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599什么时候复牌?-雄塑科技停牌最新消息
≈≈雄塑科技300599≈≈(更新:22.02.25)
[2022-02-25]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况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1年2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高分子材料生产基地及科研中心项目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入区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西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雄塑”)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入区协议书》(以下简称“入区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高分子材料生产基地及科研中心项目暨签署项目入区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由于原拟选址地块涉及行政规划调整,项目需另行选址。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和规定,在《入区协议》的基础上,双方于2021年12月14日签署了《项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二、本次交易进展
近日,广西雄塑在南宁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中,以总价人民币46,946,792元(大写:肆仟陆佰玖拾肆万陆仟柒佰玖拾贰元)竞得南宁市2022年第三期地块编号为GC2022-00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签署了《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后
续广西雄塑将依据审批流程与政府相关部门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相应权属证书等事项。
本次竞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三、竞得土地的基本情况
(一)出让宗地编号:GC2022-003
(二)宗地座落:南宁吴圩镇机场高速延长线东面、启航路西侧
(三)出让面积(平方米):107,923.66m?
(四)出让年限:50年
(五)成交价格:人民币46,946,792元
四、本次竞得地块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拍取得土地主要用于广西雄塑实施“高分子材料生产基地及科研中心项目”,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提高公司业务承接能力,进一步扩大产品市场战略布局,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全面推进公司的整体发展。本次土地竞拍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广西雄塑将依据审批流程与政府相关部门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相应权属证书等事项,相关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项目开工建设及生产经营所需的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未来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2022-02-23]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康泰塑胶”)100%股权,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雄塑科技,股票代码:300599)自2021年11月9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9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在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雄塑科技,股票代码:300599)于 2021 年11月23日开市起复牌。
2021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2022年1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三、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以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等程序,本次交易事项能否取得前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在首次披露重组方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2022-01-22]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康泰塑胶”)100%股权,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雄塑科技,股票代码:300599)自2021年11月9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9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在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雄塑科技,股票代码:300599)于 2021 年11月23日开市起复牌。
2021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三、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以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等程序,本次交易事项能否取得前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在首次披露重组方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2022-01-05]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部分董事、董事关联人、监事及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董事关联人、监事及离任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简永藩先生、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06月0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董事关联人、监事及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董事、总经理彭晓伟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吴端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蔡城先生,监事蔡思维女士,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黄淦雄先生的关联人简永藩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黄锦禧先生的关联人张家壶先生,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张海忠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04,3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642%),减持期间为2021年07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简永藩先生、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股东简永藩先生实施股份减持外,股东彭晓伟先
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均未实施股份减持,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股东简永藩先生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股票来源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减持计划
称 (元) (股) 比例
二级市场 首次公开发行 2021-09-01 12.20 4,000 6.2992%
简永藩 集中竞价 股票上市前持 2021-09-06 12.00 5,000 7.8740%
交易 有的股份
2021-09-16 12.29 15,000 23.6221%
合计 24,000 37.7953%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29,400 0.3991% 1,429,400 0.3991%
彭晓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57,350 0.0998% 357,350 0.099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72,050 0.2993% 1,072,050 0.2993%
合计持有股份 1,055,000 0.2946% 1,055,000 0.2946%
吴端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3,750 0.0737% 263,750 0.0737%
有限售条件股份 791,250 0.2209% 791,250 0.2209%
合计持有股份 1,277,000 0.3566% 1,277,000 0.3566%
蔡 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19,250 0.0891% 319,250 0.0891%
有限售条件股份 957,750 0.2674% 957,750 0.2674%
合计持有股份 291,200 0.0813% 291,200 0.0813%
蔡思维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2,800 0.0203% 72,800 0.02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8,400 0.0610% 218,400 0.0610%
合计持有股份 254,000 0.0709% 230,000 0.0642%
简永藩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3,500 0.0177% 39,500 0.011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0,500 0.0532% 190,500 0.0532%
合计持有股份 165,000 0.0461% 165,000 0.0461%
张家壶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1,250 0.0115% 41,250 0.011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3,750 0.0346% 123,750 0.0346%
合计持有股份 745,700 0.2082% 745,700 0.2082%
张海忠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6,425 0.0521% 186,425 0.0521%
有限售条件股份 559,275 0.1562% 559,275 0.1562%
注:1.本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总股本358,131,567股保持不变。
2.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简永藩先生、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减持股份事项未违反相关承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简永藩先生、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减持股份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之行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简永藩先生、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
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本次减持期限届满。
(三)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简永藩先生、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构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简永藩先生、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2022-01-01]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
项目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西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雄塑”)于2020年12月23日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项目入区协议书》(以下简称:“入区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高分子材料生产基地及科研中心项目暨签署项目入区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2.由于原拟选址地块涉及行政规划调整,项目需另行选址。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和规定,在《入区协议》的基础上,双方于2021年12月14日签署了《项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3. 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高分子材料生产基地及科研中心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入区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雄塑实施本次项目投资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广西雄塑签署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项下相关投资协议、合同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直至相关事宜办理完毕。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事宜,无须另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项目各项工作的继续开展与持续推进,关于本协议约定的事项开展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补充协议签署概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高分子材料生产基地及科研中心项目暨签署项目入区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入区协议书》,双方约定公司在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内投资建设高分子材料生产基地及科研中心。
由于原拟选址地块涉及行政规划调整,项目需另行选址。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和规定,在《入区协议》的基础上,双方于2021年12月14日签署了《补充协议》。
二、本补充协议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对方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其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南宁经济开发区的建设与管理,不存在履约能力受限的情形。
(二)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任何交易,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 广西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项目用地:由原“该项目用地位于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内,占地面积约185 亩,按自然资源部门最终审定面积为准。乙方将通过“招、拍、挂”合法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变更为“本项目用地位于南宁吴圩临空经济区起步区内,占地面积约 163 亩,按自然资源部门最终审定面积为准。乙方将通过“招、拍、挂”合法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 项目用地变更后,项目实施地点仍位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项目总投资:由原“该项目总投资约 7 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
低于 6 亿元人民币(包括对土地、厂房、设备等投资)。”变更为“项目总投资约 6.16 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5.28 亿元人民币(包括对土地、厂房、设备等投资)。”
3.其它
《补充协议》作为 2020 年 12 月 23 日签订《入区协议》的补充,与《入区
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四、补充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补充协议》签订后,若项目能够顺利推进,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提高公司业务承接能力,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战略布局,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全面推进公司的整体发展。
(二)本《补充协议》的签署及其履行不会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造成任何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业务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一)本《补充协议》签订后,若广西雄塑最终未能依法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将影响《入区协议》的正常履行,因此该事项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本《补充协议》涉及的项目投资总额、用地规模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项目运作的具体金额以后续实际结算为准,存在不确定性,且存在最终金额与协议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补充协议进展情况。
七、备查文件
广西雄塑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项目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一日
[2021-12-23]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9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康泰塑胶”)100%股权,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雄塑科技,股票代码:300599)自2021年11月9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9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在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雄塑科技,股票代码:300599)于 2021 年11月23日开市起复牌。
三、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以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等程序,本次交易事项能否取得前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在首次披露重组方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2021-12-01]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8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西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雄塑”)于近日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第一批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广西雄塑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备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145000072。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广西雄塑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21年-2023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取得,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上述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2021年度及后续两个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2021-11-24]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7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雄塑科技;股票代码:300599;
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54,131,5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1150%;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54,131,5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1150%。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一)。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概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77 号)同意,截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 54,131,56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716,994.7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351,671.4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1,365,323.2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出具的《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333 号)审验。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新增股份的相关登记及上市手续。本次新增的
