股配3股。以公司截至2021年10月31日的总股本338,990,171股为基数,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为101,697,051股(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审核部门批准的股份数量为准);
4、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公司2021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721.9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070.77万元。假设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业绩与前三季度的平均数持平(即前三季度数据/3),据此预测公司2021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295.9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427.69万元。假设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1年度对应项目持平、增长10%、增长20%(上述利润值和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在预测公司本次配股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未考虑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因素。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项目
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E)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E)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万股)
29,396.00
33,899.02
33,899.02
44,068.72
假设1: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与2021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300.63
34,295.95
34,295.95
34,295.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3,654.60
33,427.69
33,427.69
33,427.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9
1.11
1.04
0.9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8
1.11
1.03
0.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
1.09
1.01
0.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6
1.08
1.00
0.87
假设2: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21年增长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300.63
34,295.95
37,725.54
37,725.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3,654.60
33,427.69
36,770.46
36,770.4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9
1.11
1.14
0.9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8
1.11
1.13
0.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
1.09
1.11
0.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以(元/股)
0.46
1.08
1.11
0.96
假设3: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21增长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300.63
34,295.95
41,155.14
41,155.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3,654.60
33,427.69
40,113.23
40,113.23
项目
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E)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E)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9
1.11
1.24
1.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8
1.11
1.24
1.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
1.09
1.21
1.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以(元/股)
0.46
1.08
1.21
1.05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公司总股本增加,短期内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本次发行后将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指标下降。本次配股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紧密相关。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较早进入风电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和客户资源,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风电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联系紧密,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条件:
1、在人员配备方面,公司已经制定了详细的人员配备计划,将根据项目生产情况及市场需求变化情况,及时配套相关生产、技术和管理人员。
2、在技术方面,通过多年的自主创新,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一支以多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行业学术带头人为主导,博士、硕士学位及丰富风电开发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研发团队。基于大批优秀技术人才对风电全产业链长期深入的研究,公司在产业链中的地位不断提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需求。
3、在市场方面,公司已经制定详细的营销计划及措施,一方面继续巩固现有的客户及市场份额,另一方面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不断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进一步打开公司产品的市场空间。
六、公司应对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拟采取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填补股东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公司承诺将采取相关措施,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但需要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的是,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具体措施如下:
1、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针对公司风电机组业务,公司将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不断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进一步打开公司产品的市场空间,巩固并提升公司在国内风电整机制造市场中的地位及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业务链,将风电机组研制销售与风电场投资运营、风电场运维相结合,增加盈利来源,使公司成为全球领先的风电开发“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2、合理规划及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市场竞争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合理规划、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能够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并可以进一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开展提供资金支持,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3、加强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严格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并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检查、配合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4、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落实利润分配,强化股东回报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期间间隔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公告[213]43号)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已制定了《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
本次配股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注重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努力强化股东回报,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1、控股股东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为保证发行人能够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控股股东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特承诺如下:
(1)任何情形下,本公司承诺均不滥用控股股东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发行人利益;
(2)承诺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在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配股实施完毕前,若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公司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确保填补回报措施能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作为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将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或修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承诺将拟公布的员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
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若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在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配股实施完毕前,若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公司承诺在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确保该等人员遵守上述承诺的规定,并签署相应的书面承诺函。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2-01]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0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相关议案。
《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2-01]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4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法定代表人条款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条款。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法定代表人条款,并拟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条款,在高级管理人员条款中增加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等其他高级管理职务的描述,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等人员。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修订前
修订后
……。
……。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设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等其他高级管理职务。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
……。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手续。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2-01]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5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1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
2.0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2.04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配售对象
2.06配股募集资金的规模和用途
2.07发行时间
2.08承销方式
2.09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2.10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2.11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
2.12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3、《关于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所有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6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除议案6外,其他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上述所有议案中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请股东按照提案编码所示,进行投票表决。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2)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
√
2.03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
2.04
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配售对象
√
2.06
配股募集资金的规模和用途
√
2.07
发行时间
√
2.08
承销方式
√
2.09
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2.10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
2.11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
√
2.12
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
3.00
《关于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8.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18楼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件请于2021年12月16日下午4:30前送达公司(注明“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四)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帅帅、葛伟威
联系电话:0571-87392388
联系传真:0571-87397667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18楼
邮政编码:310012
2、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72
2、投票简称:运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5、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本公司)以会议审核的各项议案按本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2)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
√
2.03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
2.04
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配售对象
√
2.06
配股募集资金的规模和用途
√
2.07
发行时间
√
2.08
承销方式
√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2.09
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
2.10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
2.11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
√
2.12
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
3.00
《关于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8.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您如欲投票赞成,则请在“赞成”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弃权,则请在“弃权”栏内加上“√”号。
委托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2021年 月 日
[2021-12-01]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3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鉴于公司拟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亦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1-10]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7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名称: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3811206X
注册资本:叁亿叁仟捌佰玖拾玖万零壹佰柒拾壹元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1 年 11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陈棋
营业期限:2001 年 11 月 30 日至长期
住所:浙江省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顺风路 558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0-28] (300772)运达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1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本次会议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 资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 ) 同 日 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114)。
(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自 2021 年 6 月 7 日进入转股期,并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情况,董事会同意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三)《关于制定<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与薪酬核定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和薪酬核定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8] (300772)运达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2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1 年 10
