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466什么时候复牌?-赛摩智能停牌最新消息
≈≈赛摩智能300466≈≈(更新:22.02.28)
[2022-02-28] (300466)赛摩智能: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6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股东王茜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收到股东王茜女士的通知,王茜女士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2 年 2 月 25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35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茜
住所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 2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2 月 25 日
股票简称 赛摩智能 股票代码 300466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535.52 1.00
合 计 535.52 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例(%)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3,061.8 5.72 2,526.28 4.72
王茜 其中:无限售条件 3,061.8 5.72 2,526.28 4.72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1,223.6902 20.96 11,223.6902 20.96
厉达 其中:无限售条件 2,805.9226 5.24 2,805.9226 5.24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8,417.7676 15.72 8,417.7676 15.72
合计持有股份 4,182.13 7.81 4,182.13 7.81
厉冉 其中:无限售条件 1,045.5325 1.95 1,045.5325 1.95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36.5975 5.86 3,136.5975 5.86
合计持有股份 18,467.6202 34.48 17,932.1002 33.48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 6,913.2551 12.91 6,377.7351 11.91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554.3651 21.58 11,554.3651 21.58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2021 年 10 月 29 日、2021 年 12 月 11 日
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关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 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
划 告》(公告编号:2021-043),2021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0 日减
持期间,王茜女士实际减持情况与减持预披露公告内容一致。自 2021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2 年 2 月 25 日期间,王茜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
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股份达到 1%的告知函》
2.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7 日
[2022-02-15] (300466)赛摩智能:关于收到定点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5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定点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锂能”)控股公司发送的定点通知书,公司中标自动化仓储及物流类项目合同金额8,660万元,具体履行条款以双方后续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亿纬锂能及其控股公司间本年度已中标尚未签订正式合同项目金额累计2.70亿元(包括本次定点通知书项目金额)。随着后续项目合同的签订执行,预计将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将视后续项目执行具体情况确定。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惠州亿纬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亿纬锂能控股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金成
注册资本:12800.000000万美元
注册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6号厂房
主营业务:电池、合成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电子专用材料、新能源原动设备、金属材料的制造,电池、合成材料、电子专用材料、电子专用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新能源原动设备、新能源汽车电附件、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金属材料、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的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及蓄电池的租赁,装卸搬运,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二)关联关系情况
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亿纬锂能及其控股公司间本年度已中标尚未签订正式合同项目金额累计2.70亿元(包括公司本次收到定点通知书中标金额8,66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9.54%。若公司后续能够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上述项目的中标将进一步推动公司在工厂智能化领域发展战略目标,若上述中标项目后续能够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将进一步证明公司在自动化仓储及物流领域的业务集成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新能源行业拓展综合数字化解决方案奠定基础。亿纬锂能(300014.SZ)为一家国内聚焦高端锂电池技术及产品,以“打造最具创造力的锂电池龙头企业”为发展愿景的上市公司,上述定点项目后续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的同时,对公司在新能源市场拓展力及品牌影响力方面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风险提示
定点通知书是对公司相关产品开发和供货资格的认可,上述中标项目尚未签订正式合同,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将以后续正式签订的销售合同及订单为准。此外,由于政策、内外部条件存在变化的可能性或有不可抗力因素随机发生的影响,在合同签署、项目实施及采购的过程中可能存在进度、金额变化,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
[2022-02-07] (300466)赛摩智能:关于收到定点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4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定点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锂能”)子公司发送的定点通知书,公司合计中标自动化仓储及物流类项目合同金额1.84亿元;自收到定点通知书后,公司可先安排项目生产,具体履行条款以双方后续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2、本次中标有利于提高公司收入规模及盈利能力,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将视后续项目执行具体情况确定。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亿纬锂能控股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金成
注册资本:94003.44337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荆南大道68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蓄电池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
2、江苏亿纬林洋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亿纬锂能控股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金成
注册资本:50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林洋路500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蓄电池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
(二)关联关系情况
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收到定点通知书合计中标金额1.84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3.68%。若公司能够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上述项目的中标将进一步推动公司在工厂智能化领域发展战略目标,若上述中标项目后续能够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将进一步证明公司在自动化仓储及物流领域的业务集成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新能源行业拓展综合数字化解决方案奠定基础。亿纬锂能(300014.SZ)为一家国内聚焦高端锂电池技术及产品,以“打造最具创造力的锂电池龙头企业”为发展愿景的上市公司,上述定点项目后续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的同时,对公司在新能源市场拓展力及品牌影响力方面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风险提示
定点通知书是对公司相关产品开发和供货资格的认可,上述中标项目尚未签订正式合同,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将以后续正式签订的销售合同及订单为准。此外,
由于政策、内外部条件存在变化的可能性或有不可抗力因素随机发生的影响,在合同签署、项目实施及采购的过程中可能存在进度、金额变化,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6 日
[2022-01-29] (300466)赛摩智能: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3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本报告期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450.00 万元-900.00万元 盈利:1,894.00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1,050.00万元-1,500.00万元 亏损:126.73 万元
的净利润
注:本公告中的“万元”均指人民币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虽较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但整体毛利率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主要原因为:受大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芯片短缺等影响,公司产品生产成本增加,之前年度中标在本报告期执行的部分合同毛利下降,当期业绩承压。
2、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加大智能工厂等新业务市场拓展力度。受新冠疫情、进口部件未能及时到货的影响,新增部分项目类订单建设进度延期、验收延迟,
因此目前尚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造成直接影响。根据计划进度,该部分项目将顺延至 2022 年度交付确认。
3、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减少较多。
四、其他相关说明
当前,公司的业务转型及新市场的开拓需要一定的时间积累,从而造成短期内业绩波动。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成为领先的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提供商”这一战略,进一步加强技术研发,调整业务结构,优化产品应用;提升成本管控,提高生产效率及盈利能力,加快为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提供服务支持。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8] (300466)赛摩智能: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暨延期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2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暨延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为“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201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分别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2021 年 1 月 25 日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事宜,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现存续期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2015
年 12 月 17 日、2020 年 1 月 24 日、2021 年 1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
法律、规则要求,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届满,现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同时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拟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
2024 年 7 月 26 日。现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赛摩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向鹿拥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22 号),公司向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476,451 股新
股,发行价格为 9.13 元/股,该股份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完成发行上市,自该日
起,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36 个月,存续期为 48 个月。
2017 年 7 月 12 日,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当时公司总
股本 296,855,6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164,293.53 元,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增至9,857,612 股。
2018 年 6 月 19 日,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当时公司总
股本 552,749,3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 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完成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98,576.12元,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未发生变化。
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部
分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
于 2019 年 9 月 4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流通股份数量为 9,857,612 股。
截至本公告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累计出售股票 7,537,906 股,剩余股
票数量 2,319,706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43%。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情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公司股票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除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外,在下列期间不得卖出公司股票:(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4)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其他情形。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的转让作出限制性规定,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或因股票流动性不足等市场原因导致标的股票未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将相应延长,具体延长期限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和审议事项
根据《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
关文件规定,经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后,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考虑当前证券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则要求,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的利益,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会议,决定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 2024
年 7 月 26 日。在新存续期内,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延长两年后期满前仍未全部出售股票,届时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召开会议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05] (300466)赛摩智能:关于2019年业绩补偿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1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业绩补偿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补偿事项概况
根据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厦门赛摩积硕科技有限公司(原 厦门积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积硕”)原股东(刘永忠、芦跃江、陈向东、陈晴、邓宓,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
之约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出具
的《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0]002721
号)(以下简称“审核报告”), 交易对方承诺的厦门积硕 2017 至 2019 年度业绩
承诺未完成,除涉及股份补偿及公司往年分红款已完成注销及返还外,还应补偿现金 22,009,565.11 元,在审核报告出具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根据协商,本次补偿现金 22,009,565.11 元由刘永忠、芦跃江和陈向东(以下简称“补偿义务人”)按比例承担。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补偿义务人签署了《关于调整 2019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支付期限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同意调整 2019 年业绩补偿款的支付期限,按照分期方式支付现金补偿款,即补偿
义务人分三期,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2021 年 6 月 30 日前、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向公司合计支付业绩补偿款 600 万元、800 万元、800.96 万元(共计
2,200.96 万元)及对应利息(利息以前述业绩补偿款为基数,按照同期银行利
率自 2020 年 5 月 15 日起计至业绩补偿款实际支付之日止)。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2020 年 1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
网发布的《关于完成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关于调整 2019 年业绩补偿款支付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二、业绩补偿(现金)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2021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收到第一期2019年业绩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关于2019年业绩补偿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截至2021年12月31日,补偿义务人除第一期业绩补偿款及对应利息已按时足额补偿外,公司暂未收到补偿义务人第二期、第三期业绩补偿款。
期间,公司管理层多次以不同方式就补偿资金筹措进展情况及还款时间问题与补偿义务人进行沟通,向补偿义务人说明业绩补偿承诺是基于其与上市公司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作出的,该承诺是重组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其明确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必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履行业绩补偿是其应尽的义务与责任。
补偿义务人反馈当前资金仍在积极筹措中,待下一步资金到位后将尽快一次性支付剩余业绩补偿款。
三、风险提示
