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681什么时候复牌?-英搏尔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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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6] (300681)英搏尔: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74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至各
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4 日在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6 号公司会议室
召开,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姜桂宾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选举姜桂宾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姜桂宾先生简历见附件。
(二)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贺文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
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贺文涛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李红雨先生、魏标先生、辛鹏先生、郑小梅女士、邓柳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雪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人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相关人员的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四)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邓柳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邓柳明先生的简历见附件。邓柳明先生的任职资格资料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五)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齐娥女士、姜久春先生、卫舸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齐娥女士为召集人。
上述人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六)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齐娥女士、贺文涛先生、姜久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齐娥女士为召集人。
上述人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七)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姜久春先生、姜桂宾先生、齐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姜久春先生为召集人。
上述人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八)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姜桂宾先生、李红雨先生、贺文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姜桂宾先生为召集人。
上述人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6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姜桂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 年 6 月出生,珠海市高层次人
才,2003 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专业,获得工学博士学位。2005 年 1月创办珠海英搏尔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搏尔有限”),任英搏尔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姜桂宾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924,500 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和李红雨先生、魏标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贺文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 年 8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2006 年 6 月到 2010 年 6 月任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通
信电源工程师、大项目经理;2010 年 6 月到 2015 年 6 月任香港毓华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总工程师;2015 年 6 月到 2018 年 6 月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通信电源专
家、手机超级快充专家、车载电源事业部研发经理;2018 年 6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公司车载电源产品线研发总监。现任公司总经理。
贺文涛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珠海卓越智途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40 万股股份,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其12 万份股票期权(均尚未行权),除此之外,贺文涛先生无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贺文涛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李红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 年 5 月出生,2005 年毕业于
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专业,获得工学博士学位。2005 年随姜桂宾创立珠海英搏尔电气有限公司,2005 年 10 月起任英搏尔有限研发总监、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李红雨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677,000 股,除和姜桂宾先生、魏标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魏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 年 8 月出生,2005 年毕业于西
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专业,获得工学硕士学位。2005 年 4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
深圳市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0 年进入英搏尔有限,2010 年 8月起任英搏尔有限项目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软件开发部总监。
魏标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838,500 股,除和姜桂宾先生、李红雨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辛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0 年 4 月出生,大专学历。2012
年 5 月至 2013 年 1 月,任山东鼎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产品开发工程师;2013 年 2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韩国现代派沃泰自动变速箱(山东)有限公司生产管理员;2013 年至今,历任英搏尔有限销售员、销售经理、大区经理。现任公司销售总监。
辛鹏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珠海卓越智途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5 万股股份,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其5 万份股票期权(均尚未行权),除此之外,辛鹏先生无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情
形。辛鹏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郑小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 年 7 月出生,大专学历。1995
年 10 月至 2000 年 6 月,任职于山东奥太电气有限公司;2000 年 7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德州澳福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9 年 10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德州嘉益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 年 3 月起任英搏尔有限生产部
部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战略与资源规划部执行秘书。
郑小梅女士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珠海卓越智途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0 万股股份,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其12 万份股票期权(均尚未行权),除此之外,郑小梅女士无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郑小梅女士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邓柳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6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2009
年 8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助理会计、主办会计、
财务主管;2015 年 11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邓柳明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珠海卓越智途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4 万股股份,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
[2021-09-06] (300681)英搏尔: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75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至各
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4 日在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6 号公司会议室
召开,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
4、本次董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孔祥忠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
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同意选举孔祥忠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孔祥忠先生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6 日
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孔祥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1997
年 4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北洋中集集装箱有限公司电焊工;2001 年 3 月至 2005
年 5 月,任珠海亿威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主管;2005 年 6 月至 2007 年 11 月,
任珠海亿威电动车有限公司分公司珠海天帅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 7 月起历任公司销售部部长、销售总监、副总经理、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孔祥忠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珠海卓越智途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 万股,除此之外,孔祥忠先生无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孔祥忠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孔祥忠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1-09-06] (300681)英搏尔: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75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邓柳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邓柳明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4)。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姓名 邓柳明
联系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6 号
电话 0756-6860880
传真 0756-6860881
电子邮箱 enpower@vip.163.com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6 日
[2021-09-06] (300681)英搏尔:关于首发前股东、离任董事原任期届满后拟顺延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77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发前股东、离任董事原任期届满后拟顺延减持公司股
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股东阮斌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前述股东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和 2020 年 12 月 10 日分别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发”)
前股东、离任董事阮斌先生的首发前股份减持计划,在减持期限内,阮斌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现其原任期届满,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顺延实施减持前期未减持的首发前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首发前股东阮斌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减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股本比例
阮斌 1,350,000 1.7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发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的方式
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4、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含)337,500 股,即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0.45%。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6、拟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首发发行价格。
注:若减持计划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阮斌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出具了相关承诺,并共同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阮斌先生均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和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和 2020 年 12 月 10 日分别披露了阮斌先生
的首发前股份减持计划,在减持期限内,阮斌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2、阮斌先生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于即
日起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阮斌属于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情形,其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后的减持,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阮斌先生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时,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4、阮斌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本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阮斌先生不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阮斌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6 日
[2021-09-04] (300681)英搏尔: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73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和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21 年 9 月 3 日下午 15:00 在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7 号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3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姜桂宾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1,62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059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1,62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0597%;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一致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第二届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62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0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关于<第二届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62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0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62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0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62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0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五)《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62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0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六)《关于调整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62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0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七)《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62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0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八)《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62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0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九)《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01 选举姜桂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1,62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0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9.02 选举李红雨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1,62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0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9.03 选举魏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1,62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0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9.04 选举贺文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1,62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0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9.05 选举卫舸琪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1,62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0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9.06 选举李慧琪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1,62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0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1 选举
[2021-09-02] (300681)英搏尔: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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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72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公告
本公司股东姜桂宾、李红雨、魏标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前述股东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姜桂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红雨先
生、魏标先生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披露的拟继续实施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姜
桂宾、李红雨、魏标尚未实施该减持计划。
一、股东减持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披露了《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拟计划继续实施预披露公告》(2021-029),姜桂宾、李红雨、魏标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姜桂宾、李红雨、魏标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姜桂宾、李红雨、魏标减持计划披露后持股数的变化系前次协议转让过户所致,非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2021-03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姜桂宾、李红雨、魏标严格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2.本次减持与姜桂宾、李红雨、魏标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姜桂宾、李红雨、魏标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及与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出具了相关承诺,并共同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姜桂宾、李红雨、魏标均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和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 姜桂宾、李红雨、魏标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 日
[2021-08-30] (300681)英搏尔: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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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70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
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29 日在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6 号公司会议
室召开,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姜桂宾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
合授信额度暨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业务需要,为满足自身资金需求,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为期 1 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为期 1 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为期 3 年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固定资产提供抵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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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为期1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为期 5 年的固定资产贷款额度;合计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7,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额度,最终授信或贷款额度、期限将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期限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姜桂宾先生就上述融资事项承担无偿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综合授信额度和固定资产贷款额度可在期限内循环使用。
姜桂宾、李红雨、魏标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暨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的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30] (300681)英搏尔: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暨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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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71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暨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9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暨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7,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和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额度,公司控股股东姜桂宾先生就上述事项承担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业务需要,为满足自身资金需求,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为期 1 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为期 1 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为期 3 年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固定资产提供抵押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为期1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为期 5 年的固定资产贷款额度;合计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7,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额度,最终授信或贷款额度、期限将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期限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姜桂宾先生就上述融资事项承担无偿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综合授信额度和固定资产贷款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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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二、向中信银行珠海分行抵押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1、本次用于抵押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位于珠海市科技六路 6 号的 1 栋 1-6
层全部房产,产权证号为:粤(2021)珠海市不动产权第 0067297 号。
2、本次抵押物合计账面价值 20,280.47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总资
产的 18.59%;本次抵押物合计评估价值 22,256.87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末经审
计总资产的 20.40%。
3、公司控股股东姜桂宾先生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系无偿担保,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固定资产贷款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优化公司现金资产情况,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21] (300681)英搏尔: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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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68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共计 48.2 万份。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股本产生变动。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5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2021-065)。
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由于 SEKINE TOSHIKATSU 等 17 人因
