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46什么时候复牌?-台基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台基股份300046≈≈(更新:22.02.22)
[2022-02-22]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使用总额不超过65,000万元闲置资金(其中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的IPO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利息]不超过20,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的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编号为2021-028)。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理财产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业务债权收益权转让及远期受让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融资业务债权收益权转让及远期受让
(2)收益类型:固定收益
(3)签约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金额:5,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4.80%
(6)产品期限:365天
(7)起息日:2022年2月21日
(8)到期日:2023年2月21日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尽管此次理财产品为固定收益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严格按照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和2020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办理。
2、公司管理层以及财务部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了低风险投资品种。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半年
对所有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
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
委员会报告。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产品
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是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实施的。通过购买适度低
风险的产品,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增加公司收益,
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四、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签约方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类型 起算日 到期日 投资收益
(万元) (元)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人民币产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2年
襄阳分行 品 3,000 收益型 4月15日 4月14日 —
中信证券 信智安盈系列82期收益凭 本金保障型浮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证产品 1,000 动收益凭证 4月27日 7月16日 105,000.00
中信证券 安泰保盈系列79期收益凭 本金保障型浮 2021年 2022年 —
股份有限公司 证产品 2,000 动收益凭证 4月28日 4月27日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汇率)产品 2,000 收益型 5月26日 6月28日 92,552.51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汇率)产品 14,000 收益型 5月26日 6月28日 647,867.58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351期 3,000 5月26日 6月30日 186,410.96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352期 3,000 5月27日 6月30日 181,232.88
华泰证券 晟益第21556号(中证500)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2,000 5月28日 7月29日 224,219.18
中国光大银行 2021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钩汇率定制第五期产品 4,000 收益型 5月28日 8月28日 351,000.00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指数)产品 2,000 收益型 6月30日 9月1日 176,054.79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指数)产品 14,000 收益型 6月30日 9月1日 1,232,383.56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434期 3,000 7月6日 8月4日 159,780.82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435期 3,000 7月6日 8月4日 170,136.99
中信证券 安泰保盈系列129期收益 本金保障型浮 2021年 2022年 —
股份有限公司 凭证 5,000 动收益凭证 7月8日 7月6日
华泰证券 晟益第21592号(中证500)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2,000 8月11日 9月15日 117,369.86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534期 3,000 8月11日 9月13日 192,821.92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535期 2,000 8月12日 9月13日 124,767.13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2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指数)产品 2,000 9月7日 9月7日 —
华泰证券 聚益第21812号(中证500)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2年
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8,000 9月9日 2月9日 33,534.25
申万宏源证券 龙鼎金牛三值40期(365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2年 —
有限公司 天)收益凭证 10,000 9月8日 9月7日
华泰证券 晟益第21607号(中证500)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2年 —
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2,000 9月17日 9月15日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2年 —
股份有限公司 1601期 2,000 9月17日 9月14日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2年 —
股份有限公司 1602期 2,000 9月22日 9月14日
华泰证券 晟益第22517号(中证500) 本金保障型 2022年 2023年
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4,000 2月16日 2月9日 —
五、备查文件
1、融资业务债权收益权转让及远期受让合同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
[2022-02-16]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2 年 2 年 18 日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64 万股
3、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4.38 元/股
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7 人
5、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台基股份”)完成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 年 12 月 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名单的异议,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获得批准。
5、2022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7名激励对象64.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74名激励对象166.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2月7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2年2月7日
(二)授予价格:14.38元/股
(三)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四)授予人数:7人
(五)授予数量
公司本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64.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 股本总额的0.2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56%。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本次办理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权总 占目前总股本
数量(万股) 量的比例 的比例
1 邢雁 董事长、总经理 13.00 5.19% 0.05%
2 颜家圣 董事、副总经理 12.00 4.79% 0.05%
3 吴拥军 董事、副总经理 9.00 3.59% 0.04%
4 康进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9.00 3.59% 0.04%
5 吴建林 董事、财务总监 9.00 3.59% 0.04%
6 朱玉德 董事、市场总监 8.00 3.19% 0.03%
7 李树森 董事、开发部部长 4.00 1.60% 0.02%
合计 64.00 25.56% 0.27%
(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限售期
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算,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数量占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 4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进行解除限售,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 期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公司 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2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低于 12%;或以公司 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2年净利润复合
增长率不低于 12%
以公司 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低于 12%;或以公司 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年净利润复合
增长率不低于 12%
以公司 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低于 12%;或以公司 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4年净利润复合
增长率不低于 12%
注:为进一步聚焦功率半导体主业发展,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已于2021年2月转让了所持有的北 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泛文化业务主体)控制权至第三方,本次股权转让之后,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 限公司不再列入并表范围。因此,在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条件中,业绩考核指标以公司2020年扣除泛文 化业务后的业绩情况为比较基准,其中“2020年营业收入”基数指标以公司2020年经审计营业收入扣除泛文
化业务收入后为准,“2020年净利润”基数指标以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利润扣除泛文化业务净利润后为准;
后续各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应同口径剔除因并购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可能存在的经营损益、资产(信用)减值损失等影响,以及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核评级,原则上绩效考核评级划分为A(称职及以上)、B(基本称职)、C(不称职)三个档次,考核评级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考核评价结果 A(称职及以上) B(基本称职) C(不称职)
解除限售比例 100% 50% 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执行。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公示情况一致。在授予之后的资金缴纳及股份登记过程中,不存在激励对象放弃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7日出具了
[2022-02-16]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后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后并继续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使用总额不超过65,000万元闲置资金(其中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的IPO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利息]不超过20,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的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编号为2021-028)。
近日,公司对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赎回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赎回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8日使用暂时闲置的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8,000万元购买了华泰证券聚益第21812号(中证500)收益凭证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后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截止目前,由于该收益凭证已到期,公司赎回上述收益凭证及收回本金并实现收益为80,033,534.25元。
二、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理财产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晟益第22517号(中证500)收益凭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华泰证券晟益第22517号(中证500)收益凭证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3)签约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金额:4,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6.60%或3.50%或0.10%
(6)产品期限:预计为358天
(7)起息日:2022年2月16日
(8)到期日:预定为2023年2月9日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1、上述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属于本金保障型产品。
2、上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产品所揭示的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等常见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收益凭证严格按照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办理。
2、公司管理层以及财务部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了低风险投资品种。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半年对所有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产品
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是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实施
的。通过购买适度低风险的产品,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
收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签约方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类型 起算日 到期日 投资收益
(万元) (元)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人民币产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2年
襄阳分行 品 3,000 收益型 4月15日 4月14日 —
中信证券 信智安盈系列82期收益凭 本金保障型浮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证产品 1,000 动收益凭证 4月27日 7月16日 105,000.00
中信证券 安泰保盈系列79期收益凭 本金保障型浮 2021年 2022年 —
股份有限公司 证产品 2,000 动收益凭证 4月28日 4月27日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汇率)产品 2,000 收益型 5月26日 6月28日 92,552.51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汇率)产品 14,000 收益型 5月26日 6月28日 647,867.58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351期 3,000 5月26日 6月30日 186,410.96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352期 3,000 5月27日 6月30日 181,232.88
华泰证券 晟益第21556号(中证500)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2,000 5月28日 7月29日 224,219.18
中国光大银行 2021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钩汇率定制第五期产品 4,000 收益型 5月28日 8月28日 351,000.00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指数)产品 2,000 收益型 6月30日 9月1日 176,054.79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指数)产品 14,000 收益型 6月30日 9月1日 1,232,383.56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434期 3,000 7月6日 8月4日 159,780.82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435期 3,000 7月6日 8月4日 170,136.99
中信证券 安泰保盈系列129期收益 本金保障型浮 2021年 2022年 —
股份有限公司 凭证 5,000 动收益凭证 7月8日 7月6日
华泰证券 晟益第21592号(中证500)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2,000 8月11日 9月15日 117,369.86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534期 3,000 8月11日 9月13日 192,821.92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535期 2,000 8月12日 9月13日 124,767.13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2年 —
襄阳分行 本挂钩指数)产品 2,000 9月7日 9月7日
华泰证券 聚益第21812号(中证500)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2年
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8,000 9月9日 2月9日 33,534.25
申万宏源证券 龙鼎金牛三值40期(365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2年 —
有限公司 天)收益凭证 10,000 9月8日 9月7日
华泰证券 晟益第21607号(中证500)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2年 —
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2,000 9月17日 9月15日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2年
股份有限公司 1601期 2,000 9月17日 9月14日 —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2年
股份有限公司 1602期 2,000 9月22日 9月14日
[2022-02-07]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2月7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81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包括合并报表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但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4、本 激励计 划授 予的第 一类 限制性 股票的 授予 价格为14.3 8元/ 股,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38元/股。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定价原则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定价原则相同。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50.4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653.14万股的1.06%,其中首次授予230.4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653.14万股的0.97%;预留2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653.14万股的0.08%,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7.99%。
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64.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2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56%。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86.4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7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74.44%。其中,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66.4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7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66.45%;预留2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8%,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7.99%。
本次激励计划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12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6日,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获得批准。
5、2022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7名激励对象64.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74名激励对象166.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2月7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公司本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
票: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此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2月7日为授予日,向81名激励对象授予230.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64.00万股,授予价格为14.38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66.40万股,授予价格为14.38元/股。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董事会决定本次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授予日:2022年2月7日。
(二)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为14.38元/股。
(三)首次授予数量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64.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
股本总额的0.2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56%。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权总量 占目前总股
数量(万股) 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邢雁 董事长、总经理 13.00 5.19% 0.05%
2 颜家圣 董事、副总经理 12.00 4.79% 0.05%
3 吴拥军 董事、副总经理 9.00 3.59% 0.04%
4 康进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9.00 3.59% 0.04%
5 吴建林 董事、财务总监 9.00 3.59% 0.04%
6 朱玉德 董事、市场总监 8.00 3.19% 0.03%
7 李树森 董事、开发部部长 4.00 1.60% 0.02%
合计 64.00 25.56% 0.27%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86.4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
司股本总额的0.7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74.44%。其中,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66.4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
总额的0.7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66.45%。
激励对象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权总量 占目前总股本
数量(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董事会认为需 166.40 66.45% 0.70%
要激励的其他人员(74 人)
3、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解除限售/归属安排和禁售
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本激励
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全部归属或作废
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约定比例分次解除限售/归属 ,每 次权 益解除 限售/ 归属 以满 足相 应的 解除限 售/归 属条 件为前提条件。
2、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完成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失
[2022-02-07] (300046)台基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本
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在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公司行政楼会议
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遵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
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3、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7 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81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30.40 万股限制性股