后续业绩补偿款收回的时间目前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承诺将继续督促补偿义务人尽快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继续加强业绩补偿款的催收工作。若后续出现相关风险且公司认为必要时,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收回剩余业绩补偿款,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后续将根据业绩补偿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20] (300466)赛摩智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4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目前,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代码:300466,证券简称:赛摩智能)的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受大宗商品(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78.14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47.59%。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
站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数据显示:截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收盘,公司静态
市盈率为 242.32 倍,同行业上市公司(C40 仪器仪表制造业)市盈率均值为 41.12倍,公司当前的市盈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关于近期部分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所提到的“元宇宙”、“数字孪生”、“虚拟现实”等近期市场热点概念,公司认为前者还处于早期概念阶段,其定义范围与应用领域尚需进一步论证;后两者虽然处于研究应用阶段,但目前在应用范筹、技术价值、以及发展路线还有不同观点和争议,距离广泛应用仍有大量研究工作,需要大量实践应用去验证,该技术的发展仍具有不确定性。
为避免热点概念出现误解,特说明如下: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工厂智能化提供全面解决方案及工业互联网平台,在智能工厂整体建设、智能物流系统建设、自动化产线建设、信息管控系统建设、工业机器人应用、工业互联网应用等相关领域不断创新产品应用。截至目前,公司未涉及且未形成上述热点概念范围内的产品/技术销售收入;公司现有技术及未来技术研究方向等仍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工厂智能化解决方案展开,不会因无关于主营业务的市场热点而调整。
3、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风险提示,立足于了解公司业务和产品,防范概念炒作,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董事会已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就近期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其他与公司相关且市场关注度较高的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前期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1] (300466)赛摩智能: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3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股东王茜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股东减持及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 于
2021年8月24日、2021年10月2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公司股东王茜女士计划自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2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355,2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
公司现收到王茜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已于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2月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3,841,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735%。本次减持完成后,王茜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6,776,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7%,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王茜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 11月 16日至 6.11 3,841,640 0.71735
2021 年 12 月 10 日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持有股份 30,618,000 5.71733 26,776,360 4.99997
王茜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618,000 5.71733 26,776,360 4.9999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王茜女士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王茜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减持预披露公告内容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结束。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后,王茜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99997%,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文件。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11] (300466)赛摩智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赛摩智能
股票代码:300466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茜
住所/通讯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 2 号
一致行动人:厉达、厉冉
住所/通讯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 2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赛摩智能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赛摩智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经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义......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7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7
第六节 备查文件......8
附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0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赛摩智能、上市公司、公司 指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赛
摩智能”、“上市公司”或“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茜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指 厉达、厉冉
报告书 指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万元 指 人民币元 、万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王茜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
王茜 无 女 中国 3203021956******** 徐州 否
2、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
厉达 无 男 中国 3203021956******** 徐州 否
厉冉 无 男 中国 3203031981******** 徐州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
人名单,亦不是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
二、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赛摩智能外,未持有境内或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茜女士未在公司担任职务,厉达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厉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厉达与王茜为夫妻关系,厉冉为二人之子,三
人为一致行动人。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于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355,2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除本报告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及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拥有公司权益股份的可能。如果未来发生相
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15号》,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
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赛摩智能股份及拥有赛摩智能表决权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 变动前 变动后
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拥有表决权数 表决权比 持股数量 持股 拥有表决权 表决权比
比例 量 例 比例 数量 例
王茜 30,618,000 5.71733 30,618,000 5.71733 26,776,360 4.99997 26,776,360 4.99997
厉达 112,236,902 20.95810 102,325,850 19.10740 112,236,902 20.95810 102,325,850 19.10740
厉冉 41,821,300 7.80933 0 0.00000 41,821,300 7.80933 0 0.00000
合计 184,676,202 34.48476 132,943,850 24.82473 180,834,562 33.76741 129,102,210 24.10738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相关内容
信息披露义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务人 (元/股) (股) (%)
王茜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16 日至 6.11 3,841,640 0.71735
交易 2021 年 12 月 10 日
三、权力限制情况
截至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王茜女士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一致行动人厉达先生股份质押78,978,313股,厉冉先生股份质押41,821,3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情况外,自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深交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此页无正文,为《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 茜: (签字)
一致行动人:
厉 达: (签字)
厉 冉: (签字)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10 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在地 徐州
限公司
股票简称 赛摩智能 股票代码 300466
1、王茜 1、徐州经济技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开发区螺山路 2 号
2、厉达 2、徐州经济技术
称 注册地 开发区
[2021-11-05] (300466)赛摩智能:关于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2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自本公告披露日前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锂能”)及其子公司签订自动化仓储及物流类项目日常经营性合同订单累计金额9,038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之“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及公司2017年10月28日披露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制度》“连续累计十二个月内与同一交易对方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累计计算”条款规定,现将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金成
注册资本:188846.067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锂一次电池、锂二次电池、锂聚合物电池、锂离子电池、锂电池(组)、锂离子蓄电池组、镍氢电池、镍镉电池、碱性电池、锌锰电池、动力电池系统和电池管理系统、锂电池储能系统、电池材料,纳米新材料、水表、气表、电表的半成品及其配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技术研发、开发及转让,货物进出口,房屋租赁,加工服务,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合同能源管
理,锂电池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电池相关的维修服务。
2、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亿纬锂能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刘金成
注册资本:70195.17585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荆南大道68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蓄电池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
3、荆门亿纬创能锂电池有限公司(亿纬锂能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刘金成
注册资本:202275.67968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高新路89号
主营业务:锂原电池、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系统和电池管理系统、锂电池储能系统及电池材料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二)关联关系情况
公司与亿纬锂能及其上述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购销情况
2018至2020年度,公司累计与亿纬锂能及其子公司发生的交易并确认收入金额230万元,均发生在2020年度,占当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0.42%。
(四)履约能力分析
亿纬锂能(300014.SZ)为一家国内聚焦高端锂电池技术及产品,以“打造最具创造力的锂电池龙头企业”为发展愿景的上市公司。公司与亿纬锂能及其子公
司基于相互信任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认为其具备较好的履约信誉,履约能力强,履约风险较小。
三、合同签订内容及统计情况
自本公告披露日前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与亿纬锂能及其子公司签订的销售订单汇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订单金额
序号 时间 交易对方名称 合同主要内容 合计
(含税)
1 2020年12月 荆门亿纬创能锂电池有限公司 半成品自动化立体
仓库物流系统
2 2021年3月 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 原材料立体仓库 9,038
3 2021年4月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智能仓库
4 2021年9月 荆门亿纬创能锂电池有限公司 仓储物流管理系统
注:上述订单列表中不存在单笔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
入收入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情形;不存在单笔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
上的情形;不存在单笔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
情形。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的签订进一步证明公司在自动化仓储及物流领域的业务集成优势,随着双方合作项目的落地实施,将对公司的营业收入产生积极影响,亦对公司未来在新能源行业拓展综合数字化解决方案奠定基础。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此形成业务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本次披露的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其签订已经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公告以公司2017年10月28日披露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制度》相关条款为依据披露。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如因公司原因出现逾期交货,因设计、设备技术等原因不能正常生产、达不到技术协议要求、产能要求等违约情形,公司存在需按
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违约金的风险。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突发意外事件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合同存在无法按时收款、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
[2021-10-29] (300466)赛摩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1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王茜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公司股东王茜女士计划自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2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355,2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
2021年10月28日,公司收到王茜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10月28日,王茜女士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茜女士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王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单位:万股、%
减持计划披露时持有 减持进展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061.8 5.72 3,061.8 5.72
王茜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61.8 5.72 3,061.8 5.7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王茜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王茜女士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继续关注王茜女士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王茜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3] (300466)赛摩智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9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3] (300466)赛摩智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313元
每股净资产: 1.627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4%
营业总收入: 4.7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678.14万元
[2021-10-21] (300466)赛摩智能:关于与欧姆龙自动化(中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8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欧姆龙自动化(中国)有限公司签署
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战略合作备忘录签订后,双方拟围绕“先进制造、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服务”领域在锂电、氢能、食品及服务行业开展市场、项目、技术、产品等方面全面战略合作;
2、本战略合作备忘录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后续进展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后确定。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战略合作备忘录不涉及具体金额,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若未来随着本战略合作备忘录具体合作业务内容的开展实施,将对公司今后年度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4、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四、风险提示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基本情况
(一)备忘录签订的基本情况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或“公司”) 与
欧姆龙自动化(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OMRON”)于近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备忘录》,双方拟围绕“先进制造、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服务”领域在锂电、
氢能、食品及服务行业开展市场、项目、技术、产品等方面全面战略合作并共同探讨深层次合作的可能性。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欧姆龙自动化(中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353312P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爱都路 253 号 4 号楼第 4 层 B1-1 部位
成立时间:1996年5月27日
法定代表人:OBA GOSHI(大场合志)
注册资本:680万美元
