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403什么时候复牌?-爱仕达停牌最新消息
≈≈爱仕达002403≈≈(更新:22.02.26)
[2022-02-26] (002403)爱仕达: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18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变动超过 1%的公告
股东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合林先生、陈灵巧女士、陈文君 先生、台州市富创投资有限公司、林菊香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披露了《关
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增持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1),2021 年 2 月 4 日至 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控股股东爱仕达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仕达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798,1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0%,本次增持完成后,爱仕达集团及其一致
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 56.42%,增加 0.80%。
公司于 2022 年 2月 2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7),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
认,公司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办理完成。公司已注销回购专
户中回购的全部股份 9,682,222 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比例为 2.76%,公司总
股本由 350,320,801 股减少至 340,638,579 股。此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爱仕
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 58.02%,被动增加 1.60%。
综上,爱仕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累计达到 2.40%。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合林先生、陈灵巧女士、
陈文君先生、台州市富创投资有限公司、林菊香女士
住所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温岭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园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2 月 4 日至2022 年 2 月 24日
股票简称 爱仕达 股票代码 002403
变动类型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A 股 2,798,134 0.80
A 股 ----- 公司回购股份注销,被动增
加 1.60
合计 2,798,134 2.4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选) 其他√(请注明)(因公司回购股份注销,总股本减少导致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1.60%)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
源(可多选) 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 122,850,000 35.07% 125,648,134 36.89%
陈合林 26,177,000 7.47% 26,177,000 7.68%
陈灵巧 16,582,500 4.73% 16,582,500 4.87%
陈文君 11,700,000 3.34% 11,700,000 3.43%
台州市富创投资有限 10,764,000 3.07% 10,764,000 3.16%
公司
林菊香 6,781,250 1.94% 6,781,250 1.99%
合计持有股份 194,854,750 55.62% 197,652,884 58.0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2,785,125 46.47% 165,583,259 48.61%
有限售条件股份 32,069,625 9.15% 32,069,625 9.41%
注:2020 年 3 月 1 日,新《证券法》的实施增加了持股 5%以上股东每增减变动 1%需予以披露的要求,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 2020 年 3 月 1 日未因达到权益变动标准而披露权益变动相关公告,故“本次
变动前持有股份”采用 2020 年 3 月 1 日时的数据。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2021 年 8 月 5日披露了《关于
划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增持完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51)。本次权益变动均在已披露的增持计划范围内。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 是√否□
情形
爱仕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
不减持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进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承诺履行情况:爱仕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期间
以及增持完成后 6个月严格履行增持承诺,未减持其持
有公司的股份。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2022-02-26] (002403)爱仕达: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17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股份合计 9,682,222 股,
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本次注销的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2.76%。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50,320,801股减少至 340,638,579 股。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办理完成。公司因实施回购股份注销导致公司总
股本、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发生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
数量为 609,5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成交最高价为 11.90 元/股,成交
最低价为 11.59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7,179,933.41 元(含交易费用)。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2、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4 月 3 日、2018 年 5 月 3 日、2018 年 5 月 9 日、
2018 年 6 月 2 日、2018 年 7 月 3 日、2018 年 8 月 3 日、2018 年 9 月 4 日、2018
年 10 月 9 日、2018 年 11 月 2 日、2018 年 12 月 4 日、2019 年 1 月 3 日、2019
年 2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 1%暨回购进展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述相关公告。
3、公司自 2018 年 3 月 15 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股份回
购完毕,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9,682,2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6%,最高成交价
为 11.9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75 元/股,成交均价为 9.79 元/股,支付的总
金额为 94,835,000.70 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已披露的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3 月 5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二、回购股份用途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价值持续增长的考虑,公司对回购专户中的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注销回购专户中回购的全部股份 9,682,222 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比例为 2.76%,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50,320,801 股减少至 340,638,579 股。除此以外,原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三、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已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毕上述 9,682,222 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回购股份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股份结构相应发生变化。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50,320,801 股变更为至
340,638,579 股。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回购注销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4,702,125 9.91% 0 34,702,125 10.1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15,618,676 90.09% 9,682,222 305,936,454 89.81%
总股本 350,320,801 100.00% 9,682,222 340,638,579 100.00%
五、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后续公司将根据前述决议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2022-02-25] (002403)爱仕达: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16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 8,160.78 万元参与认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江宸智能”;股票代码:835027)的定向发行股票,认购数量为767.25 万股,认购价格为 10.6364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1、原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江宸智能控股
股东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 2017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1,500 万元,2018 年
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2019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8,000 万元。其中,
净利润是指江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变更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各相关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决定将
原协议“第五条 特殊性约定”中的第 1 款和第 2 款规定中的期限顺延一年,即
业绩承诺期限从原来的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变更为 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在 2018-2020 年期间的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4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其中,净利润是指江
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3、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8-2020 年,经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江宸智能合并范围
内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承诺净利润 实现金额 差额
2018 年 1,500 -156.14 -1,656.14
2019 年 4,000 -224.64 -4,224.64
2020 年 8,000 1,499.40 -6,500.60
合计 13,500 1,118.62 -12,381.38
根据以上数据,江宸智能未完成业绩承诺。
二、股权回购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已采取措施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已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股权回购通知》,
要求其在 2021 年 7月 12 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
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关于催促朱立洲、
项静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其在 2021 年 7 月 12 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
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再次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关于催促
朱立洲、项静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其按照约定的价格立即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并支付剩余股权回购款。
2、支付计划安排
经双方友好沟通,朱立洲及项静本人愿意按照 2017 年 9 月签署的《宁波江
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及 2018 年 12 月签署的《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变更协议》中的约定,回购爱仕达股
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7 月 11 日,朱立洲向公司送达《履约担保函》,承诺在未来三个月
内将股份回购款全额支付给公司,同时愿意自签署履约担保函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公司支付人民币 500 万元的履约定金,公司已收到朱立洲支付的 500 万元履约定金。
公司已多次与朱立洲沟通,督促其及时履行回购义务,朱立洲表示计划通过
股权转让的方式筹集资金,目前正在积极与外部资金对接。2021 年 10 月 11 日,
朱立洲向公司送达《承诺函》,承诺股权回购款支付计划如下:1)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前支付人民币不低于 3,000 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2)在 2021
年 12 月 25 日前支付所有剩余股权回购款。如果朱立洲未按照承诺函的规定支付股权回购款,则其股权回购义务加速到期,公司有权在任一期股权回购款期限到期日的次个工作日起要求朱立洲立即向本公司支付所有股权转让款。该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对朱立洲具有不可撤销的约束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朱立洲支付的股权回购款人民币 6,700
万元。朱立洲未能按《承诺函》约定计划支付股权回购款,公司已数次向回购义务人明确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严肃性,在采取相关措施仍未收回股权回购款的情况下,公司将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追偿,以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风险提示
1、后续股权回购款的收回目前存在不确定性,若该股权回购款不能回收将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承诺将继续督促回购义务人尽快履行股权回购承诺,继续加强对股权回购款的催收工作,并在出现相关风险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诉讼等措施要求履约,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后续将继续催促跟进股权回购相关事项,充分保障及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2022-02-15] (002403)爱仕达: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15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钱江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机器人”)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保证钱江机器人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台州温岭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钱江机器人在交通银行台州温岭支行办理额度不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80,5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下属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6,9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63,60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与交通银行台州温岭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公司为钱江机器人在交通银行台州温岭支行办理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上担保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 2021 年度预计为下属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 36,200 万元。根据年度额度预计,公司对钱江机器人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 8,000 万元。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
借款人:浙江钱江机器人有限公司
借款币种及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主合同: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通银行台州温岭支行与钱江机器人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保证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保证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 80,500 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
额为 40,359.15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7.96%。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2022-02-09] (002403)爱仕达:关于入选2021年浙江省“未来工厂”名单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14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入选 2021 年浙江省“未来工厂”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下发的《关于公布 2021 年浙江省“未来工厂”名单的通知》(浙经信技术[2021]234 号),公司“爱仕达金属炊具未来工厂”成功入选 2021 年浙江省“未来工厂”名单。
此次入选是对公司“爱仕达金属炊具未来工厂”建设成果的肯定,也是对公司自身创新发展和数字化转型的肯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提升核心竞争力和业界影响力。公司将持续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应用,迭代推进“未来工厂”建设,总结输出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及典型应用场景,赋能行业、企业数字化转型。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
[2022-01-29] (002403)爱仕达: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13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5,647.60 万元–7,701.27 万元 盈利:10,268.36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8,273.30 万元–11,950.32 万元 亏损:18,385.11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7 元/股–0.23 元/股 盈利:0.30 元/股
营业收入 332,688.80 万元–376,082.99 万元 289,294.61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324,435.84 万元–366,753.55 万元 282,118.12 万元
注:上述表格中,扣除后营业收入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
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
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因
2021 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截至目前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
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统筹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工作,公司各项业务稳步推进,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5%至 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
下降 155%至 175%,公司 2021 年度盈利水平不及预期,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土地收储补偿事项,上年同期确认了位于温岭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园区内的土地及土地建筑物、构筑物收储补偿款的资产处置收益,该收益为非经常性损益,增加了公司 2020 年税后净利润约 2.35 亿元。
2、报告期内,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影响,公司成本压力增加,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
3、公司外销均有一定的账期,外销收入上升导致期末外销客户应收账款规模及对应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4、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收购股权所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初步减值测试,拟计提部分商誉减值,预计计提的减值金额为1,000 万元至 2,000 万元。最终减值准备计提的金额,待由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22-01-25] (002403)爱仕达: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12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 8,160.78 万元参与认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江宸智能”;股票代码:835027)的定向发行股票,认购数量为767.25 万股,认购价格为 10.6364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1、原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江宸智能控股
股东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 2017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1,500 万元,2018 年
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2019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8,000 万元。其中,
净利润是指江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变更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各相关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决定将
原协议“第五条 特殊性约定”中的第 1 款和第 2 款规定中的期限顺延一年,即
业绩承诺期限从原来的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变更为 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在 2018-2020 年期间的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4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其中,净利润是指江
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3、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8-2020 年,经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江宸智能合并范围内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承诺净利润 实现金额 差额
2018 年 1,500 -156.14 -1,656.14
2019 年 4,000 -224.64 -4,224.64
2020 年 8,000 1,499.40 -6,500.60
合计 13,500 1,118.62 -12,381.38
根据以上数据,江宸智能未完成业绩承诺。
二、股权回购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已采取措施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已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股权回购通知》,
要求其在2021年7月12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关于催促朱立洲、
项静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其在 2021 年 7 月 12 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
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再次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关于催促
朱立洲、项静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其按照约定的价格立即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并支付剩余股权回购款。
2、支付计划安排
经双方友好沟通,朱立洲及项静本人愿意按照 2017 年 9 月签署的《宁波江
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及 2018 年 12 月签署的《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变更协议》中的约定,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7 月 11 日,朱立洲向公司送达《履约担保函》,承诺在未来三个月
内将股份回购款全额支付给公司,同时愿意自签署履约担保函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公司支付人民币 500 万元的履约定金,公司已收到朱立洲支付的 500 万元履约定金。
公司已多次与朱立洲沟通,督促其及时履行回购义务,朱立洲表示计划通过
股权转让的方式筹集资金,目前正在积极与外部资金对接。2021 年 10 月 11 日,
朱立洲向公司送达《承诺函》,承诺股权回购款支付计划如下:1)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前支付人民币不低于 3,000 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2)在 2021
年 12 月 25 日前支付所有剩余股权回购款。如果朱立洲未按照承诺函的规定支付股权回购款,则其股权回购义务加速到期,公司有权在任一期股权回购款期限到期日的次个工作日起要求朱立洲立即向本公司支付所有股权转让款。该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对朱立洲具有不可撤销的约束力。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收到朱立洲支付的股权回购款人民币 3,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朱立洲支付的股权回购款人民币 6,700 万元。朱立洲未能按《承诺函》约定计划支付股权回购款,公司已数次向回购义务人明确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严肃性,在采取相关措施仍未收回股权回购款的情况下,公司将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追偿,以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风险提示