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孔祥忠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 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48.2 万份已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股本产生变动。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1 日
[2021-08-19] (300681)英搏尔:关于全资上海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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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资上海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8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上海子公司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9 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设立全资上海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英搏尔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登记如下:
名称 上海英搏尔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7MA7AEE8M4Y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 万元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21 年 08 月 17 日
法定代表人 李红雨
营业期限 2021 年 08 月 17 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外包服
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 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东路 199 号 12 幢 2 层 A 区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2021-08-19] (300681)英搏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68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价格
自 2021 年 7 月 21 日以来连续上涨,截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累计上涨 187.59%,
期间三次达到股价异常波动标准。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投资者:公司股价短期
涨幅较大,市盈率水平出现快速上涨。截至 8 月 18 日收盘,公司市盈率 PE(TTM)
已达 203.44,根据 wind 金融数据显示,同期申万行业-汽车-汽车零部件平均市盈率 PE(TTM)为 34.28,公司市盈率 PE(TTM)已显著高于同行业水平。
2、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42,096.6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1,315.7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69.13 万元;2021 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 31,297.0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70.8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为 245.79 万元。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3、近日,媒体报道“英搏尔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逾三倍”,是基于 2020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6.66 万元,而 2021 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即便同比增长了 317.94%,也仅为 1,670.83万元,其中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数为 1,425.04 万元。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止到 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已披露尚未届满的股份减持计划剩余可
减持股数合计 4,503,600 股,占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 5.96%(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姜桂宾及其一致行动人李红雨、魏标拟合计减持 2,268,000 股,占公司普通股
总股本的 3.00%)。披露上述减持计划的股东可能在减持期限届满前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减持其所持公司股票。
5、公司产品原材料主要由电子元器件、硅钢片、漆包线以及铝质结构件等构成,其中电子元器件占公司产品成本比重较高,主要包括电容器件、芯片、以及功率半导体器件等。2021 年上半年,一方面与晶圆相关的 MCU 芯片供应较为紧张;另一方面,原材料中硅钢片、漆包线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均对公司产品制造成本和销售利润产生影响。
6、目前,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仍面临较多的问题:核心技术创新能力还有差距、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仍显滞后、汽车芯片等“卡脖子”难题有待解决等。若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出现较大调整,可能将影响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整体需求,从而对公司的销售产生影响。
轻型纯电动乘用车仍然是公司重要业务构成。工信部相关政策表明,今年三季度有望迎来《GB/T28382 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标准的规范和升级,微型低速电动车将正式纳入纯电动乘用车的管理范畴。政府正加快出台规范管理新规,但政策仍未正式推出,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
7、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行业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快速增长的行业需求,吸引着实力雄厚的资本积极参与竞争;另一方面,整车企业积极投入研发生产,价格具有竞争力的零部件供应商才能成为整车厂的首选,市场正在加速出清。如国内同行和外资零部件巨头研发进程加快、推出成熟产品,公司将面临更加剧烈的市场竞争。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2021 年 8 月 17 日、2021 年 8 月
1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日,媒体报道“英搏尔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逾三倍”,是基于 2020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6.66 万元,而 2021 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即便同比增长了 317.94%,也仅为 1,670.83万元,其中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数为 1,425.04 万元。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接待了宝盈基金、博鸿投资、东吴证券、华创
证券、长城基金、创金合信基金、华安证券、广发证券、利信资产、国投瑞银、景林资产、前海开源、尚善资产、悟空投资、玄元投资、盈峰资本、盈峰资本、展博投资、中融基金等(排名不分先后)19 家机构的调研,具体情况请见公司
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在深交所互动易(irm.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 8 月
17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拟计划继续实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9)。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且本次拟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及与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出具了相关承诺,并共同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和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1 年 7 月 21 日以来连续上涨,截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累计上涨 187.59%,期间三次达到股价异常波动标准。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投资者: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市盈率水平出现快速上涨。截至 8 月 18 日收盘,公司市盈率 PE(TTM)已达 203.44,根据 wind 金融数据显示,同期申万行业-汽车-汽车零部件平均市盈率 PE(TTM)为 34.28,公司市盈率 PE(TTM)已显著高于同行业水平。
3、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42,096.6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1,315.7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69.13 万元;2021 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 31,297.0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70.8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为 245.79 万元。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4、近日,媒体报道“英搏尔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逾三倍”,是基于 2020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6.66 万元,而 2021 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即便同比增长了 317.94%,也仅为 1,670.83万元,其中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数为 1,425.04 万元。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截止到 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已披露尚未届满的股份减持计划如下表
所示,表中列示的股东可能在减持期限届满前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减持其所持公司 股票:
拟减持 已减持 剩余可减
序 拟减持股 已减持 剩余可减 股数占 股数占 持股数占
号 减持主体 股东名称 数(股) 股数 持股数 普通股 普通股 普通股总
(股) (股) 总股本 总股本 股本比例
比例(%) 比例(%) (%)
1 单一股东 领先互联 1,350,000 756,000 594,000 1.7857 1.0000 0.7857
2 单一股东 杨振球 900,000 300,000 600,000 1.1905 0.3968 0.7937
3 单一股东 阮小桐 900,000 755,000 145,000 1.1905 0.9987 0.1918
4 单一股东 成固平 665,000 665,000 0 0.8796 0.8796 -
5 单一股东 范洪泉 440,000 43,400 396,600 0.5820 0.0574 0.5246
6 单一股东 邓乐安 643,800 643,800 0 0.8516 0.8516 -
一致行动 姜桂宾、
7 人 李红雨、 2,268,000 0 2,268,000 3.0000 - 3.0000
魏标
8 单一股东 刘安国 830,000 330,000 500,000 1.0979 0.4365 0.6614
注:?“领先互联”是指珠海领先互联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表中所示股东,在连续 90 天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能超过公司
普通股总股本的 1%,即不能超过 756,000 股。
6、公司产品原材料主要由电子元器件、硅钢片、漆包线以及铝质结构件等 构成,其中电子元器件占公司产品成本比重较高,主要包括电容器件、芯片、以 及功率半
[2021-08-17] (300681)英搏尔: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的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独立董
事担任,由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每届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前可提出辞职,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规定增补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二)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
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议事规则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及需求,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适当人选等进行讨论研究,形成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如下: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公司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及兼职等履历,形成书面材料;
(四)了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任职资格,并与前述人员就提名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向董事会提出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通过会议方式讨论决策职责权限范围内的重要事项。
提名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半
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委员充分表
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名委员会可根据需要
召开临时会议。当有两名以上提名委员会委员提议时,或者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应提前三天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传真等
方式通知委员会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
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表决。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
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
见。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提交由该委员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独立董事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委员未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也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有关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
第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须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其他人员须
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会议记录须由负责日常工作的人员或机构妥善保存,保存期限十年。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
泄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中,“以上”包括本数。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现行或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2021-08-17] (300681)英搏尔: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
会运作程序,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序、高效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六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三)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四)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三章 股东大会会议制度
第七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本议事规则第八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八条 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
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四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十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议事规则第七条规定的期限内召集股东大会。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十二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
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
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
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
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
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当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
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董事会未提供股东名册的,召集人可以持召集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公告,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获取。召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册不得用于除召开股东大会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十六条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
担?
第五章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十七条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
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议事规则第十七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十九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应当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第二十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
确认,不得变更。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及股东代表监事的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
东提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二)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第二十二条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
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第六章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一般为公司住所地,具体以股东大
会通知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为准。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股东大
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第二十五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表决权,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第二十六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
列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2021-08-17] (300681)英搏尔:监事会议事规则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公司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全体股东负责,以财务监督为核心,
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行业等与上市公司运作相关领域的专业知
识或工作经验,以及独立有效履职所需的判断、监督能力。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
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六条 监事会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作出报告。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制度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八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至少六个月召开一次。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监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并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会议。监事会会
议因故不能如期召开,应就改期事宜征得全体监事的同意,已就召开监事会事宜发布公告的,应公告说明改期原因。
第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监事出席才能举行。
第十二条 监事会可要求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
外部审计人员列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
第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特别是监事会定期会议,原则上应以现场方式召
开。特殊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电话、视频等通讯方式或者电子邮件、书面等其他方式召开。
第四章 监事会议事程序
第十四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或临时会议,应分别于会议召开 10 日及 5 日
以前,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传真或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须进行确认并作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不受上述会议通知时间的限制,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监事如已出席会议,并且未在到会前或会议开始时提出未收到会议通知的异议,应视作已依前述规定向其发出会议通知。
第十六条 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十七条 会议主持人应按预定时间宣布开会。会议正式开始后,会议在
主持人的主持下对每个议案逐项审议。
第十八条 监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每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
第十九条 监事会主席根据投票表决的结果,宣布决议及报告通过情况。
第二十条 监事会的决议,应当由半数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
包括以下内容:
(一)开会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监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监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第二十二条 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有权
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对会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 10 年。
第五章 监事会决议的执行和反馈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应当敦促有关人员落实监事会决议。监事会主席应当在
以后的监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做出的决议,如涉及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临时股东大
会或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会议议题和内容完整的提案,并保证提案内容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除有特别说明外,本议事规则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
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二十七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与不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冲突的,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构成《公司章程》
的附件。
第二十九条 本议事规则的修订由监事会提出修订草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第三十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
第三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由监事会负责解释。
[2021-08-17] (300681)英搏尔:董事会议事规则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法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第四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董事会可将其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其他一位或多位董事或总经理行使?董事会的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第五条 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审查和决策权限由《公司章程》确定;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六条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在对外投资、收购出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等方面对董事长授权,具体权限由董事会决议确定。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制度
第七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八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总经理提议时;
(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或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第十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 会议通知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提前 10 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
电子邮件、邮寄、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监事?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在会议召开 5 日以前(不含会议
当天)将会议通知,通过书面、信函、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会议通知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作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不受上述会议通知时间的限制,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二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
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三条 会议通知的变更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 3 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材料?不足 3 日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后按期召开?
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并作好相应记录?
第十四条 会议的召开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五条 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
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审慎选择并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
(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
(二)代理事项;
(三)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和对提案表决意向的指示;
(四)委托有效期限;
(五)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日期等?
委托其他董事对定期报告代为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应当在委托书中进行专门授权?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受托董事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提交书面委托书,在会议签到簿上说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第十六条 关于委托出席的限制
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二)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非独立董事也不得接受独
立董事的委托;
(三)董事不得作出或接受无表决意向的委托、全权委托或者授权范围不明确的委托;
(四)一名董事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董事也不得委托已经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
第十七条 会议召开方式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意,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以视频显示在场的董事、在电话会议中发表意见的董事、规定期限内实际收到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有效表决票,或者董事事后提交的曾参加会议的书面确认函等计算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在通讯表决时,董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据此统计表决结果,并形成董事会会议决议。董事未在会议通知指定的期间内递交表决结果的,视为弃权。
第十八条 会议审议程序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对于根据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提案,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讨论有关提案前,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宣读独立董事达成的书面认可意见?
