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454什么时候复牌?-深信服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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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3]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2-011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以书面
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何朝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拟变更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广州琥珀安云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前海琥珀安云创业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拟变更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2022-02-23]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2-012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以书面
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春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拟变更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事项的各相关方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额和份额不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参与的投资基金变更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拟变更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2022-02-23]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拟变更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2-013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拟变更有限合伙人
及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广州琥珀安云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前海琥珀安云创业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琥珀安云”)拟变更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设立及历次变更情况
2019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拟参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前海琥珀永裕股权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琥珀永裕”)等其他合伙人共同发
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琥珀安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意向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0)。
2019 年 5 月 8 日与 2019 年 5 月 31 日,公司获知琥珀安云先后完成了工商设立登
记手续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登记手续,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9、2019-034)。
此后,琥珀安云经历两次增资,相关信息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2日和 2019年 12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增加对投资基金的投资及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7)和《关于公司再次增加对投资基金的投资及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06)。
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获知琥珀安云有限合伙人发生变更,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9)。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参与的投资基金变更有限合伙人暨重新签订合伙协议事宜的议案》,同意琥珀安云有限合伙人变更暨重新签订合伙协议并放弃本次部分基金份额转让的优先受让权。2021年 6 月 22 日,公司获知琥珀安云本次变更有限合伙人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参与的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人拟发生变更暨重新签订合伙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和《关于参与的投资基金完成变更有限合伙人及工商变更登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2021 年 9 月 18 日,琥珀安云完成了基金迁址的工商登记手续,迁址后琥珀安云的
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发生了变化。
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
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变更的议案》,同意琥珀安云引入
新的有限合伙人,并变更认缴出资总额等相关事项。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获知琥珀
安云变更有限合伙人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和《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完成变更有限合伙人及工商变更登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近日,公司获知琥珀安云拟变更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本次公告的变更发生之前,琥珀安云的合伙人信息如下:
认缴出资总金额
合伙人类别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前海琥珀永裕股权投资(深
普通合伙人 700 0.9722
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41.6667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中荣印刷有限公司 15,100 20.9722
深圳市明启投资咨询企业
有限合伙人 15,000 20.8333
(有限合伙)
深圳市熙珀投资咨询合伙企
有限合伙人 1,200 1.6667
业(有限合伙)
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
有限合伙人 10,000 13.8889
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合计 72,000 100
二、本次投资基金变更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的情况
2022 年 2 月 23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
设立的投资基金拟变更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琥珀安云变更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独立董事针对本次公司对外投资基金相关事项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拟变更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琥珀安云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变更如下事项:
1.拟新增有限合伙人深圳市风启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风启投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出资比例 13.8889%;
2.拟新增有限合伙人海南佳承元和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佳承元和”),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3,500万元,出资比例 4.8611%;
3.拟新增有限合伙人深圳市佳承弘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佳承弘和”),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500 万元,出资比例 2.0833%;
4.有限合伙人中荣印刷减少对琥珀安云认缴出资额 15,000 万元,同时将其持有的琥珀安云 0.1389%的出资份额(对应出资额人民币 100 万元)转让给普通合伙人琥珀永裕。转让后,中荣印刷对琥珀安云的出资份额为 0,拟退伙。
上述相关事项变更后,琥珀安云的出资总额保持不变,合伙人结构调整至如下:
认缴出资总金额
合伙人类别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前海琥珀永裕股权投资(深
普通合伙人 800 1.1111
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41.6667
深圳市明启投资咨询企业
有限合伙人 15,000 20.8333
(有限合伙)
深圳市风启投资咨询合伙企
有限合伙人 10,000 13.8889
业(有限合伙)
海南佳承元和创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人 3,500 4.8611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佳承弘和投资合伙企
有限合伙人 1,500 2.0833
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熙珀投资咨询合伙企
有限合伙人 1,200 1.6667
业(有限合伙)
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
有限合伙人 10,000 13.8889
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合计 72,000 100
鉴于变更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各方已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重新签订合伙协议,
确定风启投资、佳承元和、佳承弘和认缴出资金额的出资期限为 2022 年 2 月 28 日。
除上述变更事项外,合伙协议的其他核心条款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三、新增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一) 风启投资的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深圳市风启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竹林社区紫竹七道 17 号求是大厦西座
1418
4.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波
5. 出资总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6. 成立日期:2021-08-02
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X94J67
8.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
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2022-02-22]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2-010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61,620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48%(根据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反馈的股本结构表,公司截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
的总股本为 415,713,248 股,下同)。
2.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 23 名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中,2018
年度激励计划中 3 名离职激励对象同时为 2019 年度激励计划中离职激励对象)。
本次回购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分别为 47.88 元/股
和 48.46 元/股,回购对价总额共计人民币 2,983,425.60 元。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15,713,248股减少至 415,651,628股。
一、历次股权激励计划及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概述
(一)2018 年度激励计划及该激励计划项下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的程序
1.2018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18 年度激励计划”或“《2018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 日 ,公 司 召开 第一届 监 事会 第 十次 会议, 审 议通 过 了《 关于公 司 <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8 年 9 月 4 日至 2018 年 9 月 14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此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18年 9月 1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8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对 2018 年度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554 名调整为 550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为
3,600,000 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200,000 股调整为 3,123,000 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00,000 股调整为 477,000 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数量不变。同时,董事会确定 2018 年 9 月 26 日为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 550
名激励对象 3,123,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8.42 元/股;授予 1 名激励对
象 360,000 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就上述调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18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符合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调整后)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2018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业已成就。
5.2018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数量的议案》,董事会对《2018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中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600,000 股变更为3,523,000 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 3,123,000 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77,000 股调整为 400,000 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保持不变。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数量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6.2019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之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度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8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9 年 5 月 10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7.2019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①因公司实施了 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意公司 2018 年度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48.42 元/股调整为
48.27 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96.83 元/股调整为 96.68 元/股;②同意公司
回购注销 2018 年度激励计划中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200 股。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9年 8 月 9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8.2019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542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的 1,237,44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由于 3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因此针对该 3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不予以解除限售。上述 3 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
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已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
于 2020 年 1 月 15日完成。
9.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度激励计划中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66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 年 1 月 15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10.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①因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1.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意公司 2018 年度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48.27 元/股调整为 48.08 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96.68
元/股调整为 96.49 元/股;②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度激励计划中 4 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460 股。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以及
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 年 8 月 5 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注销。
11.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537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的 924,72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度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26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完成。
13.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度激励计划中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36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6 月 8 日
完成。
14.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①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向全体股东每
[2022-02-11]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完成变更有限合伙人及工商变更登记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2-009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完成变更有限合伙人
及工商变更登记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广州琥珀安云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前海琥珀安云创业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琥珀安云”)有限合伙人发生变更,已完成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已取得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准予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设立及历次变更情况
2019 年 4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拟参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前海琥珀永裕股权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琥珀永裕”)等其他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
股权投资基金琥珀安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意向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0)。
2019 年 5 月 8 日与 2019 年 5 月 31 日,公司获知琥珀安云先后完成了工商设立登
记手续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登记手续,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9、2019-034)。
此后,琥珀安云经历两次增资,相关信息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和 2019 年 12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增加对投资基金的投资及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7)和《关于公司再次增加对投资基金的投资及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06)。
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获知琥珀安云有限合伙人发生变更,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9)。
2021 年 6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参与的投资基金变更有限合伙人暨重新签订合伙协议事宜的议案》,同意琥珀安云有限合伙人变更暨重新签订合伙协议并放弃本次部分基金份额转让的优先受让权。2021年 6 月 22 日,公司获知琥珀安云本次变更有限合伙人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参与的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人拟发生变更暨重新签订合伙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和《关于参与的投资基金完成变更有限合伙人及工商变更登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2021 年 9月 18日,琥珀安云完成了基金迁址的工商登记手续,迁址后琥珀安云的
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发生了变化,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8)。
二、本次新增有限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资变更进展
经琥珀安云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1.新增有限合伙人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市熙珀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分别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1,200 万元;2.有限合伙人深圳市中荣印刷有限公司减少对琥珀安云认缴出资额 9,300 万元,其持有的琥珀安云的出资份额由 34.8074%降低至
20.9722%(对应的认缴出资额由 24,400 万元减少至 15,100 万元)。2022年 1月 27 日,
各方合伙人重新签署了《广州琥珀安云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获悉琥珀安云已于近日完成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准予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具体变更登记事项如下:
变更前合伙人情况
认缴出资总金额
合伙人类别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前海琥珀永裕股权投资(深
普通合伙人 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0 0.9986
有限合伙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42.7960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中荣印刷有限公司 24,400 34.8074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明启投资咨询企业(有
限合伙) 15,000 21.3980
合计 70,100 100
变更后合伙人情况
认缴出资总金额
合伙人类别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前海琥珀永裕股权投资(深
普通合伙人 700 0.9722
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41.6667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中荣印刷有限公司 15,100 20.9722
深圳市明启投资咨询企业
有限合伙人 15,000 20.8333
(有限合伙)
深圳市熙珀投资咨询合伙企
有限合伙人 业(有限合伙) 1,200 1.6667
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
有限合伙人 10,000 13.8889
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合计 72,000 100
公司将密切关注琥珀安云的管理运作情况、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加强风险管控,降低投资风险,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2022-01-27]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2-006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以书面
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何朝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变更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广州琥珀安云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前海琥珀安云创业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并变更认缴出资总额等相关事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27]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2-007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以书面
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春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事项的各相关方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额不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参与的投资基金拟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并变更认缴出资总额等相关事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27]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2-008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
及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广州琥珀安云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前海琥珀安云创业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琥珀安云”)拟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并变更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设立及历次变更情况
2019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拟参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前海琥珀永裕股权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琥珀永裕”)等其他合伙人共同发
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琥珀安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意向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0)。
2019 年 5 月 8 日与 2019 年 5 月 31 日,公司获知琥珀安云先后完成了工商设立登
记手续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登记手续,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9、2019-034)。
此后,琥珀安云经历两次增资,相关信息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2日和 2019年 12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增加对投资基金的投资及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7)和《关于公司再次增加对投资基金的投资及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06)。
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获知琥珀安云有限合伙人发生变更,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9)。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参与的投资基金变更有限合伙人暨重新签订合伙协议事宜的议案》,同意琥珀安云有限合伙人变更暨重新签订合伙协议并放弃本次部分基金份额转让的优先受让权。2021年 6 月 22 日,公司获知琥珀安云本次变更有限合伙人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参与的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人拟发生变更暨重新签订合伙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和《关于参与的投资基金完成变更有限合伙人及工商变更登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2021 年 9 月 18 日,琥珀安云完成了基金迁址的工商登记手续,迁址后琥珀安云的
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发生了变化,具体如下:
变更事项 原登记内容 变更后登记内容
前海琥珀安云创业投资(深 广州琥珀安云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
企业名称
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 1 号
注册地址 街道梦海大道 5033 号前海卓
越金融中心 3 号楼 L27-07 404 房-A215(仅限办公)
创业投资业务;投资咨询、 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
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 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
经营范围
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
(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近日,公司获知琥珀安云拟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并变更相关事项,本次公告的变更发生之前,琥珀安云的合伙人信息如下:
认缴出资总金额
合伙人类别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前海琥珀永裕股权投资(深
普通合伙人 700 0.9986
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42.7960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中荣印刷有限公司 24,400 34.8074
深圳市明启投资咨询企业
有限合伙人 15,000 21.3980
(有限合伙)
合计 70,100 100
二、本次投资基金新增有限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资变更的情况
2022 年 1 月 2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