1、后续股权回购款的收回目前存在不确定性,若该股权回购款不能回收将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承诺将继续督促回购义务人尽快履行股权回购承诺,继续加强对股权回购款的催收工作,并在出现相关风险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诉讼等措施要求履约,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后续将继续催促跟进股权回购相关事项,充分保障及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20] (002403)爱仕达: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11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爱仕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仕达生活电器”)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保证爱仕达生活电器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根据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爱仕达生活电器在上海农商银行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办理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80,5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下属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6,9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63,60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根据与上海农商银行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爱仕达生活电器在上海农商银行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办理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上担保在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 2021 年度预计为下属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可
用额度为 41,200 万元。根据年度额度预计,公司对爱仕达生活电器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 2,000 万元。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借款人:浙江爱仕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借款币种及金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主合同: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上海农商银行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与爱仕达生活电器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垫款或融资本金、应缴未缴保证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补偿费、与主合项下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公证费、保险费等)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以及律师费用。
保证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 80,500 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
额为 37,414.11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6.65%。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2022-01-18] (002403)爱仕达: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10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1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价值持续增长的考虑,公司拟对回购专户中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注销回购专户中回购的全部股份9,682,22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2.76%,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50,320,801股变更为340,638,579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起 45 天内,每日 8:00—11:30、
13: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 2 号
联系人:孙泽军
邮政编码:317500
联系电话:0576-86199005
传真号码:0576-86199000
电子邮箱:002403@asd.com.cn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2022-01-18] (002403)爱仕达: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09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 2 号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合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 名,代表股份 187,236,65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9664%。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6 名,代表股份 187,117,2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4.93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名,代表股份 119,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351%。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7 名,代表股份 4,555,0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33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435,6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302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
资者 6 名,代表股份 119,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35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 名见证
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提案,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同意 187,236,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555,0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187,236,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555,0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波、张子夜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2022-01-15] (002403)爱仕达: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08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 8,160.78 万元参与认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江宸智能”;股票代码:835027)的定向发行股票,认购数量为767.25 万股,认购价格为 10.6364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1、原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江宸智能控股
股东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 2017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1,500 万元,2018 年
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2019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8,000 万元。其中,
净利润是指江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变更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各相关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决定将
原协议“第五条 特殊性约定”中的第 1 款和第 2 款规定中的期限顺延一年,即
业绩承诺期限从原来的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变更为 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在 2018-2020 年期间的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4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其中,净利润是指江
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3、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8-2020 年,经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江宸智能合并范围内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承诺净利润 实现金额 差额
2018 年 1,500 -156.14 -1,656.14
2019 年 4,000 -224.64 -4,224.64
2020 年 8,000 1,499.40 -6,500.60
合计 13,500 1,118.62 -12,381.38
根据以上数据,江宸智能未完成业绩承诺。
二、股权回购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已采取措施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已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股权回购通知》,
要求其在2021年7月12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关于催促朱立洲、
项静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其在 2021 年 7 月 12 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
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再次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关于催促
朱立洲、项静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其按照约定的价格立即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并支付剩余股权回购款。
2、支付计划安排
经双方友好沟通,朱立洲及项静本人愿意按照 2017 年 9 月签署的《宁波江
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及 2018 年 12 月签署的《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变更协议》中的约定,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7 月 11 日,朱立洲向公司送达《履约担保函》,承诺在未来三个月
内将股份回购款全额支付给公司,同时愿意自签署履约担保函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公司支付人民币 500 万元的履约定金,公司已收到朱立洲支付的 500 万元履约定金。
公司已多次与朱立洲沟通,督促其及时履行回购义务,朱立洲表示计划通过
股权转让的方式筹集资金,目前正在积极与外部资金对接。2021 年 10 月 11 日,
朱立洲向公司送达《承诺函》,承诺股权回购款支付计划如下:1)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前支付人民币不低于 3,000 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2)在 2021
年 12 月 25 日前支付所有剩余股权回购款。如果朱立洲未按照承诺函的规定支付股权回购款,则其股权回购义务加速到期,公司有权在任一期股权回购款期限到期日的次个工作日起要求朱立洲立即向本公司支付所有股权转让款。该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对朱立洲具有不可撤销的约束力。
2022 年 1 月 12 日至 1 月 14 日,公司收到朱立洲支付的股权回购款人民币
7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朱立洲支付的股权回购款人民币3,700 万元。朱立洲未能按《承诺函》约定计划支付股权回购款,公司已数次向回购义务人明确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严肃性,在采取相关措施仍未收回股权回购款的情况下,公司将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追偿,以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风险提示
1、后续股权回购款的收回目前存在不确定性,若该股权回购款不能回收将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承诺将继续督促回购义务人尽快履行股权回购承诺,继续加强对股权回购款的催收工作,并在出现相关风险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诉讼等措施要求履约,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后续将继续催促跟进股权回购相关事项,充分保障及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五日
[2022-01-14] (002403)爱仕达: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07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大会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1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 2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提案 1 表决通过是提案 2 表决生效的前提条件。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
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2年1月14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75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2年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6-86199005
传真:0576-86199000
邮箱:002403@asd.com.cn
联系人:孙泽军
5、会议预计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二)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爱仕达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如下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 √
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2.00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
议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03”,投票简称为“爱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2-01-01] (002403)爱仕达: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01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合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价值持续增长的考虑,公司拟对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注销回购专户中回购的全部股份9,682,22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2.76%,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50,320,801 股变更为 340,638,579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2022-002)。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对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并注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七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七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5,032.0801 万元。 34,063.8579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人民币普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人民币普
通股 35,032.0801 万股。 通股 34,063.8579 万股。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代表办理以上股份注销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03)。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 年度与关联方浙江嘉特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 2,500 万元。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合林先生为浙江嘉特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陈灵巧女士为陈合林先生女儿、林富青先生为陈合林先生的妻弟,故上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004)。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3 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下午 14:30 在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
区科技路 2 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005)。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一日
[2022-01-01] (002403)爱仕达: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02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价值持续增长的考虑,公司拟对回购专户中的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预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金额不超过 1.56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13 元/股,回购股份数不超过 1,200 万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自 2018 年 3 月 15 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股份回购完
毕,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9,682,2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6%,最高成交价为
11.9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75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94,835,000.70 元
(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原因及内容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价值持续增长的考虑,公司拟对公司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
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注销回购专 户中回购的全部股份9,682,22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2.76%,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50,320,801 股变更为 340,638,579 股。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回购注销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4,702,125 9.91% 0 34,702,125 10.1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15,618,676 90.09% 9,682,222 305,936,454 89.81%
总股本 350,320,801 100.00% 9,682,222 340,638,579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本次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价值持续增长的考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是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一日
[2022-01-01] (002403)爱仕达: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03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价值持续增长的考虑,公司拟对回购专户中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注销回购专户中回购的全部股份9,682,22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2.76%,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50,320,801股变更为340,638,579股。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拟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拟对《公司章程》对应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七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七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5,032.0801 万元。 34,063.8579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人民币普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人民币普
通股 35,032.0801 万股。 通股 34,063.8579 万股。
注: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代表办理以上股份注销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以及章程备案等手续。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
以上事项最终变更结果以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结果为准。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一日
[2022-01-01] (002403)爱仕达: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04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与参股公司浙江嘉特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特保温”)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类别为向关联方购买商品,预计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2021年1月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嘉特保温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09.13万元。本议案关联董事陈合林、陈灵巧、林富青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浙江嘉特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邱靖涛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平湖市独山港镇兴港路1389号
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塑料制品、器皿、保温容器、模具、小五金制品、不锈钢日用品、小家电、包、包装物及辅料;道路货物运输;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615,135,618.07 665,737,212.60
净资产 459,930,155.46 491,654,665.62
项目 2020 年 1 月-2020 年 12月 2021 年 1 月-2021 年 6 月
营业收入 577,258,991.21 366,590,643.06
净利润 47,299,411.94 24,897,034.31
7、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陈合林担任其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10.1.3条第(三)项规定,嘉特保温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8、履约能力分析:嘉特保温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嘉特保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按次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且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收付款条件亦与公司其他业务往来公司一致,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金额占公司业务规模的比例较低,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交了日常关联交易的详细资料,经过对公司提供的议案等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合理预测。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关联交易行为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一日
[2022-01-01] (002403)爱仕达: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06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
际控制人之一陈灵巧女士关于无限售条件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质押开始 质押登记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日期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占其持有本公 股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股) 司股份的比例
2018 年 6 2021年12 宁波银行股份 29.44%
陈灵巧 是 4,882,500 月 19 日 月 30 日 有限公司台州 1.39%
分行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未质押 占未
称 (股) 例 份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股份限 质押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售和冻 股份
数量(股)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爱仕达
集团有 125,648,134 35.87% 87,850,000 69.92% 25.08% 0 0 0 0
限公司
陈合林 26,177,000 7.47% 11,700,000 44.70% 3.34% 8,782,750 75.07% 0 0
陈灵巧 16,582,500 4.73% 11,700,000 70.56% 3.34% 7,554,375 64.57% 0 0
陈文君 11,700,000 3.34% 0 0.00% 0.00% 0 0 0 0
林菊香 6,781,250 1.94% 6,781,250 100.00 1.94% 0 0 0 0
%
合计 186,888,884 53.35% 118,031,250 63.16% 33.69% 16,337,125 13.84% 0 0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
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出现平仓风险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
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若出现平仓风
险,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发起补充质押交易的措施。上述
股份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一日
[2022-01-01] (002403)爱仕达: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05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大会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1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 2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提案 1 表决通过是提案 2 表决生效的前提条件。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
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2年1月14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75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2年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6-86199005
传真:0576-86199000
邮箱:002403@asd.com.cn
联系人:孙泽军
5、会议预计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一日
附件:
(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二)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爱仕达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如下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 √
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2.00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
