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437什么时候复牌?-清水源停牌最新消息
≈≈清水源300437≈≈(更新:21.09.10)
[2021-09-10] (300437)清水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65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
交易日(2021 年 9 月 9 日、2021 年 9 月 10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到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日,公司关注到部分媒体及股吧交流平台有提及公司产品氯甲烷、三氯化磷产品价格波动较大,公司氯甲烷、三氯化磷产能、用途及 18 万吨水处理剂扩建项目试生产进度。经公司核实,说明如下:
三氯化磷为公司水处理剂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受黄磷价格持续上涨的影响,三氯化磷价格近期较往年同期有所上涨。公司目前老厂区具备年产 6 万吨三氯化磷产能,新厂区 18 万吨水处理剂扩建项目具备年产 10 万吨三氯化磷产能,公司生产的三氯化磷主要用于水处理剂产品的生产。氯甲烷为公司水处理剂产品的衍
生产品,近期价格较往年同期有所上涨。公司目前老厂区具备年产 3 万吨氯甲烷产能,新厂区 18 万吨水处理剂扩建项目中具备年产 10 万吨氯甲烷产能。由于18 万吨水处理剂扩建项目仍处于试生产阶段尚未正式达产,公司三氯化磷及氯甲烷的产能利用率及未来产品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也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原材料价格、产品价格等情况合理规划利用产能。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信息关注后续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了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
7、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再次关注以下风险事项:
1、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与交易对方李万双签订了《关于安徽中旭环境
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暨回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6 月 12 日公
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的公告》。由于李万双未按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公司已就与李万双的股权转让暨回购纠纷向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涉及
诉讼暨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近日,公司从法院获悉,李万双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认为本案由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管辖错误,应当移交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鉴于股权转让协议明确约定了本案的管辖法院,公司已向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答辩状》,请求法院驳回李万双的申请,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年产 18 万吨水处理剂扩建项目目前仍处于试生产阶段,尚未正式达产,且公司产品市场需求、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都存在不确定性和市场波动风险。
3、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
[2021-09-09] (300437)清水源: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64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作良好。截至2021年9月8日,公司实际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14,000万元。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14,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已归还完毕,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9 日
[2021-09-01] (300437)清水源: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63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
收到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关于变更公司
保荐代表人安排的通知函》,由于原保荐代表人杨曦先生工作调整,中原证券决
定委派保荐代表人王二鹏先生(简历附后)负责公司可转债项目持续督导方面的
工作,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武佩增先生、王二鹏先生,持续督导期间为 2019 年 7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董事会对杨曦先生在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
附件
王二鹏先生简历
王二鹏,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具有丰富资本市场运作知识和经验积累。先后参与或主持中原传媒(000719)2014 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清水源(300437)2018 年可转债、城发环境(000885)2019 年配股、三安光电(600703)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凯旺科技 IPO、万里路桥 IPO 等项目。
[2021-08-24] (300437)清水源: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60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下午 14 时在集团公司研发中心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通知了
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建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了《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
[2021-08-24] (300437)清水源: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59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上午 9:00 在公司研发中心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通知
了各位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
董事张东东先生、郑娟女士、独立董事侯向阳先生、陈琪女士因为工作原因采取
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了《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董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
[2021-08-24] (300437)清水源: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321元
每股净资产: 4.707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2%
营业总收入: 7.5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29亿元
[2021-08-18] (300437)清水源:关于公司涉及诉讼暨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58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暨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有关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近日,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与李万双的股权转让暨回购纠纷向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
院已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受理本次诉讼,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李万双股权转让暨回购纠纷
1.诉讼当事人
原告: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李万双
2.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股权回购价款 7,000 万元及相应利息(以 7,000 万元为
基数,按照每日 0.05%的比例,计算至实际付款日止);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3.诉讼理由
2017 年 11 月,原告先后与被告签订《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协
议约定:原告通过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被告持有的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旭)55%股权,原告与被告约定安徽中旭 2018 年度、2019 年
度、2020 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8,000 万元、9,600 万元、11,520 万元。如被告在
前述期间无法完成承诺业绩,则被告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对原告进行现金补偿。
鉴于安徽中旭未完成业绩承诺,2021 年 6 月 11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关于安徽
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暨回购协议》,协议约定:原告将其持有的安徽中旭 50%股权转让给被告,被告以 26,646 万元回购原告持有的安徽中旭 50%股权,
其中被告应当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第一期回购价款 9,000 万元,并在协议签订
前支付 2,000 万元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被告支付第一期回购价款时抵扣,若被告未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相应回购价款的,每逾期一日,以应付未付回购价款为基数,按照每日 0.05%的比例,向原告支付利息。
协议签订后,原告按约将安徽中旭 10%股权登记至被告名下,经原告多次催促后,在扣除 2,000 万元履约保证金后,被告未按约定向原告支付剩余第一期回购价款7,000 万元。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目前尚未开庭审理,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披露。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交易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
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旭环境”或“标的公司”)50%的股权转让给交
易对方李万双,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6 月 12 日、2021 年 7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三、交易进展情况
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已按照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所持有标的公司 10%
股权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按照协议约定交易对方李万双应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向公司支付完毕第一期回购价款 9,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
司尚未收到第一期回购价款中剩余 7,000 万元。
鉴于公司多次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督促李万双及时完成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中剩余 7,000 万元的支付,截至目前李万双仍未向公司支付相应款项,违反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于近日向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交易对方李万双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尽快支付第一期股权回购价款中剩余 7,000 万及利息,并严格履行协议的相关安排。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
[2021-08-13] (300437)清水源:关于收到案件《移送起诉告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57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案件《移送起诉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对全资子公司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生环境”)开展检查工作过程中,发现同生环境原股东可能存在涉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
近日,公司收到河南省济源市公安局《移送起诉告知书》,济源市公安局对宋颖标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一案进行立案侦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宋颖标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宋颖标、钟盛涉嫌合同诈骗罪,宋颖标、钟盛、张永新涉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现以直接送达的方式移送济源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全力配合相关单位的工作,坚决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上述事项如有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3 日
[2021-07-27] (300437)清水源: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56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旭环境”或“标的公司”)50%的股权转让给交易对方李万双,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6月 12 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已按照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所持有标的公司 10%
股权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按照协议约定交易对方李万双应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向公司支付完毕第一期回购价款 9,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
司尚未收到第一期回购价款中剩余 7,000 万元。
目前,公司正积极与李万双进行沟通,并多次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督促李万双及时完成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中剩余 7,000 万元的支付。如果近期公司仍未能收到相应的股权转让款,公司将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
[2021-07-01] (300437)清水源:2021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55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清水转债(债券代码:123028 )转股期为 2019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5 年 06 月 18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1.95 元/股,目前转股价格为 11.84 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1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可转债发行上市及转股价格调整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31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06 月 19
日公开发行了 490 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9,000 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9]390 号文件同意,公司 49,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9 年 07 月 15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债券代码“12302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
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清水转债自 2019 年 12 月 25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
股价格为 11.95 元/股。
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清水转债”的转股
价格进行了调整,由 11.95 元/股调整为 11.8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0 年 06
月 15 日生效,详见公司 2020 年 06 月 05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44)。
二、清水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1 年第二季度,清水转债因转股减少 403,000 元,转股数量为 34,033 股。截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清水转债剩余金额为 455,104,700 元。公司 2021 年第二季度股份
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股) 本次变动后
发 公积
数量(股) 比例 行 送 金转 其他 小计 数量(股) 比例
新 股 股
股
一、限售
条件流 84,676,250 38.27% -3,423,750 -3,423,750 81,252,500 36.72%
通股/非
流通股
高管锁 74,876,250 33.84% -3,423,750 -3,423,750 71,452,500 32.29%
定股
首发后 9,800,000 4.43% - - 9,800,000 4.43%
限售股
二、无限
售条件 136,558,480 61.73% 3,457,783 3,457,783 140,016,263 63.28%
流通股
三、总股 221,234,730 100% 34,033 221,268,763 100%
本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咨询电话
0391-6089342 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清
水源”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 日
[2021-06-28] (300437)清水源: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54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下午 14 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名,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额为103,72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769%。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 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5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0%。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讨论,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3,67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9%;反对 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弃权 1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0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41%;反对 3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28%;弃权 1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31%。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黄国宝、周亚洲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2021-06-25] (300437)清水源:关于回复中小投服中心股东质询建议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53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中小投服中心股东质询建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收
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发来的股东质询建议函((2021)38 号)。经公司逐一落实,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建议公司按照前次业绩补偿方案中的约定,确定此次资产出售的付款时间与方式
公司于 2017 年以现金方式购买了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中旭环境 55%股权,实际支付 29,499.80 万元(以下简称前次重组)。交易对方李万双、胡先保(以下简称业绩补偿方)承诺中旭环境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为不低于 8,000 万元、9,600 万元、11,520 万元。目前,前次重组的业绩承诺期已结束,中旭环境未完成业绩承诺。公告披露业绩补偿方应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 36,874.75 万元。
2021 年 6 月 12 日,公司披露《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的的公告》。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公司拟以 26,646 万元将中旭环境 50%股权售回给中旭环境原控股股东李万双,李万双将分三期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最后一期
付款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30 日。此外,交易方案约定若李万双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
完毕回购价款,则原业绩补偿义务自动终止。
公司终止交易对方业绩补偿义务的前提为对方支付完毕股权转让款,因此本次交易实质上属于交易对方用另一种方式履行业绩承诺的行为,相当于对业绩补偿方
案的调整。前次重组的业绩补偿方案规定,若标的资产未完成承诺,业绩承诺方应在收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当期应补偿金额一次性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投服中心建议公司按照前次业绩补偿方案中的约定,确定此次资产出售的付款时间与方式,规定交易对方李万双在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回复:
基于公司聚焦主营业务发展规划以及中旭环境未来经营和业绩可能面临经济环
境、行业周期、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多方面的风险,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发
布《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拟出售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中旭环境 55%的股权。公告发布后,公司在开展审计评估工作的同时积极寻找潜在受让方,包括委托中介机构、公司上下游客户等途径寻找合适的受让方,后因中旭环境业务状况、资产状况、交易价格等多种原因导致未能找到合适的受让方。
考虑到如果公司就业绩补偿事项起诉业绩补偿方,双方针对疫情和水灾影响是否属于不可抗力的认定及中旭环境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的业绩金额将会产生较大分歧,最终的法院判决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且诉讼周期较长,耗费较多人力、财力,对公司及中旭环境生产经营都将会产生一定影响。因此,为加快公司战略转型,专注主营业务发展,公司与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就业绩补偿、股权回购等相关事项进行多次协商。本着友好协商,合作共赢的精神,与中旭环境原股东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关于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回购协议》(以下简称“回购协议”),该协议将业绩补偿义务作为股权转让事项的履约保障措施,能够有效约束李万双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因此公司同意李万双支付完毕回购价款后终止业绩补偿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根据公司 2017 年 11 月 3 日与李万双等人签订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公司共分四期按 4:2:2:2 的付款方式向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支付前次重组股权转让款。结合前次重组的付款安排,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了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约定本次交易分三期付款。上述交易安排中约定在收到李万双支付完毕回购价款后终止业绩补偿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是各方公平谈判、协商一致的结果,有利于回购协议的顺利履行。
