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298什么时候复牌?-中电兴发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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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2-022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 络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协议仅为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达成的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合作方案和合作细节以相关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 在协议签署后,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法规政策、市场、价格、汇率等方面的不确定性或风险,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风险。
3. 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需视协议各方后续具体项目协议或合同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 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之(一)近三年战略协议签署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收到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电兴发”)的告知函,告知函内容为: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北京中电兴发和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广电”)本着优势互补、平等诚信、利益共享的原则进行战略合作,将在大数据、云计算领域开展深入合作,就国家文化大数据华中平台、湖北广电云平台及行业云平台的各类云服务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等;也将基于双方业务的互补性,在网络资源、市场资源、系统解决方案、
实施交付等方面进行资源共享,并互为优先合作伙伴。双方于近日签署了《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
一、合作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背景
北京中电兴发是领先的智慧中国全面解决方案提供商和运营服务商,构建了“边、网、云、用”四位一体的核心竞争力体系,是智慧城市、智慧国防、雪亮工程、大数据中心建设、物联网应用等领域投资、建设、运营的领先企业,拥有自主可控产品和全面解决方案,积累了众多成功案例,具备丰富的实施交付与运营经验。湖北广电是由湖北省委、省政府于2011年1月批准成立的省属国有控股大型文化高新技术企业,是党委政府政策声音传播阵地、以及全省广电网络整合、三网融合、数字家庭和智慧城市建设的主体,是湖北省电子政务传输网重点支撑企业,担负着全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营和开发应用等任务,并在湖北及中部地区具备广泛的各类资源及优势。
(二)合作概述
公司作为领先的智慧中国核心技术、产品与全面解决方案供应商、运营服务商,始终坚持“自主可控,国产代替”的技术研发路线,拥有人工智能与物联网、云计算与云存储、大数据技术及应用三大产品线。基于自主产品与核心技术,并通过跨领域的业务互补协同,公司形成了数据应用 DA(Data Application)和数字基础设施 DI(Data Infrastructure)两级架构下的“边、网、云、用”四位一体的全面能力。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有望进一步打开公司智慧城市、雪亮工程、大数据、云计算等方面相关产品和解决方案在湖北省域乃至整个华中地区的市场应用空间,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政府、军队、企业及家庭数字化转型升级业务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促进公司在智慧城市、大数据、云计算业务领域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等方面的更好发展。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1777215672
3、法定代表人:张建红
4、注册资本:98,187.8489万(元)
5、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
6、主营业务:有线数字电视产业的投资及运营管理;有线数字电视技术的开发及应用;有线数字电视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影视剧、动画片、影视广告、影视专题片的策划、制作;网络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及维修;有线电视系统设计、安装、有线电视技术咨询服务;基于电信的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电子政务、平安城市、数字城市、智慧城市(乡村)建设、社会管理创新平台建设及运营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技术、物联网技术、信息系统集成技术开发与服务以及软件开发与服务;通讯器材、移动及固定电话网络终端的生产、研发、销售,代办电信业务等;家用电器、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与网上经营;电子商务、电视商城的建设与运营;物业管理;大型活动的组织服务;会议会展服务;电视购彩;企业营销策划,信息咨询(国家专项规定项目除外);产业投资;对金融、工农商、服务行业的项目投资及管理;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工商核定为准)。
(二)公司最近三年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未发生业务合作,其是由湖北省委、省政府于2011年1月批准成立的省属国有控股大型文化高新技术企业,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
(一)合作原则
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平等诚信、利益共享的原则进行战略合作,并针对经过双方评估的可以实施的项目签署具体的项目合作协议。
(二)主要合作内容
1、双方将在大数据、云计算领域开展深入合作,就国家文化大数据华中平台、湖北广电云平台及行业云平台的各类云服务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等;
2、基于甲方集客业务同乙方智慧城市业务的互补性,双方将在网络资源、市场资源、系统解决方案、实施交付等方面进行资源共享,并互为优先合作伙伴。
(三)合作模式
双方将依据项目不同情况按照以下几种模式进行合作:针对可以长期经营的优质项目,双方将以股权投资的方式进行合作;针对非运营型项目,双方将采取组建联合体的方式,共同参与;在双方各自优势领域,双方将给与另一方所需要的相关支持。
四、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有望进一步打开公司智慧城市、雪亮工程、大数据、云计算等方面相关产品和解决方案在湖北省域乃至整个华中地区的市场应用空间,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政府、军队、企业及家庭数字化转型升级业务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促进公司在智慧城市、大数据、云计算业务领域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等方面的更好发展,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智慧中国核心技术、产品与全面解决方案供应商、运营服务商,在技术、产品、方案、资质、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强大的综合实力,完全具备后期合同签订后的履行能力,确保合同正常履行实施,即本次合作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合作事项而对湖北广电公司形成依赖。本次合作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最终以签订的正式书面合同金额来测算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具体项目将以今后正式签署的具体合作协议或正式合同为准。由于协议所述合作项目尚未正式实施,因此对本年度的经营成果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在协议签署后,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法规政策、市场、价格、汇率等方面的不确定性或风险,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近三年战略协议签署情况
披露日
序号 协议对方 协议名称 主要内容 进展情况
期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交通强国、数字交 北京中电兴发正在积极参
通等系列决策部署,着力提升河北省综合 与河北交投集团数字化改
《高速公路路 2020 年
河北交通投 交通运输体系现代化水平,使河北高速公 造以及智慧高速领域的有
1 网现代化建设 12 月 17
资集团公司 路路网达到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管控 关合作。同时与河北交投相
合作协议》 日
效果,双方就推进高速公路路网现代化及 关公司在智慧城市领域等
智慧城市建设等方面展开合作。 方面的合作也在积极推进
为共同服务和助力国家的信息技术应用推
中广有线电 《中电兴发与 2021 年 双方已就具体合作区域开
广和创新发展战略。双方就探讨智慧广电、
2 视网络有限 中国有线战略 1 月 19 展了前期研讨,相关合作正
智慧城市等项目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新
公司 合作框架协议》 日 常推进中
应用等开展合作,共同开拓业务。
为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
《中电兴发全 目的,借助本公司智慧中国核心技术、产 双方就签署的协议积极推
资子公司与华 2021 年 品、全面解决方案和商业运营模式以及华 动陕西区域智慧城市、智慧
华为技术有
3 为技术有限公 11 年 3 为科技有限公司在通信设备和信息化解决 社区、大数据中心等项目落
限公司
司签署合作协 日 方案方面均有着业界领先的水平,双方将 地;如“数字留坝”等多个
议》 在智慧城市、智慧社区、雪亮
[2022-02-23]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2-021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束龙胜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其持有公司的部
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的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股) (%)
束龙胜 否 2,800,000 4.39 0.38 2021 年 9 2022 年 2 华西证券股
月 14 日 月 21 日 份有限公司
1、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束龙胜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数量 所持 司总 已质押
股东名称 股份 股本 股份限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 例(%) (股) 比例 比例 股份比例 份限售数 押股份
售数量 (%) 量(股) 比例(%)
(%) (%) (股)
束龙胜 63,776,662 8.62 13,000,000 20.38 1.76 0 0 0 0
合计 63,776,662 8.62 13,000,000 20.38 1.76 0 0 0 0
二、其他情况说明
束龙胜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
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关于其股份质押的后续情况,公司将根据相
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解除质押股份交易回单。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18] (002298)中电兴发: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公告编号:2022-018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下午 14:30 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
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7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瞿洪桂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6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69,074,98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845%;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68,478,284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764%;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流通股股东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96,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81%。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该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1、选举瞿洪桂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9,026,8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20,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8%。
2、选举束龙胜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9,026,8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20,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8%。
3、选举汪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9,026,8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20,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8%。
4、选举郭晨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9,026,8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20,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8%。
5、选举周超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9,026,8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20,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8%。
6、选举何利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9,026,8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20,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8%。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该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1、选举韦俊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9,026,8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20,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8%。
2、选举汪和俊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9,026,8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20,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8%。
3、选举韩旭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9,026,8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20,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8%。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该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1、选举曾滟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9,026,8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20,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8%。
2、选举汪立兵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9,026,8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20,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9,045,8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反对 2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39,3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6%;反对 2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李化、殷晨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2022-02-18] (002298)中电兴发: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2-020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17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推选监事张廷勇先生主持。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职工代表监事张廷勇(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本届监事会届满。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附:监事会主席候选人简历
张廷勇,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1年7月至2016年4月就职于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工程师,2016年4月至2018年8月就职于航天长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担任经营管理主管。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市场(客户)管理部总监。
张廷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2-02-18] (002298)中电兴发: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2-019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17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推选董事瞿洪桂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瞿洪桂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一),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束龙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一),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瞿洪桂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一)为公司总经理,任
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四)逐项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汪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联系方式分别详见附件一、二),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汪宇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聘任闫涛先生、周超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李小庆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聘任陶黎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简历详见附件一)。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聘任汪宇先
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聘任汪宇先
生担任常务副总经理、聘任闫涛先生、周超先生担任副总经理。
3、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聘任李小庆
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4、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聘任陶黎明
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选举了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为:董事瞿洪桂先生、董事束龙胜先生、董事汪宇先生、独立董事韦俊先生、独立董事韩旭女士,主任委员为董事瞿洪桂先生。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提名委员会成员为:董事瞿洪桂先生、独立董事韦俊先生、独立董事韩旭女士,主任委员为独立董事韦俊先生。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3、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董事瞿洪桂先生、独立董事汪和俊先生、独立董事韦俊先生,主任委员为独立董事汪和俊先生。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董事瞿洪桂先生、独立董事韦俊先生、独立董事韩旭女士,主任委员为独立董事韦俊先生。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温瑞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一)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七)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继续聘任甘洪亮先生((简历、联系方式分别详见附件一、二))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公司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甘洪亮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一:新当选(聘任)人员简历
瞿洪桂,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曾任电子工业部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工程师、部门经理、工程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总裁等职务。瞿洪桂先生还担任海淀区政协委员,海淀区商会副会长,电子科技大学研究员,电子科技大学警用装备研究联合实验室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委员,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通讯委员,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电子商会物联网应用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专家,北京市智能建筑协会专家,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获评中共海淀区委海淀园工作委员会优秀党务工作者、2019年度智慧城市领军人物、中国智慧城市发展十周年领袖人物、2019年度“安徽30佳创新企业家”等荣誉。
瞿洪桂先生截止 2022 年 2 月 16 日持有公司 95,473,243 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 12.9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与本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束龙胜,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 年 5 月出生,研究
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铜陵市磷铵厂技术员,芜湖市电器设备厂厂长。自
1998 年至 2018 年末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自 2019 年初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同时担任安徽鑫龙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鑫龙变压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鑫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芜湖斯高思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束龙胜先生曾任中国电工技术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政协委员、芜湖市政协常委、芜湖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芜湖市工商业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会长,并获得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安徽省劳动模范、安徽省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安徽省年度经济人物、芜湖市创新创业优秀人才、芜湖企业改革开放 30 年纪念勋章、芜湖市“5111”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带头人、合芜蚌自主创新人才、芜湖市牵手扶困助学基金会牵手
之星等荣誉称号。
束龙胜先生截止 2022 年 2 月 16 日持有公司 68,976,662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 9.32%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束龙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汪宇,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 年 4 月出生,优秀中
共党员,公司党委书记,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安徽省劳动模范、芜湖市人大代表、中共芜湖市党代表,安徽师范大学等高校客座(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芜湖缝纫机厂财务科副科长、副厂长、厂长,芜湖凯元集团副总裁、总裁,本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苏州开关二厂有限公司董事、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安徽鑫龙低压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安徽鑫龙变压器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美能储能有限公司监事。荣获深交所《新财富》优秀董秘、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天马奖“最佳董秘奖”、“金治理.资本创新公司董秘奖”、“高级职业经理资质”等奖项,连续多年被评为“安徽上市公司优秀董秘”和“董秘勋章”荣誉称号。其主持编写的文章荣获“安徽省首届企业管理进步奖”、“芜湖市科学技术奖”等奖项。
汪宇先生持有公司 202,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03%的股份。其与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闫涛,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 年 12 月出生,大专学
历。曾任公司物流部经理、成套二厂厂长、安徽美能储能系统有限公司运营经理、安徽鑫龙低压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闫涛先生持有公司 76,87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01%的股份。其与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超,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84 年 6 月生,本科学历、
学士学位,高级智慧城市设计师。2006 年 7 月至 2008 年 2 月在天地伟业技术有
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2008 年 3 月至今在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历任基础软件部经理、硬件部经理、研发中心总监、总裁助理、 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
周超先生持有公司106,2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1%的股份。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小庆,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 年 2 月出生,本科
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芜湖市粮油食品局科员,芜湖市益新面粉公司科长、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工程师。
李小庆先生持有公司 42,2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006%的股份。其与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
[2022-02-17]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2-017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
月16日接到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的通知:瞿洪桂先生基于资金规划,于2021年
12月28日至2022年2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740.11万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00%(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
司总股本的1%,且非窗口期),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瞿洪桂
住 所 北京市海淀区八宝庄 9 楼***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2 年 2 月 16 日
股票简称 中电兴发 股票代码 002298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150.00 0.20
A 股 349.00 0.47
A 股 200.00 0.27
A 股 41.11 0.06
合 计 740.11 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
不涉及资金来源 ?