设立的投资基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变更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琥珀安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并变更认缴出资总额等相关事项。独立董事针对本次公司对外投资基金相关事项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变更的议案》。
经琥珀安云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变更如下事项:
1. 新增有限合伙人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家引导基金”)、深圳市熙珀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熙珀投资”),认缴出资额分别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1,200 万元。
2. 有限合伙人中荣印刷减少对琥珀安云认缴出资额 9,300 万元,其持有的琥珀安云
的出资份额由 34.8074%降低至 20.9722%(对应的认缴出资额由 24,400 万元减少至15,100万元)。
本次各项变更完成后,琥珀安云的认缴出资总额由人民币 70,1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72,000 万元,国家引导基金和熙珀投资将成为琥珀安云的有限合伙人,琥珀安云的合伙人结构调整至如下:
认缴出资总金额
合伙人类别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前海琥珀永裕股权投资(深
普通合伙人 700 0.9722
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41.6667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中荣印刷有限公司 15,100 20.9722
深圳市明启投资咨询企业
有限合伙人 15,000 20.8333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熙珀投资咨询合伙企 1,200 1.6667
业(有限合伙)
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
有限合伙人 10,000 13.8889
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合计 720,00 100
三、新增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一) 国家引导基金的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融慧园 6号楼 4-68
4.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投创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出资总额:人民币 1,034,340万元
6. 成立日期:2016-09-13
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088QAXM
8.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
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国家引导基金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也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 熙珀投资的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深圳市熙珀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 5033 号前海卓越金融中心
3号楼 L27-07
4.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秀甜
5. 出资总额:人民币 1,200 万元
6. 成立日期:2021-07-19
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WM6X3K
8.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9.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熙珀投资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
琥珀永裕的员工持股平台,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2022-01-25]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2-005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670,700.00 万元–681,600.00 万元
营业收入 545,839.52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22.87% - 24.87%
归属于上市 盈利:24,100.00 万元–30,900.00 万元
公司股东的 盈利:80,937.56 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61.82% - 70.22%
扣除非经常 盈利:10,100.00 万元–16,900.00 万元
性损益后的 盈利:67,730.17 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75.05% - 85.09%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增速较慢。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70,700 万-681,600
万,虽然同比增长 22.87%-24.87%,但营业收入的增速低于公司各项费用的增速。营业收入增速较慢的主要原因包括:⑴公司对行业客户需求的市场洞察不够准确,导致公司按照惯性在政府和事业单位等部分行业客户群投入了较多的资源,但受多重因素影响,该类行业的投入和产出并不匹配,有限的资源未能得到有效配置实现收益最大化;⑵近年公司网络安全产品和解决方案的进步离真正满足行业客户群的真实需求存在差距,公司的网络安全业务并未构筑明显领先于同行的整体优势,导致公司体量最大的网络安全业务增长乏力。
2、投入进一步加大,各项费用仍在快速增长。2021 年以来,公司明确 XaaS
(一切皆服务)优先的战略目标,正在稳步推进包括托管云、MSS(托管式安全运营服务)、SASE(安全访问服务边缘)等在内的 XaaS 业务,目标是推动公司业务逐步实现云化、在线化和服务化;同时,为了提升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品质,增强公司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研发费用同比增长 36.96%-38.35%。再加上 XaaS 类业务属于模式较新的业务,市场推广难度较大,公司在市场端也投入了较多资源,导致销售费用增速亦高于营收增速。为吸引并留住人才,公司实施了多期股权激励计划,导致报告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同比大幅增加。
3、公司整体毛利率下降。收入结构及营业成本方面,随着公司战略转型的推进,毛利率较低的云计算业务收入增长较快,收入占比逐步提升;而毛利率较高的网络安全业务增速慢,导致公司整体毛利率下滑。报告期内,全球芯片供应紧张导致的硬件采购成本上涨也对公司全年利润产生了一定影响。
预计 2021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额约
为 14,000.00 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理财投资收益及参股投资企业公允价值变动等; 2020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13,207.39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具体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19]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2-004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8 年度激励计划”)《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9 年度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年度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决定对其在 2018 年度激励计划及 2019 年度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1,620 股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15,713,248 股变更为 415,651,628
股(最终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注册资本亦将随之发生变动,将由 415,713,248 元变更为 415,651,628 元。
本次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
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随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2022-01-19]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2-001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以书面
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何朝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8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8 年度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 B 及以上等级,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售,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触发回购注销条款,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620 股回购注销,占公司 2018 年度激励计划已授予
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0.1479%,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11%(根据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反馈的股本结构表,公司截至 2022 年 1 月 18 日的总股本
为 415,713,248 股,下同)。
根据公司 2019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 年度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 B 及以上等级,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售,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触发回购注销条款,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7,000 股回购注销,占公司 2019 年度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0.9774%,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137%。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1,620股。
依照 2018 年度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份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2018 年度激励计划项下,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为 48.42 元人民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实施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
以当时总股本 403,123,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公司于 2020 年 5 月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以当时总股本
409,071,1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
于 2021 年 6 月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 413,874,278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此,本次回购 2018 年度激励
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47.88 元/股,回购股数为计 4,620 股,回购对价总额为人民币 221,205.6 元。
依照 2019 年度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份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2019 年度激励计划项下,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为 48.85 元人民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
以当时总股本 409,071,1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9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实施了 2020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 413,874,2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此,本次回购2019 年度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48.46元/股,回购股数为 57,000股,回购对价总额为人民币 2,762,220 元。
前 述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将 由 415,713,248 股 变 更 为
415,651,628股。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2022-01-19]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2-002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以书面
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春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8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8 年度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 B 及以上等级,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售,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触发回购注销条款,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620 股回购注销,占公司 2018 年度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0.1479%,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1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反馈的股本结构表,公司截至 2022 年 1 月 18 日的总股本为 415,713,248
股,下同)。
根据公司 2019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 年度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 B 及以上等级,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售,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触发回购注销条款,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7,000 股回购注销,占公司 2019 年度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0.9774%,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137%。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1,620 股。
依照 2018 年度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份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2018 年度激励计划项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为 48.42 元人民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实施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以当时
总股本 403,123,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以当时总股本 409,071,14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实
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 413,874,2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此,本次回购 2018 年度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47.88 元/股,回购股数为计 4,620 股,回购对价总额为人民币 221,205.6 元。
依照 2019 年度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份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2019 年度激励计划项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为 48.85 元人民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以当时
总股本 409,071,1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 413,874,27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此,本次回购 2019 年度激
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48.46 元/股,回购股数为 57,000 股,回购对价总额为人民币 2,762,220 元。
前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415,713,248 股变更为 415,651,628
股。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上述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年度业绩考核不达标,触发了公司 2018 年度激励计划及 2019 年度激励计划中所规定的回购注销条款,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决议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18、2019 年度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 2019 年度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2022-01-19]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2-003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8 年度激励计划”)《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9 年度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决定对其在前述股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概述
(一)2018 年度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18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18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 日 ,公 司 召开 第一届 监 事会 第 十次 会议, 审 议通 过 了《 关于公 司 <2018年 度 限 制 性 股 票 与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 关 于 公 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8 年 9 月 4 日至 2018 年 9 月 14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8年 9月 14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8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对《2018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554 名调整为 550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为 3,600,000 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200,000 股调整为3,123,000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00,000 股调整为 477,000 股;首次授
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不变。同时,董事会确定 2018 年 9 月 26 日为首次授予日,
首次授予 550 名激励对象 3,123,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1 名激励对象 360,000
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就上述调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18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符合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调整后)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2018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业已成就。
5.2018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数量的议案》,董事会对《2018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中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600,000 股变更为 3,523,000 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3,123,0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77,000 股调整为 400,000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保持不变。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数量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6.2019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之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度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8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9 年 5 月 10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7.2019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因
公司实施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同意公司 2018 年度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48.42 元/股调整
为 48.27 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96.83 元/股调整为 96.68元/股;2)同意公
司回购注销 2018 年度激励计划中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200 股。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以及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9年 8 月 9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8.2019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542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的 1,237,44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由于 3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因此针对该 3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不予以解除限售。上述 3 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
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已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
于 2020 年 1 月 15日完成。
9.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度激励计划中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66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 年 1 月 15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10.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因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1.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意公司 2018 年度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由 48.27 元/股调整为 48.08 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96.68 元/
股调整为 96.49 元/股;2)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度激励计划中 4 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460 股。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以及回
购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 年 8 月 5 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注销。
11.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537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的 924,72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度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26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完成。
13.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度激励计划中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36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6 月 8 日
完成。
14.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意公司 2018 年
[2021-12-29]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32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并完成变更
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口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口袋网络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变更其经营范围,并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了变更(备案)手续。
近日,口袋网络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事项完成变更(备案)手续,现已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22106680363),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一般经营项目】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
【一般经营项目】 发、销售;经营电子商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 务。
发、销售;经营电子商 【许可经营项目】
经营范围 务。 经营电信业务。人力资
【许可经营项目】 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
经营电信业务。 活动、劳务派遣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除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外,口袋网络公司未变更其他登记信息。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29]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31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
时间过半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Diamond Bright International Limited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 Diamond Bright
International Li mi ted 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该公告披露公司原持股 5%以上的股东 DiamondBright InternationalLimited(以下简称“Diamond Bright”)计划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或“减持计划”),拟减持总股数合计不超过减持计划公告时其持股总数即 23,866,477 股(以下简称“计划减持股份”),计划减 持股份占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时总 股本( 413,874,278 股)的比例不超过其当时持股总比例即 5.7666%。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 Diamond Bright 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时间过半的告知
函》,截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Diamond Bright 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持股情况及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等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二)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式 (元/股) (股)
集中竞 2021 年 9 月 30
Diamond 价交易 日至 2021 年 191.30-243.00 4,138,299 0.9955%
Bright 12 月 29 日
International 大宗交 2021 年 9 月 10
Limited 易 日至 2021 年 186.10-210.49 3,832,000 0.9218%
12 月 29 日
合计 - - - 7,970,299 1.9173%
(三)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当 占公司当
股数(股) 时总股本 股数(股) 前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3,866,477 5.7666% 15,896,178 3.8238%
Diamond Bright 其中:无限售 23,866,477 5.7666% 15,896,178 3.8238%
International 条件股份
Limited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当前总股本为 415,713,248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Diamond Bright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以及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Diamond Bright 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
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相符。
(三)Diamond Bright 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亦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Diamond Bright 本轮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Diamond Bright 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Diamond Bright International Li mited 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时间过半的
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23]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30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13,808,338 元变更为 413,831,888 元,公司的股份总数由 413,808,338 股变更为
413,831,888 股,并同意公司对应修订《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前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
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 10 月 1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就上述事宜,公司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深圳市监局”)申请变更,深圳市监局于近日核准了公司的变更申请,并下发了《变更(备案)通知书》。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的主要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6171773F
名称: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场主体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 1001 号南山智园 A1 栋一层
法定代表人:何朝曦
注册资本:人民币 413,831,888 元
成立日期:2000-12-25
