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正点财经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主力数据 财经视频 研究报告 证券软件 内参传闻 股市学院 指标公式
首页 > 主力数据 > 财务分析 > F10资料 > 正文

  002245什么时候复牌?-蔚蓝锂芯停牌最新消息
 ≈≈蔚蓝锂芯002245≈≈(更新:22.02.15)
[2022-02-15] (002245)蔚蓝锂芯: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2-007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对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本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予以核准的决定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2022-02-09] (002245)蔚蓝锂芯: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2-006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
董 事 会 办 理 相 关 事 宜 。 上 述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 年 2 月 8 日收盘,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西藏信托有限公
司设立的“西藏信托-蔚蓝锂芯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集合信托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4,990,9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48%,成交金额合计 11,877.13 万元,成交均价 23.80 元/股。
    至此,公司已完成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本次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2 年 2 月 9 日至 2023 年 2 月 8 日。
    本员工持股计划自愿放弃所持有股票的表决权,持有人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对应股份不具有参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权。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林文华、吴向阳,监事汪永恒、虞静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外,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公布、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时,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有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九日

[2022-02-08] (002245)蔚蓝锂芯: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2-005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控股的下属公司天鹏锂能技术(淮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鹏锂能”)于近日收到淮安市清江浦区财政支付中心拨付的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9,136.18 万元,该笔扶持资金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天鹏锂能已实际收到款项并将确认为递延收益;同时,控股子公司淮安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光电”)于近日收到淮安市清江浦区财政支付中心拨付的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研发投入奖补资金等政府补助合计 1,376.76 万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淮安光电已实际收到款项并将确认为当期收益。上述政府补助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中,天鹏锂能收到的 9,136.18 万元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淮安光电收到的 1,376.76 万元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上述政府补助中,天鹏
锂能收到的 9,136.18 万元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淮安光电收到的 1,376.76 万元与收益相关且与日常活动相关,因此在收到实际款项时全部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将对公司经营及利润产生正面影响,其中,天鹏锂能收到的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将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损益(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天鹏锂能主要机器设备的使用期为 10 年);淮安光电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2 年度利润总额 1,376.76 万元。
  4、风险提示
  本次所披露政府补助的最终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22 年度损益的影响须以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