月21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本次会议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截至本审核意见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的有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114)。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8] (300772)运达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858元
每股净资产: 7.327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26%
营业总收入: 87.7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57亿元
[2021-10-21] (300772)运达股份:2021-110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0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3),公司股东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节能实业”)因 自身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
过 3,750,000 股,即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1.24%(因公司可转债自 2021 年 6
月 7 日进入转股期,持股比例以 2021 年 6 月 10 日的总股本 301,836,566 股进行
计算),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1%。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收到中节能实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10月20日,中节能实业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750,000 股,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减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总体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集中竞价 2021 年 7 月 12 日 20.57 43 0.1268%
集中竞价 2021 年 7 月 20 日 22.98 258 0.7611%
集中竞价 2021 年 10 月 11 日 48.55 2 0.0059%
中节能实 集中竞价 2021 年 10 月 12日 50.45 1 0.0029%
业发展有 集中竞价 2021 年 10 月 13日 50.34 5.23 0.0154%
限公司 集中竞价 2021 年 10 月 14日 52.16 27 0.0796%
集中竞价 2021 年 10 月 18日 53.84 13.5 0.0398%
集中竞价 2021 年 10 月 19日 51.16 25.27 0.0745%
合 计 —— —— 375 1.11%
注 1: 因公司可转债自 2021 年 6 月 7 日进入转股期,并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减持比例以公司现在的总股本 338,990,171 股进行 计算。
注 2:中节能实业本次减持的股份,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股份,减
持价格区间为 20.03-54.95 元/股。上述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 系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中节能实业一致行动人中节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自 2021 年 9月 3日披露《关
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至本公告披 露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60 万股。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当时总股本 股数(万股) 占现在总股本
比例 比例
中节能科 合计持有股份 1,534 5.08% 620.987 1.83%
技投资有 其中:无限售条件 1,534 5.08% 620.987 1.83%
限公司 股份
中节能实 合计持有股份 750 2.48% 375 1.11%
业发展有 其中:无限售条件 750 2.48% 375 1.11%
限公司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2,284 7.57% 995.987 2.94%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2,284 7.57% 995.987 2.94%
注:因公司可转债自 2021 年 6 月 7 日进入转股期,本次减持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公司 2021
年 6 月 10 日的总股本301,836,566 股进行计算;公司可转债于 2021 年 9 月 17日起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摘牌,本次减持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公司现在的总股本338,990,171 股进行计算。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中节能实业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
2、本次减持事项与中节能实业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实际减 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截止目前,中节能实业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 毕。
3、中节能实业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中节能实业履行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述承诺内容。
四、备查文件
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0 日
[2021-09-24]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9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获得
一笔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人民币 2,235.4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计入 是否
序 收款 收到时间 补助原因 发放 政府补助金额 会计 分类 补助依 具有
号 单位 或项目 主体 (元) 科目 据 可持
续性
2021 年 9 2021年7-8月软 杭 州 市 其他 与收 财税
1 公司 月 22 日 件产品增值税 余 杭 区 22,354,105.99 收益 益相 (2011) 是
即征即退 税务局 关 100 号
合计 22,354,105.99 —
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均系现金形式的补助。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政府补助 2,235.41 万元已经到账,其中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2,235.41 万元,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 0.00 万元。
二、补助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该规定确认并划分补助的类型,上述补助款与收益相关,合计人民币 2,235.41 万元。
2、补助确认和计量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原则上均判定为与日常活动相关,在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其中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获得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2,235.41万元中,其中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共 2,235.41 万元,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共 0.00 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共 0.00 万元。
3、上述补助资金预计增加公司 2021 年利润总额 2,235.41 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2021-09-18]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8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陈继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披露
了《关于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继河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窗口期等不得减持
股份期间不减持),减持数量不超过 26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767%。 (本公告的总股本按公告日的总股本 338,990,171 股进行计算,下同)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收到了陈继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完毕的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9月17日,陈继河先生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60,000
股(占其减持前持有的股份的 25%,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67%),前述股份减持 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减持期间,陈继河先生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2021 年 9 月 16 日累计减
持 201,700 股,占拟减持股份数量 260,000 股的 77.58%,减持数量过半;并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继续减持 58,300 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集中竞价 2021 年 9 月 15 日 48.878 40,000 0.0118%
集中竞价 2021 年 9 月 16 日 50.237 161,700 0.0477%
陈继河
集中竞价 2021 年 9 月 17 日 55.019 58,300 0.0172%
合 计 - - 260,000 0.0767%
注: 陈继河先生本次减持的价格区间为 45.98-57.84 元/股,减持股份来源系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40,000 0.3068% 780,000 0.2301%
其中:
陈继河 260,000 0.0767% 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780,000 0.2301% 780,000 0.2301%
注:上述如有小数点出入,均为四舍五入的结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陈继河先生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截至 目前,陈继河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陈继河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 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陈继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2021-09-17]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运达转债摘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7
债券代码:123079 债券简称:运达转债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运达转债”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运达转债”赎回日:2021 年 9 月 9 日
2、“运达转债”摘牌日:2021 年 9 月 17 日
一、赎回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2744 号文同意注册,浙江运达
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了 577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
额 57,700 万元,并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运达转债”,债券代码“123079”。“运达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5.31元/股。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运达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起由 15.31 元/股调整为 15.12 元/股。“运达转债”自 2021
年 6 月 7 日起进入转股期。
公司股票收盘价自 2021 年 6 月 17 日至 2021 年 7 月 28 日已满足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运达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5.12 元/股)的 130%,已触发《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运达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运达转债”提前赎回权。公司以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100.23 元/张)赎回在赎回
登记日(2021 年 9 月 8 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运达转债”。
二、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运达转债”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触发有条件赎回。
(2)公司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即 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8 月 4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运达转
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自 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2021 年 9 月 7 日期间,
公司总计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八次赎回提示性公告,告知“运达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3)2021 年 9 月 9 日为“运达转债”赎回日。公司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
日(2021 年 9 月 8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运达转债”。自 2021 年 9 月 9 日起,
“运达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运达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4)2021 年 9 月 14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1 年 9 月 16 日为赎回款到
达“运达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运达转债”赎回款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运达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三、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无“运达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运
达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 2021 年 9 月 17 日起,公司发行的“运
达转债”(债券代码:123079)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马帅帅,葛伟威
咨询电话:0571-87392388
咨询邮箱:info@chinawindey.com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9-17]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运达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6
债券代码:123079 债券简称:运达转债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运达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赎回情况概述
(一)“运达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2744 号文同意注册,浙江运达
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了 577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
额 57,700 万元,并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运达转债”,债券代码“123079”。“运达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5.31 元/股。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运达转债”转股价
格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起由 15.31 元/股调整为 15.12 元/股。“运达转债”自
2021 年 6 月 7 日起进入转股期。
(二)本次赎回情况概述
1、赎回条款
公司《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A、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2、触发赎回情形
公司股票收盘价自 2021 年 6 月 17 日至 2021 年 7 月 28 日已满足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运达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5.12 元/股)的 130%,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有权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运达转债”。
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运达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运达转债”提前赎回权,以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100.23 元/张)赎回在赎回登记
日(2021 年 9 月 8 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运达转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运达转债”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触发有条件赎回。
(2)公司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即 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8 月 4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运达转
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自 2021 年 7月 29 日至 2021 年 9 月 7 日期间,
公司共计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八次赎回提示性公告,告知“运达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3)2021 年 9 月 9 日为“运达转债”赎回日。公司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
日(2021 年 9 月 8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运达转债”。自 2021 年 9 月 9 日起,
“运达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运达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4)2021 年 9 月 14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1 年 9 月 16 日为赎回款到