董事阻碍会议正常进行或者影响其他董事发言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及时制止。
除征得全体与会董事的一致同意外,董事会会议不得就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董事接受其他董事委托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不得代表其他董事对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
第十九条 发表意见
董事应当认真阅读有关会议材料,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审慎地发表意见?
董事可以在会前向董事会办公室、会议召集人、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专门委员会、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有关人员和机构了解决策所需要的信息,也可以在会议进行中向主持人建议请上述人员和机构代表与会解释有关情况?
第二十条 会议表决
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董事进行表决?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书面方式记名表决?董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董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
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有关董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第二十一条 表决结果的统计
与会董事表决完成后,董事会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收集董事的表决票,交董事会秘书在一名监事或者独立董事的监督下进行统计?
现场召开会议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统计结果;其他情况下,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董事会秘书在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董事表决结果?
董事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第二十二条 决议的形成
除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必须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董事会审议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取得更多董事同意的事项,从其规定?
不同决议在内容和含义上出现矛盾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
第二十三条 回避表决
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
(一)《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董事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董事本人认为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或个人有关联关系而须回避的其他情形?
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
[2021-08-17] (300681)英搏尔: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53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搏尔”)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5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
等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15 日在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7 号公司会议
室召开,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沈梅桂女士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
届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
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第三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会经审议,同意提名孔祥忠先生、李涣松先生 2 人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候选人。
根据相关规定,为了确保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运作,第二届监事会的现有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公司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8月 17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了公司治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四)以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监事津贴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参考市场标准,调整监事津贴补助制度,具体实施标准如下:职工代表监事每人每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 万元(税前);股东监事不享受津贴。
本次调整事项自第三届监事会上任之日起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莫雪敏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调整监事津贴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8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五)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经审议,同意对外报出上述《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六)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 年上半年,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按照《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七)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核
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各项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责任和义务,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八)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后,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
派,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事项。
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九)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董事、副总经理因工作变动,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本次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48.2 万份。董事会关于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8月 17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
出租物业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对外出租物业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对外出租物业事项。
公司本次对外出租物业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8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一)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8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二)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签署<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英搏尔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英搏尔”)与山东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亿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日常办公需要,且该等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交易条款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山东英搏尔与山东亿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
山东英搏尔与山东亿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监事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2021-08-17] (300681)英搏尔: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每届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前可提出辞职,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规定增补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
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工作方式及议事规则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重大的发展方向、业务布局、投融资、资产重组
等事项提出计划、论证可行性并提出建议,拟定或审查与前述事项有关的合同或重要法律文件。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通过会议方式讨论决策职责权限范围内的重要事
项。战略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委员充分
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战略委员会可根据需
要召开临时会议。当有两名以上战略委员会委员提议时,或者战略委员会主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分别提前五天、三天
将会议时间、地点及建议讨论的主要事项,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传真等方式通知委员会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表决。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
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
见。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提交由该委员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一名委
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
委员未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也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有关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须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其他人员须
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会议记录须由负责日常工作的人员或机构妥善保存,保存期限十年。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
自泄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中,“以上”含本数。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现行或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2021-08-17] (300681)英搏尔: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55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1 年 9 月 3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3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3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31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出席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7 号公司会议室
9、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帐户、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集合类账户,可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第二届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第二届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审议《关于调整董事津贴的议案》;
7、审议《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
8、审议《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01 选举姜桂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 选举李红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3 选举魏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4 选举贺文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5 选举卫舸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6 选举李慧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1 选举魏学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2 选举姜久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3 选举齐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审议《关于换届选举股东监事的议案》;
11.01 选举孔祥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11.02 选举李涣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12、审议《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第 1、3、4、6、8、9、10、12、13 项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8 月 15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2、5、7、8、11、12 项议案已
经公司 2021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议案 3 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议案 9、10、11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分别选举 6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2 名股东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 备注
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9.00 《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6)人
9.01 选举姜桂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2 选举李红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3 选举魏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4 选举贺文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5 选举卫舸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6 选举李慧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00 《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10.01 选举魏学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02 选举姜久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03 选举齐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1.00 《关于换届选举股东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1.01 选举孔祥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
11.02 选举李涣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调整董事津贴的议案》 √
7.00 《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 √
8.00 《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2.00 《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1 年 9月 2 日下午 17: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2 日前,上午 09:00-11:00,下午 14:00-17:00
3、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7 号公司会议室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7 号
联系人:邓柳明
联系电话:0756-6860880
传真:0756-6860881
2、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
[2021-08-17] (300681)英搏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人之一
以上董事提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会计
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由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全部委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
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每届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前可提出辞
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规定增补委员。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
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任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三)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四)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
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检查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督促公司对外披露: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
施情况;
(二)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审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审计部出具的评价报告及相
关资料,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范围、程序和方法;
(四)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五)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六)对本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七)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审计委员会履行
职责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行或不能履
行职责时,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召集和主持。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委员充分
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
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审计委员会可根据
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当有两名以上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时,或者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召开定期会议及临时会议,应分别提前五天、三天
将会议时间、地点及建议讨论的主要事项,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传真等方式通知委员会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二十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表决。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
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
的意见。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提交由该委员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独立董事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委员未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也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二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外部审计机构代表、公
司监事、内部审计人员、财务人员、法律顾问等相关人员列席委员会会议并提供必要信息。
第二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其他
人员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会议记录须由负责日常工作的人员或机构妥善保存,保存期限十年。
第二十四条 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
得擅自泄露相关信息。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中,“以上”含本数。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现行或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2021-08-17] (300681)英搏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
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
由独立董事担任,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届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前可提
出辞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规定增补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八条 董事会可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绩效评价。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提出建议,形成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其中董事的薪酬计划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工作方式及议事规则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基于公司业绩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
作表现,完成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或者形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主要考查的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有关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履行情况;
(三)有关人员工作考评体系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有关人员的建议决策水平、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
(五)其他必要的考查事项。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会议方式讨论决策职责权限范围内的重
要事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委
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主要内容是审
查上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薪酬激励方案的执行情况;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奖励议案;研究拟订下一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计划等。
当有两名以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议时,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分别提前五天、
三天将会议时间、地点及建议讨论的主要事项,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传真等方式通知委员会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表决。会议作出的决议,
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
确的意见。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提交由该委员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独立董事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委员未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也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的报酬进行评价或讨论时,该董
事委员应当回避。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须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其
他人员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会议记录须由负责日常工作的人员或机构妥善保存,保存期限十年。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
自泄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中,“以上”含本数。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现行或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2021-08-17] (300681)英搏尔: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52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5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至
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15 日在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7 号公司会议
室召开,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姜桂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
届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第三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名姜桂宾先生、李红雨先生、魏标先生、贺文涛先生、卫舸琪女士、李慧琪先生 6 人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魏学勤先生、姜久春先生、齐娥女士 3 人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相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作,第二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具体情况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对原公司《章程》的公司住所等内容作出修改,制订新的《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相关手续。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四)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了公司治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五)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了公司治理。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六)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了公司治理。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七)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了公司治理。
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八)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了公司治
理。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九)以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董事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参考市场标准,调整董事津贴补助办法,具体如下:独立董事每人每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8 万元(税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每人每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8 万元(税前),但是按照委派单位有关规定或要求不得领取的除外;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享受董事津贴。
本次调整从第三届董事会上任之日起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李慧琪、魏学勤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董事津贴的具体情况及相关独立
董事意见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十)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一)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经审议,认为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二)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相关独立
