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843什么时候复牌?-泰嘉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泰嘉股份002843≈≈(更新:22.01.29)
[2022-01-29] (002843)泰嘉股份: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情况: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6,233.18 万元–7,479.81 万元 盈利:4,155.45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0% - 80%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3,912.48 万元–5,216.64 万元 盈利:3,726.17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 - 4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31 元/股–0.37 元/股 盈利:0.20 元/股
注: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对应期末总股本按回购股份影响后的加权平均股本计算。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 年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继续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生产工艺,全面提升产品品质,积极推进智能制造,持续优化供应商渠道,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公司双金属带锯条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约 26%。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5] (002843)泰嘉股份: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与关联方 ARNTZ GmbH + Co. KG(以下简称“AKG”)签署
商品采购合同,向其采购商品,合同金额 159,090.00 欧元,折合人民币约 114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泰嘉”)拟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与关联方 AKG 签署商品销售合同,向其销售商品,合同金额
236,221.00 欧元,折合人民币约 170 万元;此外,香港泰嘉和 AKG 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4 日、1 月 11 日、1 月 14 日签订商品销售合同,向其销售商品,合同金额
分别为 293,542.44 欧元、11,636.00 欧元、22,152.00 欧元,按合同签署日汇率折合人民币金额分别约为 212 万元、8 万元、16 万元。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约 520 万元。
公司于2022年 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方鸿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Arntz GmbH + Co. KG
注册地址:Wuppertal
合伙资本:2,059千欧元
管理董事:Jan W. Arntz先生
AKG是一家专门从事各类锯及其配件的生产、销售业务的有限责任两合公司。主要生产高性能金属锯切工具,能够提供多种不同金属材料锯切方案,为客户提供可以信赖的“德国制造”解决方案。主要产品:1)锯带:双金属带锯条、硬质合金锯条、建筑行业的硬质合金锯条、碳带锯条;2)锯切工具:锯床、手锯;配件:研磨刷、锯条测量装置、验光仪。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AKG 总资产 22,045 千欧,净资产 7,023 千欧,实现
营业收入 25,447 千欧,净利润 955 千欧。(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方鸿先生为 AKG 咨询委员会成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AKG 属于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市场信誉度较高,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交易风险可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为交易对方提供或接受相关产品,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同时,根据合同约定安排付款和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AKG公司具有成熟的国际化销售渠道,在德国、美国、荷兰均建销售网络,而在国内,公司已完成了全国范围内的七大区域布局,并在华东区和华北区建立了物流配送中心和技术服务中心,拥有完善的销售、服务网络。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也是继以往业务的持续合作,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助于充分发挥彼此优势,整合国际、国内优质资源,促进双方业务共同增长,产生协同效应,降低成本,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对公司本年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正面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以欧元进行结算,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汇率风险管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香港泰嘉与AKG签订商品销售、采购合同累计总金额人民币约520万元(含本次拟签订合同金额),上述合同已履行、执行金额0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 AKG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也是继以往业务的
持续合作。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 AKG 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也是
继以往业务的持续合作。交易有助于充分发挥彼此优势,整合国际、国内优质资源,促进双方业务共同增长,产生协同效应,降低成本,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对公司本年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正面影响,存在交易的必要性,也符合公司的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 (002843)泰嘉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公司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其中,陈铁坚先生、甘莉女士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颖先生主持,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到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与关联方 ARNTZ GmbH + Co.
KG(以下简称“AKG”)签署商品采购合同,向其采购商品,合同金额 159,090.00欧元,折合人民币约 114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港泰嘉”)拟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与关联方 AKG 签署商品销售合同,
向其销售商品,合同金额 236,221.00 欧元,折合人民币约 170 万元;此外,香
港泰嘉和 AKG 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4 日、1 月 11 日、1 月 14 日签订商品销售合
同,向其销售商品,合同金额分别为 293,542.44 欧元、11,636.00 欧元、22,152.00欧元,按合同签署日汇率折合人民币金额分别约为 212 万元、8 万元、16 万元。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约 520 万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也是继以往业务的持续合作,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对公司本年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正面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7%,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 (002843)泰嘉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公司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申柯先生,独立董事陈明先生、宋思勤先生、赵德军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部分公司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与关联方 ARNTZ GmbH + Co.
KG(以下简称“AKG”)签署商品采购合同,向其采购商品,合同金额 159,090.00欧元,折合人民币约 114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港泰嘉”)拟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与关联方 AKG 签署商品销售合同,
向其销售商品,合同金额 236,221.00 欧元,折合人民币约 170 万元;此外,香
港泰嘉和 AKG 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4 日、1 月 11 日、1 月 14 日签订商品销售合
同,向其销售商品,合同金额分别为 293,542.44 欧元、11,636.00 欧元、22,152.00欧元,按合同签署日汇率折合人民币金额分别约为 212 万元、8 万元、16 万元。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约 520 万元。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也是继以往业务的持续合作,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对公司本年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正面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7%,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董事方鸿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该项议案有效表决票为 6 票。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1-10-26] (002843)泰嘉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1 年 10 月 25 日 14: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1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15—
2021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1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15
—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鸿先生。
6、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24,883,6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46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76,877,4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6083%;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8,006,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860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7,986,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56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17,980,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5620%;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3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其中,议案 2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作了单独计票。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全部会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883,6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883,6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廖青云、旷阳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6] (002843)泰嘉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3元
每股净资产: 2.671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13%
营业总收入: 3.9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682.12万元
[2021-10-14] (002843)泰嘉股份:关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6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1-072),定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同日,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正元”)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截至提议日,长沙正元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 58,897,350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28.05%,持股比例超过 3%。董事会审核认为,长沙正元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提交提案的内容及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新增提案作为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 2 项议案。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
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以及列明的其他议案均保持不变。现将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1 年 10 月 25 日 14: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1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15—
2021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1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15
—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20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 2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8 日和 2021 年 10 月 14 日
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2.00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22 日 8:30-11:30,13:00-16:00。建议采取传
真的方式登记,传真:0731-88051618。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1 年 10 月22 日 16:00 之前送达公司。(信函请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谭永平收,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
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邮编:410023)
3、登记地点: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映波、谭永平;
电话号码:0731-88059111; 传真号码:0731-88051618;
2、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843
2、投票简称:泰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15—2021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1年10
月25日召开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 反 弃
编码
[2021-10-14] (002843)泰嘉股份: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企业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 30%。
2、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嘉股份”)与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罗定”)、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就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开展合作,以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助推公司第二主业发展。
雅达罗定主要生产手机充电器、电源线等消费电子产品,其产品技术先进、品质优良,并与华为终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终端”)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基于公司与雅达罗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为进一步保障雅达罗定与华为终端的业务合作顺利开展,在综合考虑其资信状况后,公司拟向华为终端出具保证书,为华为终端与雅达罗定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最高限额为 2000 万元。
雅达罗定及其唯一股东铂泰电子为本次担保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铂泰电子主要经营股东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等为本次担保以其持有铂泰电子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反担保期限均与公司为雅达罗定提供担保的期限一致。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
权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核通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的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乾勋
注册资本:12334.437086 万元
成立时间:1995 年 8 月 8 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罗定市附城街道宝城东路 68 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频开关式电源、高频元件、调幅器、调谐器、电线产品、磁性电子元件及注塑产品、电子线路板及其配件,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关联关系说明:雅达罗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铂泰电子持有其 100%股权。
被担保人唯一股东铂泰电子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比例
1 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32%
2 嘉兴海容拾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8.08%
3 张启华 10.10%
4 杨兰 6.90%
5 金雷 6.06%
6 李振旭 11.54%
合计 100%
注:(1)上述股东中,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为一致行动人。在经营决策、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的召集、提案、提名、投票等事项上,均以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意见作为最终意见。
(2)嘉兴海容拾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与北京海纳有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高端制造、精密制造产业。公司为有限合伙人。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关系结构: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7533.86 81122.75
负债总额 25505.01 22647.16
所有者权益 62028.85 58475.59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1005.88 42874.76
利润总额 -3543.61 -2895.78
净利润 -2578.81 -2929.63
4、通过查询,被担保人雅达罗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与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最高保证起止时间:自本次担保事项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华为终端与雅达罗定业务合作终止之日期间,为华为终端与雅达罗定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责任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权利救济所产生的费用等。
(3)保证最高限额:人民币【2000】万元。
(4)保证期间:【两】年,自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均已届满之日起算。
本次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以及文件,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协议为准。
2、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雅达罗定及其唯一股东铂泰电子为本次担保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铂泰电子主要经营股东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等为本次担保以其持有铂泰电子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反担保期限均与公司为雅达罗定提供担保的期限一致。相关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反担保合同/协议为准。
四、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基于公司与雅达罗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为进一步保障雅达罗定与华为终端的业务合作顺利开展,在综合考虑其资信状况后,公司同意向华为终端出具保证书,为华为终端与雅达罗定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最高限额为 2000 万元。
雅达罗定及其唯一股东铂泰电子为本次担保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铂泰电子主要经营股东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等为本次担保以其持有铂泰电子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反担保期限均与公司为雅达罗定提供担保的期限一致。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的生产经营与业务开展,有助于双方在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更深入合作,有利于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议案审议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的生产经营与业务开展,有助于双方在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更深入合作,有利于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24000 万元,为对合并报表外企业的
担保,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49.52%,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0 万元。本次担保事项若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将为 26000 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外企业的担保,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3.64%。
公司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14] (002843)泰嘉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10 月 13
日在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其中,监事陈铁坚先生、甘莉女士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颖先生主持,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到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罗定”)主要生产手机充电器、电源线等消费电子产品,其产品技术先进、品质优良,并与华为终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终端”)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基于公司与雅达罗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为进一步保障雅达罗定与华为终端的业务合作顺利开展,在综合考虑其资信状况后,公司同意向华为终端出具保证书,为华为终端与雅达罗定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最高限额为 2000 万元。
