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432什么时候复牌?-富临精工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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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2]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06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加深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领域的战略合作和产业布局,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临精工”)及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升华”)近日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江晨道”)共同签署了《关于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协议>、<股东协议>的<补充协议>》,宁德时代根据本《补充协议》约定对江西升华进一步增资,以人民币 14,400 万元认购江西升华增加的相同金额的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宁德时代将持有江西升华 20%的股权。相关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暨签
署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二、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宁德时代已完成其认购江西升华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4,400 万元的增资交割,江西升华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82,000 万元,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富临精工 49,200 60.00
宁德时代 16,400 20.00
长江晨道 16,400 20.00
合计 82,000 100.00
三、公司变更登记情况
江西升华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0351324998T
2、公司名称: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5、法定代表人:杜俊波
6、注册资本:捌亿贰仟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5 年 07 月 23 日
8、营业期限:2015 年 07 月 23 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2-16]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暨签署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05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暨签署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临精工”)及其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升华”或“目标公司”)近日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江晨道”)经友好协商,在《关于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及《关于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的基础上签署《补充协议》,宁德时代拟进一步对江西升华增资,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相同金额的注册资本 14,4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宁德时代将持有目标公司 20%的股权,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 82,000 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及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签署投资协议暨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以增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其中,公司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27,200 万元,宁德时代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宁德时代指定方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4,400 万元,长江晨道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6,400 万元;在本次增资交割之日起 18 个月内,宁德时代有权
选择对江西升华进一步增资人民币 1.00 亿元。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披
露的《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公司、宁德时代、长江晨道增资江西升华的首期交割已完成,并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即公司认购目标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7,200 万元,宁德时代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长江晨道认购目标公司
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6,400 万元,江西升华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67,600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进展暨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二、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情况
为进一步加深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领域的战略合作和产业布局,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升华与宁德时代、长江晨道共同签署了《关于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协议>、<股东协议>的<补充协议>》,同意宁德时代根据本《补充协议》约定对目标公司进一步增资,将原协议约定“宁德时代指定方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4,400 万元”进一步明确为宁德时代直接增资,并就富临精工以其持有的目标公司部分股权用于向目标公司管理团队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事宜作进一步明确。宁德时代将以人民币 14,400 万元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相同金额的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宁德时代将持有江西升华 20%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投资系宁德时代增资江西升华《投资协议》、《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0587527783P
法定代表人:周佳
注册资本:232,947.4028 万元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UQN54M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 388 号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一期工程 1 号厂房 146 号
经营范围:对新能源产业的投资;投资管理与资产管理;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补充的主要内容
各方同意, 投资协议项下拟议宁德时代指定方增资将由宁德时代自行实施;此外, 宁德时代亦选择进行追加投资(前述两项交易合称“宁德时代进一步增资”)。在此情形下,各方进一步同意,宁德时代进一步增资中, 宁德时代将按照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以人民币壹亿肆仟肆佰万元(RMB144,000,000)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相同金额的注册资本,以获得本次增资后完全稀释摊薄基础上17.56%的目标公司股权。
(二)本次增资前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股权比例(%) 注册资本 股权比例(%)
富临精工 49,200 72.78 49,200 60.00
宁德时代 2,000 2.96 16,400 20.00
长江晨道 16,400 24.26 16,400 20.00
合计 67,600 100.00% 82,000 100.00
(三)增资交割
目标公司应在自收到宁德时代内部审批完成通知之日起的两(2)个工作日内就进一步增资向其所在地主管市监局提交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的申请, 并应采取必要行动以使该等登记尽快得以完成。宁德时代应在进一步增资交割日起的两(2)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壹亿肆仟肆佰万元(RMB144,000,000)投资款全额缴付至
目标公司。
(四)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1、富临精工及目标公司在此共同于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及进一步增资交割日(及该等日期之间的每一日)根据《投资协议》项下陈述和保证向宁德时代承担责任。
2、《投资协议》和《股东协议》中约定的专属于宁德时代的权利和利益仍由宁德时代享有和行使。如宁德时代前述权利涉及其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比例, 则在就按该等股权比例时应将宁德时代根据宁德时代进一步增资获得的目标公司股权一并计算在内。
3、根据《股东协议》约定,在交割日起 3 个月内,目标公司管理团队应设立持股平台,富临精工应将其持有的 5%的目标公司股权转让至持股平台用于向管理团队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增资交割完成后,富临精工有权以本次进一步增资前持有的 5%的目标公司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 3,380 万元)转让至管理团队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具体实施时,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即:宁德时代、长江晨道)予以配合并放弃优先认购权。
4、各方应尽最大努力促使本补充协议项下拟议交易得以及时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补充协议约定及时签署与交付交易文件及任何根据本补充协议应由其签署的文件。
(五)协议生效条件
本投资协议经各方签署后于签署之日生效。
五、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共同增资及引入战略投资者,旨在进一步加强公司与宁德时代的长期合作,充分发挥和整合各自资源优势,符合国家新能源产业相关政策和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促进产品技术升级,拓展业务规模,提升公司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的行业地位,提高公司整体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为宁德时代进一步增资江西升华的合作文件,系为进一步加快江西升华在四川射洪的磷酸铁锂项目建设,项目投资发展受行业及市
场发展情况、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补充协议约定的合作事项推进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2-07]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04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7日收到公司
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集团”)函告,富临集团
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
股东名称 股股东及 本次质押 所持 司总 为限 为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用
其一致行 数量(股) 股份 股本 售股 充质 日 日 途
动人 比例 比例 押
四川富临 富临集团 华夏银行 自 身 生
实业集团 是 4,200,000 1.74% 0.56% 否 否 2022 年 1 解除质押 股份有限 产 经 营
有限公司 月 28 日 时止 公司成都 需要
蜀汉支行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 已质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司总 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称 (股) 例 量(股) 量(股) 比例 股本 份限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比例 售和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
数量
安治富 88,732,714 11.94%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四川富
临实业 240,838,218 32.40% 24,750,000 28,950,000 12.02% 3.89% 0 0.00% 0 0.00%
集团有
限公司
聂正 779,830 0.10%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聂丹 6,885,000 0.93% 0 0 0.00% 0.00% 0 0.00% 6,885,000 100.00%
合计 337,235,762 45.37% 24,750,000 28,950,000 8.58% 3.89% 0 0.00% 6,885,000 2.23%
注:1、富临集团持有公司 240,838,218 股股份,其中 68,000,000 股股份存放于招商证
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该部分股份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2、一致行动人聂丹系公司董事,所持限售股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其未质押股份不涉及股份被冻结情况。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以确保其持股的稳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1-27]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03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集团”)函告,富临集团将其持有
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了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称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四川富 华夏银行
临实业 是 10,000,000 4.15% 1.35% 2021 年 1 月 27 日 2022 年 1 月 25 日 股份有限
集团有 公司成都
限公司 蜀汉支行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合计占 合计 情况 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押 其所持 占公 已质押 未质押股
股东名称 (股) 例 股份数量 股份比 司总 股份限 占已质 份限售和 占未质
(股) 例 股本 售和冻 押股份 冻结合计 押股份
比例 结合计 比例 数量 比例
数量
安治富 88,732,714 11.94% 0 0.00% 0.00% 0 0.00% 0 0.00%
四川富临
实业集团 240,838,218 32.40% 24,750,000 10.28% 3.33% 0 0.00% 0 0.00%
有限公司
聂正 779,830 0.10% 0 0.00% 0.00% 0 0.00% 0 0.00%
聂丹 6,885,000 0.93% 0 0.00% 0.00% 0 0.00% 6,885,000 100.00%
合计 337,235,762 45.37% 24,750,000 7.34% 3.33% 0 0.00% 6,885,000 2.20%
注:1、富临集团持有公司 240,838,218股股份,其中68,000,000 股股份存放于招商证
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该部分股份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2、一致行动人聂丹系公司董事,所持限售股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其未质押股份不涉及股份被冻结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以确保其持股的稳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04]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01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3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3 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发行人: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1.联系部门:资本运营部
2.联系电话:0816-6800673
3.电子邮箱:fljgzqb@fulinpm.com
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联系部门:资本市场部
2.联系电话:010-59026609
3.电子邮箱:xin.li@zdzq.com.cn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2-01-04]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投资设立新能源热管理系统产业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02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新能源热管理系统产业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发展需要,加快新能源热管理系统产业的开发与应用,公司以自有资金 2,000 万元在绵阳市涪城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芯智热控技术有限公司,该全
资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了绵阳市涪城区行政
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不属于董事会决策审批权限范围,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芯智热控技术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3MA7EBRLE4H
4、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5、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吴家镇广福村龙惠路 27 号
6、法定代表人:胡胜龙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及出资情况:公司出资 2,000 万元人民币,持有四川芯智热控技术
