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315什么时候复牌?-焦点科技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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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8] (002315)焦点科技: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
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
投资理财,有效期为自获董事会授权之日(2021 年 1 月 29 日)起一年。
现原授权已到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使用连续性,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详细情况如下:一、 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等级的、有担保的短期融资融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或者以银行同业存款、金融债、国债、高信用等级的公司债、中期票据等高流动性、固定收益类产品、货币市场基金作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品种风险较低,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4、投资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限内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全部为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6、实施方式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拿出投资方案经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 5 亿元的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选择流动性较强、收益固定的产品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现金管理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丰富投资产品的投资种类和投资渠道,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授权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在保障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需求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
五、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8] (002315)焦点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2月17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沈锦华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
《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
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效期为自获董事会授权之日(2021 年 1 月 29 日)
起一年。
现原授权已到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使用连续性,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8] (002315)焦点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使
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
产品,授权期限截至2022年3月19日。
根据上述决议,现将公司2021年下半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最
新进展情况公告如下。同时,公司进行以下投资理财的决策审批程序和具体操作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
受托人 产品 委托理财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收益类型 本期实际收 预计收益率 实际收
名称 名称 金额 回本金金额 益率
苏州银 结构 2021 年 9 2022 年 1 保本浮动 1.70%或 3.35%
行南京 性存 4000 万元 月 16 日 月 17 日 型 4000 万元 或 3.45% 3.35%
分行 款
交通银 结构 2021 年 11 2022 年 2 保本浮动 1.35%或 3.20%
行江苏 性存 5000 万元 月 29 日 月 28 日 型 5000 万元 或 3.40% 未到期
省分行 款
南京银 结构
行江北 性存 3000 万元 2021 年 11 2022 年 2 保本浮动 3000 万元 1.65%或 3.25% 3.55%
新区分 款 月 2 日 月 9 日 型 或 3.55%
行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1、苏州银行南京分行结构性存款
(1)存款收益计算方式
挂钩标的:欧元兑美元汇率(彭博 BFIX 页面)
到期兑付利息=本金×年利率×存期(对年对月对日)
观察期内:
若汇率观察日 EUR/USD 即期汇率定盘价高于初始汇率+770BP,则利率水平
=3.45%;
若汇率观察日 EUR/USD 即期汇率定盘价不低于汇率 0.85 且不高于初始汇率
+770BP,则利率水平=3.35%;
若汇率观察日 EUR/USD 即期汇率定盘价低于汇率 0.85,则利率水平=1.70%;
EUR/USD 即期初始汇率:起息日当天东京时间 9:00 EUR/USD 中间价数据;
EUR/USD 即期汇率观察日定盘价:到期日前第三个汇率观察工作日的东京时间15:00的 EUR/USD中间价数据。初始汇率和定盘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彭博 BFIX 界面不可读时,则该汇率由苏州银行以商业合理的方式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全权决定。若当天非 BFIX 公布日,则用前一个 BFIX 公布日的汇率,1BP=1/10000。
(2)提前终止条款:公司不可提前终止,银行有权提前终止。
(3)风险提示:
政策风险:本产品仅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或无法取得。
信用风险:本期产品主要投资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髙、流动性较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产品、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高信用级别的信用类债券(企业债、中期票据、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债务市场工具、银行间市场产品或监管政策允许的其它金融产品。客户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用款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将面临投资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本产品采用到期一次兑付的期限结构设计,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肘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内在波动性,客户投资本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产品存续期间若银行存款和其他投资市场资产投资收益发生波动,则客户面临承担资金配置存款和其他投资市场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风险。
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苏州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结构性存款
(1)存款收益计算方式:
挂钩标的: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合约收盘价(以上海黄金交易所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为准)
收益=本金×实际收益率(年化)×实际产品期限÷365
若观察日挂钩标的的收盘价高于高行权价(423.00元/克),则整个存续期客户获得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为高档收益率(3.40%)。
若观察日挂钩标的的收盘价低于等于高行权价(423.00元/克),且高于等于低行权价(336.00元/克),则整个存续期客户获得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为中档收益率(3.20%)。
若观察日挂钩标的的收盘价低于低行权价(336.00元/克),则整个存续期客户获得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为低档收益率(1.35%)。
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收益以银行按照本产品协议约定计算并实际支付为准,该等收益不超过按本产品协议约定的产品年化收益率计算的收益。
(2)提前终止条款:公司不可提前终止,银行有权提前终止。
(3)风险提示
政策风险:本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市场风险:本产品存续期间,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挂钩标的的对应的汇率、商品等多种市场风险,导致结构性存款实际收益的波动。
信用风险:交通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认购资金及收益产生影响。
流动性风险: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如果投资者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产品提前终止风险:在产品期限内,如果发生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投资者可能面临无法按预期产品持有期限(若有)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 告通知造成影响,可 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产品遭受损失。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
3、南京银行江北新区分行结构性存款
(1)存款收益计算方式:
挂钩标的: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观察日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 BFIXEURUSD”页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汇率中间价。如果某日彭博“BFIX EURUSD”页面上没有相关数据,南京银行将以公正态度和理性商业方式来确定)
产品收益=投资本金×R×产品期限÷360,360天/年
R为产品到期时的实际年化收益率
如果观察日挂钩标的大于观察水平1,R为1.65%(预期最低收益率);
如果观察日挂钩标的大于观察水平2,且小于或等于观察水平1,R为3.25%;
如果观察日挂钩标的小于或等于观察水平2,R为3.55%(预期最高收益率)
(2)提前终止条款:公司不可提前终止,银行有权提前终止。
(3)风险提示
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兑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信用风险:南京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认购资金及收益产生影响。
流动性风险:除本产品销售文件另有约定,本产品存续期内客户不得提前终止,即客户在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用本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客户应充分考虑投资本产品给自身生产经营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提前终止风险:在本结构性存款存续期内,若遇市场剧烈波动、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结构性存款正常运行时,南京银行有权根据市场状况、自身情况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客户必须考虑产品提前终止时无法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南京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相关投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二、相关说明
1、公司与苏州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无关联关系。
2、应对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运营的影响
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收益率,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签订的《产品协议书》等。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8] (002315)焦点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良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全体监事审议并决议如下:
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在保障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需求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8] (002315)焦点科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
意公司 2022 年与关联方南京焦点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焦
点基金”)发生总额不超过 200 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同意公司 2022 年与关联
方江苏健康无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无忧”)发生总额不超过 450
万元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沈锦华先生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交 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易定价 (万元) 已发生金额 金额
原则 (万元)
南京焦点产业投资基 基金管理费 按市场 200.00 0 200.00
金中心(有限合伙) 价原则
向关联人
提供劳务 江苏健康无忧网络科 提供贷款 按市场 450.00 0 450.00
技有限公司 价原则
小计 - - 650.00 0 650.00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实际发生情况
预计实际 预计实际
关联交易 关联 关联交 预计实际 预计 发生额占 发生额与 披露日期及
类别 人 易内容 发生金额 金额 同类业务 金额差异 索引
(万元) (万元) 预计比例 (%)
(%)
向关联人 南京焦 基金管 200.00 200.00 100% 0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
提供劳务 点产业 理费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投资基 和巨潮资讯网
金中心 (www.cninfo.com.cn)
(有限 的《2021 年度日常关联
合伙) 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1-005)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
南京艾 提供仓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普太阳 储、物 和巨潮资讯网
能设备 流、商 3.84 20.00 1.00 -80.80 (www.cninfo.com.cn)
有限公 品代销 的《2021 年度日常关联
司 等服务 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1-005)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
江苏健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康无忧 提供贷 和巨潮资讯网
网络科 款 450.00 450.00 3.99 0 (www.cninfo.com.cn)
技有限 的《2021 年度日常关联
公司 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1-005)
南京市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
智慧医 月 3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疗投资 提供信 和巨潮资讯网
运营服 息技术 35.78 38.00 30.37 -5.84 (www.cninfo.com.cn)
务有限 服务 的《关于新增 2021 年度
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
告》(2021-056)
小计 - 689.62 708.00 - -2.60 -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
江苏中 技术咨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堃数据 询或人 和巨潮资讯网
技术有 力外包 0 100.00 0 -100.00 (www.cninfo.com.cn)
限公司 服务 的《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接受关联 (2021-005)
人提供的 南京市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
劳务 智慧医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疗投资 采购推 和巨潮资讯网
运营服 广服务 240.04 250.00 1.80 -3.98 (www.cninfo.com.cn)
务有限 的《2021 年度日常关联
公司 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1-005)
小计 - 240.04 350.00 - -31.42 -
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中存在单项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金额低于预计金额 20%以上的情况,主要受市场需求波动等因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素影响。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的进行,交易价格
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022-01-21] (002315)焦点科技: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沈锦
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
股 控股股 是否为 否 质
东 东或第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限售股 为 质押 质押 押
名 一大股 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如是, 补 起始 到期 质权人 用
称 东及其 注明限 充 日 日 途
一致行 售类型) 质
动人 押
办理
沈 2022 解除 苏州银 融
锦 控股股 10,500,000 6.99% 3.43% 否 否 年 1 质押 行股份 资
华 东 月 19 登记 有限公 担
日 手续 司 保
为止
合 - 10,500,000 6.99% 3.43% - - - - - -
计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所质押股份
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沈锦华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股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东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司总 占已
持股数量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已质押股 质押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名 例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股本 份限售和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称 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 数量 比例
比例
沈
锦 150,247,358 49.07% 3,000,000 13,500,000 8.99% 4.41% 13,500,000 100% 99,185,518 88.02%
华
合 150,247,358 49.07% 3,000,000 13,500,000 8.99% 4.41% 13,500,000 100% 99,185,518 88.02%
计
注: 上述“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系高管锁定股数量,不存在被司法限售或冻结的情
况。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1-12-31] (002315)焦点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5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9日在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沈锦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全体董事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沈锦华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号)。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 (002315)焦点科技: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发布了《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对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一站”)
2021 年与关联方南京市智慧医疗投资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医疗”)
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上述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
现根据新一站开展业务的经营活动需要,新一站旗下全资子公司南京新贝金
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贝金服”)新增与智慧医疗总额不超过 38 万元人
民币的关联交易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
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旗下孙公司新贝金服新增2021
年与关联方智慧医疗发生总额不超过38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沈锦华