达“运达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运达转债”赎回款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运达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二、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止 2021 年
9 月 8 日收市后,“运达转债”尚有 149,634 张未转股,本次赎回数量为 149,634
张,赎回价格为 100.23 元/张(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利率 0.3%,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结算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本次赎回公司共计支付赎回款 14,997,815.82 元。
三、赎回影响
公司本次“运达转债”的赎回总金额为 14,997,815.82 元,占发行总额
2.60%,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较大影响,未影响本次
债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截至“运达转债”停止转股日(2021 年 9 月 8 日收市
后),“运达转债”累计转股 37,170,171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38,990,171股。因总股本增加,短期内对公司的每股收益有所摊薄。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无“运达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运达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
四、摘牌安排
自 2021 年 9 月 17 日起,公司发行的“运达转债”(债券代码:123079)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运达转债”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07)。
五、最新股本结构
“运达转债”于 2021 年 6 月 7 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 年
9 月 8 日)收市后,期间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性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质 股份数量 比例 其他变动 可转债转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一、有限 146,945,650 48.69% -131,650 0 146,814,000 43.31%
售条件股
份
首发后限 135,000,000 44.73% 0 0 135,000,000 39.82%
售股
高管锁定 4,085,650 1.35% -131,650 0 3,954,000 1.17%
股
股权激励 7,860,000 2.60% 0 0 7,860,000 2.32%
限售股
二、无限
售条件股 154,874,350 51.31% 131,650 37,170,171 192,176,171 56.69%
份
总股本 301,820,000 100.00% 0 37,170,171 338,990,171 100.00%
六、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马帅帅,葛伟威
咨询电话:0571-87392388
咨询邮箱:info@chinawindey.com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9-16]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5
债券代码:123079 债券简称:运达转债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市盈率(TTM)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根据 Wind 金融终端数据,截至 2021 年 9 月 15日,公司市盈率(TTM)为 61.68
倍,公司所处行业电气设备-电源设备-风电设备(按照申万行业分类)市盈率(TTM)平均值为 27.71 倍,公司当前的市盈率(TTM)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本次再融资事项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融资方式、融资规模等具体融资方案尚未确定,公司也尚未聘请包括保荐机构在内的任何中介机构,该事项最终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若后续有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短期内股价涨幅较大,但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明显变化,股价短期波动可能缺少基本面支撑,请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
9 月 14 日、9 月 1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以上,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的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全面自查,并通过电话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核实情况如下:
1、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4、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促进业务发展,公司计划启动再融资事项。目前该事项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融资方式、融资规模等具体融资方案尚未确定,公司也尚未聘请包括保荐机构在内的任何中介机构,该事项最终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若后续有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
事项。上述信息已在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中披露;
5、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了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再融资事项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融资方式、融资规模等具体融资方案尚未确定,公司也尚未聘请包括保荐机构在内的任何中介机构,该事项最终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
[2021-09-09]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运达转债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的公告(2021/09/09)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4
债券代码:123079 债券简称:运达转债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运达转债”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运达转债”(债券代码:123079)赎回价格:100.23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3%,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1 年 9 月 8 日
3、可转债赎回日:2021 年 9 月 9 日
4、可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1 年 9 月 9 日
5、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1 年 9 月 14 日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1 年 9 月 16 日
7、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2021 年 9 月 7 日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发布了八次“运达转债”赎回实施的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根据赎回安排,截至 2021 年 9 月 8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运达转债”将按照
100.23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运达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一、“运达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2744 号文同意注册,浙江运达
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了 577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57,700万元,并于 2020 年12 月 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运达转债”,债券代码“123079”。“运达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5.31 元/股。因公
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运达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
起由 15.31 元/股调整为 15.12 元/股。“运达转债”自 2021 年 6 月 7 日起进入转股
期。
公司股票收盘价自 2021 年 6 月 17 日至 2021 年 7 月 28 日已满足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运达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5.12 元/股)的 130%,触发《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
款。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前赎回“运达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运达转债”提前赎回权,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运达转债”。
二、“运达转债”停止交易及停止转股情况说明
1、根据赎回安排,“运达转债”将于2021 年 9 月 9日起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
2、2021 年 9 月 9 日为“运达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
(2021 年 9 月 8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运达转债”。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运
达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3、2021 年 9 月 14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1 年 9 月 16 日为赎回款到达
“运达转债” 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运达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运达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4、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七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三、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马帅帅,葛伟威
咨询电话:0571-87392388
咨询邮箱:info@chinawindey.com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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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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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5]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获得
一笔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计人民币 2,287.77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
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3.22%,具体情况如下:
收款 收到时 补助原因或 政府补助金 计入 补助依 是否具有
序号 单位 间 项目 发放主体 额(元) 会计 分类 据 可持续性
科目
杭州市临平
2022 年 2019 年度临 区经济信息 与收 临经科
1 公司 2 月 14 平 区 企业 培 化和 科学技 22,877,700 其他 益相 (2021 是
日 育财政扶持 术局、杭州市 收益 关 )58 号
资金 临平区财政
局
合计 22,877,700
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均系现金形式的补助。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政府补
助资金计人民币 2,287.77 万元已经到账,其中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2,287.77
万元,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 0.00 万元。
二、补助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该规定确
认并划分补助的类型,上述补助款与收益相关,合计人民币 2,287.77 万元。
2、补助确认和计量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
并划分补助类型。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原则上均判定为与日常活动相关,在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其中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获得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 2,287.77 万元
中,其中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共 2,287.77 万元,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共 0.00 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共 0.00 万元。
3、上述补助资金预计增加公司 2022 年利润总额 2,287.77 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
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1-29]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监事潘东浩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 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26)。其中,公司监事潘东浩先生计划
自该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4%。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收到潘东浩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
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潘东浩先生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25,000 股(占 其减持前持有的股份的 25%,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69%),潘东浩先生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27 日 44.24 0.05 0.0001%
潘东浩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28 日 45.85 12.45 0.0367%
合 计 —— —— 12.50 0.0369%
注:潘东浩先生本次减持的价格区间为 44.24-46.36 元/股,减持股份来源系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前持有股份。
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或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 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0 0.1475% 37.5 0.1106%
潘东浩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5 0.0369%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7.5 0.1106% 37.5 0.1106%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潘东浩先生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截至目前,潘东浩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潘东浩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 备查文件
潘东浩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9]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中节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0),公司股东中节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节能投资”)因 自身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
持数量不超过 10,9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41%(持股比例以 2021
年 7 月 30 日的总股本 319,469,911 股计算)。中节能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中节
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 合计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受让方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收到中节能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
毕的告知函》。截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中节能投资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0,899,93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 338,990,171 股的 3.2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 毕。现将减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总体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现有总股
(元/股) (万股) 本比例
大宗交易 2021 年 8 月 10 日 25.00 350.313 1.03%
大宗交易 2021 年 8 月 18 日 23.04 44.000 0.13%
大宗交易 2021 年 8 月 19 日 23.04 56.000 0.17%
中节能科 大宗交易 2021 年 9 月 2 日 26.29 141.700 0.42%
技投资有 大宗交易 2021 年 9 月 3 日 31.55 61.000 0.18%
限公司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10 月 18 日 52.18 24.510 0.07%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10 月 19 日 52.44 46.370 0.14%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10 月 20 日 52.98 189.120 0.56%
集中竞价交易 2022 年 1 月 26 日 44.16 21.950 0.06%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现有总股
(元/股) (万股) 本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22 年 1 月 27 日 44.16 107.390 0.32%
集中竞价交易 2022 年 1 月 28 日 44.27 47.640 0.14%
合 计 —— —— 1089.993 3.22%
注:中节能投资本次减持的股份,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股份,减持价格 区间为 23.04-52.98 元/股。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当时总股 股数(万 占现有总股本
(万股) 本比例 股) 比例
中节能科技投 合计持有股份 1,534 4.80% 444.007 1.31%
资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34 4.80% 444.007 1.31%
中节能实业发 合计持有股份 449 1.41% 375 1.11%
