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431什么时候复牌?-棕榈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棕榈股份002431≈≈(更新:22.02.26)
[2022-02-26] (002431)棕榈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
议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 11
人,会议由汪耿超董事长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推荐,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同意聘任“姜红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姜红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附件:
姜红伟:男,中国国籍,1978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河南省濮阳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濮阳豫开百城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濮阳县房地产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濮阳县第五中学校长、濮阳市豫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省豫资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棕榈股份副总经理。
姜红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2-02-17] (002431)棕榈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 11 人,
会议由汪耿超董事长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增补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董事张其亚先生、李松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之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次增补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之发展战略委员会人员名单如下:
发展战略委员会成员:汪耿超、张其亚、李松玉、曾燕(独立董事)、李启明(独立董事),其中汪耿超为主任委员;
2、增补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董事长汪耿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之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次增补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之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人员名单如下: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刘金全(独立董事)、李启明(独立董事)、汪耿超,其中刘金全(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3、增补审计委员会委员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董事长汪耿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之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次增补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之审计委员会人员名单如下:
审计委员会成员:胡志勇(独立董事)、刘金全(独立董事)、汪耿超,其中胡志勇(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汪耿超、侯杰、李
旭、张其亚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为推动“鹤壁市淇滨区城区市政设施综合提升PPP项目”的进展,公司同意以自有资金出资5,400.31775万元,与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政府方代表“河南淇兴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鹤壁棕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该公司将作为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推进项目开展。
因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关联方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长汪耿超、董事侯杰、李旭、张其亚均为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至公司的董事,故关联董事汪耿超、侯杰、李旭、张其亚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独立意见》、《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2-17]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鉴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资朴和”)及河南淇兴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淇兴城投”)以联合体的方式已中标“鹤壁市淇滨区城区市政设施综合提升PPP项目”,项目总投资56,845.45万元。
为推进项目实施,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400.31775万元(其中1,425万元作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其余部分作为项目公司资本公积)与豫资朴和公司、及淇兴城投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鹤壁棕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鹤壁棕朴”),鹤壁棕朴公司将作为该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推进项目开展。
豫资朴和是公司关联方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长汪耿超先生在该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李旭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豫资朴和是公司关联方,公司与豫资朴和构成关联关系,公司此次对外投资属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因公司董事长汪耿超、董事侯杰、李旭、张其亚均为关联方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至公司的董事,故关联董事汪耿超、侯杰、李旭、张其亚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项对外投资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豫资朴和
1、基本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MA3XC90027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耿超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7 月 29 日
企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 292 号郑州动漫基地 C 区四楼
经营范围:城乡基础设施开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发;农业开发;土地整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信息咨询。
股权结构:河南豫资朴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90%。
实际控制人:河南省财政厅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6年7 月成立,公司注册资本50亿元。作为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的核心子公司,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引导整合投资、建设、运营等各类社会市场资源为目标,按照“投融管建运”全流程参与、突出重点环节的业务体系,围绕 PPP 领域、医疗康养、园区开发等方面开展投资业务,是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支持河南省基础设施产业和基础配套产业发展的主力军。
3、关联关系
豫资朴和是公司关联方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长汪耿超先生在该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李旭先生在
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豫资朴和是公司关联方,公司与豫资朴和构成关联关系。
4、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豫资朴和总资产 735,265.36 万元,净资产
211,049.93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25,441.91 万元,净利润 1,059.34 万元(以
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诚信状况
经网络查询,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诚信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淇兴城投
公司名称:河南淇兴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11MA9FBRR37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韩燕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 年 6 月 29 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长江路街道淇水大道和珠江路交叉口龙门大厦 7 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等;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股权结构:鹤壁市淇滨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持股 100%
实际控制人:鹤壁市淇滨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淇兴城投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06 月 29 日,是一家国
有独资公司,以中心城市建设为工作中心,主要经营及建设项目有:5G 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搭建项目、高铁东站 LED 户外显示屏广告投放、腾讯智慧物联平台建设项目、停车场服务、汽车租赁服务、环保型建筑围挡销售出租服务、垃圾桶生产销售、海绵城市产业园等。
关联关系:公司与河南淇兴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诚信状况:经网络查询,河南淇兴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诚信状况良好,
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项目公司的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 鹤壁棕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经营期限: 15 年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
程设计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定为准)
2、出资方式:各方均以货币出资
3、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出资方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额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河南淇兴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50 5%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425 47.5%
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425 47.5%
合计 3,000 100%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各方尚未签署《出资协议书》,具体协议条款以正式签署的相关
协议为准。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已中标“鹤壁市淇滨区城区市政设施综合提升
PPP 项目”,本次拟设立的项目公司“鹤壁棕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仅作为项目
的实施主体,推动后续工程、项目运营、管理等事宜,该项目公司不得开展与“鹤
壁市淇滨区城区市政设施综合提升 PPP 项目”无关的对外担保、投资以及其他业
务。
此次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及业务需要,各方均以货币出资,
注册资本之外的项目资本金各方根据 PPP 项目合同按建设进度、按持股比例同时 出资到位,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但项目公司运行过程中仍受宏观 经济、行业周期、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等对其采 取适当的管理措施并加强风险管控。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对公司近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 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含本次共同对外投资事项,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 与关联方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金额为 29,812.48675 万 元。除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最近十二个月内,与关联方累计对外投资金额已履行 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故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审议决策权限内。具体如下:
时间 董事会、 共同对外投资事项 出资金额(万元)
股东会届次
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推进联合中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2 月 16 日 标项目“鹤壁市淇滨区城区市政设施 5,400.31775
三十九次会议
综合提升 PPP 项目”进展
2021 年第四次
2021 年 7 月 13 日 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推进联合中
临时股东大会
标项目“宁陵县四湖休闲区综合整治 10,430.33
第五届董事会第 及配套服务设施 PPP 项目”进展
2021 年 6 月 25 日
二十八次会议
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推进联合中
标项目“正阳县慎水河中支及清水河
第五届董事会第 (原韦甲沟)下游生态环境治理 PPP
2021 年 5 月 14 日 项目”、 “洛阳市吉利区中原路(西 9,732.554
二十七次会议 霞院东门-胜利路段)和世纪大道(涧
西沟-晨光路段)道路工程 PPP 项
目”进展。
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推进联合中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2 月 23 日 标项目“商城县红色旅游特色小镇 4,249.285
二十四次会议
(一期)工程 PPP 项目”的进展。
合计 29,812.48675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借款
余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
[2022-02-09] (002431)棕榈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16 号富力盈盛广场 B 栋 25 楼公司会议
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耿超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1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32,833,10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8331%。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531,519,6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74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1,313,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88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
人共计 17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35,793,07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0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或中小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34,479,57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18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1,313,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883%。
3、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管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张其亚先生获得同意股份数 531,519,7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5%,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 34,479,6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306%。
(2)李松玉先生获得同意股份数 531,549,6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1%,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 34,509,5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142%。
议案二:《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32,576,40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8%;反对 25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5,536,3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828%;反对 25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7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柴玲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2-08] (002431)棕榈股份:新世纪评级关于关注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
棕榈股份:新世纪评级关于关注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
截至2022年1月29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简称
“新世纪评级”)接受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棕榈股份”、
“该公司”或“公司”)委托进行评级且仍在存续期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为“18
棕榈02”。2021年6月23日,经本评级机构跟踪评级评定,棕榈股份主体信
用等级为AA级,展望稳定:“18棕榈02”由广东粤财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
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项信用等级为AAA。
……
[2022-02-08] (002431)棕榈股份:新世纪评级关于关注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2022/02/08)
棕榈股份:新世纪评级关于关注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
截至2022年1月29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简称
“新世纪评级”)接受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棕榈股份”、
“该公司”或“公司”)委托进行评级且仍在存续期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为“18
棕榈02”。2021年6月23日,经本评级机构跟踪评级评定,棕榈股份主体信
用等级为AA级,展望稳定:“18棕榈02”由广东粤财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
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项信用等级为AAA。
……
[2022-02-07] (002431)棕榈股份:新世纪评级关于关注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
棕榈股份:新世纪评级关于关注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
截至2022年1月29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简称
“新世纪评级”)接受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棕榈股份”、
“该公司”或“公司”)委托进行评级且仍在存续期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为“18
棕榈02”。2021年6月23日,经本评级机构跟踪评级评定,棕榈股份主体信
用等级为AA级,展望稳定:“18棕榈02”由广东粤财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
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项信用等级为AAA。
……
[2022-01-29]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14 号),现公司对关注函中提及的问题书面回复如下:
1.你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与贵阳白云城投签订项目工程总
承包合同,合同金额 51,586.71 万元,截至 2020 年末,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45,600.32 万元。请你公司说明相关合同发生背景、项目进度、款项支付情况及后续结算安排,并结合贵阳白云城投的资信和资金状况,应收账款账龄、坏账计提、回款情况等,说明债务人是否具有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相关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你公司前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判断依据是否充分、合理。
回复:
(1)项目背景及合同履约情况
2016 年 7 月 29 日,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和成都市青羊区建筑工程总公司
组成联合体与贵阳白云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白云城投”)签订了《白云区南湖公园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暂定金额 51,586.71 万元,其中:土建工程及附属设施由联合体成员成都市青羊区建筑工程总公司负责实施,暂定价为 1 亿;其余工程由本公司负责实施。
2017 年贵阳白云城投依据“白审评概【2017】14 号文件”的概算批复,增
加项目施工范围,并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与中标联合体成员签订了《关于白云
区南湖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补充协议》,将合同暂定金额调整为67,229.31 万元,合同施工范围为:广场工程、园路工程、水景工程、绿化工程、
景观设施工程、公园生态地下室和基础设施等附属工程及甲方后续增加项目。
公司根据《白云区南湖公园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相关约定,负责该项目的广场工程、园路工程、水景工程、绿化工程、景观设施工程,负责施工部分合同暂定金额为 57,229.31 万元,其中主合同金额 41,586.71 万元,补充协议金额 15,642.6 万元。
南湖公园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完成总承包合同的主要施工内容,2017 年
1 月 1 日进行了开园。后续,在完成项目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施工内容后,项目先后进行了分段工程竣工验收,并于 2019 年完成整体交付业主运营,目前项目正处于结算审核阶段。
截至 2021 年12 月 31 日,公司就该项目累计确认含税收入 50,592.77 万元,
不含税产值为 45,600.32 万元,累计确认收款 31,012.73 万元(其中:现金收款24,397.61万元、债权转让确认收款6,615.12万元),账面应收账款余额7,056.85万元,已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7,056.85 万元,已履约未结算并计入合同资产账面金额为 11,282.16 万元,该合同资产对应销项税额但暂未确认应收账款金额为1,241.03 万元,根据甲方合同付款条件待项目完成结算后该合同资产及所对应的销项税额均会确认为应收账款。
(2)债务人资信情况
债务人贵阳白云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 8 亿元,其股东为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持股比例 100%。根据
贵阳白云城投对外公开披露的财报显示,其 2018 年营业收入 8.61 亿、2019 年
营业收入 8.73 亿、2020 年营业收入 11.87 亿、2021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3.04 亿;
截至 2021 年 6 月,总资产 280.7 亿。可查询的最近信用评级报告显示,其主体
等级 AA;债券信用等级 AA;评级展望:稳定。
(3)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公司与贵阳白云城投签订的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分别在2016年和2017年已完成收入确认 45,600.32 万元,公司在 2016-2017 年间收入确认采用《企业会计准则 15 号—建造合同准则》: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即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区分和可靠地计
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公司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本公司的建造合同收入主要是园林工程施工业务收入,对于合同完工进度,公司选用下列方法之一确定:①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造价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造价的比例确定。
②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公司主要采用以上第一种方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在无法根据第一种方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采用第二种方法。
对于当期未完成的施工合同,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收入,作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成本,作为当期合同成本;
对于当期完成的建造合同,按照实际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收入,作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累计实际发生总成本扣除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成本,作为当期合同成本。
公司收入均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确认。
(4)信用减值损失计提依据充分合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按照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资产进行组合,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归入单项进行减值外的应收账款划分为账龄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政策。
公司依据制定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政策,结合贵阳白云城市建设投资集团的资信情况,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判断依据充分、合理。
2.请说明你公司与美庄高园往来余额、成都仟坤对美庄高园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形成背景、时间、具体金额及结算安排,结合美庄高园的资信和资金状况,分析本次受让债权的可回收性、坏账计提合理性,受让债权公允价值的确认过程和依据,是否参考第三方的评估结果。
回复:
(1)公司与美庄高园往来余额形成情况
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与贵州美庄高园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专业分包施工合同,施工内容:禅谷秘境区域及夜郎古镇外立面改造工程,合同暂定总价6,000.00 万元,累计已付款金额 5,496.82 万元,其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经监理已初审,最终结算金额以政府审计单位的最终审定结算价为准。
(2)成都仟坤对美庄高园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
根据成都仟坤与美庄高园签署的《借款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银行转账回单
显示,2017 年至 2018 年之间成都仟坤分五笔向美庄高园提供借款 3,190.00 万
元,截至目前,美庄高园尚未向成都仟坤偿还上述债务。成都仟坤拟将对贵州美庄高园所享有的前述债权 3,190.00 万元本金及其他所有相关权利全部转让给公司,公司拟同意受让成都仟坤公司上述债权。上述债权转让后,美庄高园应向成都仟坤公司支付的款项由美庄高园直接向公司支付或抵消;成都仟坤与美庄高园之间就已转让的 3,190.00 万元本金及其他相关所有权利的债权债务关系灭失。
(3)本次受让债权的价值确认
①截止目前,公司在贵阳市白云区南湖公园建设项目中对贵阳白云城投享有到期应收账款债权。公司拟将前述应收账款债权中的 3,190.00 万元转让给成都仟坤公司,成都仟坤公司同意受让公司上述债权。上述债权转让后,贵阳白云城投公司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由贵阳白云城投直接向新债权人成都仟坤公司直接支付和清偿;贵阳白云城投公司与公司之间已转让部分的债权债务关系灭失。同时,如前所述,公司拟同意受让成都仟坤公司对贵州美庄高园 3,190.00 万元债权。上述债权转让后,美庄高园应向成都仟坤公司支付的款项由美庄高园直接向公司支付或抵消;成都仟坤与美庄高园之间就已转让的 3,190.00 万元本金及其
他相关所有权利的债权债务关系灭失。
基于上述所述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拟与成都仟坤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及抵消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上述债权转让及相互进行等额抵消;抵消后,双方的债权受让人均无需支付对价。
②基于前述公司与成都仟坤、美庄高园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通过债权受让,公司将享有对美庄高园的 3,190.00 万元债权,同时鉴于公司对美庄高园负有债务,本公司受让的 3,190.00 万元债权预期将用来抵消等额债务,通过债务抵消实现该笔债权资产的变现,获取经济利益。
综上,鉴于公司受让该笔债权时拟通过等额抵消方式完成交易,无需另行支付对价,且所受让的债权是一笔债务人特定的债权,该笔债权在受让时已明确特定变现方式,变现金额亦已确定,第三方的评估结果对该笔特定债权的可回收性、变现金额不具有参考意义,故本公司基于业务实质暂未就该笔特定债权聘请第三方评估。
3.请说明在你公司已对相关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减值的情况下,成都仟坤同意受让相关债权的主要考虑,相关债权债务抵消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与你公司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潜在安排,与你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请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经沟通了解,成都仟坤与贵阳白云城投存在合作基础,对其有一定的了解及信任,对贵阳白云城投的主体资信、履约能力及资金实力亦有较为客观的评估,且成都仟坤与贵阳白云城投此前已经存在既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与成都仟坤达成债权转让和抵消协议有利于推进各方债权权利行使及债务义务履行,双方存在交易的商业实质基础。
(1)与贵州东煌、四川幸福相关的抵消事项说明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与贵州东煌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州东煌”)签订了专业分包施工合同,施工内容:地下室广场及白戏云阶园林景观工程,合同暂定总价 9,500.00 万元,累计已付款金额 10,759.25 万元,其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经监理已初审,最终结算金额以政府审计单位的最终审定结算价