票,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64.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66.40 万股。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2022-02-07] (300046)台基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 2022 年
1 月 28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在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公司行政楼会
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邢雁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一致同意以 2022 年 2 月 7 日为首次授予日,按照授予价格为
14.38 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0.4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
授予 7 名激励对象 64.0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 74 名激励对象 166.40 万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董事邢雁、颜家圣、吴拥军、吴建林、李树森、朱玉德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故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非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2021-12-24] (300046)台基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6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4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162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邢雁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125 人,合计持有股份
数 79,116,28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4485%,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
均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拥有公司股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3 人,持有股份数 77,508,8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7689%;参加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122 人,持有股份数 1,607,4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79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股东”)12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6,858,28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273%。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无法到会的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会,其他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参会。公司聘请的律师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5,332,4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0.9490%;反对 1,525,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04%;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5,332,4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490%;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反对 1,525,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04%;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二)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5,331,1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0.9413%;反对 1,525,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04%;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3%。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5,331,1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413%;反对 1,525,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04%;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5,331,0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0.9407%;反对 1,525,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04%;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331,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407%;反对1,525,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04%;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13]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
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为了更好的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 26.32%股份的股东襄阳新仪元
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在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提案《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具备提出临时提案
的资格,其提案内容属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其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台
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取消原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关于<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上述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除上述议案的调整外,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相关事项均保持不变。
公司现对 2021 年 12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6、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0 日
8、出席对象:
(1)凡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9、会议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拟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在审议上述议案 1、2、3 时应当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1.00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
3.00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1 年
12 月 23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
3、登记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441021(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验证入场。
5、会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
联 系 人:钱璟
电 话:0710-3506236
传 真:0710-3500847
电子信箱:securities@techsem.com.cn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提前半小时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46,投票简称:台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2021-12-13]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的修订
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文件。
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具体修订如下:
一、 “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之“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之“(五)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2.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修订前: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进行解除限售,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期为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 以 2020年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2年半导体业务营业收
售期 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2%;或以 2020年公司半导体业务净利润为基数,
公司 2022年半导体业务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2%
第二个解除限 以 2020年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年半导体业务营业收
售期 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2%;或以 2020年公司半导体业务净利润为基数,
公司 2023年半导体业务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2%
第三个解除限 以 2020年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年半导体业务营业收
售期 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2%;或以 2020年公司半导体业务净利润为基数,
公司 2024年半导体业务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2%
注:(1)上述“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指上市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的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半导体业务净利润”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半导体业务净利润。根据 2020 年台基股份《审
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8698 号),台基股份 2020 年半导体业务分部营业收入为 265,539,437.14 元,2020
年半导体业务分部净利润为 33,862,239.31 元;(2)在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条件中,2020 年度的净利润考核指标以半导体业务为比较基准,后续各年净利润应同口径剔除因并购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可能存在的经营损益、资产(信用)减值损失等影响,以及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修订后: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进行解除限售,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期为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 以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
售期 于 12%;或以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2 年净利润复合增
长率不低于 12%
第二个解除限 以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
售期 于 12%;或以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净利润复合增
长率不低于 12%
第三个解除限 以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
售期 于 12%;或以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4 年净利润复合增
长率不低于 12%
注:为进一步聚焦功率半导体主业发展,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已于 2021 年 2 月转让了所持有的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泛文化业务主体)控制权至第三方,本次股权转让之后,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不再列入并表范围。因此,在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条件中,业绩考核指标以公司 2020 年扣除泛文化业务后的业绩情况为比较基准,其中“2020 年营业收入”基数指标以公司 2020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扣除泛文化业务收入后为准,“2020 年净利润”基数指标以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利润扣除泛文化业务净利润
后为准;后续各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应同口径剔除因并购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可能存在的经营损益、资产(信用)减值损失等影响,以及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二、 “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之“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之“(五)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之“2.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之“(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修订前: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进行归属,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期为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 以 2020 年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2 年半导体业务营业收
属期 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2%;或以 2020 年公司半导体业务净利润为基数,
公司 2022 年半导体业务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2%
第二个归 以 2020 年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半导体业务营业收
属期 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2%;或以 2020 年公司半导体业务净利润为基数,
公司 2023 年半导体业务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2%
第三个归 以 2020 年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半导体业务营业收
属期 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2%;或以 2020 年公司半导体业务净利润为基数,
公司 2024 年半导体业务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2%
注:(1)上述“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指上市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的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半导体业务净利润”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半导体业务净利润。根据2020 年台基股份《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8698 号),台基股份 2020 年半导体业务分部营
业收入为 265,539,437.14 元,2020 年半导体业务分部净利润为 33,862,239.31 元;(2)在本股权
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条件中,2020 年度的净利润考核指标以半导体业务为比较基准,后续各年净利润应同口径剔除因并购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可能存在的经营损益、资产(信用)减值损失等影响,以及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修订后: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进行归属,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期为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 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属期 12%;或以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2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
低于12%
第二个归 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属期 12%;或以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3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
低于12%
第三个归 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属期 12%;或以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4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
低于12%
注:为进一步聚焦功率半导体主业发展,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已于 2021 年 2 月转让了所持有的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泛文化业务主体)控制权至第三方,本次股权转让之后,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不再列入并表范围。因此,在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条件中,业绩考核指标以公司 2020 年扣除泛文化业务后的业绩情况为比较基准,其中“2020 年营业收入”基数指标以公司 2020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扣除泛文化业务收入后为准,“2020 年净利润”基数指标以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利润扣除泛文化业务净利润后为准;后续各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应同口径剔除因并购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可能存在的经营损益、资产(信用)减值损失等影响,以及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三、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涉及的相关内容已同步修订。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2021-12-13] (300046)台基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本
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在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公司行政楼会
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遵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了达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公司对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修订后的实施考核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2021-12-13] (300046)台基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
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在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公司行
政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邢雁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董事邢雁、颜家圣、吴拥军、吴建林、李树森、朱玉德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故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非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董事邢雁、颜家圣、吴拥军、吴建林、李树森、朱玉德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故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非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 26.32%股份的股东襄阳新仪
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在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提案《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对原激励计划草案中部分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董事会同意取消原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其他议案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名,占公司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2021-12-07]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基股份”、“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3,411,371 股,发行价格为14.95 元/股,募集总额为人民币 349,999,996.45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320,754.7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2,679,241.73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出具了编号为“大华验字[2021]000178 号”的《验资
报告》。
根据公司《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和 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新型高功率半导体器件产业升级项目 23,000.00 14,688.48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2 高功率半导体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15,200.00 9,579.44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0,000.00
合计 50,200.00 34,267.92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额
1 新型高功率半导体 23,000.00 14,688.48 666.27 4.54%
器件产业升级项目
2 高功率半导体技术 15,200.00 9,579.44 483.85 5.05%
研发中心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
合计 50,200.00 34,267.92 11,150.12 32.54%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计
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1 高功率半导体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2021 年 11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确定的,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厂房改造和装修费用、购置研发设备、购置软件系统及研发投入等。受新冠疫情、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研发中心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经审慎考量,现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31 日。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募投项目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台基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2021-12-07] (300046)台基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本
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6日在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公司行政楼会议
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遵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际情况,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应当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 3-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2021-12-07] (300046)台基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
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在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公司行政
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邢雁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订了《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董事邢雁、颜家圣、吴拥军、吴建林、李树森、朱玉德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故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非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董事邢雁、颜家圣、吴拥军、吴建林、李树森、朱玉德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故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非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归属资格、解除限售条件、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解除限售/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因董事邢雁、颜家圣、吴拥军、吴建林、李树森、朱玉德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故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非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将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名,占公司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9 名,占公司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2021-12-07]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6、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0 日