董事意见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十三)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各项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责任和义务。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
及相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 2021 年 8月 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四)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32.78 元/股;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32.78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价格的具体情况、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及律师意见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五)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48.2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
况、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及律师意见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六)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外出租物业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公司将位于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7 号的自有房产对外出租,承租人为日海智能设备(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海智能”),租赁期限为 6 年,公司预计至承租期满累计可取得租金收入约 9,452.15万元(含税)。
日海智能租赁公司上述物业作为工业租赁物业、生产、储存、运输、办公和后勤使用。
公司本次对外出租物业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对外出租物业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对公司经营情况将产生一定积极影响。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于本次对外出租物业的详细情
况及相关
[2021-08-17] (300681)英搏尔: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21元
每股净资产: 7.970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5%
营业总收入: 3.1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670.83万元
[2021-08-12] (300681)英搏尔: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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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48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5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至
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在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7 号公司会议
室召开,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姜桂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订单的持续增加,新增整车企业按行业惯例需给予三个月左右的账期,且与晶圆相关的电子元器件都需要现款提货,公司需要更多的流动资金才能满足客户需求。目前公司已经启动银行借款申请程序,但审批尚需时日。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桂宾先生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 万元,用于支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增强了公司的经营实力。姜桂宾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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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本项借款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期限,按照以下方式计息:如三个月内还款,则不收取利息;如超过三个月还款或三个月内部分还款,则超过三个月时间的余额部分按公司最近一期取得银行借款的资金成本向公司收取利息。相关具体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姜桂宾、李红雨、魏标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2021-08-12] (300681)英搏尔: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孔祥忠先生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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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47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孔祥忠先生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孔祥忠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孔祥忠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及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董事会原有董事 9 名,孔祥忠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会董事为 8 名,公
司董事人数未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孔祥忠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孔祥忠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孔祥忠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珠海卓越智途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其 12 万股股票期权(均未行权,辞职后,其持有的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孔祥忠先生离任后将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的规定和要求。
公司董事会对孔祥忠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2021-08-12] (300681)英搏尔: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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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49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5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至
各位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在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7 号公司会议
室召开,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沈梅桂女士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监事会认真审议,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桂宾先生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用于支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增强了公司的经营实力。姜桂宾先生本项借款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期限,按照以下方式计息:如三个月内还款,则不收取利息;如超过三个月还款或三个月内部分还款,则超过三个月时间的余额部分按公司最近一期取得银行借款的资金成本向公司收取利息。相关具体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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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监事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2021-08-12] (300681)英搏尔:关于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50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鉴于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订单的持续增加,新增整车企业按行业惯例需给予三个月左右的账期,且与晶圆相关的电子元器件都需要现款提货,公司需要更多的流动资金才能满足客户需求。目前公司已
经启动银行借款申请程序,但审批尚需时日。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桂宾先生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用于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姜桂宾先生本项借款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期限,按照以下方式计息:如三个月内还款,则不收取利息;如超过三个月还款或三个月内部分还款,则超过三个月时间的余额部分按公司最近一期取得银行借款的资金成本向公司收取利息。相关具体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2、姜桂宾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审议《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本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本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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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交易关联方姜桂宾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持有公司股份25,924,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29%,并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及用途
姜桂宾先生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借款,用于支持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具体以后续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2、借款方式及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
3、借款利率和借款利息
本项借款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如三个月内还款,则不收取利息;如超过三个月还款或三个月内部分还款,则超过三个月时间的余额部分按公司最近一期取得银行借款的资金成本向公司收取利息。
4、担保措施
本项借款无担保。
四、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其经营和发展需求,与姜桂宾先生商议和办理具体借款事项,并签署借款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项借款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如三个月内还款,则不收取利息;如超过三个月还款或三个月内部分还款,则超过三个月时间的余额部分按公司最近一期取得银行借款的资金成本向公司收取利息,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亦就公司本项拟借款而产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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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可以部分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及时采购公司急需的紧缺电子元器件,可以大幅节约采购成本,保障客户订单的及时交付。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有利于进一步支持公司开展业务并促进公司提升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本项交易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桂宾先生夫人王少翠女士控制的珠海亿华电动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电动”)发生了如下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元)
亿华电动 出售电机控制器、车载充电机等产品 677,831.86
除此之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桂宾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有关本项关联交易的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桂宾先生为公司拟提供借款不超过 2,000 万元的事项没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实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公司本项借款的出借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项交易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综上,我们同意将本项交易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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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同意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桂宾先生进行借款。
九、监事会意见
经监事会认真审议,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桂宾先生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用于支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增强了公司的经营实力。姜桂宾先生本项借款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期限,按照以下方式计息:如三个月内还款,则不收取利息;如超过三个月还款或三个月内部分还款,则超过三个月时间的余额部分按公司最近一期取得银行借款的资金成本向公司收取利息。相关具体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十、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2021-08-09] (300681)英搏尔: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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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43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搏尔”)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
等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8 日在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7 号公司会议室
召开,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姜桂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
全资香港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本项目有利于英搏尔依托香港的地域优势,切实加强国际合作和海外业务的开展,将为英搏尔成长为世界一流的新能源汽车动力域核心零部件企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致同意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事项,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本项目的相关文件,并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9日刊登在巨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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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
全资上海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本项目将有利于发挥上海地区的人才优势,有利于扩大产品研发规模,保障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一致同意公司在上海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事项,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本项目的相关文件,并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9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9 日
[2021-08-09] (300681)英搏尔:关于建设50万套轻型电动车辆驱动系统和电源系统北方基地一期项目正式投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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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46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设 50 万套轻型电动车辆驱动系统和电源系统北方基
地一期项目正式投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月 26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建设 50 万套轻型电动车辆驱动系统和电源系统北方基地的议案》,公司拟在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吴店镇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建设 50 万套轻型电动车辆驱
动系统和电源系统北方基地,详情请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22)和《关于在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建设 50万套轻型电动车辆驱动系统和电源系统北方基地的公告》(2021-026)。该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实施主体:山东英搏尔电气有限公司
2、项目实施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吴店镇
3、项目建设内容:
本建设项目产品为轻型电动车辆驱动系统和电源系统,系轻型电动车辆关键部件产品。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50 亩,将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和研发设备,建成 2 条轻
型电动车辆驱动系统和电源系统生产线。项目达产后,年产能为 50 万套轻型电动车辆驱动系统和电源系统。
4、项目投资总额
本项目总投资为 1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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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进展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与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签署了《珠海英搏
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关于在牡丹区建立英搏尔
北方基地的合作协议书》,详情请参看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书的公告》(2021-028)。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英搏尔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
东英搏尔”)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详情请参看公司 2021 年 5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2021-030)。
近日,山东英搏尔在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吴店镇工业园举行了揭牌庆典仪式、年产 20 万台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一期项目投产仪式、二期产业园奠基仪式,标志着公司“建设 50 万套轻型电动车辆驱动系统和电源系统北方基地项目”一期项目正式投产。一期项目投产后,可实现年产能 20 万套轻型电动车辆驱动系统和电源系统。
该项目响应了国家振兴革命老区的号召,符合国家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随着一期项目的正式投产,公司将更好地实现不同品类产品的生产管理;更快速地响应客户需求,贴近客户服务,提升客户服务质量;提高生产能力,降低物流成本和人力成本,进一步巩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行业地位,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风险提示
上述一期项目达产后预计新增 20 万套轻型电动车辆驱动系统和电源系统产
能,但存在因市场需求变化、政策变化、产品价格波动等影响导致项目不能顺利实现达产,效益不能如期实现等不确定因素。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专注创造 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9 日
[2021-08-09] (300681)英搏尔:关于设立全资上海子公司的公告
专注创造 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45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上海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因战略发展需要,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搏尔”或“公司”)拟在上海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英搏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对外投资”),注册地为上海市,投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全资上海子公司的相关信息均以在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注册结果为准。)
2、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全资上海子公司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及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事项无须通过股东大会批准。设立全资上海子公司需经过上海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等。公司会在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进行公告。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专注创造 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1、投资额(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投资额(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出资的方式:现金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各主要投资人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以在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注册结果为准)
各主要投资人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 投资规模 持股比例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2,000万元 100%
3、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4、本次对外投资的标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设立上海全资子公司,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依托现有技术平台,成立技术研发中心,引进上海等新能源汽车的驱动系统及配件大批优秀人才,吸收先进的技术工艺,全面提升公司现有流程规范及技术水平,增强公司技术创新能力,为公司长远发展做好人才及技术储备,适应市场发展需要。
专注创造 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2、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本次对外投资可能产生的风险
(1)人力资源风险
新公司的成立需要引进大量人才,尤其是研发方面的高级人才。公司可能一时不能引进大量的人才,进而影响项目的实施进度,影响公司的发展。
(2)管理风险
设立全资子公司可能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英搏尔目前已有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和不断加强的内部控制制度,但如目前的管理体制和内控制度不能适应研发平台性企业的管理,将为公司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
(3)研发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能力、技术研发是否符合市场需求尤为重要。如若公司不能及时准确的把握行业发展趋势,进行持续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风险管理与防范
公司已经充分意识到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并采取各项积极的措施予以防范和控制,以确保本项目目标的实现。
4、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实施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9 日
[2021-08-09] (300681)英搏尔:关于设立全资香港子公司的公告
专注创造 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44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香港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因战略发展需要,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搏尔”或“公司”)拟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英搏爾(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对外投资”),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投资总额为不超过港币100 万元(等值外汇),经营范围为:电气产品、电子元器件及产品的贸易与维修;机动车零部件、五金交电、蓄电池的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与贸易;电子类产品贸易;技术服务。(全资香港子公司的相关信息均以在香港特区政府有关部门的注册结果为准。)
2、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全资香港子公司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及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事项无须通过股东大会批准。设立全资香港子公司需报公司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广东省发改委等办理相关审核备案手续,并在香港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等。公司将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进行公告。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专注创造 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1、投资额(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投资额(注册资本):港币 100 万元
出资的方式:现金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电气产品、电子元器件及产品的贸易与维修;机动车零部件、五金交电、蓄电池的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与贸易;电子类产品贸易;技术服务。(以在香港特区政府有关部门的注册结果为准)
各主要投资人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 投资规模 持股比例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港币 100万元 100%
3、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4、本次对外投资的标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依托香港的地域优势,切实加强国际合作和海外业务的开展,为英搏尔成长为世界一流的新能源汽车动力域核心零部件企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本次对外投资可能产生的风险
(1)管理风险
专注创造 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设立全资子公司可能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英搏尔目前已有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和不断加强的内部控制制度,但这是立足于目前国内的生产经营,如目前的管理体制和内控制度不能适应海外业务的管理,将为公司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海外业务和涉外合作,对管理体制和管理人才有着更高的要求。
(2)市场风险
公司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进入海外市场,有利于与国际市场接轨,拓展业务规模,但也可能因对当地市场了解不全面而产生的风险,如果不能较快地熟悉并开拓市场,可能影响预期目标的实现。
(3)政策风险
香港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内地存在较大区别,公司第一次在境外设立子公司,需要尽快熟悉并适应香港的商业和文化环境,这将给香港子公司的设立与运营带来一定的风险。在香港设立子公司尚需经过政府部门的批准和批复,由此本次对外投资也存在未能批准的风险。
(4)风险管理与防范
公司已经充分意识到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并采取各项积极的措施予以防范和控制,以确保本项目目标的实现。
4、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实施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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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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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6] (300681)英搏尔: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74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至各
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4 日在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6 号公司会议室
