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449什么时候复牌?-汉邦高科停牌最新消息
≈≈汉邦高科300449≈≈(更新:22.02.25)
[2022-02-25]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2-005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于洪丹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于洪丹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于洪丹女士原定任期为自2021年8月2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去上述职务后,于洪丹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于洪丹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负责的工作已顺利交接,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于洪丹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18]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2-004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高科”)于近日通过银行及法院系统查询获悉,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被冻结,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单位:元
序号 被冻结开户行 账户 账户性质 账户余额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02002518192 基本户 1,334.32
司北京苏州桥支行 01020897
二、冻结原因及解决措施
因公司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事宜,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苏州桥支行开立的银行基本账户被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冻结,所涉合同纠纷金额约人民币 3,717.68 万元,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正式的法律文件。公司知悉此事之后,正在积极与债权人等联系,力求妥善处理此次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减少其对公司日常运营的影响,争取早日解封被冻结的银行账户。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为公司的基本账户,主要用于社保扣缴、部分员工工资发放、扣税等。公司的其他银行账户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结算和资金周转的需要。公司的主要业务如智能安防业务、广电监播等业务均在子公司独立经营,本次账
户冻结暂时不影响公司主要业务的正常进行。因此,公司认为,本次基本账户被冻结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9.4条(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4]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实控人强制平仓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2-003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控人强制平仓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
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高科”或“公司”)
于 2022 年 2 月 13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立群先生的书面告知函,称其于近日
收到通知,长江证券拟于近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其质押股份,以 偿还质押融资借款本息。
一、王立群先生持股及质押给长江证券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被动减持前持 占公司总股本 质押股数 质押数量占其持 质押数量占公司
称 股数量(股) 比例(%) (股) 股总数比例(%) 总股本比例(%)
王立群 32,039,209 10.74% 10,120,369 31.59% 3.39%
二、本次被动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经王立群先生与长江证券沟通,长江证券方面确认相关减持信息如下:
1.减持原因:偿还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融资借款本息。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取得的股份。目前均为非限售流 通股。
3.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拟减持不超过 1012.0369 万股,即公司总股本的
3.39%。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采取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属于被动减持,由质权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控制人 王立群先生归还借款情况适时进行减持,具体减持价格、数量、减持方式视实际 情况而定,被动减持计划是否能够实施完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实际控制人王立群先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属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本次减持计划的拟 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3.39%,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地位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王立群先生致公司关于其股份被动减持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
[2022-01-28] (300449)汉邦高科: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亏损:70,000 万元–80,000万元 盈利:4,770 万元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亏损:55,000 万元–65,000万元 亏损:2,782 万元
净利润
营业收入 29,298.66 万元 42,387.81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29,267.82 万元 42,353.16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度有较大幅度下降,同比下降约为 1.31 亿元,下
降幅度约为 30.88%。
2、根据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基于审慎原则,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约 1.59
亿元;公司对两个子公司天津普泰和金石威视账面商誉计提减值约 5.01 亿元。
3、公司 2020 年营业外收入为 5,913 万元,为子公司金石威视原股东支付的
业绩补偿;2021 年营业外收入为 8.66 万元,同比下降幅度为 99.85%。
4、公司 2020 年因处置子公司获得投资收益 1,956 万元,2021 年公司没有
该项收益,同期对比下降幅度较大。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对经营情况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10] (300449)汉邦高科: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2-001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0 日 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13 号楼 4 层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张海峰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09:15-15:00。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3,403,1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9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159,1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1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4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61,2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52%;反对14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2,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8876%;反对 14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11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修改《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61,2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52%;反对14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2,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8876%;反对 14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11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王腾律师和李天嗣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京天股字(2022)第017号)。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
[2021-12-27] (300449)汉邦高科: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1-106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名,实际出席董事 12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柠先生召集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普泰国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为全资子公司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普泰国信”)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天津河北支行”)申请的 8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普泰国信于
2021 年 1 月 4 日从中行天津河北支行提用了 8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该笔贷款
将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到期,普泰国信拟向中行天津河北支行针对该笔贷款申请
延期,贷款金额 700 万元,期限至 2023 年 1 月 4 日。
现根据中行天津河北支行的担保条件及普泰国信的申请,由公司对上述 700万元贷款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审议事项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普泰国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27]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普泰国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1-107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普泰国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高科”或“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
普泰国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一、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为全资子公司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普泰国信”)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天津河北支行”)申请的 8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普泰国信于
2021 年 1 月 4 日从中行天津河北支行提用了 8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该笔贷款
将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到期,普泰国信拟向中行天津河北支行针对该笔贷款申请
延期,贷款金额 700 万元,期限至 2023 年 1 月 4 日。
现根据中行天津河北支行的担保条件及普泰国信的申请,由公司对上述 700万元贷款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审议事项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91562294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 6 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 K1
座 6 门 501-8 室
法定代表人:孙贞文
注册资本:1,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1 月 24 日
营业期限:2014 年 01 月 24 日至 2034 年 01 月 23 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转让;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建筑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电子产品、文具用品、文化办公用机械、机械设备、五金、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装饰装修材料、计算机及辅助设备批发兼零售;商务信息咨询;安全防范系统设计和安装;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通讯设备的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普泰国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指标名称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303,927,217.33 277,241,008.79
负债总额 126,429,176.21 117,963,188.78
净资产 177,498,041.12 159,277,820.01
营业收入 203,684,368.58 10,172,636.57
利润总额 71,250,724.38 -18,100,631.22
净利润 61,815,788.95 -18,220,221.11
注:2020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事项: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申请 7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为普泰国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其他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普泰国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普泰国信共计 7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普泰国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而且经营稳定。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普泰国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7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普泰国信的生产发展,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402,637,147.00元,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净额为 915,893,533.24 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3800 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15%。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之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违规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25]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1-104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高科”)
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9 年 1 月 4 日,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首席合伙人为
姚庚春。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兴财拥有合伙人 143 人,注册会计师 976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533 人。
3、业务规模
中兴财 2020 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125,019.83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12,666.2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8,723.78 万元。2020 年度中兴财为 69 家上市
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10,191.50 万元。2020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中兴财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6,140.49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1,5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中兴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56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审计项目合伙人:谢中梁,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4 年考取了中国注册会
计师执业资格,1999 年开始从事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负责过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的年度审计、IPO 业务、重大资产重组、清产核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王凤岐,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5 年起从事审计相
关业务服务,先后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幸福等公司的签字会计师或项目合伙人,有逾 20 年执业经验,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宝岩,注册会计师,2014 年至今一直从事审计业务,
