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390什么时候复牌?-天华超净停牌最新消息
≈≈天华超净300390≈≈(更新:22.02.14)
[2022-02-14] (300390)天华超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31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 9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陆建平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45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247,459,49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45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 人,代表股份 221,064,01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92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3 人,代表股份 26,395,48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28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9 人,代表股份 36,010,623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6.17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9,615,13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1.64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3 人,代表股份 26,395,48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28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审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297,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4%;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6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848,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16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1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
[2022-02-11]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股份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30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股份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裴振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控股股
股东名 东或第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 解除质押
称 一大股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期 日期 质权人
东及其 (股)
一致行
动人
2021 年 09 2022年02 华泰证券
裴振华 是 45,000,000 29.72% 7.72% 股份有限
月 28 日 月 10 日 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裴振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容建芬女士合计质押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72%,具体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占其 占公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所持 司总 占已 占未
称 (股)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质押 未质押股份 质押
(%) (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数 股份 限售数量 股份
(%) (%) 量(股) 比例 (股) 比例
(%) (%)
裴振华 151,412,187 25.98 10,000,000 6.60 1.72 10,000,000 100 103,559,140 73.23
容建芬 51,901,003 8.90 0 0 0 0 0 38,925,752 75.00
合 计 203,313,190 34.88 10,000,000 4.92 1.72 10,000,000 100 142,484,892 73.71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裴振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容建芬女士累
计质押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4.92%,占公司总股本的 1.72%;
其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 产生实质性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明细表。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2022-02-09]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1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28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2021年度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0,
以下简称“原股东大会通知”),并定于 2022 年 3 月 2 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收到了控股股东裴振华先生(持有公司 151,412,187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5.98%)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裴振华先生提请将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最近五年内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前述议
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2 月 9 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上述临时议案。
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会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 年 3 月 2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2 年 3 月 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 3月 2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 9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6.00 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7.00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
的议案》
8.00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案》 数:(10)
8.01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8.02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8.03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8.04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8.05 (5)发行数量 √
8.06 (6)限售期 √
8.07 (7)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
8.08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8.09 (9)上市地点 √
8.10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 √
9.00 案》
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
10.00 告的议案》
11.00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2.00 审议《关于最近五年内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说明的议案》
13.00 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
案》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
14.00 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 √
15.00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6.00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7.00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8.00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
关事宜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2022 年 2 月 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 7 至议案 18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所有激励对象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均为关联股东,议案 16 至议案 18 审议时需回避表决,同时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5、议案 16 至议案 18 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龚菊明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6 至议案 18 拟审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
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2 月 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征集投票人仅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6 至议案 18 征集投票权,被征集人
[2022-02-09]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22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2-09]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27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华超净”)拟以现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锂业”或“标的公司”)少数股东持有的 7.00%股权,其中拟以 63,000 万元的价格收购宁波翰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翰逸投资”)持有的天宜锂业 4.50%股权,以35,000 万元的价格收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超兴创业投资”)持有的天宜锂业 2.5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股权转让”)。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基于对天宜锂业未来发展的信心,为进一步加强公司锂电材料业务领域布局,提高管理决策效率,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天宜锂业少数股东翰逸投资持有的天宜锂业 4.50%股权及超兴创业投资持有的天宜锂业 2.50%股权,合计拟收购天宜锂业少数股东 7.00%的股权(以下统称“标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最终交易对价为 98,000 万元,其中翰逸投资持有的天宜锂业4.5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63,000 万元,超兴创业投资持有的天宜锂业 2.50%股权的
交易对价为 35,000 万元。
2、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同意就本次股权转让与翰逸投资、超兴创业投资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获得实施所需取得所有内外部批准与授权。
3、本次交易前,天宜锂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合计持有天宜锂业 68%的股权,天宜锂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1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7,600.00 68.00% 货币
2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500.00 25.00% 货币
3 宁波翰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3,150.00 4.50% 货币
伙)
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超兴创业投资合 1,750.00 2.50% 货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70,000.00 100.00%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增持天宜锂业合计 7%的股权,合计持有天宜锂业 75%的股权,天宜锂业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1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2,500.00 75.00% 货币
2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500.00 25.00% 货币
合计 70,000.00 100.00% --
本次交易完成后,天宜锂业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翰逸投资
企业名称:宁波翰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1ARD9G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18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赖道碰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幢 401 室 A区 F2459
营业期限:2015 年 12 月 18日至 2035 年 12 月 17 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出资结构:
序号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周明华 2,997 99.9%
2 赖道碰 3 0.1%
合计 3,000 100%
翰逸投资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超兴创业投资
企业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AENU770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7 年 10 月 09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黄锟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幢 401 室 A区 C1766
营业期限:2017 年 10 月 09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结构:
序号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吴岑 19,800 99%
2 黄锟 200 1%
合计 20,000 100%
超兴创业投资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23MA64CKAA7B
注册资本:70,000.00 万人民币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11 月 19日
法定代表人:裴振华
住所: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长兴路 99号
营业期限:2018 年 11 月 19日至 2038 年 11 月 18 日
经营范围:锂电池材料及锂系列产品、新能源化工产品研发、制造、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池级氢氧化锂;金属锂(凭有效许可经营);电池级碳酸锂、工业级碳酸锂及其他锂系列产品、化工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以及相关技术研究和推广服务、产品、技术进出口业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合并):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额 4,906,032,855.00
负债总额 2,431,379,908.56
净资产 2,474,652,946.44
应收款项总额 482,865,861.97
项目 2021年度
营业收入 2,315,989,862.30
营业利润 1,275,107,485.64
净利润 1,081,118,782.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698,981.15
注: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 020075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31 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1,402,000 万元,与账面归母净资产247,465.29 万元相比评估增值 1,154,534.71 万元,增值率 466.54%。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评估方法,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4、标的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行为;标的公司不涉及诉讼与仲裁事项;标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本次交易所涉标的股权权属清晰,其上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不涉及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翰逸投资、超兴创业投资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权转让价格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标的公司的
100%股权价值为 1,402,00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款依据前述评估价值及实缴情况确定为 98,000 万元(以下称“股权转让款”)。其中翰逸投资目前持有标的公司 4.50%的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63,000 万元;超兴创业投资目前持有标的公司 2.50%的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35,000 万元。
2、股权转让款支付节奏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
[2022-02-09]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0-026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
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近五年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内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2-09]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25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
相关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 110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 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基于上述情况,按照规定本次可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条件
1、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以 582,880,538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
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582,880,538 股,据此测算,本
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 174,864,161 股(该发行数量仅为公司最高上限,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股票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
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1,069.72 万元,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86,007.03 万元。在此基础上,公司 2022 年度净利润分别按照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①与 2021 年持
平;②比 2021 年增加 20%;③比 2021 年增加 30%;
5、在预测 2022 年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未考虑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具体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2021年度 2022年发行前后比较
项目 /2021年 12月
31日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股) 582,880,538 582,880,538 757,744,699
情况 1:假设 2022年净利润与 2021年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91,069.72 91,069.72 91,069.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86,007.03 86,007.03 86,007.03