议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03”,投票简称为“爱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1-12-28] (002403)爱仕达: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1-073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 8,160.78 万元参与认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江宸智能”;股票代码:835027)的定向发行股票,认购数量为767.25 万股,认购价格为 10.6364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1、原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江宸智能控股
股东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 2017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1,500 万元,2018 年
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2019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8,000 万元。其中,
净利润是指江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变更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各相关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决定将
原协议“第五条 特殊性约定”中的第 1 款和第 2 款规定中的期限顺延一年,即
业绩承诺期限从原来的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变更为 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在 2018-2020 年期间的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4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其中,净利润是指江
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3、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8-2020 年,经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江宸智能合并范围内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承诺净利润 实现金额 差额
2018 年 1,500 -156.14 -1,656.14
2019 年 4,000 -224.64 -4,224.64
2020 年 8,000 1,499.40 -6,500.60
合计 13,500 1,118.62 -12,381.38
根据以上数据,江宸智能未完成业绩承诺。
二、股权回购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已采取措施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已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股权回购通知》,
要求其在2021年7月12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关于催促朱立洲、
项静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其在 2021 年 7 月 12 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
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支付计划安排
经双方友好沟通,朱立洲及项静本人愿意按照 2017 年 9 月签署的《宁波江
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及 2018 年 12 月签署的《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变更协议》中的约定,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7 月 11 日,朱立洲向公司送达《履约担保函》,承诺在未来三个月
内将股份回购款全额支付给公司,同时愿意自签署履约担保函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公司支付人民币 500 万元的履约定金,公司已收到朱立洲支付的 500 万元履约定
金。
公司已多次与朱立洲沟通,督促其及时履行回购义务,朱立洲表示计划通过
股权转让的方式筹集资金,目前正在积极与外部资金对接。2021 年 10 月 11 日,
朱立洲向公司送达《承诺函》,承诺股权回购款支付计划如下:1)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前支付人民币不低于 3,000 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2)在 2021
年 12 月 25 日前支付所有剩余股权回购款。如果朱立洲未按照承诺函的规定支付股权回购款,则其股权回购义务加速到期,公司有权在任一期股权回购款期限到期日的次个工作日起要求朱立洲立即向本公司支付所有股权转让款。该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对朱立洲具有不可撤销的约束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朱立洲支付的股权回购款人民币 3000万元,朱立洲未能按《承诺函》约定计划支付股权回购款,公司已数次向回购义务人明确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严肃性,并将于近期再次对上述股权回购义务人发出《催款函》。在采取相关措施仍未收回股权回购款的情况下,公司将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追偿,以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风险提示
1、后续股权回购款的收回目前存在不确定性,若该股权回购款不能回收将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承诺将继续督促回购义务人尽快履行股权回购承诺,继续加强对股权回购款的催收工作,并在出现相关风险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诉讼等措施要求履约,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后续将继续催促跟进股权回购相关事项,充分保障及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21-12-15] (002403)爱仕达: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1-072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 8,160.78 万元参与认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江宸智能”;股票代码:835027)的定向发行股票,认购数量为767.25 万股,认购价格为 10.6364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1、原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江宸智能控股
股东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 2017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1,500 万元,2018 年
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2019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8,000 万元。其中,
净利润是指江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变更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各相关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决定将
原协议“第五条 特殊性约定”中的第 1 款和第 2 款规定中的期限顺延一年,即
业绩承诺期限从原来的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变更为 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在 2018-2020 年期间的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4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其中,净利润是指江
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3、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8-2020 年,经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江宸智能合并范围内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承诺净利润 实现金额 差额
2018 年 1,500 -156.14 -1,656.14
2019 年 4,000 -224.64 -4,224.64
2020 年 8,000 1,499.40 -6,500.60
合计 13,500 1,118.62 -12,381.38
根据以上数据,江宸智能未完成业绩承诺。
二、股权回购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已采取措施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已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股权回购通知》,
要求其在2021年7月12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关于催促朱立洲、
项静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其在 2021 年 7 月 12 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
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支付计划安排
经双方友好沟通,朱立洲及项静本人愿意按照 2017 年 9 月签署的《宁波江
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及 2018 年 12 月签署的《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变更协议》中的约定,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7 月 11 日,朱立洲向公司送达《履约担保函》,承诺在未来三个月
内将股份回购款全额支付给公司,同时愿意自签署履约担保函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公司支付人民币 500 万元的履约定金,公司已收到朱立洲支付的 500 万元履约定
金。
公司已多次与朱立洲沟通,督促其及时履行回购义务,朱立洲表示计划通过
股权转让的方式筹集资金,目前正在积极与外部资金对接。2021 年 10 月 11 日,
朱立洲向公司送达《承诺函》,承诺股权回购款支付计划如下:1)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前支付人民币不低于 3,000 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2)在 2021
年 12 月 25 日前支付所有剩余股权回购款。如果朱立洲未按照承诺函的规定支付股权回购款,则其股权回购义务加速到期,公司有权在任一期股权回购款期限到期日的次个工作日起要求朱立洲立即向本公司支付所有股权转让款。该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对朱立洲具有不可撤销的约束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朱立洲支付的股权回购款人民币 3,000万元。
三、风险提示
1、后续股权回购款的收回目前存在不确定性,若该股权回购款不能如期回收,将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承诺将继续督促回购义务人尽快履行股权回购承诺,继续加强对股权回购款的催收工作,并在出现相关风险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诉讼等措施要求履约,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后续将继续催促跟进股权回购相关事项,充分保障及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1-17] (002403)爱仕达: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2021/11/17)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1-071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 8,160.78 万元参与认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江宸智能”;股票代码:835027)的定向发行股票,认购数量为767.25 万股,认购价格为 10.6364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1、原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江宸智能控股
股东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 2017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1,500 万元,2018 年
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2019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8,000 万元。其中,
净利润是指江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变更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各相关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决定将
原协议“第五条 特殊性约定”中的第 1 款和第 2 款规定中的期限顺延一年,即
业绩承诺期限从原来的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变更为 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在 2018-2020 年期间的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4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其中,净利润是指江
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3、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8-2020 年,经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江宸智能合并范围
内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承诺净利润 实现金额 差额
2018 年 1,500 -156.14 -1,656.14
2019 年 4,000 -224.64 -4,224.64
2020 年 8,000 1,499.40 -6,500.60
合计 13,500 1,118.62 -12,381.38
根据以上数据,江宸智能未完成业绩承诺。
二、股权回购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已采取措施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已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股权回购通知》,
要求其在 2021 年 7月 12 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
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关于催促朱立洲、
项静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其在 2021 年 7 月 12 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
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支付计划安排
经双方友好沟通,朱立洲及项静本人愿意按照 2017 年 9 月签署的《宁波江
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及 2018 年 12 月签署的《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变更协议》中的约定,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7 月 11 日,朱立洲向公司送达《履约担保函》,承诺在未来三个月
内将股份回购款全额支付给公司,同时愿意自签署履约担保函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公司支付人民币 500 万元的履约定金,公司已收到朱立洲支付的 500 万元履约定
金。
公司已多次与朱立洲沟通,督促其及时履行回购义务,朱立洲表示计划通过
股权转让的方式筹集资金,目前正在积极与外部资金对接。2021 年 10 月 11 日,
朱立洲向公司送达《承诺函》,承诺股权回购款支付计划如下:1)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前支付人民币不低于 3,000 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2)在 2021
年 12 月 25 日前支付所有剩余股权回购款。如果朱立洲未按照承诺函的规定支付股权回购款,则其股权回购义务加速到期,公司有权在任一期股权回购款期限到期日的次个工作日起要求朱立洲立即向本公司支付所有股权转让款。该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对朱立洲具有不可撤销的约束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朱立洲支付的股权回购款人民币 3,000
万元。
三、风险提示
1、后续股权回购款的收回目前存在不确定性,若该股权回购款不能如期回收,将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承诺将继续督促回购义务人尽快履行股权回购承诺,继续加强对股权回购款的催收工作,并在出现相关风险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诉讼等措施要求履约,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后续将继续催促跟进股权回购相关事项,充分保障及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2021-11-16] (002403)爱仕达: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1-070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 8,160.78 万元参与认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江宸智能”;股票代码:835027)的定向发行股票,认购数量为767.25 万股,认购价格为 10.6364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1、原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江宸智能控股
股东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 2017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1,500 万元,2018 年
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2019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8,000 万元。其中,
净利润是指江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变更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各相关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决定将
原协议“第五条 特殊性约定”中的第 1 款和第 2 款规定中的期限顺延一年,即
业绩承诺期限从原来的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变更为 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在 2018-2020 年期间的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4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其中,净利润是指江
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3、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8-2020 年,经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江宸智能合并范围内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承诺净利润 实现金额 差额
2018 年 1,500 -156.14 -1,656.14
2019 年 4,000 -224.64 -4,224.64
2020 年 8,000 1,499.40 -6,500.60
合计 13,500 1,118.62 -12,381.38
根据以上数据,江宸智能未完成业绩承诺。
二、股权回购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已采取措施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已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股权回购通知》,
要求其在2021年7月12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关于催促朱立洲、
项静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其在 2021 年 7 月 12 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
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支付计划安排
经双方友好沟通,朱立洲及项静本人愿意按照 2017 年 9 月签署的《宁波江
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及 2018 年 12 月签署的《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变更协议》中的约定,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7 月 11 日,朱立洲向公司送达《履约担保函》,承诺在未来三个月
内将股份回购款全额支付给公司,同时愿意自签署履约担保函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公司支付人民币 500 万元的履约定金,公司已收到朱立洲支付的 500 万元履约定
金。
公司已多次与朱立洲沟通,督促其及时履行回购义务,朱立洲表示计划通过
股权转让的方式筹集资金,目前正在积极与外部资金对接。2021 年 10 月 11 日,
朱立洲向公司送达《承诺函》,承诺股权回购款支付计划如下:1)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前支付人民币不低于 3,000 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2)在 2021
年 12 月 25 日前支付所有剩余股权回购款。如果朱立洲未按照承诺函的规定支付股权回购款,则其股权回购义务加速到期,公司有权在任一期股权回购款期限到期日的次个工作日起要求朱立洲立即向本公司支付所有股权转让款。该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对朱立洲具有不可撤销的约束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朱立洲支付的股权回购款人民币 2,200万元,朱立洲未能按《承诺函》约定计划支付股权回购款,公司已数次向回购义务人明确履行股权回购承诺的必要性,并将持续催促上述股权回购义务人尽快完成股权回购承诺。在采取相关措施仍未收回股权回购款的情况下,公司将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追偿,以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风险提示
1、后续股权回购款的收回目前存在不确定性,若该股权回购款不能如期回收,将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承诺将继续督促回购义务人尽快履行股权回购承诺,继续加强对股权回购款的催收工作,并在出现相关风险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诉讼等措施要求履约,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后续将继续催促跟进股权回购相关事项,充分保障及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2021-11-04] (002403)爱仕达:关于金属炊具智能制造基地技改项目通过验收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1-069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属炊具智能制造基地技改项目通过验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仕达”)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的“金属炊具智能制造基地技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顺利通过项目竣工验收,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申请及各级部门上报、专家评审,公司已于 2017 年 11 月获得国家
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关于“金属炊具智能制造基地技改项目”,涉及
政府补助资金 4,920 万元。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
二、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由爱仕达智能制造板块总规划、总设计、总承包,通过自主创新,全面实施机器换人,打造了智能化生产及物流体系、数字化运营管控体系以及绿色制造体系,助力爱仕达智能制造的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于 2017 年 8 月开工建设,2020 年 8 月完成设备安装和调试。经过一年试运行,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目前具备年产达到 4,500 万只金属炊具的生产能力。
三、项目验收情况
近日,经验收组专家现场踏勘及会议讨论,“金属炊具智能制造基地技改项目”已完成各项建设内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到位,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规定,验收小组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四、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1、目前,爱仕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已成为行业领先的炊具生产基地,为全国乃至全球提供一站式家居用品及服务整体解决方案,而本项目的实施对工厂人
均生产效率、节能、环保有明显的改善和提升。
2、项目注重对智能产品的运用,浙江钱江机器人有限公司相关产品的大规模应用大力推进了爱仕达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了行业“国产机器换人”示范应用,结合爱仕达数字化运行管控体系,为中国工业企业提供数字化、智能化的整体解决方案,助推“智能制造”高质量发展。
3、近年来,公司荣获工信部“绿色工厂”称号,同时也被列入 2021 年浙江
省“未来工厂”试点建设单位,项目的建设与实施为公司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公司将继续努力,务求进一步提升智能制造板块的核心竞争力。
4、随着该项目的产能逐步释放,将为公司经营业绩提供重要支撑,但考虑到未来市场需求、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成本等存在波动风险,产生预期效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2021-11-03] (002403)爱仕达:关于业绩补偿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1-068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补偿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爱仕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仕达机器人”)与上海索鲁馨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鲁馨”或“上海索鲁馨”)、香港索鲁馨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
索鲁馨”)、叶政德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签署《上海索鲁馨自动化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及增资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爱仕达机器人以自有资金 368.16 万元收购香港索鲁馨持有的索鲁馨 25%股权及叶政德持有的索鲁馨 7.773%股权(合计受让 32.773%股权),同时以自有资金 764.64 万元对索鲁馨进行增资,其中 181.513 万元为新增注册资本,超过注册资本部分的 583.127万元计入索鲁馨的资本公积。本次交易完成后,爱仕达机器人持有索鲁馨 60%股权,索鲁馨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索鲁馨部分股权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6)。
1、原业绩承诺情况
2017年11月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爱仕达机器人与上海索鲁馨、香港索鲁馨、叶政德签署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其中协议“第七条特殊约定事项(一)业绩目标条款”对业绩承诺进行了规定,规定如下:
(1)香港索鲁馨、叶政德承诺上海索鲁馨在2017-2019年期间销售收入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6,000万元、10,000万元;2017-2019 年期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800万元和1,200万
元。
(2)香港索鲁馨、叶政德承诺上海索鲁馨在2017-2019年期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实现数低于80%时,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同意就目标净利润与累计实现净利润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上海索鲁馨进行补足。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应当在爱仕达机器人发出补足通知之日起60日内进行全部现金补足,如违反本条约定,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金。
(3)爱仕达机器人承诺在 2017-2019 年期间每年将向上海索鲁馨提供不少
于其 10%的业务量,但该等业务量对上海索鲁馨净利润贡献比例不超过 10%,净利润超出部分不纳入本条第 1 项所约定的利润考核指标。
2、变更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上海索鲁馨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各相关方一致决定将原协议“第七条特殊约定事项(一)业绩目标条款”中的期限顺延一年,即业绩承诺期限从原来的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变更为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变更如下:
(1)香港索鲁馨、叶政德承诺上海索鲁馨在2018-2020年期间销售收入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6,000万元和10,000万元;2018-2020年期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800万元和1,200万元。
(2)香港索鲁馨、叶政德承诺上海索鲁馨在2018-2020年期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实现数低于80%时,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同意就目标净利润与累计实现净利润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上海索鲁馨进行补足。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应当在爱仕达机器人发出补足通知之日起60日内进行全部现金补足,如违反本条约定,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金。
