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586什么时候复牌?-美联新材停牌最新消息
≈≈美联新材300586≈≈(更新:22.02.26)
[2022-02-26]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继续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5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继续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黄伟汕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继续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继续质押股份的原质押情况
黄伟汕先生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将其持有的公司 10,830,000 股
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议约定购回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4 日;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将其持有的公司 23,000,000 股股
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议约定购回日期为 2022 年2 月 24 日。
(二)本次股份继续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控股 是否为限 是否
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继续 占其所 占公司 售股(如 为补 质押 延期后 质押
名 大股东及其 质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是,注明 充质 起始日 到期 质权人 用途
称 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限售类 押 购回日
型)
黄 高管锁定 2021/1/ 2023/1/ 国泰君安 股权
伟 是 10,830,000 6.08% 2.06% 股 否 4 4 证券股份 类投
汕 有限公司 资
黄 高管锁定 2021/2/ 2023/2/ 国泰君安 股权
伟 是 23,000,000 12.92% 4.39% 股 否 24 24 证券股份 类投
汕 有限公司 资
合 - - - - - - -
计 33,830,000 19.00% 6.45%
本次股份继续质押的主要原因系其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做出的安
排,不涉及新增融资。以上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
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名 (股) 比例 质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称 (股)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黄
伟 178,030,000 33.94% 93,900,000 52.74% 17.90% 93,250,000 99.31% 40,272,500 47.87%
汕
(四)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本次继续质押融资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其自有资金和自筹资
金,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继续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相关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审批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25]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7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张朝凯先生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转债转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数量变化和持股比例减少。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张朝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6,224,025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99999%,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联新材”)于近日收到股东张朝凯先生(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转债转股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增加或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因减持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由原来的 9.07813%降低至 4.99999%。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8,715,000 股,占公司当时
总股本 96,000,000 股的 9.0781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26,224,025 股,占公司截
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总股本 524,481,786 股的 4.99999%。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义务人 股份性质 (2017 年 1 月 4 日) (2022 年 2 月 23 日)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715,000 9.07813% 26,224,025 4.99999%
其中:无限售条 0 0 26,224,025 4.99999%
张朝凯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8,715,000 9.07813% 0 0
份
注:上表合计数若出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2017 年 1 月 4 日)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美联新材股份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序 信息披露义务 占当时总 变动
号 变动时间 变动类型 变动原因 人变动后所持 股本的比 比例
股份(股) 例
公司实施资本公积
1 2018/5/24 被动增持 转增股本,导致持 21,787,500 9.07813% -
股数量增加
公司实施权益分派
2 2020/6/1 被动增持 和资本公积转增股 41,396,250 9.07813% -
本,导致持股数量
增加
2020/12/23 主动减持 减持股份和可转债
3 ~2021/6/15 和被动稀 转股 32,385,785 7.10199% -1.97613%
释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
4 2021/6/16 ~ 被动稀释 发行股票、可转债 32,385,785 6.17494% -0.92706%
2021/6/29 转股导致持股比例
减少
2021/6/30 ~ 主动减持 减持股份和可转债
5 2022/2/23 和被动稀 转股 26,224,025 4.99999% -1.17495%
释
三、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交易美联新材普通股 A 股
情况如下:
交易方式 交易方向 交易时间 交易数量(股)
集中竞价 卖出 2021 年 8 月 24 日~2021 年 9 月 23 日 0
集中竞价 卖出 2021 年 9 月 24 日~2021 年 10 月 23 日 0
集中竞价 卖出 2021 年 10 月 24 日~2021 年 11 月 23 日 3,820,060
集中竞价 卖出 2021 年 11 月 24 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 0
集中竞价 卖出 2021 年 12 月 24 日~2022 年 1 月 23 日 1,417,400
集中竞价 卖出 2022 年 1 月 24 日~2022 年 2 月 23 日 944,300
合计
交易方式 交易方向 交易时间 交易数量(股)
集中竞价 买入(误操作)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000
上述卖出交易的价格区间在 10.18 元/股-12.95 元/股。
上述买入交易的均价为 12.54 元/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情况。
3、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若后续再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张朝凯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5] (300586)美联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朝凯)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美联新材
股票代码:3005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朝凯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被动增持、减持及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变化
签署日期:2022 年 2 月 2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3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增减计划......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4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5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8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0
第一节 释 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上市公司、公司、美联新材 指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张朝凯
本报告书 指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 益变动 报
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股份被动增持、减持及被动
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变化的行为
可转债 指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 行可转 换
公司债券“美联转债”
注:本报告书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 名:张朝凯
性 别:男
国 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5821981********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张朝凯与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
单、非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张朝凯先生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上市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增加。
2、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股份、公司可转债转股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增减计划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张朝凯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2021 年 10 月 22 日-2022 年 4 月 21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489,47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截至本报
告书披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减持时间和数量均已过半)。
除上述仍在实施的减持计划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会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8,715,000 股,占公司当
时总股本 96,000,000 股的 9.0781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26,224,025 股,占公司截
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总股本 524,481,786 股的 4.9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2017 年 1 月 4 日)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美联新材股份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序 信息披露义务 占当时总 变动
号 变动时间 变动类型 变动原因 人变动后所持 股本的比 比例
股份(股) 例
公司实施资本公积
1 2018/5/24 被动增持 转增股本,导致持 21,787,500 9.07813% -
股数量增加
公司实施权益分派
2 2020/6/1 被动增持 和资本公积转增股 41,396,250 9.07813% -
本,导致持股数量
增加
2020/12/23 主动减持 减持股份和可转债
3 ~2021/6/15 和被动稀 转股 32,385,785 7.10199% -1.97613%
释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
4 2021/6/16~ 被动稀释 发行股票、可转债 32,385,785 6.17494% -0.92706%
2021/6/29 转股导致持股比例
减少
2021/6/30~ 主动减持 减持股份和可转债
5 2022/2/23 和被动稀 转股 26,224,025 4.99999% -1.17495%
释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义务人 股份性质 (2017 年 1 月 4 日) (2022 年 2 月 23 日)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715,000 9.07813% 26,224,025 4.99999%
张朝凯 其中:无限售 0 0 26,224,025 4.99999%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8,715,000 9.07813% 0 0
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朝凯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 7,060,000 股。
除上述情形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朝凯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交易美联新材普通股 A
股情况如下:
交易方式 交易方向 交易时间 交易数量
(股)
集中竞价 卖出 2021 年 8 月 24 日~2021 年 9 月 23 日 0
集中竞价 卖出 2021 年 9 月 24 日~2021 年 10 月 23 日 0
集中竞价 卖出 2021 年 10 月 24 日~2021 年 11 月 23 日 3,820,060
[2022-02-25] (300586)美联新材: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8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2 月 24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24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汕头市金平区美联路 1 号,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黄伟汕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57,317,7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24,478,102 股的 49.0617%。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7,611,4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12%。
(2)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 249,706,2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104%。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合计为 7,611,4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12%。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 7,611,4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12%。
(4) 公司独立董事芮奕平先生作为征集人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刊载了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向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提案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独立董事芮奕平先生未收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5)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黄伟汕和段文勇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76,438,30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610,9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4%;反对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黄伟汕和段文勇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76,438,30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610,9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4%;反对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黄伟汕和段文勇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76,438,30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610,9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4%;反对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指派彭瑶和李德齐两位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5] (300586)美联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9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在
汕头市美联路 1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2 月 20 日以邮件送达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1 人)。独立董事梁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伟汕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对此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伟汕、易东生和段文勇回避了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伟汕、易东生和段文勇回避了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和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5] (300586)美联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0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在
汕头市美联路 1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2 月 20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鵬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段文勇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许燕升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对此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和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5]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4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2 号)核准,公司向 11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846.1617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5,538,995.60 元,扣除发行费用
7,989,114.7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7,549,880.87 元。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亚会验字(2021)第 01620002 号”《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创业板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功能母粒及生物基可降解母粒产业化项目 36,058.31 32,587.90
2 补充流动资金 13,966.00 13,966.00
合计 50,024.31 46,553.90
三、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及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有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段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
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增加。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5,000 万元募集
资金归还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 12 个月。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等有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4.35%测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 566 万元。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1、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2、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3、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超过 12 个月,在 12 个月使用期限
到期之前,款项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公司及其子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
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 12 个月内也不进行上述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万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独立董事的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美联新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5]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2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2 月 24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10 万股。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联新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24 日,向符合条件的 48 名激励对象授予 51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授出限 占目前股本
姓名 职务 国籍 票数量(万股) 制性股票总数的 总额的比例
比例
易东生 董事、总裁、 中国 60.00 11.54% 0.11%
财务总监
段文勇 董事、副总裁、 中国 55.00 10.58% 0.10%
董事会秘书
曾振南 副总裁 中国香港 55.00 10.58% 0.10%
黄坤煜 总裁助理 中国 10.00 1.92% 0.02%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40.00 65.38% 0.65%
(共 47 人)