召开,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姜桂宾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选举姜桂宾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姜桂宾先生简历见附件。
(二)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贺文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
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贺文涛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李红雨先生、魏标先生、辛鹏先生、郑小梅女士、邓柳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雪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人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相关人员的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四)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邓柳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邓柳明先生的简历见附件。邓柳明先生的任职资格资料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五)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齐娥女士、姜久春先生、卫舸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齐娥女士为召集人。
上述人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六)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齐娥女士、贺文涛先生、姜久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齐娥女士为召集人。
上述人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七)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姜久春先生、姜桂宾先生、齐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姜久春先生为召集人。
上述人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八)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姜桂宾先生、李红雨先生、贺文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姜桂宾先生为召集人。
上述人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6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姜桂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 年 6 月出生,珠海市高层次人
才,2003 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专业,获得工学博士学位。2005 年 1月创办珠海英搏尔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搏尔有限”),任英搏尔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姜桂宾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924,500 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和李红雨先生、魏标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贺文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 年 8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2006 年 6 月到 2010 年 6 月任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通
信电源工程师、大项目经理;2010 年 6 月到 2015 年 6 月任香港毓华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总工程师;2015 年 6 月到 2018 年 6 月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通信电源专
家、手机超级快充专家、车载电源事业部研发经理;2018 年 6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公司车载电源产品线研发总监。现任公司总经理。
贺文涛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珠海卓越智途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40 万股股份,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其12 万份股票期权(均尚未行权),除此之外,贺文涛先生无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贺文涛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李红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 年 5 月出生,2005 年毕业于
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专业,获得工学博士学位。2005 年随姜桂宾创立珠海英搏尔电气有限公司,2005 年 10 月起任英搏尔有限研发总监、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李红雨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677,000 股,除和姜桂宾先生、魏标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魏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 年 8 月出生,2005 年毕业于西
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专业,获得工学硕士学位。2005 年 4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
深圳市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0 年进入英搏尔有限,2010 年 8月起任英搏尔有限项目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软件开发部总监。
魏标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838,500 股,除和姜桂宾先生、李红雨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辛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0 年 4 月出生,大专学历。2012
年 5 月至 2013 年 1 月,任山东鼎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产品开发工程师;2013 年 2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韩国现代派沃泰自动变速箱(山东)有限公司生产管理员;2013 年至今,历任英搏尔有限销售员、销售经理、大区经理。现任公司销售总监。
辛鹏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珠海卓越智途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5 万股股份,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其5 万份股票期权(均尚未行权),除此之外,辛鹏先生无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情
形。辛鹏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郑小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 年 7 月出生,大专学历。1995
年 10 月至 2000 年 6 月,任职于山东奥太电气有限公司;2000 年 7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德州澳福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9 年 10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德州嘉益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 年 3 月起任英搏尔有限生产部
部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战略与资源规划部执行秘书。
郑小梅女士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珠海卓越智途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0 万股股份,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其12 万份股票期权(均尚未行权),除此之外,郑小梅女士无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郑小梅女士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邓柳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6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2009
年 8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助理会计、主办会计、
财务主管;2015 年 11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邓柳明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珠海卓越智途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4 万股股份,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
[2021-09-06] (300681)英搏尔: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75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至各
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4 日在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6 号公司会议室
召开,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
4、本次董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孔祥忠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
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同意选举孔祥忠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孔祥忠先生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6 日
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孔祥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1997
年 4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北洋中集集装箱有限公司电焊工;2001 年 3 月至 2005
年 5 月,任珠海亿威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主管;2005 年 6 月至 2007 年 11 月,
任珠海亿威电动车有限公司分公司珠海天帅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 7 月起历任公司销售部部长、销售总监、副总经理、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孔祥忠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珠海卓越智途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 万股,除此之外,孔祥忠先生无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孔祥忠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孔祥忠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1-09-06] (300681)英搏尔: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75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邓柳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邓柳明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4)。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姓名 邓柳明
联系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6 号
电话 0756-6860880
传真 0756-6860881
电子邮箱 enpower@vip.163.com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6 日
[2021-09-06] (300681)英搏尔:关于首发前股东、离任董事原任期届满后拟顺延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77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发前股东、离任董事原任期届满后拟顺延减持公司股
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股东阮斌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前述股东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和 2020 年 12 月 10 日分别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发”)
前股东、离任董事阮斌先生的首发前股份减持计划,在减持期限内,阮斌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现其原任期届满,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顺延实施减持前期未减持的首发前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首发前股东阮斌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减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股本比例
阮斌 1,350,000 1.7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发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的方式
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4、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含)337,500 股,即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0.45%。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6、拟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首发发行价格。
注:若减持计划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阮斌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出具了相关承诺,并共同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阮斌先生均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和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和 2020 年 12 月 10 日分别披露了阮斌先生
的首发前股份减持计划,在减持期限内,阮斌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2、阮斌先生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于即
日起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阮斌属于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情形,其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后的减持,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阮斌先生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时,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4、阮斌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本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阮斌先生不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阮斌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6 日
[2021-09-04] (300681)英搏尔: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73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和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21 年 9 月 3 日下午 15:00 在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7 号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3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姜桂宾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1,62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059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1,62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0597%;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一致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第二届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62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0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关于<第二届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62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0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62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0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62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0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五)《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62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0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六)《关于调整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62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0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七)《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62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0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八)《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62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0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九)《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01 选举姜桂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1,62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0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9.02 选举李红雨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1,62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0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9.03 选举魏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1,62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0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9.04 选举贺文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1,62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0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9.05 选举卫舸琪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1,62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0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9.06 选举李慧琪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1,62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0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1 选举
[2021-09-02] (300681)英搏尔: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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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72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公告
本公司股东姜桂宾、李红雨、魏标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前述股东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姜桂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红雨先
生、魏标先生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披露的拟继续实施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姜
桂宾、李红雨、魏标尚未实施该减持计划。
一、股东减持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披露了《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拟计划继续实施预披露公告》(2021-029),姜桂宾、李红雨、魏标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姜桂宾、李红雨、魏标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姜桂宾、李红雨、魏标减持计划披露后持股数的变化系前次协议转让过户所致,非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2021-03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姜桂宾、李红雨、魏标严格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2.本次减持与姜桂宾、李红雨、魏标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姜桂宾、李红雨、魏标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及与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出具了相关承诺,并共同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姜桂宾、李红雨、魏标均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和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 姜桂宾、李红雨、魏标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 日
[2021-08-30] (300681)英搏尔: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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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70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
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29 日在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6 号公司会议
室召开,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姜桂宾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
合授信额度暨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业务需要,为满足自身资金需求,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为期 1 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为期 1 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为期 3 年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固定资产提供抵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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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为期1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为期 5 年的固定资产贷款额度;合计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7,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额度,最终授信或贷款额度、期限将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期限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姜桂宾先生就上述融资事项承担无偿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综合授信额度和固定资产贷款额度可在期限内循环使用。
姜桂宾、李红雨、魏标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暨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的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30] (300681)英搏尔: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暨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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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71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暨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9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暨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7,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和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额度,公司控股股东姜桂宾先生就上述事项承担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业务需要,为满足自身资金需求,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为期 1 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为期 1 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为期 3 年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固定资产提供抵押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为期1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为期 5 年的固定资产贷款额度;合计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7,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额度,最终授信或贷款额度、期限将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期限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姜桂宾先生就上述融资事项承担无偿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综合授信额度和固定资产贷款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二、向中信银行珠海分行抵押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1、本次用于抵押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位于珠海市科技六路 6 号的 1 栋 1-6
层全部房产,产权证号为:粤(2021)珠海市不动产权第 0067297 号。
2、本次抵押物合计账面价值 20,280.47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总资
产的 18.59%;本次抵押物合计评估价值 22,256.87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末经审
计总资产的 20.40%。
3、公司控股股东姜桂宾先生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系无偿担保,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固定资产贷款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优化公司现金资产情况,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1-08-21] (300681)英搏尔: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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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68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共计 48.2 万份。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股本产生变动。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5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2021-065)。
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由于 SEKINE TOSHIKATSU 等 17 人因
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孔祥忠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 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48.2 万份已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股本产生变动。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1 日
