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601什么时候复牌?-龙佰集团停牌最新消息
≈≈龙佰集团002601≈≈(更新:22.02.21)
[2022-02-21]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与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调查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6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调查院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调查院(以下简称“二院”)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诚信、互利、自愿、共赢的精神,遵循双方业务领域优势互补的原则,达成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通过双方的合作,带动矿业行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合作双方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本协议为意向性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调查院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0007374059777
3、类型:事业单位
4、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 56 号
5、负责人:郭明甫
6、开办资金:4,774.2 万元人民币
7、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国家建设提供地矿勘查服务。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调查,矿产地质调查与勘查,地球物理与地球化学勘查,地质测绘与工程测量,地质勘探工程,岩石、矿物、人体微量元素与水质分析鉴定,
建筑基桩工程施工,地质资料收集分析,地质技术研究推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与设计。
8、二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调查院
(一)双方优势与合作基础
甲方具有丰富的大型企业管理经验和雄厚的技术、资金实力,在矿产品开发利用、矿产品冶炼、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乙方在地质找矿、地质服务、地质科技以及相关的环境地质、农业地质、城市地质等方面具有技术和人才优势。
双方优势具有很好的互补性,并均有在国内外矿产资源开发合作的意向和愿景,因此具有坚实的合作共赢基础。
(二)合作目的
通过双方的合作,带动矿业行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合作双方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合作领域和区域
国内、外区域的钛、锆、石墨、锂等矿产资源的整合、储备、勘查和开发。
甲方拥有的矿业权的地质工作优先选择乙方进行地质技术服务工作,乙方拥有矿业权的矿产开发工作优先选择甲方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四)合作方式
双方在上述合作领域内广泛开展合作,可根据项目特点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合作方式。在充分发挥甲方资金、管理优势和乙方技术、人才优势的前提下,双方既可以进行单项服务项目的合作,也可以采用所有权转让、相互参股入股项目公司或设立合资企业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合作。
(五)合作项目优先等级与约定
1、在上述合作领域范围内,无论招投标还是协商议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本协议的另一方进行合作。
2、具体合作内容或项目,在本协议框架下,由双方直接或指定各自所属单位或企业作为合作主体进行对接,另行签订详尽的合作合同。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不改变双方各自独立地位和原有的隶属关系,各方均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以各自的名义经营并对外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在合作领域及区域内的信息,双方均有优先获得权。在项目合作中应及时反馈合作类项目需求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七)合作协议期限与变更
合作期限暂约定为 5 年,自本协议盖章生效后算起。如因国家政策或上级规定原因出现变故,双方另行商议或变更条款。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二院在国内、外区域的钛、锆、石墨、锂等矿产资源的整合、储备、勘查和开发展开合作,是公司保障原材料供应、提升原材料自给率的重要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公司纵向垂直一体化生产模式,同时将带动矿业行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合作双方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升双方核心竞争力。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合作领域内广泛开展合作,可根据项目特点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合作方式。具体合作内容或项目,在本协议框架下,另行签订详尽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履行预计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本协议约定事项为双方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本协议的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合作方式及权利义务以双方实施主体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对于未来实际签订或实施的合作协议,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0 日
[2022-02-15]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建成试生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5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
建成试生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0 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的议案》,为抓住新能源电池材料的发展机遇,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龙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新材料”)拟投资建设年产 20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主要建设年产 20 万吨磷酸铁锂生产线以及相
关配套工程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2021 年 8 月 31 日披
露的相关公告。
龙佰新材料投资建设的年产 20 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年产
5 万吨)生产线已建成,目前进入试生产阶段。
该项目未来正式投产后,将有利于公司形成更加完整的锂电新材料产业体系,为公司实现研发生产新能源电池正、负极材料奠定基础;将有利于公司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丰富公司产品系列,进一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鉴于目前该项目处于试生产阶段,从试生产到正式投产、释放产能尚需一定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
[2022-02-11]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下属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龙佰禄丰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禄丰钛业”)、龙佰武定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定钛业”)于近日分别收到了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1、龙佰禄丰钛业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153000129
发证时间:2021年12月3日
有效期:三年
2、龙佰武定钛业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153000374
发证时间:2021年12月3日
有效期:三年
禄丰钛业和武定钛业均为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相关规定,禄丰钛业和武定钛业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21年至2023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禄丰钛业和武定钛业2021年度已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禄丰钛业、武定钛业及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2-11]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3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3 号)核准及结合 2020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7,589,367 股,发行价格为 10.91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2,264,799,993.97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23,346,782.43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241,453,211.5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0136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6,4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年产 20 万吨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建设项目 174,922.00 15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76,480.00 76,480.00
合计 251,402.00 226,480.0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方式、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通过子公司实施的,将以增资、借款等合法方式投入子公司,具体投入方式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募集资金使用审批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禄丰新立钛业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龙佰禄丰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禄丰钛业”)提供不超过 15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2、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6,753.0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3、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
见。截至 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03,246.98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2022 年 2 月 9 日登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2021 年 2 月 9 日募集资金总额 2,264,799,993.97
减:发行费用(注) 20,000,000.00
2021 年 2 月 9 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244,799,993.97
加:利息收入金额 609,263.66
减:已按照募集资金范围使用金额 2,244,799,393.97
减:银行手续费 63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09,233.66
注:上表中 2021 年 2 月 9 日扣减发行费用 20,000,000.00 元与实际发生发行费用(不含税)
23,346,782.43 元差异 3,346,782.43 元,是由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垫付发行费用3,346,782.43 元,已由募集资金账户归还前期垫付的发行费用。
2、按照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范围,募集资金中 1,500,000,000.00 元应用于“年
产 20 万吨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建设项目”。公司已按照要求将 1,500,000,000.00元拨付给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禄丰钛业用于建设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本 公告 披露日 ,公 司子公 司禄 丰钛 业募集 资金 余额 为人民币
694,793,852.21 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0,000.00
减:置换前期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资金 167,530,241.44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32,469,758.56
减:本期募投项目投入 639,120,266.76
减:银行手续费 8360.64
加:利息收入金额 1,452,721.05
加:流动资金返还 1,032,469,758.56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94,793,852.21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1、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
用存储账户。
2、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增加,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期 12 个月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人民币 2,220.00 万元左右(按一年期 LPR3.70%测算,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增强公司的经营规模、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公司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会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八、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0年 4 月)》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且不影响募集
[2022-02-11] (002601)龙佰集团: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2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周四)以通讯表决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
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 2022 年 2 月 8 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
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2-11] (002601)龙佰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1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周四)以通讯表决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
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 2022 年 2 月 8 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
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董事 12人。会议由董事长许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2-10]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项目一期建成试生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0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项目一期
建成试生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0 万吨锂离子电池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项目的议案》,为抓住新能源电池的发展机遇,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中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炭新材料”)拟投资建设年产
10 万吨锂离子电池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中炭新材料投资建设的年产 10 万吨锂离子电池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项目一期(年产 2.5 万吨)生产线已建成,目前进入试生产阶段。
该项目未来正式投产后,将有利于公司形成更加完整的产业体系,标志着公司正式融入新能源材料生产制造供应链,为公司实现研发生产新能源电池正负极材料协同发展奠定了基础;将有利于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丰富公司产品种类,进一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鉴于目前该项目仅进入试生产阶段,从试生产到正式投产、释放产能尚需一定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2-09]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9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副董事
长谭瑞清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已质押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延期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本次 占公
是否
股股东或 质押 占其所 司总 延期后
股东 是否为 为补 质押起 原质押到 质押
第一大股 延期 持股份 股本 质押到 质权人
名称 限售股 充质 始日 期日 用途
东及其一 数量 比例(%) 比例 期日
押
致行动人 (股) (%)
谭瑞 33,000 是,高管 2021 年 2 2022 年 1 2022年7 国泰君安 股权
清 否 ,000 16.72 1.39 锁定股 否 月 1 日 月 28 日 月 28 日 证券股份 类投
有限公司 资
备注: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占公司
累计质押 占其所 情况 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总股本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持股份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股) 例(%) 比例
(股)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谭瑞清 197,384,705 8.29 61,800,000 31.31 2.60 47,400,000 76.70 100,638,529 74.23
河南银泰投 61,000,072 2.56 14,900,000 24.43 0.63 0 0 0 0
资有限公司
汤阴县豫鑫
木糖开发有 12,159,007 0.51 7,171,000 58.98 0.30 0 0 0 0
限公司
合计 270,543,784 11.36 83,871,000 31.00 3.52 47,400,000 56.52 100,638,529 53.91
备注:汤阴县豫鑫木糖开发有限公司、河南银泰投资有限公司系谭瑞清先生
控制的法人。
三、备查文件
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2-09]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8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禄丰新立钛业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龙佰禄丰钛业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0.32亿元。在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截至2022年2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2-08] (002601)龙佰集团: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7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2 月 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董事长许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方式 股东人数 股份总数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现场参会 21 929,926,740 39.0484
网络参会 31 155,720,155 6.5388
合计 52 1,085,646,895 45.5873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4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71,299,3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930%。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制定<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4,741,7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66%;反对 421,4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8%;弃权 483,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394,1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716%;反对 421,4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60%;弃权 483,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24%。