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上述关联交易详情如下: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 调整前预计 调整后预计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类别 定价原则 金额 金额 已发生金额 金额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
向关联人 南京市智慧医 提供信息技术 按市场价
提供服务 疗投资运营服 服务 原则 0 万元 38 万元 35.78 万元 0 元
务有限公司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上一年度与智慧医疗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如下:
关联 实际发 预计金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关联人 交易 生金额 额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及索引
类别 内容 (万元) (万元)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 (%)
南京市智慧 详见 2020 年 12 月
医疗投资运 采 购 19 日的《关于新增
向 关联 人 营服务有限 推 广 155.94 175.00 0.95 10.89 2020 年度日常关联
采购服务 公司 服务 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0-092)
小计 155.94 175.00 - 10.89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南京市智慧医疗投资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MA1T685D8C;
成立时间:2017 年 10 月 26 日;
公司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玉兰路八号“国资大厦”4 层;
法定代表人:干伟明;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医疗投资运营服务;健康技术、养老技术、计算机软硬件、软件
及辅助设备的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服
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软件服务;健康管理咨询;养老服务;生物技术推广
服务;健康管理咨询;医疗信息咨询和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商务信息咨
询;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保健器材、运动器材的销售及网上销售;社会经济咨
询;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智慧医疗资产总额为人
民币 36,580,968.10 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4,277,982.60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32,302,985.50 元,2021 年 1-9 月, 智慧 医疗主 营业 务收 入为人 民币
7,032,699.02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386,251.10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沈锦华先生现担任智慧医疗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有关规定,智慧医疗为公司关联法人,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 履约能力分析
智慧医疗经营状况正常,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智慧医疗向新一站旗下全资子公司新贝金服采购信息技术支持及服务,智慧医疗根据新贝金服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支付技术服务费。预计 2021 年发生额约38 万元。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新贝金服与智慧医疗签订《信息技术支持及服务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一年。
四、关联交易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1. 关联交易必要性
智慧医疗由南京市发改委牵头,协同南京市人社局和卫计委信息中心,由南京市信息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带头设立,以推进南京市智慧医疗产业化运营为目标的运营公司,主要从事智慧医疗市场化、产业化建设运营工作。本次关联交易为新贝金服日常经营性交易,是业务开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必要的。
2.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经营活动需要,有助于公司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
业务的发展。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价格,交易公允、公开、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新增的2021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旗下孙公司新贝金服为智慧医疗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属于正常业务活动范围,交易价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各相关因素,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该议案具体议项时,关联董事沈锦华先生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新增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六、备查文件
1、《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0-30] (002315)焦点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63元
每股净资产: 6.73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08%
营业总收入: 10.8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93亿元
[2021-09-29] (002315)焦点科技: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激励计划实际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266.94 万份,占授予时公司总股本的 0.87%,分二期行权;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期:2021 年 8 月 13 日;
4、授予人数:493 人;
5、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14.55 元/股;
6、本次激励计划期权有效期为 36 个月;
7、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 2021 年 9 月 28 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焦点 JLC2,期权代码:03717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对对应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及公司内部 OA 办公系统公示
了《焦点科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将公司拟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31 日至 2020 年 8 月 10 日。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制定〈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及 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 权的调整及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5、2020 年 9 月 17 日,公司完成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
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 案》、《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7、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公示了《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将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
内部 OA 办公系统中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8 日至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
上述信息披露内容详情参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情况
1、授权日:2021 年 8 月 13 日。
2、授予数量:266.94 万份。
3、行权价格: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4.55 元/股。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 13.98 元/股;
(2)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60 个交易日内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分别为 14.55 元/
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493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如下:
姓名 职位 获授的股票期权 获授总额占授予 获授总额占当前
数量(万份) 总额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李磊 董事兼高级副总裁 10.00 3.75% 0.03%
谢志超 董事 3.00 1.12% 0.01%
迟梦洁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5.00 1.87% 0.02%
成俊杰 高级副总裁 2.00 0.75% 0.01%
顾军 财务总监 5.00 1.87% 0.02%
徐波 高级副总裁 10.00 3.75% 0.03%
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共 231.94 86.89% 0.76%
计 487 人)
合计(共 493 人) 266.94 100.00% 0.87%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
励对象可以在未来 24 个月内按 50%、50%的比例分两期行权。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权的行权期及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股票期权数量比例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 5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
股票期权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 首个
第二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 5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2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每年一次)对公司的
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中关于预留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或以 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
第一个行权期 数,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增长率
预留授予的 不低于 60%。
股票期权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
或以 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
第二个行权期 数,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 100%。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以经审计的数据为准。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反之,若行权
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股票期权当
期可行权份额。
(2)激励对象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只有在规定的考核年度达到公司业绩指标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等级
为 A、B 或 C 的前提下,才可全部或部分行权。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
四个考核等级进行归类,各考核等级对应的个人考核可行权比例如下:
绩效考核等级 A B C D
可行权比例 100% 80% 50% 0%
8、行权程序
(1)在行权日前,公司应确认激励对象是否满足行权条件。董事会应当就
本激励计划设定的行权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同时发表
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行权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对于
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激励对象提供统一或自主
行权方式;对于未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注销其持有的该次行权对应的全
部或部分股票期权。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实施情况的公告。
(2)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确认后,公司应当向深交所提出申请,向激励对
象定向发行股票,经深交所确认后,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3)公司向登记部门办理变更事项的登记手续。
(4)激励对象可对已行权的公司股票进
[2021-09-24] (002315)焦点科技: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
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简称:焦点JLC1,期权代码:037876。
2、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98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3,544,710份,行权价格为14.55元/股。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三个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1年9月24日至2022年9月8日。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获授股票期权的98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自主行权共3,544,710份,行权价格为14.55元/股。
一、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说明
1、首次授予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时间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权日为2020年9月9日,故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已于2021年9月9日届满。
2、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序号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行
1
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上市 权条件。
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不
得实行股权激励的;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的;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满
2 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足行权条件。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
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本激励计划在 2020 年-2022 年会计年度中,分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年度(每年一次)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首 润为 148,375,918.31 元,同比
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为: 2019 年增长 135.31%,满足行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权条件。
不低于 30%;或以 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 30%。
个人考核要求:
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目 除 116 名离职人员已不具备激
标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 A、B 或 C 的前提下, 励资格,984 名激励对象中,951
全部或部分权益可以申请行权;全部或部分未能行 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为 A,5
权的权益,由公司注销。 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 B,26
4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四个考核等级
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 C,2
进行归类,各考核等级对应的个人考核可行权比例 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 D,
如下: 982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
绩效考核 A B C D 评价结果满足行权条件。
可行权比 100% 80% 50% 0%
例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简称:焦点JLC1,期权代码:037876。
2、股票期权行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
本次可行权股票 待注销股票期权 剩余未行股票期
姓名 职位
期权数量(万份) 数量(万份) 权数量(万份)
李磊 董事兼高级副总裁 9.00 0 21.00
谢志超 董事 8.40 0 19.60
迟梦洁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7.50 0 17.50
成俊杰 高级副总裁 9.00 0 21.00
顾军 财务总监 10.50 0 24.50
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
310.071 63.144 727.895
(共计 977 人)
合计(共 982 人) 354.471 63.144 831.495
注:(1)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增发等事项,行权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2)本表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舍去小数位所致。
(3)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后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行权期内合法行权。
4、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4.55元/股。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承办券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申报行权。承办券商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上市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的技术规范完全符合证券交易所及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对于自主行权业务的操作要求,能够有效控制并防止激励对象在相关敏感期内行权、短线交易。
6、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三个行权期,第一个行权
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1年9月24日至2022年9月8日。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7、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四、本次激励对象行权情况与首次授予公告情况一致性说明
根据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0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100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总份额调整为1,561.11万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调整为1,249.11万份。董事会确定2020年9月9日为首次授权日,向1,100名激励对象授予1,249.11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调整及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2021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董事会按照《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调整为14.5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股
[2021-09-11] (002315)焦点科技: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符合本次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条件的98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3,544,710份,行权价格为14.55元/股。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对对应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及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公示了《焦点科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将公司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10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8月17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0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调整及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5、2020年9月17日,公司完成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2021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7、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公示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将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中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7日。在公示期限