54,131,567 股股票已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由 304,000,000
股增加至 358,131,567 股。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 21 名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获 配 数 量 锁定期
发行对象 获配金额(元)
号 (股) (月)
1 关正生 4,972,972 45,999,991.00 6
2 惠州龙郡投资有限公司-龙 郡 ·明 析优 4,108,108 37,999,999.00 6
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 陈宇翔 3,783,783 34,999,992.75 6
4 吴惠萍 3,243,243 29,999,997.75 6
5 谭伦辉 3,243,243 29,999,997.75 6
6 陈绍明 3,243,243 29,999,997.75 6
7 宁勇 3,243,243 29,999,997.75 6
8 杨俊敏 3,243,243 29,999,997.75 6
9 广州万宝长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
工控混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3,243,243 29,999,997.75 6
合伙)
10 潘建洪 2,702,702 24,999,993.50 6
11 李淑霞 2,162,162 19,999,998.50 6
12 广东省九江酒厂有限公司 2,162,162 19,999,998.50 6
13 曾文中 1,837,837 16,999,992.25 6
14 侯丹 1,729,729 15,999,993.25 6
15 麦甘霖 1,621,621 14,999,994.25 6
16 高华-汇丰-GOLDMAN, SACHS & 1,621,621 14,999,994.25 6
CO.LLC
17 招佩琼 1,621,621 14,999,994.25 6
18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 1,621,621 14,999,994.25 6
二十九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19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险 2 1,621,621 14,999,994.25 6
20 建信基金-兴业银行-建信基金-东源
投资再融资主题精选策略集合资产管理 1,621,621 14,999,994.25 6
计划
21 徐慧娟 1,482,928 13,717,084.00 6
合计 54,131,567 500,716,994.75 -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公司自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358,131,567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为 205,328,3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33%;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152,803,2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67%。
(三)本次拟解除限售的 21 名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份数量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至本公告出具日,未发生需要对本次拟解除限售的 21 名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事项。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上述 21 名发行对象已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本公司】同意自雄塑科技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雄塑科技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人/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人/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人/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人/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人/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
变动过程中作出承诺的情形,不存在后续追加承诺或其他承诺的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四)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1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一)。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54,131,5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1150%;
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54,131,5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1150%。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21 名,对应证券账户总数为 21
户 。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序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
号 数 数量 市流通数量
1 关正生 4,972,972 4,972,972 4,972,972
惠 州 龙 郡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龙
2 郡·明析优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 4,108,108 4,108,108 4,108,108
基金
3 陈宇翔 3,783,783 3,783,783 3,783,783
4 吴惠萍 3,243,243 3,243,243 3,243,243
5 谭伦辉 3,243,243 3,243,243 3,243,243
6 陈绍明 3,243,243 3,243,243 3,243,243
7 宁勇 3,243,243 3,243,243 3,243,243
8 杨俊敏 3,243,243 3,243,243 3,243,243
广州万宝长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 -广州工控混改股权投资基金合 3,243,243 3,243,243 3,243,243
伙企业(有限合伙)
10 潘建洪 2,702,702 2,702,702 2,702,702
11 李淑霞 2,162,162 2,162,162 2,162,162
12 广东省九江酒厂有限公司 2,162,162 2,162,162 2,162,162
13 曾文中 1,837,837 1,837,837 1,837,837
14 侯丹 1,729,729 1,729,729
[2021-11-23] (300599)雄塑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3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向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通知,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 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淦雄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后,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要求和实质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同意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康泰塑胶”)100%股权。其中,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林云青、林福康、林云标、叶日才合计持有的康泰塑胶 58.366%股权,并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林福云、叶日冬、郑光铧、张文霖、廖建英、温岭市文运霞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崇州翔乐康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温岭汇才聚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川蓝泰笃智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蓝泰荣达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伟秀明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琴珊学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康泰塑胶 41.634%的股权。
同时,同意公司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
2.1 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康泰塑胶全体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 标的资产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康泰塑胶 10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3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作价由交易各方根据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另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4 对价支付方式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以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收购对价。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5 股份发行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
本次交易中,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林云青、林云标、林福康、叶日才。林云青、林云标、林福康、叶日才以其合计持有的康泰塑胶 58.366%股权为对价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公司和交易对方在充分、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确定公司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8.5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规则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股份的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公司以本次发行的股份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票的每股发行价格。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所能换取的公司股份数不为整数时,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部分交易对方同意豁免公司支付。公司发行的股份数量在对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之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发行对象最终取得公司发行股份数量需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在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颁布的规则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股份锁定期安排
发行对象通过本次交易认购取得的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下简称“法定禁售期”)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在满足上述法定禁售期要求的基础上,发行对象通过本次交易认购取得的公司股份,按照如下方式分三期解锁:
1)法定禁售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内,发行对象中任何一方转让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剩余三分之二仍不得转让;
2)法定禁售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发行对象中任何一方转让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三分之二,剩余三分之一仍不得转让;
3)法定禁售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后,且在发行对象于本次交易中所作各项承诺均已履行完毕的前提下,发行对象可以转让其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若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发行对象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地
本次交易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6 标的公司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自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标的资产的交割日(含当日)止为过渡期间,过渡期间损益归属由交易各方另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7 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8 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交易对方应当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将其所持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应尽快办理完毕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经各方签署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守约方有权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
3.1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2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3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采取竞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价格应不低于配套融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配套融资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4 发行金额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价的 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的发行数量为上限,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完成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5 股份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以现金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该等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后,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取得的公司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若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发行对象应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6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25%或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具体用途及对应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获实施或虽获
[2021-11-23] (300599)雄塑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4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向
全体监事发出通知,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 3 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 3人。会议由梁大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后,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要求和实质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同意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康泰塑胶”)100%股权。其中,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林云青、林福康、林云标、叶日才合计持有的康泰塑胶 58.366%股权,并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林福云、叶日冬、郑光铧、张文霖、廖建英、温岭市文运霞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崇州翔乐康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温岭汇才聚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川蓝泰笃智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蓝泰荣达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伟秀明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琴珊学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康泰塑胶 41.634%的股权。
同时,同意公司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
2.1 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康泰塑胶全体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 标的资产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康泰塑胶 10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3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作价由交易各方根据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另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4 对价支付方式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以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收购对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5 股份发行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
本次交易中,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林云青、林云标、林福康、叶日才。林云青、林云标、林福康、叶日才以其合计持有的康泰塑胶 58.366%股权为对价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公司和交易对方在充分、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确定公司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8.5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规则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股份的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公司以本次发行的股份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票的每股发行价格。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所能换取的公司股份数不为整数时,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部分交易对方同意豁免公司支付。公司发行的股份数量在对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之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发行对象最终取得公司发行股份数量需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颁布的规则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股份锁定期安排
发行对象通过本次交易认购取得的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下简称“法定禁售期”)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在满足上述法定禁售期要求的基础上,发行对象通过本次交易认购取得的公司股份,按照如下方式分三期解锁:
1)法定禁售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内,发行对象中任何一方转让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剩余三分之二仍不得转让;
2)法定禁售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发行对象中任何一方转让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三分之二,剩余三分之一仍不得转让;
3)法定禁售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后,且在发行对象于本次交易中所作各项承诺均已履行完毕的前提下,发行对象可以转让其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若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发行对象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地