合计(51 人) 520.00 100.00% 0.9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人员。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 3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 4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四)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4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2.00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3.00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4.50亿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2、业务板块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与其所属业务板块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各业务板块的绩效考核内容、方法、目标由公司决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考核期内分年度对业务板块层面进行绩效考核,所属业务板块层面绩效考核必须达标作为该板块内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
若归属期内,激励对象所属业务板块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核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考核评级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达标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考评结果 S≥90 90>S≥80 80>S≥60 S<60
归属比例 100% 50% 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业务板块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并就有关事项进行核实且发表了意见。
(二)2022 年 2 月 9 日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及有关部门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三)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且发表了意见。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满足情况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四、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2 年 2 月 24 日
(二)授予数量:510 万股
(三)授予人数:48 人
(四)授予价格:6.80 元/股
(五)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授出限 占目前股本
姓名 职务 国籍 票数量(万股) 制性股票总数的 总额的比例
比例
易东生 董事、总裁、 中国 60.00 11.76% 0.11%
财务总监
段文勇 董事、副总裁、 中国 55.00 10.78% 0.10%
董事会秘书
曾振南 副总裁 中国香港 55.00 10.78% 0.10%
黄坤煜 总裁助理 中国 10.00 1.96% 0.02%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30.00 64.71%
[2022-02-23]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6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4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号:2021-087)。
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 15,0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归还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偿还。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02-18]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3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公告
股东张朝凯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朝凯先生因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其截至 2021 年 6 月 29日持股比例由前期的 8.00%
变更为 6.17%。
2021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2 年 2 月 16 日,张朝凯先生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 535.7460 万股,因误操作增持 2.0000 万股。截至 2022 年 2 月 16 日,
张朝凯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2,704.8325 万股。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发行的“美联转债”于 2021 年 1 月 7 日进入转
股期,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会增加公司总股本。结合“美联转债”转股情
况,根据截至 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公司总股本为
524,478,102 股,张朝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更为 5.16%。2021 年 6
月 30 日至 2022 年 2 月 16 日期间,因减持公司股份以及上述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导致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张朝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 1.01%,变动比例超过 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朝凯
住所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2 月 16 日
股票简称 美联新材 股票代码 300586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 股 -535.7460 -1.02%
A 股 2.0000 0.0038%
合 计 -533.7460 -1.0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因实施可转债转股导致持
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不适用
(可多选)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3,238.5785 6.17% 2,704.8325 5.1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38.5785 6.17% 2,704.8325 5.1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原持有公司股份 32,385,785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6.17%)的股东张朝凯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日后的 6 个月内(2021 年 10 月 22 日-2022 年 4 月 21 日)通过
划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489,470 股,即不超过公
司当时总股本的 2%。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和数量均
已过半。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张朝凯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5]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美联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2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联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回售申报期:2022 年 2 月 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
2、回售有效申报数量:0 张。
一、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情况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
相关规定,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2022 年 2 月 7 日和 2022 年 2 月 10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了《关于美联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关于美联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及《关于美联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提示投资者可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持有的“美联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 100.484 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 2022
年 2 月 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结果及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美联转债”回售申报期已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证券回售结果通知书》,“美联转债”(债券代码:123057)本次回售申报数量为 0 张,公司无须办理向“美联转债”的持有人支付回售资金等后续业务事项,本次回售业务已办理完毕。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美联转债”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本次回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股本结构等产生实质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回售结果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1]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参股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1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参股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参股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新科技”)新增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
1,500.00 万元认缴 1,500.00 万元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资参股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营新科技已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营口市西市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企业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00MA0TUPQ43H
名称: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辽宁省营口市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东 1 号
法定代表人:黄伟汕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7 年 02 月 28 日
营业期限:自 2017 年 02 月 28 日至 2067 年 02 月 27 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
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备查文件
营新科技《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2022-02-10]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美联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0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联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回售价格:100.484 元/张(含息、税)。
2 、回售申报期:2022 年 2 月 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
3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2 年 2 月 18 日。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
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美联转债 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美联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美联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回售事项概述
1、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2年1月2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美联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 月 8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3.7 条规定,经股东大会
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同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美联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2、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3、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0.8%(“美联转债”第二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票面利率);t=221 天(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2 月 7 日,算
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0.8%×221/365=0.484 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美联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484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美联转债”的个人投资者
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387 元/张;对于持有“美联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IFF),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484 元/张;对于持有“美联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484 元/张。
4、回售权利
“美联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美联转债”。“美联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 、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三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公司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和 2022 年 2 月 7 日披露了本次回售的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美联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关于美联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 2022 年 2 月 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的回售
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售“美联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2年 2 月 18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美联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美联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转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股、转托管。
四、备查文件
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美联转债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美联转债”回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2-09]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7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为满足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汕先生拟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等。前述担保总额度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最高融资额度,具体担保额度以上述关联自然人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协议中的担保额度为准,前述担保免于收取担保费用。本事项的决议
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2、关联关系说明
黄伟汕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黄伟汕先生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担保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3、审议情况
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伟汕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交易事
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黄伟汕先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405041966********,住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
关联关系说明:黄伟汕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黄伟汕先生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截
至 2022 年 2 月 8 日,黄伟汕先生持有公司 178,03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33.94%。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汕先生拟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等。前述担保总额度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最高融资额度,具体担保额度以上述关联自然人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协议中的担保额度为准,前述担保免于收取担保费用。本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补充公司及其子公司营运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关联人因任职在公司领取薪酬外,今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及其子
公司与黄伟汕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汕先生拟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董事会在审议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汕先生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林证券认为:关于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汕先生拟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华林证券对公司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汕先生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2-09] (300586)美联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6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在
汕头市美联路 1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鵬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段文勇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许燕升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上述方案和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激励计划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实施激励计划能够有效调动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
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2 月9 日
[2022-02-09] (300586)美联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5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在
汕头市美联路 1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伟汕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与留住骨干人员,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有效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公司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了《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上述方案和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伟汕、易东生和段文勇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
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伟汕、易东生和段文勇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伟汕、易东生和段文勇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伟汕回避了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 2:30 在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2-09]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8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定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 2:30 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2 年 2 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 2: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24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汕头市金平区美联路 1 号,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详情请参阅 2022 年 2 月 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根据该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芮奕平先生发出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向全
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提案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 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 ),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17 日-2022 年 2 月 19 日 8:3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美联路 1 号,公司综合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燕升
联系电话:0754-89831918
传 真:0754-89837887
电子邮箱:mlxc@malion.cn
联系地址:汕头市美联路 1 号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586”,投票简称为“美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4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