三、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例(%)
瞿洪桂 10,287.43 13.90 9,547.32 12.90
合计持有股份 10,287.43 13.90 9,547.32 12.9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07.86 2.31 1,944.24 2.63
有限售条件股份 8,579.57 11.59 7,603.08 10.27
四、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是□否 ?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是□否 ?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五、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否 ?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表决权的股份
六、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七、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八、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承诺:(1)“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持有公司股票的 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减持实施期间相应顺延。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瞿洪桂
二○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2022-01-28]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2-010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定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7 号院 5
号楼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1 日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7 号院 5 号楼北京中电兴发
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会议审议事项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瞿洪桂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束龙胜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汪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郭晨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周超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何利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韦俊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汪和俊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韩旭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曾滟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选举汪立兵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别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14年修订)》的规定,对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
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3 为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
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
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别进行表
决,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为6人,应选独立董事3 人,应选监事2人;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
决;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监事张廷勇共同组成第九届监事会。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非独立董事
(6 人)
1.01 选举瞿洪桂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束龙胜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汪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郭晨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周超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何利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非独立董事
(3 人)
2.01 选举韦俊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汪和俊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韩旭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 人)
3.01 选举曾滟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02 选举汪立兵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16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118号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 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2月16日下午16:30点之前送达或传 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3)5772627
联系传真:(0553)5772865
联 系 人:甘洪亮
通讯地址:安徽省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 11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
邮编:241008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安徽中电兴发与鑫
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
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
思表决:是□ 否□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
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非独立董事
(6 人)
1.01 选举瞿洪桂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束龙胜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2022-01-28] (002298)中电兴发: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2-005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月20日以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瞿洪桂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并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推荐,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瞿洪桂、束龙胜、汪宇、郭晨、周超、何利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并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推荐,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韦俊、汪和俊、韩旭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己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120,000 元/年(税前)。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下午 14:30 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7 号院5 号楼
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0)详
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瞿洪桂,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曾任电子工业部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工程师、部门经理、工程公司总经理。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总裁等职务。瞿洪桂先生还担任海淀区政协委员,海淀区商会副会长,电子科技大学研究员,电子科技大学警用装备研究联合实验室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委员,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通讯委员,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电子商会物联网应用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专家,北京市智能建筑协会专家,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获评中共海淀区委海淀园工作委员会优秀党务工作者、2019年度智慧城市领军人物、中国智慧城市发展十周年领袖人物、2019年度“安徽30佳创新企业家”等荣誉。
瞿洪桂先生持有公司 97,884,343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3.23%的股份,为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与本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束龙胜,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 年 5 月出生,研究
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铜陵市磷铵厂技术员,芜湖市电器设备厂厂长。自
1998 年至 2018 年末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自 2019 年初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同时担任安徽鑫龙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鑫龙变压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鑫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芜湖斯高思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束龙胜先生曾任中国电工技术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政协委员、芜湖市政协常委、芜湖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芜湖市工商业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会长,并获得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安徽省劳动模范、安徽省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安徽省年度经济人物、芜湖市
创新创业优秀人才、芜湖企业改革开放 30 年纪念勋章、芜湖市“5111”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带头人、合芜蚌自主创新人才、芜湖市牵手扶困助学基金会牵手之星等荣誉称号。
束龙胜先生持有公司 68,976,66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9.32%的股份,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束龙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汪宇,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 年 4 月出生,优秀中
共党员,公司党委书记,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安徽省劳动模范、芜湖市人大代表、中共芜湖市党代表,安徽师范大学等高校客座(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芜湖缝纫机厂财务科副科长、副厂长、厂长,芜湖凯元集团副总裁、总裁,本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苏州开关二厂有限公司董事、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安徽鑫龙低压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安徽鑫龙变压器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美能储能有限公司监事。荣获深交所《新财富》优秀董秘、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天马奖“最佳董秘奖”、“金治理.资本创新公司董秘奖”、“高级职业经理资质”等奖项,连续多年被评为“安徽上市公司优秀董秘”和“董秘勋章”荣誉称号。其主持编写的文章荣获“安徽省首届企业管理进步奖”、“芜湖市科学技术奖”等奖项。
汪宇先生持有公司 202,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03%的股份。其与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晨,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 年 6 月生,研究生学
历、硕士学位。2007 年 10 月至今就职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历任研发工
程师、研发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郭晨先生持有公司 187,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03%的股份。其与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超,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84 年 6 月生,本科学历、
学士学位,高级智慧城市设计师。2006 年 7 月至 2008 年 2 月在天地伟业技术有
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2008 年 3 月至今在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历任基础软件部经理、硬件部经理、研发中心总监、总裁助理、 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
周超先生持有公司 106,23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01%的股份。其与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何利,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7 年 5 月生,研究生学
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1 年 9 月至 1992 年 9 月石家庄飞机制造厂任工
艺员;1992 年 10 月至 2003 年 4 月在石家庄泛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2003 年 5 月至 2006 年 4 月石家庄通远智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任总经
理;2006 年 5 月至 2008 年 8 月北京中航弱电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任总
经理,2008 年 9 月至今在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
何利先生持有公司 255,21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03%的股份。其与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韦俊,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7 年 4 月生,中共党员,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工学学士,中国电子学会常务理事、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科技委副秘书长。1990 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四川长虹机械厂、机械电子工业部、信息产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作,历任副处长、处长、副司长。2012-2013 年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挂职任副区长。2015 年 7 月起,任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
[2022-01-28] (002298)中电兴发: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2-006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月20日以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廷勇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提名曾滟女士、汪立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第九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对选举曾滟女士、汪立兵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一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
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向第八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曾滟,女,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9 年 10 月生,本科学历。
2001 年至今在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行政专员、总裁办副主任、主任、采购经理,现任合约总监等职务。
曾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汪立兵,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起分别在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工作,曾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目前在公司财务部工作。
汪立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2-01-28]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2-007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 月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事项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事项:
经公司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推荐,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瞿洪桂、束龙胜、汪宇、郭晨、周超、何利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事项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事项:
经公司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推荐,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韦俊、汪和俊、韩旭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己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事项
1、上述董事候选人(含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
2、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3、独立董事就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5、第九届董事会由 6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组成,董事任期三年,
如独立董事连续任期超过法定年限,公司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并将按照相关程序提名并审议新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6、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的工作以及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28]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2-008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如下事项:
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提名曾滟女士、汪立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第九届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对选举曾滟女士、汪立兵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一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向第八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曾滟,女,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9 年 10 月生,本科学历。
2001 年至今在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行政专员、总裁办副主任、主任、采购经理,现任合约总监等职务。
曾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汪立兵,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起分别在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工作,曾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目前在公司财务部工作。
汪立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2-01-28]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选举第九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公告编号:2022-009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
室召开,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马承虎先生主持,共 30 名职工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认真审议,会议选举张廷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将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廷勇,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1年7月至2016年4月就职于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工程师,2016年4月至2018年8月就职于航天长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担任经营管理主管。报告期内,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市场(客户)管理部总监。
张廷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2-01-20]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2-004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束龙胜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其持有公司的部
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的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总
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
束龙胜 否 2,000,000 2.90 0.27 2021 年 12 月 2022 年 1 华安证券股
23 日 月 18 日 份有限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束龙胜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数量 所持 司总 已质押 占已质
股份 股本 股份限 押股份 未质押股 占未质
称 (股) 例(%) (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数 押股份
售数量 比例 量(股) 比例(%)
(%) (%) (股) (%)
束龙胜 68,976,662 9.32 15,800,000 22.91 2.13 0 0 0 0
合计 68,976,662 9.32 15,800,000 22.91 2.13 0 0 0 0
二、其他情况说明
束龙胜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
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关于其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后续情况,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解除质押股份交易回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
明细表。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2022-01-18]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公告编号:2022-003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的通知:瞿洪桂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
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8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 日内通过集合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1%。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
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现将具体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止 2022 年 1 月 17 日,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瞿洪桂 97,884,343 13.2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规划;
2、减持期间及方式: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减持实施期间相应顺延;
3、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瞿洪桂先生本次拟减持股份来源为通过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通过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票取得,年度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分别持有公司股份的 25%。本次计划通过集合竞价交易减持数
量合计不超过 14,8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合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1、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目前,瞿洪桂先生一直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瞿洪桂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瞿洪桂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的不确定性。瞿洪桂先生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瞿洪桂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2022-01-18]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公告编号:2022-002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股东束龙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收到公司股东束龙胜先生的通知:束龙胜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800,000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
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现将具体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止 2022 年 1 月 17 日,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束龙胜 68,976,662 9.3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安排;
2、减持期间及方式: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减持实施期间相应顺延;
3、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束龙胜先生本次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或非公开发行认购股份,年度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分别持有公司股份的 25%。本次计划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14,800,000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1%。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1、作为公司董事,束龙胜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目前,束龙胜先生一直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束龙胜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束龙胜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的不确定性。束龙胜先生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束龙胜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2022-01-08]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2-001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束龙胜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其持有公司的部
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的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总
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
束龙胜 否 2,500,000 3.62 0.34 2021 年 12 月 2022 年 1 华安证券股
23 日 月 7 日 份有限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束龙胜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数量 所持 司总 已质押 占已质
股份 股本 股份限 押股份 未质押股 占未质
称 (股) 例(%) (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数 押股份
售数量 比例 量(股) 比例(%)
(%) (%) (股) (%)
束龙胜 68,976,662 9.32 17,800,000 25.81 2.41 0 0 0 0
合计 68,976,662 9.32 17,800,000 25.81 2.41 0 0 0 0
二、其他情况说明
束龙胜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
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关于其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后续情况,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解除质押股份交易回单;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七日
[2022-01-07]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79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764 号)《关于核准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1,041,9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4.78 元。截至 2016 年 9 月 18 日 12 时
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1,049,999,282.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18,854,060.77 元,募集资金净额 1,031,145,221.23 元。截止 2016 年 9 月 18 日,
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 00093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899 号文《关于核准安徽中电兴
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新股 48,604,986 股,发行价格为 6.81 元/股。本次
共募集资金 330,999,954.66 元,扣除发行费用 7,047,492.35 元,募集资金净额323,952,462.31 元,可用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发行费用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额 396,163.4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4,348,625.74 元。截止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27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中电兴
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一)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五家开户行签订了《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作了说明。鉴于保荐机构发生变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五家开户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因非公开发行工作需要,公司聘请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 2019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就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承接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作了说明。鉴于保荐机构发生变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户名 银行名称 账号 本次销户前余额(元)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551902207710707 0(已销户)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芜湖分行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498010100100355 0(已销户)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芜湖分行 948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 200000344483103 0(已销户)
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大兴支行 00000180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794301880001747 0(已销户)
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38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 200000344483103 0(已销户)
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000171
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 200004955238103 38.04
公司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000106
(二)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长江路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赫章县融源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与中航证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户名 银行名称 账号 本次销户前余额(元)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 200000344483666 880,792.48
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长江路支行 00000055
赫章县融源信息技术有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200000485277000 23,296.15
限公司 公司中关村支行 41930334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上述募集 资金专户结息余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1%,因此豁免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公司已将上述结息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毕上述剩余存在余额的募 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对应项目的三方监管协议 及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六日
[2021-12-30]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高管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78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高管人员李小庆先生、陶黎明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管人员李小
庆先生、陶黎明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人员减
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李小庆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
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拟减持不超过 14,06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2%;陶黎明先生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拟减持不超过 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3%。上述人员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关于部分董事、高管人
员减持计划实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接到股东李小庆先生、陶黎明先生的通知,获悉
李小庆先生、陶黎明先生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2021 年 12 月 28 日通过集
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 14,000 股、25,000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0.002%、0.003%,减持股份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非窗口期,
符合相关规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
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
(元/股) (股) 比例 (%)
李小庆 集中竞价 2021 年 12 月 29 日 7.38 14,000 24.89
陶黎明 集中竞价 2021 年 12 月 29 日 7.34 25,000 25.00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56,250 0.008 42,250 0.006
李小庆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063 0.002 63 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42,187 0.006 42,187 0.006
合计持有股份 100,000 0.014 75,000 0.010
陶黎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000 0.003 0 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75,000 0.010 75,000 0.010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作为公司高管,李小庆先生、陶黎明先生等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截止目前,上述股东一直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
述承诺的情形。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进行了预披露,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28]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77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束龙胜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束龙胜先生基于资金规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接到股东束龙胜先生的通知,获悉其于2021年12月22至
12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4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且非窗口期,符合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束龙胜
住 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九华山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22 日-12 月 27 日
股票简称 中电兴发 股票代码 002298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A 股 336.00 0.45
A 股 50.00 0.07
A 股 70.00 0.09
合 计 456.00 0.6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源(可多选) 其他 ?
不涉及资金来源 ?
