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213什么时候复牌?-大为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大为股份002213≈≈(更新:22.02.26)
[2022-02-26]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尔佳信息”)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360 万元对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为盈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盈通”)增资,深圳市盈嘉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嘉讯”)拟以自有资金 240 万元对大为盈通增资。增资完成后,大为盈通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6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1,200万元,特尔佳信息、盈嘉讯持有大为盈通的股权比例不变。
上述事项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二、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大为盈通已完成关于注册资本、章程等工商变更手续,并已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注册资本 600 万元 1,200 万元
深圳市大 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 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
为盈通科 限公司:出资额 360 万元, 限公司:出资额 720 万元,
技有限公 股东信息 出资比例 60% 出资比例 60%
司 深圳市盈嘉讯控股有限公 深圳市盈嘉讯控股有限公
司:出资额 240 万元,出 司:出资额 480 万元,出
资比例 40% 资比例 40%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5]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为盈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盈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尔佳信息”)持有大为盈通 60%股权,深圳市盈嘉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嘉讯”)持有大为盈通 40%股权。现特尔佳信息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360 万元对大为盈通增资,盈嘉讯拟以自有资金 240 万元对大为盈通增资,增资完成后,大为盈通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6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1,200 万元,特尔佳信息持股比例不变。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已经大为盈通执行董事、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A1401
2、法定代表人:蒋晖
3、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1701179Q
5、成立日期:2006 年 7 月 11 日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工业控制、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汽车电子产品、工业自动控制产品及检测设备的软件开发、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子产品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零售与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零售与批发;电子商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8、关联关系:特尔佳信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特尔佳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深圳市盈嘉讯控股有限公司
1、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 10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 栋 812
2、法定代表人:赵桂鑫
3、注册资本:500 万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C42MXE
5、成立日期:2020 年 8 月 26 日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电器、智能化设备、机器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计算机、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的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计算机软件、网络信息的技术咨询;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通信设备的生产。
8、关联关系:盈嘉讯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盈嘉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大为盈通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A1407
3、法定代表人:宋卓霖
4、注册资本:600 万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DX4H6T
6、成立日期:2020 年 09 月 30 日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硬件、通信设备、电子设备开发及销售。(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9、本次增资完成前,大为盈通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60 60%
深圳市盈嘉讯控股有限公司 240 40%
合计 600 100%
本次增资完成后,大为盈通股权结构将变为: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720 60%
深圳市盈嘉讯控股有限公司 480 40%
合计 1,200 100%
10、关联关系:大为盈通为公司间接持股 60%的控股子公司。
11、大为盈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1 资产总额 0 12,626,934.77
2 负债总额 0 5,612,652.55
3 应收款项总额 0 100,700.00
4 净资产 0 7,014,282.22
序号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
(未经审计)
1 营业收入 0 6,812,221.67
2 营业利润 0 1,043,535.80
3 净利润 0 1,014,282.22
注:大为盈通于2020年9月成立,于2021年开始开展经营。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就本次增资事项,特尔佳信息、盈嘉讯、大为盈通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签署
了《关于增加深圳市大为盈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各方:
甲方: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盈嘉讯控股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深圳市大为盈通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条 新增注册资本、认缴方式和出资期限
1、双方一致同意增加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使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由【600】万元增至【1200】万元。
2、目标公司本次新增加的注册资本【600】万元,双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并认缴。其中,甲方注资并认购新增注册资本【360】万元,乙方注资并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40】万元。
双方协商拟于【2022】年【3】月【30】日前完成第一笔增资 400 万元,其中:甲方增资【240】万元、乙方增资【160】万元。剩余 200 万元,根据经营需求,后续由目标公司股东按持股比例完成出资。
3、目标公司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至【1200】万元,甲乙双方的持股比例不变,即甲方仍持有目标公司【60】%的股权、乙方仍持有目标公司【40】%的股权。
第二条 审批与认可
此次增资的各项事宜已经分别获得甲乙双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同意,并履
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与认可手续。
第三条 保证和承诺
双方在此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1、甲、乙双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拥有签订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力、授权和批准而且具有充分履行其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一切权力、授权和批准,不存在可能会防碍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情况。
2、双方均合法拥有所持目标公司股权;甲方所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没有和不涉及任何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乙方所持有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除因目标公司的项目借款而质押给甲方外,没有和不涉及其它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3、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双方已经完成履行对目标公司的出资义务且不存在抽逃出资的情形。
4、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双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5、除增资部分外,不修改目标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基于大为盈通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大为盈通更好的开展业务,进一步提升运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本次增资由特尔佳信息以自有资金出资,可能面临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特尔佳信息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大为盈通的股权比例仍为 60%,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董事长审批文件,大为盈通执行董事及股东会决议;
2、《关于增加深圳市大为盈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19]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6,000 万元购买永丰县敏桂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敏桂信息”)、永丰县华佳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佳信息”)合计持有的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汇群”、“标的公司”)4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2021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
展公告》,芯汇群已完成相关股权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完成将本次交易标的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
公告》,公司与敏桂信息、华佳信息、芯汇群签署了《工作备忘录》,公司已分别向敏桂信息支付股权转让款 1,050 万元、向华佳信息支付股权转让款 150 万元,完成《股权转让协议》及《工作备忘录》中约定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
公告》,公司已分别向敏桂信息支付股权转让款 1,750 万元、向华佳信息支付股权转让款 250 万元,完成《股权转让协议》及《工作备忘录》中约定的第二笔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上述事项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2021 年 12 月 25 日、2022
年 1 月 5 日、2022 年 1 月 27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关于收购
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及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分别向敏桂信息支付股权转让款 2,450 万元、向华佳
信息支付股权转让款 350 万元,完成《股权转让协议》及《工作备忘录》中约定的最后一笔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收购芯汇群 40%少数股东股权的全部交易价款已支付完
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9]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及商标注册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及商标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10项《商标注册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汇群”)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1项《发明专利证书》、3项《商标注册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明专利证书
1、发明名称:一种基于卷积神经网络的晶圆缺陷检测方法及系统
2、发明人:连浩臻;刘政宏;刘洪荣;闵刚;梁海波
3、专利号:ZL2020 1 1461544.X
4、专利申请日:2020年12月9日
5、专利权人: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6、授权公告日:2022年2月11日
7、专利权期限: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本发明公开一种基于卷积神经网络的晶圆缺陷检测方法,可以提高晶圆缺陷检测效率,该检测方法包括获取基于卷积神经网络的缺陷检测模型并保存;获取图像采集设备采集的晶圆图像,并进行加权均值滤波处理,将处理后的晶圆图像并输入至所述缺陷检测模型;所述加权均值滤波处理包括以晶圆图像的每一个像素点为中心像素点,选取预设大小的滤波窗口,滤除滤波窗口内的极大值像素点和极小值像素点,获取剩余像素点的均值像素值及各个剩余像素点的权值,并进行归一化处理,对各个剩余像素点的像素值与对应权值进行加权求和,得到的像素值作为所述滤波窗口内中心像素点的滤波后的像素值;利用所述缺陷检测模型检测所述晶圆图像的缺陷的类型。
上述发明专利为芯汇群自主研发取得,其所涉及的技术及应用领域与公司新
一代信息技术业务相关。上述专利的取得暂不会对公司近期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但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知识产权保
护体系,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二、商标注册证书
核定使用 核定使用商品/服务 注册有效
序号 注册商标名称 注册商标号 注册人
商标类型 项目 期限
运输;物流运输;汽 深圳市大 2021 年 11
第 55652864 国际分 车运输;出租车运输; 为创新科 月14日至
1 仓储服务;商品包装;
号 类:39 拖运;车辆共享服务; 技股份有 2031 年 11
快递服务;能源分配 限公司 月 13 日
(截止)
安全及防盗警报系统
的监控;工厂安全检 深圳市大 2021 年 11
第 55652878 国际分 查;家务服务;交友 为创新科 月14日至
2 服务;消防;在线社
号 类:45 交网络服务;礼服出 技股份有 2031 年 11
租;临时看管房子; 限公司 月 13 日
保姆服务;实体安全
保卫咨询(截止)
技术研究;工业品外
观设计;计算机软件
设计;把有形的数据 深圳市大 2021 年 11
或文件转换成电子媒
第 55661508 国际分 体;信息技术咨询服 为创新科 月14日至
3 号 类:42 务;远程数据备份; 技股份有 2031 年 11
电子数据存储;集成
电路设计;计算机固 限公司 月 13 日
件的设计和开发;电
气工程领域的设备检
测(截止)
基金投资;融资服务;
融资租赁;陆地车辆 深圳市大 2021 年 11
第 55681061 国际分 赊售(融资租赁); 为创新科 月14日至
4 不动产管理;担保;
号 类:36 汽车融资租赁;金融 技股份有 2031 年 11
建议和咨询服务;资 限公司 月 13 日
本投资基金的管理;
不动产信托管理(截
止)
汽车底盘;陆地车辆 深圳市大 2021 年 11
用电动机;汽车;汽
第 55670507 国际分 车车身;汽车减震器; 为创新科 月14日至
5 号 类:12 车身;汽车车轮毂; 技股份有 2031 年 11
运载工具用刹车盘;
电动汽车;运载工具 限公司 月 13 日
用制动装置(截止)
电话业务;无线电广
播;新闻社服务;提
供全球计算机网络用 深圳市大 2021 年 11
户接入服务;提供数
第 55649887 国际分 据库接入服务;视频 为创新科 月21日至
6 号 类:38 会议服务;提供在线 技股份有 2031 年 11
论坛;声音、图像、
信号和数据的网络传 限公司 月 20 日
送;无线电通信;通
过互联网 播放节 目
(截止)
电话业务;无线电广
播;新闻社服务;提
供全球计算机网络用 深圳市大 2021 年 11
户接入服务;提供数
第 55678434 国际分 据库接入服务;视频 为创新科 月21日至
7 号 类:38 会议服务;提供在线 技股份有 2031 年 11
论坛;声音、图像、
信号和数据的网络传 限公司 月 20 日
送;无线电通信;通
过互联网 播放节 目
[2022-02-08]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参股公司深圳市大为弘德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获得专用车生产资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深圳市大为弘德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获得专用车生产资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网站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 年第 4 号)》,将《道
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 352 批)》予以公告,其中民用改装车生产企业序号 482 号信息公告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482 同意在《公告》中设立专用车生产企业,企业名称:深圳市大为弘德汽
车工业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
五路 8 号 2 号楼厂房整套;企业生产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观盛五路
8 号特尔佳深圳科技园 2 号楼。
自工信部发布公告之日起,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深圳市大为弘德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弘德”)正式获得民用改装车生产企业资质,大为弘德获得该资质后,将按计划开展民用改装车相关产品的准入申报准备,以及向其他相关部门进行相关认证或检验工作等。
二、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存在的风险
大为弘德目前已取得民用改装车生产企业资质,但仍需按相关规定的要求,
申请民用改装车相关产品准入,以及向相关环保、质量监督、市场监督等部门进行资质申请、认证或检验等工作,大为弘德能否完成上述资质申请或通过相关认证等,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对公司的影响
大为弘德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 10%),目前大为弘德尚未开展生产,暂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 352 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1-29]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20,000 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0,000 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含新设立并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包括直接担保或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的适用期限为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公司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之前。
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7 日、2021 年 8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及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
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汇群”)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罗湖支行”)签订了《授信额度协议》,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与中国银行罗湖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而后芯汇群与中国银行罗湖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
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21 年 2 月 3 日至 2022 年
2 月 2 日,截至本公告日,芯汇群已提前履行前述协议中的还款义务。
近日,芯汇群与中国银行罗湖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980 万元,该借款合同为上述《授信额度协议》项下的单项协议。
(二)2021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
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尔佳信息”)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福田支行”)申请不超过 1,5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1 年,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拟对特尔佳信息在邮储银行深圳分行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按照一定费率收取担保费。公司拟为上述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
近日,特尔佳信息与邮储银行福田支行签订了《小企业授信业务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1,5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高新投与特尔佳信息签订了《担保协议书》,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高新投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为上述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 年 3 月 23 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A1406
4、法定代表人:连浩臻
5、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半导体电子产品测试、晶圆测试,半导体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凭深福环批【2013】400019 号批复生产);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及软件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芯汇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5,678,365.59 90,075,211.54
负债总额 78,233,094.72 62,058,431.8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净资产 37,445,270.87 28,016,779.65
项目名称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42,278,999.37 191,879,991.72
利润总额 111,377,50.37 11,664,952.09
净利润 9,305,936.85 12,781,922.50
注:上述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10、芯汇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 年 7 月 11 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A1401
4、法定代表人:蒋晖
5、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工业控制、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汽车电子产品、工业自动控制产品及检测设备的软件开发、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子产品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零售与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零售与批发;电子商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特尔佳信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2021 年 9 月 30 日财务状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
况(未经审计) 状况(经审计)
资产总额 79,032,416.94 63,469,142.80
负债总额 42,966,015.09 8,982,199.2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36,066,401.85 54,486,943.56
项目名称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71,173,406.35 83,703,864.40
利润总额 3,231,210.82 4,088,704.23
净利润 2,806,488.92 3,766,898.22