[2022-02-07]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美联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4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联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回售价格:100.484 元/张(含息、税)。
2 、回售申报期:2022 年 2 月 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
3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2 年 2 月 18 日。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
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美联转债 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美联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美联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回售事项概述
1、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2年1月2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美联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 月 8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3.7 条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同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美联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2、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3、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0.8%(“美联转债”第二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票面利率);t=221 天(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2 月 7 日,算
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0.8%×221/365=0.484 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美联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484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美联转债”的个人投资者
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387 元/张;对于持有“美联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IFF),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484 元/张;对于持有“美联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484 元/张。
4、回售权利
“美联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美联转债”。“美联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 、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三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公司已于 2022 年 1月 25 日首次披露了本次回售的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美联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 2022 年 2 月 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的回售
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售“美联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2年 2 月 18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美联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美联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转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股、转托管。
四、备查文件
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美联转债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美联转债”回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1-28]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3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就 2018 年期间对外担保事项补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由于 2018 年特殊的宏观环境所致, 当年 4 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
伟汕个人借款到期后无法按原有的条件展期。因其个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尚在锁定期无法变现,为避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汕因个人债务到期无法偿还而出现违约,给上市公司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经黄伟汕与时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卓树标商议,用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南屏支行开立的 1.22 亿元定期存单为汕头市富旺物资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旺物资”)在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的 1.2 亿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签署了相关《存单质押合同》,取得的银行贷款最终流入到黄伟汕的个人银行账户,用于偿还其个人到期债务,同时黄伟汕承诺将尽快偿还上述所取得的贷款,确保上市公司不承担因此而形成的损失。
此后,黄伟汕个人分别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和 2018 年 9 月 27 日分两次偿还
了上述借款,公司两笔合计 1.22 亿元的定期存单也分别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和
2018 年 10 月 8 日解除了质押。
二、本次对外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黄伟汕个人分别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和 2018 年 9 月 27 日分两次偿还了上述
借款,公司两笔合计 1.22 亿元的定期存单也分别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和 2018 年
10 月 8 日解除了质押。本次担保事项未对公司当年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及盈利
水平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对公司造成实质性的损失。
三、其他相关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债权发生逾期的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今后,公司将继续加强规范运作有关制度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上市公司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8]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对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2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22〕第 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针对问询函所列问题公司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一:
《公告》显示,你公司2018年4月在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南屏支行开立 1.22
亿元定期存单,为第三方在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的 1.2 亿元贷款提供担保,该笔 1.2 亿元贷款资金最终流入实际控制人黄伟汕个人银行账户,实质构成违规为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请补充说明上述违规担保发生的原因、业务背景、具体过程,相关协议签署及公章使用情况,并自查是否存在其他未予披露的违规担保事项。
问题一回复:
发生上述违规担保的原因系:由于 2018 年特殊的宏观环境所致,黄伟汕
个人借款到期后无法按原有的条件展期。因其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尚在锁定期无法变现,为避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汕因个人债务到期无法偿还而出现违约,给上市公司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经黄伟汕与时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卓树标商议,用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南屏支行开立 1.22 亿元定期存单为第三方贷款作担保,取得的银行贷款最终流入到黄伟汕的个人银行账户,用于偿还其个人到期债务,同时黄伟汕承诺将尽快偿还上述所取得
的贷款,确保上市公司不承担因此而形成的损失。
此后,黄伟汕个人分别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和 2018 年 9 月 27 日分两次
偿还了上述借款,公司两笔合计 1.22 亿元的定期存单也分别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和 2018 年 10 月 8 日解除了质押,本次担保事项未对公司造成实质性的
损失。
上述相关存单质押合同由黄伟汕董事长签署,公章管理人员凭黄伟汕董事长的签署加盖了公司公章。
经自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未予披露的违规担保事项。
问题二:
《公告》显示,你公司于 2017 年至 2020 年期间累计将 3.95 亿元银行借
款转入汕头市富旺物资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旺物资),再通过实际控制人黄伟汕控制的汕头市金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金泰)、汕头市创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创源)转回公司账户,资金在汕头金泰、汕头创源账户停留时间较短。请补充说明上述资金往来发生的原因、业务背景、商业实质,相关资金流经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是否构成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你公司与富旺物资是否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关系及其他业务往来,并列示相关款项流经富旺物资、汕头金泰、汕头创源及你公司的金额、时点和具体明细。
问题二回复:
公司 2017 年至 2020 年期间与汕头市创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创源公司”)和汕头市金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公司”)存在 3.95 亿元大额资金往来,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 2017 年至 2020 年度与金泰公司、创源公司的资金往来的资金来
源、流向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时间 贷款金额 资金 时间 金额 资金 时间 金额 资金
流向 流向 流向
2017-10-25 1,000.00 银行- 2017-10-26 1,000.00 富旺-
2017-10-26 4,000.00 富旺 2017-10-27 4,000.00 美联
富旺- 金泰-
2017-10-31 1,500.00 金泰 2017-11-3 1,500.00 美联
银行- 富旺- 金泰-
2017-10-30 5,000.00 富旺 2017-11-3 1,900.00 金泰 2017-11-3 1,895.50 美联
富旺- 金泰-
2017-11-6 1,600.00 金泰 2017-11-6 1,604.50 美联
富旺- 创源-
2018-5-11 280.00 创源 美联
富旺- 创源-
2018-5-11 300.00 创源 美联
富旺- 2018-5-14 845.55 创源-
2018-5-14 400.00 创源 美联
2018-5-14 255.00 富旺- 创源-
创源 美联
2018-5-15 400.00 富旺- 创源-
创源 美联
富旺- 2018-5-15 988.00 创源-
2018-5-15 258.00 创源 美联
2018-5-16 400.00 富旺- 创源-
创源 美联
富旺- 2018-5-16 558.45 创源-
2018-5-16 102.00 创源 美联
富旺- 创源-
银行- 2018-5-17 100.00 创源 2018-5-18 103.00 美联
2018-5-9 5,000.00 富旺 富旺-
2018-5-10 100.00 金泰
富旺-
2018-5-10 200.00 金泰 金泰-
富旺- 2018-5-11 490.00 美联
2018-5-10 200.00 金泰
富旺-
2018-5-11 345.00 金泰
富旺- 金泰-
2018-5-14 80.00 金泰 2018-5-14 225.00 美联
2018-5-14 400.00 富旺- 2018-5-14 368.50 金泰-
金泰 美联
2018-5-15 400.00 富旺- 金泰-
金泰 美联
富旺- 2018-5-15
[2022-01-25] (300586)美联新材: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0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4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汕头市金平区美联路 1 号,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黄伟汕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58,422,9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24,473,683 股的 49.2728%。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8,556,7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15%。
(2)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49,866,2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413%。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556,7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15%。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8,556,7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15%。
(4)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58,420,4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554,25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08%;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58%;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34%。
此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58,420,4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554,25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08%;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58%;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3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指派王彩章和李德齐两位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一)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7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股东张盛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披
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盛业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
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489,470 股,即不
超 过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张盛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截至目前,前述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元/股) (万股)
集中竞价 2021 年 10 月 22 日 11.85 520.9910 0.9934%
张盛业 交易 -2022 年 1 月 21 日
合 计 - - 520.9910 0.9934%
张盛业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张盛业先生本次减持前持股比例超过 5%,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2017 年 1 月 4 日)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转
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张盛业先生持股比例累计减少 1.57%,公司相应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72)。自 2021 年 6 月 30 日以来,张盛业先生累计减持股份
520.9910 万股,累计减持比例为 0.993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491.0000 10.4695% 4,970.0090 9.4762%
张盛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491.0000 10.4695% 4,970.0090 9.476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张盛业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2.张盛业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 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张盛业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张盛业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
份。
(2)在本人持股限售期满后,如因个人经济原因确需减持的,除履行本次公开发行中作出的各种锁定和限售承诺外,在二级市场进行减持还需要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即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承诺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总数的 50%。
截至本公告日,张盛业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5.在本次减持期间内,公司正在筹备向控股子公司安徽美芯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参股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其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无关联性。
三、备查文件
张盛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二)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8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股东张朝凯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披
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朝凯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
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489,47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张朝凯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截至目前,前述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元/股) (万股)
集中竞价 2021 年 10 月 22 日 11.19 523.7460 0.9986%
张朝凯 交易 -2022 年 1 月 21 日
合 计 - - 523.7460 0.9986%
张朝凯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张朝凯先生本次减持前持股比例超过 5%,2021 年 5 月 27 日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期间,因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导致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张朝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 1.83%, 公司相应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4)。自2021 年 6月30日以来,张朝凯先生累计减持股份523.7460万股, 累计减持比例为 0.998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238.5785 6.1749% 2,716.8325 5.1801%
张朝凯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38.5785 6.1749% 2,716.8325 5.18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张朝凯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2.张朝凯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 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张朝凯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张朝凯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
份。
(2)在本人持股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如因个人经济原因确需减持的,除履行本次公开发行中作出的各种锁定和限售承诺外,在二级市场进行减持还需要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即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承诺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总数的 50%。
截至本公告日,张朝凯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5.在本次减持期间内,公司正在筹备向控股子公司安徽美芯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参股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其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无关联性。
三、备查文件
张朝凯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 (300586)美联新材:美联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9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美联转债 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伟汕先生 ;
4、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下午 2:00;
5、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金平区美联路 1 号,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7、债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17 日。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美联转债”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共 8 名,持有“美联转债”未偿还债券共138,800 张,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为 13,880,000.00元,占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 6.7176%。其中:
(1)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美联转债”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共 2 名,持有“美联转债”未偿还债券共 20 张,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为 2,000.00元,占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 0.0010%。
(2)通过通讯出席会议的“美联转债”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共 6 名,持有“美联转债”未偿还债券共 138,780 张,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为13,878,000.00 元,占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 6.7166%。
公司董事长黄伟汕,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段文勇,律师王彩章、李德齐参加了此次会议。
三、提审议案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8,800 张,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为 13,880,000.00
元,占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含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
还债券面值总额 100%;反对 0 张,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为 0 元,占出席本
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含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
额 0%;弃权 0 张,其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为 0 元,占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
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含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0%。
此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指派王彩章和李德齐两位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美联转债”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美联转债 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美联转债”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美联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1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联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回售价格:100.484 元/张(含息、税)。
2 、回售申报期:2022 年 2 月 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
3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2 年 2 月 18 日。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
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美联转债 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美联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美联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回售事项概述
1、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2年1月2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美联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 月 8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3.7 条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同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美联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2、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3、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0.8%(“美联转债”第二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票面利率);t=221 天(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2 月 7 日,算
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0.8%×221/365=0.484 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美联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484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美联转债”的个人投资者
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387 元/张;对于持有“美联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IFF),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484 元/张;对于持有“美联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484 元/张。
4、回售权利
“美联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美联转债”。“美联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 、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三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 2022 年 2 月 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的回售
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售“美联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2年 2 月 18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美联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美联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转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股、转托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关于实施“美联转债”回售的申请;
2、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美联转债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美联转债”回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15] (300586)美联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3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在
汕头市美联路 1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鵬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段文勇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许燕升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 议通过《 关于增资参股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增资参股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2022-01-15]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增资参股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4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参股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 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联新材”)参股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新科技”)拟新增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人民币,山东未名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名天源”)同意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优先认缴注册资本 894.6 万元,该笔注册资本由其他三家股东受让认缴。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由营新科技其他三家股东以合计 3,000.0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认缴。其中,美联新材拟以自有资金1,500.00 万元认缴 1,500.00 万元注册资本,营口盛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海投资”)拟以 1,070.40 万元认缴 1,070.40 万元注册资本,营口至同化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至同合伙”) 拟以 429.60 万元认缴 429.60 万元注册资本,前述各方出资方式均为货币。(以下简称“本次增资”)。
经友好协商,上述各方就营新科技增加注册资本事宜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签署了《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
2.关联关系说明
营新科技系公司参股、公司董事黄伟汕先生和段文勇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盛海投资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营创三征(营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创三征”)持股 10%以上股东;至同合伙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营创三征间接持股 10%以上自然人股东刘至寻控制的企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营新科技、盛海投资和至同合伙系公司关联法人,美联新材参与营新科技增资的相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情况及其他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资参股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董事会会议关联董事黄伟汕和段文勇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参见下方“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营口盛海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市西市区新建大街 80 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至寻
注册资本:5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00MA0P5MFH15
经营范围:非证劵类股权投资;化工项目、环保项目、能源项目、建筑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刘至寻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刘至寻持有该公司 99%股权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2020 年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 8,948,695.11 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334,293,504.00 元,净资产为 334,757,044.88
元。
关联关系说明:盛海投资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营创三征(营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创三征”)持股 10%以上股东。
3.营口至同化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辽宁省营口市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东 1 号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营口佳兴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495.18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00MA0XKA1T7X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研究、开发、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刘至寻
主要合伙人及出资情况:普通合伙人营口道和石油化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为 42.92%;有限合伙人刘至杰出资比例为 10.51%;有限合伙人刘至寻出资比例为 3.09%。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2020 年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2,872.14 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 34,979,483.94 元,净资产 34,979,014.94 元。
关联关系说明:至同合伙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营创三征间接持股 10%以上自然人股东刘至寻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00MA0TUPQ43H
住所:辽宁省营口市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东 1 号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伟汕
注册资本:27,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营新科技 35.00%股权,盛海投资持有营新科技 21.18%股权,至同合伙持有营新科技 14%股权,未名天源持有营新科技 29.82%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营新科技资产总额为 491,461,765.76 元,负
债总额为 238,872,932.19 元,净资产为 252,588,833.57 元;2020 年营新科
技营业收入为 103,858.41 元,净利润为-5,710,155.02 元。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营新科技资产总额为 547,822,604.34 元,负债
总额为 308,391,647.02 元,净资产为 239,430,957.32 元;2021 年 1-9 月营
新科技营业收入为 140,514,626.91 元,净利润为-13,562,820.59 元。
3.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
营新科技系公司参股、公司董事黄伟汕先生和段文勇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
4.投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营新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例(%)
1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9,450.00 35.00
2 山东未名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8,051.39 29.82
3 营口盛海投资有限公司 5,718.60 21.18
4 营口至同化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780.01 14.00
合计 27,000.00 100.00
营新科技本次增加注册资本 3,000 万元,未名天源同意无条件且不可撤
销地放弃优先认缴注册资本 894.6 万元,该笔注册资本由其他三家股东受让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营新科技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30,000.00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例(%)
1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950.00 36.50
2 山东未名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8,051.39 26.84
3 营口盛海投资有限公司 6,789.00 22.63
4 营口至同化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09.61 14.03
合计 30,000.00 100.00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作为营新科技的股东,与营新科技其他股东遵循平等自愿的合作原则,经友好协商后确认各自出资额,各方按其认缴的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和风险。本次增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未名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营口盛海投资有限公司
丁方:营口至同化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目标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条 增资
1.1 各方同意营新科技本次增加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人民币,山东未
名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意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优先认缴注册资本894.6 万元,该笔注册资本由其他三家股东受让认缴。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由营新科技其他三家股东以合计 3,000.0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认缴。其中,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认缴 1,500.00 万元,营口盛海投资有限公司认缴1,070.40 万元,营口至同化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 429.60 万元,前述各方出资方式均为货币。(以下简称“本次增资”)。
1.2 本次增资完成后,营新科技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30,000.00 万元人民
币。
第二条 交割
2.1 各方应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前将相应的增资款汇入营新科技指定的
银行账户。
2.2 在营新科技制定新的公司章程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营新科技应向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条 增资的先决条件
4.1 本次增资的前提如下:
(1)各方已取得各自权力机构的批准、授权签署本协议;
(2)营新科技股东会、董事会已就本次增资、公司原股东放弃优先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等事项作出决议。
4.2 如截止 2022 年 1 月 31 日上述前提条件未能全部满足,且本协议各
方未能就继续进行本次增资达成一致意见,则本次增资在前述期限届满之日自动终止,在此情形下,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或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
[2022-01-15]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6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下午 2:30 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于 2022 年 1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
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
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15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吸收合并全
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同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汕先生《关于提请增加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上述 1 项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伟汕先生持有公司 178,03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3.94%,黄伟汕先生提出增加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其他事项不变。现对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2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2: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4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17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汕头市金平区美联路 1 号,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上述提案 1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2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 2022 年 1 月 8 日、2021 年 1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提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上述提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
议案
2.00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四、 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
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2年1月17日- 2022年1月19日 8:30- 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美联路1号,公司综合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燕升
联系电话:0754-89831918
传 真:0754-89837887
电子邮箱:mlxc@malion.cn
联系地址:汕头市美联路 1 号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586”,投票简称为“美
联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2022-01-15] (300586)美联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2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在
汕头市美联路 1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2
人)。独立董事纪传盛和梁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伟汕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 议通过《 关于增资参股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增资参股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伟汕和段文勇回避了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2022-01-12]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0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
公司股东张朝益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
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日期
一致行动人
长江证券
张朝益 否 6,000,000 14.35% 1.14% 2020/4/27 2022/1/10 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 — 6,000,000 14.35% 1.14%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份限售和 占已质 份限售和 占未质
名 (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押股份 押股份
称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张
朝 41,819,000 7.97% 19,460,000 46.53% 3.71% 19,460,000 100.00% 11,904,250 53.24%