二、建议公司增加交易对方的履约保障
根据前次重组方案,李万双承诺以其取得的股权转让款购买公司股票,上述股票存在锁定期。一旦中旭环境经营业绩未达预期,发生需要业绩补偿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补偿条款,冻结李万双尚未解除锁定的股份及尚未向李万双、胡先
保支付的现金对价。而根据公司 2021 年 5 月 7 日披露的公告,2019 年年报披露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期间,李万双及其配偶顾从荣于违反承诺累计卖出仍在锁定期的清
水源股票约 629.40 万股。2021 年一季报显示,李万双持有上市公司 325.04 万股,按
照 2021 年 6 月 23 日的收盘价 8.74 元/股计算,对应市值为 2840.86 万元。
请公司说明,针对李万双违反承诺卖出仍在锁定期的公司股票采取了什么追责措施。是否可以请公司在李万双尚未支付完毕所有股权转让款之前,冻结其仍在锁定期的剩余股份,作为本次交易的履约保障。
公司回复:
经公司查询定期持有人名册,名册显示李万双及其配偶顾从荣于 2019 年年报披
露日(即 2020 年 4 月 27 日)至 2021 年 6 月 22 日期间,累计卖出持有的清水
源股票共计 7,416,425 股,其行为违反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承诺函》的相关承诺。
公司此前已多次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告知李万双违反了相关承诺,并要求李万双切实履行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得卖出其所持有的清水源股票,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其因违反承诺带来的不利影响。目前李万双及其配偶顾从荣合计持有清水源股票 3,810 股,对应市值约 3.4 万元,已经不具备冻结股份保障履约的实质意义。
根据回购协议约定,本次交易标的分两次转让,李万双已于回购协议签订前向公司支付 2,000 万元履约保证金,待回购协议生效后公司将持有的中旭环境 10%股权转让至李万双名下。待公司收到第一期回购价款剩余的 7,000 万元后,再将中旭环境40%的股权转让给李万双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有效保障第一期回购价款的回收。根据回购协议第六条 “担保措施”所约定,李万双应向公司质押与剩余回购款等值的标
的公司股权或提供其他等值的担保物(标的公司股权价值按照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值确定),以担保其履行本协议第二条约定应向公司支付剩余股权回购款的付款义务。公司将在中旭环境 40%股权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完成后,第一时间按回购协议约定与其签订担保协议,从而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李万双财务状况以及中旭环境生产经营情况,若发现其有异常经营行为,上市公司将与其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保证其履行协议约定完成股权回购事项。如未来李万双不能按时履约,公司将按协议约定通过法律途径向其追索股权转让款,并向李万双、胡先保追索业绩补偿款。
感谢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代表股东对公司存在、暴露的问题积极谏言献策、认真监督,帮助公司改善公司治理现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也感谢所有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建言献策,共同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2021-06-25] (300437)清水源: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52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水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260 号),公司董事会根据要求,积极组织各部门针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与讨论,现对关注函中所涉问题回复如下:
2021 年 6 月 11 日晚间,你公司披露《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拟向自然人李万双转让你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旭环境”)5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你公司于 2017 年以现金方式购买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聚群”)持有的中旭环境 55%股权,交易价格为 36,874.75 万元(以下简称“前次重组”),截止目前你公司尚需支付 7,374.95 万元股权转让款。本次交易中,在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放弃请求公司支付前次重组剩余股权款的基础上,李万双以 26,646 万元回购中旭环境 50%股权。前次重组中,交易对方李万双、胡先保(以下简称“业绩补偿方”)作出业绩承诺,截至目前业绩承诺期已结束,中旭环境 2020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依据业绩补偿协议约定,业绩补偿方需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本次交易中交易相关方签署协议中约定前次重组中业绩补偿方的业绩补偿义务中止履行,如李万双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完毕回购价款,业绩补偿义务自动终止,对应业绩补偿款不再支付。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一、请补充说明按照原《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业绩补偿方需支付的补偿金额及具体计算过程。
公司回复:
根据公司与李万双、胡先保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第三条 约定:“1、业绩承诺期内当期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本次交易对价÷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的补偿年度数量)-截至当期期末前累积已补偿金额。
2、上述补偿按年度逐年计算,任一承诺年度的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当年度承诺净利润数时均应按照上述方式进行计算确定补偿金额。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抵消。
3、李万双、胡先保上述补偿金额累计不超过清水源应支付的本次交易对价。”
根据中旭环境业绩承诺期内业绩实现情况及上述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计算
业 绩 补 偿 金 额 如 下 : 当 期 应 补 偿 金 额 =(291,200,000-136,401,832.95)*
368,747,500÷(291,200,000÷3)-0=588,064,604.5 元。同时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3.3 条约定:李万双、胡先保上述补偿金额累计不超过清水源应支付的本次交易对价,即 36,874.75 万。
综上,按照原《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确定李万双、胡先保需支付的补偿金额为 36,874.75 万元。
二、请补充说明按照原《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具体约定,业绩补偿方应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具体时间,你公司已采取的追索业绩补偿款的措施,你公司与业绩补偿方是否就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存在争议,是否存在其他协议或安排。
公司回复:
根据公司与李万双、胡先保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第六条约定:“如果乙方因标的资产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而须向甲方进行现金补偿的,甲方应在合格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的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后 5个工作日内确定乙方当期应补偿的金额,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曰内将当期应补偿金额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通过电子邮件、邮政快递、钉钉办公软件及现场
送达等多种方式向业绩补偿义务人送达《关于向清水源支付业绩补偿款的通知》,要求业绩补偿义务人李万双、胡先保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曰内按照本次交易的转让比例将业绩补偿金额合计 36,874.75 万元一次性支付至清水源指定银行账户,如未能按期支付业绩补偿款,公司将依据前述协议内容采取相关措施。
李万双、胡先保收到通知后,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向公司出具《关于要求业
绩延期履行的函》,明确表示要求兑现业绩补偿款的相关函件已收悉。李万双、
胡先保表示,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2020 年由于疫情和水灾的影响,没有实现业绩补偿中约定业绩,在业绩补偿协议条款中,属于不可抗力范畴,应该按
照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5 月 15 日发布的《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上市公司并购
重组中标的资产受疫情影响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文件要求,双方协商调整或者延期业绩承诺,不应该直接补偿。因此,李万双及胡先保要求业绩延长期限履行。
公司对上述李万双、胡先保要求延期履行的意见并不认同,双方就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存在分歧,主要分歧为中旭环境 2020 年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是否主要受新冠疫情和水灾影响,该因素是否属于不可抗力范畴,对中旭环境业绩的影响也是否能有效可靠估计。
目前公司已与中旭环境原股东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关于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暨回购协议》,协议约定李万双以 26,646 万元价格回购公司所持有的中旭环境 50%股权,并且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原《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义务中止履行。故公司与业绩补偿方就业绩补偿义务及其履行的事项,待《关于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暨回购协议》正式生效后将处于中止状态,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协议或安排。
三、你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提示
性公告》称,拟出售所持中旭环境 55%的股权,本次拟转让股权事项不影响公司对相关业绩补偿义务人追责追偿的权利。请补充说明本次交易安排中约定在收到李万双支付完毕回购价款后终止业绩补偿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原因,是否构成承诺变更,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终止业绩补偿义务是否构成本次交易李万双受让中旭环境的前置条件,本次交易及终止业绩补偿义务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回复:
1、本次交易安排中约定在收到李万双支付完毕回购价款后终止业绩补偿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原因
基于公司聚焦主营业务发展规划以及中旭环境未来经营和业绩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周期、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多方面的风险,公司于 2021 年 4 月27 日发布《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拟出售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中旭环境 55%的股权。公告发布后,公司在开展审计评估工作的同时积极寻
找潜在受让方,包括委托中介机构、公司上下游客户等途径寻找合适的受让方,后因中旭环境业务状况、资产状况、交易价格等多种原因导致未能找到合适受让方。
考虑到如果公司就业绩补偿事项起诉业绩补偿方,双方针对不可抗力的认定及中旭环境 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响的业绩金额将会产生较大分歧,根据前次收购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本协议终止,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须为前述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本协议终止承担责任。”最终的法院判定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且诉讼周期较长,耗费较多人力、财力,对公司及中旭环境生产经营都将会产生一定影响。因此,为加快公司战略转型,专注主营业务发展,公司与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就业绩补偿、股权回购等相关事项进行多次协商。本着友好协商,合作共赢的精神,公司与中旭环境原股东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了《关于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暨回购协议》,李万双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回购股权,既能满足公司聚焦主营业务以及降低经营风险的规划,又能保障公司收回投资成本,因此公司同意李万双支付完毕回购价款后终止业绩补偿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上述交易安排中约定在收到李万双支付完毕回购价款后终止业绩补偿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是各方公平谈判、协商一致的结果。
2、是否构成承诺变更,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终止业绩补偿义务是否构成本次交易李万双受让中旭环境的前置条件,本次交易及终止业绩补偿义务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鉴于公司与业绩补偿方就业绩补偿义务、金额的认定及履行存在有分歧的情形,且短期内无法协商一致。如果进入司法程序,最终的法院判定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且诉讼周期较长,耗费较多人力、财力,对公司及中旭环境生产经营都将会产生一定影响。此外,基于目前中旭环境的业务模式以及其未来经营和业绩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内部缺陷等方面的风险的考虑,以及中旭环境对公司整体资金情况、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的影响,如按照原业绩承诺履行将不利
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如果按照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5 月 15 日发布的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标的资产受疫情影响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文件要求,延长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亦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
经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协商,自李万双支付完毕回购价款后终止业绩补偿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属于对承诺的变更,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并且前次重组业绩承诺方不属于公司关联方,变更业绩承诺不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转让中旭环境股权事项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要求,将该股权转让事项提交至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才正式生效。
《关于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暨回购协议》约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义务中止履行,若乙方一(李万双)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完毕回购价款,则原《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业绩补偿义务自动终止,补偿款不再支付。因此,在股权转让款尚未支付完毕以前,业绩补偿义务只是中止,未来如李万双未能按回购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公司将继续采取措施向李万双、胡先保进行追偿。因此,终止业绩补偿义务不构成本次交易李万双回购中旭环境 50%股权的前置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谈判,约定公司将持有的中旭环境 50%股权以不低于前次重组价格转让给李万双,在收到李万双支付完毕回购价款后终止业绩补偿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公司不再支付前次重组剩余股权转让款,是基于综合考虑中旭环境未来经营和业绩、公司的战略及双方利益的结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公司经营风险,集中优势发展主营业务,从本质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利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长期利益。
四、请结合中旭环境的主营业务及财务
[2021-06-15] (300437)清水源:关于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51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水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河南清水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132 号),公司董
事会根据要求,积极组织各部门及中介机构针对有关问题进行核查、分析与讨
论,现对年报问询函中所涉问题回复如下:
问询函问题 1
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 83,671.31 万元。按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74,097 万元,其中应收工程客户账款账面余额为52,473.17 万元,应收水处理剂国内客户账款账面余额为 15,853.14 万元,应收水处理剂国外客户账款账面余额为 5,770.69 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27.70%、13.46%、10.68%。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9,574.31 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36.34%。
(1)请补充说明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应收工程客户账款、应收水处理剂国内客户账款、应收水处理剂国外客户账款账龄百分比法下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计提是否充分;
(2)请补充说明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客户信用状况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对于相关客户是否考虑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请结合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客户信用状况和期后回款情况补充说明相应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1、关于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
(1)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具体过程: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三个组合,分别是应收工程客户、应收水处理剂国内客户、应收水处理剂国外客户;采用迁徙率(迁徙率是指在一个时间段内没有收回而迁徙至下一个时间段的应收账款的比例)的减值矩阵计算历史损失率,每一个组合是分板块先单独计算而不是使用合并数据汇总计算;计算各账龄段预期信用损失率,结合历史情况、当前情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① 应收工程客户:
同生板块(注) 中旭板块(注) 综合历史
账龄 近三年平均 历史损失率 近三年平均 历史损失率 损失率
迁徙率 迁徙率
1年以内 42.74% 2.96% 54.64% 12.47% 8.80%
1至 2年 25.40% 6.92% 62.94% 22.82% 20.30%
2至 3年 53.48% 27.26% 51.18% 36.26% 34.64%
3至 4年 79.94% 50.98% 93.23% 70.86% 70.22%
4至 5年 79.71% 63.77% 95.00% 76.00% 71.66%
5年以上 80.00% 80.00% 80.00% 80.00% 80.00%
注:同生板块指子公司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生环境”)及其下属三级公司;中旭板块指子公司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旭”)及其下属三级公司。
② 应收水处理剂国内客户:
清水源板块(注) 安得板块(注) 综合历史
账龄 近三年平均 历史损失率 近三年平均 历史损失率 损失率
迁徙率 迁徙率
1年以内 10.71% 0.94% 57.65% 0.53% 0.70%
1至 2年 46.03% 8.80% 39.61% 0.92% 1.48%
2至 3年 44.06% 19.12% 26.34% 2.32% 3.53%
3至 4年 43.39% 43.39% 8.80% 8.80% 11.28%
4至 5年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5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清水源板块指清水源母公司及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处理”);安得板块指陕西安得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得科技”)。
③应收水处理剂国外客户:
国外客户均是水处理药剂客户,大部分信用期在 3 个月以内,结合客户历
史回款情况, 3 个月内款项的预计损失率为 1.5%,3-6 个月为 5%;7-12 个月为
10%;1-2 年为 20%;2-3 年为 30%。
综合历史损失率:按迁徙率减值矩阵计算各板块公司的历史损失率与对应的坏账准备,将板块公司数据加总计算得出综合历史损失率。
预期信用损失率:考虑 2020 年受新冠影响导致工程款结算进度慢等特殊情
况,在同时考虑上期和本期综合历史损失率的基础上,考虑各组合的信用风险特征,结合当前可观察以及考虑经济、技术环境、新冠疫情常态化影响、中美贸易摩擦等外部市场变化,以及客户财务状况等前瞻性因素,对上述所计算的综合历史损失率做出调整,以反映影响历史数据所属期间的当前状况及未来状况预测的影响,调整后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账龄 应收工程客户(%) 应收水处理剂国内 应收水处理剂国外
客户(%) 客户(%)
3个月以内 -- -- 1.50
3至 6个月 -- -- 5.00
7至 12个月 -- -- 10.00
1年以内 6.91 4.54 --
1至 2年 14.41 11.19 20.00
2至 3年 27.97 23.38 30.00
3至 4年 54.22 82.42 --
4至 5年 67.21 100.00 --
5年以上 85.47 100.00 --
2、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1)水处理药剂业务,选取同行业上市公司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科技”)作为对比标的公司,详见对比情况表:
公司 泰和科技
账龄 应收水处理剂国内 应收水处理剂国外 (300801)
客户(%) 客户(%) (%)
3个月以内 -- 1.50 --
3至 6个月 -- 5.00 --
7至 12个月 -- 10.00 --
1年以内 4.54 —— 5.00
1至 2年 11.19 20.00 10.00
2至 3年 23.38 30.00 30.00
3至 4年 82.42 -- 50.00
4至 5年 100.00 -- 80.00
5年以上 100.00 -- 100.00
如上表所示,应收水处理剂国内客户、应收水处理剂国外客户在各账龄段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泰和科技基本保持在同一水平,甚至部分账龄段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泰和科技,公司坏账准备被低估的风险较低,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工程承包业务,选取同行业上市公司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绿茵生态”)、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安水 务”)作为对比标的公司,详见对比情况表:
账龄 公司(%) 绿茵生态 巴安水务
(002887)(%) (300262)(%)
1年以内 6.91
[2021-06-15] (300437)清水源:关于清水转债2021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46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水转债”2021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清水转债”将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支付 2020 年 6 月 19 日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 期间的利息 8.00 元(含税)/10 张。
2. 债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18 日
3. 除息日:2021 年 6 月 21 日
4. 付息日:2021 年 6 月 21 日
5. “清水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60%、第二年 0.80%、第三年 1.50%、
第四年 2.00%、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
6. “清水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凡在 2021
年 6 月 18 日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1 年