注:上述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10、特尔佳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芯汇群提供担保的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银行罗湖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详情参见公司
于 2021 年 2 月 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在子公
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二)公司为特尔佳信息提供反担保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1、特尔佳信息与高新投签订的《担保协议书》主要内容:
(1)担保人: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债务人: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止
(5)保证费用: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计算基数,根据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期限收取担保费。
2、公司与高新投签订的《反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反担保保证人: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人: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相关《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高新投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担保协议书》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或对债务人的不同债务约定有不同的履行期限的,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协议书》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高新投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总计不超过2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为5,239.7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90%,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余额为 14,760.3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9.15%;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2,739.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27%,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余额为 7,260.3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9.26%。
公司全资子公
[2022-01-27]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汇群”)、深圳市芯汇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汇群科技”)的通知,芯汇群、芯汇群科技均完成了变更住所地的工商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和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深圳市芯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
汇群微电 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2 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
住所
子技术有 号联合广场 A 座 3712、 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限公司 2804、4003-4005 A1406
深圳市芯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
汇群科技 住所 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2 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
有限公司 号联合广场 A 座 4001 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A1406
除上述变更外,芯汇群、芯汇群科技工商登记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7]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6,000 万元购买永丰县敏桂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敏桂信息”)、永丰县华佳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佳信息”)合计持有的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汇群”、“标的公司”)4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2021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
展公告》,芯汇群已完成相关股权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完成将本次交易标的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
公告》,公司与敏桂信息、华佳信息、芯汇群签署了《工作备忘录》,公司已分别向敏桂信息支付股权转让款 1,050 万元、向华佳信息支付股权转让款 150 万元,完成《股权转让协议》及《工作备忘录》中约定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上述事项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2021 年 12 月 25 日、2022
年 1 月 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及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分别向敏桂信息支付股权转让款 1,750 万元、向华佳
信息支付股权转让款 250 万元,完成《股权转让协议》及《工作备忘录》中约定的第二笔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三、其他
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5] (002213)大为股份: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200 万元–1,8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 33.43% - 盈利:899.37 万元
100.14%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600 万元–90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562.95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6.58% - 59.87%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583 元/股–0.0874 元/股 盈利:0.0437 元/股
注:上表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所列数据与直接计算数据略有不同,系相关数据四舍五入造成。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信息事业部按照年度计划要求,积极拓展业务,强化运营管理,实现营业收入增长;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芯汇群”)于 2020 年第三季度开始纳入公司合并范围,芯汇群作为公司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重要子公司,在其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后,综合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都有较大提升;控股子公司四川欧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欧乐”)于 2021 年 6 月开始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业务规模扩大;公司子公司为应对出口业务外汇波动风险而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产生了收益。
2、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净利润的正向影响约为 870 万元。主要系公司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收益,公司实物出资参股公司大为巨鲸(湖北)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等资产处置收益,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欧乐确认的房租、厂房装修等政府补助。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0] (002213)大为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19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9 日 9:15--15:00。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A1406 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连宗敏女士;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46 人,代表股份数量 65,565,61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1.8280%。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经确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有 2 位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第三十五条规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故以现场方式投票的股东为 4 名,代表股份数量 1,3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06%;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42 人,代表股份数量 65,564,31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1.8273%;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44 人,代表股份数量 25,203,69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2348%。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562,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25,200,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3%;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3,2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203,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25,203,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股东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通投资”)系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持有公司股份 40,146,515 股,已回避表决;股东创通嘉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通实业”)系创通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215,400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特、王梦瑶;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之 法 律 意 见 书 》 全 文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深圳市大为创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9日
[2022-01-05]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6,000 万元购买永丰县敏桂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敏桂信息”)、永丰县华佳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佳信息”)合计持有的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汇群”、“标的公司”)4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2021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
展公告》,芯汇群已完成相关股权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完成将本次交易标的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事项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2021 年 12 月 25 日披露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及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
(一)签署《工作备忘录》情况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敏桂信息、华佳信息、芯汇群签署了《工作备
忘录》,就《股权转让协议》中的“5.1 第一次支付”进行调整,并达成备忘录如下:
1、各方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股权转让款 1,200 万元,其
中支付给敏桂信息 1,050 万元,支付给华佳信息 150 万元;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
前支付股权转让款 2,000 万元,其中支付给敏桂信息 1,750 万元,支付给华佳信息 250 万元。
2、本工作备忘录为《股权转让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对《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与修改,除补充与修改的条款外,《股权转让协议》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各方当事人同意继续信守。
(二)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分别向敏桂信息支付股权转让款 1,050 万元、向华佳
信息支付股权转让款 150 万元,完成《股权转让协议》及《工作备忘录》中约定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三、其他
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31]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9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 年 1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9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或交易系统、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13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2 年 1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技
生态园 12 栋 A1406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
延期的议案》。
注: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通嘉里实业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议案(2)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与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披露在《证券
时 报 》、《 中国 证券 报 》、《 上海 证券 报 》、《证 券 日报 》和 巨 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 √
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技
生态园 12 栋 A1406 大为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22年1月14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强、李玲
联系电话:0755-86555281
联系传真:0755-81790919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 大为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00
电子邮箱:db@daweimail.com
(二)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3,投票简称:大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大为创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
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代理
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以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 √
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21-12-31] (002213)大为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5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宗敏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等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详情参见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详情参见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
议有效期将要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
(即延长至 2023 年 1 月 19 日)。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连宗敏女士、连松育先生、高薇女士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详情参见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情参见 2021 年12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定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在深圳市南山区
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A1406 公司会议室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09)详
情参见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1] (002213)大为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6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卉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
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核销坏账,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详情参见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将要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推
进,将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 2023 年 1 月 19 日,符
合公司实际需要,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详情参见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1]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8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
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1 年 1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 月 19 日。
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综合考虑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修订,公司实际控制
人连宗敏女士将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1 年 4 月 22 日至 2022 年 4 月 21 日。
上述事项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2021 年 1 月 21 日、2021 年
3 月 23 日、2021 年 4 月 2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等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
议有效期将要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1 年 12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议案》,于 2021 年 12 月30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
至 2023 年 1 月 19 日。除延长上述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公司 2020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上述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1]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本次核销事项属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坏账核销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等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公司拟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
公司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合计1,667,886.72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655,961.72元。本次核销的坏账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年限较长、多次催收无果或债务人已无法联系,经公司全力追讨,确认已无法收回或是已经被法院裁定为失信企业,追回款项概率低且成本高。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但公司对上述的应收款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二、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合计 1,667,886.72 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1,655,961.72
元,减少公司当期利润 11,925.00 元;本次坏账核销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等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影响利润数未经审计,最终影响数将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核销坏账,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0]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12/30)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4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20,000 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0,000 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含新设立并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包括直接担保或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的适用期限为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公司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之前。
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7 日、2021 年 8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及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汇群”)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 年 3 月 23 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2 号联合广场 A
座 3712、2804、4003-4005
4、法定代表人:连浩臻
5、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半导体电子产品测试、晶圆测试,半导体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凭深福环批【2013】400019 号批复生产);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及软件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
