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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579什么时候复牌?-数字认证停牌最新消息
 ≈≈数字认证300579≈≈(更新:22.01.28)
[2022-01-28] (300579)数字认证: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2-005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一)》《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二)》,同意公司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关联董事詹榜华、林雪焰、卢磊、严轶、王亮回避表决《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一)》,关联董事林雪焰回避表决《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2020 年,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首信股份”)签署技术服务框架协议,就公司及控股公司与首信股份及其附
属公司 2020 年至 2022 年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约定,其中 2021 年度预
计公司及公司控股公司向首信股份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关联交易额度为 1,500 万元,预计向首信股份及其附属公司采购相关产品及服务的关联交易额度为 1,000 万元。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2021 年,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2021 年度公
司预计同其他关联方发生采购及销售的关联交易额度为 7,300 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万元)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国资公司”)以及其控制的除首信股份及其附                300
  销售商品、            属公司以外的其他子公司
  提供劳务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                          200
                        广西数字认证有限公司                          2,000
                国资公司以及其控制的除首信股份及其附属公                  200
  采购商品、              司以外的其他子公司
  接受劳务          北京中天信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500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                          100
                        合 计                                        7,300
    (二)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2021 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实际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均未超过经审批的年度预计金额,具体金额尚需审计,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二、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0 年,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首信股份签署技术服务框架协
议,就公司及控股公司与首信股份及其附属公司 2020 年至 2022 年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约定,其中 2022 年度预计公司及公司控股公司向首信股份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关联交易额度为 1,500 万元,预计向首信股份及其附属公司采购相关产品及服务的关联交易额度为 1,000 万元。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预计同其他关联方发生采购及销售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6,300 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日
  类别                                      定价原则            已发生金额
            国资公司以及其控制的除首信股份及  市场价格      300    ——
              其附属公司以外的其他子公司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      市场价格      200    ——
                广西数字认证有限公司        市场价格      2,500    ——
            国资公司以及其控制的除首信股份及  市场价格      200    ——
              其附属公司以外的其他子公司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    北京中天信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市场价格      3,000    ——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      市场价格      100    ——
                  合 计                                  6,300
注:对于控股股东国资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除首信股份及其附属公司外),因单个关联方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300万以上且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故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关联人介绍与关联关系
    (一)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4005921645
    法定代表人:岳鹏
    注册资本:1000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1992年09月04日
    营业期限:自2001年04月25日起,无截止日期。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6层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资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3、国资公司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2,081,039.12
              净利润                                305,360.12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日
              总资产                              17,200,502.31
              净资产                              5,310,924.92
    4、履约能力分析
    国资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二)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335542960B
    法定代表人:李海明
    注册资本:1846.153846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3月26日
    营业期限:2015年03月26日至2035年03月25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天桥南大街1号-2至5层101内2层202-1室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版权转让服务;版权代理服务;著作权代理服务;软件的登记代理服务;版权贸易;市场调查;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出版物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子出版物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版信通”)为公司联营企业,同时,公司董事、总经理林雪焰先生、财务负责人高青山先生兼任版信通董事。
    3、版信通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5,619.21
              净利润                                204.66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日
              总资产                                1,523.76
              净资产                                767.61
    4、履约能力分析
    版信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三)广西数字认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3MA5PMHJ735
    法定代表人:李新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07月03日
    营业期限:2020年07月03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龙路2号万科大厦C座702室
    经营范围:电子认证服务;数字证书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通信网络安全系统的开发;计算机系统安全集成;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西数字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数字认证”) 为公司联营企业,同时,公司副总经理程小茁先生兼任广西数字认证董事。
    3、广西数字认证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2022-01-28] (300579)数字认证: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2-004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月 20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至
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公司 16 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
合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舜皋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一)》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 2022 年度与北京市国有资
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除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外的其他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的合理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二)》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 2022 年度与北京版信通技
术有限公司、广西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及北京中天信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的合理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28] (300579)数字认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2-003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
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公司 16 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董事王亮先生、
独立董事王渝次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卢磊因个人原因委托董事詹榜华先生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詹榜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一)》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 2022 年度与北京市国有资
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除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外的其他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的合理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詹榜华、林雪焰、卢磊、
严轶、王亮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监事会以监事会决议方式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二)》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 2022 年度与北京版信通技
术有限公司、广西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及北京中天信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的合理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林雪焰作为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监事会以监事会决议方式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22] (300579)数字认证: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10,500万元–12,500 万元
    的净利润                                            盈利:10,297.50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97%-21.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盈利:9,450 万元–11,450 万元
    的净利润                                              盈利:8,874.73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6.48%-29.02%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预计盈利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紧密围绕网络安全业务开展工作,持续进行技术创新,主动应对新冠疫情带来的影响,积极开拓新形势下的业务需求,2021 年度营业收入预计 10.30 亿元左右,同比增长 20%左右。本报告期预计非经
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1,050 万元左右,主要为公司确认的政府补助和理财产品收益等。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2021 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22-01-06] (300579)数字认证: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2-001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吴舜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司监事会主席吴舜皋先生计划在 2021 年 7 月 5 日至 2022 年 1 月 4 日
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6,823 股(简称“前次减持计划”)。
