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409什么时候复牌?-雅克科技停牌最新消息
≈≈雅克科技002409≈≈(更新:22.02.25)
[2022-02-25]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秦旻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秦旻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工代表监事一职,辞职后秦旻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秦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相关承诺。公司及监事会对秦旻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秦旻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五
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曹恒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曹恒先生简历:
曹恒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 年 8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2012 年至今在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研发主管职务。
曹恒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曹恒先生本人持有雅克科技 1000股股份。曹恒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2022-02-11] (002409)雅克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在《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也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0日(星期四)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溪北路88号,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7人,代表股份261,470,8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939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14,867,6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147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股份46,603,2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7921%。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股份23,241,1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8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34,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9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0人,代表股份22,806,7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921%。
四、 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按照会议议程,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1,436,4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8%;反对 3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46,568,8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2%;反对 3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206,7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20%;反对 3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耿晨、冯璐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2022-01-28]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发布了公告编号为 2022-004 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该通知标题出现错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标题: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更正后:
标题: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发布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其他事项不
变,更正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将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由此给投资者造成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8]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1/28)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25日在江苏省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
司决定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
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1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
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8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
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
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溪北路 88 号,江苏雅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该列打钩的栏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年1月26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按《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
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2月8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2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经济开发区荆溪北路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邮政编码:214203。信函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电话:0510-87126509;传真:0510-87126500
3、联系人:吴永春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09”,投票简称为“雅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上述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2年2月10
日召开的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
/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
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
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 表 决 情 况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并修改公司章程 √
的议案》
说明:
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空格内填上√号。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
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2-01-26]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25日在江苏省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
司决定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
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1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
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8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
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
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溪北路 88 号,江苏雅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该列打钩的栏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年1月26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按《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
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2月8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2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经济开发区荆溪北路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邮政编码:214203。信函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电话:0510-87126509;传真:0510-87126500
3、联系人:吴永春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09”,投票简称为“雅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上述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2年2月10
日召开的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
/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
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
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 表 决 情 况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并修改公司章程 √
的议案》
说明:
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空格内填上√号。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
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2-01-26] (002409)雅克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编号:2022-002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
确认,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
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其中董事沈馥先生、杨征帆先生、陈强先生、黄培明女士、戚啸艳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沈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
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提升信息化水平统一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20]85 号)的规定,公司经营范围的表述需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范围规范目录进行规范调整并重新登记。该调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公司将根据调整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有关经营范围的第十三条进行修正,并提请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本次调整结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2022-01-26]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表述进行规范调整并修订《公司章程》,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具体情况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提升信息化水平统一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20]85 号)的规定,公司经营范围的表述需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范围规范目录进行规范调整并重新登记。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营业执照中
修订前:
“经营范围 宜兴市经济开发区荆溪北路 16 号经营项目:化工新材料的研
究、开发;硫酸亚锡、硅油、聚醚、TCPP 阻燃剂、TDCP 阻燃剂、TCEP 阻燃剂、双磷酸酯、复合阻燃剂、氯化亚锡、四氯化锡、复合发泡剂、发泡助剂 BK、匀泡剂、二乙烯三胺、三乙烯二胺、胺催化剂、抗氧剂、纸桶、包装箱的制造、加工;化工产品及原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危险化学品生产(辛酸亚锡、盐酸);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和方式经营)。
宜兴市经济开发区荆溪北路 88 号经营项目:聚氨酯泡沫塑料、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深冷复合节能保温材料的制造、加工、销售。”
修订后:
“经营范围 宜兴市经济开发区荆溪北路 16 号经营项目:一般项目:专用化
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纸和纸板容器、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宜兴市经济开发区荆溪北路 88 号经营项目:一般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公司章程中
修订前: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宜兴市经济开发区荆溪北路 16号经营项目:化工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硫酸亚锡、硅油、聚醚、TCPP 阻燃剂、TDCP 阻燃剂、TCEP 阻燃剂、双磷酸酯、复合阻燃剂、氯化亚锡、四氯化锡、复合发泡剂、发泡助剂 BK、匀泡剂、二乙烯三胺、三乙烯二胺、胺催化剂、抗氧剂、纸桶、包装箱的制造、加工;化工产品及原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危险化学品生产(辛酸亚锡、盐酸);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和方式经营)。
宜兴市经济开发区荆溪北路 88 号经营项目:聚氨酯泡沫塑料、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深冷复合节能保温材料的制造、加工、销售。”
修订后: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宜兴市经济开发区荆溪北路 16号经营项目: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纸和纸板容器、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宜兴市经济开发区荆溪北路 88 号经营项目:一般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于前述经营范围的表述调整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授权事项
因经营范围表述规范调整并修改公司章程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实施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2022-01-22]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公司控股股东沈琦先生及沈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沈琦先生和沈馥先生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9,257,07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 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于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于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6 个月内进行,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沈琦先生和沈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告知函》,截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已经届满。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股) (%)
2021 年 7 月 23 日 92.588 1,617,000.00 0.3398
沈琦 集中竞价 2021 年 7 月 26 日 93.558 905,000.00 0.1902
2021 年 7 月 27 日 100.65 28,000.00 0.0059
小计 — — 2,550,000.00 0.5358
2021 年 7 月 23 日 92.158 945,700.00 0.1987
沈馥 集中竞价 2021 年 7 月 26 日 93.528 912,600.00 0.1918
2021 年 7 月 27 日 95.122 193,000.00 0.0406
小计 — — 2,051,300.00 0.4310
合计 — — 4,601,300.00 0.9668
注:合计减持比例的尾数差异由求和时四舍五入取整造成。
2、减持股份来源:沈琦先生、沈馥先生减持的股份均来源于其持有的无限售
流通股。
3、沈琦先生、沈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上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8 年 9 月 4 日)以来,累计减持股份合计 13,846,905 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
的 2.9095%。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 107,271,941.00 23.18 104,721,941.00 22.00
沈琦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448,485.00 5.50 26,180,485.00 5.50
有限售条件股份 81,823,456.00 17.68 78,541,456.00 16.50
合计 98,082,600.00 21.19 96,031,300.00 20.18
沈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863,292.00 4.51 24,007,825.00 5.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77,219,308.00 16.68 72,023,475.00 15.13
注:合计减持比例的尾数差异由求和时四舍五入取整造成。由于沈琦先生、沈馥先生减
持计划实施期间跨越至 2022 年,上表中“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的相关数据,根据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发的 2022 年度相关股东名册填列。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沈琦先生及沈馥先生的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沈琦先生及沈馥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属于其个人行为,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沈琦先生及沈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2021-12-29] (002409)雅克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0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解除
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611,016 股,占公司总股本 475,927,678 股的 0.338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 2016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部分有限售条件股份。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涉及股东 1 名。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4 日。
一、公司 2016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李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95 号)核准,公司向李文发行 8,055,077 股股份、向郑杰英发行 1,118,760 股股份、向湖州华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飞投资”)发行 1,118,760股股份、向敖洲发行 559,380 股股份、向徐子英发行 335,628 股股份,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187,605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证券持有人名册(在册股东与未到账股东合并名册)》及《上市公司
股份未到账结构表》,公司已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
市日为 2017 年 1 月 4 日,限售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情况
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程中,交易相关方李文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关于股份限售和持续锁定的承诺如下:自股票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解禁比例为本次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股票的 50%;自股票发行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解禁比例为本次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股票的 30%;自股票发行完成之日起 60月后解禁比例为本次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股票的 20%;
2、承诺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在承诺人与上市公司约定的业绩承诺及在浙江华飞电子基材有限公司任职和竞业禁止期间内,承诺人不会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不在同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相同或者相类似业务的实体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不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名义为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有客户提供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服务;
2、承诺人在此保证,如承诺人违反本承诺,所得的经营利润、收益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且承诺人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所受到的全部损失。
(三)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承诺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将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 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人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3、承诺人将不会要求上市公司给予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
4、承诺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承诺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5、承诺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承