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芯汇群已完成将少数股东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已完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芯汇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2021 年 7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3,026,786.04 90,075,211.54
负债总额 86,839,496.77 62,058,431.8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净资产 36,187,289.27 28,016,779.65
项目名称 2021 年 1-7 月 2020 年 1-12 月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3,373,928.43 191,879,991.72
利润总额 9,747,407.80 11,664,952.09
净利润 8,081,221.59 12,781,922.50
10、芯汇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被担保的债务人: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6、保证期间: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芯汇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形。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总计不超过20,000万元,
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为 5,3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06%,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余额为14,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8.99%;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4,3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41%,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余额为 5,7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12%。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芯汇群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3,300 万元,芯汇群可用担保额度余额为 1,7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芯汇群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4,300 万元,芯汇群可用担保额度余额为 700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尔佳信息”)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福田支行”)申请不超过 1,5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拟对特尔佳信息在邮储银行福田支行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拟为上述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对应担保额度及余额均为 0;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债务情形,对应的担保额度及余额均为0;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情形,对应的担保金额为 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2、芯汇群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5]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3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20,000 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0,000 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含新设立并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包括直接担保或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的适用期限为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公司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之前。
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7 日、2021 年 8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及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尔佳信息”)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福田
支行 ”)申请不超过 1,5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1 年,深圳市高新投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拟对特尔佳信息在邮储银行深圳分行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按照一定费率收取担保费。公司拟为上述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至相关担保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止,实际担保情况以与相关方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已经董事长决定通过,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5]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2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6,000 万元购买永丰县敏桂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敏桂信息”)、永丰县华佳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佳信息”)合计持有的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汇群”、“标的公司”)4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及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
(一)关于解除股权质押
2021 年 12 月 19 日,为确保标的股权顺利完成交割,公司与交易相关方签
署了《股权质押解除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敏桂信息、华佳信息同意至芯汇群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敏桂信息及华佳信息合计持有的芯汇群 40%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二)关于工商变更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标的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已完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已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及《变更(备案)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2 号联合广场 A 座
3712、2804、4003-4005
3、法定代表人:连浩臻
4、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1 年 03 月 23 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198260XB
7、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半导体电子产品测试、晶圆测试,半导体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凭深福环批【2013】400019 号批复生产);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及软件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9、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 100%
10、主要人员
(1)董事:连浩臻(执行董事)
(2)监事:宋卓霖
(3)总经理:连浩臻
三、其他
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0] (002213)大为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0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宗敏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
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汇群”)发展潜力的看好,同时为加强对芯汇群的控制和管理,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永丰县敏桂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敏桂信息”)、永丰县华佳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佳信息”)、芯汇群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公司以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敏桂信息及华佳信息合计持有的芯汇群4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芯汇群 100%股权,芯汇群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详情
参见 2021 年 12 月 2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情参见 2021 年 12 月 20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9 日
[2021-12-20]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1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21 年 12 月 19 日,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永丰县敏桂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原名赣州敏桂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敏桂信息”)、永丰县华佳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原名赣州华佳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佳信息”)、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汇群”、“标的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人民币 6,000 万元购买敏桂信息及华佳信息合计持有的芯汇群 4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芯汇群 100%股权,芯汇群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永丰县敏桂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
1、历史沿革:永丰县敏桂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原名赣州敏桂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工业园区鱼梁片区。因经营发展的考虑,其迁移了注册地并进行了更名等工商变更,变更后名称:永丰县敏桂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变更后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佐龙乡灵冈社区二楼。
2、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佐龙乡灵冈社区二楼
3、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文东
4、注册资本:1,050 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0 年 06 月 16 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5MA398N4E7G
7、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批发,科技中介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权结构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吴文东 1049.895 99.99%
吴泽鑫 0.105 0.01%
合计 1,050 100%
10、与标的公司关系:敏桂信息持有本次交易标的芯汇群 35%股权。
11、关联关系:敏桂信息及其主要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2、敏桂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永丰县华佳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
1、历史沿革:永丰县华佳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原名赣州华佳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工业园区鱼梁片区。因经营发展的考虑,其迁移了注册地并进行了更名等工商变更,变更后名称:永丰县华佳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变更后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佐龙乡
灵冈社区二楼。
2、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佐龙乡灵冈社区二楼
3、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文秋
4、注册资本:150 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0 年 06 月 16 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5MA398N6L72
7、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科技中介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权结构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吴文秋 135 90%
吴泽鑫 15 10%
合计 150 100%
10、与标的公司关系:华佳信息持有本次交易标的芯汇群 5%股权。
11、关联关系:华佳信息及其主要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2、华佳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2 号联合广场 A 座
3712、2804、4003-4005
3、法定代表人:连浩臻
4、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1 年 03 月 23 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198260XB
7、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半导体电子产品测试、晶圆测试,半导体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凭深福环批【2013】400019 号批复生产);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及软件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9、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00 60%
永丰县敏桂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 1,050 35%
永丰县华佳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 150 5%
合计 3,000 100%
10、芯汇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有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已在本次交易协议中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数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基准日为2021年7月31日的《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16566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芯汇群相关财务数据如下(合并口径):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2021 年 7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1 资产总额 123,026,786.04 90,075,211.54
2 负债总额 86,839,496.77 62,058,431.89
3 应收款项总额 37,931,073.44 44,409,285.82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 0 0
4 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
5 净资产 36,187,289.27 28,016,779.65
序号 项目 2021 年 1-7 月 2020 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1 营业收入 203,373,928.43 191,879,991.72
2 营业利润 10,415,889.15 11,687,854.09
3 净利润 8,081,221.59 12,781,922.50
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9,608,767.59 2,093,191.40
净额
根据芯汇群《审计报告》,芯汇群 2021 年 1-7 月非经常性损益税后金额为
497,611.01 元,占 2021 年 1-7 月净利润绝对值的 6.16 %,主要系芯汇群赔偿支
出。
(三)相关评估情况
交易三方一致认可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北方亚事”)以 2021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股权价值进行评估
出具了《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1]第 01-948 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关于本次项目的评估结论为: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和国家其它有关部门的法规、规定,本着独立、公正和客观的原则,并经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芯汇群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分别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经对两种方法的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本次评
估最终采用了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即芯汇群公司于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7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6,820.00 万元,较评估基准日账面值 3,401.15 万元,增值 13,418.85 万元,增值率 394.54 %。
(四)截至本公告日,芯汇群相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芯汇群不存在重大争议、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状况,芯汇群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亦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芯汇群完
险、收益与负担自交易对手方转移至公司。
(五)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芯汇群应付王桂桂借款金额 1,872
[2021-12-04]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取得商标注册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及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9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商标注册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及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的公告
近日,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1项《商标注册证书》,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汇群”)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1项《发明专利证书》、7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1项《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商标注册证书
序号
注册商标名称
注册商标号
核定使用商标类型
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
注册人
注册有效期限
1
第55125418号
国际分类:12
汽车;汽车车身;汽车减震器;电动汽车;汽车底盘;汽车车轮毂;运载工具用制动装置;运载工具用刹车盘;车身;陆地车辆用电动机(截止)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8日至2031年10月27日
以上商标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加强公司注册商标的保护,防止有关商标侵权事件的发生,有利于提高公司品牌和市场知名度。
二、发明专利证书
1、发明名称:一种基于ART神经网络的晶圆缺陷检测方法
2、发明人:连浩臻;刘政宏;刘洪荣;闵刚;梁海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专利号:ZL 2020 1 1462376.6
4、专利申请日:2020年12月9日
5、专利权人: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6、授权公告日:2021年11月30日
7、专利权期限: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本发明公开一种基于ART神经网络的晶圆缺陷检测方法,该基于ART神经网络的晶圆缺陷检测方法,包括以下步骤:获取基于ART神经网络的缺陷检测模型并保存;获取扫描电镜采集的晶圆图像,并输入至所述缺陷检测模型;利用所述缺陷检测模型检测所述晶圆图像的缺陷及缺陷类型。该方法采用计算机视觉方式,通过基于ART神经网络的缺陷检测模型来检测晶圆缺陷,可以提高检测效率,有利于及时分析影响芯片良率的因素。
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一)实用新型名称:一种可分类存储的IC分装设备
1、发明人:贺义;梁海波;闵刚;刘洪荣
2、专利号:ZL 2020 2 2637197.3
3、专利申请日:2020年11月16日
4、专利权人: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5、授权公告日:2021年10月8日
6、专利权期限: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二)实用新型名称:一种具有分类抽拉存储功能的电子元器件储存箱
1、发明人:刘长春;张进国;李小明;刘洪荣
2、专利号:ZL 2020 2 2830900.2
3、专利申请日:2020年12月1日
4、专利权人: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5、授权公告日:2021年10月8日
6、专利权期限: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三)实用新型名称:一种端口带独立供电模块的硬盘测试板
1、发明人:梁海波
2、专利号:ZL 2020 2 3200489.7
3、专利申请日:2020年12月24日
4、专利权人: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5、授权公告日:2021年7月20日
6、专利权期限: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四)实用新型名称:一种供电电压可变的硬盘测试板
1、发明人:刘洪荣
2、专利号:ZL 2020 2 3172047.6
3、专利申请日:2020年12月24日
4、专利权人: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5、授权公告日:2021年10月8日
6、专利权期限: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五)实用新型名称:一种电子元器件存储器插槽夹具
1、发明人:张进国;刘洪荣;闵刚;梁海波
2、专利号:ZL 2021 2 0404380.0
3、专利申请日:2021年2月24日
4、专利权人: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5、授权公告日:2021年10月8日
6、专利权期限: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六)实用新型名称:一种电子元器件存储器的器件结构
1、发明人:张进国;闵刚;梁海波;刘洪荣;刘政宏
2、专利号:ZL 2021 2 0435716.X
3、专利申请日:2021年3月1日
4、专利权人: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5、授权公告日:2021年10月8日
6、专利权期限: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七)实用新型名称:一种数据储存器的连接头
1、发明人:刘政宏;梁海波;刘洪荣;闵刚
2、专利号:ZL 2021 2 0444166.8
3、专利申请日:2021年3月2日
4、专利权人: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5、授权公告日:2021年10月8日
6、专利权期限: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四、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1、外观设计名称:测试板(SXmicroSTM1A-V1)
2、设计人:贺义
3、专利号:ZL 2020 3 0642287.4
4、专利申请日:2020年10月27日
5、专利权人: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6、授权公告日:2021年5月7日
7、专利权期限: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上述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为芯汇群自主研发取得,其所涉及的技术及应用领域与公司新一代信息技术业务相关。上述专利的取得暂不会对公司近期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3日