雅达罗定及其唯一股东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为本次担保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铂泰电子主要经营股东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等为本次担保以其持有铂泰电子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反担保期限均与公司为雅达罗定提供担保的期限一致。
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的生产经营与业务开展,有助于双方在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
运营等多个领域更深入合作,有利于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通过。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14] (002843)泰嘉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10 月 13
日在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申柯先生,独立董事陈明先生、宋思勤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部分公司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罗定”)主要生产手机充电器、电源线等消费电子产品,其产品技术先进、品质优良,并与华为终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终端”)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基于公司与雅达罗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为进一步保障雅达罗定与华为终端的业务合作顺利开展,在综合考虑其资信状况后,公司同意向华为终端出具保证书,为华为终端与雅达罗定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主要内容/信息如下:
1、最高保证起止时间:自本次担保事项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华为终端与雅达罗定业务合作终止之日期间,为华为终端与雅达罗定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责任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权利救济所产生的费用等。
3、保证最高限额:人民币【2000】万元。
4、保证期间:【两】年,自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均已届满之日起算。
雅达罗定及其唯一股东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为本次担保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铂泰电子主要经营股东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等为本次担保以其持有铂泰电子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反担保期限均与公司为雅达罗定提供担保的期限一致。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核通过。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上 述 事 项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08] (002843)泰嘉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9 月 30
日在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申柯先生,独立董事陈明先生、宋思勤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部分公司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罗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在综合考虑其资信状况后,公司拟向雅达罗定提供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按年化 5%单利计算,财务资助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24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财务资助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具体财务资助手续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业务。
董事会认为:此次财务资助系公司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是基于《战略合作协议》开展的深入合作,有助于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雅达罗定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雅达罗定唯一股东铂泰电子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雅达罗定间接股东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即铂泰电子主
要经营股东,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以其持有铂泰电子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对外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该事项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核通过。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上 述 事 项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2021-10-08] (002843)泰嘉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9 月 30 日
在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其中,文颖先生、陈铁坚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颖先生主持,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到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罗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在综合考虑其资信状况后,公司拟向雅达罗定提供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按年化 5%单利计算,财务资助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24 个月。
监事会认为:此次财务资助系公司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是基于《战略合作协议》开展的深入合作,有助于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雅达罗定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此次对外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2021-10-08] (002843)泰嘉股份: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战略合作方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罗定”)提供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基于公司与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雅达罗定、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就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公司旨在通过各方的紧密合作,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鉴于此,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在综合考虑其资信状况后,公司拟向雅达罗定提供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按年化 5%单利计算,财务资助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24 个月。
雅达罗定唯一股东铂泰电子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雅达罗定间接股东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即铂泰电子主要经营股东,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以其持有铂泰电子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反担保期限均与公司为雅达罗定提供财务资助的期限一致。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财务资助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具体财务资助手续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业务。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核通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
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0.6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乾勋
注册资本:12334.437086 万元
成立时间:1995 年 8 月 8 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罗定市附城街道宝城东路 68 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频开关式电源、高频元件、调幅器、调谐器、电线产品、磁性电子元件及注塑产品、电子线路板及其配件,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股权结构:铂泰电子持有其 100%股权。
被资助对象唯一股东铂泰电子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比例
1 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32%
2 嘉兴海容拾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8.08%
3 张启华 10.10%
4 杨兰 6.90%
5 金雷 6.06%
6 李振旭 11.54%
合计 100%
注:(1)上述股东中,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为一致行动人。在经营决策、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的召集、提案、提名、投票等事
项上,均以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意见作为最终意见。
(2)嘉兴海容拾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与北京海纳有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高端制造、精密制造产业。公司为有限合伙人。
2、被资助对象相关的产权关系结构:
3、被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7533.86 81122.75
负债总额 25505.01 22647.16
所有者权益 62028.85 58475.59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1005.88 42874.76
利润总额 -3543.61 -2895.78
净利润 -2578.81 -2929.63
4、关联关系说明:雅达罗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5、通过查询,被资助对象雅达罗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雅达罗定无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00 万元
2、财务资助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24 个月
3、借款利率:年化 5%单利计算
4、主要用途:仅限于雅达罗定日常经营发展需要,雅达罗定保证不将款项挪作他用。
四、未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说明以及风险防范措施
1、雅达罗定间接股东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即铂泰电子主要经营股东,目前尚不具备对雅达罗定按其间接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经济能力,因此上述经营股东不对此次财务资助按其间接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2、风险防范措施
雅达罗定间接股东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即铂泰电子主要经营股东,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以其持有铂泰电子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雅达罗定唯一股东铂泰电子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公司与雅达罗定等主体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公司消费电子业务团队管理成员杨乾勋已被聘任为雅达罗定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能够有效的对雅达罗定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主导日常经营和公司治理,掌握其资金用途,确保控制资金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公司将做好被资助对象的风险管控,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现状、信用状况、涉诉情况、经营情况、行业前景、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持续风险评估,做好风险管控工作。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风险整体可控。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包括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次财务资助系公司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是基于《战略合作协议》开展的深入合作,有助于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雅达罗定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雅达罗定唯一股东铂泰电子
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雅达罗定间接股东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即铂泰电子主要经营股东,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以其持有铂泰电子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对外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认为:此次财务资助系公司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是基于《战略合作协议》开展的深入合作,有助于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雅达罗定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且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反担保、风险防范措施充分,整体风险可控。此次对外财务资助事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审议本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此次财务资助系公司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是基于《战略合作协议》开展的深入合作,有助于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雅达罗定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此次对外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2021-10-08] (002843)泰嘉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议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1 年 10 月 25 日 14: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1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15—
2021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1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15
—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20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22 日 8:30-11:30,13:00-16:00。建议采取传
真的方式登记,传真:0731-88051618。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1 年 10 月22 日 16:00 之前送达公司。(信函请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谭永平收,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
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邮编:410023)
3、登记地点: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映波、谭永平;
电话号码:0731-88059111; 传真号码:0731-88051618;
2、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843
2、投票简称:泰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15—2021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1年10
月25日召开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 反 弃
编码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为单选,多选无效;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 2021 年 10 月 20 日 15:00 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湖南泰
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4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2021-09-23] (002843)泰嘉股份:关于参加2021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1 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强化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使广大投资者能更深入全面地了解企业情况,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主办、湖南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协办的“2021 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9月 24 日(星期五)15:00-17:00。
届时,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谢映波先生等相关人员将与投资者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与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2021-09-14] (002843)泰嘉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1 年 9 月 13 日 14: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1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15—
2021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1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15
—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鸿先生。
6、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人,代表股份 76,877,3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6083%;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8,000,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857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7,980,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56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7,98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5619%;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其中,议案 1 至议案 4、议案 9 属于特别决议议
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湖南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出席了会议,分别代表股份 7,500,000 股、10,480,000股,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0 作了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作了单独计票。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全部会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877,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877,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1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877,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877,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877,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877,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877,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877,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和<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877,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和<2021 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897,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湖南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廖青云、旷阳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1-09-09] (002843)泰嘉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正元”)的通知,获悉长沙正
元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
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 本次质 占公 是 否
东 控股股 押数量 占其所 司总 是否 为 补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
名 东及其 (万 持股份 股本 为限 充 质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用途
称 一致行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动人
长 2021 2023 长沙银 置换前期
沙 是 630 10.70% 3.00% 否 否 年 9 月 年 8 月行股份 在红塔证
正 2 日 30 日 有限公 券的质押
元 司 融资
合 -- 630 10.70% 3.00% -- -- -- -- -- --
计
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解除
名称 股东及其一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日期 质权人
致行动人 (万股) 比例 比例
长沙 是 900 15.28% 4.29% 2020 年 11 2021 年 9 红塔证券股
正元 月 25 日 月 8 日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900 15.28% 4.29% -- -- --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沙正元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司总 已质押
名称 (万股) 比例 数量 持股份 股本 股份限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长沙 5889.735 28.05% 1800 30.56% 8.57% 0 0% 0 0%
正元
合计 5889.735 28.05% 1800 30.56% 8.57% 0 0% 0 0%
控股股东长沙正元的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公
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长沙正元质押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不
会出现因股份质押风险致使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长沙正元的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红塔证券出具的客户证券成交查询单。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9 日
[2021-08-28] (002843)泰嘉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决议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1 年 9 月 13 日 14: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1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15—