本次交易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6 标的公司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自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标的资产的交割日(含当日)止为过渡期间,过渡期间损益归属由交易各方另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7 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8 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次交易涉及
的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交易对方应当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将其所持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应尽快办理完毕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经各方签署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守约方有权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
3.1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2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3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采取竞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价格应不低于配套融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配套融资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4 发行金额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价的 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总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的发行数量为上限,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完成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5 股份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以现金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该等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后,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取得的公司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若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发行对象应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1-11-23]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6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塑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23日发布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鉴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资产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尚未完成审计、评估工作,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编制并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鉴于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安排,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23] (300599)雄塑科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停牌前一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5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一个交易日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的方式,购买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计100%的股权,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雄塑科技,证券代码:300599)自2021年11月9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停牌期间,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截至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21年11月8日)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所持股份类别披露如下:
1、公司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21年11月8日)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类别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比例(%)
1 黄锦禧 境外自然人 87,629,800 24.47
2 黄淦雄 境内自然人 58,822,400 16.42
3 黄铭雄 境内自然人 50,315,200 14.05
4 佛山市雄进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8,195,200 2.29
5 关正生 境内自然人 4,972,972 1.39
6 惠州龙郡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 4,108,108 1.15
龙郡·明析优势1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7 陈宇翔 境内自然人 3,783,783 1.06
8 吴惠萍 境内自然人 3,289,643 0.92
9 谭伦辉 境内自然人 3,261,243 0.91
10 杨俊敏 境内自然人 3,243,243 0.91
11 宁勇 境内自然人 3,243,243 0.91
12 陈绍明 境内自然人 3,243,243 0.91
广州万宝长晟资产管理有
13 限公司-广州工控混改股 其他 3,243,243 0.91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2、公司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21年11月8日)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类别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比例(%)
1 黄锦禧 境外自然人 21,907,450 14.34
2 黄淦雄 境内自然人 14,705,600 9.62
3 黄铭雄 境内自然人 12,578,800 8.23
4 佛山市雄进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8,195,200 5.36
5 吴运亨 境内自然人 894,700 0.5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 司-建信鑫安回报灵活配 其他 700,200 0.46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孙琴 境内自然人 688,000 0.45
8 陈峰 境内自然人 670,000 0.44
9 王曙霞 境内自然人 581,478 0.38
10 张勿琼 境内自然人 574,900 0.38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23] (300599)雄塑科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2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该事项涉及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1月9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内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11月23日开市起复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通知召开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及其它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23] (300599)雄塑科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1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1月9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由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是否能够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如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
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23] (300599)雄塑科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2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该事项涉及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1月9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内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11月23日开市起复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通知召开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及其它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16]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0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因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雄塑科技,证券代码:300599)自2021年11月9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相关各方正在就交易方案进行协商、论证和确认。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筹划事项的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并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为准。公司本次筹划的交易事项仍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2021-11-09]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9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因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雄塑科技,证券代码:300599)自2021年11月9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在2021年11月23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21年11月23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名称
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塑胶”)100%股权。
(二)主要交易对方的名称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初步确定为康泰塑胶的全体股东,包括林云青、林福云、林云标、林福康、叶日东、叶日才、郑光铧、张文霖、廖建英、温岭市文运霞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琴珊学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崇州翔乐康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温岭汇才聚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四川蓝泰笃智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蓝泰荣达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伟秀明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
预计本次交易部分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后将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林云青、林福云、林云标、林福康、叶日东、叶日才等16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康泰塑胶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四)本次交易意向性文件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交易对方签署了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拟通过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受让交易对方所持的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股权,双方同意就具体的股份发行和现金支付方式、受让目标公司具体股权比例、股票锁定期等具体交易方案继续商讨,并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次公司拟受让的目标公司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后最终确定。
3、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按照证券监管规则中规定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份最终发行价格以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价格为准。
三、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四、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盖章的停牌申请表;
2、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框架协议或者意向性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2021-10-28] (300599)雄塑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7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2021-10-28] (300599)雄塑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4元
每股净资产: 6.34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4%
营业总收入: 17.4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12亿元
[2021-10-15] (300599)雄塑科技: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6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2、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9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1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8,131,5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0月21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10月2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10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10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7*****364 黄锦禧
2 02*****649 黄淦雄
3 02*****939 黄铭雄
4 08*****190 佛山市雄进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10月11日至登记日:2021年10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五、相关参数的调整
1、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及持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股东承诺:若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
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7.04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7.04元/股调整为6.23/股。
调整过程:
序号 报告期 分红方案 调整后最低减持价格
1 2016年度 每10股派1.00元(含税) 6.94元/股
2 2017年度 每10股派1.20元(含税) 6.82元/股
3 2018年度 每10股派1.60元(含税) 6.66元/股
4 2019年度 每10股派2.30元(含税) 6.43元/股
5 2021年半年度 每10股派2.00元(含税) 6.23元/股
(计算公式:调整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前最低减持价格-每股的派息额)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雄塑工业园
咨询电话:0757-81868097、81868066
咨询传真:0757-86516888、81868063
咨询机构及联系人:公司证券投资部 邓家庆
七、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的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2021-10-09]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部分董事、董事关联人、监事及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5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董事关联人、监事及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简永藩先生、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6月0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董事关联人、监事及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董事、总经理彭晓伟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吴端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蔡城先生,监事蔡思维女士,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黄淦雄先生的关联人简永藩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黄锦禧先生的关联人张家壶先生,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张海忠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04,3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642%),减持期间为2021年07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简永藩先生、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股票来源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减持计划
称 (元) (股) 比例
二级市场 首次公开发行 2021-09-01 12.20 4,000 6.2992%
简永藩 集中竞价 股票上市前持 2021-09-06 12.00 5,000 7.8740%
交易 有的股份
2021-09-16 12.29 15,000 23.6221%
合计 24,000 37.795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尚未实施股份减持。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29,400 0.3991% 1,429,400 0.3991%
彭晓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57,350 0.0998% 357,350 0.099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72,050 0.2993% 1,072,050 0.2993%
合计持有股份 1,055,000 0.2946% 1,055,000 0.2946%
吴端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3,750 0.0737% 263,750 0.0737%
有限售条件股份 791,250 0.2209% 791,250 0.2209%
合计持有股份 1,277,000 0.3566% 1,277,000 0.3566%
蔡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19,250 0.0891% 319,250 0.0891%
有限售条件股份 957,750 0.2674% 957,750 0.2674%
合计持有股份 291,200 0.0813% 291,200 0.0813%
蔡思维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2,800 0.0203% 72,800 0.02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8,400 0.0610% 218,400 0.0610%
合计持有股份 254,000 0.0709% 230,000 0.0642%
简永藩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3,500 0.0177% 39,500 0.011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0,500 0.0532% 190,500 0.0532%
合计持有股份 165,000 0.0461% 165,000 0.0461%