6 月 18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公开发行了 49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
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支付“清
水转债”第二年利息,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028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49,000 万元(490 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49,000 万元(490 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9 年 7 月 15 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自 2019 年 6 月 19 日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自 2019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
9.票面利率:第一年 0.60%、第二年 0.80%、第三年 1.50%、第四年 2.00%、
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
10.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
一年利息。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即 2019 年 6 月 19 日。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 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11. 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4.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 AA-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A-级。评级展望稳定。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本期为“清水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
为 2020 年 6 月 19 日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票面利率为 0.8%,即每 10 张
“清水转债”(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8.00 元(含税)。
1. 对于持有“清水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
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6.40 元;
2. 对于持有“清水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
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108】
号)规定,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8.00 元;
3. 对于持有“清水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
10 张派发利息 8.00 元,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 债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18 日(星期五)
2. 除息日:2021 年 6 月 21 日(星期一)
3. 付息日:2021 年 6 月 21 日(星期一)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
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清水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清水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债券持有人可自付息日起向其指定的结算参与人营业部领取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 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 2018[108]号),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
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391-6089342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5 日
[2021-06-12] (300437)清水源: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47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上午 9:00 在公司研发中心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1 年 6 月 6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通知了各位董
事及相关与会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7 年,公司通过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
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聚群”)持有的中旭环境 55%股权
(以下简称“前次重组”)。现经公司与中旭环境原股东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
群友好协商,公司拟将持有的中旭环境 50%股权转让给李万双。
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放弃请求公司支付前次重组剩余股权转让款的权
利,即公司不再向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支付前次重组剩余股权转让款,在此基础上,李万双以 26,646 万元(贰亿陆仟陆佰肆拾陆万元整)价格回购公司所持有的中旭环境 50%股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14 时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 大 会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1 日
[2021-06-12] (300437)清水源: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48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下午 14 时在集团公司研发中心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1 年 6 月 6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
通知了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其中监事张宁波、韩战芬因为工作原因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建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7 年,公司通过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
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聚群”)持有的中旭环境 55%股权(以下简称“前次重组”)。现经公司与中旭环境原股东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
群友好协商,公司拟将持有的中旭环境 50%股权转让给李万双。
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放弃请求公司支付前次重组剩余股权转让款的权利,即公司不再向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支付前次重组剩余股权转让款,在此基础上,李万双以 26,646 万元(贰亿陆仟陆佰肆拾陆万元整)价格回购公司所持有的中旭环境 50%股权。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11 日
[2021-06-12] (300437)清水源: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49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签署的《关于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暨回购协议》,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义务中止履行。若交易对方李万双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完毕回购价款,则原《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业绩补偿义务自动终止,补偿款不再支付。
2、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本次股权转让后,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将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内容以公司经审计或按规定披露的财务报告为准。
3、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4、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改善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提高公司发展质量,公司拟对相关业务进行调整,并转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旭环境”或“标的公司”)50%的股权,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概述
2017 年,公司通过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
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聚群”)持有的中旭环境 55%股权
(以下简称“前次重组”)。 2017 年 12 月 12 日,本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的中旭环境 55%股权,交易价格为 36,874.75 万元。2017 年 12 月 22 日,中旭环
境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变更后公司持有其 55.00%股权(以下简称“前次重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支付前次重组股权转让款合计 29,499.8万元,剩余 7,374.95 万元尚未支付。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前次重组的业绩承诺期已结束,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李万双、胡先保需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由于中旭环境未来经营和业绩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周期、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允、自愿、诚信的原则,尽快回笼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现经公司与中旭环境原股东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友好协商,公司拟将持有的中旭环境 50%股权以不低于前次重组价格转让给李万双。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放弃请求公司支付前次重组剩余股权转让款的权利,即公司不再向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支付前次重组剩余股权转让款,在此基础上,李万双以 26,646 万元(贰亿陆仟陆佰肆拾陆万元整)价格回购公司所持有的中旭环境 50%股权。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自然人李万双,其基本情况如下:
李万双,中国国籍,男,身份证号:340321196910******,住 址:安徽省
蚌埠市禹会区,就职单位: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对方李万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交易对方李万双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29,150 万元
3、成立时间:2004 年 1 月 20 日
4、注册地址:蚌埠市华光大道高新开发区办公楼 205 室
5、法定代表人:郑怀琪
6、经营范围:环保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设施的运行、养护、维修、技术改造、咨询;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商品混凝土、水泥混凝土预制件和沥青混合料的生产;节能环保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及运营管理;废水及固废的综合利用;环保设备生产、安装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中旭环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8、标的公司价值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天华资评字[2021]第 10058 号)评估,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 66,061.19 万元。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032.50 55.00%
李万双 13,117.50 45.00%
10、最近一年一期财务状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旭环境的资产总额为 169,807.51 万元,负债总
额为 115,591.11 万元,净资产为 54,216.40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36,163.44 万元,净利润为-4,819.41 万元,该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中旭环境的资产总额为 183,059.28 万元,负债总
额为 128,194.81 万元,净资产为 54,864.47 万元;2021 年 3 月 31 日实现营业
收入 11,970.93 万元,净利润为 523.62 万元,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其它说明
公司持有的中旭环境 55%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转让
限制的情况,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中旭环境提供担保余额合计为 5,000 万元,该担保到
期后不再续期,且李万双同意,公司为中旭环境提供担保期间,李万双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不存在委托中旭环境进行理财、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四、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拟与李万双(乙方一)、胡先保(乙方二)、安徽聚群(乙方三)签署《股权转让暨回购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放弃请求甲方支付前次重组剩余股权转让款的权利,即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前次重组剩余股权转让款。在此基础上,乙方一以 26,646 万元(贰亿陆仟陆佰肆拾陆万元整)回购甲方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50%股权。
2、各方同意,本次回购的价款由乙方一按照如下安排支付:
(1)第一期回购价款:乙方一应当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向甲方支付回购
价款 9,000 万元。
乙方一于本协议签订前支付 2,000 万元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于乙方一支付
第一期回购价款时抵扣。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持有的标的公司的 10%股权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一或者乙方一指定的
第三人名下,乙方一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向甲方支付完毕第一期回购价款。
甲方在收到乙方一支付的第一期回购价款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剩余 40%
股权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一或者乙方一指定的第三人名下。
各方应配合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程序,若因客观无法在上述期限完成变更登记,各方可协商一致适当延长。
(2)第二期回购价款:乙方一应当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向甲方支付回购
价款 9,000 万元。
(3)第三期回购价款:乙方一应当于 2023 年 4 月 30 日前向甲方支付回购
价款 8,646 万元。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义务中止履行。若乙方一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完毕回购价款,则原《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业绩补偿义务自动终止,补偿款不再支付。
4、本次回购完成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甲方 16,032.50 55% 1,457.50 5%
乙方一及乙方一 13,117.50 45% 27,692.50 95%
指定的第三方
5、本次回购完成后,甲方仍持有标的公司 5%股权。乙方一同意,甲方所持
标的公司 5%的股权可以对外转让,乙方一在同等条件下对此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本次回购完成后(自甲方所持标的公司 50%的股权工商过户完成之日起计算)三年期满时,甲方所持 5%的股权未能转让给他人的,则应由乙方一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回购价格按届时的评估值与前次重组价格的孰高者为准。”
上述股权转让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担保措施
(1)在标的股权全部过户至乙方一或乙方一指定的第三方名下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一应向甲方质押与剩余回购款等值的标的公司股权或提供其他
等值的担保物(标的公司股权价值按照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值确定),
以担保其履行本协议第二条约定应向甲方支付剩余股权回购款的付款义务。具体事项由甲方与乙方一另行签订担保协议,各方应共同配合办理有关股权质押或其他相关担保登记手续。如标的公司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担保财产价值减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提供与担保财产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物。
(2)在乙方一按本协议第二条的有关约定向甲方付清全部股权回购款后的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配合办理有关解除股权质押担保的登记手续。
(3)如乙方一没有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按期如数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和/或相应违约金的,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法律手段处置已质押给甲方的股权或其他相关担保物。
(4)在股权回购款全部付清之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一及乙方一指定的第三方不得在标的股权上设置质押、托管等任何权益限制。
7、标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后续安排
(1)各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且标的公司 10%股权完成在有权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的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一或者乙方一指定的持有人名下后,修改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改选董事会,董事由乙方提名三人,甲方提名两名,董事长由乙方一担任。标的股权全
[2021-06-12] (300437)清水源: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50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14 时召
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决定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上
午 9:15-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6 月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2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济源市轵城镇高新区文博路与科工路交叉口向西清水源研发中心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讨论提案
1、审议《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经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
届 监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 √
协议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30-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河南省济源市轵城镇高新区文博路与科工路交叉口向西清水源研发中心 3 楼 302 室,邮编:459000。
4、注意事项:(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登记。(2)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成举明、周戈
联系电话:0391-6089790、6089342
传真:0391-6089341
邮箱:dongshihui@qywt.com.cn
联系地址:河南省济源市轵城镇高新区文博路与科工路交叉口向西清水源研发中心 3 楼 302 室
2、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1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437”,投票简称为“清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河南清水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
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
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
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 该列打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码
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 √
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
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名称及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 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
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
时由委托人签字;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
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附件三: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名称)
[2021-06-03] (300437)清水源:关于参加河南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45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河南辖区上市公司 2021 年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周二)16:00-17:20 参加在全景网举办的“真诚沟通 传递
价值”河南辖区上市公司 2021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 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人员有: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成举明先生、财务总监王琳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 日
[2021-05-31] (300437)清水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44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2%暨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12.80 元/股的价格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股份比例累计达到总股本的 2%,且回购实施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以及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节点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回购期间为 2021 年 3 月 9 日至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
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002,06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
例为 2.2606%,最高成交价为 8.9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73 元/股,支付金额为