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9、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系为适应公司智能电控产业发展需要,加快公司新能源汽车智能热管理模块及零部件集成化、平台化,增强新能源热管理系统产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项目的良好运营取决于宏观环境、市场状况、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可能存在的项目开发进度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等方式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降低子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30] (300432)富临精工: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44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增加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12月15日,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本次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藤明波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6 人,代表股份 281,732,71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7.89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79,424,94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7.58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6 人,代表股份 2,307,77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1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4,962,84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66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655,07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35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6 人,代表股份 2,307,77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104%。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胡国英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1,190,6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76%;反对 53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09%;弃权 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0,7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0768%;反对 53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365%;弃权 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6%。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0] (300432)富临精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45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在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胡国英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经全体监事推举,会议由胡国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胡国英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胡国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时止。胡国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附:
胡国英女士简历
胡国英,生于 1972 年 1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财务
审计专业,高级会计师。1994 年 9 月至 2000 年 3 月,在四川西普油脂化工股份公
司担任主办会计;2000 年 5 月至 2005 年 6 月,在绵阳爱迪网络集成工程有限公司
担任财务经理、副总经理;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9 月,在四川中城建筑有限公司
担任财务经理;2007 年 10 月加入富临集团,曾任富临集团审计部二处处长、监事
会主席助理,现任富临集团监事;2021 年 12 月 14 日至今,任绵阳富临精工股份
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截止目前,胡国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富临集团担任监事职务,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4 规定之情形。
[2021-12-30]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46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胡国英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胡国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富临集团担任监事职务,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4规定之情形。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27]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43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定于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42),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
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绵阳富临精
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提案名称
1 《关于选举胡国英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胡国英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9:30-11:30时和14:00-17:00时。
2、登记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绵阳富临精
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非股东本人参会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 2021 年 12 月 27 日 17:00 前送
达资本运营部。来信请寄: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 37 号。 邮编:621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鹏程、徐华崴
联系电话:0816-6800673
联系传真:0816-6800655
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邮政编号:6210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提请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432
2、投票简称:富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
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绵阳富临精工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
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
1.00 《关于选举胡国英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企业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代理人姓名
[2021-12-15]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38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14 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00.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16.17 元/股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14 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以 16.1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 4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0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73,903.2248 万股的 2.0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1,40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3.33%,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73,903.2248 万股的 1.89%;预留 100.00 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6.67%,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73,903.2248 万股的 0.14%。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35.00 万股,一类限制性股票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065.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为 965.00 万股,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为 100.00 万股。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 年 5 月 12 日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
单的异议,并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57)。
4、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9)。
5、2021 年 6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三、董事会关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
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14 日为授予日,以 16.1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预留部分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五、预留部分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范围及分配情况
1、预留部分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14 日。
2、授予数量: 100.0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74,338.2248 万股的 0.13%。
3、授予人数: 43 人。
4、授予价格:16.17 元/股。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定价方法参照首次授予定价原则,确定为下列价格较低者,为 16.17 元/股。
(1)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50%,为 16.17 元/股;
(2)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 17.70 元/股;
(3)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的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 20.94 元/股;
(4)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 16.79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第二类 获授股票占 获授股票占预
姓名 国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预留授予的 留授予公告日
量(万股) 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核心骨干人员(43 人) 100.00 100.00% 0.13%
本次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00.00 100.00% 0.13%
7、本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限制性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30%、30%、40%,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预留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30%、30%、40%。
2、禁售期
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6 亿元,且净利润增长
率较 2020 年不低于 20%。
预留授予的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
[2021-12-15]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40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胡国英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附:胡国英女士简历:
胡国英,生于1972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财务审计专业。1994年9月至2000年3月,在四川西普油脂化工股份公司担任主办会计;2000年5月至2005年6月,在绵阳爱迪网络集成工程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副总经理;2005年7月至2007年9月,在四川中城建筑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07年10月加入富临集团,曾任富临集团审计部二处处长、监事会主席助理,现任富临集团监事。
截止目前,胡国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富临集团担任监事职务,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4规定之情形。
[2021-12-15] (300432)富临精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37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0日以电话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并于2021年1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应有监事3人,由于赖同斌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在新任监事选举产生前,赖同斌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务,本次会议实际到会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赖同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及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条件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3、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14 日,并同意以 16.1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 4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8)、《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13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胡国英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监事会主席赖同斌先生于近日向公司监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其监事会主席和监事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胡国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在新任监事选举产生前,赖同斌先生仍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会主席、监事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胡国英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5] (300432)富临精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36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藤明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 16.17 元/股的
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 告 》(公告编号:2021-13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胡国英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4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5]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41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监事赖同斌先生于近日向公司监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其监事会主席和监事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12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胡国英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附:胡国英女士简历:
胡国英,生于1972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财务审计专业。1994年9月至2000年3月,在四川西普油脂化工股份公司担任主办会计;2000年5月至2005年6月,在绵阳爱迪网络集成工程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副总经理;2005年7月至2007年9月,在四川中城建筑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07年10月加入富临集团,曾任富临集团审计部二处处长、监事会主席助理,现任富临集团监事。
截止目前,胡国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富临集团担任监事职务,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4规定之情形。
[2021-12-15]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42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
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绵阳富临精
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提案名称
1 《关于选举胡国英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胡国英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9:30-11:30时和14:00-17:00时。
2、登记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绵阳富临精
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非股东本人参会的需出
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 2021 年 12 月 27 日 17:00 前送
达资本运营部。来信请寄: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 37 号。 邮编:621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鹏程、徐华崴
联系电话:0816-6800673
联系传真:0816-6800655
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邮政编号:6210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提请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432
2、投票简称:富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
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绵阳富临精工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
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
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
1.00 《关于选举胡国英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
表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企业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代理人姓名
[2021-12-10]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35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赖同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赖同斌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和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赖同斌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赖同斌先生仍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会主席、监事的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监事补选工作。
赖同斌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赖同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03]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34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191号)(以下简称“《监管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管函》的主要内容
“你公司2021年7月20日披露的《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2018年度、2019年度、2021年1-5月,你公司先后与关联方绵阳市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生汽车零部件基地(二期)项目的厂房建设施工、年产5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的厂房建设施工等关联交易,发生额分别为9,266.80万元、951.24万元、10,794.94万元,占合同签订时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0%、0.58%、5.19%,但你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1年7月20日才补充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7.2.7条和第7.2.8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二、相关说明
(一)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推进过程中,经公司自查,由于前期对关联关系的认定存在疏漏,公司与绵阳市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审议及披露程序的情形。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及关联法人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和发生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和纠察,并主动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和四川证监局,提交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自查报告》。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8月5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公司收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监管函》中指出的问题,将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强化对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充分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三、备查文件
《关于对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2021-12-01]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33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集团”)的函告,富临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质押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是否为限售股 是否为补充质押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富临集团
是
7,000,000
2.91%
0.94%
否
否
2021年11月29日
富临集团解除质押时止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身生产经营需要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质押后,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已质押股份 情况 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富临集团
240,838,218
32.40%
27,750,000
34,750,000
14.43%
4.67%
0
0.00%
0
0.00%
安治富
88,732,714
11.94%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聂正
779,830
0.10%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聂丹
6,885,000
0.93%
0
0
0.00%
0.00%
0
0.00%
6,885,000
100.00%
合计
337,235,762
45.37%
27,750,000
34,750,000
10.30%
4.67%
0
0.00%
6,885,000
2.28%
注:1、富临集团持有公司240,838,218股股份,其中68,000,000股股份存放于招商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该部分股份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2、一致行动人聂丹系公司董事,所持限售股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其未质押股份不涉及股份被冻结情况。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以确保其持股的稳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2-01]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收购青海恒信融锂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32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青海恒信融锂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进展暨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一、项目投资概述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青海恒信融锂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青海恒信融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融”)自然人股东陈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陈伟持有的恒信融9%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33,3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青海恒信融锂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4)。
二、变更登记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股权交割,收到了大柴旦行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并对《青海恒信融锂业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了备案,完成了恒信融9%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后的股权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1
西安善美锂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2174%
2,947.84584
2
陈伟
10.0957%
658.163264
3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惠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2522%
668.36733
4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9.0000%
586.734696
5
西安开米精细化工研制有限公司
7.8261%
510.20412
6
西藏奥特佳投资有限公司
6.8995%
449.7958
7
黄飞
4.6017%
300
8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大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348%
191.32653
9
西藏天佑投资有限公司
1.7768%
115.83682
10
刘克
1.1504%
75
11
广东永明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0.2454%
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1-26]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31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董事王明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如下:
陈立宝先生(主任委员)、牟文女士、傅江先生、阳宇先生、王明睿先生。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26]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30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绵阳万瑞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瑞尔”)99%的股权,经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价,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集团”)通过参与竞买成为受让方,受让价格为 9,800 万元,公司将与受让方富临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富临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 2021 年11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万瑞尔 99%的
股权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二、交易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起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价,公司于近日收
到产权交易所《关于成交相关事项的告知函》,确认本次挂牌转让的竞买人富临集团以最高有效报价 9,800 万元成为最终受让方,公司将与受让方富临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富临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 2021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四
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概况
1、名称: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32054595010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 17 号
5、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6、法定代表人:安舟
7、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二级);日用百货销售,商品砼、建筑材料生产(限二环外或取得环评认证后经营)、销售,市场开办和管理,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股权投资;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燃气调压器(箱)、销售燃气输配设备、销售通讯器材、销售电工器材、销售五金工具,销售机械设备;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中、西餐制售(含凉菜、裱花蛋糕、沙律,不含刺身、外卖),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酒店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会议、会展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房屋出租,汽车租赁,保健品销售,代订机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富临集团总资产为 1,569,704.10 万元,净资产为
465,985.08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243,313.60 万元,营业利润
18,684.86 万元,净利润 9,166.63 万元。
四、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概况
1、公司名称:绵阳万瑞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692277923W
3、法定代表人:阳宇
4、注册资本:6,396.75 万元人民币
5、住所:绵阳市经开区板桥街 268 号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精密性(电)配件及机械产品的生产、销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万瑞尔资产总额为 6,680.20 万元,净资产为
6,525.93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219.27 万元,利润总额-30.37
万元,净利润-30.37 万元。
五、交易的定价依据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出
具的《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挂牌转让确认挂牌底价事宜涉及绵阳万瑞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分析估值报告》(鹏信咨询字[2021]第
798 号),分析基准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万瑞尔净资产账面价值 6,525.93 万元,
估值价值 9,603.19 万元,即万瑞尔 99%股权对应估值价值为 9,507.16 万元。
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竞价方式进行转让,万瑞尔 99%股权的挂牌价格为9,600 万元,最终成交价格为 9,800 万元,挂牌价格不低于估值价值,定价公正、合理,成交价格公允。
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一)股权转让标的及转让方式
甲方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绵阳万瑞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99%的股权,经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竞价确定,乙方为最终受让方。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持有目标公司 1%的股权,乙方持有目标公司 99%的股权。