营业期限: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无。许可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网络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以及相关技术咨询(以上均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货物及技术的出口(不含分销);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2021-12-14]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29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844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1,674,07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027%。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1年 12 月 17日。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申请将 2019 年度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2019 年度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股份予以解除限售,844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1,674,075 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415,713,248 股的 0.4027%)将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7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9 年 7 月 29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此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19 年 9 月 5 日,公司公
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9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公告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 年 10月 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的议案》,董事会对《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同意:1)公司 2019 年度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96 名调整为 888 名,股票增值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不变;2)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数量予以调整,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400,000 股变更为 5,831,550 股,股票增值权数
量由 130,000 份变更为 66,000 份;3)确定以 2019 年 10 月 11 日为授予日,授
予 888名激励对象 5,831,55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8名激励对象 66,000 份股票增
值权,授予价格为 48.8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9 年度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5、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确定 2019 年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10 月 11 日,2019 年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日暨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11 月 26 日。
6、2019 年 12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75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 年 1月 15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7、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因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1.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意公司 2019 年度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48.85 元/股调整为 48.66 元/股,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由 48.85
元/股调整为 48.66 元/股;2)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9 年度激励计划中 9 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1,000 股。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以及
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 年 8 月 5 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注销。
8、2020 年 11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确定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876 名激
励对象第一个限售期内的 2,308,62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因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250 股公司不予以解除限售。该名离职激励
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已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履行董事会审
议程序,并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完成。
9、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9 年度激励计划中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930 股(其中包含上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时已离职的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250 股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新增的 2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68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年 3月 5日完成。
10、2021 年 5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9 年度激励计划中 1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8,7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6 月 8 日
完成。
11、2021 年 9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19 年度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48.66 元/股调整为 48.46 元/股;2)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9
年度激励计划中 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0,000 股。2021 年 9月 28 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1)确定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由于 7 名激励
对象离职,2019 年度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855 人调整为 848 人,由于 4 名
激励对象年度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因此,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至 844 人;2)因 7 名激励对象离职,该 7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全部授予股份数为 35,000 股,因此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649,250 股调整为 5,614,250 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为
1,684,275 股;此外,由于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该 4 名激励对
象对应的全部授予股份数为 34,000 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200 股,将从本次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中减去,因此,2019 年度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 1,684,275 股最终调整至 1,674,075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限售期届满的
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中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分 3 期解除限售。具体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股票登
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4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股票登 30%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
[2021-12-10]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26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1 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数量 4,801,848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85.01 元/股,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1,242,223.75 元(已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147,674.7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已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出具《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
同验字(2020)第 441ZC00453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目 (元) (元)
网络信息安全服
1 务与产品研发基 960,000,000.00 606,140, 000.00
地项目
云化环境下的安
2 全产品和解决方 464,090,000.00 275,102,223.75
案升级项目
合计 1,424,090,000.00 881,242,223.75
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888,389,898.4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净额为 881,242,223.75 元,在募集资金使用分配时,保持网络信息安全服务与产品研发基地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变,调减云化环境下的安全产品和解决方案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何朝曦或董事、副总经理熊武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并具体实施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的投向、风险、收益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如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控制措施;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公司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中的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
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2021-12-10]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27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
2、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67,420 股
3、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33.92 元/股(与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
保持一致)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为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授予日,以 133.92 元/股的价格(与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
格一致)向 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7,420 股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简述
(一)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股票。
(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对象及数量
1、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33.92 元/股(与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
格保持一致)。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206.73元的50%,为每股 103.37 元;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198.51 元的
50%,为每股 99.26 元;
3)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211.28 元的
50%,为每股 105.64 元;
4)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240.59 元
的 50%,为每股 120.30 元。
3、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的授予对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30 人,均为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获授的限制性 占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占目前股份总额
类别
股票数量(股) 票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核心技术和业
务人员(30 人) 267,420 53.48% 0.0643%
合计 267,420 53.48% 0.0643%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预留部分须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授出。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公司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入 60 日期限之内。
3、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
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度授出,则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一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个归属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二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个归属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三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个归属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归属期间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4、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本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三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条件。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度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归属期 2021 年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
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归属期 2022 年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三个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归属期 2023 年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注:“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 个人层面综合表现考核要求
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个人综合表现考评进行打分,薪酬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个人综合表现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个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个人综合表现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评价等级 A B+ B C
个人归属比例 100% 100% 10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21-12-10]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25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以书面
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春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度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的授予日,授予 30 名激励对象
267,420 股限制性股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业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为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第一批)的授予日,以133.92元/股的价格向30名激励对象授予267,420股限制性股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1 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数量 4,801,848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85.01 元/股,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1,242,223.75 元(已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147,674.73 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元)
号
1 网络信息安全服务与产品 960,000,000.00 606,140,000.00
研发基地项目
2 云化环境下的安全产品和 464,090,000.00 275,102,223.75
解决方案升级项目
合计 1,424,090,000.00 881,242,223.75
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888,389,898.4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
额为 881,242,223.75 元,在募集资金使用分配时,调减云化环境下的安全产品和解决方案升
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何朝曦或董事、副总经理熊武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并具体实施等。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2021-12-10]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24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以书面
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何朝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的的授
予日,授予 30 名激励对象 267,42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1 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数量 4,801,848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85.01 元/股,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1,242,223.75 元(已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147,674.73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元)
号
1 网络信息安全服务与产品 960,000,000.00 606,140,000.00
研发基地项目
2 云化环境下的安全产品和 464,090,000.00 275,102,223.75
解决方案升级项目
合计 1,424,090,000.00 881,242,223.75
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888,389,898.4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
额为 881,242,223.75 元,在募集资金使用分配时,调减云化环境下的安全产品和解决方案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何朝曦或董事、副总经理熊武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并具体实施等。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2021-12-08]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22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12,800 股,占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0.0273%;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人数:27 人;
3、本次归属股份的上市流通日:2021 年 12 月 9 日(星期四);
4、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票。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信服”)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详情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
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 年 7 月 15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此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公告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0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对《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2020 年度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253名调整为1,241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予以调整,由 4,660,000 股变更为 4,615,400 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同
时,董事会确定 2020 年 9 月 24 日为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 1,241 名激励对象
4,615,4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5、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确定以 2020 年 11 月 2 日为授予日,预留授予 36 名激励对象 425,500 股
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6、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同意:1)公司拟对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 45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52,400 股予以作废,以及 2 名年度个人综合表现考核未达标的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400 股予以作废;2)公司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由于 45 名激励对象离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 1,241 人调整为 1,196 人,由于 2 名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综
合表现考核未达标而不符合归属条件,因此,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至 1,194 人;3)因 45 名激励对象离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由 4,615,400 股调整为 4,463,000 股,而上述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综合表现考核未
达标,该 2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全部授予股份数为 6,000 股,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400 股,将从本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中减去;4)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意公司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由 98.26 元/股调整为 98.06 元/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
由 104.88 元/股调整为 104.6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0 年度激励计划的调整
和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7、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6 人调整为 27 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25,500 股调整为 282,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归属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8、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1)因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归属条件成就议案后至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新增 4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7,600 股予以作废,同时有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7,200 股予以作废;2)由于 4 名激励对象离职,以及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期归属,2020 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
人数由 1,194 调整至 1,185 人;3)因新增 4 名激励对象离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 4,463,000 股调整为 4,445,400 股,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1,778,160 股;此外,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该 5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全部授予股份数为 18,000 股,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7,200 股,将从本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
中减去,因此,2020 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由 1,778,160 股最终调整至 1,768,560 股;4)因预留部分中的 9 名激励对象
离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43,500 股予以作废。公司独
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暨作废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时间为自限制性股票预
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公司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2 日。本次激励
计划中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
属期为 2021 年 11 月 3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 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
个归属期。
(二)董事会关于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2020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
[2021-12-08]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23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
持股比例变动达到 1%的公告
原持股 5%以上的股东 Diamond Bright International Limited 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 Diamond
Bright International Li mi ted(以下简称“ Dia mo ndBright”)的《关于原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累计达到 1%的告知函》,自 2021 年 11 月 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Diamond Bright 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145,354 股,因 Diamond Bright 减持及公司股本变动导致 Diamond Bright 持股
比例累计变动达到了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 1%(公司当前总股本为 413,831,888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Diamond Bright International Limited
FLAT/RM 2901 29/F THE CENTER 99
住所 QUEEN’S ROAD CENTRALCENTRAL
HK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
股票简称 深信服 股票代码 300454
变动类型(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稀释比例(%)
A 股 4,145,354 1.0017%
合计 4,145,354 1.001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三、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当时总 占当前总
股数(股) 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20,691,532 4.99998% 16,546,178 3.998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691,532 4.99998% 16,546,178 3.998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四、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原持股 5%以上股东 Diamond Bri ght 本次减持情
况与已经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情况。截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Diamond Bright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持有公司股份 16,546,1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983%。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
约定减持股数,并严格遵守其股份锁定及减持相
关承诺。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 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五、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
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 是□ 否?