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产品、工业机器人及其零部件、电机电器设备及其零件、仪器仪表及其零件、控制系统设备及其零件、配套外围设备零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系统集成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工业自动化产品、工业机器人及其零部件、以及其他欧姆龙集团产品相关的技术咨询和培训、维修服务和售后服务,工业自动化产品、工业机器人及零部件配套系统软件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工业自动化产品、工业机器人及其零部件、电机电器设备及其零件、仪器仪表及其零件、控制系统设备及其零件、配套外围设备零件的保税和非保税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区内简单性商业加工。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合作领域
1、基于AIV核心技术的智能物流系统;2、锂电行业相关设备研发;3、氢能领域的相关设备研发;4、食品行业的固定机器人系统集成;5、服务行业智能餐厅的共同研发。
(二) 合作方式
在上述合作领域内,双方同意在市场、项目、技术、产品等方面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并共同探讨开展更深层次合作的可能性。
1、OMRON与赛摩智能在锂电行业内进行强强合作,针对锂电行业的发展趋势,就锂电行业应用需求进行挖掘,依靠双方优势协同应对;
2、OMRON在锂电、食品、服务行业的系统集成项目中,优先选择赛摩智能为
系统集成商;赛摩智能以等同原则,优先选择OMRON作为锂电、食品、服务行业设备的相关控制系统或元器件的供应商;
3、双方优先选择对方作为联合体成员或合作方共同参与自动化工程系统集成项目,合作内容包含技术方案、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服务等方面;
4、双方致力于降低对方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为此给予对方符合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最优惠特殊价格支持,该优惠价格的实施可以是通过直接销售或通过授权的渠道销售,由双方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协商确定;
5、双方将指定相关人员组建合作团队,制定具体的合作计划、落实合作内容和总结合作成果。双方将定期举行交流活动,利用双方的销售网络拓展市场,向对方提供包括样本手册、产品和先进技术讲解与培训、样品样机、测试平台、客户服务体系等资源和有利条件,最大限度提供支持、努力创造共赢;
6、在双方认可的范围内合作开发与推广由双方共同确定的战略合作产品。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备忘录的签署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前期在风电、光伏等行业提供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同时基于公司在自动化产线集成优势,如后续双方合作进展顺利,将进一步推动公司在新能源、食品及服务行业领域的发展,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双方的长远发展规划。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暂不涉及具体合作项目及金额,不存在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如双方协商签订针对具体项目的合作协议,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战略合作备忘录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后确定。后续双方能否达成正式协议并真正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且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而调整规划内容的可能性。框架协议中提及的内容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2、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公 司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如下:
序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号
1 公司与徐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2019 年 12 月 24 日 协议正常履行中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华 后续各方已签署《股份转让
2 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6 日 协议》并于 2020 年 9 月 30
与洛阳国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日完成股权转让过户手续。
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3、本战略合作备忘录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
董监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 上股东和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也未知悉除已披露外的股份减持 计划。若未来拟实施新的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0 日
[2021-09-04] (300466)赛摩智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6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地点: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或“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1年9月3日14:30在公司(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2号)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3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黄小宁先生
5、会议出席情况: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93,738,0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85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93,593,3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82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44,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70%。通过现
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5%以下(不含5%)的中小投资者(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34,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9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44,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70%。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指派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大会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690,8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9%;反对
4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8892%;反对 4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1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0 《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690,8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9%;反对
4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8892%;反对 4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1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晓丽、孙磊
3、结论性意见:赛摩智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2021-09-04] (300466)赛摩智能: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7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或“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同
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3 日以
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王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3 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简历)
王城先生:198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专业硕
士研究生学历,中级职称。2010 年 7 月至 2017 年 3 月在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历任合规专员、风控副科长、风控科长;2017 年 3 月至 2017 年 8 月在河南
鑫融基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任投资法务经理;2018 年 3 月至今在洛阳国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历任风险管理部风控主管、副部长,审计合规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2021 年 9 月 3 日起担任赛摩智能监事、监事会主席。
王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王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021-08-24] (300466)赛摩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5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王茜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30,6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72%)的股东王茜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2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355,2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王茜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股东名称:王茜女士(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数量
王茜 3,061.8 万股 5.72% 3,061.8 万股
王茜女士与其一致行动人厉达先生、厉冉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467.62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4.4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安排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数量、比例: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共计不超过5,355,2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并遵守“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1%,且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的规定;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日期: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王茜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及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减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王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由公司回购该等股票。如该等股票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有所增加,则增加的股票亦计入本次锁定股票的数量并遵守前述规定。对于本人/本公司在本承诺函出具前已作出的有关股份锁定的其他承诺,本人/本公司自愿继续遵守该等承诺。对于本次所锁定的股票,解除锁定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办理。
上述承诺履行情况:
上述承诺事项王茜女士均已严格遵守并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已披露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王茜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王茜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王茜女士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王茜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
[2021-08-14] (300466)赛摩智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4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保护股东健康,公司建议各位股东尽量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请登记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徐州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的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登记和管理。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9月3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3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3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2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本股东大会通知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列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票勾
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 式见附件1)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 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 附件1)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须在2021年9月2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股 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2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9月2日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2号,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函请注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2100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伟峰
电话:0516-87885998;传真:0516-87885858;联系邮箱:dshoffice@saimo.cn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赛摩智能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
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
选或漏选 均视为弃权。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股东地址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
联系人
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
[2021-08-14] (300466)赛摩智能: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9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或“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艳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认
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张艳杰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现公司控股股东洛阳国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王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子公司拟与河南国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关联方 河南国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发生的关
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该关联人形成依赖。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与该关联方拟发生交易金额不超过 650 万元的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子公司拟与河南国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3 日
[2021-08-14] (300466)赛摩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8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或“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2 日以信函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及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 8 人,
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小宁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小宁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核认为: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同意通过本议案。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陈迪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董事职务,现公司控股股东洛阳国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赵海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增补赵海丽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子公司拟与河南国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 河南国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拟发生的关
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该关联方拟发生交易金额不超过 650 万元的关联交易。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子公司拟与河南国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小宁先生、李世武先生、刘森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关于审议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9月3日(星期五)14:30 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徐州
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2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3 日
[2021-07-03] (300466)赛摩智能:关于2019年业绩补偿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5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业绩补偿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补偿事项概况
根据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厦门赛摩积
硕科技有限公司(原 厦门积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积硕”)原股东(刘永忠、芦跃江、陈向东、陈晴、邓宓,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
之约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出具
的《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0]002721
号)(以下简称“审核报告”), 交易对方承诺的厦门积硕 2017 至 2019 年度业绩
承诺未完成,除涉及股份补偿及公司往年分红款已完成注销及返还外,还应补偿现金 22,009,565.11 元,在审核报告出具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根据协商,本次补偿现金 22,009,565.11 元由刘永忠、芦跃江和陈向东(以下简称“补偿义务人”)按比例承担。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补偿义务人签署了《关于调整 2019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支付期限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同意调整 2019 年业绩补偿款的支付期限,按照分期方式支付现金补偿款,即补偿
义务人分三期,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2021 年 6 月 30 日前、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向公司合计支付业绩补偿款 600 万元、800 万元、800.96 万元(共计
2,200.96 万元)及对应利息(利息以前述业绩补偿款为基数,按照同期银行利
率自 2020 年 5 月 15 日起计至业绩补偿款实际支付之日止)。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2020 年 1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