[2021-12-02]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8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汇群”)与鸿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绩实业”)、深圳市黑金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金刚电子”)签订了《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鸿绩实业和黑金刚电子同意授权芯汇群在授权期间内在中国台湾与中国大陆地区(以下简称“授权地区”)使用黑金刚相关商标。
上述事项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
根据《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黑金刚相关商标的授权免费期已到,经对黑金刚品牌相关业务的经营成果进行综合评估后,结合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控股子公司芯汇群决定与相关方就上述《合作协议》签署《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二)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交易事项在董事长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概况
(一)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3712、2804、4003-4005
2、法定代表人:连浩臻
3、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1年03月23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198260XB
6、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半导体电子产品测试、晶圆测试,半导体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凭深福环批【2013】400019号批复生产);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及软件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鸿绩实业有限公司
1、住所:台湾省新北市中和区建八路2号11楼之3
2、法定代表人:洪明玥
3、注册资本:3,300万新台币
4、成立日期:1998年06月02日
5、统一编号:16515757
6、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F401010国际贸易业,F219010电子材料零售业,F213030电脑及事务性机器设备零售业,F119010电子材料批发业,F113050电脑及事务性机器设备批发业,CC01080电子零组件制造业;ZZ99999除许可业务外,得经营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业务。
(三)深圳市黑金刚电子有限公司
1、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塘头第三工业区D区8号五层
2、法定代表人:刘学全
3、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4年06月12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5965153D
6、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电子产品及电子元器件的生产、加工。
(四)公司及芯汇群与鸿绩实业及其股东、黑金刚电子及其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近日,芯汇群与鸿绩实业、黑金刚电子签署了《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之终止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立协议书人:鸿绩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黑金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甲方”)
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各方一致同意,自本终止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原《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合同编号:SX-HXSB20091701)即告终止,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乙各方在原《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终止,无需继续履行,任一方均不得就原《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向另一方提出任何主张或要求。
2、各方一致确认,各方就原《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的签署、履行、终止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形,亦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各方不就原《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的签署、履行、终止而追究另一方的违约责任或主张任何赔偿。
3、甲方同意《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终止后,乙方根据《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第十一条对商标授权期间已经发生的,但在《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终止后发现的第三方侵权行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赔偿受益权,仍然持续有效。
4、各方一致确认,《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终止后,乙方继续承担授权期间经乙方及乙方授权代理商、销售商合规销售的商标产品RMA售后义务。本
终止协议之解释及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控股子公司芯汇群与鸿绩实业、黑金刚电子签署《合作协议》,是为了利用黑金刚品牌进一步拓展市场,推广芯汇群产品和服务,提升销售业绩,但经对该部分业务的经营成果进行综合评估后,结合未来业务发展规划,芯汇群管理层决定终止《合作协议》。
2、根据《终止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终止《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不涉及支付商标授权使用费及违约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日
[2021-11-30]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等情况,以及信永中和基于其自身人员及时间安排的考量,为保障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经充分沟通、协调和综合评估,公司拟新聘大华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的新聘事宜与原聘任的信永中和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新聘事宜无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大华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业务资质:
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6)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华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华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7)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405.91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5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陈勇,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吕红涛,2017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琪友,2003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95万元,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审计服务性质、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较去年上升35.71%,主要系本次年审包含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费用约为15万元),加之公司2021年度新增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审计范围及整体业务量增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信永中和已为公司提供了1年审计服务,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信永中和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等情况,以及信永中和基于其自身人员及时间安排的考量,为保障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经充分沟通、协调和综合评估,公司拟新聘大华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信永中和、大华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信永中和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对信永中和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了大华有关资格证照及相关信息,认可大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大华具备审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
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大华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大华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大华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审议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证明文件;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9日
[2021-11-30] (002213)大为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6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卉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审议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详情参见2021年11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1月29日
[2021-11-30] (002213)大为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5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宗敏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等情况,以及信永中和基于其自身人员及时间安排的考量,为保障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经充分沟通、协调和综合评估,公司拟新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审计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95万元,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审计服务性质、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
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详情参见2021年11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情参见2021年11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9日
[2021-11-10]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取得商标注册证书及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3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商标注册证书及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知
识产权局颁发的1项《商标注册证书》,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汇群”)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1项《商标注册
证书》、4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商标注册证书
核定使用 核定使用商品/服 注册有效
序号 注册商标名称 注册商标号 注册人
商标类型 务项目 期限
深圳市大 2021年10
国际分 海关金融经纪服 为创新科 月 7 日至
1 第 49779479 号 类:36 务(截止) 技股份有 2031年10
限公司 月 6 日
计算机程序(可下
载软件);计算机
存储装置;安全数 深圳市芯 2020 年 7
国际分 码(SD)记忆卡; 汇群微电 月21日至
2 第 41712732 号 USB 闪存盘;集成
类:9 电路卡;数据处理 子技术有 2030 年 7
设备;芯片(集成 限公司 月 20 日
电路);半导体;
固态硬盘;存储卡
(截止)
以上商标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加强公司
注册商标的保护,防止有关商标侵权事件的发生,有利于提高公司品牌和市场知
名度。
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一)实用新型名称:一种便于散热的防尘型网络服务器
1、发明人:张进国;贺义;刘洪荣;梁海波
2、专利号:ZL2020 2 1815224.5
3、专利申请日:2020年8月27日
4、专利权人: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5、授权公告日:2021年5月14日
6、专利权期限: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二)实用新型名称:一种多网口一体式服务器
1、发明人:张进国;贺义;刘洪荣;梁海波
2、专利号:ZL2020 2 1847288.3
3、专利申请日:2020年8月31日
4、专利权人: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5、授权公告日:2021年5月14日
6、专利权期限: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三)实用新型名称:一种便于安装的小型机服务器
1、发明人:王桂桂;张进国;贺义;闵刚
2、专利号:ZL2020 2 2404545.2
3、专利申请日:2020年10月26日
4、专利权人: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5、授权公告日:2021年7月20日
6、专利权期限: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四)实用新型名称:一种拆装方便的集成电路IC连接器
1、发明人:王桂桂;张进国;贺义;闵刚
2、专利号:ZL2020 2 2437712.3
3、专利申请日:2020年10月29日
4、专利权人: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5、授权公告日:2021年7月20日
6、专利权期限: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上述实用新型专利为芯汇群自主研发取得,其所涉及的技术及应用领域与公司新一代信息技术业务相关。上述专利的取得暂不会对公司近期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
[2021-11-06]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与湖北巨鲸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2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湖北巨鲸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事项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为股份”)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
合资公司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特尔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科技公司”)拟与湖北巨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鲸集团”)、湖北博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衍科技”)合资设立大为巨鲸(湖北)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巨鲸”),大为巨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汽车科技公司以液力缓速器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现金出资,认缴大为巨鲸注册资本的 40%,计人民币 400 万元;巨鲸集团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现金或其他合资需要的资源出资,认缴大为巨鲸注册资本的 40%,计人民币 400 万元;博衍科技以无形资产、现金或其他合资需要的资源出资,认缴大为
巨鲸注册资本的 20%,计人民币 200 万元。2021 年 4 月,汽车科技公司收到相
关部门为大为巨鲸颁发的《营业执照》。
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2021 年 4 月 24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湖北巨鲸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5)、《关于与湖北巨鲸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关于与湖北巨鲸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根据汽车科技公司与巨鲸集团、博衍科技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签署的《合资
协议》的相关约定,汽车科技公司以液力缓速器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现金出资,认缴大为巨鲸注册资本的 40%,计人民币 400 万元。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汽车科技公司与大为巨鲸签署了《深圳市特尔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实物出资资产交割确认书》(以下简称“《交割确认书》”),就汽车科技公司对大为巨鲸的出资交割事宜进行了约定。汽车科技公司拟出资的实物和知识产权已经完成评估,评估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387.94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评估金额为人民币 78.71 万元、专利权评估金额为人民币 309.23 万元,根据各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汽车科技公司对上述资产将按评估价格出资,余下的出资额由汽车科技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同时,巨鲸集团及博衍科技亦就出资交割事宜与大为巨鲸签署了相应的出资资产交割确认文件。
(二)交易主体
1、深圳市特尔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1)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澜高新园观盛五路 8 号特尔佳深圳科技园一号楼
(2)法定代表人:连宗敏
(3)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0 年 7 月 31 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AUEE08
(6)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和销售;汽车电子产品及相关软件的研发、销售及技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汽车制动系统及部件的研发和销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和销售;车联网开发及技术应用;车载应用软件开发、销售与技术服务;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以及相关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投资兴办实业。
许可经营项目:汽车零部件的生产;机械电子产品及相关软件的生产;机械
(8)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 100%
合计 2,000 100%
(9)汽车科技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汽车科技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大为巨鲸(湖北)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1)住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开发区东方大道 58 号
(2)法定代表人:吴家忠
(3)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1 年 4 月 21 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00MA49QRTM24
(6)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特尔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400 40%
湖北巨鲸集团有限公司 400 40%
湖北博衍科技有限公司 200 20%
合计 1,000 100%
(9)大为巨鲸为公司参股公司。
(10)大为巨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汽车科技公司与大为巨鲸签署的《交割确认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汽车科技公司拟出资的实物和知识产权已经完成评估,评估金额合计为3,879,360.00 元,其中,固定资产评估金额为 787,060.00 元、专利权评估金额为3,092,300 元,根据各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汽车科技公司对上述资产将按评估价格出资。
就本次资产出资交割事宜,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如下:
1、关于交割出资资产的确认。交易双方确认,自本确认书签署之日起,与出资资产相关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均归属大为巨鲸,交易双方对交付出资资产的义务视为履行完毕,出资资产已由大为巨鲸实际控制。
2、交易双方确认,与上述出资资产相关的交割税费,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国家法律未作规定的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由各方分担。汽车科技公司及大为股份后续配合专利权产权人变更工作和发票开具工作。
(四)交易协议中涉及的无形资产出资具体情况
汽车科技公司本次以液力缓速器业务相关的无形资产出资大为巨鲸的具体情况为:16 项发明专利、21 项实用新型专利、4 项外观设计专利。本次《交割确认书》签署后,前述专利相关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均归属大为巨鲸,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后续将积极配合专利权产权人变更工作。
(五)本次交易的影响
汽车科技公司本次以液力缓速器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出资大为巨鲸,系汽车科技公司履行与各方签署的《合资协议》的相关约定,截至评估基准日,相关资产的账面净值合计为人民币 257.62 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 387.94 万元,汽车科技公司对上述资产将按评估价格出资,公司预计本次出资将产生收益约人民币 96 万元,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将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本次交易进行账务处理,最终数据以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2021-11-05]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1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汇群”)于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1项《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1、发明名称:基于人脸识别的固态硬盘的数据解密方法、电子设备
2、发明人:黄崇城
3、专利号:ZL2020 1 0860983.1
4、专利申请日:2020年8月24日
5、专利权人: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6、授权公告日:2021年9月28日
7、专利权期限: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本发明公开一种基于人脸识别的固态硬盘的数据解密方法、一种电子设备以及一种可读存储介质,预置人脸检测及识别模型、活体人脸检测模型和目标用户的人脸库在固态硬盘;检测是否接收到用户对固态硬盘的访问请求;如是,利用RGB摄像头采集RGB图像,利用人脸检测及识别模型检测RGB图像中的RGB人脸图像;检测到RGB人脸图像后,利用所述人脸检测及识别模型进行人脸识别;若识别通过,根据RGB人脸图像中人脸的位置,利用红外摄像头采集对应的人脸红外图像,输入到预设活体人脸检测模型,若检测为活体,则对固态硬盘中的数据解密,可以提高安全性。
上述专利为芯汇群自主研发取得,其所涉及的技术及应用领域与公司新一代信息技术业务相关。上述专利的取得暂不会对公司近期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
[2021-10-27] (002213)大为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384元
每股净资产: 1.858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8%
