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正点财经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主力数据 财经视频 研究报告 证券软件 内参传闻 股市学院 指标公式
首页 > 主力数据 > 财务分析 > F10资料 > 正文

  002281什么时候复牌?-光迅科技停牌最新消息
 ≈≈光迅科技002281≈≈(更新:22.02.15)
[2022-02-15] (002281)光迅科技:光迅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3、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4、主持人:副董事长黄宣泽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00,856,9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15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所持股份 292,071,2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1.759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所持股份 8,785,651 股,占公司表决权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总股份的 1.2562%。
  四、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0,817,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0%;反对 3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7%;弃权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9,338,9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5841%;反对 3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53%;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5%。
    该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五、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2022-02-07] (002281)光迅科技: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30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0220),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行政许可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七日

[2022-01-28] (002281)光迅科技: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5,17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7392%。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465 人。
  3、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2 月 7 日。
  4、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 465 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17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7392%。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8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7年9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3、2017年11月6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转批的国资委《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意见的复函》(国资厅考分[2017]708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并予以备案。
  4、2017年12月11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办法》《关于提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7年12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及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1月2日,以9.55元/股的价格向521名激励对象授予1,7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18年5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授予价格并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暂缓授予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9.55元/股调整为9.38元/股。公司董事会确定以2018年5月29日为授予日,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136.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3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18年11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18年11月3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3名激励对象授予186.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9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18年12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丁明等21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9.55元/股,回购数量共计80.7万股。
  9、2019年1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7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黄理功已身故,邓燕等2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23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63.6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10、2020 年 1 月 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的 477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319,000 股。
  11、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暂缓授予的 9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54,000 股。
  12、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7 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9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 9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17.7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中的 1 人因 2019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解锁要求,其获授限制性股票中已确认第二期不可解锁部分为 1 万股,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13、2021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的 470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43,000 股;对预留授予的 80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08,500 股。
  14、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7 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2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人已身故,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 3 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2.9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15、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暂缓授予的 9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54,000 股。
  16、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7 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8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 8 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11.2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的 5 人因 2020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其获授限制性股票中已确认第三期不可解锁部分为 2.9 万股,将由公司回购并注
销。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议案。
  17、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的 465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170,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相应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为锁定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
  期为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三分之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18 年 1 月 2 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锁定期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期满。
      (二)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1)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1)以 2016 年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  伙)审计,以 2016 年为基数,2020 年归
于 20%;2020 年 ROE 不低于 10%,且上述指标都不低于同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 20.40%,不低于 20%,
(2)2020 年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  且高于同行业平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20%。                                            利润复合增长率(8.13%);2020 年公司
(3)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  率为 13.49%,不低于 10%,且高于同行业
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平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2022-01-28] (002281)光迅科技: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地址变更
  拟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注册地址    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苏南路1号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上述事项变更,拟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洪山区邮  第五条 公司住所地:武汉市东湖新技
 科院路88号                        术开发区流苏南路1号
 邮政编码:430074                  邮政编码:430205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上述注册地址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按照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负责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四、备查文件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8] (002281)光迅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公司 432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
决董事 11 名,实际表决董事 11 名。公司监事会 7 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余少华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体系,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激发企业发展内生活力,公司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订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
    有效表决票 11 票,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
    有效表决票 11 票,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11 票,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2022-01-28] (002281)光迅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
    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14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7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 1 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108 会议室。
    9、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统计时,将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
        登记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8 日 9:30—16:30。
    (二)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 1 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
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2 年 2 月 8 日 16:3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三)会务联系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 1 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毛浩、方诗春
    联系电话:027-87694060
    传真:027-87694060
    (四)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样本。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一、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      √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二、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代理人有权____/无权____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有效期:2022 年  月  日至2022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1
  2、投票简称:光迅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2-01-22] (002281)光迅科技: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吴海波、黄宣泽、金正旺、毛浩、徐勇、吕向东、胡强高、向明、张军、卜
 勤练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2,235,91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3197%)的董事及高
 管吴海波、黄宣泽、金正旺、毛浩、徐勇、吕向东、胡强高、向明、张军、卜勤
 练计划在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531,25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60%)。
    一、董事及高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董事及高管名称:吴海波、黄宣泽、金正旺、毛浩、徐勇、吕向东、胡 强高、向明、张军、卜勤练。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董事及高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及可出售的公司股票 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的公司 持有的公司 可出售的 可出售的公 拟出售的 拟出售的公司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占 公司股票 司股票数量 公司股票 股票数量占其
                      (股)  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总股          持有的公司股
                                          数量(股)        数量(股)
                                的比例            本的比例            票数量比例
吴海波    董事      60,562    0.0087%  15,141  0.0022%  15,141    25.00%
黄宣泽 董事、总经理  306,200  0.0438%  76,550  0.0109%  76,550    25.00%
金正旺 董事、副总经理 320,250  0.0458%  80,063  0.0114%  80,063    25.00%
 毛浩  副总经理、  123,900  0.0177%  30,975  0.0044%  30,975    25.00%
        董事会秘书
 徐勇    副总经理  &n0  0.0438%  76,550  0.0109%  76,550    25.00%
吕向东  副总经理    264,900  0.0379%  66,225  0.0095%  66,225    25.00%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胡强高  副总经理    306,200  0.0438%  76,550  0.0109%  76,550    25.00%
 向明    财务总监    147,000  0.0210%  28,500  0.0041%  28,500    19.39%
卜勤练  副总经理    200,600  0.0287%  40,600  0.0058%  40,600    20.24%
 张军    副总经理    200,100  0.0286%  40,100  0.0057%  40,100    20.04%
 合计      —      2,235,912  0.3197%  531,254  0.0760%  531,254    23.76%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的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本次董事及高管拟减持的股份全部来源于 201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和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解除限售的股
                  份。
    3、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531,25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760%。
    4、减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具体减持时间将遵
