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281什么时候复牌?-光迅科技停牌最新消息
≈≈光迅科技002281≈≈(更新:22.02.15)
[2022-02-15] (002281)光迅科技:光迅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3、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4、主持人:副董事长黄宣泽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00,856,9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15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所持股份 292,071,2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1.759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所持股份 8,785,651 股,占公司表决权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总股份的 1.2562%。
四、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0,817,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0%;反对 3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7%;弃权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9,338,9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5841%;反对 3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53%;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5%。
该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五、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2022-02-07] (002281)光迅科技: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30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0220),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行政许可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七日
[2022-01-28] (002281)光迅科技: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5,17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7392%。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465 人。
3、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2 月 7 日。
4、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 465 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17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7392%。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8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7年9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3、2017年11月6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转批的国资委《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意见的复函》(国资厅考分[2017]708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并予以备案。
4、2017年12月11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办法》《关于提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7年12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及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1月2日,以9.55元/股的价格向521名激励对象授予1,7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18年5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授予价格并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暂缓授予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9.55元/股调整为9.38元/股。公司董事会确定以2018年5月29日为授予日,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136.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3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18年11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18年11月3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3名激励对象授予186.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9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18年12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丁明等21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9.55元/股,回购数量共计80.7万股。
9、2019年1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7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黄理功已身故,邓燕等2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23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63.6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10、2020 年 1 月 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的 477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319,000 股。
11、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暂缓授予的 9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54,000 股。
12、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7 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9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 9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17.7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中的 1 人因 2019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解锁要求,其获授限制性股票中已确认第二期不可解锁部分为 1 万股,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13、2021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的 470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43,000 股;对预留授予的 80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08,500 股。
14、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7 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2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人已身故,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 3 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2.9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15、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暂缓授予的 9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54,000 股。
16、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7 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8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 8 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11.2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的 5 人因 2020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其获授限制性股票中已确认第三期不可解锁部分为 2.9 万股,将由公司回购并注
销。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议案。
17、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的 465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170,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相应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为锁定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
期为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三分之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18 年 1 月 2 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锁定期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期满。
(二)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1)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1)以 2016 年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 伙)审计,以 2016 年为基数,2020 年归
于 20%;2020 年 ROE 不低于 10%,且上述指标都不低于同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 20.40%,不低于 20%,
(2)2020 年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 且高于同行业平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20%。 利润复合增长率(8.13%);2020 年公司
(3)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 率为 13.49%,不低于 10%,且高于同行业
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平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2022-01-28] (002281)光迅科技: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地址变更
拟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注册地址 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苏南路1号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上述事项变更,拟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洪山区邮 第五条 公司住所地:武汉市东湖新技
科院路88号 术开发区流苏南路1号
邮政编码:430074 邮政编码:430205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上述注册地址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按照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负责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四、备查文件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8] (002281)光迅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公司 432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
决董事 11 名,实际表决董事 11 名。公司监事会 7 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余少华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体系,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激发企业发展内生活力,公司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订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
有效表决票 11 票,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
有效表决票 11 票,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11 票,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8] (002281)光迅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
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14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7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 1 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108 会议室。
9、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统计时,将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
登记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8 日 9:30—16:30。
(二)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 1 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
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2 年 2 月 8 日 16:3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三)会务联系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 1 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毛浩、方诗春
联系电话:027-87694060
传真:027-87694060
(四)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样本。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一、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 √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二、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代理人有权____/无权____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有效期:2022 年 月 日至2022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1
2、投票简称:光迅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2-01-22] (002281)光迅科技: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吴海波、黄宣泽、金正旺、毛浩、徐勇、吕向东、胡强高、向明、张军、卜
勤练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2,235,91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3197%)的董事及高
管吴海波、黄宣泽、金正旺、毛浩、徐勇、吕向东、胡强高、向明、张军、卜勤
练计划在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531,25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60%)。
一、董事及高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董事及高管名称:吴海波、黄宣泽、金正旺、毛浩、徐勇、吕向东、胡 强高、向明、张军、卜勤练。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董事及高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及可出售的公司股票 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的公司 持有的公司 可出售的 可出售的公 拟出售的 拟出售的公司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占 公司股票 司股票数量 公司股票 股票数量占其
(股) 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总股 持有的公司股
数量(股) 数量(股)
的比例 本的比例 票数量比例
吴海波 董事 60,562 0.0087% 15,141 0.0022% 15,141 25.00%
黄宣泽 董事、总经理 306,200 0.0438% 76,550 0.0109% 76,550 25.00%
金正旺 董事、副总经理 320,250 0.0458% 80,063 0.0114% 80,063 25.00%
毛浩 副总经理、 123,900 0.0177% 30,975 0.0044% 30,975 25.00%