8、出席对象:
(1)凡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9、会议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拟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在审议上述议案 1、2、3 时应当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1.00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2.00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
3.00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1 年
12 月 23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
3、登记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部,邮编:441021(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验证入场。
5、会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
联 系 人:钱璟
电 话:0710-3506236
传 真:0710-3500847
电子信箱:securities@techsem.com.cn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提前半小时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46,投票简称:台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1.00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0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3.00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
宜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公司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2021-11-22]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浦峦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峦半导体”)、天津锐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锐芯”)签订《浦峦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根据增资协议的约定,公司以现金方式对浦峦半导体进行增资 1,500 万元,
其中 750 万元认购浦峦半导体新增注册资本,750 万元计入浦峦半导体资本公积,天津锐芯放弃浦峦半导体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浦峦半导体的股权比例由 40%增加至 5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二、本次增资事项进展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近日,浦峦半导体已完成了上述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收到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浦峦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W02X0Y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汇源路 55 号 8 幢 3 层 J1350 室
5、法定代表人:王祥
6、注册资本:3,750 万元
7、成立日期:2018 年 10 月 16 日
8、营业期限:2018 年 10 月 16 日至 2048 年 10 月 15 日
9、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的销售,从事半导体技 术、电子技术专业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产品设计, 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浦峦半导体目前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1,950 52%
天津锐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00 48%
合计 3,750 100%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2021-11-11] (300046)台基股份:收到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樟树市睿圣投资管理中心、姜培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樟树市睿圣投资管理中心、
姜培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台基股份”)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樟树市睿圣投资管理中心、姜培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30 号),具体内容如下:
“樟树市睿圣投资管理中心、姜培枫:
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以下违规事实:
2016 年 6 月,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基股份或公司)购
买了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彼岸春天)100%股权。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彼岸春天原股东樟树市睿圣投资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睿圣投资)、姜培枫对彼岸春天 2016-2020 年业绩未达承诺金额、彼岸春天资产减值损失金额承担赔偿责任。
彼岸春天 2017-2020 年均未完成业绩承诺,其 2017-2019 年业绩承诺补偿已
完成。根据《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睿圣投资及姜培枫应在《彼岸春天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2020 年度《收购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将 2020 年业绩承诺补偿及彼岸春天资产减值补偿款项支付给台基股份,但睿圣投资、姜培枫至今未支付,也未披露原因。
睿圣投资、姜培枫不履行承诺且未披露原因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 年)第三条第一款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第五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2021 年)第五十二条第三项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第六条第一款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睿圣投资、姜培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睿圣投资、姜培枫应严格遵守资本市场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承诺。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2021-11-01]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就业绩补偿和资产减值补偿事项提起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就业绩补偿和资产减值补偿事项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台基股份”)于近日就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彼岸春天”)原股东姜培枫、樟树市睿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圣投资”)现金购买资产所作出的业绩补偿和资产减值补偿未履行事项向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襄阳
中院”)提起诉讼,并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襄阳中院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向公
司发出已登记立案通知。
(二)本次诉讼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1、原告: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被告一:姜培枫
被告二:樟树市睿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诉讼请求
1、判令二被告支付原告业绩补偿款 4,497.67 万元;
2、判令二被告支付原告资产减值补偿款 12,658.41 万元;
3、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三、本次诉讼案件的事实与理由
2016 年 6 月 6 日,原告台基股份与被告一姜培枫、被告二睿圣投资签订了《湖
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下称《协议》)。《协议》约定了公司以 38,000 万元的价格收购彼岸春天全
部股权,被告姜培枫将其持有的彼岸春天 1%股权以 380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公司,睿圣投资将其持有的彼岸春天 99%的股权以 37,620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公司。同时《协议》对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二被告应承担的业绩承诺和资产减值补偿、
彼岸春天的治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约定。2018 年 2 月 7 日,公司与二被告签订
了《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就原《协议》中的业绩承诺期、业绩承诺补偿机制、测试机制及补偿机制、期末应收账款相关的承诺、剩余收购价款的支付等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变更。
《协议》和《补充协议》签订后,公司依约以现金转账的方式支付了二被告股权转让款合计 256,634,867.05 元,以扣除二被告业绩补偿款的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 123,365,132.95 元,合计支付股权转让款 38,000 万元,至此原告已经全面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协议》及《补充协议》,而二被告连续四年均未能完成业绩承诺,应支付业绩补偿款累计 15,891.24 万元,扣除原告应当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二被告还应向原告支付业绩补偿款合计 4,497.67 万元。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彼岸春天资产减值进行了
测试,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5888 号《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标的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下称《资产减值测试报告》),《资产减值测试报告》显示收购资产大幅减值,根据《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二被告应当支付公司资产减值补偿款 12,658.41 万元。
综上,二被告应当支付台基公司补偿款合计 17,156.08 万元。《协议》及《补
充协议》中均约定,二被告对公司做出的承诺及补偿义务均互负连带责任,因此二被告应当依约支付公司全部补偿款。经公司多次催讨,二被告拒不支付补偿款,该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并严重侵害了公司合法权益。鉴此,公司诉至襄阳中院,望判如所请。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案后续的审判结果、判决执行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和期后损益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2021-10-27] (300046)台基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
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公司
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邢雁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占公司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董事朱玉德与本项议案存在关联,该名董事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8 人,占公司非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特此公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2021-10-27] (300046)台基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本
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公司行政楼会
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遵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占超与本项议案存在关联,该名监事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 人,占公司非关联监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2021-10-27] (300046)台基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2021-10-27]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浦峦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峦半导体”)是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台基股份”)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为满足浦峦半导体经营发展需求,经浦峦半导体全体股东协商一致,拟由台基股份以自有资金 1,500 万元(人民币,下同)对浦峦半导体进行增资,其中 750 万元用于新增注册资本,75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浦峦半导体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增加至 3,750 万元。
本次增资前,浦峦半导体股东天津锐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锐芯”)持有浦峦半导体 60%股权,台基股份持有浦峦半导体 40%股权。根据浦峦半导体股东会决议,天津锐芯放弃本次增资权利,不进行增资;台基股份以自有资金增资 1,5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津锐芯持有浦峦半导体 48%股权,台基股份持有浦峦半导体 52%股权,浦峦半导体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天津锐芯的普通合伙人为深圳海德复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资本”),海德资本为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袁雄控股的企业,有限合伙人包括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张志昊、公司现任董事朱玉德和现任监事占超。根据相关规定,天津锐芯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司对浦峦半导体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1年 10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玉德、关联监事占超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天津锐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6EYBK57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 126 号动漫大厦 C 区二层 209(TG
第 945 号)
5、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海德复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俊锋)
6、成立时间:2018 年 09 月 14 日
7、合伙期限:2018 年 09 月 14 日至 2038 年 09 月 14 日
8、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服务;财务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公共关系服务;市场调查服务。
9、天津锐芯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海德复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0.18 0.01%
王祥 600 33.33%
张志昊 240 13.33%
徐元庆 299.82 16.66%
李珊 210 11.67%
占超 90 5%
朱玉德 90 5%
王维 60 3.33%
许征 30 1.67%
王海燕 30 1.67%
朱志锋 30 1.67%
许钢 30 1.67%
翟峰 30 1.67%
林煜凤 30 1.67%
罗泽泉 30 1.67%
合计 1800 100%
10、关联关系说明:天津锐芯的普通合伙人为海德资本,海德资本为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袁雄控股的企业,有限合伙人包括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张志昊、公司现任董事朱玉德和现任监事占超。根据相关规定,天津锐芯为公司关联法人。
11、经查询,天津锐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浦峦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W02X0Y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汇源路 55 号 8 幢 3 层 J1350 室
5、法定代表人:王祥
6、注册资本:3,000 万元
7、成立日期:2018 年 10 月 16 日
8、营业期限:2018 年 10 月 16 日至 2048 年 10 月 15 日
9、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的销售,从事半导体技术、电子技术专业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产品设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浦峦半导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高功率 IGBT 芯片设计,及 IGBT
模块产品生产、销售和服务。
10、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 本次增资后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
有限公司 1,200 40% 1,950 52%
天津锐芯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1,800 60% 1,800 48%
合计 3,000 100% 3,750 100%
11、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78.12 691.47
负债总额 126.08 74.97
净资产 752.04 616.50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年度
营业收入 403.45 423.28
利润总额 -117.65 -356.51
净利润 -117.65 -356.51
注:浦峦半导体 2020 年度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 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湖北大维至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鄂大维至
信评报字【2021】第 116 号),该报告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
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浦峦半导体 100%股权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在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后最终选取收益法作出评估结论。据收益法评估结果,浦峦半导体股东
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8 月 31 日评估值为 6,028.96 万元。
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本次增资参照该次《资产评估报告书》所载明的评估值6,028.96 万元为本次增资定价的基础,最终确定浦峦半导体本次增资前估值为6,000 万元,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为 2 元/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浦峦半导体增资 1,500 万元,其中 750 万元
计入浦峦半导体注册资本,剩余 750 万元计入浦峦半导体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浦峦半导体 52%股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增资在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增资定价,增资价格公允合理。
五、本次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天津锐芯、浦峦半导体签署了《浦峦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增资协
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增资方案
1、根据湖北大维至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鄂大维至信评
报字【2021】第 116 号),基于浦峦半导体长远发展和台基股份战略布局,经各
方友好协商,同意台基股份以现金方式对浦峦半导体进行增资 1,500 万元,其中
750 万元认购浦峦半导体新增注册资本,750 万元计入浦峦半导体资本公积,天
津锐芯放弃浦峦半导体本次
[2021-10-27] (300046)台基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44元
每股净资产: 4.400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21%
营业总收入: 2.6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582.02万元
[2021-10-12]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23,411,3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978%;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3,411,3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97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641号),公司向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23,411,371股,发行价格为14.95元/股,募集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96.4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320,754.7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679,241.73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已于2021年4月14日上市,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5 名股东为:深圳市华润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
司-润科(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汉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UBSAG、徐国新、张斌。
上述股东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为:
自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不转让本单位/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本单位/本人所认购的上述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任何担保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0月1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为23,411,3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978%。
3、本次总计5名股东申请解除限售股份。上述股东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股份亦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本次实际可
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数量
深圳市华润资本股权投资有限
1 公司-润科(上海)股权投资基 11,705,685 11,705,685 11,705,685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徐国新 4,816,053 4,816,053 4,816,053
3 汉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545,153 3,545,153 3,545,153
4 UBSAG 1,672,240 1,672,240 1,672,240
5 张斌 1,672,240 1,672,240 1,672,240
合计 23,411,371 23,411,371 23,411,371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数量(股) (股) (%)
一、有限售条件 — —
股份 23,411,371 9.8978 -23,411,371
二、无限售条件
股份 213,120,000 90.1022 +23,411,371 236,531,371 100
三、总股本 236,531,371 100 0 236,531,371 100
注: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综上,保荐机构对台基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2021-09-17]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后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后并继续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使用总额不超过65,000万元闲置资金(其中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的IPO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利息]不超过20,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的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编号为2021-028)。
近日,公司对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赎回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赎回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使用暂时闲置的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华泰证券晟益第21592号(中证500)收益凭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后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截止目前,由于华泰证券晟益第21592号(中证500)收益凭证赎回条件已满足理财产品合约的约定条款,上述收益凭证已赎回,收回本金并实现收益为20,117,369.86元。
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3,000万元购买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1534期和2021年8月11日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2,000万
元购买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1535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后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截止目前,由于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1534期和第1535期赎回条件已满足理财产品合约的约定条款,上述两笔收益凭证已赎回,收回本金并实现收益分别为30,192,821.92元、
20,124,767.13元。
二、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理财产品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华泰证券晟益第21607号(中证500)收益凭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华泰证券晟益第21607号(中证500)收益凭证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3)签约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投资额度:2,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7.1%或0.1%
(6)产品期限:预计为363天
(7)起息日:2021年9月17日