负责过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的财务审计、内控审计、重大资产重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
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120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与立信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对立信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中兴财与立信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
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专业服务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理由充分恰当,变更合理合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的审查,我们认为该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为持续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改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
(五)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汉邦高科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决议;
2、汉邦高科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汉邦高科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汉邦高科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意见;
5、汉邦高科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6、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5] (300449)汉邦高科: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1-103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庆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改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5] (300449)汉邦高科: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1-102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名,实际出席董事 12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柠先生召集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改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4)。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修改《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修改《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修改《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修改《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关于制定《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关于制定《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规定,拟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关于审议《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立群先生在 2018 年度存在非经营占用公司资金情形,
北京证监局分别对公司及王立群先生、时任财务总监秦彪先生采取了出具监管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针对该事项,公司前期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了披露,并采取了一系列的纠正、整改措施。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完善了若干制度规范,并形成了《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
会议第一、二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5]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1-105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议,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10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0 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0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会
结束当日)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5 日
7.出席对象:
(1)2022 年 1 月 5 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 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13 号楼 4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审议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 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信函及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及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7 日 9:30-11:30,13:00-1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13 号楼汉邦高科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13号楼 汉邦高科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95
联系电话:010-57985711
传 真:010-57985745
联 系 人:于洪丹
2.本次股东大会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449
2.投票简称:汉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类型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0 日(现
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
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
姓名或名称 营业执照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联系人
备注
注:本表复印有效
股东签名或盖章:1 1
日期:1 1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
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
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议案内容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 反 弃
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 √
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1 1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1 1
委托人持股数:1 1
委托人股东账号:1 1
受托人签字:1 1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1 1
[2021-12-22]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1-101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司法拍卖背景情况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高科”)
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1-087),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
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于 2021 年 12 月16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8),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立群先生所持 200 万股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10 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
拍卖,拍卖结果如下:
序号 拍卖标的(股) 成交金额 (元) 竞买号 竞买人姓名
1 2,000,000 14,560,000.00 Q3078 叶芬
合计 2,000,000 14,560,000.00 -- --
二、司法拍卖完成情况
公司于今日收到王立群先生发来的确认函,内容如下:
我于近日收到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 0105 执 3034
号,主要内容为:本院以(2021)浙 0105 执 3034 号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强、李蕾、王立群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已执行到位 11379463 元,现本案已执行完毕。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予以结案。
之后我查询个人账户,发现我所持有的汉邦高科 200 万股已交割完成。
三、其他说明
至此,本次拍卖流程已全部完成。王立群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为32,039,2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421%,依然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20]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1-100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高科”或“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
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 年。具体额度、使用要求、期限和费率等以银行审批为准。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021-12-20] (300449)汉邦高科: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1-099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名,实际出席董事 12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柠先生召集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向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 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021-12-16]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普泰国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1-096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普泰国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高科”或“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
普泰国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一、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泰国信”)拟向浦发银行或其他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申请不超过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委托天津科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人”)为普泰国信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公司为普泰国信该笔授信业务向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本次审议事项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91562294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 6 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 K1
座 6 门 501-8 室
法定代表人:孙贞文
注册资本:1,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1 月 24 日
营业期限:2014 年 01 月 24 日至 2034 年 01 月 23 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转让;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建筑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电子产品、文具用品、文化办公用机械、机械设备、五金、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装饰装修材料、计算机及辅助设备批发兼零售;商务信息咨询;安全防范系统设计和安装;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通讯设备的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普泰国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指标名称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303,927,217.33 277,241,008.79
负债总额 126,429,176.21 117,963,188.78
净资产 177,498,041.12 159,277,820.01
营业收入 203,684,368.58 10,172,636.57
利润总额 71,250,724.38 -18,100,631.22
净利润 61,815,788.95 -18,220,221.11
注:2020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反担保。
2、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为一年。
3、担保事项:向浦发银行或其他银行申请不超过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并委托天津科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普泰国信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公司为普泰国信该笔授信业务向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其他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普泰国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普泰国信共计 1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普泰国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而且经营稳定。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普泰国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1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普泰国信的生产发展,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402,637,147.00元,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净额为 915,893,533.24 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3100 万元(含
本次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38%。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之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违规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16]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1-098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高科”)
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1-087)、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
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公司实际控制人王
立群先生所持 200 万股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10 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拍卖结果如下:
序号 拍卖标的(股) 成交金额 (元) 竞买号 竞买人姓名
1 2,000,000 14,560,000.00 Q3078 叶芬
合计 2,000,000 14,560,000.00 -- --
一、司法拍卖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王立群先生转来的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浙 0105 执 3034 号之一,裁定如下:
1、汉邦高科(证券代码:300449)200 万股股票的所有权归买受人叶芬(公民身份号码 3426231990XXXXXXXX)所有。上述股权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叶芬时起转移。
2、解除对被执行人王立群持有的汉邦高科(证券代码: 300449)200 万股股票的查封、注销质押登记。
3、买受人叶芬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系王立群先生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而引起的纠纷。截止本公告