 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要求及窗口期、内幕信息管理等相关规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减持事项涉及的董事及高管此前未做出股份限售承诺,此次减持事 项不违反公司此前披露的其他承诺内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上述董事及高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董事及高管严格遵 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3、董事及高管所做出的全部股份锁定承诺如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承 诺严格履行中。
    4、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之规定。
  5、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其他事项
  上述董事及高管在按照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五、备查文件
  相关董事及高管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2022-01-22] (002281)光迅科技: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余少华、金正旺、黄宣泽、毛浩、徐勇、吕向东、胡强高、向明、卜勤练、
 张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 日披露
 了《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公司董 事及高管余少华、金正旺、黄宣泽、毛浩、徐勇、吕向东、胡强高、向明、卜勤
 练、张军计划在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25,61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466%)。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1)059],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计划时
 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披露了《关
 于董事、高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及高管余少华、金正旺、黄宣泽、毛浩、徐勇、 吕向东、胡强高、向明、卜勤练、张军的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 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的董事及高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持有的公司 持有的公司 可出售的 可出售的公 拟出售的 拟出售的公司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占 公司股票 司股票数量 公司股票 股票数量占其
                      (股)  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总股          持有的公司股
                                          数量(股)        数量(股)
                                的比例            本的比例            票数量比例
余少华    董事长      85,500    0.0123%  21,375  0.0031%  21,375  25.0000%
金正旺 董事、副总经理 320,250  0.0459%  43,313  0.0062%  43,313  13.5247%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黄宣泽    总经理    306,200  0.0439%  41,300  0.0059%  41,300  13.4879%
 毛浩  副总经理、  165,200  0.0237%  41,300  0.0059%  41,300  25.0000%
        董事会秘书
 徐勇    副总经理    306,200  0.0439%  41,300  0.0059%  41,300  13.4879%
吕向东  副总经理    306,200  0.0439%  41,300  0.0059%  41,300  13.4879%
胡强高  副总经理    306,200  0.0439%  41,300  0.0059%  41,300  13.4879%
 向明    财务总监    147,000  0.0211%  14,250  0.0020%  14,250    9.6939%
卜勤练  副总经理    200,600  0.0288%  20,150  0.0029%  20,150  10.0449%
 张军    副总经理    200,100  0.0287%  20,025  0.0029%  20,025  10.0075%
 合计      —      2,343,450  0.3360%  325,613  0.0466%  325,613  13.8946%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及高管余少华、毛浩、吕向东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情况见下表:
                                                        减持均  减持数  占公司总
 姓名      职务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价(元) 量(股) 股本的比
                                                                              例
 余少华    董事长    集中竞价交易    2022 年 1 月 17 日    23.05  21,375  0.0031%
 毛浩  副总经理、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3.254  41,300  0.0059%
        董事会秘书                  2021 年 12 月 30 日
 吕向东  副总经理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3.426  41,300  0.0059%
 合计      —                            —            —    103,975  0.0149%
    2、公司董事及高管余少华、毛浩、吕向东减持股份全部来源于 201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解除限售的股份。
    3、公司董事及高管余少华、毛浩、吕向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见下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姓名    职务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85,500      0.0122%      64,125      0.0092%
余少华  董事长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合计        85,500      0.0122%      64,125      0.0092%
        副总经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5,200    0.0165%      73,900      0.0106%
 毛浩  理、董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0,000      0.0071%      50,000      0.0071%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会秘书        合计        165,200    0.0236%    123,900    0.0177%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5,200    0.0165%      73,900      0.0106%
吕向东  副总经理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1,000    0.0273%    191,000    0.0273%
                      合计        306,200    0.0438%    264,900    0.0379%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董事及高管余少华、毛浩、吕向东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董事及高管余少华、毛浩、吕向东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 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公司董事及高管余少华、毛浩、吕向东此前未做出股份限售承诺,此次 减持事项不违反公司此前披露的其他承诺内容。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 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2022-01-19] (002281)光迅科技: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进展公告(20220119)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3日披露了《关 于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公司董事及高
 管余少华、金正旺、黄宣泽、毛浩、徐勇、吕向东、胡强高、向明、卜勤练、张 军计划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合计不超过325,61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466%)。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 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
 059],于2021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1)08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余少华的股份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的董事及高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持有的公司 持有的公司 可出售的 可出售的公 拟出售的 拟出售的公司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占 公司股票 司股票数量 公司股票 股票数量占其
                      (股)  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总股          持有的公司股
                                          数量(股)        数量(股)
                                的比例            本的比例            票数量比例
余少华    董事长      85,500    0.0123%  21,375  0.0031%  21,375  25.0000%
金正旺 董事、副总经理 320,250  0.0459%  43,313  0.0062%  43,313  13.5247%
黄宣泽    总经理    306,200  0.0439%  41,300  0.0059%  41,300  13.4879%
 毛浩  副总经理、  165,200  0.0237%  41,300  0.0059%  41,300  25.0000%
        董事会秘书
 徐勇    副总经理    306,200  0.0439%  41,300  0.0059%  41,300  13.4879%
吕向东  副总经理    306,200  0.0439%  41,300  0.0059%  41,300  13.4879%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胡强高  副总经理    306,200  0.0439%  41,300  0.0059%  41,300  13.4879%
 向明    财务总监    147,000  0.0211%  14,250  0.0020%  14,250    9.6939%
卜勤练  副总经理    200,600  0.0288%  20,150  0.0029%  20,150  10.0449%
 张军    副总经理    200,100  0.0287%  20,025  0.0029%  20,025  10.0075%
 合计      —      2,343,450  0.3360%  325,613  0.0466%  325,613  13.894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余少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情况见下表:
  姓名      职务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元)                    本的比例
  余少华    董事长    2022 年 1 月 17 日    23.05      21,375      0.0031%
  合计        —              —            —        21,375      0.0031%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余少华所持股份情况见下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姓名    职务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85,500      0.0122%      64,125      0.0092%
余少华  董事长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85,500      0.0122%      64,125      0.0092%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董事余少华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董事余少华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 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 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2022-01-05] (002281)光迅科技: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 465 人,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5,17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7392%。
    2、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在办理完成解锁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 465 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17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7392%。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1、2017年8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7年9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3、2017年11月6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转批的国资委《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意见的复函》(国
资厅考分[2017]708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并予以备案。
    4、2017年12月11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办法》、《关于提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7年12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及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1月2日,以9.55元/股的价格向521名激励对象授予1,7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18年5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授予价格并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暂缓授予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9.55元/股调整为9.38元/股。公司董事会确定以2018年5月29日为授予日,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136.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3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18年11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18年11月3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3名激励对象授予186.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9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18年12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丁明等21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
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9.55元/股,回购数量共计80.7万股。
    9、2019年1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7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黄理功已身故,邓燕等2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23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63.6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10、2020 年 1 月 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的 477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319,000 股。
    11、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暂缓授予的 9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54,000 股。
    12、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7 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9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 9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17.7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中的 1 人因 2019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解锁要求,其获授限制性股票中已确认第二期不可解锁部分为 1 万股,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13、2021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的 470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243,000 股;对预留授予的 80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08,500 股。
    14、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7 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2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人已身故,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 3 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2.9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15、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暂缓授予的 9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54,000 股。
    16、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7 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8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 8 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11.2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的 5 人因 2020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其获授限制性股票中已确认第三期不可解锁部分为 2.9 万股,将由公司回购并注
销。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议案。
    17、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的 465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170,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相应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为锁定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