益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59 1.56 1.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59 1.56 1.36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1.50 1.48 1.28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1.50 1.48 1.28
情况 2:假设 2022年净利润比 2021年增加 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91,069.72 109,283.67 109,283.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86,007.03 103,208.44 103,208.44
益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59 1.87 1.6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59 1.87 1.63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1.50 1.77 1.54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1.50 1.77 1.54
情况 3:假设 2022年净利润比 2021年增加 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91,069.72 118,390.64 118,390.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86,007.03 111,809.14 111,809.14
益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59 2.03 1.7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59 2.03 1.77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1.50 1.92 1.67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1.50 1.92 1.67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公司整体资本实力得以提升,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如果短期内公司净利润未能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将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相对以前年度将有所下降。公司存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具体影响时,对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亦不等同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之“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涵盖防静电超净技术产品、医疗器械产品和锂电材料三大领域,其中从事锂电材料业务相关主体为子公司天宜锂业,现有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能 4.5 万吨/年。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保持稳定增长,锂电材料业务对公司 2021 年业绩增长贡献较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四川天华时代锂能有限公司年产 6 万吨电池级氢氧
化锂建设项目”、“宜宾市伟能锂业科创有限公司一期年产 2.5 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建成后,上市公司将新增年产 8.5 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能力,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氢氧化锂产品的产能,从而形成规模效应、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占有率,将为上市公司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从而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收购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 7%股权,公司对天宜锂业持股比例将由 68%上升至 75%,进一步提高对天宜锂业的持股比例,从而更好的分享天宜锂业持续增长的收入和利润,未来天宜锂业实施的分红也将更多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锂电材料业务主要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具有多年从事锂行业的实践经验,平均从业年限超过 10 年,具备丰富的产业经验、较强的产品开发及应
用能力。核心技术人员全程参与了天宜锂业的一期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工作,实现了行业内同规模项目的最快建设速度和最短的达产时间。天宜锂业一期、二期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吸引了不同地区和具有各方面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建立了人才培养计划,为后续产能扩张后的人才需求做足了充分的准备。
2、技术储备
天宜锂业所采用的锂辉石提锂技术是基于硫酸苛化法进行的消化吸收再创新,硫酸苛化法工艺技术可操作性强、制造成本低、产品质量稳定,应用此工艺
技术的天宜锂业 1 期 2 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已于 2020 年底竣工投产,实现
对国内主流正极材料客户的批量供货。天宜锂业核心技术人员拥有同类生产项目十余年的生产、技术管理经验,了解行业及下游需求,尤其对近年来下游厂商提出的产品中低含量异物控制拥有丰富的经验。
在产品质量方面,因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行业材料中的 NCA、NCM 等
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制备,对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要求非常高。天宜锂业技术人员在一期项目设计过程中利用多年的从业经验并结合下游未来需求趋势信息,对产品质量稳定性提出了具有创新技术的改良,现阶段一期项目已高效、稳定产出高品质产品并批量应用于国内主流材料厂商,同时
[2022-02-09]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24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8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
事会主席周新杰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
际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方式
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进行认购。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
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为 N,每
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若按照公司目前股本测算,预计本次发行总数不超过174,864,161 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在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若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460,000 万元(含本
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四川天华时代锂能有限公司年产 6 万吨电池 250,000.00 240,000.00
级氢氧化锂建设项目
宜宾市伟能锂业科创有限公司一期年产 2.5 96,973.34 82,000.00
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
收购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 7%股权 98,000.00 98,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40,000.00
合计 484,973.34 460,000.00
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运用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并编制了《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最近五年内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说明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申请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已就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作出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15Z006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2022-02-09]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23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8 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裴振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股票种类为 境内上市人民 币普通股( A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进行认购。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
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按照公司目前股本测算,预计本次发行总数不超过174,864,161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在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
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若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46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四川天华时代锂能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电池级 250,000.00 240,000.00
氢氧化锂建设项目
宜宾市伟能锂业科创有限公司一期年产 2.5 万 96,973.34 82,000.00
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
收购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 7%股权 98,000.00 98,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40,000.00
合计 484,973.34 460,000.00
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运用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并编制了《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最近五年内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说明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申请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董事会已就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作出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15Z006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
[2022-02-08]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16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2]230Z20266 号《审计报告》,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97,930,904.41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793,090.4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84,697,914.34元,减去2021年度实施分配2020年度现金分红派发的 58,288,053.80 元,母公司 2021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04,547,674.51 元。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82,880,5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 元(含税),共计派发 291,440,269.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转入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2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既考虑到了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时又兼顾了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2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2-08]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17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1 年末各类存货、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管理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坏账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计提 2021 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31,044,055.15
元,计提 2021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详情如下表:
(单位:元)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一、坏账准备 23,810,330.50
二、存货跌价准备 7,358,768.53
三、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25,043.88
合 计 31,044,055.15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2021 年度公司计提坏账准备 23,810,330.50 元,其中包括:计提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 17,218,525.24 元,为按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的坏账准备、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的坏账准备;计提应收票据90,573.45 元,为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6,501,231.81 元,为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 本公司将期末余额中单项金额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以上应
额标准 收账款,50 万元(含 50 万元)以上其他应收款确定为单项金额
重大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准备的计提方法
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对单项金额重大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单项金额不重 账龄分析法
大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以账龄或款项性质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上述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30.00% 30.00%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本公司单独进行
减值测试
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2、2021 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7,358,768.53 元,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
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2021 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25,043.88 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详见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1,044,055.15 元,将减少公司 2021 年度利润总额
31,044,055.15 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公司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截止 2021 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2、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3、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处理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2-08]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21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1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布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
(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在全景网举行 2021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陆“全景 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裁陆建平先生、独立董事龚菊明先生、董事会秘书王珣先生、财务总监原超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2-08]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18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该额度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原因和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达到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的目的。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币种仅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本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品种主要包括远期锁汇。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和期限、资金来源及授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该额度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仅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且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关联交易。
外汇衍生品产品必须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公司董事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外汇衍生品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是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属于内控风险较高的业务,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并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审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五、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所涉及资金的额度,本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该额度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计划使用的资金量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口业务规模相匹配,且公司内部已建立了相应的监控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十、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华超净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天华超净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2-08] (300390)天华超净: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13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7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
事会主席周新杰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
际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方式
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已就 2021 年度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作出《2021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230Z026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
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真实、有效。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215Z0051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