张家壶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1,250 0.0115% 41,250 0.011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3,750 0.0346% 123,750 0.0346%
合计持有股份 745,700 0.2082% 745,700 0.2082%
张海忠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6,425 0.0521% 186,425 0.0521%
有限售条件股份 559,275 0.1562% 559,275 0.1562%
注:1.本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总股本 358,131,567 股保持不变。
2. 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
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简永藩先生、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减持股份事项未违反相关承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简永藩先生、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减持股份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之行为。
(三)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简永藩先生、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构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四)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简永藩先生、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
[2021-09-30] (300599)雄塑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3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的形式向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通知,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会议于 2021 年9 月29日上午 10:0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采
取现场与通讯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黄淦雄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勇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4)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2021-09-30]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4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燕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燕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彭晓伟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公司董事长黄淦雄先生提名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何勇军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何勇军先生已于2016年9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何勇军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根据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何勇军先生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雄塑工业园
邮政编码:528203
联系电话:0757-81868066
传真电话:0757-81868063
电子邮箱:XS300599@126.com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何勇军个人简历
何勇军:男,出生于 1979 年 11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
学硕士。曾任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广州至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司董事、副总经理。2021 年 9 月起任公司证券部总监。
何勇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021-09-25]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注销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2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监事会均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因新增购买理财产品需要,公司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天佑三路证券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资产账号:5959380),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7月1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鉴于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已不再使用,为规范账户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近期将其注销,具体注销的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开户机构 账户名称 资产账号
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5959380
海天佑三路证券营业部 公司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2021-09-24]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1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 于2021
年 4 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系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不超过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系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次增加现金管理额度后,累计可用于现金管理额度共25,000万元,其中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监事会均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一、 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公司因新增购买理财产品需要,近期已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开户机构 账户名称 资产账号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佛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2100819129
山分公司 公司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佛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2100819130
山分公司 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得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在上述产品投资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2021-09-17]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0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8 月 24 日,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云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 9,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云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雄塑”)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云南雄塑的注册资本将由 20,000 万元人民币变更
为 29,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云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另外,因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住所进行了变更。
近日,云南雄塑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云南雄塑新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一、本次变更事项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 29,000万元人民币
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龙泉 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龙泉街
住 所
镇文昌路218号302室 道易门工业园区麦子田片区
二、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25MA6NWKHKXE
名称:云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龙泉街道易门工业园区麦子田片区
法定代表人:黄湘禧
注册资本:贰亿玖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9年06月26日
营业期限:2019年06月2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PVC/PPR/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塑料制品、五金电器、水龙头、电器开关插座、装饰材料(不含国家政策规定的专营、专控商品)生产、销售;对外贸易经营(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2021-09-16]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9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
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燕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燕芳女
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
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杨燕芳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杨燕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事项。
杨燕芳女士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经营
发展、规范治理、资本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
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杨燕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
公司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彭晓伟先生
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
聘工作。
彭晓伟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7-81868066
传真:0757-81868063
邮箱:XS300599@126.com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2021-09-11] (300599)雄塑科技:2021-07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7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梁大军先生为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以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于2021年 9 月10 日下午16: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梁大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补选梁大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其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9 月 11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三、备查文件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一日
[2021-09-11]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塑科技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淦雄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雄塑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 24 人,代表股份 209,566,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的 58.51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09,015,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8.36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551,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540%。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 16 人,代表股份 551,5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5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551,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540%。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王学琛律师、李寅荷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9,28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664%;反对 27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3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9.2475%;反对 27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0.75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9,24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457%;反对 3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5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1.3781%;反对 3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8.62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3.01《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9,24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457%;反对 3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5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1.3781%;反对 3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8.62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02《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9,2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317%;反对 3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543%;弃权 2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5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6.0290%;反对 3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8.6219%;弃权 2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49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王学琛律师、李寅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雄塑科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雄塑科技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一日
[2021-09-11]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8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监事会主席关超勤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监事会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辞职后关超勤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梁大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补选梁大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大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84%。梁大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监事会主席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梁大军,男,出生于1971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河南省金鸳鸯服装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广州花都安达纸品制造有限公司行政经理、广州市畅恒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武汉市嘉汇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受聘于公司,历任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人事行政经理、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广东生产基地行政副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大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84%。梁大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梁大军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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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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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况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1年2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高分子材料生产基地及科研中心项目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入区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西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雄塑”)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入区协议书》(以下简称“入区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高分子材料生产基地及科研中心项目暨签署项目入区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由于原拟选址地块涉及行政规划调整,项目需另行选址。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和规定,在《入区协议》的基础上,双方于2021年12月14日签署了《项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二、本次交易进展
近日,广西雄塑在南宁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中,以总价人民币46,946,792元(大写:肆仟陆佰玖拾肆万陆仟柒佰玖拾贰元)竞得南宁市2022年第三期地块编号为GC2022-00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签署了《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后
续广西雄塑将依据审批流程与政府相关部门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相应权属证书等事项。
本次竞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三、竞得土地的基本情况
(一)出让宗地编号:GC2022-003
(二)宗地座落:南宁吴圩镇机场高速延长线东面、启航路西侧
(三)出让面积(平方米):107,923.66m?