  期为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三分之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18 年 1 月 2 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锁定期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期满。
      (二)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1)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1)以 2016 年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 伙)审计,以 2016年为基数,2020 年归
于 20%;2020 年 ROE不低于10%,且上述指标都不低于同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分位值。                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 20.40%,不低于 15%,
(2)2020年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 且高于同行业平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20%。                                            利润复合增长率(8.13%);2020 年公司
(3)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 率为 13.49%,不低于 10%,且高于同行业
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平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3.17%)。满足解锁

[2022-01-05] (002281)光迅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在公司 432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7 人,实到监
事 7 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建华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465 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解锁事宜。
    有效表决票 7 票,其中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五日

[2022-01-05] (002281)光迅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在公司 432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
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表决董事 11 名。公司监事会 7 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余少华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黄宣泽、金正旺为本议案
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成就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五日

[2021-12-31] (002281)光迅科技: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3日披露了《关 于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公司董事及高
 管余少华、金正旺、黄宣泽、毛浩、徐勇、吕向东、胡强高、向明、卜勤练、张 军计划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合计不超过325,61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466%)。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 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
 05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高管毛浩、吕向东的股份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 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的董事及高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持有的公司 持有的公司 可出售的 可出售的公 拟出售的 拟出售的公司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占 公司股票 司股票数量 公司股票 股票数量占其
                      (股)  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总股          持有的公司股
                                          数量(股)        数量(股)
                                的比例            本的比例            票数量比例
余少华    董事长      85,500    0.0123%  21,375  0.0031%  21,375  25.0000%
金正旺 董事、副总经理 320,250  0.0459%  43,313  0.0062%  43,313  13.5247%
黄宣泽    总经理    306,200  0.0439%  41,300  0.0059%  41,300  13.4879%
 毛浩  副总经理、  165,200  0.0237%  41,300  0.0059%  41,300  25.0000%
        董事会秘书
 徐勇    副总经理    306,200  0.0439%  41,300  0.0059%  41,300  13.4879%
吕向东  副总经理    306,200  0.0439%  41,300  0.0059%  41,300  13.4879%
胡强高  副总经理    306,200  0.0439%  41,300  0.0059%  41,300  13.4879%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1
 向明    财务总监    147,000  0.0211%  14,250  0.0020%  14,250    9.6939%
卜勤练  副总经理    200,600  0.0288%  20,150  0.0029%  20,150  10.0449%
 张军    副总经理    200,100  0.0287%  20,025  0.0029%  20,025  10.0075%
 合计      —      2,343,450  0.3360%  325,613  0.0466%  325,613  13.894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高管毛浩、吕向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情况 见下表:
  姓名      职务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元)                    本的比例
  毛浩    副总经理、  2021年12月29日—  23.254      41,300      0.0059%
          董事会秘书  2021 年 12 月 30 日
  吕向东    副总经理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3.426      41,300      0.0059%
  合计        —              —            —        82,600      0.0118%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高管毛浩、吕向东所持股份情况见下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姓名    职务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副总经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5,200    0.0165%      73,900      0.0106%
 毛浩  理、董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0,000      0.0071%      50,000      0.0071%
        会秘书        合计        165,200    0.0236%    123,900    0.0177%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5,200    0.0165%      73,900      0.0106%
吕向东  副总经理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1,000    0.0273%    191,000    0.0273%
                      合计        306,200    0.0438%    264,900    0.0379%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高管毛浩、吕向东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高管毛浩、吕向东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 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 性经营产生影响。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1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1-12-30] (002281)光迅科技: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416,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699,824,918 股的 0.0594%;
    2、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其中 63,000 股的回购价格为 9.55 元/股;
78,000 股的回购价格为 12.98 元/股;269,000 股的回购价格为 14.22 元/股;
6,000 股的回购价格为 12.40 元/股;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99,824,918 股调整为 699,408,918
股。
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7年8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7年9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3、2017年11月6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转批的国资委《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意见的复函》(国
资厅考分[2017]708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并予以备案。
    4、2017年12月11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办法》、《关于提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7年12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及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7年12月29日,以9.55元/股的价格向521名激励对象授予1,7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18年5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授予价格并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暂缓授予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9.55元/股调整为9.38元/股。公司董事会确定以2018年5月29日为授予日,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136.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3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18年11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18年11月3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3名激励对象授予186.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9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18年12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丁明等21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
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9.55元/股,回购数量共计80.7万股。
    9、2019年1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7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黄理功已身故,邓燕等2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23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63.6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10、2020 年 1 月 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的 477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319,000 股。
    11、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暂缓授予的 9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54,000 股。
    12、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7 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9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 9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17.7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中的 1 人因 2019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解锁要求,其获授限制性股票中已确认第二期不可解锁部分为 1 万股,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13、2021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的 470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243,000 股;对预留授予的 80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08,500 股。
    14、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7 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2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人已身故,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 3 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2.9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15、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暂缓授予的 9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54,000 股。
    16、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7 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8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 8 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11.2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的 5 人因 2020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其获授限制性股票中已确认第三期不可解锁部分为 2.9 万股,将由公司回购并注
销。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20 年 9 月 10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办法》、《关于提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名单和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 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0.9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5、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定以 2020 年 12 月 18 日为授予日,
向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4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4.22 元/股。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 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人已身故,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上述 4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7.8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7、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

[2021-12-17] (002281)光迅科技:光迅科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进行了调整。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3、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4、主持人:副董事长黄宣泽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00,541,8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45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所持股份 291,632,4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1.672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50 人,所持股份 8,909,371 股,占公司表决权总股份的 1.2731%。
  四、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261,9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1626%;
反对 800,9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37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8,261,9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1.1626%;反对 800,9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8,537,7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058%;
反对 523,4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7754%;弃权 1,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8%。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8,537,7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4.2058%;反对 523,4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754%;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8%。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8,261,9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1626%;
反对 799,2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186%;弃权 1,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8%。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8,261,9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1.1626%;反对 799,2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186%;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8%。