股份
六、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
不适用
七、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
不适用
八、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2021-12-07]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21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768,560 股,占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0.4274%;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人数:1,185 人;
3、本次归属股份的上市流通日:2021 年 12 月 9 日(星期四);
4、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票。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详情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
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 年 7 月 15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此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公告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0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对《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2020 年度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253名调整为1,241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予以调整,由 4,660,000 股变更为 4,615,400 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同
时,董事会确定 2020 年 9 月 24 日为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 1,241 名激励对象
4,615,4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0 年度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
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5、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确定以 2020 年 11 月 2 日为授予日,预留授予 36 名激励对象 425,500 股
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6、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同意:1)公司拟对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 45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52,400 股予以作废,以及 2 名年度个人综合表现考核未达标的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400 股予以作废;2)公司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由于 45 名激励对象离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 1,241 人调整为 1,196 人,由于 2 名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综
合表现考核未达标而不符合归属条件,因此,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至 1,194 人;3)因 45 名激励对象离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由 4,615,400 股调整为 4,463,000 股,而上述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综合表现考核未
达标,该 2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全部授予股份数为 6,000 股,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400 股,将从本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中减去;4)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意公司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由 98.26 元/股调整为 98.06 元/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
由 104.88 元/股调整为 104.6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0 年度激励计划的调整
和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7、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6 人调整为 27 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25,500 股调整为 282,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归属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8、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1)因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归属条件成就议案后至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新增 4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7,600 股予以作废,同时有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7,200 股予以作废;2)由于 4 名激励对象离职,以及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期归属,2020 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
人数由 1,194 调整至 1,185 人;3)因新增 4 名激励对象离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 4,463,000 股调整为 4,445,400 股,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
1,778,160 股;此外,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该 5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全部授予股份数为 18,000 股,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
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7,200 股,将从本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
中减去,因此,2020 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由 1,778,160 股最终调整至 1,768,560 股;4)因预留部分中的 9 名激励对象
离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43,500 股予以作废。公司独
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暨作废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时间为自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公司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9 月 24 日。本次激励
计划中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进入第一个归
[2021-12-01]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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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12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44人,本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74,07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045%。
2、本次解除限售事项仍需向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届时将另行公告相关事宜,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2019年度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844名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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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的1,674,075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045%)办理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手续,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19年度激励计划”)《关于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9年7月29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此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19年9月5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公告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2019年10月11日为授予日,授予888名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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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5,831,55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8.85元/股。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5、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75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年1月15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6、2020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意公司2019年度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8.85元/股调整为48.66元/股,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由48.85元/股调整为48.66元/股;2)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度激励计划中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1,000股。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以及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年8月5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7、2020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确定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87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限售期内的2,308,62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不予以解除限售。该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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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的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1年1月22日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于2021年3月5日完成。 8、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度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93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3月5日完成。 9、2021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度激励计划中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7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6月8日完成。 10、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19年度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8.66元/股调整为48.46元/股;2)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度激励计划中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000股。2021年9月28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确定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844名激励对象第二个限售期内的1,674,075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手续。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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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激励对象离职,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不予以解除限售;因4名激励对象个人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对其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的限制性股票不予以解除限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限售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中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年10月11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11月26日,公司2019年度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1年11月26日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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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关于满足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说明
1、根据激励计划,公司需符合以下条件
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
公司2018年与2020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224,450,529.19元、5,458,395,234.15元,2020年营业收入较2018年增长69.28%,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个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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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个人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为:
A:100%
B+:100%
B:100%
C:0%
844名激励对象在2020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等级均为B或B以上等级,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经届满,公司及844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故公司可以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为该等激励对象所获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的1,674,075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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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4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74,07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045%。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如下:
激励对象
2019年度激励计划项下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本期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
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844人)
5,604,050
1,674,075
0.4045%
注:
(1)上表中不包括7名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原激励对象和4名因个人年度综合表现考核未达标而本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予以解锁的激励对象。
(2) 本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计算过程如下:
2019年10月11日,公司授予888名激励对象5,831,550股限制性股票。
截至2021年9月27日(最近1次回购注销完成之日),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已有33位激励对象离职,剩余855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含2020年度已解锁股票)为5,649,250股;
自2021年9月27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新增7名激励对象离职,剩余848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5,614,250股。在该848名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个人年度综合表现考核要求未达标而本次不予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200股,因此本期可解锁的844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614,250*0.3-10200股=1,674,075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限售期已经届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公司2020年度业绩、844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个人业绩均考核合格,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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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前述考核合格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限售期已经届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公司2020年度业绩、844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个人业绩均考核合格,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前述考核合格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11月30日出具《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2019年度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和《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2019年度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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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2-01]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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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15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思阳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思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王思阳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王思阳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 A1 栋
电话:0755-26581945
电子邮箱:ir@sangfor.com.cn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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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王思阳简历
王思阳女士,199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美国康奈尔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曾任职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2021年9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证券事务部。王思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思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12-01]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暨作废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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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13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
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0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年7月15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此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20年8月24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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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年9月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对《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度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2020年度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253名调整为1,241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予以调整,由4,660,000股变更为4,615,400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同时,董事会确定2020年9月24日为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1,241名激励对象4,615,4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5、2020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以2020年11月2日为授予日,预留授予36名激励对象425,5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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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6、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2020年度激励计划中4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52,400股予以作废,以及2名年度个人综合表现考核未达标的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00股予以作废。公司董事会确定2020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1,241人调整为1,196人,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19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615,400股调整为4,460,600股。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和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7、2021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确定公司2020年度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9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43,500股予以作废,因此,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6人调整为27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25,500股调整为282,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归属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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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8、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次授予部分中的9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归属,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4,800股予以作废,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94人调整为1,185人,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460,600股调整为4,435,800股;因预留部分中的9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43,500股予以作废。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调整2020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数量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确定2020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为1,196人,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19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60,600股。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归属条件成就议案后至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由于4名激励对象离职,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归属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应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数量进行调整。
1、关于归属对象的调整
由于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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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归属,因此,2020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由1,194人调整至1,185人。
2、关于归属数量的调整
由于上述9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归属,根据《2020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800股作废。
综上,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460,600股调整为4,435,800股。2020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由1,782,800股调整至1,768,560股。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由于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归属,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800股作废。
综上,本次拟作废的2020年度激励计划首次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 24,800股,占公司2020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4,615,400股)的0.5373%。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1,196人调整为1,192人(包含本次归属期间因个人年度综合表现考核未达标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而本次不予以归属的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460,600股调整为4,435,800股。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离职,则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公司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
四、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技术和业务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按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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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公司《2020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归属,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未归属的股份予以作废。公司本次作废此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作废此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归属,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年度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将上述9位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4,80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11月30日出具《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2019年度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归属调整的主要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和《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2020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2019年度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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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2-01]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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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14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8月27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提出异议。
2021年10月13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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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调整情况
鉴于列入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已有33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992名变更为1,959名。
同时,公司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予以调整,由4,800,000股变更为4,769,270股。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相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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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以上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11月30日出具《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2019年度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2019年度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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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2-01]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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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16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11月30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769,270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33.92元/股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度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确定2021年11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33.92元/股的价格向1,959名激励对象授予4,769,270股限制性股票。
一、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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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票来源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股票的数量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300,000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份总额413,874,278股的1.28%。其中,首次授予4,800,00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份总额413,874,278股的1.16%;预留500,000股,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份总额413,874,278股的0.12%,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股份总额的9.43%。
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1%。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类别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比例
占目前股份总额的比例
1
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1,992人)
480
90.57%
90.57%
1.16%
2
预留部分
50
9.43%
9.43%
0.12%
合计
530
100%
100%
1.28%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部分外籍员工,均为公司的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
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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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预留部分须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授出。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公司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入60日期限之内。