为准。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与四川幸福棕榈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
川幸福”)签订了专业分包施工合同,施工内容:空明山、运动场、环湖区、孤山区园林景观工程,合同暂定总价 8,000.00 万元,累计已付款金额 1,400.00万元。
通过债权转让将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了简化清晰处理,并通过债权债务抵消事项交易完成了相关金额债务的清偿,提升了各方资金使用效率。
(2)与美庄高园相关的抵消事项说明
如前所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与贵州美庄高园实业有限公司
[2022-01-29] (002431)棕榈股份: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50,000.00 万元–70,000.00 万元
的净利润 盈利 4,424.21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1230.15% - 1682.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39,000.00 万元–58,000.00 万元
的净利润 亏损:27,189.70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 43.44% - 113.32%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34 元/股–0.47 元/股 盈利:0.03 元/股
营业收入(如适用) 350,000 万元-450,000 万元 482,115.38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350,000 万元-450,000 万元 481,205.24 万元
(如适用)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就本次业绩预告,公司与年审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截止目前,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受宏观经济形势及新冠疫情
影响,导致公司开展的各工程项目进度有所放缓,营业收入整体规模较上年
同期减少;2020 年-2021 年期间,公司依托控股股东的协同效应在河南省内
承接了较多工程业务,但由于 2021 年受河南省突发暴雨灾害及新冠疫情的影响,导致公司在河南区域内新签订单转化为产值的进度比预期出现滞后;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同时因为本报告期无相关股权转让事项,投资收益确认较上年同期减少。
2、报告期内,由于梅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回参股公司梅州时光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梅江区三角镇两宗土地,初步测算对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非经常性损益影响约-13,000.00 万元至-10,000.00 万元。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由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具体财务数据以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8]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18棕榈02”债券持有人回售结果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31 股票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债券代码:112646 债券简称:18 棕榈 02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 棕榈 02”债券持有人回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12 月 29 日和 12 月 30 日分别发布了《关于“18 棕榈 02”票面利率
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关于“18 棕榈 02”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关于“18 棕榈 02”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11)。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 月 7 日期间的交易日)选择将其持有的“18 棕榈 02”
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回售部分债
券享有 2021 年 2 月 6 日至 2022 年 2 月 5 日期间利息,票面利率为 5.90%。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8 棕榈 02”本次有效回售申报数量为 0 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 0 元,剩余托管数量为5,000,000 张。
2022 年 2 月 7 日为回售资金发放日,因回售申报数量为 0,本次回售无须向
投资者支付回售资金。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8] (002431)棕榈股份:2021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公布如下:
一、2021 年第四季度(10-12 月)订单情况
单位:万元
四季度新签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 四季度已中标尚未
业务类型 未完工订单 签约订单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工程 (包 42 172,303.98 622 2,247,852.51 0 0
含 PPP 项目)
设计 62 3,554.61 1899 104,738.89 3 342.15
合计 104 175,858.59 2521 2,352,591.4 3 342.15
注: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 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二、重大项目履行情况(注:重大项目指项目金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 计营业收入30%以上的项目)
1、2017年1月,公司及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与漯河市沙澧河建设管理委员会共同签署《漯河市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 特许经营协议》,项目总投资额约20.60亿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建设期为5 年,运维期为20年,开工日期为2017年11月18日,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 入163,236.77万元,目前该项目处于建设期,并按约定推进中,尚未进入结算期。 发包方是政府平台公司,项目结算和回款预计不存在重大风险。
2、2017年1月,公司与莱阳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签订《莱阳五龙河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合同》,项目合同金额为20亿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项目合作期20年,其中建设期 3 年、运营期 17 年,开工日期为2017年6月27日,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51,443.55万元,目前该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进入结算期。发包方是政府平台公司,项目结算和回款预计不存在重大风险。
3、2017年5月,公司及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浙江西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州旭城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宁波市奉化区阳光海湾开发建设指挥部共同签署《奉化滨海养生小镇PPP项目协议》。项目投资金额为19.79亿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0年,开工日期为2017年10月1日,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25,922.63万元,目前该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进入结算期。发包方是政府平台公司,项目结算和回款预计不存在重大风险。
4、2018年11月,公司与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远洋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了“上饶县槠溪河综合治理PPP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为159,996.93万元。随后各方签订相关合同,业务模式为PPP模式,项目合作期限15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开工日期为2019年2月15日。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99,761.29万元,目前该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进入结算期。发包方是政府平台公司,项目结算和回款预计不存在重大风险。
5、2020 年 6 月,公司与平顶山市公路交通勘察设计院、郑州大学综合设计
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与招标方签署了《宝丰城区水系生态修复项目》合同,项目总投资 150,000.00 万元。项目业务
模式为 EPC 总承包,施工工期 36 个月,开工日期为 2020 年 8 月,本项目已进
入正常施工阶段,工程按照既定进度推进,根据协议按照进度回款和实行分段验及结算。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1,677.92 万元,已收到工程款12,907.82 万元,项目结算和回款预计不存在重大风险。
6、2020年9月,公司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与招标方签署了《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沙河东岸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项目总投资概算15.76 亿元,业务模式为EPC总承包模式,整体项目总工期为890天,本项目已进入正常施工阶段,工程按照既定进度计划推进。截至报
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503.91万元,项目根据工程进度及合同回款,结算和回款预计不存在重大风险。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2022-01-26]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商水县城区水系综合整治 PPP 项目(一期)三次”的《中标通知书》,有关中标内容如下: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商水县城区水系综合整治 PPP 项目(一期)三次
(2)项目地点: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境内
(3)项目建设内容: 主要为大雁沟(南至南干渠,北至清水河)、清水河
(北至大雁沟,南至八一路东侧 600m)及南干渠(北至三里桥闸, 南至省 213)三条河道的综合治理及景观工程的综合整治。
(4)项目合作年限:20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18 年)
(5)投资估算:约 67,611.17 万元
(6)运作模式:本项目采取的具体 PPP 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模
式。
(7)回报机制: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人:商水县城市管理局
(10)中标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二、联合体其他成员介绍
企业名称: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MA3XC90027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耿超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7 月 29 日
企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 292 号郑州动漫基地 C 区四楼
经营范围:城乡基础设施开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发;农业开发;土地整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信息咨询。
股权结构:河南豫资朴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70%;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30%。
关联关系:豫资朴和是公司关联方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长汪耿超先生在该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李旭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豫资朴和是公司关联方,公司与豫资朴和构成关联关系。
三、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中标项目的招标人为“商水县城市管理局”,属政府职能部门,具备良好的信用和支付能力,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与商水县城市管理局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公司与其未发生类似业务。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项目投资估算约67,611.17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4.02%,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中标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项目对招标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目前中标项目尚未签署具体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次中标项目为联合体中标,公司所涉及签约金额以后续各方签订具体实施协议约定为准。
3、本项目合作期限内可能会面临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等的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社旗县潘河城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PPP 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有关中标内容如下: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社旗县潘河城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PPP 项目
(2)项目地点: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县城及其东部区域
(3)项目整治范围:潘河五香环庄至周庄段,总长 5.792 公里,主要建设
内容包括:河道清淤整治、堤防填筑及配套 3 座坡水入河建筑物工程;对该段河道两岸开展绿化升级改造与景观工程提升,绿化及景观工程总面积 69.54 万㎡ ( 1043.02 亩);新建水门口桥桥梁 1 座;新建河道两侧截污管道铺设8356.5m。
(4)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的合作期限为 15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
期 13 年。
(5)项目预算:估算总投资 54,517.85 万元。
(6)主要成交条件:合理利润率:7.20%,年度折现率:6.30%,年度运维成本(人民币):8,100,000.00 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比例:2.00%。
(7)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 PPP 模式中的 BOT(建设-运营-移交)。
(8)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招标人:社旗县水利局
(11)中标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二、联合体其他成员介绍
企业名称: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MA3XC90027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耿超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7 月 29 日
企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 292 号郑州动漫基地 C 区四楼
经营范围:城乡基础设施开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发;农业开发;土地整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信息咨询。
股权结构:河南豫资朴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70%;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30%。
关联关系:豫资朴和是公司关联方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长汪耿超先生在该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李旭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豫资朴和是公司关联方,公司与豫资朴和构成关联关系。
三、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中标项目的招标人为“社旗县水利局”,属政府职能部门,具备良好的信用和支付能力,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与社旗县水利局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公司与其未发生类似业务。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项目 PPP 估算总投资为 54,517.85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
入的 11.31%,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中标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项目对招标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目前中标项目尚未签署具体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次中标项目为联合体中标,公司所涉及签约金额以后续各方签订具体实施协议约定为准。
3、本项目合作期限内可能会面临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等的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5]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2022/01/25)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社旗县潘河城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PPP 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有关中标内容如下: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社旗县潘河城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PPP 项目
(2)项目地点: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县城及其东部区域
(3)项目整治范围:潘河五香环庄至周庄段,总长 5.792 公里,主要建设
内容包括:河道清淤整治、堤防填筑及配套 3 座坡水入河建筑物工程;对该段河道两岸开展绿化升级改造与景观工程提升,绿化及景观工程总面积 69.54 万㎡ ( 1043.02 亩);新建水门口桥桥梁 1 座;新建河道两侧截污管道铺设8356.5m。
(4)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的合作期限为 15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
期 13 年。
(5)项目预算:估算总投资 54,517.85 万元。
(6)主要成交条件:合理利润率:7.20%,年度折现率:6.30%,年度运维成本(人民币):8,100,000.00 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比例:2.00%。
(7)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 PPP 模式中的 BOT(建设-运营-移交)。
(8)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招标人:社旗县水利局
(11)中标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二、联合体其他成员介绍
企业名称: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MA3XC90027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耿超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7 月 29 日
企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 292 号郑州动漫基地 C 区四楼
经营范围:城乡基础设施开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发;农业开发;土地整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信息咨询。
股权结构:河南豫资朴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70%;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30%。
关联关系:豫资朴和是公司关联方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长汪耿超先生在该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李旭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豫资朴和是公司关联方,公司与豫资朴和构成关联关系。
三、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中标项目的招标人为“社旗县水利局”,属政府职能部门,具备良好的信用和支付能力,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与社旗县水利局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公司与其未发生类似业务。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项目 PPP 估算总投资为 54,517.85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
入的 11.31%,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中标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项目对招标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目前中标项目尚未签署具体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次中标项目为联合体中标,公司所涉及签约金额以后续各方签订具体实施协议约定为准。
3、本项目合作期限内可能会面临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等的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2]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 2022 年 2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五)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8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16 号富力盈盛广场 B 栋 25 楼公司
会议室
(七)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6 日(星期三)
(八)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九)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1 月 26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议案
(一)《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选举张其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李松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已经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议案(二)已经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并披露。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 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
公章)、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
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
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
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 2022 年 1 月 28 日 17:00 前
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
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1;投票简称:棕榈投票
2、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 积 投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票提案
1.00 非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2)人
1.01 选举张其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李松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
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
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
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为:2022 年 2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16 号富力盈盛广场 B 栋 25 楼
邮编:510627
联系电话:020-85189003
指定传真:020-85189000
联系人:梁丽芬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二。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附件一: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
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
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2022-01-22] (002431)棕榈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董
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汪耿超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同意选举汪耿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汪耿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关于选举新任董事长及增补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
关 事 项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鉴于董事会席位出现空缺,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提名推荐,董事会审议通过:
1、同意提名张其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同意提名李松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选举新任董事长及增补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
关 事 项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定于2022年2月8日下午14:30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附件:
董事长简历
汪耿超:男,中国国籍,1976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国际金融学士,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河南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综合办公室主任、财务管理部部长。现任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棕榈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汪耿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法人职务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其亚:男,中国国籍,1973 年生,中国民主同盟盟员,香港中文大学会
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设计研究院主管会计、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电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外派)、河南省中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省中原豫资金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中豫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省中豫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省中豫工程担保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濮阳市华宇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豫资天伦新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务总监、河南豫天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河南豫资碧奥中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豫天绿色能源发展(商水)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张其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松玉:男,中国国籍,195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先后任职于河南省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和广州分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和深圳分行行长,曾获中国人民银行委派赴美联储学习深造。
李松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2-01-22]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选举新任董事长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新任董事长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秦建斌先生、董事刘歆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同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辞职情况
1、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通知以及秦建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控股股东对于委派人员的调整,秦建斌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秦建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秦建斌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方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党委书记,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及发展将一如既往的提供支持及帮助。
2、公司董事刘歆先生因公司内部岗位职责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去董事职务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建斌先生、刘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秦建斌先生、刘歆先生的辞职
申请自 2022 年 1 月 17 日起生效,其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
数,也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秦建斌先生自 2020 年 1 月担任公司董事长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
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开拓、公司治理等方面为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带领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对秦建斌先生、刘歆先生在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由衷的敬意!