营业总收入: 5.7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92.00万元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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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尔佳信息”)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360 万元对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为盈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盈通”)增资,深圳市盈嘉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嘉讯”)拟以自有资金 240 万元对大为盈通增资。增资完成后,大为盈通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6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1,200万元,特尔佳信息、盈嘉讯持有大为盈通的股权比例不变。
上述事项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二、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大为盈通已完成关于注册资本、章程等工商变更手续,并已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注册资本 600 万元 1,200 万元
深圳市大 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 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
为盈通科 限公司:出资额 360 万元, 限公司:出资额 720 万元,
技有限公 股东信息 出资比例 60% 出资比例 60%
司 深圳市盈嘉讯控股有限公 深圳市盈嘉讯控股有限公
司:出资额 240 万元,出 司:出资额 480 万元,出
资比例 40% 资比例 40%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5]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为盈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盈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尔佳信息”)持有大为盈通 60%股权,深圳市盈嘉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嘉讯”)持有大为盈通 40%股权。现特尔佳信息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360 万元对大为盈通增资,盈嘉讯拟以自有资金 240 万元对大为盈通增资,增资完成后,大为盈通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6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1,200 万元,特尔佳信息持股比例不变。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已经大为盈通执行董事、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A1401
2、法定代表人:蒋晖
3、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1701179Q
5、成立日期:2006 年 7 月 11 日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工业控制、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汽车电子产品、工业自动控制产品及检测设备的软件开发、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子产品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零售与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零售与批发;电子商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8、关联关系:特尔佳信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特尔佳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深圳市盈嘉讯控股有限公司
1、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 10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 栋 812
2、法定代表人:赵桂鑫
3、注册资本:500 万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C42MXE
5、成立日期:2020 年 8 月 26 日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电器、智能化设备、机器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计算机、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的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计算机软件、网络信息的技术咨询;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通信设备的生产。
8、关联关系:盈嘉讯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盈嘉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大为盈通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A1407
3、法定代表人:宋卓霖
4、注册资本:600 万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DX4H6T
6、成立日期:2020 年 09 月 30 日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硬件、通信设备、电子设备开发及销售。(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9、本次增资完成前,大为盈通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60 60%
深圳市盈嘉讯控股有限公司 240 40%
合计 600 100%
本次增资完成后,大为盈通股权结构将变为: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720 60%
深圳市盈嘉讯控股有限公司 480 40%
合计 1,200 100%
10、关联关系:大为盈通为公司间接持股 60%的控股子公司。
11、大为盈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1 资产总额 0 12,626,934.77
2 负债总额 0 5,612,652.55
3 应收款项总额 0 100,700.00
4 净资产 0 7,014,282.22
序号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
(未经审计)
1 营业收入 0 6,812,221.67
2 营业利润 0 1,043,535.80
3 净利润 0 1,014,282.22
注:大为盈通于2020年9月成立,于2021年开始开展经营。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就本次增资事项,特尔佳信息、盈嘉讯、大为盈通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签署
了《关于增加深圳市大为盈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各方:
甲方: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盈嘉讯控股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深圳市大为盈通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条 新增注册资本、认缴方式和出资期限
1、双方一致同意增加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使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由【600】万元增至【1200】万元。
2、目标公司本次新增加的注册资本【600】万元,双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并认缴。其中,甲方注资并认购新增注册资本【360】万元,乙方注资并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40】万元。
双方协商拟于【2022】年【3】月【30】日前完成第一笔增资 400 万元,其中:甲方增资【240】万元、乙方增资【160】万元。剩余 200 万元,根据经营需求,后续由目标公司股东按持股比例完成出资。
3、目标公司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至【1200】万元,甲乙双方的持股比例不变,即甲方仍持有目标公司【60】%的股权、乙方仍持有目标公司【40】%的股权。
第二条 审批与认可
此次增资的各项事宜已经分别获得甲乙双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同意,并履
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与认可手续。
第三条 保证和承诺
双方在此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1、甲、乙双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拥有签订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力、授权和批准而且具有充分履行其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一切权力、授权和批准,不存在可能会防碍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情况。
2、双方均合法拥有所持目标公司股权;甲方所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没有和不涉及任何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乙方所持有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除因目标公司的项目借款而质押给甲方外,没有和不涉及其它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3、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双方已经完成履行对目标公司的出资义务且不存在抽逃出资的情形。
4、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双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5、除增资部分外,不修改目标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基于大为盈通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大为盈通更好的开展业务,进一步提升运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本次增资由特尔佳信息以自有资金出资,可能面临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特尔佳信息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大为盈通的股权比例仍为 60%,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董事长审批文件,大为盈通执行董事及股东会决议;
2、《关于增加深圳市大为盈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19]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6,000 万元购买永丰县敏桂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敏桂信息”)、永丰县华佳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佳信息”)合计持有的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汇群”、“标的公司”)4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2021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
展公告》,芯汇群已完成相关股权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完成将本次交易标的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
公告》,公司与敏桂信息、华佳信息、芯汇群签署了《工作备忘录》,公司已分别向敏桂信息支付股权转让款 1,050 万元、向华佳信息支付股权转让款 150 万元,完成《股权转让协议》及《工作备忘录》中约定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
公告》,公司已分别向敏桂信息支付股权转让款 1,750 万元、向华佳信息支付股权转让款 250 万元,完成《股权转让协议》及《工作备忘录》中约定的第二笔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上述事项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2021 年 12 月 25 日、2022
年 1 月 5 日、2022 年 1 月 27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关于收购
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及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分别向敏桂信息支付股权转让款 2,450 万元、向华佳
信息支付股权转让款 350 万元,完成《股权转让协议》及《工作备忘录》中约定的最后一笔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收购芯汇群 40%少数股东股权的全部交易价款已支付完
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22-02-19]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及商标注册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及商标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10项《商标注册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汇群”)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1项《发明专利证书》、3项《商标注册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明专利证书
1、发明名称:一种基于卷积神经网络的晶圆缺陷检测方法及系统
2、发明人:连浩臻;刘政宏;刘洪荣;闵刚;梁海波
3、专利号:ZL2020 1 1461544.X
4、专利申请日:2020年12月9日
5、专利权人: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6、授权公告日:2022年2月11日
7、专利权期限: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本发明公开一种基于卷积神经网络的晶圆缺陷检测方法,可以提高晶圆缺陷检测效率,该检测方法包括获取基于卷积神经网络的缺陷检测模型并保存;获取图像采集设备采集的晶圆图像,并进行加权均值滤波处理,将处理后的晶圆图像并输入至所述缺陷检测模型;所述加权均值滤波处理包括以晶圆图像的每一个像素点为中心像素点,选取预设大小的滤波窗口,滤除滤波窗口内的极大值像素点和极小值像素点,获取剩余像素点的均值像素值及各个剩余像素点的权值,并进行归一化处理,对各个剩余像素点的像素值与对应权值进行加权求和,得到的像素值作为所述滤波窗口内中心像素点的滤波后的像素值;利用所述缺陷检测模型检测所述晶圆图像的缺陷的类型。
上述发明专利为芯汇群自主研发取得,其所涉及的技术及应用领域与公司新
一代信息技术业务相关。上述专利的取得暂不会对公司近期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但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知识产权保
护体系,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二、商标注册证书
核定使用 核定使用商品/服务 注册有效
序号 注册商标名称 注册商标号 注册人
商标类型 项目 期限
运输;物流运输;汽 深圳市大 2021 年 11
第 55652864 国际分 车运输;出租车运输; 为创新科 月14日至
1 仓储服务;商品包装;
号 类:39 拖运;车辆共享服务; 技股份有 2031 年 11
快递服务;能源分配 限公司 月 13 日
(截止)
安全及防盗警报系统
的监控;工厂安全检 深圳市大 2021 年 11
第 55652878 国际分 查;家务服务;交友 为创新科 月14日至
2 服务;消防;在线社
号 类:45 交网络服务;礼服出 技股份有 2031 年 11
租;临时看管房子; 限公司 月 13 日
保姆服务;实体安全
保卫咨询(截止)
技术研究;工业品外
观设计;计算机软件
设计;把有形的数据 深圳市大 2021 年 11
或文件转换成电子媒
第 55661508 国际分 体;信息技术咨询服 为创新科 月14日至
3 号 类:42 务;远程数据备份; 技股份有 2031 年 11
电子数据存储;集成
电路设计;计算机固 限公司 月 13 日
件的设计和开发;电
气工程领域的设备检
测(截止)
基金投资;融资服务;
融资租赁;陆地车辆 深圳市大 2021 年 11
第 55681061 国际分 赊售(融资租赁); 为创新科 月14日至
4 不动产管理;担保;
号 类:36 汽车融资租赁;金融 技股份有 2031 年 11
建议和咨询服务;资 限公司 月 13 日
本投资基金的管理;
不动产信托管理(截
止)
汽车底盘;陆地车辆 深圳市大 2021 年 11
用电动机;汽车;汽
第 55670507 国际分 车车身;汽车减震器; 为创新科 月14日至
5 号 类:12 车身;汽车车轮毂; 技股份有 2031 年 11
运载工具用刹车盘;
电动汽车;运载工具 限公司 月 13 日
用制动装置(截止)
电话业务;无线电广
播;新闻社服务;提
供全球计算机网络用 深圳市大 2021 年 11
户接入服务;提供数
第 55649887 国际分 据库接入服务;视频 为创新科 月21日至
6 号 类:38 会议服务;提供在线 技股份有 2031 年 11
论坛;声音、图像、
信号和数据的网络传 限公司 月 20 日
送;无线电通信;通
过互联网 播放节 目
(截止)
电话业务;无线电广
播;新闻社服务;提
供全球计算机网络用 深圳市大 2021 年 11
户接入服务;提供数
第 55678434 国际分 据库接入服务;视频 为创新科 月21日至
7 号 类:38 会议服务;提供在线 技股份有 2031 年 11
论坛;声音、图像、
信号和数据的网络传 限公司 月 20 日
送;无线电通信;通
过互联网 播放节 目
[2022-02-08]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参股公司深圳市大为弘德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获得专用车生产资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深圳市大为弘德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获得专用车生产资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网站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 年第 4 号)》,将《道
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 352 批)》予以公告,其中民用改装车生产企业序号 482 号信息公告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482 同意在《公告》中设立专用车生产企业,企业名称:深圳市大为弘德汽
车工业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
五路 8 号 2 号楼厂房整套;企业生产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观盛五路
8 号特尔佳深圳科技园 2 号楼。
自工信部发布公告之日起,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深圳市大为弘德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弘德”)正式获得民用改装车生产企业资质,大为弘德获得该资质后,将按计划开展民用改装车相关产品的准入申报准备,以及向其他相关部门进行相关认证或检验工作等。
二、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存在的风险
大为弘德目前已取得民用改装车生产企业资质,但仍需按相关规定的要求,
申请民用改装车相关产品准入,以及向相关环保、质量监督、市场监督等部门进行资质申请、认证或检验等工作,大为弘德能否完成上述资质申请或通过相关认证等,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对公司的影响
大为弘德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 10%),目前大为弘德尚未开展生产,暂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 352 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1-29]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20,000 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0,000 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含新设立并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包括直接担保或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的适用期限为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公司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之前。
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7 日、2021 年 8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及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
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汇群”)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罗湖支行”)签订了《授信额度协议》,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与中国银行罗湖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而后芯汇群与中国银行罗湖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
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21 年 2 月 3 日至 2022 年
2 月 2 日,截至本公告日,芯汇群已提前履行前述协议中的还款义务。
近日,芯汇群与中国银行罗湖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980 万元,该借款合同为上述《授信额度协议》项下的单项协议。
(二)2021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
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尔佳信息”)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福田支行”)申请不超过 1,5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1 年,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拟对特尔佳信息在邮储银行深圳分行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按照一定费率收取担保费。公司拟为上述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
近日,特尔佳信息与邮储银行福田支行签订了《小企业授信业务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1,5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高新投与特尔佳信息签订了《担保协议书》,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高新投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为上述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 年 3 月 23 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A1406
4、法定代表人:连浩臻
5、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半导体电子产品测试、晶圆测试,半导体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凭深福环批【2013】400019 号批复生产);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及软件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芯汇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5,678,365.59 90,075,211.54
负债总额 78,233,094.72 62,058,431.8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净资产 37,445,270.87 28,016,779.65
项目名称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42,278,999.37 191,879,991.72
利润总额 111,377,50.37 11,664,952.09
净利润 9,305,936.85 12,781,922.50
注:上述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10、芯汇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 年 7 月 11 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A1401
4、法定代表人:蒋晖
5、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工业控制、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汽车电子产品、工业自动控制产品及检测设备的软件开发、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子产品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零售与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零售与批发;电子商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特尔佳信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2021 年 9 月 30 日财务状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
况(未经审计) 状况(经审计)
资产总额 79,032,416.94 63,469,142.80
负债总额 42,966,015.09 8,982,199.2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36,066,401.85 54,486,943.56
项目名称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71,173,406.35 83,703,864.40
利润总额 3,231,210.82 4,088,704.23
净利润 2,806,488.92 3,766,898.22
注:上述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10、特尔佳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芯汇群提供担保的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银行罗湖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详情参见公司