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处理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该额度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215Z0050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2-08] (300390)天华超净: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12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7 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裴振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了公司总裁提交的《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2021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良好地完成了2021年度的各项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已就2021年度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沈同仙女士、龚菊明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1 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230Z0266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215Z0051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截止2021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该额度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215Z0050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部分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议定于2022年3月2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议案。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召开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2-08]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20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现
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会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 年 3 月 2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2 年 3 月 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 9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审议《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6.00 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24 日,上午 10:00-11:30 ,下午 13:00-17:00;异
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2 年 2 月 24 日 17:00 之前寄达或传
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99号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215121),传真号码:0512-6285212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信函或传真到公司。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鑫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12-62852336
联系传真:0512-62852120
通信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 99 号
邮政编码:215121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特此通知。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390,投票简称:天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有),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如有),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
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审议《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6.00 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
议案》
注:如欲投票赞成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
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委托股东姓名签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股):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如果委托书未注明股东的具体表决指示,股东代理人有权全权代理表决。
附件三: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股东
[2022-02-08] (300390)天华超净:2021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59元
每股净资产: 5.564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2.37%
营业总收入: 33.9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9.11亿元
[2022-01-29]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11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会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8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2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 9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审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9 日,上午 10:00-11:30 ,下午 13:00-17:00;异
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2 年 2 月 9 日 17:00 之前寄达或传
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99号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215121),传真号码:0512-6285212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信函或传真到公司。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鑫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12-62852336
联系传真:0512-62852120
通信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 99 号
邮政编码:215121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特此通知。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390,投票简称:天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有),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如有),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
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审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 √
议案》
注:如欲投票赞成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
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委托股东姓名签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股):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如果委托书未注明股东的具体表决指示,股东代理人有权全权代理表决。
附件三: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
执照注册号或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
股东或代理人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参会登记表,须股东或代理人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填写完整的签字或盖章原件均有效。
[2022-01-29]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08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
时)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经全体董事同意,
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及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裴振华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 6 人,实际表决董事 6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送达或传真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 5 日。经全体董事同意,董事会可随时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并已充分评估自身经营状况,合理安排资金进行本次投资,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发展及经营成果预计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议定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议案。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召开具体事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9]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09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
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新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1 月 28日
[2022-01-29]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10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华超净”) 与宁德
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签署
《关于 10 万吨碳酸锂产能之合资经营协议》(以下简称“合资协议”),公司拟与宁德时代或其全资子公司共同以现金在宜春市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具体企业名称以工商登记最终确认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投建 10 万吨碳酸锂冶炼产能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10%,宁德时代或其全资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90,000 万元,持股 90%。(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投资”)。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 、 本 次 交 易 已 经 根 据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股 票 上 市 规 则 》 、 《 公 司 章程》等规定,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与宁德时代于 2022年 1月 28 日签署《关于 10 万吨碳酸锂产能之合资
经营协议》,公司拟与宁德时代或其全资子公司共同以现金在宜春市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具体企业名称以工商登记最终确认为准),由合资公司投建 10 万吨碳酸锂冶炼产能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其中公司拟投资人民
币 10,00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10%。
2、本次交易对方宁德时代与公司共同设立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锂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德时代持有天宜锂业 25%股权,为天宜锂业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宁德时代及其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ontemporary AmperexTechnology Co., Limited
公司类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号
法定代表人:周佳
注册资金:232,900.7802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16 日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曾毓群、李平
宁德时代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前三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期间 总资产 归属于上市公司 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 股东的净利润
2021 年前 249,151,796,229.37 72,694,648,036.41 73,361,545,522.20 7,751,145,658.78
三季度
2020 年度 156,618,426,940.59 64,207,299,366.58 50,319,487,697.20 5,583,338,710.38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宁德时代的前 10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庭投资有限公司 24.54% 571,480,527
2 黄世霖 11.20% 260,900,727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7.16% 166,871,779
4 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6.78% 157,900,338
(有限合伙)
5 李平 4.81% 111,950,154
6 深圳市招银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99% 46,231,887
合伙)
7 湖北长江招银动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84% 42,915,098
伙)
8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价值基金 1.83% 42,606,855
(交易所)
9 西藏鸿商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69% 39,330,361
1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瑞荣合投资合伙企业 1.38% 32,054,300
(有限合伙)
宁德时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注:以上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巨潮资讯网站查询所得到的公开信息和数据。
(二)关联关系
宁德时代与公司共同设立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宜锂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德时代持有天宜锂业 25%股权,为天宜锂业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宁德时代及其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待定
2、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
3、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宜春
5、主要经营范围:碳酸锂冶炼、锂盐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6、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资本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1 宁德时代或其全资子公司 90,000.00 90.00% 货币
2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 货币
合计 100,000.00 100.00% --
注:以上涉及合资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的均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均以等价现金形式出资新设有限公司,并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责任,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就本次交易,公司与宁德时代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签署了《关于 10 万吨碳酸
锂产能之合资经营协议》,该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投资
1、双方以现金方式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注册地在宜春,注册资本为 10 亿元,其中宁德时代或其全资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 9 亿元,持股 90%;公司认缴注册资本 1亿元,持股 10%。
2、双方同意,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以如下条件全部满足为前提:
(1)合资协议已经双方正式签署且已生效;
(2)双方已就本次投资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3)双方在合资协议中所做的各项陈述及保证均为真实、准确且无遗漏的;
(4)自合资协议签署日至合资公司设立前,未发生且合理预计不会发生导致对本次投资有重大不利变化的事件。
(二)合资公司经营范围
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为碳酸锂冶炼、锂盐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三)合资公司的公司治理
1、合资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由宁德时代委派。
2、合资公司设 1 名监事,由公司委派。
3、合资公司的总经理人选由公司推荐,由股东会决策聘用。
4、双方同意,宁德时代向合资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
(四)股东权利
1、转让限制。自合资公司设立后,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或向任何主体质押、抵押、设置权利负担于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虽有前述约定,但双方同意,任一方可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合资公司股权转让给其下属控股企业,该等转让后的受让方承接转让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地位和权利,并承担本协议项下所有的义务及责任。
2、优先购买权。自合资公司设立后,若任一方拟转让其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须提前三十(30)日书面通知对方,通知内容应包括其拟转让的股权数量、价格、付款条件、交割条件等详细条款,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其他方购买前述拟转让的合资公司股权的权利。
3、知情权。如合资公司发生对其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状况、财务状况、持续盈利能力及有效存续已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诉讼、行政处罚、安全生产事故等),应及时告知股东。
4、少数股 权回购 权。合 资公司设 立后, 如双方协 商一致 ,可由 宁德时代 或其指定方购买或由合资公司回购天华超净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
(五)业务合作
1、业务目标
双方同意,合资公司规划建设 10 万吨碳酸锂产能项目,预计于合资公司设立
起一年内完成 5 万吨碳酸锂冶炼产能项目,预计于 2023 年年底完成剩余 5 万吨碳
酸锂冶炼产能项目。
2、技术开发
双方同意,合资公司自主研发的技术归合资公司所有,双方作为合资公司股东(含其控股子公司)对合资公司自主研发的技术享有使用权,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授权或许可第三方使用。
3、原材料供应
由宁德时代保障合资公司的锂原矿或锂精矿供应。
4、产品采购
(1)合资公司 100%的碳酸锂产品优先向宁德时代或其指定方供应。
(2)宁德时代和合资公司在合资协议约定的原则范围内,另行签订具体采购协议或订单,就产品规格、