2021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1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15
—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8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和<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和<2021 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其中,议案 1 至议案 4、议案 9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
决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
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向所有
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根据该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
事赵德军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9的投票权,有关征集
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议案1至议案8、议案10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
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议案1至议案8、议案10的表决权利。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和 √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0.00 《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和 √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10 日 8:30-11:30,13:00-16:00。建议采取传真
的方式登记,传真:0731-88051618。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1 年 9 月 10
日 16:00 之前送达公司。(信函请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谭永平收,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邮编:410023)
3、登记地点: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映波、谭永平;
电话号码:0731-88059111; 传真号码:0731-88051618;
2、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843
2、投票简称:泰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15—2021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1年9
月13日召开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
[2021-08-28] (002843)泰嘉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8 月 27 日
在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颖先生主持,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到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 ARNTZ GmbH + Co. KG(以下简称“AKG”)
及其下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根据 2021 年 1-7 月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关联方 AKG 对 8-12 月市场需求预测,公司增加与AKG 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交易有助于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上述新增预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3%,该议案不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
《 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原《监事会议事规则》自新《监事会议事规则》生效之日起废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需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公司原《内部审计制度》自新《内部审计制度》生效之日起废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和<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会议审议修订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修订后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本次修订有利于公司长期激励措施与公司战略、发展更加匹配,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同时也能更好的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需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和<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修订后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
订稿)摘要》、《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和《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和<2021 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会议审议修订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相关议案已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其审议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本次修订能长效激发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经营人才、核心技术人才动力,使公司长期激励措施与公司战略、发展更加匹配,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同时也能更好的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本次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监事甘莉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非关联监事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和<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修订后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
稿)摘要》、《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和《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8-28] (002843)泰嘉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8 月 27
日在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李辉先生、申柯先生,独立董事陈明先生、宋思勤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部分公司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报出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会认为报告客观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经测试,公司各项减值准备 2021 年上半年度合计计提 637.32 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497.21万元,收回原单项计提坏账应收账款转回坏账准备1.00万元,应收款项融资(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0.02 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
准备 41.44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92.66 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7.03
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上 述 事 项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2021年1-7月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关联方ARNTZ GmbH
+ Co. KG(以下简称“AKG”)对 8-12 月市场需求预测,预计 2021 年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 ARNTZ GmbH + Co. KG 及其下属企业发生日
常关联交易金额将在原预计金额(不超过 3450 万元)基础上增加 550 万元,全年合计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订单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对公司本年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正面影响。
上述新增预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3%,在董事会
审议权限范围内,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董事方鸿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该项议案有效表决票为 6 票。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
《 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条款事宜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办理工商备案登记及其他相关部门审批、报备等有关手续。最终《公司章程》相关修改以工商登记为准。原《公司章程》自新《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废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需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自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生效之日起废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需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会议事规则》自新《董事会议事规则》生效之日起废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需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公司原《对外担保制度》自新《对外担保制度》生效之日起废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公司《对外担保制度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对外担保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原《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自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生效之日起废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原《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自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生效之日起废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原《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自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生效之日起废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公司原《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自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生效之日起废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 次 修 订 后 的公 司 《 重 大信 息 内 部报告 制 度 》 详 见巨 潮 资 讯 网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自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生效之日起废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 次 修 订 后 的 公 司 《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原《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自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生效之日起废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 次 修 订 后 的 公 司 《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自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生效之日起废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原《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自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生效之日起废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公司原《内部审计制度》自新《内部审计制度》生效之日起废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和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销售情况良好,业绩增长好于预期,公司基于对
未来发展的信心,为长效激发公司核心经营人才
[2021-08-28] (002843)泰嘉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5元
每股净资产: 2.557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6%
营业总收入: 2.5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994.31万元
[2021-08-12] (002843)泰嘉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正元”)的通知,获悉长沙正
元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
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 本次质 占公 是 否
东 控股股 押数量 占其所 司总 是否 为 补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
名 东及其 (万 持股份 股本 为限 充 质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用途
称 一致行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动人
长 2021 2023 长沙银 置换前期
沙 是 720 12.22% 3.43% 否 否 年 8 月 年 8 月 行股份 在红塔证
正 6 日 1 日 有限公 券的部分
元 司 质押融资
合 -- 720 12.22% 3.43% -- -- -- -- -- --
计
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解除
名称 股东及其一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日期 质权人
致行动人 (万股) 比例 比例
长沙 是 1060 18.00% 5.05% 2020 年 8 2021 年 8 红塔证券股
正元 月 12 日 月 11 日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1060 18.00% 5.05% -- -- --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沙正元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司总 已质押
数量 持股份 股份限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名称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股本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长沙 5889.735 28.05% 2070 35.15% 9.86% 0 0% 0 0%
正元
合计 5889.735 28.05% 2070 35.15% 9.86% 0 0% 0 0%
控股股东长沙正元的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公
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长沙正元质押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不
会出现因股份质押风险致使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长沙正元的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红塔证券出具的客户证券成交查询单。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2021-08-10] (002843)泰嘉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其中含取消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
议案》 事项 ,具 体 详见公 司 2021 年 7 月 24 日刊 登在 巨潮资 讯网
(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0)。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1 年 8 月 9 日 14: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1年8月9日上午9:15—2021
年 8 月 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1 年 8 月 9 日上午 9:15—
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 6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鸿先生。
6、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125,067,4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55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 人,代表股份 124,877,3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4654%;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90,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0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18,170,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65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7,98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5619%;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90,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0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其中,议案 2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作了单独计票。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全部会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067,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7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2、《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877,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80%;反对
19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538%;反对
19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廖青云、旷阳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
[2021-07-27] (002843)泰嘉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三个交易日内(2021 年 7 月 22 日、2021 年 7 月 23 日、2021 年 7 月 26 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
[2021-07-24] (002843)泰嘉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决议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1 年 8 月 9 日 14: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1 年 8 月9 日上午 9:15—2021
年 8 月 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1 年 8 月 9 日上午 9:15—
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4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 6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2、《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 2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24 日刊登
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
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
2.00 《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6 日 8:30-11:30,13:00-16:00。建议采取传真
的方式登记,传真:0731-88051618。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1 年 8 月 6
日 16:00 之前送达公司。(信函请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谭永平收,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 68 号,邮编:410200)
3、登记地点: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映波、谭永平;
电话号码:0731-88059111; 传真号码:0731-88051618;
2、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4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843
2、投票简称:泰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9 日上午 9:15—2021 年 8 月
9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1年8
月9日召开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 反 弃
编码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
2.00 《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为单选,多选无效;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三 :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 2021 年 8 月 4 日 15:00 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湖南泰嘉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4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2021-07-24] (002843)泰嘉股份: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若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获得通过,公司对合并报表 外企业审批的担保金额将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 30%。
2、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嘉股份”)为 有效管理对外担保额度,合理安排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计划,公司拟取消部分前 期审议通过但未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另拟新增对外担保。为此,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泰嘉新材(香港) 有限公司、无锡衡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济南泰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 款项支付等事项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并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
鉴于上述审议通过的担保并未实际使用,为有效管理对外担保额度,合理安 排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计划,公司拟取消该部分前期审议通过但未实际使用的担 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对 拟取消担保额度的公司名称 前期审批担保额 拟取消担保额度 取消后的担保
象类型 度(万元) (万元) 额度(万元)