议案 2.00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监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4,741,7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66%;反对 421,4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8%;弃权 483,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394,1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716%;反对 421,4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60%;弃权 483,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24%。
议案 3.00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 万吨海绵钛生产线升级改造创新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5,137,2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1%;反对 2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弃权 483,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789,6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25%;反对 2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1%;弃权 483,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24%。
议案 4.00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5 万吨电子级磷酸铁锂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5,137,2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1%;反对 2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弃权 483,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789,6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25%;反对 2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1%;弃权 483,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24%。
议案 5.00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0 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5,137,4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1%;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弃权 483,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789,8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26%;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0%;弃权 483,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2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霍庭律师、潘沁圣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所作《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2-08]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6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龙蟒矿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矿冶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证书编号:GR202151003360
发证时间:2021年12月15日
有效期:三年
矿冶公司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系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矿冶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21年-2023年)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矿冶公司2021年度已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矿冶公司及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1-28]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5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佰利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证书编号:GR202141001938
发证时间:2021年10月28日
有效期:三年
新材料公司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系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新材料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21年-2023年)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新材料公司2021年度已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新材料公司及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0]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3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许刚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
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股东名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
补充质 质权人
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始日 期日 用途
押
一致行动人 (%) (%)
中原证 置换
是,高 2022 年 2023 年 券股份 存量
许刚 是 14,000,000 2.24 0.59 管锁定 否 1 月 17 1 月 16 有限公 股权
股 日 日 司 质押
融资
备注: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起始日期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 份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一致行动人
2021年2月 2022 年 1 月 平安证券股份
许刚 是 18,333,400 2.94 0.77 2 日 18 日 有限公司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占其 占公 情况 情况
本次质押及 本次质押及
持股 所持 司总 占已 占未
股东 持股数量 解除质押前 解除质押后
比例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份 质押 未质押股份 质押
名称 (股)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股份 限售和冻结 股份
量(股) 量(股)
(%) (%)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
许刚 624,231,769 26.21 304,125,400 299,792,000 48.03 12.59 225,781,399 75.31 261,128,449 80.49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1、许刚先生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许刚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04,792,000 股,占其所持股
份的 16.79%,占公司总股本的 4.40%,对应融资余额为 90,000.00 万元;未来一
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299,792,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48.03%,占公
司总股本的 12.59%,对应融资余额为 273,000.00 万元,本次质押式回购交易还
款资金来源包括个人薪酬、分红资金、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等,具备资金偿付能
力。
3、许刚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4、许刚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
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
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均不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
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8]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 公告编号:2022-010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2 年 2 月 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5 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新园路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提案 1:《关于制定<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
议案》;
提案 2:《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监事津贴的议案》;
提案 3:《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 万吨海绵钛生产线升级改造创新项目的议案》;
提案 4:《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5 万吨电子级磷酸铁锂项目的议案》;
提案 5:《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0 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的议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2022 年 1 月 18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制定<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
1.00 √
案》
2.00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监事津贴的议案》 √
3.00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万吨海绵钛生产线升级改造创新项目的议案》 √
4.00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5万吨电子级磷酸铁锂项目的议案》 √
5.00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0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
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另加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
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
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邮件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6 日(上午 9:00 -11:00,下午 14:00 -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454191
联系电话:0391-3126666 电子邮箱:002601@lomonbillions.com
联 系 人:张海涛 王海波
4、会议费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01”,投票简称为“龙
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7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龙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制定<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1.00 √
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监事津贴
2.00 √
的议案》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 万吨海绵钛生产线升级改造
3.00 √
创新项目的议案》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电子级磷酸铁锂项目的
4.00 √
议案》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的议
5.00 √
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2022-01-18] (002601)龙佰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5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周一)以通讯表决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
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
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董事 12人。会议由董事长许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因工作安排调整,许刚先生申请辞去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董事长许刚先生提名,并报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和奔流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安排调整,和奔流先生申请辞去常务副总裁职务,闫明先生申请辞去合规总监及人事行政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经总裁和奔流先生提名,并报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吴彭森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兼合规总监,聘任张海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人事行政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完善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制定了《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监事津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监事津贴普遍标准和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监事津贴标准调整如下:
1、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2 万元(含税),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及监事:在公司兼任行政职务的,领取行政职务对应的报酬;不在公司兼任行政职务的,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3.6 万元(含税),按月发放。
此津贴方案自 2022 年 1 月起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 万吨海绵钛生产线升级改造创新项目的
议案》,并同意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 万吨海绵钛生产线
升级改造创新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5 万吨电子级磷酸铁锂项目的议案》,
并同意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5 万吨电子级磷酸铁锂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0 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的议案》,并
同意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0 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附件:简历
和奔流,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2005 年至 2015 年 1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公司总
经理,2016 年 12 月至 2020 年 4 月担任公司人事行政总监,2016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 月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2018 年 1 月至今任龙佰四川钛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8 年 8 月至今任四川龙蟒矿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现任公司总裁。和奔流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9,458,4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2%。和奔流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奔流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和奔流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吴彭森,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江西晶安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4年3月至2006年5月,任上海峥嵘化工厂生产厂长;2006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锆业分公司经理、钛三分公司经理;2012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技术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公司焦作基地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下属子公司龙佰四川钛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四川省国际商会副主席、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四川技术创新促进协会副理事长,现任公司常务副总裁兼合规总监。吴彭森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吴彭森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彭森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吴彭森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海涛,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经济师,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考试。1998年7月至2001年12月,南方证券郑州营业部投行部经理;2001年12月至2007年9月,焦作市财政局预算科副科长、团委副书记(其中:2003年6月-2006年12月,在职攻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07年9月至2010年7月,脱产攻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2010年7月至2014年1月,焦作市财政局预算编制局副局长;2014年1月至2017年8月,焦作财政局债权债务科科长。2017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人事行政总监。张海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张海涛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海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张海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2-01-18] (002601)龙佰集团: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6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周一)以通讯表决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
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
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监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监事津贴普遍标准和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监事津贴标准调整如下:
1、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2 万元(含税),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及监事:在公司兼任行政职务的,领取行政职务对应的报酬;
