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51什么时候复牌?-三五互联停牌最新消息
≈≈ST三五300051≈≈(更新:22.02.16)
[2022-02-16] (300051)ST三五: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2-007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
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492 号)。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收到
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311 号),后公司于 2022 年 1月 7 日披露了上述审核问询函回复的相关文件。
由于公司为本次发行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因其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 2022 年 1月 26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查阅项目中止通知,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六条、《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深交所中止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审核。前述情
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发布的《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公司为本次发行聘请的中介机构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的要求对本次发行事项履行了全面复核程序,并正式出具了复核报告。公司已向深交所报
送了关于恢复审核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收到深交所通
知,同意恢复对本次发行的审核。
公司本次发行事项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
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前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2022-01-27] (300051)ST三五: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2-006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
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492 号)。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收到
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311 号),后公司于 2022 年 1月 7 日披露了上述审核问询函回复的相关文件。
由于公司为本次发行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因其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 2022 年 1月 26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查阅项目中止通知,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六条、《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深交所中止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审核。
公司及公司本次发行与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事项均无关,公司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签字人员也与被立案调查事项无关。本次发行的中止审核,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的要求完成恢复审核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尽快提交恢复审核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事项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根据前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26] (300051)ST三五: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2-005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强制拍卖、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0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255)。近日,公司查询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相关股份司法拍卖通过网络竞价成交。现将拍卖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1、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权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第一 本次涉及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拍卖开始 拍卖结束 拍卖申请 执行机 原
称 大股东及一 份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日期 日期 人 构 因
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第一大股东 2022 年 1 广东省 详
龚少晖 控股股东实 22,395,700 22.29% 6.12% 月 25 日 2022 年 1 华融证券 深圳市 见
际控制人 10:00 开 月 26 日 股份有限 中级人 备
拍 10:00 止 公司 民法院 注
合计 22,395,700 22.29% 6.12%
备注: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原因
前述拍卖事项系龚少晖先生与申请执行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相关
纠纷、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措施所致。
2、本次拍卖的竞价结果
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拍卖的竞价结果如下:
竞买号 竞买人 标的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成交价(元)
例
X9012 梁春燕 ST 三五 22395700 股股票 无限售流通 6.12% 112,224,852.70
股
注: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需竞买人缴纳拍卖成交余款、法院出具拍卖成功裁定、股权办理过户等程序。
3、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变卖的情况如下:
股东 拍卖 该次拍卖前 此时 该次 该次拍卖 该次拍卖
名称 申请人 总持股数 持股 拍卖股数 股数占其所持 股数占公司
比例 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 36.88% 15.76% 5.81%
134,886,701 21,251,566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高新投 30.07% 8.64% 2.60%
109,977,735 9,500,000
龚少晖 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100,477,735 27.48% 19,000,000 18.91% 5.20%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477,735 27.48% 22,395,700 22.29% 6.12%
累计被拍卖股数(股) 72,147,266 累计被拍卖股数占公司现总股本比例 19.73%
注:与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有关的股份拍卖已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通过淘
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竞价成交,暂未完成过户,具体情况见公司于 2022 年 1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暂未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股东股份被拍卖事项后续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2022-01-24] (300051)ST三五: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2-004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 1,800.00 万元至 3,600.00 万元 亏损:6,880.27
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 亏损:8,449.74
损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 2,321.00 万元至 4,121.00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 16,653.00 万元至 20,353.00 万元 22,167.67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16,653.00 万元至 20,353.00 万元 21,778.00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
1、本报告期业绩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合并层面预计计提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道熙科技有限公司商誉减值准备较上年同期大幅度减少所致。届时,商誉减值准备的最终计提金额将参考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确定。
2、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约为 521.00 万元,主
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款所致。
四、其他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若公司符合撤销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该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
3、公司目前经营正常;2021 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年
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4、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 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2022-01-17] (300051)ST三五: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2-003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47)。近日,公司查询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相关股份司法拍卖通过网络竞价成交。现将拍卖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1、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权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第一 本次涉及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拍卖开始 拍卖结束 拍卖申请 执行机 原
称 大股东及一 份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日期 日期 人 构 因
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第一大股东 2022 年 1 2022 年 1 广东省 详
龚少晖 控股股东实 19,000,000 18.91% 5.20% 月 13 日 月 14 日 深圳担保 深圳市 见
际控制人 10:00 开 10 时止 集团有限 中级人 备
拍 (延时除 公司 民法院 注
合计 19,000,000 18.91% 5.20% 外)
备注: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原因
前述拍卖事项系龚少晖先生与申请执行人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相关纠纷、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措施所致。
2、本次拍卖的竞价结果
根据深圳中院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拍卖的竞价结果如下:
竞买号 竞买人 标的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成交价(元)
例
G4019 万久根 ST 三五 19000000 股股票 无限售流通 5.20% 88,437,500
股
注: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需竞买人缴纳拍卖成交余款、法院出具拍卖成功裁定、股权办理过户等程序。
3、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变卖的情况如下:
股东 拍卖 该次拍卖前 此时 该次 该次拍卖 该次拍卖
名称 申请人 总持股数 持股 拍卖股数 股数占其所持 股数占公司
比例 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 36.88% 15.76% 5.81%
134,886,701 21,251,566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高新投 30.07% 8.64% 2.60%
109,977,735 9,500,000
龚少晖 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100,477,735 27.48% 19,000,000 18.91% 5.20%
华融证券
100,477,735 27.48% 22,395,700 22.29% 6.12%
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被拍卖股数(股) 72,147,266 累计被拍卖股数占公司现总股本比例 19.73%
注: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的拍卖股份将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 10:00
开拍,具体情况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255)。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股东股份被拍卖事项后续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2022-01-11] (300051)ST三五: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暨股份协议转让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三五 公告编号:2022-002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
暨股份协议转让进展的公告
龚少晖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龚少晖先生提供的信息一致。
风险提示:
1、本次被轮候冻结的 2,596.53 万股股票,系此前龚少晖先生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并经法院作出执行通知书明确要求履行过户义务所涉及的 1,900 万股和 696.53 万股三五互联股票;
2、前述股票尚未办理股份交割,尚未完成股份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相关股份协议转让事项能否最终办理完成过户手续以及何时办理完成过户手续,均存在不确定性;
3、至本公告披露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龚少晖先生;即便前述股份被强制过户,也暂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4、鉴于龚少晖先生股份质押率较高并均已到期,且全部股份处于冻结(含轮候冻结、司法再冻结)状态,不排除质权人和/或债权人对相关股份采取平仓、过户、申请强制执行措施进而导致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被动减持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龚少晖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告知函》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证券司法执行要求明细单》《执行裁定书》[(2021)冀 01 执 1017 号之一]等法律文书,并
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现将涉及龚
少晖先生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财达证券”)股份协议转让进展及所持
股份被轮候冻结相关事项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份协议转让及进展情况
龚少晖先生与财达证券股份协议转让事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241)。
公司于近日收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申请执行人财达证券的
申请所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1)冀 01 执 1017 号之一],裁定内容如下:
1、轮候冻结被执行人龚少晖所持证券简称 ST 三五股份(证券代码 300051)
共 25,965,300 股;
2、冻结期限 3 年,轮候冻结期限为轮候生效起 36 个月,期间产生的孳息一
并冻结。
二、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龚少晖先生当前持有公司 100,477,73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7.48%;本次
股份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如下:
占其 是否
是否为 为限
本次涉及 占公司 冻结 冻结 冻结
股东 第一大股东 所持 售股 执行 原
股份数量 总股本 起始 到期 申请
名称 及一致行动 股份 及限 机构 因
(股) 比例 售类 日 日 人
人 比例
型
龚 第一大股东 河北省
2022- 2025- 财达 强
少 控股股东 25,965,300 25.84% 7.10% 否 石家庄市 制
01-06 01-05 证券
晖 实际控制人 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合计 25,965,300 25.84% 7.10%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的情况
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
的数量为 100,477,735 股,占其持股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7.48%。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控股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50%,现将
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诉讼、仲裁事项
龚少晖先生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诉讼、仲裁事项详见公司此前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除上述已披露相关事项外,公司暂未发现龚
少晖先生存在其他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诉讼、仲裁事项。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除此前《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中已披露的并已整改完成的相关事项外,公
司暂未发现龚少晖先生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
益的情形。
(三)股份冻结及强制执行事项可能导致控制权变动及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
响和防范应对措施
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之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暂无直接
的重大影响;公司目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龚少晖先生;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均仍在有序进行中。但鉴于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如届时前述股份全部被强制执行且过户完毕,存在可能导致龚少晖先生丧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地位的风险,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和跟进龚少晖先生股份变动状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四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告知函
2、证券司法执行要求明细单
3、执行裁定书
4、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2022-01-07] (300051)ST三五: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2-001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311 号] 〔简称“审核问 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 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 真研究,并按要求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
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厦门三五互联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公告文 件。审核问询函回复披露后,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 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前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2021-12-27] (300051)ST三五: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1-259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12 月 24 日,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以邮件和微
信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定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秦晓伟先生提议、召集和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共 7 名,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共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七条“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全体与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同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豁免提前 5 日发出会议通知的要求;同时确认:已经收到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知悉和认可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同意相关议案数量、事项和内容、附件以提交会议审议的具体内容为准;并进一步确认: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其合法性没有异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相关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优化贷款结构、补充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信托”)申请信托贷款(简称“本次贷款”),贷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贷款期限为 36 个月。公司以自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董事会同意可就前述事项办理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为本次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就此向龚少晖先生支付任何对价。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委托代理人办理本次贷款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董事会无需再就本次贷款及担保事项另行形成其他决议。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贷款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独立董事已就前述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已就前述交易发表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全体董事均无异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2021-12-27] (300051)ST三五: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1-260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12 月 24 日,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以邮件和微信
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定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上午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结
束后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雪宜女士提议、召集和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共 3 名,实际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共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七条“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监事会)会议”的规定,全体与会监事均同意监事会主席的提议和召集,同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豁免提前 3 日发出会议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同时确认已经收到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知悉和认可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同意相关议案数量、事项和内容、附件以提交会议审议的具体内容为准;并进一步确认: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其合法性没有异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相关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接受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优化贷款结构、补充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信托”)申请信托贷款(简称“本次贷款”),贷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贷款期限为 36 个月。公司以自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董事会同意可就前述事项办理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为本次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就此向龚少晖先生支付任何对价。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委托代理人办理本次贷款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董事会无需再就本次贷款及担保事项另行形成其他决议。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贷款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经审核,全体监事均无异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报备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2021-12-27] (300051)ST三五: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三五 公告编号:2021-261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并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贷款及担保概述
1、为优化贷款结构、补充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信托”)申请信托贷款(简称“本次贷款”),贷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贷款期限为36个月。公司以自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即:公司将合法所有的位于厦门市思明区观日路8号101室、201室、301室、401室、501室(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厦国土房证第01015096号)的不动产权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山东信托(至2021年9月30日,前述资产账面价值3,637.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86%);董事会同意可就前述事项办理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为本次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就此向龚少晖先生支付任何对价。
2、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委托代理人办理本次贷款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董事会无需再就本次贷款及担保事项另行形成
其他决议;具体贷款及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3、本次交易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概述
至本公告前一交易日(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龚少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477,7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8%,其中持有表决权18.45%,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构成公司关联自然人;龚少晖先生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贷款有助于优化贷款结构、补充日常经营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的影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为本次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就此向龚少晖先生支付任何对价,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需要担保的问题,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龚少晖先生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龚少晖先生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共计21.73万元。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贷款的议案前,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贷款有助于优化贷款结构、补充日常经营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为本次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就此向龚少晖先生支付任何对价,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贷款并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担保,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同意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贷款的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贷款有助于优化贷款结构、补充日常经营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为本次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就此向龚少晖先生支付任何对价,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需要担保的问题,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贷款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决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2021-12-24] (300051)ST三五: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1-256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12 月 23 日,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以邮件和微
信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定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秦晓伟先生提议、召集和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共 7 名,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共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七条“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全体与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同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豁免提前 5 日发出会议通知的要求;同时确认:已经收到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知悉和认可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同意相关议案数量、事项和内容、附件以提交会议审议的具体内容为准;并进一步确认: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其合法性没有异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相关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4,000 万元(含)的无息借款(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借款有效期内随借随还,额度循环使用),公司不提供任何担保,单笔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另行协商确定,借款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董事会不再就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每笔信贷业务等形成决议。
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借款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独立董事已就前述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已就前述交易发表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全体董事均无异议。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长秦晓伟先生同时系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作为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4] (300051)ST三五: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1-257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12 月 23 日,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以邮件和微信
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定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结