全资子 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 5000 5000 0
公司 无锡衡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 4000 4000 0
济南泰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 1000 1000 0
合计 10000 10000 0
本次取消的担保额度系因担保未实际实施,取消相关担保额度有助于公司合理安排融资担保相关工作,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二、新增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与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罗定”)、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拟就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公司旨在通过各方的紧密合作,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助推公司第二主业发展。
鉴于此,为支持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在综合考虑其资信状况后,公司拟为其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000 万元。公司担保金额以被担保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准。雅达罗定及其唯一股东铂泰电子为本次担保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铂泰电子主要经营股东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等为本次担保以其持有铂泰电子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反担保期限均与公司为雅达罗定提供担保的期限一致。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核通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上述拟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 24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和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9.52%和 30.5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通过后方可实施。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具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唐文栋
注册资本:12334.437086 万元
成立时间:1995 年 8 月 8 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罗定市附城街道宝城东路 68 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频开关式电源、高频元件、调幅器、调谐器、电线产品、磁性电子元件及注塑产品、电子线路板及其配件,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关联关系说明:雅达罗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铂泰电子持有其 100%股权。
被担保人唯一股东铂泰电子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比例
1 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32%
2 嘉兴海容拾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8.08%
3 张启华 10.10%
4 杨兰 6.90%
5 金雷 6.06%
6 李振旭 11.54%
合计 100%
注:1、上表系增资后的股权结构,目前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本次公司对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的担保将在铂泰电子完成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后实施。
2、上述股东中,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为一致行动人。在经营决策、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的召集、提案、提名、投票等事项上,均以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意见作为最终意见。
3、嘉兴海容拾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与北京海纳有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高端制造、精
密制造产业。公司为有限合伙人。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关系结构: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7533.86 81122.75
负债总额 25505.01 22647.16
所有者权益 62028.85 58475.59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1005.88 42874.76
利润总额 -3543.61 -2895.78
净利润 -2578.81 -2929.63
4、通过查询,被担保人雅达罗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与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以及文件,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协议为准。
雅达罗定及其唯一股东铂泰电子为本次担保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铂泰电子主要经营股东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等为本次担保以其持有铂泰电子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反担保期限均与公司为雅达罗定提供担保的期限一致。相关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反担保合同/协议为准。
五、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雅达罗定成立于 1995 年,是全球消费电子知名品牌的长期供应商,公司产
品技术先进、品质优良。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有助于各方在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从而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助推公司第二主业发展。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事宜。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有助于各方在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并有利于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议案审议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有助于各方在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并有利于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本次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10000 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
保,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0.64%,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0 万元。公司拟在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将取消 10000 万元担保额度,新增 24000 万元对外担保额度。届时,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24000 万元,为对合并报表外企业的担保,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
[2021-07-24] (002843)泰嘉股份: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及具体合作内容、业务的实施、进度、效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股份”或“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具体合作内容、业务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协议为各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目前无法准确预测其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框架性协议。
一、协议签署概况
公司与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罗定”)、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深圳”)基于良好的信任基础,秉持“诚信合作、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构建互利共赢的战略合作关系,拟就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现经友好协商,各方拟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本协议为框架性合作意向书,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根据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介绍
1、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
名称: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启华
注册资本:750 万元(注:公司已完成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1300万元,目
前正在办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成立时间:2020 年 10 月 29 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拥军路 136 号 5 栋 103 室
经营范围:电子科技、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研发、生产、销售:电线电缆、连接线、连接器、模具、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通用机械设备及其配件;销售:电子产品、塑胶制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
名称: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文栋
注册资本:12334.437086 万元
成立时间:1995 年 8 月 8 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罗定市附城街道宝城东路 68 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频开关式电源、高频元件、调幅器、调谐器、电线产品、磁性电子元件及注塑产品、电子线路板及其配件,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名称: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文栋
注册资本:50 万美元
成立时间:2019 年 6 月 6 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留芳路 10 号雅达电源
401A 区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高性能开关电源、通信电源、网络交换机电源、服务器电源、电脑和手机充电器、磁性元件、控制芯片、马达驱动器、嵌入式运算系统及其相关零部件的设计、研发;从事电源供应器、磁性元件、高频元件、调幅器、调谐器、电子线路板及其配件等同类商品的批发、零售、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提供相关产品的设计咨询服务;电源供应器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以上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涉及国营贸易、配额、许可证及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后经营)。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合作各方:
甲方: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股份”)
乙方一: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
乙方二: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罗定”)
乙方三: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深圳”)
乙方一持有乙方二和乙方三100%股权,以下合称“乙方”。
注:乙方一已通过股权受让方式取得乙方三100%股权,目前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一)合作宗旨
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合作目标
鉴于:
甲方已在东莞设立研发中心,开拓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培育第二主
业。
乙方系专业从事消费电子业务的高科技公司,其所控股的雅达罗定成立于1995年,是世界最大的电源供货商之一,是全球消费电子知名品牌的长期供应商,公司产品素以技术先进、品质优良而立于世界。
基于上述情况,各方同意通过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帮助各方提升研发实力、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优化工艺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实现新产品落地量产、拓宽营销渠道,为各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同时在资本层面开展战略合作,为相关方创造更大的市场价值。
(三)合作内容
1、各方同意将对方作为各自事业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
2、各方同意在生产、销售、技术研发、资本运营等相关领域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
3、互邀参与或共同展开有关合作领域的相关工作。
4、各方向对方提供技术支持、营销网络和全球供应链等资源共享。
5、各方中、高层建立定期沟通与学习机制。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泰嘉股份指定1名消费电子团队高层进入铂泰电子董事会层面,担任董事,全面负责甲方与乙方的具体合作事宜;
(2)共建研发中心,不定期交流研发成果,提升各方研发实力、推动新产品开发、落地和量产;
(3)客户渠道资源共享,发挥自身产品强项,提升业务层面协同;
(4)各方一起努力进行供应链优化,降低采购成本;
(5)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前提并履行相应程序下,甲方可以为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金融机构债务提供担保;
(6)随着甲方消费电子业务的开展,甲方可提请租用乙方场地开展生产经营,具体情况由相关方另行约定;
(7)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优先参与乙方及乙方各子公司后续股权融资的权利。
(四)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伍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双方应当履行本协议,并为实现本协议拟定的合作内容共同努力,创造条件与提供便利,以实现预期效果。
(六)其他具体安排
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业务的具体安排以及相关的商业条款如有不完善的部分,双方将协商另立协议。
(七)保密条款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所有后续合作内容,特别是产品、技术、设计等相关事宜,以任何方式透漏给第三方,但因一方具有上市公司地位而必须遵守的信息披露义务除外。
本保密条款不因各方合作的终止而无效。在各方合作终止后两年内,本保密条款对各方仍具有约束力。
四、拟签署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为各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需视合作各方业务协同效果及具体合作内容、业务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旨在发挥各方优势,通过各方的紧密合作,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助推公司第二主业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本次拟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对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及具体合作内容、业务的实施、进度、效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协议的生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准确预测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及后续具体合作内容、业务的有关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最近三年,公司未披露框架性协议。
2、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如未来发生相关持股变动,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4 日
[2021-07-24] (002843)泰嘉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7 月 23 日在长
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
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其中,监事陈铁坚先生、甘莉女士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颖先生主持,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到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经友好协商,各方拟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旨在发挥各方优势,通过各方的紧密合作,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助推公司第二主业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无锡衡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济南泰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款项支付等事项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鉴于上述
审议通过的担保并未实际使用,为有效管理对外担保额度,合理安排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计划,公司拟取消该部分前期审议通过但未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
同时,公司拟与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罗定”)、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拟就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鉴于此,为支持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在综合考虑其资信状况后,公司拟为其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000 万元。公司担保金额以被担保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准。雅达罗定及其唯一股东铂泰电子为本次担保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铂泰电子主要经营股东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等为本次担保以其持有铂泰电子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反担保期限均与公司为雅达罗定提供担保的期限一致。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业务。
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有助于各方在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并有利于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本次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通过。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24 日
[2021-07-24] (002843)泰嘉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7 月 23 日
在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李辉先生、彭飞舟先生,独立董事陈明先生、宋思勤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部分公司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基于良好的信任基础,秉持“诚信合作、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构建互利共赢的战略合作关系,拟就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现经友好协商,各方拟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旨在发挥各方优势,通过各方的紧密合作,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助推公司第二主业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泰嘉新材(香港)
有限公司、无锡衡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济南泰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款项支付等事项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鉴于上述审议通过的担保并未实际使用,为有效管理对外担保额度,合理安排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计划,公司拟取消该部分前期审议通过但未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
同时,公司拟与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罗定”)、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拟就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鉴于此,为支持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在综合考虑其资信状况后,公司拟为其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000 万元。公司担保金额以被担保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准。雅达罗定及其唯一股东铂泰电子为本次担保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铂泰电子主要经营股东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等为本次担保以其持有铂泰电子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反担保期限均与公司为雅达罗定提供担保的期限一致。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业务。
雅达罗定成立于 1995 年,是全球消费电子知名品牌的长期供应商,公司产
品技术先进、品质优良。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有助于各方在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从而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助推公司第二主业发展。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事宜。
该事项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核通过。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经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上 述 事 项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4 日
[2021-07-09] (002843)泰嘉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正元”)的通知,获悉长沙正
元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在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
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解除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日期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万股) 比例 比例
长沙 是 890 15.11% 4.24% 2020-8-14 2021-7-7 红塔
正元 证券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沙正元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名称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长沙 5889.735 28.05% 2410 40.92% 11.48% 0 0% 0 0%
正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沙正元质押股份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