益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2-26]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继续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5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继续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黄伟汕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继续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继续质押股份的原质押情况
黄伟汕先生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将其持有的公司 10,830,000 股
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议约定购回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4 日;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将其持有的公司 23,000,000 股股
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议约定购回日期为 2022 年2 月 24 日。
(二)本次股份继续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控股 是否为限 是否
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继续 占其所 占公司 售股(如 为补 质押 延期后 质押
名 大股东及其 质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是,注明 充质 起始日 到期 质权人 用途
称 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限售类 押 购回日
型)
黄 高管锁定 2021/1/ 2023/1/ 国泰君安 股权
伟 是 10,830,000 6.08% 2.06% 股 否 4 4 证券股份 类投
汕 有限公司 资
黄 高管锁定 2021/2/ 2023/2/ 国泰君安 股权
伟 是 23,000,000 12.92% 4.39% 股 否 24 24 证券股份 类投
汕 有限公司 资
合 - - - - - - -
计 33,830,000 19.00% 6.45%
本次股份继续质押的主要原因系其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做出的安
排,不涉及新增融资。以上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
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名 (股) 比例 质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称 (股)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黄
伟 178,030,000 33.94% 93,900,000 52.74% 17.90% 93,250,000 99.31% 40,272,500 47.87%
汕
(四)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本次继续质押融资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其自有资金和自筹资
金,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继续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相关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审批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25]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7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张朝凯先生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转债转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数量变化和持股比例减少。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张朝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6,224,025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99999%,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联新材”)于近日收到股东张朝凯先生(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转债转股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增加或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因减持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由原来的 9.07813%降低至 4.99999%。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8,715,000 股,占公司当时
总股本 96,000,000 股的 9.0781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26,224,025 股,占公司截
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总股本 524,481,786 股的 4.99999%。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义务人 股份性质 (2017 年 1 月 4 日) (2022 年 2 月 23 日)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715,000 9.07813% 26,224,025 4.99999%
其中:无限售条 0 0 26,224,025 4.99999%
张朝凯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8,715,000 9.07813% 0 0
份
注:上表合计数若出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2017 年 1 月 4 日)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美联新材股份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序 信息披露义务 占当时总 变动
号 变动时间 变动类型 变动原因 人变动后所持 股本的比 比例
股份(股) 例
公司实施资本公积
1 2018/5/24 被动增持 转增股本,导致持 21,787,500 9.07813% -
股数量增加
公司实施权益分派
2 2020/6/1 被动增持 和资本公积转增股 41,396,250 9.07813% -
本,导致持股数量
增加
2020/12/23 主动减持 减持股份和可转债
3 ~2021/6/15 和被动稀 转股 32,385,785 7.10199% -1.97613%
释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
4 2021/6/16 ~ 被动稀释 发行股票、可转债 32,385,785 6.17494% -0.92706%
2021/6/29 转股导致持股比例
减少
2021/6/30 ~ 主动减持 减持股份和可转债
5 2022/2/23 和被动稀 转股 26,224,025 4.99999% -1.17495%
释
三、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交易美联新材普通股 A 股
情况如下:
交易方式 交易方向 交易时间 交易数量(股)
集中竞价 卖出 2021 年 8 月 24 日~2021 年 9 月 23 日 0
集中竞价 卖出 2021 年 9 月 24 日~2021 年 10 月 23 日 0
集中竞价 卖出 2021 年 10 月 24 日~2021 年 11 月 23 日 3,820,060
集中竞价 卖出 2021 年 11 月 24 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 0
集中竞价 卖出 2021 年 12 月 24 日~2022 年 1 月 23 日 1,417,400
集中竞价 卖出 2022 年 1 月 24 日~2022 年 2 月 23 日 944,300
合计
交易方式 交易方向 交易时间 交易数量(股)
集中竞价 买入(误操作)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000
上述卖出交易的价格区间在 10.18 元/股-12.95 元/股。
上述买入交易的均价为 12.54 元/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情况。
3、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若后续再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张朝凯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5] (300586)美联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朝凯)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美联新材
股票代码:3005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朝凯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被动增持、减持及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变化
签署日期:2022 年 2 月 2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3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增减计划......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4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5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8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0
第一节 释 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上市公司、公司、美联新材 指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张朝凯
本报告书 指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 益变动 报
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股份被动增持、减持及被动
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变化的行为
可转债 指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 行可转 换
公司债券“美联转债”
注:本报告书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 名:张朝凯
性 别:男
国 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5821981********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张朝凯与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
单、非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张朝凯先生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上市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增加。
2、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股份、公司可转债转股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增减计划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张朝凯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2021 年 10 月 22 日-2022 年 4 月 21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489,47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截至本报
告书披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减持时间和数量均已过半)。
除上述仍在实施的减持计划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会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8,715,000 股,占公司当
时总股本 96,000,000 股的 9.0781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26,224,025 股,占公司截
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总股本 524,481,786 股的 4.9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2017 年 1 月 4 日)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美联新材股份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序 信息披露义务 占当时总 变动
号 变动时间 变动类型 变动原因 人变动后所持 股本的比 比例
股份(股) 例
公司实施资本公积
1 2018/5/24 被动增持 转增股本,导致持 21,787,500 9.07813% -
股数量增加
公司实施权益分派
2 2020/6/1 被动增持 和资本公积转增股 41,396,250 9.07813% -
本,导致持股数量
增加
2020/12/23 主动减持 减持股份和可转债
3 ~2021/6/15 和被动稀 转股 32,385,785 7.10199% -1.97613%
释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
4 2021/6/16~ 被动稀释 发行股票、可转债 32,385,785 6.17494% -0.92706%
2021/6/29 转股导致持股比例
减少
2021/6/30~ 主动减持 减持股份和可转债
5 2022/2/23 和被动稀 转股 26,224,025 4.99999% -1.17495%
释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义务人 股份性质 (2017 年 1 月 4 日) (2022 年 2 月 23 日)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715,000 9.07813% 26,224,025 4.99999%
张朝凯 其中:无限售 0 0 26,224,025 4.99999%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8,715,000 9.07813% 0 0
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朝凯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 7,060,000 股。
除上述情形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朝凯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交易美联新材普通股 A
股情况如下:
交易方式 交易方向 交易时间 交易数量
(股)
集中竞价 卖出 2021 年 8 月 24 日~2021 年 9 月 23 日 0
集中竞价 卖出 2021 年 9 月 24 日~2021 年 10 月 23 日 0
集中竞价 卖出 2021 年 10 月 24 日~2021 年 11 月 23 日 3,820,060
[2022-02-25] (300586)美联新材: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8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2 月 24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24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汕头市金平区美联路 1 号,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黄伟汕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57,317,7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24,478,102 股的 49.0617%。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7,611,4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12%。
(2)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 249,706,2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104%。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合计为 7,611,4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12%。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 7,611,4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12%。
(4) 公司独立董事芮奕平先生作为征集人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刊载了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向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提案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独立董事芮奕平先生未收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5)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黄伟汕和段文勇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76,438,30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610,9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4%;反对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黄伟汕和段文勇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76,438,30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610,9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4%;反对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黄伟汕和段文勇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76,438,30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610,9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4%;反对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指派彭瑶和李德齐两位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5] (300586)美联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9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在
汕头市美联路 1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2 月 20 日以邮件送达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1 人)。独立董事梁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伟汕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对此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伟汕、易东生和段文勇回避了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伟汕、易东生和段文勇回避了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和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5] (300586)美联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0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在
汕头市美联路 1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2 月 20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鵬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段文勇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许燕升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对此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和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5]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4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2 号)核准,公司向 11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846.1617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5,538,995.60 元,扣除发行费用
7,989,114.7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7,549,880.87 元。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亚会验字(2021)第 01620002 号”《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创业板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功能母粒及生物基可降解母粒产业化项目 36,058.31 32,587.90
2 补充流动资金 13,966.00 13,966.00
合计 50,024.31 46,553.90
三、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及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有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段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
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增加。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5,000 万元募集
资金归还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 12 个月。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等有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4.35%测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 566 万元。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1、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2、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3、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超过 12 个月,在 12 个月使用期限
到期之前,款项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公司及其子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
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 12 个月内也不进行上述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万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独立董事的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美联新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5]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2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2 月 24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10 万股。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联新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24 日,向符合条件的 48 名激励对象授予 51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授出限 占目前股本
姓名 职务 国籍 票数量(万股) 制性股票总数的 总额的比例
比例
易东生 董事、总裁、 中国 60.00 11.54% 0.11%
财务总监
段文勇 董事、副总裁、 中国 55.00 10.58% 0.10%
董事会秘书
曾振南 副总裁 中国香港 55.00 10.58% 0.10%
黄坤煜 总裁助理 中国 10.00 1.92% 0.02%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40.00 65.38% 0.65%
(共 47 人)