二、选举新任董事长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有效运作,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选举“汪耿超”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增补董事情况
鉴于秦建斌先生、刘歆先生的辞职,公司董事会席位出现空缺,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增补部分董事,具体如下:
1、持有公司 13.10%股份的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提名推
荐公司现任财务总监“张其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持有公司 7.39%股份的股东“朱前记”先生提名推荐“李松玉”先生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其亚先生、李松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21]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14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要求公司就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
重组的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2 年 1 月 21 日前向深交所报送有关说明
材料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就关注函中所提出的问题逐项研究落实,积极准备回复工作。由于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恰逢春运期间,人员流动增多,将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为积极配合国家防疫政策,公司本次关注函回复所涉相关中介机构无法及时现场开展核查工作,只能远程办公,对中介机构核查及回复关注函的工作有所影响;且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核查意见或报告需要履行各项内部审核程序,需要一定的时
间。公司预计无法在 2022 年 1 月 21 日前完成关注函回复工作。
为切实做好本次关注函回复工作,经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审慎沟通,公司已
向深交所申请,申请延期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前完成本次关注函的回复及对外披
露工作。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22-01-18]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鹤壁市淇滨区城区市政设施综合提升 PPP 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有关中标内容如下: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鹤壁市淇滨区城区市政设施综合提升 PPP 项目
(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鹤壁市淇滨区
(3)项目建设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涉及鹤壁市淇滨区区域内 21 条道路市政设施的综合提升改造,包括
华夏南路、衡山路、嵩山路、黄山路、华山路、柳江路、泰山路、淮河路、九江路、淇滨大道、漓江路、兴鹤大街、新闻巷、二支渠街巷、大赉巷、淇水大道、庐山路、天赉渠街巷、商务中心区两条路(湘江路、天山路)、太行路(淮河路-海河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及绿化工程、城市家具等(具体内容以实际设计为准)。
(4)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 15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13 年(如建设期时间调整,合作期限也相应调整,运营期不变)。
(5)投资估算:本项目 PPP 估算总投资为 56,845.45 万元。
(6)主要成交条件:合理利润率 6.49%,年度折现率 6.10%,建筑安装工
程费下浮优惠比例 3.02%。
(7)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 BOT 模式运作(建设一运营一移交)。
(8)回报机制:本项目为非经营性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招标人:鹤壁市淇滨区市政建设发展中心
(11)中标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河南淇兴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二、联合体其他成员介绍
1、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MA3XC90027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耿超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7 月 29 日
企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 292 号郑州动漫基地 C 区四楼
经营范围:城乡基础设施开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发;农业开发;土地整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信息咨询。
股权结构:河南豫资朴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70%;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30%。
关联关系:豫资朴和是公司关联方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汪耿超先生在该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李旭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豫资朴和是公司关联方,公司与豫资朴和构成关联关系。
2、河南淇兴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河南淇兴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11MA9FBRR37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韩燕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 年 6 月 29 日
企业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长江路街道淇水大道和珠江路交叉口龙门大
厦 7 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
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等;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股权结构:鹤壁市淇滨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持股 100%。
公司与河南淇兴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中标项目的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滨区市政建设发展中心”(原鹤壁市淇滨区市政管理处),主要负责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城区道路、人行道、路沿石、窨井盖、路名牌、雨污管网等市政设施的排查维修工作,城区道路路灯、景观灯和广场等有关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等工作,属政府事业单位,具备良好的信用和支付能力,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与鹤壁市淇滨区市政建设发展中心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次中标项目外,最近三年内,公司于 2020 年 9 月已中标的“体育公园和淇兴全民健身广场综合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人亦为鹤壁市淇滨区市政建设发展中心。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项目 PPP 估算总投资为 56,845.45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
入的 11.79%,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中标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项目对招标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目前中标项目尚未签署具体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次中标项目为联合体中标,公司所涉及签约金额以后续各方签订具体实施协议约定为准。
3、本项目合作期限内可能会面临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等的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1]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18棕榈02”债券持有人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31 股票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12646 债券简称:18 棕榈 02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 棕榈 02”债券持有人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12 月 29 日和 12 月 30 日分别发布了《关于“18 棕榈 02”票面利率
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关于“18 棕榈 02”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关于“18 棕榈 02”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11)。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 月 7 日期间的交易日)选择将其持有的“18 棕榈 02”
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回售部分债
券享有 2021 年 2 月 6 日至 2022 年 2 月 5 日期间利息,票面利率为 5.90%。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8 棕榈 02”本次有效回售申报数量为 0 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 0 元,剩余托管数量为5,000,000 张。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
[2022-01-05]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兰考县黄河湾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的中标通知,有关中标内容如下: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考县黄河湾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
(2)工程地点: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境内
(3)项目概况:兰考县黄河湾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期位于开封市兰考县安澜大道北侧,建筑用地面积约 201,335.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82,980.00 平方米。
(4)中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兰考县黄河湾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期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等工程施工,各种设施、设备、材料、开业前需一次性筹备到位的所有物资的采购,达到运营条件的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招标人提出的与该项目有关的其它要求。
(5)总投资额:约 75,225 万元人民币
(6)中标金额: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定的工程结算价的 93.97%
(7)工期:365 日历天
(8)招标人:兰考豫资浔龙河实业有限公司
(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中标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本项目招标方为“兰考豫资浔龙河实业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兰考豫资浔龙河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25MA47QLWDXJ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杰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9年11月22日
注册地址:兰考县东坝头镇东坝头村1952文化园1号楼106室
经营范围:旅游景区运营管理,农作物、果蔬、花卉种植与销售,林业产品销售,农产品加工与销售,园林工程,绿化工程,河湖治理工程施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休闲观光服务,水污染治理服务,造林服务,林木育种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策划创意服务,酒店管理。
股权结构:兰考县兰仪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5%;河南省豫资浔龙河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5%。
关联关系:因公司董事“侯杰”先生在兰考豫资浔龙河实业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招标人兰考豫资浔龙河实业有限公司是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兰考豫资浔龙河实业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网络查询,兰考豫资浔龙河实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实际控制人为“兰考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具备良好的信用和支付能力,最近三年公司与其未发生类似交易业务。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中标项目总投资约 75,225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5.60%,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 2022 年及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中标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项目对招标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1、目前中标项目尚未签署具体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项目合作期限内可能会面临极端天气、市场环境等的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2-01-01] (002431)棕榈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2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
11 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秦建斌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改善财务状况,并有效解决应收账款的债务问题,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成都仟坤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及抵销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 3,190 万元债权转让及相互进行等额抵销。
《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01-01]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3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权债务重组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改善财务状况,并有效解决应收账款的债务问题,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成都仟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仟坤”)签署《债权转让及抵销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作为承包方与发包方“贵阳白云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即债务人,以下简称“贵阳白云城投”)于2016年7月签订了《白云区南湖公园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截止目前,公司在贵阳市白云区南湖公园建设项目中对贵阳白云城投享有到期应收账款债权。公司拟将前述应收账款债权中的3,190万元转让给成都仟坤公司,成都仟坤公司同意受让公司上述债权。
上述债权转让后,贵阳白云城投公司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由贵阳白云城投直接向新债权人成都仟坤公司直接支付和清偿;贵阳白云城投公司与公司之间已转让部分的债权债务关系灭失。
2、同时,鉴于“贵州美庄高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美庄高园”),尚欠成都仟坤公司3,190万元借款本金未归还。成都仟坤拟将对贵州美庄高园所享有的前述债权3,190万元本金及其他所有相关权利全部转让给公司,公司拟同意受让成都仟坤公司上述债权。
上述债权转让后,贵州美庄高园应向成都仟坤公司支付的款项由贵州美庄高园直接向公司支付或抵销;成都仟坤与贵州美庄高园之间就已转让的 3,190 万元本金及其他相关所有权利的债权债务关系灭失。
3、基于上述1、2所述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拟与成都仟坤公司签订《债权
转让及抵销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上述债权转让及相互进行等额抵销;抵销后,双方的债权受让人均无需支付对价。
4、贵州美庄高园是公司在贵阳市白云区南湖公园建设项目的供应商,公司与贵州美庄高园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拟在后续另行进行抵销。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债权债务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债务重组相关方基本情况
(一)成都仟坤
公司名称:成都仟坤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7083323605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严兵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11-21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 62 号 1 栋 2 单元 19 楼 7 号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与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广告设计、策划、代理发布(不含气球广告及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自然人吴易刚持股 37.50%;自然人严兵持股 25%;自然人傅宏宇持股 19%;自然人李恭华持股 18.50%
实际控制人:自然人“吴易刚”
关联关系:公司与成都仟坤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诚信状况:经网络查询,成都仟坤投资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贵阳白云城投
公司名称:贵阳白云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3560942661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唐遑
注册资本:8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10-27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云城尚品 A3-3 组团 19 栋数字内容产业园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土地开发整理;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承包与分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抵押担保、投资管理咨询;旅游会展、文化传媒、商业酒店投资及管理(不含住宿、餐饮);停车收费;建材物资、矿产品(不含专项)销售;广告经营。)
股权结构: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持股 100%
实际控制人: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关联关系:公司与贵阳白云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诚信状况:经网络查询,贵阳白云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贵州美庄高园
公司名称:贵州美庄高园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3MA6DJ4CE52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岳开银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5-10-10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西路 60-61 号红星利尔广场 D 区公寓
写字楼 1 单元 7 层 25 号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别墅、酒店、商业建筑景观装饰设计及施工;旅游、商业、酒店项目开发建设;旅游、商业、酒店等地产项目招商策划及运营管理;花卉管理;景观园艺产品系列设计、销售;餐饮经营管理;景观园艺产品生产、木材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消防器材、消防设备、五金机电、仪器设备、家用电器、电线电缆、管材、木制品、苗木、农产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自然人“岳开银”持股 51%;自然人“欧艳萍”持股 49%
实际控制人: 自然人“岳开银”
关联关系:公司与贵州美庄高园实业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诚信状况:经网络查询,贵州美庄高园实业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债务重组方案
基于公司作为承包方对发包方贵阳白云城投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同时,鉴于白云区南湖公园项目供应商贵州美庄高园尚欠成都仟坤公司借款本金未归还。经公司与成都仟坤公司协商一致,拟签署《债权转让及抵销协议》,公司拟将享有的对贵阳白云城投公司应收账款债权中的 3,190 万元转让给成都仟坤公司,同时成都仟坤公司拟将享有的对贵州美庄高园的借款债权 3,190 万元转让给公司。
公司与成都仟坤公司同意并确认上述债权转让及相互进行等额抵销;抵销后,双方的债权受让人均无需支付对价。
贵州美庄高园是公司在贵阳市白云区南湖公园建设项目的供应商,公司与贵州美庄高园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拟在后续另行进行抵销。
四、债务重组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成都仟坤公司拟签署的《债权转让及抵销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仟坤投资有限公司
1、截至本协议签署日,贵州美庄高园实业有限公司(即债务人)尚欠乙方
借款【31,900,000.00】元(大写:叁仟壹佰玖拾万元)本金未归还。
2、债权转让及抵销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将其对债务人享有的上述所列债权【31,900,000.00】元(大写:叁仟壹佰玖拾万元)本金及其他所有相关权利全部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受让乙方上述债权。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5 日内向债务人通知该债权转让事宜,并将债权转让通知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含有债务人法定收件地址及所邮寄文件名称的 EMS 邮件封面和对方签收邮件记录等)提交甲方。
(2)上述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由债务人直接向甲方支付或抵销;乙方与债务人之间就已转让的【31,900,000.00】元本金及其他相关所有权利的债权债务关系灭失。
(3)甲方以在贵阳市白云区南湖公园建设项目中对贵阳白云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白云城投”)的应收账款中的【31,900,000.00】元债权转让给乙方,作为本协议项下就乙方向甲方进行债权转让的支付对价。就本条第(2)项债权转让,甲方不需向乙方另行支付债权转让款。
各方确认,前述债权转让后,由乙方与白云城投自行处理其【31,900,000.00】元范围内的债权债务关系,甲方可配合提供相应必要的协助。
3、各方承诺和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转让、受让和抵销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债务,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受让和抵销的行为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3)如本协议项下所转让的债权金额调减,则债权转让对价相应调减。
4、双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等相关费用。
5、协议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五、本次债权债务重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本次债权债务抵销的方式,可以解决公司部分应收账款的债务问题,有助于减轻公司债务压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同时,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若本次债权债务重组顺利实施,公司将转回前期对贵阳白云城投公司已计提的信用减值 3,190 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将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0]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18棕榈02”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2431 股票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1
债券代码:112646 债券简称:18 棕榈 02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 棕榈 02”票面利率调整及
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利率调整: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在本期债券第4个计息年度末,本公司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进行下调,下调90个基点,由5.90%调整为5.00%。本次票面利率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申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若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未做申报,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回售价格:100.00元/张(不含利息)
4、回售登记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4 日-1 月 7 日
5、回售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7 日
6、风险提示:投资者参与本次回售等同于以 100 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
卖出持有的本期债券,截止本公告发出前一交易日(即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
司“18 棕榈 02”收盘价为 100.70 元/张,高于回售价格,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7、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关于票面利率调整的决定。
为保证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
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3、债券简称及代码:18 棕榈 02,112646。
4、发行规模:人民币 5 亿元。
5、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2 年及第 4 年末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 3 个和第 4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并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 4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2 年票面利率为 6.48%;在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末,
本公司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 3 个、第 4 个计息年度(即 2020
年 2 月 6 日至 2022 年 2 月 5 日)的票面利率调整为 5.90%;在本期债券第 4 个
计息年度末,本公司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即
2022 年 2 月 6 日至 2023 年 2 月 5 日)的票面利率调整为 5.00%;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
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 3 个和第 4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并有权决
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 4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和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
日,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 3 个和第 4 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4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发行人在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额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2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
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回售登记期:对于本期债券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公司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2 月 6 日。
10、付息日: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2 月 6 日,若投资者在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2 月 6 日;若投资者在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
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2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兑付日为2023年2月6日,若投资者在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2月6日;若投资者在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2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2、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8年3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4、担保情况: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现“广东粤财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15、最新信用级别: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
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出具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
18 棕榈 02 与 19 棕榈生态 MTN001 跟踪评级报告》,评级结论如下:主体信
用等级:AA,债项信用等级:AAA,评级展望:稳定。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2 年(即 2018 年 2 月 6 日至 2020 年 2 月 5 日)票面
利率为 6.48%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末,本公司行使票面利率调
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 3 个、第 4 个计息年度(即 2020 年 2 月 6 日至 2022
年 2 月 5 日)的票面利率调整为 5.90%;在本期债券第 4 个计息年度末,本公司
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即 2022 年 2 月 6 日至
2023 年 2 月 5 日)的票面利率调整为 5.0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登记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4 日-1 月 7 日