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上述信息披露内容详情参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时间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权日为2020年9月9日,故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已于2021年9月9日届满。
2、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序号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行
1
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上市 权条件。
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不
得实行股权激励的;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满
2 选的;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足行权条件。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
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0 年-2022 年会计年度中,分
年度(每年一次)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首 公司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为: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3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润为 148,375,918.31 元,同比
不低于 30%;或以 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2019 年增长 135.31%,满足行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归属于上 权条件。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 30%。
个人考核要求:
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目 除 116 名离职人员已不具备激
标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 A、B 或 C 的前提下, 励资格,984 名激励对象中,951
全部或部分权益可以申请行权;全部或部分未能行 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为 A,5
权的权益,由公司注销。 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 B,26
4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四个考核等级
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 C,2
进行归类,各考核等级对应的个人考核可行权比例 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 D,
如下: 982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
绩效考核 A B C D 评价结果满足行权条件。
可行权比 100% 80% 50% 0%
例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行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
2、本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
本次可行权股票 待注销股票期权 剩余未行股票期
姓名 职位
期权数量(万份) 数量(万份) 权数量(万份)
李磊 董事兼高级副总裁 9.00 0 21.00
谢志超 董事 8.40 0 19.60
迟梦洁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7.50 0 17.50
成俊杰 高级副总裁 9.00 0 21.00
顾军 财务总监 10.50 0 24.50
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
310.071 63.144 727.895
(共计 977 人)
合计(共 982 人) 354.471 63.144 831.495
注:(1)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2)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增发等事项,行权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3)本表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舍去小数位所致。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4.55元/股。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5、首次授予第一个可行权期行权期限: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2022年9月8日止。
6、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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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对对应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及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公示了《焦点科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将公司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10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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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8月17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0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调整及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5、2020年9月17日,公司完成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2021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7、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公示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将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中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7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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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鉴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5 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 B,可行权比例为第一期可行权数量的 80%;26 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 C,可行权比例为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第一期可行权数量的 50%;2 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为 D,第一期不具备行权条件不可行权。公司董事会经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上述 116 名离职人员及 33 名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的 631,440 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在本次注销
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100 名调整为 984 名,股票期权数量由 1,249.11
万份调整为 1,185.966 万份。
三、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事项,在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事项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的专项审核意见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同意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共计 631,440 份,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由 1,100 名调整为 984 名,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249.11 万份调整为 1,185.966 万份。
六、律师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认为,调整本次行权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以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行权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1日
[2021-09-11] (002315)焦点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10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磊、谢志超、迟梦洁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鉴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5 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 B,可行权比例为第一期可行权数量的 80%;26 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 C,可行权比例为第一期可行权数量的 50%;2 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为 D,第一期不具备行权条件不可行权。董事会经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上述116名离职人员及33名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的 631,440 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在本次注销后,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100 名调整为 984 名,股票期权数量由 1,249.11 万份
调整为 1,185.966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分别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内容详见 2021 年 9 月 1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2021-050)。
二、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磊、谢志超、迟梦洁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公司 2020 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20 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982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544,710 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 14.55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分别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内容详见 2021 年 9 月 1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2021-051)。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1 日
[2021-09-11] (002315)焦点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
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良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全体监事审议并决议如下: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的专项审核意见为:
公司本次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
及注销部分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同意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31,440份,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由 1,100 名调整为 984 名,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249.11 万份调整为 1,185.966 万份。
内容详见 2021 年 9 月 1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2021-050)。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
内容详见 2021 年 9 月 1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2021-051)。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1 日
[2021-09-11] (002315)焦点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10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磊、谢志超、迟梦洁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鉴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5 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 B,可行权比例为第一期可行权数量的 80%;26 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 C,可行权比例为第一期可行权数量的 50%;2 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为 D,第一期不具备行权条件不可行权。董事会经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上述116名离职人员及33名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的 631,440 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在本次注销后,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100 名调整为 984 名,股票期权数量由 1,249.11 万份
调整为 1,185.966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分别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内容详见 2021 年 9 月 1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2021-050)。
二、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磊、谢志超、迟梦洁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公司 2020 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20 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982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544,710 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 14.55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分别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内容详见 2021 年 9 月 1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2021-051)。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1 日
[2021-08-19] (002315)焦点科技: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沈锦华
先生的通知,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解除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沈锦华先生函告,获悉沈锦华先生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质押给江
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的共计 17,600,000 股股票已办理了解除质
押,该部分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1.71%,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76%。相关股份
解除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成。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申请
大股东及其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人等
一致行动人
江苏银行股
17,600,000 11.71% 5.76% 2020年11 2021年8 份有限公司
沈锦华 是 月12日 月17日 南京江北新
区支行
合计 - 17,600,000 11.71% 5.76% - - -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 占其所持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称 例 数量 股份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占已质押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数量 股份比例 数量 比例
沈锦华 150,247,358 49.18% 3,000,000 2.00% 0.98% 3,000,000 100% 113,786,368 97.43%
合计 150,247,358 49.18% 3,000,000 2.00% 0.98% 3,000,000 100% 113,786,368 97.43%
注: 上述“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系高管锁定股数量,不存在被司法限售或冻结的情
况。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2021-08-17] (002315)焦点科技: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
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良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全体监事审议并决议如下: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
监事会的专项审核意见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1-039),《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040)。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事项。
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2021-042)。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列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授予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
6、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和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21年8月13日为授权日,向517名激励对象授予272.56万份股票期权。
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2021-043)。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2021-08-17] (002315)焦点科技: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认真审核,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1-039),《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040)。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裁沈锦华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波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1-041)。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磊、谢志超、迟梦洁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由于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董事会
按照《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调整为 14.55 元/股。