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若本次股权拍卖完成交割,王立群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变更为32,039,209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421%。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影响王立群先生的实控人地位。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该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16]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1-097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更换财务总监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杨道冕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道冕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并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杨道冕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杨道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杨道冕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成长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杨道冕先生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蔡育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解聘副总经理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慎重考虑,公司总经理孙贞文先生提议解聘谢疆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蔡育明先生简历:
男,196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蔡育明
先生具有丰富的企业财务管理经验,曾任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市公司财务总监,宁波利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灵石国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中田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拟任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蔡育明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查询,蔡育明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2021-12-16] (300449)汉邦高科: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1-095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名,实际出席董事 12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柠先生召集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普泰国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泰国信”)拟向浦发银行或其他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申请不超过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委托天津科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人”)为普泰国信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公司为普泰国信该笔授信业务向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本次审议事项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公司财务总监杨道冕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聘任蔡育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蔡育明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慎重考虑,公司总经理孙贞文先生提议解聘谢疆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15]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1-094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王立群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其累计质押数量为 28,129,448 股,占其所
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 82.64%。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到王立群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解除质
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股份质押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起始 质押解除 质权人
名称 及一致行 (股) 比例 比例 日 日
动人
浙江农发小
王立群 是 796,615 2.34% 0.27% 2021/2/26 2021/12/14 额贷款股份
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 公 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数量 持 股 比 本 次 解 除 质 占 其 所 总 股 本 已 质 押 股 份 占 已 质 未 质 押 占未质
股东名称 (股) 例(%) 押 后质 押 股 持 股 份 比例 冻 结 数 量 押 股 份 股 份 冻 押股份
份数量(股) 比例(%) (%) (股) 比例(%) 结数量 比 例
(%)
王立群 34,039,209 11.41 28,129,448 82.64 9.43 1,946,041 6.92 0 0
注:王立群先生持有的全部汉邦高科股份均处于离任限售状态,待其离任满半年
后可全部解除限售。
三、相关说明
1、本次解质押股份所对应的质权人为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王立群先生因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而与该质权人发生债务纠纷,且已经进入诉讼程序。公司查询到本次解质押情况后立即与王立群先生联系确认相关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时,王立群先生尚未获取任何有关解质押的法律文书或相关信息。
2、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王立群先生股票质押涉及的债务存在到期情形,并同时存在股票被冻结的情况。王立群先生持续保持与相关债权人协调沟通,争取尽快解决相关债务事项,但是不能排除在沟通过程中相关债权人提起诉讼,并要求查封、冻结相关股票或者相关股票最终被强制执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03] (300449)汉邦高科: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1-092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柠先生召集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普泰国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泰国信”)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申请8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产品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年,由公司为普泰国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普泰国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日
[2021-12-03]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普泰国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1-093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普泰国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高科”或“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普泰国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一、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泰国信”)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申请8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产品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 1 年,由公司为普泰国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审议事项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91562294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K1座6门501-8室
法定代表人:孙贞文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4日
营业期限:2014年01月24日至2034年01月2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转让;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建筑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电子产品、文具用品、文化办公用机械、机械设备、五金、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装饰装修材料、计算机及辅助设备批发兼零售;商务信息咨询;安全防范系统设计和安装;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通讯设备的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普泰国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指标名称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303,927,217.33
277,241,008.79
负债总额
126,429,176.21
117,963,188.78
净资产
177,498,041.12
159,277,820.01
营业收入
203,684,368.58
10,172,636.57
利润总额
71,250,724.38
-18,100,631.22
净利润
61,815,788.95
-18,220,221.11
注:2020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为一年。
3、担保事项: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申请8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产品为流动资金贷款,由公司为普泰国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其他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普泰国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普泰国信共计8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普泰国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而且
经营稳定。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普泰国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8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普泰国信的生产发展,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402,637,147.00元,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净额为915,893,533.24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100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9%。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之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违规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日
[2021-12-01]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1-091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高科”)于2021年10月27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立群先生转来的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拍卖通知(2021)浙0105执3034号,知悉其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5.875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706%)将通过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进行拍卖,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查询了上述拍卖相关信息,获悉此次拍卖已经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涉及股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起始日
到期日
拍卖人
原因
王立群
是
2,000,000
5.8756%
0.6706%
2021年11月29日
2021年11月30日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而引起的纠纷
合计
-
2,000,000
5.8756%
0.6706%
-
-
-
-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价结果
序号
拍卖标的(股)
成交金额 (元)
竞买号
竞买人姓名
1
2,000,000
14,560,000.00
Q3078
叶芬
合计
2,000,000
14,560,000.00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拍卖数量(股)
拍卖日期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立群
34,039,209
11.4126%
23,995,800
2021年5月21日-22日
8.0453%
2,000,000
2021年11月29日-30日
0.6706%
合计
34,039,209
11.4126%
25,995,800
-
8.7159%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系王立群先生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而引起的纠纷。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拍卖后续将涉及缴款、司法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1-19]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公司实控人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1-090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控人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高科”)于近日收到公司实控人王立群先生转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王立群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181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警示函》主要内容及涉及事项的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经查,你作为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高科或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总经理,在汉邦高科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在公司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2021 年 5 月 21 日至 5
月 22 日,你持有的 2,399.58 万股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占你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 39.37%,该事项导致你违反了前述承诺。
2021 年 6 月 17 日至 7 月 13 日期间,你持有的 292.06 万股股份以集中竟价
方式被强制平仓,但未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且此次减持属于在公司半年报披露前 30 日的敏感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第八条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公司字 [2017] 56 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笫 182 号)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二、相关情况说明
王立群先生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表示将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0]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1-089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高科”)
于 2021 年 8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1-069)。公司股东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旅中兵”)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预披露公告发布15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减持不超过 596 万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青旅中兵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000,000 股。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
持比例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截止 2021 年 11 月 5 日,
青旅中兵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计 4,113,800 股。
公司于今日收到青旅中兵发来的《关于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减持汉邦高科股份实施完毕的通知》,称青旅中兵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960,000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万股) (%)
大宗交易 2021 年 10 月 11 日 7.10 200 0.6706
北京青旅中 大宗交易 2021 年 11 月 5 日 6.15 211.38 0.7087
兵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 2021 年 11 月 9 日 6.30 184.62 0.6190
合 计 - - 596 1.9983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 (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530 5.1298 934 3.1315
北京青旅中 其中:无限售条件
兵资产管理 股份 1530 5.1298 934 3.1315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
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旅中兵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中的减持计划,实际