    2.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8,259,2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1329%;
反对 803,6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67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8,259,2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1.1329%;反对 803,6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6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4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8,261,9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1626%;
反对 800,9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37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8,261,9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1.1626%;反对 800,9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8,261,9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1626%;
反对 800,9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37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8,261,9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1.1626%;反对 800,9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6 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8,263,1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1759%;
反对 798,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054%;弃权 1,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8%。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8,263,1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1.1759%;反对 798,0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054%;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8%。
    2.7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8,263,1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1759%;
反对 799,7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24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8,263,1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1.1759%;反对 799,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2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8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8,553,9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846%;
反对 487,8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3832%;弃权 21,04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22%。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8,553,9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4.3846%;反对 487,8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832%;弃权 21,0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22%。
    2.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8,272,7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2818%;
反对 790,1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18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8,272,7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1.2818%;反对 790,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18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8,275,4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3116%;
反对 787,4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8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8,275,4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1.3116%;反对 787,4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275,4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3116%;
反对 787,4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8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8,275,4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1.3116%;反对 787,4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9,754,3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80%;反对 787,4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2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8,275,4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1.3116%;反对 787,4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9,924,5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46%;反对 617,2

[2021-12-07] (002281)光迅科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8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获得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日前收到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集团”)出具的《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39,964,983 股(含本数)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总体方案,同意中国信科集团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20.00%。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839,789,901 股,其中中国信科集团(SS)直接持有和通过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合计不超过 319,471,940 股 A 股股份。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2021-12-04] (002281)光迅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7
    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公告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6),公司将于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大会通知格式指引的最新要求,就此次股东大会通知中“附件一: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进行调整,现对有关信息更正如下:
    更正前: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2.04
    发行数量
    √
    2.0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6
    限售期
    √
    2.07
    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7
    2
    2.08
    上市地点
    √
    2.0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安排
    √
    2.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7.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
    8.00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9.00
    关于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10.00
    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11.00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1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
    √
    一、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如下:
    二、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代理人有权____/无权____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有效期: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
    更正后:
    附件一: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7
    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一、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如下: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2.04
    发行数量
    √
    2.0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6
    限售期
    √
    2.07
    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
    2.08
    上市地点
    √
    2.0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安排
    √
    2.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7.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
    8.00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9.00
    关于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7
    4
    10.00
    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11.00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1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
    √
    二、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代理人有权____/无权____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有效期: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通知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本次更正对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没有实质性影响。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2021-12-04] (002281)光迅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
    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2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9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8会议室。
    9、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统计时,将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4 发行数量
    2.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6 限售期
    2.7 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2.8 上市地点
    2.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安排
    2.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3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8、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关于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1年11月13日和2021年12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议案12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6、议案7以及议案8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2.04
    发行数量
    √
    2.0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6
    限售期
    √
    2.07
    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4
    2.08
    上市地点
    √
    2.0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安排
    √
    2.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7.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
    8.00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9.00
    关于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10.00
    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11.00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1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9:30—16:30。
    (二)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2月10日16: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5
    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三)会务联系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毛浩、方诗春
    联系电话:027-87694060
    传真:027-87694060
    (四)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样本。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6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一、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如下: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2.04
    发行数量
    √
    2.0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6
    限售期
    √
    2.07
    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
    2.08
    上市地点
    √
    2.0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安排
    √
    2.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7.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
    8.00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7
    9.00
    关于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10.00
    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11.00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1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
    √
    二、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代理人有权____/无权____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有效期: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8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1
    2、投票简称:光迅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1-12-01] (002281)光迅科技:关于补充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2
    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补充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1年5月14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年全年拟与关联方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8,985万元(不含税)。
    除上述已预计并履行审批程序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外,由于公司业务发展调整,须新增与关联方武汉长江计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通和实益电信科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另外须对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烽火超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飞思灵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武汉烽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电信科学技术第五研究所有限公司、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超出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日常关联交易做出补充预计。以下为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一步补充预计的具体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增加预计金额(不含税)
    增加后预计总金额(不含税)
    2020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不含税)
    向关联方
    采购原材料
    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
    采购原材料
    10,000,000.00
    50,000,000.00
    28,941,439.61