不在公司兼任行政职务的,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3.6 万元(含税),按月发放。
此津贴方案自 2022 年 1 月起执行。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 万吨海绵钛生产线升级改造创新项目的
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 万吨海绵钛生产线升级改造创新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5 万吨电子级磷酸铁锂项目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5 万吨电子级磷酸铁锂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0 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0 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8]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1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
到许刚先生、和奔流先生、闫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调整,许刚先生申请辞去总裁职务,和奔流先生申请辞去常务副总裁职务,闫明先生申请辞去合规总监、人事行政总监职务。辞职后,许刚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聘任和奔流先生为公司总裁(简历见附件);闫明先生担任公司下属子公司河南佰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负责公司新能源业务板块。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许刚先生、和奔流先生、闫明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刚先生持有 624,231,769 股公司股票,和奔流先生持有 19,458,444 股公司股票,闫明先生持有 1,500,000 股公司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总裁许刚辞职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许刚先生担任总裁期间、和奔流先生担任常务副总裁期间、闫明先生担任合规总监及人事行政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许刚先生、和奔流先生、闫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新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如下:
1、因工作安排调整,许刚先生申请辞去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董事长许刚先生提名,并报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和奔流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2、因工作安排调整,和奔流先生申请辞去常务副总裁职务,闫明先生申请辞去合规总监及人事行政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总裁和奔流先生提名,并报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吴彭森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兼合规总监,聘任张海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人事行政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许刚先生、和奔流先生、闫明先生辞职报告;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裁辞职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附件:简历
和奔流,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2005 年至 2015 年 1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公司总
经理,2016 年 12 月至 2020 年 4 月担任公司人事行政总监,2016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 月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2018 年 1 月至今任龙佰四川钛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8 年 8 月至今任四川龙蟒矿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现任公司总裁。和奔流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9,458,444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82%。和奔流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奔流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和奔流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吴彭森,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江西晶安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4年3月至2006年5月,任上海峥嵘化工厂生产厂长;2006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锆业分公司经理、钛三分公司经理;2012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技术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公司焦作基地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下属子公司龙佰四川钛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四川省国际商会副主席、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四川技术创新促进协会副理事长,现任公司常务副总裁兼合规总监。吴彭森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吴彭森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彭森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吴彭森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海涛,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
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经济师,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已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考试。1998 年 7 月至 2001 年 12 月,南
方证券郑州营业部投行部经理;2001 年 12 月至 2007 年 9 月,焦作市财政局预
算科副科长、团委副书记(其中:2003 年 6 月-2006 年 12 月,在职攻读中南财
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07 年 9 月至 2010 年 7 月,脱产攻读中南财经
政法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2010 年 7 月至 2014 年 1 月,焦作市财政局预算编制
局副局长;2014 年 1 月至 2017 年 8 月,焦作财政局债权债务科科长;2017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人事行政总监。张海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张海涛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海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张海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2-01-18]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2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
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冯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冯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军先生持有 1,448,200股公司股票,辞职生效后,冯军先生将不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冯军先生的辞职将使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监事后方能生效。在辞职申请尚未生效之前,冯军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务。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监事的选举工作。
冯军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充分行使监事职权,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监事会对冯军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8]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电子级磷酸铁锂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8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电子级磷酸铁锂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电子级磷酸铁锂项目的议案》,为抓住新能源磷酸铁锂电池的发展机遇,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佰利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电子级磷酸铁锂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15 万吨/年电子级磷酸铁锂项目
2、建设地点:南漳县城南工业园
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年产 15 万吨磷酸铁锂联产 15 万吨磷酸铁系
统装置,并配套建设公共动力及辅助配套设施
4、项目总投资:200,000 万元
5、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7、项目备案:本项目已在南漳县发展和改革局完成备案(项目代码:2108-420624-04-01-962160)
二、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佰利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24MA4F1QKJ7A
3、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靳三良
5、注册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城关镇城南工业园(龙蟒钛业)15 幢 1 楼
103 室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随着世界环境问题加剧,中国加快了向清洁、节能及低碳型社会转型的步伐。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培育发展新动能、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领域。当前,我国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锂离子电池作为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三大产业中的重点交叉产业,需求端正在逐步扩大。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是锂离子电池的关键和瓶颈材料,它的成本和性能基本决定了锂离子电池的成本和性能。磷酸铁锂具有其他正极材料所不具备的循环寿命和材料成本方面的潜在优势,而被业界普遍看好,代表着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的未来发展方向。
四、本次项目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将利用公司钛白副产品,并结合公司在粉体材料研发及生产上掌握的经验,持续在产业化中落实“大化工”和“低成本”两大基本要求,制备高附加值的磷酸铁材料,进一步生产磷酸铁锂,有利于公司形成更加完整的产业体系,积极推进公司融入新能源材料生产制造供应链,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五、本次项目投资风险
本次项目投资,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的重大变化、未达市场预期、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明确经营策略和市场定位,防范和应对各种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8]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万吨海绵钛生产线升级改造创新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7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万吨海绵钛生产线升级改造创新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万吨海绵钛生产线升级改造创新项目的议案》,为抓住钛材工业的发展机遇,进一步完善钛产业布局,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国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国钛”)拟投资建设10kt/a 海绵钛生产线升级改造创新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10kt/a 海绵钛生产线升级改造创新项目
2、建设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勤丰镇沙龙
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根据目前云南国钛 1 万吨海绵钛生产线生产现状
及发展规划,将两条氯化炉生产线同时运行,并进行优化改造、扩建配套的部分
生产辅助系统,最终精四氯化钛产能达到 20 万 t/a,其中 12 万吨精四氯化钛作
为产品销售,8 万吨精四氯化钛作为中间产品送至海绵钛生产车间生产海绵钛 2万吨。
4、项目总投资:44,153.47 万元
5、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6、建设周期:8 个月
7、项目备案:本项目已在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完成备案(备案号【项目代码】:2102-532331-04-02-284055)
二、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1、公司名称:云南国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00MA6P5G837X
3、注册资本:150,000.00 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陈建立
5、住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勤丰镇沙龙村
6、经营范围:钛铁矿采选、高钛渣的冶炼及副产品的生产经营;海绵钛及其副产品(金属镁、氯化镁)的生产、销售;钛合金及其副产品生产、销售;不锈钢板和不锈钢复合板卷、镍基合金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委托加工;镍、锆、铪稀有金属、合金材料及其金属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委托加工;钛设备的设计、制造和销售及技术维护;冶炼设备制造、安装、维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其他专业咨询与调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钛具有密度小、强度高、导热系数低、耐高温低温性能好,耐腐蚀能力强、生物相容性好等突出特点,被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舰船、兵器、生物医疗、化工冶金、海洋工程、体育休闲等领域,被誉为“太空金属”、“海洋金属”、“现代金属”和“战略金属”。钛材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换代的基础产业,对一个国家的国防、经济及科技的发展具有战略意义,是国家重点扶持、优先发展的行业,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钛工业的发展予以支持。
公司及子公司已拥有成熟的海绵钛、高钛渣及大型“沸腾炉”氯化等核心技术,形成了完整的钛产业链,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撑。
四、本次项目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将丰富公司的钛产品系列,依托公司已有的产业链,进一步发挥公司规模化优势,提升公司在钛材行业的地位,推动公司钛精矿—氯化钛渣—氯化法钛白粉—海绵钛—钛合金全产业链的优化升级,实现“做深做精钛产品,做细做透钛衍生品”的发展目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可
持续发展。
五、本次项目投资风险
本次项目投资,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的重大变化、未达市场预期、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明确经营策略和市场定位,防范和应对各种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8]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9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在钛白粉研发、生产、销售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优势,进一步提高钛白粉市场占有率,公司全资子公司龙佰襄阳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襄阳”)拟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 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项目
2、建设地点:南漳县城关镇便河路 1 号,城南工业园
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增设备进行年产 20 万吨钛白粉后处理装置建设,
对外购窑下粗品进行精细加工,并配套建设公共动力及辅助配套设施(不含国家禁止或淘汰类设备)
4、项目总投资:100,000 万元
5、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6、建设周期: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 10 万吨,二期建设 10 万吨
7、项目备案:本项目已在南漳县发展和改革局完成备案(项目代码:2109-420624-04-01-472059)
二、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1、公司名称:龙佰襄阳钛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24573722465L
3、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靳三良
5、住所:南漳县城关镇便河路 1 号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饲料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颜料制造;颜料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饲料添加剂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钛白粉是目前世界上性能最优良的白色颜料,广泛应用于涂料、塑料、造纸、油墨、橡胶、化纤等行业,被称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钛白粉人均消费量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一直以来,发达国家是钛白粉市场的消费主力,我国钛白粉人均消费量不足 1.7 千克,不到发达国家人均水平的二分之一。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尤其是人们环保意识的觉醒和对提高生活档次的追求,预计我国钛白粉市场需求量将稳步提升,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公司是全球钛白粉生产企业中的领导者。根据相关机构的资料,按产量、销量及产能计,公司是全球第三大及亚洲与中国最大的钛白粉生产商。本次项目新增设备进行年产 20 万吨钛白粉后处理装置建设,对外购窑下粗品进行精细加工,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钛白粉产能,巩固行业地位。
四、本次项目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钛白粉的市场占有率,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机遇,实现公司生产规模化、精益化,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五、本次项目投资风险
本次项目投资,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的重大变化、未达市场预期、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监
督机制,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明确经营策略和市场定位,防范和应对各种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2]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龙佰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智能”)于近日收到了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证书编号:GR202141001205
发证时间:2021年10月28日
有效期:三年
龙佰智能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相关规定,龙佰智能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21年至2023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龙佰智能2021年度已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龙佰智能及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05]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2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河南佰利联新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龙佰四川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龙佰四川”)、龙佰襄阳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襄阳”)、四川龙蟒