2、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以 1 张(即面值 1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
回售数量必须为 1 张或其整数倍。
3、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4、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5、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2 年 2 月 7 日
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者办理兑付。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情况
1、回售资金到帐日:2022年2月7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21 年 2 月 6 日至 2022 年 2 月 5 日期间利息,票面
年利率为 5.90%;每 1 手 “18 棕榈 02”(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
民币 59.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
利息为 47.2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手派发的利息为 59.00 元。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登记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登记日收市后将被冻结。
六、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
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同时,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
期限,延长至“十四五”末,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此,本期债券非居民企
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名称: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16 号富力盈盛广场 B 栋 23-25 楼
联系人:钟雨
联系电话:020-85189139
传真:020-85189000
2、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3 层
联系人:周迪
联系电话:021-38677397
3、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8 楼联系人:赖达伦
联系电话:0755-21899325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
[2021-12-29]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18棕榈02”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2431 股票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0
债券代码:112646 债券简称:18 棕榈 02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 棕榈 02”票面利率调整及
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利率调整: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在本期债券第4个计息年度末,本公司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进行下调,下调90个基点,由5.90%调整为5.00%。本次票面利率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申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若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未做申报,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回售价格:100.00 元/张(不含利息)
4、回售登记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4 日-1 月 7 日
5、回售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7 日
6、风险提示:投资者参与本次回售等同于以 100 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
卖出持有的本期债券,截止本公告发出前一交易日(即 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
司“18 棕榈 02”收盘价为 100.70 元/张,高于回售价格,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7、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关于票面利率调整的决定。
为保证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
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3、债券简称及代码:18 棕榈 02,112646。
4、发行规模:人民币 5 亿元。
5、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2 年及第 4 年末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 3 个和第 4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并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 4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2 年票面利率为 6.48%;在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末,
本公司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 3 个、第 4 个计息年度(即 2020
年 2 月 6 日至 2022 年 2 月 5 日)的票面利率调整为 5.90%;在本期债券第 4 个
计息年度末,本公司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即
2022 年 2 月 6 日至 2023 年 2 月 5 日)的票面利率调整为 5.00%;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
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 3 个和第 4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并有权决
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 4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和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
日,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 3 个和第 4 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4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发行人在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额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2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
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回售登记期:对于本期债券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公司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2 月 6 日。
10、付息日: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2 月 6 日,若投资者在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2 月 6 日;若投资者在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
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2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兑付日为2023年2月6日,若投资者在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2月6日;若投资者在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2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2、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8年3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4、担保情况: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现“广东粤财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15、最新信用级别: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
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出具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
18 棕榈 02 与 19 棕榈生态 MTN001 跟踪评级报告》,评级结论如下:主体信
用等级:AA,债项信用等级:AAA,评级展望:稳定。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2 年(即 2018 年 2 月 6 日至 2020 年 2 月 5 日)票面
利率为 6.48%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末,本公司行使票面利率调
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 3 个、第 4 个计息年度(即 2020 年 2 月 6 日至 2022
年 2 月 5 日)的票面利率调整为 5.90%;在本期债券第 4 个计息年度末,本公司
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即 2022 年 2 月 6 日至
2023 年 2 月 5 日)的票面利率调整为 5.0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登记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4 日-1 月 7 日
2、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以 1 张(即面值 1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
回售数量必须为 1 张或其整数倍。
3、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4、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5、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2 年 2 月 7 日
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者办理兑付。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情况
1、回售资金到帐日:2022年2月7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21 年 2 月 6 日至 2022 年 2 月 5 日期间利息,票面
年利率为 5.90%;每 1 手 “18 棕榈 02”(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
民币 59.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
利息为 47.2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手派发的利息为 59.00 元。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登记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登记日收市后将被冻结。
六、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
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同时,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
期限,延长至“十四五”末,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此,本期债券非居民企
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名称: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16 号富力盈盛广场 B 栋 23-25 楼
联系人:钟雨
联系电话:020-85189139
传真:020-85189000
2、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3 层
联系人:周迪
联
[2021-12-28]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18棕榈02”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2431 股票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9
债券代码:112646 债券简称:18 棕榈 02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 棕榈 02”票面利率调整及
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利率调整: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在本期债券第4个计息年度末,本公司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进行下调,下调90个基点,由5.90%调整为5.00%。本次票面利率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申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若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未做申报,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回售价格:100.00 元/张(不含利息)
4、回售登记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4 日-1 月 7 日
5、回售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7 日
6、风险提示:投资者参与本次回售等同于以 100 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
卖出持有的本期债券,截止本公告发出前一交易日(即 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
司“18 棕榈 02”收盘价为 100.70 元/张,高于回售价格,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7、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关于票面利率调整的决定。
为保证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
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3、债券简称及代码:18 棕榈 02,112646。
4、发行规模:人民币 5 亿元。
5、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2 年及第 4 年末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 3 个和第 4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并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 4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2 年票面利率为 6.48%;在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末,
本公司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 3 个、第 4 个计息年度(即 2020
年 2 月 6 日至 2022 年 2 月 5 日)的票面利率调整为 5.90%;在本期债券第 4 个
计息年度末,本公司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即
2022 年 2 月 6 日至 2023 年 2 月 5 日)的票面利率调整为 5.00%;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
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 3 个和第 4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并有权决
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 4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和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
日,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 3 个和第 4 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4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发行人在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额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2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
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回售登记期:对于本期债券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公司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2 月 6 日。
10、付息日: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2 月 6 日,若投资者在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2 月 6 日;若投资者在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
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2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兑付日为2023年2月6日,若投资者在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2月6日;若投资者在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2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2、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8年3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4、担保情况: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现“广东粤财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15、最新信用级别: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
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出具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
18 棕榈 02 与 19 棕榈生态 MTN001 跟踪评级报告》,评级结论如下:主体信
用等级:AA,债项信用等级:AAA,评级展望:稳定。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2 年(即 2018 年 2 月 6 日至 2020 年 2 月 5 日)票面
利率为 6.48%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末,本公司行使票面利率调
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 3 个、第 4 个计息年度(即 2020 年 2 月 6 日至 2022
年 2 月 5 日)的票面利率调整为 5.90%;在本期债券第 4 个计息年度末,本公司
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即 2022 年 2 月 6 日至
2023 年 2 月 5 日)的票面利率调整为 5.0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登记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4 日-1 月 7 日
2、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以 1 张(即面值 1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
回售数量必须为 1 张或其整数倍。
3、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4、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5、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2 年 2 月 7 日
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者办理兑付。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情况
1、回售资金到帐日:2022年2月7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21 年 2 月 6 日至 2022 年 2 月 5 日期间利息,票面
年利率为 5.90%;每 1 手 “18 棕榈 02”(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
民币 59.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
利息为 47.2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手派发的利息为 59.00 元。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登记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登记日收市后将被冻结。
六、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
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同时,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
期限,延长至“十四五”末,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此,本期债券非居民企
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名称: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16 号富力盈盛广场 B 栋 23-25 楼
联系人:钟雨
联系电话:020-85189139
传真:020-85189000
2、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3 层
联系人:周迪
联
[2021-12-25] (002431)棕榈股份: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8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16 号富力盈盛广场 B 栋 25 楼公司会议
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秦建斌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1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35,025,22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9805%。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532,938,9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84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2,086,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40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
人共计 17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37,100,2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9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或中小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35,013,9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54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2,086,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403%。
3、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管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34,609,8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4%;反对 41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议案获得通过,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议案二:《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39,878,40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9%;反对 41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议案获得通过,同意公司对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4 亿元)的反担保额度。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
数 194,731,418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6,684,8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8803%;反对 41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9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议案三:《关于延长担保期限暨关联担保的议案(一)》
表决结果为:同意 339,878,40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9%;反对 41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议案获得通过,同意公司对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的两笔担保期限相应延长,将按照变
更后的主债务履行期限继续对主债务的 30%(即担保金额 1,187.7 万元与 602.10 万
元)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届满三年内。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数 194,731,418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6,684,8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8803%;反对 41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9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议案四:《关于延长担保期限暨关联担保的议案(二)》
表决结果为:同意 339,878,40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9%;反对 41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对梅州市棕榈华银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向梅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8,165 万元、梅州市棕银华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向梅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1,115 万元两笔借款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上述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数 194,731,418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6,684,8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8803%;反对 41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9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柴玲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八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18]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6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有关规定,以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5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且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4月5日证监许可[2017]464号文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 8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普通股 109,988,950 股,每股
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9.0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5,399,997.50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9,439,304.9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975,960,692.60 元。截止 2017 年 6 月 22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
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6 月 22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577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该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PPP 项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755,253,906.69 元,
募集资金余额为 255,154,380.23 元(含利息)。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项目的开展计划及实施进度分阶段进行募集资金的投入,进而导致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同时公司需要大量的营运资金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传统项目工程以及 PPP 项目投入,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一
年期贷款 LPR 基准利率 3.85%来计算,预计将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币 963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有关规定,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本次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截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已归还前次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 亿元,公司不存在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形;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符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同时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及进展,也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需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 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及进展,也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发表同意意见,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8] (002431)棕榈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5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雷栋主持,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8] (002431)棕榈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4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