(四)出让年限:50年
(五)成交价格:人民币46,946,792元
四、本次竞得地块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拍取得土地主要用于广西雄塑实施“高分子材料生产基地及科研中心项目”,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提高公司业务承接能力,进一步扩大产品市场战略布局,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全面推进公司的整体发展。本次土地竞拍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广西雄塑将依据审批流程与政府相关部门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相应权属证书等事项,相关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项目开工建设及生产经营所需的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未来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2022-02-23]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康泰塑胶”)100%股权,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雄塑科技,股票代码:300599)自2021年11月9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9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在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雄塑科技,股票代码:300599)于 2021 年11月23日开市起复牌。
2021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2022年1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三、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以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等程序,本次交易事项能否取得前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在首次披露重组方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2022-01-22]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康泰塑胶”)100%股权,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雄塑科技,股票代码:300599)自2021年11月9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9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在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雄塑科技,股票代码:300599)于 2021 年11月23日开市起复牌。
2021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三、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以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等程序,本次交易事项能否取得前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在首次披露重组方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2022-01-05]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部分董事、董事关联人、监事及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董事关联人、监事及离任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简永藩先生、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06月0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董事关联人、监事及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董事、总经理彭晓伟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吴端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蔡城先生,监事蔡思维女士,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黄淦雄先生的关联人简永藩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黄锦禧先生的关联人张家壶先生,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张海忠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04,3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642%),减持期间为2021年07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简永藩先生、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股东简永藩先生实施股份减持外,股东彭晓伟先
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均未实施股份减持,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股东简永藩先生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股票来源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减持计划
称 (元) (股) 比例
二级市场 首次公开发行 2021-09-01 12.20 4,000 6.2992%
简永藩 集中竞价 股票上市前持 2021-09-06 12.00 5,000 7.8740%
交易 有的股份
2021-09-16 12.29 15,000 23.6221%
合计 24,000 37.7953%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29,400 0.3991% 1,429,400 0.3991%
彭晓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57,350 0.0998% 357,350 0.099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72,050 0.2993% 1,072,050 0.2993%
合计持有股份 1,055,000 0.2946% 1,055,000 0.2946%
吴端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3,750 0.0737% 263,750 0.0737%
有限售条件股份 791,250 0.2209% 791,250 0.2209%
合计持有股份 1,277,000 0.3566% 1,277,000 0.3566%
蔡 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19,250 0.0891% 319,250 0.0891%
有限售条件股份 957,750 0.2674% 957,750 0.2674%
合计持有股份 291,200 0.0813% 291,200 0.0813%
蔡思维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2,800 0.0203% 72,800 0.02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8,400 0.0610% 218,400 0.0610%
合计持有股份 254,000 0.0709% 230,000 0.0642%
简永藩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3,500 0.0177% 39,500 0.011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0,500 0.0532% 190,500 0.0532%
合计持有股份 165,000 0.0461% 165,000 0.0461%
张家壶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1,250 0.0115% 41,250 0.011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3,750 0.0346% 123,750 0.0346%
合计持有股份 745,700 0.2082% 745,700 0.2082%
张海忠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6,425 0.0521% 186,425 0.0521%
有限售条件股份 559,275 0.1562% 559,275 0.1562%
注:1.本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总股本358,131,567股保持不变。
2.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简永藩先生、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减持股份事项未违反相关承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简永藩先生、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减持股份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之行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简永藩先生、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
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本次减持期限届满。
(三)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简永藩先生、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构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简永藩先生、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2022-01-01]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
项目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西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雄塑”)于2020年12月23日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项目入区协议书》(以下简称:“入区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高分子材料生产基地及科研中心项目暨签署项目入区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2.由于原拟选址地块涉及行政规划调整,项目需另行选址。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和规定,在《入区协议》的基础上,双方于2021年12月14日签署了《项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3. 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高分子材料生产基地及科研中心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入区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雄塑实施本次项目投资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广西雄塑签署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项下相关投资协议、合同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直至相关事宜办理完毕。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事宜,无须另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项目各项工作的继续开展与持续推进,关于本协议约定的事项开展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补充协议签署概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高分子材料生产基地及科研中心项目暨签署项目入区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入区协议书》,双方约定公司在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内投资建设高分子材料生产基地及科研中心。
由于原拟选址地块涉及行政规划调整,项目需另行选址。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和规定,在《入区协议》的基础上,双方于2021年12月14日签署了《补充协议》。
二、本补充协议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对方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其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南宁经济开发区的建设与管理,不存在履约能力受限的情形。
(二)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任何交易,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 广西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项目用地:由原“该项目用地位于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内,占地面积约185 亩,按自然资源部门最终审定面积为准。乙方将通过“招、拍、挂”合法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变更为“本项目用地位于南宁吴圩临空经济区起步区内,占地面积约 163 亩,按自然资源部门最终审定面积为准。乙方将通过“招、拍、挂”合法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 项目用地变更后,项目实施地点仍位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项目总投资:由原“该项目总投资约 7 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
低于 6 亿元人民币(包括对土地、厂房、设备等投资)。”变更为“项目总投资约 6.16 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5.28 亿元人民币(包括对土地、厂房、设备等投资)。”
3.其它
《补充协议》作为 2020 年 12 月 23 日签订《入区协议》的补充,与《入区
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四、补充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补充协议》签订后,若项目能够顺利推进,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提高公司业务承接能力,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战略布局,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全面推进公司的整体发展。
(二)本《补充协议》的签署及其履行不会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造成任何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业务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一)本《补充协议》签订后,若广西雄塑最终未能依法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将影响《入区协议》的正常履行,因此该事项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本《补充协议》涉及的项目投资总额、用地规模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项目运作的具体金额以后续实际结算为准,存在不确定性,且存在最终金额与协议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补充协议进展情况。
七、备查文件
广西雄塑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项目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一日
[2021-12-23]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9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康泰塑胶”)100%股权,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雄塑科技,股票代码:300599)自2021年11月9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9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在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雄塑科技,股票代码:300599)于 2021 年11月23日开市起复牌。
三、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以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等程序,本次交易事项能否取得前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在首次披露重组方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2021-12-01]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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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8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西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雄塑”)于近日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第一批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广西雄塑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备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145000072。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广西雄塑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21年-2023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取得,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上述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2021年度及后续两个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2021-11-24]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7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雄塑科技;股票代码:300599;
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54,131,5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1150%;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54,131,5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1150%。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一)。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概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77 号)同意,截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 54,131,56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716,994.7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351,671.4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1,365,323.2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出具的《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333 号)审验。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新增股份的相关登记及上市手续。本次新增的
54,131,567 股股票已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由 304,000,000
股增加至 358,131,567 股。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 21 名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获 配 数 量 锁定期
发行对象 获配金额(元)
号 (股) (月)
1 关正生 4,972,972 45,999,991.00 6
2 惠州龙郡投资有限公司-龙 郡 ·明 析优 4,108,108 37,999,999.00 6
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 陈宇翔 3,783,783 34,999,992.75 6
4 吴惠萍 3,243,243 29,999,997.75 6
5 谭伦辉 3,243,243 29,999,997.75 6
6 陈绍明 3,243,243 29,999,997.75 6
7 宁勇 3,243,243 29,999,997.75 6