合计(51 人) 520.00 100.00% 0.9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人员。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 3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 4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四)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4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2.00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3.00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4.50亿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2、业务板块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与其所属业务板块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各业务板块的绩效考核内容、方法、目标由公司决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考核期内分年度对业务板块层面进行绩效考核,所属业务板块层面绩效考核必须达标作为该板块内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
若归属期内,激励对象所属业务板块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核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考核评级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达标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考评结果 S≥90 90>S≥80 80>S≥60 S<60
归属比例 100% 50% 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业务板块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并就有关事项进行核实且发表了意见。
(二)2022 年 2 月 9 日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及有关部门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三)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且发表了意见。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满足情况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四、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2 年 2 月 24 日
(二)授予数量:510 万股
(三)授予人数:48 人
(四)授予价格:6.80 元/股
(五)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授出限 占目前股本
姓名 职务 国籍 票数量(万股) 制性股票总数的 总额的比例
比例
易东生 董事、总裁、 中国 60.00 11.76% 0.11%
财务总监
段文勇 董事、副总裁、 中国 55.00 10.78% 0.10%
董事会秘书
曾振南 副总裁 中国香港 55.00 10.78% 0.10%
黄坤煜 总裁助理 中国 10.00 1.96% 0.02%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30.00 64.71%
[2022-02-23]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6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4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号:2021-087)。
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 15,0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归还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偿还。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02-18]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3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公告
股东张朝凯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朝凯先生因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其截至 2021 年 6 月 29日持股比例由前期的 8.00%
变更为 6.17%。
2021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2 年 2 月 16 日,张朝凯先生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 535.7460 万股,因误操作增持 2.0000 万股。截至 2022 年 2 月 16 日,
张朝凯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2,704.8325 万股。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发行的“美联转债”于 2021 年 1 月 7 日进入转
股期,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会增加公司总股本。结合“美联转债”转股情
况,根据截至 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公司总股本为
524,478,102 股,张朝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更为 5.16%。2021 年 6
月 30 日至 2022 年 2 月 16 日期间,因减持公司股份以及上述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导致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张朝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 1.01%,变动比例超过 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朝凯
住所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2 月 16 日
股票简称 美联新材 股票代码 300586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 股 -535.7460 -1.02%
A 股 2.0000 0.0038%
合 计 -533.7460 -1.0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因实施可转债转股导致持
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不适用
(可多选)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3,238.5785 6.17% 2,704.8325 5.1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38.5785 6.17% 2,704.8325 5.1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原持有公司股份 32,385,785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6.17%)的股东张朝凯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日后的 6 个月内(2021 年 10 月 22 日-2022 年 4 月 21 日)通过
划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489,470 股,即不超过公
司当时总股本的 2%。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和数量均
已过半。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张朝凯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5]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美联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2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联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回售申报期:2022 年 2 月 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
2、回售有效申报数量:0 张。
一、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情况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
相关规定,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2022 年 2 月 7 日和 2022 年 2 月 10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了《关于美联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关于美联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及《关于美联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提示投资者可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持有的“美联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 100.484 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 2022
年 2 月 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结果及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美联转债”回售申报期已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证券回售结果通知书》,“美联转债”(债券代码:123057)本次回售申报数量为 0 张,公司无须办理向“美联转债”的持有人支付回售资金等后续业务事项,本次回售业务已办理完毕。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美联转债”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本次回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股本结构等产生实质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回售结果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2-02-11]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参股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1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参股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参股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新科技”)新增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
1,500.00 万元认缴 1,500.00 万元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资参股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营新科技已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营口市西市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企业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00MA0TUPQ43H
名称: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辽宁省营口市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东 1 号
法定代表人:黄伟汕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7 年 02 月 28 日
营业期限:自 2017 年 02 月 28 日至 2067 年 02 月 27 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
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备查文件
营新科技《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2022-02-10]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美联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0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联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回售价格:100.484 元/张(含息、税)。
2 、回售申报期:2022 年 2 月 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
3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2 年 2 月 18 日。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
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美联转债 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美联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美联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回售事项概述
1、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2年1月2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美联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 月 8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3.7 条规定,经股东大会
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同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美联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2、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3、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0.8%(“美联转债”第二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票面利率);t=221 天(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2 月 7 日,算
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0.8%×221/365=0.484 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美联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484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美联转债”的个人投资者
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387 元/张;对于持有“美联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IFF),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484 元/张;对于持有“美联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484 元/张。
4、回售权利
“美联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美联转债”。“美联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 、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三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公司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和 2022 年 2 月 7 日披露了本次回售的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美联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关于美联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 2022 年 2 月 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的回售
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售“美联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2年 2 月 18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美联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美联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转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股、转托管。
四、备查文件
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美联转债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美联转债”回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2-09]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7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为满足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汕先生拟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等。前述担保总额度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最高融资额度,具体担保额度以上述关联自然人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协议中的担保额度为准,前述担保免于收取担保费用。本事项的决议
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2、关联关系说明
黄伟汕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黄伟汕先生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担保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3、审议情况
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伟汕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交易事
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黄伟汕先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405041966********,住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
关联关系说明:黄伟汕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黄伟汕先生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截
至 2022 年 2 月 8 日,黄伟汕先生持有公司 178,03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33.94%。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汕先生拟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等。前述担保总额度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最高融资额度,具体担保额度以上述关联自然人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协议中的担保额度为准,前述担保免于收取担保费用。本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补充公司及其子公司营运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关联人因任职在公司领取薪酬外,今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及其子
公司与黄伟汕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汕先生拟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董事会在审议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汕先生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林证券认为:关于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汕先生拟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华林证券对公司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汕先生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2-09] (300586)美联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6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在
汕头市美联路 1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鵬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段文勇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许燕升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上述方案和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激励计划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实施激励计划能够有效调动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
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2 月9 日
[2022-02-09] (300586)美联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5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在
汕头市美联路 1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伟汕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与留住骨干人员,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有效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公司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了《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上述方案和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伟汕、易东生和段文勇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
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伟汕、易东生和段文勇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伟汕、易东生和段文勇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伟汕回避了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 2:30 在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2-09]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8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定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 2:30 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2 年 2 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 2: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24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汕头市金平区美联路 1 号,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详情请参阅 2022 年 2 月 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根据该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芮奕平先生发出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向全
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提案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 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 ),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17 日-2022 年 2 月 19 日 8:3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美联路 1 号,公司综合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燕升
联系电话:0754-89831918
传 真:0754-89837887
电子邮箱:mlxc@malion.cn
联系地址:汕头市美联路 1 号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586”,投票简称为“美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4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