三、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束龙胜 7,353.67 9.94% 6,897.67 9.3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39.42 1.54% 683.42 0.92%
有限售条件股份 6,214.25 8.40% 6,214.25 8.40%
四、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 否 ?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五、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 否 ?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六、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七、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束龙胜承诺:(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
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比例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减持实施期间相应顺延。
3、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违反大股东减持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束龙胜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2021-12-25]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76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束龙胜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其持有公司的部
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的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股) (%)
束龙胜 否 6,300,000 8.98 0.85 2019 年 2 2021 年 12 华安证券股
月 27 日 月 22 日 份有限公司
束龙胜 否 4,200,000 5.98 0.57 2019 年 2 2021 年 12 华安证券股
月 27 日 月 23 日 份有限公司
束龙胜 否 6,360,000 9.06 0.86 2019 年 2 2021 年 12 华安证券股
月 27 日 月 24 日 份有限公司
合 计 16,860,000 24.03 2.28
2、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占其 占公 是否为限 是否
股股东或 本次质押 所持 司总 售股(如 为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押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数量(股) 股份 股本 是,注明限 充质 日 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售类型) 押
致行动人 (%) (%)
2021 年 12 2022 年 12 华安证券 个人资
束龙胜 否 6,300,000 8.98 0.85 否 否 月 23 日 月 23 日 股份有限 金需求
公司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束龙胜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数量 所持 司总 已质押
股东名称 股份 股本 股份限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 例(%) (股) 比例 比例 股份比例 份限售数 押股份
售数量 (%) 量(股) 比例(%)
(%) (%) (股)
束龙胜 70,176,662 9.48 20,300,000 28.93 2.74 0 0 0 0
合计 70,176,662 9.48 20,300,000 28.93 2.74 0 0 0 0
二、三、其他情况说明
束龙胜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
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关于其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后续情况,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解除质押及质押股份交易回单;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3]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75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束龙胜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束龙胜先生的通知:束龙胜先生基于资金规
划,于近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 1,132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1.53%。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束龙胜
住 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九华山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6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
股票简称 中电兴发 股票代码 002298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200.00 0.27%
A 股 695.00 0.94%
A 股 237.00 0.32%
合 计 1,132.00 1.53%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2021-12-17]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公司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74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协议仅为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电兴发”)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集团”)达成的战略性合作协议,具体合作方案和合作细节以相关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 在协议签署后,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法规政策、市场、价格、汇率等方面的不确定性或风险,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风险。
3.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预计对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地影响,具体需视协议各方后续具体项目协议或合同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 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之(一)近三年战略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是领先的智慧中国核心技术、产品与全面解决方案的供应商、运营服务商;作为公司长期的战略性投资人,康佳集团不仅在资本层面与公司合作,还将在客户资源、市场机会、业务开拓等方面对公司进行全方位支持及赋能,双方将在智慧城市、智慧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物联网应用等政企及家庭数字化转型升级方面开展全方位、多领域的深度合作,充分实现双方品牌、市场、资源、技术、运营等优势的互补协同,共同打造双方数字化业务发展新高度。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本着“平等、长期稳定合作、共同发展、优势互补、诚实守信、市场化”
的原则,双方于近日签署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相关合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署情况
康佳集团是一家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的平台型公司,业务范畴涵盖消费电子(彩电、白电、手机)、半导体科技、环保科技产业、PCB 产业、产业园区业务、平台服务业务及投资金融业务,正按照“科技+产业+园区”的发展模式和“硬件+软件、终端+用户、科技+投控”的发展方向,以消费电子业务为基础,以“科技+投控”复合能力为支撑,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升级、向产业地产业务拓展、向互联网及供应链服务业务延伸,形成科技园区业务群、产业产品业务群、平台服务业务群和投资金融业务群四大业务群协同发展的全新局面。
中电兴发是领先的智慧中国核心技术、产品与全面解决方案的供应商、运营
服务商,是中国 A 股主板市场人工智能 AI 50 指数样本股企业,富时罗素全球股
票指数标的股。“中电兴发”寓意“中国的电子信息产业兴旺发达”。中电兴发始终坚持“自主可控,国产代替”的技术研发路线,拥有人工智能与物联网、云计算与云存储、大数据技术及应用三大产品线。基于自主产品与核心技术,中电
兴 发 形 成 了 数 据 应 用 DA(Data Application) 和 数 字 基 础 设 施 DI(Data
Infrastructure)两级架构下的,以 DI-Edge(智能边缘)、DI-Cloud(数字云底座)、DA 数据应用(数字政府 DAg、数字经济 DAe)为核心的“边、云、用”俱备的自主智慧能力系统。并通过跨领域的业务互补协同,与中国联通、中国有线的网络传输能力深度结合,构建了中电兴发“边、网、云、用”四位一体的强大数字化赋能平台,让中电兴发可以更好地为现代国防、政府治理、民生服务和数字经济等行业的客户,提供涵盖数字基础设施、智慧行业应用、数据综合运营等的全方位数字化技术服务。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155783
3、法定代表人:周彬
4、注册资本:240794.5408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5-24层
6、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电视机、冰箱、洗衣机、日用小家电、厨卫电器及其他智能生活电器产品,家庭视听设备,IPTV机顶盒,OTT终端产品,数码产品,智能穿戴产品,智能健康产品,智能电子产品,智能开关插座,移动电源,移动通信设备及终端产品,日用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卫星导航系统,智能交通系统,防火防盗报警系统,办公设备,电子计算机,显示器;大屏幕显示设备的制造和应用服务;LED(OLED)背光源、照明、发光器件制造及封装;触摸电视一体机;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应急广播系统设备;生产经营电子元件、器件,模具,塑胶制品,各类包装材料;设计、上门安装安防产品、监控产品,无线、有线数字电视系统及系统集成,并从事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从事以上所述产品(含零配件)的批发、零售、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销售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提供电子产品的维修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运输,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有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业务。从事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银行后台服务、财务结算、人力资源服务、软件开发、呼叫中心、数据处理等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销售安防产品、智能家居产品、门锁、五金制品;代办(移动、联通、电信、广电)委托的各项业务;水污染治理、固废物污染处理、危险废物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新能源、可再生资源项目及环保设施的开发。
(二)康佳集团通过旗下投资基金盐城康盐信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中电兴发进行战略性投资,公司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宗旨和原则
1.平等原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签署本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内容经过双方充分沟通、协商。
2.长期、稳定合作原则。双方的合作基于彼此充分信任,着眼于长期利益,双方致力于长期、稳定的合作。
3.共同发展原则。本协议旨在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4.优势互补原则。双方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与业务创新,推动双方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
5.诚实守信、市场化原则。双方恪守本协议中所作之承诺,确保双方的共同利益,具体合作事项应按市场化方式运作。
(二)主要合作内容
1、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全国各地投资有产业型园区,园区在进行智慧化、信息化建设中所需的产品和服务若属于中电兴发业务范畴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中电兴发的产品和技术服务。
2、甲方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内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帮助乙方合法进入其相应体系的供应商名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中电兴发的产品和技术服务。乙方也应将甲方纳入其供应商名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康佳的产品和服务。
3、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向乙方引荐其在全国的政企客户资源,促成乙方在智慧城市、雪亮工程、智慧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物联网应用等领域的业务落地。
4、乙方在智慧城市、雪亮工程、智慧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物联网应用领域的项目将优先选用甲方的显示设备、物联网设备等相关产品。
5、甲乙双方共同成立联合工作组,组建专业团队,明确负责人和专职对接
(三)合作模式
双方建立互访制度,按需开展市场信息、行业动态、项目落地等方面的交流,并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模式进行合作:
1、双方加强交流合作,建立例行会议协商机制,联合制定项目整体框架合作管理办法,共同推进项目落地实施。
2、双方针对具体项目可开展联合市场调研、联合市场推广,发挥双方优势资源,共同拓展优质市场,实现互利共赢。
3、双方应共同建立市场风险预警、防范、处置机制,最大限度保护双方利益。
四、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将充分发挥双方优势资源,有利于双方共同拓展优质市场,实现互利共赢。康佳集团此前在资本层面已与中电兴发合作,此次协议签署后将在客户资源、市场机会、业务开拓等方面对中电兴发进行全方位支持及赋能,未来,双方将在智慧城市、智慧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物联网应用等政企及家庭数字化转型升级方面开展全方位、多领域的深度合作,通过以上领域的全方位合作,可以充分实现双方品牌、市场、资源、技术、运营等优势的互补协同,共同打造双方数字化业务发展新高度,这将对公司在全国相关业务领域的技术精进、产品研发、业务开展以及市场拓展等方面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利于增强公司智慧中国全面解决方案能力,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作为领先的智慧中国核心技术、产品与全面解决方案供应商、运营服务商,在资质、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强大的综合实力,完全具备后期合同签订后的履行能力,确保合同正常履行实施,即本次合作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合作事项而对康佳形成依赖。本次合作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最终以签订的正式书面合同金额来测算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具体项目将以今后正式签署的具体合作协议或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近三年战略协议签署情况
披露日
序号 协议对方 协议名称 主要内容 进展情况
期
为了贯彻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积极 双方已就协议提及的相关
中国航发贵 《军民融合智
2019 年 推进军民两用技术在智慧城市领域的 合作领域进行多次务实交
州黎阳航空 慧城市领域科
1 2 月 19 应用,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技术研究和 流,并拟定了若干意向合作
动力有限公 技创新战略合
日 项目开发合作。 项目,正在有序开展相关意
司 作框架协议书》
向合作项目前期调研工作。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交通强国、数字交 北京中电兴发正在积极参与
通等系列决策部署,着力提升河北省综合 河北交投集团数字化改造以
[2021-12-08]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和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公告编号:2021-073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
作权登记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分别收到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电兴发”)和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龙电器”)的告知函,告知函内容为:北
京中电兴发和鑫龙电器合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
12 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68 项,具体情况
如下:
一、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情况
序号 专利证书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授权公告日
1 ZL2021103148547 一种基于物联网边缘网关的消息协同推送方法 发明专利 2021 年 9 月 7 日
2 ZL2020112549087 一种实时视频流数据的高效容错索引方法 发明专利 2021 年 6 月 18 日
3 ZL2020112803745 一种基于流式存储的存储网关资源分配方法 发明专利 2021 年 6 月 18 日
4 ZL2020110919408 一种应用于人脸检测系统的基于蒙版的模型评 发明专利 2021 年 5 月 25 日
估方法
5 ZL2020110919836 一种基于多模型融合的人脸特征降维提取方法 发明专利 2021 年 5 月 25 日
6 ZL2020110928708 一种应用于人脸检测预测框的加权后处理方法 发明专利 2021 年 5 月 25 日
7 ZL2020112322779 一种基于自定义规则的集群组网方法 发明专利 2021 年 5 月 25 日
8 ZL2020112628924 一种应用于嵌入式云存储系统的降功耗方法 发明专利 2021 年 5 月 18 日
9 ZL2020109877669 一种人脸关键点检测模块中人脸框选取方法 发明专利 2021 年 4 月 13 日
10 ZL2017114881075 一种低压柜抽屉结构 发明专利 2021 年 1 月 12 日
11 ZL2018114179481 直流开关柜多功能断路器手车 发明专利 2021 年 5 月 11 日
12 ZL2018114170561 直流开关柜断路器手车机械联锁机构 发明专利 2021 年 5 月 11 日
二、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情况
序号 软件名称 证书登记号 登记日期 权利范围 著作权人
1 iChinaE 凤凰来易 App 软件 V1.0 2021SR1338085 2021 年 9 月 7 日 全部权利
2 iChinaE 旅游数据分析系统 V1.0 2021SR1291035 2021 年 8 月 31 日 全部权利
3 iChinaE 旅游票务数据展示系统 V1.0 2021SR1291785 2021 年 8 月 31 日 全部权利
4 iChinaE旅游停车场数据展示系统V1.0 2021SR1292345 2021 年 8 月 31 日 全部权利
5 iChinaE旅游接驳车数据展示系统V1.0 2021SR1278577 2021 年 8 月 27 日 全部权利
6 iChinaE 票务统计分析系统 V1.0 2021SR1261867 2021 年 8 月 25 日 全部权利
7 iChinaE 旅游包车数据展示系统 V1.0 2021SR1263112 2021 年 8 月 25 日 全部权利
8 iChinaE 停车数据分析管理系统 V1.0 2021SR1270393 2021 年 8 月 26 日 全部权利
9 iChinaE治理即服务一体化平台V1.0.0 2021SR0765274 2021 年 5 月 26 日 全部权利
10 iChinaE 停车车位卡管理系统 V1.0 2021SR1270417 2021 年 8 月 26 日 全部权利
11 iChinaE 商家管理系统 V1.0 2021SR1291034 2021 年 8 月 31 日 全部权利
12 iChinaE 农村智慧物流网点配送小程序 2021SR1287305 2021 年 8 月 30 日 全部权利
软件 V1.0
13 iChinaE 农产品团购采购平台 V1.0 2021SR1274782 2021 年 8 月 27 日 全部权利 北京中电兴
14 iChinaE 农村智慧物流批采配送小程序 2021SR1274786 2021 年 8 月 27 日 全部权利 发科技有限
软件 V1.0 公司
15 iChinaE 网点管理系统 V1.0 2021SR1265819 2021 年 8 月 26 日 全部权利
16 iChinaE 旅游运营管理系统 V1.0 2021SR1270342 2021 年 8 月 26 日 全部权利
17 iChinaE 商家票务管理系统 V1.0 2021SR1270419 2021 年 8 月 26 日 全部权利
18 iChinaE 供应链商家客户端软件 V1.0 2021SR1262073 2021 年 8 月 25 日 全部权利
19 iChinaE农副产品大数据展示平台V1.0 2021SR1262821 2021 年 8 月 25 日 全部权利
20 iChinaE 批采客户管理系统 V1.0 2021SR1262822 2021 年 8 月 25 日 全部权利
21 iChinaE 供应链运营管理系统 V1.0 2021SR1262874 2021 年 8 月 25 日 全部权利
22 iChinaE 农村智慧物流快递配送小程序 2021SR1262886 2021 年 8 月 25 日 全部权利
软件 V1.0
23 iChinaE 百货下乡管理系统 V1.0 2021SR1263082 2021 年 8 月 25 日 全部权利
24 iChinaE电商驿站采购小程序软件V1.0 2021SR1263110 2021 年 8 月 25 日 全部权利
25 iChinaE 景区监测系统 V1.0 2021SR1263191 2021 年 8 月 25 日 全部权利
26 iChinaE 酒店停车异业合作管理系统 2021SR1263111 2021 年 8 月 25 日 全部权利
V1.0
27 iChinaE 小文件存储系统 V1.0 2021SR1354959 2021 年 9 月 10 日 全部权利
28 艾家 APP 软件(iOS 版)V1.0 2021SR0442641 2021 年 3 月 24 日 全部权利
29 艾家 APP 软件(Android 版)V1.0 2021SR0394533 2021 年 3 月 15 日 全部权利
30 iChinaE 物联网数据管理平台 V1.0 2021SR0947217 2021 年 6 月 25 日 全部权利
31 iChinaE 人脸识别系统 V1.0 2021SR0350316 2021 年 3 月 8 日 全部权利
32 iChinaE PDF 文档加密发布软件 V1.0 2021SR0350148 2021 年 3 月 8 日 全部权利
33 iChinaE 社会治理移动监督指挥信息系 2021SR0041036 2021 年 1 月 8 日 全部权利
统 V1.0
34 iChinaE 平安城市(综治)信息管理系 2021SR0041038 2021 年 1 月 8 日 全部权利
统 V1.0
35 iChinaE 社会治理移动采集信息系统 2021SR0033026 2021 年 1 月 7 日 全部权利
V1.0
36 iChinaE 社会治理(综治)指挥调度平 2021SR0034336 2021 年 1 月 7 日 全部权利
台 V1.0
37 iChinaE 社会治理移动处置信息系统 2021SR0026318 2021 年 1 月 6 日 全部权利
V1.0
38 iChinaE 社会治理基础数据时空可视化 2021SR0024179 2021 年 1 月 6 日 全部权利
系统 V1.0
39 iChinaE 公安预案管理系统 V1.0 2021SR0011238 2021 年 1 月 5 日 全部权利
40 iChinaE 非凡桌面云平台 V1.0 2021SR1267439 2021 年 8 月 26 日 全部权利
41 iChinaE 执法装备管理系统 V1.0 2021SR0041012 2021 年 1 月 8 日 全部权利
42 iChinaE 执法车辆管理系统 V1.0 2021SR0029104 2021 年 1 月 7 日 全部权利
43 iChinaE 城管绩效考核系统 V1.0 2021SR0035783 2021 年 1 月 7 日 全部权利
44 iChinaE县政府绩效单位考核系统V1.0 2021SR0035666 2021 年 1 月 7 日 全部权利
45 iChinaE 考勤排班管理系统 V1.0 2021SR0027291 2021 年 1 月 6 日 全部权利
46 iChinaE县政府绩效个人考核系统V1.0 2021SR0024178 2021 年 1 月 6 日 全部权利
47 iChinaE 水体检测系统 V1.0 2021SR0041037 2021 年 1 月 8 日 全部权利
48 iChinaE 警务 APP 软件 V1.0 2021SR0029116 2021 年 1 月 7 日 全部权利
[2021-11-24] (002298)中电兴发: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71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
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员工
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汪宇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应出席持有人 34 人,实际出席持有人 34 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22,782,295 份,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机构。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 22,782,295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
的 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
经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同意选举汪宇先生、郭晨先生、张廷勇先生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选举汪宇先生为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上述管理委员会委员中,汪宇先生、郭晨先生、张廷勇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17,133,53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非关联持有人所持份
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其中汪宇先生、郭晨先生、张廷勇先生
先生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同意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在员工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份额锁定期届满、到期清算、提前终止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分配等相关事宜;
7、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的归属;
8、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9、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0、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决定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
11、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或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22,782,295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
的 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24]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72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完成了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事项,本次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合计22,782,295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0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规模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规定,于2018年10月18日、11月6日分别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9.00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预计为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89)。截止2018年12月5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22,782,295股,占回购时公司总股本的3.29%,回购总金额为150,033,637.5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符合既定方案。