41,757,758.55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比例、使用资金总额、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已按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本次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五、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回购期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非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数量为 2,084,660 股,对应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26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
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3 月 9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937.98
万股)的 25%。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5,002,067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31 日
[2021-05-21] (300437)清水源: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43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4 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 名,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额为 100,52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30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
东人数共 5 名,代表股份数量 7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6%。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会议,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讨论,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4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3%;反对 7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75%;反对 7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4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3%;反对 7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75%;反对 7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3.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4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3%;反对 7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75%;反对 7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4.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4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3%;反对 7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75%;反对 7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5.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46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8%;反对 5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9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44%;反对 5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6.00 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46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8%;反对 5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9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44%;反对 5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7.00 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46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8%;反对 5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9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44%;反对 5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8.00 审议《关于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46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8%;反对 5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9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44%;反对 5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9.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或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75%;反对 7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75%;反对 7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10.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或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4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3%;反对 7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75%;反对 7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11.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4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3%;反对 7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75%;反对 7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 12.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4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3%;反对 7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2021-05-21] (300437)清水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42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钟盛、宋颖标因《价值保障协议》与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水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清先生发生纠纷,向法院提请诉讼,由于对一审判决不服,王志清先生、钟盛先生、宋颖标先生上诉至河
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
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近日,公司收到王志清先生向公司提交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三份民事判决书。该案件已二审判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相关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一审情况
1、受理法院名称: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2、诉讼当事人:
案件一:原告钟盛,被告王志清,第三人宋颖标
案件二:原告钟盛,被告王志清,第三人宋颖标
案件三:原告宋颖标,被告王志清,第三人钟盛
3、原告诉讼请求
案件一:原告钟盛请求依法判令王志清向钟盛支付补偿款 4273.5 万元及相
应利息,由王志清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等费用。
案件二:原告钟盛请求判令王志清向钟盛支付补偿款 5322.8 万元及相应利
息,由王志清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等费用。
案件三:原告宋颖标请求判令王志清支付补偿款 13307 万元及相应利息,由
王志清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等费用。
4、一审判决结果
案件一判决:被告王志清应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钟盛补偿款 4109.7
万元及相应利息。
案件二判决:驳回原告一钟盛的诉讼请求。
案件三判决:驳回原告二宋颖标的诉讼请求。
(二)二审情况
在济源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王志清先生、钟盛先生、宋颖标先生均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三人均上诉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驳回钟盛、宋颖标和王志清三人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获悉王志清先生收到二审判决通知书后,第一时间向王志清先生了解情况。王志清先生表示,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程中,个人未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过《价值保障协议》,并将继续向相关部门申诉,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该诉讼所引发的纠纷系钟盛先生、宋颖标先生与王志清先生之间的个人纠纷,与公司无直接关系,公司不会因该诉讼承担连带补偿责任。公司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公司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任何侵犯公司利益的行为零容忍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
[2021-05-07] (300437)清水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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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40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2.80元/股的价格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4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75,3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735%,最高成交价为8.4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1元/股,支付金额为19,205,324.8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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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非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数量为2,084,660股,对应日期为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3月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937.98 万股)的25%。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2021-05-01] (300437)清水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第 1 页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39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2.80元/股的价格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4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75,3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735%,最高成交价为8.4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1元/股,支付金额为2,413,97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
二、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4 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75,3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735%,最高成交价为 8.47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7.9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9,205,324.8元(不含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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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非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数量为2,084,660股,对应日期为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3月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937.98 万股)的25%。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2021-04-27] (300437)清水源: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24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00 在公司研发中心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通知了各位董
事及相关与会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公司总裁所作的《2020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 2020 年度
年度的经营目标,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 2021 年的工作计划做了详细规划和安排。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尹振涛先生、杜文聪女士、陈琪女士、侯向阳先生、张治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年度报告》中“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业绩亏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
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 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生环境”)提供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包含已实施的担保)的融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陕西安得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得科技”)提供总额不超过 7,000万元(包含已实施的担保)的融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清水源(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水源上海”)提供总额不超过 500 万元(包含已实施的担保)的融资担保额度、为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水处
理“)提供总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包含已实施的担保)的融资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济源市思威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威达环保”)提供总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包含已实施的担保)的融资担保额度。
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在以上额度及期限内对同生环境、安得科技、清水源上海、清源水处理、思威达环保的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文件。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生环境、安得科技、清水源上海、清源水处理、思威达环保等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此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水处理”)为满足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 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 万元(包含已实施的担保)的融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拟申请银
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审批、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或津贴标准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或津贴标准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仅在公司领取独董津贴,津贴标准为 7.2 万元/年。
2、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3、公司高管采取年薪制,包括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其中基础年薪随工资逐月核造,绩效年薪按照平衡记分卡(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发放。 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标准为:
职务 薪资(含税)
副总裁 20-40 万
财务总监 20-40 万
董事会秘书 20-40 万
总工程师 20-40 万
二、本次会议确认的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或津贴标准,符合市场基本行情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与银行开展额度为 35,000 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远
期结汇业务,按照具体业务合同要求缴存不超过上述业务金额 5%的保证金,并为远期结汇业务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自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使用。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远期结汇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远期结汇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加强对远期结汇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汇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
[2021-04-27] (300437)清水源: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25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4 时在集团公司研发中心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通知了
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建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年度报告》中“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业绩亏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
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 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生环境”)提供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包含已实施的担保)的融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陕西安得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得科技”)提供总额不超过 7,000 万元(包含已实施的担保)的融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清水源(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水源上海”)提供总额不超过 500 万元(包含已实施的担保)的融资担保额度、为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水处理“)提供总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包含已实施的担保)的融资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济源市思威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威达环保”)提供总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包含已实施的担保)的融资担保额度。
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在以上额度及期限内对同生环境、安得科技、清水源上海、清源水处理、思威达环保的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文件。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生环境、安得科技、清水源上海、清源水处理、思威达环保经营情况稳定,此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水处理”)为满足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 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 万元(包含已实施的担保)的融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拟申请银行
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审批、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或津贴标准的议案》,本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监事人员的薪酬或津贴标准如下: 公司监事按照每人每年 1 万元发放
补助津贴,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根据公司其他职务薪酬标准领取相应薪
提高公司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与银行开展额度为 35,000 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远
期结汇业务,按照具体业务合同要求缴存不超过上述业务金额 5%的保证金,并为远期结汇业务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自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使用。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2021-04-27] (300437)清水源: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7088元
每股净资产: 5.011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4%
营业总收入: 12.3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73亿元
[2021-04-27] (300437)清水源:关于举行2020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30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0 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发布《2020 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2020 年度报
告》及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
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0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先生、副总裁韩光武先生、董事会秘书成举明先生、副总裁都小兵先生、财务总监王琳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
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
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敬请广大投资者通过全景网系统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次业绩说明会的针对性。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1-09-10] (300437)清水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65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