[2022-01-29]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07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锂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月 31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截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及子公司天宜锂业已将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额归还,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1] (300390)天华超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06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 9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陆建平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2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232,590,71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90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3 人,代表股份 221,116,41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93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11,474,30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68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21,141,84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3.62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9,667,53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1.65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11,474,30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68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审议《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584,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35,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1%;反对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 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1%。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11] (300390)天华超净: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05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89,000 万元—94,0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28,599.13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211.20%—228.68%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84,000 万元—89,00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22,965.72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265.76%—287.53%
基本每股收益 1.52元/股—1.72 元/股 盈利:0.52 元/股
注:上表中“元”均为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 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锂电材料需求较为强劲,子
公司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的锂电材料项目的并表带来较大贡献,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
2、经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2021 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5,300.00 万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 2021 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06]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03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宾市 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锂业”)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预计 2022 年公司及天宜锂业拟与关联方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 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000.00 万元(不含税)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月 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 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 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经过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关联交 2022年度 截至披露 上年(2021
别 关联人 内容 易定价 预计金额 日已发生 年)发生金额
原则 (不含税) 金额 (不含税)
向关联人销 宁德时代新能源 电池级氢 市场公
售产品、商品 科技股份有限公 氧化锂等 允价 280,000.00 不适用 45,497.55
司及其子公司
注:因宁德时代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众多,宁德时代及其控制下的子公司
在本公告中统一简称为“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
(四)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 实际发 实际发
关联交 关联交 2021年已 预计金 生额占 生额与
易类别 关联人 易内容 发生金额 额(不 同类业 预计金 披露日期及索引
(不含税) 含税) 务比例 额差异
(%) (%)
2021 年预计金额详见公司在
向关联 宁德时代新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以下公
人采购 能源科技股 采购原 告:2021 年 4 月 20 日《关于
材料 79,973.62 94,400 51.77% 15.28%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原材料 份有限公司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021 年 7 月 30 日《关于增
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向关联 宁德时代新 电池级 预计的公告》(公告编
人销售 能源科技股 氢氧化 号:2021-065)、2021 年 8 月
产品、商 份有限公司 45,497.55 46,000 21.39% 1.09% 25 日《关于增加 2021 年度
品 及其子公司 锂等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74)
合计 125,471.17 140,400 -- 10.63%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不适用
(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不适用
明(如适用)
注: 2021 年已发生金额尚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审计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ontemporary AmperexTechnology Co., Li mited
公司类型: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周佳
注册资金:232,900.7802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16 日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
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归属于上市公司 归属于上市公司
期间 总资产(亿元) 股东的所有者权 营业收入(亿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益(亿元) (亿元)
2021 年前三季度 2,491.52 726.95 733.62 77.51
以上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巨潮资讯网站查询所得到的公开信息和数据。
(二)关联关系
宁德时代与公司共同设立天宜锂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宁德时代持有天宜锂业 25%股权,为天宜锂业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认为宁德时代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
业务的持续开展。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此外,公司产供销系统完整、独立,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阅,认为:我们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关
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相关材料,经沟通了解详细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定价政策
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
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四)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的价格和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天风证券对天华超净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
[2022-01-06]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02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5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
事会主席周新杰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
际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方
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
需,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2-01-06]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01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5 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裴振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议定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议案。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召开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2-01-06]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04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会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13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 9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
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审议《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上午 10:00-11:30 ,下午 13:00-17:00;异
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2 年 1 月 14 日 17:00 之前寄达或传
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99号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215121),传真号码:0512-6285212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信函或传真到公司。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鑫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12-62852336
联系传真:0512-62852120
通信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 99 号
邮政编码:215121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特此通知。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390,投票简称:天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有),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如有),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审议《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的议案》
注:如欲投票赞成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委托股东姓名签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股):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如果委托书未注明股东的具体表决指示,股东代理人有权全权代理表决。
附件三: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
执照注册号或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
股东或代理人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参会登记表,须股东或代理人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填写完整的签字或盖章原件均有效。
[2021-12-03]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1-102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子公司苏州中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垒”)的通知,获悉苏州中垒因企业实际经营需要进行了住所的工商变更登记,企业住所由“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安路东侧”变更为“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夏蓉街199号12幢102室”。苏州中垒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050264602Y
名 称:苏州中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夏蓉街199号12幢102室
法定代表人:贾忠杰
注册资本:536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2年07月25日
营业期限:2012年07月25日至2042年07月24日
经营范围:防静电制品、无尘制品的研发、销售;缓冲材料、橡塑制品的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10-23]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1-101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31,604,538 股,占总股本的 5.4221%;本次实际可
上市流通数量为 31,604,538 股,占总股本的 5.4221%。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三)。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3 月 15 日,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93 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021 年 4 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31,604,538 股,发行价格为 24.68
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及限售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股东/产品名称 配售股数(股) 限售期
1 瑞士银行(UBS AG) UBS AG 1,215,559 6个月
2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 4,862,236 6个月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3 徐学青 徐学青 810,372 6个月
4 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 5,267,423 6个月
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 )-长江晨道(湖北)新
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财通基金-潘旭虹-财
通基金韶夏1号单一资产 40,519 6个月
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苏州工业园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区中鑫能源发展有限公 810,372 6 个月
司-财通基金中鑫1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龚晨青-财
通基金哈德逊99号单一 40,519 6 个月
资产管理计划
6 陆曙光 陆曙光 2,431,118 6个月
7 夏威 夏威 2,269,043 6个月
8 徐超凡 徐超凡 4,051,863 6个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 405,186 6个月
9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基金(LOF)
大成基金-光大银行-
大成阳光定增1号集合资 405,186 6个月
产管理计划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投摩根核心成长股 324,149 6个月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投摩根新兴动 1,701,783 6个月
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投摩根转型动 243,112 6个月
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10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上投摩根核心优 283,630 6个月
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
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 607,780 6个月
金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
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 283,630 6个月
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投摩根行业轮动股 283,630 6个月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投摩根远见两年持 1,782,820 6个月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投摩根行业睿选股 567,261 6个月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投摩根动力精选混 324,149 6个月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 上海海竞投资管理有限上海海竞投资管理有限 810,372 6个月
公司 公司
12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光大永明资产聚益事件 1,782,826 6个月
有限公司 驱动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合计 -- 31,604,538 --
二、本次申请限售股解禁的股东所做的股份限售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东出具的承诺:
瑞士银行(UBS AG)、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徐学青、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陆曙光、夏威、徐超凡、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海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自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天华超净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人/本公司减持前有其他规定的,则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本公司减持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
2、本次限售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3、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31,604,5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221%,实际
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31,604,5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22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12 名,证券账户共计 24 个,涉及的限售
股份均不存在冻结、质押等情形。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股东/产品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
总数(股) 数量(股) 流通数量(股)
1 瑞士银行(UBS AG) UBS AG 1,215,559 1,215,559 1,215,559
2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 4,862,236 4,862,236 4,862,236
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3 徐学青 徐学青 810,372 810,372 810,37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
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长江晨道(湖北)新 5,267,423 5,267,423 5,267,423
合伙) 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财通基金-潘旭虹-财