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股份数量为22,782,295股。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包括股份公司管理层、智慧城市和智慧用能事业部各业务考核单元经营管理层及核心人员合计不超过34人,其中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9人,分别为汪宇、郭晨、周超、何利、闫涛、李小庆、陶黎明、张廷勇、曾滟。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过户情况
(一)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的开户手续。证券账户名称为: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303085。
(二)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2,782,295 股股
票已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账户“安
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该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08%。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东都未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主要为公司管理层员工、智慧城市和智慧用能事业部各业务考核单元经营管理层及核心人员,其中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9 人,分别为汪宇、郭晨、周超、何利、闫涛、李小庆、陶黎明、张廷勇、曾滟,该等人员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除此之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因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来计算具体金额。
五、后续进展安排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23]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70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接到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的通知,获悉瞿洪桂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
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的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股) (%) (%)
瞿洪桂 是 14,000,000 13.61 1.89 2019-05-21 2021-11-19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瞿洪桂 是 6,870,000 6.68 0.93 2020-08-13 2021-11-19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合计 20,870,000 20.29 2.82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瞿洪桂先生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持股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 (%) 量(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数 股份比例 份限售数 押股份
(%) (%) 量(股) (%) 量(股) 比例(%)
瞿洪桂 102,874,343 13.90 21,430,000 20.83 2.90 0 0 0 0
合 计 102,874,343 13.90 21,430,000 20.83 2.90 0 0 0 0
二、其他情况说明
瞿洪桂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
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在质押到期前,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其
自有或自筹资金偿还、重新质押或追加保证金等方式归还质押借款,或者继续做
展期质押等。瞿洪桂先生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事项对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
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解除质押股份交易回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2021-11-18]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69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
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股东数量为 14 名,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
为 48,604,986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6.567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一)。
一、本次限售股份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99 号)核准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兴发”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07,451,774 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 6.81 元/股,发行对象包括盐城康盐信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树勋、张国荣、张永恒、任伟、UBS AG、郑如恒、镇江银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银河投资定向增发 1 号私募基金、于振寰、徐玉生、岳章旭、郑丽丽、李文杰、朱茂昌,
发行股票数量 48,604,986 股,新增股份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
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名单及配售股份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盐城康盐信息产业投资合伙企 29,368,575 199,999,995.75 6
业(有限合伙)
2 黄树勋 4,111,600 27,999,996.00 6
3 张国荣 3,817,914 25,999,994.34 6
4 张永恒 2,349,486 15,999,999.66 6
5 任伟 1,468,428 9,999,994.68 6
6 UBS AG 1,468,428 9,999,994.68 6
7 郑如恒 881,057 5,999,998.17 6
8 镇江银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银 734,214 4,999,997.34 6
河投资定向增发 1 号私募基金
9 于振寰 734,214 4,999,997.34 6
10 徐玉生 734,214 4,999,997.34 6
11 岳章旭 734,214 4,999,997.34 6
12 郑丽丽 734,214 4,999,997.34 6
13 李文杰 734,214 4,999,997.34 6
14 朱茂昌 734,214 4,999,997.34 6
合计 48,604,986 330,999,954.66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 48,604,986 股,总股本由
691,505,915 股增至 740,110,901 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 14 名发行对象,上述股东均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一)。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48,604,986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6.5673%;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14 名。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解禁前持有公司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
份数(股) 份数(股)
1 盐城康盐信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368,575 29,368,575
2 黄树勋 4,111,600 4,111,600
3 张国荣 3,817,914 3,817,914
4 张永恒 2,349,486 2,349,486
5 任伟 1,468,428 1,468,428
6 UBS AG 1,468,428 1,468,428
7 郑如恒 881,057 881,057
8 镇江银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银河投资定向增 734,214 734,214
发 1 号私募基金
9 于振寰 734,214 734,214
10 徐玉生 734,214 734,214
11 岳章旭 734,214 734,214
12 郑丽丽 734,214 734,214
13 李文杰 734,214 734,214
14 朱茂昌 734,214 734,214
合计 48,604,986 48,604,986
五、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上市流通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流通后
股份类别 比例 比例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97,487,935 26.68 -48,604,986 148,882,949 20.1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42,622,966 73.32 48,604,986 591,227,952 79.88
股份总额 740,110,901 100 - 740,110,901 100
注:本次解禁前的股本结构系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的股本结构为计算基础。本次解禁后的股本结构以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承诺;
4、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4、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申请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2021-11-05]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67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
月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瞿洪桂先生及云觉投资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83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合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收到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通知:瞿洪桂先生基于资
金规划,于2021年9月7日至11月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
公司691.5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93%(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
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且非窗口期),符合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瞿洪桂
住 所 北京市海淀区八宝庄 9 楼***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9 月 7 日-2021 年 11 月 3 日
股票简称 中电兴发 股票代码 002298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691.50 0.93
合 计 691.50 0.9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源(可多选) 其他 ?
不涉及资金来源 ?
三、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瞿洪桂 10,978.93 14.83% 10,287.43 13.90%
合计持有股份 10,978.93 14.83% 10,287.43 13.9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99.36 3.24% 1,707.86 2.31%
有限售条件股份 8,579.57 11.59% 8,579.57 11.59%
四、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否 ?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否 ?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五、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否 ?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六、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七、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八、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承诺:(1)“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持有公司股票的 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减持实施期间相应顺延。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瞿洪桂
二○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2021-11-05]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董事、高管人员减持计划实时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68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人员减持计划实时完毕的公
告
公司董事、高管:汪宇先生、周超先生、何利先生、闫涛先生保证公告内
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6 月 5 日、2021 年 6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1-032)、《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人员减 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汪宇先 生、周超先生、何利先生、闫涛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六个月内减持本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 67,500 股、35,412 股、84,804 股、25,625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9%、0.005%、0.011%、0.003%。上述人员 计划减持股份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接到上述人员的通知近日减持股份情况,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上述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
(元/股) (股) 比例 (%)
汪宇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3 日 6.93 67,500 25.000%
周超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3 日 7.12 35,412 25.000%
闫涛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3 日 6.91 12,625 14.106%
何利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4 日 6.77 44,000 14.705%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270,000 0.036% 202,500 0.027%
汪宇 其中:无限售条 67,500 0.009% 0 0.00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2,500 0.027% 202,500 0.027%
合计持有股份 141,647 0.019% 106,235 0.014
周超 其中:无限售条 35,412 0.005% 0 0.0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6,235 0.014% 106,235 0.014%
合计持有股份 89,500 0.012% 76,875 0.010%
闫涛 其中:无限售条件 12,625 0.002% 0 0.00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76,875 0.010% 76,875 0.010%
合计持有股份 299,217 0.040% 255,217 0.034%
何利 其中:无限售条件 44,804 0.006% 804 0.00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4,413 0.034% 254,413 0.034%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作为公司董事、高管:汪宇先生、周超先生、何利先生、闫涛先生等承
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
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止目前,上述股东一直严格履行上述
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进行了预披露,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公司严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2021-11-03]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66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签署
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协议仅为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达成的战略
性合作协议,具体合作方案和合作细节以相关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 在协议签署后,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法规政策、市场、价格、
汇率等方面的不确定性或风险,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风险。
3.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预计对未来经营业绩
将产生积极地影响,具体需视协议各方后续具体项目协议或合同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 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
之(一)近三年战略协议签署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收到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电兴发”)的告知函,告知函内容为: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北京中电兴发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为公司”)本着“互相尊重,互惠互利、自愿平等、开放公平、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就推进陕西区域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大数据中心建设等方面展开合作。双方于近日签署了《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一、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作为领先的智慧中国核心技术、产品与全面解决方案供应商、运营服务商,在技术、产品、全面解决方案和商业运营模式方面有着业界领先的水平;华为公司作为全球领先的信息与通信解决方案供应商,在通信设备和信息化解决方案方面有着业界领先的水平。双方为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在陕西区域内,就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大数据中心等方面进行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以共同推动数字经济业务发展。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大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与运营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促进公司在智慧中国业务领域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等方面的更好发展。
本协议为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038216
3、法定代表人:赵明路
4、注册资本:4,034,113.182 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华为总部办公楼
6、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程控交换机、传输设备、数据通信设备、宽带多媒体设备、电源、无线通信设备、微电子产品、软件、系统集成工程、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终端设备及相关通信信息产品、数据中心机房基础设施及配套产品(含供配电、空调制冷设备、智能管理监控等)的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工程安装、维修、咨询、代理、租赁;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研发;统一通信及协作类产品,服务器及配套软硬件产品,存储设备及相关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无线数据产品(不含限制项目)的研发、生产、销售;通信站点机房基础设施及通信配套设备(含通信站点、通信机房、通信电源、机柜、天线、通信线缆、配电、智能管理监控、锂电及储能系统等)的研发、生产、销售;能源科学技术研究及能源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大数据产品、物联网及通信相关领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及智能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建筑工程;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限制项目);培训服务;技术认证服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进出口业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房屋租赁业务(持许可经营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不禁止的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增值电信业务经营。
(二)公司与华为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与华为公司在技术、研发、业务等领域均有合作,华为公司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一)合作宗旨和原则
1、互相尊重,互惠互利。按照市场原则推进双方合作,拓展发展空间,共创美好未来。
2、自愿平等。坚持自愿合作,双方在合作框架中享有平等地位和权利。
3、开放公平。坚持合作的公平、开放,坚持非排他性和非歧视性。
4、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全方位合作,形成优势集成与互补。
5、互利共赢。协议双方应落实合作措施、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推动加快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二)主要合作内容
甲方在智慧中国核心技术、产品、全面解决方案和商业运营模式方面,乙方在通信设备和信息化解决方案方面均有着业界领先的水平,为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双方同意在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大数据中心等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
(三)合作模式
双方建立互访制度,按需开展市场信息、行业动态、技术创新等方面的交流,并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模式进行合作:
1、双方加强交流合作,建立例行会议协商机制,联合制定项目整体框架合
作管理办法,共同推进项目落地实施。
2、双方针对具体项目可开展联合市场调研、联合市场推广,发挥双方优势
资源,共同拓展优质市场,实现互利共赢。
3、双方应共同建立市场风险预警、防范、处置机制,最大限度保护双方利
益。
四、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将充分发挥双方优势资源,有利于双方共同拓展优质
市场,实现互利共赢。公司积极参与陕西区域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大数据中心
等项目建设与运营,将对公司在全国相关业务领域的技术精进、产品研发、业务
开展以及市场拓展等方面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利于增强公司智慧中国全面解
决方案能力,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来的经营
业绩,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作为领先的智慧中国核心技术、产品与全面解决方案供应商、运营服务
商,在资质、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强大的综合实力,完全具备后期合同
签订后的履行能力,确保合同正常履行实施,即本次合作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
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合作事项而对华为公司形成依赖。本次合作预计对
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最终以签订的正式书面合同金额来测算
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协议为区域合作协议,合作具体项目将以今后正式签署的具体合作协议
或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近三年战略协议签署情况
披露
序号 协议对方 协议名称 主要内容 进展情况
日期
为了贯彻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积极 双方已就协议提及的相关合
中国航发贵 《军民融合智
2019 年 推进军民两用技术在智慧城市领域的 作领域进行多次务实交流,
州黎阳航空 慧城市领域科
1 2 月 19 应用,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技术研究和 并拟定了若干意向合作项
动力有限公 技创新战略合
日 项目开发合作。 目,正在有序开展相关意向
司 作框架协议书》
合作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交通强国、数字交 北京中电兴发正在积极参与
通等系列决策部署,着力提升河北省综合 河北交投集团数字化改造以
《高速公路路 2020 年
河北交通投 交通运输体系现代化水平,使河北高速公 及智慧高速领域的有关合作。
2 网现代化建设 12 月 17
资集团公司 路路网达到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管控 同时与河北交投相关公司在
合作协议》 日
效果,双方就推进高速公路路网现代化及 智慧城市领域等方面的合作
智慧城市建设等方面展开合作。 也在积极推进。
为共同服务和助力国家的信息技术应用
中广有线电 《中国有线与 2021 年 双方已就具体合作区域开展
推广和创新发展战略。双方就探讨智慧广
3 视网络有限 中电兴发战略 1 月 19 了前期研讨,相关合作正常推
电、智慧城市等项目技术研发和产品开
公司 合作框架协议》 日 进中。
发、新应用等开展合作,共同开拓业务。
(二)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公司控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2-25]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2-022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 络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协议仅为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达成的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合作方案和合作细节以相关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 在协议签署后,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法规政策、市场、价格、汇率等方面的不确定性或风险,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风险。
3. 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需视协议各方后续具体项目协议或合同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 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之(一)近三年战略协议签署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收到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电兴发”)的告知函,告知函内容为: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北京中电兴发和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广电”)本着优势互补、平等诚信、利益共享的原则进行战略合作,将在大数据、云计算领域开展深入合作,就国家文化大数据华中平台、湖北广电云平台及行业云平台的各类云服务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等;也将基于双方业务的互补性,在网络资源、市场资源、系统解决方案、