截至 2022 年 1 月 4 日,吴舜皋先生前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在前次减持计划内
吴舜皋先生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2、公司监事会主席吴舜皋先生计划在 2022 年 1 月 27 日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6,82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871%(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吴舜皋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627,29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35%)。
    日前,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吴舜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减持计划告知函》。截至 2022 年 1月 4 日,吴舜皋先生前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计划期限
届满并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司监事会主席吴舜皋先生计划在 2021 年 7
月 5 日至 2022 年 1 月 4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6,823
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 2022 年 1 月 4 日,吴舜皋先生前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在前次减持计
划内吴舜皋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吴舜皋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日,吴舜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为 627,294 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0.35%。
    (二)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吴舜皋先生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56,823 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该数量未超过吴舜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871%。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以内,即 2022 年 1 月
27 日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吴舜皋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吴舜皋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吴舜皋先生将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公司也将持续关注该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2021-12-15] (300579)数字认证: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1-053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2021年11月30日,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00。
  3.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左岸工社15层1501号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詹榜华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00,655,3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91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00,505,0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83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50,308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0.083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50,3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50,3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35%。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546,5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9%;
反对 108,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8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股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称“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6100%;反对 108,8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72.39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546,5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9%;
反对 108,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81%;弃权 0 股(其中,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6100%;反对 108,8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9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546,5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9%;
反对 108,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8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6100%;反对 108,8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9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546,5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9%;
反对 108,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8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6100%;反对 108,8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9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546,5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9%;
反对 108,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8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6100%;反对 108,8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9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546,5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9%;
反对 108,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8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6100%;反对 108,8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9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546,5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9%;
反对 108,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8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6100%;反对 108,8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9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546,5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9%;
反对 108,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8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6100%;反对 108,8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9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通过《关于制定<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651,5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6,5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7.4719%;反对 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2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通过《关于制定<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651,5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6,5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7.4719%;反对 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2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通过《关于废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651,5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6,5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7.4719%;反对 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28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许国涛律师、张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2021-12-15] (300579)数字认证: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1-055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施行总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发挥总法律顾问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推进公司依法经营、合规管理。总法律顾问是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法治工作的具体牵头人,分工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公司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齐秀彬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其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齐秀彬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聘任总法律顾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齐秀彬女士简历
  齐秀彬女士: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 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获硕士学位。2001 年至 2016 年任职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05 年至 2016 年担任该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 年至 2016 年兼任总法律
顾问;2017 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截至本公告日,齐秀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齐秀彬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齐秀彬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1-12-15] (300579)数字认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1-054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
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在公司 16 层第五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詹榜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后制度名称变更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后制度名称变更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后制度名称变更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后制度名称变更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废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废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拟废止)》。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齐秀彬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其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1-30] (300579)数字认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1-049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在公司16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詹榜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
    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
    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
    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修订后制
    度名称变更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
    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
    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
    修订后制度名称变更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