矿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矿冶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 16 项
发明专利证书。本次新增的发明专利如下:
序号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 申请日 有效 授权 证书号
权人 期 公告日
ZL 2019 1 一种高储存稳定性 2019 年 10 2021 年 9 月
1 1039066.0 的涂料级钛白、钛 公司 月 29 日 20 年 17 日 第 4685446 号
白粉及制备方法
ZL 2019 1 一种高耐光高遮盖 2019年4月 2021年11月
2 0358828.7 造纸用钛白粉的制 新材料公司 30 日 20 年 16 日 第 4791881 号
备方法
ZL 2019 1 一种钛白粉耐候性 2019年6月 2021年12月
3 0552021.7 快速测试方法及应 新材料公司 25 日 20 年 14 日 第 4846822 号
用
ZL 2019 1 一种钛白粉耐光性 2019年6月 2021年12月
4 0552008.1 快速测试方法及应 新材料公司 25 日 20 年 14 日 第 4851978 号
用
ZL 2019 1 一种可在线调节的 2019年7月 2021年10月
5 0606628.9 干气密封氧化加料 新材料公司 6 日 20 年 1 日 第 4713240 号
反应器
6 ZL 2019 1 一种二氧化钛颜料 新材料公司 2019年9月 20 年 2021 年 9 月 第 4696788 号
0877683.1 及其制备方法 17 日 24 日
ZL 2020 1 一种高耐光性层压 2020年4月 2021 年 9 月
7 0289030.4 纸用钛白粉及制备 新材料公司 14 日 20 年 14 日 第 4681314 号
方法
8 ZL 2020 1 一种装饰纸用钛白 新材料公司 2020年4月 20 年 2021年11月 第 4772778 号
0288910.X 粉及制备方法 14 日 2 日
ZL 2020 1 一种铝材电泳涂装 2020年5月 2021年11月
9 0462253.6 涂料用钛白粉的制 新材料公司 27 日 20 年 2 日 第 4764805 号
备方法
10 ZL 2020 1 一种造纸专用钛白 新材料公司 2020年5月 20 年 2021年10月 第 4729788 号
0385058.8 粉的制备方法 9 日 12 日
ZL 2020 1 一种高光泽高耐候 2020 年 12 2021年12月
11 1465920.2 性钛白粉及制备方 新材料公司 月 14 日 20 年 14 日 第 4847807 号
法
12 ZL 2021 1 一种抗菌涂料用钛 新材料公司 2021年4月 20 年 2021年11月 第 4791355 号
0439186.0 白粉的制备方法 23 日 12 日
ZL 2020 1 一种制备高耐候钛 中南大学、 2020年3月 2021年11月
13 0191225.5 白粉的无机包膜工 龙佰四川 18 日 20 年 5 日 第 4773486 号
艺
ZL 2020 1 一种天然气燃烧器 2020年3月 2021 年 9 月
14 0244428.6 及热风炉的设计方 龙佰四川 31 日 20 年 21 日 第 4692412 号
法
ZL 2019 1 一种用于钛白粉生 2019 年 10 2021年10月
15 1054261.0 产企业的废酸双效 龙佰襄阳 月 31 日 20 年 8 日 第 4721354 号
浓缩回收利用方法
一种钒钛磁铁矿选 矿冶公司、
16 ZL 2019 1 钛总尾矿回收微细 长沙矿冶研 2019 年 11 20 年 2021年10月 第 4741763 号
1164671.0 粒钛铁矿的方法 究院有限责 月 25 日 22 日
任公司
注:以上发明专利的专利权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
上述发明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在一定程度上有
利于公司保护自主知识产权,防止侵权事件发生,掌握市场竞争主动权,形成持
续自主创新机制和能力,保持技术和产品的领先和竞争优势,提高公司品牌和市
场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2-01-05]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1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河南佰 利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河南龙佰智能装备制造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龙佰智能制造”)、龙佰襄阳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 襄阳”)、龙佰四川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四川”)、甘肃德通国钛金 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国钛”)、四川龙蟒矿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矿冶公司”)、龙佰攀枝花矿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产品公司”)、云 南国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国钛”)、龙佰武定钛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龙佰武定”)、龙佰禄丰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禄丰”)、云 南冶金新立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金新立”)、山东龙佰钛业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山东龙佰”)收到政府补贴资金共计 2,213.43 万元,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序号 获得主体 补贴项目 补贴金额
(万元)
1 公司 新型学徒制培养补贴 7.25
2 新材料公司 技改专项资金 1,000.00
3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奖励资金 533.55
龙佰智能制造
4 稳岗补贴 0.94
5 知识产权奖补资金 3.70
6 龙佰襄阳 稳岗补贴 11.01
7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86.77
8 良好开局奖补资金 15.00
9 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20.00
10 工业发展资金 120.00
龙佰四川
11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100.00
12 科技专项资金 7.41
13 工业发展资金和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 49.00
14 建设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奖补资金 20.00
甘肃国钛
15 工业科技特派员补助资金 9.00
16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7.70
17 矿冶公司 “钒钛之光”创业领军人才补助资金 3.00
18 优秀人才选拔培训经费 7.20
19 矿产品公司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3.50
20 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6.00
云南国钛
21 工业领域节能降耗专项资金 1.50
22 龙佰武定 工业领域节能降耗专项资金 1.50
23 化工生产操作培训补贴 70.08
24 工业领域节能降耗专项资金 4.50
龙佰禄丰
25 外经贸发展补助 49.44
26 就业补贴 15.50
27 冶金新立 新型学徒制培养补贴 18.50
28 山东龙佰 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41.38
合计 2,213.43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补贴资金已经到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
关规定将上述第 2 项、第 11 项和第 13 项获得的补贴资金计入递延收益,第 1
项、第 3-10 项、第 12 项、第 14-28 项获得的补贴资金计入当期损益,具体的会
计处理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政府补贴将对公司2021 年度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2-01-05]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3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许刚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
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起始日期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 份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一致行动人
许刚 是 14,666,600 2.35 0.62 2021年2月 2021年12月 平安证券股份
2 日 30 日 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占已 占未
名称 (股) 比例 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已质押股份 质押 未质押股份 质押
(%) (%) (%) 限售和冻结 股份 限售和冻结 股份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
许刚 624,231,769 26.21 304,125,400 48.72 12.77 230,114,799 75.66 238,059,028 74.37
三、备查文件
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30]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1-187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许刚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
了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股东名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
补充质 质权人
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始日 期日 用途
押
一致行动人 (%) (%)
中国银 置换
是,高 2021 年 2022 年 河证券 存量
许刚 是 9,500,000 1.52 0.40 管锁定 否 12 月 27 12 月 26 股份有 股权
股 日 日 限公司 质押
融资
备注: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起始日期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 份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一致行动人
2021年2月 2021年12月 安信证券股份
许刚 是 30,500,000 4.89 1.28 有限公司
4 日 28 日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占其 占公 情况 情况
本次质押及 本次质押及
持股 所持 司总 占已 占未
股东 持股数量 解除质押前 解除质押后
比例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份 质押 未质押股份 质押
名称 (股)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股份 限售和冻结 股份
量(股) 量(股)
(%) (%)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
许刚 624,231,769 26.21 339,792,000 318,792,000 51.07 13.39 244,781,399 76.78 275,289,769 90.13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1、许刚先生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许刚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37,792,000 股,占其所持股
份的 22.07%,占公司总股本的 5.79%,对应融资余额为 126,000.00 万元;未来
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318,792,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51.07%,占
公司总股本的 13.39%,对应融资余额为 294,000.00 万元,本次质押式回购交易
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个人薪酬、分红资金、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等,具备资金偿付
能力。
3、许刚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4、许刚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
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
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均不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
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8]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1-186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许刚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
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股东名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是否为 为补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充质 始日 期日 用途
一致行动人 (%) (%) 押
是,高管 2021 年 2022 年 广发证券
8,850,000 1.42 0.37 锁定股 否 12 月 23 12 月 22 股份有限
日 日 公司 置换
2021 年 2022 年 广发证券 存量
许刚 是 8,850,000 1.42 0.37 否 否 12 月 23 12 月 22 股份有限 股权
日 日 公司 质押
2021 年 2022 年 招商证券 融资
是,高管 否 12 月 24 12 月 23 股份有限
19,500,000 3.12 0.82 锁定股
日 日 公司
合计 - 37,200,000 5.96 1.56 - - - - - -
备注: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占其 占公 情况 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所持 司总 占已 占未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份 质押 未质押股份 质押
(%)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股份 限售和冻结 股份
(%) (%)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
许刚 624,231,769 26.21 302,592,000 339,792,000 54.43 14.27 265,781,399 78.22 254,289,769 89.40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1、许刚先生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许刚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68,292,000 股,占其所持股
份的 26.96%,占公司总股本的 7.07%,对应融资余额为 159,000.00 万元;未来
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339,792,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54.43%,占
公司总股本的 14.27%,对应融资余额为 317,000.00 万元,本次质押式回购交易
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个人薪酬、分红资金、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等,具备资金偿付
能力。
3、许刚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4、许刚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
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
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均不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
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25] (002601)龙佰集团: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1-185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董事长许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方式 股东人数 股份总数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现场参会 29 978,456,706 41.0862
网络参会 37 152,302,336 6.3953
合计 66 1,130,759,042 47.4816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5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93,911,4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1425%。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7,465,2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4433%;反对
152,679,6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5024%;弃权 614,1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17,6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465%;反对152,679,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7368%;弃权 614,1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67%。
议案 2.00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4,14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1500%;反对
155,995,6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957%;弃权 614,1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01,6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2364%;反对155,995,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4468%;弃权 614,1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6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霍庭律师、潘沁圣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所作《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2]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1-18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 全资子公司佰利联(香港)有限公司对山东龙佰钛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 东龙佰钛业”)增资 1.3 亿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山东龙佰钛业注册资本
将由人民币 0.7 亿元增加到人民币 2 亿元。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二、增资进展情况
近日,山东龙佰钛业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日照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山东龙佰钛业科技有限公司
2、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MA3UJPK25G
4、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5、公司注册地: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滨海七路 88 号
6、法定代表人:李明山
7、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9 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选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新化学物质进 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山东龙佰钛业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16] (002601)龙佰集团:减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1-183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10 名激励对象离职、4 名激励对象退休及 2 名激励