减持情况与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在减持意向和减持计划等方面均保持一致。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旅中兵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已从 5.1298% 降至
3.1315%,青旅中兵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
3. 青旅中兵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股东青旅中兵出具的《关于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减持汉邦高科股
份实施完毕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05]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1-088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超过 1%的
公告
股东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高科”)
于 2021 年 8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1-069)。公司股东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青旅中兵”)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预披露公告发布15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
减持不超过 596 万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青旅中兵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000,000 股。
公司于今日收到青旅中兵发来的《减持汉邦高科股份进展的通知》,称截止
2021 年 11 月 5 日,青旅中兵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计 4,113,800
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乐园大街 17 号 3 层 301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5 日
股票简称 汉邦高科 股票代码 300449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 股 411.38 1.3793%
合 计 411.38 1.379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530 5.1298 1,118.62 3.750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30 5.1298 1,118.62 3.75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青旅中兵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
划 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
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5 日
[2021-10-27]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1-087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将被拍卖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立群先生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5.875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706%,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司法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股份拍卖的基本情况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高科”)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立群先生转来的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拍卖通知(2021)浙 0105 执 3034 号,主要内容如下:
因执行案件需要,本院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 户名: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王立群名下的汉邦高科(证券代码 300449)200 万股票公开进行司法拍卖。
本次评估拍卖范围为王立群名下的汉邦高科(证券代码 300449)200 万股票。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
应的税(费)。拍卖公告定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进行上拍。拍卖公告期不动产 不
少于 30 日(动产不少于 15 日)。公开竞价时间定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 10 时
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10 时。
此次拍卖为一拍阶段公开拍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
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拍若流拍,流拍后应当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再次拍
卖。二拍起拍价降价幅度不得低于一拍起拍价的 20%。拍卖公告期不动产不少于
15 日,动产不少于 7 日。再次二拍流拍的,可以依法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
变卖,变卖公告期不少于 15 日,变卖竞价期限不少于 60 日。
一拍阶段:市场价 1300 万元,起拍价 1300 万元,保证金 100 万元,增价幅
度 6.5 万元。原则上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但
对于有特殊竞买资格条件限制的竞买人请自行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为准。
本次股份拍卖详情如下:
是 否 为 控
股东 股 股 东 或 本次涉及股 占其所持 占 公 司
名称 第 一 大 股 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总 股 本 起始日 到期日 拍卖人 原因
东 及 其 一 比例
致行动人
王立群 是 2,000,000 5.8756% 0.6706% 2021年11 2021 年 11 杭州市拱墅 担保债
月 29 日 月 30 日 区人民法院 务纠纷
合计 - 2,000,000 5.8756% 0.6706% - - - -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网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拍品介绍。若有不同之处,以
网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拍品介绍为准。
二、实控人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拍卖数 拍卖日期 占公司总股
量(股) 本比例
23,995,800 2021年5月 21 8.0453%
王立群 34,039,209 11.4126% 日-22 日
2,000,000 2021 年 11 月 0.6706%
29 日-30 日
合计 34,039,209 11.4126% 25,995,800 - 8.7159%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系王立群先生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而引起的纠纷。截止本公告
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
司法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3、若本次股权拍卖完成交割,王立群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变更为32,039,209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421%。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影响王立群先生的实控人地位。
4、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该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7] (300449)汉邦高科: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118元
每股净资产: 2.95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1%
营业总收入: 2.4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33亿元
[2021-10-14]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进展情况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1-085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进展情况
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高科”)
于 2021 年 8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1-069)。公司股东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旅中兵”)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预披露公告发布15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减持不超过 596 万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青旅中兵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000,0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旅中兵股份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万股) (%)
北京青旅中 大宗交易 2021 年 10 月 7.10 200 0.6706
兵资产管理 11 日
有限公司 合 计 - - 200 -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万股) 例(%) (万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30 5.1298 1,330 4.4592
北京青旅中 其中:无限售
兵资产管理 条件股份 1,530 5.1298 1,330 4.4592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旅中兵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中的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旅中兵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已从 5.1298% 降至4.4592%,青旅中兵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
3、青旅中兵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12]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1-084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高科”)
于 2021 年 8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1-069)。公司股东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旅中兵”)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预披露公告发布15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减持不超过 596 万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今日,公司收到股东青旅中兵通知,青旅中兵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000,000 股,详情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万股) (%)
大宗交易 2021 年 10 月 7.10 200 0.6706
北京青旅中 11 日
兵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合 计 - - 200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万股) 例(%) (万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30 5.1298 1,330 4.4592
北京青旅中 其中:无限售
兵资产管理 条件股份 1,530 5.1298 1,330 4.4592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
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旅中兵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中的减持计划,实际
减持情况与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在减持意向和减持计划等方面均保持一致。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后,青旅中兵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5.1298%降至4.4592%,青旅中兵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青旅中兵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
[2021-10-12] (300449)汉邦高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汉邦高科
股票代码:300449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乐园大街17号3层301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W2办公楼909室股份变动性质:减少(持股比例减少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1年10 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含义如下:
简称 含义
汉邦高科、上市公司、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青旅中兵、信息披露义 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务人、本企业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告书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乐园大街17号3层301室
法定代表人 姚立军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6MA00ECU587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
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
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
主要经营范围 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经营期限 2017-05-10 至 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W2办公楼909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青旅中兵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北京博睿新天科技有限 380 38%
公司
2 北京华恒晟宇投资有限 370 37%
公司
3 北京厚土安华企业管理 250 25%
有限责任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信息
是否取
得其他 兼职情
姓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 国家或 况
住地 者地区
的居留
权
张磊 总经理 男 110108197611054010 中国 中国 否 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青旅中兵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 股 份 达 到 或 超 过 该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5% 。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青旅中兵的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2021 年 8月 5日,青旅中兵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减
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公告称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根据市场价格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96 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青旅中兵前述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前述减持股份计划之外,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其他增持或者减持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2021年10月11日,青旅中兵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000,000.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670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青旅中兵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 占公司总
股份数量 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股本比例
北京青旅中兵 无限售流通
资产管理有限 15,300,000 5.1298% 13,300,000 4.4592%
公司 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青旅中兵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被司法冻结、查封或者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之外,青旅中兵在签署本报告书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之外,青旅中兵不存在其他应当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青旅中兵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之签章页。
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立军
日期:2021年10月11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青旅中兵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青旅中兵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3.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立军
日期:2021年10月11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汉邦高科 股票代码 300449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市
名称 限公司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无