(8)到期日:预定为2022年9月15日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1601期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1601期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3)签约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金额:2,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7.1%或0.1%或0.1%+(期末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期初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94.5%)
(6)产品存续期限:363天
(7)存续期起始日:2021年9月17日
(8)存续期到期日:2022年9月14日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1602期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1602期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3)签约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金额:2,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7.1%或0.1%或0.1%+(期末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期初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94.5%)
(6)产品存续期限:358天
(7)存续期起始日:2021年9月22日
(8)存续期到期日:2022年9月14日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1、上述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属于本金保障型产品。
2、上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产品所揭示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等常见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收益凭证严格按照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办理。
2、公司管理层以及财务部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了低风险投资品种。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半年对所有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产品
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是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实施
的。通过购买适度低风险的产品,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
收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签约方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类型 起算日 到期日 投资收益
(万元) (元)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0年 2020年
襄阳分行 存款 13,000 收益型 10月9日 12月31日 886,849.32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0年 2020年
襄阳分行 存款 260 收益型 10月10日 12月09日 10,471.23
华夏银行 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 保本浮动 2020年 2020年
襄阳分行 款产品 2,000 收益型 10月12日 12月31日 126,246.57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人民币产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品 3,000 收益型 1月13日 4月13日 236,712.33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人民币产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2年
襄阳分行 品 3,000 收益型 4月15日 4月14日 —
中信证券 信智安盈系列82期收益凭 本金保障型浮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证产品 1,000 动收益凭证 4月27日 7月16日 105,000.00
中信证券 安泰保盈系列79期收益凭 本金保障型浮 2021年 2022年
股份有限公司 证产品 2,000 动收益凭证 4月28日 4月27日 —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汇率)产品 2,000 收益型 5月26日 6月28日 92,552.51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汇率)产品 14,000 收益型 5月26日 6月28日 647,867.58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351期 3,000 5月26日 6月30日 186,410.96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352期 3,000 5月27日 6月30日 181,232.88
华泰证券 晟益第21556号(中证500)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2,000 5月28日 7月29日 224,219.18
中国光大银行 2021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钩汇率定制第五期产品 4,000 收益型 5月28日 8月28日 351,000.00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指数)产品 2,000 收益型 6月30日 9月1日 176,054.79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指数)产品 14,000 收益型 6月30日 9月1日 1,232,383.56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09-09]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后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后并继续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使用总额不超过65,000万元闲置资金(其中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的IPO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利息]不超过20,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的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编号为2021-028)。
近日,公司对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赎回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赎回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使用暂时闲置的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2021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定制第五期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立现金管理结算账户及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截止目前,由于该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公司赎回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及收回本金并实现收益为40,351,000元。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使用暂时闲置的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4,000万元和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指
数)产品2021年TGG21300117期和TGG21300118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后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截止目前,由于平安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赎回条件已满足理财产品合约的约定条款,上述两笔结构性存款产品已赎回,收回本金并实现收益分别为141,232,383.56元、20,176,054.79元。
二、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理财产品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指数)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指数)产品2021年TGG21300303期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3)签约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4)金额:2,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0.50%或5.52%
(6)产品期限:365天
(7)产品成立日:2021年9月7日
(8)产品到期日:2022年9月7日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了华泰证券聚益第21812号(中证500)收益凭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聚益第21812号(中证500)收益凭证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3)签约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金额:8,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6.9%或0.1%+100%*MAX(0,期末收益表现水平-100%)
(6)产品期限:154天
(7)起息日:2021年9月9日
(8)到期日:2022年2月9日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申万宏源证券龙鼎金牛三值40期(365天)收益凭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龙鼎金牛三值40期(365天)收益凭证产品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3)签约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4)金额:10,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7%或4%或0.1%
(6)产品期限:365天
(7)起息日:2021年9月8日
(8)到期日:2022年9月7日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1、上述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属于本金保障型产品。
2、上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产品所揭示的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等常见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和收益凭证严格按照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办理。
2、公司管理层以及财务部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了低风险投资品种。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半年对所有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产品
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是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实施
的。通过购买适度低风险的产品,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
收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签约方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类型 起算日 到期日 投资收益
(万元) (元)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0年 2020年
襄阳分行 存款 13,000 收益型 10月9日 12月31日 886,849.32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0年 2020年
襄阳分行 存款 260 收益型 10月10日 12月09日 10,471.23
华夏银行 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 保本浮动 2020年 2020年
襄阳分行 款产品 2,000 收益型 10月12日 12月31日 126,246.57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人民币产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品 3,000 收益型 1月13日 4月13日 236,712.33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人民币产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2年 —
襄阳分行 品 3,000 收益型 4月15日 4月14日
中信证券 信智安盈系列82期收益凭 本金保障型浮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证产品 1,000 动收益凭证 4月27日 7月16日 105,000.00
中信证券 安泰保盈系列79期收益凭 本金保障型浮 2021年 2022年 —
股份有限公司 证产品 2,000 动收益凭证 4月28日 4月27日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汇率)产品 2,000 收益型 5月26日 6月28日 92,552.51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汇率)产品 14,000 收益型 5月26日 6月28日 647,867.58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351期 3,000 5月26日 6月30日 186,410.96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352期 3,000 5月27日 6月30日 181,232.88
华泰证券 晟益第21556号(中证500)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2,000 5月28日 7月29日 224,219.18
中国光大银行 2021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钩汇率定制第五期产品 4,000 收益型 5月28日 8月28日 351,000.00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指数)产品 2,000 收益型 6月30日 9月1日 176,054.79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指数)产品 14,000 收益型 6月30日 9月1日 1,232,383.56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434
[2021-08-24]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控股股东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披
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控股股东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仪元”)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365,313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
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收到新仪元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
函》,新仪元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不再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仪元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3%。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比例
襄阳新仪元
半导体有限 集中竞价 2021年7月27日
31.99 1,720,000 0.73%
责任公司 交易 至2021年7月30日
注: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襄阳新仪元半 合计持有股份 63,978,000 27.05% 62,258,000 26.32%
导体有限责任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3,978,000 27.05% 62,258,000 26.32%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其他说明
1、新仪元股份减持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
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
3、新仪元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2021-08-12]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后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后并继续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使用总额不超过65,000万元闲置资金(其中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的IPO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利息]不超过20,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的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编号为2021-028)。
近日,公司对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赎回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赎回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1,000万元购买中信证券信智安盈系列82期收益凭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截止目前,由于中信证券信智安盈系列82期收益凭证赎回条件已满足理财产品合约的约定条款,上述收益凭证已赎回,收回本金并实现收益为10,105,000.00元。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使用暂时闲置的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华泰证券晟益第21556号(中证500)收益凭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立现金管理结算账户及使用闲置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截止目前,由于华泰证券晟益第21556号(中证500)收益凭证赎回条件已满足理财产品合约的约定条款,上述收益凭证已赎回,收回本金并实现收益为20,224,219.18元。
公司于2021年7月5日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6,000万元购买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1434期和第1435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后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截止目前,由于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1434期和第1435期赎回条件已满足理财产品合约的约定条款,上述两笔收益凭证已赎回,收回本金并实现收益分别为30,159,780.82元、30,170,136.99元。
二、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理财产品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华泰证券晟益第21592号(中证500)收益凭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华泰证券晟益第21592号(中证500)收益凭证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3)签约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投资额度:2,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0.1%或4.0%或6.3%
(6)产品期限:预计为357天
(7)起息日:2021年8月11日
(8)到期日:预定为2022年8月3日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1534期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1534期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3)签约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金额:3,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6.9%或0.1%或0.1%+(期末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
/期初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94.7%)
(6)产品存续期限:363天
(7)存续期起始日:2021年8月11日
(8)存续期到期日:2022年8月8日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1535期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1535期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3)签约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金额:2,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6.9%或0.1%或0.1%+(期末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期初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94.7%)
(6)产品存续期限:363天
(7)存续期起始日:2021年8月12日
(8)存续期到期日:2022年8月9日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1、上述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属于本金保障型产品。
2、上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产品所揭示的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等常见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收益凭证严格按照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办理。
2、公司管理层以及财务部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了低风险投资品种。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半年对所有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
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
委员会报告。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产品
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是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实施
的。通过购买适度低风险的产品,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
收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签约方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类型 起算日 到期日 投资收益
(万元) (元)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0年 2020年
襄阳分行 存款 13,000 收益型 10月9日 12月31日 886,849.32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0年 2020年
襄阳分行 存款 260 收益型 10月10日 12月09日 10,471.23
华夏银行 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 保本浮动 2020年 2020年
襄阳分行 款产品 2,000 收益型 10月12日 12月31日 126,246.57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人民币产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品 3,000 收益型 1月13日 4月13日 236,712.33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人民币产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2年 —
襄阳分行 品 3,000 收益型 4月15日 4月14日
中信证券 信智安盈系列82期收益凭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000 浮动收益凭 105,000.00
证产品 证 4月27日 7月16日
中信证券 安泰保盈系列79期收益凭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2年
股份有限公司 2,000 浮动收益凭 —
证产品 证 4月28日 4月27日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汇率)产品 2,000 收益型 5月26日 6月28日 92,552.51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汇率)产品 14,000 收益型 5月26日 6月28日 647,867.58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351期 3,000 5月26日 6月30日 186,410.96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352期 3,000 5月27日 6月30日 181,232.88
华泰证券 晟益第21556号(中证500)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2,000 收益凭证 5月28日 7月29日 224,219.18
中国光大银行 2021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
襄阳分行 钩汇率定制第
[2021-07-30]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
控股股东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披
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控股股东
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仪元”)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其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2,365,313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收到新仪元出具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
函》,新仪元于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30日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27%,股份减持数量已过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比例
襄阳新仪元半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7月27日 31.17 1,170,000 0.495%
导体有限责任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7月30日 33.72 550,000 0.233%
公司 合计 1,720,000 0.727%
注:以上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襄阳新仪元半 合计持有股份 63,978,000 27.05% 62,258,000 26.32%
导体有限责任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3,978,000 27.05% 62,258,000 26.32%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说明
1、新仪元股份减持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2、新仪元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
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新仪元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2021-07-24] (300046)台基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47元
每股净资产: 4.304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8%