实施交付等方面进行资源共享,并互为优先合作伙伴。双方于近日签署了《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
一、合作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背景
北京中电兴发是领先的智慧中国全面解决方案提供商和运营服务商,构建了“边、网、云、用”四位一体的核心竞争力体系,是智慧城市、智慧国防、雪亮工程、大数据中心建设、物联网应用等领域投资、建设、运营的领先企业,拥有自主可控产品和全面解决方案,积累了众多成功案例,具备丰富的实施交付与运营经验。湖北广电是由湖北省委、省政府于2011年1月批准成立的省属国有控股大型文化高新技术企业,是党委政府政策声音传播阵地、以及全省广电网络整合、三网融合、数字家庭和智慧城市建设的主体,是湖北省电子政务传输网重点支撑企业,担负着全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营和开发应用等任务,并在湖北及中部地区具备广泛的各类资源及优势。
(二)合作概述
公司作为领先的智慧中国核心技术、产品与全面解决方案供应商、运营服务商,始终坚持“自主可控,国产代替”的技术研发路线,拥有人工智能与物联网、云计算与云存储、大数据技术及应用三大产品线。基于自主产品与核心技术,并通过跨领域的业务互补协同,公司形成了数据应用 DA(Data Application)和数字基础设施 DI(Data Infrastructure)两级架构下的“边、网、云、用”四位一体的全面能力。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有望进一步打开公司智慧城市、雪亮工程、大数据、云计算等方面相关产品和解决方案在湖北省域乃至整个华中地区的市场应用空间,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政府、军队、企业及家庭数字化转型升级业务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促进公司在智慧城市、大数据、云计算业务领域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等方面的更好发展。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1777215672
3、法定代表人:张建红
4、注册资本:98,187.8489万(元)
5、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
6、主营业务:有线数字电视产业的投资及运营管理;有线数字电视技术的开发及应用;有线数字电视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影视剧、动画片、影视广告、影视专题片的策划、制作;网络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及维修;有线电视系统设计、安装、有线电视技术咨询服务;基于电信的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电子政务、平安城市、数字城市、智慧城市(乡村)建设、社会管理创新平台建设及运营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技术、物联网技术、信息系统集成技术开发与服务以及软件开发与服务;通讯器材、移动及固定电话网络终端的生产、研发、销售,代办电信业务等;家用电器、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与网上经营;电子商务、电视商城的建设与运营;物业管理;大型活动的组织服务;会议会展服务;电视购彩;企业营销策划,信息咨询(国家专项规定项目除外);产业投资;对金融、工农商、服务行业的项目投资及管理;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工商核定为准)。
(二)公司最近三年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未发生业务合作,其是由湖北省委、省政府于2011年1月批准成立的省属国有控股大型文化高新技术企业,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
(一)合作原则
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平等诚信、利益共享的原则进行战略合作,并针对经过双方评估的可以实施的项目签署具体的项目合作协议。
(二)主要合作内容
1、双方将在大数据、云计算领域开展深入合作,就国家文化大数据华中平台、湖北广电云平台及行业云平台的各类云服务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等;
2、基于甲方集客业务同乙方智慧城市业务的互补性,双方将在网络资源、市场资源、系统解决方案、实施交付等方面进行资源共享,并互为优先合作伙伴。
(三)合作模式
双方将依据项目不同情况按照以下几种模式进行合作:针对可以长期经营的优质项目,双方将以股权投资的方式进行合作;针对非运营型项目,双方将采取组建联合体的方式,共同参与;在双方各自优势领域,双方将给与另一方所需要的相关支持。
四、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有望进一步打开公司智慧城市、雪亮工程、大数据、云计算等方面相关产品和解决方案在湖北省域乃至整个华中地区的市场应用空间,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政府、军队、企业及家庭数字化转型升级业务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促进公司在智慧城市、大数据、云计算业务领域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等方面的更好发展,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智慧中国核心技术、产品与全面解决方案供应商、运营服务商,在技术、产品、方案、资质、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强大的综合实力,完全具备后期合同签订后的履行能力,确保合同正常履行实施,即本次合作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合作事项而对湖北广电公司形成依赖。本次合作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最终以签订的正式书面合同金额来测算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具体项目将以今后正式签署的具体合作协议或正式合同为准。由于协议所述合作项目尚未正式实施,因此对本年度的经营成果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在协议签署后,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法规政策、市场、价格、汇率等方面的不确定性或风险,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近三年战略协议签署情况
披露日
序号 协议对方 协议名称 主要内容 进展情况
期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交通强国、数字交 北京中电兴发正在积极参
通等系列决策部署,着力提升河北省综合 与河北交投集团数字化改
《高速公路路 2020 年
河北交通投 交通运输体系现代化水平,使河北高速公 造以及智慧高速领域的有
1 网现代化建设 12 月 17
资集团公司 路路网达到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管控 关合作。同时与河北交投相
合作协议》 日
效果,双方就推进高速公路路网现代化及 关公司在智慧城市领域等
智慧城市建设等方面展开合作。 方面的合作也在积极推进
为共同服务和助力国家的信息技术应用推
中广有线电 《中电兴发与 2021 年 双方已就具体合作区域开
广和创新发展战略。双方就探讨智慧广电、
2 视网络有限 中国有线战略 1 月 19 展了前期研讨,相关合作正
智慧城市等项目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新
公司 合作框架协议》 日 常推进中
应用等开展合作,共同开拓业务。
为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
《中电兴发全 目的,借助本公司智慧中国核心技术、产 双方就签署的协议积极推
资子公司与华 2021 年 品、全面解决方案和商业运营模式以及华 动陕西区域智慧城市、智慧
华为技术有
3 为技术有限公 11 年 3 为科技有限公司在通信设备和信息化解决 社区、大数据中心等项目落
限公司
司签署合作协 日 方案方面均有着业界领先的水平,双方将 地;如“数字留坝”等多个
议》 在智慧城市、智慧社区、雪亮
[2022-02-23]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2-021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束龙胜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其持有公司的部
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的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股) (%)
束龙胜 否 2,800,000 4.39 0.38 2021 年 9 2022 年 2 华西证券股
月 14 日 月 21 日 份有限公司
1、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束龙胜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数量 所持 司总 已质押
股东名称 股份 股本 股份限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 例(%) (股) 比例 比例 股份比例 份限售数 押股份
售数量 (%) 量(股) 比例(%)
(%) (%) (股)
束龙胜 63,776,662 8.62 13,000,000 20.38 1.76 0 0 0 0
合计 63,776,662 8.62 13,000,000 20.38 1.76 0 0 0 0
二、其他情况说明
束龙胜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
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关于其股份质押的后续情况,公司将根据相
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解除质押股份交易回单。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22-02-18] (002298)中电兴发: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公告编号:2022-018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下午 14:30 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
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7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瞿洪桂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6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69,074,98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845%;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68,478,284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764%;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流通股股东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96,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81%。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该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1、选举瞿洪桂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9,026,8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20,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8%。
2、选举束龙胜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9,026,8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20,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8%。
3、选举汪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9,026,8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20,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8%。
4、选举郭晨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9,026,8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20,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8%。
5、选举周超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9,026,8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20,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8%。
6、选举何利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9,026,8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20,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8%。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该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1、选举韦俊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9,026,8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20,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8%。
2、选举汪和俊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9,026,8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20,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8%。
3、选举韩旭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9,026,8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20,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8%。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该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1、选举曾滟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9,026,8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20,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8%。
2、选举汪立兵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9,026,8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20,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9,045,8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反对 2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39,3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6%;反对 2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李化、殷晨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2022-02-18] (002298)中电兴发: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2-020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17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推选监事张廷勇先生主持。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职工代表监事张廷勇(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本届监事会届满。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附:监事会主席候选人简历
张廷勇,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1年7月至2016年4月就职于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工程师,2016年4月至2018年8月就职于航天长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担任经营管理主管。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市场(客户)管理部总监。
张廷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2-02-18] (002298)中电兴发: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2-019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17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推选董事瞿洪桂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瞿洪桂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一),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束龙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一),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瞿洪桂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一)为公司总经理,任
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四)逐项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汪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联系方式分别详见附件一、二),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汪宇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聘任闫涛先生、周超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李小庆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聘任陶黎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简历详见附件一)。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聘任汪宇先
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聘任汪宇先
生担任常务副总经理、聘任闫涛先生、周超先生担任副总经理。
3、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聘任李小庆
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4、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聘任陶黎明
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选举了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为:董事瞿洪桂先生、董事束龙胜先生、董事汪宇先生、独立董事韦俊先生、独立董事韩旭女士,主任委员为董事瞿洪桂先生。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提名委员会成员为:董事瞿洪桂先生、独立董事韦俊先生、独立董事韩旭女士,主任委员为独立董事韦俊先生。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3、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董事瞿洪桂先生、独立董事汪和俊先生、独立董事韦俊先生,主任委员为独立董事汪和俊先生。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董事瞿洪桂先生、独立董事韦俊先生、独立董事韩旭女士,主任委员为独立董事韦俊先生。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温瑞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一)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七)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继续聘任甘洪亮先生((简历、联系方式分别详见附件一、二))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公司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甘洪亮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一:新当选(聘任)人员简历
瞿洪桂,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曾任电子工业部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工程师、部门经理、工程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总裁等职务。瞿洪桂先生还担任海淀区政协委员,海淀区商会副会长,电子科技大学研究员,电子科技大学警用装备研究联合实验室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委员,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通讯委员,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电子商会物联网应用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专家,北京市智能建筑协会专家,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获评中共海淀区委海淀园工作委员会优秀党务工作者、2019年度智慧城市领军人物、中国智慧城市发展十周年领袖人物、2019年度“安徽30佳创新企业家”等荣誉。
瞿洪桂先生截止 2022 年 2 月 16 日持有公司 95,473,243 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 12.9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与本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束龙胜,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 年 5 月出生,研究
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铜陵市磷铵厂技术员,芜湖市电器设备厂厂长。自
1998 年至 2018 年末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自 2019 年初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同时担任安徽鑫龙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鑫龙变压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鑫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芜湖斯高思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束龙胜先生曾任中国电工技术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政协委员、芜湖市政协常委、芜湖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芜湖市工商业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会长,并获得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安徽省劳动模范、安徽省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安徽省年度经济人物、芜湖市创新创业优秀人才、芜湖企业改革开放 30 年纪念勋章、芜湖市“5111”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带头人、合芜蚌自主创新人才、芜湖市牵手扶困助学基金会牵手
之星等荣誉称号。
束龙胜先生截止 2022 年 2 月 16 日持有公司 68,976,662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 9.32%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束龙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汪宇,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 年 4 月出生,优秀中
共党员,公司党委书记,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安徽省劳动模范、芜湖市人大代表、中共芜湖市党代表,安徽师范大学等高校客座(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芜湖缝纫机厂财务科副科长、副厂长、厂长,芜湖凯元集团副总裁、总裁,本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苏州开关二厂有限公司董事、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安徽鑫龙低压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安徽鑫龙变压器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美能储能有限公司监事。荣获深交所《新财富》优秀董秘、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天马奖“最佳董秘奖”、“金治理.资本创新公司董秘奖”、“高级职业经理资质”等奖项,连续多年被评为“安徽上市公司优秀董秘”和“董秘勋章”荣誉称号。其主持编写的文章荣获“安徽省首届企业管理进步奖”、“芜湖市科学技术奖”等奖项。
汪宇先生持有公司 202,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03%的股份。其与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闫涛,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 年 12 月出生,大专学
历。曾任公司物流部经理、成套二厂厂长、安徽美能储能系统有限公司运营经理、安徽鑫龙低压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闫涛先生持有公司 76,87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01%的股份。其与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超,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84 年 6 月生,本科学历、
学士学位,高级智慧城市设计师。2006 年 7 月至 2008 年 2 月在天地伟业技术有
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2008 年 3 月至今在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历任基础软件部经理、硬件部经理、研发中心总监、总裁助理、 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
周超先生持有公司106,2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1%的股份。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小庆,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 年 2 月出生,本科
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芜湖市粮油食品局科员,芜湖市益新面粉公司科长、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工程师。
李小庆先生持有公司 42,2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006%的股份。其与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
[2022-02-17]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2-017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
月16日接到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的通知:瞿洪桂先生基于资金规划,于2021年
12月28日至2022年2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740.11万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00%(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
司总股本的1%,且非窗口期),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瞿洪桂
住 所 北京市海淀区八宝庄 9 楼***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2 年 2 月 16 日
股票简称 中电兴发 股票代码 002298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150.00 0.20
A 股 349.00 0.47
A 股 200.00 0.27
A 股 41.11 0.06
合 计 740.11 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
不涉及资金来源 ?