[2022-01-27] (002245)蔚蓝锂芯:关于子公司海外供应商事故影响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2-004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海外供应商事故影响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 月 21 日,韩国锂电池正极材料制造商 ECOPRO BM CO., LTD.(以
下简称“ECOPRO”)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事件发生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部分投资者的关注和问询,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ECOPRO 为韩国 ECOPRO 株式会社的子公司,目前是全球核心的高镍正极材料
生产商,客户包括三星 SDI、村田和 SKI。ECOPRO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天鹏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鹏电源”)的 NCA 正极材料的主要供应商,公司通过
上海住友商事有限公司采购 ECOPRO 的 NCA 正极材料,2021 年度天鹏电源对
ECOPRO 的 NCA 材料采购量约 224 吨。
    本次 ECOPRO 事故发生后,公司已进行了沟通,预计会对公司 NCA 材料供应
造成短期影响。天鹏电源是国内同时具有 NCA 及 NCM 锂电池制造体系的圆柱锂电
池生产商,正在计划持续提升高品质 NCA 锂电池产品占比,计划 2022 年 NCA 电
池占比达到 15%左右,本次 ECOPRO 事故会对公司产品结构调整的时间进程造成一定的影响。天鹏电源目前仍以 NCM 锂电池为主,正极材料供应商也为国内厂商,同时公司也一直在与国内厂商合作开发 NCA 正极材料,因此本次韩国 ECOPRO 事件不会对公司锂电池业务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会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25] (002245)蔚蓝锂芯:2021年度业绩预告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2-003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64,000 万元–70,0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27,795.19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30.26%-151.84%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57,000 万元–63,00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18,490.03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208.27%-240.72%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6179 元/股-0.6758 元/股  盈利:0.2832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度,公司各项业务经营状况良好,三块业务均出现增长。尤其是锂电池业务持续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相比上年同期业绩增长幅度很大,是公司利润的最大贡献来源。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14] (002245)蔚蓝锂芯: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2-002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说明、核查和落实,并就告知函进行逐项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告知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的回复》。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告知函》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2022-01-13] (002245)蔚蓝锂芯: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2-001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9月13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西藏信托-蔚蓝锂芯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集合信托计划”)实施,公司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以自筹资金 7,200 万元认购集合信托计划 B 类份额,并通过 A 类份额筹
集资金 4,800 万元,集合信托计划总体资金规模 12,000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 月 12 日收盘,集合信托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
计买入公司股票 3,410,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3%,成交金额合计 8,188.98万元,成交均价 24.01 元/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全部购买完成,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2021-12-28] (002245)蔚蓝锂芯:关于子公司资产处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106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资产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安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光电”)拟对老旧闲置的 MOCVD 设备进行处置,将其以 2,080 万元的价格打包出售给深圳高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松电子”)。本次资产处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淮安光电已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与
高松电子签署了《二手设备买卖合同》。
    本次资产处置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也不涉及需征得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同意。本次交易属于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已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深圳高松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臣田社区宝田二路 6 号雍华源 A 栋商务楼
2201-2202
    法定代表人:高澄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研发、设计、销售:电子元器件、半导体产品、光学电子产品、太阳能产品配套部件,并提供上述产品的技术咨询、维护、维修服务;销售:金属制品及材料、非危险性化学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半导体器件生产设备的销售、维护、维修服务;LED 芯片、LED 产品、LED 灯具、LED 显示屏的销售。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高松电子主要股东为自然人高澄。
    高松电子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高松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处置的资产为淮安光电最早购入的外延片生产设备(MOCVD),设备已老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相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本次处置的老旧设备原值 38,829.60 万元,累计计提折旧 25,148.08 万元,
已计提减值准备 1,256.67 万元,账面净值为 12,424.84 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淮安光电与高松电子签署了《二手设备买卖合同》,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日起生效。
    2、本次处置的 52 台 MOCVD 机台含税合同总价为 2,080 万元,付款方式为银
行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期限:合同签订 15 天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5%;剩余合同总价 45%,买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月内付清。
    3、双方确认,该批二手设备 52 台一起打包出售,买方已经对该批二手设备
进行评估,充分了解设备的状态、性能、质量;卖方对该批二手设备不提供质量保证。
    4、交货时间: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5%时,卖方即应交付设备。具体的设
备交付日期,由双方协商确定。
    5、交货地点及方式:卖方厂房交货。交货时根据清单确认数量与标识,无需启动验收。
    6、鉴于买方为打包批发购买,且本合同涉及的设备为二手设备且对存放环境有一定的要求,买卖双方协商一致,从买方向卖方支付 55%的预付款之日起,
该批设备存放的场地由卖方租借给买方,租期至买方全部提货(可分次)为止。租借期 3 年,免收租金。若 3 年后买方要求续租,需支付租金;届时根据市场情况、面积,双方协商确定租金。存放期间,设备的所有权为买方,买方负责保管,卖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如买方需要查看设备时,卖方需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7、在后续买方提货过程中,淮安光电应提供必要的协助,提货所需的包装、运输、吊装,及保险等费用由买方负责。
    五、涉及资产处置的其他安排
    公司本次资产处置不涉及员工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新增关联交易。公司本次资产处置所得款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资产处置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近几年来,伴随 LED 技术突破和应用趋势变化,公司制定并坚决贯彻“高端
产品和高端市场路线”的战略决策。通过建设研发体系、明确研发方向、加大研发投入,公司持续推进产品结构优化,已经从初期的普通照明领域,成功转型为以背光和高光效等应用领域为主,并形成了高光效背光(手机/TV)、植物照明、LED 车灯、大尺寸倒装及 MiniLED 等极具竞争力的中高端产品体系。同时,依托产品体系的升级,公司的客户结构得以持续优化,已经从初期的相对单一客户,转向与韩系、台系及国内一线客户的全面战略合作。
    新客户带来的产品性能需要匹配新的制程工艺,制程工艺对设备的稳定性、一致性又有着更高的要求。为更好的开发 MiniLED、植物照明等高端产品,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已于 2021 年逐步购置了具有更优异性能的新型设备。新设备单腔体产能是处置设备的 5 倍左右,生产效率相较于处置设备有着巨大的提升。新设备的以上优势对生产效益的提升有着重大作用。
    本次处置的资产为淮安光电公司早期购入的外延片生产设备,已使用多年,设备老旧,随着设备的不断更新换代,已不具有继续规模化生产使用的经济性,目前已处于闲置状态,处置上述闲置设备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上述资产属于专门用途设备,处置较为困难,本年度已零星处置 2 台。及时打包处置上述闲置资产,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取得部分处置收益也有利于闲置资产价值最大化。
    本次处置的设备,扣除累计折旧及计提的减值准备,净值为 12,424.84 万元,
出售价款为 2,080 万元(含税),直接处置损失为 10,584.14 万元。同时,其中
部分设备购置时获得了政府补助,计入递延资产,尚有余额 8,066.67 万元,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不再予以递延。综合考虑,最终影响 2021 年度净利润为损失约 2,517.47 万元,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最终以经会计师审计的结果为准。
    七、备查文件
    1、淮安光电与高松电子签署的《二手设备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21-12-16] (002245)蔚蓝锂芯:关于实际控制人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105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131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实际控制人 CHEN KAI(陈锴)先生及其控制的
主体绿伟有限公司、昌正有限公司已出具相关《承诺函》,具体如下:
    “本人作为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蓝锂芯)的实际控制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人及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就蔚蓝锂芯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作出以下承诺:
    本人及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承诺:从定价基准日前 6 个月至本次发行
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蔚蓝锂芯股票的情况或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16] (002245)蔚蓝锂芯: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104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
        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131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实和回复,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13] (002245)蔚蓝锂芯: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103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9月13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2021-12-01] (002245)蔚蓝锂芯: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102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131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通知书》的要求逐项落实相关问题,及时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2021-11-20] (002245)蔚蓝锂芯: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101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3131)。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2021-11-19] (002245)蔚蓝锂芯: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100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淮安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光电”)于近日收到淮安市清江浦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给予符合清江浦区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企业扶持资金 3,029.00 万元。该笔扶持资金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淮安光电已实际收到款项并确认为当期收益。上述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但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为地方政府产业扶持资金,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上述政府补助 3,029.00万元与收益相关且与日常活动相关,因此将在收到实际款项时全部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将对公司经营及利润产生正面影响,预计将增加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 3,029.00 万元。
  4、风险提示
  本次所披露政府补助的最终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21 年度损益的影响须以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2021-11-13] (002245)蔚蓝锂芯: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099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9月13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2021-11-06] (002245)蔚蓝锂芯:关于设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098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会议同意设立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并选举房红亮先生、李培超先生、帅福志先生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经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房红亮先生当选管理委员会主任。根据《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规定,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房红亮先生、李培超先生、帅福志先生没有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单位处任职,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且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六日