网发布的《关于完成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关于调整 2019 年业绩补偿款支付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二、业绩补偿(现金)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31日收到补偿义务人支付的第一期业绩补偿款及对应利息,并于2021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收到第一期2019年业绩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期间,公司管理层已数次向补偿义务人明确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严肃性,要求补偿义务人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并于2021年6月11日通过邮政快递向补偿义务人发送了《关于履行对赛摩智能现金补偿义务的告知函》(函件已于2021年6月12日送达并签收)。截至2021年6月30日,第二期业绩补偿期已到期,目前公司暂未收到补偿义务人第二期业绩补偿款。补偿义务人反馈将积极筹措资金,尽快支付业绩补偿款。
三、风险提示
后续业绩补偿款收回的时间目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承诺将继续督促补偿义务人尽快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继续加强业绩补偿款的催收工作,必要时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收回剩余业绩补偿款,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后续将根据业绩补偿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 日
[2021-05-22] (300466)赛摩智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4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地点: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或“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14:30在公司(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2号)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黄小宁先生
5、会议出席情况: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93,699,4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84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93,683,3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83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6,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0%。通过现
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5%以下(不含5%)的中小投资者(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96,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8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6,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0%。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指派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大会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683,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5%;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899%;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1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0 《关于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683,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5%;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899%;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1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3.00 《关于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683,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5%;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899%;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1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4.00 《关于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683,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5%;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899%;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1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5.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683,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5%;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899%;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1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6.00 《关于审议<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683,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5%;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899%;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1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7.00 《关于审议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683,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5%;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899%;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1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晓丽、王一然
3、结论性意见:赛摩智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2021-04-26] (300466)赛摩智能: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1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2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上述第1条、第3-7条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条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本股东大会通知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列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票勾
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0 《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关于审议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7.00 √
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 式见附件1)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 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 附件1)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19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5月19日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2号,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函请注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2100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伟峰
电话:0516-87885998;传真:0516-87885858;联系邮箱:dshoffice@saimo.cn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赛摩智能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
公司)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0 《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关于审议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7.00 √
三分之一的议案》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
选或漏选 均视为弃权。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股东地址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
联系人
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2021-04-26] (300466)赛摩智能: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9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或“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洛阳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艳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0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是真实、客观、公正的。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2020 年公司依据有关规定,继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对其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等做了事前审核,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相关审计费用将依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由双方协商确定。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审议<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关于审议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2021-04-26] (300466)赛摩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8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或“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洛阳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以信函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及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
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小宁先生
召集和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小宁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总经理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关于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白彦春、陈恳、高爱好,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乔吉海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审议<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至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审议<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厉达、厉冉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九、《关于审议<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关于为武汉赛摩博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一、《关于为厦门赛摩积硕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二、《关于为赛摩智能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议案十至议案十二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三家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可控,公司的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十三、《关于审议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审议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14:30 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2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2021-04-26] (300466)赛摩智能: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086元
每股净资产: 1.605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4%
营业总收入: 1.2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60.55万元
[2021-04-26] (300466)赛摩智能: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352元
每股净资产: 1.596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3%
营业总收入: 5.4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894.00万元
[2021-04-12] (300466)赛摩智能: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暨延期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7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暨延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为“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2017 年 1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议案》(最终核准账户名称为“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由公司自行管理。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2017 年 1 月 1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规则
要求,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届满,现
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同时经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拟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 2022 年 10 月12 日。现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赛摩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向刘永忠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41 号),公司向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9,353 股新股,
发行价格为 14.86 元/股,该股份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完成发行上市,自该日起,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36 个月,存续期为 48 个月。
2018 年 6 月 19 日,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当时公司总
股本 552,749,3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 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完成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3,593.53 元,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未发生变化。
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流通股份数量为 359,353 股。
截至本公告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未发生减持,持股数量为 359,353 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7%。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情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公司股票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除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外,在下列期间不得卖出公司股票:(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4)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其他情形。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的转让作出限制性规定,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或因股票流动性不足等市场原因导致标的股票未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将相应延长,具体延长期限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
三、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和审议事项
根据《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
关文件规定,经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后,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考虑当前证券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规则要求,同时为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的利益,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
目的和激励作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会议,
决定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 2022 年 10 月 12 日。在新存续期内,
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1 日
[2021-02-20] (300466)赛摩智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6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2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公告如下: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35,000万元整(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求确定。
本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主要用于提供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合规金融机构借款相关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办理授信事宜中产生的相关文件。
本次申请授信事宜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1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02-20] (300466)赛摩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5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2月19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10日以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小宁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小宁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35,000万元整(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求确定。