束后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雪宜女士提议、召集和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共 3 名,实际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共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七条“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监事会)会议”的规定,全体与会监事均同意监事会主席的提议和召集,同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豁免提前 3 日发出会议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同时确认已经收到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知悉和认可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同意相关议案数量、事项和内容、附件以提交会议审议的具体内容为准;并进一步确认: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其合法性没有异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相关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4,000 万元(含)的无息借款(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借款有效期内随借随还,额度循环使用),公司不提供任何担保,单笔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另行协商确定,借款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董事会不再就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每笔信贷业务等形成决议。
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借款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经审核,全体监事均无异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报备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4] (300051)ST三五:关于接受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三五 公告编号:2021-258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概述
1、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含)的无息借款(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借款有效期内随借随还,额度循环使用),公司不提供任何担保,单笔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另行协商确定,借款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借款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董事会不再就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每笔信贷业务等形成决议。
2、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秦晓伟先生同时系公司董事长,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秦晓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余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3.本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34%,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虽构成关联交易,但属于公司接受关联人无偿提供财务资助,可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
注册地址
园孵化楼三楼 4001
法定代表人 秦晓伟
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108MAA8YUFK9M
成立日期 2021-07-29
经营期限 长期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
经营范围
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关联方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朱江先生,股权结构如下:
(三)关联方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7月29日,暂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净资产为15,989万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关系说明:
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秦晓伟先生同时系公司董事长,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含)的无息借款,单笔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等协议内容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另行协商确定,借款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有利于保证公司中短期资金需求。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供任何担保,也不支付任何借款费用,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本次接受无偿借款外,公司与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
公司接受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提交其他部门批准。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前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且公司无需支付利息,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接受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无偿借款,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同意将《关于接受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
(二)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且公司无需支付利息,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次议案的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接受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无偿借款,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1] (300051)ST三五: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1-255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
将被拍卖、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一致。
风险提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将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22,395,700 股,占其现
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22.29%,占公司总股本的 6.12%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其股份将被拍卖,可能导致被动减持股份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今日关注到阿里拍卖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所持部分股份的拍卖信息,获悉龚少晖先生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进而可能导致被动减持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龚少晖先生本次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为第一 本次涉及 占其 占公司 拍卖 拍卖
股东 大股东及 股份数量 所持 总股本 开始 结束 拍卖 执行 原
名称 一致行动人 (股) 股份 比例 日期 日期 申请人 机构 因
比例
第一大股东 2022 年 广东省
龚少晖 控股股东 22.29% 6.12% 2022 年 详
22,395,700 1 月 26 日 华融证券 深圳市
实际控制人 1 月 25 日 见
10 时止 股份有限 中级 备
10:00 (延时 公司 人民
合计 22,395,700 22.29% 6.12% 开拍 注
除外) 法院
说明:至本公告前一交易日(2021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一),龚少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477,7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48%;本公告中龚少晖先生的持股比例、股份冻结/质押/拍卖比例均以 2021
年 12 月 20 日龚少晖先生的持股数量为基数计算。
备注:股东股份将被拍卖的原因
前述拍卖事项系龚少晖先生与申请执行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相关纠 纷、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措施所致。
具体拍卖信息详见刊载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 台上的《竞买公告》(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被执行人龚少晖持有的 证券简称“ST 三五”[证券代码:300051,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22395700 股股 票的公告)、《竞买须知》。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强制执行的情况
至本公告前一交易日,除本公告披露的拍卖事项外,此前龚少晖先生所持股 份被拍卖的情况分别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集团 有限公司、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其中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所涉及的股份已分别过户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已
披露的相关公告;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所涉及的股份将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 10
时起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 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47)。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变卖的情况
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变卖的情况如下(含本次即将被拍卖、变卖数据):
股东 拍卖 该次拍卖前 此时 该次 该次拍卖 该次拍卖
名称 申请人 总持股数 持股 拍卖股数 股数占其所持 股数占公司
比例 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34,886,701 36.88% 21,251,566 15.76% 5.81%
深圳市高新投
集团有限公司 109,977,735 30.07% 9,500,000 8.64% 2.60%
龚少晖
华融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00,477,735 27.48% 22,395,700 22.29% 6.12%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100,477,735 27.48% 19,000,000 18.91% 5.20%
累计被拍卖股数(股) 72,147,266 累计被拍卖股数占公司现总股本比例 19.73%
注:与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及本次申请强制执行的股份均尚未开拍。
二、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深圳中院”](2021)粤 03 执 2229 号之一《执
行裁定书》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强制拍卖、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02)。
三、公司说明与风险提示
(一)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存在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本次将被拍卖的股份此前已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被法院冻结(含轮候冻结和司法再冻结),本次股份将被拍卖系因龚少晖先生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纠纷尚未获得解决所致;该部分股份存在拍卖成功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公司将督促龚少晖先生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还款、协商、和解、调解等措施应对股份将被拍卖、强制过户的风险,督促其及时通知公司相关进展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另,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的数量为100,477,735股,占其持股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7.48%;具体情况详见前述此前已披露的各项公告。
(二)股东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诉讼、仲裁事项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相关的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诉讼、仲裁事项详见此前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第 3、4、5 页及其他相关公告中所述的内容。除前述外,公司暂未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涉及其他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及因债务问题引发的其他重大诉讼或仲裁记录。
(三)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相关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详见此前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第 5 页及其他相关公告中所述的内容。前述事项已整改完成,且公司未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和股份标记信息
根据 2021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
股票工作的意见》(法发〔2021〕9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披露本次拍卖涉及的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和股份标记信息如下:
1、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
本案系申请执行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龚少晖等人发生纠纷、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致,要求各被执行人偿付欠款及利息等。
2、股份标记信息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查询数据,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
(即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相关的股份(均
为无限售流通股)质押冻结标记信息与此前披露于《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强制拍卖、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02)中的内容相同。
(五)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龚少晖先生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涉及的相关股份如被拍卖成功或/及过户完成,公司股东名单及相关股东持股数、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化,届时龚少晖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 78,082,0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35%〔其中包括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
33,000,000 股股份表决权;扣除前述表决权委托后,届时龚少晖先生仍持有公司45,082,035 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12.33%〕;本次强制执行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暂无直接的重大影响,当前亦未对公司控制权变动产生必然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均仍在有序进行中。
当前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00%(含司法
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如全部被强制执行,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公司正在筹划向特定对象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若本次筹划事项最终实施完成,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拍卖事项尚在执行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变卖、缴款、股份过户等环节和手续,存在不确定性;如前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密切关注和跟进龚少晖先生相关案件强制执行及股份变动状况,并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方依照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 03 执 2229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2、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
[2021-12-20] (300051)ST三五: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三五 公告编号:2021-254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五互联”或“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311号](简称“审核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审核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后,通过临时公告方式及时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进行披露,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前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1-12-13] (300051)ST三五: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江西绿滋肴控股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相关事项终止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1-252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江西绿滋肴控股有限公司
表决权委托相关事项终止的公告
公司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相关股东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本次相关方签署《还款及表决权委托、投资意向终止协议》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获悉龚少晖先生与江西绿滋肴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绿滋肴控股”)、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海南巨星”)等各方主体于今日签署《还款及表决权委托、投资意向终止协议》(简称“《终止协议》”)。公司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原借款、表决权委托、投资意向等事项概况
2020年6月8日,龚少晖先生与绿滋肴控股签订《借款及投资意向协议》、借款协议(一)、借款协议(二),协议约定龚少晖先生向绿滋肴控股借款,绿滋肴控股在满足协议约定条件下拟以现金作为对价受让龚少晖先生所持公司合计不低于总股本20%(含20%本数)且不高于上市公司总股本30%(不含30%本数)的股份(简称“标的股份”)。至本公告披露时,龚少晖先生与绿滋肴控股尚未就前述标的股份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2020年6月24日,龚少晖先生与绿滋肴控股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约定龚少晖先生将其当时合计持有的三五互联101,886,701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绿滋肴控股行使。表决权委托生效的先决条件:(1)龚少晖已累计收到绿滋肴控股提供的100,000,000元(壹亿元整)借款;(2)龚少晖先生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绿滋肴控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表决权委托协议》签订时,龚少晖先生本人业已在协议上签字
并按手印,绿滋肴控股法定代表人亦已在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至本公告披露时,前述附先决条件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尚未生效。绿滋肴控股与龚少晖先生于2021年3月签署《补充协议书》,前述协议就绿滋肴控股向龚少晖先生提供借款以化解龚少晖先生的债务危机、上市公司表决权委托及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意向等事宜达成一致;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
前述协议期间,公司多次主动函询龚少晖先生并取得其书面回复:至 2021
年 7 月 6 日,其累计已收到绿滋肴控股提供的借款合计 7,000 万元;与绿滋肴控
股的后续借款、表决权委托、股份转让意向等相关事项尚未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亦未签订除已披露之外的其他协议、文件,且和其他主体不存在与绿滋肴控股相同或类似的交易或谈判、协议安排。公司另曾与绿滋肴控股及其相关人员
多次求证并取得绿滋肴控股的回复:至 2021 年 7 月 6 日,其累计已向龚少晖先
生提供借款 7,000 万元,但尚未与龚少晖先生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本次签署的《还款及表决权委托、投资意向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为妥善解决龚少晖先生的债务问题,促进上市公司有序发展,绿滋肴控股和龚少晖先生同意:自《终止协议》生效后,绿滋肴控股和龚少晖先生此前已签署的全部协议均自动终止,不再执行,相关权利义务以《终止协议》为准;至《终止协议》签署时,绿滋肴控股对龚少晖先生享有的债权总额为本金7,000万元;就龚少晖先生对绿滋肴控股负有的利息、违约金等其他债务,绿滋肴控股同意全部无条件豁免即不再要求龚少晖先生支付。龚少晖先生应按照约定向绿滋肴控股偿还前述债务7,000万元。
绿滋肴控股和龚少晖先生、海南巨星就相关款项偿还达成如下约定:
1、各方一致同意,龚少晖先生应按照如下安排分期向绿滋肴控股偿还债务即7,000万元:(1)本协议签署后两个工作日内,龚少晖先生向绿滋肴控股偿还1,000万元(下称“第一期款项”);(2)2021年12月31日前,龚少晖先生向绿滋肴控股偿还1,000万元(下称“第二期款项”);(3)2022年12月31日前,龚少晖先生向绿滋肴控股偿还1,000万元;(4)2023年12月31日前,龚少晖先生向绿滋肴控股偿还1,000万元;(5)2024年12月31日前,龚少晖先生向绿滋肴控股偿还1,000万元;(6)2025年12月31日前,龚少晖先生向绿滋肴控股偿还1,000万元;(7)2026年12月31日前,龚少晖先生向绿滋肴控股偿还1,000万元。
2、为缓解龚少晖先生的债务压力,海南巨星同意代龚少晖先生偿还第一期款项及第二期款项,即《终止协议》签署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的1,000万元以及2021
年12月31日前的1,000万元,海南巨星代偿后有权向龚少晖先生追偿;就《终止协议》前述(3)至(7)项约定的义务,海南巨星承诺作为龚少晖先生的担保方,为龚少晖先生偿还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上述款项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一年。如龚少晖先生未按时偿还相关借款,绿滋肴控股有权要求海南巨星于相应还款期限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代龚少晖先生偿还借款,海南巨星代为履行相关义务后有权向龚少晖先生追偿。
三、协议签署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协议》签署后,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公告中所述的表决权委托事项(龚少晖先生将表决权委托给绿滋肴控股)、控制权变动事项(控股股东由龚少晖先生变更为绿滋肴控股、实际控制人由龚少晖先生变更为肖志峰、欧阳国花夫妇)之情形不再发生,附生效条件的表决权委托法律关系消灭;公司当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龚少晖先生。本次各方签署《终止协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龚少晖先生的偿债压力,保障了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务必注意相关风险,谨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2021-12-13] (300051)ST三五: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三五 公告编号:2021-253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五互联”或“公司”〕近日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收到的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一)(2021)闽 02 民终 7747 号案件[(2020)闽 0203 民初 21478 号上诉案]
1、案由: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三五互联合同纠纷案
2、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上 诉 人(原审原告):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姜韬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诉人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与被上诉人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20)闽 0203民初 21478 号民事判决,向法院提出上诉。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法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法院通知的期限内未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法院依法裁定:
本案按上诉人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2021)闽 02 民终 7749 号案件[(2020)闽 0203 民初 23055 号上诉案]
1、案由:三五互联与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姜韬合同纠纷案
2、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上 诉 人(原审被告):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姜韬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审被告:姜韬
上诉人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与被上诉人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姜韬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20)闽 0203 民初 23055 号民事判决,向法院提出上诉。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法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法院通知的期限内未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法院依法裁定:
本案按上诉人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案件裁决情况
前述两案均按上诉人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已自相应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且相关裁定为终审裁定。公司将尽快对相关案件申请强制执行。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至本公告披露时,除记载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八、
诉讼事项”〔半年报 P62-64〕以及《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169)、《关于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71)、《关于收到法院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5)、《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关于收到民事诉讼传票及诉状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96)、《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99)、《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01)、《关于收到民事上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32)中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在案件(一)(2021)闽 02 民终 7747 号[一审案号:(2020)闽 0203 民初 21478
号民事判决上诉案]案中,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诉求为“三五互联向星网梦支付违约金 1000 万元”及“诉讼费用由三五互联承担”,一审法院已驳回其全部诉求,且二审法院对其因未按时缴纳诉讼费用而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终审裁定已经生效,公司无需向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违约金,无需承担诉讼费用,本案不会对公司利润造成影响。
在案件(二)(2021)闽 02 民终 7749 号[一审案号:(2020)闽 0203 民初 23055
号民事判决上诉案]案中,一审判决:1、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返还定金 500 万元,同时支付财产保全费 5,000 元;2、姜韬应对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驳回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94,475 元,由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55,437 元,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姜韬共同负担 39,038 元。本案中所述的定金500万元系公司此前向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的款项,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计提 250 万元坏账,鉴于一审判决及二审裁定均已生效,如届时执行到账,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但如未能执行到位,导致无法追回或无法足额追回已支付的 500 万元定金(保证金),则将对公司利润造成一定的影响。
五、公司说明
公司此前已组建包括管理层、证券法务部门、投资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专业证券及诉讼律师成员在内的应对团队,一直持续有序地开展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且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公司将再接再厉,尽快启动申请强制执行程序,追回相关款项,以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六、备查文件
1、(2021)闽 02 民终 7747 号民事裁定书
2、(2021)闽 02 民终 7749 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2021-12-13] (300051)ST三五:关于终止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股权及终止办公楼产权交易意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三五 公告编号:2021-251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
通讯有限公司股权及终止办公楼产权交易意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挂牌转让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关于终止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办公楼产权交易意向的议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转让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挂牌转让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概述
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提案》,同意公司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预挂牌转让持有的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简称“天津三五”)100%股权(简称“本次挂牌”、“本次交易”)。
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摘要和其他相关提案,同意正式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天津三五100%股权。
(二)挂牌转让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2021年6月2日,公司完成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预挂牌转让持有的天津三五
100%股权的备案手续。
发布天津三五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前的2021年6月23日、7月7日、7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预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公告》。
发布天津三五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2021年8月30日、9月30日、10月29日、11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次挂牌的最终交易方、成交价格、支付方式等交易主要内容至今均未确定;结合挂牌进展状况,公司亦尚未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机构、法律顾问机构、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
(三)终止本次挂牌转让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经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 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一事;自筹划至今,交易
对方、成交价格、支付方式等交易主要内容尚未确定。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
披露了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
结合天津三五产业园现状,经公司分析后认为: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园区出租率上升,经济效益逐渐向好,加之园区企业孵化和公用事业服务等可获取的利润也是未来收益来源。站在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的角度,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公司拟先行终止本次交易。
(四)终止本次挂牌转让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履行的程序
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挂牌转让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终止本次挂牌的独立意见。终止本次挂牌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或履行其他批准程序。
(五)本次终止挂牌转让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如前所述,本次挂牌的主要交易内容至今均未确定,公司亦尚未聘请各中介机构机构,终止本次挂牌系结合公司长远业务开展及布局,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做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资产收益可持续发展,保护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不影响天津三五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承诺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挂牌之公告披露时起 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办公楼产权交易意向事项
(一)办公楼产权交易意向概述