(二) 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1、交易价格:经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竞价,本次交易价格确定为 9,800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仟捌佰万元整。
2、支付方式:本协议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总价款的 20%即 1,96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玖佰陆拾万元整),本协议生
效后 1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总价款的 80%即 7,840 万
元(大写:人民币柒仟捌佰肆拾万元整)。
3、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后期甲方继续转让目标公司 1%股权,同等条件下乙方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过渡期安排
1、甲方承诺过渡期间目标公司不进行分红,未经乙方允许,目标公司不新增非经营性债务及提供任何对外担保。
2、过渡期间甲方不得采取任何行为导致目标公司与供应商、客户或政府部门的关系变化致使目标公司正常经营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3、过渡期间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就标的股权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利。
4、过渡期间目标公司实现的经营损益由甲乙双方按本次交易完成后各自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5、甲方承诺目标公司在基准日及过渡期均不存在未披露的或有债务,若后期乙方发现归属于前述期间的或有债务,则由甲方承担。
(四)税费的承担
因本次交易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五)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一)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产权交易协议等相关必要性文件,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八、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是基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改善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流动性,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和盈利能力。本次
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万瑞尔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九、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 年 8
月 5 日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补充审议了公司与关联方绵阳市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建设”)的关联交易事项,2021 年年初至
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接受关联方安达建设建筑工程施工服务发生的总金额为
11,864.79 万元;鉴于公司汽车零部件基地(二期)项目、年产 5 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厂房建设工程尚未最终完成决算,公司拟继续接受关联方安达建设劳务服务(建筑工程施工服务),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4,000 万元。
2021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接受安达建设建筑工程施工服务发生的总金额为 16,069.59 万元。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绵阳万瑞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99%的股权,经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价,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集团”)通过参与竞买成为受让方,公司将与受让方富临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富临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审查,我们认为该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改善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流动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经本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标的股权通过产权交易机构挂牌交易,公司对于该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富临集团通过产权交易机构挂牌交易程序竞得标的股权,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十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该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我们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是因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绵阳万瑞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99%股权导致的,挂牌程序严谨,结果公正,价格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对于该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亦不违反规范性文件的禁止性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26] (300432)富临精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29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以电话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
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藤明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绵阳万瑞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99%的股权,经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价,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集团”)通过参与竞买成为受让方,受让价格为 9,800 万元,公司将与受让方富临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富临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0)。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藤明波、聂丹、王明
睿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卢其勇先生已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王明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12]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28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集团”)的函告,富临集团将其持
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是否
股东 股股东及 本次质押 持股份 司总 为限 为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其一致行 数量(股) 比例 股本 售股 充质 日 日 途
动人 比例 押
富临 2021年11 富临集团 海通证券 自 身 生
集团 是 9,250,000 3.84% 1.24% 否 否 月 11 日 解除质押 股份有限 产 经 营
时止 公司 需要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质押后,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 已质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司总 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名称 (股) 例 量(股) 量(股) 比例 股本 份限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比例 售和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
数量
富临 240,838,218 32.40% 18,500,000 27,750,000 11.52% 3.73% 0 0.00% 0 0.00%
集团
安治 88,732,714 11.94%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富
聂正 779,830 0.10%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安东 0 0.00%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聂丹 6,885,000 0.93% 0 0 0.00% 0.00% 0 0.00% 6,885,000 100.00%
合计 337,235,762 45.37% 18,500,000 27,750,000 8.23% 3.73% 0 0.00% 6,885,000 2.22%
注:1、富临集团持有公司 240,838,218股股份,其中68,000,000 股股份存放于招商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该部分股份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2、一致行动人聂丹系公司董事,所持限售股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其未质押股份不涉及股份被冻结情况。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以确保其持股的稳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2021-10-27] (300432)富临精工: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25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7]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24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08956104R
名称: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四川省绵阳高端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
法定代表人:藤明波
注册资本:柒亿肆仟叁佰叁拾捌万贰仟贰佰肆拾捌元整
成立日期:1997年11月10日
营业期限:1997年11月10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用于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及智能悬架系统,工程机械液压系统的精密液压、电磁驱动、电子驱动及电驱动类零部件(电磁阀、电子水泵、电子油泵、减速器、电子驻车控制执行器、可变气门正时、可变气门升程、气门挺柱、气门摇臂、张紧器、喷嘴、GDI、电控执行器、无刷电机及控制器、精密机加件等);用于汽车智能驾驶系统、安防、交通及工业领域的雷达;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正极材料;非标设备及机电一体化产品(不含汽车)。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7] (300432)富临精工: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225元
每股净资产: 3.144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83%
营业总收入: 17.0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39亿元
[2021-10-27] (300432)富临精工: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27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增加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10月12日,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本次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藤明波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279,776,25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7.63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79,424,94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7.58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51,3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7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006,3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40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655,07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35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51,3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73%。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775,7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05,8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4%;反对 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2]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22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集团”)函告,富临集团将其持有
的公司部分股权解除了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东及其一 (股) 比例
致行动人
四川富临实业 是 36,000,000 14.95% 4.84% 2020-10-20 2021-10-20 光 大 证 券 股
集团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累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 已质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份数量 持股份 司总 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 例 (股) 比例 股本 份限 质押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比例 售和 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 比例
数量
安治富 88,732,714 11.94% 0 0.00% 0.00% 0 0.00% 0 0.00%
富临集团 240,838,218 32.40% 18,500,000 7.68% 2.49% 0 0.00% 0 0.00%
聂正 779,830 0.1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安东 0 0.00% 0 0.00% 0.00% 0 0.00% 0 0.00%
聂丹 6,885,000 0.93% 0 0.00% 0.00% 0 0.00% 6,885,000 100.00%
合计 337,235,762 45.37% 18,500,000 5.49% 2.49% 0 0.00% 6,885,000 2.16%
注:1、富临集团持有公司 240,838,218 股股份,其中 68,000,000 股股份存放于招商证
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该部分股份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2、一致行动人聂丹系公司董事,所持限售股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其未质押股份不涉及股份被冻结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以确保其持股的稳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2]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23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定于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21),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
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提案名称
1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12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9:30-11:30时和14:00-17:00时。
2、登记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非股东本人参会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 2021 年 10 月 22 日 17:00 前送
达资本运营部。来信请寄: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 37 号。 邮编:621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鹏程、徐华崴
联系电话:0816-6800673
联系传真:0816-6800655
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邮政编号:6210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432
2、投票简称:富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
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绵阳富临精工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
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
