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205什么时候复牌?-国统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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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8]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2-006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2 月17 日下午15:00(星期四)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2 月17上午9:15-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鸿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2.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61,483,04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5,843,228 股的33.0833%。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5,343,920 股,占公司总股本185,843,228 股的2.8755%;
(2)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61,477,0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08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2%。
(3)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见证律师。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以下议案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内容):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482,5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343,4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9906%;反对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0.00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陈盈如女士、付亮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或列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2 月17 日
[2022-02-08]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变更暨物流板块专业化整合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2-005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变更暨物流
板块专业化整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专业化整合概述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 11月 30日发布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流板块专业化整合获得批准的公告》(2021-049),公告了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物集团”)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诚通集团”)物流板块实施专业化整合,由中国铁物集团更名为整合后的新集团,并将中国诚通集团及所属企业持有的相关企业股权无偿划入整合后的新集团。整合后的新集团将围绕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需要,着力打造产业链条完整、综合实力强的现代物流企业。
2021年 12月 4日公司发布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流板块专业化整合的进展公告》(2021-051),公告了中国铁物集团已完成工商登记信息变更,名称变更为“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物流集团”)。此次工商登记信息变更不涉及中国物流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市场
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物流板块专业化整合的进展公告》(2021-056),公告了中国物流集团和中国诚通集团
物流板块专业化整合已经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书。
二、中国物流集团股权结构变更暨本次专业化整合进展情况
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接到中国物流集团通知,中国物流集团股权结构于
近期发生变更,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方案,中国铁物集团与中国诚通集团物流板块实施专业化整合,在对相关股权进行划转并增资的同时,中国物流集团同步引入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整合完成后,中国物流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 300 亿元,股权结构变更为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亿元) 持股比例
1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16.72 38.90%
2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6.72 38.90%
3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30.00 10.00%
4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21.86 7.30%
5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14.70 4.90%
合计 300.00 100.00%
本次中国物流集团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2月 8日
[2022-01-29]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2-004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 750 万元– 1100 万元
盈利:1644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54.38 % - 33.0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 1919 万元– 2269 万元
盈利: 1033 万元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85.77 % - 119.65 %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_0.0404_元/股–_0.0592_元/股 盈利: 0.0885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业PCCP业务板块规模及效益持续向好发展,净利润预计同比增长。由于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实现收入利润同比增幅较大,导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呈同比下降趋势。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同比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2022-01-25]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2-003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7日15:00(星期四)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22年2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题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内容登载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2月14日-2022年2月16日,每日10:00-13:
00、15:00-17:00。
(二)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
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831407)
(三)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
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
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
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
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2年2月16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
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831407,信函请注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
联系人:郭 静 姜丽丽
联系电话(传真):0991-3325685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 25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205
(二)投票简称:国统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上午9:15-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
密 码 ”。 具 体的 身份 认证 流程 可登录 互联 网投 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询。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回执及授权委托书
回 执
截止2022年2月11日15:00交易结束时,我单位(个人)持有“国统股份”(002205)股票__________股,拟参加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国统
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 题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2-01-25]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2-002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双方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为了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并依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服务意识、职业操作和履职能力,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 55 万元人民币(不含差旅费),聘期一年。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市公司审计 执业时间 提供审计服务
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郭健 2004 年 2009 年 2012 年 2018 年
签字注册会计 王晓燕 2015 年 2009 年 2012 年 2018 年
师
质量控制复核 王娜 2009 年 2005 年 2013 年 2018 年
人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健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年-2020年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年-2020年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年-2019年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年-2020年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项目合伙人
司
2020 年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年-2020年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年-2020年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年-2020年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19年-2020年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19年-2020年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19年-2020年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19年-2020年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19年-2020年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晓燕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9年-2020年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8年-2020年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8年-2019年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签字注册会计师
司
2019 年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 签字注册会计师
司
2020 年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娜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 年 北京神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2020 年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2019 年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2019 年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2019 年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2019 年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 签字注册会计师
息对抗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 签字注册会计师