2021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紧急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紧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签订〈办公楼购买意向书〉的提案》,天津三五作为卖方与买方天津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简称“金域医学”、“合同相对方”)签订《办公楼购买意向书》,双方就办公楼产权交易事项达成原则性框架内容和初步意向约定(简称“本次交易”)。
(二)办公楼产权交易意向进展情况
金域医学现为公司天津产业园区相关房产租赁方之一;本次交易之交易条件尚未成熟,双方尚未签订正式购房合同。
(三)终止办公楼产权交易意向的原因
如前所述,意向书签订后至今,交易条件尚未成熟,双方尚未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经与金域医学平等、友好协商取得共识后,公司拟先行终止本次交易。
(四)终止办公楼产权交易意向所履行的程序
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办公楼产权交易意向的议案》。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或履行其他批准程序。
(五)终止办公楼产权交易意向对公司的影响
亦如前所述,意向书签订后至今,双方尚未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终止本次交易系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金域医学平等、友好协商取得共识后做出的决定,不影响天津三五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2021-12-13] (300051)ST三五: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1-250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12 月 11 日,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以邮件和微信
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定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上午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结
束后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雪宜女士提议、召集和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共 3 名,实际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共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七条“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监事会)会议”的规定,全体与会监事均同意监事会主席的提议和召集,同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豁免提前 5 日发出会议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同时确认已经收到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知悉和认可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同意相关议案数量、事项和内容、附件以提交会议审议的具体内容为准;并进一步确认: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其合法性没有异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相关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挂牌转让 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经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
动通讯有限公司(简称“天津三五”)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一事(简称“本次交易”);自筹划至今,交易对方、成交价格、支付方式等交易主要内容尚未确
定。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
结合天津三五产业园现状,经公司分析后认为: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园区出租率上升,经济效益逐渐向好,加之园区企业孵化和公用事业服务等可获取的利润也是未来收益来源。站在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的角度,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公司拟先行终止本次交易。
经审核,全体监事均无异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办公楼产权交易意向的议案》
天津三五(卖方)与买方天津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简称“金域医学”)曾签订《办公楼购买意向书》就办公楼产权交易事项达成原则性框架内容和初步意向(简称“本次交易”);意向书签订后至今,交易条件尚未成熟,双方尚未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经与金域医学平等、友好协商取得共识后,公司拟先行终止本次交易。
经审核,全体监事均无异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报备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2021-12-13] (300051)ST三五: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1-249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12 月 11 日,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以邮件和微
信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定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秦晓伟先生提议、召集和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共 7 名,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共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七条“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全体与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同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豁免提前 5 日发出会议通知的要求;同时确认:已经收到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知悉和认可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同意相关议案数量、事项和内容、附件以提交会议审议的具体内容为准;并进一步确认: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其合法性没有异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相关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挂牌转让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经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简称“天津三五”)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一事(简称“本次交易”);自筹划至今,交易对方、成交价格、支付方式等交易主
要内容尚未确定。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
结合天津三五产业园现状,经公司分析后认为: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园区出租率上升,经济效益逐渐向好,加之园区企业孵化和公用事业服务等可获取的利润也是未来收益来源。站在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的角度,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公司拟先行终止本次交易。
独立董事已就前述事项发表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全体董事均无异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办公楼产权交易意向的议案》
天津三五(卖方)与买方天津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简称“金域医学”)曾签订《办公楼购买意向书》就办公楼产权交易事项达成原则性框架内容和初步意向(简称“本次交易”);意向书签订后至今,交易条件尚未成熟,双方尚未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经与金域医学平等、友好协商取得共识后,公司拟先行终止本次交易。
经审核,全体董事均无异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2021-12-06] (300051)ST三五: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三五 公告编号:2021-248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49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前述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12-01] (300051)ST三五: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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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三五 公告编号:2021-246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1、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此前已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预挂牌拟转让持有的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简称“本次交易”)
2、本次挂牌当前交易对手尚不明确,尚未签署交易协议,暂无履约安排
3、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因具体受让方尚未确定,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暂无法确定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摘要和其他相关提案,同意公司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
5、正式公开挂牌事宜正在紧张有序办理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如需)并分阶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现将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简称“天津三五”)100%股权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误导性陈述,没有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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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方案
1、标的资产:公司持有的天津三五100%股权
2、交易方式:公司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出售天津三五100%股权,交易对方须以现金方式购买;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交易金额以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参考,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
3、调整后的评估基准日:暂定为2021年6月30日
4、交易对方:最终交易对方以公开挂牌确定的结果为准
5、挂牌交易条件:摘牌方(交易对方)需为天津三五对公司及相关方的全部债务清偿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和提供相应的资产担保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㈠已进行的程序
1、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提案》,同意公司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天津三五100%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披露《关于预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19)。
2、2021年6月2日,公司完成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预挂牌转让持有的天津三五100%股权的备案手续。
3、发布天津三五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前的2021年6月23日、7月7日、7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预挂牌转让全资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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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48、2021-156、2021-158)。
4、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摘要和其他相关提案,同意公司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天津三五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159至2021-162、2021-164至2021-180)。
5、发布天津三五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2021年8月30日、9月30日、10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97、2021-227、2021-240)。
㈡审计评估情况
公司结合交易进展状况将评估基准日由原暂定的2021年4月30日调整为暂定2021年6月30日(以实际确定的基准日为准);至本公告日,天津三五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展开。
㈢中介机构聘请情况
为保证本次交易事项的顺利开展,公司将根据规则和实际需求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机构、法律顾问机构、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共同开展中介、尽调、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至本公告日,结合当前的挂牌进展状况,公司尚未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机构、法律顾问机构、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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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说明
㈠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尚不确定
本次交易系通过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的方式确定交易对方,最终交易对方的确定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至今尚不确定,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亦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挂牌结果依法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若涉及关联交易,在审议相关提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㈡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比例超过5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㈢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公司最近36个月内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龚少晖先生。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根据2021年9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复牌公告》《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等公告,公司当前正筹划向特定对象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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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公司本次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出售标的资产之最终交易方、成交价格、支付方式等交易主要内容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挂牌进展情况进行审计评估和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按照相关规则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正式挂牌转让前述股权;首次挂牌价将不低于评估价格。
㈤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且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如能顺利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天津三五股权,天津三五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预计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㈥其他相关说明
关于本次交易的更多内容可参见《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摘要。
另,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紧急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紧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签订〈办公楼购买意向书〉的提案》;为进一步盘活天津三五产业园区,天津三五(卖方)与买方天津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简称“金域医学”)签订《办公楼购买意向书》,双方就办公楼产权交易事项达成原则性的框架内容和初步的意向约定;金域医学现为公司天津产业园区相关房产租赁方之一;交易条件成熟时,双方将另行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天津三五与金域医学签订《办公楼购买意向书》系就天津三五产业园区内的部分办公楼达成的意向性交易约定,与挂牌转让天津三五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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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没有必然的冲突;公司将在重大资产重组确定交易相对方后根据实际情形调整评估基准日并进行相应评估、审计,以确定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价。办公楼购买意向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签订〈办公楼购买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86)。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履行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如需),并分阶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预挂牌已结束,当前处于申请正式公开挂牌阶段;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2-01] (300051)ST三五: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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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三五 公告编号:2021-247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
将被拍卖、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
风险提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将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9,000,000股,占其现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8.91%,占公司总股本的5.20%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其股份将被拍卖,可能导致被动减持股份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今日关注到阿里拍卖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所持部分股份的拍卖信息,获悉龚少晖先生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进而可能导致被动减持股份;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㈠本次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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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少晖先生本次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是否为第一 大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 本次涉及 股份数量 (股) 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拍卖 开始 日期 拍卖 结束 日期 拍卖 申请人 执行 机构 原因
龚少晖
第一大股东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19,000,000
18.91%
5.20%
2022年
1月13日10:00
开拍
2022年
1月14日10时止
(延时
除外)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详
见
备
注 合计
19,000,000
18.91%
5.20%
说明:至本公告前一交易日(2021年11月29日,星期一),龚少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477,7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8%;本公告中龚少晖先生的持股比例、股份冻结/质押/拍卖比例均以2021年11月29日龚少晖先生的持股数量为基数计算。
备注:股东股份将被拍卖的原因
前述拍卖事项系龚少晖先生与申请执行人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相关纠纷、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措施所致。
具体拍卖信息详见刊载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755/03/——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上的《竞买公告》(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被执行人龚少晖持有的证券简称“ST三五”[证券代码:300051,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19000000股股票的公告)、《竞买须知》。
㈡股东股份累计被强制执行的情况
至本公告前一交易日,除本公告披露的拍卖事项外,此前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被拍卖的情况分别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其中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所涉及的股份已分别过户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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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部分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变卖的提示性公告暨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84)、《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9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1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部分解除质押、解除冻结暨发生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关于股份过户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龚少晖〕》(公告编号:2021-02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编号:2021-02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强制拍卖、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02)以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部分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法院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83)。此前,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的股份拍卖、过户事项以及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的股份拍卖事项未导致龚少晖先生失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
㈢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变卖的情况
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变卖的情况如下(含本次即将被拍卖、变卖数据): 股东 名称 拍卖 申请人 该次拍卖前 总持股数 此时 持股 比例 该次 拍卖股数 该次拍卖 股数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该次拍卖 股数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龚少晖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34,886,701
36.88%
21,251,566
15.76%
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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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高新投
集团有限公司
109,977,735
30.07%
9,500,000
8.64%
2.60%
华融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00,477,735
27.48%
22,395,700
22.29%
6.12%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100,477,735
27.48%
19,000,000
18.91%
5.20% 累计被拍卖股数(股)
72,147,266 累计被拍卖股数占公司现总股本比例
19.73%
注1: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的股份尚未进入实际拍卖程序。
注2: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本次申请强制执行的股份尚未开拍。
二、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深圳中院”](2021)粤03执358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载明:
申请执行人: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龚少晖等主体
申请执行人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龚少晖等主体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中院(2021)粤03民初145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深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各被执行人连带偿付人民币89,471,732.68元及利息等,法院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深圳中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其义务,被执行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以拍卖、变卖方式处分涉案质押股票即被执行人龚少晖证券账户内持有的证券简称“ST三五”(证券代码:300051,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股票1900万股以清偿债务。前述1900万股股票已被宁乡市人民法院冻结,深圳中院向宁乡市人民法院商请移送后,宁乡市人民法院已同意将前述股票移送深圳中院处置。
深圳中院认为,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处分被执行人的上述财产,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深圳中院依法裁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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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龚少晖持有的证券简称“ST三五”(证券代码:300051,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19,000,000股以清偿债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公司说明与风险提示
㈠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存在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本次将被拍卖的股份此前已质押给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并被法院冻结(含轮候冻结和司法再冻结),本次股份将被拍卖系因龚少晖先生与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纠纷尚未获得解决所致;该部分股份存在拍卖成功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公司将督促龚少晖先生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还款、协商、和解、调解等措施应对股份将被拍卖、强制过户的风险,督促其及时通知公司相关进展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另,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的数量为100,477,735股,占其持股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7.48%;具体情况详见前述此前已披露的各项公告。
㈡股东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诉讼、仲裁事项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相关的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诉讼、仲裁事项详见此前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第3、4、5页及其他相关公告中所述的内容。除前述外,公司暂未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涉及其他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及因债务问题引发的其他重大诉讼或仲裁记录。
㈢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相关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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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详见此前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第5页及其他相关公告中所述的内容。前述事项已整改完成,且公司未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㈣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和股份标记信息
根据202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工作的意见》(法发〔2021〕9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披露本次拍卖涉及的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和股份标记信息如下:
1、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
本案系申请执行人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龚少晖等人发生纠纷、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致,要求各被执行人偿付89,471,732.68元及利息等。
2、股份标记信息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查询数据,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即2021年11月29日),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相关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质押冻结标记信息与此前披露于《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强制拍卖、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02)中的内容相同。
㈤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龚少晖先生与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涉及的相关股份如被拍卖成功或/及过户完成,公司股东名单及相关股东持股数、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化,届时龚少晖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81,477,7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8%〔其中包括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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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0,000股股份表决权;扣除前述表决权委托后,届时龚少晖先生仍持有公司48,477,735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3.26%〕;本次强制执行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暂无直接的重大影响,当前亦未对公司控制权变动产生必然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均仍在有序进行中。
鉴于当前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00%(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且龚少晖先生与江西绿滋肴控股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尚未生效,公司控制权变动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正在筹划向特定对象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若本次筹划事项最终实施完成,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拍卖事项尚在执行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变卖、缴款、股份过户等环节和手续,存在不确定性;如前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密切关注和跟进龚少晖先生相关案件强制执行及股份变动状况,并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方依照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执358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2、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1-15] (300051)ST三五: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三五 公告编号:2021-245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质押股份未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无直接重大影响,亦未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获悉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海南巨星”)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恒信”)办理完成股份质押手续;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
2021 年 9 月 28 日,海南巨星与海通恒信签订《股份及债权转让协议》,约