    烽火超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原材料
    1,000,000.00
    1,500,000.00
    53,761.06
    武汉飞思灵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原材料
    1,000,000.00
    3,000,000.00
    1,689,989.14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采购原材料
    1,000,000.00
    1,000,000.00
    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采购原材料
    1,000,000.00
    1,000,000.00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2
    2
    向关联方
    销售产品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
    1,000,000.00
    3,000,000.00
    1,230,946.89
    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
    20,000,000.00
    22,000,000.00
    563,080.58
    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
    8,000,000.00
    12,000,000.00
    2,506,991.92
    武汉烽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
    1,500,000.00
    4,500,000.00
    1,454,131.86
    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
    3,000,000.00
    5,500,000.00
    电信科学技术第五研究所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
    800,000.00
    1,000,000.00
    47,601.78
    武汉长江计算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
    3,000,000.00
    3,000,000.00
    -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300,000.00
    300,000.00
    -
    北京通和实益电信科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200,000.00
    200,000.00
    -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金融服务
    9,000,000.00
    509,000,000.00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200,000.00
    200,000.00
    -
    1、2021年11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三名关联董事余少华、吴海波、罗锋回避表决,其他八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2、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关联交易预计无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补充的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武汉长江计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尧。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科技园线缆大楼三楼局部。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服务器、计算机、存储产品、云计算、交换机、工作站软硬件产品及相关部件的技术和产品、光纤通信网络、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设备、光模块、终端设备及通信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智能交互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信息安全软件、信息安全设备、人工智能应用软件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云储存服务;信息技术及相关产品的开发、集成、运营和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信息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服务、运营和维护;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货物及技术)(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武汉长江计算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19,074,746.28元,净资产20,199,699.49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51,191,142.61元,净利润199,699.49元。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2
    3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1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不含税)。经查询,武汉长江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北京通和实益电信科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知恒。注册资本:1,638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研七楼300-507号。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与实验发展;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通和实益电信科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总资产203,009,939.15元,净资产185,823,099.4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83,807,512.73元,净利润19,742,516.68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1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含税)。经查询,北京通和实益电信科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烽火超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戈俊。注册资本:3,333万美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烽火路光通信产业大楼1楼。经营范围:通用服务器、高性能计算机、存储产品、云计算、交换机、工作站软硬件产品的技术开发和产品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烽火超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768,531,171.72元,净资产161,341,559.27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085,011,499.58元,净利润21,234,460.6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1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70万元(不含税)。经查询,烽火超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2
    4
    4、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书平。注册资本:5566.854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纤传感、仪器仪表、光机电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等技术及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开发产品制造、销售;承接自动化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安装、维护;自动化办公设备、机电设备、仪表及电子产品生产、销售;钢材、钢铁炉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计算机销售;机械设备安装及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消防器材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消防工程设计、制造、安装;消防设备的销售;消防器材的维护及修理业务;电子专用设备(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及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建筑电气设备、自动灭火设备、楼宇自动化控制设备、住宅小区智能化设备、可视对讲设备、应急疏散设备、电气火灾设备、消防远程监控设备)、监测仪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消防系统升级与改造;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机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消安防系统监控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046,211,165.75元,净资产523,562,780.76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425,776,479.87元,净利润17,910,785.42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1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不含税)。经查询,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杰。注册资本:75790.5108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九号。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预制棒、光纤、光缆、通信线缆、特种线缆及器件、附件、组件和材料, 专用设备以及通信产品的制造,提供上述产品的工程及技术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5,855,597,394元,净资产9,385,523,416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8,221,542,967元,净利润544,199,979元。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2
    5
    与本公司关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1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570万元(不含税)。经查询,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洋。注册资本:53,972.38万元。住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8号。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通信电子产品及相关产品研究、开发、销售;计算机及通信产品的系统集成、施工及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2,520,830,695.36元,净资产1,527,408,275.23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60,523,417.28元,净利润66,161,760.11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1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200万元(不含税)。经查询,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武汉烽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山。注册资本:4,998.38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经营范围:从事光电技术、物联网技术、传感技术、交通技术、数据分析与应用技术、电子信息技术、信息系统集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合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软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批发兼零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安防工程、交通控制设施安装;消防设备、安防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批发兼零售与技术服务;自有成果的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武汉烽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81,662,202.53元,净资产60,918,591.53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709,612.21元,净利润5,791,948.1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2
    6
    2021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50万元(不含税)。经查询,武汉烽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电信科学技术第五研究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照全。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22号。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通信工程、电信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通信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技术推广服务;专业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电信科学技术第五研究所有限公司总资产471,331,668.48元,净资产250,374,246.3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1,330,761.48元,净利润65,885,358.63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1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不含税)。经查询,电信科学技术第五研究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子仪。注册资本:52,262.42万元。住所: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生产、批发兼零售;网络及数据通信产品的生产、批发兼零售;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消防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机电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工程;公路机电工程;汽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6,702,498,845.41元,净资产2,747,539,102.7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377,463,709.81元,净利润196,211,636.26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1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0万元(不含税)。经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2
    7
    询,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广文。注册资本:16,0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街邮科院路88号1幢1-3层。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量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452,677,885.11元,净资产137,057,706.26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929,953.95元,净利润11,942,193.88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1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300万元(不含税)。经查询,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芳。注册资本:500万元。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光纤小区三栋七楼。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生产项目涉及需环保部门审批的,必须经环保部门审批后方可经营)、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承接光纤通信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业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总资产27,563,314.63元,净资产19,506,544.94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603,793.15元,净利润2,914,509.31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1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200万元(不含税)。经查询,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武汉飞思灵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建明。注册资本:77,296.44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烽火路光通信产业大楼二楼。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电子器件、通信系统设备、软件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2
    8
    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武汉飞思灵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1,532,857,319.32元,净资产1,338,153,102.69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0,334,600.73元,净利润14,173,295.18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1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600万元(不含税)。经查询,武汉飞思灵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3、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住所: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信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总资产3,141,381,266.71元,净资产1,749,276,047.66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1,699,386.16元,净利润58,370,279.17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1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50万元(不含税)。经查询,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4、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波。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2
    9
    债券;(十二)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十三)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资产3,783,418,426.93元,净资产1,255,229,038.59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8,274,317.90元,净利润39,688,571.09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1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900万元(不含税)。经查询,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有国家定价的,严格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依照国际和国内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与其他非关联方相比无差异。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发生的,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上述新增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就此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补充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项目与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保证了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从而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2