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关于内幕信息的承诺
承诺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1、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承诺人向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承诺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承诺人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5、承诺人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关于资产权属的承诺函
1、截止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依法持有浙江华飞电子基材有限公司股权,对于本人所持该等股权,本人确认,本人已经依法履行对浙江华飞电子基材有限公司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浙江华飞电子基材有限公司合法续存的情况。
2、本人持有的浙江华飞电子基材有限公司的股权均为实际合法拥有,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闲置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本人/本公司所持浙江华飞电子基材有限公司股权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七)业绩承诺
公司与李文、敖洲、徐子英和华飞投资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补偿
义务人业绩承诺期分别为 2016 年度、2017 年度与 2018 年度,承诺标的公司 2016
年度、2017年度与2018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
1,700 万元与 2,200 万元,即三年累计不低于 5,100 万元。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三、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上述承诺中业绩承诺已经履行完毕,其他承诺尚在履行过 程中,承诺方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 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其中,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业绩承诺数 实现数 差异额 业绩承诺实现率
2016 年度 1,200.00 1,332.24 132.24 111.02%
2017 年度 1,700.00 1,833.99 133.99 107.88%
2018 年度 2,200.00 2,234.40 34.40 101.56%
累计 5,100.00 5,400.63 300.63 105.89%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4 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611,016 股,占公司总股本 475,927,678
股的 0.338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李文。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 质押冻结
序号 股东全称
份总数(股) 数量(股) 股数(股)
1 李文 2,709,917 1,611,016 0
合 计 2,709,917 1,611,016 0
注:李文以浙江华飞电子基材有限公司股权认购而取得的 8,055,077 股股份中,有
4,027,538 股和 2,416,523 股分别于 2020 年 1 月 6 日、2021 年 1 月 4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李文通过参与雅克科技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而取得的 1,098,901 股股份
将于 2022 年 3 月 9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
持股数量 比例 (+、-) 持股数量 比例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79,010,597 37.61% -1,611,016 177,399,581 37.27%
高管锁定股 164,325,406 34.53% - 164,325,406 34.53%
首发后限售股 14,685,191 3.09% -1,611,016 13,074,175 2.75%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96,917,081 62.39% +1,611,016 298,528,097 62.73%
三、总股本 475,927,678 100.00% - 475,927,678 100.00%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雅克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所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雅克科技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独立财务顾问对雅克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
[2021-12-28]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期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9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期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计划于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4,628,535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 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产业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
至 2021 年 12 月 26 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股) (%)
产业基金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2 日 80.10-84.62 2,736,400.00 0.5750
-2021 年 11 月12 日
合计 — — 2,736,400.00 0.5750
注:上述相关数据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475,927,678股为基础计算。
2、减持股份来源:通过参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而获得的股份,
该部分股份已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上市流通。
3、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自上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2017 年 10 月 19 日)以来,累计减持股份合计 2,736,400.00 股,占公司最
新总股本的 0.5750%。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产业基金 合计 26,532,876.00 5.73 23,796,476.00 5.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532,876.00 5.73 23,796,476.00 5.00
注: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持股比例以总股本 462,853,503 股为基础计算;本次减持后持
股比例以最新总股本 475,927,678 股为基础计算。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产业基金的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产业基金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保持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属于其自身行为,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
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21-12-24]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8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自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克科技”)原董事会秘书辞职以来,公司指定财务总监张晓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因此,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由公司董事长沈琦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公司董事长沈琦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0-87126509
传真号码:0510-87126509
电子邮箱:ir@yokechem.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经济开发区荆溪北路
邮政编码:214203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13] (002409)雅克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解除
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1,708,716 股,占公司总股本 475,927,678 股的 4.56%。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部分有限售条件股份。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涉及股东 2 名。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
一、公司 2018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一)证监会批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沈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
655 号)核准,公司向沈琦发行 10,848,601 股股份、向沈馥发行 10,848,601 股股
份、向江苏华泰瑞联并购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泰瑞联”)发行 10,857,980股股份、向赖明贵发行 8,678,881 股股份、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发行 26,518,803 股股份、向农银二号无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农银二号”)发行 4,821,600 股股份、向农银国际投资(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苏州”)发行 9,480,562 股股份、向农银无锡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农银无锡”)发行 4,938,182股股份、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灏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灏坤”)发行 4,821,600 股股份、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毓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毓朗”)发行 9,870,343 股股份、向苏州曼睩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九鼎投资”)发行 9,870,343 股股份、向苏州夷飏
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夷飏”)发行 2,469 ,091 股股份、
向苏州新区创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投资”)发行 4,938,182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对发股价格、数量的调整
2017 年 4 月 28 日,经上市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公司总股本 343,827,6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 元(含税)。
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7 年公司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权益
分派登记日 5 月 17 日的公司股本 343,827,605.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0.11 元(含税),共计 3,782,103.65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由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20.76 元/股调整
为 20.729 元/股,发股数最终调整为 119,025,898 股。
调整后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发股数量如下:
发行股份数
标的公 参与交易 对应作价 发行股份数量 限售期
交易对手 量(调整前, 差额(股)
司 的比例 (元) (调整后,股) 限(月)
股)
沈琦 15.3061% 225,000,000 10,848,601 10,854,358 5,757 36
沈馥 15.3061% 225,000,000 10,848,601 10,854,358 5,757 36
赖明贵 12.2449% 180,000,000 8,678,881 8,683,486 4,605 12
成 都 科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灏坤投资管理合伙
6.8027% 100,000,000 4,821,600 4,824,159 2,559 36
美 特 特 企业(有限合伙)
种 气 体 农银二号无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有 限 公 6.8027% 100,000,000 4,821,600 4,824,159 2,559 36
伙)
司 农银国际投资(苏州)有限公司 2.9252% 43,000,000 2,073,288 2,074,388 1,100 36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30.6122% 450,000,000 21,697,203 21,708,717 11,514 36
公司
小计 90.0000% 1,323,000,000 63,789,774 63,823,625 33,851 —
江苏华泰瑞联并购基金(有限合伙) 16.6935% 225,194,506 10,857,980 10,863,741 5,761 1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毓朗投资管理合伙
15.1750% 204,710,923 9,870,343 9,875,581 5,238 36
企业(有限合伙)
江 苏 先 苏州曼睩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5.1750% 204,710,923 9,870,343 9,875,581 5,238 12
科 半 导
农银国际投资(苏州)有限公司 11.3882% 153,626,868 7,407,274 7,411,204 3,930 12
体 新 材
料 有 限 农银无锡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
7.5921% 102,417,912 4,938,182 4,940,803 2,621 12
公司 伙)
苏州夷飏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
3.7961% 51,208,956 2,469,091 2,470,401 1,310 12
伙)
苏州新区创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5921% 102,417,912 4,938,182 4,940,803 2,621 12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7.4129% 100,000,001 4,821,600 4,824,159 2,559 36
公司
小计 84.8250% 1,144,288,000 55,172,995 55,202,273 29,278 —
合计 2,467,288,000 118,962,769 119,025,898 63,129 —
(三)股份发行上市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
确认书》及《上市公司股份未到账结构表》,公司已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办理完
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8 年 6 月 15 日,限售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
计算。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情况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程中,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交易相关方沈琦、沈
馥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沈琦:
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持有雅克科技 29.24%的股份,并在雅克科技担
任董事长及总经理,本人与父亲沈锡强、母亲窦靖芳、配偶骆颖及弟弟沈馥共同
为雅克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本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雅克科技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 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在雅克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2、沈馥:
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持有雅
[2021-11-17]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将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将低于 5%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计划于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4,628,535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 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产业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产业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2,736,400.00 股,持股比
例由 5.57%下降至 5.00%(2021 年 9 月 10 日,受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影响,
产业基金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16%,由 5.73%变更为 5.57%)。产业基金后续继续实施前述减持计划将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 5%,将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股) (%)
产业基金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2 日 83.108 2,736,400.00 0.5750
-2021 年 11 月 12 日
合计 — — 2,736,400.00 0.5750
注:上述相关数据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475,927,678 股为基础计算。
2、减持股份来源:通过参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而获得的股份,
该部分股份已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上市流通。
3、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自上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2017 年 10 月 19 日)以来,累计减持股份合计 2,736,400.00 股,占公司最
新总股本的 0.5750%。
二、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 26,532,876.00 5.73 23,796,476.00 5.00
产业基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532,876.00 5.73 23,796,476.00 5.00
注: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持股比例以总股本 462,853,503 股为基础计算;本次减持后持
股比例以最新总股本 475,927,678 股为基础计算。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产业基金的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产业基金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保持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产业基金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产业基金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其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6、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属于其自身行为,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7、公司将持续关注产业基金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2021-11-17] (002409)雅克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票代码:002409 股票简称:雅克科技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雅克科技
股票代码: 002409.SZ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通讯地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雅克科技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雅克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声明......2
目 录......3
释义......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6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8
二、未来 12 个月增持、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9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9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9
四、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产业基金 指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雅克科技 指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产业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雅克科技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票 2,736,400 股,占上市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575%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证券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楼宇光
注册资本 9,872,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440918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期限 2014 年 9 月 26 日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经营范围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 1 号中国职工之家 C 座 21 层
邮政编码 100045
主要股东名称及持股 财政部 36.47%、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22.29%、中国烟草
比例 总公司 11.14%、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13%、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5.06%、其他股东 14.9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 在大基金的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或者地区的居 职务
留权
楼宇光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长
丁文武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总裁
唐雪峰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严剑秋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杨鲁闽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程驰光 男 中国 武汉 否 董事