(3)爱仕达机器人承诺在2018-2020年期间,每年将向上海索鲁馨提供不少于其10%的业务量,但该等业务量对上海索鲁馨净利润贡献比例不超过10%,净利润超出部分不纳入本条第1项所约定的利润考核指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上海索鲁馨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
3、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8-2020 年,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索鲁馨扣
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 净利润实 实际净利润与
时间 实际营业收入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现金额 承诺净利润差
润(简称“净利润”) 额
2018 年 2,963.60 300 304.89 4.89
2019 年 4,549.82 800 69.21 -730.79
2020 年 6,140.19 1,200 613.74 -586.26
合计 13,653.61 2,300 987.84 -1,312.16
2018-2020 年,上海索鲁馨承诺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累计承诺数的 80%为 1,840 万元,上海索鲁馨累计实现数未达到此金额。
二、业绩补偿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已采取措施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已向业绩补偿义务人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发送《业
绩补偿通知》,要求其在 2021 年 7 月 11 日前向索鲁馨补偿 1,312.16 万元(人
民币壹仟叁佰壹拾贰万壹仟陆佰元整)。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再次向业绩补偿义务人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发送《关
于催促香港索鲁馨自动化有限公司、叶政德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函》,要求其在
2021 年 7 月 11 日前向索鲁馨补偿 1,312.16 万元(人民币壹仟叁佰壹拾贰万壹
仟陆佰元整)。
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已向业绩补偿义务人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发送《违
约通知》,要求其自 2021 年 7 月 12 日起,就其尚未支付的业绩补偿款 1,082.16
万元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补偿款支付进展
经前期沟通,香港索鲁馨及叶政德愿意按照 2017 年 11 月签署的《上海索鲁
馨自动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及 2018 年 12 月签署的《上海索鲁馨自动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之变更协议》,向索鲁馨补偿 1,312.16 万元(人民币壹仟叁佰壹拾贰万壹仟陆佰元整)。
香港索鲁馨为叶政德持有索鲁馨 40%股权的法人主体,本身并无业务。经了
解,叶政德在境内的主要收入来源为索鲁馨发放的工资,其主要资产为其通过香
港索鲁馨持有的索鲁馨 40%的股权。
2021 年 6 月 30 日至 7 月 9 日,叶政德已累计向上海索鲁馨支付业绩补偿款
人民币 230 万元,其余资金正通过借款、股权转让等方式进行筹措。2021 年 7月 12 日,叶政德已向公司送达《承诺函》,承诺后续业绩补偿款支付计划如下:
1)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支付 100 万元;2)在 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支付 982.16
万元,并承诺在未足额支付业绩补偿款前,将勤勉尽责,不主动离职,并愿意拿出工资的一半(叁拾万元人民币每年)作为履约保证。如果叶政德未按照《承诺函》支付业绩补偿款,则其业绩补偿义务加速到期,公司有权在任一期业绩补偿款期限到期日的次个工作日起要求叶政德立即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
近日,叶政德已向上海索鲁馨支付剩余业绩补偿款人民币 982.16 万元。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叶政德已累计向上海索鲁馨支付业绩补偿款 1,312.16 万元,其业绩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2021-10-30] (002403)爱仕达: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1-067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爱仕达电器”)因生产经营需要,近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陆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安陆支行”)签署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及其他授信业务,公司与建设银行安陆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保证合同》,公司同意为湖北爱仕达电器在建设银行安陆支行形成的借款 1,000 万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根据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同意为湖北爱仕达电器在建设银行安陆支行办理额度不超过 2,3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80,5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下属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6,9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63,60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湖北爱仕达电器与建设银行安陆支行签署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HTZ420686200LDZJ2021N002),公司与建设银行安陆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420686200YBDB2021N001)、《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建孝安陆保(爱仕达)2021001 号)。根据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保证合同》,公司同意为湖北爱仕达电器在建设银行安陆支行形成的借款 1,000 万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根据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同意为湖北爱仕达电器在建设银行安陆支行办理额度不超过 2,3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 2021 年度预计为下属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 44,200 万元。根据年度额度预计,公司对湖北爱仕达电器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 0 万元。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担保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陆支行
借款人:湖北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
借款币种及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主合同:建设银行安陆支行与湖北爱仕达电器之间签署的编号为HTZ420686200LDZJ2021N002 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贷款人实现
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借款期限:主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即从 2021 年 10 月 29 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担保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陆支行
债务人:湖北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
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贰仟叁佰万元整
主合同:建设银行安陆支行为湖北爱仕达电器连续办理本合同约定的授信业
务而将要及/或已经与债务人在 2021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期间签
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在债权确定期间签订的上述合同、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起三年止。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 80,500 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
额为 38,097.71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6.96%。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2021-10-27] (002403)爱仕达: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1-066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将截止 2021 年9 月 30 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和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价值及经营
成果,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
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资产进行清查,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和分析,并遵循谨慎性原因对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1年9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
试后,2021 年 1-9 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0,378,028.89 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元) 占 2020 年经审计净利润比例
应收账款 7,906,124.12 7.70%
其他应收款 2,862,830.51 2.79%
应收款项融资 -11,442.60 -0.01%
存货 -373,520.00 -0.36%
合同资产 -5,963.14 -0.01%
合计 10,378,028.89 10.11%
注:损失金额以正号填列。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依据上述原则,公司 2021 年 1-9 月确认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7,906,124.12
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862,830.51 元,转回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11,442.60 元,转回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5,963.14 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说明
公司存货依据其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差异计提减值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依据上述原则,公司 2021 年 1-9 月确认转回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373,520.00
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1 年 1-9 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10,378,028.89
元,上述减值计提将减少 2021 年 1-9 月公司利润总额 10,378,028.89 元,公司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为公司财务部门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2021-10-27] (002403)爱仕达: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2元
每股净资产: 6.411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3%
营业总收入: 24.6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13.11万元
[2021-10-20] (002403)爱仕达: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1-064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林菊香女士关于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股东 东或第一大股 本次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质押开 质押到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东及其一致行 数(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始日 期日
动人
2021 年 申 请 质 交通银行 自身
林菊香 是 6,781,250 100% 1.94% 否 否 10 月 11 押 解 除 股份有限 生产
日 日 公司台州 经营
温岭支行
注: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未质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押股 占未
称 (股)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份限 质押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售和 股份
数量(股) 比例 冻结 比例
数量
(股)
爱仕达
集团有 125,648,134 35.87% 87,850,000 87,850,000 69.92% 25.08% 0 0 0 0
限公司
陈合林 26,177,000 7.47% 11,700,000 11,700,000 44.70% 3.34% 8,782,750 75.07% 0 0
陈灵巧 16,582,500 4.73% 16,582,500 16,582,500 100% 4.73% 12,436,875 75.00% 0 0
陈文君 11,700,000 3.34% 0 0 0% 0% 0 0 0 0
林菊香 6,781,250 1.94% 0 6,781,250 100% 1.94% 0 0 0 0
合计 186,888,884 53.35% 116,132,500 122,913,750 65.77% 35.09% 21,219,625 17.26% 0 0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
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是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二)公司控股股东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仕达集团”)及其
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4,882,5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
例 2.6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9%,对应融资余额约 0.33 亿元;未来一年内到
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4,882,5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61%,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1.39%,对应融资余额约 0.33 亿元。爱仕达集团还款资金主要来自于爱仕
达集团及其子公司自身生产经营收入,其一致行动人的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
金,具有足够的资金偿还能力。
(三)爱仕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
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本次
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四、本次质押产生的风险
本次质押产生的相关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
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若出现平仓风险,爱仕达集
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发起补充质押交易的措施。上述股份质押事项若出现其
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五、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2021-10-15] (002403)爱仕达: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1-063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1)2021 年前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2021 年 1-9 月) 上年同期(2020 年1-9月)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448.46 万元-597.94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14,948.56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96%-97%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1 元/股-0.02 元/股 盈利:0.44 元/股
(2)2021 年第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2021 年 7-9 月) 上年同期(2020 年7-9月)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1,496.71 万元-1,646.19 万元 盈利:558.75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4 元/股-0.05 元/股 盈利:0.02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96%至 97%,主
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土地收储补偿事项,上年同期确认了位于温岭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园区内的土地及土地建筑物、构筑物收储补偿款的资产处置收益,该收益为非经常性损益,增加了公司 2020 年税后净利润约 2.35 亿元。
2、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报告期内人民币汇率升值,影响销售收入,降低毛利率水平。
3、此外,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成本压力增加,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数据,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2021-10-13] (002403)爱仕达:关于业绩补偿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1-062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补偿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江宸智能交易概述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 8,160.78 万元参与认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江宸智能”;股票代码:835027)的定向发行股票,认购数量为767.25 万股,认购价格为 10.6364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1、原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江宸智能控股
股东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 2017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1,500 万元,2018 年
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2019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8,000 万元。其中,
净利润是指江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变更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各相关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决定将
原协议“第五条 特殊性约定”中的第 1 款和第 2 款规定中的期限顺延一年,即
业绩承诺期限从原来的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变更为 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在 2018-2020 年期间的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4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其中,净利润是指江
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3、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8-2020 年,经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江宸智能合并范围
内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承诺净利润 实现金额 差额
2018 年 1,500 -156.14 -1,656.14
2019 年 4,000 -224.64 -4,224.64
2020 年 8,000 1,499.40 -6,500.60
合计 13,500 1,118.62 -12,381.38
根据以上数据,江宸智能未完成业绩承诺。
(二)上海索鲁馨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爱仕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仕达机器人”)与上海索鲁馨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鲁馨”或“上海索鲁馨”)、香港
索鲁馨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索鲁馨”)、叶政德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签署《上海索鲁馨自动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爱仕达机器人以自有资金 368.16 万元收购香港索鲁馨持有的索鲁馨 25%股权及叶政德持有的索鲁馨 7.773%股权(合计受让 32.773%股权),同时以自有资金 764.64 万元对索鲁馨进行增资,其中 181.513 万元为新增注册资本,超过注册资本部分的 583.127 万元计入索鲁馨的资本公积。本次交易完成后,爱仕达机器人持有索鲁馨 60%股权,索鲁馨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索鲁馨部分股权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6)。
1、原业绩承诺情况
叶政德签署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其中协议“第七条特殊约定事项(一)业绩目标条款”对业绩承诺进行了规定,规定如下:
(1)香港索鲁馨、叶政德承诺上海索鲁馨在2017-2019年期间销售收入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6,000万元、10,000万元;2017-2019 年期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800万元和1,200万元。
(2)香港索鲁馨、叶政德承诺上海索鲁馨在2017-2019年期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实现数低于80%时,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同意就目标净利润与累计实现净利润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上海索鲁馨进行补足。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应当在爱仕达机器人发出补足通知之日起60日内进行全部现金补足,如违反本条约定,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金。
(3)爱仕达机器人承诺在 2017-2019 年期间每年将向上海索鲁馨提供不少
于其 10%的业务量,但该等业务量对上海索鲁馨净利润贡献比例不超过 10%,净利润超出部分不纳入本条第 1 项所约定的利润考核指标。
2、变更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上海索鲁馨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各相关方一致决定将原协议“第七条特殊约定事项(一)业绩目标条款”中的期限顺延一年,即业绩承诺期限从原来的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变更为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变更如下:
(1)香港索鲁馨、叶政德承诺上海索鲁馨在2018-2020年期间销售收入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6,000万元和10,000万元;2018-2020年期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800万元和1,200万元。
(2)香港索鲁馨、叶政德承诺上海索鲁馨在2018-2020年期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实现数低于80%时,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同意就目标净利润与累计实现净利润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上海索鲁馨进行补足。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应当在爱仕达机器人发出补足通知之日起60日内进行全部现金补足,如违反本条约定,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金。
(3)爱仕达机器人承诺在2018-2020年期间,每年将向上海索鲁馨提供不少
于其10%的业务量,但该等业务量对上海索鲁馨净利润贡献比例不超过10%,净利润超出部分不纳入本条第1项所约定的利润考核指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上海索鲁馨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
3、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8-2020 年,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索鲁馨扣
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 净利润实 实际净利润与
时间 实际营业收入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现金额 承诺净利润差
润(简称“净利润”) 额
2018 年 2,963.60 300 304.89 4.89
2019 年 4,549.82 800 69.21 -730.79
2020 年 6,140.19 1,200 613.74 -586.26
合计 13,653.61 2,300 987.84 -1,312.16
2018-2020 年,上海索鲁馨承诺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累计承诺数的 80%为 1,840 万元,上海索鲁馨累计实现数未达到此金额。
二、业绩补偿事项进展情况
(一)对业绩承诺方朱立洲、项静已采取的措施及未来的具体计划
1、公司已采取措施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已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股权回购通知》,
要求其在 2021 年 7月 12 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
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关于催促朱立洲、
项静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其在 2021 年 7 月 12 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
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支付计划安排
经双方友好沟通,朱立洲及项静本人愿意按照 2017 年 9 月签署的《宁波江
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及 2018 年 12 月签署的《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变更协议》中的约定,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7 月 11 日,朱立洲已向公司送达《履约担保函》,承诺在未来三个
月内将股份回购款全额支付给公司,同时愿意自签署履约担保函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公司支付人民币 500 万元的履约定金,公司已收到朱立洲支付的 500 万元履约定金。
公司已多次与朱立洲沟通,督促其及时履行回购义务,朱立洲表示计划通过
股权转让的方式筹集资金,目前正在积极与外部资金对接。2021 年 10 月 11 日,
朱立洲向公司送达《承诺函》,承诺股权回购款支付计划如下:1)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前支付人民币不低于 3,000 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2)在 2021
年 12 月 25 日前支付所有剩余股权回购款。如果朱立洲未按照承诺函的规定支付股权回购款,则其股权回购义务加速到期,公司有权在任一期股权回购款期限到期日的次个工作日起要求朱立洲立即向本公司支付所有股权转让款。该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对朱立洲具有不可撤销的约束力。
(二)对业绩承诺方香港索鲁馨自动化有限公司、叶政德已采取的措施及未来的具体计划
1、公司已采取措施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已向业绩补偿义务人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发送《业
绩补偿通知》,要求其在 2021 年 7 月 11 日前向索鲁馨补偿 1,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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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2-26] (002403)爱仕达: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18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变动超过 1%的公告