    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决策制度》。修订后制
    度名称变更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
    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同
    步废止相关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12 年6 月)、《规范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的管理制度》(2012 年5 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
    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
    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外投资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废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
    决策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其他
    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废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非日常经
    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
    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拟废止)》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子公司数字医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配套
    文件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数字医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
    字医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配套文件。数字医信股权激励计划采取
    股权出售和股权期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股权激励总额按数字医信增资前注册资
    本的30%确定,即300 万元注册资本。激励对象累计不超过35 人,其中:拟参
    与股权出售的激励对象7 名,预计授予股权出售份额不超过135 万元注册资本,
    占增资前注册资本的13.5%;剩余份额用于股权期权,占增资前注册资本的16.5%。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批并全部实施完毕,数字医信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
    持股比例不低于76.92%。
    本次数字医信拟开展股权激励计划的股权出售价格和股权期权的行权价格
    均以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
    备案后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激励计划实施涉及两次资产评
    估。股权出售和首次授予股权期权以2021 年6 月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资产评
    估,数字医信委托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数字医信全部股东权益进行资
    产评估,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数字医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预估值为2,080 万
    元,最终评估价格以经国资公司备案后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准。按照数字医信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预估值2,080 万元计算,股权出售价格为每注册资本2.08 元,首次
    授予股权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注册资本2.08 元。预留授予股权期权以2022 年12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资产评估,评估价格按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规定履行国
    资公司备案程序后确定。
    本次数字医信股权激励计划尚需经北京市国资委核准后方可正式实施,以北
    京市国资委批复为准(如无原则性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按北京市国资委批复的方
    案实施;如有原则性调整,则需要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
    契约化管理的实施办法(暂行)>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
    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实施办法(暂行)》,并同意授权董事长与总经理签订聘任协
    议、经营业绩责任书,授权总经理与其他经理层成员签订聘任协议、经营业绩责
    任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1 年12 月15 日召开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调整《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十一项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2021-11-30] (300579)数字认证: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1-052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左岸工社15层1501号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9)《关于制定<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制定<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废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第一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制定<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制定<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废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请仔细填写《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并附上相关证件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3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1501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萍
    电话号码:010-58045602
    传真号码:010-58045836
    电子邮箱:dongban@bjca.org.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1501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579”,投票简称为“数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
    √
    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9.00
    《关于制定<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制定<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废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的议案》
    √
    说明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股东名称(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 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附件 3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是否本人/法定代表人参会
    □是 □否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说明:
    1.请用正楷填写此表(所填内容须与股东名册所记载信息一致)。
    2.已填妥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12月13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1-11-30] (300579)数字认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调整相关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1-051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调整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调整(包括修订、制定、废止)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制度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梳理与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于2016年12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三条 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于2016年12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公司使命:提供高品质的信息安全服务,帮助用户创造安全可信的网络空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坚持“共建可信任的数字世界”的企业愿景,以“提供高品质的网络安全服务,帮助用户构建安全可
    公司愿景:成为业界领先、用户信赖的信息安全服务提供者。
    信的网络空间”作为公司使命。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认证服务。
    数字证书方面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信息咨询(中介除外);计算机通信网络安全系统的开发;计算机系统安全集成;销售开发后的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认证服务;数字证书方面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信息咨询(中介除外);计算机通信网络安全系统的开发;计算机系统安全集成;销售开发后的产品(专项许可项目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第四十三条 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七)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七)为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八)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情形的,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十二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第六十二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第七十五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与公司的经营期限相同。
    第七十五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第八十一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确定关联股东的范围,对是否属于关联股东难以判断的,应当向公司聘请的专业中介机构或证券交易所咨询确定。董事会秘书应当在会议开始前将关联股东名单通知会议主持人,会议主持人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宣布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第八十一条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并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关联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可以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依照大会程序向到会股东阐明其观点,但在投票表决时应主动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关联股东未主动回避表决,参加会议的其他股东或主持人有权要求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回避后,由其他股东根据其所持表决权进行表决。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但是,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本章程规定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时,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八十四条 ……
    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者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度。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位股东有一张选票;……
    第八十四条 ……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或者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度。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位股东有一张选票;……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对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等交易的审批权限,应综合考虑下列计算标准进行确定: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具体审批权限如下:
    (一)公司拟发生的交易涉及收购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提供担保(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或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
    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
    4、交易成交的金额(含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
    公司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按照前款所规定的计算标准计算,所有计算标准均未达到50%的,由董事会审批决定;收购或出售资产等其他非日常业务经营交易事项,按照前款所规定的计算标准计算,任一计算标准达到或超过10%,且所有计算标准均未达到50%的,由董事会审批决定。按照前款所规定的计算标准计算,任一计算标准达到或超过50%,或者公司一年内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30%的,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公司发生的交易仅前款第3项或第5项标准达到或超过50%,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0.05元的,公司经向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获得同意,可以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而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除本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担保行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外,公司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均由董事会批准。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下述标准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如果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如果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对前述事项的审批权限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权利等)等事项的,适用如下审批权限:
    1.拟发生的交易事项(对外投资、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下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1.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1.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1.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1.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1.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2.拟发生的交易事项(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下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2.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2.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2.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2.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应当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按交易类型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对外投资均须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有关监管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提供担保均须提交董事会审议,且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属于本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均须提交董事会审议,且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5.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免于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6.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可免于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2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公司发生本款涉及的交易事项仅达到本条第一款第(一)项2.3或者2.5规定的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0.05元的,可免于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2的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公司下列活动不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事项:
    1.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
    产);
    2.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3.虽进行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交易事项但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活动。
    (三)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对外投资、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万元的交易;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除达到上述金额标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外,达到本条第一款第(一)项5规定的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也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如果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条所述事项的审批权限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第一百二十条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二十条 党委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监事会、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总经理,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公司应当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需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二十七条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一百二十七条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与公司经营期限相同。
    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决议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与公司经营期限相同。
    第一百三十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6)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和变更提出意见和建议;(7)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2)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3)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2)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3)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4)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2)对公司重大新增投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对外谈判、尽职调查、合作意向及合同签定等事宜进行研究;(3)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三十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3)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4)推进公司法治建设;(5)监督及评估公司的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6)负责法律法规、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2)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3)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4)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2)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3)组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评价;(4)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管理;对于公司进行收购或出售资产等非日常业务经营的交易事项,按照本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所规定的计算标准计算,所有标准均未达到10%的,总经理可以做出审批决定,但公司对外投资及对外担保的事项,应当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公司进行本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涉及的交易事项时,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总经理可以做出审批决定,但公司对外投资、提供担保和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均应当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第一百三十八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时,应当向董事会提交副总经理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情况,与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关系,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是否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等。总经理提出免除副总经理职务时,应当向董事会提交免职的理由。副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副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副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进行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每名副总经理根据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决定,具体分管公司某一方面的经营管理工作。
    第一百三十八条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时,应当向董事会提交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候选人的详细资料。
    第一百四十一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关于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劳务合同等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
    第一百三十九条 ……
    调整序号
    新增一条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施行总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发挥总法律顾问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推进公司依法经营、合规管理。
    总法律顾问是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法治工作的具体牵头人,分工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公司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总法律顾问直接向总经理或董事长汇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决策会议讨论审议需要法律审核论证的重大事项,必须提前提交总法律顾问组织法律审核,总法律顾问经审核认为存在重大风险的,应暂缓提交决策会议。总法律顾问应列席党委会、董事会的涉法议题,参加总经理办公会,就审议事项所涉法律问题独立发表法律意见。
    第一百五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一百五十二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一百五十四条 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期限与公司经营期限相同。
    第一百五十五条 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10年。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制度为: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合并口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法定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一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一般不超过一年。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合并口径)的15%。上述特殊情况是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采购设备或服务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采购设备或服务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现金分红在利润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制度为: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口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法定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一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一般不超过一年。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口径)的15%。上述特殊情况是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采购设备或服务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采购设备或服务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现金分红在利润
    分配中的最低比例: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在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前,将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股东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与公司进行沟通和交流。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后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公司因前述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四)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分配中的最低比例: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在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前,将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股东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与公司进行沟通和交流。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后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公司因前述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四)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九十九条……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第二百条……