    10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2021-12-01] (002281)光迅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1
    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4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建华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预计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补充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2人已离职,5人因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同意公司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3万股,回购价格为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1
    2
    9.55元/股;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6人已离职,同意公司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8万股,回购价格为12.98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单价的计算结果准确,董事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10人已离职,5人因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同意公司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9万股,回购价格为14.22元/股;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1人已离职,同意公司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0.6万股,回购价格为12.40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单价的计算结果准确,董事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2021-12-01] (002281)光迅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5
    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已经2021年11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根据相关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共41.6万股。回购完毕后10日内,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699,824,918元减少为699,408,918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1年12月1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5
    2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14日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00-16:30
    3、联 系 人:方诗春
    4、联系电话:027-87694060
    5、传真号码:027-87694060
    6、邮政编码:430205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2021-12-01] (002281)光迅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0
    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4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表决董事11名。公司监事会7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余少华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余少华、吴海波、罗锋为来自烽火科技集团的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关于补充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2020年度绩效考核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黄宣泽、金正旺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56名激励对象中的8人(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有2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有6名)因个人原因已辞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除以上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0
    2
    对象外,有3人(均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考核分数不满80分,有2人(均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考核分数不满60分,其余543名激励对象考核分数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2020年度绩效考核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黄宣泽、金正旺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700名激励对象中的11人(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有10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有1名)因个人原因已辞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除以上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对象外,有3人(均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考核分数不满80分,有2人(均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考核分数不满60分。其余684名激励对象考核分数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黄宣泽、金正旺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因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7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6.3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55元/股;回购并注销6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7.8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98元/股。
    《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0
    3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黄宣泽、金正旺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因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绩效考核不符合解锁要求,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15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26.9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4.22元/股;回购并注销1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0.6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40元/股。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276,000股;另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416,000股。综上,公司注册资本由697,548,918元变更为699,408,918元,公司股份总数由697,548,918股变更至699,408,918股。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因此须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章程的具体修订情况见附件一。
    独立董事对章程的修订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0
    4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0
    5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一、原章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7,548,918元。
    修订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9,408,918元。
    二、原章程:
    第十九条、公司现股份总数为697,548,91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均为普通股。
    修订为:
    第十九条:公司现股份总数为699,408,91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均为普通股。

[2021-12-01] (002281)光迅科技: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3
    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8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1.2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的5人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其获授限制性股票中已确认第三期不可解锁部分为2.9万股,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以下统称“本次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经公司2021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股票回购注销的依据
    1、2017年8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7年9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3、2017年11月6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转批的国资委《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意见的复函》(国资厅考分[2017]708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并予以备案。
    4、2017年12月11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武汉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3
    2
    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办法》、《关于提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7年12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及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7年12月29日,以9.55元/股的价格向521名激励对象授予1,7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18年5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授予价格并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暂缓授予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9.55元/股调整为9.38元/股。公司董事会确定以2018年5月29日为授予日,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136.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3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18年11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18年11月3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3名激励对象授予186.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9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18年12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丁明等21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9.55元/股,回购数量共计80.7万股。
    9、2019年1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3
    3
    案》。2017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黄理功已身故,邓燕等2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23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63.6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10、2020年1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的477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319,000股。
    11、2020年5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暂缓授予的9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4,000股。
    12、2020年12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9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9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7.7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中的1人因2019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解锁要求,其获授限制性股票中已确认第二期不可解锁部分为1万股,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13、2021年1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的470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43,000股;对预留授予的80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8,500股。
    14、2021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7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3
    4
    人已身故,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3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2.9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15、2021年5月3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暂缓授予的9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4,000股。
    16、2021年11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8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1.2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的5人因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其获授限制性股票中已确认第三期不可解锁部分为2.9万股,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二、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价格及调整依据
    (一)调整依据
    (一)调整依据
    1、公司2017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四章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在劳动合同期内主动提出辞职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照激励对象授予价格和市场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
    据此,由公司按照上述原因回购并注销8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11.2万股。
    2、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的5人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九章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额解锁当期限制性股票,具体解锁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3
    5
    评价标准 A B C D
    加权分数(S)
    S≥90
    90>S≥80
    80>S≥60
    S<60
    解锁比例
    100%
    80%
    50%
    不能解锁
    激励对象由于上述业绩考核原因,未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和当时市场价格的孰低值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制定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办法》,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会议,审核了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2020年度绩效考核结果,548名激励对象中的543人考核分数达到90以上(含90分);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的3人考核分数不满80分,2人考核分数不满60分,上述5人因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原因已确认第三个解锁期不可解锁的股份为2.9万股,需由公司回购并注销;考核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54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锁尚需锁定期满后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其是否达到解锁条件。
    综上,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合计股份数为14.1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699,824,918元减少为699,683,918元。
    (二)回购数量
    因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因此,公司需回购注销上述合计14.1万股限制性股票无需调整。
    (三)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六章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若在授予日后公司实施派息、公开增发或定向增发,且按本计划规定应当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进行调整。故此,对于7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6.3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9.55元/股,同时,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扣除已由公司代为收取的该部分股权对应的现金分红0.68元/股;对于6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7.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2.98元/股,同时,扣除已由公司代为收取的该部分股权对应的现金分红0.51元/股。