定海南巨星受让海通恒信持有的公司 21,251,56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81%)及相关债权;2021 年 11 月 11 日,双方办理完成前述股份过户手续;相
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为确保《股份及债权转让协议》的
完全履行,海南巨星与海通恒信约定将前述股份进行质押;2021 年 11 月 12 日,
双方办理完成前述股份质押手续。
㈠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 占其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股东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所持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 起始 到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股) 股份 比例 (如是,注明 质押 日期 日期 用途
一致行动人 比例 限售类型)
海南 2021- 9999- 海通 确保
巨星 否 21,251,566 100% 5.81% 否 否 11-12 01-01 恒信 协议
履行
合计 21,251,566 100% 5.81% -
注:1、本次质押股份未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本次海南巨星质押给海通恒信的股份系从海通恒信受让所得。
㈡海南巨星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本次 已质押 未质押
质押 股份情况 股份情况
股 质 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 占公司 已 未
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权 质押 质押股份 累计质押股 所持 总股本 质押 占已 质押 占未
名 (股) 人 股份 数量(股) 份数量(股) 股份 比例 股份 质押 股份 质押
称 比例 限售 股份 限售 股份
数量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股) (股) (股)
海 海
南 21,251,566 5.81% 通 0 21,251,566 21,251,566 100% 5.81% 0 0% 0 0%
巨 恒
星 信
合计 0 21,251,566 21,251,566 100% 5.81% 0 0% 0 0%
㈢海南巨星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海南巨星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无直接重大影响;海南巨星所质押的
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存在被强制过户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2021-11-12] (300051)ST三五: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1-243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议案未获通过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先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
开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㈠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
东大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239)。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下午 14:30 起在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
观日路 8 号三五互联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特定时间段:
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 12 日 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秦晓伟先生主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股东、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各相关人员。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㈡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11,197,83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0.40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00,545,53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7.49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0,652,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12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0,652,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91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0,652,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129%。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如下议案进行表决:
议案 1.00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158,3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5%;反对
3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92%;反对 3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议案 2.00 关于确定董事长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098,3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05%;反对
9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5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659%;反对 9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3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关于龚少晖先生表决权委托及本次投票事项的特别说明:
2020 年 1 月 10 日,龚少晖先生与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 5 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称“集合计划”)的管理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财达证券”)签署《表决权委托书㈠》《表决权委托书㈡》,分别:1、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9,0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196%)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议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等权利在双方就前述股份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前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财达证券行使;2、将其持有的公司 14,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828%)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议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等权利在集合计划期限届满前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财达证券行使。
至本次股东大会之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8 日),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
列之财达证券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 33,000,000 股股份的表决权,龚少晖先生持有公司 67,477,735 股股份的表决权,两者合计为 100,477,735 股股份的表决权;集合计划的管理人财达证券与龚少晖先生均对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投出相同意见(所有议案均同意)的表决票。
三、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京师(厦门)律师事务所指派的章之菡律师、卓漫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京师(厦门)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2021-11-12] (300051)ST三五:关于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三五 公告编号:2021-244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股份过户后,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成为持有 5%以上股份
的公司股东,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是公司股东;本次股份过户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动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获悉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海南巨星”)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恒信”)办理完成股份过户手续;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过户
2021 年 9 月 28 日,海南巨星与海通恒信签订《股份及债权转让协议》,约
定海南巨星受让海通恒信持有的公司 21,251,56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1%)及相关债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次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2021 年 11 月 11 日,双方办理完成前述股份过户手续。本次股份过户前后,
海南巨星与海通恒信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份过户前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海南巨星 0 0% -
海通恒信 21,251,566 5.81% 无限售流通股
股东名称 股份过户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海南巨星 21,251,566 5.81% 无限售流通股
海通恒信 0 0% -
注: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海南巨星发行股票事项暂未办理完成。
本次股份过户后,海南巨星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海通恒信不再是公司股东。本次股份过户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动;就本次股份过户暨权益变动相关事宜,此前公司及海南巨星、海通恒信均已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2021-11-09] (300051)ST三五: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1-242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1 年 4 月 13 日,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通过公司在《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中预披露减持计划:龚少晖先生计划
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未来 6 个月内减持不超过 21,941,920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
至 2021 年 11 月 9 日收盘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股份减
持计划期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计划情况
1、拟减持原因:⑴龚少晖先生股份质押率较高并均已到期,且全部股份处于冻结(含轮候冻结、司法再冻结)状态,质权人和/或债权人可能对相关股份采取平仓、过户措施(被动减持);⑵龚少晖先生本人可能主动减持。
2、拟减持数量: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未来 6 个月内减持
不超过 21,941,92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其中: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比例不超过 14,627,9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
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⑵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不超过 7,313,9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若此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二、实际减持进展情况
至2021年4月13日减持计划披露时,龚少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9,977,7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07%,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至2021年11月9日收盘时及本公告披露前,龚少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477,7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8%,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数减少9,500,000股,持股比例下降2.60%。
前述持股变化系龚少晖先生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相关纠纷、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拍卖过户所致〔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183)〕,与本次减持计划无关;龚少晖先生未发生本次减持计划所述的减持情形。
三、相关说明与风险提示
1、龚少晖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未实际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未实际实施并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2021 年 7 月 30 日,龚少晖先生在公司发布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
通讯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时承诺:除已披露于《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和《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2)中的减持计划和可能出现的被动减持
(含质权人平仓和法院强制执行)外,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其本人不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五互联股份。期间,其本人如因三五互联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获得的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执行。2021
年 9 月 28 日,龚少晖先生在公司发布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时披露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表示:暂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继续减持 ST 三五股份的计划。如前所述,虽然龚少晖先生作出在特定时点前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但鉴于龚少晖先生股份质押率较高并均已到期,且全部股份处于冻结(含轮候冻结、司法再冻结)状态,不排除质权人和/或债权人对相关股份采取平仓、过户、申请强制执行措施进而导致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被动减持的可能。
3、公司将继续关注龚少晖先生的相关后续减持情形(如有),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2021-11-08] (300051)ST三五: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三五 公告编号:2021-241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
龚少晖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龚少晖先生提供的信息一致。
风险提示:
1、此前龚少晖先生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未办理股份交割,尚未完成股份过户手续;该股份协议转让事项能否最终办理完成过户手续以及何时办理完成过户手续,均存在不确定性
2、龚少晖先生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达成的和解协议涉及 1900 万股和696.53 万股三五互联股票的过户事项,法院已作出执行通知书明确要求履行前述过户义务;同时鉴于龚少晖先生股份质押率较高并均已到期,且全部股份处于冻结(含轮候冻结、司法再冻结)状态,不排除质权人和/或债权人对相关股份采取平仓、过户、申请强制执行措施进而导致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被动减持的可能
3、至本公告披露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龚少晖先生;即便前述股份被强制过户,也暂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龚少晖先生发来的《告知函》及《民事起诉状》《民事调解书》《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涉及龚少晖先生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财达证券”)股份协议转让之权益变动相关事项,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2020 年 1 月 10 日,龚少晖先生与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称“集合计划”)及其管理人财达证券签署《股份转让意向书》,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9,000,000 股股份在满足转让条件的前提下转让
给集合计划;2020 年 7 月 28 日,龚少晖先生与集合计划及其管理人财达证券签
署三方《交易协议书》,将其持有的 19,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196%)
协议转让给集合计划;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在致函龚少晖先生、财达证券后
取得回复:龚少晖先生与财达证券等的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确认文件,但尚未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交
割,暂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手续;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
2020 年 7 月 28 日、2021 年 1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二、龚少晖先生收到的法律文书内容
龚少晖先生本次转达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起诉状》《民事调解书》《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限期报告财产)》,主要内容是:
㈠民事起诉状
原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龚少晖
财达证券请求判令:1、被告履行《股份转让意向书》《交易协议书》内容,将其名下1900 万股三五互联股票(股票代码 300051)过户至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即“集合计划”)名下;2、被告向原
告支付自 2020 年 1 月 21 日至完成 1900 万股股票过户之日止,以本金 102312350
元〔注:2020 年 1 月 21 日原告作为管理人按照约定将股票转让价款 102312350
元转至被告指定账户,原告已履行完毕转款义务〕为基数,按年利率 8.5%计算
的利息(暂计至 2021 年 5 月 5 日利息金额为 11353829.06 元);3、被告向原告支
付截止 1900 万股三五互联股票完成过户日止的补偿款(补偿款金额=本金
月 21 日至完成 1900 万股股票过户之日止的利息-1900 万股股票对应的过户当天
的市值);并判令被告将其名下 696.53 万股〔此前原被告双方协议 696.53 万股过户给集合计划作为补偿〕三五互联股票(股票代码 300051)过户至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按照过户当日对应的股票市值计算支付上述补偿款;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告承担。
㈡民事调解书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冀01民初1431号民事调解书主要内容为:
原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龚少晖
原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龚少晖股权转让纠纷案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如下协议,请求法院确认:
1、龚少晖于本调解协议生效后 3 日内将其名下 1900 万股三五互联股票(股
票代码 300051)过户至集合计划名下。
2、龚少晖于 1900 万股股票完成过户后 3 日内向财达证券支付自 2020 年 1
月 21 日起至完成 1900 万股股票过户之日止,以本金 102312350 元为基数,按年
利率 8.5%计算的利息。
3、龚少晖于 1900 万股股票完成过户后 3 日内向财达证券支付截止 1900 万
股三五互联股票完成过户之日止的补偿款(补偿款金额=本金 102312350 元+以本
金 10231235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8.5%计算,自 2020 年 1 月 21 日至完成 1900
万股股票过户之日止的利息-1900 万股股票对应的过户当日的市值);股票过户当日的市值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在股票过户当日公布的单股股票交易价格乘以过户股票数量。
4、龚少晖于本调解协议生效后3日内将其名下696.53万股三五互联股票(股票代码 300051)过户至集合计划名下,并按照过户当日对应的股票市值计算支付
第 3 项的补偿款;股票过户当日的市值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在股票过户当日公布的单股股票交易价格乘以股票数量。
5、本案案件受理费 610130.9 元,减半收取为 305065.45 元,律师费 30000
元,合计 335065.45 元,由龚少晖负担向财达证券支付。
6、集合计划在取得上述龚少晖过户的 2596.53 万股三五互联股票后,再次出售股票时,若总出售金额相加大于龚少晖上述 2、3、4、5 项金额总和的,财达证券在龚少晖全部支付完毕上述 2、3、4、5 项款项后,将差额部分向龚少晖进行支付;若总出售金额相加小于等于龚少晖上述 2、3、4、5 项金额总和的,财达证券则无需向龚少晖支付。
7、本调解协议第 2、3、5、6 项中的款项,转入财达证券指定的收付款账户。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法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㈢执行裁定书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冀01执1017号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为:
申请执行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龚少晖
关于申请执行人财达证券与被执行人龚少晖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冀 01 民初 1431 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财达证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依法立案执行。因被执行人龚少晖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被执行人龚少晖名下银行存款 117,866,807.45 元。
二、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㈣执行通知书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冀01执1017号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为:
申请执行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龚少晖
关于申请执行人财达证券与被执行人龚少晖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冀 01 民初 1431 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财达证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 22 条规定,责令被执行人龚少晖履行下列义务:
1、履行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冀 01 民初 1431 号民事
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
2、负担本案执行费 185,082 元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1、龚少晖先生与财达证券股份协议转让事项虽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确认文件,但尚未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交割,尚未完成股份过户手续,且此前所取得的确认文件已超过半年有效期,故该股份协议转让事项能否最终办理完成过户手续以及何时办理完成过户手续,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之权益变动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如前所述,龚少晖先生与财达证券达成的和解协议涉及 1900 万股和
696.53 万股三五互联股票的过户事项,且法院执行通知书明确要求履行前述过户义务。同时鉴于龚少晖先生股份质押率较高并均已到期,且全部股份处于冻结(含轮候冻结、司法再冻结)状态,不排除质权人和/或债权人对相关股份采取平仓、过户、申请强制执行措施进而导致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被动减持的可能。
3、至本公告披露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龚少晖先生;即便龚少晖先生与财达证券涉及的 1900 万股和 696.53 万股三五互联股票被强制过户,也暂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4、公司将继续关注龚少晖先生与财达证券股份协议转让之权益变动及相关纠纷事项的后续情形,并督促龚少晖先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2021-10-29] (300051)ST三五: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1-240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没有误导性陈述,没有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此前已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预挂牌拟转让持有的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 100%股权(简称“本次交易”)
2、本次挂牌当前交易对手尚不明确,尚未签署交易协议,暂无履约安排
3、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因具体受让方尚未确定,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暂无法确定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摘要和其他相关提案,同意公司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 100%股权
5、正式公开挂牌事宜正在紧张有序办理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如需)并分阶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现将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简称“天津三五”)100%股权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
1、标的资产:公司持有的天津三五 100%股权
2、交易方式:公司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出售天津三五 100%股权,交
易对方须以现金方式购买;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交易金额以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参考,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
3、调整后的评估基准日:暂定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
4、交易对方:最终交易对方以公开挂牌确定的结果为准
5、挂牌交易条件:摘牌方(交易对方)需为天津三五对公司及相关方的全部债务清偿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和提供相应的资产担保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㈠已进行的程序
1、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提案》,同意公司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天津三五 100%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披露《关于预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19)。
2、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完成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预挂牌转让持有的天津
三五 100%股权的备案手续。
3、发布天津三五 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前的
2021 年 6 月 23 日、7 月 7 日、7 月 21 日,公司披露《关于预挂牌转让全资子公
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48、2021-156、2021-158)。
4、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摘要和其他相关提案,同意公司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天津三五 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159 至 2021-162、2021-164 至 2021-180)。
5、发布天津三五 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
2021 年 8 月 30 日、9 月 30 日,公司披露《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
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97、2021-227)。
㈡审计评估情况
公司结合交易进展状况将评估基准日由原暂定的 2021 年4 月 30 日调整为暂
定 2021 年 6 月 30 日(以实际确定的基准日为准);至本公告日,天津三五审计、
评估工作尚未展开。
㈢中介机构聘请情况
为保证本次交易事项的顺利开展,公司将根据规则和实际需求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机构、法律顾问机构、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共同开展中介、尽调、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至本公告日,结合当前的挂牌进展状况,公司尚未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机构、法律顾问机构、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
三、相关说明
㈠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尚不确定
本次交易系通过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的方式确定交易对方,最终交易对方的确定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至今尚不确定,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亦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挂牌结果依法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若涉及关联交易,在审议相关提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㈡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比例超过 5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㈢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公司最近 36 个月内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均为龚少晖先生。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根据 2021 年 9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复牌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等公告,公司当前正筹划向特定对象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㈣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公司本次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出售标的资产之最终交易方、成交价格、支付方式等交易主要内容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挂牌进展情况进行审计评估和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按照相关规则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正式挂牌转让前述股权;首次挂牌价将不低于评估价格。
㈤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且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如能顺利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天津三五股权,天津三五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预计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㈥其他相关说明
关于本次交易的更多内容可参见《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摘要。
另,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紧急会
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紧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签订〈办公楼购买意向书〉的提案》;为进一步盘活天津三五产业园区,天津三五(卖方)与买方天津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简称“金域医学”)签订《办公楼购买意向书》,双方就办公楼产权交易事项达成原则性的框架内容和初步的意向约定;金域医学现为公司天津产业园区相关房产租赁方之一;交易条件成熟时,双方将另行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天津三五与金域医学签订《办公楼购买意向书》系就天津三五产业园区内的部分办公楼达成的意向性交易约定,与挂牌转让天津三五 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
组没有必然的冲突;公司将在重大资产重组确定交易相对方后根据实际情形调整评估基准日并进行相应评估、审计,以确定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价。办公楼购买意向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签订〈办公楼购买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86)。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履行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如需),并分阶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预挂牌已结束,当前处于申请正式公开挂牌阶段;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2021-10-27] (300051)ST三五: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2元
每股净资产: 0.649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4%
营业总收入: 1.4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07.95万元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2-16] (300051)ST三五: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2-007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