3、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分3期归属,具体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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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1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度授出,则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2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度授出,则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归属期间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4、禁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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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本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33.92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33.92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267.83元的50%,为每股133.91元;
(2)本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256.31元的50%,为每股128.15元;
(3)本计划草案公告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266.38元的50%,为每股133.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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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计划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261.64元的50%,为每股130.82元。
3、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限制性股票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3)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6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4)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8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3.2021年8月27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提出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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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2021年10月13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本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成就情况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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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和《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调整后的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业已成就。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鉴于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已有33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992名变更为1,959名。
同时,公司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做了调整,由4,800,000股变更为4,769,270股。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内容一致。
五、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1、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2、 授予日:2021年11月30日
3、 授予价格:133.92元/股
4、 授予对象:共1,959人,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 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69,270股,具体分配如下:
序号
类别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比例
占目前股份总额的比例
1
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1,959人)
476.927
90.51%
90.51%
1.15%
预留部分
50.00
9.49%
9.49%
0.12%
合计
526.927
100%
100%
1.27%
9 / 1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6、 本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1、 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确定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公司以首次授予日2021年11月30日为基准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票:196.20元/股(授予日收盘价);
(2)有效期: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2.46%、24.42%、25.39%(采用创业板指数最近一年、两年、三年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2.2460%、2.4913%、2.5703%(采用1年期、2年期、3年期的中债国债收益率);
(5)股息率:0.1019%(采用公司最近一年的股息率)。
2、 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测算,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总额为33,685.74万元,该等公允价值总额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经测算,2021年至2024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4,769,270
33,685.74
1,772.05
20,222.18
8,331.55
3,35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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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七、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为自筹资金,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八、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九、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1月30日,该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二)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三)公司确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激励对象条件及授予条件的相关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五)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1月30日,向1,959名激励对象授予4,769,270股限制性股票。
十、监事会对授予条件成就及激励对象核实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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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一)除由于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外,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二)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激励对象条件及授予条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三)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调整后)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业已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21年11月30日为授予日,向1,959名激励对象授予4,769,270股限制性股票。
十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11月30日出具《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2019年度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深信服就本次调整和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现阶段所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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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十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2019年度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2-01]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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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17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0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年7月15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此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20年8月24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0年9月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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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5、2020年11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6、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和归属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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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作废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7、2021年11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和归属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8、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次授予部分中的9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归属,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4,800股予以作废,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94人调整为1,185人,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460,600股调整为4,435,800股;因预留部分中的9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43,500股予以作废。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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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由于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3,500股作废。
综上,本次拟作废的2020年度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 143,500股,占公司2020年度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3.73%。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36人调整为27人,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7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25,500股调整为282,000股。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离职,则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公司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技术和业务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按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中,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未归属的股份予以作废。公司本次作废此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作废此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中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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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将上述9位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143,50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11月30日出具《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2019年度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2020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2019年度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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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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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3]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2-011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以书面
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何朝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拟变更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广州琥珀安云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前海琥珀安云创业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拟变更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2022-02-23]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2-012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以书面
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春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拟变更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事项的各相关方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额和份额不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参与的投资基金变更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拟变更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2022-02-23]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拟变更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2-013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拟变更有限合伙人
及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广州琥珀安云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前海琥珀安云创业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琥珀安云”)拟变更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设立及历次变更情况
2019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拟参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前海琥珀永裕股权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琥珀永裕”)等其他合伙人共同发
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琥珀安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意向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0)。
2019 年 5 月 8 日与 2019 年 5 月 31 日,公司获知琥珀安云先后完成了工商设立登
记手续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登记手续,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9、2019-034)。
此后,琥珀安云经历两次增资,相关信息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2日和 2019年 12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增加对投资基金的投资及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7)和《关于公司再次增加对投资基金的投资及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06)。
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获知琥珀安云有限合伙人发生变更,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9)。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参与的投资基金变更有限合伙人暨重新签订合伙协议事宜的议案》,同意琥珀安云有限合伙人变更暨重新签订合伙协议并放弃本次部分基金份额转让的优先受让权。2021年 6 月 22 日,公司获知琥珀安云本次变更有限合伙人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参与的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人拟发生变更暨重新签订合伙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和《关于参与的投资基金完成变更有限合伙人及工商变更登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2021 年 9 月 18 日,琥珀安云完成了基金迁址的工商登记手续,迁址后琥珀安云的
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发生了变化。
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
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变更的议案》,同意琥珀安云引入
新的有限合伙人,并变更认缴出资总额等相关事项。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获知琥珀
安云变更有限合伙人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和《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完成变更有限合伙人及工商变更登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近日,公司获知琥珀安云拟变更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本次公告的变更发生之前,琥珀安云的合伙人信息如下:
认缴出资总金额
合伙人类别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前海琥珀永裕股权投资(深
普通合伙人 700 0.9722
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41.6667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中荣印刷有限公司 15,100 20.9722
深圳市明启投资咨询企业
有限合伙人 15,000 20.8333
(有限合伙)
深圳市熙珀投资咨询合伙企
有限合伙人 1,200 1.6667
业(有限合伙)
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
有限合伙人 10,000 13.8889
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合计 72,000 100
二、本次投资基金变更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的情况
2022 年 2 月 23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
设立的投资基金拟变更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琥珀安云变更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独立董事针对本次公司对外投资基金相关事项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拟变更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琥珀安云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变更如下事项:
1.拟新增有限合伙人深圳市风启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风启投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出资比例 13.8889%;
2.拟新增有限合伙人海南佳承元和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佳承元和”),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3,500万元,出资比例 4.8611%;
3.拟新增有限合伙人深圳市佳承弘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佳承弘和”),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500 万元,出资比例 2.0833%;
4.有限合伙人中荣印刷减少对琥珀安云认缴出资额 15,000 万元,同时将其持有的琥珀安云 0.1389%的出资份额(对应出资额人民币 100 万元)转让给普通合伙人琥珀永裕。转让后,中荣印刷对琥珀安云的出资份额为 0,拟退伙。
上述相关事项变更后,琥珀安云的出资总额保持不变,合伙人结构调整至如下:
认缴出资总金额
合伙人类别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前海琥珀永裕股权投资(深
普通合伙人 800 1.1111
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41.6667
深圳市明启投资咨询企业
有限合伙人 15,000 20.8333
(有限合伙)
深圳市风启投资咨询合伙企
有限合伙人 10,000 13.8889
业(有限合伙)
海南佳承元和创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人 3,500 4.8611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佳承弘和投资合伙企
有限合伙人 1,500 2.0833
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熙珀投资咨询合伙企
有限合伙人 1,200 1.6667
业(有限合伙)
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
有限合伙人 10,000 13.8889
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合计 72,000 100
鉴于变更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各方已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重新签订合伙协议,
确定风启投资、佳承元和、佳承弘和认缴出资金额的出资期限为 2022 年 2 月 28 日。
除上述变更事项外,合伙协议的其他核心条款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三、新增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一) 风启投资的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深圳市风启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竹林社区紫竹七道 17 号求是大厦西座
1418
4.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波
5. 出资总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6. 成立日期:2021-08-02
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X94J67
8.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
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2022-02-22]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2-010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61,620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48%(根据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反馈的股本结构表,公司截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
的总股本为 415,713,248 股,下同)。
2.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 23 名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中,2018
年度激励计划中 3 名离职激励对象同时为 2019 年度激励计划中离职激励对象)。
本次回购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分别为 47.88 元/股
和 48.46 元/股,回购对价总额共计人民币 2,983,425.60 元。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15,713,248股减少至 415,651,628股。
一、历次股权激励计划及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概述
(一)2018 年度激励计划及该激励计划项下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的程序
1.2018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18 年度激励计划”或“《2018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 日 ,公 司 召开 第一届 监 事会 第 十次 会议, 审 议通 过 了《 关于公 司 <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8 年 9 月 4 日至 2018 年 9 月 14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此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18年 9月 1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8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对 2018 年度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554 名调整为 550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为
3,600,000 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200,000 股调整为 3,123,000 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00,000 股调整为 477,000 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数量不变。同时,董事会确定 2018 年 9 月 26 日为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 550
名激励对象 3,123,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8.42 元/股;授予 1 名激励对
象 360,000 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就上述调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18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符合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调整后)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2018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业已成就。
5.2018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数量的议案》,董事会对《2018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中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600,000 股变更为3,523,000 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 3,123,000 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77,000 股调整为 400,000 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保持不变。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数量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6.2019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之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度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8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9 年 5 月 10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7.2019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①因公司实施了 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意公司 2018 年度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48.42 元/股调整为
48.27 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96.83 元/股调整为 96.68 元/股;②同意公司
回购注销 2018 年度激励计划中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200 股。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9年 8 月 9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8.2019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542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的 1,237,44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由于 3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因此针对该 3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不予以解除限售。上述 3 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
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已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
于 2020 年 1 月 15日完成。
9.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度激励计划中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66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 年 1 月 15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10.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①因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1.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意公司 2018 年度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48.27 元/股调整为 48.08 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96.68
元/股调整为 96.49 元/股;②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度激励计划中 4 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460 股。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以及
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 年 8 月 5 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注销。
11.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537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的 924,72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度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26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完成。
13.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度激励计划中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36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6 月 8 日
完成。
14.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①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向全体股东每
[2022-02-11]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完成变更有限合伙人及工商变更登记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2-009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完成变更有限合伙人
及工商变更登记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广州琥珀安云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前海琥珀安云创业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琥珀安云”)有限合伙人发生变更,已完成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已取得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准予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设立及历次变更情况
2019 年 4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拟参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前海琥珀永裕股权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琥珀永裕”)等其他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
股权投资基金琥珀安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意向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0)。
2019 年 5 月 8 日与 2019 年 5 月 31 日,公司获知琥珀安云先后完成了工商设立登
记手续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登记手续,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9、2019-034)。
此后,琥珀安云经历两次增资,相关信息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和 2019 年 12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增加对投资基金的投资及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7)和《关于公司再次增加对投资基金的投资及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06)。
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获知琥珀安云有限合伙人发生变更,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9)。
2021 年 6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参与的投资基金变更有限合伙人暨重新签订合伙协议事宜的议案》,同意琥珀安云有限合伙人变更暨重新签订合伙协议并放弃本次部分基金份额转让的优先受让权。2021年 6 月 22 日,公司获知琥珀安云本次变更有限合伙人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参与的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人拟发生变更暨重新签订合伙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和《关于参与的投资基金完成变更有限合伙人及工商变更登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2021 年 9月 18日,琥珀安云完成了基金迁址的工商登记手续,迁址后琥珀安云的