营业总收入: 1.6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304.22万元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2-22]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使用总额不超过65,000万元闲置资金(其中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的IPO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利息]不超过20,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的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编号为2021-028)。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理财产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业务债权收益权转让及远期受让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融资业务债权收益权转让及远期受让
(2)收益类型:固定收益
(3)签约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金额:5,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4.80%
(6)产品期限:365天
(7)起息日:2022年2月21日
(8)到期日:2023年2月21日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尽管此次理财产品为固定收益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严格按照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和2020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办理。
2、公司管理层以及财务部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了低风险投资品种。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半年
对所有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
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
委员会报告。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产品
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是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实施的。通过购买适度低
风险的产品,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增加公司收益,
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四、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签约方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类型 起算日 到期日 投资收益
(万元) (元)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人民币产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2年
襄阳分行 品 3,000 收益型 4月15日 4月14日 —
中信证券 信智安盈系列82期收益凭 本金保障型浮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证产品 1,000 动收益凭证 4月27日 7月16日 105,000.00
中信证券 安泰保盈系列79期收益凭 本金保障型浮 2021年 2022年 —
股份有限公司 证产品 2,000 动收益凭证 4月28日 4月27日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汇率)产品 2,000 收益型 5月26日 6月28日 92,552.51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汇率)产品 14,000 收益型 5月26日 6月28日 647,867.58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351期 3,000 5月26日 6月30日 186,410.96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352期 3,000 5月27日 6月30日 181,232.88
华泰证券 晟益第21556号(中证500)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2,000 5月28日 7月29日 224,219.18
中国光大银行 2021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钩汇率定制第五期产品 4,000 收益型 5月28日 8月28日 351,000.00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指数)产品 2,000 收益型 6月30日 9月1日 176,054.79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指数)产品 14,000 收益型 6月30日 9月1日 1,232,383.56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434期 3,000 7月6日 8月4日 159,780.82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435期 3,000 7月6日 8月4日 170,136.99
中信证券 安泰保盈系列129期收益 本金保障型浮 2021年 2022年 —
股份有限公司 凭证 5,000 动收益凭证 7月8日 7月6日
华泰证券 晟益第21592号(中证500)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2,000 8月11日 9月15日 117,369.86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534期 3,000 8月11日 9月13日 192,821.92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535期 2,000 8月12日 9月13日 124,767.13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2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指数)产品 2,000 9月7日 9月7日 —
华泰证券 聚益第21812号(中证500)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2年
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8,000 9月9日 2月9日 33,534.25
申万宏源证券 龙鼎金牛三值40期(365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2年 —
有限公司 天)收益凭证 10,000 9月8日 9月7日
华泰证券 晟益第21607号(中证500)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2年 —
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2,000 9月17日 9月15日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2年 —
股份有限公司 1601期 2,000 9月17日 9月14日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2年 —
股份有限公司 1602期 2,000 9月22日 9月14日
华泰证券 晟益第22517号(中证500) 本金保障型 2022年 2023年
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4,000 2月16日 2月9日 —
五、备查文件
1、融资业务债权收益权转让及远期受让合同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
[2022-02-16]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2 年 2 年 18 日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64 万股
3、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4.38 元/股
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7 人
5、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台基股份”)完成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 年 12 月 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名单的异议,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获得批准。
5、2022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7名激励对象64.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74名激励对象166.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2月7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2年2月7日
(二)授予价格:14.38元/股
(三)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四)授予人数:7人
(五)授予数量
公司本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64.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 股本总额的0.2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56%。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本次办理登记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权总 占目前总股本
数量(万股) 量的比例 的比例
1 邢雁 董事长、总经理 13.00 5.19% 0.05%
2 颜家圣 董事、副总经理 12.00 4.79% 0.05%
3 吴拥军 董事、副总经理 9.00 3.59% 0.04%
4 康进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9.00 3.59% 0.04%
5 吴建林 董事、财务总监 9.00 3.59% 0.04%
6 朱玉德 董事、市场总监 8.00 3.19% 0.03%
7 李树森 董事、开发部部长 4.00 1.60% 0.02%
合计 64.00 25.56% 0.27%
(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限售期
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算,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数量占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 4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进行解除限售,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 期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公司 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2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低于 12%;或以公司 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2年净利润复合
增长率不低于 12%
以公司 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低于 12%;或以公司 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年净利润复合
增长率不低于 12%
以公司 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低于 12%;或以公司 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4年净利润复合
增长率不低于 12%
注:为进一步聚焦功率半导体主业发展,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已于2021年2月转让了所持有的北 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泛文化业务主体)控制权至第三方,本次股权转让之后,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 限公司不再列入并表范围。因此,在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条件中,业绩考核指标以公司2020年扣除泛文 化业务后的业绩情况为比较基准,其中“2020年营业收入”基数指标以公司2020年经审计营业收入扣除泛文
化业务收入后为准,“2020年净利润”基数指标以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利润扣除泛文化业务净利润后为准;
后续各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应同口径剔除因并购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可能存在的经营损益、资产(信用)减值损失等影响,以及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核评级,原则上绩效考核评级划分为A(称职及以上)、B(基本称职)、C(不称职)三个档次,考核评级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考核评价结果 A(称职及以上) B(基本称职) C(不称职)
解除限售比例 100% 50% 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执行。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公示情况一致。在授予之后的资金缴纳及股份登记过程中,不存在激励对象放弃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7日出具了
[2022-02-16]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后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后并继续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使用总额不超过65,000万元闲置资金(其中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的IPO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利息]不超过20,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的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编号为2021-028)。
近日,公司对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赎回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赎回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8日使用暂时闲置的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8,000万元购买了华泰证券聚益第21812号(中证500)收益凭证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后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截止目前,由于该收益凭证已到期,公司赎回上述收益凭证及收回本金并实现收益为80,033,534.25元。
二、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理财产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晟益第22517号(中证500)收益凭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华泰证券晟益第22517号(中证500)收益凭证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3)签约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金额:4,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6.60%或3.50%或0.10%
(6)产品期限:预计为358天
(7)起息日:2022年2月16日
(8)到期日:预定为2023年2月9日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1、上述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属于本金保障型产品。
2、上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产品所揭示的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等常见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收益凭证严格按照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办理。
2、公司管理层以及财务部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了低风险投资品种。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半年对所有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产品
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是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实施
的。通过购买适度低风险的产品,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
收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签约方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类型 起算日 到期日 投资收益
(万元) (元)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人民币产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2年
襄阳分行 品 3,000 收益型 4月15日 4月14日 —
中信证券 信智安盈系列82期收益凭 本金保障型浮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证产品 1,000 动收益凭证 4月27日 7月16日 105,000.00
中信证券 安泰保盈系列79期收益凭 本金保障型浮 2021年 2022年 —
股份有限公司 证产品 2,000 动收益凭证 4月28日 4月27日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汇率)产品 2,000 收益型 5月26日 6月28日 92,552.51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汇率)产品 14,000 收益型 5月26日 6月28日 647,867.58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351期 3,000 5月26日 6月30日 186,410.96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352期 3,000 5月27日 6月30日 181,232.88
华泰证券 晟益第21556号(中证500)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2,000 5月28日 7月29日 224,219.18
中国光大银行 2021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钩汇率定制第五期产品 4,000 收益型 5月28日 8月28日 351,000.00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指数)产品 2,000 收益型 6月30日 9月1日 176,054.79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指数)产品 14,000 收益型 6月30日 9月1日 1,232,383.56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434期 3,000 7月6日 8月4日 159,780.82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435期 3,000 7月6日 8月4日 170,136.99
中信证券 安泰保盈系列129期收益 本金保障型浮 2021年 2022年 —
股份有限公司 凭证 5,000 动收益凭证 7月8日 7月6日
华泰证券 晟益第21592号(中证500)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2,000 8月11日 9月15日 117,369.86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534期 3,000 8月11日 9月13日 192,821.92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535期 2,000 8月12日 9月13日 124,767.13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2年 —
襄阳分行 本挂钩指数)产品 2,000 9月7日 9月7日
华泰证券 聚益第21812号(中证500)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2年
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8,000 9月9日 2月9日 33,534.25
申万宏源证券 龙鼎金牛三值40期(365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2年 —
有限公司 天)收益凭证 10,000 9月8日 9月7日
华泰证券 晟益第21607号(中证500)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2年 —
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2,000 9月17日 9月15日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2年
股份有限公司 1601期 2,000 9月17日 9月14日 —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2年
股份有限公司 1602期 2,000 9月22日 9月14日
[2022-02-07]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2月7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81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包括合并报表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但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4、本 激励计 划授 予的第 一类 限制性 股票的 授予 价格为14.3 8元/ 股,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38元/股。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定价原则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定价原则相同。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50.4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653.14万股的1.06%,其中首次授予230.4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653.14万股的0.97%;预留2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653.14万股的0.08%,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7.99%。
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64.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2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56%。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86.4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7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74.44%。其中,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66.4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7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66.45%;预留2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8%,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7.99%。
本次激励计划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12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6日,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获得批准。
5、2022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7名激励对象64.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74名激励对象166.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2月7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公司本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
票: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此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2月7日为授予日,向81名激励对象授予230.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64.00万股,授予价格为14.38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66.40万股,授予价格为14.38元/股。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董事会决定本次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授予日:2022年2月7日。
(二)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为14.38元/股。
(三)首次授予数量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64.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
股本总额的0.2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56%。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权总量 占目前总股
数量(万股) 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邢雁 董事长、总经理 13.00 5.19% 0.05%
2 颜家圣 董事、副总经理 12.00 4.79% 0.05%
3 吴拥军 董事、副总经理 9.00 3.59% 0.04%
4 康进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9.00 3.59% 0.04%
5 吴建林 董事、财务总监 9.00 3.59% 0.04%
6 朱玉德 董事、市场总监 8.00 3.19% 0.03%
7 李树森 董事、开发部部长 4.00 1.60% 0.02%
合计 64.00 25.56% 0.27%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86.4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
司股本总额的0.7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74.44%。其中,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66.4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
总额的0.7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66.45%。
激励对象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权总量 占目前总股本
数量(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董事会认为需 166.40 66.45% 0.70%
要激励的其他人员(74 人)
3、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解除限售/归属安排和禁售
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本激励
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全部归属或作废
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约定比例分次解除限售/归属 ,每 次权 益解除 限售/ 归属 以满 足相 应的 解除限 售/归 属条 件为前提条件。
2、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完成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失
[2022-02-07] (300046)台基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本
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在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公司行政楼会议
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遵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
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3、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7 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81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30.40 万股限制性股
票,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64.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66.40 万股。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2022-02-07] (300046)台基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 2022 年