股东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合林先生、陈灵巧女士、陈文君 先生、台州市富创投资有限公司、林菊香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披露了《关
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增持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1),2021 年 2 月 4 日至 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控股股东爱仕达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仕达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798,1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0%,本次增持完成后,爱仕达集团及其一致
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 56.42%,增加 0.80%。
公司于 2022 年 2月 2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7),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
认,公司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办理完成。公司已注销回购专
户中回购的全部股份 9,682,222 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比例为 2.76%,公司总
股本由 350,320,801 股减少至 340,638,579 股。此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爱仕
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 58.02%,被动增加 1.60%。
综上,爱仕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累计达到 2.40%。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合林先生、陈灵巧女士、
陈文君先生、台州市富创投资有限公司、林菊香女士
住所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温岭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园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2 月 4 日至2022 年 2 月 24日
股票简称 爱仕达 股票代码 002403
变动类型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A 股 2,798,134 0.80
A 股 ----- 公司回购股份注销,被动增
加 1.60
合计 2,798,134 2.4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选) 其他√(请注明)(因公司回购股份注销,总股本减少导致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1.60%)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
源(可多选) 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 122,850,000 35.07% 125,648,134 36.89%
陈合林 26,177,000 7.47% 26,177,000 7.68%
陈灵巧 16,582,500 4.73% 16,582,500 4.87%
陈文君 11,700,000 3.34% 11,700,000 3.43%
台州市富创投资有限 10,764,000 3.07% 10,764,000 3.16%
公司
林菊香 6,781,250 1.94% 6,781,250 1.99%
合计持有股份 194,854,750 55.62% 197,652,884 58.0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2,785,125 46.47% 165,583,259 48.61%
有限售条件股份 32,069,625 9.15% 32,069,625 9.41%
注:2020 年 3 月 1 日,新《证券法》的实施增加了持股 5%以上股东每增减变动 1%需予以披露的要求,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 2020 年 3 月 1 日未因达到权益变动标准而披露权益变动相关公告,故“本次
变动前持有股份”采用 2020 年 3 月 1 日时的数据。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2021 年 8 月 5日披露了《关于
划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增持完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51)。本次权益变动均在已披露的增持计划范围内。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 是√否□
情形
爱仕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
不减持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进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承诺履行情况:爱仕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期间
以及增持完成后 6个月严格履行增持承诺,未减持其持
有公司的股份。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2022-02-26] (002403)爱仕达: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17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股份合计 9,682,222 股,
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本次注销的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2.76%。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50,320,801股减少至 340,638,579 股。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办理完成。公司因实施回购股份注销导致公司总
股本、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发生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
数量为 609,5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成交最高价为 11.90 元/股,成交
最低价为 11.59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7,179,933.41 元(含交易费用)。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2、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4 月 3 日、2018 年 5 月 3 日、2018 年 5 月 9 日、
2018 年 6 月 2 日、2018 年 7 月 3 日、2018 年 8 月 3 日、2018 年 9 月 4 日、2018
年 10 月 9 日、2018 年 11 月 2 日、2018 年 12 月 4 日、2019 年 1 月 3 日、2019
年 2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 1%暨回购进展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述相关公告。
3、公司自 2018 年 3 月 15 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股份回
购完毕,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9,682,2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6%,最高成交价
为 11.9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75 元/股,成交均价为 9.79 元/股,支付的总
金额为 94,835,000.70 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已披露的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3 月 5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二、回购股份用途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价值持续增长的考虑,公司对回购专户中的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注销回购专户中回购的全部股份 9,682,222 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比例为 2.76%,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50,320,801 股减少至 340,638,579 股。除此以外,原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三、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已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毕上述 9,682,222 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回购股份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股份结构相应发生变化。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50,320,801 股变更为至
340,638,579 股。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回购注销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4,702,125 9.91% 0 34,702,125 10.1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15,618,676 90.09% 9,682,222 305,936,454 89.81%
总股本 350,320,801 100.00% 9,682,222 340,638,579 100.00%
五、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后续公司将根据前述决议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2022-02-25] (002403)爱仕达: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16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 8,160.78 万元参与认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江宸智能”;股票代码:835027)的定向发行股票,认购数量为767.25 万股,认购价格为 10.6364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1、原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江宸智能控股
股东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 2017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1,500 万元,2018 年
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2019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8,000 万元。其中,
净利润是指江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变更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各相关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决定将
原协议“第五条 特殊性约定”中的第 1 款和第 2 款规定中的期限顺延一年,即
业绩承诺期限从原来的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变更为 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在 2018-2020 年期间的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4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其中,净利润是指江
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3、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8-2020 年,经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江宸智能合并范围
内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承诺净利润 实现金额 差额
2018 年 1,500 -156.14 -1,656.14
2019 年 4,000 -224.64 -4,224.64
2020 年 8,000 1,499.40 -6,500.60
合计 13,500 1,118.62 -12,381.38
根据以上数据,江宸智能未完成业绩承诺。
二、股权回购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已采取措施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已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股权回购通知》,
要求其在 2021 年 7月 12 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
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关于催促朱立洲、
项静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其在 2021 年 7 月 12 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
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再次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关于催促
朱立洲、项静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其按照约定的价格立即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并支付剩余股权回购款。
2、支付计划安排
经双方友好沟通,朱立洲及项静本人愿意按照 2017 年 9 月签署的《宁波江
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及 2018 年 12 月签署的《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变更协议》中的约定,回购爱仕达股
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7 月 11 日,朱立洲向公司送达《履约担保函》,承诺在未来三个月
内将股份回购款全额支付给公司,同时愿意自签署履约担保函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公司支付人民币 500 万元的履约定金,公司已收到朱立洲支付的 500 万元履约定金。
公司已多次与朱立洲沟通,督促其及时履行回购义务,朱立洲表示计划通过
股权转让的方式筹集资金,目前正在积极与外部资金对接。2021 年 10 月 11 日,
朱立洲向公司送达《承诺函》,承诺股权回购款支付计划如下:1)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前支付人民币不低于 3,000 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2)在 2021
年 12 月 25 日前支付所有剩余股权回购款。如果朱立洲未按照承诺函的规定支付股权回购款,则其股权回购义务加速到期,公司有权在任一期股权回购款期限到期日的次个工作日起要求朱立洲立即向本公司支付所有股权转让款。该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对朱立洲具有不可撤销的约束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朱立洲支付的股权回购款人民币 6,700
万元。朱立洲未能按《承诺函》约定计划支付股权回购款,公司已数次向回购义务人明确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严肃性,在采取相关措施仍未收回股权回购款的情况下,公司将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追偿,以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风险提示
1、后续股权回购款的收回目前存在不确定性,若该股权回购款不能回收将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承诺将继续督促回购义务人尽快履行股权回购承诺,继续加强对股权回购款的催收工作,并在出现相关风险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诉讼等措施要求履约,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后续将继续催促跟进股权回购相关事项,充分保障及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2022-02-15] (002403)爱仕达: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15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钱江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机器人”)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保证钱江机器人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台州温岭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钱江机器人在交通银行台州温岭支行办理额度不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80,5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下属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6,9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63,60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与交通银行台州温岭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公司为钱江机器人在交通银行台州温岭支行办理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上担保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 2021 年度预计为下属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 36,200 万元。根据年度额度预计,公司对钱江机器人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 8,000 万元。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
借款人:浙江钱江机器人有限公司
借款币种及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主合同: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通银行台州温岭支行与钱江机器人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保证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保证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 80,500 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
额为 40,359.15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7.96%。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2022-02-09] (002403)爱仕达:关于入选2021年浙江省“未来工厂”名单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14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入选 2021 年浙江省“未来工厂”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下发的《关于公布 2021 年浙江省“未来工厂”名单的通知》(浙经信技术[2021]234 号),公司“爱仕达金属炊具未来工厂”成功入选 2021 年浙江省“未来工厂”名单。
此次入选是对公司“爱仕达金属炊具未来工厂”建设成果的肯定,也是对公司自身创新发展和数字化转型的肯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提升核心竞争力和业界影响力。公司将持续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应用,迭代推进“未来工厂”建设,总结输出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及典型应用场景,赋能行业、企业数字化转型。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
[2022-01-29] (002403)爱仕达: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13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5,647.60 万元–7,701.27 万元 盈利:10,268.36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8,273.30 万元–11,950.32 万元 亏损:18,385.11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7 元/股–0.23 元/股 盈利:0.30 元/股
营业收入 332,688.80 万元–376,082.99 万元 289,294.61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324,435.84 万元–366,753.55 万元 282,118.12 万元
注:上述表格中,扣除后营业收入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
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
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因
2021 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截至目前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
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统筹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工作,公司各项业务稳步推进,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5%至 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
下降 155%至 175%,公司 2021 年度盈利水平不及预期,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土地收储补偿事项,上年同期确认了位于温岭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园区内的土地及土地建筑物、构筑物收储补偿款的资产处置收益,该收益为非经常性损益,增加了公司 2020 年税后净利润约 2.35 亿元。
2、报告期内,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影响,公司成本压力增加,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
3、公司外销均有一定的账期,外销收入上升导致期末外销客户应收账款规模及对应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4、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收购股权所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初步减值测试,拟计提部分商誉减值,预计计提的减值金额为1,000 万元至 2,000 万元。最终减值准备计提的金额,待由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22-01-25] (002403)爱仕达: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12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 8,160.78 万元参与认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江宸智能”;股票代码:835027)的定向发行股票,认购数量为767.25 万股,认购价格为 10.6364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1、原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江宸智能控股
股东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 2017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1,500 万元,2018 年
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2019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8,000 万元。其中,
净利润是指江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变更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各相关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决定将
原协议“第五条 特殊性约定”中的第 1 款和第 2 款规定中的期限顺延一年,即
业绩承诺期限从原来的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变更为 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在 2018-2020 年期间的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4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其中,净利润是指江
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3、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8-2020 年,经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江宸智能合并范围内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承诺净利润 实现金额 差额
2018 年 1,500 -156.14 -1,656.14
2019 年 4,000 -224.64 -4,224.64
2020 年 8,000 1,499.40 -6,500.60
合计 13,500 1,118.62 -12,381.38
根据以上数据,江宸智能未完成业绩承诺。
二、股权回购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已采取措施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已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股权回购通知》,
要求其在2021年7月12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关于催促朱立洲、
项静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其在 2021 年 7 月 12 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
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再次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关于催促
朱立洲、项静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其按照约定的价格立即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并支付剩余股权回购款。
2、支付计划安排
经双方友好沟通,朱立洲及项静本人愿意按照 2017 年 9 月签署的《宁波江
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及 2018 年 12 月签署的《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变更协议》中的约定,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7 月 11 日,朱立洲向公司送达《履约担保函》,承诺在未来三个月
内将股份回购款全额支付给公司,同时愿意自签署履约担保函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公司支付人民币 500 万元的履约定金,公司已收到朱立洲支付的 500 万元履约定金。
公司已多次与朱立洲沟通,督促其及时履行回购义务,朱立洲表示计划通过
股权转让的方式筹集资金,目前正在积极与外部资金对接。2021 年 10 月 11 日,
朱立洲向公司送达《承诺函》,承诺股权回购款支付计划如下:1)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前支付人民币不低于 3,000 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2)在 2021
年 12 月 25 日前支付所有剩余股权回购款。如果朱立洲未按照承诺函的规定支付股权回购款,则其股权回购义务加速到期,公司有权在任一期股权回购款期限到期日的次个工作日起要求朱立洲立即向本公司支付所有股权转让款。该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对朱立洲具有不可撤销的约束力。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收到朱立洲支付的股权回购款人民币 3,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朱立洲支付的股权回购款人民币 6,700 万元。朱立洲未能按《承诺函》约定计划支付股权回购款,公司已数次向回购义务人明确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严肃性,在采取相关措施仍未收回股权回购款的情况下,公司将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追偿,以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风险提示
1、后续股权回购款的收回目前存在不确定性,若该股权回购款不能回收将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承诺将继续督促回购义务人尽快履行股权回购承诺,继续加强对股权回购款的催收工作,并在出现相关风险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诉讼等措施要求履约,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后续将继续催促跟进股权回购相关事项,充分保障及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20] (002403)爱仕达: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11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爱仕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仕达生活电器”)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保证爱仕达生活电器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根据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爱仕达生活电器在上海农商银行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办理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80,5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下属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6,9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63,60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根据与上海农商银行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爱仕达生活电器在上海农商银行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办理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上担保在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 2021 年度预计为下属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可