11 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秦建斌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使用时间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2-26] (002431)棕榈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
议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 11
人,会议由汪耿超董事长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推荐,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同意聘任“姜红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姜红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附件:
姜红伟:男,中国国籍,1978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河南省濮阳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濮阳豫开百城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濮阳县房地产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濮阳县第五中学校长、濮阳市豫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省豫资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棕榈股份副总经理。
姜红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2-02-17] (002431)棕榈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 11 人,
会议由汪耿超董事长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增补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董事张其亚先生、李松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之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次增补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之发展战略委员会人员名单如下:
发展战略委员会成员:汪耿超、张其亚、李松玉、曾燕(独立董事)、李启明(独立董事),其中汪耿超为主任委员;
2、增补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董事长汪耿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之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次增补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之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人员名单如下: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刘金全(独立董事)、李启明(独立董事)、汪耿超,其中刘金全(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3、增补审计委员会委员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董事长汪耿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之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次增补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之审计委员会人员名单如下:
审计委员会成员:胡志勇(独立董事)、刘金全(独立董事)、汪耿超,其中胡志勇(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汪耿超、侯杰、李
旭、张其亚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为推动“鹤壁市淇滨区城区市政设施综合提升PPP项目”的进展,公司同意以自有资金出资5,400.31775万元,与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政府方代表“河南淇兴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鹤壁棕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该公司将作为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推进项目开展。
因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关联方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长汪耿超、董事侯杰、李旭、张其亚均为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至公司的董事,故关联董事汪耿超、侯杰、李旭、张其亚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独立意见》、《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2-17]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鉴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资朴和”)及河南淇兴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淇兴城投”)以联合体的方式已中标“鹤壁市淇滨区城区市政设施综合提升PPP项目”,项目总投资56,845.45万元。
为推进项目实施,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400.31775万元(其中1,425万元作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其余部分作为项目公司资本公积)与豫资朴和公司、及淇兴城投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鹤壁棕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鹤壁棕朴”),鹤壁棕朴公司将作为该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推进项目开展。
豫资朴和是公司关联方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长汪耿超先生在该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李旭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豫资朴和是公司关联方,公司与豫资朴和构成关联关系,公司此次对外投资属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因公司董事长汪耿超、董事侯杰、李旭、张其亚均为关联方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派至公司的董事,故关联董事汪耿超、侯杰、李旭、张其亚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项对外投资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豫资朴和
1、基本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MA3XC90027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耿超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7 月 29 日
企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 292 号郑州动漫基地 C 区四楼
经营范围:城乡基础设施开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发;农业开发;土地整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信息咨询。
股权结构:河南豫资朴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90%。
实际控制人:河南省财政厅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6年7 月成立,公司注册资本50亿元。作为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的核心子公司,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引导整合投资、建设、运营等各类社会市场资源为目标,按照“投融管建运”全流程参与、突出重点环节的业务体系,围绕 PPP 领域、医疗康养、园区开发等方面开展投资业务,是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支持河南省基础设施产业和基础配套产业发展的主力军。
3、关联关系
豫资朴和是公司关联方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长汪耿超先生在该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李旭先生在
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豫资朴和是公司关联方,公司与豫资朴和构成关联关系。
4、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豫资朴和总资产 735,265.36 万元,净资产
211,049.93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25,441.91 万元,净利润 1,059.34 万元(以
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诚信状况
经网络查询,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诚信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淇兴城投
公司名称:河南淇兴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11MA9FBRR37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韩燕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 年 6 月 29 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长江路街道淇水大道和珠江路交叉口龙门大厦 7 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等;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股权结构:鹤壁市淇滨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持股 100%
实际控制人:鹤壁市淇滨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淇兴城投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06 月 29 日,是一家国
有独资公司,以中心城市建设为工作中心,主要经营及建设项目有:5G 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搭建项目、高铁东站 LED 户外显示屏广告投放、腾讯智慧物联平台建设项目、停车场服务、汽车租赁服务、环保型建筑围挡销售出租服务、垃圾桶生产销售、海绵城市产业园等。
关联关系:公司与河南淇兴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诚信状况:经网络查询,河南淇兴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诚信状况良好,
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项目公司的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 鹤壁棕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经营期限: 15 年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
程设计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定为准)
2、出资方式:各方均以货币出资
3、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出资方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额 认缴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河南淇兴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50 5%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425 47.5%
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425 47.5%
合计 3,000 100%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各方尚未签署《出资协议书》,具体协议条款以正式签署的相关
协议为准。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已中标“鹤壁市淇滨区城区市政设施综合提升
PPP 项目”,本次拟设立的项目公司“鹤壁棕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仅作为项目
的实施主体,推动后续工程、项目运营、管理等事宜,该项目公司不得开展与“鹤
壁市淇滨区城区市政设施综合提升 PPP 项目”无关的对外担保、投资以及其他业
务。
此次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及业务需要,各方均以货币出资,
注册资本之外的项目资本金各方根据 PPP 项目合同按建设进度、按持股比例同时 出资到位,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但项目公司运行过程中仍受宏观 经济、行业周期、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等对其采 取适当的管理措施并加强风险管控。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对公司近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 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含本次共同对外投资事项,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 与关联方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金额为 29,812.48675 万 元。除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最近十二个月内,与关联方累计对外投资金额已履行 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故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审议决策权限内。具体如下:
时间 董事会、 共同对外投资事项 出资金额(万元)
股东会届次
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推进联合中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2 月 16 日 标项目“鹤壁市淇滨区城区市政设施 5,400.31775
三十九次会议
综合提升 PPP 项目”进展
2021 年第四次
2021 年 7 月 13 日 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推进联合中
临时股东大会
标项目“宁陵县四湖休闲区综合整治 10,430.33
第五届董事会第 及配套服务设施 PPP 项目”进展
2021 年 6 月 25 日
二十八次会议
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推进联合中
标项目“正阳县慎水河中支及清水河
第五届董事会第 (原韦甲沟)下游生态环境治理 PPP
2021 年 5 月 14 日 项目”、 “洛阳市吉利区中原路(西 9,732.554
二十七次会议 霞院东门-胜利路段)和世纪大道(涧
西沟-晨光路段)道路工程 PPP 项
目”进展。
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推进联合中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2 月 23 日 标项目“商城县红色旅游特色小镇 4,249.285
二十四次会议
(一期)工程 PPP 项目”的进展。
合计 29,812.48675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借款
余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
[2022-02-09] (002431)棕榈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16 号富力盈盛广场 B 栋 25 楼公司会议
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耿超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1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32,833,10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8331%。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531,519,6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74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1,313,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88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
人共计 17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35,793,07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0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或中小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34,479,57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18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1,313,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883%。
3、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管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张其亚先生获得同意股份数 531,519,7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5%,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 34,479,6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306%。
(2)李松玉先生获得同意股份数 531,549,6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1%,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 34,509,5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142%。
议案二:《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32,576,40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8%;反对 25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5,536,3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828%;反对 25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7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柴玲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02-08] (002431)棕榈股份:新世纪评级关于关注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
棕榈股份:新世纪评级关于关注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
截至2022年1月29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简称
“新世纪评级”)接受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棕榈股份”、
“该公司”或“公司”)委托进行评级且仍在存续期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为“18
棕榈02”。2021年6月23日,经本评级机构跟踪评级评定,棕榈股份主体信
用等级为AA级,展望稳定:“18棕榈02”由广东粤财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
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项信用等级为AAA。
……
[2022-02-08] (002431)棕榈股份:新世纪评级关于关注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2022/02/08)
棕榈股份:新世纪评级关于关注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
截至2022年1月29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简称
“新世纪评级”)接受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棕榈股份”、
“该公司”或“公司”)委托进行评级且仍在存续期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为“18
棕榈02”。2021年6月23日,经本评级机构跟踪评级评定,棕榈股份主体信
用等级为AA级,展望稳定:“18棕榈02”由广东粤财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
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项信用等级为AAA。
……
[2022-02-07] (002431)棕榈股份:新世纪评级关于关注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
棕榈股份:新世纪评级关于关注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
截至2022年1月29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简称
“新世纪评级”)接受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棕榈股份”、
“该公司”或“公司”)委托进行评级且仍在存续期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为“18
棕榈02”。2021年6月23日,经本评级机构跟踪评级评定,棕榈股份主体信
用等级为AA级,展望稳定:“18棕榈02”由广东粤财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
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项信用等级为AAA。
……
[2022-01-29]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14 号),现公司对关注函中提及的问题书面回复如下:
1.你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与贵阳白云城投签订项目工程总
承包合同,合同金额 51,586.71 万元,截至 2020 年末,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45,600.32 万元。请你公司说明相关合同发生背景、项目进度、款项支付情况及后续结算安排,并结合贵阳白云城投的资信和资金状况,应收账款账龄、坏账计提、回款情况等,说明债务人是否具有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相关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你公司前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判断依据是否充分、合理。
回复:
(1)项目背景及合同履约情况
2016 年 7 月 29 日,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和成都市青羊区建筑工程总公司
组成联合体与贵阳白云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白云城投”)签订了《白云区南湖公园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暂定金额 51,586.71 万元,其中:土建工程及附属设施由联合体成员成都市青羊区建筑工程总公司负责实施,暂定价为 1 亿;其余工程由本公司负责实施。
2017 年贵阳白云城投依据“白审评概【2017】14 号文件”的概算批复,增
加项目施工范围,并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与中标联合体成员签订了《关于白云
区南湖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补充协议》,将合同暂定金额调整为67,229.31 万元,合同施工范围为:广场工程、园路工程、水景工程、绿化工程、
景观设施工程、公园生态地下室和基础设施等附属工程及甲方后续增加项目。
公司根据《白云区南湖公园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相关约定,负责该项目的广场工程、园路工程、水景工程、绿化工程、景观设施工程,负责施工部分合同暂定金额为 57,229.31 万元,其中主合同金额 41,586.71 万元,补充协议金额 15,642.6 万元。
南湖公园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完成总承包合同的主要施工内容,2017 年
1 月 1 日进行了开园。后续,在完成项目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施工内容后,项目先后进行了分段工程竣工验收,并于 2019 年完成整体交付业主运营,目前项目正处于结算审核阶段。
截至 2021 年12 月 31 日,公司就该项目累计确认含税收入 50,592.77 万元,
不含税产值为 45,600.32 万元,累计确认收款 31,012.73 万元(其中:现金收款24,397.61万元、债权转让确认收款6,615.12万元),账面应收账款余额7,056.85万元,已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7,056.85 万元,已履约未结算并计入合同资产账面金额为 11,282.16 万元,该合同资产对应销项税额但暂未确认应收账款金额为1,241.03 万元,根据甲方合同付款条件待项目完成结算后该合同资产及所对应的销项税额均会确认为应收账款。
(2)债务人资信情况
债务人贵阳白云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 8 亿元,其股东为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持股比例 100%。根据
贵阳白云城投对外公开披露的财报显示,其 2018 年营业收入 8.61 亿、2019 年
营业收入 8.73 亿、2020 年营业收入 11.87 亿、2021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3.04 亿;
截至 2021 年 6 月,总资产 280.7 亿。可查询的最近信用评级报告显示,其主体
等级 AA;债券信用等级 AA;评级展望:稳定。
(3)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公司与贵阳白云城投签订的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分别在2016年和2017年已完成收入确认 45,600.32 万元,公司在 2016-2017 年间收入确认采用《企业会计准则 15 号—建造合同准则》: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即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区分和可靠地计
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公司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本公司的建造合同收入主要是园林工程施工业务收入,对于合同完工进度,公司选用下列方法之一确定:①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造价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造价的比例确定。
②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公司主要采用以上第一种方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在无法根据第一种方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采用第二种方法。
对于当期未完成的施工合同,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收入,作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成本,作为当期合同成本;
对于当期完成的建造合同,按照实际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收入,作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累计实际发生总成本扣除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成本,作为当期合同成本。
公司收入均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确认。
(4)信用减值损失计提依据充分合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按照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资产进行组合,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归入单项进行减值外的应收账款划分为账龄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政策。
公司依据制定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政策,结合贵阳白云城市建设投资集团的资信情况,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判断依据充分、合理。
2.请说明你公司与美庄高园往来余额、成都仟坤对美庄高园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形成背景、时间、具体金额及结算安排,结合美庄高园的资信和资金状况,分析本次受让债权的可回收性、坏账计提合理性,受让债权公允价值的确认过程和依据,是否参考第三方的评估结果。
回复:
(1)公司与美庄高园往来余额形成情况
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与贵州美庄高园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专业分包施工合同,施工内容:禅谷秘境区域及夜郎古镇外立面改造工程,合同暂定总价6,000.00 万元,累计已付款金额 5,496.82 万元,其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经监理已初审,最终结算金额以政府审计单位的最终审定结算价为准。
(2)成都仟坤对美庄高园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
根据成都仟坤与美庄高园签署的《借款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银行转账回单
显示,2017 年至 2018 年之间成都仟坤分五笔向美庄高园提供借款 3,190.00 万
元,截至目前,美庄高园尚未向成都仟坤偿还上述债务。成都仟坤拟将对贵州美庄高园所享有的前述债权 3,190.00 万元本金及其他所有相关权利全部转让给公司,公司拟同意受让成都仟坤公司上述债权。上述债权转让后,美庄高园应向成都仟坤公司支付的款项由美庄高园直接向公司支付或抵消;成都仟坤与美庄高园之间就已转让的 3,190.00 万元本金及其他相关所有权利的债权债务关系灭失。
(3)本次受让债权的价值确认
①截止目前,公司在贵阳市白云区南湖公园建设项目中对贵阳白云城投享有到期应收账款债权。公司拟将前述应收账款债权中的 3,190.00 万元转让给成都仟坤公司,成都仟坤公司同意受让公司上述债权。上述债权转让后,贵阳白云城投公司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由贵阳白云城投直接向新债权人成都仟坤公司直接支付和清偿;贵阳白云城投公司与公司之间已转让部分的债权债务关系灭失。同时,如前所述,公司拟同意受让成都仟坤公司对贵州美庄高园 3,190.00 万元债权。上述债权转让后,美庄高园应向成都仟坤公司支付的款项由美庄高园直接向公司支付或抵消;成都仟坤与美庄高园之间就已转让的 3,190.00 万元本金及其
他相关所有权利的债权债务关系灭失。
基于上述所述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拟与成都仟坤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及抵消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上述债权转让及相互进行等额抵消;抵消后,双方的债权受让人均无需支付对价。
②基于前述公司与成都仟坤、美庄高园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通过债权受让,公司将享有对美庄高园的 3,190.00 万元债权,同时鉴于公司对美庄高园负有债务,本公司受让的 3,190.00 万元债权预期将用来抵消等额债务,通过债务抵消实现该笔债权资产的变现,获取经济利益。
综上,鉴于公司受让该笔债权时拟通过等额抵消方式完成交易,无需另行支付对价,且所受让的债权是一笔债务人特定的债权,该笔债权在受让时已明确特定变现方式,变现金额亦已确定,第三方的评估结果对该笔特定债权的可回收性、变现金额不具有参考意义,故本公司基于业务实质暂未就该笔特定债权聘请第三方评估。
3.请说明在你公司已对相关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减值的情况下,成都仟坤同意受让相关债权的主要考虑,相关债权债务抵消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与你公司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潜在安排,与你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请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经沟通了解,成都仟坤与贵阳白云城投存在合作基础,对其有一定的了解及信任,对贵阳白云城投的主体资信、履约能力及资金实力亦有较为客观的评估,且成都仟坤与贵阳白云城投此前已经存在既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与成都仟坤达成债权转让和抵消协议有利于推进各方债权权利行使及债务义务履行,双方存在交易的商业实质基础。
(1)与贵州东煌、四川幸福相关的抵消事项说明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与贵州东煌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州东煌”)签订了专业分包施工合同,施工内容:地下室广场及白戏云阶园林景观工程,合同暂定总价 9,500.00 万元,累计已付款金额 10,759.25 万元,其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经监理已初审,最终结算金额以政府审计单位的最终审定结算价
为准。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与四川幸福棕榈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