于 2021 年 2 月 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在子公
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二)公司为特尔佳信息提供反担保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1、特尔佳信息与高新投签订的《担保协议书》主要内容:
(1)担保人: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债务人: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止
(5)保证费用: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计算基数,根据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期限收取担保费。
2、公司与高新投签订的《反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反担保保证人: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人: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相关《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高新投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担保协议书》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或对债务人的不同债务约定有不同的履行期限的,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协议书》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高新投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总计不超过2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为5,239.7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90%,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余额为 14,760.3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9.15%;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2,739.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27%,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余额为 7,260.3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9.26%。
公司全资子公
[2022-01-27]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汇群”)、深圳市芯汇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汇群科技”)的通知,芯汇群、芯汇群科技均完成了变更住所地的工商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和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深圳市芯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
汇群微电 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2 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
住所
子技术有 号联合广场 A 座 3712、 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限公司 2804、4003-4005 A1406
深圳市芯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
汇群科技 住所 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2 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
有限公司 号联合广场 A 座 4001 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A1406
除上述变更外,芯汇群、芯汇群科技工商登记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7]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6,000 万元购买永丰县敏桂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敏桂信息”)、永丰县华佳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佳信息”)合计持有的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汇群”、“标的公司”)4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2021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
展公告》,芯汇群已完成相关股权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完成将本次交易标的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
公告》,公司与敏桂信息、华佳信息、芯汇群签署了《工作备忘录》,公司已分别向敏桂信息支付股权转让款 1,050 万元、向华佳信息支付股权转让款 150 万元,完成《股权转让协议》及《工作备忘录》中约定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上述事项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2021 年 12 月 25 日、2022
年 1 月 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及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分别向敏桂信息支付股权转让款 1,750 万元、向华佳
信息支付股权转让款 250 万元,完成《股权转让协议》及《工作备忘录》中约定的第二笔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三、其他
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2022-01-25] (002213)大为股份: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200 万元–1,8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 33.43% - 盈利:899.37 万元
100.14%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600 万元–90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562.95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6.58% - 59.87%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583 元/股–0.0874 元/股 盈利:0.0437 元/股
注:上表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所列数据与直接计算数据略有不同,系相关数据四舍五入造成。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信息事业部按照年度计划要求,积极拓展业务,强化运营管理,实现营业收入增长;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芯汇群”)于 2020 年第三季度开始纳入公司合并范围,芯汇群作为公司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重要子公司,在其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后,综合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都有较大提升;控股子公司四川欧乐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欧乐”)于 2021 年 6 月开始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业务规模扩大;公司子公司为应对出口业务外汇波动风险而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产生了收益。
2、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净利润的正向影响约为 870 万元。主要系公司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收益,公司实物出资参股公司大为巨鲸(湖北)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等资产处置收益,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欧乐确认的房租、厂房装修等政府补助。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0] (002213)大为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 月 19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9 日 9:15--15:00。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A1406 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连宗敏女士;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46 人,代表股份数量 65,565,61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1.8280%。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经确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有 2 位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第三十五条规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故以现场方式投票的股东为 4 名,代表股份数量 1,3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06%;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42 人,代表股份数量 65,564,31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1.8273%;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44 人,代表股份数量 25,203,69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2348%。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562,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25,200,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3%;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3,2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203,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25,203,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股东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通投资”)系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持有公司股份 40,146,515 股,已回避表决;股东创通嘉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通实业”)系创通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215,400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特、王梦瑶;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之 法 律 意 见 书 》 全 文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深圳市大为创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9日
[2022-01-05]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6,000 万元购买永丰县敏桂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敏桂信息”)、永丰县华佳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佳信息”)合计持有的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汇群”、“标的公司”)4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2021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
展公告》,芯汇群已完成相关股权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完成将本次交易标的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事项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2021 年 12 月 25 日披露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及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
(一)签署《工作备忘录》情况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敏桂信息、华佳信息、芯汇群签署了《工作备
忘录》,就《股权转让协议》中的“5.1 第一次支付”进行调整,并达成备忘录如下:
1、各方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股权转让款 1,200 万元,其
中支付给敏桂信息 1,050 万元,支付给华佳信息 150 万元;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
前支付股权转让款 2,000 万元,其中支付给敏桂信息 1,750 万元,支付给华佳信息 250 万元。
2、本工作备忘录为《股权转让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对《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与修改,除补充与修改的条款外,《股权转让协议》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各方当事人同意继续信守。
(二)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分别向敏桂信息支付股权转让款 1,050 万元、向华佳
信息支付股权转让款 150 万元,完成《股权转让协议》及《工作备忘录》中约定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三、其他
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31]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9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 年 1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9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或交易系统、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 月 13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2 年 1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技
生态园 12 栋 A1406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
延期的议案》。
注: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通嘉里实业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议案(2)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与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披露在《证券
时 报 》、《 中国 证券 报 》、《 上海 证券 报 》、《证 券 日报 》和 巨 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 √
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技
生态园 12 栋 A1406 大为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22年1月14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强、李玲
联系电话:0755-86555281
联系传真:0755-81790919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 大为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00
电子邮箱:db@daweimail.com
(二)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3,投票简称:大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大为创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
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代理
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以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 √
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21-12-31] (002213)大为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5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宗敏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等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详情参见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详情参见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
议有效期将要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
(即延长至 2023 年 1 月 19 日)。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连宗敏女士、连松育先生、高薇女士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详情参见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情参见 2021 年12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定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在深圳市南山区
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A1406 公司会议室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09)详
情参见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1] (002213)大为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6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卉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
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核销坏账,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详情参见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将要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推
进,将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 2023 年 1 月 19 日,符
合公司实际需要,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详情参见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1]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8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
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1 年 1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 月 19 日。
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综合考虑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修订,公司实际控制
人连宗敏女士将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1 年 4 月 22 日至 2022 年 4 月 21 日。
上述事项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2021 年 1 月 21 日、2021 年
3 月 23 日、2021 年 4 月 2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等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
议有效期将要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1 年 12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议案》,于 2021 年 12 月30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
至 2023 年 1 月 19 日。除延长上述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公司 2020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上述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1]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本次核销事项属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坏账核销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等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公司拟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
公司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合计1,667,886.72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655,961.72元。本次核销的坏账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年限较长、多次催收无果或债务人已无法联系,经公司全力追讨,确认已无法收回或是已经被法院裁定为失信企业,追回款项概率低且成本高。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但公司对上述的应收款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二、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合计 1,667,886.72 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1,655,961.72
元,减少公司当期利润 11,925.00 元;本次坏账核销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等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影响利润数未经审计,最终影响数将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核销坏账,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30]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12/30)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4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20,000 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0,000 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含新设立并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包括直接担保或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的适用期限为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公司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之前。
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7 日、2021 年 8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及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汇群”)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 年 3 月 23 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2 号联合广场 A
座 3712、2804、4003-4005
4、法定代表人:连浩臻
5、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半导体电子产品测试、晶圆测试,半导体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凭深福环批【2013】400019 号批复生产);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及软件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图:
8、与公司关系: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
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芯汇群已完成将少数股东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已完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芯汇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2021 年 7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3,026,786.04 90,075,211.54