三、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例(%)
瞿洪桂 10,287.43 13.90 9,547.32 12.90
合计持有股份 10,287.43 13.90 9,547.32 12.9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07.86 2.31 1,944.24 2.63
有限售条件股份 8,579.57 11.59 7,603.08 10.27
四、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是□否 ?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是□否 ?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五、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否 ?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表决权的股份
六、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七、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八、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承诺:(1)“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持有公司股票的 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减持实施期间相应顺延。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瞿洪桂
二○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2022-01-28]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2-010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定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7 号院 5
号楼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1 日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7 号院 5 号楼北京中电兴发
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会议审议事项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瞿洪桂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束龙胜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汪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郭晨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周超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何利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韦俊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汪和俊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韩旭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曾滟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选举汪立兵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别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14年修订)》的规定,对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
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3 为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
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
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别进行表
决,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为6人,应选独立董事3 人,应选监事2人;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
决;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监事张廷勇共同组成第九届监事会。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非独立董事
(6 人)
1.01 选举瞿洪桂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束龙胜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汪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郭晨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周超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何利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非独立董事
(3 人)
2.01 选举韦俊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汪和俊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韩旭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 人)
3.01 选举曾滟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02 选举汪立兵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2 年 2 月 16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118号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 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2月16日下午16:30点之前送达或传 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3)5772627
联系传真:(0553)5772865
联 系 人:甘洪亮
通讯地址:安徽省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 11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
邮编:241008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安徽中电兴发与鑫
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
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
思表决:是□ 否□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
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非独立董事
(6 人)
1.01 选举瞿洪桂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束龙胜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2022-01-28] (002298)中电兴发: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2-005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月20日以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瞿洪桂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并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推荐,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瞿洪桂、束龙胜、汪宇、郭晨、周超、何利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并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推荐,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韦俊、汪和俊、韩旭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己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120,000 元/年(税前)。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下午 14:30 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7 号院5 号楼
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0)详
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瞿洪桂,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曾任电子工业部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工程师、部门经理、工程公司总经理。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总裁等职务。瞿洪桂先生还担任海淀区政协委员,海淀区商会副会长,电子科技大学研究员,电子科技大学警用装备研究联合实验室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委员,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通讯委员,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电子商会物联网应用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专家,北京市智能建筑协会专家,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获评中共海淀区委海淀园工作委员会优秀党务工作者、2019年度智慧城市领军人物、中国智慧城市发展十周年领袖人物、2019年度“安徽30佳创新企业家”等荣誉。
瞿洪桂先生持有公司 97,884,343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3.23%的股份,为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与本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束龙胜,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 年 5 月出生,研究
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铜陵市磷铵厂技术员,芜湖市电器设备厂厂长。自
1998 年至 2018 年末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自 2019 年初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同时担任安徽鑫龙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鑫龙变压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鑫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芜湖斯高思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束龙胜先生曾任中国电工技术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政协委员、芜湖市政协常委、芜湖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芜湖市工商业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会长,并获得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安徽省劳动模范、安徽省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安徽省年度经济人物、芜湖市
创新创业优秀人才、芜湖企业改革开放 30 年纪念勋章、芜湖市“5111”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带头人、合芜蚌自主创新人才、芜湖市牵手扶困助学基金会牵手之星等荣誉称号。
束龙胜先生持有公司 68,976,66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9.32%的股份,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束龙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汪宇,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 年 4 月出生,优秀中
共党员,公司党委书记,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安徽省劳动模范、芜湖市人大代表、中共芜湖市党代表,安徽师范大学等高校客座(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芜湖缝纫机厂财务科副科长、副厂长、厂长,芜湖凯元集团副总裁、总裁,本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苏州开关二厂有限公司董事、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安徽鑫龙低压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安徽鑫龙变压器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美能储能有限公司监事。荣获深交所《新财富》优秀董秘、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天马奖“最佳董秘奖”、“金治理.资本创新公司董秘奖”、“高级职业经理资质”等奖项,连续多年被评为“安徽上市公司优秀董秘”和“董秘勋章”荣誉称号。其主持编写的文章荣获“安徽省首届企业管理进步奖”、“芜湖市科学技术奖”等奖项。
汪宇先生持有公司 202,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03%的股份。其与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晨,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 年 6 月生,研究生学
历、硕士学位。2007 年 10 月至今就职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历任研发工
程师、研发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郭晨先生持有公司 187,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03%的股份。其与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超,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84 年 6 月生,本科学历、
学士学位,高级智慧城市设计师。2006 年 7 月至 2008 年 2 月在天地伟业技术有
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2008 年 3 月至今在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历任基础软件部经理、硬件部经理、研发中心总监、总裁助理、 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
周超先生持有公司 106,23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01%的股份。其与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何利,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7 年 5 月生,研究生学
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1 年 9 月至 1992 年 9 月石家庄飞机制造厂任工
艺员;1992 年 10 月至 2003 年 4 月在石家庄泛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2003 年 5 月至 2006 年 4 月石家庄通远智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任总经
理;2006 年 5 月至 2008 年 8 月北京中航弱电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任总
经理,2008 年 9 月至今在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
何利先生持有公司 255,21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03%的股份。其与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韦俊,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7 年 4 月生,中共党员,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工学学士,中国电子学会常务理事、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科技委副秘书长。1990 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四川长虹机械厂、机械电子工业部、信息产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作,历任副处长、处长、副司长。2012-2013 年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挂职任副区长。2015 年 7 月起,任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
[2022-01-28] (002298)中电兴发: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2-006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月20日以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廷勇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提名曾滟女士、汪立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第九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对选举曾滟女士、汪立兵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一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
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向第八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曾滟,女,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9 年 10 月生,本科学历。
2001 年至今在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行政专员、总裁办副主任、主任、采购经理,现任合约总监等职务。
曾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汪立兵,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起分别在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工作,曾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目前在公司财务部工作。
汪立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2-01-28]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2-007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 月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事项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事项:
经公司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推荐,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瞿洪桂、束龙胜、汪宇、郭晨、周超、何利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事项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事项:
经公司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推荐,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韦俊、汪和俊、韩旭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己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事项
1、上述董事候选人(含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
2、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3、独立董事就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5、第九届董事会由 6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组成,董事任期三年,
如独立董事连续任期超过法定年限,公司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并将按照相关程序提名并审议新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6、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的工作以及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28]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2-008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如下事项:
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提名曾滟女士、汪立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第九届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对选举曾滟女士、汪立兵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一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向第八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曾滟,女,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9 年 10 月生,本科学历。
2001 年至今在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行政专员、总裁办副主任、主任、采购经理,现任合约总监等职务。
曾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汪立兵,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起分别在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工作,曾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目前在公司财务部工作。
汪立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2-01-28]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选举第九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公告编号:2022-009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
室召开,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马承虎先生主持,共 30 名职工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认真审议,会议选举张廷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将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廷勇,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1年7月至2016年4月就职于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工程师,2016年4月至2018年8月就职于航天长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担任经营管理主管。报告期内,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市场(客户)管理部总监。
张廷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2-01-20]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2-004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束龙胜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其持有公司的部
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的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总
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
束龙胜 否 2,000,000 2.90 0.27 2021 年 12 月 2022 年 1 华安证券股
23 日 月 18 日 份有限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束龙胜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数量 所持 司总 已质押 占已质
股份 股本 股份限 押股份 未质押股 占未质
称 (股) 例(%) (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数 押股份
售数量 比例 量(股) 比例(%)
(%) (%) (股) (%)
束龙胜 68,976,662 9.32 15,800,000 22.91 2.13 0 0 0 0
合计 68,976,662 9.32 15,800,000 22.91 2.13 0 0 0 0
二、其他情况说明
束龙胜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
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关于其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后续情况,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解除质押股份交易回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
明细表。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2022-01-18]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公告编号:2022-003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的通知:瞿洪桂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
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8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 日内通过集合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1%。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
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现将具体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止 2022 年 1 月 17 日,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瞿洪桂 97,884,343 13.2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规划;
2、减持期间及方式: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减持实施期间相应顺延;
3、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瞿洪桂先生本次拟减持股份来源为通过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通过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票取得,年度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分别持有公司股份的 25%。本次计划通过集合竞价交易减持数
量合计不超过 14,8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合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1、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目前,瞿洪桂先生一直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瞿洪桂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瞿洪桂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的不确定性。瞿洪桂先生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瞿洪桂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2022-01-18]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公告编号:2022-002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股东束龙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收到公司股东束龙胜先生的通知:束龙胜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800,000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
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现将具体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止 2022 年 1 月 17 日,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束龙胜 68,976,662 9.3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安排;
2、减持期间及方式: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减持实施期间相应顺延;
3、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束龙胜先生本次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或非公开发行认购股份,年度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分别持有公司股份的 25%。本次计划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14,800,000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1%。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1、作为公司董事,束龙胜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目前,束龙胜先生一直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束龙胜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束龙胜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的不确定性。束龙胜先生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束龙胜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2022-01-08]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2-001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束龙胜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其持有公司的部
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的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总
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
束龙胜 否 2,500,000 3.62 0.34 2021 年 12 月 2022 年 1 华安证券股
23 日 月 7 日 份有限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束龙胜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数量 所持 司总 已质押 占已质
股份 股本 股份限 押股份 未质押股 占未质
称 (股) 例(%) (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数 押股份
售数量 比例 量(股) 比例(%)
(%) (%) (股) (%)
束龙胜 68,976,662 9.32 17,800,000 25.81 2.41 0 0 0 0
合计 68,976,662 9.32 17,800,000 25.81 2.41 0 0 0 0
二、其他情况说明
束龙胜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
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关于其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后续情况,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解除质押股份交易回单;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七日
[2022-01-07]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79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764 号)《关于核准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1,041,9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4.78 元。截至 2016 年 9 月 18 日 12 时
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1,049,999,282.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18,854,060.77 元,募集资金净额 1,031,145,221.23 元。截止 2016 年 9 月 18 日,
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 00093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899 号文《关于核准安徽中电兴
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新股 48,604,986 股,发行价格为 6.81 元/股。本次
共募集资金 330,999,954.66 元,扣除发行费用 7,047,492.35 元,募集资金净额323,952,462.31 元,可用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发行费用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额 396,163.4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4,348,625.74 元。截止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27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中电兴
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一)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五家开户行签订了《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作了说明。鉴于保荐机构发生变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五家开户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因非公开发行工作需要,公司聘请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 2019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就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承接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作了说明。鉴于保荐机构发生变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户名 银行名称 账号 本次销户前余额(元)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551902207710707 0(已销户)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芜湖分行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498010100100355 0(已销户)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芜湖分行 948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 200000344483103 0(已销户)
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大兴支行 00000180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794301880001747 0(已销户)
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38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 200000344483103 0(已销户)
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000171
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 200004955238103 38.04
公司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000106
(二)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长江路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赫章县融源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与中航证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户名 银行名称 账号 本次销户前余额(元)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 200000344483666 880,792.48
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长江路支行 00000055
赫章县融源信息技术有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200000485277000 23,296.15
限公司 公司中关村支行 41930334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上述募集 资金专户结息余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1%,因此豁免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公司已将上述结息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毕上述剩余存在余额的募 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对应项目的三方监管协议 及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六日
[2021-12-30]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高管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78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高管人员李小庆先生、陶黎明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管人员李小
庆先生、陶黎明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人员减
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李小庆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
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拟减持不超过 14,06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2%;陶黎明先生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拟减持不超过 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3%。上述人员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关于部分董事、高管人
员减持计划实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接到股东李小庆先生、陶黎明先生的通知,获悉
李小庆先生、陶黎明先生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2021 年 12 月 28 日通过集
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 14,000 股、25,000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0.002%、0.003%,减持股份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非窗口期,
符合相关规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
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
(元/股) (股) 比例 (%)
李小庆 集中竞价 2021 年 12 月 29 日 7.38 14,000 24.89
陶黎明 集中竞价 2021 年 12 月 29 日 7.34 25,000 25.00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56,250 0.008 42,250 0.006
李小庆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063 0.002 63 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42,187 0.006 42,187 0.006
合计持有股份 100,000 0.014 75,000 0.010
陶黎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000 0.003 0 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75,000 0.010 75,000 0.010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作为公司高管,李小庆先生、陶黎明先生等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截止目前,上述股东一直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
述承诺的情形。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进行了预披露,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28]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77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束龙胜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束龙胜先生基于资金规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接到股东束龙胜先生的通知,获悉其于2021年12月22至
12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4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且非窗口期,符合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束龙胜
住 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九华山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22 日-12 月 27 日
股票简称 中电兴发 股票代码 002298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A 股 336.00 0.45
A 股 50.00 0.07
A 股 70.00 0.09
合 计 456.00 0.6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源(可多选) 其他 ?
不涉及资金来源 ?