用额度为 41,200 万元。根据年度额度预计,公司对爱仕达生活电器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 2,000 万元。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借款人:浙江爱仕达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借款币种及金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主合同: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上海农商银行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与爱仕达生活电器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垫款或融资本金、应缴未缴保证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补偿费、与主合项下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公证费、保险费等)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以及律师费用。
保证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 80,500 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
额为 37,414.11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6.65%。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2022-01-18] (002403)爱仕达: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10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1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价值持续增长的考虑,公司拟对回购专户中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注销回购专户中回购的全部股份9,682,22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2.76%,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50,320,801股变更为340,638,579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起 45 天内,每日 8:00—11:30、
13: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 2 号
联系人:孙泽军
邮政编码:317500
联系电话:0576-86199005
传真号码:0576-86199000
电子邮箱:002403@asd.com.cn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2022-01-18] (002403)爱仕达: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09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 2 号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合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 名,代表股份 187,236,65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9664%。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6 名,代表股份 187,117,2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4.93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名,代表股份 119,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351%。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7 名,代表股份 4,555,0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33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435,6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302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
资者 6 名,代表股份 119,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35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 名见证
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提案,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同意 187,236,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555,0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187,236,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555,0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波、张子夜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2022-01-15] (002403)爱仕达: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08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 8,160.78 万元参与认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江宸智能”;股票代码:835027)的定向发行股票,认购数量为767.25 万股,认购价格为 10.6364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1、原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江宸智能控股
股东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 2017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1,500 万元,2018 年
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2019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8,000 万元。其中,
净利润是指江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变更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各相关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决定将
原协议“第五条 特殊性约定”中的第 1 款和第 2 款规定中的期限顺延一年,即
业绩承诺期限从原来的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变更为 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在 2018-2020 年期间的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4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其中,净利润是指江
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3、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8-2020 年,经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江宸智能合并范围内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承诺净利润 实现金额 差额
2018 年 1,500 -156.14 -1,656.14
2019 年 4,000 -224.64 -4,224.64
2020 年 8,000 1,499.40 -6,500.60
合计 13,500 1,118.62 -12,381.38
根据以上数据,江宸智能未完成业绩承诺。
二、股权回购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已采取措施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已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股权回购通知》,
要求其在2021年7月12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关于催促朱立洲、
项静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其在 2021 年 7 月 12 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
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再次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关于催促
朱立洲、项静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其按照约定的价格立即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并支付剩余股权回购款。
2、支付计划安排
经双方友好沟通,朱立洲及项静本人愿意按照 2017 年 9 月签署的《宁波江
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及 2018 年 12 月签署的《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变更协议》中的约定,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7 月 11 日,朱立洲向公司送达《履约担保函》,承诺在未来三个月
内将股份回购款全额支付给公司,同时愿意自签署履约担保函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公司支付人民币 500 万元的履约定金,公司已收到朱立洲支付的 500 万元履约定金。
公司已多次与朱立洲沟通,督促其及时履行回购义务,朱立洲表示计划通过
股权转让的方式筹集资金,目前正在积极与外部资金对接。2021 年 10 月 11 日,
朱立洲向公司送达《承诺函》,承诺股权回购款支付计划如下:1)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前支付人民币不低于 3,000 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2)在 2021
年 12 月 25 日前支付所有剩余股权回购款。如果朱立洲未按照承诺函的规定支付股权回购款,则其股权回购义务加速到期,公司有权在任一期股权回购款期限到期日的次个工作日起要求朱立洲立即向本公司支付所有股权转让款。该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对朱立洲具有不可撤销的约束力。
2022 年 1 月 12 日至 1 月 14 日,公司收到朱立洲支付的股权回购款人民币
7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朱立洲支付的股权回购款人民币3,700 万元。朱立洲未能按《承诺函》约定计划支付股权回购款,公司已数次向回购义务人明确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严肃性,在采取相关措施仍未收回股权回购款的情况下,公司将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追偿,以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风险提示
1、后续股权回购款的收回目前存在不确定性,若该股权回购款不能回收将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承诺将继续督促回购义务人尽快履行股权回购承诺,继续加强对股权回购款的催收工作,并在出现相关风险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诉讼等措施要求履约,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后续将继续催促跟进股权回购相关事项,充分保障及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五日
[2022-01-14] (002403)爱仕达: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07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大会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1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 2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提案 1 表决通过是提案 2 表决生效的前提条件。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
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2年1月14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75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2年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6-86199005
传真:0576-86199000
邮箱:002403@asd.com.cn
联系人:孙泽军
5、会议预计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二)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爱仕达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如下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 √
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2.00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
议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03”,投票简称为“爱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2-01-01] (002403)爱仕达: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01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合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价值持续增长的考虑,公司拟对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注销回购专户中回购的全部股份9,682,22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2.76%,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50,320,801 股变更为 340,638,579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2022-002)。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对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并注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七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七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5,032.0801 万元。 34,063.8579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人民币普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人民币普
通股 35,032.0801 万股。 通股 34,063.8579 万股。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代表办理以上股份注销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03)。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 年度与关联方浙江嘉特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 2,500 万元。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合林先生为浙江嘉特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陈灵巧女士为陈合林先生女儿、林富青先生为陈合林先生的妻弟,故上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004)。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3 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下午 14:30 在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
区科技路 2 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005)。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一日
[2022-01-01] (002403)爱仕达: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02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价值持续增长的考虑,公司拟对回购专户中的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预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金额不超过 1.56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13 元/股,回购股份数不超过 1,200 万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自 2018 年 3 月 15 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股份回购完
毕,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9,682,2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6%,最高成交价为
11.9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75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94,835,000.70 元
(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原因及内容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价值持续增长的考虑,公司拟对公司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
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注销回购专 户中回购的全部股份9,682,22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2.76%,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50,320,801 股变更为 340,638,579 股。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回购注销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4,702,125 9.91% 0 34,702,125 10.1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15,618,676 90.09% 9,682,222 305,936,454 89.81%
总股本 350,320,801 100.00% 9,682,222 340,638,579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本次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价值持续增长的考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是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一日
[2022-01-01] (002403)爱仕达: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03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价值持续增长的考虑,公司拟对回购专户中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注销回购专户中回购的全部股份9,682,22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2.76%,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50,320,801股变更为340,638,579股。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拟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拟对《公司章程》对应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七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七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5,032.0801 万元。 34,063.8579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人民币普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人民币普
通股 35,032.0801 万股。 通股 34,063.8579 万股。
注: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代表办理以上股份注销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以及章程备案等手续。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
以上事项最终变更结果以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结果为准。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一日
[2022-01-01] (002403)爱仕达: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04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与参股公司浙江嘉特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特保温”)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类别为向关联方购买商品,预计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2021年1月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嘉特保温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09.13万元。本议案关联董事陈合林、陈灵巧、林富青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浙江嘉特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邱靖涛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平湖市独山港镇兴港路1389号
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塑料制品、器皿、保温容器、模具、小五金制品、不锈钢日用品、小家电、包、包装物及辅料;道路货物运输;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615,135,618.07 665,737,212.60
净资产 459,930,155.46 491,654,665.62
项目 2020 年 1 月-2020 年 12月 2021 年 1 月-2021 年 6 月
营业收入 577,258,991.21 366,590,643.06
净利润 47,299,411.94 24,897,034.31
7、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陈合林担任其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10.1.3条第(三)项规定,嘉特保温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8、履约能力分析:嘉特保温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嘉特保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按次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且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收付款条件亦与公司其他业务往来公司一致,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金额占公司业务规模的比例较低,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交了日常关联交易的详细资料,经过对公司提供的议案等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合理预测。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关联交易行为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一日
[2022-01-01] (002403)爱仕达: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06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
际控制人之一陈灵巧女士关于无限售条件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质押开始 质押登记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日期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占其持有本公 股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股) 司股份的比例
2018 年 6 2021年12 宁波银行股份 29.44%
陈灵巧 是 4,882,500 月 19 日 月 30 日 有限公司台州 1.39%
分行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未质押 占未
称 (股) 例 份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股份限 质押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售和冻 股份
数量(股)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爱仕达
集团有 125,648,134 35.87% 87,850,000 69.92% 25.08% 0 0 0 0
限公司
陈合林 26,177,000 7.47% 11,700,000 44.70% 3.34% 8,782,750 75.07% 0 0
陈灵巧 16,582,500 4.73% 11,700,000 70.56% 3.34% 7,554,375 64.57% 0 0
陈文君 11,700,000 3.34% 0 0.00% 0.00% 0 0 0 0
林菊香 6,781,250 1.94% 6,781,250 100.00 1.94% 0 0 0 0
%
合计 186,888,884 53.35% 118,031,250 63.16% 33.69% 16,337,125 13.84% 0 0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
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出现平仓风险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
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若出现平仓风
险,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发起补充质押交易的措施。上述
股份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一日
[2022-01-01] (002403)爱仕达: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05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大会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1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 2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提案 1 表决通过是提案 2 表决生效的前提条件。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
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2年1月14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75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2年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6-86199005
传真:0576-86199000
邮箱:002403@asd.com.cn
联系人:孙泽军
5、会议预计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一日
附件:
(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二)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爱仕达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如下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 √
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2.00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
议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03”,投票简称为“爱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1-12-28] (002403)爱仕达: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1-073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 8,160.78 万元参与认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江宸智能”;股票代码:835027)的定向发行股票,认购数量为767.25 万股,认购价格为 10.6364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1、原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江宸智能控股