[2021-10-26] (002245)蔚蓝锂芯: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096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2: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金塘西路 456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CHEN KAI 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0 名,代表股份 297,348,81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71%。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份 244,862,422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3.6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2,486,38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特别议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7,395,728 股,属于关联方,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9,912,9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反对 3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338,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反对 3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特别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7,395,728 股,属于关联方,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9,754,0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
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9,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特别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7,395,728 股,属于关联方,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9,753,9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
反对 193,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9,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反对 19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7,395,728 股,属于关联方,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9,754,0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
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9,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7,395,728 股,属于关联方,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9,754,0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
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9,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7,395,728 股,属于关联方,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9,754,0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
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9,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发行数量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7,395,728 股,属于关联方,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9,754,0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
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9,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6)限售期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7,395,728 股,属于关联方,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9,754,0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
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9,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7)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7,395,728 股,属于关联方,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9,754,0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
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9,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8)决议有效期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7,395,728 股,属于关联方,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9,754,0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
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9,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9)上市地点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7,395,728 股,属于关联方,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9,754,0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
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弃权 5,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79,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反对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0)募集资金用途
  出席会议股东

[2021-10-26] (002245)蔚蓝锂芯: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915元
    每股净资产: 3.2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38%
    营业总收入: 47.4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05亿元