三、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束龙胜 7,353.67 9.94% 6,897.67 9.3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39.42 1.54% 683.42 0.92%
有限售条件股份 6,214.25 8.40% 6,214.25 8.40%
四、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 否 ?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五、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 否 ?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六、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七、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束龙胜承诺:(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
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比例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减持实施期间相应顺延。
3、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违反大股东减持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束龙胜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2021-12-25]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76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束龙胜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其持有公司的部
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的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股) (%)
束龙胜 否 6,300,000 8.98 0.85 2019 年 2 2021 年 12 华安证券股
月 27 日 月 22 日 份有限公司
束龙胜 否 4,200,000 5.98 0.57 2019 年 2 2021 年 12 华安证券股
月 27 日 月 23 日 份有限公司
束龙胜 否 6,360,000 9.06 0.86 2019 年 2 2021 年 12 华安证券股
月 27 日 月 24 日 份有限公司
合 计 16,860,000 24.03 2.28
2、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占其 占公 是否为限 是否
股股东或 本次质押 所持 司总 售股(如 为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押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数量(股) 股份 股本 是,注明限 充质 日 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售类型) 押
致行动人 (%) (%)
2021 年 12 2022 年 12 华安证券 个人资
束龙胜 否 6,300,000 8.98 0.85 否 否 月 23 日 月 23 日 股份有限 金需求
公司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束龙胜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数量 所持 司总 已质押
股东名称 股份 股本 股份限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 例(%) (股) 比例 比例 股份比例 份限售数 押股份
售数量 (%) 量(股) 比例(%)
(%) (%) (股)
束龙胜 70,176,662 9.48 20,300,000 28.93 2.74 0 0 0 0
合计 70,176,662 9.48 20,300,000 28.93 2.74 0 0 0 0
二、三、其他情况说明
束龙胜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
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关于其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后续情况,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解除质押及质押股份交易回单;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3]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75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束龙胜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束龙胜先生的通知:束龙胜先生基于资金规
划,于近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 1,132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1.53%。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束龙胜
住 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九华山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6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
股票简称 中电兴发 股票代码 002298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200.00 0.27%
A 股 695.00 0.94%
A 股 237.00 0.32%
合 计 1,132.00 1.53%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2021-12-17]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公司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74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协议仅为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电兴发”)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集团”)达成的战略性合作协议,具体合作方案和合作细节以相关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 在协议签署后,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法规政策、市场、价格、汇率等方面的不确定性或风险,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风险。
3.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预计对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地影响,具体需视协议各方后续具体项目协议或合同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 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之(一)近三年战略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是领先的智慧中国核心技术、产品与全面解决方案的供应商、运营服务商;作为公司长期的战略性投资人,康佳集团不仅在资本层面与公司合作,还将在客户资源、市场机会、业务开拓等方面对公司进行全方位支持及赋能,双方将在智慧城市、智慧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物联网应用等政企及家庭数字化转型升级方面开展全方位、多领域的深度合作,充分实现双方品牌、市场、资源、技术、运营等优势的互补协同,共同打造双方数字化业务发展新高度。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本着“平等、长期稳定合作、共同发展、优势互补、诚实守信、市场化”
的原则,双方于近日签署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相关合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署情况
康佳集团是一家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的平台型公司,业务范畴涵盖消费电子(彩电、白电、手机)、半导体科技、环保科技产业、PCB 产业、产业园区业务、平台服务业务及投资金融业务,正按照“科技+产业+园区”的发展模式和“硬件+软件、终端+用户、科技+投控”的发展方向,以消费电子业务为基础,以“科技+投控”复合能力为支撑,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升级、向产业地产业务拓展、向互联网及供应链服务业务延伸,形成科技园区业务群、产业产品业务群、平台服务业务群和投资金融业务群四大业务群协同发展的全新局面。
中电兴发是领先的智慧中国核心技术、产品与全面解决方案的供应商、运营
服务商,是中国 A 股主板市场人工智能 AI 50 指数样本股企业,富时罗素全球股
票指数标的股。“中电兴发”寓意“中国的电子信息产业兴旺发达”。中电兴发始终坚持“自主可控,国产代替”的技术研发路线,拥有人工智能与物联网、云计算与云存储、大数据技术及应用三大产品线。基于自主产品与核心技术,中电
兴 发 形 成 了 数 据 应 用 DA(Data Application) 和 数 字 基 础 设 施 DI(Data
Infrastructure)两级架构下的,以 DI-Edge(智能边缘)、DI-Cloud(数字云底座)、DA 数据应用(数字政府 DAg、数字经济 DAe)为核心的“边、云、用”俱备的自主智慧能力系统。并通过跨领域的业务互补协同,与中国联通、中国有线的网络传输能力深度结合,构建了中电兴发“边、网、云、用”四位一体的强大数字化赋能平台,让中电兴发可以更好地为现代国防、政府治理、民生服务和数字经济等行业的客户,提供涵盖数字基础设施、智慧行业应用、数据综合运营等的全方位数字化技术服务。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155783
3、法定代表人:周彬
4、注册资本:240794.5408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5-24层
6、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电视机、冰箱、洗衣机、日用小家电、厨卫电器及其他智能生活电器产品,家庭视听设备,IPTV机顶盒,OTT终端产品,数码产品,智能穿戴产品,智能健康产品,智能电子产品,智能开关插座,移动电源,移动通信设备及终端产品,日用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卫星导航系统,智能交通系统,防火防盗报警系统,办公设备,电子计算机,显示器;大屏幕显示设备的制造和应用服务;LED(OLED)背光源、照明、发光器件制造及封装;触摸电视一体机;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应急广播系统设备;生产经营电子元件、器件,模具,塑胶制品,各类包装材料;设计、上门安装安防产品、监控产品,无线、有线数字电视系统及系统集成,并从事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从事以上所述产品(含零配件)的批发、零售、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销售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提供电子产品的维修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运输,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有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业务。从事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银行后台服务、财务结算、人力资源服务、软件开发、呼叫中心、数据处理等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销售安防产品、智能家居产品、门锁、五金制品;代办(移动、联通、电信、广电)委托的各项业务;水污染治理、固废物污染处理、危险废物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新能源、可再生资源项目及环保设施的开发。
(二)康佳集团通过旗下投资基金盐城康盐信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中电兴发进行战略性投资,公司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宗旨和原则
1.平等原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签署本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内容经过双方充分沟通、协商。
2.长期、稳定合作原则。双方的合作基于彼此充分信任,着眼于长期利益,双方致力于长期、稳定的合作。
3.共同发展原则。本协议旨在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4.优势互补原则。双方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与业务创新,推动双方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
5.诚实守信、市场化原则。双方恪守本协议中所作之承诺,确保双方的共同利益,具体合作事项应按市场化方式运作。
(二)主要合作内容
1、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全国各地投资有产业型园区,园区在进行智慧化、信息化建设中所需的产品和服务若属于中电兴发业务范畴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中电兴发的产品和技术服务。
2、甲方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内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帮助乙方合法进入其相应体系的供应商名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中电兴发的产品和技术服务。乙方也应将甲方纳入其供应商名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康佳的产品和服务。
3、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向乙方引荐其在全国的政企客户资源,促成乙方在智慧城市、雪亮工程、智慧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物联网应用等领域的业务落地。
4、乙方在智慧城市、雪亮工程、智慧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物联网应用领域的项目将优先选用甲方的显示设备、物联网设备等相关产品。
5、甲乙双方共同成立联合工作组,组建专业团队,明确负责人和专职对接
(三)合作模式
双方建立互访制度,按需开展市场信息、行业动态、项目落地等方面的交流,并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模式进行合作:
1、双方加强交流合作,建立例行会议协商机制,联合制定项目整体框架合作管理办法,共同推进项目落地实施。
2、双方针对具体项目可开展联合市场调研、联合市场推广,发挥双方优势资源,共同拓展优质市场,实现互利共赢。
3、双方应共同建立市场风险预警、防范、处置机制,最大限度保护双方利益。
四、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将充分发挥双方优势资源,有利于双方共同拓展优质市场,实现互利共赢。康佳集团此前在资本层面已与中电兴发合作,此次协议签署后将在客户资源、市场机会、业务开拓等方面对中电兴发进行全方位支持及赋能,未来,双方将在智慧城市、智慧园区、大数据中心建设、物联网应用等政企及家庭数字化转型升级方面开展全方位、多领域的深度合作,通过以上领域的全方位合作,可以充分实现双方品牌、市场、资源、技术、运营等优势的互补协同,共同打造双方数字化业务发展新高度,这将对公司在全国相关业务领域的技术精进、产品研发、业务开展以及市场拓展等方面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利于增强公司智慧中国全面解决方案能力,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作为领先的智慧中国核心技术、产品与全面解决方案供应商、运营服务商,在资质、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强大的综合实力,完全具备后期合同签订后的履行能力,确保合同正常履行实施,即本次合作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合作事项而对康佳形成依赖。本次合作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最终以签订的正式书面合同金额来测算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具体项目将以今后正式签署的具体合作协议或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近三年战略协议签署情况
披露日
序号 协议对方 协议名称 主要内容 进展情况
期
为了贯彻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积极 双方已就协议提及的相关
中国航发贵 《军民融合智
2019 年 推进军民两用技术在智慧城市领域的 合作领域进行多次务实交
州黎阳航空 慧城市领域科
1 2 月 19 应用,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技术研究和 流,并拟定了若干意向合作
动力有限公 技创新战略合
日 项目开发合作。 项目,正在有序开展相关意
司 作框架协议书》
向合作项目前期调研工作。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交通强国、数字交 北京中电兴发正在积极参与
通等系列决策部署,着力提升河北省综合 河北交投集团数字化改造以
[2021-12-08]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和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公告编号:2021-073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
作权登记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分别收到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电兴发”)和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龙电器”)的告知函,告知函内容为:北
京中电兴发和鑫龙电器合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
12 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68 项,具体情况
如下:
一、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情况
序号 专利证书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授权公告日
1 ZL2021103148547 一种基于物联网边缘网关的消息协同推送方法 发明专利 2021 年 9 月 7 日
2 ZL2020112549087 一种实时视频流数据的高效容错索引方法 发明专利 2021 年 6 月 18 日
3 ZL2020112803745 一种基于流式存储的存储网关资源分配方法 发明专利 2021 年 6 月 18 日
4 ZL2020110919408 一种应用于人脸检测系统的基于蒙版的模型评 发明专利 2021 年 5 月 25 日
估方法
5 ZL2020110919836 一种基于多模型融合的人脸特征降维提取方法 发明专利 2021 年 5 月 25 日
6 ZL2020110928708 一种应用于人脸检测预测框的加权后处理方法 发明专利 2021 年 5 月 25 日
7 ZL2020112322779 一种基于自定义规则的集群组网方法 发明专利 2021 年 5 月 25 日
8 ZL2020112628924 一种应用于嵌入式云存储系统的降功耗方法 发明专利 2021 年 5 月 18 日
9 ZL2020109877669 一种人脸关键点检测模块中人脸框选取方法 发明专利 2021 年 4 月 13 日
10 ZL2017114881075 一种低压柜抽屉结构 发明专利 2021 年 1 月 12 日
11 ZL2018114179481 直流开关柜多功能断路器手车 发明专利 2021 年 5 月 11 日
12 ZL2018114170561 直流开关柜断路器手车机械联锁机构 发明专利 2021 年 5 月 11 日
二、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情况
序号 软件名称 证书登记号 登记日期 权利范围 著作权人
1 iChinaE 凤凰来易 App 软件 V1.0 2021SR1338085 2021 年 9 月 7 日 全部权利
2 iChinaE 旅游数据分析系统 V1.0 2021SR1291035 2021 年 8 月 31 日 全部权利
3 iChinaE 旅游票务数据展示系统 V1.0 2021SR1291785 2021 年 8 月 31 日 全部权利
4 iChinaE旅游停车场数据展示系统V1.0 2021SR1292345 2021 年 8 月 31 日 全部权利
5 iChinaE旅游接驳车数据展示系统V1.0 2021SR1278577 2021 年 8 月 27 日 全部权利
6 iChinaE 票务统计分析系统 V1.0 2021SR1261867 2021 年 8 月 25 日 全部权利
7 iChinaE 旅游包车数据展示系统 V1.0 2021SR1263112 2021 年 8 月 25 日 全部权利
8 iChinaE 停车数据分析管理系统 V1.0 2021SR1270393 2021 年 8 月 26 日 全部权利
9 iChinaE治理即服务一体化平台V1.0.0 2021SR0765274 2021 年 5 月 26 日 全部权利
10 iChinaE 停车车位卡管理系统 V1.0 2021SR1270417 2021 年 8 月 26 日 全部权利
11 iChinaE 商家管理系统 V1.0 2021SR1291034 2021 年 8 月 31 日 全部权利
12 iChinaE 农村智慧物流网点配送小程序 2021SR1287305 2021 年 8 月 30 日 全部权利
软件 V1.0
13 iChinaE 农产品团购采购平台 V1.0 2021SR1274782 2021 年 8 月 27 日 全部权利 北京中电兴
14 iChinaE 农村智慧物流批采配送小程序 2021SR1274786 2021 年 8 月 27 日 全部权利 发科技有限
软件 V1.0 公司
15 iChinaE 网点管理系统 V1.0 2021SR1265819 2021 年 8 月 26 日 全部权利
16 iChinaE 旅游运营管理系统 V1.0 2021SR1270342 2021 年 8 月 26 日 全部权利
17 iChinaE 商家票务管理系统 V1.0 2021SR1270419 2021 年 8 月 26 日 全部权利
18 iChinaE 供应链商家客户端软件 V1.0 2021SR1262073 2021 年 8 月 25 日 全部权利
19 iChinaE农副产品大数据展示平台V1.0 2021SR1262821 2021 年 8 月 25 日 全部权利
20 iChinaE 批采客户管理系统 V1.0 2021SR1262822 2021 年 8 月 25 日 全部权利
21 iChinaE 供应链运营管理系统 V1.0 2021SR1262874 2021 年 8 月 25 日 全部权利
22 iChinaE 农村智慧物流快递配送小程序 2021SR1262886 2021 年 8 月 25 日 全部权利
软件 V1.0
23 iChinaE 百货下乡管理系统 V1.0 2021SR1263082 2021 年 8 月 25 日 全部权利
24 iChinaE电商驿站采购小程序软件V1.0 2021SR1263110 2021 年 8 月 25 日 全部权利
25 iChinaE 景区监测系统 V1.0 2021SR1263191 2021 年 8 月 25 日 全部权利
26 iChinaE 酒店停车异业合作管理系统 2021SR1263111 2021 年 8 月 25 日 全部权利
V1.0
27 iChinaE 小文件存储系统 V1.0 2021SR1354959 2021 年 9 月 10 日 全部权利
28 艾家 APP 软件(iOS 版)V1.0 2021SR0442641 2021 年 3 月 24 日 全部权利
29 艾家 APP 软件(Android 版)V1.0 2021SR0394533 2021 年 3 月 15 日 全部权利
30 iChinaE 物联网数据管理平台 V1.0 2021SR0947217 2021 年 6 月 25 日 全部权利
31 iChinaE 人脸识别系统 V1.0 2021SR0350316 2021 年 3 月 8 日 全部权利
32 iChinaE PDF 文档加密发布软件 V1.0 2021SR0350148 2021 年 3 月 8 日 全部权利
33 iChinaE 社会治理移动监督指挥信息系 2021SR0041036 2021 年 1 月 8 日 全部权利
统 V1.0
34 iChinaE 平安城市(综治)信息管理系 2021SR0041038 2021 年 1 月 8 日 全部权利
统 V1.0
35 iChinaE 社会治理移动采集信息系统 2021SR0033026 2021 年 1 月 7 日 全部权利
V1.0
36 iChinaE 社会治理(综治)指挥调度平 2021SR0034336 2021 年 1 月 7 日 全部权利
台 V1.0
37 iChinaE 社会治理移动处置信息系统 2021SR0026318 2021 年 1 月 6 日 全部权利
V1.0
38 iChinaE 社会治理基础数据时空可视化 2021SR0024179 2021 年 1 月 6 日 全部权利
系统 V1.0
39 iChinaE 公安预案管理系统 V1.0 2021SR0011238 2021 年 1 月 5 日 全部权利
40 iChinaE 非凡桌面云平台 V1.0 2021SR1267439 2021 年 8 月 26 日 全部权利
41 iChinaE 执法装备管理系统 V1.0 2021SR0041012 2021 年 1 月 8 日 全部权利
42 iChinaE 执法车辆管理系统 V1.0 2021SR0029104 2021 年 1 月 7 日 全部权利
43 iChinaE 城管绩效考核系统 V1.0 2021SR0035783 2021 年 1 月 7 日 全部权利
44 iChinaE县政府绩效单位考核系统V1.0 2021SR0035666 2021 年 1 月 7 日 全部权利
45 iChinaE 考勤排班管理系统 V1.0 2021SR0027291 2021 年 1 月 6 日 全部权利
46 iChinaE县政府绩效个人考核系统V1.0 2021SR0024178 2021 年 1 月 6 日 全部权利
47 iChinaE 水体检测系统 V1.0 2021SR0041037 2021 年 1 月 8 日 全部权利
48 iChinaE 警务 APP 软件 V1.0 2021SR0029116 2021 年 1 月 7 日 全部权利
[2021-11-24] (002298)中电兴发: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71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
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员工
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汪宇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应出席持有人 34 人,实际出席持有人 34 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22,782,295 份,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机构。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 22,782,295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
的 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
经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同意选举汪宇先生、郭晨先生、张廷勇先生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选举汪宇先生为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上述管理委员会委员中,汪宇先生、郭晨先生、张廷勇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17,133,53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非关联持有人所持份
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其中汪宇先生、郭晨先生、张廷勇先生
先生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同意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在员工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份额锁定期届满、到期清算、提前终止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分配等相关事宜;
7、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的归属;
8、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9、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0、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决定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
11、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或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22,782,295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
的 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24]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72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完成了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事项,本次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合计22,782,295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0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规模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规定,于2018年10月18日、11月6日分别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9.00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预计为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89)。截止2018年12月5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22,782,295股,占回购时公司总股本的3.29%,回购总金额为150,033,637.5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符合既定方案。