8 杨俊敏 3,243,243 29,999,997.75 6
9 广州万宝长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
工控混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3,243,243 29,999,997.75 6
合伙)
10 潘建洪 2,702,702 24,999,993.50 6
11 李淑霞 2,162,162 19,999,998.50 6
12 广东省九江酒厂有限公司 2,162,162 19,999,998.50 6
13 曾文中 1,837,837 16,999,992.25 6
14 侯丹 1,729,729 15,999,993.25 6
15 麦甘霖 1,621,621 14,999,994.25 6
16 高华-汇丰-GOLDMAN, SACHS & 1,621,621 14,999,994.25 6
CO.LLC
17 招佩琼 1,621,621 14,999,994.25 6
18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 1,621,621 14,999,994.25 6
二十九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19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险 2 1,621,621 14,999,994.25 6
20 建信基金-兴业银行-建信基金-东源
投资再融资主题精选策略集合资产管理 1,621,621 14,999,994.25 6
计划
21 徐慧娟 1,482,928 13,717,084.00 6
合计 54,131,567 500,716,994.75 -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公司自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358,131,567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为 205,328,3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33%;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152,803,2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67%。
(三)本次拟解除限售的 21 名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份数量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至本公告出具日,未发生需要对本次拟解除限售的 21 名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事项。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上述 21 名发行对象已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本公司】同意自雄塑科技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雄塑科技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人/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人/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本人/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人/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人/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
变动过程中作出承诺的情形,不存在后续追加承诺或其他承诺的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四)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1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一)。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54,131,5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1150%;
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54,131,5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1150%。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21 名,对应证券账户总数为 21
户 。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序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
号 数 数量 市流通数量
1 关正生 4,972,972 4,972,972 4,972,972
惠 州 龙 郡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龙
2 郡·明析优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 4,108,108 4,108,108 4,108,108
基金
3 陈宇翔 3,783,783 3,783,783 3,783,783
4 吴惠萍 3,243,243 3,243,243 3,243,243
5 谭伦辉 3,243,243 3,243,243 3,243,243
6 陈绍明 3,243,243 3,243,243 3,243,243
7 宁勇 3,243,243 3,243,243 3,243,243
8 杨俊敏 3,243,243 3,243,243 3,243,243
广州万宝长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 -广州工控混改股权投资基金合 3,243,243 3,243,243 3,243,243
伙企业(有限合伙)
10 潘建洪 2,702,702 2,702,702 2,702,702
11 李淑霞 2,162,162 2,162,162 2,162,162
12 广东省九江酒厂有限公司 2,162,162 2,162,162 2,162,162
13 曾文中 1,837,837 1,837,837 1,837,837
14 侯丹 1,729,729 1,729,729
[2021-11-23] (300599)雄塑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3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向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通知,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 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淦雄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后,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要求和实质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同意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康泰塑胶”)100%股权。其中,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林云青、林福康、林云标、叶日才合计持有的康泰塑胶 58.366%股权,并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林福云、叶日冬、郑光铧、张文霖、廖建英、温岭市文运霞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崇州翔乐康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温岭汇才聚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川蓝泰笃智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蓝泰荣达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伟秀明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琴珊学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康泰塑胶 41.634%的股权。
同时,同意公司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
2.1 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康泰塑胶全体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 标的资产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康泰塑胶 10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3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作价由交易各方根据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另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4 对价支付方式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以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收购对价。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5 股份发行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
本次交易中,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林云青、林云标、林福康、叶日才。林云青、林云标、林福康、叶日才以其合计持有的康泰塑胶 58.366%股权为对价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公司和交易对方在充分、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确定公司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8.5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规则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股份的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公司以本次发行的股份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票的每股发行价格。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所能换取的公司股份数不为整数时,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部分交易对方同意豁免公司支付。公司发行的股份数量在对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之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发行对象最终取得公司发行股份数量需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在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颁布的规则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股份锁定期安排
发行对象通过本次交易认购取得的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下简称“法定禁售期”)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在满足上述法定禁售期要求的基础上,发行对象通过本次交易认购取得的公司股份,按照如下方式分三期解锁:
1)法定禁售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内,发行对象中任何一方转让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剩余三分之二仍不得转让;
2)法定禁售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发行对象中任何一方转让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三分之二,剩余三分之一仍不得转让;
3)法定禁售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后,且在发行对象于本次交易中所作各项承诺均已履行完毕的前提下,发行对象可以转让其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若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发行对象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地
本次交易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6 标的公司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自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标的资产的交割日(含当日)止为过渡期间,过渡期间损益归属由交易各方另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7 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8 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交易对方应当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将其所持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应尽快办理完毕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经各方签署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守约方有权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
3.1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2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3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采取竞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价格应不低于配套融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配套融资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4 发行金额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价的 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的发行数量为上限,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完成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5 股份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以现金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该等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后,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取得的公司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若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发行对象应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6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25%或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具体用途及对应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获实施或虽获
[2021-11-23] (300599)雄塑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4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向
全体监事发出通知,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 3 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 3人。会议由梁大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后,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要求和实质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同意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康泰塑胶”)100%股权。其中,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林云青、林福康、林云标、叶日才合计持有的康泰塑胶 58.366%股权,并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林福云、叶日冬、郑光铧、张文霖、廖建英、温岭市文运霞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崇州翔乐康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温岭汇才聚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川蓝泰笃智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蓝泰荣达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伟秀明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琴珊学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康泰塑胶 41.634%的股权。
同时,同意公司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
2.1 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康泰塑胶全体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 标的资产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康泰塑胶 10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3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作价由交易各方根据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另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4 对价支付方式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以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收购对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5 股份发行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
本次交易中,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林云青、林云标、林福康、叶日才。林云青、林云标、林福康、叶日才以其合计持有的康泰塑胶 58.366%股权为对价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公司和交易对方在充分、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确定公司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8.5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规则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股份的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公司以本次发行的股份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票的每股发行价格。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所能换取的公司股份数不为整数时,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部分交易对方同意豁免公司支付。公司发行的股份数量在对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之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发行对象最终取得公司发行股份数量需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颁布的规则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股份锁定期安排
发行对象通过本次交易认购取得的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下简称“法定禁售期”)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在满足上述法定禁售期要求的基础上,发行对象通过本次交易认购取得的公司股份,按照如下方式分三期解锁:
1)法定禁售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内,发行对象中任何一方转让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剩余三分之二仍不得转让;
2)法定禁售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发行对象中任何一方转让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三分之二,剩余三分之一仍不得转让;
3)法定禁售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后,且在发行对象于本次交易中所作各项承诺均已履行完毕的前提下,发行对象可以转让其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若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发行对象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地