本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主要用于提供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合规金融机构借款相关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办理授信事宜中产生的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19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2-28] (300466)赛摩智能: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6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股东王茜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收到股东王茜女士的通知,王茜女士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2 年 2 月 25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35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茜
住所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 2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2 月 25 日
股票简称 赛摩智能 股票代码 300466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535.52 1.00
合 计 535.52 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例(%)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3,061.8 5.72 2,526.28 4.72
王茜 其中:无限售条件 3,061.8 5.72 2,526.28 4.72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1,223.6902 20.96 11,223.6902 20.96
厉达 其中:无限售条件 2,805.9226 5.24 2,805.9226 5.24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8,417.7676 15.72 8,417.7676 15.72
合计持有股份 4,182.13 7.81 4,182.13 7.81
厉冉 其中:无限售条件 1,045.5325 1.95 1,045.5325 1.95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36.5975 5.86 3,136.5975 5.86
合计持有股份 18,467.6202 34.48 17,932.1002 33.48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 6,913.2551 12.91 6,377.7351 11.91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554.3651 21.58 11,554.3651 21.58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2021 年 10 月 29 日、2021 年 12 月 11 日
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关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 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
划 告》(公告编号:2021-043),2021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0 日减
持期间,王茜女士实际减持情况与减持预披露公告内容一致。自 2021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2 年 2 月 25 日期间,王茜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
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股份达到 1%的告知函》
2.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7 日
[2022-02-15] (300466)赛摩智能:关于收到定点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5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定点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锂能”)控股公司发送的定点通知书,公司中标自动化仓储及物流类项目合同金额8,660万元,具体履行条款以双方后续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亿纬锂能及其控股公司间本年度已中标尚未签订正式合同项目金额累计2.70亿元(包括本次定点通知书项目金额)。随着后续项目合同的签订执行,预计将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将视后续项目执行具体情况确定。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惠州亿纬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亿纬锂能控股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金成
注册资本:12800.000000万美元
注册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6号厂房
主营业务:电池、合成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电子专用材料、新能源原动设备、金属材料的制造,电池、合成材料、电子专用材料、电子专用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新能源原动设备、新能源汽车电附件、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金属材料、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的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及蓄电池的租赁,装卸搬运,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二)关联关系情况
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亿纬锂能及其控股公司间本年度已中标尚未签订正式合同项目金额累计2.70亿元(包括公司本次收到定点通知书中标金额8,66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9.54%。若公司后续能够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上述项目的中标将进一步推动公司在工厂智能化领域发展战略目标,若上述中标项目后续能够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将进一步证明公司在自动化仓储及物流领域的业务集成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新能源行业拓展综合数字化解决方案奠定基础。亿纬锂能(300014.SZ)为一家国内聚焦高端锂电池技术及产品,以“打造最具创造力的锂电池龙头企业”为发展愿景的上市公司,上述定点项目后续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的同时,对公司在新能源市场拓展力及品牌影响力方面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风险提示
定点通知书是对公司相关产品开发和供货资格的认可,上述中标项目尚未签订正式合同,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将以后续正式签订的销售合同及订单为准。此外,由于政策、内外部条件存在变化的可能性或有不可抗力因素随机发生的影响,在合同签署、项目实施及采购的过程中可能存在进度、金额变化,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
[2022-02-07] (300466)赛摩智能:关于收到定点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4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定点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锂能”)子公司发送的定点通知书,公司合计中标自动化仓储及物流类项目合同金额1.84亿元;自收到定点通知书后,公司可先安排项目生产,具体履行条款以双方后续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2、本次中标有利于提高公司收入规模及盈利能力,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将视后续项目执行具体情况确定。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亿纬锂能控股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金成
注册资本:94003.44337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荆南大道68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蓄电池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
2、江苏亿纬林洋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亿纬锂能控股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金成
注册资本:50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林洋路500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蓄电池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
(二)关联关系情况
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收到定点通知书合计中标金额1.84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3.68%。若公司能够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上述项目的中标将进一步推动公司在工厂智能化领域发展战略目标,若上述中标项目后续能够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将进一步证明公司在自动化仓储及物流领域的业务集成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新能源行业拓展综合数字化解决方案奠定基础。亿纬锂能(300014.SZ)为一家国内聚焦高端锂电池技术及产品,以“打造最具创造力的锂电池龙头企业”为发展愿景的上市公司,上述定点项目后续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的同时,对公司在新能源市场拓展力及品牌影响力方面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风险提示
定点通知书是对公司相关产品开发和供货资格的认可,上述中标项目尚未签订正式合同,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将以后续正式签订的销售合同及订单为准。此外,
由于政策、内外部条件存在变化的可能性或有不可抗力因素随机发生的影响,在合同签署、项目实施及采购的过程中可能存在进度、金额变化,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6 日
[2022-01-29] (300466)赛摩智能: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3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本报告期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450.00 万元-900.00万元 盈利:1,894.00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1,050.00万元-1,500.00万元 亏损:126.73 万元
的净利润
注:本公告中的“万元”均指人民币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虽较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但整体毛利率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主要原因为:受大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芯片短缺等影响,公司产品生产成本增加,之前年度中标在本报告期执行的部分合同毛利下降,当期业绩承压。
2、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加大智能工厂等新业务市场拓展力度。受新冠疫情、进口部件未能及时到货的影响,新增部分项目类订单建设进度延期、验收延迟,
因此目前尚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造成直接影响。根据计划进度,该部分项目将顺延至 2022 年度交付确认。
3、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减少较多。
四、其他相关说明
当前,公司的业务转型及新市场的开拓需要一定的时间积累,从而造成短期内业绩波动。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成为领先的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提供商”这一战略,进一步加强技术研发,调整业务结构,优化产品应用;提升成本管控,提高生产效率及盈利能力,加快为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提供服务支持。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8] (300466)赛摩智能: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暨延期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2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暨延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为“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201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分别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2021 年 1 月 25 日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事宜,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现存续期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2015
年 12 月 17 日、2020 年 1 月 24 日、2021 年 1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
法律、规则要求,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届满,现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同时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拟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
2024 年 7 月 26 日。现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赛摩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向鹿拥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22 号),公司向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476,451 股新
股,发行价格为 9.13 元/股,该股份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完成发行上市,自该日
起,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36 个月,存续期为 48 个月。
2017 年 7 月 12 日,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当时公司总
股本 296,855,6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164,293.53 元,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增至9,857,612 股。
2018 年 6 月 19 日,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当时公司总
股本 552,749,3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 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完成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98,576.12元,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未发生变化。
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部
分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
于 2019 年 9 月 4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流通股份数量为 9,857,612 股。
截至本公告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累计出售股票 7,537,906 股,剩余股
票数量 2,319,706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43%。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情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公司股票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除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外,在下列期间不得卖出公司股票:(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4)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其他情形。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的转让作出限制性规定,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或因股票流动性不足等市场原因导致标的股票未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将相应延长,具体延长期限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和审议事项
根据《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
关文件规定,经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后,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考虑当前证券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则要求,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的利益,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会议,决定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 2024
年 7 月 26 日。在新存续期内,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延长两年后期满前仍未全部出售股票,届时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召开会议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05] (300466)赛摩智能:关于2019年业绩补偿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1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业绩补偿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补偿事项概况
根据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厦门赛摩积硕科技有限公司(原 厦门积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积硕”)原股东(刘永忠、芦跃江、陈向东、陈晴、邓宓,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
之约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出具
的《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0]002721
号)(以下简称“审核报告”), 交易对方承诺的厦门积硕 2017 至 2019 年度业绩
承诺未完成,除涉及股份补偿及公司往年分红款已完成注销及返还外,还应补偿现金 22,009,565.11 元,在审核报告出具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根据协商,本次补偿现金 22,009,565.11 元由刘永忠、芦跃江和陈向东(以下简称“补偿义务人”)按比例承担。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补偿义务人签署了《关于调整 2019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支付期限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同意调整 2019 年业绩补偿款的支付期限,按照分期方式支付现金补偿款,即补偿
义务人分三期,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2021 年 6 月 30 日前、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向公司合计支付业绩补偿款 600 万元、800 万元、800.96 万元(共计
2,200.96 万元)及对应利息(利息以前述业绩补偿款为基数,按照同期银行利
率自 2020 年 5 月 15 日起计至业绩补偿款实际支付之日止)。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2020 年 1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
网发布的《关于完成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关于调整 2019 年业绩补偿款支付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二、业绩补偿(现金)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2021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收到第一期2019年业绩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关于2019年业绩补偿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截至2021年12月31日,补偿义务人除第一期业绩补偿款及对应利息已按时足额补偿外,公司暂未收到补偿义务人第二期、第三期业绩补偿款。
期间,公司管理层多次以不同方式就补偿资金筹措进展情况及还款时间问题与补偿义务人进行沟通,向补偿义务人说明业绩补偿承诺是基于其与上市公司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作出的,该承诺是重组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其明确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必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履行业绩补偿是其应尽的义务与责任。
补偿义务人反馈当前资金仍在积极筹措中,待下一步资金到位后将尽快一次性支付剩余业绩补偿款。
三、风险提示
后续业绩补偿款收回的时间目前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承诺将继续督促补偿义务人尽快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继续加强业绩补偿款的催收工作。若后续出现相关风险且公司认为必要时,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收回剩余业绩补偿款,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后续将根据业绩补偿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20] (300466)赛摩智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4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目前,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代码:300466,证券简称:赛摩智能)的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受大宗商品(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78.14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47.59%。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