对象因病身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 260,000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并减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381,470,256元减少至人民币 2,381,210,256 元,公司总股本将由 2,381,470,256 股减至2,381,210,256 股。以上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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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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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1]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与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调查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6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调查院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调查院(以下简称“二院”)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诚信、互利、自愿、共赢的精神,遵循双方业务领域优势互补的原则,达成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通过双方的合作,带动矿业行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合作双方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本协议为意向性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调查院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0007374059777
3、类型:事业单位
4、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 56 号
5、负责人:郭明甫
6、开办资金:4,774.2 万元人民币
7、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国家建设提供地矿勘查服务。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调查,矿产地质调查与勘查,地球物理与地球化学勘查,地质测绘与工程测量,地质勘探工程,岩石、矿物、人体微量元素与水质分析鉴定,
建筑基桩工程施工,地质资料收集分析,地质技术研究推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与设计。
8、二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调查院
(一)双方优势与合作基础
甲方具有丰富的大型企业管理经验和雄厚的技术、资金实力,在矿产品开发利用、矿产品冶炼、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乙方在地质找矿、地质服务、地质科技以及相关的环境地质、农业地质、城市地质等方面具有技术和人才优势。
双方优势具有很好的互补性,并均有在国内外矿产资源开发合作的意向和愿景,因此具有坚实的合作共赢基础。
(二)合作目的
通过双方的合作,带动矿业行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合作双方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合作领域和区域
国内、外区域的钛、锆、石墨、锂等矿产资源的整合、储备、勘查和开发。
甲方拥有的矿业权的地质工作优先选择乙方进行地质技术服务工作,乙方拥有矿业权的矿产开发工作优先选择甲方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四)合作方式
双方在上述合作领域内广泛开展合作,可根据项目特点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合作方式。在充分发挥甲方资金、管理优势和乙方技术、人才优势的前提下,双方既可以进行单项服务项目的合作,也可以采用所有权转让、相互参股入股项目公司或设立合资企业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合作。
(五)合作项目优先等级与约定
1、在上述合作领域范围内,无论招投标还是协商议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本协议的另一方进行合作。
2、具体合作内容或项目,在本协议框架下,由双方直接或指定各自所属单位或企业作为合作主体进行对接,另行签订详尽的合作合同。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不改变双方各自独立地位和原有的隶属关系,各方均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以各自的名义经营并对外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在合作领域及区域内的信息,双方均有优先获得权。在项目合作中应及时反馈合作类项目需求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七)合作协议期限与变更
合作期限暂约定为 5 年,自本协议盖章生效后算起。如因国家政策或上级规定原因出现变故,双方另行商议或变更条款。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二院在国内、外区域的钛、锆、石墨、锂等矿产资源的整合、储备、勘查和开发展开合作,是公司保障原材料供应、提升原材料自给率的重要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公司纵向垂直一体化生产模式,同时将带动矿业行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合作双方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升双方核心竞争力。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合作领域内广泛开展合作,可根据项目特点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合作方式。具体合作内容或项目,在本协议框架下,另行签订详尽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履行预计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本协议约定事项为双方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本协议的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合作方式及权利义务以双方实施主体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对于未来实际签订或实施的合作协议,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0 日
[2022-02-15]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建成试生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5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
建成试生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0 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的议案》,为抓住新能源电池材料的发展机遇,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龙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新材料”)拟投资建设年产 20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主要建设年产 20 万吨磷酸铁锂生产线以及相
关配套工程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2021 年 8 月 31 日披
露的相关公告。
龙佰新材料投资建设的年产 20 万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年产
5 万吨)生产线已建成,目前进入试生产阶段。
该项目未来正式投产后,将有利于公司形成更加完整的锂电新材料产业体系,为公司实现研发生产新能源电池正、负极材料奠定基础;将有利于公司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丰富公司产品系列,进一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鉴于目前该项目处于试生产阶段,从试生产到正式投产、释放产能尚需一定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
[2022-02-11]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下属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龙佰禄丰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禄丰钛业”)、龙佰武定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定钛业”)于近日分别收到了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1、龙佰禄丰钛业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153000129
发证时间:2021年12月3日
有效期:三年
2、龙佰武定钛业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153000374
发证时间:2021年12月3日
有效期:三年
禄丰钛业和武定钛业均为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相关规定,禄丰钛业和武定钛业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21年至2023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禄丰钛业和武定钛业2021年度已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禄丰钛业、武定钛业及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2-11]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3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3 号)核准及结合 2020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7,589,367 股,发行价格为 10.91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2,264,799,993.97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23,346,782.43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241,453,211.5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0136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6,4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年产 20 万吨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建设项目 174,922.00 15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76,480.00 76,480.00
合计 251,402.00 226,480.0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方式、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通过子公司实施的,将以增资、借款等合法方式投入子公司,具体投入方式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募集资金使用审批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禄丰新立钛业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龙佰禄丰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禄丰钛业”)提供不超过 15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2、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6,753.0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3、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
见。截至 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03,246.98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2022 年 2 月 9 日登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2021 年 2 月 9 日募集资金总额 2,264,799,993.97
减:发行费用(注) 20,000,000.00
2021 年 2 月 9 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244,799,993.97
加:利息收入金额 609,263.66
减:已按照募集资金范围使用金额 2,244,799,393.97
减:银行手续费 63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09,233.66
注:上表中 2021 年 2 月 9 日扣减发行费用 20,000,000.00 元与实际发生发行费用(不含税)
23,346,782.43 元差异 3,346,782.43 元,是由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垫付发行费用3,346,782.43 元,已由募集资金账户归还前期垫付的发行费用。
2、按照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范围,募集资金中 1,500,000,000.00 元应用于“年
产 20 万吨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建设项目”。公司已按照要求将 1,500,000,000.00元拨付给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禄丰钛业用于建设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本 公告 披露日 ,公 司子公 司禄 丰钛 业募集 资金 余额 为人民币
694,793,852.21 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0,000.00
减:置换前期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资金 167,530,241.44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32,469,758.56
减:本期募投项目投入 639,120,266.76
减:银行手续费 8360.64
加:利息收入金额 1,452,721.05
加:流动资金返还 1,032,469,758.56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94,793,852.21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1、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
用存储账户。
2、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增加,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期 12 个月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人民币 2,220.00 万元左右(按一年期 LPR3.70%测算,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增强公司的经营规模、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公司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会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八、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0年 4 月)》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且不影响募集
[2022-02-11] (002601)龙佰集团: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2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周四)以通讯表决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
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 2022 年 2 月 8 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
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2-11] (002601)龙佰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1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周四)以通讯表决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
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 2022 年 2 月 8 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
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董事 12人。会议由董事长许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2-10]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项目一期建成试生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0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项目一期
建成试生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0 万吨锂离子电池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项目的议案》,为抓住新能源电池的发展机遇,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中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炭新材料”)拟投资建设年产
10 万吨锂离子电池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中炭新材料投资建设的年产 10 万吨锂离子电池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项目一期(年产 2.5 万吨)生产线已建成,目前进入试生产阶段。
该项目未来正式投产后,将有利于公司形成更加完整的产业体系,标志着公司正式融入新能源材料生产制造供应链,为公司实现研发生产新能源电池正负极材料协同发展奠定了基础;将有利于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丰富公司产品种类,进一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鉴于目前该项目仅进入试生产阶段,从试生产到正式投产、释放产能尚需一定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2-09]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9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副董事
长谭瑞清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已质押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延期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本次 占公
是否
股股东或 质押 占其所 司总 延期后
股东 是否为 为补 质押起 原质押到 质押
第一大股 延期 持股份 股本 质押到 质权人
名称 限售股 充质 始日 期日 用途
东及其一 数量 比例(%) 比例 期日
押
致行动人 (股) (%)
谭瑞 33,000 是,高管 2021 年 2 2022 年 1 2022年7 国泰君安 股权
清 否 ,000 16.72 1.39 锁定股 否 月 1 日 月 28 日 月 28 日 证券股份 类投
有限公司 资
备注: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占公司
累计质押 占其所 情况 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总股本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持股份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股) 例(%) 比例
(股)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谭瑞清 197,384,705 8.29 61,800,000 31.31 2.60 47,400,000 76.70 100,638,529 74.23
河南银泰投 61,000,072 2.56 14,900,000 24.43 0.63 0 0 0 0
资有限公司
汤阴县豫鑫
木糖开发有 12,159,007 0.51 7,171,000 58.98 0.30 0 0 0 0
限公司
合计 270,543,784 11.36 83,871,000 31.00 3.52 47,400,000 56.52 100,638,529 53.91
备注:汤阴县豫鑫木糖开发有限公司、河南银泰投资有限公司系谭瑞清先生
控制的法人。
三、备查文件
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2-09]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8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禄丰新立钛业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龙佰禄丰钛业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0.32亿元。在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截至2022年2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2-08] (002601)龙佰集团: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7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2 月 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董事长许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方式 股东人数 股份总数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现场参会 21 929,926,740 39.0484
网络参会 31 155,720,155 6.5388
合计 52 1,085,646,895 45.5873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4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71,299,3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930%。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制定<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4,741,7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66%;反对 421,4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8%;弃权 483,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394,1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716%;反对 421,4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60%;弃权 483,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24%。