司
2018 年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 年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0 年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0 年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0 年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0 年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0 年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0 年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纪律处分的记录。签字注册会计师2019年受到警示函1 次。
三、其他
(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2019
年修订)》第六条规定,上市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普通合伙形式,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是 □否 □不适用
(二)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六十二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承办与自身规模、执业能力、风险承担能力不匹配的业务。
■是 □否 □不适用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谷秀娟女士、马洁先生、董一鸣先生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不会影响公司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相关协议签署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
[2022-01-25]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2-001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1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并依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服务意识、职业操作和履职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55万元人民币(不含差旅费),聘期一年。
本事项详情请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有关意见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银行间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和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 2021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总额308,850万元。
目前根据各家银行的合作意向及实施进度,公司拟将向交行新疆区分行申请的28,000万元授信额度(尚未使用)中的10,000万元额度调整至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的授信中使用。调整后公司在民生银行的授信额度为1亿元,同时相应调减公司在交行新疆分行的授信额度,调整后的授信额度均纳入2021年度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总额内,授信担保方式采用信用、自有资产抵押、保证等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办理上述授信的相关文件。
3.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以网络及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 2月17日至2022年 2月17日内的规定时间。
会 议 通 知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2021-12-31] (002205)国统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55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 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
事会技术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推选李鸿杰先生、姜少波先生、马军民先生、谷秀娟女士、马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委员。其中谷秀娟女士、马洁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推荐李鸿杰先生担任主任委员。技术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新疆国
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 31日
附: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委员简历
1.李鸿杰先生:中国国籍,1973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
程师。曾任铁道部电气化工程局技术员、段技术室主任、项目经理、副处级项目经理,中铁电气化局所属石家庄景旭地产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中铁置业集团青岛中铁祥丰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市中铁源昌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今典集团项目管理中心总经理,北京诚通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房产中心副总裁兼项目公司总经理,中铁贵州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公司负责人,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土地房产管理部总经理、投资发展部部长,北京中铁泰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中铁物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资产处置办公室主任,中企云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马钢(重庆)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中铁泰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鸿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经查询,李鸿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 姜少波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新疆水泥厂统计员、加气砼分厂经营部主任、厂长,新疆水泥厂工贸公司经理,新疆天山建材新型墙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
理、董事长,新疆天山新型保温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姜少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控股股东外的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经查询,姜少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 马军民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新疆水泥厂烧成车间副主任、主任,新疆海德水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疆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器材部部长,新疆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厂厂长,新疆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巴州事业部总经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新疆天山建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新疆天山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兼任新疆天合鄯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马军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经查询,马军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谷秀娟女士:中国国籍,1968 年 4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
级会计师、金融学教授。曾任北京市世界银行住房项目办公室住房项目部副部长,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审计处处长,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稽查处副处长、处长,河南工业大学经贸学院院长,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牧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丰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河南工业大学经贸学院教授,兼任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谷秀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经查询,谷秀娟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5.马洁先生:中国国籍,1962 年 3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
授。曾任新疆财经学院工业经济系助教、讲师、教研室主任,工商管理系副主任,科研处副处长、处长,研究生处 MBA 教育中心处长、主任、院长,现任新疆财经大学教授,兼任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马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经查询,马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021-12-31]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暨物流板块专业化整合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56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物流
板块专业化整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专业化整合概述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流板块专业化整合获得批准的公告》(2021-049),公告了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物集团”)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诚通集团”)物流板块实施专业化整合,由中国铁物集团更名为整合后的新集团,并将中国诚通集团及所属企业持有的相关企业股权无偿划入整合后的新集团。整合后的新集团将围绕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需要,着力打造产业链条完整、综合实力强的现代物流企业。
2021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发布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流板块专业化整合的进展公告》(2021-051),公告了中国铁物集团已完成工商登记信息变更,名称变更为“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物流集团”)。此次工商登记信息变更不涉及中国物流集团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动。
二、本次专业化整合的进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
2021年12月29日,中国物流集团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804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分阶段信息披露要求,持续关注有关进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2021-12-21]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54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合同履行过程遭遇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计的因素,有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风险;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等其他运营成本的上升将影响该合同收益;合同采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可能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2. 合同的履行预计对2022年度-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近日,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与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PCCP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及管件材料采购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一)合同双方
甲方(买方):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二)签订时间:2021年12月 2日
(三)签订地点: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5183号安徽水利和顺大酒店商务楼
(四)工程名称:龙河口引水工程
(五)工程基本情况:PCCP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及管件,中标金额89,039,525元,对应中标数量约为DN2400 PCCP管15330米,管件550 吨。
(六)合同类型:PCCP管材及管件采购合同
(七)合同价款暂定(含税):人民币捌仟玖佰零叁万玖仟伍佰贰拾伍元整(89,039,525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MA2RJ2XJXJ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5183号
注册资本:240236.03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晓林
成立日期:2018年03月07日