1 月 28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在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公司行政楼会
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邢雁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一致同意以 2022 年 2 月 7 日为首次授予日,按照授予价格为
14.38 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0.4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
授予 7 名激励对象 64.0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 74 名激励对象 166.40 万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董事邢雁、颜家圣、吴拥军、吴建林、李树森、朱玉德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故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非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2021-12-24] (300046)台基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6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4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162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邢雁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125 人,合计持有股份
数 79,116,28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4485%,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
均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拥有公司股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3 人,持有股份数 77,508,8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7689%;参加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122 人,持有股份数 1,607,4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79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股东”)12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6,858,28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273%。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无法到会的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会,其他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参会。公司聘请的律师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5,332,4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0.9490%;反对 1,525,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04%;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5,332,4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490%;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反对 1,525,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04%;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二)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5,331,1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0.9413%;反对 1,525,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04%;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3%。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5,331,1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413%;反对 1,525,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04%;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5,331,0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0.9407%;反对 1,525,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04%;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331,0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407%;反对1,525,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04%;弃权
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13]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
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为了更好的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 26.32%股份的股东襄阳新仪元
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在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提案《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具备提出临时提案
的资格,其提案内容属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其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台
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取消原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关于<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上述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除上述议案的调整外,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相关事项均保持不变。
公司现对 2021 年 12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6、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0 日
8、出席对象:
(1)凡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9、会议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拟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在审议上述议案 1、2、3 时应当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1.00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
3.00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1 年
12 月 23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
3、登记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441021(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验证入场。
5、会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
联 系 人:钱璟
电 话:0710-3506236
传 真:0710-3500847
电子信箱:securities@techsem.com.cn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提前半小时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46,投票简称:台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2021-12-13]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的修订
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文件。
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具体修订如下:
一、 “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之“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之“(五)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2.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修订前: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进行解除限售,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期为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 以 2020年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2年半导体业务营业收
售期 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2%;或以 2020年公司半导体业务净利润为基数,
公司 2022年半导体业务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2%
第二个解除限 以 2020年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年半导体业务营业收
售期 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2%;或以 2020年公司半导体业务净利润为基数,
公司 2023年半导体业务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2%
第三个解除限 以 2020年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年半导体业务营业收
售期 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2%;或以 2020年公司半导体业务净利润为基数,
公司 2024年半导体业务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2%
注:(1)上述“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指上市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的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半导体业务净利润”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半导体业务净利润。根据 2020 年台基股份《审
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8698 号),台基股份 2020 年半导体业务分部营业收入为 265,539,437.14 元,2020
年半导体业务分部净利润为 33,862,239.31 元;(2)在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条件中,2020 年度的净利润考核指标以半导体业务为比较基准,后续各年净利润应同口径剔除因并购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可能存在的经营损益、资产(信用)减值损失等影响,以及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修订后: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进行解除限售,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期为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 以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
售期 于 12%;或以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2 年净利润复合增
长率不低于 12%
第二个解除限 以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
售期 于 12%;或以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净利润复合增
长率不低于 12%
第三个解除限 以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
售期 于 12%;或以公司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4 年净利润复合增
长率不低于 12%
注:为进一步聚焦功率半导体主业发展,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已于 2021 年 2 月转让了所持有的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泛文化业务主体)控制权至第三方,本次股权转让之后,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不再列入并表范围。因此,在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条件中,业绩考核指标以公司 2020 年扣除泛文化业务后的业绩情况为比较基准,其中“2020 年营业收入”基数指标以公司 2020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扣除泛文化业务收入后为准,“2020 年净利润”基数指标以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利润扣除泛文化业务净利润
后为准;后续各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应同口径剔除因并购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可能存在的经营损益、资产(信用)减值损失等影响,以及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二、 “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之“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之“(五)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之“2.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之“(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修订前: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进行归属,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期为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 以 2020 年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2 年半导体业务营业收
属期 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2%;或以 2020 年公司半导体业务净利润为基数,
公司 2022 年半导体业务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2%
第二个归 以 2020 年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半导体业务营业收
属期 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2%;或以 2020 年公司半导体业务净利润为基数,
公司 2023 年半导体业务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2%
第三个归 以 2020 年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半导体业务营业收
属期 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2%;或以 2020 年公司半导体业务净利润为基数,
公司 2024 年半导体业务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2%
注:(1)上述“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指上市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的半导体业务营业收入,“半导体业务净利润”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半导体业务净利润。根据2020 年台基股份《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8698 号),台基股份 2020 年半导体业务分部营
业收入为 265,539,437.14 元,2020 年半导体业务分部净利润为 33,862,239.31 元;(2)在本股权
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条件中,2020 年度的净利润考核指标以半导体业务为比较基准,后续各年净利润应同口径剔除因并购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可能存在的经营损益、资产(信用)减值损失等影响,以及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修订后: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进行归属,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期为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 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属期 12%;或以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2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
低于12%
第二个归 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属期 12%;或以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3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
低于12%
第三个归 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属期 12%;或以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4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
低于12%
注:为进一步聚焦功率半导体主业发展,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已于 2021 年 2 月转让了所持有的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泛文化业务主体)控制权至第三方,本次股权转让之后,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不再列入并表范围。因此,在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条件中,业绩考核指标以公司 2020 年扣除泛文化业务后的业绩情况为比较基准,其中“2020 年营业收入”基数指标以公司 2020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扣除泛文化业务收入后为准,“2020 年净利润”基数指标以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利润扣除泛文化业务净利润后为准;后续各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应同口径剔除因并购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可能存在的经营损益、资产(信用)减值损失等影响,以及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三、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涉及的相关内容已同步修订。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2021-12-13] (300046)台基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本
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在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公司行政楼会
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遵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了达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公司对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修订后的实施考核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2021-12-13] (300046)台基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
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在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公司行
政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邢雁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董事邢雁、颜家圣、吴拥军、吴建林、李树森、朱玉德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故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非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董事邢雁、颜家圣、吴拥军、吴建林、李树森、朱玉德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故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非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 26.32%股份的股东襄阳新仪
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在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提案《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对原激励计划草案中部分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董事会同意取消原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其他议案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名,占公司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2021-12-07]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基股份”、“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3,411,371 股,发行价格为14.95 元/股,募集总额为人民币 349,999,996.45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320,754.7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2,679,241.73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出具了编号为“大华验字[2021]000178 号”的《验资
报告》。
根据公司《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和 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新型高功率半导体器件产业升级项目 23,000.00 14,688.48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2 高功率半导体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15,200.00 9,579.44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0,000.00
合计 50,200.00 34,267.92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额
1 新型高功率半导体 23,000.00 14,688.48 666.27 4.54%
器件产业升级项目
2 高功率半导体技术 15,200.00 9,579.44 483.85 5.05%
研发中心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
合计 50,200.00 34,267.92 11,150.12 32.54%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计
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1 高功率半导体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2021 年 11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确定的,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厂房改造和装修费用、购置研发设备、购置软件系统及研发投入等。受新冠疫情、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研发中心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经审慎考量,现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31 日。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募投项目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台基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2021-12-07] (300046)台基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本
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6日在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公司行政楼会议
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遵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际情况,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应当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 3-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2021-12-07] (300046)台基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
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在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公司行政
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邢雁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订了《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董事邢雁、颜家圣、吴拥军、吴建林、李树森、朱玉德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故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非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董事邢雁、颜家圣、吴拥军、吴建林、李树森、朱玉德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故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非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归属资格、解除限售条件、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解除限售/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因董事邢雁、颜家圣、吴拥军、吴建林、李树森、朱玉德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故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非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将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名,占公司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9 名,占公司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2021-12-07]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6、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0 日
8、出席对象:
(1)凡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9、会议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拟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在审议上述议案 1、2、3 时应当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1.00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2.00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
3.00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1 年
12 月 23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
3、登记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部,邮编:441021(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验证入场。
5、会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
联 系 人:钱璟
电 话:0710-3506236
传 真:0710-3500847
电子信箱:securities@techsem.com.cn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提前半小时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46,投票简称:台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1.00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0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3.00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
宜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公司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2021-11-22]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浦峦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峦半导体”)、天津锐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锐芯”)签订《浦峦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根据增资协议的约定,公司以现金方式对浦峦半导体进行增资 1,500 万元,
其中 750 万元认购浦峦半导体新增注册资本,750 万元计入浦峦半导体资本公积,天津锐芯放弃浦峦半导体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浦峦半导体的股权比例由 40%增加至 5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二、本次增资事项进展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近日,浦峦半导体已完成了上述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收到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浦峦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W02X0Y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汇源路 55 号 8 幢 3 层 J1350 室
5、法定代表人:王祥
6、注册资本:3,750 万元
7、成立日期:2018 年 10 月 16 日
8、营业期限:2018 年 10 月 16 日至 2048 年 10 月 15 日
9、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的销售,从事半导体技 术、电子技术专业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产品设计, 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浦峦半导体目前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1,950 52%
天津锐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00 48%
合计 3,750 100%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2021-11-11] (300046)台基股份:收到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樟树市睿圣投资管理中心、姜培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樟树市睿圣投资管理中心、
姜培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台基股份”)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樟树市睿圣投资管理中心、姜培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30 号),具体内容如下:
“樟树市睿圣投资管理中心、姜培枫:
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以下违规事实:
2016 年 6 月,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基股份或公司)购
买了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彼岸春天)100%股权。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彼岸春天原股东樟树市睿圣投资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睿圣投资)、姜培枫对彼岸春天 2016-2020 年业绩未达承诺金额、彼岸春天资产减值损失金额承担赔偿责任。
彼岸春天 2017-2020 年均未完成业绩承诺,其 2017-2019 年业绩承诺补偿已
完成。根据《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睿圣投资及姜培枫应在《彼岸春天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2020 年度《收购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将 2020 年业绩承诺补偿及彼岸春天资产减值补偿款项支付给台基股份,但睿圣投资、姜培枫至今未支付,也未披露原因。
睿圣投资、姜培枫不履行承诺且未披露原因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 年)第三条第一款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第五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2021 年)第五十二条第三项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第六条第一款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睿圣投资、姜培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睿圣投资、姜培枫应严格遵守资本市场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承诺。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2021-11-01]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就业绩补偿和资产减值补偿事项提起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就业绩补偿和资产减值补偿事项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台基股份”)于近日就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彼岸春天”)原股东姜培枫、樟树市睿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圣投资”)现金购买资产所作出的业绩补偿和资产减值补偿未履行事项向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襄阳
中院”)提起诉讼,并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襄阳中院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向公
司发出已登记立案通知。
(二)本次诉讼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1、原告: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被告一:姜培枫
被告二:樟树市睿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诉讼请求
1、判令二被告支付原告业绩补偿款 4,497.67 万元;
2、判令二被告支付原告资产减值补偿款 12,658.41 万元;
3、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三、本次诉讼案件的事实与理由
2016 年 6 月 6 日,原告台基股份与被告一姜培枫、被告二睿圣投资签订了《湖
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下称《协议》)。《协议》约定了公司以 38,000 万元的价格收购彼岸春天全
部股权,被告姜培枫将其持有的彼岸春天 1%股权以 380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公司,睿圣投资将其持有的彼岸春天 99%的股权以 37,620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公司。同时《协议》对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二被告应承担的业绩承诺和资产减值补偿、
彼岸春天的治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约定。2018 年 2 月 7 日,公司与二被告签订
了《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就原《协议》中的业绩承诺期、业绩承诺补偿机制、测试机制及补偿机制、期末应收账款相关的承诺、剩余收购价款的支付等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变更。
《协议》和《补充协议》签订后,公司依约以现金转账的方式支付了二被告股权转让款合计 256,634,867.05 元,以扣除二被告业绩补偿款的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 123,365,132.95 元,合计支付股权转让款 38,000 万元,至此原告已经全面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协议》及《补充协议》,而二被告连续四年均未能完成业绩承诺,应支付业绩补偿款累计 15,891.24 万元,扣除原告应当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二被告还应向原告支付业绩补偿款合计 4,497.67 万元。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彼岸春天资产减值进行了
测试,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5888 号《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标的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下称《资产减值测试报告》),《资产减值测试报告》显示收购资产大幅减值,根据《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二被告应当支付公司资产减值补偿款 12,658.41 万元。
综上,二被告应当支付台基公司补偿款合计 17,156.08 万元。《协议》及《补
充协议》中均约定,二被告对公司做出的承诺及补偿义务均互负连带责任,因此二被告应当依约支付公司全部补偿款。经公司多次催讨,二被告拒不支付补偿款,该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并严重侵害了公司合法权益。鉴此,公司诉至襄阳中院,望判如所请。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案后续的审判结果、判决执行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和期后损益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2021-10-27] (300046)台基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
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公司
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邢雁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占公司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董事朱玉德与本项议案存在关联,该名董事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8 人,占公司非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特此公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2021-10-27] (300046)台基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本
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公司行政楼会
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遵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占超与本项议案存在关联,该名监事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 人,占公司非关联监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2021-10-27] (300046)台基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2021-10-27]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浦峦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峦半导体”)是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台基股份”)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为满足浦峦半导体经营发展需求,经浦峦半导体全体股东协商一致,拟由台基股份以自有资金 1,500 万元(人民币,下同)对浦峦半导体进行增资,其中 750 万元用于新增注册资本,75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浦峦半导体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增加至 3,750 万元。
本次增资前,浦峦半导体股东天津锐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锐芯”)持有浦峦半导体 60%股权,台基股份持有浦峦半导体 40%股权。根据浦峦半导体股东会决议,天津锐芯放弃本次增资权利,不进行增资;台基股份以自有资金增资 1,5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津锐芯持有浦峦半导体 48%股权,台基股份持有浦峦半导体 52%股权,浦峦半导体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天津锐芯的普通合伙人为深圳海德复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资本”),海德资本为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袁雄控股的企业,有限合伙人包括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张志昊、公司现任董事朱玉德和现任监事占超。根据相关规定,天津锐芯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司对浦峦半导体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1年 10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玉德、关联监事占超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天津锐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6EYBK57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 126 号动漫大厦 C 区二层 209(TG
第 945 号)
5、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海德复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俊锋)
6、成立时间:2018 年 09 月 14 日
7、合伙期限:2018 年 09 月 14 日至 2038 年 09 月 14 日
8、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服务;财务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公共关系服务;市场调查服务。
9、天津锐芯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海德复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0.18 0.01%
王祥 600 33.33%
张志昊 240 13.33%
徐元庆 299.82 16.66%
李珊 210 11.67%
占超 90 5%
朱玉德 90 5%
王维 60 3.33%
许征 30 1.67%
王海燕 30 1.67%
朱志锋 30 1.67%
许钢 30 1.67%
翟峰 30 1.67%
林煜凤 30 1.67%
罗泽泉 30 1.67%
合计 1800 100%
10、关联关系说明:天津锐芯的普通合伙人为海德资本,海德资本为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袁雄控股的企业,有限合伙人包括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张志昊、公司现任董事朱玉德和现任监事占超。根据相关规定,天津锐芯为公司关联法人。
11、经查询,天津锐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浦峦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W02X0Y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汇源路 55 号 8 幢 3 层 J1350 室
5、法定代表人:王祥
6、注册资本:3,000 万元
7、成立日期:2018 年 10 月 16 日
8、营业期限:2018 年 10 月 16 日至 2048 年 10 月 15 日
9、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的销售,从事半导体技术、电子技术专业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产品设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浦峦半导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高功率 IGBT 芯片设计,及 IGBT
模块产品生产、销售和服务。
10、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 本次增资后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
有限公司 1,200 40% 1,950 52%
天津锐芯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1,800 60% 1,800 48%
合计 3,000 100% 3,750 100%
11、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78.12 691.47
负债总额 126.08 74.97
净资产 752.04 616.50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年度
营业收入 403.45 423.28
利润总额 -117.65 -356.51
净利润 -117.65 -356.51
注:浦峦半导体 2020 年度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 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湖北大维至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鄂大维至
信评报字【2021】第 116 号),该报告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
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浦峦半导体 100%股权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在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后最终选取收益法作出评估结论。据收益法评估结果,浦峦半导体股东
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8 月 31 日评估值为 6,028.96 万元。
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本次增资参照该次《资产评估报告书》所载明的评估值6,028.96 万元为本次增资定价的基础,最终确定浦峦半导体本次增资前估值为6,000 万元,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为 2 元/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浦峦半导体增资 1,500 万元,其中 750 万元
计入浦峦半导体注册资本,剩余 750 万元计入浦峦半导体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浦峦半导体 52%股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增资在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增资定价,增资价格公允合理。
五、本次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天津锐芯、浦峦半导体签署了《浦峦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增资协
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增资方案
1、根据湖北大维至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鄂大维至信评
报字【2021】第 116 号),基于浦峦半导体长远发展和台基股份战略布局,经各
方友好协商,同意台基股份以现金方式对浦峦半导体进行增资 1,500 万元,其中
750 万元认购浦峦半导体新增注册资本,750 万元计入浦峦半导体资本公积,天
津锐芯放弃浦峦半导体本次
[2021-10-27] (300046)台基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44元
每股净资产: 4.400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21%
营业总收入: 2.6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582.02万元
[2021-10-12]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23,411,3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978%;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3,411,3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97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641号),公司向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23,411,371股,发行价格为14.95元/股,募集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96.4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320,754.7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679,241.73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已于2021年4月14日上市,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5 名股东为:深圳市华润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
司-润科(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汉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UBSAG、徐国新、张斌。
上述股东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为:
自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不转让本单位/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本单位/本人所认购的上述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任何担保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0月1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为23,411,3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978%。
3、本次总计5名股东申请解除限售股份。上述股东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股份亦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本次实际可
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数量
深圳市华润资本股权投资有限
1 公司-润科(上海)股权投资基 11,705,685 11,705,685 11,705,685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徐国新 4,816,053 4,816,053 4,816,053
3 汉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545,153 3,545,153 3,545,153
4 UBSAG 1,672,240 1,672,240 1,672,240
5 张斌 1,672,240 1,672,240 1,672,240
合计 23,411,371 23,411,371 23,411,371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数量(股) (股) (%)
一、有限售条件 — —
股份 23,411,371 9.8978 -23,411,371
二、无限售条件
股份 213,120,000 90.1022 +23,411,371 236,531,371 100
三、总股本 236,531,371 100 0 236,531,371 100
注: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综上,保荐机构对台基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2021-09-17]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后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后并继续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使用总额不超过65,000万元闲置资金(其中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的IPO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利息]不超过20,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的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编号为2021-028)。
近日,公司对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赎回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赎回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使用暂时闲置的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华泰证券晟益第21592号(中证500)收益凭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后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截止目前,由于华泰证券晟益第21592号(中证500)收益凭证赎回条件已满足理财产品合约的约定条款,上述收益凭证已赎回,收回本金并实现收益为20,117,369.86元。
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3,000万元购买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1534期和2021年8月11日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2,000万
元购买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1535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后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截止目前,由于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1534期和第1535期赎回条件已满足理财产品合约的约定条款,上述两笔收益凭证已赎回,收回本金并实现收益分别为30,192,821.92元、
20,124,767.13元。
二、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理财产品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华泰证券晟益第21607号(中证500)收益凭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华泰证券晟益第21607号(中证500)收益凭证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3)签约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投资额度:2,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7.1%或0.1%
(6)产品期限:预计为363天
(7)起息日:2021年9月17日
(8)到期日:预定为2022年9月15日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1601期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1601期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3)签约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金额:2,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7.1%或0.1%或0.1%+(期末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期初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94.5%)