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发生了变化,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8)。
二、本次新增有限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资变更进展
经琥珀安云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1.新增有限合伙人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市熙珀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分别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1,200 万元;2.有限合伙人深圳市中荣印刷有限公司减少对琥珀安云认缴出资额 9,300 万元,其持有的琥珀安云的出资份额由 34.8074%降低至
20.9722%(对应的认缴出资额由 24,400 万元减少至 15,100 万元)。2022年 1月 27 日,
各方合伙人重新签署了《广州琥珀安云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获悉琥珀安云已于近日完成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准予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具体变更登记事项如下:
变更前合伙人情况
认缴出资总金额
合伙人类别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前海琥珀永裕股权投资(深
普通合伙人 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0 0.9986
有限合伙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42.7960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中荣印刷有限公司 24,400 34.8074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明启投资咨询企业(有
限合伙) 15,000 21.3980
合计 70,100 100
变更后合伙人情况
认缴出资总金额
合伙人类别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前海琥珀永裕股权投资(深
普通合伙人 700 0.9722
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41.6667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中荣印刷有限公司 15,100 20.9722
深圳市明启投资咨询企业
有限合伙人 15,000 20.8333
(有限合伙)
深圳市熙珀投资咨询合伙企
有限合伙人 业(有限合伙) 1,200 1.6667
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
有限合伙人 10,000 13.8889
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合计 72,000 100
公司将密切关注琥珀安云的管理运作情况、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加强风险管控,降低投资风险,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2022-01-27]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2-006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以书面
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何朝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变更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广州琥珀安云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前海琥珀安云创业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并变更认缴出资总额等相关事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27]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2-007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以书面
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春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事项的各相关方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额不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参与的投资基金拟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并变更认缴出资总额等相关事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27]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2-008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
及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广州琥珀安云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前海琥珀安云创业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琥珀安云”)拟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并变更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设立及历次变更情况
2019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拟参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前海琥珀永裕股权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琥珀永裕”)等其他合伙人共同发
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琥珀安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意向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0)。
2019 年 5 月 8 日与 2019 年 5 月 31 日,公司获知琥珀安云先后完成了工商设立登
记手续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登记手续,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9、2019-034)。
此后,琥珀安云经历两次增资,相关信息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2日和 2019年 12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增加对投资基金的投资及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7)和《关于公司再次增加对投资基金的投资及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06)。
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获知琥珀安云有限合伙人发生变更,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9)。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参与的投资基金变更有限合伙人暨重新签订合伙协议事宜的议案》,同意琥珀安云有限合伙人变更暨重新签订合伙协议并放弃本次部分基金份额转让的优先受让权。2021年 6 月 22 日,公司获知琥珀安云本次变更有限合伙人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参与的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人拟发生变更暨重新签订合伙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和《关于参与的投资基金完成变更有限合伙人及工商变更登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2021 年 9 月 18 日,琥珀安云完成了基金迁址的工商登记手续,迁址后琥珀安云的
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发生了变化,具体如下:
变更事项 原登记内容 变更后登记内容
前海琥珀安云创业投资(深 广州琥珀安云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
企业名称
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 1 号
注册地址 街道梦海大道 5033 号前海卓
越金融中心 3 号楼 L27-07 404 房-A215(仅限办公)
创业投资业务;投资咨询、 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
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 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
经营范围
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
(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近日,公司获知琥珀安云拟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并变更相关事项,本次公告的变更发生之前,琥珀安云的合伙人信息如下:
认缴出资总金额
合伙人类别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前海琥珀永裕股权投资(深
普通合伙人 700 0.9986
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42.7960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中荣印刷有限公司 24,400 34.8074
深圳市明启投资咨询企业
有限合伙人 15,000 21.3980
(有限合伙)
合计 70,100 100
二、本次投资基金新增有限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资变更的情况
2022 年 1 月 2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
设立的投资基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变更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琥珀安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并变更认缴出资总额等相关事项。独立董事针对本次公司对外投资基金相关事项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引入新的有限合伙人及相关事项变更的议案》。
经琥珀安云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变更如下事项:
1. 新增有限合伙人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家引导基金”)、深圳市熙珀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熙珀投资”),认缴出资额分别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1,200 万元。
2. 有限合伙人中荣印刷减少对琥珀安云认缴出资额 9,300 万元,其持有的琥珀安云
的出资份额由 34.8074%降低至 20.9722%(对应的认缴出资额由 24,400 万元减少至15,100万元)。
本次各项变更完成后,琥珀安云的认缴出资总额由人民币 70,1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72,000 万元,国家引导基金和熙珀投资将成为琥珀安云的有限合伙人,琥珀安云的合伙人结构调整至如下:
认缴出资总金额
合伙人类别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前海琥珀永裕股权投资(深
普通合伙人 700 0.9722
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41.6667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中荣印刷有限公司 15,100 20.9722
深圳市明启投资咨询企业
有限合伙人 15,000 20.8333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熙珀投资咨询合伙企 1,200 1.6667
业(有限合伙)
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
有限合伙人 10,000 13.8889
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合计 720,00 100
三、新增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一) 国家引导基金的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融慧园 6号楼 4-68
4.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投创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出资总额:人民币 1,034,340万元
6. 成立日期:2016-09-13
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088QAXM
8.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
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国家引导基金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也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 熙珀投资的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深圳市熙珀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 5033 号前海卓越金融中心
3号楼 L27-07
4.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秀甜
5. 出资总额:人民币 1,200 万元
6. 成立日期:2021-07-19
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WM6X3K
8.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9.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熙珀投资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
琥珀永裕的员工持股平台,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2022-01-25]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2-005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670,700.00 万元–681,600.00 万元
营业收入 545,839.52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22.87% - 24.87%
归属于上市 盈利:24,100.00 万元–30,900.00 万元
公司股东的 盈利:80,937.56 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61.82% - 70.22%
扣除非经常 盈利:10,100.00 万元–16,900.00 万元
性损益后的 盈利:67,730.17 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75.05% - 85.09%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增速较慢。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70,700 万-681,600
万,虽然同比增长 22.87%-24.87%,但营业收入的增速低于公司各项费用的增速。营业收入增速较慢的主要原因包括:⑴公司对行业客户需求的市场洞察不够准确,导致公司按照惯性在政府和事业单位等部分行业客户群投入了较多的资源,但受多重因素影响,该类行业的投入和产出并不匹配,有限的资源未能得到有效配置实现收益最大化;⑵近年公司网络安全产品和解决方案的进步离真正满足行业客户群的真实需求存在差距,公司的网络安全业务并未构筑明显领先于同行的整体优势,导致公司体量最大的网络安全业务增长乏力。
2、投入进一步加大,各项费用仍在快速增长。2021 年以来,公司明确 XaaS
(一切皆服务)优先的战略目标,正在稳步推进包括托管云、MSS(托管式安全运营服务)、SASE(安全访问服务边缘)等在内的 XaaS 业务,目标是推动公司业务逐步实现云化、在线化和服务化;同时,为了提升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品质,增强公司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研发费用同比增长 36.96%-38.35%。再加上 XaaS 类业务属于模式较新的业务,市场推广难度较大,公司在市场端也投入了较多资源,导致销售费用增速亦高于营收增速。为吸引并留住人才,公司实施了多期股权激励计划,导致报告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同比大幅增加。
3、公司整体毛利率下降。收入结构及营业成本方面,随着公司战略转型的推进,毛利率较低的云计算业务收入增长较快,收入占比逐步提升;而毛利率较高的网络安全业务增速慢,导致公司整体毛利率下滑。报告期内,全球芯片供应紧张导致的硬件采购成本上涨也对公司全年利润产生了一定影响。
预计 2021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额约
为 14,000.00 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理财投资收益及参股投资企业公允价值变动等; 2020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13,207.39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具体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19]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2-004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8 年度激励计划”)《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9 年度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年度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决定对其在 2018 年度激励计划及 2019 年度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1,620 股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15,713,248 股变更为 415,651,628
股(最终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注册资本亦将随之发生变动,将由 415,713,248 元变更为 415,651,628 元。
本次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
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随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2022-01-19]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2-001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以书面
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何朝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8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8 年度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 B 及以上等级,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售,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触发回购注销条款,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620 股回购注销,占公司 2018 年度激励计划已授予
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0.1479%,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11%(根据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反馈的股本结构表,公司截至 2022 年 1 月 18 日的总股本
为 415,713,248 股,下同)。
根据公司 2019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 年度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 B 及以上等级,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售,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触发回购注销条款,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7,000 股回购注销,占公司 2019 年度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0.9774%,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137%。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1,620股。
依照 2018 年度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份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2018 年度激励计划项下,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为 48.42 元人民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实施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
以当时总股本 403,123,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公司于 2020 年 5 月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以当时总股本
409,071,1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
于 2021 年 6 月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 413,874,278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此,本次回购 2018 年度激励
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47.88 元/股,回购股数为计 4,620 股,回购对价总额为人民币 221,205.6 元。
依照 2019 年度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份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2019 年度激励计划项下,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为 48.85 元人民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
以当时总股本 409,071,1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9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实施了 2020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 413,874,2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此,本次回购2019 年度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48.46元/股,回购股数为 57,000股,回购对价总额为人民币 2,762,220 元。
前 述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将 由 415,713,248 股 变 更 为
415,651,628股。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2022-01-19]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2-002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以书面
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春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8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8 年度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 B 及以上等级,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售,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触发回购注销条款,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620 股回购注销,占公司 2018 年度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0.1479%,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1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反馈的股本结构表,公司截至 2022 年 1 月 18 日的总股本为 415,713,248
股,下同)。
根据公司 2019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 年度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 B 及以上等级,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售,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触发回购注销条款,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7,000 股回购注销,占公司 2019 年度激励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0.9774%,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137%。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1,620 股。
依照 2018 年度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份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2018 年度激励计划项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为 48.42 元人民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实施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以当时
总股本 403,123,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以当时总股本 409,071,14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实
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 413,874,2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此,本次回购 2018 年度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47.88 元/股,回购股数为计 4,620 股,回购对价总额为人民币 221,205.6 元。
依照 2019 年度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份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2019 年度激励计划项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为 48.85 元人民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以当时
总股本 409,071,1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 413,874,27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此,本次回购 2019 年度激
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48.46 元/股,回购股数为 57,000 股,回购对价总额为人民币 2,762,220 元。
前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415,713,248 股变更为 415,651,628
股。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上述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年度业绩考核不达标,触发了公司 2018 年度激励计划及 2019 年度激励计划中所规定的回购注销条款,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决议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18、2019 年度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 2019 年度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2022-01-19]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2-003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8 年度激励计划”)《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9 年度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决定对其在前述股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概述
(一)2018 年度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18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18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 日 ,公 司 召开 第一届 监 事会 第 十次 会议, 审 议通 过 了《 关于公 司 <2018年 度 限 制 性 股 票 与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 关 于 公 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8 年 9 月 4 日至 2018 年 9 月 14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8年 9月 14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8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对《2018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554 名调整为 550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为 3,600,000 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200,000 股调整为3,123,000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00,000 股调整为 477,000 股;首次授
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不变。同时,董事会确定 2018 年 9 月 26 日为首次授予日,
首次授予 550 名激励对象 3,123,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1 名激励对象 360,000
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就上述调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18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符合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调整后)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2018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业已成就。
5.2018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数量的议案》,董事会对《2018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中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600,000 股变更为 3,523,000 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3,123,0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77,000 股调整为 400,000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保持不变。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数量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6.2019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之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度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8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9 年 5 月 10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7.2019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因
公司实施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同意公司 2018 年度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48.42 元/股调整
为 48.27 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96.83 元/股调整为 96.68元/股;2)同意公
司回购注销 2018 年度激励计划中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200 股。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以及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9年 8 月 9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8.2019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542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的 1,237,44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由于 3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因此针对该 3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不予以解除限售。上述 3 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
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已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
于 2020 年 1 月 15日完成。
9.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度激励计划中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66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 年 1 月 15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10.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因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1.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意公司 2018 年度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由 48.27 元/股调整为 48.08 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96.68 元/
股调整为 96.49 元/股;2)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度激励计划中 4 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460 股。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以及回
购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 年 8 月 5 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注销。
11.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537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的 924,72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度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26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完成。
13.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度激励计划中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36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6 月 8 日
完成。
14.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意公司 2018 年
[2021-12-29]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32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并完成变更
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口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口袋网络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变更其经营范围,并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了变更(备案)手续。
近日,口袋网络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事项完成变更(备案)手续,现已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22106680363),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一般经营项目】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
【一般经营项目】 发、销售;经营电子商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 务。
发、销售;经营电子商 【许可经营项目】
经营范围 务。 经营电信业务。人力资
【许可经营项目】 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
经营电信业务。 活动、劳务派遣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除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外,口袋网络公司未变更其他登记信息。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29]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31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
时间过半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Diamond Bright International Limited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 Diamond Bright