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2021-042)。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磊、谢志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超、迟梦洁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8 月 13 日为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向 517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
272.56 万份。
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2021-043)。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2021-08-17] (002315)焦点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2元
每股净资产: 7.0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83%
营业总收入: 7.3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28亿元
[2021-07-10] (002315)焦点科技: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对 2021 年 1-6 月的经营业绩进行了预
计:2021 年 1-6 月累计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 9,000 万元
-12,50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88.72%-162.12%。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同向上升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项目
修正前 修正后
归属于上 盈利: 盈利:
市公司股 9,000 万元-12,500 万元 11,500 万元–13,500 万元 盈利:
东的净利 比上年同期增长: 比上年同期增长: 4,768.87 万元
润 88.72%-162.12% 141.15% -183.09%
基本每股 盈利: 盈利: 盈利:
收益 0.29 元/股-0.41 元/股 0.38 元/股–0.44 元/股 0.16 元/股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同向上升,业绩向上修
正主要原因是: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1. 报告期内,公司预计营业总收入约为 7.1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 31%。
其中,主营业务中国制造网(Made-in-China.com)报告期内实现现金回款约 5.4亿元,较 2020 年同期增长约 21%。
2.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出售润和软件 4,524,000 股,扣
除相关税费后,上述交易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净利润影响为 2,251.70 万元,该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修正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
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对因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0 日
[2021-06-26] (002315)焦点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焦点科技
股票代码:002315
信息披露义务人:沈锦华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古平岗********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7号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焦点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增加或减少其在焦点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录 ...... 2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焦点科技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1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焦点科技 指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沈锦华先生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持股结构变动行为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沈锦华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1010**********416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古平岗********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 7 号
通讯方式:025-6667 7777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在公司任职情况:公司董事长、总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焦点科技通过BVI全资子公司Crov Global HoldingLimited 间接持有Huize Holding Limited(股票代码为“HUIZ”,于2020年2月12日(美国时间)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股票数量为155,929,140股,占其总股本的15%。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拥有 HUIZ 公司7.38%的股份权益。
除上述权益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自公司上市以来,沈锦华先生为优化公司股权结构,逐渐降低其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陆续减持其所持有的焦点科技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权益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继续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焦点科技股份数为127,324,822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18%。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沈锦华先生自2018年11月28日至2021年6月25日,持有焦点科技股份的变动
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变动股数 变动比例(%) 交易均价
(元/股)
大宗交易 2018/11/28 -2,000,000 -0.8511 11.54
大宗交易 2018/12/25 -1,320,000 -0.5617 11.13
竞价交易 2020/2/18 -776,992 -0.3306 29.57
沈锦华 竞价交易 2020/2/19 -1,285,200 -0.5469 28.91
竞价交易 2020/9/9 -170,300 -0.0557 20.35
竞价交易 2020/9/10 -2,639,960 -0.8641 19.55
大宗交易 2021/2/10 -3,000,000 -0.9820 17.13
大宗交易 2021/6/25 -2,467,800 -0.8078 16.76
合计 - -5.0000 -
*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7.50
元现金股利,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以转增后计算,沈锦华先生共计
减持15,274,910股,变动比例为5.0000%。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沈锦华先生合计持有焦点科技150,247,358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49.18%,其中:累计质押股份20,6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
数的13.71%,占公司总股本的6.74%。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焦点科技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沈锦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查封、冻
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焦点科技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未产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焦点科技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沈锦华先生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焦点科技证券部;
2、联系电话:025—8699 1866。
信息披露义务人:沈锦华
日期:2021 年 6 月 25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南京市江北新区丽
景路 7 号
股票简称 焦点科技 股票代码 002315
信息披露义务人 沈锦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南京市江北新区丽
名称 册地 景路 7 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否 □
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 普通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 127,324,822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比例: 54.18%
上市公司已发行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 10 股派发
股份比例 7.50 元现金股利,同时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后,上述股份应为
165,522,268 股。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股票种类: 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 -15,274,910 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比例:-5.0000%
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 150,247,358 股 持股比例:49.18%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拟 于 未 来
是□ 否 ?
12 个月内继续
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否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
[2021-06-19] (002315)焦点科技: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减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规划,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点科技”)决定对控股子公司南京市焦点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点小贷”)进行减资:公司对焦点小贷的出资额由 49,500 万元减少至 19,500 万元,减资后,焦点小贷注册资本将由 50,000 万元减少至 20,000 万元。
2、审批程序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减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减资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减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市焦点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1MQYQQ1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 7 号焦点科技大厦西塔 0429 室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法定代表人:沈锦华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6-08-08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面向主发起人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人发放贷款、创业
投资、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经过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额 58,200.26 56,167.44
负债总额 785.99 1,447.94
所有者权益 57,414.27 54,719.50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营业收入 2,881.72 3,183.39
利润总额 3,603.36 2,064.07
净利润 2,690.50 1,550.64
在贷余额 20,205.16 30,064.21
3、减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减少前 变动情况(万元) 减少后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9,500 99% -30,000 19,500 97.5%
江苏中企教育科技股份 500 1% - 500 2.5%
有限公司
合计 50,000 100% -30,000 20,000 100%
江苏中企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74%的控股子公司。
三、本次减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焦点小贷进行减资,是公司基于未来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资
金安排以及焦点小贷现有业务规模而做出的决定,在不影响其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
下进行减资,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发展的需要。
本次减资完成后,焦点小贷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本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19 日
[2021-06-19] (002315)焦点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1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沈锦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
司进行减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6 月 1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19 日
[2021-05-28] (002315)焦点科技:关于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择机对公司持有的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和软件”,股票代码:300339)的股票进行处置,授权处置期限至上述金融资产全部处置完毕为止。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5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授权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
二、交易进展及影响
2021 年 5 月 13 日至 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出售润和
软件 4,524,000 股,成交金额为 7,331 万元。本次减持后,公司不再持有润和软件股票。
扣除相关税费后,预计上述交易对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影响约为 2,251.70 万元
(未经审计),占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2.99%。以上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投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
[2021-04-30] (002315)焦点科技:一季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7号焦点科技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沈锦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二、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29)详见2021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2021-04-30] (002315)焦点科技:一季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良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 体 内 容 详 见2021 年 4 月 30 日 刊 登于 《 证 券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二、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
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监事会的专项审核意见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29)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2021 年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2021-04-30] (002315)焦点科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6元
每股净资产: 7.499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7%
营业总收入: 3.3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949.14万元
[2021-04-16] (002315)焦点科技: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05,50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05,5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不变。
本次公司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实施时间距离审议通过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未超过二个月。
本公告发布后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4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4 月
2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4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544 沈锦华
2 07*****800 黄良发
3 01*****932 王静宁
4 01*****022 李丽洁
5 00*****570 谢志超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4 月 14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4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股权激励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或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整。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事项,届时请关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 7 号
咨询联系人:迟梦洁
咨询电话:025-8699 1866
传真电话:025-5869 4317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
[2021-04-14] (002315)焦点科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 年 4 月 13 日下午 2:00
2、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 7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迟梦洁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名,代表股份173,200,1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69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58,749,1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96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4,450,9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30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财务总监、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沈锦华先生因工作及行程原因无法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经过半数董事同意,推选由董事迟梦洁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听取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73,200,1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73,200,1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73,200,1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73,200,1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09,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 173,200,1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73,200,1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709,1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景忠律师、周峰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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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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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8] (002315)焦点科技: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