[2021-08-19] (300681)英搏尔:关于全资上海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67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上海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8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上海子公司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9 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设立全资上海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英搏尔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登记如下:
名称 上海英搏尔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7MA7AEE8M4Y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 万元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21 年 08 月 17 日
法定代表人 李红雨
营业期限 2021 年 08 月 17 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外包服
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 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东路 199 号 12 幢 2 层 A 区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2021-08-19] (300681)英搏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68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价格
自 2021 年 7 月 21 日以来连续上涨,截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累计上涨 187.59%,
期间三次达到股价异常波动标准。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投资者:公司股价短期
涨幅较大,市盈率水平出现快速上涨。截至 8 月 18 日收盘,公司市盈率 PE(TTM)
已达 203.44,根据 wind 金融数据显示,同期申万行业-汽车-汽车零部件平均市盈率 PE(TTM)为 34.28,公司市盈率 PE(TTM)已显著高于同行业水平。
2、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42,096.6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1,315.7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69.13 万元;2021 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 31,297.0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70.8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为 245.79 万元。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3、近日,媒体报道“英搏尔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逾三倍”,是基于 2020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6.66 万元,而 2021 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即便同比增长了 317.94%,也仅为 1,670.83万元,其中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数为 1,425.04 万元。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止到 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已披露尚未届满的股份减持计划剩余可
减持股数合计 4,503,600 股,占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 5.96%(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姜桂宾及其一致行动人李红雨、魏标拟合计减持 2,268,000 股,占公司普通股
总股本的 3.00%)。披露上述减持计划的股东可能在减持期限届满前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减持其所持公司股票。
5、公司产品原材料主要由电子元器件、硅钢片、漆包线以及铝质结构件等构成,其中电子元器件占公司产品成本比重较高,主要包括电容器件、芯片、以及功率半导体器件等。2021 年上半年,一方面与晶圆相关的 MCU 芯片供应较为紧张;另一方面,原材料中硅钢片、漆包线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均对公司产品制造成本和销售利润产生影响。
6、目前,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仍面临较多的问题:核心技术创新能力还有差距、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仍显滞后、汽车芯片等“卡脖子”难题有待解决等。若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出现较大调整,可能将影响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整体需求,从而对公司的销售产生影响。
轻型纯电动乘用车仍然是公司重要业务构成。工信部相关政策表明,今年三季度有望迎来《GB/T28382 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标准的规范和升级,微型低速电动车将正式纳入纯电动乘用车的管理范畴。政府正加快出台规范管理新规,但政策仍未正式推出,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
7、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行业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快速增长的行业需求,吸引着实力雄厚的资本积极参与竞争;另一方面,整车企业积极投入研发生产,价格具有竞争力的零部件供应商才能成为整车厂的首选,市场正在加速出清。如国内同行和外资零部件巨头研发进程加快、推出成熟产品,公司将面临更加剧烈的市场竞争。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2021 年 8 月 17 日、2021 年 8 月
1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日,媒体报道“英搏尔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逾三倍”,是基于 2020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6.66 万元,而 2021 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即便同比增长了 317.94%,也仅为 1,670.83万元,其中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数为 1,425.04 万元。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接待了宝盈基金、博鸿投资、东吴证券、华创
证券、长城基金、创金合信基金、华安证券、广发证券、利信资产、国投瑞银、景林资产、前海开源、尚善资产、悟空投资、玄元投资、盈峰资本、盈峰资本、展博投资、中融基金等(排名不分先后)19 家机构的调研,具体情况请见公司
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在深交所互动易(irm.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 8 月
17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拟计划继续实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9)。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且本次拟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及与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出具了相关承诺,并共同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和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1 年 7 月 21 日以来连续上涨,截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累计上涨 187.59%,期间三次达到股价异常波动标准。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投资者: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市盈率水平出现快速上涨。截至 8 月 18 日收盘,公司市盈率 PE(TTM)已达 203.44,根据 wind 金融数据显示,同期申万行业-汽车-汽车零部件平均市盈率 PE(TTM)为 34.28,公司市盈率 PE(TTM)已显著高于同行业水平。
3、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42,096.6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1,315.7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69.13 万元;2021 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 31,297.0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70.8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为 245.79 万元。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4、近日,媒体报道“英搏尔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逾三倍”,是基于 2020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6.66 万元,而 2021 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即便同比增长了 317.94%,也仅为 1,670.83万元,其中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数为 1,425.04 万元。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截止到 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已披露尚未届满的股份减持计划如下表
所示,表中列示的股东可能在减持期限届满前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减持其所持公司 股票:
拟减持 已减持 剩余可减
序 拟减持股 已减持 剩余可减 股数占 股数占 持股数占
号 减持主体 股东名称 数(股) 股数 持股数 普通股 普通股 普通股总
(股) (股) 总股本 总股本 股本比例
比例(%) 比例(%) (%)
1 单一股东 领先互联 1,350,000 756,000 594,000 1.7857 1.0000 0.7857
2 单一股东 杨振球 900,000 300,000 600,000 1.1905 0.3968 0.7937
3 单一股东 阮小桐 900,000 755,000 145,000 1.1905 0.9987 0.1918
4 单一股东 成固平 665,000 665,000 0 0.8796 0.8796 -
5 单一股东 范洪泉 440,000 43,400 396,600 0.5820 0.0574 0.5246
6 单一股东 邓乐安 643,800 643,800 0 0.8516 0.8516 -
一致行动 姜桂宾、
7 人 李红雨、 2,268,000 0 2,268,000 3.0000 - 3.0000
魏标
8 单一股东 刘安国 830,000 330,000 500,000 1.0979 0.4365 0.6614
注:?“领先互联”是指珠海领先互联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表中所示股东,在连续 90 天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能超过公司
普通股总股本的 1%,即不能超过 756,000 股。
6、公司产品原材料主要由电子元器件、硅钢片、漆包线以及铝质结构件等 构成,其中电子元器件占公司产品成本比重较高,主要包括电容器件、芯片、以 及功率半
[2021-08-17] (300681)英搏尔: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的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独立董
事担任,由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每届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前可提出辞职,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规定增补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二)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
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议事规则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及需求,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适当人选等进行讨论研究,形成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如下: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公司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及兼职等履历,形成书面材料;
(四)了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任职资格,并与前述人员就提名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向董事会提出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通过会议方式讨论决策职责权限范围内的重要事项。
提名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半
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委员充分表
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名委员会可根据需要
召开临时会议。当有两名以上提名委员会委员提议时,或者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应提前三天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传真等
方式通知委员会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
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表决。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
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
见。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提交由该委员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独立董事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委员未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也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有关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
第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须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其他人员须
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会议记录须由负责日常工作的人员或机构妥善保存,保存期限十年。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
泄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中,“以上”包括本数。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现行或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2021-08-17] (300681)英搏尔: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
会运作程序,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序、高效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六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三)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四)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三章 股东大会会议制度
第七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本议事规则第八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八条 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
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四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十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议事规则第七条规定的期限内召集股东大会。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十二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
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
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
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
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
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当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
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董事会未提供股东名册的,召集人可以持召集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公告,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获取。召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册不得用于除召开股东大会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十六条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
担?
第五章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十七条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
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议事规则第十七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十九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应当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第二十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
确认,不得变更。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及股东代表监事的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
东提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二)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第二十二条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
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第六章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一般为公司住所地,具体以股东大
会通知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为准。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股东大
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第二十五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表决权,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第二十六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
列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2021-08-17] (300681)英搏尔:监事会议事规则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公司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全体股东负责,以财务监督为核心,
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行业等与上市公司运作相关领域的专业知
识或工作经验,以及独立有效履职所需的判断、监督能力。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
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六条 监事会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作出报告。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制度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八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至少六个月召开一次。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监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并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会议。监事会会
议因故不能如期召开,应就改期事宜征得全体监事的同意,已就召开监事会事宜发布公告的,应公告说明改期原因。
第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监事出席才能举行。
第十二条 监事会可要求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
外部审计人员列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
第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特别是监事会定期会议,原则上应以现场方式召
开。特殊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电话、视频等通讯方式或者电子邮件、书面等其他方式召开。
第四章 监事会议事程序
第十四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或临时会议,应分别于会议召开 10 日及 5 日
以前,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传真或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须进行确认并作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不受上述会议通知时间的限制,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监事如已出席会议,并且未在到会前或会议开始时提出未收到会议通知的异议,应视作已依前述规定向其发出会议通知。
第十六条 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十七条 会议主持人应按预定时间宣布开会。会议正式开始后,会议在
主持人的主持下对每个议案逐项审议。
第十八条 监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每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
第十九条 监事会主席根据投票表决的结果,宣布决议及报告通过情况。
第二十条 监事会的决议,应当由半数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
包括以下内容:
(一)开会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监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监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第二十二条 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有权
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对会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 10 年。
第五章 监事会决议的执行和反馈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应当敦促有关人员落实监事会决议。监事会主席应当在
以后的监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做出的决议,如涉及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临时股东大
会或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会议议题和内容完整的提案,并保证提案内容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除有特别说明外,本议事规则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
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二十七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与不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冲突的,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构成《公司章程》
的附件。
第二十九条 本议事规则的修订由监事会提出修订草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第三十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
第三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由监事会负责解释。
[2021-08-17] (300681)英搏尔:董事会议事规则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法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第四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董事会可将其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其他一位或多位董事或总经理行使?董事会的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第五条 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审查和决策权限由《公司章程》确定;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六条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在对外投资、收购出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等方面对董事长授权,具体权限由董事会决议确定。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制度
第七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八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总经理提议时;
(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或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第十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 会议通知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提前 10 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
电子邮件、邮寄、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监事?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在会议召开 5 日以前(不含会议
当天)将会议通知,通过书面、信函、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会议通知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作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不受上述会议通知时间的限制,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二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
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三条 会议通知的变更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 3 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材料?不足 3 日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后按期召开?
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并作好相应记录?
第十四条 会议的召开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五条 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
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审慎选择并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
(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
(二)代理事项;
(三)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和对提案表决意向的指示;
(四)委托有效期限;
(五)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日期等?
委托其他董事对定期报告代为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应当在委托书中进行专门授权?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受托董事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提交书面委托书,在会议签到簿上说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第十六条 关于委托出席的限制
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二)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非独立董事也不得接受独
立董事的委托;
(三)董事不得作出或接受无表决意向的委托、全权委托或者授权范围不明确的委托;
(四)一名董事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董事也不得委托已经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
第十七条 会议召开方式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意,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以视频显示在场的董事、在电话会议中发表意见的董事、规定期限内实际收到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有效表决票,或者董事事后提交的曾参加会议的书面确认函等计算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在通讯表决时,董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据此统计表决结果,并形成董事会会议决议。董事未在会议通知指定的期间内递交表决结果的,视为弃权。
第十八条 会议审议程序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对于根据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提案,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讨论有关提案前,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宣读独立董事达成的书面认可意见?