    (四)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价款共计161.4090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3
    6
    三、 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核实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8人已离职,5人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公司回购并注销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1万股,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回购注销的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对回购事项的约定实施回购注销。
    四、 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2人已离职,5人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解锁要求,同意公司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3万股,回购价格为9.55元/股;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6人已离职,同意公司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8万股,回购价格为12.98元/股。上述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系依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进行确认。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股份数(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6,894,582
    5.27%
    -141,000
    36,753,582
    5.25%
    高管锁定股
    932,449
    0.13%
    932,449
    0.13%
    首发后限售股
    5,730,633
    0.82%
    5,730,633
    0.82%
    股权激励限售股
    30,231,500
    4.32%
    -141,000
    30,090,500
    4.3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62,930,336
    94.73%
    662,930,336
    94.75%
    三、股份总数
    699,824,918
    100.00%
    -141,000
    699,683,918
    100.00%
    六、 回购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3
    7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586,500股调整为6,445,500股。公司股本总额由699,824,918股调整为699,683,918股。
    七、 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光迅科技本次回购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通知》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减资手续。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5、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2021-12-01] (002281)光迅科技: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4
    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24.6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中的5人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其获授限制性股票中已确认第一期不可解锁部分为2.9万股,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以下统称“本次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经公司2021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股票回购注销的依据
    1、2019年12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20年9月10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办法》、《关于提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0年9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名单和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4
    2
    4、2020年12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0.9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5、2020年12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定以2020年12月18日为授予日,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50.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2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6、2021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人已身故,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上述4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7.8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7、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1年8月2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98名激励对象授予2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4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8、2021年11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1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24.6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的5人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其获授限制性股票中已确认第一期不可解锁部分为2.9万股,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二、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价格及调整依据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4
    3
    (一)调整依据
    1、公司2019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在劳动合同期内主动提出辞职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照激励对象授予价格和市场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
    据此,由公司按照上述原因回购并注销11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24.6万股。
    2、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的5人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额解锁当期限制性股票,具体解锁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评价标准 A B C D
    加权分数(S)
    S≥90
    90>S≥80
    80>S≥60
    S<60
    解锁比例
    100%
    80%
    50%
    不能解锁
    激励对象由于上述业绩考核原因,未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和当时市场价格的孰低值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制定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办法》,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会议,审核了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2020年度绩效考核结果,689名激励对象中的684人考核分数达到90以上(含90分);3人考核分数不满80分,2人考核分数不满60分,上述5人因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原因已确认第一个解锁期不可解锁的股份为2.9万股,需由公司回购并注销;考核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68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锁尚需锁定期满后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其是否达到解锁条件。
    综上,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合计股份数为27.5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699,683,918元减少为699,408,918元。
    (二)回购数量
    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因此,公司需回购注销的原激励对象的27.5万股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4
    4
    限制性股票无需调整。
    (三)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六章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若在授予日后公司实施派息、公开增发或定向增发,且按本计划规定应当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进行调整。故此,对于15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26.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4.22元/股,同时,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扣除已由公司代为收取的该部分股权对应的现金分红0.17元/股;对于1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0.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2.40元/股。
    (四)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价款共计389.9580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 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核实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11人已离职,5人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公司回购并注销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7.5万股,符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回购注销的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对回购事项的约定实施回购注销。
    四、 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10人已离职,5人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解锁要求,同意公司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9万股,回购价格为14.22元/股;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1人已离职,同意公司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0.6万股,回购价格为12.40元/股。其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系依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进行确认。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4
    5
    五、 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股份数(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6,753,582
    5.25%
    -275,000
    36,478,582
    5.22%
    高管锁定股
    932,449
    0.13%
    932,449
    0.13%
    首发后限售股
    5,730,633
    0.82%
    5,730,633
    0.82%
    股权激励限售股
    30,231,500
    4.32%
    -275,000
    29,956,500
    4.28%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62,930,336
    94.75%
    662,930,336
    94.78%
    三、股份总数
    699,683,918
    100.00%
    -275,000
    699,408,918
    100.00%
    六、 回购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3,645,000股调整为23,370,000股。公司股本总额由699,683,918股调整为699,408,918股。
    七、 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光迅科技本次回购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通知》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减资手续。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5、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4
    6
    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2021-12-01] (002281)光迅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
    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2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9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8会议室。
    9、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统计时,将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4 发行数量
    2.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6 限售期
    2.7 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2.8 上市地点
    2.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安排
    2.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3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8、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关于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1年11月13日和2021年12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议案12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6、议案7以及议案8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2.04
    发行数量
    √
    2.0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6
    限售期
    √
    2.07
    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4
    2.08
    上市地点
    √
    2.0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安排
    √
    2.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7.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
    8.00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9.00
    关于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10.00
    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11.00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1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9:30—16:30。
    (二)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2月10日16: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5
    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三)会务联系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毛浩、方诗春
    联系电话:027-87694060
    传真:027-87694060
    (四)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样本。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6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2.04
    发行数量
    √
    2.0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6
    限售期
    √
    2.07
    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
    2.08
    上市地点
    √
    2.0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安排
    √
    2.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7.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
    8.00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9.00
    关于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10.00
    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7
    11.00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1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
    √
    一、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如下:
    二、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代理人有权____/无权____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有效期: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8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1
    2、投票简称:光迅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1-11-13] (002281)光迅科技: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健全和完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其他相关文件的精神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订了《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或(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三)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四)现金分红比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二、分配原则