范冰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王文莉 女 中国 上海 否 董事
林桂凤 女 中国 北京 否 监事会主席
蒋道振 男 中国 北京 否 监事
贾浩 男 中国 北京 否 监事
高洪旺 男 中国 北京 否 监事
宋颖 女 中国 北京 否 职工监事
徐倩 女 中国 北京 否 职工监事
张春生 男 中国 北京 否 副总裁
黄登山 男 中国 北京 否 副总裁
韦俊 男 中国 北京 否 副总裁
彭红兵 男 中国 北京 否 副总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雅克科技外,大基金持有:
港交所上市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7.57%%的股份;
港交所上市公司国微技术控股有限公司 9.37%的股份;
港交所上市公司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15.30%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7.47%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公司 13.31%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7.01%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65%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6.07%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98%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15.15%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10.30%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5.92%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86%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兆易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5%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82%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8.57%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48%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2.62%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76%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9.14%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2.10%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5.13%的股份;
以上上市公司中,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国微技术控股有限公司、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为大基金通过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为大基金通过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产业基金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含 5%)的情形。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及安排。
二、未来 12 个月增持、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9月2日通过上市公司发布了减持计划,将自披露减持计划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雅克科技股票不超过当时总股
本的1%,即
[2021-11-13] (002409)雅克科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也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溪北路88号,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9人,代表股份272,559,2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269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14,867,7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147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2人,代表股份57,691,5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1219%。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3人,代表股份32,146,7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5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34,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9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1人,代表股份31,712,2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633%。
四、 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按照会议议程,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2,506,9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8%;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弃权3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2%。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57,639,2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93%;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0%;弃权3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094,4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373%;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1%;弃权 3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6%。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2,545,1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8%;反对 1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57,677,4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6%;反对 1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132,6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561%;反对 1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2,546,4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3%;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57,678,7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8%;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133,9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602%;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林琳、陈杰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2021-11-13]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5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特别提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计划于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4,628,535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 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产业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股) (%)
产业基金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2 日 83.1468 2,376,700.00 0.4994
-2021 年 11 月 11 日
合计 — — 2,376,700.00 0.4994
注:上述相关数据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475,927,678 股为基础计算。
2、减持股份来源:通过参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而获得的股份,
该部分股份已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上市流通。
3、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自上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2017 年 10 月 19 日)以来,累计减持股份合计 2,376,700 股,占公司最新总
股本的 0.4994%。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 26,532,876.00 5.73 24,156,176.00 5.08
产业基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532,876.00 5.73 24,156,176.00 5.08
注: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持股比例以总股本 462,853,503 股为基础计算;本次减持后持
股比例以最新总股本 475,927,678 股为基础计算。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产业基金的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产业基金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保持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产业基金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其将根据市
场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5、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属于其自身行为,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6、公司将持续关注产业基金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2021-11-09]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3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于近日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沈琦先生的通知,沈琦先生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
办理了解除质押,现将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
股东 股东或第一 除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开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解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一 股份数 始日期 除日期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量
招商证券资
沈琦 是 850万 8.12% 1.79% 2021年7 2021年 产管理有限
月5日 11月5日
公司
注:上表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475,927,678股为基础计算。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沈琦先生、沈馥先生、沈锡
强先生、窦靖芳女士、骆颖女士合计持有公司214,433,2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45.06%,其所持有股份累计被质押股数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0%。
二、其他说明
1、本次系解除质押业务办理,未形成新的股份质押。
2、沈琦先生、沈馥先生、沈锡强先生、窦靖芳女士、骆颖女士的股份不存
在被冻结或拍卖的情形。
3、本次解除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2021-11-09]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2021/11/09)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3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于近日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沈琦先生的通知,沈琦先生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
办理了解除质押,现将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
股东 股东或第一 除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开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解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一 股份数 始日期 除日期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量
招商证券资
沈琦 是 850万 8.12% 1.79% 2021年7 2021年 产管理有限
月5日 11月5日
公司
注:上表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475,927,678股为基础计算。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沈琦先生、沈馥先生、沈锡
强先生、窦靖芳女士、骆颖女士合计持有公司214,433,2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45.06%,其所持有股份累计被质押股数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0%。
二、其他说明
1、本次系解除质押业务办理,未形成新的股份质押。
2、沈琦先生、沈馥先生、沈锡强先生、窦靖芳女士、骆颖女士的股份不存
在被冻结或拍卖的情形。
3、本次解除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2021-11-04]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2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于近日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沈馥先生的通知,沈馥先生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办理
了解除质押,现将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
股东 股东或第一 除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开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解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一 股份数 始日期 除日期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量
招商证券资
沈馥 是 850万 8.85% 1.79% 2021年7 2021年 产管理有限
月5日 11月2日
公司
注:上表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475,927,678股为基础计算。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业 本次业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务办理 务办理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股东 持股比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名称 持股数量 例 前累计 后累计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限
质押数 质押数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量 量 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沈琦 10472.19 22.00% 850万 850万 8.12% 1.79% 850万 100% 7332.3456 76.20%
41万 万
9603.13 7721.9308
沈馥 20.18% 850万 0 0 0 0 0 80.41%
万 万
沈锡
912万 1.92% 0 0 0 0 0 0 684万 75.00%
强
骆颖 228万 0.48% 0 0 0 0 0 0 0 0
窦靖
芳 228万 0.48% 0 0 0 0 0 0 0 0
24143.32 15738.276
合计 45.06% 1700万 850万 3.96% 1.79% 850万 100% 73.39%
41万 4万
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限售部
分为首发后限售股和高管锁定股;“持股比例”和“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475,927,678股为基础计算。
二、其他说明
1、本次系解除质押业务办理,未形成新的股份质押。
2、沈琦先生、沈馥先生、沈锡强先生、骆颖女士、窦靖芳女士的股份不存
在被冻结或拍卖的情形。
3、本次解除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琦先生的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
理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
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
变更。同时,沈琦先生承诺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
质押、提前购回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并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5、公司将持续关注沈琦先生的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
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和股份质
押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2021-10-28] (002409)雅克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编号:2021-053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
行确认,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其中沈馥先生、杨征帆先生、陈强先生、黄培明女士、戚啸艳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沈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刊登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0 年度,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公司拟继续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价格为 91.00 元
/股,对应的发行股数合计为 13,074,175 股。
上述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已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75,927,678 股。
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有关股本的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正,并提请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本次变更结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四、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雅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五、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六、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七、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八、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2021-10-28]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1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江苏省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会议
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
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
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5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
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
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溪北路 88 号,江苏雅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3、《关于修订〈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8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
公告。
上述议案2、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按《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
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该列打钩的栏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 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 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1 月8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经济开发区荆溪北路 江
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邮政编码:214203。信函请注明 “股东大会” 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电话:0510-87126509;传真:0510-87126500
3、联系人:吴永春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09”,投票简称为“雅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上述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1年11月
12日召开的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
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
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
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 表 决 情 况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
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章程〉的议案》
说明:
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空格内填上√号。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
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2021-10-28] (002409)雅克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下午 2:00 在江苏省宜兴经济开发区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的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以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