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
投资理财,有效期为自获董事会授权之日(2021 年 1 月 29 日)起一年。
现原授权已到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使用连续性,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详细情况如下:一、 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等级的、有担保的短期融资融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或者以银行同业存款、金融债、国债、高信用等级的公司债、中期票据等高流动性、固定收益类产品、货币市场基金作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品种风险较低,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4、投资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限内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全部为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6、实施方式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拿出投资方案经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 5 亿元的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选择流动性较强、收益固定的产品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现金管理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丰富投资产品的投资种类和投资渠道,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授权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在保障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需求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
五、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8] (002315)焦点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2月17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沈锦华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
《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
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效期为自获董事会授权之日(2021 年 1 月 29 日)
起一年。
现原授权已到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使用连续性,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8] (002315)焦点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使
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
产品,授权期限截至2022年3月19日。
根据上述决议,现将公司2021年下半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最
新进展情况公告如下。同时,公司进行以下投资理财的决策审批程序和具体操作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
受托人 产品 委托理财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收益类型 本期实际收 预计收益率 实际收
名称 名称 金额 回本金金额 益率
苏州银 结构 2021 年 9 2022 年 1 保本浮动 1.70%或 3.35%
行南京 性存 4000 万元 月 16 日 月 17 日 型 4000 万元 或 3.45% 3.35%
分行 款
交通银 结构 2021 年 11 2022 年 2 保本浮动 1.35%或 3.20%
行江苏 性存 5000 万元 月 29 日 月 28 日 型 5000 万元 或 3.40% 未到期
省分行 款
南京银 结构
行江北 性存 3000 万元 2021 年 11 2022 年 2 保本浮动 3000 万元 1.65%或 3.25% 3.55%
新区分 款 月 2 日 月 9 日 型 或 3.55%
行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1、苏州银行南京分行结构性存款
(1)存款收益计算方式
挂钩标的:欧元兑美元汇率(彭博 BFIX 页面)
到期兑付利息=本金×年利率×存期(对年对月对日)
观察期内:
若汇率观察日 EUR/USD 即期汇率定盘价高于初始汇率+770BP,则利率水平
=3.45%;
若汇率观察日 EUR/USD 即期汇率定盘价不低于汇率 0.85 且不高于初始汇率
+770BP,则利率水平=3.35%;
若汇率观察日 EUR/USD 即期汇率定盘价低于汇率 0.85,则利率水平=1.70%;
EUR/USD 即期初始汇率:起息日当天东京时间 9:00 EUR/USD 中间价数据;
EUR/USD 即期汇率观察日定盘价:到期日前第三个汇率观察工作日的东京时间15:00的 EUR/USD中间价数据。初始汇率和定盘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彭博 BFIX 界面不可读时,则该汇率由苏州银行以商业合理的方式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全权决定。若当天非 BFIX 公布日,则用前一个 BFIX 公布日的汇率,1BP=1/10000。
(2)提前终止条款:公司不可提前终止,银行有权提前终止。
(3)风险提示:
政策风险:本产品仅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或无法取得。
信用风险:本期产品主要投资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髙、流动性较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产品、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高信用级别的信用类债券(企业债、中期票据、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债务市场工具、银行间市场产品或监管政策允许的其它金融产品。客户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用款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将面临投资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本产品采用到期一次兑付的期限结构设计,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肘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内在波动性,客户投资本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产品存续期间若银行存款和其他投资市场资产投资收益发生波动,则客户面临承担资金配置存款和其他投资市场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风险。
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苏州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结构性存款
(1)存款收益计算方式:
挂钩标的: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合约收盘价(以上海黄金交易所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为准)
收益=本金×实际收益率(年化)×实际产品期限÷365
若观察日挂钩标的的收盘价高于高行权价(423.00元/克),则整个存续期客户获得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为高档收益率(3.40%)。
若观察日挂钩标的的收盘价低于等于高行权价(423.00元/克),且高于等于低行权价(336.00元/克),则整个存续期客户获得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为中档收益率(3.20%)。
若观察日挂钩标的的收盘价低于低行权价(336.00元/克),则整个存续期客户获得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为低档收益率(1.35%)。
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收益以银行按照本产品协议约定计算并实际支付为准,该等收益不超过按本产品协议约定的产品年化收益率计算的收益。
(2)提前终止条款:公司不可提前终止,银行有权提前终止。
(3)风险提示
政策风险:本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市场风险:本产品存续期间,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挂钩标的的对应的汇率、商品等多种市场风险,导致结构性存款实际收益的波动。
信用风险:交通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认购资金及收益产生影响。
流动性风险: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如果投资者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产品提前终止风险:在产品期限内,如果发生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投资者可能面临无法按预期产品持有期限(若有)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 告通知造成影响,可 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产品遭受损失。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
3、南京银行江北新区分行结构性存款
(1)存款收益计算方式:
挂钩标的: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观察日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 BFIXEURUSD”页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汇率中间价。如果某日彭博“BFIX EURUSD”页面上没有相关数据,南京银行将以公正态度和理性商业方式来确定)
产品收益=投资本金×R×产品期限÷360,360天/年
R为产品到期时的实际年化收益率
如果观察日挂钩标的大于观察水平1,R为1.65%(预期最低收益率);
如果观察日挂钩标的大于观察水平2,且小于或等于观察水平1,R为3.25%;
如果观察日挂钩标的小于或等于观察水平2,R为3.55%(预期最高收益率)
(2)提前终止条款:公司不可提前终止,银行有权提前终止。
(3)风险提示
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兑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信用风险:南京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认购资金及收益产生影响。
流动性风险:除本产品销售文件另有约定,本产品存续期内客户不得提前终止,即客户在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用本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客户应充分考虑投资本产品给自身生产经营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提前终止风险:在本结构性存款存续期内,若遇市场剧烈波动、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结构性存款正常运行时,南京银行有权根据市场状况、自身情况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客户必须考虑产品提前终止时无法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南京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相关投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二、相关说明
1、公司与苏州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无关联关系。
2、应对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运营的影响
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收益率,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签订的《产品协议书》等。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8] (002315)焦点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良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全体监事审议并决议如下:
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在保障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需求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8] (002315)焦点科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
意公司 2022 年与关联方南京焦点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焦
点基金”)发生总额不超过 200 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同意公司 2022 年与关联
方江苏健康无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无忧”)发生总额不超过 450
万元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沈锦华先生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交 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易定价 (万元) 已发生金额 金额
原则 (万元)
南京焦点产业投资基 基金管理费 按市场 200.00 0 200.00
金中心(有限合伙) 价原则
向关联人
提供劳务 江苏健康无忧网络科 提供贷款 按市场 450.00 0 450.00
技有限公司 价原则
小计 - - 650.00 0 650.00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实际发生情况
预计实际 预计实际
关联交易 关联 关联交 预计实际 预计 发生额占 发生额与 披露日期及
类别 人 易内容 发生金额 金额 同类业务 金额差异 索引
(万元) (万元) 预计比例 (%)
(%)
向关联人 南京焦 基金管 200.00 200.00 100% 0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
提供劳务 点产业 理费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投资基 和巨潮资讯网
金中心 (www.cninfo.com.cn)
(有限 的《2021 年度日常关联
合伙) 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1-005)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
南京艾 提供仓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普太阳 储、物 和巨潮资讯网
能设备 流、商 3.84 20.00 1.00 -80.80 (www.cninfo.com.cn)
有限公 品代销 的《2021 年度日常关联
司 等服务 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1-005)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
江苏健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康无忧 提供贷 和巨潮资讯网
网络科 款 450.00 450.00 3.99 0 (www.cninfo.com.cn)
技有限 的《2021 年度日常关联
公司 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1-005)
南京市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
智慧医 月 3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疗投资 提供信 和巨潮资讯网
运营服 息技术 35.78 38.00 30.37 -5.84 (www.cninfo.com.cn)
务有限 服务 的《关于新增 2021 年度
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
告》(2021-056)
小计 - 689.62 708.00 - -2.60 -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
江苏中 技术咨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堃数据 询或人 和巨潮资讯网
技术有 力外包 0 100.00 0 -100.00 (www.cninfo.com.cn)
限公司 服务 的《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接受关联 (2021-005)
人提供的 南京市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
劳务 智慧医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疗投资 采购推 和巨潮资讯网
运营服 广服务 240.04 250.00 1.80 -3.98 (www.cninfo.com.cn)
务有限 的《2021 年度日常关联
公司 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1-005)
小计 - 240.04 350.00 - -31.42 -
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中存在单项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金额低于预计金额 20%以上的情况,主要受市场需求波动等因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素影响。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的进行,交易价格
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022-01-21] (002315)焦点科技: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沈锦
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
股 控股股 是否为 否 质
东 东或第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限售股 为 质押 质押 押
名 一大股 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如是, 补 起始 到期 质权人 用
称 东及其 注明限 充 日 日 途
一致行 售类型) 质
动人 押
办理
沈 2022 解除 苏州银 融
锦 控股股 10,500,000 6.99% 3.43% 否 否 年 1 质押 行股份 资
华 东 月 19 登记 有限公 担
日 手续 司 保
为止
合 - 10,500,000 6.99% 3.43% - - - - - -
计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所质押股份
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沈锦华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股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东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司总 占已
持股数量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已质押股 质押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名 例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股本 份限售和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称 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 数量 比例
比例
沈
锦 150,247,358 49.07% 3,000,000 13,500,000 8.99% 4.41% 13,500,000 100% 99,185,518 88.02%
华
合 150,247,358 49.07% 3,000,000 13,500,000 8.99% 4.41% 13,500,000 100% 99,185,518 88.02%
计
注: 上述“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系高管锁定股数量,不存在被司法限售或冻结的情
况。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2021-12-31] (002315)焦点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5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9日在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沈锦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全体董事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沈锦华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号)。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31] (002315)焦点科技: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发布了《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对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一站”)
2021 年与关联方南京市智慧医疗投资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医疗”)
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上述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
现根据新一站开展业务的经营活动需要,新一站旗下全资子公司南京新贝金
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贝金服”)新增与智慧医疗总额不超过 38 万元人
民币的关联交易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
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旗下孙公司新贝金服新增2021
年与关联方智慧医疗发生总额不超过38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沈锦华
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上述关联交易详情如下: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 调整前预计 调整后预计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类别 定价原则 金额 金额 已发生金额 金额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