交易日(2021 年 9 月 9 日、2021 年 9 月 10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到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日,公司关注到部分媒体及股吧交流平台有提及公司产品氯甲烷、三氯化磷产品价格波动较大,公司氯甲烷、三氯化磷产能、用途及 18 万吨水处理剂扩建项目试生产进度。经公司核实,说明如下:
三氯化磷为公司水处理剂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受黄磷价格持续上涨的影响,三氯化磷价格近期较往年同期有所上涨。公司目前老厂区具备年产 6 万吨三氯化磷产能,新厂区 18 万吨水处理剂扩建项目具备年产 10 万吨三氯化磷产能,公司生产的三氯化磷主要用于水处理剂产品的生产。氯甲烷为公司水处理剂产品的衍
生产品,近期价格较往年同期有所上涨。公司目前老厂区具备年产 3 万吨氯甲烷产能,新厂区 18 万吨水处理剂扩建项目中具备年产 10 万吨氯甲烷产能。由于18 万吨水处理剂扩建项目仍处于试生产阶段尚未正式达产,公司三氯化磷及氯甲烷的产能利用率及未来产品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也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原材料价格、产品价格等情况合理规划利用产能。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信息关注后续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了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
7、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再次关注以下风险事项:
1、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与交易对方李万双签订了《关于安徽中旭环境
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暨回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6 月 12 日公
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的公告》。由于李万双未按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公司已就与李万双的股权转让暨回购纠纷向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涉及
诉讼暨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近日,公司从法院获悉,李万双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认为本案由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管辖错误,应当移交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鉴于股权转让协议明确约定了本案的管辖法院,公司已向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答辩状》,请求法院驳回李万双的申请,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年产 18 万吨水处理剂扩建项目目前仍处于试生产阶段,尚未正式达产,且公司产品市场需求、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都存在不确定性和市场波动风险。
3、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
[2021-09-09] (300437)清水源: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64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作良好。截至2021年9月8日,公司实际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14,000万元。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14,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已归还完毕,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9 日
[2021-09-01] (300437)清水源: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63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
收到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关于变更公司
保荐代表人安排的通知函》,由于原保荐代表人杨曦先生工作调整,中原证券决
定委派保荐代表人王二鹏先生(简历附后)负责公司可转债项目持续督导方面的
工作,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武佩增先生、王二鹏先生,持续督导期间为 2019 年 7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董事会对杨曦先生在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
附件
王二鹏先生简历
王二鹏,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具有丰富资本市场运作知识和经验积累。先后参与或主持中原传媒(000719)2014 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清水源(300437)2018 年可转债、城发环境(000885)2019 年配股、三安光电(600703)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凯旺科技 IPO、万里路桥 IPO 等项目。
[2021-08-24] (300437)清水源: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60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下午 14 时在集团公司研发中心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通知了
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建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了《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
[2021-08-24] (300437)清水源: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59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上午 9:00 在公司研发中心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通知
了各位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
董事张东东先生、郑娟女士、独立董事侯向阳先生、陈琪女士因为工作原因采取
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了《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董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
[2021-08-24] (300437)清水源: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321元
每股净资产: 4.707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2%
营业总收入: 7.5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29亿元
[2021-08-18] (300437)清水源:关于公司涉及诉讼暨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58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暨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有关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近日,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与李万双的股权转让暨回购纠纷向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
院已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受理本次诉讼,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李万双股权转让暨回购纠纷
1.诉讼当事人
原告: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李万双
2.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股权回购价款 7,000 万元及相应利息(以 7,000 万元为
基数,按照每日 0.05%的比例,计算至实际付款日止);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3.诉讼理由
2017 年 11 月,原告先后与被告签订《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协
议约定:原告通过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被告持有的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旭)55%股权,原告与被告约定安徽中旭 2018 年度、2019 年
度、2020 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8,000 万元、9,600 万元、11,520 万元。如被告在
前述期间无法完成承诺业绩,则被告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对原告进行现金补偿。
鉴于安徽中旭未完成业绩承诺,2021 年 6 月 11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关于安徽
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暨回购协议》,协议约定:原告将其持有的安徽中旭 50%股权转让给被告,被告以 26,646 万元回购原告持有的安徽中旭 50%股权,
其中被告应当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第一期回购价款 9,000 万元,并在协议签订
前支付 2,000 万元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被告支付第一期回购价款时抵扣,若被告未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相应回购价款的,每逾期一日,以应付未付回购价款为基数,按照每日 0.05%的比例,向原告支付利息。
协议签订后,原告按约将安徽中旭 10%股权登记至被告名下,经原告多次催促后,在扣除 2,000 万元履约保证金后,被告未按约定向原告支付剩余第一期回购价款7,000 万元。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目前尚未开庭审理,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披露。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交易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
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旭环境”或“标的公司”)50%的股权转让给交
易对方李万双,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6 月 12 日、2021 年 7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三、交易进展情况
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已按照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所持有标的公司 10%
股权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按照协议约定交易对方李万双应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向公司支付完毕第一期回购价款 9,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
司尚未收到第一期回购价款中剩余 7,000 万元。
鉴于公司多次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督促李万双及时完成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中剩余 7,000 万元的支付,截至目前李万双仍未向公司支付相应款项,违反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于近日向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交易对方李万双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尽快支付第一期股权回购价款中剩余 7,000 万及利息,并严格履行协议的相关安排。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
[2021-08-13] (300437)清水源:关于收到案件《移送起诉告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57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案件《移送起诉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对全资子公司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生环境”)开展检查工作过程中,发现同生环境原股东可能存在涉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
近日,公司收到河南省济源市公安局《移送起诉告知书》,济源市公安局对宋颖标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一案进行立案侦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宋颖标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宋颖标、钟盛涉嫌合同诈骗罪,宋颖标、钟盛、张永新涉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现以直接送达的方式移送济源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全力配合相关单位的工作,坚决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上述事项如有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3 日
[2021-07-27] (300437)清水源: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56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旭环境”或“标的公司”)50%的股权转让给交易对方李万双,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6月 12 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已按照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所持有标的公司 10%
股权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按照协议约定交易对方李万双应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向公司支付完毕第一期回购价款 9,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
司尚未收到第一期回购价款中剩余 7,000 万元。
目前,公司正积极与李万双进行沟通,并多次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督促李万双及时完成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中剩余 7,000 万元的支付。如果近期公司仍未能收到相应的股权转让款,公司将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
[2021-07-01] (300437)清水源:2021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55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清水转债(债券代码:123028 )转股期为 2019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5 年 06 月 18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1.95 元/股,目前转股价格为 11.84 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1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可转债发行上市及转股价格调整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31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06 月 19
日公开发行了 490 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9,000 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9]390 号文件同意,公司 49,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9 年 07 月 15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债券代码“12302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
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清水转债自 2019 年 12 月 25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
股价格为 11.95 元/股。
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清水转债”的转股
价格进行了调整,由 11.95 元/股调整为 11.8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0 年 06
月 15 日生效,详见公司 2020 年 06 月 05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44)。
二、清水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1 年第二季度,清水转债因转股减少 403,000 元,转股数量为 34,033 股。截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清水转债剩余金额为 455,104,700 元。公司 2021 年第二季度股份
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股) 本次变动后
发 公积
数量(股) 比例 行 送 金转 其他 小计 数量(股) 比例
新 股 股
股
一、限售
条件流 84,676,250 38.27% -3,423,750 -3,423,750 81,252,500 36.72%
通股/非
流通股
高管锁 74,876,250 33.84% -3,423,750 -3,423,750 71,452,500 32.29%
定股
首发后 9,800,000 4.43% - - 9,800,000 4.43%
限售股
二、无限
售条件 136,558,480 61.73% 3,457,783 3,457,783 140,016,263 63.28%
流通股
三、总股 221,234,730 100% 34,033 221,268,763 100%
本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咨询电话
0391-6089342 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清
水源”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 日
[2021-06-28] (300437)清水源: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54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下午 14 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名,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额为103,72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769%。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 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5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0%。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讨论,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3,67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9%;反对 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弃权 1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0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41%;反对 3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28%;弃权 1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31%。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黄国宝、周亚洲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2021-06-25] (300437)清水源:关于回复中小投服中心股东质询建议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53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中小投服中心股东质询建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收
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发来的股东质询建议函((2021)38 号)。经公司逐一落实,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建议公司按照前次业绩补偿方案中的约定,确定此次资产出售的付款时间与方式
公司于 2017 年以现金方式购买了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中旭环境 55%股权,实际支付 29,499.80 万元(以下简称前次重组)。交易对方李万双、胡先保(以下简称业绩补偿方)承诺中旭环境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为不低于 8,000 万元、9,600 万元、11,520 万元。目前,前次重组的业绩承诺期已结束,中旭环境未完成业绩承诺。公告披露业绩补偿方应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 36,874.75 万元。
2021 年 6 月 12 日,公司披露《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的的公告》。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公司拟以 26,646 万元将中旭环境 50%股权售回给中旭环境原控股股东李万双,李万双将分三期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最后一期
付款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30 日。此外,交易方案约定若李万双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
完毕回购价款,则原业绩补偿义务自动终止。
公司终止交易对方业绩补偿义务的前提为对方支付完毕股权转让款,因此本次交易实质上属于交易对方用另一种方式履行业绩承诺的行为,相当于对业绩补偿方
案的调整。前次重组的业绩补偿方案规定,若标的资产未完成承诺,业绩承诺方应在收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当期应补偿金额一次性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投服中心建议公司按照前次业绩补偿方案中的约定,确定此次资产出售的付款时间与方式,规定交易对方李万双在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回复:
基于公司聚焦主营业务发展规划以及中旭环境未来经营和业绩可能面临经济环
境、行业周期、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多方面的风险,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发
布《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拟出售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中旭环境 55%的股权。公告发布后,公司在开展审计评估工作的同时积极寻找潜在受让方,包括委托中介机构、公司上下游客户等途径寻找合适的受让方,后因中旭环境业务状况、资产状况、交易价格等多种原因导致未能找到合适的受让方。
考虑到如果公司就业绩补偿事项起诉业绩补偿方,双方针对疫情和水灾影响是否属于不可抗力的认定及中旭环境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的业绩金额将会产生较大分歧,最终的法院判决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且诉讼周期较长,耗费较多人力、财力,对公司及中旭环境生产经营都将会产生一定影响。因此,为加快公司战略转型,专注主营业务发展,公司与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就业绩补偿、股权回购等相关事项进行多次协商。本着友好协商,合作共赢的精神,与中旭环境原股东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关于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回购协议》(以下简称“回购协议”),该协议将业绩补偿义务作为股权转让事项的履约保障措施,能够有效约束李万双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因此公司同意李万双支付完毕回购价款后终止业绩补偿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根据公司 2017 年 11 月 3 日与李万双等人签订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公司共分四期按 4:2:2:2 的付款方式向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支付前次重组股权转让款。结合前次重组的付款安排,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了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约定本次交易分三期付款。上述交易安排中约定在收到李万双支付完毕回购价款后终止业绩补偿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是各方公平谈判、协商一致的结果,有利于回购协议的顺利履行。