(6)产品存续期限:363天
(7)存续期起始日:2021年9月17日
(8)存续期到期日:2022年9月14日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1602期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1602期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3)签约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金额:2,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7.1%或0.1%或0.1%+(期末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期初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94.5%)
(6)产品存续期限:358天
(7)存续期起始日:2021年9月22日
(8)存续期到期日:2022年9月14日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1、上述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属于本金保障型产品。
2、上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产品所揭示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等常见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收益凭证严格按照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办理。
2、公司管理层以及财务部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了低风险投资品种。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半年对所有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产品
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是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实施
的。通过购买适度低风险的产品,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
收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签约方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类型 起算日 到期日 投资收益
(万元) (元)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0年 2020年
襄阳分行 存款 13,000 收益型 10月9日 12月31日 886,849.32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0年 2020年
襄阳分行 存款 260 收益型 10月10日 12月09日 10,471.23
华夏银行 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 保本浮动 2020年 2020年
襄阳分行 款产品 2,000 收益型 10月12日 12月31日 126,246.57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人民币产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品 3,000 收益型 1月13日 4月13日 236,712.33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人民币产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2年
襄阳分行 品 3,000 收益型 4月15日 4月14日 —
中信证券 信智安盈系列82期收益凭 本金保障型浮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证产品 1,000 动收益凭证 4月27日 7月16日 105,000.00
中信证券 安泰保盈系列79期收益凭 本金保障型浮 2021年 2022年
股份有限公司 证产品 2,000 动收益凭证 4月28日 4月27日 —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汇率)产品 2,000 收益型 5月26日 6月28日 92,552.51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汇率)产品 14,000 收益型 5月26日 6月28日 647,867.58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351期 3,000 5月26日 6月30日 186,410.96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352期 3,000 5月27日 6月30日 181,232.88
华泰证券 晟益第21556号(中证500)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2,000 5月28日 7月29日 224,219.18
中国光大银行 2021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钩汇率定制第五期产品 4,000 收益型 5月28日 8月28日 351,000.00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指数)产品 2,000 收益型 6月30日 9月1日 176,054.79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指数)产品 14,000 收益型 6月30日 9月1日 1,232,383.56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09-09]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后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后并继续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使用总额不超过65,000万元闲置资金(其中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的IPO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利息]不超过20,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的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编号为2021-028)。
近日,公司对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赎回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赎回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使用暂时闲置的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2021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定制第五期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立现金管理结算账户及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截止目前,由于该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公司赎回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及收回本金并实现收益为40,351,000元。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使用暂时闲置的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4,000万元和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指
数)产品2021年TGG21300117期和TGG21300118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后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截止目前,由于平安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赎回条件已满足理财产品合约的约定条款,上述两笔结构性存款产品已赎回,收回本金并实现收益分别为141,232,383.56元、20,176,054.79元。
二、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理财产品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指数)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指数)产品2021年TGG21300303期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3)签约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4)金额:2,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0.50%或5.52%
(6)产品期限:365天
(7)产品成立日:2021年9月7日
(8)产品到期日:2022年9月7日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了华泰证券聚益第21812号(中证500)收益凭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聚益第21812号(中证500)收益凭证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3)签约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金额:8,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6.9%或0.1%+100%*MAX(0,期末收益表现水平-100%)
(6)产品期限:154天
(7)起息日:2021年9月9日
(8)到期日:2022年2月9日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申万宏源证券龙鼎金牛三值40期(365天)收益凭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龙鼎金牛三值40期(365天)收益凭证产品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3)签约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4)金额:10,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7%或4%或0.1%
(6)产品期限:365天
(7)起息日:2021年9月8日
(8)到期日:2022年9月7日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1、上述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属于本金保障型产品。
2、上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产品所揭示的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等常见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和收益凭证严格按照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办理。
2、公司管理层以及财务部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了低风险投资品种。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半年对所有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产品
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是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实施
的。通过购买适度低风险的产品,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
收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签约方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类型 起算日 到期日 投资收益
(万元) (元)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0年 2020年
襄阳分行 存款 13,000 收益型 10月9日 12月31日 886,849.32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0年 2020年
襄阳分行 存款 260 收益型 10月10日 12月09日 10,471.23
华夏银行 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 保本浮动 2020年 2020年
襄阳分行 款产品 2,000 收益型 10月12日 12月31日 126,246.57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人民币产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品 3,000 收益型 1月13日 4月13日 236,712.33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人民币产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2年 —
襄阳分行 品 3,000 收益型 4月15日 4月14日
中信证券 信智安盈系列82期收益凭 本金保障型浮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证产品 1,000 动收益凭证 4月27日 7月16日 105,000.00
中信证券 安泰保盈系列79期收益凭 本金保障型浮 2021年 2022年 —
股份有限公司 证产品 2,000 动收益凭证 4月28日 4月27日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汇率)产品 2,000 收益型 5月26日 6月28日 92,552.51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汇率)产品 14,000 收益型 5月26日 6月28日 647,867.58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351期 3,000 5月26日 6月30日 186,410.96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352期 3,000 5月27日 6月30日 181,232.88
华泰证券 晟益第21556号(中证500)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2,000 5月28日 7月29日 224,219.18
中国光大银行 2021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钩汇率定制第五期产品 4,000 收益型 5月28日 8月28日 351,000.00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指数)产品 2,000 收益型 6月30日 9月1日 176,054.79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指数)产品 14,000 收益型 6月30日 9月1日 1,232,383.56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434
[2021-08-24]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控股股东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披
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控股股东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仪元”)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365,313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
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收到新仪元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
函》,新仪元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不再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仪元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3%。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比例
襄阳新仪元
半导体有限 集中竞价 2021年7月27日
31.99 1,720,000 0.73%
责任公司 交易 至2021年7月30日
注: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襄阳新仪元半 合计持有股份 63,978,000 27.05% 62,258,000 26.32%
导体有限责任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3,978,000 27.05% 62,258,000 26.32%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其他说明
1、新仪元股份减持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
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
3、新仪元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2021-08-12]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后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后并继续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使用总额不超过65,000万元闲置资金(其中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的IPO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利息]不超过20,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的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编号为2021-028)。
近日,公司对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赎回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赎回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1,000万元购买中信证券信智安盈系列82期收益凭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截止目前,由于中信证券信智安盈系列82期收益凭证赎回条件已满足理财产品合约的约定条款,上述收益凭证已赎回,收回本金并实现收益为10,105,000.00元。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使用暂时闲置的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华泰证券晟益第21556号(中证500)收益凭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立现金管理结算账户及使用闲置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截止目前,由于华泰证券晟益第21556号(中证500)收益凭证赎回条件已满足理财产品合约的约定条款,上述收益凭证已赎回,收回本金并实现收益为20,224,219.18元。
公司于2021年7月5日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6,000万元购买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1434期和第1435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后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截止目前,由于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1434期和第1435期赎回条件已满足理财产品合约的约定条款,上述两笔收益凭证已赎回,收回本金并实现收益分别为30,159,780.82元、30,170,136.99元。
二、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理财产品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华泰证券晟益第21592号(中证500)收益凭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华泰证券晟益第21592号(中证500)收益凭证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3)签约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投资额度:2,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0.1%或4.0%或6.3%
(6)产品期限:预计为357天
(7)起息日:2021年8月11日
(8)到期日:预定为2022年8月3日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1534期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1534期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3)签约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金额:3,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6.9%或0.1%或0.1%+(期末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
/期初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94.7%)
(6)产品存续期限:363天
(7)存续期起始日:2021年8月11日
(8)存续期到期日:2022年8月8日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中泰证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1535期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1535期
(2)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3)签约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金额:2,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6.9%或0.1%或0.1%+(期末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期初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94.7%)
(6)产品存续期限:363天
(7)存续期起始日:2021年8月12日
(8)存续期到期日:2022年8月9日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1、上述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属于本金保障型产品。
2、上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产品所揭示的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等常见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收益凭证严格按照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办理。
2、公司管理层以及财务部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了低风险投资品种。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半年对所有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
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
委员会报告。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产品
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是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实施
的。通过购买适度低风险的产品,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
收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签约方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类型 起算日 到期日 投资收益
(万元) (元)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0年 2020年
襄阳分行 存款 13,000 收益型 10月9日 12月31日 886,849.32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0年 2020年
襄阳分行 存款 260 收益型 10月10日 12月09日 10,471.23
华夏银行 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 保本浮动 2020年 2020年
襄阳分行 款产品 2,000 收益型 10月12日 12月31日 126,246.57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人民币产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品 3,000 收益型 1月13日 4月13日 236,712.33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人民币产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2年 —
襄阳分行 品 3,000 收益型 4月15日 4月14日
中信证券 信智安盈系列82期收益凭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000 浮动收益凭 105,000.00
证产品 证 4月27日 7月16日
中信证券 安泰保盈系列79期收益凭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2年
股份有限公司 2,000 浮动收益凭 —
证产品 证 4月28日 4月27日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汇率)产品 2,000 收益型 5月26日 6月28日 92,552.51
平安银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襄阳分行 本挂钩汇率)产品 14,000 收益型 5月26日 6月28日 647,867.58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351期 3,000 5月26日 6月30日 186,410.96
中泰证券 收益凭证“安盈添利”第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1352期 3,000 5月27日 6月30日 181,232.88
华泰证券 晟益第21556号(中证500) 本金保障型 2021年 2021年
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2,000 收益凭证 5月28日 7月29日 224,219.18
中国光大银行 2021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 保本浮动 2021年 2021年 —
襄阳分行 钩汇率定制第
[2021-07-30]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
控股股东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披
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控股股东
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仪元”)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其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2,365,313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收到新仪元出具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
函》,新仪元于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30日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27%,股份减持数量已过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比例
襄阳新仪元半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7月27日 31.17 1,170,000 0.495%
导体有限责任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7月30日 33.72 550,000 0.233%
公司 合计 1,720,000 0.727%
注:以上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襄阳新仪元半 合计持有股份 63,978,000 27.05% 62,258,000 26.32%
导体有限责任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3,978,000 27.05% 62,258,000 26.32%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说明
1、新仪元股份减持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2、新仪元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
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新仪元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2021-07-24] (300046)台基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47元
每股净资产: 4.304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8%
营业总收入: 1.6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304.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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