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股份数量为22,782,295股。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包括股份公司管理层、智慧城市和智慧用能事业部各业务考核单元经营管理层及核心人员合计不超过34人,其中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9人,分别为汪宇、郭晨、周超、何利、闫涛、李小庆、陶黎明、张廷勇、曾滟。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过户情况
(一)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的开户手续。证券账户名称为: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303085。
(二)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2,782,295 股股
票已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账户“安
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该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08%。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东都未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主要为公司管理层员工、智慧城市和智慧用能事业部各业务考核单元经营管理层及核心人员,其中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9 人,分别为汪宇、郭晨、周超、何利、闫涛、李小庆、陶黎明、张廷勇、曾滟,该等人员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除此之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因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来计算具体金额。
五、后续进展安排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23]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70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接到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的通知,获悉瞿洪桂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
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的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股) (%) (%)
瞿洪桂 是 14,000,000 13.61 1.89 2019-05-21 2021-11-19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瞿洪桂 是 6,870,000 6.68 0.93 2020-08-13 2021-11-19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合计 20,870,000 20.29 2.82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瞿洪桂先生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持股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 (%) 量(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数 股份比例 份限售数 押股份
(%) (%) 量(股) (%) 量(股) 比例(%)
瞿洪桂 102,874,343 13.90 21,430,000 20.83 2.90 0 0 0 0
合 计 102,874,343 13.90 21,430,000 20.83 2.90 0 0 0 0
二、其他情况说明
瞿洪桂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
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在质押到期前,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其
自有或自筹资金偿还、重新质押或追加保证金等方式归还质押借款,或者继续做
展期质押等。瞿洪桂先生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事项对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
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解除质押股份交易回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2021-11-18]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69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
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股东数量为 14 名,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
为 48,604,986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6.567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一)。
一、本次限售股份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99 号)核准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兴发”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07,451,774 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 6.81 元/股,发行对象包括盐城康盐信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树勋、张国荣、张永恒、任伟、UBS AG、郑如恒、镇江银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银河投资定向增发 1 号私募基金、于振寰、徐玉生、岳章旭、郑丽丽、李文杰、朱茂昌,
发行股票数量 48,604,986 股,新增股份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
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名单及配售股份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盐城康盐信息产业投资合伙企 29,368,575 199,999,995.75 6
业(有限合伙)
2 黄树勋 4,111,600 27,999,996.00 6
3 张国荣 3,817,914 25,999,994.34 6
4 张永恒 2,349,486 15,999,999.66 6
5 任伟 1,468,428 9,999,994.68 6
6 UBS AG 1,468,428 9,999,994.68 6
7 郑如恒 881,057 5,999,998.17 6
8 镇江银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银 734,214 4,999,997.34 6
河投资定向增发 1 号私募基金
9 于振寰 734,214 4,999,997.34 6
10 徐玉生 734,214 4,999,997.34 6
11 岳章旭 734,214 4,999,997.34 6
12 郑丽丽 734,214 4,999,997.34 6
13 李文杰 734,214 4,999,997.34 6
14 朱茂昌 734,214 4,999,997.34 6
合计 48,604,986 330,999,954.66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 48,604,986 股,总股本由
691,505,915 股增至 740,110,901 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 14 名发行对象,上述股东均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一)。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48,604,986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6.5673%;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14 名。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解禁前持有公司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
份数(股) 份数(股)
1 盐城康盐信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368,575 29,368,575
2 黄树勋 4,111,600 4,111,600
3 张国荣 3,817,914 3,817,914
4 张永恒 2,349,486 2,349,486
5 任伟 1,468,428 1,468,428
6 UBS AG 1,468,428 1,468,428
7 郑如恒 881,057 881,057
8 镇江银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银河投资定向增 734,214 734,214
发 1 号私募基金
9 于振寰 734,214 734,214
10 徐玉生 734,214 734,214
11 岳章旭 734,214 734,214
12 郑丽丽 734,214 734,214
13 李文杰 734,214 734,214
14 朱茂昌 734,214 734,214
合计 48,604,986 48,604,986
五、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上市流通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流通后
股份类别 比例 比例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97,487,935 26.68 -48,604,986 148,882,949 20.1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42,622,966 73.32 48,604,986 591,227,952 79.88
股份总额 740,110,901 100 - 740,110,901 100
注:本次解禁前的股本结构系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的股本结构为计算基础。本次解禁后的股本结构以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承诺;
4、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4、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申请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2021-11-05]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67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
月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瞿洪桂先生及云觉投资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83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合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收到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通知:瞿洪桂先生基于资
金规划,于2021年9月7日至11月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
公司691.5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93%(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
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且非窗口期),符合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瞿洪桂
住 所 北京市海淀区八宝庄 9 楼***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9 月 7 日-2021 年 11 月 3 日
股票简称 中电兴发 股票代码 002298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691.50 0.93
合 计 691.50 0.9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源(可多选) 其他 ?
不涉及资金来源 ?
三、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瞿洪桂 10,978.93 14.83% 10,287.43 13.90%
合计持有股份 10,978.93 14.83% 10,287.43 13.9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99.36 3.24% 1,707.86 2.31%
有限售条件股份 8,579.57 11.59% 8,579.57 11.59%
四、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否 ?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否 ?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五、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否 ?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六、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七、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八、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瞿洪桂先生承诺:(1)“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持有公司股票的 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减持实施期间相应顺延。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瞿洪桂
二○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2021-11-05]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董事、高管人员减持计划实时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68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人员减持计划实时完毕的公
告
公司董事、高管:汪宇先生、周超先生、何利先生、闫涛先生保证公告内
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6 月 5 日、2021 年 6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1-032)、《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人员减 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汪宇先 生、周超先生、何利先生、闫涛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六个月内减持本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 67,500 股、35,412 股、84,804 股、25,625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9%、0.005%、0.011%、0.003%。上述人员 计划减持股份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接到上述人员的通知近日减持股份情况,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上述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
(元/股) (股) 比例 (%)
汪宇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3 日 6.93 67,500 25.000%
周超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3 日 7.12 35,412 25.000%
闫涛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3 日 6.91 12,625 14.106%
何利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4 日 6.77 44,000 14.705%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270,000 0.036% 202,500 0.027%
汪宇 其中:无限售条 67,500 0.009% 0 0.00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2,500 0.027% 202,500 0.027%
合计持有股份 141,647 0.019% 106,235 0.014
周超 其中:无限售条 35,412 0.005% 0 0.0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6,235 0.014% 106,235 0.014%
合计持有股份 89,500 0.012% 76,875 0.010%
闫涛 其中:无限售条件 12,625 0.002% 0 0.00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76,875 0.010% 76,875 0.010%
合计持有股份 299,217 0.040% 255,217 0.034%
何利 其中:无限售条件 44,804 0.006% 804 0.00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4,413 0.034% 254,413 0.034%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作为公司董事、高管:汪宇先生、周超先生、何利先生、闫涛先生等承
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
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止目前,上述股东一直严格履行上述
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进行了预披露,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公司严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2021-11-03] (002298)中电兴发: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66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签署
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协议仅为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达成的战略
性合作协议,具体合作方案和合作细节以相关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 在协议签署后,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法规政策、市场、价格、
汇率等方面的不确定性或风险,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风险。
3.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预计对未来经营业绩
将产生积极地影响,具体需视协议各方后续具体项目协议或合同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 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
之(一)近三年战略协议签署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收到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电兴发”)的告知函,告知函内容为: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北京中电兴发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为公司”)本着“互相尊重,互惠互利、自愿平等、开放公平、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就推进陕西区域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大数据中心建设等方面展开合作。双方于近日签署了《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一、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作为领先的智慧中国核心技术、产品与全面解决方案供应商、运营服务商,在技术、产品、全面解决方案和商业运营模式方面有着业界领先的水平;华为公司作为全球领先的信息与通信解决方案供应商,在通信设备和信息化解决方案方面有着业界领先的水平。双方为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在陕西区域内,就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大数据中心等方面进行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以共同推动数字经济业务发展。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大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与运营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促进公司在智慧中国业务领域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等方面的更好发展。
本协议为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038216
3、法定代表人:赵明路
4、注册资本:4,034,113.182 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华为总部办公楼
6、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程控交换机、传输设备、数据通信设备、宽带多媒体设备、电源、无线通信设备、微电子产品、软件、系统集成工程、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终端设备及相关通信信息产品、数据中心机房基础设施及配套产品(含供配电、空调制冷设备、智能管理监控等)的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工程安装、维修、咨询、代理、租赁;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研发;统一通信及协作类产品,服务器及配套软硬件产品,存储设备及相关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无线数据产品(不含限制项目)的研发、生产、销售;通信站点机房基础设施及通信配套设备(含通信站点、通信机房、通信电源、机柜、天线、通信线缆、配电、智能管理监控、锂电及储能系统等)的研发、生产、销售;能源科学技术研究及能源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大数据产品、物联网及通信相关领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及智能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建筑工程;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限制项目);培训服务;技术认证服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进出口业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房屋租赁业务(持许可经营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不禁止的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增值电信业务经营。
(二)公司与华为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与华为公司在技术、研发、业务等领域均有合作,华为公司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一)合作宗旨和原则
1、互相尊重,互惠互利。按照市场原则推进双方合作,拓展发展空间,共创美好未来。
2、自愿平等。坚持自愿合作,双方在合作框架中享有平等地位和权利。
3、开放公平。坚持合作的公平、开放,坚持非排他性和非歧视性。
4、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全方位合作,形成优势集成与互补。
5、互利共赢。协议双方应落实合作措施、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推动加快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二)主要合作内容
甲方在智慧中国核心技术、产品、全面解决方案和商业运营模式方面,乙方在通信设备和信息化解决方案方面均有着业界领先的水平,为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双方同意在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大数据中心等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
(三)合作模式
双方建立互访制度,按需开展市场信息、行业动态、技术创新等方面的交流,并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模式进行合作:
1、双方加强交流合作,建立例行会议协商机制,联合制定项目整体框架合
作管理办法,共同推进项目落地实施。
2、双方针对具体项目可开展联合市场调研、联合市场推广,发挥双方优势
资源,共同拓展优质市场,实现互利共赢。
3、双方应共同建立市场风险预警、防范、处置机制,最大限度保护双方利
益。
四、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将充分发挥双方优势资源,有利于双方共同拓展优质
市场,实现互利共赢。公司积极参与陕西区域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大数据中心
等项目建设与运营,将对公司在全国相关业务领域的技术精进、产品研发、业务
开展以及市场拓展等方面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利于增强公司智慧中国全面解
决方案能力,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来的经营
业绩,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作为领先的智慧中国核心技术、产品与全面解决方案供应商、运营服务
商,在资质、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强大的综合实力,完全具备后期合同
签订后的履行能力,确保合同正常履行实施,即本次合作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
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合作事项而对华为公司形成依赖。本次合作预计对
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最终以签订的正式书面合同金额来测算
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协议为区域合作协议,合作具体项目将以今后正式签署的具体合作协议
或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近三年战略协议签署情况
披露
序号 协议对方 协议名称 主要内容 进展情况
日期
为了贯彻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积极 双方已就协议提及的相关合
中国航发贵 《军民融合智
2019 年 推进军民两用技术在智慧城市领域的 作领域进行多次务实交流,
州黎阳航空 慧城市领域科
1 2 月 19 应用,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技术研究和 并拟定了若干意向合作项
动力有限公 技创新战略合
日 项目开发合作。 目,正在有序开展相关意向
司 作框架协议书》
合作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交通强国、数字交 北京中电兴发正在积极参与
通等系列决策部署,着力提升河北省综合 河北交投集团数字化改造以
《高速公路路 2020 年
河北交通投 交通运输体系现代化水平,使河北高速公 及智慧高速领域的有关合作。
2 网现代化建设 12 月 17
资集团公司 路路网达到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管控 同时与河北交投相关公司在
合作协议》 日
效果,双方就推进高速公路路网现代化及 智慧城市领域等方面的合作
智慧城市建设等方面展开合作。 也在积极推进。
为共同服务和助力国家的信息技术应用
中广有线电 《中国有线与 2021 年 双方已就具体合作区域开展
推广和创新发展战略。双方就探讨智慧广
3 视网络有限 中电兴发战略 1 月 19 了前期研讨,相关合作正常推
电、智慧城市等项目技术研发和产品开
公司 合作框架协议》 日 进中。
发、新应用等开展合作,共同开拓业务。
(二)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公司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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