通基金韶夏1号单一资产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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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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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4] (300390)天华超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31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 9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陆建平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45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247,459,49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45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 人,代表股份 221,064,01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92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3 人,代表股份 26,395,48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28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9 人,代表股份 36,010,623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6.17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9,615,13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1.64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3 人,代表股份 26,395,48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28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审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297,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4%;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6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848,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16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1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
[2022-02-11]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股份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30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股份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裴振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控股股
股东名 东或第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 解除质押
称 一大股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期 日期 质权人
东及其 (股)
一致行
动人
2021 年 09 2022年02 华泰证券
裴振华 是 45,000,000 29.72% 7.72% 股份有限
月 28 日 月 10 日 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裴振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容建芬女士合计质押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72%,具体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占其 占公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所持 司总 占已 占未
称 (股)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质押 未质押股份 质押
(%) (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数 股份 限售数量 股份
(%) (%) 量(股) 比例 (股) 比例
(%) (%)
裴振华 151,412,187 25.98 10,000,000 6.60 1.72 10,000,000 100 103,559,140 73.23
容建芬 51,901,003 8.90 0 0 0 0 0 38,925,752 75.00
合 计 203,313,190 34.88 10,000,000 4.92 1.72 10,000,000 100 142,484,892 73.71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裴振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容建芬女士累
计质押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4.92%,占公司总股本的 1.72%;
其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 产生实质性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明细表。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2022-02-09]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1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28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2021年度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0,
以下简称“原股东大会通知”),并定于 2022 年 3 月 2 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收到了控股股东裴振华先生(持有公司 151,412,187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5.98%)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裴振华先生提请将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最近五年内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前述议
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2 月 9 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上述临时议案。
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会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 年 3 月 2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2 年 3 月 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 3月 2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 9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6.00 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7.00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
的议案》
8.00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案》 数:(10)
8.01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8.02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8.03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8.04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8.05 (5)发行数量 √
8.06 (6)限售期 √
8.07 (7)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
8.08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8.09 (9)上市地点 √
8.10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 √
9.00 案》
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
10.00 告的议案》
11.00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2.00 审议《关于最近五年内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说明的议案》
13.00 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
案》
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
14.00 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 √
15.00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6.00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7.00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8.00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
关事宜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2022 年 2 月 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 7 至议案 18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所有激励对象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均为关联股东,议案 16 至议案 18 审议时需回避表决,同时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5、议案 16 至议案 18 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龚菊明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6 至议案 18 拟审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
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2 月 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征集投票人仅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6 至议案 18 征集投票权,被征集人
[2022-02-09]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22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2-09]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27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华超净”)拟以现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锂业”或“标的公司”)少数股东持有的 7.00%股权,其中拟以 63,000 万元的价格收购宁波翰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翰逸投资”)持有的天宜锂业 4.50%股权,以35,000 万元的价格收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超兴创业投资”)持有的天宜锂业 2.5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股权转让”)。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基于对天宜锂业未来发展的信心,为进一步加强公司锂电材料业务领域布局,提高管理决策效率,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天宜锂业少数股东翰逸投资持有的天宜锂业 4.50%股权及超兴创业投资持有的天宜锂业 2.50%股权,合计拟收购天宜锂业少数股东 7.00%的股权(以下统称“标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最终交易对价为 98,000 万元,其中翰逸投资持有的天宜锂业4.5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63,000 万元,超兴创业投资持有的天宜锂业 2.50%股权的
交易对价为 35,000 万元。
2、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同意就本次股权转让与翰逸投资、超兴创业投资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获得实施所需取得所有内外部批准与授权。
3、本次交易前,天宜锂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合计持有天宜锂业 68%的股权,天宜锂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1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7,600.00 68.00% 货币
2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500.00 25.00% 货币
3 宁波翰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3,150.00 4.50% 货币
伙)
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超兴创业投资合 1,750.00 2.50% 货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70,000.00 100.00%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增持天宜锂业合计 7%的股权,合计持有天宜锂业 75%的股权,天宜锂业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1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2,500.00 75.00% 货币
2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500.00 25.00% 货币
合计 70,000.00 100.00% --
本次交易完成后,天宜锂业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翰逸投资
企业名称:宁波翰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1ARD9G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18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赖道碰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幢 401 室 A区 F2459
营业期限:2015 年 12 月 18日至 2035 年 12 月 17 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出资结构:
序号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周明华 2,997 99.9%
2 赖道碰 3 0.1%
合计 3,000 100%
翰逸投资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超兴创业投资
企业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AENU770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7 年 10 月 09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黄锟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幢 401 室 A区 C1766
营业期限:2017 年 10 月 09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结构:
序号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吴岑 19,800 99%
2 黄锟 200 1%
合计 20,000 100%
超兴创业投资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23MA64CKAA7B
注册资本:70,000.00 万人民币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11 月 19日
法定代表人:裴振华
住所: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长兴路 99号
营业期限:2018 年 11 月 19日至 2038 年 11 月 18 日
经营范围:锂电池材料及锂系列产品、新能源化工产品研发、制造、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池级氢氧化锂;金属锂(凭有效许可经营);电池级碳酸锂、工业级碳酸锂及其他锂系列产品、化工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以及相关技术研究和推广服务、产品、技术进出口业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合并):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额 4,906,032,855.00
负债总额 2,431,379,908.56
净资产 2,474,652,946.44
应收款项总额 482,865,861.97
项目 2021年度
营业收入 2,315,989,862.30
营业利润 1,275,107,485.64
净利润 1,081,118,782.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698,981.15
注: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 020075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31 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1,402,000 万元,与账面归母净资产247,465.29 万元相比评估增值 1,154,534.71 万元,增值率 466.54%。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评估方法,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4、标的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行为;标的公司不涉及诉讼与仲裁事项;标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本次交易所涉标的股权权属清晰,其上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不涉及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翰逸投资、超兴创业投资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权转让价格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标的公司的
100%股权价值为 1,402,00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款依据前述评估价值及实缴情况确定为 98,000 万元(以下称“股权转让款”)。其中翰逸投资目前持有标的公司 4.50%的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63,000 万元;超兴创业投资目前持有标的公司 2.50%的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35,000 万元。
2、股权转让款支付节奏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
[2022-02-09]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0-026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
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近五年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内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2-09]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25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
相关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 110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 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基于上述情况,按照规定本次可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条件
1、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以 582,880,538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
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582,880,538 股,据此测算,本
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 174,864,161 股(该发行数量仅为公司最高上限,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股票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
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1,069.72 万元,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86,007.03 万元。在此基础上,公司 2022 年度净利润分别按照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①与 2021 年持
平;②比 2021 年增加 20%;③比 2021 年增加 30%;
5、在预测 2022 年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未考虑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具体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2021年度 2022年发行前后比较
项目 /2021年 12月
31日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股) 582,880,538 582,880,538 757,744,699
情况 1:假设 2022年净利润与 2021年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91,069.72 91,069.72 91,069.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86,007.03 86,007.03 86,007.03