股东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 2017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1,500 万元,2018 年
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2019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8,000 万元。其中,
净利润是指江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变更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各相关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决定将
原协议“第五条 特殊性约定”中的第 1 款和第 2 款规定中的期限顺延一年,即
业绩承诺期限从原来的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变更为 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在 2018-2020 年期间的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4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其中,净利润是指江
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3、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8-2020 年,经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江宸智能合并范围内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承诺净利润 实现金额 差额
2018 年 1,500 -156.14 -1,656.14
2019 年 4,000 -224.64 -4,224.64
2020 年 8,000 1,499.40 -6,500.60
合计 13,500 1,118.62 -12,381.38
根据以上数据,江宸智能未完成业绩承诺。
二、股权回购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已采取措施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已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股权回购通知》,
要求其在2021年7月12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关于催促朱立洲、
项静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其在 2021 年 7 月 12 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
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支付计划安排
经双方友好沟通,朱立洲及项静本人愿意按照 2017 年 9 月签署的《宁波江
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及 2018 年 12 月签署的《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变更协议》中的约定,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7 月 11 日,朱立洲向公司送达《履约担保函》,承诺在未来三个月
内将股份回购款全额支付给公司,同时愿意自签署履约担保函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公司支付人民币 500 万元的履约定金,公司已收到朱立洲支付的 500 万元履约定
金。
公司已多次与朱立洲沟通,督促其及时履行回购义务,朱立洲表示计划通过
股权转让的方式筹集资金,目前正在积极与外部资金对接。2021 年 10 月 11 日,
朱立洲向公司送达《承诺函》,承诺股权回购款支付计划如下:1)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前支付人民币不低于 3,000 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2)在 2021
年 12 月 25 日前支付所有剩余股权回购款。如果朱立洲未按照承诺函的规定支付股权回购款,则其股权回购义务加速到期,公司有权在任一期股权回购款期限到期日的次个工作日起要求朱立洲立即向本公司支付所有股权转让款。该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对朱立洲具有不可撤销的约束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朱立洲支付的股权回购款人民币 3000万元,朱立洲未能按《承诺函》约定计划支付股权回购款,公司已数次向回购义务人明确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严肃性,并将于近期再次对上述股权回购义务人发出《催款函》。在采取相关措施仍未收回股权回购款的情况下,公司将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追偿,以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风险提示
1、后续股权回购款的收回目前存在不确定性,若该股权回购款不能回收将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承诺将继续督促回购义务人尽快履行股权回购承诺,继续加强对股权回购款的催收工作,并在出现相关风险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诉讼等措施要求履约,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后续将继续催促跟进股权回购相关事项,充分保障及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21-12-15] (002403)爱仕达: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1-072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 8,160.78 万元参与认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江宸智能”;股票代码:835027)的定向发行股票,认购数量为767.25 万股,认购价格为 10.6364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1、原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江宸智能控股
股东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 2017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1,500 万元,2018 年
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2019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8,000 万元。其中,
净利润是指江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变更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各相关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决定将
原协议“第五条 特殊性约定”中的第 1 款和第 2 款规定中的期限顺延一年,即
业绩承诺期限从原来的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变更为 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在 2018-2020 年期间的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4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其中,净利润是指江
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3、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8-2020 年,经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江宸智能合并范围内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承诺净利润 实现金额 差额
2018 年 1,500 -156.14 -1,656.14
2019 年 4,000 -224.64 -4,224.64
2020 年 8,000 1,499.40 -6,500.60
合计 13,500 1,118.62 -12,381.38
根据以上数据,江宸智能未完成业绩承诺。
二、股权回购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已采取措施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已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股权回购通知》,
要求其在2021年7月12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关于催促朱立洲、
项静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其在 2021 年 7 月 12 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
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支付计划安排
经双方友好沟通,朱立洲及项静本人愿意按照 2017 年 9 月签署的《宁波江
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及 2018 年 12 月签署的《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变更协议》中的约定,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7 月 11 日,朱立洲向公司送达《履约担保函》,承诺在未来三个月
内将股份回购款全额支付给公司,同时愿意自签署履约担保函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公司支付人民币 500 万元的履约定金,公司已收到朱立洲支付的 500 万元履约定
金。
公司已多次与朱立洲沟通,督促其及时履行回购义务,朱立洲表示计划通过
股权转让的方式筹集资金,目前正在积极与外部资金对接。2021 年 10 月 11 日,
朱立洲向公司送达《承诺函》,承诺股权回购款支付计划如下:1)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前支付人民币不低于 3,000 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2)在 2021
年 12 月 25 日前支付所有剩余股权回购款。如果朱立洲未按照承诺函的规定支付股权回购款,则其股权回购义务加速到期,公司有权在任一期股权回购款期限到期日的次个工作日起要求朱立洲立即向本公司支付所有股权转让款。该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对朱立洲具有不可撤销的约束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朱立洲支付的股权回购款人民币 3,000万元。
三、风险提示
1、后续股权回购款的收回目前存在不确定性,若该股权回购款不能如期回收,将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承诺将继续督促回购义务人尽快履行股权回购承诺,继续加强对股权回购款的催收工作,并在出现相关风险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诉讼等措施要求履约,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后续将继续催促跟进股权回购相关事项,充分保障及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2021-11-17] (002403)爱仕达: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2021/11/17)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1-071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 8,160.78 万元参与认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江宸智能”;股票代码:835027)的定向发行股票,认购数量为767.25 万股,认购价格为 10.6364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1、原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江宸智能控股
股东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 2017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1,500 万元,2018 年
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2019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8,000 万元。其中,
净利润是指江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变更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各相关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决定将
原协议“第五条 特殊性约定”中的第 1 款和第 2 款规定中的期限顺延一年,即
业绩承诺期限从原来的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变更为 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在 2018-2020 年期间的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4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其中,净利润是指江
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3、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8-2020 年,经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江宸智能合并范围
内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承诺净利润 实现金额 差额
2018 年 1,500 -156.14 -1,656.14
2019 年 4,000 -224.64 -4,224.64
2020 年 8,000 1,499.40 -6,500.60
合计 13,500 1,118.62 -12,381.38
根据以上数据,江宸智能未完成业绩承诺。
二、股权回购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已采取措施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已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股权回购通知》,
要求其在 2021 年 7月 12 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
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关于催促朱立洲、
项静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其在 2021 年 7 月 12 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
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支付计划安排
经双方友好沟通,朱立洲及项静本人愿意按照 2017 年 9 月签署的《宁波江
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及 2018 年 12 月签署的《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变更协议》中的约定,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7 月 11 日,朱立洲向公司送达《履约担保函》,承诺在未来三个月
内将股份回购款全额支付给公司,同时愿意自签署履约担保函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公司支付人民币 500 万元的履约定金,公司已收到朱立洲支付的 500 万元履约定
金。
公司已多次与朱立洲沟通,督促其及时履行回购义务,朱立洲表示计划通过
股权转让的方式筹集资金,目前正在积极与外部资金对接。2021 年 10 月 11 日,
朱立洲向公司送达《承诺函》,承诺股权回购款支付计划如下:1)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前支付人民币不低于 3,000 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2)在 2021
年 12 月 25 日前支付所有剩余股权回购款。如果朱立洲未按照承诺函的规定支付股权回购款,则其股权回购义务加速到期,公司有权在任一期股权回购款期限到期日的次个工作日起要求朱立洲立即向本公司支付所有股权转让款。该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对朱立洲具有不可撤销的约束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朱立洲支付的股权回购款人民币 3,000
万元。
三、风险提示
1、后续股权回购款的收回目前存在不确定性,若该股权回购款不能如期回收,将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承诺将继续督促回购义务人尽快履行股权回购承诺,继续加强对股权回购款的催收工作,并在出现相关风险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诉讼等措施要求履约,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后续将继续催促跟进股权回购相关事项,充分保障及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2021-11-16] (002403)爱仕达: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1-070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 8,160.78 万元参与认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江宸智能”;股票代码:835027)的定向发行股票,认购数量为767.25 万股,认购价格为 10.6364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1、原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江宸智能控股
股东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 2017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1,500 万元,2018 年
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2019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8,000 万元。其中,
净利润是指江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变更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各相关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决定将
原协议“第五条 特殊性约定”中的第 1 款和第 2 款规定中的期限顺延一年,即
业绩承诺期限从原来的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变更为 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在 2018-2020 年期间的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4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其中,净利润是指江
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3、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8-2020 年,经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江宸智能合并范围内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承诺净利润 实现金额 差额
2018 年 1,500 -156.14 -1,656.14
2019 年 4,000 -224.64 -4,224.64
2020 年 8,000 1,499.40 -6,500.60
合计 13,500 1,118.62 -12,381.38
根据以上数据,江宸智能未完成业绩承诺。
二、股权回购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已采取措施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已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股权回购通知》,
要求其在2021年7月12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关于催促朱立洲、
项静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其在 2021 年 7 月 12 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
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支付计划安排
经双方友好沟通,朱立洲及项静本人愿意按照 2017 年 9 月签署的《宁波江
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及 2018 年 12 月签署的《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变更协议》中的约定,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7 月 11 日,朱立洲向公司送达《履约担保函》,承诺在未来三个月
内将股份回购款全额支付给公司,同时愿意自签署履约担保函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公司支付人民币 500 万元的履约定金,公司已收到朱立洲支付的 500 万元履约定
金。
公司已多次与朱立洲沟通,督促其及时履行回购义务,朱立洲表示计划通过
股权转让的方式筹集资金,目前正在积极与外部资金对接。2021 年 10 月 11 日,
朱立洲向公司送达《承诺函》,承诺股权回购款支付计划如下:1)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前支付人民币不低于 3,000 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2)在 2021
年 12 月 25 日前支付所有剩余股权回购款。如果朱立洲未按照承诺函的规定支付股权回购款,则其股权回购义务加速到期,公司有权在任一期股权回购款期限到期日的次个工作日起要求朱立洲立即向本公司支付所有股权转让款。该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对朱立洲具有不可撤销的约束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朱立洲支付的股权回购款人民币 2,200万元,朱立洲未能按《承诺函》约定计划支付股权回购款,公司已数次向回购义务人明确履行股权回购承诺的必要性,并将持续催促上述股权回购义务人尽快完成股权回购承诺。在采取相关措施仍未收回股权回购款的情况下,公司将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追偿,以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风险提示
1、后续股权回购款的收回目前存在不确定性,若该股权回购款不能如期回收,将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承诺将继续督促回购义务人尽快履行股权回购承诺,继续加强对股权回购款的催收工作,并在出现相关风险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诉讼等措施要求履约,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后续将继续催促跟进股权回购相关事项,充分保障及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2021-11-04] (002403)爱仕达:关于金属炊具智能制造基地技改项目通过验收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1-069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属炊具智能制造基地技改项目通过验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仕达”)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的“金属炊具智能制造基地技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顺利通过项目竣工验收,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申请及各级部门上报、专家评审,公司已于 2017 年 11 月获得国家
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关于“金属炊具智能制造基地技改项目”,涉及
政府补助资金 4,920 万元。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
二、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由爱仕达智能制造板块总规划、总设计、总承包,通过自主创新,全面实施机器换人,打造了智能化生产及物流体系、数字化运营管控体系以及绿色制造体系,助力爱仕达智能制造的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于 2017 年 8 月开工建设,2020 年 8 月完成设备安装和调试。经过一年试运行,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目前具备年产达到 4,500 万只金属炊具的生产能力。
三、项目验收情况
近日,经验收组专家现场踏勘及会议讨论,“金属炊具智能制造基地技改项目”已完成各项建设内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到位,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规定,验收小组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四、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1、目前,爱仕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已成为行业领先的炊具生产基地,为全国乃至全球提供一站式家居用品及服务整体解决方案,而本项目的实施对工厂人
均生产效率、节能、环保有明显的改善和提升。
2、项目注重对智能产品的运用,浙江钱江机器人有限公司相关产品的大规模应用大力推进了爱仕达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了行业“国产机器换人”示范应用,结合爱仕达数字化运行管控体系,为中国工业企业提供数字化、智能化的整体解决方案,助推“智能制造”高质量发展。
3、近年来,公司荣获工信部“绿色工厂”称号,同时也被列入 2021 年浙江
省“未来工厂”试点建设单位,项目的建设与实施为公司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公司将继续努力,务求进一步提升智能制造板块的核心竞争力。
4、随着该项目的产能逐步释放,将为公司经营业绩提供重要支撑,但考虑到未来市场需求、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成本等存在波动风险,产生预期效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2021-11-03] (002403)爱仕达:关于业绩补偿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1-068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补偿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爱仕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仕达机器人”)与上海索鲁馨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鲁馨”或“上海索鲁馨”)、香港索鲁馨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
索鲁馨”)、叶政德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签署《上海索鲁馨自动化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及增资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爱仕达机器人以自有资金 368.16 万元收购香港索鲁馨持有的索鲁馨 25%股权及叶政德持有的索鲁馨 7.773%股权(合计受让 32.773%股权),同时以自有资金 764.64 万元对索鲁馨进行增资,其中 181.513 万元为新增注册资本,超过注册资本部分的 583.127万元计入索鲁馨的资本公积。本次交易完成后,爱仕达机器人持有索鲁馨 60%股权,索鲁馨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索鲁馨部分股权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6)。
1、原业绩承诺情况
2017年11月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爱仕达机器人与上海索鲁馨、香港索鲁馨、叶政德签署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其中协议“第七条特殊约定事项(一)业绩目标条款”对业绩承诺进行了规定,规定如下:
(1)香港索鲁馨、叶政德承诺上海索鲁馨在2017-2019年期间销售收入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6,000万元、10,000万元;2017-2019 年期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800万元和1,200万
元。
(2)香港索鲁馨、叶政德承诺上海索鲁馨在2017-2019年期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实现数低于80%时,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同意就目标净利润与累计实现净利润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上海索鲁馨进行补足。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应当在爱仕达机器人发出补足通知之日起60日内进行全部现金补足,如违反本条约定,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金。
(3)爱仕达机器人承诺在 2017-2019 年期间每年将向上海索鲁馨提供不少
于其 10%的业务量,但该等业务量对上海索鲁馨净利润贡献比例不超过 10%,净利润超出部分不纳入本条第 1 项所约定的利润考核指标。
2、变更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上海索鲁馨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各相关方一致决定将原协议“第七条特殊约定事项(一)业绩目标条款”中的期限顺延一年,即业绩承诺期限从原来的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变更为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变更如下:
(1)香港索鲁馨、叶政德承诺上海索鲁馨在2018-2020年期间销售收入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6,000万元和10,000万元;2018-2020年期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800万元和1,200万元。
(2)香港索鲁馨、叶政德承诺上海索鲁馨在2018-2020年期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实现数低于80%时,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同意就目标净利润与累计实现净利润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上海索鲁馨进行补足。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应当在爱仕达机器人发出补足通知之日起60日内进行全部现金补足,如违反本条约定,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金。