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492 号)。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收到
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311 号),后公司于 2022 年 1月 7 日披露了上述审核问询函回复的相关文件。
由于公司为本次发行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因其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 2022 年 1月 26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查阅项目中止通知,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六条、《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深交所中止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审核。前述情
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发布的《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公司为本次发行聘请的中介机构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的要求对本次发行事项履行了全面复核程序,并正式出具了复核报告。公司已向深交所报
送了关于恢复审核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收到深交所通
知,同意恢复对本次发行的审核。
公司本次发行事项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
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前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2022-01-27] (300051)ST三五: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2-006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
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492 号)。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收到
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311 号),后公司于 2022 年 1月 7 日披露了上述审核问询函回复的相关文件。
由于公司为本次发行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因其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 2022 年 1月 26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查阅项目中止通知,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六条、《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深交所中止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审核。
公司及公司本次发行与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事项均无关,公司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签字人员也与被立案调查事项无关。本次发行的中止审核,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的要求完成恢复审核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尽快提交恢复审核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事项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根据前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26] (300051)ST三五: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2-005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强制拍卖、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0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255)。近日,公司查询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相关股份司法拍卖通过网络竞价成交。现将拍卖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1、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权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第一 本次涉及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拍卖开始 拍卖结束 拍卖申请 执行机 原
称 大股东及一 份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日期 日期 人 构 因
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第一大股东 2022 年 1 广东省 详
龚少晖 控股股东实 22,395,700 22.29% 6.12% 月 25 日 2022 年 1 华融证券 深圳市 见
际控制人 10:00 开 月 26 日 股份有限 中级人 备
拍 10:00 止 公司 民法院 注
合计 22,395,700 22.29% 6.12%
备注: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原因
前述拍卖事项系龚少晖先生与申请执行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相关
纠纷、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措施所致。
2、本次拍卖的竞价结果
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拍卖的竞价结果如下:
竞买号 竞买人 标的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成交价(元)
例
X9012 梁春燕 ST 三五 22395700 股股票 无限售流通 6.12% 112,224,852.70
股
注: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需竞买人缴纳拍卖成交余款、法院出具拍卖成功裁定、股权办理过户等程序。
3、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变卖的情况如下:
股东 拍卖 该次拍卖前 此时 该次 该次拍卖 该次拍卖
名称 申请人 总持股数 持股 拍卖股数 股数占其所持 股数占公司
比例 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 36.88% 15.76% 5.81%
134,886,701 21,251,566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高新投 30.07% 8.64% 2.60%
109,977,735 9,500,000
龚少晖 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100,477,735 27.48% 19,000,000 18.91% 5.20%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477,735 27.48% 22,395,700 22.29% 6.12%
累计被拍卖股数(股) 72,147,266 累计被拍卖股数占公司现总股本比例 19.73%
注:与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有关的股份拍卖已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通过淘
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竞价成交,暂未完成过户,具体情况见公司于 2022 年 1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暂未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股东股份被拍卖事项后续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2022-01-24] (300051)ST三五: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2-004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 1,800.00 万元至 3,600.00 万元 亏损:6,880.27
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 亏损:8,449.74
损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 2,321.00 万元至 4,121.00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 16,653.00 万元至 20,353.00 万元 22,167.67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16,653.00 万元至 20,353.00 万元 21,778.00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
1、本报告期业绩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合并层面预计计提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道熙科技有限公司商誉减值准备较上年同期大幅度减少所致。届时,商誉减值准备的最终计提金额将参考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确定。
2、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约为 521.00 万元,主
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款所致。
四、其他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若公司符合撤销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该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
3、公司目前经营正常;2021 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年
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4、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 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2022-01-17] (300051)ST三五: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2-003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47)。近日,公司查询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相关股份司法拍卖通过网络竞价成交。现将拍卖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1、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权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第一 本次涉及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拍卖开始 拍卖结束 拍卖申请 执行机 原
称 大股东及一 份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日期 日期 人 构 因
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第一大股东 2022 年 1 2022 年 1 广东省 详
龚少晖 控股股东实 19,000,000 18.91% 5.20% 月 13 日 月 14 日 深圳担保 深圳市 见
际控制人 10:00 开 10 时止 集团有限 中级人 备
拍 (延时除 公司 民法院 注
合计 19,000,000 18.91% 5.20% 外)
备注: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原因
前述拍卖事项系龚少晖先生与申请执行人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相关纠纷、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措施所致。
2、本次拍卖的竞价结果
根据深圳中院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拍卖的竞价结果如下:
竞买号 竞买人 标的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成交价(元)
例
G4019 万久根 ST 三五 19000000 股股票 无限售流通 5.20% 88,437,500
股
注: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需竞买人缴纳拍卖成交余款、法院出具拍卖成功裁定、股权办理过户等程序。
3、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变卖的情况如下:
股东 拍卖 该次拍卖前 此时 该次 该次拍卖 该次拍卖
名称 申请人 总持股数 持股 拍卖股数 股数占其所持 股数占公司
比例 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 36.88% 15.76% 5.81%
134,886,701 21,251,566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高新投 30.07% 8.64% 2.60%
109,977,735 9,500,000
龚少晖 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100,477,735 27.48% 19,000,000 18.91% 5.20%
华融证券
100,477,735 27.48% 22,395,700 22.29% 6.12%
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被拍卖股数(股) 72,147,266 累计被拍卖股数占公司现总股本比例 19.73%
注: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的拍卖股份将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 10:00
开拍,具体情况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255)。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股东股份被拍卖事项后续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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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2022-01-11] (300051)ST三五: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暨股份协议转让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三五 公告编号:2022-002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
暨股份协议转让进展的公告
龚少晖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龚少晖先生提供的信息一致。
风险提示:
1、本次被轮候冻结的 2,596.53 万股股票,系此前龚少晖先生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并经法院作出执行通知书明确要求履行过户义务所涉及的 1,900 万股和 696.53 万股三五互联股票;
2、前述股票尚未办理股份交割,尚未完成股份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相关股份协议转让事项能否最终办理完成过户手续以及何时办理完成过户手续,均存在不确定性;
3、至本公告披露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龚少晖先生;即便前述股份被强制过户,也暂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4、鉴于龚少晖先生股份质押率较高并均已到期,且全部股份处于冻结(含轮候冻结、司法再冻结)状态,不排除质权人和/或债权人对相关股份采取平仓、过户、申请强制执行措施进而导致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被动减持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龚少晖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告知函》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证券司法执行要求明细单》《执行裁定书》[(2021)冀 01 执 1017 号之一]等法律文书,并
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现将涉及龚
少晖先生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财达证券”)股份协议转让进展及所持
股份被轮候冻结相关事项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份协议转让及进展情况
龚少晖先生与财达证券股份协议转让事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241)。
公司于近日收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申请执行人财达证券的
申请所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1)冀 01 执 1017 号之一],裁定内容如下:
1、轮候冻结被执行人龚少晖所持证券简称 ST 三五股份(证券代码 300051)
共 25,965,300 股;
2、冻结期限 3 年,轮候冻结期限为轮候生效起 36 个月,期间产生的孳息一
并冻结。
二、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龚少晖先生当前持有公司 100,477,73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7.48%;本次
股份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如下:
占其 是否
是否为 为限
本次涉及 占公司 冻结 冻结 冻结
股东 第一大股东 所持 售股 执行 原
股份数量 总股本 起始 到期 申请
名称 及一致行动 股份 及限 机构 因
(股) 比例 售类 日 日 人
人 比例
型
龚 第一大股东 河北省
2022- 2025- 财达 强
少 控股股东 25,965,300 25.84% 7.10% 否 石家庄市 制
01-06 01-05 证券
晖 实际控制人 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合计 25,965,300 25.84% 7.10%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的情况
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
的数量为 100,477,735 股,占其持股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7.48%。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控股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50%,现将
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诉讼、仲裁事项
龚少晖先生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诉讼、仲裁事项详见公司此前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除上述已披露相关事项外,公司暂未发现龚
少晖先生存在其他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诉讼、仲裁事项。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除此前《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中已披露的并已整改完成的相关事项外,公
司暂未发现龚少晖先生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
益的情形。
(三)股份冻结及强制执行事项可能导致控制权变动及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
响和防范应对措施
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之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暂无直接
的重大影响;公司目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龚少晖先生;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均仍在有序进行中。但鉴于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如届时前述股份全部被强制执行且过户完毕,存在可能导致龚少晖先生丧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地位的风险,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和跟进龚少晖先生股份变动状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四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告知函
2、证券司法执行要求明细单
3、执行裁定书
4、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2022-01-07] (300051)ST三五: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2-001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311 号] 〔简称“审核问 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 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 真研究,并按要求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
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厦门三五互联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公告文 件。审核问询函回复披露后,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 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前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2021-12-27] (300051)ST三五: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1-259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12 月 24 日,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以邮件和微
信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定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秦晓伟先生提议、召集和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共 7 名,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共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七条“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全体与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同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豁免提前 5 日发出会议通知的要求;同时确认:已经收到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知悉和认可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同意相关议案数量、事项和内容、附件以提交会议审议的具体内容为准;并进一步确认: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其合法性没有异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相关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优化贷款结构、补充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信托”)申请信托贷款(简称“本次贷款”),贷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贷款期限为 36 个月。公司以自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董事会同意可就前述事项办理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为本次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就此向龚少晖先生支付任何对价。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委托代理人办理本次贷款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董事会无需再就本次贷款及担保事项另行形成其他决议。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贷款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独立董事已就前述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已就前述交易发表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全体董事均无异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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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2021-12-27] (300051)ST三五: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1-260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12 月 24 日,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以邮件和微信
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定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上午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结
束后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雪宜女士提议、召集和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共 3 名,实际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共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七条“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监事会)会议”的规定,全体与会监事均同意监事会主席的提议和召集,同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豁免提前 3 日发出会议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同时确认已经收到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知悉和认可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同意相关议案数量、事项和内容、附件以提交会议审议的具体内容为准;并进一步确认: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其合法性没有异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相关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接受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优化贷款结构、补充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信托”)申请信托贷款(简称“本次贷款”),贷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贷款期限为 36 个月。公司以自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董事会同意可就前述事项办理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为本次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就此向龚少晖先生支付任何对价。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委托代理人办理本次贷款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董事会无需再就本次贷款及担保事项另行形成其他决议。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贷款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经审核,全体监事均无异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报备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2021-12-27] (300051)ST三五: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三五 公告编号:2021-261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并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贷款及担保概述
1、为优化贷款结构、补充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信托”)申请信托贷款(简称“本次贷款”),贷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贷款期限为36个月。公司以自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即:公司将合法所有的位于厦门市思明区观日路8号101室、201室、301室、401室、501室(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厦国土房证第01015096号)的不动产权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山东信托(至2021年9月30日,前述资产账面价值3,637.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86%);董事会同意可就前述事项办理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为本次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就此向龚少晖先生支付任何对价。
2、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委托代理人办理本次贷款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董事会无需再就本次贷款及担保事项另行形成
其他决议;具体贷款及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3、本次交易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概述
至本公告前一交易日(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龚少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477,7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8%,其中持有表决权18.45%,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构成公司关联自然人;龚少晖先生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贷款有助于优化贷款结构、补充日常经营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的影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为本次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就此向龚少晖先生支付任何对价,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需要担保的问题,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龚少晖先生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龚少晖先生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共计21.73万元。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贷款的议案前,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贷款有助于优化贷款结构、补充日常经营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为本次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就此向龚少晖先生支付任何对价,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贷款并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担保,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同意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贷款的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贷款有助于优化贷款结构、补充日常经营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为本次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就此向龚少晖先生支付任何对价,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需要担保的问题,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贷款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决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2021-12-24] (300051)ST三五: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1-256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12 月 23 日,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以邮件和微
信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定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秦晓伟先生提议、召集和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共 7 名,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共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七条“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全体与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同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豁免提前 5 日发出会议通知的要求;同时确认:已经收到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知悉和认可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同意相关议案数量、事项和内容、附件以提交会议审议的具体内容为准;并进一步确认: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其合法性没有异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相关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4,000 万元(含)的无息借款(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借款有效期内随借随还,额度循环使用),公司不提供任何担保,单笔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另行协商确定,借款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董事会不再就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每笔信贷业务等形成决议。
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借款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独立董事已就前述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已就前述交易发表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全体董事均无异议。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长秦晓伟先生同时系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作为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4] (300051)ST三五: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1-257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12 月 23 日,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以邮件和微信
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定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结