董事阻碍会议正常进行或者影响其他董事发言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及时制止。
除征得全体与会董事的一致同意外,董事会会议不得就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董事接受其他董事委托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不得代表其他董事对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
第十九条 发表意见
董事应当认真阅读有关会议材料,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审慎地发表意见?
董事可以在会前向董事会办公室、会议召集人、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专门委员会、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有关人员和机构了解决策所需要的信息,也可以在会议进行中向主持人建议请上述人员和机构代表与会解释有关情况?
第二十条 会议表决
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董事进行表决?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书面方式记名表决?董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董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
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有关董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第二十一条 表决结果的统计
与会董事表决完成后,董事会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收集董事的表决票,交董事会秘书在一名监事或者独立董事的监督下进行统计?
现场召开会议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统计结果;其他情况下,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董事会秘书在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董事表决结果?
董事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第二十二条 决议的形成
除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必须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董事会审议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取得更多董事同意的事项,从其规定?
不同决议在内容和含义上出现矛盾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
第二十三条 回避表决
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
(一)《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董事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董事本人认为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或个人有关联关系而须回避的其他情形?
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
[2021-08-17] (300681)英搏尔: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53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搏尔”)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5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
等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15 日在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7 号公司会议
室召开,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沈梅桂女士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
届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
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第三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会经审议,同意提名孔祥忠先生、李涣松先生 2 人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候选人。
根据相关规定,为了确保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运作,第二届监事会的现有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公司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8月 17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了公司治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四)以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监事津贴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参考市场标准,调整监事津贴补助制度,具体实施标准如下:职工代表监事每人每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 万元(税前);股东监事不享受津贴。
本次调整事项自第三届监事会上任之日起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莫雪敏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调整监事津贴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8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五)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经审议,同意对外报出上述《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六)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 年上半年,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按照《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七)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核
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各项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责任和义务,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八)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后,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
派,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事项。
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九)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董事、副总经理因工作变动,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本次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48.2 万份。董事会关于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8月 17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
出租物业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对外出租物业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对外出租物业事项。
公司本次对外出租物业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8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一)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8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二)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签署<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英搏尔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英搏尔”)与山东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亿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日常办公需要,且该等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交易条款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山东英搏尔与山东亿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
山东英搏尔与山东亿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监事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2021-08-17] (300681)英搏尔: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每届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前可提出辞职,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规定增补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
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工作方式及议事规则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重大的发展方向、业务布局、投融资、资产重组
等事项提出计划、论证可行性并提出建议,拟定或审查与前述事项有关的合同或重要法律文件。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通过会议方式讨论决策职责权限范围内的重要事
项。战略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委员充分
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战略委员会可根据需
要召开临时会议。当有两名以上战略委员会委员提议时,或者战略委员会主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分别提前五天、三天
将会议时间、地点及建议讨论的主要事项,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传真等方式通知委员会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表决。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
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
见。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提交由该委员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一名委
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
委员未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也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有关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须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其他人员须
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会议记录须由负责日常工作的人员或机构妥善保存,保存期限十年。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
自泄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中,“以上”含本数。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现行或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2021-08-17] (300681)英搏尔: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55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1 年 9 月 3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3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3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31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出席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7 号公司会议室
9、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帐户、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集合类账户,可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第二届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第二届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审议《关于调整董事津贴的议案》;
7、审议《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
8、审议《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01 选举姜桂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 选举李红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3 选举魏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4 选举贺文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5 选举卫舸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6 选举李慧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1 选举魏学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2 选举姜久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3 选举齐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审议《关于换届选举股东监事的议案》;
11.01 选举孔祥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11.02 选举李涣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12、审议《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第 1、3、4、6、8、9、10、12、13 项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8 月 15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2、5、7、8、11、12 项议案已
经公司 2021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议案 3 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议案 9、10、11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分别选举 6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2 名股东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 备注
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9.00 《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6)人
9.01 选举姜桂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2 选举李红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3 选举魏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4 选举贺文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5 选举卫舸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6 选举李慧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00 《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10.01 选举魏学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02 选举姜久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03 选举齐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1.00 《关于换届选举股东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1.01 选举孔祥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
11.02 选举李涣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调整董事津贴的议案》 √
7.00 《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 √
8.00 《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2.00 《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1 年 9月 2 日下午 17: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2 日前,上午 09:00-11:00,下午 14:00-17:00
3、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7 号公司会议室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7 号
联系人:邓柳明
联系电话:0756-6860880
传真:0756-6860881
2、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
[2021-08-17] (300681)英搏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人之一
以上董事提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会计
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由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全部委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
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每届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前可提出辞
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规定增补委员。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
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任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三)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四)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
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检查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督促公司对外披露: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
施情况;
(二)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审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审计部出具的评价报告及相
关资料,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范围、程序和方法;
(四)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五)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六)对本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七)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审计委员会履行
职责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行或不能履
行职责时,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召集和主持。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委员充分
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
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审计委员会可根据
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当有两名以上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时,或者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召开定期会议及临时会议,应分别提前五天、三天
将会议时间、地点及建议讨论的主要事项,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传真等方式通知委员会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二十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表决。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
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
的意见。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提交由该委员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独立董事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委员未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也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二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外部审计机构代表、公
司监事、内部审计人员、财务人员、法律顾问等相关人员列席委员会会议并提供必要信息。
第二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其他
人员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会议记录须由负责日常工作的人员或机构妥善保存,保存期限十年。
第二十四条 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
得擅自泄露相关信息。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中,“以上”含本数。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现行或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2021-08-17] (300681)英搏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
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
由独立董事担任,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届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前可提
出辞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规定增补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八条 董事会可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绩效评价。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提出建议,形成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其中董事的薪酬计划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工作方式及议事规则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基于公司业绩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
作表现,完成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或者形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主要考查的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有关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履行情况;
(三)有关人员工作考评体系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有关人员的建议决策水平、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
(五)其他必要的考查事项。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会议方式讨论决策职责权限范围内的重
要事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委
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主要内容是审
查上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薪酬激励方案的执行情况;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奖励议案;研究拟订下一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计划等。
当有两名以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议时,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分别提前五天、
三天将会议时间、地点及建议讨论的主要事项,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传真等方式通知委员会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表决。会议作出的决议,
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
确的意见。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提交由该委员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独立董事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委员未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也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的报酬进行评价或讨论时,该董
事委员应当回避。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须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其
他人员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会议记录须由负责日常工作的人员或机构妥善保存,保存期限十年。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
自泄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中,“以上”含本数。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现行或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2021-08-17] (300681)英搏尔: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52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5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至
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15 日在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7 号公司会议
室召开,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姜桂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
届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第三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名姜桂宾先生、李红雨先生、魏标先生、贺文涛先生、卫舸琪女士、李慧琪先生 6 人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魏学勤先生、姜久春先生、齐娥女士 3 人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相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作,第二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具体情况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对原公司《章程》的公司住所等内容作出修改,制订新的《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相关手续。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四)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了公司治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五)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了公司治理。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六)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了公司治理。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七)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了公司治理。
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八)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了公司治
理。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九)以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董事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参考市场标准,调整董事津贴补助办法,具体如下:独立董事每人每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8 万元(税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每人每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8 万元(税前),但是按照委派单位有关规定或要求不得领取的除外;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享受董事津贴。