过户的风险,不会出现因股份质押风险致使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长沙正元的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红塔证券出具的客户证券成交查询单。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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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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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9] (002843)泰嘉股份: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情况: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6,233.18 万元–7,479.81 万元 盈利:4,155.45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0% - 80%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3,912.48 万元–5,216.64 万元 盈利:3,726.17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 - 4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31 元/股–0.37 元/股 盈利:0.20 元/股
注: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对应期末总股本按回购股份影响后的加权平均股本计算。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 年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继续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生产工艺,全面提升产品品质,积极推进智能制造,持续优化供应商渠道,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公司双金属带锯条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约 26%。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5] (002843)泰嘉股份: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与关联方 ARNTZ GmbH + Co. KG(以下简称“AKG”)签署
商品采购合同,向其采购商品,合同金额 159,090.00 欧元,折合人民币约 114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泰嘉”)拟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与关联方 AKG 签署商品销售合同,向其销售商品,合同金额
236,221.00 欧元,折合人民币约 170 万元;此外,香港泰嘉和 AKG 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4 日、1 月 11 日、1 月 14 日签订商品销售合同,向其销售商品,合同金额
分别为 293,542.44 欧元、11,636.00 欧元、22,152.00 欧元,按合同签署日汇率折合人民币金额分别约为 212 万元、8 万元、16 万元。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约 520 万元。
公司于2022年 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方鸿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Arntz GmbH + Co. KG
注册地址:Wuppertal
合伙资本:2,059千欧元
管理董事:Jan W. Arntz先生
AKG是一家专门从事各类锯及其配件的生产、销售业务的有限责任两合公司。主要生产高性能金属锯切工具,能够提供多种不同金属材料锯切方案,为客户提供可以信赖的“德国制造”解决方案。主要产品:1)锯带:双金属带锯条、硬质合金锯条、建筑行业的硬质合金锯条、碳带锯条;2)锯切工具:锯床、手锯;配件:研磨刷、锯条测量装置、验光仪。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AKG 总资产 22,045 千欧,净资产 7,023 千欧,实现
营业收入 25,447 千欧,净利润 955 千欧。(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方鸿先生为 AKG 咨询委员会成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AKG 属于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市场信誉度较高,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交易风险可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为交易对方提供或接受相关产品,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同时,根据合同约定安排付款和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AKG公司具有成熟的国际化销售渠道,在德国、美国、荷兰均建销售网络,而在国内,公司已完成了全国范围内的七大区域布局,并在华东区和华北区建立了物流配送中心和技术服务中心,拥有完善的销售、服务网络。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也是继以往业务的持续合作,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助于充分发挥彼此优势,整合国际、国内优质资源,促进双方业务共同增长,产生协同效应,降低成本,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对公司本年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正面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以欧元进行结算,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汇率风险管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香港泰嘉与AKG签订商品销售、采购合同累计总金额人民币约520万元(含本次拟签订合同金额),上述合同已履行、执行金额0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 AKG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也是继以往业务的
持续合作。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 AKG 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也是
继以往业务的持续合作。交易有助于充分发挥彼此优势,整合国际、国内优质资源,促进双方业务共同增长,产生协同效应,降低成本,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对公司本年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正面影响,存在交易的必要性,也符合公司的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 (002843)泰嘉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公司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其中,陈铁坚先生、甘莉女士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颖先生主持,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到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与关联方 ARNTZ GmbH + Co.
KG(以下简称“AKG”)签署商品采购合同,向其采购商品,合同金额 159,090.00欧元,折合人民币约 114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港泰嘉”)拟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与关联方 AKG 签署商品销售合同,
向其销售商品,合同金额 236,221.00 欧元,折合人民币约 170 万元;此外,香
港泰嘉和 AKG 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4 日、1 月 11 日、1 月 14 日签订商品销售合
同,向其销售商品,合同金额分别为 293,542.44 欧元、11,636.00 欧元、22,152.00欧元,按合同签署日汇率折合人民币金额分别约为 212 万元、8 万元、16 万元。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约 520 万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也是继以往业务的持续合作,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对公司本年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正面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7%,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 (002843)泰嘉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在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公司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申柯先生,独立董事陈明先生、宋思勤先生、赵德军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部分公司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与关联方 ARNTZ GmbH + Co.
KG(以下简称“AKG”)签署商品采购合同,向其采购商品,合同金额 159,090.00欧元,折合人民币约 114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港泰嘉”)拟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与关联方 AKG 签署商品销售合同,
向其销售商品,合同金额 236,221.00 欧元,折合人民币约 170 万元;此外,香
港泰嘉和 AKG 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4 日、1 月 11 日、1 月 14 日签订商品销售合
同,向其销售商品,合同金额分别为 293,542.44 欧元、11,636.00 欧元、22,152.00欧元,按合同签署日汇率折合人民币金额分别约为 212 万元、8 万元、16 万元。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约 520 万元。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也是继以往业务的持续合作,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对公司本年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正面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7%,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董事方鸿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该项议案有效表决票为 6 票。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1-10-26] (002843)泰嘉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7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1 年 10 月 25 日 14: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1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15—
2021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1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15
—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鸿先生。
6、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24,883,6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46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76,877,4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6083%;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8,006,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860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7,986,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56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17,980,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5620%;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3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其中,议案 2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作了单独计票。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全部会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883,6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883,6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廖青云、旷阳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2021-10-26] (002843)泰嘉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23元
每股净资产: 2.671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13%
营业总收入: 3.9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682.12万元
[2021-10-14] (002843)泰嘉股份:关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6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1-072),定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同日,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正元”)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截至提议日,长沙正元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 58,897,350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28.05%,持股比例超过 3%。董事会审核认为,长沙正元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提交提案的内容及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新增提案作为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 2 项议案。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
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以及列明的其他议案均保持不变。现将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1 年 10 月 25 日 14: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1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15—
2021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1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15
—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20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 2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8 日和 2021 年 10 月 14 日
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2.00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22 日 8:30-11:30,13:00-16:00。建议采取传
真的方式登记,传真:0731-88051618。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1 年 10 月22 日 16:00 之前送达公司。(信函请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谭永平收,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
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邮编:410023)
3、登记地点: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映波、谭永平;
电话号码:0731-88059111; 传真号码:0731-88051618;
2、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843
2、投票简称:泰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15—2021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1年10
月25日召开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 反 弃
编码
[2021-10-14] (002843)泰嘉股份: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企业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 30%。
2、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嘉股份”)与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罗定”)、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就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开展合作,以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助推公司第二主业发展。
雅达罗定主要生产手机充电器、电源线等消费电子产品,其产品技术先进、品质优良,并与华为终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终端”)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基于公司与雅达罗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为进一步保障雅达罗定与华为终端的业务合作顺利开展,在综合考虑其资信状况后,公司拟向华为终端出具保证书,为华为终端与雅达罗定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最高限额为 2000 万元。
雅达罗定及其唯一股东铂泰电子为本次担保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铂泰电子主要经营股东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等为本次担保以其持有铂泰电子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反担保期限均与公司为雅达罗定提供担保的期限一致。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
权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核通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的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乾勋
注册资本:12334.437086 万元
成立时间:1995 年 8 月 8 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罗定市附城街道宝城东路 68 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频开关式电源、高频元件、调幅器、调谐器、电线产品、磁性电子元件及注塑产品、电子线路板及其配件,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关联关系说明:雅达罗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铂泰电子持有其 100%股权。
被担保人唯一股东铂泰电子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比例
1 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32%
2 嘉兴海容拾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8.08%
3 张启华 10.10%
4 杨兰 6.90%
5 金雷 6.06%
6 李振旭 11.54%
合计 100%
注:(1)上述股东中,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为一致行动人。在经营决策、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的召集、提案、提名、投票等事项上,均以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意见作为最终意见。
(2)嘉兴海容拾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与北京海纳有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高端制造、精密制造产业。公司为有限合伙人。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关系结构: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7533.86 81122.75
负债总额 25505.01 22647.16
所有者权益 62028.85 58475.59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1005.88 42874.76
利润总额 -3543.61 -2895.78
净利润 -2578.81 -2929.63
4、通过查询,被担保人雅达罗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与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最高保证起止时间:自本次担保事项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华为终端与雅达罗定业务合作终止之日期间,为华为终端与雅达罗定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责任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权利救济所产生的费用等。
(3)保证最高限额:人民币【2000】万元。
(4)保证期间:【两】年,自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均已届满之日起算。
本次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以及文件,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协议为准。
2、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雅达罗定及其唯一股东铂泰电子为本次担保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铂泰电子主要经营股东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等为本次担保以其持有铂泰电子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反担保期限均与公司为雅达罗定提供担保的期限一致。相关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反担保合同/协议为准。
四、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基于公司与雅达罗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为进一步保障雅达罗定与华为终端的业务合作顺利开展,在综合考虑其资信状况后,公司同意向华为终端出具保证书,为华为终端与雅达罗定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最高限额为 2000 万元。
雅达罗定及其唯一股东铂泰电子为本次担保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铂泰电子主要经营股东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等为本次担保以其持有铂泰电子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反担保期限均与公司为雅达罗定提供担保的期限一致。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的生产经营与业务开展,有助于双方在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更深入合作,有利于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议案审议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的生产经营与业务开展,有助于双方在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更深入合作,有利于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24000 万元,为对合并报表外企业的
担保,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49.52%,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0 万元。本次担保事项若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将为 26000 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外企业的担保,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3.64%。
公司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14] (002843)泰嘉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10 月 13
日在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其中,监事陈铁坚先生、甘莉女士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颖先生主持,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到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罗定”)主要生产手机充电器、电源线等消费电子产品,其产品技术先进、品质优良,并与华为终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终端”)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基于公司与雅达罗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为进一步保障雅达罗定与华为终端的业务合作顺利开展,在综合考虑其资信状况后,公司同意向华为终端出具保证书,为华为终端与雅达罗定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最高限额为 2000 万元。