向关联人 南京市智慧医 提供信息技术 按市场价
提供服务 疗投资运营服 服务 原则 0 万元 38 万元 35.78 万元 0 元
务有限公司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上一年度与智慧医疗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如下:
关联 实际发 预计金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关联人 交易 生金额 额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及索引
类别 内容 (万元) (万元)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 (%)
南京市智慧 详见 2020 年 12 月
医疗投资运 采 购 19 日的《关于新增
向 关联 人 营服务有限 推 广 155.94 175.00 0.95 10.89 2020 年度日常关联
采购服务 公司 服务 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0-092)
小计 155.94 175.00 - 10.89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南京市智慧医疗投资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MA1T685D8C;
成立时间:2017 年 10 月 26 日;
公司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玉兰路八号“国资大厦”4 层;
法定代表人:干伟明;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医疗投资运营服务;健康技术、养老技术、计算机软硬件、软件
及辅助设备的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服
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软件服务;健康管理咨询;养老服务;生物技术推广
服务;健康管理咨询;医疗信息咨询和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商务信息咨
询;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保健器材、运动器材的销售及网上销售;社会经济咨
询;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智慧医疗资产总额为人
民币 36,580,968.10 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4,277,982.60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32,302,985.50 元,2021 年 1-9 月, 智慧 医疗主 营业 务收 入为人 民币
7,032,699.02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386,251.10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沈锦华先生现担任智慧医疗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有关规定,智慧医疗为公司关联法人,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 履约能力分析
智慧医疗经营状况正常,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智慧医疗向新一站旗下全资子公司新贝金服采购信息技术支持及服务,智慧医疗根据新贝金服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支付技术服务费。预计 2021 年发生额约38 万元。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新贝金服与智慧医疗签订《信息技术支持及服务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一年。
四、关联交易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1. 关联交易必要性
智慧医疗由南京市发改委牵头,协同南京市人社局和卫计委信息中心,由南京市信息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带头设立,以推进南京市智慧医疗产业化运营为目标的运营公司,主要从事智慧医疗市场化、产业化建设运营工作。本次关联交易为新贝金服日常经营性交易,是业务开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必要的。
2.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经营活动需要,有助于公司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
业务的发展。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价格,交易公允、公开、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新增的2021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旗下孙公司新贝金服为智慧医疗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属于正常业务活动范围,交易价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各相关因素,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该议案具体议项时,关联董事沈锦华先生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新增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六、备查文件
1、《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0-30] (002315)焦点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63元
每股净资产: 6.73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08%
营业总收入: 10.8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93亿元
[2021-09-29] (002315)焦点科技: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激励计划实际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266.94 万份,占授予时公司总股本的 0.87%,分二期行权;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期:2021 年 8 月 13 日;
4、授予人数:493 人;
5、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14.55 元/股;
6、本次激励计划期权有效期为 36 个月;
7、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 2021 年 9 月 28 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焦点 JLC2,期权代码:03717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对对应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及公司内部 OA 办公系统公示
了《焦点科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将公司拟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31 日至 2020 年 8 月 10 日。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制定〈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及 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 权的调整及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5、2020 年 9 月 17 日,公司完成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
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 案》、《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7、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公示了《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将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
内部 OA 办公系统中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8 日至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
上述信息披露内容详情参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情况
1、授权日:2021 年 8 月 13 日。
2、授予数量:266.94 万份。
3、行权价格: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4.55 元/股。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 13.98 元/股;
(2)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60 个交易日内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分别为 14.55 元/
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493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如下:
姓名 职位 获授的股票期权 获授总额占授予 获授总额占当前
数量(万份) 总额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李磊 董事兼高级副总裁 10.00 3.75% 0.03%
谢志超 董事 3.00 1.12% 0.01%
迟梦洁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5.00 1.87% 0.02%
成俊杰 高级副总裁 2.00 0.75% 0.01%
顾军 财务总监 5.00 1.87% 0.02%
徐波 高级副总裁 10.00 3.75% 0.03%
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共 231.94 86.89% 0.76%
计 487 人)
合计(共 493 人) 266.94 100.00% 0.87%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
励对象可以在未来 24 个月内按 50%、50%的比例分两期行权。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权的行权期及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股票期权数量比例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 5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
股票期权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 首个
第二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 5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2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每年一次)对公司的
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中关于预留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或以 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
第一个行权期 数,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增长率
预留授予的 不低于 60%。
股票期权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
或以 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
第二个行权期 数,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 100%。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以经审计的数据为准。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反之,若行权
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股票期权当
期可行权份额。
(2)激励对象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只有在规定的考核年度达到公司业绩指标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等级
为 A、B 或 C 的前提下,才可全部或部分行权。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
四个考核等级进行归类,各考核等级对应的个人考核可行权比例如下:
绩效考核等级 A B C D
可行权比例 100% 80% 50% 0%
8、行权程序
(1)在行权日前,公司应确认激励对象是否满足行权条件。董事会应当就
本激励计划设定的行权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同时发表
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行权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对于
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激励对象提供统一或自主
行权方式;对于未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注销其持有的该次行权对应的全
部或部分股票期权。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实施情况的公告。
(2)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确认后,公司应当向深交所提出申请,向激励对
象定向发行股票,经深交所确认后,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3)公司向登记部门办理变更事项的登记手续。
(4)激励对象可对已行权的公司股票进
[2021-09-24] (002315)焦点科技: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
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简称:焦点JLC1,期权代码:037876。
2、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98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3,544,710份,行权价格为14.55元/股。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三个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1年9月24日至2022年9月8日。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获授股票期权的98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自主行权共3,544,710份,行权价格为14.55元/股。
一、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说明
1、首次授予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时间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权日为2020年9月9日,故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已于2021年9月9日届满。
2、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序号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行
1
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上市 权条件。
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不
得实行股权激励的;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的;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满
2 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足行权条件。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
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本激励计划在 2020 年-2022 年会计年度中,分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年度(每年一次)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首 润为 148,375,918.31 元,同比
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为: 2019 年增长 135.31%,满足行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权条件。
不低于 30%;或以 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 30%。
个人考核要求:
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目 除 116 名离职人员已不具备激
标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 A、B 或 C 的前提下, 励资格,984 名激励对象中,951
全部或部分权益可以申请行权;全部或部分未能行 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为 A,5
权的权益,由公司注销。 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 B,26
4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四个考核等级
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 C,2
进行归类,各考核等级对应的个人考核可行权比例 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 D,
如下: 982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
绩效考核 A B C D 评价结果满足行权条件。
可行权比 100% 80% 50% 0%
例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简称:焦点JLC1,期权代码:037876。
2、股票期权行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
本次可行权股票 待注销股票期权 剩余未行股票期
姓名 职位
期权数量(万份) 数量(万份) 权数量(万份)
李磊 董事兼高级副总裁 9.00 0 21.00
谢志超 董事 8.40 0 19.60
迟梦洁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7.50 0 17.50
成俊杰 高级副总裁 9.00 0 21.00
顾军 财务总监 10.50 0 24.50
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
310.071 63.144 727.895
(共计 977 人)
合计(共 982 人) 354.471 63.144 831.495
注:(1)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增发等事项,行权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2)本表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舍去小数位所致。
(3)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后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行权期内合法行权。
4、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4.55元/股。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承办券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申报行权。承办券商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上市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的技术规范完全符合证券交易所及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对于自主行权业务的操作要求,能够有效控制并防止激励对象在相关敏感期内行权、短线交易。
6、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三个行权期,第一个行权
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1年9月24日至2022年9月8日。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7、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四、本次激励对象行权情况与首次授予公告情况一致性说明
根据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0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100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总份额调整为1,561.11万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调整为1,249.11万份。董事会确定2020年9月9日为首次授权日,向1,100名激励对象授予1,249.11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调整及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2021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董事会按照《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调整为14.5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股
[2021-09-11] (002315)焦点科技: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符合本次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条件的98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3,544,710份,行权价格为14.55元/股。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对对应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及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公示了《焦点科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将公司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10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8月17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0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调整及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5、2020年9月17日,公司完成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2021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7、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公示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将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中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7日。在公示期限