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企业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代理人姓名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2-22]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06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加深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领域的战略合作和产业布局,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临精工”)及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升华”)近日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江晨道”)共同签署了《关于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协议>、<股东协议>的<补充协议>》,宁德时代根据本《补充协议》约定对江西升华进一步增资,以人民币 14,400 万元认购江西升华增加的相同金额的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宁德时代将持有江西升华 20%的股权。相关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暨签
署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二、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宁德时代已完成其认购江西升华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4,400 万元的增资交割,江西升华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82,000 万元,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富临精工 49,200 60.00
宁德时代 16,400 20.00
长江晨道 16,400 20.00
合计 82,000 100.00
三、公司变更登记情况
江西升华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0351324998T
2、公司名称: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5、法定代表人:杜俊波
6、注册资本:捌亿贰仟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5 年 07 月 23 日
8、营业期限:2015 年 07 月 23 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2 日
[2022-02-16]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暨签署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05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暨签署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临精工”)及其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升华”或“目标公司”)近日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江晨道”)经友好协商,在《关于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及《关于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的基础上签署《补充协议》,宁德时代拟进一步对江西升华增资,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相同金额的注册资本 14,4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宁德时代将持有目标公司 20%的股权,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 82,000 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及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签署投资协议暨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以增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其中,公司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27,200 万元,宁德时代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宁德时代指定方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4,400 万元,长江晨道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6,400 万元;在本次增资交割之日起 18 个月内,宁德时代有权
选择对江西升华进一步增资人民币 1.00 亿元。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披
露的《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公司、宁德时代、长江晨道增资江西升华的首期交割已完成,并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即公司认购目标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7,200 万元,宁德时代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长江晨道认购目标公司
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6,400 万元,江西升华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67,600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进展暨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二、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情况
为进一步加深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领域的战略合作和产业布局,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升华与宁德时代、长江晨道共同签署了《关于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协议>、<股东协议>的<补充协议>》,同意宁德时代根据本《补充协议》约定对目标公司进一步增资,将原协议约定“宁德时代指定方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4,400 万元”进一步明确为宁德时代直接增资,并就富临精工以其持有的目标公司部分股权用于向目标公司管理团队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事宜作进一步明确。宁德时代将以人民币 14,400 万元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相同金额的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宁德时代将持有江西升华 20%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投资系宁德时代增资江西升华《投资协议》、《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0587527783P
法定代表人:周佳
注册资本:232,947.4028 万元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UQN54M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 388 号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一期工程 1 号厂房 146 号
经营范围:对新能源产业的投资;投资管理与资产管理;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补充的主要内容
各方同意, 投资协议项下拟议宁德时代指定方增资将由宁德时代自行实施;此外, 宁德时代亦选择进行追加投资(前述两项交易合称“宁德时代进一步增资”)。在此情形下,各方进一步同意,宁德时代进一步增资中, 宁德时代将按照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以人民币壹亿肆仟肆佰万元(RMB144,000,000)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相同金额的注册资本,以获得本次增资后完全稀释摊薄基础上17.56%的目标公司股权。
(二)本次增资前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股权比例(%) 注册资本 股权比例(%)
富临精工 49,200 72.78 49,200 60.00
宁德时代 2,000 2.96 16,400 20.00
长江晨道 16,400 24.26 16,400 20.00
合计 67,600 100.00% 82,000 100.00
(三)增资交割
目标公司应在自收到宁德时代内部审批完成通知之日起的两(2)个工作日内就进一步增资向其所在地主管市监局提交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的申请, 并应采取必要行动以使该等登记尽快得以完成。宁德时代应在进一步增资交割日起的两(2)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壹亿肆仟肆佰万元(RMB144,000,000)投资款全额缴付至
目标公司。
(四)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1、富临精工及目标公司在此共同于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及进一步增资交割日(及该等日期之间的每一日)根据《投资协议》项下陈述和保证向宁德时代承担责任。
2、《投资协议》和《股东协议》中约定的专属于宁德时代的权利和利益仍由宁德时代享有和行使。如宁德时代前述权利涉及其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比例, 则在就按该等股权比例时应将宁德时代根据宁德时代进一步增资获得的目标公司股权一并计算在内。
3、根据《股东协议》约定,在交割日起 3 个月内,目标公司管理团队应设立持股平台,富临精工应将其持有的 5%的目标公司股权转让至持股平台用于向管理团队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增资交割完成后,富临精工有权以本次进一步增资前持有的 5%的目标公司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 3,380 万元)转让至管理团队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具体实施时,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即:宁德时代、长江晨道)予以配合并放弃优先认购权。
4、各方应尽最大努力促使本补充协议项下拟议交易得以及时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补充协议约定及时签署与交付交易文件及任何根据本补充协议应由其签署的文件。
(五)协议生效条件
本投资协议经各方签署后于签署之日生效。
五、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共同增资及引入战略投资者,旨在进一步加强公司与宁德时代的长期合作,充分发挥和整合各自资源优势,符合国家新能源产业相关政策和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促进产品技术升级,拓展业务规模,提升公司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的行业地位,提高公司整体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为宁德时代进一步增资江西升华的合作文件,系为进一步加快江西升华在四川射洪的磷酸铁锂项目建设,项目投资发展受行业及市
场发展情况、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补充协议约定的合作事项推进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2-07]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04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7日收到公司
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集团”)函告,富临集团
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
股东名称 股股东及 本次质押 所持 司总 为限 为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用
其一致行 数量(股) 股份 股本 售股 充质 日 日 途
动人 比例 比例 押
四川富临 富临集团 华夏银行 自 身 生
实业集团 是 4,200,000 1.74% 0.56% 否 否 2022 年 1 解除质押 股份有限 产 经 营
有限公司 月 28 日 时止 公司成都 需要
蜀汉支行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 已质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司总 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称 (股) 例 量(股) 量(股) 比例 股本 份限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比例 售和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
数量
安治富 88,732,714 11.94%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四川富
临实业 240,838,218 32.40% 24,750,000 28,950,000 12.02% 3.89% 0 0.00% 0 0.00%
集团有
限公司
聂正 779,830 0.10%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聂丹 6,885,000 0.93% 0 0 0.00% 0.00% 0 0.00% 6,885,000 100.00%
合计 337,235,762 45.37% 24,750,000 28,950,000 8.58% 3.89% 0 0.00% 6,885,000 2.23%
注:1、富临集团持有公司 240,838,218 股股份,其中 68,000,000 股股份存放于招商证
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该部分股份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2、一致行动人聂丹系公司董事,所持限售股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其未质押股份不涉及股份被冻结情况。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以确保其持股的稳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1-27]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03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集团”)函告,富临集团将其持有
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了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称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四川富 华夏银行
临实业 是 10,000,000 4.15% 1.35% 2021 年 1 月 27 日 2022 年 1 月 25 日 股份有限
集团有 公司成都
限公司 蜀汉支行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合计占 合计 情况 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押 其所持 占公 已质押 未质押股
股东名称 (股) 例 股份数量 股份比 司总 股份限 占已质 份限售和 占未质
(股) 例 股本 售和冻 押股份 冻结合计 押股份
比例 结合计 比例 数量 比例
数量
安治富 88,732,714 11.94% 0 0.00% 0.00% 0 0.00% 0 0.00%
四川富临
实业集团 240,838,218 32.40% 24,750,000 10.28% 3.33% 0 0.00% 0 0.00%
有限公司
聂正 779,830 0.10% 0 0.00% 0.00% 0 0.00% 0 0.00%
聂丹 6,885,000 0.93% 0 0.00% 0.00% 0 0.00% 6,885,000 100.00%
合计 337,235,762 45.37% 24,750,000 7.34% 3.33% 0 0.00% 6,885,000 2.20%
注:1、富临集团持有公司 240,838,218股股份,其中68,000,000 股股份存放于招商证
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该部分股份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2、一致行动人聂丹系公司董事,所持限售股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其未质押股份不涉及股份被冻结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以确保其持股的稳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04]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01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3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3 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发行人: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1.联系部门:资本运营部
2.联系电话:0816-6800673
3.电子邮箱:fljgzqb@fulinpm.com
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联系部门:资本市场部
2.联系电话:010-59026609
3.电子邮箱:xin.li@zdzq.com.cn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2-01-04]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投资设立新能源热管理系统产业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02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新能源热管理系统产业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发展需要,加快新能源热管理系统产业的开发与应用,公司以自有资金 2,000 万元在绵阳市涪城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芯智热控技术有限公司,该全
资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了绵阳市涪城区行政
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不属于董事会决策审批权限范围,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芯智热控技术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3MA7EBRLE4H
4、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5、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吴家镇广福村龙惠路 27 号
6、法定代表人:胡胜龙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及出资情况:公司出资 2,000 万元人民币,持有四川芯智热控技术