    (二)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条款序号相应进行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共十三章,二百零六条。
    三、公司相关制度调整情况
    调整类型
    制度名称
    修订
    修订《公司章程》
    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制度》,修订后制度名称变更为《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修订后制度名称变更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公司融资决策制度》,修订后制度变更为《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制定
    制定《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同步废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12年6月)和《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12年5月)
    制定《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废止
    废止《公司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及调整的上述制度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2021-11-30] (300579)数字认证: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1-050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在公司16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舜皋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2021-10-27] (300579)数字认证: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165元
    每股净资产: 4.21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7%
    营业总收入: 5.0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096.83万元

[2021-10-08] (300579)数字认证: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1-047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吴舜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减持股
份的公告》,公司监事会主席吴舜皋先生计划在 2021 年 7 月 5 日至 2022 年 1 月
4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6,823 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日前,公司收到吴舜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吴舜皋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吴舜皋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监事会主席吴舜皋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内未减持公司股份,仍持有公司股份 627,29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5%,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56,824 股,高管锁定股为 470,470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吴舜皋先生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
    2、公司将持续关注吴舜皋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
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2021-09-16] (300579)数字认证: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1-046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1 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网站(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23 日(星期四)15:00 至 17:00。
  届时公司的董事长詹榜华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齐秀彬女士、财务负责人高青山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2021-09-07] (300579)数字认证: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300579        股票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1-044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9月6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张益谦先生的辞职报告。张益谦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益谦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张益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益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8,26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7%,其配偶及其他直系家属未持有公司股份。张益谦先生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3年9月28日。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张益谦先生所做承诺:张益谦先生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在其离职半年后至原定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益谦先生任职期间的认真履职、勤勉尽责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2021-09-07] (300579)数字认证: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1-045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益谦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益谦先生计划在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期间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4,192 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日前,公司收到张益谦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鉴于张益谦先生已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予以锁定,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在本次减持计划内,张益谦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78,5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减持比例
 张益谦    集中竞价  2021 年 6 月 11 日      78,500 股  48.12 元/股  0.0436%
        合计                ——            78,500 股    ——      0.0436%
注: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76,768    0.2093%      298,268    0.1657%
 张益谦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4,192    0.0523%      15,692    0.0087%
              有限售条件股份    282,576    0.1570%      282,576    0.1570%
    二、其他相关说明
    张益谦先生本次股份减持时间、减持股份数量均在其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之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2021-08-28] (300579)数字认证: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1-041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至
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 16 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舜皋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同
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前
述额度可在 2021 年 9 月 11 日至 2022 年 9 月 10 日期间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2021-08-28] (300579)数字认证: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1-040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至
各位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 16 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詹榜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监事会以监事会决议方式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以监事会决议方式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前述额度可在 2021 年 9 月 11 日至 2022 年 9 月 10 日期间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2021-08-28] (300579)数字认证: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229元
    每股净资产: 4.119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5%
    营业总收入: 2.9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12.87万元

[2021-08-12] (300579)数字认证: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1-037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
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严轶女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审
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组成及召集人如下:
    委员会名称                    成员组成                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      杜美杰、王渝次、张文亮、林雪焰、严轶  杜美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王渝次、张文亮、严轶          王渝次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2021-07-16] (300579)数字认证: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1-036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350.00 万元—450.00 万元      亏损:1,330.56 万元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50 万元—150.00 万元        亏损:1,765.16 万元
    的净利润
    营业收入            29,000.00 万元—31,000.00 万元          20,033.30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29,000.00 万元—31,000.00 万元          20,033.30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194 元/股—0.0250 元/股      亏损:0.0739 元/股
注:扣除后营业收入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聚焦主营业务,不断加大市场拓展和产品研发力度,业
务规模保持较快增长,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2.9 亿元至 3.1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至 55%;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扭亏为盈。
    本报告期,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500 万元左右,上年同
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434.6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2、2021 年半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
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2021-06-23] (300579)数字认证: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1-035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雷毅平先生因工
作变动于 2021 年 2 月 5 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增补一名董事。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严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关于拟变更董事的公告》。
  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严轶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严轶女士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2021-06-23] (300579)数字认证: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1-034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2021年6月5日,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40。