(3)爱仕达机器人承诺在2018-2020年期间,每年将向上海索鲁馨提供不少于其10%的业务量,但该等业务量对上海索鲁馨净利润贡献比例不超过10%,净利润超出部分不纳入本条第1项所约定的利润考核指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上海索鲁馨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
3、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8-2020 年,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索鲁馨扣
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 净利润实 实际净利润与
时间 实际营业收入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现金额 承诺净利润差
润(简称“净利润”) 额
2018 年 2,963.60 300 304.89 4.89
2019 年 4,549.82 800 69.21 -730.79
2020 年 6,140.19 1,200 613.74 -586.26
合计 13,653.61 2,300 987.84 -1,312.16
2018-2020 年,上海索鲁馨承诺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累计承诺数的 80%为 1,840 万元,上海索鲁馨累计实现数未达到此金额。
二、业绩补偿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已采取措施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已向业绩补偿义务人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发送《业
绩补偿通知》,要求其在 2021 年 7 月 11 日前向索鲁馨补偿 1,312.16 万元(人
民币壹仟叁佰壹拾贰万壹仟陆佰元整)。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再次向业绩补偿义务人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发送《关
于催促香港索鲁馨自动化有限公司、叶政德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函》,要求其在
2021 年 7 月 11 日前向索鲁馨补偿 1,312.16 万元(人民币壹仟叁佰壹拾贰万壹
仟陆佰元整)。
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已向业绩补偿义务人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发送《违
约通知》,要求其自 2021 年 7 月 12 日起,就其尚未支付的业绩补偿款 1,082.16
万元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补偿款支付进展
经前期沟通,香港索鲁馨及叶政德愿意按照 2017 年 11 月签署的《上海索鲁
馨自动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及 2018 年 12 月签署的《上海索鲁馨自动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之变更协议》,向索鲁馨补偿 1,312.16 万元(人民币壹仟叁佰壹拾贰万壹仟陆佰元整)。
香港索鲁馨为叶政德持有索鲁馨 40%股权的法人主体,本身并无业务。经了
解,叶政德在境内的主要收入来源为索鲁馨发放的工资,其主要资产为其通过香
港索鲁馨持有的索鲁馨 40%的股权。
2021 年 6 月 30 日至 7 月 9 日,叶政德已累计向上海索鲁馨支付业绩补偿款
人民币 230 万元,其余资金正通过借款、股权转让等方式进行筹措。2021 年 7月 12 日,叶政德已向公司送达《承诺函》,承诺后续业绩补偿款支付计划如下:
1)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支付 100 万元;2)在 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支付 982.16
万元,并承诺在未足额支付业绩补偿款前,将勤勉尽责,不主动离职,并愿意拿出工资的一半(叁拾万元人民币每年)作为履约保证。如果叶政德未按照《承诺函》支付业绩补偿款,则其业绩补偿义务加速到期,公司有权在任一期业绩补偿款期限到期日的次个工作日起要求叶政德立即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
近日,叶政德已向上海索鲁馨支付剩余业绩补偿款人民币 982.16 万元。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叶政德已累计向上海索鲁馨支付业绩补偿款 1,312.16 万元,其业绩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2021-10-30] (002403)爱仕达: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1-067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爱仕达电器”)因生产经营需要,近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陆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安陆支行”)签署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及其他授信业务,公司与建设银行安陆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保证合同》,公司同意为湖北爱仕达电器在建设银行安陆支行形成的借款 1,000 万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根据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同意为湖北爱仕达电器在建设银行安陆支行办理额度不超过 2,3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80,5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下属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6,9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63,60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湖北爱仕达电器与建设银行安陆支行签署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HTZ420686200LDZJ2021N002),公司与建设银行安陆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420686200YBDB2021N001)、《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建孝安陆保(爱仕达)2021001 号)。根据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保证合同》,公司同意为湖北爱仕达电器在建设银行安陆支行形成的借款 1,000 万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根据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同意为湖北爱仕达电器在建设银行安陆支行办理额度不超过 2,3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 2021 年度预计为下属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 44,200 万元。根据年度额度预计,公司对湖北爱仕达电器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 0 万元。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担保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陆支行
借款人:湖北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
借款币种及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主合同:建设银行安陆支行与湖北爱仕达电器之间签署的编号为HTZ420686200LDZJ2021N002 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贷款人实现
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借款期限:主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即从 2021 年 10 月 29 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担保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陆支行
债务人:湖北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
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贰仟叁佰万元整
主合同:建设银行安陆支行为湖北爱仕达电器连续办理本合同约定的授信业
务而将要及/或已经与债务人在 2021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期间签
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在债权确定期间签订的上述合同、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起三年止。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 80,500 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
额为 38,097.71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6.96%。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2021-10-27] (002403)爱仕达: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1-066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将截止 2021 年9 月 30 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和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价值及经营
成果,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
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资产进行清查,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和分析,并遵循谨慎性原因对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1年9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
试后,2021 年 1-9 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0,378,028.89 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元) 占 2020 年经审计净利润比例
应收账款 7,906,124.12 7.70%
其他应收款 2,862,830.51 2.79%
应收款项融资 -11,442.60 -0.01%
存货 -373,520.00 -0.36%
合同资产 -5,963.14 -0.01%
合计 10,378,028.89 10.11%
注:损失金额以正号填列。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依据上述原则,公司 2021 年 1-9 月确认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7,906,124.12
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862,830.51 元,转回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11,442.60 元,转回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5,963.14 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说明
公司存货依据其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差异计提减值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依据上述原则,公司 2021 年 1-9 月确认转回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373,520.00
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1 年 1-9 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10,378,028.89
元,上述减值计提将减少 2021 年 1-9 月公司利润总额 10,378,028.89 元,公司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为公司财务部门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2021-10-27] (002403)爱仕达: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2元
每股净资产: 6.411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3%
营业总收入: 24.6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13.11万元
[2021-10-20] (002403)爱仕达: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1-064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林菊香女士关于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股东 东或第一大股 本次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质押开 质押到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东及其一致行 数(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始日 期日
动人
2021 年 申 请 质 交通银行 自身
林菊香 是 6,781,250 100% 1.94% 否 否 10 月 11 押 解 除 股份有限 生产
日 日 公司台州 经营
温岭支行
注: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未质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押股 占未
称 (股)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份限 质押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售和 股份
数量(股) 比例 冻结 比例
数量
(股)
爱仕达
集团有 125,648,134 35.87% 87,850,000 87,850,000 69.92% 25.08% 0 0 0 0
限公司
陈合林 26,177,000 7.47% 11,700,000 11,700,000 44.70% 3.34% 8,782,750 75.07% 0 0
陈灵巧 16,582,500 4.73% 16,582,500 16,582,500 100% 4.73% 12,436,875 75.00% 0 0
陈文君 11,700,000 3.34% 0 0 0% 0% 0 0 0 0
林菊香 6,781,250 1.94% 0 6,781,250 100% 1.94% 0 0 0 0
合计 186,888,884 53.35% 116,132,500 122,913,750 65.77% 35.09% 21,219,625 17.26% 0 0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
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是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二)公司控股股东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仕达集团”)及其
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4,882,5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
例 2.6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9%,对应融资余额约 0.33 亿元;未来一年内到
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4,882,5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61%,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1.39%,对应融资余额约 0.33 亿元。爱仕达集团还款资金主要来自于爱仕
达集团及其子公司自身生产经营收入,其一致行动人的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
金,具有足够的资金偿还能力。
(三)爱仕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
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本次
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四、本次质押产生的风险
本次质押产生的相关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
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若出现平仓风险,爱仕达集
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发起补充质押交易的措施。上述股份质押事项若出现其
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五、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2021-10-15] (002403)爱仕达: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1-063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1)2021 年前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2021 年 1-9 月) 上年同期(2020 年1-9月)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448.46 万元-597.94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14,948.56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96%-97%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1 元/股-0.02 元/股 盈利:0.44 元/股
(2)2021 年第三季度预计业绩情况
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2021 年 7-9 月) 上年同期(2020 年7-9月)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1,496.71 万元-1,646.19 万元 盈利:558.75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4 元/股-0.05 元/股 盈利:0.02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96%至 97%,主
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土地收储补偿事项,上年同期确认了位于温岭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园区内的土地及土地建筑物、构筑物收储补偿款的资产处置收益,该收益为非经常性损益,增加了公司 2020 年税后净利润约 2.35 亿元。
2、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报告期内人民币汇率升值,影响销售收入,降低毛利率水平。
3、此外,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成本压力增加,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数据,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2021-10-13] (002403)爱仕达:关于业绩补偿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1-062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补偿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江宸智能交易概述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 8,160.78 万元参与认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江宸智能”;股票代码:835027)的定向发行股票,认购数量为767.25 万股,认购价格为 10.6364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参与认购江宸智能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1、原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江宸智能控股
股东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 2017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1,500 万元,2018 年
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2019 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8,000 万元。其中,
净利润是指江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变更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各相关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决定将
原协议“第五条 特殊性约定”中的第 1 款和第 2 款规定中的期限顺延一年,即
业绩承诺期限从原来的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变更为 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朱立洲、项静承诺江宸智能在 2018-2020 年期间的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4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其中,净利润是指江
宸智能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3、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8-2020 年,经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江宸智能合并范围
内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承诺净利润 实现金额 差额
2018 年 1,500 -156.14 -1,656.14
2019 年 4,000 -224.64 -4,224.64
2020 年 8,000 1,499.40 -6,500.60
合计 13,500 1,118.62 -12,381.38
根据以上数据,江宸智能未完成业绩承诺。
(二)上海索鲁馨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爱仕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仕达机器人”)与上海索鲁馨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鲁馨”或“上海索鲁馨”)、香港
索鲁馨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索鲁馨”)、叶政德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签署《上海索鲁馨自动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爱仕达机器人以自有资金 368.16 万元收购香港索鲁馨持有的索鲁馨 25%股权及叶政德持有的索鲁馨 7.773%股权(合计受让 32.773%股权),同时以自有资金 764.64 万元对索鲁馨进行增资,其中 181.513 万元为新增注册资本,超过注册资本部分的 583.127 万元计入索鲁馨的资本公积。本次交易完成后,爱仕达机器人持有索鲁馨 60%股权,索鲁馨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索鲁馨部分股权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6)。
1、原业绩承诺情况
叶政德签署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其中协议“第七条特殊约定事项(一)业绩目标条款”对业绩承诺进行了规定,规定如下:
(1)香港索鲁馨、叶政德承诺上海索鲁馨在2017-2019年期间销售收入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6,000万元、10,000万元;2017-2019 年期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800万元和1,200万元。
(2)香港索鲁馨、叶政德承诺上海索鲁馨在2017-2019年期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实现数低于80%时,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同意就目标净利润与累计实现净利润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上海索鲁馨进行补足。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应当在爱仕达机器人发出补足通知之日起60日内进行全部现金补足,如违反本条约定,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金。
(3)爱仕达机器人承诺在 2017-2019 年期间每年将向上海索鲁馨提供不少
于其 10%的业务量,但该等业务量对上海索鲁馨净利润贡献比例不超过 10%,净利润超出部分不纳入本条第 1 项所约定的利润考核指标。
2、变更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上海索鲁馨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各相关方一致决定将原协议“第七条特殊约定事项(一)业绩目标条款”中的期限顺延一年,即业绩承诺期限从原来的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变更为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变更如下:
(1)香港索鲁馨、叶政德承诺上海索鲁馨在2018-2020年期间销售收入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6,000万元和10,000万元;2018-2020年期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800万元和1,200万元。
(2)香港索鲁馨、叶政德承诺上海索鲁馨在2018-2020年期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实现数低于80%时,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同意就目标净利润与累计实现净利润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上海索鲁馨进行补足。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应当在爱仕达机器人发出补足通知之日起60日内进行全部现金补足,如违反本条约定,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金。
(3)爱仕达机器人承诺在2018-2020年期间,每年将向上海索鲁馨提供不少
于其10%的业务量,但该等业务量对上海索鲁馨净利润贡献比例不超过10%,净利润超出部分不纳入本条第1项所约定的利润考核指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上海索鲁馨有关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
3、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8-2020 年,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索鲁馨扣
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 净利润实 实际净利润与
时间 实际营业收入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现金额 承诺净利润差
润(简称“净利润”) 额
2018 年 2,963.60 300 304.89 4.89
2019 年 4,549.82 800 69.21 -730.79
2020 年 6,140.19 1,200 613.74 -586.26
合计 13,653.61 2,300 987.84 -1,312.16
2018-2020 年,上海索鲁馨承诺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累计承诺数的 80%为 1,840 万元,上海索鲁馨累计实现数未达到此金额。
二、业绩补偿事项进展情况
(一)对业绩承诺方朱立洲、项静已采取的措施及未来的具体计划
1、公司已采取措施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已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股权回购通知》,
要求其在 2021 年 7月 12 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
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项静发送《关于催促朱立洲、
项静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要求其在 2021 年 7 月 12 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
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支付计划安排
经双方友好沟通,朱立洲及项静本人愿意按照 2017 年 9 月签署的《宁波江
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及 2018 年 12 月签署的《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变更协议》中的约定,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宸智能 20%股权。
2021 年 7 月 11 日,朱立洲已向公司送达《履约担保函》,承诺在未来三个
月内将股份回购款全额支付给公司,同时愿意自签署履约担保函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公司支付人民币 500 万元的履约定金,公司已收到朱立洲支付的 500 万元履约定金。
公司已多次与朱立洲沟通,督促其及时履行回购义务,朱立洲表示计划通过
股权转让的方式筹集资金,目前正在积极与外部资金对接。2021 年 10 月 11 日,
朱立洲向公司送达《承诺函》,承诺股权回购款支付计划如下:1)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前支付人民币不低于 3,000 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2)在 2021
年 12 月 25 日前支付所有剩余股权回购款。如果朱立洲未按照承诺函的规定支付股权回购款,则其股权回购义务加速到期,公司有权在任一期股权回购款期限到期日的次个工作日起要求朱立洲立即向本公司支付所有股权转让款。该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对朱立洲具有不可撤销的约束力。
(二)对业绩承诺方香港索鲁馨自动化有限公司、叶政德已采取的措施及未来的具体计划
1、公司已采取措施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已向业绩补偿义务人香港索鲁馨、叶政德发送《业
绩补偿通知》,要求其在 2021 年 7 月 11 日前向索鲁馨补偿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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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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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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