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上述信息披露内容详情参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时间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权日为2020年9月9日,故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已于2021年9月9日届满。
2、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序号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行
1
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上市 权条件。
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不
得实行股权激励的;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满
2 选的;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足行权条件。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
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0 年-2022 年会计年度中,分
年度(每年一次)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首 公司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为: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3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润为 148,375,918.31 元,同比
不低于 30%;或以 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2019 年增长 135.31%,满足行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归属于上 权条件。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 30%。
个人考核要求:
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目 除 116 名离职人员已不具备激
标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 A、B 或 C 的前提下, 励资格,984 名激励对象中,951
全部或部分权益可以申请行权;全部或部分未能行 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为 A,5
权的权益,由公司注销。 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 B,26
4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四个考核等级
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 C,2
进行归类,各考核等级对应的个人考核可行权比例 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 D,
如下: 982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
绩效考核 A B C D 评价结果满足行权条件。
可行权比 100% 80% 50% 0%
例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行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
2、本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
本次可行权股票 待注销股票期权 剩余未行股票期
姓名 职位
期权数量(万份) 数量(万份) 权数量(万份)
李磊 董事兼高级副总裁 9.00 0 21.00
谢志超 董事 8.40 0 19.60
迟梦洁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7.50 0 17.50
成俊杰 高级副总裁 9.00 0 21.00
顾军 财务总监 10.50 0 24.50
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
310.071 63.144 727.895
(共计 977 人)
合计(共 982 人) 354.471 63.144 831.495
注:(1)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2)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增发等事项,行权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3)本表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舍去小数位所致。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4.55元/股。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5、首次授予第一个可行权期行权期限: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2022年9月8日止。
6、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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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对对应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及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公示了《焦点科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将公司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10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3、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8月17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0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调整及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5、2020年9月17日,公司完成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2021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7、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公示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将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中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7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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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鉴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5 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 B,可行权比例为第一期可行权数量的 80%;26 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 C,可行权比例为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第一期可行权数量的 50%;2 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为 D,第一期不具备行权条件不可行权。公司董事会经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上述 116 名离职人员及 33 名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的 631,440 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在本次注销
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100 名调整为 984 名,股票期权数量由 1,249.11
万份调整为 1,185.966 万份。
三、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事项,在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事项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的专项审核意见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同意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共计 631,440 份,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由 1,100 名调整为 984 名,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249.11 万份调整为 1,185.966 万份。
六、律师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认为,调整本次行权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以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行权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1日
[2021-09-11] (002315)焦点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10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磊、谢志超、迟梦洁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鉴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5 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 B,可行权比例为第一期可行权数量的 80%;26 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 C,可行权比例为第一期可行权数量的 50%;2 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为 D,第一期不具备行权条件不可行权。董事会经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上述116名离职人员及33名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的 631,440 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在本次注销后,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100 名调整为 984 名,股票期权数量由 1,249.11 万份
调整为 1,185.966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分别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内容详见 2021 年 9 月 1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2021-050)。
二、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磊、谢志超、迟梦洁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公司 2020 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20 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982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544,710 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 14.55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分别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内容详见 2021 年 9 月 1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2021-051)。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1 日
[2021-09-11] (002315)焦点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
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良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全体监事审议并决议如下: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的专项审核意见为:
公司本次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
及注销部分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同意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31,440份,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由 1,100 名调整为 984 名,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249.11 万份调整为 1,185.966 万份。
内容详见 2021 年 9 月 1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2021-050)。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
内容详见 2021 年 9 月 1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2021-051)。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1 日
[2021-09-11] (002315)焦点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10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磊、谢志超、迟梦洁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鉴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5 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 B,可行权比例为第一期可行权数量的 80%;26 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 C,可行权比例为第一期可行权数量的 50%;2 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为 D,第一期不具备行权条件不可行权。董事会经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上述116名离职人员及33名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的 631,440 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在本次注销后,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100 名调整为 984 名,股票期权数量由 1,249.11 万份
调整为 1,185.966 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分别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内容详见 2021 年 9 月 1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2021-050)。
二、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磊、谢志超、迟梦洁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公司 2020 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20 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982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544,710 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 14.55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分别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内容详见 2021 年 9 月 1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2021-051)。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1 日
[2021-08-19] (002315)焦点科技: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沈锦华
先生的通知,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解除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沈锦华先生函告,获悉沈锦华先生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质押给江
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的共计 17,600,000 股股票已办理了解除质
押,该部分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1.71%,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76%。相关股份
解除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成。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申请
大股东及其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人等
一致行动人
江苏银行股
17,600,000 11.71% 5.76% 2020年11 2021年8 份有限公司
沈锦华 是 月12日 月17日 南京江北新
区支行
合计 - 17,600,000 11.71% 5.76% - - -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 占其所持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称 例 数量 股份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占已质押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数量 股份比例 数量 比例
沈锦华 150,247,358 49.18% 3,000,000 2.00% 0.98% 3,000,000 100% 113,786,368 97.43%
合计 150,247,358 49.18% 3,000,000 2.00% 0.98% 3,000,000 100% 113,786,368 97.43%
注: 上述“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系高管锁定股数量,不存在被司法限售或冻结的情
况。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2021-08-17] (002315)焦点科技: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
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良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全体监事审议并决议如下: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
监事会的专项审核意见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1-039),《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040)。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事项。
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2021-042)。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列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授予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
6、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和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21年8月13日为授权日,向517名激励对象授予272.56万份股票期权。
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2021-043)。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2021-08-17] (002315)焦点科技: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认真审核,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1-039),《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040)。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裁沈锦华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波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1-041)。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磊、谢志超、迟梦洁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由于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董事会
按照《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调整为 14.55 元/股。