本次调整从第三届董事会上任之日起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李慧琪、魏学勤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董事津贴的具体情况及相关独立
董事意见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十)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一)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经审议,认为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二)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相关独立
董事意见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十三)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各项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责任和义务。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
及相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 2021 年 8月 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四)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32.78 元/股;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32.78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价格的具体情况、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及律师意见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五)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48.2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
况、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及律师意见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六)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外出租物业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公司将位于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7 号的自有房产对外出租,承租人为日海智能设备(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海智能”),租赁期限为 6 年,公司预计至承租期满累计可取得租金收入约 9,452.15万元(含税)。
日海智能租赁公司上述物业作为工业租赁物业、生产、储存、运输、办公和后勤使用。
公司本次对外出租物业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对外出租物业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对公司经营情况将产生一定积极影响。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于本次对外出租物业的详细情
况及相关
[2021-08-17] (300681)英搏尔: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21元
每股净资产: 7.970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5%
营业总收入: 3.1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670.83万元
[2021-08-12] (300681)英搏尔: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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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48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5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至
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在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7 号公司会议
室召开,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姜桂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订单的持续增加,新增整车企业按行业惯例需给予三个月左右的账期,且与晶圆相关的电子元器件都需要现款提货,公司需要更多的流动资金才能满足客户需求。目前公司已经启动银行借款申请程序,但审批尚需时日。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桂宾先生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 万元,用于支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增强了公司的经营实力。姜桂宾先
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生本项借款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期限,按照以下方式计息:如三个月内还款,则不收取利息;如超过三个月还款或三个月内部分还款,则超过三个月时间的余额部分按公司最近一期取得银行借款的资金成本向公司收取利息。相关具体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姜桂宾、李红雨、魏标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2021-08-12] (300681)英搏尔: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孔祥忠先生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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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47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孔祥忠先生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孔祥忠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孔祥忠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及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董事会原有董事 9 名,孔祥忠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会董事为 8 名,公
司董事人数未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孔祥忠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孔祥忠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孔祥忠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珠海卓越智途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其 12 万股股票期权(均未行权,辞职后,其持有的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孔祥忠先生离任后将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的规定和要求。
公司董事会对孔祥忠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2021-08-12] (300681)英搏尔: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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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49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5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至
各位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在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7 号公司会议
室召开,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沈梅桂女士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监事会认真审议,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桂宾先生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用于支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增强了公司的经营实力。姜桂宾先生本项借款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期限,按照以下方式计息:如三个月内还款,则不收取利息;如超过三个月还款或三个月内部分还款,则超过三个月时间的余额部分按公司最近一期取得银行借款的资金成本向公司收取利息。相关具体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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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监事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2021-08-12] (300681)英搏尔:关于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50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鉴于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订单的持续增加,新增整车企业按行业惯例需给予三个月左右的账期,且与晶圆相关的电子元器件都需要现款提货,公司需要更多的流动资金才能满足客户需求。目前公司已
经启动银行借款申请程序,但审批尚需时日。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桂宾先生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用于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姜桂宾先生本项借款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期限,按照以下方式计息:如三个月内还款,则不收取利息;如超过三个月还款或三个月内部分还款,则超过三个月时间的余额部分按公司最近一期取得银行借款的资金成本向公司收取利息。相关具体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2、姜桂宾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审议《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本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本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本项交易关联方姜桂宾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持有公司股份25,924,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29%,并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及用途
姜桂宾先生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借款,用于支持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具体以后续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2、借款方式及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
3、借款利率和借款利息
本项借款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如三个月内还款,则不收取利息;如超过三个月还款或三个月内部分还款,则超过三个月时间的余额部分按公司最近一期取得银行借款的资金成本向公司收取利息。
4、担保措施
本项借款无担保。
四、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其经营和发展需求,与姜桂宾先生商议和办理具体借款事项,并签署借款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项借款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如三个月内还款,则不收取利息;如超过三个月还款或三个月内部分还款,则超过三个月时间的余额部分按公司最近一期取得银行借款的资金成本向公司收取利息,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亦就公司本项拟借款而产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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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可以部分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及时采购公司急需的紧缺电子元器件,可以大幅节约采购成本,保障客户订单的及时交付。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有利于进一步支持公司开展业务并促进公司提升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本项交易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桂宾先生夫人王少翠女士控制的珠海亿华电动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电动”)发生了如下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元)
亿华电动 出售电机控制器、车载充电机等产品 677,831.86
除此之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桂宾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有关本项关联交易的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桂宾先生为公司拟提供借款不超过 2,000 万元的事项没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实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公司本项借款的出借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项交易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综上,我们同意将本项交易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
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我们同意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桂宾先生进行借款。
九、监事会意见
经监事会认真审议,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桂宾先生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用于支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增强了公司的经营实力。姜桂宾先生本项借款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期限,按照以下方式计息:如三个月内还款,则不收取利息;如超过三个月还款或三个月内部分还款,则超过三个月时间的余额部分按公司最近一期取得银行借款的资金成本向公司收取利息。相关具体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十、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2021-08-09] (300681)英搏尔: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专注创造 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43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搏尔”)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
等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8 日在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7 号公司会议室
召开,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姜桂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
全资香港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本项目有利于英搏尔依托香港的地域优势,切实加强国际合作和海外业务的开展,将为英搏尔成长为世界一流的新能源汽车动力域核心零部件企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致同意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事项,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本项目的相关文件,并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9日刊登在巨潮资
专注创造 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
全资上海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本项目将有利于发挥上海地区的人才优势,有利于扩大产品研发规模,保障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一致同意公司在上海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事项,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本项目的相关文件,并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9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9 日
[2021-08-09] (300681)英搏尔:关于建设50万套轻型电动车辆驱动系统和电源系统北方基地一期项目正式投产的公告
专注创造 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46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设 50 万套轻型电动车辆驱动系统和电源系统北方基
地一期项目正式投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月 26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建设 50 万套轻型电动车辆驱动系统和电源系统北方基地的议案》,公司拟在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吴店镇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建设 50 万套轻型电动车辆驱
动系统和电源系统北方基地,详情请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22)和《关于在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建设 50万套轻型电动车辆驱动系统和电源系统北方基地的公告》(2021-026)。该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实施主体:山东英搏尔电气有限公司
2、项目实施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吴店镇
3、项目建设内容:
本建设项目产品为轻型电动车辆驱动系统和电源系统,系轻型电动车辆关键部件产品。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50 亩,将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和研发设备,建成 2 条轻
型电动车辆驱动系统和电源系统生产线。项目达产后,年产能为 50 万套轻型电动车辆驱动系统和电源系统。
4、项目投资总额
本项目总投资为 1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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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进展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与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签署了《珠海英搏
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关于在牡丹区建立英搏尔
北方基地的合作协议书》,详情请参看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书的公告》(2021-028)。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英搏尔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
东英搏尔”)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详情请参看公司 2021 年 5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2021-030)。
近日,山东英搏尔在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吴店镇工业园举行了揭牌庆典仪式、年产 20 万台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一期项目投产仪式、二期产业园奠基仪式,标志着公司“建设 50 万套轻型电动车辆驱动系统和电源系统北方基地项目”一期项目正式投产。一期项目投产后,可实现年产能 20 万套轻型电动车辆驱动系统和电源系统。
该项目响应了国家振兴革命老区的号召,符合国家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随着一期项目的正式投产,公司将更好地实现不同品类产品的生产管理;更快速地响应客户需求,贴近客户服务,提升客户服务质量;提高生产能力,降低物流成本和人力成本,进一步巩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行业地位,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风险提示
上述一期项目达产后预计新增 20 万套轻型电动车辆驱动系统和电源系统产
能,但存在因市场需求变化、政策变化、产品价格波动等影响导致项目不能顺利实现达产,效益不能如期实现等不确定因素。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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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9 日
[2021-08-09] (300681)英搏尔:关于设立全资上海子公司的公告
专注创造 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45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上海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因战略发展需要,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搏尔”或“公司”)拟在上海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英搏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对外投资”),注册地为上海市,投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全资上海子公司的相关信息均以在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注册结果为准。)
2、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全资上海子公司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及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事项无须通过股东大会批准。设立全资上海子公司需经过上海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等。公司会在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进行公告。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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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额(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投资额(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出资的方式:现金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各主要投资人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以在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注册结果为准)
各主要投资人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 投资规模 持股比例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2,000万元 100%
3、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4、本次对外投资的标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设立上海全资子公司,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依托现有技术平台,成立技术研发中心,引进上海等新能源汽车的驱动系统及配件大批优秀人才,吸收先进的技术工艺,全面提升公司现有流程规范及技术水平,增强公司技术创新能力,为公司长远发展做好人才及技术储备,适应市场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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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本次对外投资可能产生的风险
(1)人力资源风险
新公司的成立需要引进大量人才,尤其是研发方面的高级人才。公司可能一时不能引进大量的人才,进而影响项目的实施进度,影响公司的发展。
(2)管理风险
设立全资子公司可能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英搏尔目前已有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和不断加强的内部控制制度,但如目前的管理体制和内控制度不能适应研发平台性企业的管理,将为公司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
(3)研发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能力、技术研发是否符合市场需求尤为重要。如若公司不能及时准确的把握行业发展趋势,进行持续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风险管理与防范
公司已经充分意识到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并采取各项积极的措施予以防范和控制,以确保本项目目标的实现。
4、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实施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9 日
[2021-08-09] (300681)英搏尔:关于设立全资香港子公司的公告
专注创造 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1-044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香港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因战略发展需要,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搏尔”或“公司”)拟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英搏爾(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对外投资”),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投资总额为不超过港币100 万元(等值外汇),经营范围为:电气产品、电子元器件及产品的贸易与维修;机动车零部件、五金交电、蓄电池的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与贸易;电子类产品贸易;技术服务。(全资香港子公司的相关信息均以在香港特区政府有关部门的注册结果为准。)
2、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全资香港子公司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及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事项无须通过股东大会批准。设立全资香港子公司需报公司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广东省发改委等办理相关审核备案手续,并在香港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等。公司将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进行公告。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专注创造 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1、投资额(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投资额(注册资本):港币 100 万元
出资的方式:现金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电气产品、电子元器件及产品的贸易与维修;机动车零部件、五金交电、蓄电池的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与贸易;电子类产品贸易;技术服务。(以在香港特区政府有关部门的注册结果为准)
各主要投资人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 投资规模 持股比例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港币 100万元 100%
3、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4、本次对外投资的标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依托香港的地域优势,切实加强国际合作和海外业务的开展,为英搏尔成长为世界一流的新能源汽车动力域核心零部件企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本次对外投资可能产生的风险
(1)管理风险
专注创造 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设立全资子公司可能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英搏尔目前已有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和不断加强的内部控制制度,但这是立足于目前国内的生产经营,如目前的管理体制和内控制度不能适应海外业务的管理,将为公司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海外业务和涉外合作,对管理体制和管理人才有着更高的要求。
(2)市场风险
公司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进入海外市场,有利于与国际市场接轨,拓展业务规模,但也可能因对当地市场了解不全面而产生的风险,如果不能较快地熟悉并开拓市场,可能影响预期目标的实现。
(3)政策风险
香港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内地存在较大区别,公司第一次在境外设立子公司,需要尽快熟悉并适应香港的商业和文化环境,这将给香港子公司的设立与运营带来一定的风险。在香港设立子公司尚需经过政府部门的批准和批复,由此本次对外投资也存在未能批准的风险。
(4)风险管理与防范
公司已经充分意识到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并采取各项积极的措施予以防范和控制,以确保本项目目标的实现。
4、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实施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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