本次交易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6 标的公司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自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标的资产的交割日(含当日)止为过渡期间,过渡期间损益归属由交易各方另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7 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8 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次交易涉及
的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交易对方应当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将其所持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应尽快办理完毕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经各方签署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守约方有权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
3.1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2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3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采取竞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价格应不低于配套融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配套融资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4 发行金额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价的 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总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的发行数量为上限,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完成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5 股份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以现金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该等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后,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取得的公司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若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发行对象应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1-11-23]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6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塑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23日发布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鉴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资产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尚未完成审计、评估工作,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编制并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鉴于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安排,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23] (300599)雄塑科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停牌前一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5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一个交易日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的方式,购买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计100%的股权,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雄塑科技,证券代码:300599)自2021年11月9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停牌期间,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截至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21年11月8日)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所持股份类别披露如下:
1、公司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21年11月8日)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类别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比例(%)
1 黄锦禧 境外自然人 87,629,800 24.47
2 黄淦雄 境内自然人 58,822,400 16.42
3 黄铭雄 境内自然人 50,315,200 14.05
4 佛山市雄进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8,195,200 2.29
5 关正生 境内自然人 4,972,972 1.39
6 惠州龙郡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 4,108,108 1.15
龙郡·明析优势1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7 陈宇翔 境内自然人 3,783,783 1.06
8 吴惠萍 境内自然人 3,289,643 0.92
9 谭伦辉 境内自然人 3,261,243 0.91
10 杨俊敏 境内自然人 3,243,243 0.91
11 宁勇 境内自然人 3,243,243 0.91
12 陈绍明 境内自然人 3,243,243 0.91
广州万宝长晟资产管理有
13 限公司-广州工控混改股 其他 3,243,243 0.91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2、公司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21年11月8日)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类别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比例(%)
1 黄锦禧 境外自然人 21,907,450 14.34
2 黄淦雄 境内自然人 14,705,600 9.62
3 黄铭雄 境内自然人 12,578,800 8.23
4 佛山市雄进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8,195,200 5.36
5 吴运亨 境内自然人 894,700 0.5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 司-建信鑫安回报灵活配 其他 700,200 0.46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孙琴 境内自然人 688,000 0.45
8 陈峰 境内自然人 670,000 0.44
9 王曙霞 境内自然人 581,478 0.38
10 张勿琼 境内自然人 574,900 0.38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23] (300599)雄塑科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2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该事项涉及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1月9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内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11月23日开市起复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通知召开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及其它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23] (300599)雄塑科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1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1月9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由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是否能够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如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
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23] (300599)雄塑科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2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该事项涉及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1月9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内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11月23日开市起复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通知召开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及其它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16]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0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因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雄塑科技,证券代码:300599)自2021年11月9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相关各方正在就交易方案进行协商、论证和确认。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筹划事项的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并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为准。公司本次筹划的交易事项仍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2021-11-09]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9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因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雄塑科技,证券代码:300599)自2021年11月9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在2021年11月23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21年11月23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名称
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塑胶”)100%股权。
(二)主要交易对方的名称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初步确定为康泰塑胶的全体股东,包括林云青、林福云、林云标、林福康、叶日东、叶日才、郑光铧、张文霖、廖建英、温岭市文运霞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琴珊学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崇州翔乐康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温岭汇才聚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四川蓝泰笃智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蓝泰荣达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伟秀明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
预计本次交易部分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后将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林云青、林福云、林云标、林福康、叶日东、叶日才等16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康泰塑胶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四)本次交易意向性文件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交易对方签署了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拟通过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受让交易对方所持的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股权,双方同意就具体的股份发行和现金支付方式、受让目标公司具体股权比例、股票锁定期等具体交易方案继续商讨,并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次公司拟受让的目标公司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后最终确定。
3、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按照证券监管规则中规定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份最终发行价格以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价格为准。
三、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四、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盖章的停牌申请表;
2、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框架协议或者意向性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2021-10-28] (300599)雄塑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7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2021-10-28] (300599)雄塑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4元
每股净资产: 6.34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4%
营业总收入: 17.4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12亿元
[2021-10-15] (300599)雄塑科技: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6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2、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9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1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8,131,5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0月21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10月2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10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10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7*****364 黄锦禧
2 02*****649 黄淦雄
3 02*****939 黄铭雄
4 08*****190 佛山市雄进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10月11日至登记日:2021年10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五、相关参数的调整
1、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及持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股东承诺:若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
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7.04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7.04元/股调整为6.23/股。
调整过程:
序号 报告期 分红方案 调整后最低减持价格
1 2016年度 每10股派1.00元(含税) 6.94元/股
2 2017年度 每10股派1.20元(含税) 6.82元/股
3 2018年度 每10股派1.60元(含税) 6.66元/股
4 2019年度 每10股派2.30元(含税) 6.43元/股
5 2021年半年度 每10股派2.00元(含税) 6.23元/股
(计算公式:调整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前最低减持价格-每股的派息额)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雄塑工业园
咨询电话:0757-81868097、81868066
咨询传真:0757-86516888、81868063
咨询机构及联系人:公司证券投资部 邓家庆
七、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的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2021-10-09]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部分董事、董事关联人、监事及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5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董事关联人、监事及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简永藩先生、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6月0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董事关联人、监事及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董事、总经理彭晓伟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吴端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蔡城先生,监事蔡思维女士,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黄淦雄先生的关联人简永藩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黄锦禧先生的关联人张家壶先生,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张海忠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04,3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642%),减持期间为2021年07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简永藩先生、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股票来源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减持计划
称 (元) (股) 比例
二级市场 首次公开发行 2021-09-01 12.20 4,000 6.2992%
简永藩 集中竞价 股票上市前持 2021-09-06 12.00 5,000 7.8740%
交易 有的股份
2021-09-16 12.29 15,000 23.6221%
合计 24,000 37.795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尚未实施股份减持。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29,400 0.3991% 1,429,400 0.3991%
彭晓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57,350 0.0998% 357,350 0.099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72,050 0.2993% 1,072,050 0.2993%
合计持有股份 1,055,000 0.2946% 1,055,000 0.2946%
吴端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3,750 0.0737% 263,750 0.0737%