议案 2.00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监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4,741,7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66%;反对 421,4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8%;弃权 483,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394,1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716%;反对 421,4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60%;弃权 483,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24%。
议案 3.00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 万吨海绵钛生产线升级改造创新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5,137,2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1%;反对 2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弃权 483,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789,6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25%;反对 2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1%;弃权 483,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24%。
议案 4.00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5 万吨电子级磷酸铁锂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5,137,2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1%;反对 2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弃权 483,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789,6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25%;反对 2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1%;弃权 483,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24%。
议案 5.00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0 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5,137,4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1%;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弃权 483,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789,8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26%;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0%;弃权 483,7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2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霍庭律师、潘沁圣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所作《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2-08]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6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龙蟒矿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矿冶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证书编号:GR202151003360
发证时间:2021年12月15日
有效期:三年
矿冶公司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系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矿冶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21年-2023年)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矿冶公司2021年度已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矿冶公司及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1-28]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5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佰利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证书编号:GR202141001938
发证时间:2021年10月28日
有效期:三年
新材料公司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系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新材料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21年-2023年)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新材料公司2021年度已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新材料公司及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0]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3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许刚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
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股东名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
补充质 质权人
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始日 期日 用途
押
一致行动人 (%) (%)
中原证 置换
是,高 2022 年 2023 年 券股份 存量
许刚 是 14,000,000 2.24 0.59 管锁定 否 1 月 17 1 月 16 有限公 股权
股 日 日 司 质押
融资
备注: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起始日期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 份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一致行动人
2021年2月 2022 年 1 月 平安证券股份
许刚 是 18,333,400 2.94 0.77 2 日 18 日 有限公司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占其 占公 情况 情况
本次质押及 本次质押及
持股 所持 司总 占已 占未
股东 持股数量 解除质押前 解除质押后
比例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份 质押 未质押股份 质押
名称 (股)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股份 限售和冻结 股份
量(股) 量(股)
(%) (%)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
许刚 624,231,769 26.21 304,125,400 299,792,000 48.03 12.59 225,781,399 75.31 261,128,449 80.49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1、许刚先生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许刚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04,792,000 股,占其所持股
份的 16.79%,占公司总股本的 4.40%,对应融资余额为 90,000.00 万元;未来一
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299,792,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48.03%,占公
司总股本的 12.59%,对应融资余额为 273,000.00 万元,本次质押式回购交易还
款资金来源包括个人薪酬、分红资金、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等,具备资金偿付能
力。
3、许刚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4、许刚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
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
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均不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
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9 日
[2022-01-18]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 公告编号:2022-010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2 年 2 月 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5 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新园路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提案 1:《关于制定<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
议案》;
提案 2:《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监事津贴的议案》;
提案 3:《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 万吨海绵钛生产线升级改造创新项目的议案》;
提案 4:《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5 万吨电子级磷酸铁锂项目的议案》;
提案 5:《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0 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的议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2022 年 1 月 18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制定<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
1.00 √
案》
2.00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监事津贴的议案》 √
3.00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万吨海绵钛生产线升级改造创新项目的议案》 √
4.00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5万吨电子级磷酸铁锂项目的议案》 √
5.00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0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
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另加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
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
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邮件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6 日(上午 9:00 -11:00,下午 14:00 -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454191
联系电话:0391-3126666 电子邮箱:002601@lomonbillions.com
联 系 人:张海涛 王海波
4、会议费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01”,投票简称为“龙
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7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龙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制定<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1.00 √
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监事津贴
2.00 √
的议案》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 万吨海绵钛生产线升级改造
3.00 √
创新项目的议案》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电子级磷酸铁锂项目的
4.00 √
议案》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的议
5.00 √
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2022-01-18] (002601)龙佰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5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周一)以通讯表决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
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
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董事 12人。会议由董事长许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因工作安排调整,许刚先生申请辞去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董事长许刚先生提名,并报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和奔流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安排调整,和奔流先生申请辞去常务副总裁职务,闫明先生申请辞去合规总监及人事行政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经总裁和奔流先生提名,并报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吴彭森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兼合规总监,聘任张海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人事行政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完善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制定了《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监事津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监事津贴普遍标准和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监事津贴标准调整如下:
1、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2 万元(含税),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及监事:在公司兼任行政职务的,领取行政职务对应的报酬;不在公司兼任行政职务的,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3.6 万元(含税),按月发放。
此津贴方案自 2022 年 1 月起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 万吨海绵钛生产线升级改造创新项目的
议案》,并同意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 万吨海绵钛生产线
升级改造创新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5 万吨电子级磷酸铁锂项目的议案》,
并同意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5 万吨电子级磷酸铁锂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0 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的议案》,并
同意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0 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附件:简历
和奔流,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2005 年至 2015 年 1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公司总
经理,2016 年 12 月至 2020 年 4 月担任公司人事行政总监,2016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 月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2018 年 1 月至今任龙佰四川钛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8 年 8 月至今任四川龙蟒矿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现任公司总裁。和奔流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9,458,4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2%。和奔流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奔流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和奔流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吴彭森,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江西晶安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4年3月至2006年5月,任上海峥嵘化工厂生产厂长;2006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锆业分公司经理、钛三分公司经理;2012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技术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公司焦作基地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下属子公司龙佰四川钛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四川省国际商会副主席、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四川技术创新促进协会副理事长,现任公司常务副总裁兼合规总监。吴彭森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吴彭森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彭森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吴彭森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海涛,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经济师,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考试。1998年7月至2001年12月,南方证券郑州营业部投行部经理;2001年12月至2007年9月,焦作市财政局预算科副科长、团委副书记(其中:2003年6月-2006年12月,在职攻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07年9月至2010年7月,脱产攻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2010年7月至2014年1月,焦作市财政局预算编制局副局长;2014年1月至2017年8月,焦作财政局债权债务科科长。2017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人事行政总监。张海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张海涛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海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张海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2-01-18] (002601)龙佰集团: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6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周一)以通讯表决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
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
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监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监事津贴普遍标准和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监事津贴标准调整如下:
1、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2 万元(含税),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及监事:在公司兼任行政职务的,领取行政职务对应的报酬;