展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49 1.41% 375 1.11%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1,983 6.21% 819.007 2.4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83 6.21% 819.007 2.42%
注 1:本次减持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公司 2021 年 7 月 30 日的总股本 319,469,911 股
进行计算;本次减持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公司现有的总股本 338,990,171 股进行计算。
注 2:中节能投资一致行动人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 2021 年 10 月 11 日至 10
月 19 日减持 74 万股运达股份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1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中节能投资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与中节能投资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实际减 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截至目前,中节能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 毕。
3、中节能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 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中节能投资履行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述承诺内容。
四、备查文件
中节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8]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斯建龙先生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帆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 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26)。其中,公司副总经理斯建龙先生
计划自该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132,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4%;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帆
先生计划自该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97,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3%。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收到斯建龙先生和杨帆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斯建龙先生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32,500 股(占其减持前持有的股份的 25%,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杨帆先生 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97,000 股(占其减持前持有的股份的 24.87%,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3%,剩余 500 股不再减持),斯建龙先生和杨帆先生的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18 日 43.00 2.00 0.0059%
斯建龙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24 日 42.57 5.25 0.0155%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27 日 43.80 6.00 0.0177%
合 计 —— —— 13.25 0.0391%
杨帆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25 日 41.98 4.00 0.0118%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26 日 43.94 5.70 0.0168%
合 计 —— —— 9.70 0.0286%
注: 斯建龙先生本次减持的价格区间为 42.00-43.80 元/股,减持股份来源系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前持有股份;杨帆先生本次减持的价格区间为 41.98-43.94 元/股,减持股份来源 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股份。
二、 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万股)
合计持有股份 53.00 0.1563% 39.75 0.1173%
斯建龙 其中:无限售条件 13.25 0.0391% 0.00 0.000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75 0.1173% 39.75 0.1173%
合计持有股份 39.00 0.1150% 29.30 0.0864%
杨帆 其中:无限售条件 9.75 0.0288% 0.05 0.0001%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25 0.0863% 29.25 0.0863%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或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
2、斯建龙先生和杨帆先生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 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 情形。截至目前,斯建龙先生和杨帆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斯建龙先生和杨帆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 备查文件
斯建龙先生和杨帆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6]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进展的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斯建龙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 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26)。其中,公司副总经理斯建龙先生
计划自该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132,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4%)。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收到斯建龙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
展的告知函》,斯建龙先生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相关进展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总体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18 日 43.00 2.00 0.0059%
斯建龙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24 日 42.57 5.25 0.0155%
合 计 —— —— 7.25 0.0214%
注: 斯建龙先生本次减持的价格区间为 42-43 元/股,减持股份来源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前持有股份。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万股)
合计持有股份 53.00 0.1563% 45.75 0.1350%
斯建龙 其中:无限售条件 13.25 0.0391% 6.00 0.0177%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75 0.1173% 39.75 0.1173%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或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份减持事项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目前,斯建龙先生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斯建龙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斯建龙先生履行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斯建龙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斯建龙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11] (300772)运达股份: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43,000 万元–55,000 万元 盈利: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48.55%-217.91% 17,300.63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41,800 万元–54,000 万元 盈利: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06.12%-295.47% 13,654.60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订单大幅增加致营业收入增长,同时公司毛利率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同比大幅上升。
2、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为 1,000 万元—1,200 万元,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3,646.02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1 年具体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
[2022-01-08]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2 月 1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124)。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陈棋变更为董事长高玲。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修订公司章程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等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名称: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3811206X
注册资本:叁亿叁仟捌佰玖拾玖万零壹佰柒拾壹元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1 年 11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高玲
营业期限:2001 年 11 月 30 日至长期
住所:浙江省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顺风路 558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风力
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2-01-08]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64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349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5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915.48 万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 3,788.78 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44,126.70 万元。
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8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及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昔阳金寨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及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2019 年 5 月 24 日、2019 年 5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关于签署募集
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关于签署募集资金 专户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截至 2022 年 1 月 7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具体情
况如下:
序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对应的募集资金 账户
号 用途 状态
1 浙江运达风电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6276324615 生产基地智能化 本次
份有限公司 杭州市庆春支行 改造项目 注销
2 浙江运达风电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1066120018150177245 风能数据平台及 未注
份有限公司 杭州庆春路支行 新机型研发项目 销
3 浙江运达风电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202020729920506660 补充流动资金(其 已注
份有限公司 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 中 5,000 万元) 销
4 浙江运达风电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3050161672700001461 补充流动资金(其 已注
份有限公司 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中 5,000 万元) 销
昔阳县金寨风力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昔阳县皋落一期 未注
5 发电有限公司 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33050161672709000008 (50MW)风电项 销
目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对应的募集资金用途
1 浙江运达风电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6276324615 生产基地智能化
份有限公司 杭州市庆春支行 改造项目
(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已实施 完毕,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 专户无后续使用用途。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 销手续,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
[2021-12-18] (300772)运达股份: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8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五)14:3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 391 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 座 18 楼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高玲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4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55,462,9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的 45.8606%。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6,922,9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22 %。
(二)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6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
计为 151,472,0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6833%。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5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2,932,0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149%。
(三)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为 3,990,8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73%。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合计为 3,990,8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73%。
(四)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审议通过了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449,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
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09,0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9%%;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逐项审议通过了议案 2《关于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 155,449,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
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09,0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9%%;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2 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155,449,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
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09,0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9%%;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3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 155,449,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
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09,0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9%%;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4 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 155,449,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
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09,0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9%%;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5 配售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 155,449,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
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9.9179%%;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6 配股募集资金的规模和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 155,449,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
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09,0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9%%;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7 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 155,449,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