站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数据显示:截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收盘,公司静态
市盈率为 242.32 倍,同行业上市公司(C40 仪器仪表制造业)市盈率均值为 41.12倍,公司当前的市盈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关于近期部分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所提到的“元宇宙”、“数字孪生”、“虚拟现实”等近期市场热点概念,公司认为前者还处于早期概念阶段,其定义范围与应用领域尚需进一步论证;后两者虽然处于研究应用阶段,但目前在应用范筹、技术价值、以及发展路线还有不同观点和争议,距离广泛应用仍有大量研究工作,需要大量实践应用去验证,该技术的发展仍具有不确定性。
为避免热点概念出现误解,特说明如下: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工厂智能化提供全面解决方案及工业互联网平台,在智能工厂整体建设、智能物流系统建设、自动化产线建设、信息管控系统建设、工业机器人应用、工业互联网应用等相关领域不断创新产品应用。截至目前,公司未涉及且未形成上述热点概念范围内的产品/技术销售收入;公司现有技术及未来技术研究方向等仍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工厂智能化解决方案展开,不会因无关于主营业务的市场热点而调整。
3、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风险提示,立足于了解公司业务和产品,防范概念炒作,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2021 年 12 月 17 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董事会已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就近期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其他与公司相关且市场关注度较高的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前期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1] (300466)赛摩智能: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3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股东王茜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股东减持及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 于
2021年8月24日、2021年10月2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公司股东王茜女士计划自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2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355,2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
公司现收到王茜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已于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2月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3,841,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735%。本次减持完成后,王茜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6,776,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7%,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王茜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 11月 16日至 6.11 3,841,640 0.71735
2021 年 12 月 10 日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持有股份 30,618,000 5.71733 26,776,360 4.99997
王茜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618,000 5.71733 26,776,360 4.9999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王茜女士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王茜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减持预披露公告内容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结束。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后,王茜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99997%,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文件。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11] (300466)赛摩智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赛摩智能
股票代码:300466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茜
住所/通讯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 2 号
一致行动人:厉达、厉冉
住所/通讯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 2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赛摩智能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赛摩智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经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义......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7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7
第六节 备查文件......8
附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0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赛摩智能、上市公司、公司 指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赛
摩智能”、“上市公司”或“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茜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指 厉达、厉冉
报告书 指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万元 指 人民币元 、万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王茜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
王茜 无 女 中国 3203021956******** 徐州 否
2、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
厉达 无 男 中国 3203021956******** 徐州 否
厉冉 无 男 中国 3203031981******** 徐州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
人名单,亦不是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
二、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赛摩智能外,未持有境内或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茜女士未在公司担任职务,厉达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厉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厉达与王茜为夫妻关系,厉冉为二人之子,三
人为一致行动人。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于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355,2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除本报告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及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拥有公司权益股份的可能。如果未来发生相
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15号》,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
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赛摩智能股份及拥有赛摩智能表决权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 变动前 变动后
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拥有表决权数 表决权比 持股数量 持股 拥有表决权 表决权比
比例 量 例 比例 数量 例
王茜 30,618,000 5.71733 30,618,000 5.71733 26,776,360 4.99997 26,776,360 4.99997
厉达 112,236,902 20.95810 102,325,850 19.10740 112,236,902 20.95810 102,325,850 19.10740
厉冉 41,821,300 7.80933 0 0.00000 41,821,300 7.80933 0 0.00000
合计 184,676,202 34.48476 132,943,850 24.82473 180,834,562 33.76741 129,102,210 24.10738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相关内容
信息披露义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务人 (元/股) (股) (%)
王茜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16 日至 6.11 3,841,640 0.71735
交易 2021 年 12 月 10 日
三、权力限制情况
截至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王茜女士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一致行动人厉达先生股份质押78,978,313股,厉冉先生股份质押41,821,3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情况外,自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深交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此页无正文,为《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 茜: (签字)
一致行动人:
厉 达: (签字)
厉 冉: (签字)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10 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在地 徐州
限公司
股票简称 赛摩智能 股票代码 300466
1、王茜 1、徐州经济技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开发区螺山路 2 号
2、厉达 2、徐州经济技术
称 注册地 开发区
[2021-11-05] (300466)赛摩智能:关于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2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自本公告披露日前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锂能”)及其子公司签订自动化仓储及物流类项目日常经营性合同订单累计金额9,038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之“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及公司2017年10月28日披露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制度》“连续累计十二个月内与同一交易对方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累计计算”条款规定,现将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金成
注册资本:188846.067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锂一次电池、锂二次电池、锂聚合物电池、锂离子电池、锂电池(组)、锂离子蓄电池组、镍氢电池、镍镉电池、碱性电池、锌锰电池、动力电池系统和电池管理系统、锂电池储能系统、电池材料,纳米新材料、水表、气表、电表的半成品及其配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技术研发、开发及转让,货物进出口,房屋租赁,加工服务,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合同能源管
理,锂电池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电池相关的维修服务。
2、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亿纬锂能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刘金成
注册资本:70195.17585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荆南大道68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蓄电池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
3、荆门亿纬创能锂电池有限公司(亿纬锂能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刘金成
注册资本:202275.67968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高新路89号
主营业务:锂原电池、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系统和电池管理系统、锂电池储能系统及电池材料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二)关联关系情况
公司与亿纬锂能及其上述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购销情况
2018至2020年度,公司累计与亿纬锂能及其子公司发生的交易并确认收入金额230万元,均发生在2020年度,占当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0.42%。
(四)履约能力分析
亿纬锂能(300014.SZ)为一家国内聚焦高端锂电池技术及产品,以“打造最具创造力的锂电池龙头企业”为发展愿景的上市公司。公司与亿纬锂能及其子公
司基于相互信任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认为其具备较好的履约信誉,履约能力强,履约风险较小。
三、合同签订内容及统计情况
自本公告披露日前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与亿纬锂能及其子公司签订的销售订单汇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订单金额
序号 时间 交易对方名称 合同主要内容 合计
(含税)
1 2020年12月 荆门亿纬创能锂电池有限公司 半成品自动化立体
仓库物流系统
2 2021年3月 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 原材料立体仓库 9,038
3 2021年4月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智能仓库
4 2021年9月 荆门亿纬创能锂电池有限公司 仓储物流管理系统
注:上述订单列表中不存在单笔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
入收入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情形;不存在单笔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
上的情形;不存在单笔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
情形。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的签订进一步证明公司在自动化仓储及物流领域的业务集成优势,随着双方合作项目的落地实施,将对公司的营业收入产生积极影响,亦对公司未来在新能源行业拓展综合数字化解决方案奠定基础。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此形成业务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本次披露的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其签订已经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公告以公司2017年10月28日披露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制度》相关条款为依据披露。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如因公司原因出现逾期交货,因设计、设备技术等原因不能正常生产、达不到技术协议要求、产能要求等违约情形,公司存在需按
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违约金的风险。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突发意外事件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合同存在无法按时收款、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
[2021-10-29] (300466)赛摩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1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王茜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公司股东王茜女士计划自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2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355,2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
2021年10月28日,公司收到王茜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10月28日,王茜女士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茜女士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王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单位:万股、%
减持计划披露时持有 减持进展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061.8 5.72 3,061.8 5.72
王茜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61.8 5.72 3,061.8 5.7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王茜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王茜女士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继续关注王茜女士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王茜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3] (300466)赛摩智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9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3] (300466)赛摩智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313元
每股净资产: 1.627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4%
营业总收入: 4.7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678.14万元
[2021-10-21] (300466)赛摩智能:关于与欧姆龙自动化(中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8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欧姆龙自动化(中国)有限公司签署
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战略合作备忘录签订后,双方拟围绕“先进制造、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服务”领域在锂电、氢能、食品及服务行业开展市场、项目、技术、产品等方面全面战略合作;
2、本战略合作备忘录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后续进展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后确定。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战略合作备忘录不涉及具体金额,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若未来随着本战略合作备忘录具体合作业务内容的开展实施,将对公司今后年度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4、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四、风险提示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基本情况
(一)备忘录签订的基本情况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或“公司”) 与
欧姆龙自动化(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OMRON”)于近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备忘录》,双方拟围绕“先进制造、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服务”领域在锂电、
氢能、食品及服务行业开展市场、项目、技术、产品等方面全面战略合作并共同探讨深层次合作的可能性。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欧姆龙自动化(中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353312P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爱都路 253 号 4 号楼第 4 层 B1-1 部位
成立时间:1996年5月27日
法定代表人:OBA GOSHI(大场合志)
注册资本:680万美元