二、建议公司增加交易对方的履约保障
根据前次重组方案,李万双承诺以其取得的股权转让款购买公司股票,上述股票存在锁定期。一旦中旭环境经营业绩未达预期,发生需要业绩补偿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补偿条款,冻结李万双尚未解除锁定的股份及尚未向李万双、胡先
保支付的现金对价。而根据公司 2021 年 5 月 7 日披露的公告,2019 年年报披露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期间,李万双及其配偶顾从荣于违反承诺累计卖出仍在锁定期的清
水源股票约 629.40 万股。2021 年一季报显示,李万双持有上市公司 325.04 万股,按
照 2021 年 6 月 23 日的收盘价 8.74 元/股计算,对应市值为 2840.86 万元。
请公司说明,针对李万双违反承诺卖出仍在锁定期的公司股票采取了什么追责措施。是否可以请公司在李万双尚未支付完毕所有股权转让款之前,冻结其仍在锁定期的剩余股份,作为本次交易的履约保障。
公司回复:
经公司查询定期持有人名册,名册显示李万双及其配偶顾从荣于 2019 年年报披
露日(即 2020 年 4 月 27 日)至 2021 年 6 月 22 日期间,累计卖出持有的清水
源股票共计 7,416,425 股,其行为违反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承诺函》的相关承诺。
公司此前已多次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告知李万双违反了相关承诺,并要求李万双切实履行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得卖出其所持有的清水源股票,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其因违反承诺带来的不利影响。目前李万双及其配偶顾从荣合计持有清水源股票 3,810 股,对应市值约 3.4 万元,已经不具备冻结股份保障履约的实质意义。
根据回购协议约定,本次交易标的分两次转让,李万双已于回购协议签订前向公司支付 2,000 万元履约保证金,待回购协议生效后公司将持有的中旭环境 10%股权转让至李万双名下。待公司收到第一期回购价款剩余的 7,000 万元后,再将中旭环境40%的股权转让给李万双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有效保障第一期回购价款的回收。根据回购协议第六条 “担保措施”所约定,李万双应向公司质押与剩余回购款等值的标
的公司股权或提供其他等值的担保物(标的公司股权价值按照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值确定),以担保其履行本协议第二条约定应向公司支付剩余股权回购款的付款义务。公司将在中旭环境 40%股权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完成后,第一时间按回购协议约定与其签订担保协议,从而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李万双财务状况以及中旭环境生产经营情况,若发现其有异常经营行为,上市公司将与其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保证其履行协议约定完成股权回购事项。如未来李万双不能按时履约,公司将按协议约定通过法律途径向其追索股权转让款,并向李万双、胡先保追索业绩补偿款。
感谢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代表股东对公司存在、暴露的问题积极谏言献策、认真监督,帮助公司改善公司治理现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也感谢所有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建言献策,共同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
[2021-06-25] (300437)清水源: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52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水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260 号),公司董事会根据要求,积极组织各部门针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与讨论,现对关注函中所涉问题回复如下:
2021 年 6 月 11 日晚间,你公司披露《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拟向自然人李万双转让你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旭环境”)5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你公司于 2017 年以现金方式购买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聚群”)持有的中旭环境 55%股权,交易价格为 36,874.75 万元(以下简称“前次重组”),截止目前你公司尚需支付 7,374.95 万元股权转让款。本次交易中,在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放弃请求公司支付前次重组剩余股权款的基础上,李万双以 26,646 万元回购中旭环境 50%股权。前次重组中,交易对方李万双、胡先保(以下简称“业绩补偿方”)作出业绩承诺,截至目前业绩承诺期已结束,中旭环境 2020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依据业绩补偿协议约定,业绩补偿方需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本次交易中交易相关方签署协议中约定前次重组中业绩补偿方的业绩补偿义务中止履行,如李万双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完毕回购价款,业绩补偿义务自动终止,对应业绩补偿款不再支付。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一、请补充说明按照原《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业绩补偿方需支付的补偿金额及具体计算过程。
公司回复:
根据公司与李万双、胡先保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第三条 约定:“1、业绩承诺期内当期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本次交易对价÷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的补偿年度数量)-截至当期期末前累积已补偿金额。
2、上述补偿按年度逐年计算,任一承诺年度的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当年度承诺净利润数时均应按照上述方式进行计算确定补偿金额。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抵消。
3、李万双、胡先保上述补偿金额累计不超过清水源应支付的本次交易对价。”
根据中旭环境业绩承诺期内业绩实现情况及上述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计算
业 绩 补 偿 金 额 如 下 : 当 期 应 补 偿 金 额 =(291,200,000-136,401,832.95)*
368,747,500÷(291,200,000÷3)-0=588,064,604.5 元。同时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3.3 条约定:李万双、胡先保上述补偿金额累计不超过清水源应支付的本次交易对价,即 36,874.75 万。
综上,按照原《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确定李万双、胡先保需支付的补偿金额为 36,874.75 万元。
二、请补充说明按照原《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具体约定,业绩补偿方应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具体时间,你公司已采取的追索业绩补偿款的措施,你公司与业绩补偿方是否就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存在争议,是否存在其他协议或安排。
公司回复:
根据公司与李万双、胡先保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第六条约定:“如果乙方因标的资产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而须向甲方进行现金补偿的,甲方应在合格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的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后 5个工作日内确定乙方当期应补偿的金额,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曰内将当期应补偿金额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通过电子邮件、邮政快递、钉钉办公软件及现场
送达等多种方式向业绩补偿义务人送达《关于向清水源支付业绩补偿款的通知》,要求业绩补偿义务人李万双、胡先保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曰内按照本次交易的转让比例将业绩补偿金额合计 36,874.75 万元一次性支付至清水源指定银行账户,如未能按期支付业绩补偿款,公司将依据前述协议内容采取相关措施。
李万双、胡先保收到通知后,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向公司出具《关于要求业
绩延期履行的函》,明确表示要求兑现业绩补偿款的相关函件已收悉。李万双、
胡先保表示,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2020 年由于疫情和水灾的影响,没有实现业绩补偿中约定业绩,在业绩补偿协议条款中,属于不可抗力范畴,应该按
照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5 月 15 日发布的《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上市公司并购
重组中标的资产受疫情影响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文件要求,双方协商调整或者延期业绩承诺,不应该直接补偿。因此,李万双及胡先保要求业绩延长期限履行。
公司对上述李万双、胡先保要求延期履行的意见并不认同,双方就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存在分歧,主要分歧为中旭环境 2020 年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是否主要受新冠疫情和水灾影响,该因素是否属于不可抗力范畴,对中旭环境业绩的影响也是否能有效可靠估计。
目前公司已与中旭环境原股东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关于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暨回购协议》,协议约定李万双以 26,646 万元价格回购公司所持有的中旭环境 50%股权,并且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原《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义务中止履行。故公司与业绩补偿方就业绩补偿义务及其履行的事项,待《关于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暨回购协议》正式生效后将处于中止状态,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协议或安排。
三、你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提示
性公告》称,拟出售所持中旭环境 55%的股权,本次拟转让股权事项不影响公司对相关业绩补偿义务人追责追偿的权利。请补充说明本次交易安排中约定在收到李万双支付完毕回购价款后终止业绩补偿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原因,是否构成承诺变更,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终止业绩补偿义务是否构成本次交易李万双受让中旭环境的前置条件,本次交易及终止业绩补偿义务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回复:
1、本次交易安排中约定在收到李万双支付完毕回购价款后终止业绩补偿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原因
基于公司聚焦主营业务发展规划以及中旭环境未来经营和业绩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周期、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多方面的风险,公司于 2021 年 4 月27 日发布《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拟出售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中旭环境 55%的股权。公告发布后,公司在开展审计评估工作的同时积极寻
找潜在受让方,包括委托中介机构、公司上下游客户等途径寻找合适的受让方,后因中旭环境业务状况、资产状况、交易价格等多种原因导致未能找到合适受让方。
考虑到如果公司就业绩补偿事项起诉业绩补偿方,双方针对不可抗力的认定及中旭环境 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响的业绩金额将会产生较大分歧,根据前次收购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本协议终止,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须为前述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本协议终止承担责任。”最终的法院判定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且诉讼周期较长,耗费较多人力、财力,对公司及中旭环境生产经营都将会产生一定影响。因此,为加快公司战略转型,专注主营业务发展,公司与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就业绩补偿、股权回购等相关事项进行多次协商。本着友好协商,合作共赢的精神,公司与中旭环境原股东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了《关于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暨回购协议》,李万双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回购股权,既能满足公司聚焦主营业务以及降低经营风险的规划,又能保障公司收回投资成本,因此公司同意李万双支付完毕回购价款后终止业绩补偿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上述交易安排中约定在收到李万双支付完毕回购价款后终止业绩补偿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是各方公平谈判、协商一致的结果。
2、是否构成承诺变更,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终止业绩补偿义务是否构成本次交易李万双受让中旭环境的前置条件,本次交易及终止业绩补偿义务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鉴于公司与业绩补偿方就业绩补偿义务、金额的认定及履行存在有分歧的情形,且短期内无法协商一致。如果进入司法程序,最终的法院判定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且诉讼周期较长,耗费较多人力、财力,对公司及中旭环境生产经营都将会产生一定影响。此外,基于目前中旭环境的业务模式以及其未来经营和业绩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内部缺陷等方面的风险的考虑,以及中旭环境对公司整体资金情况、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的影响,如按照原业绩承诺履行将不利
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如果按照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5 月 15 日发布的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标的资产受疫情影响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文件要求,延长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亦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
经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协商,自李万双支付完毕回购价款后终止业绩补偿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属于对承诺的变更,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并且前次重组业绩承诺方不属于公司关联方,变更业绩承诺不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转让中旭环境股权事项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要求,将该股权转让事项提交至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才正式生效。
《关于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暨回购协议》约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义务中止履行,若乙方一(李万双)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完毕回购价款,则原《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业绩补偿义务自动终止,补偿款不再支付。因此,在股权转让款尚未支付完毕以前,业绩补偿义务只是中止,未来如李万双未能按回购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公司将继续采取措施向李万双、胡先保进行追偿。因此,终止业绩补偿义务不构成本次交易李万双回购中旭环境 50%股权的前置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谈判,约定公司将持有的中旭环境 50%股权以不低于前次重组价格转让给李万双,在收到李万双支付完毕回购价款后终止业绩补偿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公司不再支付前次重组剩余股权转让款,是基于综合考虑中旭环境未来经营和业绩、公司的战略及双方利益的结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公司经营风险,集中优势发展主营业务,从本质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利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长期利益。
四、请结合中旭环境的主营业务及财务
[2021-06-15] (300437)清水源:关于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51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水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河南清水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132 号),公司董
事会根据要求,积极组织各部门及中介机构针对有关问题进行核查、分析与讨
论,现对年报问询函中所涉问题回复如下:
问询函问题 1
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 83,671.31 万元。按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74,097 万元,其中应收工程客户账款账面余额为52,473.17 万元,应收水处理剂国内客户账款账面余额为 15,853.14 万元,应收水处理剂国外客户账款账面余额为 5,770.69 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27.70%、13.46%、10.68%。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9,574.31 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36.34%。
(1)请补充说明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应收工程客户账款、应收水处理剂国内客户账款、应收水处理剂国外客户账款账龄百分比法下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计提是否充分;
(2)请补充说明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客户信用状况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对于相关客户是否考虑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请结合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客户信用状况和期后回款情况补充说明相应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1、关于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
(1)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具体过程: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三个组合,分别是应收工程客户、应收水处理剂国内客户、应收水处理剂国外客户;采用迁徙率(迁徙率是指在一个时间段内没有收回而迁徙至下一个时间段的应收账款的比例)的减值矩阵计算历史损失率,每一个组合是分板块先单独计算而不是使用合并数据汇总计算;计算各账龄段预期信用损失率,结合历史情况、当前情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① 应收工程客户:
同生板块(注) 中旭板块(注) 综合历史
账龄 近三年平均 历史损失率 近三年平均 历史损失率 损失率
迁徙率 迁徙率
1年以内 42.74% 2.96% 54.64% 12.47% 8.80%
1至 2年 25.40% 6.92% 62.94% 22.82% 20.30%
2至 3年 53.48% 27.26% 51.18% 36.26% 34.64%
3至 4年 79.94% 50.98% 93.23% 70.86% 70.22%
4至 5年 79.71% 63.77% 95.00% 76.00% 71.66%
5年以上 80.00% 80.00% 80.00% 80.00% 80.00%
注:同生板块指子公司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生环境”)及其下属三级公司;中旭板块指子公司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旭”)及其下属三级公司。
② 应收水处理剂国内客户:
清水源板块(注) 安得板块(注) 综合历史
账龄 近三年平均 历史损失率 近三年平均 历史损失率 损失率
迁徙率 迁徙率
1年以内 10.71% 0.94% 57.65% 0.53% 0.70%
1至 2年 46.03% 8.80% 39.61% 0.92% 1.48%
2至 3年 44.06% 19.12% 26.34% 2.32% 3.53%
3至 4年 43.39% 43.39% 8.80% 8.80% 11.28%
4至 5年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5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清水源板块指清水源母公司及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处理”);安得板块指陕西安得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得科技”)。
③应收水处理剂国外客户:
国外客户均是水处理药剂客户,大部分信用期在 3 个月以内,结合客户历
史回款情况, 3 个月内款项的预计损失率为 1.5%,3-6 个月为 5%;7-12 个月为
10%;1-2 年为 20%;2-3 年为 30%。
综合历史损失率:按迁徙率减值矩阵计算各板块公司的历史损失率与对应的坏账准备,将板块公司数据加总计算得出综合历史损失率。
预期信用损失率:考虑 2020 年受新冠影响导致工程款结算进度慢等特殊情
况,在同时考虑上期和本期综合历史损失率的基础上,考虑各组合的信用风险特征,结合当前可观察以及考虑经济、技术环境、新冠疫情常态化影响、中美贸易摩擦等外部市场变化,以及客户财务状况等前瞻性因素,对上述所计算的综合历史损失率做出调整,以反映影响历史数据所属期间的当前状况及未来状况预测的影响,调整后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账龄 应收工程客户(%) 应收水处理剂国内 应收水处理剂国外
客户(%) 客户(%)
3个月以内 -- -- 1.50
3至 6个月 -- -- 5.00
7至 12个月 -- -- 10.00
1年以内 6.91 4.54 --
1至 2年 14.41 11.19 20.00
2至 3年 27.97 23.38 30.00
3至 4年 54.22 82.42 --
4至 5年 67.21 100.00 --
5年以上 85.47 100.00 --
2、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1)水处理药剂业务,选取同行业上市公司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科技”)作为对比标的公司,详见对比情况表:
公司 泰和科技
账龄 应收水处理剂国内 应收水处理剂国外 (300801)
客户(%) 客户(%) (%)
3个月以内 -- 1.50 --
3至 6个月 -- 5.00 --
7至 12个月 -- 10.00 --
1年以内 4.54 —— 5.00
1至 2年 11.19 20.00 10.00
2至 3年 23.38 30.00 30.00
3至 4年 82.42 -- 50.00
4至 5年 100.00 -- 80.00
5年以上 100.00 -- 100.00
如上表所示,应收水处理剂国内客户、应收水处理剂国外客户在各账龄段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泰和科技基本保持在同一水平,甚至部分账龄段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泰和科技,公司坏账准备被低估的风险较低,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工程承包业务,选取同行业上市公司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绿茵生态”)、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安水 务”)作为对比标的公司,详见对比情况表:
账龄 公司(%) 绿茵生态 巴安水务
(002887)(%) (300262)(%)
1年以内 6.91
[2021-06-15] (300437)清水源:关于清水转债2021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46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水转债”2021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清水转债”将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支付 2020 年 6 月 19 日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 期间的利息 8.00 元(含税)/10 张。
2. 债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18 日
3. 除息日:2021 年 6 月 21 日
4. 付息日:2021 年 6 月 21 日
5. “清水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60%、第二年 0.80%、第三年 1.50%、
第四年 2.00%、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
6. “清水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凡在 2021
年 6 月 18 日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1 年
6 月 18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公开发行了 49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
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支付“清