International Li mi ted 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该公告披露公司原持股 5%以上的股东 DiamondBright InternationalLimited(以下简称“Diamond Bright”)计划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或“减持计划”),拟减持总股数合计不超过减持计划公告时其持股总数即 23,866,477 股(以下简称“计划减持股份”),计划减 持股份占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时总 股本( 413,874,278 股)的比例不超过其当时持股总比例即 5.7666%。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 Diamond Bright 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时间过半的告知
函》,截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Diamond Bright 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持股情况及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等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二)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式 (元/股) (股)
集中竞 2021 年 9 月 30
Diamond 价交易 日至 2021 年 191.30-243.00 4,138,299 0.9955%
Bright 12 月 29 日
International 大宗交 2021 年 9 月 10
Limited 易 日至 2021 年 186.10-210.49 3,832,000 0.9218%
12 月 29 日
合计 - - - 7,970,299 1.9173%
(三)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当 占公司当
股数(股) 时总股本 股数(股) 前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3,866,477 5.7666% 15,896,178 3.8238%
Diamond Bright 其中:无限售 23,866,477 5.7666% 15,896,178 3.8238%
International 条件股份
Limited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当前总股本为 415,713,248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Diamond Bright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以及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Diamond Bright 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
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相符。
(三)Diamond Bright 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亦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Diamond Bright 本轮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Diamond Bright 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Diamond Bright International Li mited 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时间过半的
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23]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30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13,808,338 元变更为 413,831,888 元,公司的股份总数由 413,808,338 股变更为
413,831,888 股,并同意公司对应修订《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前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
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 10 月 1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就上述事宜,公司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深圳市监局”)申请变更,深圳市监局于近日核准了公司的变更申请,并下发了《变更(备案)通知书》。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的主要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6171773F
名称: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场主体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 1001 号南山智园 A1 栋一层
法定代表人:何朝曦
注册资本:人民币 413,831,888 元
成立日期:2000-12-25
营业期限: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无。许可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网络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以及相关技术咨询(以上均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货物及技术的出口(不含分销);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2021-12-14]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29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844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1,674,07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027%。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1年 12 月 17日。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申请将 2019 年度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2019 年度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股份予以解除限售,844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1,674,075 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415,713,248 股的 0.4027%)将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7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9 年 7 月 29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此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19 年 9 月 5 日,公司公
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9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公告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 年 10月 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的议案》,董事会对《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同意:1)公司 2019 年度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96 名调整为 888 名,股票增值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不变;2)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数量予以调整,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400,000 股变更为 5,831,550 股,股票增值权数
量由 130,000 份变更为 66,000 份;3)确定以 2019 年 10 月 11 日为授予日,授
予 888名激励对象 5,831,55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8名激励对象 66,000 份股票增
值权,授予价格为 48.8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9 年度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5、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确定 2019 年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10 月 11 日,2019 年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日暨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11 月 26 日。
6、2019 年 12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75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 年 1月 15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7、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因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1.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意公司 2019 年度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48.85 元/股调整为 48.66 元/股,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由 48.85
元/股调整为 48.66 元/股;2)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9 年度激励计划中 9 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1,000 股。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以及
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 年 8 月 5 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注销。
8、2020 年 11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确定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876 名激
励对象第一个限售期内的 2,308,62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因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250 股公司不予以解除限售。该名离职激励
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已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履行董事会审
议程序,并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完成。
9、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9 年度激励计划中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930 股(其中包含上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时已离职的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250 股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新增的 2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68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年 3月 5日完成。
10、2021 年 5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9 年度激励计划中 1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8,7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6 月 8 日
完成。
11、2021 年 9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19 年度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48.66 元/股调整为 48.46 元/股;2)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9
年度激励计划中 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0,000 股。2021 年 9月 28 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1)确定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由于 7 名激励
对象离职,2019 年度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855 人调整为 848 人,由于 4 名
激励对象年度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因此,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至 844 人;2)因 7 名激励对象离职,该 7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全部授予股份数为 35,000 股,因此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649,250 股调整为 5,614,250 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为
1,684,275 股;此外,由于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该 4 名激励对
象对应的全部授予股份数为 34,000 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200 股,将从本次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中减去,因此,2019 年度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 1,684,275 股最终调整至 1,674,075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限售期届满的
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中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分 3 期解除限售。具体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股票登
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4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股票登 30%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
[2021-12-10]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26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1 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数量 4,801,848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85.01 元/股,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1,242,223.75 元(已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147,674.7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已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出具《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
同验字(2020)第 441ZC00453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目 (元) (元)
网络信息安全服
1 务与产品研发基 960,000,000.00 606,140, 000.00
地项目
云化环境下的安
2 全产品和解决方 464,090,000.00 275,102,223.75
案升级项目
合计 1,424,090,000.00 881,242,223.75
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888,389,898.4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净额为 881,242,223.75 元,在募集资金使用分配时,保持网络信息安全服务与产品研发基地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变,调减云化环境下的安全产品和解决方案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何朝曦或董事、副总经理熊武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并具体实施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的投向、风险、收益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如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控制措施;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公司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中的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
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2021-12-10]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27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10 日
2、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67,420 股
3、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33.92 元/股(与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
保持一致)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为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授予日,以 133.92 元/股的价格(与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
格一致)向 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7,420 股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简述
(一)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股票。
(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对象及数量
1、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33.92 元/股(与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
格保持一致)。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206.73元的50%,为每股 103.37 元;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198.51 元的
50%,为每股 99.26 元;
3)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211.28 元的
50%,为每股 105.64 元;
4)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240.59 元
的 50%,为每股 120.30 元。
3、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的授予对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30 人,均为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获授的限制性 占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占目前股份总额
类别
股票数量(股) 票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核心技术和业
务人员(30 人) 267,420 53.48% 0.0643%
合计 267,420 53.48% 0.0643%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预留部分须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授出。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公司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入 60 日期限之内。
3、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
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度授出,则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一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个归属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二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个归属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三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个归属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归属期间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4、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本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三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条件。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度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归属期 2021 年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
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归属期 2022 年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三个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归属期 2023 年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注:“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 个人层面综合表现考核要求
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个人综合表现考评进行打分,薪酬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个人综合表现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个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个人综合表现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评价等级 A B+ B C
个人归属比例 100% 100% 10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21-12-10]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25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以书面
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春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度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的授予日,授予 30 名激励对象
267,420 股限制性股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业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为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第一批)的授予日,以133.92元/股的价格向30名激励对象授予267,420股限制性股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1 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数量 4,801,848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85.01 元/股,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1,242,223.75 元(已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147,674.73 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元)
号
1 网络信息安全服务与产品 960,000,000.00 606,140,000.00
研发基地项目
2 云化环境下的安全产品和 464,090,000.00 275,102,223.75
解决方案升级项目
合计 1,424,090,000.00 881,242,223.75
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888,389,898.4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
额为 881,242,223.75 元,在募集资金使用分配时,调减云化环境下的安全产品和解决方案升
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何朝曦或董事、副总经理熊武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并具体实施等。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2021-12-10]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24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以书面
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何朝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的的授
予日,授予 30 名激励对象 267,42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1 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数量 4,801,848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85.01 元/股,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1,242,223.75 元(已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147,674.73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元)
号
1 网络信息安全服务与产品 960,000,000.00 606,140,000.00
研发基地项目
2 云化环境下的安全产品和 464,090,000.00 275,102,223.75
解决方案升级项目
合计 1,424,090,000.00 881,242,223.75
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888,389,898.4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
额为 881,242,223.75 元,在募集资金使用分配时,调减云化环境下的安全产品和解决方案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何朝曦或董事、副总经理熊武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并具体实施等。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2021-12-08]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22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12,800 股,占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0.0273%;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人数:27 人;
3、本次归属股份的上市流通日:2021 年 12 月 9 日(星期四);
4、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票。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信服”)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详情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
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 年 7 月 15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此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公告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0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对《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2020 年度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253名调整为1,241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予以调整,由 4,660,000 股变更为 4,615,400 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同
时,董事会确定 2020 年 9 月 24 日为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 1,241 名激励对象
4,615,4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5、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确定以 2020 年 11 月 2 日为授予日,预留授予 36 名激励对象 425,500 股
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6、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同意:1)公司拟对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 45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52,400 股予以作废,以及 2 名年度个人综合表现考核未达标的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400 股予以作废;2)公司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由于 45 名激励对象离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 1,241 人调整为 1,196 人,由于 2 名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综
合表现考核未达标而不符合归属条件,因此,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至 1,194 人;3)因 45 名激励对象离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由 4,615,400 股调整为 4,463,000 股,而上述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综合表现考核未
达标,该 2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全部授予股份数为 6,000 股,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400 股,将从本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中减去;4)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意公司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由 98.26 元/股调整为 98.06 元/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
由 104.88 元/股调整为 104.6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0 年度激励计划的调整
和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7、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6 人调整为 27 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25,500 股调整为 282,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归属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8、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1)因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归属条件成就议案后至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新增 4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7,600 股予以作废,同时有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7,200 股予以作废;2)由于 4 名激励对象离职,以及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期归属,2020 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
人数由 1,194 调整至 1,185 人;3)因新增 4 名激励对象离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 4,463,000 股调整为 4,445,400 股,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1,778,160 股;此外,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该 5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全部授予股份数为 18,000 股,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7,200 股,将从本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
中减去,因此,2020 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由 1,778,160 股最终调整至 1,768,560 股;4)因预留部分中的 9 名激励对象
离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43,500 股予以作废。公司独
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暨作废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时间为自限制性股票预
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公司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2 日。本次激励
计划中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
属期为 2021 年 11 月 3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 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
个归属期。
(二)董事会关于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2020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
[2021-12-08]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23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
持股比例变动达到 1%的公告
原持股 5%以上的股东 Diamond Bright International Limited 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 Diamond
Bright International Li mi ted(以下简称“ Dia mo ndBright”)的《关于原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累计达到 1%的告知函》,自 2021 年 11 月 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Diamond Bright 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145,354 股,因 Diamond Bright 减持及公司股本变动导致 Diamond Bright 持股
比例累计变动达到了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 1%(公司当前总股本为 413,831,888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Diamond Bright International Limited
FLAT/RM 2901 29/F THE CENTER 99
住所 QUEEN’S ROAD CENTRALCENTRAL
HK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
股票简称 深信服 股票代码 300454
变动类型(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稀释比例(%)
A 股 4,145,354 1.0017%
合计 4,145,354 1.001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三、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当时总 占当前总
股数(股) 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20,691,532 4.99998% 16,546,178 3.998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691,532 4.99998% 16,546,178 3.998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四、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原持股 5%以上股东 Diamond Bri ght 本次减持情
况与已经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情况。截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Diamond Bright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持有公司股份 16,546,1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983%。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
约定减持股数,并严格遵守其股份锁定及减持相
关承诺。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 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五、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
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 是□ 否?