到监事 3 人,公司监事秦建军先生、卞红星先生、秦旻先生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秦建军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
季度财务报告》。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0年度,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
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价格为 91.00 元/股,对应的发行股数合计为 13,074,175 股。
上述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已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75,927,678 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五、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六、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
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关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及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七、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2021-10-28] (002409)雅克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8189元
每股净资产: 12.783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92%
营业总收入: 26.9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90亿元
[2021-10-23]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2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特别提示:公司控股股东沈琦先生及沈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沈琦先生和沈馥先生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9,257,07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 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于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于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6 个月内进行,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沈琦先生和沈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股) (%)
沈琦 集中竞价 2021 年 7 月 23 日 92.588 1,617,000.00 0.3398
2021 年 7 月 26 日 93.558 905,000.00 0.1902
2021 年 7 月 27 日 100.65 28,000.00 0.0059
小计 — — 2,550,000.00 0.5358
2021 年 7 月 23 日 92.158 945,700.00 0.1987
沈馥 集中竞价 2021 年 7 月 26 日 93.528 912,600.00 0.1918
2021 年 7 月 27 日 95.122 193,000.00 0.0406
小计 — — 2,051,300.00 0.4310
合计 — — 4,601,300.00 0.9668
注:上述相关数据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475,927,678 股为基础计算;合计减持比例的尾数
差异由求和时四舍五入取整造成。
2、减持股份来源:沈琦先生、沈馥先生减持的股份均来源于其持有的无限售
流通股。
3、沈琦先生、沈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上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8 年 9 月 4 日)以来,累计减持股份合计 13,846,905 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
的 2.9095%。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 107,271,941.00 23.18 104,721,941.00 22.00
沈琦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448,485.00 5.50 22,898,485.00 4.81
有限售条件股份 81,823,456.00 17.68 81,823,456.00 17.19
合计 98,082,600.00 21.19 96,031,300.00 20.18
沈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863,292.00 4.51 18,811,992.00 3.95
有限售条件股份 77,219,308.00 16.68 77,219,308.00 16.23
注: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持股比例以总股本 462,853,503 股为基础计算;本次减持后持
股比例以最新总股本 475,927,678 股为基础计算。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沈琦先生及沈馥先生的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沈琦先生及沈馥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沈琦先生及沈馥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其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5、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属于其个人行为,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6、公司将持续关注沈琦先生及沈馥先生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沈琦先生及沈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2021-09-23]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1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议案》,公司将对全资子公司江苏先科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先科”)进行存续分立,分立后江苏先科继续存续,同时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雅克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雅克电子”或“新设公司”)。
江苏先科系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中新一代电子信息
材料国产化项目-光刻胶及光刻胶配套试剂(以下简称“国产化项目”)的实施主体。本次分立主要为江苏先科后续加快国产化进程,进一步引入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战略投资人提前做好股权结构优化准备,为后续业务快速发展提供保障。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分立前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先科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MA1MQ8M451
法定代表人:陈金龙
注册资本:132000 万元整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溪北路 88 号
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的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和方式经营);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半导体器件、电子设
备及其零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颜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雅克科技持有 100%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74,752.64 178,338.68
总负债 13,563.33 16,065.38
净资产 161,189.31 162,273.30
项目 2021 年上半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37,492.20 75,272.85
利润总额 8,227.84 20,963.70
净利润 5,283.02 16,044.84
注:上述财务数据中, 2020 年相关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上半年度相关数据未
经审计。
二、分立方案
1、分立方式
本次分立采用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后江苏先科继续存续,新设公司名
暂定为江苏雅克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
准)。分立为完成后,江苏先科和新设公司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均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分立原则
采用按业务划分原则。分立后存续的江苏先科保留与国产化项目相关的
国内业务,继续从事境内的相关生产经营业务。新设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经营
与韩国 UP Chemical 相关的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核准范围为准。
3、分立前后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注册资本(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股东情况
分立前 分立后
江苏先科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 132,000.00 30,000.00 公司持股 100%
江苏雅克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 — 102,000.00 公司持股 100%
4、财产分割
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经过分割和调整,存续公司和新设公司
各自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总额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分立前(经审计) 分立后(经审计)
项目
江苏先科 比例 江苏先科 比例 新设公司 比例
总资产 187,340.96 100% 74,337.77 39.68% 113,003.19 60.32%
总负债 510.14 100% 506.95 99.37% 3.19 0.63%
净资产 186,830.82 100% 73,830.82 39.52% 113,000.00 60.48%
分立期间(即分立基准日至分立完成之日),若相应资产、负债发生增减,不对分立方案产生影响。
5、债权债务分割
分立后的存续公司江苏先科与新设公司按照分立方案分别确定各自的资产、负债承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先科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若江苏先科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的,按照协议执行。
6、人员安置
分立前的员工由分立后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自的业务范围进行分配安排,不会因公司分立而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本次全资子公司分立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分立符合公司战略布局与未来规划,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本次全
资子公司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立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本次分立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影响,分立后的存续公司与新设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2021-09-23] (002409)雅克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编号:2021-050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8 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
认,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
际出席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沈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
分立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公司战略布局与未来规划,经过论证,公司拟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先科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先科”)进行存续分立,分立后江苏先科继续存续,同时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雅克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本次全资子公司江苏先科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立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本次分立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影响,分立后的存续公司与新设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2021-09-09]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
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63 号)核准,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雅克科技”或“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074,175 股,公司总股本由 462,853,503 股增加至 475,927,678 股,公司控股
股东沈琦、沈馥、沈锡强、窦靖芳、骆颖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有股份比
例被动稀释超过 1%,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沈琦
住所 江苏省宜兴市陶都路*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沈馥
住所 江苏省宜兴市陶都路*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沈锡强
住所 江苏省宜兴市陶都路*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4 骆颖
住所 江苏省宜兴市陶都路*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5 窦靖芳
住所 江苏省宜兴市陶都路*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9 月 10 日
股票简称 雅克科技 股票代码 002409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沈琦(A 股) 0 被动稀释 0.63%
沈馥(A 股) 0 被动稀释 0.57%
沈锡强(A 股) 0 被动稀释 0.05%
骆颖(A 股) 0 被动稀释 0.01%
窦靖芳(A 股) 0 被动稀释 0.01%
合 计 0 被动稀释 1.2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
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总 占总股
股份性质 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104,721,941.00 22.63 104,721,941.00 22.00
沈琦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898,485.00 4.95 22,898,485.00 4.81
有限售条件股份 81,823,456.00 17.68 81,823,456.00 17.19
合计持有股份 96,031,300.00 20.75 96,031,300.00 20.18
沈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811,992.00 4.07 18,811,992.00 3.95
有限售条件股份 77,219,308.00 16.68 77,219,308.00 16.23
合计持有股份 9,120,000.00 1.97 9,120,000.00 1.92
沈锡强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80,000.00 0.49 2,280,000.00 0.48
有限售条件股份 6,840,000.00 1.48 6,840,000.00 1.44
骆颖 合计持有股份 2,280,000.00 0.49 2,280,000.00 0.4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80,000.00 0.49 2,280,000.00 0.4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2,280,000.00 0.49 2,280,000.00 0.48
窦靖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80,000.00 0.49 2,280,000.00 0.4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数 214,433,241.00 46.33 214,433,241.00 45.0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8,550,477.00 10.49 48,550,477.00 10.2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5,882,764.00 35.84 165,882,764.00 34.86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2021-09-09]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克科技”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63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074,175 股,发行价格为 91.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89,749,925.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
13,078,371.86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76,671,553.1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出具苏公 W[2021]B08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近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吴兴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支行签署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放募集资金 资金用途
号 金额(元)
浙江华飞电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新一代大规模集成电路
1 子基材有限 公司湖州吴兴支行 1205230519200099939 188,260,000.00 封装专用材料国产化项
公司 目
成都科美特 年产 12000 吨电子级六氟
2 特种气体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化硫和年产 2000 吨半导
彭州支行 115872640891 47,490,000.00 体用电子级四氟化碳生
限公司 产线技改项目
3 江苏先科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一代电子信息材料国
宜兴支行 610902357510868 300,000,000.00
导体新材料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产化项目-光刻胶及光刻
4 有限公司 公司宜兴支行 633253249 300,000,000.00 胶配套试剂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宜兴分行 513176460285 100,000,000.00
江苏雅克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6 技股份有限 公司宜兴分行 10648101040226759 100,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7 公司宜兴支行 1103028829201134515 140,921,553.14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根据不同的募投项目分别与开户银行(以
下简称“乙方”)、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
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在乙方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
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
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
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
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周明杰、吴韡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5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达到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及子公司与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2021-09-09] (002409)雅克科技: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
1、发行数量:13,074,175股
2、发行价格:91.0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189,749,925.00元
4、募集资金净额:1,176,671,553.14元
5、上市时间:2021年09月10日
[2021-09-02]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7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持有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股份 26,532,8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3%,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628,535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 1%)。
近日,公司收到产业基金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姓名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股本比例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6,532,876 5.7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原因:产业基金自身经营管理需要。
2、拟减持股份来源:通过参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而获得的股份,
该部分股份已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上市流通。
3、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4,628,535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 1%)。减持期间内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计划减持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产业基金在参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时承诺:“若本公司通过出售标的资产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时,持有标的资产的时间尚不足 12 个月,则本公司通过出售标的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公司通过出售标的资产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时,持有标的资产的时间已超过 12个月,则本公司通过出售标的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产业基金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