水转债”第二年利息,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028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49,000 万元(490 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49,000 万元(490 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9 年 7 月 15 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自 2019 年 6 月 19 日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自 2019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
9.票面利率:第一年 0.60%、第二年 0.80%、第三年 1.50%、第四年 2.00%、
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
10.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
一年利息。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即 2019 年 6 月 19 日。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 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11. 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4.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 AA-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A-级。评级展望稳定。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本期为“清水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
为 2020 年 6 月 19 日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票面利率为 0.8%,即每 10 张
“清水转债”(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8.00 元(含税)。
1. 对于持有“清水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
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6.40 元;
2. 对于持有“清水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
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108】
号)规定,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8.00 元;
3. 对于持有“清水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
10 张派发利息 8.00 元,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 债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18 日(星期五)
2. 除息日:2021 年 6 月 21 日(星期一)
3. 付息日:2021 年 6 月 21 日(星期一)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
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清水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清水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债券持有人可自付息日起向其指定的结算参与人营业部领取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 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 2018[108]号),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
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391-6089342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5 日
[2021-06-12] (300437)清水源: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47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上午 9:00 在公司研发中心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1 年 6 月 6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通知了各位董
事及相关与会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7 年,公司通过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
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聚群”)持有的中旭环境 55%股权
(以下简称“前次重组”)。现经公司与中旭环境原股东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
群友好协商,公司拟将持有的中旭环境 50%股权转让给李万双。
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放弃请求公司支付前次重组剩余股权转让款的权
利,即公司不再向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支付前次重组剩余股权转让款,在此基础上,李万双以 26,646 万元(贰亿陆仟陆佰肆拾陆万元整)价格回购公司所持有的中旭环境 50%股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14 时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 大 会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1 日
[2021-06-12] (300437)清水源: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48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下午 14 时在集团公司研发中心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1 年 6 月 6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
通知了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其中监事张宁波、韩战芬因为工作原因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建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7 年,公司通过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
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聚群”)持有的中旭环境 55%股权(以下简称“前次重组”)。现经公司与中旭环境原股东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
群友好协商,公司拟将持有的中旭环境 50%股权转让给李万双。
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放弃请求公司支付前次重组剩余股权转让款的权利,即公司不再向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支付前次重组剩余股权转让款,在此基础上,李万双以 26,646 万元(贰亿陆仟陆佰肆拾陆万元整)价格回购公司所持有的中旭环境 50%股权。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11 日
[2021-06-12] (300437)清水源: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49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签署的《关于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暨回购协议》,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义务中止履行。若交易对方李万双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完毕回购价款,则原《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业绩补偿义务自动终止,补偿款不再支付。
2、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本次股权转让后,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将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内容以公司经审计或按规定披露的财务报告为准。
3、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4、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改善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提高公司发展质量,公司拟对相关业务进行调整,并转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旭环境”或“标的公司”)50%的股权,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概述
2017 年,公司通过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
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聚群”)持有的中旭环境 55%股权
(以下简称“前次重组”)。 2017 年 12 月 12 日,本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的中旭环境 55%股权,交易价格为 36,874.75 万元。2017 年 12 月 22 日,中旭环
境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变更后公司持有其 55.00%股权(以下简称“前次重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支付前次重组股权转让款合计 29,499.8万元,剩余 7,374.95 万元尚未支付。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前次重组的业绩承诺期已结束,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李万双、胡先保需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由于中旭环境未来经营和业绩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周期、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允、自愿、诚信的原则,尽快回笼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现经公司与中旭环境原股东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友好协商,公司拟将持有的中旭环境 50%股权以不低于前次重组价格转让给李万双。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放弃请求公司支付前次重组剩余股权转让款的权利,即公司不再向李万双、胡先保、安徽聚群支付前次重组剩余股权转让款,在此基础上,李万双以 26,646 万元(贰亿陆仟陆佰肆拾陆万元整)价格回购公司所持有的中旭环境 50%股权。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自然人李万双,其基本情况如下:
李万双,中国国籍,男,身份证号:340321196910******,住 址:安徽省
蚌埠市禹会区,就职单位: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对方李万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交易对方李万双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29,150 万元
3、成立时间:2004 年 1 月 20 日
4、注册地址:蚌埠市华光大道高新开发区办公楼 205 室
5、法定代表人:郑怀琪
6、经营范围:环保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设施的运行、养护、维修、技术改造、咨询;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商品混凝土、水泥混凝土预制件和沥青混合料的生产;节能环保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及运营管理;废水及固废的综合利用;环保设备生产、安装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中旭环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8、标的公司价值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天华资评字[2021]第 10058 号)评估,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 66,061.19 万元。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032.50 55.00%
李万双 13,117.50 45.00%
10、最近一年一期财务状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旭环境的资产总额为 169,807.51 万元,负债总
额为 115,591.11 万元,净资产为 54,216.40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36,163.44 万元,净利润为-4,819.41 万元,该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中旭环境的资产总额为 183,059.28 万元,负债总
额为 128,194.81 万元,净资产为 54,864.47 万元;2021 年 3 月 31 日实现营业
收入 11,970.93 万元,净利润为 523.62 万元,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其它说明
公司持有的中旭环境 55%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转让
限制的情况,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中旭环境提供担保余额合计为 5,000 万元,该担保到
期后不再续期,且李万双同意,公司为中旭环境提供担保期间,李万双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不存在委托中旭环境进行理财、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四、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拟与李万双(乙方一)、胡先保(乙方二)、安徽聚群(乙方三)签署《股权转让暨回购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放弃请求甲方支付前次重组剩余股权转让款的权利,即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前次重组剩余股权转让款。在此基础上,乙方一以 26,646 万元(贰亿陆仟陆佰肆拾陆万元整)回购甲方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50%股权。
2、各方同意,本次回购的价款由乙方一按照如下安排支付:
(1)第一期回购价款:乙方一应当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向甲方支付回购
价款 9,000 万元。
乙方一于本协议签订前支付 2,000 万元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于乙方一支付
第一期回购价款时抵扣。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持有的标的公司的 10%股权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一或者乙方一指定的
第三人名下,乙方一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向甲方支付完毕第一期回购价款。
甲方在收到乙方一支付的第一期回购价款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剩余 40%
股权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一或者乙方一指定的第三人名下。
各方应配合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程序,若因客观无法在上述期限完成变更登记,各方可协商一致适当延长。
(2)第二期回购价款:乙方一应当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向甲方支付回购
价款 9,000 万元。
(3)第三期回购价款:乙方一应当于 2023 年 4 月 30 日前向甲方支付回购
价款 8,646 万元。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义务中止履行。若乙方一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完毕回购价款,则原《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业绩补偿义务自动终止,补偿款不再支付。
4、本次回购完成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甲方 16,032.50 55% 1,457.50 5%
乙方一及乙方一 13,117.50 45% 27,692.50 95%
指定的第三方
5、本次回购完成后,甲方仍持有标的公司 5%股权。乙方一同意,甲方所持
标的公司 5%的股权可以对外转让,乙方一在同等条件下对此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本次回购完成后(自甲方所持标的公司 50%的股权工商过户完成之日起计算)三年期满时,甲方所持 5%的股权未能转让给他人的,则应由乙方一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回购价格按届时的评估值与前次重组价格的孰高者为准。”
上述股权转让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担保措施
(1)在标的股权全部过户至乙方一或乙方一指定的第三方名下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一应向甲方质押与剩余回购款等值的标的公司股权或提供其他
等值的担保物(标的公司股权价值按照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值确定),
以担保其履行本协议第二条约定应向甲方支付剩余股权回购款的付款义务。具体事项由甲方与乙方一另行签订担保协议,各方应共同配合办理有关股权质押或其他相关担保登记手续。如标的公司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担保财产价值减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提供与担保财产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物。
(2)在乙方一按本协议第二条的有关约定向甲方付清全部股权回购款后的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配合办理有关解除股权质押担保的登记手续。
(3)如乙方一没有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按期如数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和/或相应违约金的,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法律手段处置已质押给甲方的股权或其他相关担保物。
(4)在股权回购款全部付清之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一及乙方一指定的第三方不得在标的股权上设置质押、托管等任何权益限制。
7、标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后续安排
(1)各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且标的公司 10%股权完成在有权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的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一或者乙方一指定的持有人名下后,修改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改选董事会,董事由乙方提名三人,甲方提名两名,董事长由乙方一担任。标的股权全
[2021-06-12] (300437)清水源: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50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14 时召
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决定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上
午 9:15-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6 月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2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济源市轵城镇高新区文博路与科工路交叉口向西清水源研发中心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讨论提案
1、审议《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经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
届 监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 √
协议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30-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河南省济源市轵城镇高新区文博路与科工路交叉口向西清水源研发中心 3 楼 302 室,邮编:459000。
4、注意事项:(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登记。(2)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成举明、周戈
联系电话:0391-6089790、6089342
传真:0391-6089341
邮箱:dongshihui@qywt.com.cn
联系地址:河南省济源市轵城镇高新区文博路与科工路交叉口向西清水源研发中心 3 楼 302 室
2、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1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437”,投票简称为“清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1 年 6 月 28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河南清水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
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
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
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 该列打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码
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 √
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
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名称及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 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
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
时由委托人签字;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
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附件三: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名称)
[2021-06-03] (300437)清水源:关于参加河南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45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河南辖区上市公司 2021 年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周二)16:00-17:20 参加在全景网举办的“真诚沟通 传递
价值”河南辖区上市公司 2021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 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人员有: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成举明先生、财务总监王琳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 日
[2021-05-31] (300437)清水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44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2%暨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12.80 元/股的价格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股份比例累计达到总股本的 2%,且回购实施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以及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节点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回购期间为 2021 年 3 月 9 日至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
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002,06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
例为 2.2606%,最高成交价为 8.9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73 元/股,支付金额为
41,757,758.55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比例、使用资金总额、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已按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本次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五、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回购期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非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数量为 2,084,660 股,对应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26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