川幸福”)签订了专业分包施工合同,施工内容:空明山、运动场、环湖区、孤山区园林景观工程,合同暂定总价 8,000.00 万元,累计已付款金额 1,400.00万元。
通过债权转让将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了简化清晰处理,并通过债权债务抵消事项交易完成了相关金额债务的清偿,提升了各方资金使用效率。
(2)与美庄高园相关的抵消事项说明
如前所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与贵州美庄高园实业有限公司
[2022-01-29] (002431)棕榈股份: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50,000.00 万元–70,000.00 万元
的净利润 盈利 4,424.21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1230.15% - 1682.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39,000.00 万元–58,000.00 万元
的净利润 亏损:27,189.70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 43.44% - 113.32%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34 元/股–0.47 元/股 盈利:0.03 元/股
营业收入(如适用) 350,000 万元-450,000 万元 482,115.38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350,000 万元-450,000 万元 481,205.24 万元
(如适用)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就本次业绩预告,公司与年审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截止目前,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受宏观经济形势及新冠疫情
影响,导致公司开展的各工程项目进度有所放缓,营业收入整体规模较上年
同期减少;2020 年-2021 年期间,公司依托控股股东的协同效应在河南省内
承接了较多工程业务,但由于 2021 年受河南省突发暴雨灾害及新冠疫情的影响,导致公司在河南区域内新签订单转化为产值的进度比预期出现滞后;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同时因为本报告期无相关股权转让事项,投资收益确认较上年同期减少。
2、报告期内,由于梅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回参股公司梅州时光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梅江区三角镇两宗土地,初步测算对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非经常性损益影响约-13,000.00 万元至-10,000.00 万元。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由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具体财务数据以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8]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18棕榈02”债券持有人回售结果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31 股票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债券代码:112646 债券简称:18 棕榈 02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 棕榈 02”债券持有人回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12 月 29 日和 12 月 30 日分别发布了《关于“18 棕榈 02”票面利率
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关于“18 棕榈 02”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关于“18 棕榈 02”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11)。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 月 7 日期间的交易日)选择将其持有的“18 棕榈 02”
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回售部分债
券享有 2021 年 2 月 6 日至 2022 年 2 月 5 日期间利息,票面利率为 5.90%。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8 棕榈 02”本次有效回售申报数量为 0 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 0 元,剩余托管数量为5,000,000 张。
2022 年 2 月 7 日为回售资金发放日,因回售申报数量为 0,本次回售无须向
投资者支付回售资金。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8] (002431)棕榈股份:2021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公布如下:
一、2021 年第四季度(10-12 月)订单情况
单位:万元
四季度新签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 四季度已中标尚未
业务类型 未完工订单 签约订单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工程 (包 42 172,303.98 622 2,247,852.51 0 0
含 PPP 项目)
设计 62 3,554.61 1899 104,738.89 3 342.15
合计 104 175,858.59 2521 2,352,591.4 3 342.15
注: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 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二、重大项目履行情况(注:重大项目指项目金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 计营业收入30%以上的项目)
1、2017年1月,公司及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与漯河市沙澧河建设管理委员会共同签署《漯河市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PPP项目 特许经营协议》,项目总投资额约20.60亿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建设期为5 年,运维期为20年,开工日期为2017年11月18日,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 入163,236.77万元,目前该项目处于建设期,并按约定推进中,尚未进入结算期。 发包方是政府平台公司,项目结算和回款预计不存在重大风险。
2、2017年1月,公司与莱阳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签订《莱阳五龙河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合同》,项目合同金额为20亿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项目合作期20年,其中建设期 3 年、运营期 17 年,开工日期为2017年6月27日,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51,443.55万元,目前该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进入结算期。发包方是政府平台公司,项目结算和回款预计不存在重大风险。
3、2017年5月,公司及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浙江西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州旭城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宁波市奉化区阳光海湾开发建设指挥部共同签署《奉化滨海养生小镇PPP项目协议》。项目投资金额为19.79亿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0年,开工日期为2017年10月1日,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25,922.63万元,目前该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进入结算期。发包方是政府平台公司,项目结算和回款预计不存在重大风险。
4、2018年11月,公司与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远洋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了“上饶县槠溪河综合治理PPP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为159,996.93万元。随后各方签订相关合同,业务模式为PPP模式,项目合作期限15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开工日期为2019年2月15日。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99,761.29万元,目前该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进入结算期。发包方是政府平台公司,项目结算和回款预计不存在重大风险。
5、2020 年 6 月,公司与平顶山市公路交通勘察设计院、郑州大学综合设计
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与招标方签署了《宝丰城区水系生态修复项目》合同,项目总投资 150,000.00 万元。项目业务
模式为 EPC 总承包,施工工期 36 个月,开工日期为 2020 年 8 月,本项目已进
入正常施工阶段,工程按照既定进度推进,根据协议按照进度回款和实行分段验及结算。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1,677.92 万元,已收到工程款12,907.82 万元,项目结算和回款预计不存在重大风险。
6、2020年9月,公司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与招标方签署了《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沙河东岸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项目总投资概算15.76 亿元,业务模式为EPC总承包模式,整体项目总工期为890天,本项目已进入正常施工阶段,工程按照既定进度计划推进。截至报
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503.91万元,项目根据工程进度及合同回款,结算和回款预计不存在重大风险。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2022-01-26]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商水县城区水系综合整治 PPP 项目(一期)三次”的《中标通知书》,有关中标内容如下: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商水县城区水系综合整治 PPP 项目(一期)三次
(2)项目地点: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境内
(3)项目建设内容: 主要为大雁沟(南至南干渠,北至清水河)、清水河
(北至大雁沟,南至八一路东侧 600m)及南干渠(北至三里桥闸, 南至省 213)三条河道的综合治理及景观工程的综合整治。
(4)项目合作年限:20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18 年)
(5)投资估算:约 67,611.17 万元
(6)运作模式:本项目采取的具体 PPP 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模
式。
(7)回报机制: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人:商水县城市管理局
(10)中标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二、联合体其他成员介绍
企业名称: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MA3XC90027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耿超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7 月 29 日
企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 292 号郑州动漫基地 C 区四楼
经营范围:城乡基础设施开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发;农业开发;土地整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信息咨询。
股权结构:河南豫资朴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70%;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30%。
关联关系:豫资朴和是公司关联方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长汪耿超先生在该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李旭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豫资朴和是公司关联方,公司与豫资朴和构成关联关系。
三、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中标项目的招标人为“商水县城市管理局”,属政府职能部门,具备良好的信用和支付能力,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与商水县城市管理局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公司与其未发生类似业务。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项目投资估算约67,611.17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4.02%,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中标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项目对招标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目前中标项目尚未签署具体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次中标项目为联合体中标,公司所涉及签约金额以后续各方签订具体实施协议约定为准。
3、本项目合作期限内可能会面临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等的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2022-01-25]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社旗县潘河城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PPP 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有关中标内容如下: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社旗县潘河城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PPP 项目
(2)项目地点: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县城及其东部区域
(3)项目整治范围:潘河五香环庄至周庄段,总长 5.792 公里,主要建设
内容包括:河道清淤整治、堤防填筑及配套 3 座坡水入河建筑物工程;对该段河道两岸开展绿化升级改造与景观工程提升,绿化及景观工程总面积 69.54 万㎡ ( 1043.02 亩);新建水门口桥桥梁 1 座;新建河道两侧截污管道铺设8356.5m。
(4)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的合作期限为 15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
期 13 年。
(5)项目预算:估算总投资 54,517.85 万元。
(6)主要成交条件:合理利润率:7.20%,年度折现率:6.30%,年度运维成本(人民币):8,100,000.00 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比例:2.00%。
(7)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 PPP 模式中的 BOT(建设-运营-移交)。
(8)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招标人:社旗县水利局
(11)中标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二、联合体其他成员介绍
企业名称: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MA3XC90027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耿超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7 月 29 日
企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 292 号郑州动漫基地 C 区四楼
经营范围:城乡基础设施开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发;农业开发;土地整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信息咨询。
股权结构:河南豫资朴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70%;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30%。
关联关系:豫资朴和是公司关联方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长汪耿超先生在该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李旭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豫资朴和是公司关联方,公司与豫资朴和构成关联关系。
三、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中标项目的招标人为“社旗县水利局”,属政府职能部门,具备良好的信用和支付能力,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与社旗县水利局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公司与其未发生类似业务。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项目 PPP 估算总投资为 54,517.85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
入的 11.31%,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中标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项目对招标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目前中标项目尚未签署具体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次中标项目为联合体中标,公司所涉及签约金额以后续各方签订具体实施协议约定为准。
3、本项目合作期限内可能会面临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等的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5]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2022/01/25)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社旗县潘河城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PPP 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有关中标内容如下: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社旗县潘河城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PPP 项目
(2)项目地点: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县城及其东部区域
(3)项目整治范围:潘河五香环庄至周庄段,总长 5.792 公里,主要建设
内容包括:河道清淤整治、堤防填筑及配套 3 座坡水入河建筑物工程;对该段河道两岸开展绿化升级改造与景观工程提升,绿化及景观工程总面积 69.54 万㎡ ( 1043.02 亩);新建水门口桥桥梁 1 座;新建河道两侧截污管道铺设8356.5m。
(4)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的合作期限为 15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
期 13 年。
(5)项目预算:估算总投资 54,517.85 万元。
(6)主要成交条件:合理利润率:7.20%,年度折现率:6.30%,年度运维成本(人民币):8,100,000.00 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比例:2.00%。
(7)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 PPP 模式中的 BOT(建设-运营-移交)。
(8)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招标人:社旗县水利局
(11)中标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二、联合体其他成员介绍
企业名称: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MA3XC90027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耿超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7 月 29 日
企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 292 号郑州动漫基地 C 区四楼
经营范围:城乡基础设施开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发;农业开发;土地整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信息咨询。
股权结构:河南豫资朴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70%;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30%。
关联关系:豫资朴和是公司关联方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长汪耿超先生在该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李旭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豫资朴和是公司关联方,公司与豫资朴和构成关联关系。
三、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中标项目的招标人为“社旗县水利局”,属政府职能部门,具备良好的信用和支付能力,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与社旗县水利局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公司与其未发生类似业务。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项目 PPP 估算总投资为 54,517.85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
入的 11.31%,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中标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项目对招标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目前中标项目尚未签署具体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次中标项目为联合体中标,公司所涉及签约金额以后续各方签订具体实施协议约定为准。
3、本项目合作期限内可能会面临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等的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2]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 2022 年 2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五)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8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16 号富力盈盛广场 B 栋 25 楼公司
会议室
(七)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6 日(星期三)
(八)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九)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1 月 26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议案
(一)《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选举张其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李松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已经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议案(二)已经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并披露。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28 日 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
公章)、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
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
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
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 2022 年 1 月 28 日 17:00 前
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
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1;投票简称:棕榈投票
2、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 积 投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票提案
1.00 非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2)人
1.01 选举张其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李松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
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
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
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为:2022 年 2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16 号富力盈盛广场 B 栋 25 楼
邮编:510627
联系电话:020-85189003
指定传真:020-85189000
联系人:梁丽芬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二。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附件一: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
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
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2022-01-22] (002431)棕榈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董
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汪耿超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同意选举汪耿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汪耿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关于选举新任董事长及增补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
关 事 项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鉴于董事会席位出现空缺,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提名推荐,董事会审议通过:
1、同意提名张其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同意提名李松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选举新任董事长及增补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
关 事 项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定于2022年2月8日下午14:30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附件:
董事长简历
汪耿超:男,中国国籍,1976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国际金融学士,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河南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综合办公室主任、财务管理部部长。现任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棕榈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汪耿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法人职务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其亚:男,中国国籍,1973 年生,中国民主同盟盟员,香港中文大学会
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设计研究院主管会计、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电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外派)、河南省中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省中原豫资金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中豫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省中豫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省中豫工程担保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濮阳市华宇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豫资天伦新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务总监、河南豫天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河南豫资碧奥中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豫天绿色能源发展(商水)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张其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松玉:男,中国国籍,195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先后任职于河南省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和广州分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和深圳分行行长,曾获中国人民银行委派赴美联储学习深造。
李松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2-01-22]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选举新任董事长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新任董事长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秦建斌先生、董事刘歆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同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辞职情况
1、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通知以及秦建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控股股东对于委派人员的调整,秦建斌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秦建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秦建斌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方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党委书记,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及发展将一如既往的提供支持及帮助。
2、公司董事刘歆先生因公司内部岗位职责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去董事职务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建斌先生、刘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秦建斌先生、刘歆先生的辞职
申请自 2022 年 1 月 17 日起生效,其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
数,也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秦建斌先生自 2020 年 1 月担任公司董事长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
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开拓、公司治理等方面为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带领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对秦建斌先生、刘歆先生在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由衷的敬意!