数量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2-25]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2-005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于洪丹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于洪丹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于洪丹女士原定任期为自2021年8月2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去上述职务后,于洪丹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于洪丹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负责的工作已顺利交接,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于洪丹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18]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2-004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高科”)于近日通过银行及法院系统查询获悉,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被冻结,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单位:元
序号 被冻结开户行 账户 账户性质 账户余额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02002518192 基本户 1,334.32
司北京苏州桥支行 01020897
二、冻结原因及解决措施
因公司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事宜,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苏州桥支行开立的银行基本账户被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冻结,所涉合同纠纷金额约人民币 3,717.68 万元,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正式的法律文件。公司知悉此事之后,正在积极与债权人等联系,力求妥善处理此次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减少其对公司日常运营的影响,争取早日解封被冻结的银行账户。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为公司的基本账户,主要用于社保扣缴、部分员工工资发放、扣税等。公司的其他银行账户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结算和资金周转的需要。公司的主要业务如智能安防业务、广电监播等业务均在子公司独立经营,本次账
户冻结暂时不影响公司主要业务的正常进行。因此,公司认为,本次基本账户被冻结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9.4条(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4]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实控人强制平仓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2-003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控人强制平仓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
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高科”或“公司”)
于 2022 年 2 月 13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立群先生的书面告知函,称其于近日
收到通知,长江证券拟于近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其质押股份,以 偿还质押融资借款本息。
一、王立群先生持股及质押给长江证券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被动减持前持 占公司总股本 质押股数 质押数量占其持 质押数量占公司
称 股数量(股) 比例(%) (股) 股总数比例(%) 总股本比例(%)
王立群 32,039,209 10.74% 10,120,369 31.59% 3.39%
二、本次被动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经王立群先生与长江证券沟通,长江证券方面确认相关减持信息如下:
1.减持原因:偿还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融资借款本息。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取得的股份。目前均为非限售流 通股。
3.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拟减持不超过 1012.0369 万股,即公司总股本的
3.39%。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采取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属于被动减持,由质权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控制人 王立群先生归还借款情况适时进行减持,具体减持价格、数量、减持方式视实际 情况而定,被动减持计划是否能够实施完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实际控制人王立群先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属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本次减持计划的拟 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3.39%,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地位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王立群先生致公司关于其股份被动减持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
[2022-01-28] (300449)汉邦高科: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亏损:70,000 万元–80,000万元 盈利:4,770 万元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亏损:55,000 万元–65,000万元 亏损:2,782 万元
净利润
营业收入 29,298.66 万元 42,387.81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29,267.82 万元 42,353.16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度有较大幅度下降,同比下降约为 1.31 亿元,下
降幅度约为 30.88%。
2、根据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基于审慎原则,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约 1.59
亿元;公司对两个子公司天津普泰和金石威视账面商誉计提减值约 5.01 亿元。
3、公司 2020 年营业外收入为 5,913 万元,为子公司金石威视原股东支付的
业绩补偿;2021 年营业外收入为 8.66 万元,同比下降幅度为 99.85%。
4、公司 2020 年因处置子公司获得投资收益 1,956 万元,2021 年公司没有
该项收益,同期对比下降幅度较大。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对经营情况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10] (300449)汉邦高科: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2-001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0 日 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13 号楼 4 层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张海峰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09:15-15:00。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3,403,1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9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159,1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1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4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61,2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52%;反对14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2,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8876%;反对 14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11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修改《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61,2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52%;反对14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2,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8876%;反对 14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11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王腾律师和李天嗣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京天股字(2022)第017号)。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
[2021-12-27] (300449)汉邦高科: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1-106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名,实际出席董事 12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柠先生召集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普泰国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为全资子公司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普泰国信”)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天津河北支行”)申请的 8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普泰国信于
2021 年 1 月 4 日从中行天津河北支行提用了 8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该笔贷款
将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到期,普泰国信拟向中行天津河北支行针对该笔贷款申请
延期,贷款金额 700 万元,期限至 2023 年 1 月 4 日。
现根据中行天津河北支行的担保条件及普泰国信的申请,由公司对上述 700万元贷款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审议事项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普泰国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27]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普泰国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1-107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普泰国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高科”或“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
普泰国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一、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为全资子公司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普泰国信”)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天津河北支行”)申请的 8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普泰国信于
2021 年 1 月 4 日从中行天津河北支行提用了 8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该笔贷款
将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到期,普泰国信拟向中行天津河北支行针对该笔贷款申请
延期,贷款金额 700 万元,期限至 2023 年 1 月 4 日。
现根据中行天津河北支行的担保条件及普泰国信的申请,由公司对上述 700万元贷款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审议事项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91562294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 6 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 K1
座 6 门 501-8 室
法定代表人:孙贞文
注册资本:1,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1 月 24 日
营业期限:2014 年 01 月 24 日至 2034 年 01 月 23 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转让;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建筑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电子产品、文具用品、文化办公用机械、机械设备、五金、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装饰装修材料、计算机及辅助设备批发兼零售;商务信息咨询;安全防范系统设计和安装;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通讯设备的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普泰国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指标名称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303,927,217.33 277,241,008.79
负债总额 126,429,176.21 117,963,188.78
净资产 177,498,041.12 159,277,820.01
营业收入 203,684,368.58 10,172,636.57
利润总额 71,250,724.38 -18,100,631.22
净利润 61,815,788.95 -18,220,221.11
注:2020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事项: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申请 7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为普泰国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其他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普泰国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普泰国信共计 7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普泰国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而且经营稳定。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普泰国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7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普泰国信的生产发展,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402,637,147.00元,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净额为 915,893,533.24 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3800 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15%。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之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违规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25]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1-104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高科”)
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9 年 1 月 4 日,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首席合伙人为
姚庚春。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兴财拥有合伙人 143 人,注册会计师 976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533 人。
3、业务规模
中兴财 2020 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125,019.83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12,666.2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8,723.78 万元。2020 年度中兴财为 69 家上市
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10,191.50 万元。2020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中兴财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6,140.49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1,5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中兴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56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审计项目合伙人:谢中梁,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4 年考取了中国注册会
计师执业资格,1999 年开始从事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负责过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的年度审计、IPO 业务、重大资产重组、清产核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王凤岐,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5 年起从事审计相
关业务服务,先后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幸福等公司的签字会计师或项目合伙人,有逾 20 年执业经验,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宝岩,注册会计师,2014 年至今一直从事审计业务,