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09,0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9%%;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8 承销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155,449,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
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09,0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9%%;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9 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表决情况:同意 155,449,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
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09,0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9%%;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10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449,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
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09,0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9%%;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11 本次配股决议得以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 155,449,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
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09,0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9%%;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12 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表决情况:同意 155,449,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
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09,0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9%%;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通过了议案 3《关于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449,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
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09,0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通过了议案 4《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449,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
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09,0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9%%;反对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通过了议案 《5 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
[2021-12-15]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7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五)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了便于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再次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2: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1 年 12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00 至 3: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 391 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 座 18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
2.03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2.04 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 配售对象
2.06 配股募集资金的规模和用途
2.07 发行时间
2.08 承销方式
2.09 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2.10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2.11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
2.12 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3、《关于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所有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 6 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除议案 6 外,其他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上述所有议案中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请股东按照提案编码所示,进行投票表决。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
2.00 《关于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 的子议案数:
(12)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 √
2.03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
2.04 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配售对象 √
2.06 配股募集资金的规模和用途 √
2.07 发行时间 √
2.08 承销方式 √
2.09 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
2.10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
2.11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 √
2.12 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
3.00 《关于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的论证分析报
4.00 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5.00 √
案》
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
7.00 承诺>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8.00 √
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4:3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 391 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 座 18
楼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件请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4:30 前送达公司(注明“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四)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
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帅帅、葛伟威
联系电话:0571-87392388
联系传真:0571-87397667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 391 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 座 18 楼
邮政编码:310012
2、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12-01] (300772)运达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8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11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玲女士主持,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董事陈继河先生、凌强先生、黄灿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本次会议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规定,具备配股的条件,拟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配股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若以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8,990,171股为基数测算,则本次可配售股份数量总计101,697,051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向全体股东配售比例不变,配股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
4.1定价原则
(1)本次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2)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3)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4)遵循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4.2配股价格
依据本次配股确定的定价原则,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的配股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配售对象
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公司董事会将确定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配股募集资金的规模和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和资产负债结构,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配股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由主承销商代销的方式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实施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国家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配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尽早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关于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
(四)《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的论证分析报告》。
(五)《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七)《关于<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1、授权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授权向中介机构提供各种相关资料,授权签署、修改、补充、执行本次配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聘用中介机构协议、承销及保荐协议、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及上报文件等;
2、授权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股东大会决议,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配股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本次配股实施时间、配股比例和数量、配股价格、配售起止日期、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项;
3、根据国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配股制定的新规定、指导意见和政策、市场情况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在必要时根据维护公司的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及本次配股的宗旨,对本次配股的方案作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配股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除外),包括但不限于调整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及其实施进度、调整配股比例和数量、配股价格等内容;
4、授权办理本次配股发行申报事项,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配股发行的申报材料;
5、授权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配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
6、授权根据本次实际配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应条款,以及办理验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7、授权在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的股份登记,以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等相关事宜;
8、若发生因控股股东不履行认购配股股份的承诺,或者配股代销期限届满,或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等原因导致本次配股无法实施,授权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9、授权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他事项;
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不得转授权外),授权经理层决定和办理上述事
宜,且该等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第6项、第7项、第8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议案一至议案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法定代表人条款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4)。
(十)《关于设立越南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设立越南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美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授权总经理202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确保公司有足够的营运和投资建设资金,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22年度根据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授权有效期:自该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定于2021年12月17日下午2:30在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18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25)。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2-01] (300772)运达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9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11月19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荣三先生主持,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其中监事王鹏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本次会议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规定,具备配股的条件,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配股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若以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8,990,171股为基数测算,则本次可配售股份数量总计101,697,051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向全体股东配售比例不变,配股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
4.1定价原则
(1)本次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2)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3)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4)遵循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4.2配股价格
依据本次配股确定的定价原则,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的配股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配售对象
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公司董事会将确定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配股募集资金的规模和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和资产负债结构,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配股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由主承销商代销的方式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实施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国家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配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尽早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关于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公司编制的《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
(四)《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同意公司编制的《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的论证分析报告》。
(五)《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公司对本次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同意公司编制的《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1〕10149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七)《关于<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编制了《关于公司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就本次配股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摊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公司本次配股预案披露后至发行上市前,对于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亦将要求其签署并履行前述承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