束后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雪宜女士提议、召集和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共 3 名,实际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共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七条“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监事会)会议”的规定,全体与会监事均同意监事会主席的提议和召集,同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豁免提前 3 日发出会议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同时确认已经收到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知悉和认可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同意相关议案数量、事项和内容、附件以提交会议审议的具体内容为准;并进一步确认: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其合法性没有异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相关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4,000 万元(含)的无息借款(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借款有效期内随借随还,额度循环使用),公司不提供任何担保,单笔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另行协商确定,借款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董事会不再就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每笔信贷业务等形成决议。
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借款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经审核,全体监事均无异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报备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4] (300051)ST三五:关于接受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三五 公告编号:2021-258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概述
1、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含)的无息借款(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借款有效期内随借随还,额度循环使用),公司不提供任何担保,单笔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另行协商确定,借款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借款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董事会不再就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每笔信贷业务等形成决议。
2、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秦晓伟先生同时系公司董事长,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秦晓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余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3.本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34%,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虽构成关联交易,但属于公司接受关联人无偿提供财务资助,可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
注册地址
园孵化楼三楼 4001
法定代表人 秦晓伟
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108MAA8YUFK9M
成立日期 2021-07-29
经营期限 长期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
经营范围
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关联方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朱江先生,股权结构如下:
(三)关联方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7月29日,暂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净资产为15,989万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关系说明:
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秦晓伟先生同时系公司董事长,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含)的无息借款,单笔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等协议内容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另行协商确定,借款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有利于保证公司中短期资金需求。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供任何担保,也不支付任何借款费用,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本次接受无偿借款外,公司与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
公司接受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提交其他部门批准。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前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且公司无需支付利息,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接受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无偿借款,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同意将《关于接受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无偿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
(二)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且公司无需支付利息,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次议案的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接受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无偿借款,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1] (300051)ST三五: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1-255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
将被拍卖、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一致。
风险提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将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22,395,700 股,占其现
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22.29%,占公司总股本的 6.12%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其股份将被拍卖,可能导致被动减持股份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今日关注到阿里拍卖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所持部分股份的拍卖信息,获悉龚少晖先生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进而可能导致被动减持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龚少晖先生本次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为第一 本次涉及 占其 占公司 拍卖 拍卖
股东 大股东及 股份数量 所持 总股本 开始 结束 拍卖 执行 原
名称 一致行动人 (股) 股份 比例 日期 日期 申请人 机构 因
比例
第一大股东 2022 年 广东省
龚少晖 控股股东 22.29% 6.12% 2022 年 详
22,395,700 1 月 26 日 华融证券 深圳市
实际控制人 1 月 25 日 见
10 时止 股份有限 中级 备
10:00 (延时 公司 人民
合计 22,395,700 22.29% 6.12% 开拍 注
除外) 法院
说明:至本公告前一交易日(2021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一),龚少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477,7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48%;本公告中龚少晖先生的持股比例、股份冻结/质押/拍卖比例均以 2021
年 12 月 20 日龚少晖先生的持股数量为基数计算。
备注:股东股份将被拍卖的原因
前述拍卖事项系龚少晖先生与申请执行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相关纠 纷、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措施所致。
具体拍卖信息详见刊载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 台上的《竞买公告》(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被执行人龚少晖持有的 证券简称“ST 三五”[证券代码:300051,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22395700 股股 票的公告)、《竞买须知》。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强制执行的情况
至本公告前一交易日,除本公告披露的拍卖事项外,此前龚少晖先生所持股 份被拍卖的情况分别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集团 有限公司、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其中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所涉及的股份已分别过户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已
披露的相关公告;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所涉及的股份将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 10
时起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 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47)。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变卖的情况
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变卖的情况如下(含本次即将被拍卖、变卖数据):
股东 拍卖 该次拍卖前 此时 该次 该次拍卖 该次拍卖
名称 申请人 总持股数 持股 拍卖股数 股数占其所持 股数占公司
比例 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34,886,701 36.88% 21,251,566 15.76% 5.81%
深圳市高新投
集团有限公司 109,977,735 30.07% 9,500,000 8.64% 2.60%
龚少晖
华融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00,477,735 27.48% 22,395,700 22.29% 6.12%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100,477,735 27.48% 19,000,000 18.91% 5.20%
累计被拍卖股数(股) 72,147,266 累计被拍卖股数占公司现总股本比例 19.73%
注:与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及本次申请强制执行的股份均尚未开拍。
二、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深圳中院”](2021)粤 03 执 2229 号之一《执
行裁定书》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强制拍卖、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02)。
三、公司说明与风险提示
(一)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存在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本次将被拍卖的股份此前已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被法院冻结(含轮候冻结和司法再冻结),本次股份将被拍卖系因龚少晖先生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纠纷尚未获得解决所致;该部分股份存在拍卖成功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公司将督促龚少晖先生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还款、协商、和解、调解等措施应对股份将被拍卖、强制过户的风险,督促其及时通知公司相关进展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另,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的数量为100,477,735股,占其持股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7.48%;具体情况详见前述此前已披露的各项公告。
(二)股东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诉讼、仲裁事项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相关的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诉讼、仲裁事项详见此前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第 3、4、5 页及其他相关公告中所述的内容。除前述外,公司暂未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涉及其他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及因债务问题引发的其他重大诉讼或仲裁记录。
(三)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相关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详见此前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第 5 页及其他相关公告中所述的内容。前述事项已整改完成,且公司未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和股份标记信息
根据 2021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
股票工作的意见》(法发〔2021〕9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披露本次拍卖涉及的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和股份标记信息如下:
1、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
本案系申请执行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龚少晖等人发生纠纷、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致,要求各被执行人偿付欠款及利息等。
2、股份标记信息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查询数据,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
(即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相关的股份(均
为无限售流通股)质押冻结标记信息与此前披露于《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强制拍卖、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02)中的内容相同。
(五)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龚少晖先生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涉及的相关股份如被拍卖成功或/及过户完成,公司股东名单及相关股东持股数、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化,届时龚少晖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 78,082,0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35%〔其中包括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
33,000,000 股股份表决权;扣除前述表决权委托后,届时龚少晖先生仍持有公司45,082,035 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12.33%〕;本次强制执行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暂无直接的重大影响,当前亦未对公司控制权变动产生必然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均仍在有序进行中。
当前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00%(含司法
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如全部被强制执行,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公司正在筹划向特定对象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若本次筹划事项最终实施完成,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拍卖事项尚在执行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变卖、缴款、股份过户等环节和手续,存在不确定性;如前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密切关注和跟进龚少晖先生相关案件强制执行及股份变动状况,并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方依照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 03 执 2229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2、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
[2021-12-20] (300051)ST三五: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三五 公告编号:2021-254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五互联”或“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311号](简称“审核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审核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后,通过临时公告方式及时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进行披露,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前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2021-12-13] (300051)ST三五: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江西绿滋肴控股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相关事项终止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1-252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江西绿滋肴控股有限公司
表决权委托相关事项终止的公告
公司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相关股东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本次相关方签署《还款及表决权委托、投资意向终止协议》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获悉龚少晖先生与江西绿滋肴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绿滋肴控股”)、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海南巨星”)等各方主体于今日签署《还款及表决权委托、投资意向终止协议》(简称“《终止协议》”)。公司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原借款、表决权委托、投资意向等事项概况
2020年6月8日,龚少晖先生与绿滋肴控股签订《借款及投资意向协议》、借款协议(一)、借款协议(二),协议约定龚少晖先生向绿滋肴控股借款,绿滋肴控股在满足协议约定条件下拟以现金作为对价受让龚少晖先生所持公司合计不低于总股本20%(含20%本数)且不高于上市公司总股本30%(不含30%本数)的股份(简称“标的股份”)。至本公告披露时,龚少晖先生与绿滋肴控股尚未就前述标的股份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2020年6月24日,龚少晖先生与绿滋肴控股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约定龚少晖先生将其当时合计持有的三五互联101,886,701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绿滋肴控股行使。表决权委托生效的先决条件:(1)龚少晖已累计收到绿滋肴控股提供的100,000,000元(壹亿元整)借款;(2)龚少晖先生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绿滋肴控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表决权委托协议》签订时,龚少晖先生本人业已在协议上签字
并按手印,绿滋肴控股法定代表人亦已在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至本公告披露时,前述附先决条件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尚未生效。绿滋肴控股与龚少晖先生于2021年3月签署《补充协议书》,前述协议就绿滋肴控股向龚少晖先生提供借款以化解龚少晖先生的债务危机、上市公司表决权委托及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意向等事宜达成一致;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
前述协议期间,公司多次主动函询龚少晖先生并取得其书面回复:至 2021
年 7 月 6 日,其累计已收到绿滋肴控股提供的借款合计 7,000 万元;与绿滋肴控
股的后续借款、表决权委托、股份转让意向等相关事项尚未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亦未签订除已披露之外的其他协议、文件,且和其他主体不存在与绿滋肴控股相同或类似的交易或谈判、协议安排。公司另曾与绿滋肴控股及其相关人员
多次求证并取得绿滋肴控股的回复:至 2021 年 7 月 6 日,其累计已向龚少晖先
生提供借款 7,000 万元,但尚未与龚少晖先生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本次签署的《还款及表决权委托、投资意向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为妥善解决龚少晖先生的债务问题,促进上市公司有序发展,绿滋肴控股和龚少晖先生同意:自《终止协议》生效后,绿滋肴控股和龚少晖先生此前已签署的全部协议均自动终止,不再执行,相关权利义务以《终止协议》为准;至《终止协议》签署时,绿滋肴控股对龚少晖先生享有的债权总额为本金7,000万元;就龚少晖先生对绿滋肴控股负有的利息、违约金等其他债务,绿滋肴控股同意全部无条件豁免即不再要求龚少晖先生支付。龚少晖先生应按照约定向绿滋肴控股偿还前述债务7,000万元。
绿滋肴控股和龚少晖先生、海南巨星就相关款项偿还达成如下约定:
1、各方一致同意,龚少晖先生应按照如下安排分期向绿滋肴控股偿还债务即7,000万元:(1)本协议签署后两个工作日内,龚少晖先生向绿滋肴控股偿还1,000万元(下称“第一期款项”);(2)2021年12月31日前,龚少晖先生向绿滋肴控股偿还1,000万元(下称“第二期款项”);(3)2022年12月31日前,龚少晖先生向绿滋肴控股偿还1,000万元;(4)2023年12月31日前,龚少晖先生向绿滋肴控股偿还1,000万元;(5)2024年12月31日前,龚少晖先生向绿滋肴控股偿还1,000万元;(6)2025年12月31日前,龚少晖先生向绿滋肴控股偿还1,000万元;(7)2026年12月31日前,龚少晖先生向绿滋肴控股偿还1,000万元。
2、为缓解龚少晖先生的债务压力,海南巨星同意代龚少晖先生偿还第一期款项及第二期款项,即《终止协议》签署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的1,000万元以及2021
年12月31日前的1,000万元,海南巨星代偿后有权向龚少晖先生追偿;就《终止协议》前述(3)至(7)项约定的义务,海南巨星承诺作为龚少晖先生的担保方,为龚少晖先生偿还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上述款项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一年。如龚少晖先生未按时偿还相关借款,绿滋肴控股有权要求海南巨星于相应还款期限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代龚少晖先生偿还借款,海南巨星代为履行相关义务后有权向龚少晖先生追偿。
三、协议签署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协议》签署后,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公告中所述的表决权委托事项(龚少晖先生将表决权委托给绿滋肴控股)、控制权变动事项(控股股东由龚少晖先生变更为绿滋肴控股、实际控制人由龚少晖先生变更为肖志峰、欧阳国花夫妇)之情形不再发生,附生效条件的表决权委托法律关系消灭;公司当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龚少晖先生。本次各方签署《终止协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龚少晖先生的偿债压力,保障了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务必注意相关风险,谨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2021-12-13] (300051)ST三五: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三五 公告编号:2021-253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五互联”或“公司”〕近日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收到的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一)(2021)闽 02 民终 7747 号案件[(2020)闽 0203 民初 21478 号上诉案]
1、案由: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三五互联合同纠纷案
2、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上 诉 人(原审原告):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姜韬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诉人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与被上诉人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20)闽 0203民初 21478 号民事判决,向法院提出上诉。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法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法院通知的期限内未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法院依法裁定:
本案按上诉人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2021)闽 02 民终 7749 号案件[(2020)闽 0203 民初 23055 号上诉案]
1、案由:三五互联与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姜韬合同纠纷案
2、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上 诉 人(原审被告):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姜韬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审被告:姜韬
上诉人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与被上诉人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姜韬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20)闽 0203 民初 23055 号民事判决,向法院提出上诉。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法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法院通知的期限内未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法院依法裁定:
本案按上诉人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案件裁决情况
前述两案均按上诉人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已自相应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且相关裁定为终审裁定。公司将尽快对相关案件申请强制执行。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至本公告披露时,除记载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八、
诉讼事项”〔半年报 P62-64〕以及《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169)、《关于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71)、《关于收到法院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5)、《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关于收到民事诉讼传票及诉状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96)、《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99)、《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01)、《关于收到民事上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32)中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在案件(一)(2021)闽 02 民终 7747 号[一审案号:(2020)闽 0203 民初 21478
号民事判决上诉案]案中,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诉求为“三五互联向星网梦支付违约金 1000 万元”及“诉讼费用由三五互联承担”,一审法院已驳回其全部诉求,且二审法院对其因未按时缴纳诉讼费用而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终审裁定已经生效,公司无需向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违约金,无需承担诉讼费用,本案不会对公司利润造成影响。
在案件(二)(2021)闽 02 民终 7749 号[一审案号:(2020)闽 0203 民初 23055
号民事判决上诉案]案中,一审判决:1、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返还定金 500 万元,同时支付财产保全费 5,000 元;2、姜韬应对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驳回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94,475 元,由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55,437 元,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姜韬共同负担 39,038 元。本案中所述的定金500万元系公司此前向南靖星网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的款项,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计提 250 万元坏账,鉴于一审判决及二审裁定均已生效,如届时执行到账,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但如未能执行到位,导致无法追回或无法足额追回已支付的 500 万元定金(保证金),则将对公司利润造成一定的影响。
五、公司说明
公司此前已组建包括管理层、证券法务部门、投资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专业证券及诉讼律师成员在内的应对团队,一直持续有序地开展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且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公司将再接再厉,尽快启动申请强制执行程序,追回相关款项,以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六、备查文件
1、(2021)闽 02 民终 7747 号民事裁定书
2、(2021)闽 02 民终 7749 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2021-12-13] (300051)ST三五:关于终止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股权及终止办公楼产权交易意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三五 公告编号:2021-251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
通讯有限公司股权及终止办公楼产权交易意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挂牌转让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关于终止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办公楼产权交易意向的议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转让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挂牌转让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概述
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提案》,同意公司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预挂牌转让持有的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简称“天津三五”)100%股权(简称“本次挂牌”、“本次交易”)。
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摘要和其他相关提案,同意正式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天津三五100%股权。
(二)挂牌转让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2021年6月2日,公司完成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预挂牌转让持有的天津三五
100%股权的备案手续。
发布天津三五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前的2021年6月23日、7月7日、7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预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公告》。
发布天津三五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2021年8月30日、9月30日、10月29日、11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次挂牌的最终交易方、成交价格、支付方式等交易主要内容至今均未确定;结合挂牌进展状况,公司亦尚未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机构、法律顾问机构、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
(三)终止本次挂牌转让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经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 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一事;自筹划至今,交易
对方、成交价格、支付方式等交易主要内容尚未确定。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
披露了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
结合天津三五产业园现状,经公司分析后认为: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园区出租率上升,经济效益逐渐向好,加之园区企业孵化和公用事业服务等可获取的利润也是未来收益来源。站在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的角度,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公司拟先行终止本次交易。
(四)终止本次挂牌转让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履行的程序
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挂牌转让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终止本次挂牌的独立意见。终止本次挂牌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或履行其他批准程序。
(五)本次终止挂牌转让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如前所述,本次挂牌的主要交易内容至今均未确定,公司亦尚未聘请各中介机构机构,终止本次挂牌系结合公司长远业务开展及布局,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做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资产收益可持续发展,保护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不影响天津三五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承诺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挂牌之公告披露时起 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办公楼产权交易意向事项
(一)办公楼产权交易意向概述