益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59 1.56 1.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59 1.56 1.36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1.50 1.48 1.28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1.50 1.48 1.28
情况 2:假设 2022年净利润比 2021年增加 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91,069.72 109,283.67 109,283.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86,007.03 103,208.44 103,208.44
益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59 1.87 1.6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59 1.87 1.63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1.50 1.77 1.54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1.50 1.77 1.54
情况 3:假设 2022年净利润比 2021年增加 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91,069.72 118,390.64 118,390.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86,007.03 111,809.14 111,809.14
益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59 2.03 1.7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59 2.03 1.77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1.50 1.92 1.67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1.50 1.92 1.67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公司整体资本实力得以提升,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如果短期内公司净利润未能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将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相对以前年度将有所下降。公司存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具体影响时,对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亦不等同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之“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涵盖防静电超净技术产品、医疗器械产品和锂电材料三大领域,其中从事锂电材料业务相关主体为子公司天宜锂业,现有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能 4.5 万吨/年。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保持稳定增长,锂电材料业务对公司 2021 年业绩增长贡献较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四川天华时代锂能有限公司年产 6 万吨电池级氢氧
化锂建设项目”、“宜宾市伟能锂业科创有限公司一期年产 2.5 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建成后,上市公司将新增年产 8.5 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能力,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氢氧化锂产品的产能,从而形成规模效应、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占有率,将为上市公司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从而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收购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 7%股权,公司对天宜锂业持股比例将由 68%上升至 75%,进一步提高对天宜锂业的持股比例,从而更好的分享天宜锂业持续增长的收入和利润,未来天宜锂业实施的分红也将更多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锂电材料业务主要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具有多年从事锂行业的实践经验,平均从业年限超过 10 年,具备丰富的产业经验、较强的产品开发及应
用能力。核心技术人员全程参与了天宜锂业的一期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工作,实现了行业内同规模项目的最快建设速度和最短的达产时间。天宜锂业一期、二期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吸引了不同地区和具有各方面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建立了人才培养计划,为后续产能扩张后的人才需求做足了充分的准备。
2、技术储备
天宜锂业所采用的锂辉石提锂技术是基于硫酸苛化法进行的消化吸收再创新,硫酸苛化法工艺技术可操作性强、制造成本低、产品质量稳定,应用此工艺
技术的天宜锂业 1 期 2 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已于 2020 年底竣工投产,实现
对国内主流正极材料客户的批量供货。天宜锂业核心技术人员拥有同类生产项目十余年的生产、技术管理经验,了解行业及下游需求,尤其对近年来下游厂商提出的产品中低含量异物控制拥有丰富的经验。
在产品质量方面,因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行业材料中的 NCA、NCM 等
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制备,对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要求非常高。天宜锂业技术人员在一期项目设计过程中利用多年的从业经验并结合下游未来需求趋势信息,对产品质量稳定性提出了具有创新技术的改良,现阶段一期项目已高效、稳定产出高品质产品并批量应用于国内主流材料厂商,同时
[2022-02-09]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24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8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
事会主席周新杰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
际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方式
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进行认购。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
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为 N,每
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若按照公司目前股本测算,预计本次发行总数不超过174,864,161 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在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若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460,000 万元(含本
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四川天华时代锂能有限公司年产 6 万吨电池 250,000.00 240,000.00
级氢氧化锂建设项目
宜宾市伟能锂业科创有限公司一期年产 2.5 96,973.34 82,000.00
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
收购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 7%股权 98,000.00 98,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40,000.00
合计 484,973.34 460,000.00
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运用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并编制了《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最近五年内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说明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申请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已就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作出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15Z006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2022-02-09]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23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8 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裴振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股票种类为 境内上市人民 币普通股( A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进行认购。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
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按照公司目前股本测算,预计本次发行总数不超过174,864,161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在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
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若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46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四川天华时代锂能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电池级 250,000.00 240,000.00
氢氧化锂建设项目
宜宾市伟能锂业科创有限公司一期年产 2.5 万 96,973.34 82,000.00
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
收购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 7%股权 98,000.00 98,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40,000.00
合计 484,973.34 460,000.00
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运用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并编制了《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最近五年内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说明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申请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董事会已就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作出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15Z006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
[2022-02-08]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16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2]230Z20266 号《审计报告》,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97,930,904.41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793,090.4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84,697,914.34元,减去2021年度实施分配2020年度现金分红派发的 58,288,053.80 元,母公司 2021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04,547,674.51 元。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82,880,5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 元(含税),共计派发 291,440,269.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转入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2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既考虑到了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时又兼顾了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2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2-08]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17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1 年末各类存货、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管理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坏账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计提 2021 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31,044,055.15
元,计提 2021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详情如下表:
(单位:元)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一、坏账准备 23,810,330.50
二、存货跌价准备 7,358,768.53
三、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25,043.88
合 计 31,044,055.15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2021 年度公司计提坏账准备 23,810,330.50 元,其中包括:计提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 17,218,525.24 元,为按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的坏账准备、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的坏账准备;计提应收票据90,573.45 元,为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6,501,231.81 元,为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 本公司将期末余额中单项金额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以上应
额标准 收账款,50 万元(含 50 万元)以上其他应收款确定为单项金额
重大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准备的计提方法
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对单项金额重大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单项金额不重 账龄分析法
大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以账龄或款项性质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上述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30.00% 30.00%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本公司单独进行
减值测试
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2、2021 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7,358,768.53 元,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
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2021 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25,043.88 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详见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1,044,055.15 元,将减少公司 2021 年度利润总额
31,044,055.15 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公司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截止 2021 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2、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3、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处理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2-08]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21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1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布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
(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在全景网举行 2021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陆“全景 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裁陆建平先生、独立董事龚菊明先生、董事会秘书王珣先生、财务总监原超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2-08]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18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该额度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原因和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达到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的目的。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币种仅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本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品种主要包括远期锁汇。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和期限、资金来源及授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该额度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仅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且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关联交易。
外汇衍生品产品必须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公司董事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外汇衍生品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是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属于内控风险较高的业务,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并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审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五、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所涉及资金的额度,本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该额度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计划使用的资金量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口业务规模相匹配,且公司内部已建立了相应的监控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十、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华超净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天华超净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2-08] (300390)天华超净: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13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7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
事会主席周新杰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
际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方式
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已就 2021 年度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作出《2021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230Z026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
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真实、有效。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215Z0051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