负债总额 86,839,496.77 62,058,431.8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净资产 36,187,289.27 28,016,779.65
项目名称 2021 年 1-7 月 2020 年 1-12 月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3,373,928.43 191,879,991.72
利润总额 9,747,407.80 11,664,952.09
净利润 8,081,221.59 12,781,922.50
10、芯汇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被担保的债务人: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6、保证期间: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芯汇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形。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总计不超过20,000万元,
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为 5,3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06%,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余额为14,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8.99%;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4,3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41%,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余额为 5,7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12%。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芯汇群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3,300 万元,芯汇群可用担保额度余额为 1,7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芯汇群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4,300 万元,芯汇群可用担保额度余额为 700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尔佳信息”)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福田支行”)申请不超过 1,5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拟对特尔佳信息在邮储银行福田支行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拟为上述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对应担保额度及余额均为 0;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债务情形,对应的担保额度及余额均为0;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情形,对应的担保金额为 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2、芯汇群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2021-12-25]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3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20,000 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0,000 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含新设立并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包括直接担保或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的适用期限为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公司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之前。
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7 日、2021 年 8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及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尔佳信息”)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福田
支行 ”)申请不超过 1,5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1 年,深圳市高新投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拟对特尔佳信息在邮储银行深圳分行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按照一定费率收取担保费。公司拟为上述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至相关担保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止,实际担保情况以与相关方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已经董事长决定通过,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5]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2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6,000 万元购买永丰县敏桂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敏桂信息”)、永丰县华佳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佳信息”)合计持有的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汇群”、“标的公司”)4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及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
(一)关于解除股权质押
2021 年 12 月 19 日,为确保标的股权顺利完成交割,公司与交易相关方签
署了《股权质押解除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敏桂信息、华佳信息同意至芯汇群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敏桂信息及华佳信息合计持有的芯汇群 40%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二)关于工商变更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标的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已完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已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及《变更(备案)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2 号联合广场 A 座
3712、2804、4003-4005
3、法定代表人:连浩臻
4、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1 年 03 月 23 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198260XB
7、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半导体电子产品测试、晶圆测试,半导体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凭深福环批【2013】400019 号批复生产);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及软件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9、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 100%
10、主要人员
(1)董事:连浩臻(执行董事)
(2)监事:宋卓霖
(3)总经理:连浩臻
三、其他
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1-12-20] (002213)大为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0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宗敏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
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汇群”)发展潜力的看好,同时为加强对芯汇群的控制和管理,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永丰县敏桂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敏桂信息”)、永丰县华佳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佳信息”)、芯汇群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公司以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敏桂信息及华佳信息合计持有的芯汇群4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芯汇群 100%股权,芯汇群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详情
参见 2021 年 12 月 2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情参见 2021 年 12 月 20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9 日
[2021-12-20]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1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21 年 12 月 19 日,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永丰县敏桂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原名赣州敏桂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敏桂信息”)、永丰县华佳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原名赣州华佳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佳信息”)、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汇群”、“标的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人民币 6,000 万元购买敏桂信息及华佳信息合计持有的芯汇群 4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芯汇群 100%股权,芯汇群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永丰县敏桂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
1、历史沿革:永丰县敏桂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原名赣州敏桂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工业园区鱼梁片区。因经营发展的考虑,其迁移了注册地并进行了更名等工商变更,变更后名称:永丰县敏桂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变更后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佐龙乡灵冈社区二楼。
2、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佐龙乡灵冈社区二楼
3、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文东
4、注册资本:1,050 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0 年 06 月 16 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5MA398N4E7G
7、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批发,科技中介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权结构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吴文东 1049.895 99.99%
吴泽鑫 0.105 0.01%
合计 1,050 100%
10、与标的公司关系:敏桂信息持有本次交易标的芯汇群 35%股权。
11、关联关系:敏桂信息及其主要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2、敏桂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永丰县华佳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
1、历史沿革:永丰县华佳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原名赣州华佳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工业园区鱼梁片区。因经营发展的考虑,其迁移了注册地并进行了更名等工商变更,变更后名称:永丰县华佳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变更后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佐龙乡
灵冈社区二楼。
2、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佐龙乡灵冈社区二楼
3、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文秋
4、注册资本:150 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0 年 06 月 16 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5MA398N6L72
7、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科技中介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权结构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吴文秋 135 90%
吴泽鑫 15 10%
合计 150 100%
10、与标的公司关系:华佳信息持有本次交易标的芯汇群 5%股权。
11、关联关系:华佳信息及其主要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2、华佳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2 号联合广场 A 座
3712、2804、4003-4005
3、法定代表人:连浩臻
4、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1 年 03 月 23 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198260XB
7、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半导体电子产品测试、晶圆测试,半导体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凭深福环批【2013】400019 号批复生产);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及软件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9、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00 60%
永丰县敏桂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 1,050 35%
永丰县华佳信息产业中心(有限合伙) 150 5%
合计 3,000 100%
10、芯汇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有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已在本次交易协议中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数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基准日为2021年7月31日的《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16566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芯汇群相关财务数据如下(合并口径):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2021 年 7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1 资产总额 123,026,786.04 90,075,211.54
2 负债总额 86,839,496.77 62,058,431.89
3 应收款项总额 37,931,073.44 44,409,285.82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 0 0
4 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
5 净资产 36,187,289.27 28,016,779.65
序号 项目 2021 年 1-7 月 2020 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1 营业收入 203,373,928.43 191,879,991.72
2 营业利润 10,415,889.15 11,687,854.09
3 净利润 8,081,221.59 12,781,922.50
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9,608,767.59 2,093,191.40
净额
根据芯汇群《审计报告》,芯汇群 2021 年 1-7 月非经常性损益税后金额为
497,611.01 元,占 2021 年 1-7 月净利润绝对值的 6.16 %,主要系芯汇群赔偿支
出。
(三)相关评估情况
交易三方一致认可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北方亚事”)以 2021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股权价值进行评估
出具了《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1]第 01-948 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关于本次项目的评估结论为: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和国家其它有关部门的法规、规定,本着独立、公正和客观的原则,并经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芯汇群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分别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经对两种方法的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本次评
估最终采用了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即芯汇群公司于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7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6,820.00 万元,较评估基准日账面值 3,401.15 万元,增值 13,418.85 万元,增值率 394.54 %。
(四)截至本公告日,芯汇群相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芯汇群不存在重大争议、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状况,芯汇群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亦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芯汇群完
险、收益与负担自交易对手方转移至公司。
(五)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芯汇群应付王桂桂借款金额 1,872
[2021-12-04]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取得商标注册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及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9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商标注册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及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的公告
近日,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1项《商标注册证书》,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汇群”)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1项《发明专利证书》、7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1项《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商标注册证书
序号
注册商标名称
注册商标号
核定使用商标类型
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
注册人
注册有效期限
1
第55125418号
国际分类:12
汽车;汽车车身;汽车减震器;电动汽车;汽车底盘;汽车车轮毂;运载工具用制动装置;运载工具用刹车盘;车身;陆地车辆用电动机(截止)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8日至2031年10月27日
以上商标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加强公司注册商标的保护,防止有关商标侵权事件的发生,有利于提高公司品牌和市场知名度。
二、发明专利证书
1、发明名称:一种基于ART神经网络的晶圆缺陷检测方法
2、发明人:连浩臻;刘政宏;刘洪荣;闵刚;梁海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专利号:ZL 2020 1 1462376.6
4、专利申请日:2020年12月9日
5、专利权人: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6、授权公告日:2021年11月30日
7、专利权期限: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本发明公开一种基于ART神经网络的晶圆缺陷检测方法,该基于ART神经网络的晶圆缺陷检测方法,包括以下步骤:获取基于ART神经网络的缺陷检测模型并保存;获取扫描电镜采集的晶圆图像,并输入至所述缺陷检测模型;利用所述缺陷检测模型检测所述晶圆图像的缺陷及缺陷类型。该方法采用计算机视觉方式,通过基于ART神经网络的缺陷检测模型来检测晶圆缺陷,可以提高检测效率,有利于及时分析影响芯片良率的因素。
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一)实用新型名称:一种可分类存储的IC分装设备
1、发明人:贺义;梁海波;闵刚;刘洪荣
2、专利号:ZL 2020 2 2637197.3
3、专利申请日:2020年11月16日
4、专利权人: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5、授权公告日:2021年10月8日
6、专利权期限: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二)实用新型名称:一种具有分类抽拉存储功能的电子元器件储存箱
1、发明人:刘长春;张进国;李小明;刘洪荣
2、专利号:ZL 2020 2 2830900.2
3、专利申请日:2020年12月1日
4、专利权人: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5、授权公告日:2021年10月8日
6、专利权期限: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三)实用新型名称:一种端口带独立供电模块的硬盘测试板
1、发明人:梁海波
2、专利号:ZL 2020 2 3200489.7
3、专利申请日:2020年12月24日
4、专利权人: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5、授权公告日:2021年7月20日
6、专利权期限: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四)实用新型名称:一种供电电压可变的硬盘测试板
1、发明人:刘洪荣
2、专利号:ZL 2020 2 3172047.6
3、专利申请日:2020年12月24日
4、专利权人: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5、授权公告日:2021年10月8日
6、专利权期限: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五)实用新型名称:一种电子元器件存储器插槽夹具
1、发明人:张进国;刘洪荣;闵刚;梁海波
2、专利号:ZL 2021 2 0404380.0
3、专利申请日:2021年2月24日
4、专利权人: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5、授权公告日:2021年10月8日
6、专利权期限: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六)实用新型名称:一种电子元器件存储器的器件结构
1、发明人:张进国;闵刚;梁海波;刘洪荣;刘政宏
2、专利号:ZL 2021 2 0435716.X
3、专利申请日:2021年3月1日
4、专利权人: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5、授权公告日:2021年10月8日
6、专利权期限: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七)实用新型名称:一种数据储存器的连接头
1、发明人:刘政宏;梁海波;刘洪荣;闵刚
2、专利号:ZL 2021 2 0444166.8
3、专利申请日:2021年3月2日
4、专利权人: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5、授权公告日:2021年10月8日
6、专利权期限: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四、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1、外观设计名称:测试板(SXmicroSTM1A-V1)
2、设计人:贺义
3、专利号:ZL 2020 3 0642287.4
4、专利申请日:2020年10月27日
5、专利权人: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6、授权公告日:2021年5月7日
7、专利权期限: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上述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为芯汇群自主研发取得,其所涉及的技术及应用领域与公司新一代信息技术业务相关。上述专利的取得暂不会对公司近期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3日