3、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拟减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属于其自身行为,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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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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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秦旻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秦旻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工代表监事一职,辞职后秦旻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秦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相关承诺。公司及监事会对秦旻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秦旻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五
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曹恒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曹恒先生简历:
曹恒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 年 8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2012 年至今在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研发主管职务。
曹恒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曹恒先生本人持有雅克科技 1000股股份。曹恒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2022-02-11] (002409)雅克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在《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也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0日(星期四)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溪北路88号,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7人,代表股份261,470,8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939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14,867,6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147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股份46,603,2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7921%。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股份23,241,1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8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34,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9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0人,代表股份22,806,7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921%。
四、 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按照会议议程,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1,436,4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8%;反对 3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46,568,8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2%;反对 3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206,7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20%;反对 3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耿晨、冯璐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2022-01-28]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发布了公告编号为 2022-004 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该通知标题出现错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标题: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更正后:
标题: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发布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其他事项不
变,更正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将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由此给投资者造成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8]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1/28)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25日在江苏省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
司决定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
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1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
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8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
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
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溪北路 88 号,江苏雅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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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年1月26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按《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
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2月8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2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经济开发区荆溪北路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邮政编码:214203。信函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电话:0510-87126509;传真:0510-87126500
3、联系人:吴永春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09”,投票简称为“雅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上述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2年2月10
日召开的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
/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
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
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 表 决 情 况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并修改公司章程 √
的议案》
说明:
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空格内填上√号。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
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2-01-26]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25日在江苏省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
司决定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
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1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
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28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
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
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溪北路 88 号,江苏雅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该列打钩的栏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年1月26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按《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
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2月8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2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经济开发区荆溪北路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邮政编码:214203。信函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电话:0510-87126509;传真:0510-87126500
3、联系人:吴永春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09”,投票简称为“雅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上述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2年2月10
日召开的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
/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
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
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 表 决 情 况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并修改公司章程 √
的议案》
说明:
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空格内填上√号。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
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2-01-26] (002409)雅克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编号:2022-002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
确认,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
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其中董事沈馥先生、杨征帆先生、陈强先生、黄培明女士、戚啸艳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沈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
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提升信息化水平统一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20]85 号)的规定,公司经营范围的表述需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范围规范目录进行规范调整并重新登记。该调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公司将根据调整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有关经营范围的第十三条进行修正,并提请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本次调整结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2022-01-26]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表述进行规范调整并修订《公司章程》,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具体情况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提升信息化水平统一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20]85 号)的规定,公司经营范围的表述需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范围规范目录进行规范调整并重新登记。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营业执照中
修订前:
“经营范围 宜兴市经济开发区荆溪北路 16 号经营项目:化工新材料的研
究、开发;硫酸亚锡、硅油、聚醚、TCPP 阻燃剂、TDCP 阻燃剂、TCEP 阻燃剂、双磷酸酯、复合阻燃剂、氯化亚锡、四氯化锡、复合发泡剂、发泡助剂 BK、匀泡剂、二乙烯三胺、三乙烯二胺、胺催化剂、抗氧剂、纸桶、包装箱的制造、加工;化工产品及原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危险化学品生产(辛酸亚锡、盐酸);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和方式经营)。
宜兴市经济开发区荆溪北路 88 号经营项目:聚氨酯泡沫塑料、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深冷复合节能保温材料的制造、加工、销售。”
修订后:
“经营范围 宜兴市经济开发区荆溪北路 16 号经营项目:一般项目:专用化
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纸和纸板容器、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宜兴市经济开发区荆溪北路 88 号经营项目:一般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公司章程中
修订前: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宜兴市经济开发区荆溪北路 16号经营项目:化工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硫酸亚锡、硅油、聚醚、TCPP 阻燃剂、TDCP 阻燃剂、TCEP 阻燃剂、双磷酸酯、复合阻燃剂、氯化亚锡、四氯化锡、复合发泡剂、发泡助剂 BK、匀泡剂、二乙烯三胺、三乙烯二胺、胺催化剂、抗氧剂、纸桶、包装箱的制造、加工;化工产品及原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危险化学品生产(辛酸亚锡、盐酸);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和方式经营)。
宜兴市经济开发区荆溪北路 88 号经营项目:聚氨酯泡沫塑料、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深冷复合节能保温材料的制造、加工、销售。”
修订后: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宜兴市经济开发区荆溪北路 16号经营项目: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纸和纸板容器、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宜兴市经济开发区荆溪北路 88 号经营项目:一般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于前述经营范围的表述调整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授权事项
因经营范围表述规范调整并修改公司章程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实施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2022-01-22]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公司控股股东沈琦先生及沈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沈琦先生和沈馥先生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9,257,07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 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于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于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6 个月内进行,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沈琦先生和沈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告知函》,截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已经届满。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股) (%)
2021 年 7 月 23 日 92.588 1,617,000.00 0.3398
沈琦 集中竞价 2021 年 7 月 26 日 93.558 905,000.00 0.1902
2021 年 7 月 27 日 100.65 28,000.00 0.0059
小计 — — 2,550,000.00 0.5358
2021 年 7 月 23 日 92.158 945,700.00 0.1987
沈馥 集中竞价 2021 年 7 月 26 日 93.528 912,600.00 0.1918
2021 年 7 月 27 日 95.122 193,000.00 0.0406
小计 — — 2,051,300.00 0.4310
合计 — — 4,601,300.00 0.9668
注:合计减持比例的尾数差异由求和时四舍五入取整造成。
2、减持股份来源:沈琦先生、沈馥先生减持的股份均来源于其持有的无限售
流通股。
3、沈琦先生、沈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上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8 年 9 月 4 日)以来,累计减持股份合计 13,846,905 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
的 2.9095%。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 107,271,941.00 23.18 104,721,941.00 22.00
沈琦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448,485.00 5.50 26,180,485.00 5.50
有限售条件股份 81,823,456.00 17.68 78,541,456.00 16.50
合计 98,082,600.00 21.19 96,031,300.00 20.18
沈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863,292.00 4.51 24,007,825.00 5.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77,219,308.00 16.68 72,023,475.00 15.13
注:合计减持比例的尾数差异由求和时四舍五入取整造成。由于沈琦先生、沈馥先生减
持计划实施期间跨越至 2022 年,上表中“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的相关数据,根据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发的 2022 年度相关股东名册填列。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沈琦先生及沈馥先生的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沈琦先生及沈馥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属于其个人行为,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沈琦先生及沈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2021-12-29] (002409)雅克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0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解除
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611,016 股,占公司总股本 475,927,678 股的 0.338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 2016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部分有限售条件股份。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涉及股东 1 名。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4 日。
一、公司 2016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李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95 号)核准,公司向李文发行 8,055,077 股股份、向郑杰英发行 1,118,760 股股份、向湖州华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飞投资”)发行 1,118,760股股份、向敖洲发行 559,380 股股份、向徐子英发行 335,628 股股份,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187,605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证券持有人名册(在册股东与未到账股东合并名册)》及《上市公司
股份未到账结构表》,公司已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
市日为 2017 年 1 月 4 日,限售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情况
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程中,交易相关方李文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关于股份限售和持续锁定的承诺如下:自股票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解禁比例为本次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股票的 50%;自股票发行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解禁比例为本次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股票的 30%;自股票发行完成之日起 60月后解禁比例为本次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股票的 20%;
2、承诺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在承诺人与上市公司约定的业绩承诺及在浙江华飞电子基材有限公司任职和竞业禁止期间内,承诺人不会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不在同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相同或者相类似业务的实体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不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名义为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有客户提供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服务;
2、承诺人在此保证,如承诺人违反本承诺,所得的经营利润、收益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且承诺人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所受到的全部损失。
(三)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承诺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将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 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人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3、承诺人将不会要求上市公司给予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
4、承诺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承诺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5、承诺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承