二、选举新任董事长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有效运作,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选举“汪耿超”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增补董事情况
鉴于秦建斌先生、刘歆先生的辞职,公司董事会席位出现空缺,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增补部分董事,具体如下:
1、持有公司 13.10%股份的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提名推
荐公司现任财务总监“张其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持有公司 7.39%股份的股东“朱前记”先生提名推荐“李松玉”先生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其亚先生、李松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2-01-21]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14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要求公司就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
重组的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2 年 1 月 21 日前向深交所报送有关说明
材料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就关注函中所提出的问题逐项研究落实,积极准备回复工作。由于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恰逢春运期间,人员流动增多,将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为积极配合国家防疫政策,公司本次关注函回复所涉相关中介机构无法及时现场开展核查工作,只能远程办公,对中介机构核查及回复关注函的工作有所影响;且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核查意见或报告需要履行各项内部审核程序,需要一定的时
间。公司预计无法在 2022 年 1 月 21 日前完成关注函回复工作。
为切实做好本次关注函回复工作,经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审慎沟通,公司已
向深交所申请,申请延期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前完成本次关注函的回复及对外披
露工作。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22-01-18]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鹤壁市淇滨区城区市政设施综合提升 PPP 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有关中标内容如下: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鹤壁市淇滨区城区市政设施综合提升 PPP 项目
(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鹤壁市淇滨区
(3)项目建设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涉及鹤壁市淇滨区区域内 21 条道路市政设施的综合提升改造,包括
华夏南路、衡山路、嵩山路、黄山路、华山路、柳江路、泰山路、淮河路、九江路、淇滨大道、漓江路、兴鹤大街、新闻巷、二支渠街巷、大赉巷、淇水大道、庐山路、天赉渠街巷、商务中心区两条路(湘江路、天山路)、太行路(淮河路-海河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及绿化工程、城市家具等(具体内容以实际设计为准)。
(4)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 15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13 年(如建设期时间调整,合作期限也相应调整,运营期不变)。
(5)投资估算:本项目 PPP 估算总投资为 56,845.45 万元。
(6)主要成交条件:合理利润率 6.49%,年度折现率 6.10%,建筑安装工
程费下浮优惠比例 3.02%。
(7)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 BOT 模式运作(建设一运营一移交)。
(8)回报机制:本项目为非经营性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招标人:鹤壁市淇滨区市政建设发展中心
(11)中标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河南淇兴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二、联合体其他成员介绍
1、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MA3XC90027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耿超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7 月 29 日
企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 292 号郑州动漫基地 C 区四楼
经营范围:城乡基础设施开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发;农业开发;土地整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信息咨询。
股权结构:河南豫资朴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70%;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30%。
关联关系:豫资朴和是公司关联方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汪耿超先生在该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李旭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豫资朴和是公司关联方,公司与豫资朴和构成关联关系。
2、河南淇兴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河南淇兴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11MA9FBRR37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韩燕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 年 6 月 29 日
企业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长江路街道淇水大道和珠江路交叉口龙门大
厦 7 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
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等;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股权结构:鹤壁市淇滨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持股 100%。
公司与河南淇兴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中标项目的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滨区市政建设发展中心”(原鹤壁市淇滨区市政管理处),主要负责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城区道路、人行道、路沿石、窨井盖、路名牌、雨污管网等市政设施的排查维修工作,城区道路路灯、景观灯和广场等有关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等工作,属政府事业单位,具备良好的信用和支付能力,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与鹤壁市淇滨区市政建设发展中心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次中标项目外,最近三年内,公司于 2020 年 9 月已中标的“体育公园和淇兴全民健身广场综合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人亦为鹤壁市淇滨区市政建设发展中心。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项目 PPP 估算总投资为 56,845.45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
入的 11.79%,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中标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项目对招标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目前中标项目尚未签署具体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次中标项目为联合体中标,公司所涉及签约金额以后续各方签订具体实施协议约定为准。
3、本项目合作期限内可能会面临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等的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1]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18棕榈02”债券持有人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31 股票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12646 债券简称:18 棕榈 02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 棕榈 02”债券持有人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12 月 29 日和 12 月 30 日分别发布了《关于“18 棕榈 02”票面利率
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关于“18 棕榈 02”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关于“18 棕榈 02”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11)。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 月 7 日期间的交易日)选择将其持有的“18 棕榈 02”
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回售部分债
券享有 2021 年 2 月 6 日至 2022 年 2 月 5 日期间利息,票面利率为 5.90%。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8 棕榈 02”本次有效回售申报数量为 0 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 0 元,剩余托管数量为5,000,000 张。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
[2022-01-05]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兰考县黄河湾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的中标通知,有关中标内容如下: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考县黄河湾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
(2)工程地点: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境内
(3)项目概况:兰考县黄河湾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期位于开封市兰考县安澜大道北侧,建筑用地面积约 201,335.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82,980.00 平方米。
(4)中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兰考县黄河湾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期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等工程施工,各种设施、设备、材料、开业前需一次性筹备到位的所有物资的采购,达到运营条件的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招标人提出的与该项目有关的其它要求。
(5)总投资额:约 75,225 万元人民币
(6)中标金额: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定的工程结算价的 93.97%
(7)工期:365 日历天
(8)招标人:兰考豫资浔龙河实业有限公司
(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中标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本项目招标方为“兰考豫资浔龙河实业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兰考豫资浔龙河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25MA47QLWDXJ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杰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9年11月22日
注册地址:兰考县东坝头镇东坝头村1952文化园1号楼106室
经营范围:旅游景区运营管理,农作物、果蔬、花卉种植与销售,林业产品销售,农产品加工与销售,园林工程,绿化工程,河湖治理工程施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休闲观光服务,水污染治理服务,造林服务,林木育种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策划创意服务,酒店管理。
股权结构:兰考县兰仪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5%;河南省豫资浔龙河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5%。
关联关系:因公司董事“侯杰”先生在兰考豫资浔龙河实业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招标人兰考豫资浔龙河实业有限公司是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兰考豫资浔龙河实业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网络查询,兰考豫资浔龙河实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实际控制人为“兰考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具备良好的信用和支付能力,最近三年公司与其未发生类似交易业务。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中标项目总投资约 75,225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5.60%,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 2022 年及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中标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项目对招标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1、目前中标项目尚未签署具体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项目合作期限内可能会面临极端天气、市场环境等的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2-01-01] (002431)棕榈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2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
11 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秦建斌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改善财务状况,并有效解决应收账款的债务问题,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成都仟坤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及抵销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 3,190 万元债权转让及相互进行等额抵销。
《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01-01]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3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权债务重组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改善财务状况,并有效解决应收账款的债务问题,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成都仟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仟坤”)签署《债权转让及抵销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作为承包方与发包方“贵阳白云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即债务人,以下简称“贵阳白云城投”)于2016年7月签订了《白云区南湖公园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截止目前,公司在贵阳市白云区南湖公园建设项目中对贵阳白云城投享有到期应收账款债权。公司拟将前述应收账款债权中的3,190万元转让给成都仟坤公司,成都仟坤公司同意受让公司上述债权。
上述债权转让后,贵阳白云城投公司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由贵阳白云城投直接向新债权人成都仟坤公司直接支付和清偿;贵阳白云城投公司与公司之间已转让部分的债权债务关系灭失。
2、同时,鉴于“贵州美庄高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美庄高园”),尚欠成都仟坤公司3,190万元借款本金未归还。成都仟坤拟将对贵州美庄高园所享有的前述债权3,190万元本金及其他所有相关权利全部转让给公司,公司拟同意受让成都仟坤公司上述债权。
上述债权转让后,贵州美庄高园应向成都仟坤公司支付的款项由贵州美庄高园直接向公司支付或抵销;成都仟坤与贵州美庄高园之间就已转让的 3,190 万元本金及其他相关所有权利的债权债务关系灭失。
3、基于上述1、2所述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拟与成都仟坤公司签订《债权
转让及抵销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上述债权转让及相互进行等额抵销;抵销后,双方的债权受让人均无需支付对价。
4、贵州美庄高园是公司在贵阳市白云区南湖公园建设项目的供应商,公司与贵州美庄高园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拟在后续另行进行抵销。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债权债务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债务重组相关方基本情况
(一)成都仟坤
公司名称:成都仟坤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7083323605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严兵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11-21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 62 号 1 栋 2 单元 19 楼 7 号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与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广告设计、策划、代理发布(不含气球广告及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自然人吴易刚持股 37.50%;自然人严兵持股 25%;自然人傅宏宇持股 19%;自然人李恭华持股 18.50%
实际控制人:自然人“吴易刚”
关联关系:公司与成都仟坤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诚信状况:经网络查询,成都仟坤投资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贵阳白云城投
公司名称:贵阳白云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3560942661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唐遑
注册资本:8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10-27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云城尚品 A3-3 组团 19 栋数字内容产业园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土地开发整理;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承包与分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抵押担保、投资管理咨询;旅游会展、文化传媒、商业酒店投资及管理(不含住宿、餐饮);停车收费;建材物资、矿产品(不含专项)销售;广告经营。)
股权结构: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持股 100%
实际控制人: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关联关系:公司与贵阳白云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诚信状况:经网络查询,贵阳白云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贵州美庄高园
公司名称:贵州美庄高园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3MA6DJ4CE52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岳开银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5-10-10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西路 60-61 号红星利尔广场 D 区公寓
写字楼 1 单元 7 层 25 号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别墅、酒店、商业建筑景观装饰设计及施工;旅游、商业、酒店项目开发建设;旅游、商业、酒店等地产项目招商策划及运营管理;花卉管理;景观园艺产品系列设计、销售;餐饮经营管理;景观园艺产品生产、木材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消防器材、消防设备、五金机电、仪器设备、家用电器、电线电缆、管材、木制品、苗木、农产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自然人“岳开银”持股 51%;自然人“欧艳萍”持股 49%
实际控制人: 自然人“岳开银”
关联关系:公司与贵州美庄高园实业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诚信状况:经网络查询,贵州美庄高园实业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债务重组方案
基于公司作为承包方对发包方贵阳白云城投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同时,鉴于白云区南湖公园项目供应商贵州美庄高园尚欠成都仟坤公司借款本金未归还。经公司与成都仟坤公司协商一致,拟签署《债权转让及抵销协议》,公司拟将享有的对贵阳白云城投公司应收账款债权中的 3,190 万元转让给成都仟坤公司,同时成都仟坤公司拟将享有的对贵州美庄高园的借款债权 3,190 万元转让给公司。
公司与成都仟坤公司同意并确认上述债权转让及相互进行等额抵销;抵销后,双方的债权受让人均无需支付对价。
贵州美庄高园是公司在贵阳市白云区南湖公园建设项目的供应商,公司与贵州美庄高园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拟在后续另行进行抵销。
四、债务重组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成都仟坤公司拟签署的《债权转让及抵销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仟坤投资有限公司
1、截至本协议签署日,贵州美庄高园实业有限公司(即债务人)尚欠乙方
借款【31,900,000.00】元(大写:叁仟壹佰玖拾万元)本金未归还。
2、债权转让及抵销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将其对债务人享有的上述所列债权【31,900,000.00】元(大写:叁仟壹佰玖拾万元)本金及其他所有相关权利全部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受让乙方上述债权。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5 日内向债务人通知该债权转让事宜,并将债权转让通知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含有债务人法定收件地址及所邮寄文件名称的 EMS 邮件封面和对方签收邮件记录等)提交甲方。
(2)上述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由债务人直接向甲方支付或抵销;乙方与债务人之间就已转让的【31,900,000.00】元本金及其他相关所有权利的债权债务关系灭失。
(3)甲方以在贵阳市白云区南湖公园建设项目中对贵阳白云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白云城投”)的应收账款中的【31,900,000.00】元债权转让给乙方,作为本协议项下就乙方向甲方进行债权转让的支付对价。就本条第(2)项债权转让,甲方不需向乙方另行支付债权转让款。
各方确认,前述债权转让后,由乙方与白云城投自行处理其【31,900,000.00】元范围内的债权债务关系,甲方可配合提供相应必要的协助。
3、各方承诺和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转让、受让和抵销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债务,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受让和抵销的行为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3)如本协议项下所转让的债权金额调减,则债权转让对价相应调减。
4、双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等相关费用。
5、协议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五、本次债权债务重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本次债权债务抵销的方式,可以解决公司部分应收账款的债务问题,有助于减轻公司债务压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同时,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若本次债权债务重组顺利实施,公司将转回前期对贵阳白云城投公司已计提的信用减值 3,190 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将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0]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18棕榈02”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2431 股票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1
债券代码:112646 债券简称:18 棕榈 02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 棕榈 02”票面利率调整及
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利率调整: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在本期债券第4个计息年度末,本公司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进行下调,下调90个基点,由5.90%调整为5.00%。本次票面利率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申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若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未做申报,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回售价格:100.00元/张(不含利息)
4、回售登记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4 日-1 月 7 日
5、回售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7 日
6、风险提示:投资者参与本次回售等同于以 100 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
卖出持有的本期债券,截止本公告发出前一交易日(即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
司“18 棕榈 02”收盘价为 100.70 元/张,高于回售价格,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7、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关于票面利率调整的决定。
为保证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
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3、债券简称及代码:18 棕榈 02,112646。
4、发行规模:人民币 5 亿元。
5、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2 年及第 4 年末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 3 个和第 4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并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 4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2 年票面利率为 6.48%;在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末,
本公司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 3 个、第 4 个计息年度(即 2020
年 2 月 6 日至 2022 年 2 月 5 日)的票面利率调整为 5.90%;在本期债券第 4 个
计息年度末,本公司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即
2022 年 2 月 6 日至 2023 年 2 月 5 日)的票面利率调整为 5.00%;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
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 3 个和第 4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并有权决
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 4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和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
日,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 3 个和第 4 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4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发行人在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额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2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
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回售登记期:对于本期债券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公司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2 月 6 日。
10、付息日: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2 月 6 日,若投资者在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2 月 6 日;若投资者在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
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2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兑付日为2023年2月6日,若投资者在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2月6日;若投资者在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2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2、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8年3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4、担保情况: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现“广东粤财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15、最新信用级别: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
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出具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
18 棕榈 02 与 19 棕榈生态 MTN001 跟踪评级报告》,评级结论如下:主体信
用等级:AA,债项信用等级:AAA,评级展望:稳定。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2 年(即 2018 年 2 月 6 日至 2020 年 2 月 5 日)票面
利率为 6.48%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末,本公司行使票面利率调
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 3 个、第 4 个计息年度(即 2020 年 2 月 6 日至 2022
年 2 月 5 日)的票面利率调整为 5.90%;在本期债券第 4 个计息年度末,本公司
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即 2022 年 2 月 6 日至
2023 年 2 月 5 日)的票面利率调整为 5.0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登记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4 日-1 月 7 日
2、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以 1 张(即面值 1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