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9、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系为适应公司智能电控产业发展需要,加快公司新能源汽车智能热管理模块及零部件集成化、平台化,增强新能源热管理系统产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项目的良好运营取决于宏观环境、市场状况、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可能存在的项目开发进度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等方式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降低子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30] (300432)富临精工: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44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增加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12月15日,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本次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藤明波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6 人,代表股份 281,732,71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7.89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79,424,94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7.58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6 人,代表股份 2,307,77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1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4,962,84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66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655,07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35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6 人,代表股份 2,307,77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104%。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胡国英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1,190,6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76%;反对 53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09%;弃权 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0,7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0768%;反对 53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365%;弃权 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6%。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0] (300432)富临精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45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在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胡国英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经全体监事推举,会议由胡国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胡国英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胡国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时止。胡国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附:
胡国英女士简历
胡国英,生于 1972 年 1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财务
审计专业,高级会计师。1994 年 9 月至 2000 年 3 月,在四川西普油脂化工股份公
司担任主办会计;2000 年 5 月至 2005 年 6 月,在绵阳爱迪网络集成工程有限公司
担任财务经理、副总经理;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9 月,在四川中城建筑有限公司
担任财务经理;2007 年 10 月加入富临集团,曾任富临集团审计部二处处长、监事
会主席助理,现任富临集团监事;2021 年 12 月 14 日至今,任绵阳富临精工股份
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截止目前,胡国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富临集团担任监事职务,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4 规定之情形。
[2021-12-30]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46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胡国英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胡国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富临集团担任监事职务,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4规定之情形。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27]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43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定于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42),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
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绵阳富临精
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提案名称
1 《关于选举胡国英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胡国英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9:30-11:30时和14:00-17:00时。
2、登记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绵阳富临精
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非股东本人参会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 2021 年 12 月 27 日 17:00 前送
达资本运营部。来信请寄: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 37 号。 邮编:621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鹏程、徐华崴
联系电话:0816-6800673
联系传真:0816-6800655
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邮政编号:6210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提请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432
2、投票简称:富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
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绵阳富临精工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
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
1.00 《关于选举胡国英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企业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代理人姓名
[2021-12-15]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38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14 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00.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16.17 元/股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14 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以 16.1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 4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0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73,903.2248 万股的 2.0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1,40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3.33%,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73,903.2248 万股的 1.89%;预留 100.00 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6.67%,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73,903.2248 万股的 0.14%。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35.00 万股,一类限制性股票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065.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为 965.00 万股,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为 100.00 万股。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 年 5 月 12 日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
单的异议,并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57)。
4、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9)。
5、2021 年 6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三、董事会关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
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14 日为授予日,以 16.1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预留部分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五、预留部分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范围及分配情况
1、预留部分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14 日。
2、授予数量: 100.0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74,338.2248 万股的 0.13%。
3、授予人数: 43 人。
4、授予价格:16.17 元/股。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定价方法参照首次授予定价原则,确定为下列价格较低者,为 16.17 元/股。
(1)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50%,为 16.17 元/股;
(2)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 17.70 元/股;
(3)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的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 20.94 元/股;
(4)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 16.79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第二类 获授股票占 获授股票占预
姓名 国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预留授予的 留授予公告日
量(万股) 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核心骨干人员(43 人) 100.00 100.00% 0.13%
本次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00.00 100.00% 0.13%
7、本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限制性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30%、30%、40%,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预留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30%、30%、40%。
2、禁售期
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6 亿元,且净利润增长
率较 2020 年不低于 20%。
预留授予的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
[2021-12-15]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40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胡国英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附:胡国英女士简历:
胡国英,生于1972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财务审计专业。1994年9月至2000年3月,在四川西普油脂化工股份公司担任主办会计;2000年5月至2005年6月,在绵阳爱迪网络集成工程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副总经理;2005年7月至2007年9月,在四川中城建筑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07年10月加入富临集团,曾任富临集团审计部二处处长、监事会主席助理,现任富临集团监事。
截止目前,胡国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富临集团担任监事职务,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4规定之情形。
[2021-12-15] (300432)富临精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37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0日以电话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并于2021年1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应有监事3人,由于赖同斌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在新任监事选举产生前,赖同斌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务,本次会议实际到会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赖同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及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条件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3、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14 日,并同意以 16.1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 4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8)、《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13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胡国英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监事会主席赖同斌先生于近日向公司监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其监事会主席和监事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胡国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在新任监事选举产生前,赖同斌先生仍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会主席、监事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胡国英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5] (300432)富临精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36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藤明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14 日,以 16.17 元/股的
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 告 》(公告编号:2021-13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胡国英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4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5]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41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监事赖同斌先生于近日向公司监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其监事会主席和监事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12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胡国英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附:胡国英女士简历:
胡国英,生于1972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财务审计专业。1994年9月至2000年3月,在四川西普油脂化工股份公司担任主办会计;2000年5月至2005年6月,在绵阳爱迪网络集成工程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副总经理;2005年7月至2007年9月,在四川中城建筑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07年10月加入富临集团,曾任富临集团审计部二处处长、监事会主席助理,现任富临集团监事。