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处理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该额度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215Z0050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2-08] (300390)天华超净: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12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7 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裴振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了公司总裁提交的《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2021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良好地完成了2021年度的各项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已就2021年度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沈同仙女士、龚菊明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1 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230Z0266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215Z0051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截止2021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该额度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215Z0050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部分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议定于2022年3月2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议案。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召开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2-08]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20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现
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会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 年 3 月 2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2 年 3 月 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 9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审议《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6.00 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24 日,上午 10:00-11:30 ,下午 13:00-17:00;异
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2 年 2 月 24 日 17:00 之前寄达或传
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99号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215121),传真号码:0512-6285212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信函或传真到公司。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鑫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12-62852336
联系传真:0512-62852120
通信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 99 号
邮政编码:215121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特此通知。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390,投票简称:天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有),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如有),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3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
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审议《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6.00 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
议案》
注:如欲投票赞成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
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委托股东姓名签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股):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如果委托书未注明股东的具体表决指示,股东代理人有权全权代理表决。
附件三: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股东
[2022-02-08] (300390)天华超净:2021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59元
每股净资产: 5.564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2.37%
营业总收入: 33.9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9.11亿元
[2022-01-29]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11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会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8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2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 9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审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9 日,上午 10:00-11:30 ,下午 13:00-17:00;异
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2 年 2 月 9 日 17:00 之前寄达或传
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99号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215121),传真号码:0512-6285212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信函或传真到公司。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鑫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12-62852336
联系传真:0512-62852120
通信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 99 号
邮政编码:215121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特此通知。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390,投票简称:天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有),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如有),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
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审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 √
议案》
注:如欲投票赞成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
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委托股东姓名签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股):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如果委托书未注明股东的具体表决指示,股东代理人有权全权代理表决。
附件三: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
执照注册号或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
股东或代理人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参会登记表,须股东或代理人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填写完整的签字或盖章原件均有效。
[2022-01-29]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08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
时)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经全体董事同意,
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及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裴振华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 6 人,实际表决董事 6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送达或传真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 5 日。经全体董事同意,董事会可随时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并已充分评估自身经营状况,合理安排资金进行本次投资,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发展及经营成果预计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议定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议案。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召开具体事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9]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09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
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新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1 月 28日
[2022-01-29]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10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华超净”) 与宁德
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签署
《关于 10 万吨碳酸锂产能之合资经营协议》(以下简称“合资协议”),公司拟与宁德时代或其全资子公司共同以现金在宜春市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具体企业名称以工商登记最终确认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投建 10 万吨碳酸锂冶炼产能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10%,宁德时代或其全资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90,000 万元,持股 90%。(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投资”)。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 、 本 次 交 易 已 经 根 据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股 票 上 市 规 则 》 、 《 公 司 章程》等规定,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与宁德时代于 2022年 1月 28 日签署《关于 10 万吨碳酸锂产能之合资
经营协议》,公司拟与宁德时代或其全资子公司共同以现金在宜春市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具体企业名称以工商登记最终确认为准),由合资公司投建 10 万吨碳酸锂冶炼产能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其中公司拟投资人民
币 10,00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10%。
2、本次交易对方宁德时代与公司共同设立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锂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德时代持有天宜锂业 25%股权,为天宜锂业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宁德时代及其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ontemporary AmperexTechnology Co., Limited
公司类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号
法定代表人:周佳
注册资金:232,900.7802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16 日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曾毓群、李平
宁德时代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前三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期间 总资产 归属于上市公司 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 股东的净利润
2021 年前 249,151,796,229.37 72,694,648,036.41 73,361,545,522.20 7,751,145,658.78
三季度
2020 年度 156,618,426,940.59 64,207,299,366.58 50,319,487,697.20 5,583,338,710.38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宁德时代的前 10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庭投资有限公司 24.54% 571,480,527
2 黄世霖 11.20% 260,900,727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7.16% 166,871,779
4 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6.78% 157,900,338
(有限合伙)
5 李平 4.81% 111,950,154
6 深圳市招银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99% 46,231,887
合伙)
7 湖北长江招银动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84% 42,915,098
伙)
8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价值基金 1.83% 42,606,855
(交易所)
9 西藏鸿商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69% 39,330,361
1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瑞荣合投资合伙企业 1.38% 32,054,300
(有限合伙)
宁德时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注:以上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巨潮资讯网站查询所得到的公开信息和数据。
(二)关联关系
宁德时代与公司共同设立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宜锂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德时代持有天宜锂业 25%股权,为天宜锂业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宁德时代及其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待定
2、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
3、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宜春
5、主要经营范围:碳酸锂冶炼、锂盐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6、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资本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1 宁德时代或其全资子公司 90,000.00 90.00% 货币
2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 货币
合计 100,000.00 100.00% --
注:以上涉及合资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的均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均以等价现金形式出资新设有限公司,并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责任,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就本次交易,公司与宁德时代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签署了《关于 10 万吨碳酸
锂产能之合资经营协议》,该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投资
1、双方以现金方式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注册地在宜春,注册资本为 10 亿元,其中宁德时代或其全资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 9 亿元,持股 90%;公司认缴注册资本 1亿元,持股 10%。
2、双方同意,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以如下条件全部满足为前提:
(1)合资协议已经双方正式签署且已生效;
(2)双方已就本次投资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3)双方在合资协议中所做的各项陈述及保证均为真实、准确且无遗漏的;
(4)自合资协议签署日至合资公司设立前,未发生且合理预计不会发生导致对本次投资有重大不利变化的事件。
(二)合资公司经营范围
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为碳酸锂冶炼、锂盐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三)合资公司的公司治理
1、合资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由宁德时代委派。
2、合资公司设 1 名监事,由公司委派。
3、合资公司的总经理人选由公司推荐,由股东会决策聘用。
4、双方同意,宁德时代向合资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
(四)股东权利
1、转让限制。自合资公司设立后,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或向任何主体质押、抵押、设置权利负担于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虽有前述约定,但双方同意,任一方可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合资公司股权转让给其下属控股企业,该等转让后的受让方承接转让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地位和权利,并承担本协议项下所有的义务及责任。
2、优先购买权。自合资公司设立后,若任一方拟转让其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须提前三十(30)日书面通知对方,通知内容应包括其拟转让的股权数量、价格、付款条件、交割条件等详细条款,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其他方购买前述拟转让的合资公司股权的权利。
3、知情权。如合资公司发生对其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状况、财务状况、持续盈利能力及有效存续已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诉讼、行政处罚、安全生产事故等),应及时告知股东。
4、少数股 权回购 权。合 资公司设 立后, 如双方协 商一致 ,可由 宁德时代 或其指定方购买或由合资公司回购天华超净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
(五)业务合作
1、业务目标
双方同意,合资公司规划建设 10 万吨碳酸锂产能项目,预计于合资公司设立
起一年内完成 5 万吨碳酸锂冶炼产能项目,预计于 2023 年年底完成剩余 5 万吨碳
酸锂冶炼产能项目。
2、技术开发
双方同意,合资公司自主研发的技术归合资公司所有,双方作为合资公司股东(含其控股子公司)对合资公司自主研发的技术享有使用权,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授权或许可第三方使用。
3、原材料供应
由宁德时代保障合资公司的锂原矿或锂精矿供应。
4、产品采购
(1)合资公司 100%的碳酸锂产品优先向宁德时代或其指定方供应。
(2)宁德时代和合资公司在合资协议约定的原则范围内,另行签订具体采购协议或订单,就产品规格、