负责过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的财务审计、内控审计、重大资产重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
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120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与立信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对立信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中兴财与立信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
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专业服务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理由充分恰当,变更合理合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的审查,我们认为该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为持续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改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
(五)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汉邦高科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决议;
2、汉邦高科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汉邦高科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汉邦高科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意见;
5、汉邦高科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6、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5] (300449)汉邦高科: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1-103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庆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改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5] (300449)汉邦高科: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1-102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名,实际出席董事 12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柠先生召集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改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4)。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修改《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修改《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修改《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修改《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关于制定《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关于制定《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规定,拟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关于审议《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立群先生在 2018 年度存在非经营占用公司资金情形,
北京证监局分别对公司及王立群先生、时任财务总监秦彪先生采取了出具监管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针对该事项,公司前期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了披露,并采取了一系列的纠正、整改措施。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完善了若干制度规范,并形成了《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
会议第一、二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5]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1-105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议,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10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0 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0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会
结束当日)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5 日
7.出席对象:
(1)2022 年 1 月 5 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 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13 号楼 4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审议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 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信函及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及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7 日 9:30-11:30,13:00-1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13 号楼汉邦高科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13号楼 汉邦高科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95
联系电话:010-57985711
传 真:010-57985745
联 系 人:于洪丹
2.本次股东大会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449
2.投票简称:汉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类型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0 日(现
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
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
姓名或名称 营业执照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联系人
备注
注:本表复印有效
股东签名或盖章:1 1
日期:1 1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
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
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议案内容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 反 弃
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 √
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1 1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1 1
委托人持股数:1 1
委托人股东账号:1 1
受托人签字:1 1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1 1
[2021-12-22]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1-101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司法拍卖背景情况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高科”)
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1-087),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
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于 2021 年 12 月16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8),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立群先生所持 200 万股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10 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
拍卖,拍卖结果如下:
序号 拍卖标的(股) 成交金额 (元) 竞买号 竞买人姓名
1 2,000,000 14,560,000.00 Q3078 叶芬
合计 2,000,000 14,560,000.00 -- --
二、司法拍卖完成情况
公司于今日收到王立群先生发来的确认函,内容如下:
我于近日收到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 0105 执 3034
号,主要内容为:本院以(2021)浙 0105 执 3034 号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强、李蕾、王立群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已执行到位 11379463 元,现本案已执行完毕。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予以结案。
之后我查询个人账户,发现我所持有的汉邦高科 200 万股已交割完成。
三、其他说明
至此,本次拍卖流程已全部完成。王立群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为32,039,2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421%,依然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1-12-20]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1-100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高科”或“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
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 年。具体额度、使用要求、期限和费率等以银行审批为准。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021-12-20] (300449)汉邦高科: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1-099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名,实际出席董事 12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柠先生召集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向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 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021-12-16]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普泰国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1-096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普泰国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高科”或“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
普泰国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一、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泰国信”)拟向浦发银行或其他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申请不超过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委托天津科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人”)为普泰国信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公司为普泰国信该笔授信业务向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本次审议事项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91562294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 6 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 K1
座 6 门 501-8 室
法定代表人:孙贞文
注册资本:1,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1 月 24 日
营业期限:2014 年 01 月 24 日至 2034 年 01 月 23 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转让;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建筑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电子产品、文具用品、文化办公用机械、机械设备、五金、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装饰装修材料、计算机及辅助设备批发兼零售;商务信息咨询;安全防范系统设计和安装;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通讯设备的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普泰国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指标名称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303,927,217.33 277,241,008.79
负债总额 126,429,176.21 117,963,188.78
净资产 177,498,041.12 159,277,820.01
营业收入 203,684,368.58 10,172,636.57
利润总额 71,250,724.38 -18,100,631.22
净利润 61,815,788.95 -18,220,221.11
注:2020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反担保。
2、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为一年。
3、担保事项:向浦发银行或其他银行申请不超过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并委托天津科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普泰国信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公司为普泰国信该笔授信业务向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其他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普泰国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普泰国信共计 1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普泰国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而且经营稳定。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普泰国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1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普泰国信的生产发展,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402,637,147.00元,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净额为 915,893,533.24 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3100 万元(含
本次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38%。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之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违规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16]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1-098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高科”)
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1-087)、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
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公司实际控制人王
立群先生所持 200 万股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10 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拍卖结果如下:
序号 拍卖标的(股) 成交金额 (元) 竞买号 竞买人姓名
1 2,000,000 14,560,000.00 Q3078 叶芬
合计 2,000,000 14,560,000.00 -- --
一、司法拍卖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王立群先生转来的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浙 0105 执 3034 号之一,裁定如下:
1、汉邦高科(证券代码:300449)200 万股股票的所有权归买受人叶芬(公民身份号码 3426231990XXXXXXXX)所有。上述股权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叶芬时起转移。
2、解除对被执行人王立群持有的汉邦高科(证券代码: 300449)200 万股股票的查封、注销质押登记。
3、买受人叶芬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系王立群先生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而引起的纠纷。截止本公告
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若本次股权拍卖完成交割,王立群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变更为32,039,209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421%。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影响王立群先生的实控人地位。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该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16]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1-097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更换财务总监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杨道冕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道冕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并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杨道冕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杨道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杨道冕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成长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杨道冕先生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蔡育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解聘副总经理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慎重考虑,公司总经理孙贞文先生提议解聘谢疆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蔡育明先生简历:
男,196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蔡育明
先生具有丰富的企业财务管理经验,曾任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市公司财务总监,宁波利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灵石国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中田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拟任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蔡育明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查询,蔡育明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2021-12-16] (300449)汉邦高科: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1-095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名,实际出席董事 12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柠先生召集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普泰国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泰国信”)拟向浦发银行或其他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申请不超过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委托天津科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人”)为普泰国信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公司为普泰国信该笔授信业务向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本次审议事项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公司财务总监杨道冕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聘任蔡育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蔡育明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慎重考虑,公司总经理孙贞文先生提议解聘谢疆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1-12-15]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1-094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王立群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其累计质押数量为 28,129,448 股,占其所
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 82.64%。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到王立群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解除质
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股份质押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起始 质押解除 质权人
名称 及一致行 (股) 比例 比例 日 日
动人
浙江农发小
王立群 是 796,615 2.34% 0.27% 2021/2/26 2021/12/14 额贷款股份
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 公 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数量 持 股 比 本 次 解 除 质 占 其 所 总 股 本 已 质 押 股 份 占 已 质 未 质 押 占未质
股东名称 (股) 例(%) 押 后质 押 股 持 股 份 比例 冻 结 数 量 押 股 份 股 份 冻 押股份
份数量(股) 比例(%) (%) (股) 比例(%) 结数量 比 例
(%)
王立群 34,039,209 11.41 28,129,448 82.64 9.43 1,946,041 6.92 0 0
注:王立群先生持有的全部汉邦高科股份均处于离任限售状态,待其离任满半年
后可全部解除限售。
三、相关说明
1、本次解质押股份所对应的质权人为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王立群先生因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而与该质权人发生债务纠纷,且已经进入诉讼程序。公司查询到本次解质押情况后立即与王立群先生联系确认相关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时,王立群先生尚未获取任何有关解质押的法律文书或相关信息。
2、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王立群先生股票质押涉及的债务存在到期情形,并同时存在股票被冻结的情况。王立群先生持续保持与相关债权人协调沟通,争取尽快解决相关债务事项,但是不能排除在沟通过程中相关债权人提起诉讼,并要求查封、冻结相关股票或者相关股票最终被强制执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021-12-03] (300449)汉邦高科: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1-092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柠先生召集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普泰国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泰国信”)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申请8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产品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年,由公司为普泰国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普泰国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日
[2021-12-03]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普泰国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1-093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普泰国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高科”或“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普泰国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一、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泰国信”)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申请8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产品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 1 年,由公司为普泰国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审议事项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91562294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K1座6门501-8室
法定代表人:孙贞文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4日
营业期限:2014年01月24日至2034年01月2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转让;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建筑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电子产品、文具用品、文化办公用机械、机械设备、五金、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装饰装修材料、计算机及辅助设备批发兼零售;商务信息咨询;安全防范系统设计和安装;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通讯设备的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普泰国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指标名称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303,927,217.33
277,241,008.79
负债总额
126,429,176.21
117,963,188.78
净资产
177,498,041.12
159,277,820.01
营业收入
203,684,368.58
10,172,636.57
利润总额
71,250,724.38
-18,100,631.22
净利润
61,815,788.95
-18,220,221.11
注:2020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为一年。
3、担保事项: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申请8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产品为流动资金贷款,由公司为普泰国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其他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普泰国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普泰国信共计8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普泰国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而且
经营稳定。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普泰国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8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普泰国信的生产发展,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402,637,147.00元,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净额为915,893,533.24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100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9%。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之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违规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日
[2021-12-01]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1-091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高科”)于2021年10月27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立群先生转来的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拍卖通知(2021)浙0105执3034号,知悉其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5.875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706%)将通过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进行拍卖,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查询了上述拍卖相关信息,获悉此次拍卖已经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涉及股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起始日
到期日
拍卖人
原因
王立群
是
2,000,000
5.8756%
0.6706%
2021年11月29日
2021年11月30日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而引起的纠纷
合计
-
2,000,000
5.8756%
0.6706%
-
-
-
-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价结果
序号
拍卖标的(股)
成交金额 (元)
竞买号
竞买人姓名
1
2,000,000
14,560,000.00
Q3078
叶芬
合计
2,000,000
14,560,000.00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拍卖数量(股)
拍卖日期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立群
34,039,209
11.4126%
23,995,800
2021年5月21日-22日
8.0453%
2,000,000
2021年11月29日-30日
0.6706%
合计
34,039,209
11.4126%
25,995,800
-
8.7159%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系王立群先生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而引起的纠纷。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拍卖后续将涉及缴款、司法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1-19]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公司实控人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1-090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控人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高科”)于近日收到公司实控人王立群先生转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王立群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181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警示函》主要内容及涉及事项的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经查,你作为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高科或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总经理,在汉邦高科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在公司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2021 年 5 月 21 日至 5
月 22 日,你持有的 2,399.58 万股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占你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 39.37%,该事项导致你违反了前述承诺。
2021 年 6 月 17 日至 7 月 13 日期间,你持有的 292.06 万股股份以集中竟价
方式被强制平仓,但未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且此次减持属于在公司半年报披露前 30 日的敏感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第八条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公司字 [2017] 56 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笫 182 号)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二、相关情况说明
王立群先生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表示将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1-11-10]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1-089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高科”)
于 2021 年 8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1-069)。公司股东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旅中兵”)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预披露公告发布15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减持不超过 596 万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青旅中兵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000,000 股。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
持比例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截止 2021 年 11 月 5 日,
青旅中兵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计 4,113,800 股。
公司于今日收到青旅中兵发来的《关于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减持汉邦高科股份实施完毕的通知》,称青旅中兵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960,000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万股) (%)
大宗交易 2021 年 10 月 11 日 7.10 200 0.6706
北京青旅中 大宗交易 2021 年 11 月 5 日 6.15 211.38 0.7087
兵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 2021 年 11 月 9 日 6.30 184.62 0.6190
合 计 - - 596 1.9983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 (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530 5.1298 934 3.1315
北京青旅中 其中:无限售条件
兵资产管理 股份 1530 5.1298 934 3.1315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
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旅中兵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中的减持计划,实际