(八)《关于设立越南子公司的议案》。
设立越南子公司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拓展海外业务,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设立越南子公司。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2-01]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6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预披露公告
股东高玲女士、陈棋先生、潘东浩先生、斯建龙先生、王青女士、杨帆先生、吴明霞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玲女士、陈棋先生、潘东浩先生、斯建龙先生、王青女士、杨帆先生、吴明霞女士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总数不超过6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0%)。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玲女士、陈棋先生、潘东浩先生、斯建龙先生、王青女士、杨帆先生、吴明霞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高 玲
董事长
480,000
0.14%
陈 棋
董事、总经理
380,000
0.11%
潘东浩
监事
500,000
0.15%
斯建龙
副总经理
530,000
0.16%
王 青
副总经理
230,000
0.07%
杨 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90,000
0.12%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吴明霞
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250,000
0.07%
合计
2,760,000
0.8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份原因:个人资金需求,包括为公司计划中的配股筹资等。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拟减持时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
5、拟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股份比例及价格区间: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股)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减持价格区间
高 玲
不超过120,000
不超过0.04%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陈 棋
不超过95,000
不超过0.03%
潘东浩
不超过125,000
不超过0.04%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斯建龙
不超过132,500
不超过0.04%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王 青
不超过57,500
不超过0.02%
杨 帆
不超过97,500
不超过0.03%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吴明霞
不超过62,500
不超过0.02%
合计
不超过690,000
不超过0.20%
——
注:如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高玲女士、陈棋先生、斯建龙先生、王青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之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2019年10月28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上述本人承诺的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自公司离职,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上述承诺。
(二)潘东浩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之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自公司离职,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上述承诺。
(三)杨帆先生、吴明霞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发行人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做出相应裁决、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决、决定。
截至本公告日,高玲女士、陈棋先生、潘东浩先生、斯建龙先生、王青女士、杨帆先生、吴明霞女士均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述承诺内容。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高玲女士、陈棋先生、潘东浩先生、斯建龙先生、王青女士、杨帆先生、吴明霞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具体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高玲女士、陈棋先生、潘东浩先生、斯建龙先生、王青女士、杨帆先生、吴明霞女士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高玲女士、陈棋先生、潘东浩先生、斯建龙先生、王青女士、杨帆先生、吴明霞女士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高玲女士、陈棋先生、潘东浩先生、斯建龙先生、王青女士、杨帆先生、吴明霞女士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2-01]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全额认购可配售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2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全额认购可配售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全额认购可配售股份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本公司作为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运达股份”或“发行人”)控股股东,特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根据在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的持股数量,按照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配股比例和配股价格,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根据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本公司可获得的配售股份;
(2)本公司用于认购配售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本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公司认购本次配股项下可配售股份,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投资或股份代持的情形;
(3)若公司本次配股方案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调整,本公司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配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股份。
(4)若本公司在公司取得本次认购所需的全部授权和批准后未实际履行上述认购承诺,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2-01]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1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以下关于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配股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分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规定,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确定,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拟募集资金总量不超过150,000.00万元。若以公司截至2021年10月31日的总股本338,990,171股为基数,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01,697,051 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一)财务测算的主要假设前提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等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考虑到本次配股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设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股权登记日后的所有股东均参与本次配股,且配股比例为每10股配3股。以公司截至2021年10月31日的总股本338,990,171股为基数,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为101,697,051股(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审核部门批准的股份数量为准);
4、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公司2021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721.9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070.77万元。假设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业绩与前三季度的平均数持平(即前三季度数据/3),据此预测公司2021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295.9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427.69万元。假设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1年度对应项目持平、增长10%、增长20%(上述利润值和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在预测公司本次配股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未考虑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因素。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项目
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E)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E)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万股)
29,396.00
33,899.02
33,899.02
44,068.72
假设1: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与2021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300.63
34,295.95
34,295.95
34,295.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3,654.60
33,427.69
33,427.69
33,427.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9
1.11
1.04
0.9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8
1.11
1.03
0.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
1.09
1.01
0.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6
1.08
1.00
0.87
假设2: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21年增长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300.63
34,295.95
37,725.54
37,725.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3,654.60
33,427.69
36,770.46
36,770.4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9
1.11
1.14
0.9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8
1.11
1.13
0.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
1.09
1.11
0.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以(元/股)
0.46
1.08
1.11
0.96
假设3: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21增长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300.63
34,295.95
41,155.14
41,155.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3,654.60
33,427.69
40,113.23
40,113.23
项目
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E)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E)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9
1.11
1.24
1.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8
1.11
1.24
1.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
1.09
1.21
1.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以(元/股)
0.46
1.08
1.21
1.05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公司总股本增加,短期内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本次发行后将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指标下降。本次配股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紧密相关。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较早进入风电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和客户资源,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风电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联系紧密,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条件:
1、在人员配备方面,公司已经制定了详细的人员配备计划,将根据项目生产情况及市场需求变化情况,及时配套相关生产、技术和管理人员。
2、在技术方面,通过多年的自主创新,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一支以多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行业学术带头人为主导,博士、硕士学位及丰富风电开发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研发团队。基于大批优秀技术人才对风电全产业链长期深入的研究,公司在产业链中的地位不断提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需求。
3、在市场方面,公司已经制定详细的营销计划及措施,一方面继续巩固现有的客户及市场份额,另一方面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不断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进一步打开公司产品的市场空间。
六、公司应对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拟采取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填补股东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公司承诺将采取相关措施,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但需要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的是,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具体措施如下:
1、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针对公司风电机组业务,公司将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不断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进一步打开公司产品的市场空间,巩固并提升公司在国内风电整机制造市场中的地位及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业务链,将风电机组研制销售与风电场投资运营、风电场运维相结合,增加盈利来源,使公司成为全球领先的风电开发“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2、合理规划及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市场竞争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合理规划、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能够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并可以进一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开展提供资金支持,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3、加强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严格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并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检查、配合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4、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落实利润分配,强化股东回报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期间间隔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公告[213]43号)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已制定了《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
本次配股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注重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努力强化股东回报,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1、控股股东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为保证发行人能够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控股股东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特承诺如下:
(1)任何情形下,本公司承诺均不滥用控股股东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发行人利益;
(2)承诺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在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配股实施完毕前,若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公司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确保填补回报措施能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作为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将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或修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承诺将拟公布的员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