董事会秘书
徐勇 副总经理 &n
[2022-02-15] (002281)光迅科技:光迅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3、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4、主持人:副董事长黄宣泽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00,856,9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15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所持股份 292,071,2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1.759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所持股份 8,785,651 股,占公司表决权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总股份的 1.2562%。
四、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0,817,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0%;反对 3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7%;弃权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9,338,9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5841%;反对 3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53%;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5%。
该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五、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2022-02-07] (002281)光迅科技: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30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0220),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行政许可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七日
[2022-01-28] (002281)光迅科技: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5,17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7392%。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465 人。
3、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2 月 7 日。
4、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 465 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17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7392%。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8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7年9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3、2017年11月6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转批的国资委《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意见的复函》(国资厅考分[2017]708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并予以备案。
4、2017年12月11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办法》《关于提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7年12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及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1月2日,以9.55元/股的价格向521名激励对象授予1,7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18年5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授予价格并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暂缓授予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9.55元/股调整为9.38元/股。公司董事会确定以2018年5月29日为授予日,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136.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3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18年11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18年11月3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3名激励对象授予186.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9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18年12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丁明等21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9.55元/股,回购数量共计80.7万股。
9、2019年1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7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黄理功已身故,邓燕等2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23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63.6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10、2020 年 1 月 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的 477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319,000 股。
11、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暂缓授予的 9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54,000 股。
12、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7 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9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 9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17.7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中的 1 人因 2019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解锁要求,其获授限制性股票中已确认第二期不可解锁部分为 1 万股,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13、2021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的 470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43,000 股;对预留授予的 80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08,500 股。
14、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7 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2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人已身故,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 3 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2.9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15、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暂缓授予的 9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54,000 股。
16、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7 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8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 8 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11.2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的 5 人因 2020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其获授限制性股票中已确认第三期不可解锁部分为 2.9 万股,将由公司回购并注
销。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议案。
17、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的 465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170,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相应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为锁定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
期为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三分之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18 年 1 月 2 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锁定期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期满。
(二)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1)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1)以 2016 年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 伙)审计,以 2016 年为基数,2020 年归
于 20%;2020 年 ROE 不低于 10%,且上述指标都不低于同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 20.40%,不低于 20%,
(2)2020 年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 且高于同行业平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20%。 利润复合增长率(8.13%);2020 年公司
(3)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 率为 13.49%,不低于 10%,且高于同行业
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平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2022-01-28] (002281)光迅科技: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地址变更
拟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注册地址 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苏南路1号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上述事项变更,拟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洪山区邮 第五条 公司住所地:武汉市东湖新技
科院路88号 术开发区流苏南路1号
邮政编码:430074 邮政编码:430205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上述注册地址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按照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负责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四、备查文件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8] (002281)光迅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公司 432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
决董事 11 名,实际表决董事 11 名。公司监事会 7 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余少华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体系,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激发企业发展内生活力,公司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订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
有效表决票 11 票,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
有效表决票 11 票,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11 票,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8] (002281)光迅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
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14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7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 1 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108 会议室。
9、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统计时,将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
登记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8 日 9:30—16:30。
(二)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 1 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
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2 年 2 月 8 日 16:3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三)会务联系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 1 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毛浩、方诗春
联系电话:027-87694060
传真:027-87694060
(四)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样本。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一、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 √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二、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代理人有权____/无权____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有效期:2022 年 月 日至2022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1
2、投票简称:光迅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2-01-22] (002281)光迅科技: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吴海波、黄宣泽、金正旺、毛浩、徐勇、吕向东、胡强高、向明、张军、卜
勤练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2,235,91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3197%)的董事及高
管吴海波、黄宣泽、金正旺、毛浩、徐勇、吕向东、胡强高、向明、张军、卜勤
练计划在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531,25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60%)。
一、董事及高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董事及高管名称:吴海波、黄宣泽、金正旺、毛浩、徐勇、吕向东、胡 强高、向明、张军、卜勤练。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董事及高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及可出售的公司股票 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的公司 持有的公司 可出售的 可出售的公 拟出售的 拟出售的公司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占 公司股票 司股票数量 公司股票 股票数量占其
(股) 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总股 持有的公司股
数量(股) 数量(股)
的比例 本的比例 票数量比例
吴海波 董事 60,562 0.0087% 15,141 0.0022% 15,141 25.00%
黄宣泽 董事、总经理 306,200 0.0438% 76,550 0.0109% 76,550 25.00%
金正旺 董事、副总经理 320,250 0.0458% 80,063 0.0114% 80,063 25.00%
毛浩 副总经理、 123,900 0.0177% 30,975 0.0044% 30,975 25.00%
董事会秘书
徐勇 副总经理 &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