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产品、工业机器人及其零部件、电机电器设备及其零件、仪器仪表及其零件、控制系统设备及其零件、配套外围设备零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系统集成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工业自动化产品、工业机器人及其零部件、以及其他欧姆龙集团产品相关的技术咨询和培训、维修服务和售后服务,工业自动化产品、工业机器人及零部件配套系统软件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工业自动化产品、工业机器人及其零部件、电机电器设备及其零件、仪器仪表及其零件、控制系统设备及其零件、配套外围设备零件的保税和非保税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区内简单性商业加工。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合作领域
1、基于AIV核心技术的智能物流系统;2、锂电行业相关设备研发;3、氢能领域的相关设备研发;4、食品行业的固定机器人系统集成;5、服务行业智能餐厅的共同研发。
(二) 合作方式
在上述合作领域内,双方同意在市场、项目、技术、产品等方面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并共同探讨开展更深层次合作的可能性。
1、OMRON与赛摩智能在锂电行业内进行强强合作,针对锂电行业的发展趋势,就锂电行业应用需求进行挖掘,依靠双方优势协同应对;
2、OMRON在锂电、食品、服务行业的系统集成项目中,优先选择赛摩智能为
系统集成商;赛摩智能以等同原则,优先选择OMRON作为锂电、食品、服务行业设备的相关控制系统或元器件的供应商;
3、双方优先选择对方作为联合体成员或合作方共同参与自动化工程系统集成项目,合作内容包含技术方案、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服务等方面;
4、双方致力于降低对方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为此给予对方符合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最优惠特殊价格支持,该优惠价格的实施可以是通过直接销售或通过授权的渠道销售,由双方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协商确定;
5、双方将指定相关人员组建合作团队,制定具体的合作计划、落实合作内容和总结合作成果。双方将定期举行交流活动,利用双方的销售网络拓展市场,向对方提供包括样本手册、产品和先进技术讲解与培训、样品样机、测试平台、客户服务体系等资源和有利条件,最大限度提供支持、努力创造共赢;
6、在双方认可的范围内合作开发与推广由双方共同确定的战略合作产品。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备忘录的签署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前期在风电、光伏等行业提供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同时基于公司在自动化产线集成优势,如后续双方合作进展顺利,将进一步推动公司在新能源、食品及服务行业领域的发展,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双方的长远发展规划。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暂不涉及具体合作项目及金额,不存在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如双方协商签订针对具体项目的合作协议,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战略合作备忘录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后确定。后续双方能否达成正式协议并真正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且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而调整规划内容的可能性。框架协议中提及的内容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2、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公 司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如下:
序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号
1 公司与徐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2019 年 12 月 24 日 协议正常履行中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华 后续各方已签署《股份转让
2 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6 日 协议》并于 2020 年 9 月 30
与洛阳国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日完成股权转让过户手续。
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3、本战略合作备忘录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
董监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 上股东和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也未知悉除已披露外的股份减持 计划。若未来拟实施新的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0 日
[2021-09-04] (300466)赛摩智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6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地点: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或“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1年9月3日14:30在公司(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2号)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3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黄小宁先生
5、会议出席情况: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93,738,0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85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93,593,3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82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44,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70%。通过现
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5%以下(不含5%)的中小投资者(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34,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9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44,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70%。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指派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大会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690,8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9%;反对
4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8892%;反对 4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1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0 《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690,8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9%;反对
4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8892%;反对 4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1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晓丽、孙磊
3、结论性意见:赛摩智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2021-09-04] (300466)赛摩智能: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7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或“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同
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3 日以
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王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3 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简历)
王城先生:198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专业硕
士研究生学历,中级职称。2010 年 7 月至 2017 年 3 月在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历任合规专员、风控副科长、风控科长;2017 年 3 月至 2017 年 8 月在河南
鑫融基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任投资法务经理;2018 年 3 月至今在洛阳国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历任风险管理部风控主管、副部长,审计合规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2021 年 9 月 3 日起担任赛摩智能监事、监事会主席。
王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王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021-08-24] (300466)赛摩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5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王茜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30,6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72%)的股东王茜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2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355,2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王茜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股东名称:王茜女士(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数量
王茜 3,061.8 万股 5.72% 3,061.8 万股
王茜女士与其一致行动人厉达先生、厉冉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467.62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4.4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安排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数量、比例: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共计不超过5,355,2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并遵守“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1%,且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的规定;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日期: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王茜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及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减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王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由公司回购该等股票。如该等股票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有所增加,则增加的股票亦计入本次锁定股票的数量并遵守前述规定。对于本人/本公司在本承诺函出具前已作出的有关股份锁定的其他承诺,本人/本公司自愿继续遵守该等承诺。对于本次所锁定的股票,解除锁定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办理。
上述承诺履行情况:
上述承诺事项王茜女士均已严格遵守并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已披露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王茜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王茜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王茜女士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王茜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
[2021-08-14] (300466)赛摩智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4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保护股东健康,公司建议各位股东尽量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请登记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徐州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的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登记和管理。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9月3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3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3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2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本股东大会通知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列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票勾
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 式见附件1)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 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 附件1)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须在2021年9月2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股 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2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9月2日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2号,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函请注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2100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伟峰
电话:0516-87885998;传真:0516-87885858;联系邮箱:dshoffice@saimo.cn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赛摩智能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
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
选或漏选 均视为弃权。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股东地址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
联系人
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
[2021-08-14] (300466)赛摩智能: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9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或“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艳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认
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张艳杰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现公司控股股东洛阳国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王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子公司拟与河南国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关联方 河南国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发生的关
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该关联人形成依赖。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与该关联方拟发生交易金额不超过 650 万元的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子公司拟与河南国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3 日
[2021-08-14] (300466)赛摩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8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或“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2 日以信函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及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 8 人,
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小宁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小宁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核认为: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同意通过本议案。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陈迪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董事职务,现公司控股股东洛阳国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赵海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增补赵海丽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子公司拟与河南国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 河南国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拟发生的关
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该关联方拟发生交易金额不超过 650 万元的关联交易。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子公司拟与河南国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小宁先生、李世武先生、刘森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关于审议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9月3日(星期五)14:30 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徐州
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2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3 日
[2021-07-03] (300466)赛摩智能:关于2019年业绩补偿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5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业绩补偿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补偿事项概况
根据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厦门赛摩积
硕科技有限公司(原 厦门积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积硕”)原股东(刘永忠、芦跃江、陈向东、陈晴、邓宓,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
之约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出具
的《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0]002721
号)(以下简称“审核报告”), 交易对方承诺的厦门积硕 2017 至 2019 年度业绩
承诺未完成,除涉及股份补偿及公司往年分红款已完成注销及返还外,还应补偿现金 22,009,565.11 元,在审核报告出具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根据协商,本次补偿现金 22,009,565.11 元由刘永忠、芦跃江和陈向东(以下简称“补偿义务人”)按比例承担。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补偿义务人签署了《关于调整 2019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支付期限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同意调整 2019 年业绩补偿款的支付期限,按照分期方式支付现金补偿款,即补偿
义务人分三期,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2021 年 6 月 30 日前、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向公司合计支付业绩补偿款 600 万元、800 万元、800.96 万元(共计
2,200.96 万元)及对应利息(利息以前述业绩补偿款为基数,按照同期银行利
率自 2020 年 5 月 15 日起计至业绩补偿款实际支付之日止)。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2020 年 1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