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若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在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配股实施完毕前,若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公司承诺在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确保该等人员遵守上述承诺的规定,并签署相应的书面承诺函。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2-01]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0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相关议案。
《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2-01]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4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法定代表人条款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条款。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法定代表人条款,并拟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条款,在高级管理人员条款中增加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等其他高级管理职务的描述,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等人员。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修订前
修订后
……。
……。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设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等其他高级管理职务。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
……。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手续。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2-01]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5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1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
2.0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2.04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配售对象
2.06配股募集资金的规模和用途
2.07发行时间
2.08承销方式
2.09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2.10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2.11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
2.12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3、《关于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所有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6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除议案6外,其他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上述所有议案中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请股东按照提案编码所示,进行投票表决。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2)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
√
2.03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
2.04
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配售对象
√
2.06
配股募集资金的规模和用途
√
2.07
发行时间
√
2.08
承销方式
√
2.09
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2.10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
2.11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
√
2.12
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
3.00
《关于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8.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18楼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件请于2021年12月16日下午4:30前送达公司(注明“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四)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帅帅、葛伟威
联系电话:0571-87392388
联系传真:0571-87397667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18楼
邮政编码:310012
2、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72
2、投票简称:运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5、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本公司)以会议审核的各项议案按本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2)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
√
2.03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
2.04
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配售对象
√
2.06
配股募集资金的规模和用途
√
2.07
发行时间
√
2.08
承销方式
√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2.09
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
2.10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
2.11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
√
2.12
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
3.00
《关于公司<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8.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您如欲投票赞成,则请在“赞成”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弃权,则请在“弃权”栏内加上“√”号。
委托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2021年 月 日
[2021-12-01]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3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鉴于公司拟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亦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1-10]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7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名称: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3811206X
注册资本:叁亿叁仟捌佰玖拾玖万零壹佰柒拾壹元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1 年 11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陈棋
营业期限:2001 年 11 月 30 日至长期
住所:浙江省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顺风路 558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0-28] (300772)运达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1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本次会议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 资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 ) 同 日 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114)。
(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自 2021 年 6 月 7 日进入转股期,并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情况,董事会同意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三)《关于制定<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与薪酬核定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和薪酬核定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8] (300772)运达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2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1 年 10
月21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本次会议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截至本审核意见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的有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114)。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8] (300772)运达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858元
每股净资产: 7.327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26%
营业总收入: 87.7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57亿元
[2021-10-21] (300772)运达股份:2021-110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0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3),公司股东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节能实业”)因 自身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
过 3,750,000 股,即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1.24%(因公司可转债自 2021 年 6
月 7 日进入转股期,持股比例以 2021 年 6 月 10 日的总股本 301,836,566 股进行
计算),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1%。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收到中节能实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10月20日,中节能实业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750,000 股,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减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总体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集中竞价 2021 年 7 月 12 日 20.57 43 0.1268%
集中竞价 2021 年 7 月 20 日 22.98 258 0.7611%
集中竞价 2021 年 10 月 11 日 48.55 2 0.0059%
中节能实 集中竞价 2021 年 10 月 12日 50.45 1 0.0029%
业发展有 集中竞价 2021 年 10 月 13日 50.34 5.23 0.0154%
限公司 集中竞价 2021 年 10 月 14日 52.16 27 0.0796%
集中竞价 2021 年 10 月 18日 53.84 13.5 0.0398%
集中竞价 2021 年 10 月 19日 51.16 25.27 0.0745%
合 计 —— —— 375 1.11%
注 1: 因公司可转债自 2021 年 6 月 7 日进入转股期,并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减持比例以公司现在的总股本 338,990,171 股进行 计算。
注 2:中节能实业本次减持的股份,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股份,减
持价格区间为 20.03-54.95 元/股。上述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 系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中节能实业一致行动人中节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自 2021 年 9月 3日披露《关
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至本公告披 露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60 万股。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当时总股本 股数(万股) 占现在总股本
比例 比例
中节能科 合计持有股份 1,534 5.08% 620.987 1.83%
技投资有 其中:无限售条件 1,534 5.08% 620.987 1.83%
限公司 股份
中节能实 合计持有股份 750 2.48% 375 1.11%
业发展有 其中:无限售条件 750 2.48% 375 1.11%
限公司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2,284 7.57% 995.987 2.94%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2,284 7.57% 995.987 2.94%
注:因公司可转债自 2021 年 6 月 7 日进入转股期,本次减持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公司 2021
年 6 月 10 日的总股本301,836,566 股进行计算;公司可转债于 2021 年 9 月 17日起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摘牌,本次减持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公司现在的总股本338,990,171 股进行计算。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中节能实业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
2、本次减持事项与中节能实业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实际减 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截止目前,中节能实业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 毕。
3、中节能实业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中节能实业履行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述承诺内容。
四、备查文件
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0 日
[2021-09-24]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9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获得
一笔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人民币 2,235.4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计入 是否
序 收款 收到时间 补助原因 发放 政府补助金额 会计 分类 补助依 具有
号 单位 或项目 主体 (元) 科目 据 可持
续性
2021 年 9 2021年7-8月软 杭 州 市 其他 与收 财税
1 公司 月 22 日 件产品增值税 余 杭 区 22,354,105.99 收益 益相 (2011) 是
即征即退 税务局 关 100 号
合计 22,354,105.99 —
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均系现金形式的补助。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政府补助 2,235.41 万元已经到账,其中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2,235.41 万元,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 0.00 万元。
二、补助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该规定确认并划分补助的类型,上述补助款与收益相关,合计人民币 2,235.41 万元。
2、补助确认和计量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原则上均判定为与日常活动相关,在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其中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获得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2,235.41万元中,其中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共 2,235.41 万元,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共 0.00 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共 0.00 万元。
3、上述补助资金预计增加公司 2021 年利润总额 2,235.41 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2021-09-18]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8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陈继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披露
了《关于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继河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窗口期等不得减持
股份期间不减持),减持数量不超过 26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767%。 (本公告的总股本按公告日的总股本 338,990,171 股进行计算,下同)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收到了陈继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完毕的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9月17日,陈继河先生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60,000
股(占其减持前持有的股份的 25%,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67%),前述股份减持 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减持期间,陈继河先生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2021 年 9 月 16 日累计减
持 201,700 股,占拟减持股份数量 260,000 股的 77.58%,减持数量过半;并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继续减持 58,300 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集中竞价 2021 年 9 月 15 日 48.878 40,000 0.0118%
集中竞价 2021 年 9 月 16 日 50.237 161,700 0.0477%
陈继河
集中竞价 2021 年 9 月 17 日 55.019 58,300 0.0172%
合 计 - - 260,000 0.0767%
注: 陈继河先生本次减持的价格区间为 45.98-57.84 元/股,减持股份来源系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40,000 0.3068% 780,000 0.2301%
其中:
陈继河 260,000 0.0767% 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780,000 0.2301% 780,000 0.2301%