不在公司兼任行政职务的,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3.6 万元(含税),按月发放。
此津贴方案自 2022 年 1 月起执行。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 万吨海绵钛生产线升级改造创新项目的
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 万吨海绵钛生产线升级改造创新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5 万吨电子级磷酸铁锂项目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15 万吨电子级磷酸铁锂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0 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0 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8]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1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
到许刚先生、和奔流先生、闫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调整,许刚先生申请辞去总裁职务,和奔流先生申请辞去常务副总裁职务,闫明先生申请辞去合规总监、人事行政总监职务。辞职后,许刚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聘任和奔流先生为公司总裁(简历见附件);闫明先生担任公司下属子公司河南佰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负责公司新能源业务板块。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许刚先生、和奔流先生、闫明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刚先生持有 624,231,769 股公司股票,和奔流先生持有 19,458,444 股公司股票,闫明先生持有 1,500,000 股公司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总裁许刚辞职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许刚先生担任总裁期间、和奔流先生担任常务副总裁期间、闫明先生担任合规总监及人事行政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许刚先生、和奔流先生、闫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新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如下:
1、因工作安排调整,许刚先生申请辞去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董事长许刚先生提名,并报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和奔流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2、因工作安排调整,和奔流先生申请辞去常务副总裁职务,闫明先生申请辞去合规总监及人事行政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总裁和奔流先生提名,并报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吴彭森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兼合规总监,聘任张海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人事行政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许刚先生、和奔流先生、闫明先生辞职报告;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裁辞职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附件:简历
和奔流,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2005 年至 2015 年 1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公司总
经理,2016 年 12 月至 2020 年 4 月担任公司人事行政总监,2016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 月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2018 年 1 月至今任龙佰四川钛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8 年 8 月至今任四川龙蟒矿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现任公司总裁。和奔流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9,458,444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82%。和奔流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奔流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和奔流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吴彭森,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江西晶安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4年3月至2006年5月,任上海峥嵘化工厂生产厂长;2006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锆业分公司经理、钛三分公司经理;2012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技术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公司焦作基地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下属子公司龙佰四川钛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四川省国际商会副主席、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四川技术创新促进协会副理事长,现任公司常务副总裁兼合规总监。吴彭森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吴彭森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彭森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吴彭森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海涛,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
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经济师,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已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考试。1998 年 7 月至 2001 年 12 月,南
方证券郑州营业部投行部经理;2001 年 12 月至 2007 年 9 月,焦作市财政局预
算科副科长、团委副书记(其中:2003 年 6 月-2006 年 12 月,在职攻读中南财
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07 年 9 月至 2010 年 7 月,脱产攻读中南财经
政法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2010 年 7 月至 2014 年 1 月,焦作市财政局预算编制
局副局长;2014 年 1 月至 2017 年 8 月,焦作财政局债权债务科科长;2017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人事行政总监。张海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张海涛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海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张海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2-01-18]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2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
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冯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冯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军先生持有 1,448,200股公司股票,辞职生效后,冯军先生将不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冯军先生的辞职将使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监事后方能生效。在辞职申请尚未生效之前,冯军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务。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监事的选举工作。
冯军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充分行使监事职权,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监事会对冯军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8]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电子级磷酸铁锂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8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电子级磷酸铁锂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电子级磷酸铁锂项目的议案》,为抓住新能源磷酸铁锂电池的发展机遇,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佰利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电子级磷酸铁锂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15 万吨/年电子级磷酸铁锂项目
2、建设地点:南漳县城南工业园
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年产 15 万吨磷酸铁锂联产 15 万吨磷酸铁系
统装置,并配套建设公共动力及辅助配套设施
4、项目总投资:200,000 万元
5、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7、项目备案:本项目已在南漳县发展和改革局完成备案(项目代码:2108-420624-04-01-962160)
二、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佰利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24MA4F1QKJ7A
3、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靳三良
5、注册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城关镇城南工业园(龙蟒钛业)15 幢 1 楼
103 室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随着世界环境问题加剧,中国加快了向清洁、节能及低碳型社会转型的步伐。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培育发展新动能、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领域。当前,我国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锂离子电池作为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三大产业中的重点交叉产业,需求端正在逐步扩大。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是锂离子电池的关键和瓶颈材料,它的成本和性能基本决定了锂离子电池的成本和性能。磷酸铁锂具有其他正极材料所不具备的循环寿命和材料成本方面的潜在优势,而被业界普遍看好,代表着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的未来发展方向。
四、本次项目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将利用公司钛白副产品,并结合公司在粉体材料研发及生产上掌握的经验,持续在产业化中落实“大化工”和“低成本”两大基本要求,制备高附加值的磷酸铁材料,进一步生产磷酸铁锂,有利于公司形成更加完整的产业体系,积极推进公司融入新能源材料生产制造供应链,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五、本次项目投资风险
本次项目投资,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的重大变化、未达市场预期、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明确经营策略和市场定位,防范和应对各种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8]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万吨海绵钛生产线升级改造创新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7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万吨海绵钛生产线升级改造创新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万吨海绵钛生产线升级改造创新项目的议案》,为抓住钛材工业的发展机遇,进一步完善钛产业布局,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国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国钛”)拟投资建设10kt/a 海绵钛生产线升级改造创新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10kt/a 海绵钛生产线升级改造创新项目
2、建设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勤丰镇沙龙
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根据目前云南国钛 1 万吨海绵钛生产线生产现状
及发展规划,将两条氯化炉生产线同时运行,并进行优化改造、扩建配套的部分
生产辅助系统,最终精四氯化钛产能达到 20 万 t/a,其中 12 万吨精四氯化钛作
为产品销售,8 万吨精四氯化钛作为中间产品送至海绵钛生产车间生产海绵钛 2万吨。
4、项目总投资:44,153.47 万元
5、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6、建设周期:8 个月
7、项目备案:本项目已在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完成备案(备案号【项目代码】:2102-532331-04-02-284055)
二、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1、公司名称:云南国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00MA6P5G837X
3、注册资本:150,000.00 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陈建立
5、住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勤丰镇沙龙村
6、经营范围:钛铁矿采选、高钛渣的冶炼及副产品的生产经营;海绵钛及其副产品(金属镁、氯化镁)的生产、销售;钛合金及其副产品生产、销售;不锈钢板和不锈钢复合板卷、镍基合金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委托加工;镍、锆、铪稀有金属、合金材料及其金属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委托加工;钛设备的设计、制造和销售及技术维护;冶炼设备制造、安装、维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其他专业咨询与调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钛具有密度小、强度高、导热系数低、耐高温低温性能好,耐腐蚀能力强、生物相容性好等突出特点,被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舰船、兵器、生物医疗、化工冶金、海洋工程、体育休闲等领域,被誉为“太空金属”、“海洋金属”、“现代金属”和“战略金属”。钛材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换代的基础产业,对一个国家的国防、经济及科技的发展具有战略意义,是国家重点扶持、优先发展的行业,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钛工业的发展予以支持。
公司及子公司已拥有成熟的海绵钛、高钛渣及大型“沸腾炉”氯化等核心技术,形成了完整的钛产业链,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撑。
四、本次项目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将丰富公司的钛产品系列,依托公司已有的产业链,进一步发挥公司规模化优势,提升公司在钛材行业的地位,推动公司钛精矿—氯化钛渣—氯化法钛白粉—海绵钛—钛合金全产业链的优化升级,实现“做深做精钛产品,做细做透钛衍生品”的发展目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可
持续发展。
五、本次项目投资风险
本次项目投资,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的重大变化、未达市场预期、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明确经营策略和市场定位,防范和应对各种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8]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9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在钛白粉研发、生产、销售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优势,进一步提高钛白粉市场占有率,公司全资子公司龙佰襄阳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襄阳”)拟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钛白粉后处理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 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项目
2、建设地点:南漳县城关镇便河路 1 号,城南工业园
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增设备进行年产 20 万吨钛白粉后处理装置建设,
对外购窑下粗品进行精细加工,并配套建设公共动力及辅助配套设施(不含国家禁止或淘汰类设备)
4、项目总投资:100,000 万元
5、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6、建设周期: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 10 万吨,二期建设 10 万吨
7、项目备案:本项目已在南漳县发展和改革局完成备案(项目代码:2109-420624-04-01-472059)
二、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1、公司名称:龙佰襄阳钛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24573722465L
3、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靳三良
5、住所:南漳县城关镇便河路 1 号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饲料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颜料制造;颜料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饲料添加剂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钛白粉是目前世界上性能最优良的白色颜料,广泛应用于涂料、塑料、造纸、油墨、橡胶、化纤等行业,被称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钛白粉人均消费量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一直以来,发达国家是钛白粉市场的消费主力,我国钛白粉人均消费量不足 1.7 千克,不到发达国家人均水平的二分之一。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尤其是人们环保意识的觉醒和对提高生活档次的追求,预计我国钛白粉市场需求量将稳步提升,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公司是全球钛白粉生产企业中的领导者。根据相关机构的资料,按产量、销量及产能计,公司是全球第三大及亚洲与中国最大的钛白粉生产商。本次项目新增设备进行年产 20 万吨钛白粉后处理装置建设,对外购窑下粗品进行精细加工,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钛白粉产能,巩固行业地位。
四、本次项目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钛白粉的市场占有率,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机遇,实现公司生产规模化、精益化,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五、本次项目投资风险
本次项目投资,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的重大变化、未达市场预期、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监
督机制,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明确经营策略和市场定位,防范和应对各种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2]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龙佰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智能”)于近日收到了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证书编号:GR202141001205
发证时间:2021年10月28日
有效期:三年
龙佰智能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相关规定,龙佰智能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21年至2023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龙佰智能2021年度已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龙佰智能及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2022-01-05]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2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河南佰利联新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龙佰四川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龙佰四川”)、龙佰襄阳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襄阳”)、四川龙蟒