雅达罗定及其唯一股东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为本次担保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铂泰电子主要经营股东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等为本次担保以其持有铂泰电子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反担保期限均与公司为雅达罗定提供担保的期限一致。
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的生产经营与业务开展,有助于双方在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
运营等多个领域更深入合作,有利于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通过。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14] (002843)泰嘉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10 月 13
日在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申柯先生,独立董事陈明先生、宋思勤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部分公司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罗定”)主要生产手机充电器、电源线等消费电子产品,其产品技术先进、品质优良,并与华为终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终端”)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基于公司与雅达罗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为进一步保障雅达罗定与华为终端的业务合作顺利开展,在综合考虑其资信状况后,公司同意向华为终端出具保证书,为华为终端与雅达罗定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主要内容/信息如下:
1、最高保证起止时间:自本次担保事项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华为终端与雅达罗定业务合作终止之日期间,为华为终端与雅达罗定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责任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权利救济所产生的费用等。
3、保证最高限额:人民币【2000】万元。
4、保证期间:【两】年,自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均已届满之日起算。
雅达罗定及其唯一股东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为本次担保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铂泰电子主要经营股东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等为本次担保以其持有铂泰电子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反担保期限均与公司为雅达罗定提供担保的期限一致。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核通过。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上 述 事 项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08] (002843)泰嘉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9 月 30
日在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申柯先生,独立董事陈明先生、宋思勤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部分公司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罗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在综合考虑其资信状况后,公司拟向雅达罗定提供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按年化 5%单利计算,财务资助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24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财务资助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具体财务资助手续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业务。
董事会认为:此次财务资助系公司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是基于《战略合作协议》开展的深入合作,有助于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雅达罗定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雅达罗定唯一股东铂泰电子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雅达罗定间接股东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即铂泰电子主
要经营股东,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以其持有铂泰电子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对外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该事项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核通过。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上 述 事 项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2021-10-08] (002843)泰嘉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9 月 30 日
在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其中,文颖先生、陈铁坚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颖先生主持,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到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罗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在综合考虑其资信状况后,公司拟向雅达罗定提供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按年化 5%单利计算,财务资助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24 个月。
监事会认为:此次财务资助系公司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是基于《战略合作协议》开展的深入合作,有助于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雅达罗定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此次对外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2021-10-08] (002843)泰嘉股份: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战略合作方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罗定”)提供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基于公司与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雅达罗定、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就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公司旨在通过各方的紧密合作,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鉴于此,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在综合考虑其资信状况后,公司拟向雅达罗定提供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按年化 5%单利计算,财务资助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24 个月。
雅达罗定唯一股东铂泰电子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雅达罗定间接股东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即铂泰电子主要经营股东,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以其持有铂泰电子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反担保期限均与公司为雅达罗定提供财务资助的期限一致。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财务资助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具体财务资助手续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业务。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核通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
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0.6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乾勋
注册资本:12334.437086 万元
成立时间:1995 年 8 月 8 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罗定市附城街道宝城东路 68 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频开关式电源、高频元件、调幅器、调谐器、电线产品、磁性电子元件及注塑产品、电子线路板及其配件,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股权结构:铂泰电子持有其 100%股权。
被资助对象唯一股东铂泰电子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比例
1 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32%
2 嘉兴海容拾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8.08%
3 张启华 10.10%
4 杨兰 6.90%
5 金雷 6.06%
6 李振旭 11.54%
合计 100%
注:(1)上述股东中,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为一致行动人。在经营决策、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的召集、提案、提名、投票等事
项上,均以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意见作为最终意见。
(2)嘉兴海容拾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与北京海纳有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高端制造、精密制造产业。公司为有限合伙人。
2、被资助对象相关的产权关系结构:
3、被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7533.86 81122.75
负债总额 25505.01 22647.16
所有者权益 62028.85 58475.59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1005.88 42874.76
利润总额 -3543.61 -2895.78
净利润 -2578.81 -2929.63
4、关联关系说明:雅达罗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5、通过查询,被资助对象雅达罗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对雅达罗定无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00 万元
2、财务资助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24 个月
3、借款利率:年化 5%单利计算
4、主要用途:仅限于雅达罗定日常经营发展需要,雅达罗定保证不将款项挪作他用。
四、未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说明以及风险防范措施
1、雅达罗定间接股东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即铂泰电子主要经营股东,目前尚不具备对雅达罗定按其间接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经济能力,因此上述经营股东不对此次财务资助按其间接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2、风险防范措施
雅达罗定间接股东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即铂泰电子主要经营股东,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以其持有铂泰电子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雅达罗定唯一股东铂泰电子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公司与雅达罗定等主体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公司消费电子业务团队管理成员杨乾勋已被聘任为雅达罗定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能够有效的对雅达罗定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主导日常经营和公司治理,掌握其资金用途,确保控制资金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公司将做好被资助对象的风险管控,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现状、信用状况、涉诉情况、经营情况、行业前景、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持续风险评估,做好风险管控工作。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风险整体可控。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包括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次财务资助系公司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是基于《战略合作协议》开展的深入合作,有助于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雅达罗定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雅达罗定唯一股东铂泰电子
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雅达罗定间接股东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即铂泰电子主要经营股东,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以其持有铂泰电子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对外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认为:此次财务资助系公司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是基于《战略合作协议》开展的深入合作,有助于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雅达罗定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且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反担保、风险防范措施充分,整体风险可控。此次对外财务资助事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审议本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此次财务资助系公司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是基于《战略合作协议》开展的深入合作,有助于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雅达罗定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此次对外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2021-10-08] (002843)泰嘉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议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1 年 10 月 25 日 14: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1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15—
2021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1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15
—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20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22 日 8:30-11:30,13:00-16:00。建议采取传
真的方式登记,传真:0731-88051618。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1 年 10 月22 日 16:00 之前送达公司。(信函请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谭永平收,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
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邮编:410023)
3、登记地点: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映波、谭永平;
电话号码:0731-88059111; 传真号码:0731-88051618;
2、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843
2、投票简称:泰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15—2021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1年10
月25日召开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 反 弃
编码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为单选,多选无效;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 2021 年 10 月 20 日 15:00 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湖南泰
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4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2021-09-23] (002843)泰嘉股份:关于参加2021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1 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强化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使广大投资者能更深入全面地了解企业情况,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主办、湖南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协办的“2021 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9月 24 日(星期五)15:00-17:00。
届时,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谢映波先生等相关人员将与投资者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与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2021-09-14] (002843)泰嘉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1 年 9 月 13 日 14: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1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15—
2021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1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15
—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鸿先生。
6、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人,代表股份 76,877,3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6083%;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8,000,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857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7,980,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56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7,98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5619%;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其中,议案 1 至议案 4、议案 9 属于特别决议议
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湖南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出席了会议,分别代表股份 7,500,000 股、10,480,000股,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0 作了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作了单独计票。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全部会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877,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877,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1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877,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877,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877,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877,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877,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877,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和<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877,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和<2021 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897,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湖南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廖青云、旷阳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1-09-09] (002843)泰嘉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正元”)的通知,获悉长沙正
元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
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 本次质 占公 是 否
东 控股股 押数量 占其所 司总 是否 为 补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
名 东及其 (万 持股份 股本 为限 充 质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用途
称 一致行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动人
长 2021 2023 长沙银 置换前期
沙 是 630 10.70% 3.00% 否 否 年 9 月 年 8 月行股份 在红塔证
正 2 日 30 日 有限公 券的质押
元 司 融资
合 -- 630 10.70% 3.00% -- -- -- -- -- --
计
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解除
名称 股东及其一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日期 质权人
致行动人 (万股) 比例 比例
长沙 是 900 15.28% 4.29% 2020 年 11 2021 年 9 红塔证券股
正元 月 25 日 月 8 日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900 15.28% 4.29% -- -- --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沙正元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司总 已质押
名称 (万股) 比例 数量 持股份 股本 股份限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长沙 5889.735 28.05% 1800 30.56% 8.57% 0 0% 0 0%
正元
合计 5889.735 28.05% 1800 30.56% 8.57% 0 0% 0 0%
控股股东长沙正元的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公
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长沙正元质押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不
会出现因股份质押风险致使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长沙正元的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红塔证券出具的客户证券成交查询单。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9 日
[2021-08-28] (002843)泰嘉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决议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1 年 9 月 13 日 14: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1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15—