[2021-10-13] (002245)蔚蓝锂芯: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095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9月13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根据相关规则及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公司拟于 10 月 26 日披露第三季度报告,因此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按规定不得买入公司股票。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2021-09-16] (002245)蔚蓝锂芯: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084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公司股票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及《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0 年 7
月 9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完成股票购买,共持有公
司股票 12,134,000 股,占公司完成购买时总股本的 1.24%。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0 年 8 月 27 日至 2021 年 8 月 26 日。
  3、2021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
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4、截至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
已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2020 年 8 月 27 日、2021 年 5 月 8
日及 2021 年 8 月 26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公告。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12,134,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7%)已全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售完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股票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相关资产的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2021-09-14] (002245)蔚蓝锂芯: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083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下午 2: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市金塘西路 456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CHEN KAI 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7 名,代表
股份 245,876,8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4%。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名,代表股份 244,960,62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 名,代表股份 916,2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股东林文华、吴向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26,480 股,属于关联人,在本
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44,236,74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5%;反对 113,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3%;弃权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8,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389%;反对 11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08%;弃权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3%。
    2、审议通过《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股东林文华、吴向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26,480 股,属于关联人,在本
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44,236,74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5%;反对 113,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3%;弃权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8,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389%;反对 11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08%;弃权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3%。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股东林文华、吴向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26,480 股,属于关联人,在本
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44,236,74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5%;反对 113,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3%;弃权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8,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389%;反对 11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08%;弃权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居建平及张红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列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2021-09-10] (002245)蔚蓝锂芯:关于独立董事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082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何伟先生出具的《关于买卖“蔚蓝锂芯”股票的说明》,何伟先生的配偶林洁女士于
2021 年 9 月 2 日至 2021 年 9 月 8 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2021 年 9 月 2 日至 2021 年 9 月 8 日,林洁女士的个人证券交易账
户在二级市场交易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交易情况 交易股票数量(股) 成交均价(元/股) 交易金额
2021 年 9 月 2 日  买入                1,000          22.20    22,200
2021 年 9 月 6 日  卖出                1,000          22.49    22,490
2021 年 9 月 7 日  买入                1,000          22.65    22,650
2021 年 9 月 8 日  卖出                1,000          23.03    23,030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林洁女士本次交易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本次短线交易所获盈利为 670 元(计算方法:卖出成交均价*短线买入股份-买入价格*短线买入股份)。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上述情况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独立董事何伟先生及其配偶林洁女士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有关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如下:
  1、本次违规交易行为系林洁女士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何伟先生并不知晓该交易,交易前后何伟先生亦未告知林洁女士关于公司经营的相关情况或其他内幕信息,林洁女士也未就买卖股票事项征询何伟先生意见,上
述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公司内幕信息违规交易谋求非法利益的情形。上述行为发生后,林洁女士已深刻认识到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何伟先生及林洁女士承诺将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今后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何伟先生及林洁女士现就本次交易构成的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2、依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 个月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据此规定,林洁女士本次短线交易所获盈利 670 元已上交公司。
  3、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切实管理好股票账户,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公司将加强相关培训力度,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何伟先生出具的《关于买卖“蔚蓝锂芯”股票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日

[2021-09-03] (002245)蔚蓝锂芯: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079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参会人员。会议
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应参会董事 8 名,实际参会董事 8 名。其中,独立董事王亚雄先生、何伟先生、丁伟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 CHEN KAI 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董事 CHEN KAI 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7 名董事参与
了表决,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日

[2021-09-03] (002245)蔚蓝锂芯:关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081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并将在修改和调整方案后尽快向中国证监会重新递交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1、2021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
  2、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报告》(蔚蓝锂芯[2021]第 011 号)及相关
申请材料,并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 211344 号《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申请接收凭证》,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 211344 号《受理
通知书》。
  3、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 211344 号《关于江苏蔚蓝锂
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
取得中国证监会第 211344 号《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二次反馈意见》。
  4、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
  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为统筹安排公司业务发展和资本运作规划,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经慎重考虑,并和中介机构充分沟通,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公司拟先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撤回申请文件,并将在修改和调整方案后尽快向中国证监会重新递交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
    三、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后提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结合监管政策、资本市场情况、公司战略规划及发展需求等,修改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并尽快重新申报。
    四、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本次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属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的相关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4、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拟先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撤回申请文件,并在修改和调整方案后尽快向中国证监会重新递交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日

[2021-09-03] (002245)蔚蓝锂芯: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080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参会人员。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朱志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为统筹安排公司业务发展和资本运作规划,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经慎重考虑,并和中介机构充分沟通,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日