矿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矿冶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 16 项
发明专利证书。本次新增的发明专利如下:
序号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 申请日 有效 授权 证书号
权人 期 公告日
ZL 2019 1 一种高储存稳定性 2019 年 10 2021 年 9 月
1 1039066.0 的涂料级钛白、钛 公司 月 29 日 20 年 17 日 第 4685446 号
白粉及制备方法
ZL 2019 1 一种高耐光高遮盖 2019年4月 2021年11月
2 0358828.7 造纸用钛白粉的制 新材料公司 30 日 20 年 16 日 第 4791881 号
备方法
ZL 2019 1 一种钛白粉耐候性 2019年6月 2021年12月
3 0552021.7 快速测试方法及应 新材料公司 25 日 20 年 14 日 第 4846822 号
用
ZL 2019 1 一种钛白粉耐光性 2019年6月 2021年12月
4 0552008.1 快速测试方法及应 新材料公司 25 日 20 年 14 日 第 4851978 号
用
ZL 2019 1 一种可在线调节的 2019年7月 2021年10月
5 0606628.9 干气密封氧化加料 新材料公司 6 日 20 年 1 日 第 4713240 号
反应器
6 ZL 2019 1 一种二氧化钛颜料 新材料公司 2019年9月 20 年 2021 年 9 月 第 4696788 号
0877683.1 及其制备方法 17 日 24 日
ZL 2020 1 一种高耐光性层压 2020年4月 2021 年 9 月
7 0289030.4 纸用钛白粉及制备 新材料公司 14 日 20 年 14 日 第 4681314 号
方法
8 ZL 2020 1 一种装饰纸用钛白 新材料公司 2020年4月 20 年 2021年11月 第 4772778 号
0288910.X 粉及制备方法 14 日 2 日
ZL 2020 1 一种铝材电泳涂装 2020年5月 2021年11月
9 0462253.6 涂料用钛白粉的制 新材料公司 27 日 20 年 2 日 第 4764805 号
备方法
10 ZL 2020 1 一种造纸专用钛白 新材料公司 2020年5月 20 年 2021年10月 第 4729788 号
0385058.8 粉的制备方法 9 日 12 日
ZL 2020 1 一种高光泽高耐候 2020 年 12 2021年12月
11 1465920.2 性钛白粉及制备方 新材料公司 月 14 日 20 年 14 日 第 4847807 号
法
12 ZL 2021 1 一种抗菌涂料用钛 新材料公司 2021年4月 20 年 2021年11月 第 4791355 号
0439186.0 白粉的制备方法 23 日 12 日
ZL 2020 1 一种制备高耐候钛 中南大学、 2020年3月 2021年11月
13 0191225.5 白粉的无机包膜工 龙佰四川 18 日 20 年 5 日 第 4773486 号
艺
ZL 2020 1 一种天然气燃烧器 2020年3月 2021 年 9 月
14 0244428.6 及热风炉的设计方 龙佰四川 31 日 20 年 21 日 第 4692412 号
法
ZL 2019 1 一种用于钛白粉生 2019 年 10 2021年10月
15 1054261.0 产企业的废酸双效 龙佰襄阳 月 31 日 20 年 8 日 第 4721354 号
浓缩回收利用方法
一种钒钛磁铁矿选 矿冶公司、
16 ZL 2019 1 钛总尾矿回收微细 长沙矿冶研 2019 年 11 20 年 2021年10月 第 4741763 号
1164671.0 粒钛铁矿的方法 究院有限责 月 25 日 22 日
任公司
注:以上发明专利的专利权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
上述发明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在一定程度上有
利于公司保护自主知识产权,防止侵权事件发生,掌握市场竞争主动权,形成持
续自主创新机制和能力,保持技术和产品的领先和竞争优势,提高公司品牌和市
场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2-01-05]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1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河南佰 利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河南龙佰智能装备制造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龙佰智能制造”)、龙佰襄阳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 襄阳”)、龙佰四川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四川”)、甘肃德通国钛金 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国钛”)、四川龙蟒矿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矿冶公司”)、龙佰攀枝花矿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产品公司”)、云 南国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国钛”)、龙佰武定钛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龙佰武定”)、龙佰禄丰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禄丰”)、云 南冶金新立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金新立”)、山东龙佰钛业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山东龙佰”)收到政府补贴资金共计 2,213.43 万元,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序号 获得主体 补贴项目 补贴金额
(万元)
1 公司 新型学徒制培养补贴 7.25
2 新材料公司 技改专项资金 1,000.00
3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奖励资金 533.55
龙佰智能制造
4 稳岗补贴 0.94
5 知识产权奖补资金 3.70
6 龙佰襄阳 稳岗补贴 11.01
7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86.77
8 良好开局奖补资金 15.00
9 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20.00
10 工业发展资金 120.00
龙佰四川
11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100.00
12 科技专项资金 7.41
13 工业发展资金和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 49.00
14 建设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奖补资金 20.00
甘肃国钛
15 工业科技特派员补助资金 9.00
16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7.70
17 矿冶公司 “钒钛之光”创业领军人才补助资金 3.00
18 优秀人才选拔培训经费 7.20
19 矿产品公司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3.50
20 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6.00
云南国钛
21 工业领域节能降耗专项资金 1.50
22 龙佰武定 工业领域节能降耗专项资金 1.50
23 化工生产操作培训补贴 70.08
24 工业领域节能降耗专项资金 4.50
龙佰禄丰
25 外经贸发展补助 49.44
26 就业补贴 15.50
27 冶金新立 新型学徒制培养补贴 18.50
28 山东龙佰 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41.38
合计 2,213.43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补贴资金已经到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
关规定将上述第 2 项、第 11 项和第 13 项获得的补贴资金计入递延收益,第 1
项、第 3-10 项、第 12 项、第 14-28 项获得的补贴资金计入当期损益,具体的会
计处理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政府补贴将对公司2021 年度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2-01-05]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3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许刚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
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起始日期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 份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一致行动人
许刚 是 14,666,600 2.35 0.62 2021年2月 2021年12月 平安证券股份
2 日 30 日 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占已 占未
名称 (股) 比例 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已质押股份 质押 未质押股份 质押
(%) (%) (%) 限售和冻结 股份 限售和冻结 股份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
许刚 624,231,769 26.21 304,125,400 48.72 12.77 230,114,799 75.66 238,059,028 74.37
三、备查文件
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30]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1-187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许刚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
了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股东名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
补充质 质权人
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始日 期日 用途
押
一致行动人 (%) (%)
中国银 置换
是,高 2021 年 2022 年 河证券 存量
许刚 是 9,500,000 1.52 0.40 管锁定 否 12 月 27 12 月 26 股份有 股权
股 日 日 限公司 质押
融资
备注: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起始日期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 份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一致行动人
2021年2月 2021年12月 安信证券股份
许刚 是 30,500,000 4.89 1.28 有限公司
4 日 28 日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占其 占公 情况 情况
本次质押及 本次质押及
持股 所持 司总 占已 占未
股东 持股数量 解除质押前 解除质押后
比例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份 质押 未质押股份 质押
名称 (股)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股份 限售和冻结 股份
量(股) 量(股)
(%) (%)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
许刚 624,231,769 26.21 339,792,000 318,792,000 51.07 13.39 244,781,399 76.78 275,289,769 90.13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1、许刚先生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许刚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37,792,000 股,占其所持股
份的 22.07%,占公司总股本的 5.79%,对应融资余额为 126,000.00 万元;未来
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318,792,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51.07%,占
公司总股本的 13.39%,对应融资余额为 294,000.00 万元,本次质押式回购交易
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个人薪酬、分红资金、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等,具备资金偿付
能力。
3、许刚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4、许刚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
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
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均不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
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8]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1-186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许刚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
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股东名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是否为 为补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充质 始日 期日 用途
一致行动人 (%) (%) 押
是,高管 2021 年 2022 年 广发证券
8,850,000 1.42 0.37 锁定股 否 12 月 23 12 月 22 股份有限
日 日 公司 置换
2021 年 2022 年 广发证券 存量
许刚 是 8,850,000 1.42 0.37 否 否 12 月 23 12 月 22 股份有限 股权
日 日 公司 质押
2021 年 2022 年 招商证券 融资
是,高管 否 12 月 24 12 月 23 股份有限
19,500,000 3.12 0.82 锁定股
日 日 公司
合计 - 37,200,000 5.96 1.56 - - - - - -
备注: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占其 占公 情况 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所持 司总 占已 占未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份 质押 未质押股份 质押
(%)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股份 限售和冻结 股份
(%) (%)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
许刚 624,231,769 26.21 302,592,000 339,792,000 54.43 14.27 265,781,399 78.22 254,289,769 89.40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1、许刚先生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许刚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68,292,000 股,占其所持股
份的 26.96%,占公司总股本的 7.07%,对应融资余额为 159,000.00 万元;未来
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339,792,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54.43%,占
公司总股本的 14.27%,对应融资余额为 317,000.00 万元,本次质押式回购交易
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个人薪酬、分红资金、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等,具备资金偿付
能力。
3、许刚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4、许刚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
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
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均不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
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25] (002601)龙佰集团: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1-185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董事长许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方式 股东人数 股份总数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现场参会 29 978,456,706 41.0862
网络参会 37 152,302,336 6.3953
合计 66 1,130,759,042 47.4816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5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93,911,4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1425%。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7,465,2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4433%;反对
152,679,6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5024%;弃权 614,1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17,6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465%;反对152,679,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7368%;弃权 614,1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67%。
议案 2.00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4,14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1500%;反对
155,995,6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957%;弃权 614,1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01,6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2364%;反对155,995,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4468%;弃权 614,17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6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霍庭律师、潘沁圣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所作《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2] (002601)龙佰集团: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1-18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 全资子公司佰利联(香港)有限公司对山东龙佰钛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 东龙佰钛业”)增资 1.3 亿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山东龙佰钛业注册资本
将由人民币 0.7 亿元增加到人民币 2 亿元。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二、增资进展情况
近日,山东龙佰钛业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日照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山东龙佰钛业科技有限公司
2、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MA3UJPK25G
4、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5、公司注册地: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滨海七路 88 号
6、法定代表人:李明山
7、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9 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选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新化学物质进 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山东龙佰钛业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16] (002601)龙佰集团:减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1-183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10 名激励对象离职、4 名激励对象退休及 2 名激励
对象因病身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 260,000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并减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381,470,256元减少至人民币 2,381,210,256 元,公司总股本将由 2,381,470,256 股减至2,381,210,256 股。以上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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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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