  公司制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时,积极听取了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是在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融资环境等情况,在平衡股东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做出的统筹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保证公司长久、持续、健康经营能力。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2、未来三年内,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条件下以及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21 年-2023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未来三年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未来三年,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制订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规划。如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董事会需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规划并报股东大会审批。董事会需确保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规划,确保规划内容不违反《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五、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2021-11-13] (002281)光迅科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9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 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未来亦将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况;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2021-11-13] (002281)光迅科技: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事项提示:
  以下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迅科技”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非公开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139,964,983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4,511.36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现就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如下: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不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于 2022 年 6 月实施完成(此假设仅用于分析本次
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本次交易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以经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699,824,918 股,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为 139,964,983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94,511.36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公司 2021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5,636.97 万元,较 2020
年同期增长 17.3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1,378.53
万元,较 2020 年同期增长 13.83%,基于上述增长情况,假设 2021 年全年较 2020
年增长 15%,测算 2021 年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56,048.62 万元、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52,243.55 万元(上述假设不构成盈利预测)。
  假设公司2022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按照与 2021 年度持平、减少 10%、增长 10%分别测算(上述假设不构成盈利预测)。
  6、在测算公司净资产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未考虑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7、在测算本次发行后期末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总股本的影响,未考虑期间可能发生的其他股份变动事宜,不考虑未来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公司股本变化的影响。
  8、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度/2022-12-31 预测
                                            2021/12/31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本(万股)                                69,982.49    69,982.49    83,978.99
    情形 1:2022 年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56,048.62    56,048.62    56,048.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52,243.55    52,243.55    52,243.55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3        0.84        0.76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股)        0.77        0.78        0.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72%      10.04%      8.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0.03%      9.42%      8.02%
    情形 2:2022 年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上涨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56,048.62    61,653.48    61,653.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52,243.55    57,467.90    57,467.90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3        0.92        0.83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股)        0.77        0.86        0.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72%      10.99%      9.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0.03%      10.32%      8.78%
  情形 3:2022 年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下降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56,048.62    50,443.76    50,443.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52,243.55    47,019.19    47,019.19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3        0.75        0.68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股)        0.77        0.70        0.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72%      9.08%      7.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0.03%      8.49%      7.24%
    二、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高端光通信器件生产建设项目和高端光电子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如果公司未来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股
东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94,511.36万元(含194,511.36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
                                                                    募集资金额
    1  高端光通信器件生产建设项目                    128,474.29      108,559.28
    2  高端光电子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7,952.08      85,952.08
                      合  计                          216,426.37      194,511.36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融资有利于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供应高端产品的能力,有利于优化研发环境,增强研发实力。本次融资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为公司完成“十四五”目标打下坚实基础,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请见《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本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专业从事光电子器件及子系统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的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光电子器件、子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在电信传输网、接入网和企业数据网等领域构筑了从芯片到器件、模块、子系统的综合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产品有光电子器件、模块和子系统产品,按应用领域可分为传输类产品、接入类产品、数据通信类产品。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分别投向高端光通信器件生产建设项目与高端光电子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前述项目达产后将形成5G/F5G 光器件、相干器件、模块及高级白盒、数通光模块的生产能力,能够优化产品结构,扩大主营业务产能,优化研发环境,增强研发能力,助力公司“十四五”战略目标的实现。
    2、本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

[2021-11-13] (002281)光迅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在公司 432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7 人,实到监事
7 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建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7 票,其中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各项条件,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范围适当,发行价格的定价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合理,募集资金的金额、用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发行方案切实可行,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之一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集团”),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和情况。
  有效表决票 7 票,其中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国务院国资委授权的国家出资企业中国信科集团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市场现状和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7 票,其中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技术能力等需求,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项目实施后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研发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止的《武汉光迅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拟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拟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 10%,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 20%。中国信科集团将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并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协议合法、有效。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上述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不存在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7 票,其中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的分析和提出的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所作出的承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具备合理性、可行性,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7 票,其中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和广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2021-11-13] (002281)光迅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在公司 432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表决董事 11 名。公司监事会 7 名监事和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余少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8 票,其中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余少华、吴海波、罗
锋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为优化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品结构、增强研发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公司各项条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余少华、吴海波、罗锋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有效表决票 8 票,其中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有效表决票 8 票,其中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有效表决票 8 票,其中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139,964,983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具体发行数量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 10%,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20%。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有效表决票 8 票,其中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集团”)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 35名(含 35 名)特定对象。除中国信科集团在内外,其他不超过 34 名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中国信科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中国信科集团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方式认购。
  有效表决票 8 票,其中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限售期
  中国信科集团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效表决票 8 票,其中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4,511.36 万元(含 194,511.36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额(万元)
    1        高端光通信器件生产建设项目          128,474.29      108,559.28
    2      高端光电子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7,952.08        85,952.08
                      合计                        216,426.37      194,511.36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有效表决票 8 票,其中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有效表决票 8 票,其中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有效表决票 8 票,其中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
  有效表决票 8 票,其中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国务院国资委授权的国家出资企业中国信科集团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8 票,其中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余少华、吴海波、罗
锋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
更好地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11 票,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和聘请的专业机构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止《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8 票,其中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余少华、夏存海、吴
海波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信科集团拟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拟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 10%,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20%。中国信科集团将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并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决定,同意公司与中国信科集团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11 票,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非公开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意见反馈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