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桥梁工程专业施工;工程勘察、规划、设计、咨询服务;基础设施及环保项目投资、运营;水利水电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金属结构加工、制作、安装;建筑机械、材料租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2020年度,公司未与该工程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三)公司与该工程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该工程业主方经营正常,履约有保障。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合同总金额(含税):人民币捌仟玖佰零叁万玖仟伍佰贰拾伍元整(89,039,525元)
(二)交货日期:根据甲方计划材料进场日期要求
(三)货款支付:无预付款,PCCP 管运输至现场后,相关材料证明文件齐全经验收合格按当月供货结算量付至70% (不累加),全线管道分段试压合格后五个月付至95%,余款5%作为
质保金,待工程管道通水后2年后付清,结算时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不超过总货款30%的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乙方负责贴息。
(四)履约担保:本合同履约保证金是合同总金额的3%,总计267.1186万元,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不接受银行保函形式缴纳。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货物,向甲方支付逾期货款总额10%/天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所交付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甲方宽限的时间内予以调换,宽限期内未能调换的,按前款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处理。
3.合同生效后,乙方拒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 10%的违约金,并
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履约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不足部分,甲方可另行主张。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在任何时候发现乙方开具发票不符合要求,乙方应立即重新为甲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并向甲方支付与不符合要求的发票总金额相等的违约金。
(六)合同解除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行解除:
1.双方协商-致解除;
2.一方出现合同约定违约情况,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3.不可抗力情形出现,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标的为公司主营业务,公司在人力、技术、产能等方面均能满足项目需求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本合同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10.22%。本项目的履行预计对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3.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工程合同而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过程遭遇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计的因素,有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风险;
2.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等其他运营成本的上升将影响该合同收益;
3.合同采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龙河口引水工程材料采购合同(PCCP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及管件)》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 月21日
[2021-12-16]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53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事项概述
(一)为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其项下部分的机器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
(二)本次事项已经2021年12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议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76478553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450号3E室
法定代表人:陈易明
注册资本:555497.7136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08月29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租赁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81%;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36.99%;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2.20%。
(二)交易对方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经审计),中远租赁总资产为367.28亿元,净资产为54.02亿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7.38亿元,利润总额5.04亿元,实现净利润3.66亿元,资产负债率85.29%。
(三)中远租赁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中远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物:公司项下的部分机器设备
(二)标的物类别:固定资产
(三)权属及状态:交易前归公司所有。该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该项交易标的物账面原值为39,828,000.00元,评估值为37,324,600.00元。
(五)所在地: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承租人: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二)出租人: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
(三)租赁物(标的资产):公司项下的部分机器设备
(四)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中远租赁,并回租使用,租赁期内公司按合同约定向中远租赁分期支付租金。
(五)标的资产价值:账面原值为39,828,000.00元,评估值为37,324,600.00元。
(六)融资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七)租赁期限:36个月
(八)租赁利率、租金及还款方式:以最终与中远租赁签订的合同为准。
(九)租赁设备所属权:在租赁期间,中远租赁取得租赁物所有权,公司具有使用权;租赁期届满后,租赁物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合同,具体融资金额、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实施细则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本次进行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平原则定价,不会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其他事宜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远租赁签署本次融资租赁事宜项下所有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谷秀娟女士、马洁先生、董一鸣先生发表了独董意见,认为本次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盘活固定资产,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本次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2021-12-16]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52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
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辽
宁渤海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充分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控股子公司辽宁渤海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辽宁渤海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的注销等相关工作。
二、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中材
天河(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充分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中材天河(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中材天河(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的注销等相关工作。
三、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中材
永润市政工程(天津)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充分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 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控股子公司中材永润市政工程(天津)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中材永润市政工程(天津)有限公司的注销等相关工作。
四、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江西
贡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充分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江西贡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江西贡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注销等相关工作。
五、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
务的议案》。
为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项下部分的机器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
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有关具体事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1-053)。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2月16日
[2021-12-04]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流板块专业化整合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51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流板块专业化整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专业化整合概述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发布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流板块专业化整合获得批准的公告》(2021-049),公告了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物集团”)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诚通集团”)物流板块实施专业化整合,由中国铁物集团更名为整合后的新集团,并将中国诚通集团及所属企业持有的相关企业股权无偿划入整合后的新集团。整合后的新集团将围绕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需要,着力打造产业链条完整、综合实力强的现代物流企业。
二、本次专业化整合的进展
2021年12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铁物集团发来的通知,获悉中国铁物集团已完成工商登记信息变更,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物流集团”)。
上述工商登记信息变更不涉及中国物流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动。
公司将严格按照分阶段信息披露要求,持续关注有关进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2021-12-01] (002205)国统股份:2021-050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50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司尚未与该工程业主方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待合同签订后另行公告,提请投资者谨慎注意投资风险。
今日,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安徽水利招标中心、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分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安徽水利龙河口引水工程Ⅰ标段PCCP管及管配件采购工程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人民币捌仟玖佰零叁万玖仟伍佰贰拾伍元整(89,039,525元,含税)。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业主方: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安徽水利龙河口引水工程Ⅰ标段PCCP管及管配件采购工程
(三)项目规模:PCCP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及管件,中标金额89,039,525元,对应中标数量约为DN2400 PCCP管15330米,管件550吨,具体以正式合同签订数量为准。
(四)供货期限:在PCCP管采购合同后签订后45天内必须具备供货条件,具体供货期限根据业主方计划材料进场日期要求进行。