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3 月 9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937.98
万股)的 25%。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5,002,067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31 日
[2021-05-21] (300437)清水源: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43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4 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 名,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额为 100,52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30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
东人数共 5 名,代表股份数量 7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6%。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会议,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讨论,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4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3%;反对 7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75%;反对 7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4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3%;反对 7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75%;反对 7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3.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4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3%;反对 7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75%;反对 7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4.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4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3%;反对 7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75%;反对 7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5.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46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8%;反对 5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9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44%;反对 5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6.00 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46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8%;反对 5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9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44%;反对 5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7.00 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46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8%;反对 5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9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44%;反对 5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8.00 审议《关于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46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8%;反对 5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9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44%;反对 5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9.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或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75%;反对 7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75%;反对 7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10.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或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4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3%;反对 7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75%;反对 7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11.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4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3%;反对 7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8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75%;反对 7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 12.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45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3%;反对 7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2021-05-21] (300437)清水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42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钟盛、宋颖标因《价值保障协议》与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水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清先生发生纠纷,向法院提请诉讼,由于对一审判决不服,王志清先生、钟盛先生、宋颖标先生上诉至河
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
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近日,公司收到王志清先生向公司提交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三份民事判决书。该案件已二审判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相关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一审情况
1、受理法院名称: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2、诉讼当事人:
案件一:原告钟盛,被告王志清,第三人宋颖标
案件二:原告钟盛,被告王志清,第三人宋颖标
案件三:原告宋颖标,被告王志清,第三人钟盛
3、原告诉讼请求
案件一:原告钟盛请求依法判令王志清向钟盛支付补偿款 4273.5 万元及相
应利息,由王志清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等费用。
案件二:原告钟盛请求判令王志清向钟盛支付补偿款 5322.8 万元及相应利
息,由王志清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等费用。
案件三:原告宋颖标请求判令王志清支付补偿款 13307 万元及相应利息,由
王志清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等费用。
4、一审判决结果
案件一判决:被告王志清应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钟盛补偿款 4109.7
万元及相应利息。
案件二判决:驳回原告一钟盛的诉讼请求。
案件三判决:驳回原告二宋颖标的诉讼请求。
(二)二审情况
在济源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王志清先生、钟盛先生、宋颖标先生均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三人均上诉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驳回钟盛、宋颖标和王志清三人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获悉王志清先生收到二审判决通知书后,第一时间向王志清先生了解情况。王志清先生表示,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程中,个人未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过《价值保障协议》,并将继续向相关部门申诉,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该诉讼所引发的纠纷系钟盛先生、宋颖标先生与王志清先生之间的个人纠纷,与公司无直接关系,公司不会因该诉讼承担连带补偿责任。公司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公司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任何侵犯公司利益的行为零容忍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
[2021-05-07] (300437)清水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第 1 页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40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2.80元/股的价格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4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75,3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735%,最高成交价为8.4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1元/股,支付金额为19,205,324.8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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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非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数量为2,084,660股,对应日期为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3月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937.98 万股)的25%。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2021-05-01] (300437)清水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第 1 页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39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2.80元/股的价格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4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75,3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735%,最高成交价为8.4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1元/股,支付金额为2,413,97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
二、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4 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75,3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735%,最高成交价为 8.47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7.9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9,205,324.8元(不含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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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非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数量为2,084,660股,对应日期为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3月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937.98 万股)的25%。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2021-04-27] (300437)清水源: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24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00 在公司研发中心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通知了各位董
事及相关与会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公司总裁所作的《2020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 2020 年度
年度的经营目标,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 2021 年的工作计划做了详细规划和安排。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尹振涛先生、杜文聪女士、陈琪女士、侯向阳先生、张治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年度报告》中“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业绩亏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
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 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生环境”)提供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包含已实施的担保)的融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陕西安得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得科技”)提供总额不超过 7,000万元(包含已实施的担保)的融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清水源(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水源上海”)提供总额不超过 500 万元(包含已实施的担保)的融资担保额度、为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水处
理“)提供总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包含已实施的担保)的融资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济源市思威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威达环保”)提供总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包含已实施的担保)的融资担保额度。
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在以上额度及期限内对同生环境、安得科技、清水源上海、清源水处理、思威达环保的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文件。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生环境、安得科技、清水源上海、清源水处理、思威达环保等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此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水处理”)为满足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 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 万元(包含已实施的担保)的融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拟申请银
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审批、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或津贴标准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或津贴标准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仅在公司领取独董津贴,津贴标准为 7.2 万元/年。
2、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3、公司高管采取年薪制,包括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其中基础年薪随工资逐月核造,绩效年薪按照平衡记分卡(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发放。 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标准为:
职务 薪资(含税)
副总裁 20-40 万
财务总监 20-40 万
董事会秘书 20-40 万
总工程师 20-40 万
二、本次会议确认的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或津贴标准,符合市场基本行情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与银行开展额度为 35,000 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远
期结汇业务,按照具体业务合同要求缴存不超过上述业务金额 5%的保证金,并为远期结汇业务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自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使用。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远期结汇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远期结汇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加强对远期结汇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汇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
[2021-04-27] (300437)清水源: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25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4 时在集团公司研发中心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通知了
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建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年度报告》中“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业绩亏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
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 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生环境”)提供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包含已实施的担保)的融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陕西安得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得科技”)提供总额不超过 7,000 万元(包含已实施的担保)的融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清水源(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水源上海”)提供总额不超过 500 万元(包含已实施的担保)的融资担保额度、为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水处理“)提供总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包含已实施的担保)的融资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济源市思威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威达环保”)提供总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包含已实施的担保)的融资担保额度。
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在以上额度及期限内对同生环境、安得科技、清水源上海、清源水处理、思威达环保的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文件。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生环境、安得科技、清水源上海、清源水处理、思威达环保经营情况稳定,此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水处理”)为满足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 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 万元(包含已实施的担保)的融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拟申请银行
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审批、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或津贴标准的议案》,本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监事人员的薪酬或津贴标准如下: 公司监事按照每人每年 1 万元发放
补助津贴,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根据公司其他职务薪酬标准领取相应薪
提高公司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与银行开展额度为 35,000 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远
期结汇业务,按照具体业务合同要求缴存不超过上述业务金额 5%的保证金,并为远期结汇业务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自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使用。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2021-04-27] (300437)清水源: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7088元
每股净资产: 5.011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4%
营业总收入: 12.3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73亿元
[2021-04-27] (300437)清水源:关于举行2020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030
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0 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发布《2020 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2020 年度报
告》及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
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0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先生、副总裁韩光武先生、董事会秘书成举明先生、副总裁都小兵先生、财务总监王琳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
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
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敬请广大投资者通过全景网系统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次业绩说明会的针对性。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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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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