股份
六、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
不适用
七、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
不适用
八、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2021-12-07]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21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768,560 股,占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0.4274%;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人数:1,185 人;
3、本次归属股份的上市流通日:2021 年 12 月 9 日(星期四);
4、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票。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详情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
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 年 7 月 15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此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公告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0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对《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2020 年度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253名调整为1,241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予以调整,由 4,660,000 股变更为 4,615,400 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同
时,董事会确定 2020 年 9 月 24 日为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 1,241 名激励对象
4,615,4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0 年度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
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5、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确定以 2020 年 11 月 2 日为授予日,预留授予 36 名激励对象 425,500 股
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6、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同意:1)公司拟对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 45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52,400 股予以作废,以及 2 名年度个人综合表现考核未达标的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400 股予以作废;2)公司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由于 45 名激励对象离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 1,241 人调整为 1,196 人,由于 2 名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综
合表现考核未达标而不符合归属条件,因此,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至 1,194 人;3)因 45 名激励对象离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由 4,615,400 股调整为 4,463,000 股,而上述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综合表现考核未
达标,该 2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全部授予股份数为 6,000 股,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400 股,将从本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中减去;4)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意公司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由 98.26 元/股调整为 98.06 元/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
由 104.88 元/股调整为 104.6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0 年度激励计划的调整
和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7、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6 人调整为 27 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25,500 股调整为 282,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归属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8、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1)因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归属条件成就议案后至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新增 4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7,600 股予以作废,同时有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7,200 股予以作废;2)由于 4 名激励对象离职,以及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期归属,2020 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
人数由 1,194 调整至 1,185 人;3)因新增 4 名激励对象离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 4,463,000 股调整为 4,445,400 股,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
1,778,160 股;此外,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该 5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全部授予股份数为 18,000 股,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
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7,200 股,将从本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
中减去,因此,2020 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由 1,778,160 股最终调整至 1,768,560 股;4)因预留部分中的 9 名激励对象
离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43,500 股予以作废。公司独
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暨作废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时间为自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公司 2020
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9 月 24 日。本次激励
计划中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进入第一个归
[2021-12-01]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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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12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44人,本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74,07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045%。
2、本次解除限售事项仍需向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届时将另行公告相关事宜,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2019年度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844名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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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的1,674,075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045%)办理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手续,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19年度激励计划”)《关于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9年7月29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此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19年9月5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公告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2019年10月11日为授予日,授予888名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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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5,831,55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8.85元/股。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5、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75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年1月15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6、2020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意公司2019年度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8.85元/股调整为48.66元/股,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由48.85元/股调整为48.66元/股;2)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度激励计划中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1,000股。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以及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年8月5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7、2020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确定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87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限售期内的2,308,62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不予以解除限售。该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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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的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1年1月22日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于2021年3月5日完成。 8、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度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93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3月5日完成。 9、2021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度激励计划中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7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6月8日完成。 10、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19年度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8.66元/股调整为48.46元/股;2)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度激励计划中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000股。2021年9月28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确定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844名激励对象第二个限售期内的1,674,075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手续。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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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激励对象离职,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不予以解除限售;因4名激励对象个人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对其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的限制性股票不予以解除限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限售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中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年10月11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11月26日,公司2019年度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1年11月26日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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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关于满足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说明
1、根据激励计划,公司需符合以下条件
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
公司2018年与2020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224,450,529.19元、5,458,395,234.15元,2020年营业收入较2018年增长69.28%,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个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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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个人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为:
A:100%
B+:100%
B:100%
C:0%
844名激励对象在2020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等级均为B或B以上等级,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经届满,公司及844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故公司可以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为该等激励对象所获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的1,674,075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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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4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74,07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045%。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如下:
激励对象
2019年度激励计划项下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本期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
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844人)
5,604,050
1,674,075
0.4045%
注:
(1)上表中不包括7名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原激励对象和4名因个人年度综合表现考核未达标而本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予以解锁的激励对象。
(2) 本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计算过程如下:
2019年10月11日,公司授予888名激励对象5,831,550股限制性股票。
截至2021年9月27日(最近1次回购注销完成之日),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已有33位激励对象离职,剩余855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含2020年度已解锁股票)为5,649,250股;
自2021年9月27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新增7名激励对象离职,剩余848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5,614,250股。在该848名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个人年度综合表现考核要求未达标而本次不予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200股,因此本期可解锁的844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614,250*0.3-10200股=1,674,075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限售期已经届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公司2020年度业绩、844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个人业绩均考核合格,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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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前述考核合格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限售期已经届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公司2020年度业绩、844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个人业绩均考核合格,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前述考核合格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11月30日出具《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2019年度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和《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2019年度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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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2-01]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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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15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思阳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思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王思阳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王思阳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 A1 栋
电话:0755-26581945
电子邮箱:ir@sangfor.com.cn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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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王思阳简历
王思阳女士,199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美国康奈尔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曾任职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2021年9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证券事务部。王思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思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12-01]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暨作废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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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13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
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0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年7月15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此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20年8月24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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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年9月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对《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度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2020年度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253名调整为1,241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予以调整,由4,660,000股变更为4,615,400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同时,董事会确定2020年9月24日为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1,241名激励对象4,615,4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5、2020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以2020年11月2日为授予日,预留授予36名激励对象425,5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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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6、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2020年度激励计划中4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52,400股予以作废,以及2名年度个人综合表现考核未达标的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00股予以作废。公司董事会确定2020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1,241人调整为1,196人,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19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615,400股调整为4,460,600股。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和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7、2021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确定公司2020年度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9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43,500股予以作废,因此,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6人调整为27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25,500股调整为282,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归属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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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8、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次授予部分中的9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归属,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4,800股予以作废,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94人调整为1,185人,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460,600股调整为4,435,800股;因预留部分中的9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43,500股予以作废。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调整2020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数量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确定2020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为1,196人,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19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60,600股。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归属条件成就议案后至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由于4名激励对象离职,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归属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应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数量进行调整。
1、关于归属对象的调整
由于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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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归属,因此,2020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由1,194人调整至1,185人。
2、关于归属数量的调整
由于上述9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归属,根据《2020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800股作废。
综上,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460,600股调整为4,435,800股。2020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由1,782,800股调整至1,768,560股。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由于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归属,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800股作废。
综上,本次拟作废的2020年度激励计划首次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 24,800股,占公司2020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4,615,400股)的0.5373%。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1,196人调整为1,192人(包含本次归属期间因个人年度综合表现考核未达标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而本次不予以归属的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460,600股调整为4,435,800股。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离职,则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公司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
四、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技术和业务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按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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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公司《2020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归属,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未归属的股份予以作废。公司本次作废此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作废此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归属,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年度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将上述9位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4,80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11月30日出具《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2019年度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归属调整的主要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和《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2020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2019年度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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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2-01]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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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14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8月27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提出异议。
2021年10月13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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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调整情况
鉴于列入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已有33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992名变更为1,959名。
同时,公司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予以调整,由4,800,000股变更为4,769,270股。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相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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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以上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11月30日出具《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2019年度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2019年度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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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2-01]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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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16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11月30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769,270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33.92元/股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度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确定2021年11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33.92元/股的价格向1,959名激励对象授予4,769,270股限制性股票。
一、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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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票来源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股票的数量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300,000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份总额413,874,278股的1.28%。其中,首次授予4,800,00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份总额413,874,278股的1.16%;预留500,000股,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份总额413,874,278股的0.12%,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股份总额的9.43%。
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1%。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类别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比例
占目前股份总额的比例
1
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1,992人)
480
90.57%
90.57%
1.16%
2
预留部分
50
9.43%
9.43%
0.12%
合计
530
100%
100%
1.28%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部分外籍员工,均为公司的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
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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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预留部分须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授出。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公司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入60日期限之内。
3、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分3期归属,具体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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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1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度授出,则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2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度授出,则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归属期间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4、禁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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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本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33.92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33.92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267.83元的50%,为每股133.91元;
(2)本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256.31元的50%,为每股128.15元;
(3)本计划草案公告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266.38元的50%,为每股133.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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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计划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261.64元的50%,为每股130.82元。
3、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限制性股票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3)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6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4)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8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3.2021年8月27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提出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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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2021年10月13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本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成就情况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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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和《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调整后的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业已成就。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鉴于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已有33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992名变更为1,959名。
同时,公司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做了调整,由4,800,000股变更为4,769,270股。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内容一致。
五、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1、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2、 授予日:2021年11月30日
3、 授予价格:133.92元/股
4、 授予对象:共1,959人,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 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69,270股,具体分配如下:
序号
类别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比例
占目前股份总额的比例
1
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1,959人)
476.927
90.51%
90.51%
1.15%
预留部分
50.00
9.49%
9.49%
0.12%
合计
526.927
100%
100%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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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6、 本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1、 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确定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公司以首次授予日2021年11月30日为基准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票:196.20元/股(授予日收盘价);
(2)有效期: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2.46%、24.42%、25.39%(采用创业板指数最近一年、两年、三年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2.2460%、2.4913%、2.5703%(采用1年期、2年期、3年期的中债国债收益率);
(5)股息率:0.1019%(采用公司最近一年的股息率)。
2、 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测算,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总额为33,685.74万元,该等公允价值总额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经测算,2021年至2024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4,769,270
33,685.74
1,772.05
20,222.18
8,331.55
3,35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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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七、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为自筹资金,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八、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九、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1月30日,该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二)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三)公司确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激励对象条件及授予条件的相关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五)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1月30日,向1,959名激励对象授予4,769,270股限制性股票。
十、监事会对授予条件成就及激励对象核实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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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一)除由于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外,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二)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激励对象条件及授予条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三)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调整后)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业已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21年11月30日为授予日,向1,959名激励对象授予4,769,270股限制性股票。
十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11月30日出具《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2019年度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深信服就本次调整和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现阶段所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2021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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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十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2019年度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2-01] (300454)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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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117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0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年7月15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此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20年8月24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0年9月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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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5、2020年11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6、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和归属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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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作废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7、2021年11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和归属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8、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次授予部分中的9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归属,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4,800股予以作废,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94人调整为1,185人,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460,600股调整为4,435,800股;因预留部分中的9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43,500股予以作废。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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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由于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3,500股作废。
综上,本次拟作废的2020年度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 143,500股,占公司2020年度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3.73%。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36人调整为27人,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7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25,500股调整为282,000股。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离职,则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公司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技术和业务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按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中,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未归属的股份予以作废。公司本次作废此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作废此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中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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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将上述9位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143,50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11月30日出具《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2019年度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2020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2019年度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和数量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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