  3、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星期三)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左岸工社1501号,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詹榜华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00,928,9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07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00,803,2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00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25,683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9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25,6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25,6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98%。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通过《关于选举严轶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0,923,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6%;
反对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股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称“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0,1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239%;反对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4.37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许国涛律师、张一哲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2021-06-16] (300579)数字认证: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1-033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益谦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益谦先生计划在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期间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4,192 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日前,公司收到张益谦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张益谦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78,500 股,减持股份数量已超过其计划减持股份数量的一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减持比例
 张益谦    集中竞价  2021 年 6 月 11 日      78,500 股  48.12 元/股  0.0436%
        合计                ——            78,500 股    ——      0.0436%
注: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76,768    0.2093%      298,268    0.1657%
 张益谦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4,192    0.0523%      15,692    0.0087%
              有限售条件股份    282,576    0.1570%      282,576    0.157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张益谦先生将继续按照《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
    2、公司将持续关注张益谦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2021-06-11] (300579)数字认证: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1-032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吴舜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司监事会主席吴舜皋先生计划在 2020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1 年 6 月 10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6,823 股(简称“前次减持计
划”)。截至 2021 年 6 月 10 日,吴舜皋先生前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在前次减
持计划内吴舜皋先生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2、公司监事会主席吴舜皋先生计划在 2021 年 7 月 5 日至 2022 年 1 月 4 日
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6,82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871%(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吴舜皋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627,29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35%)。
    日前,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吴舜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并拟继续减持计划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6月 10 日,吴舜皋先生前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计划期
限届满并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司监事会主席吴舜皋先生计划在 2020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1 年 6 月 10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6,823 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 2021 年 6 月 10 日,吴舜皋先生前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在前次减持计
划内吴舜皋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吴舜皋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日,吴舜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为 627,294 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0.35%。
    (二)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吴舜皋先生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56,823 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该数量未超过吴舜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871%。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以内,即 2021 年 7 月
5 日至 2022 年 1 月 4 日(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吴舜皋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吴舜皋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吴舜皋先生将按照《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公司也将持续关注该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并拟继续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

[2021-06-05] (300579)数字认证:关于拟变更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1-030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雷毅平先生已于
2021 年 2 月 5 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2 月 6 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增补一名董事。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
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严轶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独立董事
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
    附件:严轶女士简历
  严轶女士: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 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获学士学位;2007 年毕业于英国谢菲尔德大学,获硕士学位。2007 年至 2018 年,先后任职于英国 MWH(UK)公司、通用电气医疗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英智康复健康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18 年至今任职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现任该公司高级项目经理。
  截至 2021 年 6 月 4 日,严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严轶女士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严轶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1-06-05] (300579)数字认证: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1-029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
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在公司 16 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卢磊先生、
独立董事张文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詹榜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严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拟变更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捐赠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 2021 年度向西藏定向捐赠 30 万元的教学设备及
学生文体用品,用于帮扶当地教育事业开展。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关于选举严轶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四日

[2021-06-05] (300579)数字认证: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1-031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
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23 日(星期三)下午 14:4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上9:15至9:25,9:30至11:30,
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68 号左岸工社 15 层 1501 公司第五
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
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16 日(星期三)
  8、出席对象:
  (1)截止 2021 年 6 月 16 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选举严轶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选举严轶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
      1.00                                                √
                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1 年 6 月 21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以邮件或传真方式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
  (2)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股东证券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的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及本人身份证的扫描件;
  (3)个人股东: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的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提供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的扫描件。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杨萍,联系电话:010-58045602,传真:010-58045836,邮箱:dongban@bjca.org.cn。
  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68 号 1501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七、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四日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579”,投票简称为“数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3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选举严轶女士为第四届        √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请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说明    不填表示弃权。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股东名称(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额: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账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法
                                  代理人姓名
定代表人参会
备注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 17:00 之前以电子
邮件、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1-05-28] (300579)数字认证: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1-028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现将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本次实施权益分派不涉及送(转)股份,本次实施权益分派不影响公司股本变动。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68 号
    咨询联系人:杨萍    高林
    咨询电话:010-5804 5602
    传真电话:010-5804 5836
    六、备查文件
    1、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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