减持情况与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在减持意向和减持计划等方面均保持一致。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旅中兵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已从 5.1298% 降至
3.1315%,青旅中兵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
3. 青旅中兵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股东青旅中兵出具的《关于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减持汉邦高科股
份实施完毕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021-11-05]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1-088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超过 1%的
公告
股东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高科”)
于 2021 年 8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1-069)。公司股东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青旅中兵”)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预披露公告发布15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
减持不超过 596 万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青旅中兵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000,000 股。
公司于今日收到青旅中兵发来的《减持汉邦高科股份进展的通知》,称截止
2021 年 11 月 5 日,青旅中兵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计 4,113,800
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乐园大街 17 号 3 层 301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5 日
股票简称 汉邦高科 股票代码 300449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 股 411.38 1.3793%
合 计 411.38 1.379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530 5.1298 1,118.62 3.750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30 5.1298 1,118.62 3.75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青旅中兵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
划 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
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5 日
[2021-10-27]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1-087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将被拍卖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立群先生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5.875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706%,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司法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股份拍卖的基本情况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高科”)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立群先生转来的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拍卖通知(2021)浙 0105 执 3034 号,主要内容如下:
因执行案件需要,本院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 户名: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王立群名下的汉邦高科(证券代码 300449)200 万股票公开进行司法拍卖。
本次评估拍卖范围为王立群名下的汉邦高科(证券代码 300449)200 万股票。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
应的税(费)。拍卖公告定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进行上拍。拍卖公告期不动产 不
少于 30 日(动产不少于 15 日)。公开竞价时间定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 10 时
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10 时。
此次拍卖为一拍阶段公开拍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
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拍若流拍,流拍后应当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再次拍
卖。二拍起拍价降价幅度不得低于一拍起拍价的 20%。拍卖公告期不动产不少于
15 日,动产不少于 7 日。再次二拍流拍的,可以依法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
变卖,变卖公告期不少于 15 日,变卖竞价期限不少于 60 日。
一拍阶段:市场价 1300 万元,起拍价 1300 万元,保证金 100 万元,增价幅
度 6.5 万元。原则上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但
对于有特殊竞买资格条件限制的竞买人请自行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为准。
本次股份拍卖详情如下:
是 否 为 控
股东 股 股 东 或 本次涉及股 占其所持 占 公 司
名称 第 一 大 股 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总 股 本 起始日 到期日 拍卖人 原因
东 及 其 一 比例
致行动人
王立群 是 2,000,000 5.8756% 0.6706% 2021年11 2021 年 11 杭州市拱墅 担保债
月 29 日 月 30 日 区人民法院 务纠纷
合计 - 2,000,000 5.8756% 0.6706% - - - -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网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拍品介绍。若有不同之处,以
网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拍品介绍为准。
二、实控人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拍卖数 拍卖日期 占公司总股
量(股) 本比例
23,995,800 2021年5月 21 8.0453%
王立群 34,039,209 11.4126% 日-22 日
2,000,000 2021 年 11 月 0.6706%
29 日-30 日
合计 34,039,209 11.4126% 25,995,800 - 8.7159%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系王立群先生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而引起的纠纷。截止本公告
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
司法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3、若本次股权拍卖完成交割,王立群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变更为32,039,209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421%。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影响王立群先生的实控人地位。
4、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该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7] (300449)汉邦高科: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118元
每股净资产: 2.95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1%
营业总收入: 2.4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33亿元
[2021-10-14]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进展情况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1-085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进展情况
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高科”)
于 2021 年 8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1-069)。公司股东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旅中兵”)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预披露公告发布15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减持不超过 596 万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青旅中兵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000,0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旅中兵股份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万股) (%)
北京青旅中 大宗交易 2021 年 10 月 7.10 200 0.6706
兵资产管理 11 日
有限公司 合 计 - - 200 -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万股) 例(%) (万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30 5.1298 1,330 4.4592
北京青旅中 其中:无限售
兵资产管理 条件股份 1,530 5.1298 1,330 4.4592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旅中兵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中的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旅中兵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已从 5.1298% 降至4.4592%,青旅中兵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
3、青旅中兵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12] (300449)汉邦高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1-084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高科”)
于 2021 年 8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1-069)。公司股东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旅中兵”)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预披露公告发布15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减持不超过 596 万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今日,公司收到股东青旅中兵通知,青旅中兵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000,000 股,详情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万股) (%)
大宗交易 2021 年 10 月 7.10 200 0.6706
北京青旅中 11 日
兵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合 计 - - 200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万股) 例(%) (万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30 5.1298 1,330 4.4592
北京青旅中 其中:无限售
兵资产管理 条件股份 1,530 5.1298 1,330 4.4592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
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旅中兵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中的减持计划,实际
减持情况与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在减持意向和减持计划等方面均保持一致。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后,青旅中兵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5.1298%降至4.4592%,青旅中兵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青旅中兵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
[2021-10-12] (300449)汉邦高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汉邦高科
股票代码:300449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乐园大街17号3层301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W2办公楼909室股份变动性质:减少(持股比例减少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1年10 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含义如下:
简称 含义
汉邦高科、上市公司、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青旅中兵、信息披露义 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务人、本企业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告书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乐园大街17号3层301室
法定代表人 姚立军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6MA00ECU587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
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
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
主要经营范围 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经营期限 2017-05-10 至 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W2办公楼909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青旅中兵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北京博睿新天科技有限 380 38%
公司
2 北京华恒晟宇投资有限 370 37%
公司
3 北京厚土安华企业管理 250 25%
有限责任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信息
是否取
得其他 兼职情
姓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 国家或 况
住地 者地区
的居留
权
张磊 总经理 男 110108197611054010 中国 中国 否 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青旅中兵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 股 份 达 到 或 超 过 该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5% 。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青旅中兵的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2021 年 8月 5日,青旅中兵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减
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公告称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根据市场价格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96 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青旅中兵前述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前述减持股份计划之外,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其他增持或者减持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2021年10月11日,青旅中兵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000,000.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670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青旅中兵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 占公司总
股份数量 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股本比例
北京青旅中兵 无限售流通
资产管理有限 15,300,000 5.1298% 13,300,000 4.4592%
公司 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青旅中兵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被司法冻结、查封或者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之外,青旅中兵在签署本报告书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之外,青旅中兵不存在其他应当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青旅中兵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之签章页。
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立军
日期:2021年10月11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青旅中兵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青旅中兵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3.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立军
日期:2021年10月11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汉邦高科 股票代码 300449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市
名称 限公司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无
数量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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