[2021-12-02]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8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汇群”)与鸿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绩实业”)、深圳市黑金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金刚电子”)签订了《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鸿绩实业和黑金刚电子同意授权芯汇群在授权期间内在中国台湾与中国大陆地区(以下简称“授权地区”)使用黑金刚相关商标。
上述事项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
根据《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黑金刚相关商标的授权免费期已到,经对黑金刚品牌相关业务的经营成果进行综合评估后,结合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控股子公司芯汇群决定与相关方就上述《合作协议》签署《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二)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交易事项在董事长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概况
(一)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3712、2804、4003-4005
2、法定代表人:连浩臻
3、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1年03月23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198260XB
6、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半导体电子产品测试、晶圆测试,半导体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凭深福环批【2013】400019号批复生产);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及软件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鸿绩实业有限公司
1、住所:台湾省新北市中和区建八路2号11楼之3
2、法定代表人:洪明玥
3、注册资本:3,300万新台币
4、成立日期:1998年06月02日
5、统一编号:16515757
6、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F401010国际贸易业,F219010电子材料零售业,F213030电脑及事务性机器设备零售业,F119010电子材料批发业,F113050电脑及事务性机器设备批发业,CC01080电子零组件制造业;ZZ99999除许可业务外,得经营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业务。
(三)深圳市黑金刚电子有限公司
1、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塘头第三工业区D区8号五层
2、法定代表人:刘学全
3、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4年06月12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5965153D
6、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电子产品及电子元器件的生产、加工。
(四)公司及芯汇群与鸿绩实业及其股东、黑金刚电子及其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近日,芯汇群与鸿绩实业、黑金刚电子签署了《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之终止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立协议书人:鸿绩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黑金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甲方”)
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各方一致同意,自本终止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原《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合同编号:SX-HXSB20091701)即告终止,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乙各方在原《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终止,无需继续履行,任一方均不得就原《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向另一方提出任何主张或要求。
2、各方一致确认,各方就原《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的签署、履行、终止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形,亦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各方不就原《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的签署、履行、终止而追究另一方的违约责任或主张任何赔偿。
3、甲方同意《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终止后,乙方根据《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第十一条对商标授权期间已经发生的,但在《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终止后发现的第三方侵权行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赔偿受益权,仍然持续有效。
4、各方一致确认,《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终止后,乙方继续承担授权期间经乙方及乙方授权代理商、销售商合规销售的商标产品RMA售后义务。本
终止协议之解释及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控股子公司芯汇群与鸿绩实业、黑金刚电子签署《合作协议》,是为了利用黑金刚品牌进一步拓展市场,推广芯汇群产品和服务,提升销售业绩,但经对该部分业务的经营成果进行综合评估后,结合未来业务发展规划,芯汇群管理层决定终止《合作协议》。
2、根据《终止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终止《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不涉及支付商标授权使用费及违约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商标授权暨合作协议书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日
[2021-11-30]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等情况,以及信永中和基于其自身人员及时间安排的考量,为保障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经充分沟通、协调和综合评估,公司拟新聘大华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的新聘事宜与原聘任的信永中和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新聘事宜无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大华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业务资质:
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6)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华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华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7)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405.91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5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陈勇,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吕红涛,2017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琪友,2003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95万元,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审计服务性质、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较去年上升35.71%,主要系本次年审包含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费用约为15万元),加之公司2021年度新增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审计范围及整体业务量增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信永中和已为公司提供了1年审计服务,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信永中和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等情况,以及信永中和基于其自身人员及时间安排的考量,为保障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经充分沟通、协调和综合评估,公司拟新聘大华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信永中和、大华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信永中和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对信永中和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了大华有关资格证照及相关信息,认可大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大华具备审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
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大华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大华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大华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审议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证明文件;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9日
[2021-11-30] (002213)大为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6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卉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审议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详情参见2021年11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1月29日
[2021-11-30] (002213)大为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5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宗敏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等情况,以及信永中和基于其自身人员及时间安排的考量,为保障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经充分沟通、协调和综合评估,公司拟新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审计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95万元,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审计服务性质、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
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详情参见2021年11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情参见2021年11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9日
[2021-11-10]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取得商标注册证书及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3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商标注册证书及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知
识产权局颁发的1项《商标注册证书》,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汇群”)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1项《商标注册
证书》、4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商标注册证书
核定使用 核定使用商品/服 注册有效
序号 注册商标名称 注册商标号 注册人
商标类型 务项目 期限
深圳市大 2021年10
国际分 海关金融经纪服 为创新科 月 7 日至
1 第 49779479 号 类:36 务(截止) 技股份有 2031年10
限公司 月 6 日
计算机程序(可下
载软件);计算机
存储装置;安全数 深圳市芯 2020 年 7
国际分 码(SD)记忆卡; 汇群微电 月21日至
2 第 41712732 号 USB 闪存盘;集成
类:9 电路卡;数据处理 子技术有 2030 年 7
设备;芯片(集成 限公司 月 20 日
电路);半导体;
固态硬盘;存储卡
(截止)
以上商标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加强公司
注册商标的保护,防止有关商标侵权事件的发生,有利于提高公司品牌和市场知
名度。
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一)实用新型名称:一种便于散热的防尘型网络服务器
1、发明人:张进国;贺义;刘洪荣;梁海波
2、专利号:ZL2020 2 1815224.5
3、专利申请日:2020年8月27日
4、专利权人: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5、授权公告日:2021年5月14日
6、专利权期限: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二)实用新型名称:一种多网口一体式服务器
1、发明人:张进国;贺义;刘洪荣;梁海波
2、专利号:ZL2020 2 1847288.3
3、专利申请日:2020年8月31日
4、专利权人: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5、授权公告日:2021年5月14日
6、专利权期限: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三)实用新型名称:一种便于安装的小型机服务器
1、发明人:王桂桂;张进国;贺义;闵刚
2、专利号:ZL2020 2 2404545.2
3、专利申请日:2020年10月26日
4、专利权人: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5、授权公告日:2021年7月20日
6、专利权期限: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四)实用新型名称:一种拆装方便的集成电路IC连接器
1、发明人:王桂桂;张进国;贺义;闵刚
2、专利号:ZL2020 2 2437712.3
3、专利申请日:2020年10月29日
4、专利权人: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5、授权公告日:2021年7月20日
6、专利权期限: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上述实用新型专利为芯汇群自主研发取得,其所涉及的技术及应用领域与公司新一代信息技术业务相关。上述专利的取得暂不会对公司近期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
[2021-11-06]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与湖北巨鲸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2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湖北巨鲸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事项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为股份”)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
合资公司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特尔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科技公司”)拟与湖北巨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鲸集团”)、湖北博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衍科技”)合资设立大为巨鲸(湖北)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巨鲸”),大为巨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汽车科技公司以液力缓速器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现金出资,认缴大为巨鲸注册资本的 40%,计人民币 400 万元;巨鲸集团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现金或其他合资需要的资源出资,认缴大为巨鲸注册资本的 40%,计人民币 400 万元;博衍科技以无形资产、现金或其他合资需要的资源出资,认缴大为
巨鲸注册资本的 20%,计人民币 200 万元。2021 年 4 月,汽车科技公司收到相
关部门为大为巨鲸颁发的《营业执照》。
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2021 年 4 月 24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湖北巨鲸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5)、《关于与湖北巨鲸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关于与湖北巨鲸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根据汽车科技公司与巨鲸集团、博衍科技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签署的《合资
协议》的相关约定,汽车科技公司以液力缓速器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现金出资,认缴大为巨鲸注册资本的 40%,计人民币 400 万元。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汽车科技公司与大为巨鲸签署了《深圳市特尔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实物出资资产交割确认书》(以下简称“《交割确认书》”),就汽车科技公司对大为巨鲸的出资交割事宜进行了约定。汽车科技公司拟出资的实物和知识产权已经完成评估,评估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387.94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评估金额为人民币 78.71 万元、专利权评估金额为人民币 309.23 万元,根据各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汽车科技公司对上述资产将按评估价格出资,余下的出资额由汽车科技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同时,巨鲸集团及博衍科技亦就出资交割事宜与大为巨鲸签署了相应的出资资产交割确认文件。
(二)交易主体
1、深圳市特尔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1)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澜高新园观盛五路 8 号特尔佳深圳科技园一号楼
(2)法定代表人:连宗敏
(3)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0 年 7 月 31 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AUEE08
(6)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和销售;汽车电子产品及相关软件的研发、销售及技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汽车制动系统及部件的研发和销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和销售;车联网开发及技术应用;车载应用软件开发、销售与技术服务;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以及相关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投资兴办实业。
许可经营项目:汽车零部件的生产;机械电子产品及相关软件的生产;机械
(8)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 100%
合计 2,000 100%
(9)汽车科技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汽车科技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大为巨鲸(湖北)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1)住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开发区东方大道 58 号
(2)法定代表人:吴家忠
(3)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1 年 4 月 21 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00MA49QRTM24
(6)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特尔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400 40%
湖北巨鲸集团有限公司 400 40%
湖北博衍科技有限公司 200 20%
合计 1,000 100%
(9)大为巨鲸为公司参股公司。
(10)大为巨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汽车科技公司与大为巨鲸签署的《交割确认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汽车科技公司拟出资的实物和知识产权已经完成评估,评估金额合计为3,879,360.00 元,其中,固定资产评估金额为 787,060.00 元、专利权评估金额为3,092,300 元,根据各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汽车科技公司对上述资产将按评估价格出资。
就本次资产出资交割事宜,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如下:
1、关于交割出资资产的确认。交易双方确认,自本确认书签署之日起,与出资资产相关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均归属大为巨鲸,交易双方对交付出资资产的义务视为履行完毕,出资资产已由大为巨鲸实际控制。
2、交易双方确认,与上述出资资产相关的交割税费,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国家法律未作规定的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由各方分担。汽车科技公司及大为股份后续配合专利权产权人变更工作和发票开具工作。
(四)交易协议中涉及的无形资产出资具体情况
汽车科技公司本次以液力缓速器业务相关的无形资产出资大为巨鲸的具体情况为:16 项发明专利、21 项实用新型专利、4 项外观设计专利。本次《交割确认书》签署后,前述专利相关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均归属大为巨鲸,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后续将积极配合专利权产权人变更工作。
(五)本次交易的影响
汽车科技公司本次以液力缓速器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出资大为巨鲸,系汽车科技公司履行与各方签署的《合资协议》的相关约定,截至评估基准日,相关资产的账面净值合计为人民币 257.62 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 387.94 万元,汽车科技公司对上述资产将按评估价格出资,公司预计本次出资将产生收益约人民币 96 万元,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将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本次交易进行账务处理,最终数据以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2021-11-05] (002213)大为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1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汇群”)于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1项《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1、发明名称:基于人脸识别的固态硬盘的数据解密方法、电子设备
2、发明人:黄崇城
3、专利号:ZL2020 1 0860983.1
4、专利申请日:2020年8月24日
5、专利权人:深圳市芯汇群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6、授权公告日:2021年9月28日
7、专利权期限: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本发明公开一种基于人脸识别的固态硬盘的数据解密方法、一种电子设备以及一种可读存储介质,预置人脸检测及识别模型、活体人脸检测模型和目标用户的人脸库在固态硬盘;检测是否接收到用户对固态硬盘的访问请求;如是,利用RGB摄像头采集RGB图像,利用人脸检测及识别模型检测RGB图像中的RGB人脸图像;检测到RGB人脸图像后,利用所述人脸检测及识别模型进行人脸识别;若识别通过,根据RGB人脸图像中人脸的位置,利用红外摄像头采集对应的人脸红外图像,输入到预设活体人脸检测模型,若检测为活体,则对固态硬盘中的数据解密,可以提高安全性。
上述专利为芯汇群自主研发取得,其所涉及的技术及应用领域与公司新一代信息技术业务相关。上述专利的取得暂不会对公司近期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
[2021-10-27] (002213)大为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384元
每股净资产: 1.858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8%
营业总收入: 5.7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92.00万元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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