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关于内幕信息的承诺
承诺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1、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承诺人向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承诺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承诺人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5、承诺人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关于资产权属的承诺函
1、截止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依法持有浙江华飞电子基材有限公司股权,对于本人所持该等股权,本人确认,本人已经依法履行对浙江华飞电子基材有限公司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浙江华飞电子基材有限公司合法续存的情况。
2、本人持有的浙江华飞电子基材有限公司的股权均为实际合法拥有,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闲置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本人/本公司所持浙江华飞电子基材有限公司股权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七)业绩承诺
公司与李文、敖洲、徐子英和华飞投资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补偿
义务人业绩承诺期分别为 2016 年度、2017 年度与 2018 年度,承诺标的公司 2016
年度、2017年度与2018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
1,700 万元与 2,200 万元,即三年累计不低于 5,100 万元。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三、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上述承诺中业绩承诺已经履行完毕,其他承诺尚在履行过 程中,承诺方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 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其中,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业绩承诺数 实现数 差异额 业绩承诺实现率
2016 年度 1,200.00 1,332.24 132.24 111.02%
2017 年度 1,700.00 1,833.99 133.99 107.88%
2018 年度 2,200.00 2,234.40 34.40 101.56%
累计 5,100.00 5,400.63 300.63 105.89%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4 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611,016 股,占公司总股本 475,927,678
股的 0.338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李文。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 质押冻结
序号 股东全称
份总数(股) 数量(股) 股数(股)
1 李文 2,709,917 1,611,016 0
合 计 2,709,917 1,611,016 0
注:李文以浙江华飞电子基材有限公司股权认购而取得的 8,055,077 股股份中,有
4,027,538 股和 2,416,523 股分别于 2020 年 1 月 6 日、2021 年 1 月 4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李文通过参与雅克科技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而取得的 1,098,901 股股份
将于 2022 年 3 月 9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
持股数量 比例 (+、-) 持股数量 比例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79,010,597 37.61% -1,611,016 177,399,581 37.27%
高管锁定股 164,325,406 34.53% - 164,325,406 34.53%
首发后限售股 14,685,191 3.09% -1,611,016 13,074,175 2.75%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96,917,081 62.39% +1,611,016 298,528,097 62.73%
三、总股本 475,927,678 100.00% - 475,927,678 100.00%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雅克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所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雅克科技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独立财务顾问对雅克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
[2021-12-28]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期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9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期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计划于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4,628,535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 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产业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
至 2021 年 12 月 26 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股) (%)
产业基金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2 日 80.10-84.62 2,736,400.00 0.5750
-2021 年 11 月12 日
合计 — — 2,736,400.00 0.5750
注:上述相关数据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475,927,678股为基础计算。
2、减持股份来源:通过参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而获得的股份,
该部分股份已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上市流通。
3、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自上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2017 年 10 月 19 日)以来,累计减持股份合计 2,736,400.00 股,占公司最
新总股本的 0.5750%。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产业基金 合计 26,532,876.00 5.73 23,796,476.00 5.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532,876.00 5.73 23,796,476.00 5.00
注: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持股比例以总股本 462,853,503 股为基础计算;本次减持后持
股比例以最新总股本 475,927,678 股为基础计算。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产业基金的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产业基金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保持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属于其自身行为,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
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21-12-24]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8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自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克科技”)原董事会秘书辞职以来,公司指定财务总监张晓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因此,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由公司董事长沈琦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公司董事长沈琦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0-87126509
传真号码:0510-87126509
电子邮箱:ir@yokechem.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经济开发区荆溪北路
邮政编码:214203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13] (002409)雅克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解除
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1,708,716 股,占公司总股本 475,927,678 股的 4.56%。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部分有限售条件股份。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涉及股东 2 名。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
一、公司 2018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一)证监会批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沈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
655 号)核准,公司向沈琦发行 10,848,601 股股份、向沈馥发行 10,848,601 股股
份、向江苏华泰瑞联并购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泰瑞联”)发行 10,857,980股股份、向赖明贵发行 8,678,881 股股份、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发行 26,518,803 股股份、向农银二号无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农银二号”)发行 4,821,600 股股份、向农银国际投资(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苏州”)发行 9,480,562 股股份、向农银无锡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农银无锡”)发行 4,938,182股股份、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灏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灏坤”)发行 4,821,600 股股份、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毓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毓朗”)发行 9,870,343 股股份、向苏州曼睩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九鼎投资”)发行 9,870,343 股股份、向苏州夷飏
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夷飏”)发行 2,469 ,091 股股份、
向苏州新区创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投资”)发行 4,938,182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对发股价格、数量的调整
2017 年 4 月 28 日,经上市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公司总股本 343,827,6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 元(含税)。
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7 年公司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权益
分派登记日 5 月 17 日的公司股本 343,827,605.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0.11 元(含税),共计 3,782,103.65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由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20.76 元/股调整
为 20.729 元/股,发股数最终调整为 119,025,898 股。
调整后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发股数量如下:
发行股份数
标的公 参与交易 对应作价 发行股份数量 限售期
交易对手 量(调整前, 差额(股)
司 的比例 (元) (调整后,股) 限(月)
股)
沈琦 15.3061% 225,000,000 10,848,601 10,854,358 5,757 36
沈馥 15.3061% 225,000,000 10,848,601 10,854,358 5,757 36
赖明贵 12.2449% 180,000,000 8,678,881 8,683,486 4,605 12
成 都 科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灏坤投资管理合伙
6.8027% 100,000,000 4,821,600 4,824,159 2,559 36
美 特 特 企业(有限合伙)
种 气 体 农银二号无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有 限 公 6.8027% 100,000,000 4,821,600 4,824,159 2,559 36
伙)
司 农银国际投资(苏州)有限公司 2.9252% 43,000,000 2,073,288 2,074,388 1,100 36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30.6122% 450,000,000 21,697,203 21,708,717 11,514 36
公司
小计 90.0000% 1,323,000,000 63,789,774 63,823,625 33,851 —
江苏华泰瑞联并购基金(有限合伙) 16.6935% 225,194,506 10,857,980 10,863,741 5,761 1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毓朗投资管理合伙
15.1750% 204,710,923 9,870,343 9,875,581 5,238 36
企业(有限合伙)
江 苏 先 苏州曼睩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5.1750% 204,710,923 9,870,343 9,875,581 5,238 12
科 半 导
农银国际投资(苏州)有限公司 11.3882% 153,626,868 7,407,274 7,411,204 3,930 12
体 新 材
料 有 限 农银无锡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
7.5921% 102,417,912 4,938,182 4,940,803 2,621 12
公司 伙)
苏州夷飏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
3.7961% 51,208,956 2,469,091 2,470,401 1,310 12
伙)
苏州新区创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5921% 102,417,912 4,938,182 4,940,803 2,621 12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7.4129% 100,000,001 4,821,600 4,824,159 2,559 36
公司
小计 84.8250% 1,144,288,000 55,172,995 55,202,273 29,278 —
合计 2,467,288,000 118,962,769 119,025,898 63,129 —
(三)股份发行上市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
确认书》及《上市公司股份未到账结构表》,公司已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办理完
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8 年 6 月 15 日,限售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
计算。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情况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程中,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交易相关方沈琦、沈
馥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沈琦:
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持有雅克科技 29.24%的股份,并在雅克科技担
任董事长及总经理,本人与父亲沈锡强、母亲窦靖芳、配偶骆颖及弟弟沈馥共同
为雅克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本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雅克科技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 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在雅克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2、沈馥:
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持有雅
[2021-11-17]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将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将低于 5%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计划于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4,628,535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 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产业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产业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2,736,400.00 股,持股比
例由 5.57%下降至 5.00%(2021 年 9 月 10 日,受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影响,
产业基金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16%,由 5.73%变更为 5.57%)。产业基金后续继续实施前述减持计划将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 5%,将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股) (%)
产业基金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2 日 83.108 2,736,400.00 0.5750
-2021 年 11 月 12 日
合计 — — 2,736,400.00 0.5750
注:上述相关数据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475,927,678 股为基础计算。
2、减持股份来源:通过参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而获得的股份,
该部分股份已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上市流通。
3、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自上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2017 年 10 月 19 日)以来,累计减持股份合计 2,736,400.00 股,占公司最
新总股本的 0.5750%。
二、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 26,532,876.00 5.73 23,796,476.00 5.00
产业基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532,876.00 5.73 23,796,476.00 5.00
注: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持股比例以总股本 462,853,503 股为基础计算;本次减持后持
股比例以最新总股本 475,927,678 股为基础计算。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产业基金的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产业基金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保持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产业基金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产业基金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其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6、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属于其自身行为,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7、公司将持续关注产业基金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2021-11-17] (002409)雅克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票代码:002409 股票简称:雅克科技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雅克科技
股票代码: 002409.SZ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通讯地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雅克科技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雅克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声明......2
目 录......3
释义......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6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8
二、未来 12 个月增持、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9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9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9
四、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产业基金 指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雅克科技 指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产业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雅克科技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票 2,736,400 股,占上市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575%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证券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楼宇光
注册资本 9,872,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440918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期限 2014 年 9 月 26 日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经营范围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 1 号中国职工之家 C 座 21 层
邮政编码 100045
主要股东名称及持股 财政部 36.47%、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22.29%、中国烟草
比例 总公司 11.14%、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13%、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5.06%、其他股东 14.9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 在大基金的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或者地区的居 职务
留权
楼宇光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长
丁文武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总裁
唐雪峰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严剑秋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杨鲁闽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程驰光 男 中国 武汉 否 董事