注:上述如有小数点出入,均为四舍五入的结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陈继河先生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截至 目前,陈继河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陈继河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 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陈继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2021-09-17]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运达转债摘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7
债券代码:123079 债券简称:运达转债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运达转债”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运达转债”赎回日:2021 年 9 月 9 日
2、“运达转债”摘牌日:2021 年 9 月 17 日
一、赎回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2744 号文同意注册,浙江运达
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了 577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
额 57,700 万元,并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运达转债”,债券代码“123079”。“运达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5.31元/股。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运达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起由 15.31 元/股调整为 15.12 元/股。“运达转债”自 2021
年 6 月 7 日起进入转股期。
公司股票收盘价自 2021 年 6 月 17 日至 2021 年 7 月 28 日已满足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运达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5.12 元/股)的 130%,已触发《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运达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运达转债”提前赎回权。公司以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100.23 元/张)赎回在赎回
登记日(2021 年 9 月 8 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运达转债”。
二、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运达转债”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触发有条件赎回。
(2)公司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即 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8 月 4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运达转
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自 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2021 年 9 月 7 日期间,
公司总计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八次赎回提示性公告,告知“运达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3)2021 年 9 月 9 日为“运达转债”赎回日。公司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
日(2021 年 9 月 8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运达转债”。自 2021 年 9 月 9 日起,
“运达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运达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4)2021 年 9 月 14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1 年 9 月 16 日为赎回款到
达“运达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运达转债”赎回款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运达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三、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无“运达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运
达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 2021 年 9 月 17 日起,公司发行的“运
达转债”(债券代码:123079)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马帅帅,葛伟威
咨询电话:0571-87392388
咨询邮箱:info@chinawindey.com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9-17]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运达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6
债券代码:123079 债券简称:运达转债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运达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赎回情况概述
(一)“运达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2744 号文同意注册,浙江运达
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了 577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
额 57,700 万元,并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运达转债”,债券代码“123079”。“运达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5.31 元/股。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运达转债”转股价
格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起由 15.31 元/股调整为 15.12 元/股。“运达转债”自
2021 年 6 月 7 日起进入转股期。
(二)本次赎回情况概述
1、赎回条款
公司《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A、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2、触发赎回情形
公司股票收盘价自 2021 年 6 月 17 日至 2021 年 7 月 28 日已满足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运达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5.12 元/股)的 130%,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有权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运达转债”。
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运达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运达转债”提前赎回权,以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100.23 元/张)赎回在赎回登记
日(2021 年 9 月 8 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运达转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运达转债”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触发有条件赎回。
(2)公司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即 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8 月 4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运达转
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自 2021 年 7月 29 日至 2021 年 9 月 7 日期间,
公司共计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八次赎回提示性公告,告知“运达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3)2021 年 9 月 9 日为“运达转债”赎回日。公司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
日(2021 年 9 月 8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运达转债”。自 2021 年 9 月 9 日起,
“运达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运达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4)2021 年 9 月 14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1 年 9 月 16 日为赎回款到
达“运达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运达转债”赎回款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运达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二、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止 2021 年
9 月 8 日收市后,“运达转债”尚有 149,634 张未转股,本次赎回数量为 149,634
张,赎回价格为 100.23 元/张(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利率 0.3%,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结算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本次赎回公司共计支付赎回款 14,997,815.82 元。
三、赎回影响
公司本次“运达转债”的赎回总金额为 14,997,815.82 元,占发行总额
2.60%,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较大影响,未影响本次
债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截至“运达转债”停止转股日(2021 年 9 月 8 日收市
后),“运达转债”累计转股 37,170,171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38,990,171股。因总股本增加,短期内对公司的每股收益有所摊薄。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无“运达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运达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
四、摘牌安排
自 2021 年 9 月 17 日起,公司发行的“运达转债”(债券代码:123079)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运达转债”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07)。
五、最新股本结构
“运达转债”于 2021 年 6 月 7 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 年
9 月 8 日)收市后,期间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性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质 股份数量 比例 其他变动 可转债转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一、有限 146,945,650 48.69% -131,650 0 146,814,000 43.31%
售条件股
份
首发后限 135,000,000 44.73% 0 0 135,000,000 39.82%
售股
高管锁定 4,085,650 1.35% -131,650 0 3,954,000 1.17%
股
股权激励 7,860,000 2.60% 0 0 7,860,000 2.32%
限售股
二、无限
售条件股 154,874,350 51.31% 131,650 37,170,171 192,176,171 56.69%
份
总股本 301,820,000 100.00% 0 37,170,171 338,990,171 100.00%
六、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马帅帅,葛伟威
咨询电话:0571-87392388
咨询邮箱:info@chinawindey.com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9-16]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5
债券代码:123079 债券简称:运达转债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市盈率(TTM)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根据 Wind 金融终端数据,截至 2021 年 9 月 15日,公司市盈率(TTM)为 61.68
倍,公司所处行业电气设备-电源设备-风电设备(按照申万行业分类)市盈率(TTM)平均值为 27.71 倍,公司当前的市盈率(TTM)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本次再融资事项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融资方式、融资规模等具体融资方案尚未确定,公司也尚未聘请包括保荐机构在内的任何中介机构,该事项最终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若后续有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短期内股价涨幅较大,但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明显变化,股价短期波动可能缺少基本面支撑,请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
9 月 14 日、9 月 1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以上,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的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全面自查,并通过电话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核实情况如下:
1、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4、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促进业务发展,公司计划启动再融资事项。目前该事项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融资方式、融资规模等具体融资方案尚未确定,公司也尚未聘请包括保荐机构在内的任何中介机构,该事项最终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若后续有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
事项。上述信息已在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中披露;
5、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了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再融资事项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融资方式、融资规模等具体融资方案尚未确定,公司也尚未聘请包括保荐机构在内的任何中介机构,该事项最终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
[2021-09-09] (300772)运达股份:关于运达转债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的公告(2021/09/09)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4
债券代码:123079 债券简称:运达转债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运达转债”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运达转债”(债券代码:123079)赎回价格:100.23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3%,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1 年 9 月 8 日
3、可转债赎回日:2021 年 9 月 9 日
4、可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1 年 9 月 9 日
5、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1 年 9 月 14 日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1 年 9 月 16 日
7、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2021 年 9 月 7 日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发布了八次“运达转债”赎回实施的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根据赎回安排,截至 2021 年 9 月 8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运达转债”将按照
100.23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运达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一、“运达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2744 号文同意注册,浙江运达
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了 577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57,700万元,并于 2020 年12 月 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运达转债”,债券代码“123079”。“运达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5.31 元/股。因公
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运达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
起由 15.31 元/股调整为 15.12 元/股。“运达转债”自 2021 年 6 月 7 日起进入转股
期。
公司股票收盘价自 2021 年 6 月 17 日至 2021 年 7 月 28 日已满足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运达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5.12 元/股)的 130%,触发《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
款。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前赎回“运达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运达转债”提前赎回权,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运达转债”。
二、“运达转债”停止交易及停止转股情况说明
1、根据赎回安排,“运达转债”将于2021 年 9 月 9日起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
2、2021 年 9 月 9 日为“运达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
(2021 年 9 月 8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运达转债”。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运
达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3、2021 年 9 月 14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1 年 9 月 16 日为赎回款到达
“运达转债” 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运达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运达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4、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七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三、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马帅帅,葛伟威
咨询电话:0571-87392388
咨询邮箱:info@chinawindey.com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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