回售数量必须为 1 张或其整数倍。
3、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4、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5、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2 年 2 月 7 日
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者办理兑付。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情况
1、回售资金到帐日:2022年2月7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21 年 2 月 6 日至 2022 年 2 月 5 日期间利息,票面
年利率为 5.90%;每 1 手 “18 棕榈 02”(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
民币 59.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
利息为 47.2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手派发的利息为 59.00 元。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登记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登记日收市后将被冻结。
六、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
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同时,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
期限,延长至“十四五”末,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此,本期债券非居民企
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名称: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16 号富力盈盛广场 B 栋 23-25 楼
联系人:钟雨
联系电话:020-85189139
传真:020-85189000
2、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3 层
联系人:周迪
联系电话:021-38677397
3、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8 楼联系人:赖达伦
联系电话:0755-21899325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
[2021-12-29]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18棕榈02”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2431 股票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0
债券代码:112646 债券简称:18 棕榈 02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 棕榈 02”票面利率调整及
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利率调整: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在本期债券第4个计息年度末,本公司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进行下调,下调90个基点,由5.90%调整为5.00%。本次票面利率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申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若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未做申报,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回售价格:100.00 元/张(不含利息)
4、回售登记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4 日-1 月 7 日
5、回售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7 日
6、风险提示:投资者参与本次回售等同于以 100 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
卖出持有的本期债券,截止本公告发出前一交易日(即 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
司“18 棕榈 02”收盘价为 100.70 元/张,高于回售价格,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7、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关于票面利率调整的决定。
为保证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
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3、债券简称及代码:18 棕榈 02,112646。
4、发行规模:人民币 5 亿元。
5、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2 年及第 4 年末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 3 个和第 4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并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 4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2 年票面利率为 6.48%;在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末,
本公司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 3 个、第 4 个计息年度(即 2020
年 2 月 6 日至 2022 年 2 月 5 日)的票面利率调整为 5.90%;在本期债券第 4 个
计息年度末,本公司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即
2022 年 2 月 6 日至 2023 年 2 月 5 日)的票面利率调整为 5.00%;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
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 3 个和第 4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并有权决
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 4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和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
日,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 3 个和第 4 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4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发行人在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额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2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
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回售登记期:对于本期债券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公司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2 月 6 日。
10、付息日: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2 月 6 日,若投资者在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2 月 6 日;若投资者在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
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2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兑付日为2023年2月6日,若投资者在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2月6日;若投资者在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2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2、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8年3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4、担保情况: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现“广东粤财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15、最新信用级别: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
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出具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
18 棕榈 02 与 19 棕榈生态 MTN001 跟踪评级报告》,评级结论如下:主体信
用等级:AA,债项信用等级:AAA,评级展望:稳定。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2 年(即 2018 年 2 月 6 日至 2020 年 2 月 5 日)票面
利率为 6.48%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末,本公司行使票面利率调
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 3 个、第 4 个计息年度(即 2020 年 2 月 6 日至 2022
年 2 月 5 日)的票面利率调整为 5.90%;在本期债券第 4 个计息年度末,本公司
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即 2022 年 2 月 6 日至
2023 年 2 月 5 日)的票面利率调整为 5.0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登记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4 日-1 月 7 日
2、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以 1 张(即面值 1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
回售数量必须为 1 张或其整数倍。
3、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4、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5、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2 年 2 月 7 日
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者办理兑付。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情况
1、回售资金到帐日:2022年2月7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21 年 2 月 6 日至 2022 年 2 月 5 日期间利息,票面
年利率为 5.90%;每 1 手 “18 棕榈 02”(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
民币 59.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
利息为 47.2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手派发的利息为 59.00 元。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登记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登记日收市后将被冻结。
六、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
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同时,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
期限,延长至“十四五”末,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此,本期债券非居民企
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名称: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16 号富力盈盛广场 B 栋 23-25 楼
联系人:钟雨
联系电话:020-85189139
传真:020-85189000
2、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3 层
联系人:周迪
联
[2021-12-28]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18棕榈02”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2431 股票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9
债券代码:112646 债券简称:18 棕榈 02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 棕榈 02”票面利率调整及
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利率调整: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在本期债券第4个计息年度末,本公司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进行下调,下调90个基点,由5.90%调整为5.00%。本次票面利率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申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若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未做申报,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回售价格:100.00 元/张(不含利息)
4、回售登记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4 日-1 月 7 日
5、回售资金到账日:2022 年 2 月 7 日
6、风险提示:投资者参与本次回售等同于以 100 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
卖出持有的本期债券,截止本公告发出前一交易日(即 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
司“18 棕榈 02”收盘价为 100.70 元/张,高于回售价格,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7、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关于票面利率调整的决定。
为保证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
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3、债券简称及代码:18 棕榈 02,112646。
4、发行规模:人民币 5 亿元。
5、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2 年及第 4 年末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 3 个和第 4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并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 4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2 年票面利率为 6.48%;在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末,
本公司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 3 个、第 4 个计息年度(即 2020
年 2 月 6 日至 2022 年 2 月 5 日)的票面利率调整为 5.90%;在本期债券第 4 个
计息年度末,本公司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即
2022 年 2 月 6 日至 2023 年 2 月 5 日)的票面利率调整为 5.00%;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
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 3 个和第 4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并有权决
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 4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和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
日,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 3 个和第 4 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4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发行人在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额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2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
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回售登记期:对于本期债券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公司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2 月 6 日。
10、付息日: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2 月 6 日,若投资者在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2 月 6 日;若投资者在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
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2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兑付日为2023年2月6日,若投资者在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2月6日;若投资者在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2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2、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8年3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4、担保情况: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现“广东粤财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15、最新信用级别: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
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出具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
18 棕榈 02 与 19 棕榈生态 MTN001 跟踪评级报告》,评级结论如下:主体信
用等级:AA,债项信用等级:AAA,评级展望:稳定。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2 年(即 2018 年 2 月 6 日至 2020 年 2 月 5 日)票面
利率为 6.48%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末,本公司行使票面利率调
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 3 个、第 4 个计息年度(即 2020 年 2 月 6 日至 2022
年 2 月 5 日)的票面利率调整为 5.90%;在本期债券第 4 个计息年度末,本公司
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即 2022 年 2 月 6 日至
2023 年 2 月 5 日)的票面利率调整为 5.0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登记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4 日-1 月 7 日
2、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以 1 张(即面值 1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
回售数量必须为 1 张或其整数倍。
3、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4、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5、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2 年 2 月 7 日
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者办理兑付。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情况
1、回售资金到帐日:2022年2月7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21 年 2 月 6 日至 2022 年 2 月 5 日期间利息,票面
年利率为 5.90%;每 1 手 “18 棕榈 02”(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
民币 59.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
利息为 47.2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手派发的利息为 59.00 元。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登记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登记日收市后将被冻结。
六、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
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同时,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
期限,延长至“十四五”末,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此,本期债券非居民企
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名称: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16 号富力盈盛广场 B 栋 23-25 楼
联系人:钟雨
联系电话:020-85189139
传真:020-85189000
2、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3 层
联系人:周迪
联
[2021-12-25] (002431)棕榈股份: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8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16 号富力盈盛广场 B 栋 25 楼公司会议
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秦建斌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1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35,025,22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9805%。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532,938,9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84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2,086,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40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
人共计 17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37,100,2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9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或中小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35,013,9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54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2,086,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403%。
3、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管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34,609,8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4%;反对 41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议案获得通过,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议案二:《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39,878,40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9%;反对 41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议案获得通过,同意公司对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4 亿元)的反担保额度。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
数 194,731,418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6,684,8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8803%;反对 41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9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议案三:《关于延长担保期限暨关联担保的议案(一)》
表决结果为:同意 339,878,40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9%;反对 41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议案获得通过,同意公司对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的两笔担保期限相应延长,将按照变
更后的主债务履行期限继续对主债务的 30%(即担保金额 1,187.7 万元与 602.10 万
元)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届满三年内。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数 194,731,418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6,684,8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8803%;反对 41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9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议案四:《关于延长担保期限暨关联担保的议案(二)》
表决结果为:同意 339,878,40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9%;反对 41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对梅州市棕榈华银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向梅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8,165 万元、梅州市棕银华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向梅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1,115 万元两笔借款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上述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关联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数 194,731,418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6,684,8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8803%;反对 41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9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柴玲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八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18] (002431)棕榈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6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有关规定,以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5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且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4月5日证监许可[2017]464号文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 8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普通股 109,988,950 股,每股
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9.0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5,399,997.50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9,439,304.9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975,960,692.60 元。截止 2017 年 6 月 22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
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6 月 22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577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该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PPP 项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755,253,906.69 元,
募集资金余额为 255,154,380.23 元(含利息)。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项目的开展计划及实施进度分阶段进行募集资金的投入,进而导致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同时公司需要大量的营运资金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传统项目工程以及 PPP 项目投入,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一
年期贷款 LPR 基准利率 3.85%来计算,预计将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币 963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有关规定,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本次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截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已归还前次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 亿元,公司不存在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形;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符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同时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及进展,也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需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 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及进展,也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发表同意意见,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8] (002431)棕榈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5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雷栋主持,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1-12-18] (002431)棕榈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4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
11 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秦建斌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使用时间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