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2021-042)。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磊、谢志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超、迟梦洁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8 月 13 日为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向 517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
272.56 万份。
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2021-043)。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2021-08-17] (002315)焦点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2元
每股净资产: 7.0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83%
营业总收入: 7.3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28亿元
[2021-07-10] (002315)焦点科技: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对 2021 年 1-6 月的经营业绩进行了预
计:2021 年 1-6 月累计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 9,000 万元
-12,50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88.72%-162.12%。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同向上升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项目
修正前 修正后
归属于上 盈利: 盈利:
市公司股 9,000 万元-12,500 万元 11,500 万元–13,500 万元 盈利:
东的净利 比上年同期增长: 比上年同期增长: 4,768.87 万元
润 88.72%-162.12% 141.15% -183.09%
基本每股 盈利: 盈利: 盈利:
收益 0.29 元/股-0.41 元/股 0.38 元/股–0.44 元/股 0.16 元/股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同向上升,业绩向上修
正主要原因是: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1. 报告期内,公司预计营业总收入约为 7.1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 31%。
其中,主营业务中国制造网(Made-in-China.com)报告期内实现现金回款约 5.4亿元,较 2020 年同期增长约 21%。
2.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出售润和软件 4,524,000 股,扣
除相关税费后,上述交易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净利润影响为 2,251.70 万元,该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修正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
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对因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0 日
[2021-06-26] (002315)焦点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焦点科技
股票代码:002315
信息披露义务人:沈锦华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古平岗********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7号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焦点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增加或减少其在焦点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录 ...... 2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焦点科技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1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焦点科技 指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沈锦华先生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持股结构变动行为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沈锦华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1010**********416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古平岗********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 7 号
通讯方式:025-6667 7777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在公司任职情况:公司董事长、总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焦点科技通过BVI全资子公司Crov Global HoldingLimited 间接持有Huize Holding Limited(股票代码为“HUIZ”,于2020年2月12日(美国时间)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股票数量为155,929,140股,占其总股本的15%。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拥有 HUIZ 公司7.38%的股份权益。
除上述权益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自公司上市以来,沈锦华先生为优化公司股权结构,逐渐降低其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陆续减持其所持有的焦点科技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权益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继续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焦点科技股份数为127,324,822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18%。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沈锦华先生自2018年11月28日至2021年6月25日,持有焦点科技股份的变动
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变动股数 变动比例(%) 交易均价
(元/股)
大宗交易 2018/11/28 -2,000,000 -0.8511 11.54
大宗交易 2018/12/25 -1,320,000 -0.5617 11.13
竞价交易 2020/2/18 -776,992 -0.3306 29.57
沈锦华 竞价交易 2020/2/19 -1,285,200 -0.5469 28.91
竞价交易 2020/9/9 -170,300 -0.0557 20.35
竞价交易 2020/9/10 -2,639,960 -0.8641 19.55
大宗交易 2021/2/10 -3,000,000 -0.9820 17.13
大宗交易 2021/6/25 -2,467,800 -0.8078 16.76
合计 - -5.0000 -
*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7.50
元现金股利,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以转增后计算,沈锦华先生共计
减持15,274,910股,变动比例为5.0000%。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沈锦华先生合计持有焦点科技150,247,358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49.18%,其中:累计质押股份20,6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
数的13.71%,占公司总股本的6.74%。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焦点科技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沈锦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查封、冻
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焦点科技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未产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焦点科技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沈锦华先生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焦点科技证券部;
2、联系电话:025—8699 1866。
信息披露义务人:沈锦华
日期:2021 年 6 月 25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南京市江北新区丽
景路 7 号
股票简称 焦点科技 股票代码 002315
信息披露义务人 沈锦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南京市江北新区丽
名称 册地 景路 7 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否 □
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 普通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 127,324,822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比例: 54.18%
上市公司已发行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 10 股派发
股份比例 7.50 元现金股利,同时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后,上述股份应为
165,522,268 股。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股票种类: 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 -15,274,910 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比例:-5.0000%
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 150,247,358 股 持股比例:49.18%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拟 于 未 来
是□ 否 ?
12 个月内继续
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否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
[2021-06-19] (002315)焦点科技: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减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规划,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点科技”)决定对控股子公司南京市焦点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点小贷”)进行减资:公司对焦点小贷的出资额由 49,500 万元减少至 19,500 万元,减资后,焦点小贷注册资本将由 50,000 万元减少至 20,000 万元。
2、审批程序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减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减资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减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市焦点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1MQYQQ1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 7 号焦点科技大厦西塔 0429 室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法定代表人:沈锦华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6-08-08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面向主发起人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人发放贷款、创业
投资、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经过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额 58,200.26 56,167.44
负债总额 785.99 1,447.94
所有者权益 57,414.27 54,719.50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营业收入 2,881.72 3,183.39
利润总额 3,603.36 2,064.07
净利润 2,690.50 1,550.64
在贷余额 20,205.16 30,064.21
3、减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减少前 变动情况(万元) 减少后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9,500 99% -30,000 19,500 97.5%
江苏中企教育科技股份 500 1% - 500 2.5%
有限公司
合计 50,000 100% -30,000 20,000 100%
江苏中企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74%的控股子公司。
三、本次减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焦点小贷进行减资,是公司基于未来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资
金安排以及焦点小贷现有业务规模而做出的决定,在不影响其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
下进行减资,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发展的需要。
本次减资完成后,焦点小贷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本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19 日
[2021-06-19] (002315)焦点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1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沈锦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
司进行减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6 月 1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19 日
[2021-05-28] (002315)焦点科技:关于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择机对公司持有的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和软件”,股票代码:300339)的股票进行处置,授权处置期限至上述金融资产全部处置完毕为止。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5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授权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
二、交易进展及影响
2021 年 5 月 13 日至 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出售润和
软件 4,524,000 股,成交金额为 7,331 万元。本次减持后,公司不再持有润和软件股票。
扣除相关税费后,预计上述交易对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影响约为 2,251.70 万元
(未经审计),占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2.99%。以上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投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
[2021-04-30] (002315)焦点科技:一季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7号焦点科技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沈锦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二、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29)详见2021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2021-04-30] (002315)焦点科技:一季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良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 体 内 容 详 见2021 年 4 月 30 日 刊 登于 《 证 券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二、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
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监事会的专项审核意见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29)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2021 年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2021-04-30] (002315)焦点科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6元
每股净资产: 7.499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7%
营业总收入: 3.3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949.14万元
[2021-04-16] (002315)焦点科技: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05,50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05,5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不变。
本次公司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实施时间距离审议通过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未超过二个月。
本公告发布后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4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4 月
2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4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544 沈锦华
2 07*****800 黄良发
3 01*****932 王静宁
4 01*****022 李丽洁
5 00*****570 谢志超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4 月 14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4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股权激励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或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整。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事项,届时请关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 7 号
咨询联系人:迟梦洁
咨询电话:025-8699 1866
传真电话:025-5869 4317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
[2021-04-14] (002315)焦点科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 年 4 月 13 日下午 2:00
2、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 7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迟梦洁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名,代表股份173,200,1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69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58,749,1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96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4,450,9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30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财务总监、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沈锦华先生因工作及行程原因无法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经过半数董事同意,推选由董事迟梦洁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听取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73,200,1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73,200,1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73,200,1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73,200,1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09,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 173,200,1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73,200,1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709,1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景忠律师、周峰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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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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