2021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1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15
—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8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和<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和<2021 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其中,议案 1 至议案 4、议案 9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
决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
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向所有
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根据该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
事赵德军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9的投票权,有关征集
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议案1至议案8、议案10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
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议案1至议案8、议案10的表决权利。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和 √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0.00 《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和 √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10 日 8:30-11:30,13:00-16:00。建议采取传真
的方式登记,传真:0731-88051618。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1 年 9 月 10
日 16:00 之前送达公司。(信函请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谭永平收,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邮编:410023)
3、登记地点: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映波、谭永平;
电话号码:0731-88059111; 传真号码:0731-88051618;
2、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843
2、投票简称:泰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15—2021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1年9
月13日召开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
[2021-08-28] (002843)泰嘉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8 月 27 日
在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颖先生主持,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到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 ARNTZ GmbH + Co. KG(以下简称“AKG”)
及其下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根据 2021 年 1-7 月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关联方 AKG 对 8-12 月市场需求预测,公司增加与AKG 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交易有助于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上述新增预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3%,该议案不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
《 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原《监事会议事规则》自新《监事会议事规则》生效之日起废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需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公司原《内部审计制度》自新《内部审计制度》生效之日起废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和<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会议审议修订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修订后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本次修订有利于公司长期激励措施与公司战略、发展更加匹配,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同时也能更好的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需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和<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修订后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
订稿)摘要》、《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和《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和<2021 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会议审议修订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相关议案已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其审议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本次修订能长效激发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经营人才、核心技术人才动力,使公司长期激励措施与公司战略、发展更加匹配,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同时也能更好的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本次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监事甘莉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非关联监事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和<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修订后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
稿)摘要》、《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和《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08-28] (002843)泰嘉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8 月 27
日在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李辉先生、申柯先生,独立董事陈明先生、宋思勤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部分公司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报出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会认为报告客观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经测试,公司各项减值准备 2021 年上半年度合计计提 637.32 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497.21万元,收回原单项计提坏账应收账款转回坏账准备1.00万元,应收款项融资(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0.02 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
准备 41.44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92.66 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7.03
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上 述 事 项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2021年1-7月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关联方ARNTZ GmbH
+ Co. KG(以下简称“AKG”)对 8-12 月市场需求预测,预计 2021 年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 ARNTZ GmbH + Co. KG 及其下属企业发生日
常关联交易金额将在原预计金额(不超过 3450 万元)基础上增加 550 万元,全年合计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订单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对公司本年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正面影响。
上述新增预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3%,在董事会
审议权限范围内,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董事方鸿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该项议案有效表决票为 6 票。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
《 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条款事宜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办理工商备案登记及其他相关部门审批、报备等有关手续。最终《公司章程》相关修改以工商登记为准。原《公司章程》自新《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废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需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自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生效之日起废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需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会议事规则》自新《董事会议事规则》生效之日起废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需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公司原《对外担保制度》自新《对外担保制度》生效之日起废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公司《对外担保制度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对外担保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原《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自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生效之日起废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原《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自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生效之日起废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原《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自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生效之日起废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公司原《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自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生效之日起废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 次 修 订 后 的公 司 《 重 大信 息 内 部报告 制 度 》 详 见巨 潮 资 讯 网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自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生效之日起废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 次 修 订 后 的 公 司 《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原《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自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生效之日起废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 次 修 订 后 的 公 司 《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自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生效之日起废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原《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自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生效之日起废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公司原《内部审计制度》自新《内部审计制度》生效之日起废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和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销售情况良好,业绩增长好于预期,公司基于对
未来发展的信心,为长效激发公司核心经营人才
[2021-08-28] (002843)泰嘉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5元
每股净资产: 2.557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6%
营业总收入: 2.5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994.31万元
[2021-08-12] (002843)泰嘉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正元”)的通知,获悉长沙正
元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
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 本次质 占公 是 否
东 控股股 押数量 占其所 司总 是否 为 补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
名 东及其 (万 持股份 股本 为限 充 质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用途
称 一致行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动人
长 2021 2023 长沙银 置换前期
沙 是 720 12.22% 3.43% 否 否 年 8 月 年 8 月 行股份 在红塔证
正 6 日 1 日 有限公 券的部分
元 司 质押融资
合 -- 720 12.22% 3.43% -- -- -- -- -- --
计
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解除
名称 股东及其一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日期 质权人
致行动人 (万股) 比例 比例
长沙 是 1060 18.00% 5.05% 2020 年 8 2021 年 8 红塔证券股
正元 月 12 日 月 11 日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1060 18.00% 5.05% -- -- --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沙正元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司总 已质押
数量 持股份 股份限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名称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股本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长沙 5889.735 28.05% 2070 35.15% 9.86% 0 0% 0 0%
正元
合计 5889.735 28.05% 2070 35.15% 9.86% 0 0% 0 0%
控股股东长沙正元的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公
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长沙正元质押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不
会出现因股份质押风险致使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长沙正元的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红塔证券出具的客户证券成交查询单。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
[2021-08-10] (002843)泰嘉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其中含取消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
议案》 事项 ,具 体 详见公 司 2021 年 7 月 24 日刊 登在 巨潮资 讯网
(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0)。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1 年 8 月 9 日 14: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1年8月9日上午9:15—2021
年 8 月 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1 年 8 月 9 日上午 9:15—
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 6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鸿先生。
6、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125,067,4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55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 人,代表股份 124,877,3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4654%;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90,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0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18,170,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65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7,98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5619%;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90,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0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其中,议案 2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作了单独计票。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全部会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067,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7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2、《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877,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80%;反对
19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538%;反对
19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廖青云、旷阳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
[2021-07-27] (002843)泰嘉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三个交易日内(2021 年 7 月 22 日、2021 年 7 月 23 日、2021 年 7 月 26 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
[2021-07-24] (002843)泰嘉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决议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1 年 8 月 9 日 14: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1 年 8 月9 日上午 9:15—2021
年 8 月 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1 年 8 月 9 日上午 9:15—
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4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 6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2、《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 2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24 日刊登
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
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
2.00 《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6 日 8:30-11:30,13:00-16:00。建议采取传真
的方式登记,传真:0731-88051618。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1 年 8 月 6
日 16:00 之前送达公司。(信函请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谭永平收,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 68 号,邮编:410200)
3、登记地点: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映波、谭永平;
电话号码:0731-88059111; 传真号码:0731-88051618;
2、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4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843
2、投票简称:泰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9 日上午 9:15—2021 年 8 月
9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1年8
月9日召开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 反 弃
编码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
2.00 《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为单选,多选无效;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三 :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 2021 年 8 月 4 日 15:00 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湖南泰嘉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4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2021-07-24] (002843)泰嘉股份: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若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获得通过,公司对合并报表 外企业审批的担保金额将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 30%。
2、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嘉股份”)为 有效管理对外担保额度,合理安排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计划,公司拟取消部分前 期审议通过但未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另拟新增对外担保。为此,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泰嘉新材(香港) 有限公司、无锡衡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济南泰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 款项支付等事项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并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
鉴于上述审议通过的担保并未实际使用,为有效管理对外担保额度,合理安 排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计划,公司拟取消该部分前期审议通过但未实际使用的担 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对 拟取消担保额度的公司名称 前期审批担保额 拟取消担保额度 取消后的担保
象类型 度(万元) (万元) 额度(万元)
全资子 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 5000 5000 0