[2022-02-07]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美联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4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联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回售价格:100.484 元/张(含息、税)。
2 、回售申报期:2022 年 2 月 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
3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2 年 2 月 18 日。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
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美联转债 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美联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美联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回售事项概述
1、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2年1月2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美联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 月 8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3.7 条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同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美联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2、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3、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0.8%(“美联转债”第二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票面利率);t=221 天(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2 月 7 日,算
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0.8%×221/365=0.484 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美联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484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美联转债”的个人投资者
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387 元/张;对于持有“美联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IFF),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484 元/张;对于持有“美联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484 元/张。
4、回售权利
“美联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美联转债”。“美联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 、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三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公司已于 2022 年 1月 25 日首次披露了本次回售的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美联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 2022 年 2 月 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的回售
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售“美联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2年 2 月 18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美联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美联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转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股、转托管。
四、备查文件
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美联转债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美联转债”回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1-28]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3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就 2018 年期间对外担保事项补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由于 2018 年特殊的宏观环境所致, 当年 4 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
伟汕个人借款到期后无法按原有的条件展期。因其个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尚在锁定期无法变现,为避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汕因个人债务到期无法偿还而出现违约,给上市公司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经黄伟汕与时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卓树标商议,用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南屏支行开立的 1.22 亿元定期存单为汕头市富旺物资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旺物资”)在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的 1.2 亿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签署了相关《存单质押合同》,取得的银行贷款最终流入到黄伟汕的个人银行账户,用于偿还其个人到期债务,同时黄伟汕承诺将尽快偿还上述所取得的贷款,确保上市公司不承担因此而形成的损失。
此后,黄伟汕个人分别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和 2018 年 9 月 27 日分两次偿还
了上述借款,公司两笔合计 1.22 亿元的定期存单也分别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和
2018 年 10 月 8 日解除了质押。
二、本次对外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黄伟汕个人分别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和 2018 年 9 月 27 日分两次偿还了上述
借款,公司两笔合计 1.22 亿元的定期存单也分别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和 2018 年
10 月 8 日解除了质押。本次担保事项未对公司当年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及盈利
水平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对公司造成实质性的损失。
三、其他相关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债权发生逾期的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今后,公司将继续加强规范运作有关制度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上市公司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8]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对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2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22〕第 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针对问询函所列问题公司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一:
《公告》显示,你公司2018年4月在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南屏支行开立 1.22
亿元定期存单,为第三方在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的 1.2 亿元贷款提供担保,该笔 1.2 亿元贷款资金最终流入实际控制人黄伟汕个人银行账户,实质构成违规为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请补充说明上述违规担保发生的原因、业务背景、具体过程,相关协议签署及公章使用情况,并自查是否存在其他未予披露的违规担保事项。
问题一回复:
发生上述违规担保的原因系:由于 2018 年特殊的宏观环境所致,黄伟汕
个人借款到期后无法按原有的条件展期。因其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尚在锁定期无法变现,为避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汕因个人债务到期无法偿还而出现违约,给上市公司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经黄伟汕与时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卓树标商议,用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南屏支行开立 1.22 亿元定期存单为第三方贷款作担保,取得的银行贷款最终流入到黄伟汕的个人银行账户,用于偿还其个人到期债务,同时黄伟汕承诺将尽快偿还上述所取得
的贷款,确保上市公司不承担因此而形成的损失。
此后,黄伟汕个人分别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和 2018 年 9 月 27 日分两次
偿还了上述借款,公司两笔合计 1.22 亿元的定期存单也分别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和 2018 年 10 月 8 日解除了质押,本次担保事项未对公司造成实质性的
损失。
上述相关存单质押合同由黄伟汕董事长签署,公章管理人员凭黄伟汕董事长的签署加盖了公司公章。
经自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未予披露的违规担保事项。
问题二:
《公告》显示,你公司于 2017 年至 2020 年期间累计将 3.95 亿元银行借
款转入汕头市富旺物资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旺物资),再通过实际控制人黄伟汕控制的汕头市金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金泰)、汕头市创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创源)转回公司账户,资金在汕头金泰、汕头创源账户停留时间较短。请补充说明上述资金往来发生的原因、业务背景、商业实质,相关资金流经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是否构成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你公司与富旺物资是否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关系及其他业务往来,并列示相关款项流经富旺物资、汕头金泰、汕头创源及你公司的金额、时点和具体明细。
问题二回复:
公司 2017 年至 2020 年期间与汕头市创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创源公司”)和汕头市金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公司”)存在 3.95 亿元大额资金往来,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 2017 年至 2020 年度与金泰公司、创源公司的资金往来的资金来
源、流向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时间 贷款金额 资金 时间 金额 资金 时间 金额 资金
流向 流向 流向
2017-10-25 1,000.00 银行- 2017-10-26 1,000.00 富旺-
2017-10-26 4,000.00 富旺 2017-10-27 4,000.00 美联
富旺- 金泰-
2017-10-31 1,500.00 金泰 2017-11-3 1,500.00 美联
银行- 富旺- 金泰-
2017-10-30 5,000.00 富旺 2017-11-3 1,900.00 金泰 2017-11-3 1,895.50 美联
富旺- 金泰-
2017-11-6 1,600.00 金泰 2017-11-6 1,604.50 美联
富旺- 创源-
2018-5-11 280.00 创源 美联
富旺- 创源-
2018-5-11 300.00 创源 美联
富旺- 2018-5-14 845.55 创源-
2018-5-14 400.00 创源 美联
2018-5-14 255.00 富旺- 创源-
创源 美联
2018-5-15 400.00 富旺- 创源-
创源 美联
富旺- 2018-5-15 988.00 创源-
2018-5-15 258.00 创源 美联
2018-5-16 400.00 富旺- 创源-
创源 美联
富旺- 2018-5-16 558.45 创源-
2018-5-16 102.00 创源 美联
富旺- 创源-
银行- 2018-5-17 100.00 创源 2018-5-18 103.00 美联
2018-5-9 5,000.00 富旺 富旺-
2018-5-10 100.00 金泰
富旺-
2018-5-10 200.00 金泰 金泰-
富旺- 2018-5-11 490.00 美联
2018-5-10 200.00 金泰
富旺-
2018-5-11 345.00 金泰
富旺- 金泰-
2018-5-14 80.00 金泰 2018-5-14 225.00 美联
2018-5-14 400.00 富旺- 2018-5-14 368.50 金泰-
金泰 美联
2018-5-15 400.00 富旺- 金泰-
金泰 美联
富旺- 2018-5-15
[2022-01-25] (300586)美联新材: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0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4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汕头市金平区美联路 1 号,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黄伟汕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58,422,9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24,473,683 股的 49.2728%。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8,556,7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15%。
(2)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49,866,2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413%。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556,7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15%。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8,556,7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15%。
(4)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58,420,4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554,25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08%;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58%;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34%。
此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58,420,4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554,25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08%;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58%;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3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指派王彩章和李德齐两位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一)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7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股东张盛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披
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盛业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
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489,470 股,即不
超 过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张盛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截至目前,前述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元/股) (万股)
集中竞价 2021 年 10 月 22 日 11.85 520.9910 0.9934%
张盛业 交易 -2022 年 1 月 21 日
合 计 - - 520.9910 0.9934%
张盛业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张盛业先生本次减持前持股比例超过 5%,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2017 年 1 月 4 日)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转
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张盛业先生持股比例累计减少 1.57%,公司相应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72)。自 2021 年 6 月 30 日以来,张盛业先生累计减持股份
520.9910 万股,累计减持比例为 0.993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491.0000 10.4695% 4,970.0090 9.4762%
张盛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491.0000 10.4695% 4,970.0090 9.476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张盛业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2.张盛业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 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张盛业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张盛业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
份。
(2)在本人持股限售期满后,如因个人经济原因确需减持的,除履行本次公开发行中作出的各种锁定和限售承诺外,在二级市场进行减持还需要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即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承诺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总数的 50%。
截至本公告日,张盛业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5.在本次减持期间内,公司正在筹备向控股子公司安徽美芯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参股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其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无关联性。
三、备查文件
张盛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二)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8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股东张朝凯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披
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朝凯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
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489,47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张朝凯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截至目前,前述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元/股) (万股)
集中竞价 2021 年 10 月 22 日 11.19 523.7460 0.9986%
张朝凯 交易 -2022 年 1 月 21 日
合 计 - - 523.7460 0.9986%
张朝凯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张朝凯先生本次减持前持股比例超过 5%,2021 年 5 月 27 日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期间,因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导致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张朝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 1.83%, 公司相应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4)。自2021 年 6月30日以来,张朝凯先生累计减持股份523.7460万股, 累计减持比例为 0.998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238.5785 6.1749% 2,716.8325 5.1801%
张朝凯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38.5785 6.1749% 2,716.8325 5.18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张朝凯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2.张朝凯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 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张朝凯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张朝凯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
份。
(2)在本人持股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如因个人经济原因确需减持的,除履行本次公开发行中作出的各种锁定和限售承诺外,在二级市场进行减持还需要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即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承诺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总数的 50%。
截至本公告日,张朝凯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5.在本次减持期间内,公司正在筹备向控股子公司安徽美芯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参股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其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无关联性。
三、备查文件
张朝凯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 (300586)美联新材:美联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9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美联转债 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伟汕先生 ;
4、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下午 2:00;
5、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金平区美联路 1 号,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7、债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17 日。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美联转债”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共 8 名,持有“美联转债”未偿还债券共138,800 张,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为 13,880,000.00元,占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 6.7176%。其中:
(1)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美联转债”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共 2 名,持有“美联转债”未偿还债券共 20 张,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为 2,000.00元,占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 0.0010%。
(2)通过通讯出席会议的“美联转债”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共 6 名,持有“美联转债”未偿还债券共 138,780 张,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为13,878,000.00 元,占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 6.7166%。
公司董事长黄伟汕,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段文勇,律师王彩章、李德齐参加了此次会议。
三、提审议案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8,800 张,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为 13,880,000.00
元,占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含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
还债券面值总额 100%;反对 0 张,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为 0 元,占出席本
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含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
额 0%;弃权 0 张,其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为 0 元,占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
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含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0%。
此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指派王彩章和李德齐两位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美联转债”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美联转债 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美联转债”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美联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1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联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回售价格:100.484 元/张(含息、税)。
2 、回售申报期:2022 年 2 月 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
3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2 年 2 月 18 日。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
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美联转债 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美联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美联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回售事项概述
1、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2年1月2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美联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 月 8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3.7 条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同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美联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2、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3、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0.8%(“美联转债”第二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票面利率);t=221 天(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2 月 7 日,算
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0.8%×221/365=0.484 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美联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484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美联转债”的个人投资者
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387 元/张;对于持有“美联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IFF),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484 元/张;对于持有“美联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484 元/张。
4、回售权利
“美联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美联转债”。“美联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 、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三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 2022 年 2 月 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的回售
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售“美联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2年 2 月 18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美联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美联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转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股、转托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关于实施“美联转债”回售的申请;
2、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美联转债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美联转债”回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15] (300586)美联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3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在
汕头市美联路 1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鵬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段文勇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许燕升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 议通过《 关于增资参股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增资参股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2022-01-15]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增资参股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4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参股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 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联新材”)参股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新科技”)拟新增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人民币,山东未名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名天源”)同意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优先认缴注册资本 894.6 万元,该笔注册资本由其他三家股东受让认缴。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由营新科技其他三家股东以合计 3,000.0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认缴。其中,美联新材拟以自有资金1,500.00 万元认缴 1,500.00 万元注册资本,营口盛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海投资”)拟以 1,070.40 万元认缴 1,070.40 万元注册资本,营口至同化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至同合伙”) 拟以 429.60 万元认缴 429.60 万元注册资本,前述各方出资方式均为货币。(以下简称“本次增资”)。
经友好协商,上述各方就营新科技增加注册资本事宜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签署了《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
2.关联关系说明
营新科技系公司参股、公司董事黄伟汕先生和段文勇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盛海投资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营创三征(营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创三征”)持股 10%以上股东;至同合伙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营创三征间接持股 10%以上自然人股东刘至寻控制的企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营新科技、盛海投资和至同合伙系公司关联法人,美联新材参与营新科技增资的相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情况及其他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资参股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董事会会议关联董事黄伟汕和段文勇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参见下方“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营口盛海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市西市区新建大街 80 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至寻
注册资本:5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00MA0P5MFH15
经营范围:非证劵类股权投资;化工项目、环保项目、能源项目、建筑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刘至寻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刘至寻持有该公司 99%股权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2020 年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 8,948,695.11 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334,293,504.00 元,净资产为 334,757,044.88
元。
关联关系说明:盛海投资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营创三征(营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创三征”)持股 10%以上股东。
3.营口至同化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辽宁省营口市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东 1 号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营口佳兴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495.18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00MA0XKA1T7X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研究、开发、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刘至寻
主要合伙人及出资情况:普通合伙人营口道和石油化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为 42.92%;有限合伙人刘至杰出资比例为 10.51%;有限合伙人刘至寻出资比例为 3.09%。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2020 年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2,872.14 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 34,979,483.94 元,净资产 34,979,014.94 元。
关联关系说明:至同合伙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营创三征间接持股 10%以上自然人股东刘至寻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00MA0TUPQ43H
住所:辽宁省营口市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东 1 号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伟汕
注册资本:27,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营新科技 35.00%股权,盛海投资持有营新科技 21.18%股权,至同合伙持有营新科技 14%股权,未名天源持有营新科技 29.82%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营新科技资产总额为 491,461,765.76 元,负
债总额为 238,872,932.19 元,净资产为 252,588,833.57 元;2020 年营新科
技营业收入为 103,858.41 元,净利润为-5,710,155.02 元。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营新科技资产总额为 547,822,604.34 元,负债
总额为 308,391,647.02 元,净资产为 239,430,957.32 元;2021 年 1-9 月营
新科技营业收入为 140,514,626.91 元,净利润为-13,562,820.59 元。
3.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
营新科技系公司参股、公司董事黄伟汕先生和段文勇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
4.投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营新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例(%)
1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9,450.00 35.00
2 山东未名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8,051.39 29.82
3 营口盛海投资有限公司 5,718.60 21.18
4 营口至同化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780.01 14.00
合计 27,000.00 100.00
营新科技本次增加注册资本 3,000 万元,未名天源同意无条件且不可撤
销地放弃优先认缴注册资本 894.6 万元,该笔注册资本由其他三家股东受让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营新科技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30,000.00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例(%)
1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950.00 36.50
2 山东未名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8,051.39 26.84
3 营口盛海投资有限公司 6,789.00 22.63
4 营口至同化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09.61 14.03
合计 30,000.00 100.00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作为营新科技的股东,与营新科技其他股东遵循平等自愿的合作原则,经友好协商后确认各自出资额,各方按其认缴的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和风险。本次增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未名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营口盛海投资有限公司
丁方:营口至同化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目标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条 增资
1.1 各方同意营新科技本次增加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人民币,山东未
名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意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优先认缴注册资本894.6 万元,该笔注册资本由其他三家股东受让认缴。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由营新科技其他三家股东以合计 3,000.0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认缴。其中,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认缴 1,500.00 万元,营口盛海投资有限公司认缴1,070.40 万元,营口至同化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 429.60 万元,前述各方出资方式均为货币。(以下简称“本次增资”)。
1.2 本次增资完成后,营新科技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30,000.00 万元人民
币。
第二条 交割
2.1 各方应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前将相应的增资款汇入营新科技指定的
银行账户。
2.2 在营新科技制定新的公司章程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营新科技应向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条 增资的先决条件
4.1 本次增资的前提如下:
(1)各方已取得各自权力机构的批准、授权签署本协议;
(2)营新科技股东会、董事会已就本次增资、公司原股东放弃优先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等事项作出决议。
4.2 如截止 2022 年 1 月 31 日上述前提条件未能全部满足,且本协议各
方未能就继续进行本次增资达成一致意见,则本次增资在前述期限届满之日自动终止,在此情形下,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或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
[2022-01-15]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6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下午 2:30 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于 2022 年 1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
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
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15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吸收合并全
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同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汕先生《关于提请增加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上述 1 项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伟汕先生持有公司 178,03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3.94%,黄伟汕先生提出增加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其他事项不变。现对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2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2: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4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17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汕头市金平区美联路 1 号,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上述提案 1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2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 2022 年 1 月 8 日、2021 年 1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提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上述提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
议案
2.00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四、 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
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2年1月17日- 2022年1月19日 8:30- 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美联路1号,公司综合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燕升
联系电话:0754-89831918
传 真:0754-89837887
电子邮箱:mlxc@malion.cn
联系地址:汕头市美联路 1 号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586”,投票简称为“美
联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2022-01-15] (300586)美联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2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在
汕头市美联路 1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2
人)。独立董事纪传盛和梁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伟汕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 议通过《 关于增资参股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增资参股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伟汕和段文勇回避了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2022-01-12] (300586)美联新材: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0
债券代码:123057 债券简称:美联转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
公司股东张朝益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
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日期
一致行动人
长江证券
张朝益 否 6,000,000 14.35% 1.14% 2020/4/27 2022/1/10 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 — 6,000,000 14.35% 1.14%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份限售和 占已质 份限售和 占未质
名 (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押股份 押股份
称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张
朝 41,819,000 7.97% 19,460,000 46.53% 3.71% 19,460,000 100.00% 11,904,250 53.24%
益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