截止目前,胡国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富临集团担任监事职务,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4规定之情形。
[2021-12-15]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42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
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绵阳富临精
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提案名称
1 《关于选举胡国英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胡国英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9:30-11:30时和14:00-17:00时。
2、登记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绵阳富临精
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非股东本人参会的需出
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 2021 年 12 月 27 日 17:00 前送
达资本运营部。来信请寄: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 37 号。 邮编:621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鹏程、徐华崴
联系电话:0816-6800673
联系传真:0816-6800655
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邮政编号:6210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提请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432
2、投票简称:富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
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绵阳富临精工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
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
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
1.00 《关于选举胡国英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
表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企业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代理人姓名
[2021-12-10]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35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赖同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赖同斌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和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赖同斌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赖同斌先生仍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会主席、监事的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监事补选工作。
赖同斌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赖同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03]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34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191号)(以下简称“《监管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管函》的主要内容
“你公司2021年7月20日披露的《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2018年度、2019年度、2021年1-5月,你公司先后与关联方绵阳市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生汽车零部件基地(二期)项目的厂房建设施工、年产5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的厂房建设施工等关联交易,发生额分别为9,266.80万元、951.24万元、10,794.94万元,占合同签订时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0%、0.58%、5.19%,但你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1年7月20日才补充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7.2.7条和第7.2.8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二、相关说明
(一)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推进过程中,经公司自查,由于前期对关联关系的认定存在疏漏,公司与绵阳市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审议及披露程序的情形。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及关联法人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和发生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和纠察,并主动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和四川证监局,提交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自查报告》。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8月5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公司收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监管函》中指出的问题,将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强化对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充分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三、备查文件
《关于对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2021-12-01]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33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集团”)的函告,富临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质押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是否为限售股 是否为补充质押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富临集团
是
7,000,000
2.91%
0.94%
否
否
2021年11月29日
富临集团解除质押时止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身生产经营需要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质押后,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已质押股份 情况 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富临集团
240,838,218
32.40%
27,750,000
34,750,000
14.43%
4.67%
0
0.00%
0
0.00%
安治富
88,732,714
11.94%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聂正
779,830
0.10%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聂丹
6,885,000
0.93%
0
0
0.00%
0.00%
0
0.00%
6,885,000
100.00%
合计
337,235,762
45.37%
27,750,000
34,750,000
10.30%
4.67%
0
0.00%
6,885,000
2.28%
注:1、富临集团持有公司240,838,218股股份,其中68,000,000股股份存放于招商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该部分股份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2、一致行动人聂丹系公司董事,所持限售股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其未质押股份不涉及股份被冻结情况。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以确保其持股的稳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2-01]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收购青海恒信融锂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1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32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青海恒信融锂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进展暨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一、项目投资概述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青海恒信融锂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青海恒信融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融”)自然人股东陈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陈伟持有的恒信融9%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33,3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青海恒信融锂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4)。
二、变更登记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股权交割,收到了大柴旦行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并对《青海恒信融锂业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了备案,完成了恒信融9%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后的股权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1
西安善美锂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2174%
2,947.84584
2
陈伟
10.0957%
658.163264
3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惠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2522%
668.36733
4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9.0000%
586.734696
5
西安开米精细化工研制有限公司
7.8261%
510.20412
6
西藏奥特佳投资有限公司
6.8995%
449.7958
7
黄飞
4.6017%
300
8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大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348%
191.32653
9
西藏天佑投资有限公司
1.7768%
115.83682
10
刘克
1.1504%
75
11
广东永明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0.2454%
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1-26]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31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董事王明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如下:
陈立宝先生(主任委员)、牟文女士、傅江先生、阳宇先生、王明睿先生。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26]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30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绵阳万瑞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瑞尔”)99%的股权,经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价,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集团”)通过参与竞买成为受让方,受让价格为 9,800 万元,公司将与受让方富临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富临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 2021 年11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万瑞尔 99%的
股权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二、交易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起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价,公司于近日收
到产权交易所《关于成交相关事项的告知函》,确认本次挂牌转让的竞买人富临集团以最高有效报价 9,800 万元成为最终受让方,公司将与受让方富临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富临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 2021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四
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概况
1、名称: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32054595010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 17 号
5、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6、法定代表人:安舟
7、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二级);日用百货销售,商品砼、建筑材料生产(限二环外或取得环评认证后经营)、销售,市场开办和管理,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股权投资;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燃气调压器(箱)、销售燃气输配设备、销售通讯器材、销售电工器材、销售五金工具,销售机械设备;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中、西餐制售(含凉菜、裱花蛋糕、沙律,不含刺身、外卖),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酒店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会议、会展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房屋出租,汽车租赁,保健品销售,代订机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富临集团总资产为 1,569,704.10 万元,净资产为
465,985.08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243,313.60 万元,营业利润
18,684.86 万元,净利润 9,166.63 万元。
四、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概况
1、公司名称:绵阳万瑞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692277923W
3、法定代表人:阳宇
4、注册资本:6,396.75 万元人民币
5、住所:绵阳市经开区板桥街 268 号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精密性(电)配件及机械产品的生产、销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万瑞尔资产总额为 6,680.20 万元,净资产为
6,525.93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219.27 万元,利润总额-30.37
万元,净利润-30.37 万元。
五、交易的定价依据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出
具的《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挂牌转让确认挂牌底价事宜涉及绵阳万瑞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分析估值报告》(鹏信咨询字[2021]第
798 号),分析基准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万瑞尔净资产账面价值 6,525.93 万元,
估值价值 9,603.19 万元,即万瑞尔 99%股权对应估值价值为 9,507.16 万元。
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竞价方式进行转让,万瑞尔 99%股权的挂牌价格为9,600 万元,最终成交价格为 9,800 万元,挂牌价格不低于估值价值,定价公正、合理,成交价格公允。
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一)股权转让标的及转让方式
甲方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绵阳万瑞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99%的股权,经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竞价确定,乙方为最终受让方。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持有目标公司 1%的股权,乙方持有目标公司 99%的股权。
(二) 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1、交易价格:经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竞价,本次交易价格确定为 9,800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仟捌佰万元整。