有限售条件股份 791,250 0.2209% 791,250 0.2209%
合计持有股份 1,277,000 0.3566% 1,277,000 0.3566%
蔡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19,250 0.0891% 319,250 0.0891%
有限售条件股份 957,750 0.2674% 957,750 0.2674%
合计持有股份 291,200 0.0813% 291,200 0.0813%
蔡思维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2,800 0.0203% 72,800 0.02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8,400 0.0610% 218,400 0.0610%
合计持有股份 254,000 0.0709% 230,000 0.0642%
简永藩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3,500 0.0177% 39,500 0.011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0,500 0.0532% 190,500 0.0532%
合计持有股份 165,000 0.0461% 165,000 0.0461%
张家壶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1,250 0.0115% 41,250 0.011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3,750 0.0346% 123,750 0.0346%
合计持有股份 745,700 0.2082% 745,700 0.2082%
张海忠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6,425 0.0521% 186,425 0.0521%
有限售条件股份 559,275 0.1562% 559,275 0.1562%
注:1.本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总股本 358,131,567 股保持不变。
2. 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
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简永藩先生、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减持股份事项未违反相关承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简永藩先生、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减持股份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之行为。
(三)股东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简永藩先生、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构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四)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蔡思维女士、简永藩先生、张家壶先生、张海忠先生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
[2021-09-30] (300599)雄塑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3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的形式向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通知,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会议于 2021 年9 月29日上午 10:0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采
取现场与通讯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黄淦雄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勇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4)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2021-09-30]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4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燕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燕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彭晓伟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公司董事长黄淦雄先生提名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何勇军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何勇军先生已于2016年9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何勇军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根据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何勇军先生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雄塑工业园
邮政编码:528203
联系电话:0757-81868066
传真电话:0757-81868063
电子邮箱:XS300599@126.com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何勇军个人简历
何勇军:男,出生于 1979 年 11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
学硕士。曾任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广州至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司董事、副总经理。2021 年 9 月起任公司证券部总监。
何勇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021-09-25]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注销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2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监事会均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因新增购买理财产品需要,公司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天佑三路证券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资产账号:5959380),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7月1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鉴于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已不再使用,为规范账户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近期将其注销,具体注销的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开户机构 账户名称 资产账号
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5959380
海天佑三路证券营业部 公司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2021-09-24]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1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 于2021
年 4 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系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不超过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系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次增加现金管理额度后,累计可用于现金管理额度共25,000万元,其中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监事会均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一、 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公司因新增购买理财产品需要,近期已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开户机构 账户名称 资产账号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佛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2100819129
山分公司 公司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佛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2100819130
山分公司 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得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在上述产品投资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2021-09-17]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0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8 月 24 日,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云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 9,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云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雄塑”)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云南雄塑的注册资本将由 20,000 万元人民币变更
为 29,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云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另外,因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住所进行了变更。
近日,云南雄塑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云南雄塑新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一、本次变更事项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 29,000万元人民币
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龙泉 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龙泉街
住 所
镇文昌路218号302室 道易门工业园区麦子田片区
二、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25MA6NWKHKXE
名称:云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龙泉街道易门工业园区麦子田片区
法定代表人:黄湘禧
注册资本:贰亿玖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9年06月26日
营业期限:2019年06月2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PVC/PPR/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塑料制品、五金电器、水龙头、电器开关插座、装饰材料(不含国家政策规定的专营、专控商品)生产、销售;对外贸易经营(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2021-09-16]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9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
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燕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燕芳女
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
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杨燕芳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杨燕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事项。
杨燕芳女士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经营
发展、规范治理、资本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
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杨燕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
公司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彭晓伟先生
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
聘工作。
彭晓伟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7-81868066
传真:0757-81868063
邮箱:XS300599@126.com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2021-09-11] (300599)雄塑科技:2021-07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7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梁大军先生为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以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于2021年 9 月10 日下午16: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梁大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补选梁大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其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9 月 11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三、备查文件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一日
[2021-09-11]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塑科技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淦雄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雄塑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 24 人,代表股份 209,566,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的 58.51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09,015,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8.36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551,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540%。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 16 人,代表股份 551,5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5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551,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540%。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王学琛律师、李寅荷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9,28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664%;反对 27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3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9.2475%;反对 27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0.75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9,24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457%;反对 3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5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1.3781%;反对 3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8.62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3.01《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9,24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457%;反对 3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5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1.3781%;反对 3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8.62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02《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9,21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317%;反对 3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543%;弃权 2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5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6.0290%;反对 3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8.6219%;弃权 2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49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王学琛律师、李寅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雄塑科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雄塑科技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一日
[2021-09-11] (300599)雄塑科技: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8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监事会主席关超勤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监事会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辞职后关超勤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梁大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补选梁大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大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84%。梁大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监事会主席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梁大军,男,出生于1971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河南省金鸳鸯服装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广州花都安达纸品制造有限公司行政经理、广州市畅恒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武汉市嘉汇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受聘于公司,历任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人事行政经理、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广东生产基地行政副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大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84%。梁大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梁大军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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