2021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紧急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紧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签订〈办公楼购买意向书〉的提案》,天津三五作为卖方与买方天津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简称“金域医学”、“合同相对方”)签订《办公楼购买意向书》,双方就办公楼产权交易事项达成原则性框架内容和初步意向约定(简称“本次交易”)。
(二)办公楼产权交易意向进展情况
金域医学现为公司天津产业园区相关房产租赁方之一;本次交易之交易条件尚未成熟,双方尚未签订正式购房合同。
(三)终止办公楼产权交易意向的原因
如前所述,意向书签订后至今,交易条件尚未成熟,双方尚未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经与金域医学平等、友好协商取得共识后,公司拟先行终止本次交易。
(四)终止办公楼产权交易意向所履行的程序
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办公楼产权交易意向的议案》。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或履行其他批准程序。
(五)终止办公楼产权交易意向对公司的影响
亦如前所述,意向书签订后至今,双方尚未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终止本次交易系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金域医学平等、友好协商取得共识后做出的决定,不影响天津三五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2021-12-13] (300051)ST三五: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1-250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12 月 11 日,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以邮件和微信
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定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上午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结
束后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雪宜女士提议、召集和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共 3 名,实际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共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七条“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监事会)会议”的规定,全体与会监事均同意监事会主席的提议和召集,同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豁免提前 5 日发出会议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同时确认已经收到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知悉和认可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同意相关议案数量、事项和内容、附件以提交会议审议的具体内容为准;并进一步确认: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其合法性没有异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相关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挂牌转让 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经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
动通讯有限公司(简称“天津三五”)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一事(简称“本次交易”);自筹划至今,交易对方、成交价格、支付方式等交易主要内容尚未确
定。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
结合天津三五产业园现状,经公司分析后认为: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园区出租率上升,经济效益逐渐向好,加之园区企业孵化和公用事业服务等可获取的利润也是未来收益来源。站在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的角度,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公司拟先行终止本次交易。
经审核,全体监事均无异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办公楼产权交易意向的议案》
天津三五(卖方)与买方天津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简称“金域医学”)曾签订《办公楼购买意向书》就办公楼产权交易事项达成原则性框架内容和初步意向(简称“本次交易”);意向书签订后至今,交易条件尚未成熟,双方尚未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经与金域医学平等、友好协商取得共识后,公司拟先行终止本次交易。
经审核,全体监事均无异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报备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2021-12-13] (300051)ST三五: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1-249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12 月 11 日,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以邮件和微
信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定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秦晓伟先生提议、召集和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共 7 名,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共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七条“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全体与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同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豁免提前 5 日发出会议通知的要求;同时确认:已经收到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知悉和认可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同意相关议案数量、事项和内容、附件以提交会议审议的具体内容为准;并进一步确认: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其合法性没有异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相关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挂牌转让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经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简称“天津三五”)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一事(简称“本次交易”);自筹划至今,交易对方、成交价格、支付方式等交易主
要内容尚未确定。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
结合天津三五产业园现状,经公司分析后认为: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园区出租率上升,经济效益逐渐向好,加之园区企业孵化和公用事业服务等可获取的利润也是未来收益来源。站在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的角度,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公司拟先行终止本次交易。
独立董事已就前述事项发表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全体董事均无异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办公楼产权交易意向的议案》
天津三五(卖方)与买方天津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简称“金域医学”)曾签订《办公楼购买意向书》就办公楼产权交易事项达成原则性框架内容和初步意向(简称“本次交易”);意向书签订后至今,交易条件尚未成熟,双方尚未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经与金域医学平等、友好协商取得共识后,公司拟先行终止本次交易。
经审核,全体董事均无异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2021-12-06] (300051)ST三五: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三五 公告编号:2021-248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49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前述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12-01] (300051)ST三五: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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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三五 公告编号:2021-246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1、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此前已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预挂牌拟转让持有的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简称“本次交易”)
2、本次挂牌当前交易对手尚不明确,尚未签署交易协议,暂无履约安排
3、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因具体受让方尚未确定,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暂无法确定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摘要和其他相关提案,同意公司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
5、正式公开挂牌事宜正在紧张有序办理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如需)并分阶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现将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简称“天津三五”)100%股权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误导性陈述,没有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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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方案
1、标的资产:公司持有的天津三五100%股权
2、交易方式:公司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出售天津三五100%股权,交易对方须以现金方式购买;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交易金额以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参考,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
3、调整后的评估基准日:暂定为2021年6月30日
4、交易对方:最终交易对方以公开挂牌确定的结果为准
5、挂牌交易条件:摘牌方(交易对方)需为天津三五对公司及相关方的全部债务清偿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和提供相应的资产担保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㈠已进行的程序
1、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提案》,同意公司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天津三五100%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披露《关于预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19)。
2、2021年6月2日,公司完成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预挂牌转让持有的天津三五100%股权的备案手续。
3、发布天津三五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前的2021年6月23日、7月7日、7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预挂牌转让全资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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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48、2021-156、2021-158)。
4、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摘要和其他相关提案,同意公司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天津三五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159至2021-162、2021-164至2021-180)。
5、发布天津三五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2021年8月30日、9月30日、10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97、2021-227、2021-240)。
㈡审计评估情况
公司结合交易进展状况将评估基准日由原暂定的2021年4月30日调整为暂定2021年6月30日(以实际确定的基准日为准);至本公告日,天津三五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展开。
㈢中介机构聘请情况
为保证本次交易事项的顺利开展,公司将根据规则和实际需求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机构、法律顾问机构、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共同开展中介、尽调、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至本公告日,结合当前的挂牌进展状况,公司尚未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机构、法律顾问机构、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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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说明
㈠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尚不确定
本次交易系通过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的方式确定交易对方,最终交易对方的确定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至今尚不确定,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亦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挂牌结果依法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若涉及关联交易,在审议相关提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㈡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比例超过5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㈢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公司最近36个月内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龚少晖先生。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根据2021年9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复牌公告》《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等公告,公司当前正筹划向特定对象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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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公司本次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出售标的资产之最终交易方、成交价格、支付方式等交易主要内容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挂牌进展情况进行审计评估和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按照相关规则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正式挂牌转让前述股权;首次挂牌价将不低于评估价格。
㈤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且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如能顺利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天津三五股权,天津三五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预计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㈥其他相关说明
关于本次交易的更多内容可参见《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摘要。
另,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紧急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紧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签订〈办公楼购买意向书〉的提案》;为进一步盘活天津三五产业园区,天津三五(卖方)与买方天津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简称“金域医学”)签订《办公楼购买意向书》,双方就办公楼产权交易事项达成原则性的框架内容和初步的意向约定;金域医学现为公司天津产业园区相关房产租赁方之一;交易条件成熟时,双方将另行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天津三五与金域医学签订《办公楼购买意向书》系就天津三五产业园区内的部分办公楼达成的意向性交易约定,与挂牌转让天津三五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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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没有必然的冲突;公司将在重大资产重组确定交易相对方后根据实际情形调整评估基准日并进行相应评估、审计,以确定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价。办公楼购买意向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签订〈办公楼购买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86)。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履行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如需),并分阶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预挂牌已结束,当前处于申请正式公开挂牌阶段;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2-01] (300051)ST三五: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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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三五 公告编号:2021-247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
将被拍卖、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
风险提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将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9,000,000股,占其现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8.91%,占公司总股本的5.20%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其股份将被拍卖,可能导致被动减持股份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今日关注到阿里拍卖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所持部分股份的拍卖信息,获悉龚少晖先生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进而可能导致被动减持股份;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㈠本次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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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少晖先生本次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是否为第一 大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 本次涉及 股份数量 (股) 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拍卖 开始 日期 拍卖 结束 日期 拍卖 申请人 执行 机构 原因
龚少晖
第一大股东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19,000,000
18.91%
5.20%
2022年
1月13日10:00
开拍
2022年
1月14日10时止
(延时
除外)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详
见
备
注 合计
19,000,000
18.91%
5.20%
说明:至本公告前一交易日(2021年11月29日,星期一),龚少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477,7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8%;本公告中龚少晖先生的持股比例、股份冻结/质押/拍卖比例均以2021年11月29日龚少晖先生的持股数量为基数计算。
备注:股东股份将被拍卖的原因
前述拍卖事项系龚少晖先生与申请执行人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相关纠纷、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措施所致。
具体拍卖信息详见刊载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755/03/——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上的《竞买公告》(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被执行人龚少晖持有的证券简称“ST三五”[证券代码:300051,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19000000股股票的公告)、《竞买须知》。
㈡股东股份累计被强制执行的情况
至本公告前一交易日,除本公告披露的拍卖事项外,此前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被拍卖的情况分别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其中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所涉及的股份已分别过户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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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部分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变卖的提示性公告暨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84)、《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9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1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部分解除质押、解除冻结暨发生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关于股份过户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龚少晖〕》(公告编号:2021-02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编号:2021-02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强制拍卖、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02)以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部分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法院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83)。此前,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的股份拍卖、过户事项以及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的股份拍卖事项未导致龚少晖先生失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
㈢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变卖的情况
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变卖的情况如下(含本次即将被拍卖、变卖数据): 股东 名称 拍卖 申请人 该次拍卖前 总持股数 此时 持股 比例 该次 拍卖股数 该次拍卖 股数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该次拍卖 股数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龚少晖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34,886,701
36.88%
21,251,566
15.76%
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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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高新投
集团有限公司
109,977,735
30.07%
9,500,000
8.64%
2.60%
华融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00,477,735
27.48%
22,395,700
22.29%
6.12%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100,477,735
27.48%
19,000,000
18.91%
5.20% 累计被拍卖股数(股)
72,147,266 累计被拍卖股数占公司现总股本比例
19.73%
注1: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的股份尚未进入实际拍卖程序。
注2: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本次申请强制执行的股份尚未开拍。
二、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深圳中院”](2021)粤03执358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载明:
申请执行人: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龚少晖等主体
申请执行人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龚少晖等主体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中院(2021)粤03民初145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深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各被执行人连带偿付人民币89,471,732.68元及利息等,法院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深圳中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其义务,被执行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以拍卖、变卖方式处分涉案质押股票即被执行人龚少晖证券账户内持有的证券简称“ST三五”(证券代码:300051,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股票1900万股以清偿债务。前述1900万股股票已被宁乡市人民法院冻结,深圳中院向宁乡市人民法院商请移送后,宁乡市人民法院已同意将前述股票移送深圳中院处置。
深圳中院认为,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处分被执行人的上述财产,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深圳中院依法裁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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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龚少晖持有的证券简称“ST三五”(证券代码:300051,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19,000,000股以清偿债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公司说明与风险提示
㈠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存在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本次将被拍卖的股份此前已质押给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并被法院冻结(含轮候冻结和司法再冻结),本次股份将被拍卖系因龚少晖先生与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纠纷尚未获得解决所致;该部分股份存在拍卖成功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公司将督促龚少晖先生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还款、协商、和解、调解等措施应对股份将被拍卖、强制过户的风险,督促其及时通知公司相关进展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另,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的数量为100,477,735股,占其持股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7.48%;具体情况详见前述此前已披露的各项公告。
㈡股东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诉讼、仲裁事项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相关的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诉讼、仲裁事项详见此前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第3、4、5页及其他相关公告中所述的内容。除前述外,公司暂未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涉及其他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及因债务问题引发的其他重大诉讼或仲裁记录。
㈢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相关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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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详见此前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第5页及其他相关公告中所述的内容。前述事项已整改完成,且公司未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㈣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和股份标记信息
根据202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工作的意见》(法发〔2021〕9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披露本次拍卖涉及的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和股份标记信息如下:
1、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
本案系申请执行人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龚少晖等人发生纠纷、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致,要求各被执行人偿付89,471,732.68元及利息等。
2、股份标记信息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查询数据,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即2021年11月29日),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相关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质押冻结标记信息与此前披露于《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强制拍卖、变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02)中的内容相同。
㈤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龚少晖先生与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涉及的相关股份如被拍卖成功或/及过户完成,公司股东名单及相关股东持股数、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化,届时龚少晖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81,477,7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8%〔其中包括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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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0,000股股份表决权;扣除前述表决权委托后,届时龚少晖先生仍持有公司48,477,735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3.26%〕;本次强制执行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暂无直接的重大影响,当前亦未对公司控制权变动产生必然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均仍在有序进行中。
鉴于当前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00%(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且龚少晖先生与江西绿滋肴控股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尚未生效,公司控制权变动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正在筹划向特定对象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若本次筹划事项最终实施完成,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拍卖事项尚在执行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变卖、缴款、股份过户等环节和手续,存在不确定性;如前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密切关注和跟进龚少晖先生相关案件强制执行及股份变动状况,并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方依照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执358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2、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21-11-15] (300051)ST三五: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三五 公告编号:2021-245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质押股份未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无直接重大影响,亦未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获悉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海南巨星”)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恒信”)办理完成股份质押手续;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
2021 年 9 月 28 日,海南巨星与海通恒信签订《股份及债权转让协议》,约