范冰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王文莉 女 中国 上海 否 董事
林桂凤 女 中国 北京 否 监事会主席
蒋道振 男 中国 北京 否 监事
贾浩 男 中国 北京 否 监事
高洪旺 男 中国 北京 否 监事
宋颖 女 中国 北京 否 职工监事
徐倩 女 中国 北京 否 职工监事
张春生 男 中国 北京 否 副总裁
黄登山 男 中国 北京 否 副总裁
韦俊 男 中国 北京 否 副总裁
彭红兵 男 中国 北京 否 副总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雅克科技外,大基金持有:
港交所上市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7.57%%的股份;
港交所上市公司国微技术控股有限公司 9.37%的股份;
港交所上市公司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15.30%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7.47%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公司 13.31%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7.01%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65%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6.07%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98%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15.15%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10.30%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5.92%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86%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兆易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5%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82%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8.57%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48%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2.62%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76%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9.14%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2.10%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5.13%的股份;
以上上市公司中,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国微技术控股有限公司、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为大基金通过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为大基金通过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产业基金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含 5%)的情形。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及安排。
二、未来 12 个月增持、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9月2日通过上市公司发布了减持计划,将自披露减持计划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雅克科技股票不超过当时总股
本的1%,即
[2021-11-13] (002409)雅克科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也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溪北路88号,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9人,代表股份272,559,2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269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14,867,7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147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2人,代表股份57,691,5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1219%。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3人,代表股份32,146,7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5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34,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9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1人,代表股份31,712,2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633%。
四、 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按照会议议程,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2,506,9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8%;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弃权3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2%。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57,639,2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93%;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0%;弃权3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094,4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373%;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1%;弃权 3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6%。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2,545,1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8%;反对 1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57,677,4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6%;反对 1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132,6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561%;反对 1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2,546,4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3%;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57,678,7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8%;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133,9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602%;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林琳、陈杰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2021-11-13]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5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特别提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计划于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4,628,535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 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产业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股) (%)
产业基金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2 日 83.1468 2,376,700.00 0.4994
-2021 年 11 月 11 日
合计 — — 2,376,700.00 0.4994
注:上述相关数据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475,927,678 股为基础计算。
2、减持股份来源:通过参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而获得的股份,
该部分股份已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上市流通。
3、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自上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2017 年 10 月 19 日)以来,累计减持股份合计 2,376,700 股,占公司最新总
股本的 0.4994%。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 26,532,876.00 5.73 24,156,176.00 5.08
产业基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532,876.00 5.73 24,156,176.00 5.08
注: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持股比例以总股本 462,853,503 股为基础计算;本次减持后持
股比例以最新总股本 475,927,678 股为基础计算。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产业基金的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产业基金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保持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产业基金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其将根据市
场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5、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属于其自身行为,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6、公司将持续关注产业基金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2021-11-09]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3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于近日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沈琦先生的通知,沈琦先生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
办理了解除质押,现将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
股东 股东或第一 除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开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解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一 股份数 始日期 除日期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量
招商证券资
沈琦 是 850万 8.12% 1.79% 2021年7 2021年 产管理有限
月5日 11月5日
公司
注:上表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475,927,678股为基础计算。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沈琦先生、沈馥先生、沈锡
强先生、窦靖芳女士、骆颖女士合计持有公司214,433,2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45.06%,其所持有股份累计被质押股数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0%。
二、其他说明
1、本次系解除质押业务办理,未形成新的股份质押。
2、沈琦先生、沈馥先生、沈锡强先生、窦靖芳女士、骆颖女士的股份不存
在被冻结或拍卖的情形。
3、本次解除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2021-11-09]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2021/11/09)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3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于近日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沈琦先生的通知,沈琦先生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
办理了解除质押,现将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
股东 股东或第一 除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开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解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一 股份数 始日期 除日期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量
招商证券资
沈琦 是 850万 8.12% 1.79% 2021年7 2021年 产管理有限
月5日 11月5日
公司
注:上表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475,927,678股为基础计算。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沈琦先生、沈馥先生、沈锡
强先生、窦靖芳女士、骆颖女士合计持有公司214,433,2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45.06%,其所持有股份累计被质押股数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0%。
二、其他说明
1、本次系解除质押业务办理,未形成新的股份质押。
2、沈琦先生、沈馥先生、沈锡强先生、窦靖芳女士、骆颖女士的股份不存
在被冻结或拍卖的情形。
3、本次解除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2021-11-04]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2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于近日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沈馥先生的通知,沈馥先生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办理
了解除质押,现将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
股东 股东或第一 除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开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解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一 股份数 始日期 除日期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量
招商证券资
沈馥 是 850万 8.85% 1.79% 2021年7 2021年 产管理有限
月5日 11月2日
公司
注:上表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475,927,678股为基础计算。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业 本次业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务办理 务办理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股东 持股比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名称 持股数量 例 前累计 后累计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限
质押数 质押数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量 量 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沈琦 10472.19 22.00% 850万 850万 8.12% 1.79% 850万 100% 7332.3456 76.20%
41万 万
9603.13 7721.9308
沈馥 20.18% 850万 0 0 0 0 0 80.41%
万 万
沈锡
912万 1.92% 0 0 0 0 0 0 684万 75.00%
强
骆颖 228万 0.48% 0 0 0 0 0 0 0 0
窦靖
芳 228万 0.48% 0 0 0 0 0 0 0 0
24143.32 15738.276
合计 45.06% 1700万 850万 3.96% 1.79% 850万 100% 73.39%
41万 4万
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限售部
分为首发后限售股和高管锁定股;“持股比例”和“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475,927,678股为基础计算。
二、其他说明
1、本次系解除质押业务办理,未形成新的股份质押。
2、沈琦先生、沈馥先生、沈锡强先生、骆颖女士、窦靖芳女士的股份不存
在被冻结或拍卖的情形。
3、本次解除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琦先生的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
理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
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
变更。同时,沈琦先生承诺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
质押、提前购回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并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5、公司将持续关注沈琦先生的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
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和股份质
押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2021-10-28] (002409)雅克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编号:2021-053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
行确认,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其中沈馥先生、杨征帆先生、陈强先生、黄培明女士、戚啸艳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沈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刊登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0 年度,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公司拟继续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价格为 91.00 元
/股,对应的发行股数合计为 13,074,175 股。
上述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已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75,927,678 股。
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有关股本的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正,并提请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本次变更结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四、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雅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五、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六、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七、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八、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2021-10-28]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1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江苏省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会议
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
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
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5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
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
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溪北路 88 号,江苏雅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3、《关于修订〈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8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
公告。
上述议案2、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按《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
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该列打钩的栏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 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 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1 月8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经济开发区荆溪北路 江
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邮政编码:214203。信函请注明 “股东大会” 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电话:0510-87126509;传真:0510-87126500
3、联系人:吴永春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09”,投票简称为“雅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上述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1年11月
12日召开的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
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
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
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 表 决 情 况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
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章程〉的议案》
说明:
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空格内填上√号。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
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2021-10-28] (002409)雅克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下午 2:00 在江苏省宜兴经济开发区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的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以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