[2021-08-26] (002245)蔚蓝锂芯: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077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3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3 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下午 1:00-3: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9 月 6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林文华、吴向阳作为关联方将回避上述议案的表决。但上述股东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江苏省张家港市金塘西路 456 号江苏
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二)议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      √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      √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员        √
            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手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塘西路 456 号江苏蔚蓝锂芯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文华 吴向阳
    联系电话:0512-58161276  传真:0512-58161233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金塘西路 456 号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215618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45
    2、投票简称:蔚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3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蔚蓝锂芯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提案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
 1.00  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
 2.00  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3.00  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      √
      议案》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021-08-26] (002245)蔚蓝锂芯: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072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参会人员。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会议采用现场会议
的方式,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志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半年度
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 司 《 2021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及 摘 要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还刊登于 2021 年8 月 26 日的《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编制《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汪永恒、虞静珠属于关联监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 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期 员工 持股计 划( 草案) 》及 其摘要 详见 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还
刊登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的《证券时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汪永恒、虞静珠属于关联监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 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四、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内容如下:
    调整前: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 CHEN KAI 先生或其
控制的主体(不含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同)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CHEN KAI 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认购金额
为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CHEN KAI 先生或其控
制的主体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接受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的价格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
    ……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 CHEN KAI 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
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调整后: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 CHEN KAI 先生在内
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CHEN KAI 先生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认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CHEN KAI 先生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接受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的价格认购。若发生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实际控制人 CHEN KAI 先生将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继续参与本次认购且认购金额保持不变。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
    ……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 CHEN KAI 先生认购的股份自发
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修订稿)》;
    为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六、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编制了《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七、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 CHEN KAI 先生重新签署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其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八、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的发行对象之一为 CHEN KAI 先生。CHEN KAI 先生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系《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其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侵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2021-08-26] (002245)蔚蓝锂芯: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071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参会人员。会议
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会议采用现场会
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应表决董事 8 名,实际表决董事 8 名,其中,独立董事丁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 CHEN KAI 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及摘要。
    公 司 《 2021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及 摘 要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还刊登于 2021 年8 月 26 日的《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长效利益共建共享机制,实现价值创造、价值发现与价值分配的和谐统一;充分调动持有人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充份调动持有人创造优秀工作成果;调动持有人促进良好合作的工作氛围;始终与公司管理理念、价值观保持一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董事林文华、吴向阳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6 名董事
参与了表决,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二期 员工 持股计 划( 草案) 》及 其摘要 详见 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还刊登于2021年8月26日的《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董事林文华、吴向阳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6 名董事
参与了表决,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实施或修订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三)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四)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
有效。
    董事林文华、吴向阳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6 名董事
参与了表决,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内容如下:
    调整前: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 CHEN KAI 先生或其
控制的主体(不含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同)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CHEN KAI 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认购金额
为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CHEN KAI 先生或其控
制的主体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接受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的价格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
    ……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 CHEN KAI 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
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调整后: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 CHEN KAI 先生在内
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CHEN KAI 先生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认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CHEN KAI 先生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接受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的价格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
    ……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CHEN KAI 先生认购的股份自发
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董事 CHEN KAI 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7 名董事参与
了表决,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为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进行修订。
    董事 CHEN KAI 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7 名董事参与
了表决,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七、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董事 CHEN KAI 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7 名董事参与
了表决,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 CHEN KAI 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董事 CHEN KAI 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7 名董事参与
了表决,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的发行对象之一为 CHEN KAI 先生。CHEN KAI 先生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系《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因此,
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 CHEN KAI 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7 名董事参与
了表决,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十、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1-08-26] (002245)蔚蓝锂芯: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313元
    每股净资产: 3.119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41%
    营业总收入: 30.8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39亿元

[2021-08-17] (002245)蔚蓝锂芯:关于锂电池业务签订重大订单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070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锂电池业务签订重大订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次订单已生效,但执行期在明年,如受到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导致订单发生变化,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本次订单对本年度不产生重大影响,对 2022 年公司锂电池业务业绩持续提升将发挥积极作用。
    一、订单签署情况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天鹏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鹏电源”)于近期收到并确认了德国博世集团(BOSCH)(以下简称“博世”)订单文件,基于双方一直的合作,博世选择天鹏电源为其
长期合作伙伴,双方确认了 2022 年度 18650 三元圆柱锂电池供货量合计为 8,700
万颗。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德国博世集团(BOSCH)成立于 1886 年,总部设在德国南部斯图加特市,是全球 500 强企业,在电动工具领域处于全球领先地位。
  天鹏电源 2020 年度向博世销售锂电池 5,103 万元,占 2020 年度公司锂电池
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3.53%。2021 年上半年,公司已向博世销售锂电池约 9,500 万元。
  本次订单数量约占天鹏电源目前锂电池产能的 21%,占天鹏电源预计明年产能的 12%。
  博世为天鹏电源重要客户,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博世与本公司及天鹏电源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订单主要内容
  本次双方确认的 2022 年度锂电池供货产品为 18650 三元圆柱锂电池,产品
规格涉及 1.5Ah、2.0Ah、2.5Ah,合计供货数量为 8,700 万颗,根据目前价格,订单总金额约 9,585 万美元,实际执行价格会根据双方每年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天鹏电源是公司三元动力锂电池业务的核心企业,历经 10 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工具锂电池领域的领先企业。作为博世的长期合作伙伴,天鹏电源与博世的本次订单有利于巩固高端工具锂电池行业地位,并为天鹏电源即将投产的新产能投产提供了保障,有利于天鹏电源做大做强三元圆柱锂电池业务。上述订单对本年度不产生重大影响,对 2022 年公司锂电池业务业绩持续提升将发挥积极作用。
  天鹏电源现有资金、人员、技术及预计产能投放进度具备履行本协议的能力。上述订单的履行对公司及天鹏电源的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五、审议程序
  本订单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上述采购订单已生效,但执行期在明年,如受到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导致订单发生变化,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意见反馈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