公司 无锡衡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 4000 4000 0
济南泰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 1000 1000 0
合计 10000 10000 0
本次取消的担保额度系因担保未实际实施,取消相关担保额度有助于公司合理安排融资担保相关工作,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二、新增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与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罗定”)、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拟就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公司旨在通过各方的紧密合作,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助推公司第二主业发展。
鉴于此,为支持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在综合考虑其资信状况后,公司拟为其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000 万元。公司担保金额以被担保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准。雅达罗定及其唯一股东铂泰电子为本次担保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铂泰电子主要经营股东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等为本次担保以其持有铂泰电子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反担保期限均与公司为雅达罗定提供担保的期限一致。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核通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上述拟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 24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和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9.52%和 30.5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通过后方可实施。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具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唐文栋
注册资本:12334.437086 万元
成立时间:1995 年 8 月 8 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罗定市附城街道宝城东路 68 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频开关式电源、高频元件、调幅器、调谐器、电线产品、磁性电子元件及注塑产品、电子线路板及其配件,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关联关系说明:雅达罗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铂泰电子持有其 100%股权。
被担保人唯一股东铂泰电子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比例
1 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32%
2 嘉兴海容拾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8.08%
3 张启华 10.10%
4 杨兰 6.90%
5 金雷 6.06%
6 李振旭 11.54%
合计 100%
注:1、上表系增资后的股权结构,目前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本次公司对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的担保将在铂泰电子完成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后实施。
2、上述股东中,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为一致行动人。在经营决策、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的召集、提案、提名、投票等事项上,均以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意见作为最终意见。
3、嘉兴海容拾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与北京海纳有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高端制造、精
密制造产业。公司为有限合伙人。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关系结构: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7533.86 81122.75
负债总额 25505.01 22647.16
所有者权益 62028.85 58475.59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1005.88 42874.76
利润总额 -3543.61 -2895.78
净利润 -2578.81 -2929.63
4、通过查询,被担保人雅达罗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与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以及文件,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协议为准。
雅达罗定及其唯一股东铂泰电子为本次担保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铂泰电子主要经营股东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等为本次担保以其持有铂泰电子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反担保期限均与公司为雅达罗定提供担保的期限一致。相关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反担保合同/协议为准。
五、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雅达罗定成立于 1995 年,是全球消费电子知名品牌的长期供应商,公司产
品技术先进、品质优良。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有助于各方在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从而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助推公司第二主业发展。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事宜。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有助于各方在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并有利于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议案审议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有助于各方在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并有利于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本次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10000 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
保,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0.64%,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0 万元。公司拟在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将取消 10000 万元担保额度,新增 24000 万元对外担保额度。届时,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24000 万元,为对合并报表外企业的担保,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
[2021-07-24] (002843)泰嘉股份: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及具体合作内容、业务的实施、进度、效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股份”或“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具体合作内容、业务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协议为各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目前无法准确预测其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框架性协议。
一、协议签署概况
公司与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罗定”)、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深圳”)基于良好的信任基础,秉持“诚信合作、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构建互利共赢的战略合作关系,拟就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现经友好协商,各方拟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本协议为框架性合作意向书,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根据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介绍
1、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
名称: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启华
注册资本:750 万元(注:公司已完成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1300万元,目
前正在办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成立时间:2020 年 10 月 29 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拥军路 136 号 5 栋 103 室
经营范围:电子科技、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研发、生产、销售:电线电缆、连接线、连接器、模具、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通用机械设备及其配件;销售:电子产品、塑胶制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
名称: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文栋
注册资本:12334.437086 万元
成立时间:1995 年 8 月 8 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罗定市附城街道宝城东路 68 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频开关式电源、高频元件、调幅器、调谐器、电线产品、磁性电子元件及注塑产品、电子线路板及其配件,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名称: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文栋
注册资本:50 万美元
成立时间:2019 年 6 月 6 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留芳路 10 号雅达电源
401A 区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高性能开关电源、通信电源、网络交换机电源、服务器电源、电脑和手机充电器、磁性元件、控制芯片、马达驱动器、嵌入式运算系统及其相关零部件的设计、研发;从事电源供应器、磁性元件、高频元件、调幅器、调谐器、电子线路板及其配件等同类商品的批发、零售、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提供相关产品的设计咨询服务;电源供应器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以上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涉及国营贸易、配额、许可证及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后经营)。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合作各方:
甲方: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股份”)
乙方一: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
乙方二: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罗定”)
乙方三: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深圳”)
乙方一持有乙方二和乙方三100%股权,以下合称“乙方”。
注:乙方一已通过股权受让方式取得乙方三100%股权,目前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一)合作宗旨
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合作目标
鉴于:
甲方已在东莞设立研发中心,开拓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培育第二主
业。
乙方系专业从事消费电子业务的高科技公司,其所控股的雅达罗定成立于1995年,是世界最大的电源供货商之一,是全球消费电子知名品牌的长期供应商,公司产品素以技术先进、品质优良而立于世界。
基于上述情况,各方同意通过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帮助各方提升研发实力、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优化工艺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实现新产品落地量产、拓宽营销渠道,为各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同时在资本层面开展战略合作,为相关方创造更大的市场价值。
(三)合作内容
1、各方同意将对方作为各自事业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
2、各方同意在生产、销售、技术研发、资本运营等相关领域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
3、互邀参与或共同展开有关合作领域的相关工作。
4、各方向对方提供技术支持、营销网络和全球供应链等资源共享。
5、各方中、高层建立定期沟通与学习机制。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泰嘉股份指定1名消费电子团队高层进入铂泰电子董事会层面,担任董事,全面负责甲方与乙方的具体合作事宜;
(2)共建研发中心,不定期交流研发成果,提升各方研发实力、推动新产品开发、落地和量产;
(3)客户渠道资源共享,发挥自身产品强项,提升业务层面协同;
(4)各方一起努力进行供应链优化,降低采购成本;
(5)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前提并履行相应程序下,甲方可以为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金融机构债务提供担保;
(6)随着甲方消费电子业务的开展,甲方可提请租用乙方场地开展生产经营,具体情况由相关方另行约定;
(7)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优先参与乙方及乙方各子公司后续股权融资的权利。
(四)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伍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双方应当履行本协议,并为实现本协议拟定的合作内容共同努力,创造条件与提供便利,以实现预期效果。
(六)其他具体安排
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业务的具体安排以及相关的商业条款如有不完善的部分,双方将协商另立协议。
(七)保密条款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所有后续合作内容,特别是产品、技术、设计等相关事宜,以任何方式透漏给第三方,但因一方具有上市公司地位而必须遵守的信息披露义务除外。
本保密条款不因各方合作的终止而无效。在各方合作终止后两年内,本保密条款对各方仍具有约束力。
四、拟签署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为各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需视合作各方业务协同效果及具体合作内容、业务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旨在发挥各方优势,通过各方的紧密合作,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助推公司第二主业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本次拟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对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及具体合作内容、业务的实施、进度、效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协议的生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准确预测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及后续具体合作内容、业务的有关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最近三年,公司未披露框架性协议。
2、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如未来发生相关持股变动,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4 日
[2021-07-24] (002843)泰嘉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7 月 23 日在长
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
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其中,监事陈铁坚先生、甘莉女士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颖先生主持,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到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经友好协商,各方拟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旨在发挥各方优势,通过各方的紧密合作,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助推公司第二主业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无锡衡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济南泰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款项支付等事项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鉴于上述
审议通过的担保并未实际使用,为有效管理对外担保额度,合理安排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计划,公司拟取消该部分前期审议通过但未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
同时,公司拟与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罗定”)、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拟就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鉴于此,为支持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在综合考虑其资信状况后,公司拟为其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000 万元。公司担保金额以被担保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准。雅达罗定及其唯一股东铂泰电子为本次担保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铂泰电子主要经营股东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等为本次担保以其持有铂泰电子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反担保期限均与公司为雅达罗定提供担保的期限一致。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业务。
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有助于各方在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并有利于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本次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通过。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24 日
[2021-07-24] (002843)泰嘉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7 月 23 日
在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国际 C 栋 34 层 3401 室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李辉先生、彭飞舟先生,独立董事陈明先生、宋思勤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部分公司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基于良好的信任基础,秉持“诚信合作、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构建互利共赢的战略合作关系,拟就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现经友好协商,各方拟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旨在发挥各方优势,通过各方的紧密合作,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助推公司第二主业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泰嘉新材(香港)
有限公司、无锡衡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济南泰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款项支付等事项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鉴于上述审议通过的担保并未实际使用,为有效管理对外担保额度,合理安排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计划,公司拟取消该部分前期审议通过但未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
同时,公司拟与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罗定”)、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拟就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鉴于此,为支持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在综合考虑其资信状况后,公司拟为其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000 万元。公司担保金额以被担保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准。雅达罗定及其唯一股东铂泰电子为本次担保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铂泰电子主要经营股东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等为本次担保以其持有铂泰电子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反担保期限均与公司为雅达罗定提供担保的期限一致。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业务。
雅达罗定成立于 1995 年,是全球消费电子知名品牌的长期供应商,公司产
品技术先进、品质优良。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有助于各方在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从而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助推公司第二主业发展。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事宜。
该事项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核通过。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经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上 述 事 项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4 日
[2021-07-09] (002843)泰嘉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正元”)的通知,获悉长沙正
元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在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
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解除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日期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万股) 比例 比例
长沙 是 890 15.11% 4.24% 2020-8-14 2021-7-7 红塔
正元 证券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沙正元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名称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长沙 5889.735 28.05% 2410 40.92% 11.48% 0 0% 0 0%
正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沙正元质押股份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
过户的风险,不会出现因股份质押风险致使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长沙正元的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红塔证券出具的客户证券成交查询单。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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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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