到监事 3 人,公司监事秦建军先生、卞红星先生、秦旻先生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秦建军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
季度财务报告》。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0年度,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
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价格为 91.00 元/股,对应的发行股数合计为 13,074,175 股。
上述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已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75,927,678 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五、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六、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
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关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及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七、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2021-10-28] (002409)雅克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8189元
每股净资产: 12.783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92%
营业总收入: 26.9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90亿元
[2021-10-23]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2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特别提示:公司控股股东沈琦先生及沈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沈琦先生和沈馥先生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9,257,07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 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于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于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6 个月内进行,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沈琦先生和沈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股) (%)
沈琦 集中竞价 2021 年 7 月 23 日 92.588 1,617,000.00 0.3398
2021 年 7 月 26 日 93.558 905,000.00 0.1902
2021 年 7 月 27 日 100.65 28,000.00 0.0059
小计 — — 2,550,000.00 0.5358
2021 年 7 月 23 日 92.158 945,700.00 0.1987
沈馥 集中竞价 2021 年 7 月 26 日 93.528 912,600.00 0.1918
2021 年 7 月 27 日 95.122 193,000.00 0.0406
小计 — — 2,051,300.00 0.4310
合计 — — 4,601,300.00 0.9668
注:上述相关数据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475,927,678 股为基础计算;合计减持比例的尾数
差异由求和时四舍五入取整造成。
2、减持股份来源:沈琦先生、沈馥先生减持的股份均来源于其持有的无限售
流通股。
3、沈琦先生、沈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上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8 年 9 月 4 日)以来,累计减持股份合计 13,846,905 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
的 2.9095%。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 107,271,941.00 23.18 104,721,941.00 22.00
沈琦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448,485.00 5.50 22,898,485.00 4.81
有限售条件股份 81,823,456.00 17.68 81,823,456.00 17.19
合计 98,082,600.00 21.19 96,031,300.00 20.18
沈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863,292.00 4.51 18,811,992.00 3.95
有限售条件股份 77,219,308.00 16.68 77,219,308.00 16.23
注: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持股比例以总股本 462,853,503 股为基础计算;本次减持后持
股比例以最新总股本 475,927,678 股为基础计算。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沈琦先生及沈馥先生的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沈琦先生及沈馥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沈琦先生及沈馥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其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5、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属于其个人行为,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6、公司将持续关注沈琦先生及沈馥先生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沈琦先生及沈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2021-09-23]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1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议案》,公司将对全资子公司江苏先科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先科”)进行存续分立,分立后江苏先科继续存续,同时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雅克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雅克电子”或“新设公司”)。
江苏先科系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中新一代电子信息
材料国产化项目-光刻胶及光刻胶配套试剂(以下简称“国产化项目”)的实施主体。本次分立主要为江苏先科后续加快国产化进程,进一步引入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战略投资人提前做好股权结构优化准备,为后续业务快速发展提供保障。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分立前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先科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MA1MQ8M451
法定代表人:陈金龙
注册资本:132000 万元整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溪北路 88 号
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的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和方式经营);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半导体器件、电子设
备及其零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颜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雅克科技持有 100%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74,752.64 178,338.68
总负债 13,563.33 16,065.38
净资产 161,189.31 162,273.30
项目 2021 年上半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37,492.20 75,272.85
利润总额 8,227.84 20,963.70
净利润 5,283.02 16,044.84
注:上述财务数据中, 2020 年相关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上半年度相关数据未
经审计。
二、分立方案
1、分立方式
本次分立采用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后江苏先科继续存续,新设公司名
暂定为江苏雅克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
准)。分立为完成后,江苏先科和新设公司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均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分立原则
采用按业务划分原则。分立后存续的江苏先科保留与国产化项目相关的
国内业务,继续从事境内的相关生产经营业务。新设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经营
与韩国 UP Chemical 相关的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核准范围为准。
3、分立前后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注册资本(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股东情况
分立前 分立后
江苏先科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 132,000.00 30,000.00 公司持股 100%
江苏雅克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 — 102,000.00 公司持股 100%
4、财产分割
以 2021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经过分割和调整,存续公司和新设公司
各自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总额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分立前(经审计) 分立后(经审计)
项目
江苏先科 比例 江苏先科 比例 新设公司 比例
总资产 187,340.96 100% 74,337.77 39.68% 113,003.19 60.32%
总负债 510.14 100% 506.95 99.37% 3.19 0.63%
净资产 186,830.82 100% 73,830.82 39.52% 113,000.00 60.48%
分立期间(即分立基准日至分立完成之日),若相应资产、负债发生增减,不对分立方案产生影响。
5、债权债务分割
分立后的存续公司江苏先科与新设公司按照分立方案分别确定各自的资产、负债承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先科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若江苏先科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的,按照协议执行。
6、人员安置
分立前的员工由分立后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自的业务范围进行分配安排,不会因公司分立而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本次全资子公司分立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分立符合公司战略布局与未来规划,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本次全
资子公司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立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本次分立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影响,分立后的存续公司与新设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2021-09-23] (002409)雅克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编号:2021-050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8 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
认,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
际出席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沈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
分立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公司战略布局与未来规划,经过论证,公司拟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先科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先科”)进行存续分立,分立后江苏先科继续存续,同时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雅克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本次全资子公司江苏先科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立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本次分立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影响,分立后的存续公司与新设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2021-09-09]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
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63 号)核准,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雅克科技”或“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074,175 股,公司总股本由 462,853,503 股增加至 475,927,678 股,公司控股
股东沈琦、沈馥、沈锡强、窦靖芳、骆颖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有股份比
例被动稀释超过 1%,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沈琦
住所 江苏省宜兴市陶都路*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沈馥
住所 江苏省宜兴市陶都路*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沈锡强
住所 江苏省宜兴市陶都路*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4 骆颖
住所 江苏省宜兴市陶都路*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5 窦靖芳
住所 江苏省宜兴市陶都路*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9 月 10 日
股票简称 雅克科技 股票代码 002409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沈琦(A 股) 0 被动稀释 0.63%
沈馥(A 股) 0 被动稀释 0.57%
沈锡强(A 股) 0 被动稀释 0.05%
骆颖(A 股) 0 被动稀释 0.01%
窦靖芳(A 股) 0 被动稀释 0.01%
合 计 0 被动稀释 1.2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
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总 占总股
股份性质 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104,721,941.00 22.63 104,721,941.00 22.00
沈琦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898,485.00 4.95 22,898,485.00 4.81
有限售条件股份 81,823,456.00 17.68 81,823,456.00 17.19
合计持有股份 96,031,300.00 20.75 96,031,300.00 20.18
沈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811,992.00 4.07 18,811,992.00 3.95
有限售条件股份 77,219,308.00 16.68 77,219,308.00 16.23
合计持有股份 9,120,000.00 1.97 9,120,000.00 1.92
沈锡强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80,000.00 0.49 2,280,000.00 0.48
有限售条件股份 6,840,000.00 1.48 6,840,000.00 1.44
骆颖 合计持有股份 2,280,000.00 0.49 2,280,000.00 0.4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80,000.00 0.49 2,280,000.00 0.4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2,280,000.00 0.49 2,280,000.00 0.48
窦靖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80,000.00 0.49 2,280,000.00 0.4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数 214,433,241.00 46.33 214,433,241.00 45.0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8,550,477.00 10.49 48,550,477.00 10.2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5,882,764.00 35.84 165,882,764.00 34.86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2021-09-09]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克科技”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63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074,175 股,发行价格为 91.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89,749,925.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
13,078,371.86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76,671,553.1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出具苏公 W[2021]B08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近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吴兴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支行签署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放募集资金 资金用途
号 金额(元)
浙江华飞电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新一代大规模集成电路
1 子基材有限 公司湖州吴兴支行 1205230519200099939 188,260,000.00 封装专用材料国产化项
公司 目
成都科美特 年产 12000 吨电子级六氟
2 特种气体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化硫和年产 2000 吨半导
彭州支行 115872640891 47,490,000.00 体用电子级四氟化碳生
限公司 产线技改项目
3 江苏先科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一代电子信息材料国
宜兴支行 610902357510868 300,000,000.00
导体新材料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产化项目-光刻胶及光刻
4 有限公司 公司宜兴支行 633253249 300,000,000.00 胶配套试剂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宜兴分行 513176460285 100,000,000.00
江苏雅克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6 技股份有限 公司宜兴分行 10648101040226759 100,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7 公司宜兴支行 1103028829201134515 140,921,553.14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根据不同的募投项目分别与开户银行(以
下简称“乙方”)、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
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在乙方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
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
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
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
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周明杰、吴韡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5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达到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及子公司与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2021-09-09] (002409)雅克科技: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
1、发行数量:13,074,175股
2、发行价格:91.0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189,749,925.00元
4、募集资金净额:1,176,671,553.14元
5、上市时间:2021年09月10日
[2021-09-02] (002409)雅克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7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持有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股份 26,532,8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3%,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628,535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 1%)。
近日,公司收到产业基金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姓名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股本比例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6,532,876 5.7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原因:产业基金自身经营管理需要。
2、拟减持股份来源:通过参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而获得的股份,
该部分股份已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上市流通。
3、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4,628,535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 1%)。减持期间内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计划减持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产业基金在参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时承诺:“若本公司通过出售标的资产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时,持有标的资产的时间尚不足 12 个月,则本公司通过出售标的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公司通过出售标的资产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时,持有标的资产的时间已超过 12个月,则本公司通过出售标的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产业基金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
3、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拟减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属于其自身行为,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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