[2022-01-29]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07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锂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月 31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截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及子公司天宜锂业已将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额归还,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1] (300390)天华超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06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 9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陆建平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2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232,590,71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90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3 人,代表股份 221,116,41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93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11,474,30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68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21,141,84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3.62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9,667,53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1.65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11,474,30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68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审议《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584,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35,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1%;反对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 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1%。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11] (300390)天华超净: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05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89,000 万元—94,0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28,599.13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211.20%—228.68%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84,000 万元—89,00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22,965.72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265.76%—287.53%
基本每股收益 1.52元/股—1.72 元/股 盈利:0.52 元/股
注:上表中“元”均为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 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锂电材料需求较为强劲,子
公司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的锂电材料项目的并表带来较大贡献,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
2、经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2021 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5,300.00 万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 2021 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06]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03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宾市 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锂业”)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预计 2022 年公司及天宜锂业拟与关联方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 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000.00 万元(不含税)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月 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 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 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经过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关联交 2022年度 截至披露 上年(2021
别 关联人 内容 易定价 预计金额 日已发生 年)发生金额
原则 (不含税) 金额 (不含税)
向关联人销 宁德时代新能源 电池级氢 市场公
售产品、商品 科技股份有限公 氧化锂等 允价 280,000.00 不适用 45,497.55
司及其子公司
注:因宁德时代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众多,宁德时代及其控制下的子公司
在本公告中统一简称为“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
(四)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 实际发 实际发
关联交 关联交 2021年已 预计金 生额占 生额与
易类别 关联人 易内容 发生金额 额(不 同类业 预计金 披露日期及索引
(不含税) 含税) 务比例 额差异
(%) (%)
2021 年预计金额详见公司在
向关联 宁德时代新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以下公
人采购 能源科技股 采购原 告:2021 年 4 月 20 日《关于
材料 79,973.62 94,400 51.77% 15.28%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原材料 份有限公司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021 年 7 月 30 日《关于增
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向关联 宁德时代新 电池级 预计的公告》(公告编
人销售 能源科技股 氢氧化 号:2021-065)、2021 年 8 月
产品、商 份有限公司 45,497.55 46,000 21.39% 1.09% 25 日《关于增加 2021 年度
品 及其子公司 锂等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74)
合计 125,471.17 140,400 -- 10.63%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不适用
(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不适用
明(如适用)
注: 2021 年已发生金额尚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审计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ontemporary AmperexTechnology Co., Li mited
公司类型: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周佳
注册资金:232,900.7802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16 日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
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归属于上市公司 归属于上市公司
期间 总资产(亿元) 股东的所有者权 营业收入(亿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益(亿元) (亿元)
2021 年前三季度 2,491.52 726.95 733.62 77.51
以上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巨潮资讯网站查询所得到的公开信息和数据。
(二)关联关系
宁德时代与公司共同设立天宜锂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宁德时代持有天宜锂业 25%股权,为天宜锂业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认为宁德时代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
业务的持续开展。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此外,公司产供销系统完整、独立,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阅,认为:我们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关
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相关材料,经沟通了解详细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定价政策
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
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四)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的价格和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天风证券对天华超净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
[2022-01-06]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02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5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
事会主席周新杰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
际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方
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
需,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2-01-06]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01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5 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裴振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议定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议案。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召开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
[2022-01-06]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04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及合规性:会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13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 9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
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审议《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上午 10:00-11:30 ,下午 13:00-17:00;异
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2 年 1 月 14 日 17:00 之前寄达或传
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99号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215121),传真号码:0512-6285212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信函或传真到公司。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鑫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12-62852336
联系传真:0512-62852120
通信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 99 号
邮政编码:215121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特此通知。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390,投票简称:天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有),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如有),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审议《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的议案》
注:如欲投票赞成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委托股东姓名签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股):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如果委托书未注明股东的具体表决指示,股东代理人有权全权代理表决。
附件三: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
执照注册号或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
股东或代理人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参会登记表,须股东或代理人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填写完整的签字或盖章原件均有效。
[2021-12-03]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1-102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子公司苏州中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垒”)的通知,获悉苏州中垒因企业实际经营需要进行了住所的工商变更登记,企业住所由“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安路东侧”变更为“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夏蓉街199号12幢102室”。苏州中垒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050264602Y
名 称:苏州中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夏蓉街199号12幢102室
法定代表人:贾忠杰
注册资本:536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2年07月25日
营业期限:2012年07月25日至2042年07月24日
经营范围:防静电制品、无尘制品的研发、销售;缓冲材料、橡塑制品的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10-23] (300390)天华超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1-101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31,604,538 股,占总股本的 5.4221%;本次实际可
上市流通数量为 31,604,538 股,占总股本的 5.4221%。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三)。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3 月 15 日,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93 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021 年 4 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31,604,538 股,发行价格为 24.68
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及限售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股东/产品名称 配售股数(股) 限售期
1 瑞士银行(UBS AG) UBS AG 1,215,559 6个月
2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 4,862,236 6个月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3 徐学青 徐学青 810,372 6个月
4 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 5,267,423 6个月
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 )-长江晨道(湖北)新
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财通基金-潘旭虹-财
通基金韶夏1号单一资产 40,519 6个月
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苏州工业园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区中鑫能源发展有限公 810,372 6 个月
司-财通基金中鑫1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龚晨青-财
通基金哈德逊99号单一 40,519 6 个月
资产管理计划
6 陆曙光 陆曙光 2,431,118 6个月
7 夏威 夏威 2,269,043 6个月
8 徐超凡 徐超凡 4,051,863 6个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 405,186 6个月
9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基金(LOF)
大成基金-光大银行-
大成阳光定增1号集合资 405,186 6个月
产管理计划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投摩根核心成长股 324,149 6个月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投摩根新兴动 1,701,783 6个月
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投摩根转型动 243,112 6个月
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10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上投摩根核心优 283,630 6个月
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
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 607,780 6个月
金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
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 283,630 6个月
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投摩根行业轮动股 283,630 6个月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投摩根远见两年持 1,782,820 6个月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投摩根行业睿选股 567,261 6个月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投摩根动力精选混 324,149 6个月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 上海海竞投资管理有限上海海竞投资管理有限 810,372 6个月
公司 公司
12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光大永明资产聚益事件 1,782,826 6个月
有限公司 驱动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合计 -- 31,604,538 --
二、本次申请限售股解禁的股东所做的股份限售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东出具的承诺:
瑞士银行(UBS AG)、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徐学青、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陆曙光、夏威、徐超凡、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海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自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天华超净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人/本公司减持前有其他规定的,则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本公司减持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
2、本次限售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3、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31,604,5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221%,实际
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31,604,5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22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12 名,证券账户共计 24 个,涉及的限售
股份均不存在冻结、质押等情形。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股东/产品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
总数(股) 数量(股) 流通数量(股)
1 瑞士银行(UBS AG) UBS AG 1,215,559 1,215,559 1,215,559
2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 4,862,236 4,862,236 4,862,236
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3 徐学青 徐学青 810,372 810,372 810,37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
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长江晨道(湖北)新 5,267,423 5,267,423 5,267,423
合伙) 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财通基金-潘旭虹-财
通基金韶夏1号单一资产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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