定海南巨星受让海通恒信持有的公司 21,251,56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81%)及相关债权;2021 年 11 月 11 日,双方办理完成前述股份过户手续;相
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为确保《股份及债权转让协议》的
完全履行,海南巨星与海通恒信约定将前述股份进行质押;2021 年 11 月 12 日,
双方办理完成前述股份质押手续。
㈠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 占其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股东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所持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 起始 到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股) 股份 比例 (如是,注明 质押 日期 日期 用途
一致行动人 比例 限售类型)
海南 2021- 9999- 海通 确保
巨星 否 21,251,566 100% 5.81% 否 否 11-12 01-01 恒信 协议
履行
合计 21,251,566 100% 5.81% -
注:1、本次质押股份未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本次海南巨星质押给海通恒信的股份系从海通恒信受让所得。
㈡海南巨星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本次 已质押 未质押
质押 股份情况 股份情况
股 质 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 占公司 已 未
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权 质押 质押股份 累计质押股 所持 总股本 质押 占已 质押 占未
名 (股) 人 股份 数量(股) 份数量(股) 股份 比例 股份 质押 股份 质押
称 比例 限售 股份 限售 股份
数量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股) (股) (股)
海 海
南 21,251,566 5.81% 通 0 21,251,566 21,251,566 100% 5.81% 0 0% 0 0%
巨 恒
星 信
合计 0 21,251,566 21,251,566 100% 5.81% 0 0% 0 0%
㈢海南巨星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海南巨星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无直接重大影响;海南巨星所质押的
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存在被强制过户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2021-11-12] (300051)ST三五: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1-243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议案未获通过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先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
开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㈠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
东大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239)。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下午 14:30 起在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
观日路 8 号三五互联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特定时间段:
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 12 日 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秦晓伟先生主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股东、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各相关人员。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㈡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11,197,83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0.40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00,545,53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7.49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0,652,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12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0,652,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91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0,652,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129%。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如下议案进行表决:
议案 1.00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158,3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5%;反对
3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92%;反对 3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7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议案 2.00 关于确定董事长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098,3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05%;反对
9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5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659%;反对 9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3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关于龚少晖先生表决权委托及本次投票事项的特别说明:
2020 年 1 月 10 日,龚少晖先生与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 5 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称“集合计划”)的管理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财达证券”)签署《表决权委托书㈠》《表决权委托书㈡》,分别:1、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9,0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196%)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议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等权利在双方就前述股份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前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财达证券行使;2、将其持有的公司 14,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828%)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议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等权利在集合计划期限届满前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财达证券行使。
至本次股东大会之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8 日),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
列之财达证券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 33,000,000 股股份的表决权,龚少晖先生持有公司 67,477,735 股股份的表决权,两者合计为 100,477,735 股股份的表决权;集合计划的管理人财达证券与龚少晖先生均对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投出相同意见(所有议案均同意)的表决票。
三、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京师(厦门)律师事务所指派的章之菡律师、卓漫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京师(厦门)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2021-11-12] (300051)ST三五:关于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三五 公告编号:2021-244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股份过户后,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成为持有 5%以上股份
的公司股东,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是公司股东;本次股份过户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动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获悉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海南巨星”)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恒信”)办理完成股份过户手续;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过户
2021 年 9 月 28 日,海南巨星与海通恒信签订《股份及债权转让协议》,约
定海南巨星受让海通恒信持有的公司 21,251,56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1%)及相关债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次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2021 年 11 月 11 日,双方办理完成前述股份过户手续。本次股份过户前后,
海南巨星与海通恒信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份过户前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海南巨星 0 0% -
海通恒信 21,251,566 5.81% 无限售流通股
股东名称 股份过户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海南巨星 21,251,566 5.81% 无限售流通股
海通恒信 0 0% -
注: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海南巨星发行股票事项暂未办理完成。
本次股份过户后,海南巨星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海通恒信不再是公司股东。本次股份过户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动;就本次股份过户暨权益变动相关事宜,此前公司及海南巨星、海通恒信均已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2021-11-09] (300051)ST三五: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1-242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1 年 4 月 13 日,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通过公司在《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中预披露减持计划:龚少晖先生计划
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未来 6 个月内减持不超过 21,941,920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
至 2021 年 11 月 9 日收盘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股份减
持计划期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计划情况
1、拟减持原因:⑴龚少晖先生股份质押率较高并均已到期,且全部股份处于冻结(含轮候冻结、司法再冻结)状态,质权人和/或债权人可能对相关股份采取平仓、过户措施(被动减持);⑵龚少晖先生本人可能主动减持。
2、拟减持数量: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未来 6 个月内减持
不超过 21,941,92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其中: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比例不超过 14,627,9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
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⑵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不超过 7,313,9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若此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二、实际减持进展情况
至2021年4月13日减持计划披露时,龚少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9,977,7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07%,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至2021年11月9日收盘时及本公告披露前,龚少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477,7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8%,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数减少9,500,000股,持股比例下降2.60%。
前述持股变化系龚少晖先生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相关纠纷、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拍卖过户所致〔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183)〕,与本次减持计划无关;龚少晖先生未发生本次减持计划所述的减持情形。
三、相关说明与风险提示
1、龚少晖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未实际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未实际实施并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2021 年 7 月 30 日,龚少晖先生在公司发布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
通讯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时承诺:除已披露于《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和《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2)中的减持计划和可能出现的被动减持
(含质权人平仓和法院强制执行)外,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其本人不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五互联股份。期间,其本人如因三五互联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获得的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执行。2021
年 9 月 28 日,龚少晖先生在公司发布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时披露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表示:暂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继续减持 ST 三五股份的计划。如前所述,虽然龚少晖先生作出在特定时点前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但鉴于龚少晖先生股份质押率较高并均已到期,且全部股份处于冻结(含轮候冻结、司法再冻结)状态,不排除质权人和/或债权人对相关股份采取平仓、过户、申请强制执行措施进而导致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被动减持的可能。
3、公司将继续关注龚少晖先生的相关后续减持情形(如有),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2021-11-08] (300051)ST三五: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三五 公告编号:2021-241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
龚少晖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龚少晖先生提供的信息一致。
风险提示:
1、此前龚少晖先生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未办理股份交割,尚未完成股份过户手续;该股份协议转让事项能否最终办理完成过户手续以及何时办理完成过户手续,均存在不确定性
2、龚少晖先生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达成的和解协议涉及 1900 万股和696.53 万股三五互联股票的过户事项,法院已作出执行通知书明确要求履行前述过户义务;同时鉴于龚少晖先生股份质押率较高并均已到期,且全部股份处于冻结(含轮候冻结、司法再冻结)状态,不排除质权人和/或债权人对相关股份采取平仓、过户、申请强制执行措施进而导致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被动减持的可能
3、至本公告披露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龚少晖先生;即便前述股份被强制过户,也暂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龚少晖先生发来的《告知函》及《民事起诉状》《民事调解书》《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涉及龚少晖先生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财达证券”)股份协议转让之权益变动相关事项,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2020 年 1 月 10 日,龚少晖先生与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称“集合计划”)及其管理人财达证券签署《股份转让意向书》,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9,000,000 股股份在满足转让条件的前提下转让
给集合计划;2020 年 7 月 28 日,龚少晖先生与集合计划及其管理人财达证券签
署三方《交易协议书》,将其持有的 19,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196%)
协议转让给集合计划;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在致函龚少晖先生、财达证券后
取得回复:龚少晖先生与财达证券等的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确认文件,但尚未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交
割,暂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手续;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
2020 年 7 月 28 日、2021 年 1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二、龚少晖先生收到的法律文书内容
龚少晖先生本次转达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起诉状》《民事调解书》《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限期报告财产)》,主要内容是:
㈠民事起诉状
原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龚少晖
财达证券请求判令:1、被告履行《股份转让意向书》《交易协议书》内容,将其名下1900 万股三五互联股票(股票代码 300051)过户至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即“集合计划”)名下;2、被告向原
告支付自 2020 年 1 月 21 日至完成 1900 万股股票过户之日止,以本金 102312350
元〔注:2020 年 1 月 21 日原告作为管理人按照约定将股票转让价款 102312350
元转至被告指定账户,原告已履行完毕转款义务〕为基数,按年利率 8.5%计算
的利息(暂计至 2021 年 5 月 5 日利息金额为 11353829.06 元);3、被告向原告支
付截止 1900 万股三五互联股票完成过户日止的补偿款(补偿款金额=本金
月 21 日至完成 1900 万股股票过户之日止的利息-1900 万股股票对应的过户当天
的市值);并判令被告将其名下 696.53 万股〔此前原被告双方协议 696.53 万股过户给集合计划作为补偿〕三五互联股票(股票代码 300051)过户至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按照过户当日对应的股票市值计算支付上述补偿款;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告承担。
㈡民事调解书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冀01民初1431号民事调解书主要内容为:
原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龚少晖
原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龚少晖股权转让纠纷案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如下协议,请求法院确认:
1、龚少晖于本调解协议生效后 3 日内将其名下 1900 万股三五互联股票(股
票代码 300051)过户至集合计划名下。
2、龚少晖于 1900 万股股票完成过户后 3 日内向财达证券支付自 2020 年 1
月 21 日起至完成 1900 万股股票过户之日止,以本金 102312350 元为基数,按年
利率 8.5%计算的利息。
3、龚少晖于 1900 万股股票完成过户后 3 日内向财达证券支付截止 1900 万
股三五互联股票完成过户之日止的补偿款(补偿款金额=本金 102312350 元+以本
金 10231235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8.5%计算,自 2020 年 1 月 21 日至完成 1900
万股股票过户之日止的利息-1900 万股股票对应的过户当日的市值);股票过户当日的市值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在股票过户当日公布的单股股票交易价格乘以过户股票数量。
4、龚少晖于本调解协议生效后3日内将其名下696.53万股三五互联股票(股票代码 300051)过户至集合计划名下,并按照过户当日对应的股票市值计算支付
第 3 项的补偿款;股票过户当日的市值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在股票过户当日公布的单股股票交易价格乘以股票数量。
5、本案案件受理费 610130.9 元,减半收取为 305065.45 元,律师费 30000
元,合计 335065.45 元,由龚少晖负担向财达证券支付。
6、集合计划在取得上述龚少晖过户的 2596.53 万股三五互联股票后,再次出售股票时,若总出售金额相加大于龚少晖上述 2、3、4、5 项金额总和的,财达证券在龚少晖全部支付完毕上述 2、3、4、5 项款项后,将差额部分向龚少晖进行支付;若总出售金额相加小于等于龚少晖上述 2、3、4、5 项金额总和的,财达证券则无需向龚少晖支付。
7、本调解协议第 2、3、5、6 项中的款项,转入财达证券指定的收付款账户。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法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㈢执行裁定书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冀01执1017号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为:
申请执行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龚少晖
关于申请执行人财达证券与被执行人龚少晖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冀 01 民初 1431 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财达证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依法立案执行。因被执行人龚少晖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被执行人龚少晖名下银行存款 117,866,807.45 元。
二、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㈣执行通知书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冀01执1017号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为:
申请执行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龚少晖
关于申请执行人财达证券与被执行人龚少晖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冀 01 民初 1431 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财达证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 22 条规定,责令被执行人龚少晖履行下列义务:
1、履行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冀 01 民初 1431 号民事
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
2、负担本案执行费 185,082 元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1、龚少晖先生与财达证券股份协议转让事项虽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确认文件,但尚未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交割,尚未完成股份过户手续,且此前所取得的确认文件已超过半年有效期,故该股份协议转让事项能否最终办理完成过户手续以及何时办理完成过户手续,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之权益变动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如前所述,龚少晖先生与财达证券达成的和解协议涉及 1900 万股和
696.53 万股三五互联股票的过户事项,且法院执行通知书明确要求履行前述过户义务。同时鉴于龚少晖先生股份质押率较高并均已到期,且全部股份处于冻结(含轮候冻结、司法再冻结)状态,不排除质权人和/或债权人对相关股份采取平仓、过户、申请强制执行措施进而导致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被动减持的可能。
3、至本公告披露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龚少晖先生;即便龚少晖先生与财达证券涉及的 1900 万股和 696.53 万股三五互联股票被强制过户,也暂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4、公司将继续关注龚少晖先生与财达证券股份协议转让之权益变动及相关纠纷事项的后续情形,并督促龚少晖先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2021-10-29] (300051)ST三五: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1-240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没有误导性陈述,没有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此前已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预挂牌拟转让持有的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 100%股权(简称“本次交易”)
2、本次挂牌当前交易对手尚不明确,尚未签署交易协议,暂无履约安排
3、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因具体受让方尚未确定,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暂无法确定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摘要和其他相关提案,同意公司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 100%股权
5、正式公开挂牌事宜正在紧张有序办理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如需)并分阶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现将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简称“天津三五”)100%股权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
1、标的资产:公司持有的天津三五 100%股权
2、交易方式:公司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出售天津三五 100%股权,交
易对方须以现金方式购买;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交易金额以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参考,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
3、调整后的评估基准日:暂定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
4、交易对方:最终交易对方以公开挂牌确定的结果为准
5、挂牌交易条件:摘牌方(交易对方)需为天津三五对公司及相关方的全部债务清偿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和提供相应的资产担保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㈠已进行的程序
1、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提案》,同意公司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天津三五 100%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披露《关于预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19)。
2、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完成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预挂牌转让持有的天津
三五 100%股权的备案手续。
3、发布天津三五 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前的
2021 年 6 月 23 日、7 月 7 日、7 月 21 日,公司披露《关于预挂牌转让全资子公
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48、2021-156、2021-158)。
4、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摘要和其他相关提案,同意公司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天津三五 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159 至 2021-162、2021-164 至 2021-180)。
5、发布天津三五 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
2021 年 8 月 30 日、9 月 30 日,公司披露《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
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97、2021-227)。
㈡审计评估情况
公司结合交易进展状况将评估基准日由原暂定的 2021 年4 月 30 日调整为暂
定 2021 年 6 月 30 日(以实际确定的基准日为准);至本公告日,天津三五审计、
评估工作尚未展开。
㈢中介机构聘请情况
为保证本次交易事项的顺利开展,公司将根据规则和实际需求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机构、法律顾问机构、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共同开展中介、尽调、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至本公告日,结合当前的挂牌进展状况,公司尚未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机构、法律顾问机构、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
三、相关说明
㈠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尚不确定
本次交易系通过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的方式确定交易对方,最终交易对方的确定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至今尚不确定,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亦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挂牌结果依法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若涉及关联交易,在审议相关提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㈡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比例超过 5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㈢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公司最近 36 个月内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均为龚少晖先生。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根据 2021 年 9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复牌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等公告,公司当前正筹划向特定对象海南巨星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㈣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公司本次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出售标的资产之最终交易方、成交价格、支付方式等交易主要内容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挂牌进展情况进行审计评估和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按照相关规则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正式挂牌转让前述股权;首次挂牌价将不低于评估价格。
㈤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且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如能顺利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天津三五股权,天津三五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预计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㈥其他相关说明
关于本次交易的更多内容可参见《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摘要。
另,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紧急会
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紧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签订〈办公楼购买意向书〉的提案》;为进一步盘活天津三五产业园区,天津三五(卖方)与买方天津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简称“金域医学”)签订《办公楼购买意向书》,双方就办公楼产权交易事项达成原则性的框架内容和初步的意向约定;金域医学现为公司天津产业园区相关房产租赁方之一;交易条件成熟时,双方将另行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天津三五与金域医学签订《办公楼购买意向书》系就天津三五产业园区内的部分办公楼达成的意向性交易约定,与挂牌转让天津三五 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之重大资产重
组没有必然的冲突;公司将在重大资产重组确定交易相对方后根据实际情形调整评估基准日并进行相应评估、审计,以确定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价。办公楼购买意向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签订〈办公楼购买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86)。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履行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如需),并分阶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预挂牌已结束,当前处于申请正式公开挂牌阶段;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2021-10-27] (300051)ST三五: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2元
每股净资产: 0.649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4%
营业总收入: 1.4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07.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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