网发布的《关于完成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关于调整 2019 年业绩补偿款支付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二、业绩补偿(现金)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31日收到补偿义务人支付的第一期业绩补偿款及对应利息,并于2021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收到第一期2019年业绩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期间,公司管理层已数次向补偿义务人明确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严肃性,要求补偿义务人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并于2021年6月11日通过邮政快递向补偿义务人发送了《关于履行对赛摩智能现金补偿义务的告知函》(函件已于2021年6月12日送达并签收)。截至2021年6月30日,第二期业绩补偿期已到期,目前公司暂未收到补偿义务人第二期业绩补偿款。补偿义务人反馈将积极筹措资金,尽快支付业绩补偿款。
三、风险提示
后续业绩补偿款收回的时间目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承诺将继续督促补偿义务人尽快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继续加强业绩补偿款的催收工作,必要时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收回剩余业绩补偿款,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后续将根据业绩补偿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 日
[2021-05-22] (300466)赛摩智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4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地点: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或“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14:30在公司(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2号)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黄小宁先生
5、会议出席情况: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93,699,4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84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93,683,3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83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6,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0%。通过现
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5%以下(不含5%)的中小投资者(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96,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8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6,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0%。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指派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大会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683,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5%;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899%;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1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0 《关于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683,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5%;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899%;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1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3.00 《关于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683,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5%;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899%;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1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4.00 《关于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683,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5%;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899%;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1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5.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683,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5%;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899%;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1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6.00 《关于审议<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683,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5%;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899%;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1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7.00 《关于审议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683,3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5%;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899%;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1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晓丽、王一然
3、结论性意见:赛摩智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2021-04-26] (300466)赛摩智能: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1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2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上述第1条、第3-7条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条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本股东大会通知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列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票勾
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0 《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关于审议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7.00 √
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 式见附件1)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 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 附件1)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19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5月19日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2号,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函请注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2100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伟峰
电话:0516-87885998;传真:0516-87885858;联系邮箱:dshoffice@saimo.cn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赛摩智能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
公司)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0 《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关于审议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7.00 √
三分之一的议案》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
选或漏选 均视为弃权。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股东地址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
联系人
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2021-04-26] (300466)赛摩智能: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9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或“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洛阳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艳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0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是真实、客观、公正的。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2020 年公司依据有关规定,继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对其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等做了事前审核,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相关审计费用将依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由双方协商确定。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审议<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关于审议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2021-04-26] (300466)赛摩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8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或“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洛阳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以信函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及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
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小宁先生
召集和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小宁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总经理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关于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白彦春、陈恳、高爱好,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乔吉海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审议<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至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审议<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厉达、厉冉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九、《关于审议<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关于为武汉赛摩博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一、《关于为厦门赛摩积硕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二、《关于为赛摩智能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议案十至议案十二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三家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可控,公司的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十三、《关于审议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审议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14:30 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2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2021-04-26] (300466)赛摩智能: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086元
每股净资产: 1.605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4%
营业总收入: 1.2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60.55万元
[2021-04-26] (300466)赛摩智能: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352元
每股净资产: 1.596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3%
营业总收入: 5.4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894.00万元
[2021-04-12] (300466)赛摩智能: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暨延期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7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暨延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为“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2017 年 1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议案》(最终核准账户名称为“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由公司自行管理。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2017 年 1 月 1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规则
要求,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届满,现
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同时经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拟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 2022 年 10 月12 日。现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赛摩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向刘永忠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41 号),公司向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9,353 股新股,
发行价格为 14.86 元/股,该股份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完成发行上市,自该日起,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36 个月,存续期为 48 个月。
2018 年 6 月 19 日,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当时公司总
股本 552,749,3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 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完成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3,593.53 元,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未发生变化。
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流通股份数量为 359,353 股。
截至本公告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未发生减持,持股数量为 359,353 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7%。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情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公司股票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除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外,在下列期间不得卖出公司股票:(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4)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其他情形。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的转让作出限制性规定,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或因股票流动性不足等市场原因导致标的股票未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将相应延长,具体延长期限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
三、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和审议事项
根据《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
关文件规定,经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后,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考虑当前证券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规则要求,同时为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的利益,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
目的和激励作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会议,
决定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 2022 年 10 月 12 日。在新存续期内,
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1 日
[2021-02-20] (300466)赛摩智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6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2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公告如下: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35,000万元整(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求确定。
本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主要用于提供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合规金融机构借款相关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办理授信事宜中产生的相关文件。
本次申请授信事宜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1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02-20] (300466)赛摩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5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2月19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10日以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小宁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小宁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35,000万元整(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求确定。
本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主要用于提供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合规金融机构借款相关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办理授信事宜中产生的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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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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