2、支付方式:本协议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总价款的 20%即 1,96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玖佰陆拾万元整),本协议生
效后 1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总价款的 80%即 7,840 万
元(大写:人民币柒仟捌佰肆拾万元整)。
3、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后期甲方继续转让目标公司 1%股权,同等条件下乙方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过渡期安排
1、甲方承诺过渡期间目标公司不进行分红,未经乙方允许,目标公司不新增非经营性债务及提供任何对外担保。
2、过渡期间甲方不得采取任何行为导致目标公司与供应商、客户或政府部门的关系变化致使目标公司正常经营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3、过渡期间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就标的股权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利。
4、过渡期间目标公司实现的经营损益由甲乙双方按本次交易完成后各自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5、甲方承诺目标公司在基准日及过渡期均不存在未披露的或有债务,若后期乙方发现归属于前述期间的或有债务,则由甲方承担。
(四)税费的承担
因本次交易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五)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一)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产权交易协议等相关必要性文件,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八、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是基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改善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流动性,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和盈利能力。本次
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万瑞尔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九、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 年 8
月 5 日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补充审议了公司与关联方绵阳市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建设”)的关联交易事项,2021 年年初至
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接受关联方安达建设建筑工程施工服务发生的总金额为
11,864.79 万元;鉴于公司汽车零部件基地(二期)项目、年产 5 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厂房建设工程尚未最终完成决算,公司拟继续接受关联方安达建设劳务服务(建筑工程施工服务),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4,000 万元。
2021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接受安达建设建筑工程施工服务发生的总金额为 16,069.59 万元。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绵阳万瑞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99%的股权,经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价,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集团”)通过参与竞买成为受让方,公司将与受让方富临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富临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审查,我们认为该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改善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流动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经本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标的股权通过产权交易机构挂牌交易,公司对于该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富临集团通过产权交易机构挂牌交易程序竞得标的股权,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十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该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我们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是因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绵阳万瑞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99%股权导致的,挂牌程序严谨,结果公正,价格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对于该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亦不违反规范性文件的禁止性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26] (300432)富临精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29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以电话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
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藤明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绵阳万瑞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99%的股权,经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价,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集团”)通过参与竞买成为受让方,受让价格为 9,800 万元,公司将与受让方富临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富临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0)。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藤明波、聂丹、王明
睿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卢其勇先生已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王明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1-12]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28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集团”)的函告,富临集团将其持
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是否
股东 股股东及 本次质押 持股份 司总 为限 为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其一致行 数量(股) 比例 股本 售股 充质 日 日 途
动人 比例 押
富临 2021年11 富临集团 海通证券 自 身 生
集团 是 9,250,000 3.84% 1.24% 否 否 月 11 日 解除质押 股份有限 产 经 营
时止 公司 需要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质押后,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 已质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司总 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名称 (股) 例 量(股) 量(股) 比例 股本 份限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比例 售和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
数量
富临 240,838,218 32.40% 18,500,000 27,750,000 11.52% 3.73% 0 0.00% 0 0.00%
集团
安治 88,732,714 11.94%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富
聂正 779,830 0.10%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安东 0 0.00%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聂丹 6,885,000 0.93% 0 0 0.00% 0.00% 0 0.00% 6,885,000 100.00%
合计 337,235,762 45.37% 18,500,000 27,750,000 8.23% 3.73% 0 0.00% 6,885,000 2.22%
注:1、富临集团持有公司 240,838,218股股份,其中68,000,000 股股份存放于招商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该部分股份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2、一致行动人聂丹系公司董事,所持限售股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其未质押股份不涉及股份被冻结情况。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以确保其持股的稳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2021-10-27] (300432)富临精工: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25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7]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24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08956104R
名称: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四川省绵阳高端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
法定代表人:藤明波
注册资本:柒亿肆仟叁佰叁拾捌万贰仟贰佰肆拾捌元整
成立日期:1997年11月10日
营业期限:1997年11月10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用于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及智能悬架系统,工程机械液压系统的精密液压、电磁驱动、电子驱动及电驱动类零部件(电磁阀、电子水泵、电子油泵、减速器、电子驻车控制执行器、可变气门正时、可变气门升程、气门挺柱、气门摇臂、张紧器、喷嘴、GDI、电控执行器、无刷电机及控制器、精密机加件等);用于汽车智能驾驶系统、安防、交通及工业领域的雷达;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正极材料;非标设备及机电一体化产品(不含汽车)。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7] (300432)富临精工: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225元
每股净资产: 3.144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83%
营业总收入: 17.0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39亿元
[2021-10-27] (300432)富临精工: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27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增加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10月12日,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本次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藤明波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279,776,25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7.63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79,424,94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7.58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51,3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7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006,3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40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655,07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35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51,3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73%。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775,7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05,8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4%;反对 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021-10-22]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22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集团”)函告,富临集团将其持有
的公司部分股权解除了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东及其一 (股) 比例
致行动人
四川富临实业 是 36,000,000 14.95% 4.84% 2020-10-20 2021-10-20 光 大 证 券 股
集团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累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 已质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份数量 持股份 司总 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 例 (股) 比例 股本 份限 质押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比例 售和 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 比例
数量
安治富 88,732,714 11.94% 0 0.00% 0.00% 0 0.00% 0 0.00%
富临集团 240,838,218 32.40% 18,500,000 7.68% 2.49% 0 0.00% 0 0.00%
聂正 779,830 0.1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安东 0 0.00% 0 0.00% 0.00% 0 0.00% 0 0.00%
聂丹 6,885,000 0.93% 0 0.00% 0.00% 0 0.00% 6,885,000 100.00%
合计 337,235,762 45.37% 18,500,000 5.49% 2.49% 0 0.00% 6,885,000 2.16%
注:1、富临集团持有公司 240,838,218 股股份,其中 68,000,000 股股份存放于招商证
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该部分股份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2、一致行动人聂丹系公司董事,所持限售股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其未质押股份不涉及股份被冻结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以确保其持股的稳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2021-10-22] (300432)富临精工: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1-123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定于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21),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0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
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提案名称
1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12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9:30-11:30时和14:00-17:00时。
2、登记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非股东本人参会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 2021 年 10 月 22 日 17:00 前送
达资本运营部。来信请寄: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 37 号。 邮编:621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鹏程、徐华崴
联系电话:0816-6800673
联系传真:0816-6800655
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邮政编号:6210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432
2、投票简称:富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0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
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绵阳富临精工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
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
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企业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代理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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