(五) 2020年度,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六)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拟中标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10.22%。本项目的履行预计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本次中标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工程合同而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三、风险提示
(一) 原材料价格上涨将影响该合同收益;
(二)由于不可抗力等无法预见的原因,可能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风险;
(三)公司尚未与该工程业主方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待合同签订后另行公告,提请投资者谨慎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2021-11-30]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流板块专业化整合获得批准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49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流板块专业化整合获得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收到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物集团”)通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并报国务院批准,同意中国铁物集团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诚通集团”)物流板块实施专业化整合,由中国铁物集团更名为整合后的新集团,整合后的新集团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将中国诚通集团及所属企业持有的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包装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无偿划入整合后的新集团。本次整合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为保证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现予以公告。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分阶段信息披露要求,持续关注
2
有关进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1-10]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48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11 月9 日上午11:00(星期二)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11 月9 上午9:15-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李鸿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57,511,296 股,占公司总股本185,843,228 股的30.9461%。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372,176股,占公司总股本185,843,228 股的0.7384%。
2.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57,428,9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0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82,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43%。
3.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见证律师。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以下议案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内容):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428,9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9%;反对82,3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89,85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4.0008%;反对 82,3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5.99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陈盈如女士、付亮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或列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1 月9 日
[2021-10-23] (002205)国统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43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议案及相关材
料与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2021 年10 月22 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 人,实际参加9 人。本次会
议的召开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
季度报告》;
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同时,《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还将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2.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3.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4.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全体董事同意公司将其项下部分的机器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不超过 3,000万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
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具体事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1-044)。
5.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拟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签订《保证合同》替换原《承诺函》,并承担全部担保责任。其生产经营正常,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
本事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6.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公司将以网络及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
为2021 年11 月9 日上午11: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11 月9 日至2021 年11 月9 日内
的规定时间。
会议通知相关内容详见登载于2021 年10 月 23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司公告(2021-046)。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3日
[2021-10-23] (002205)国统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47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议案及表决票等相关材料与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全体监事。
截止2021年10月22日14:00公司共收到表决票7份,分别是沈海涛、张洪维、帅利丽、张军旺、薛世曾、王勇、王荣。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3日
[2021-10-23]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44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事项概述
(一)为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将其项下部分的机器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
(二)本次事项已经2021年10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议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76478553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450号3E室
法定代表人:陈易明
注册资本:555497.7136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08月29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租赁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医疗器械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远租赁与公司及各子公司均无任何关联关系。经查询,中远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物:公司项下部分的机器设备
(二)权属及状态:交易标的归公司所有。该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承租人: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二)出租人: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
(三)租赁物:公司项下部分的机器设备
(四)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五)融资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六)租赁期限:36个月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合同,具体融资金额、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实施细则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满足
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本次拟进行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平原则定价,不会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其他事宜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中远租赁签署本次融资租赁事宜项下所有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谷秀娟女士、马洁先生、董一鸣先生发表了独董意见,认为,本次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盘活固定资产,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本次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3日
[2021-10-23]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45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中材立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立源”)因安徽省桐城市同安路和盛唐路延伸段综合管廊 PPP 项目(以下简称“桐城 PPP 项目”)建设实施的需要,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
市支行(以下简称“桐城农发行”)申请了项目贷款,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签订了编号
为 34088101-2019 年(桐城)字 0004 号《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总额为 4 亿元,期限 240 个月(自 2019 年 7 月 10 日至 2039 年 6 月 30 日),
并且在签订借款合同前,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已按照桐城农发行的放款要求出具了《承诺函》。截至目前,该笔借款合同已发放 2.1 亿元项目贷款。
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班子换届上任以来,公司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并于 2021年 7 月 13 日对外披露《关于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公司发现该事项作为重大担保事项,公司向桐城农发行出具《承诺函》时未经公司审议披露。目前该项目正在有序开展,根据项目贷款实际情况,银行要求公司与其签订《保证合同》,替换《承诺函》,以此作为持续发放贷款的必要条件。公司拟与桐城农发行签订《保证合同》替换原《承诺函》,并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二)本事项已于2021年10月22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以9票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安徽立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注册资本为 15,000 万元,
住所为安徽省桐城市文昌街道跳吕台综合楼,法定代表人张新亭,主要从事以本公司自有资金对 PPP 项目进行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资产管理。
(二)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经审计),安徽立源总
资产为 51,675 万元,净资产为 17,889 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12,607 万元,利润
总额 1,629 万元,净利润 1153 万元,资产负债率 65%。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安徽立源总资产为47,676万元,净资产为17,153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736 万元,净利润-736 万元,资产负债率 64%。
(三)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四)公司持有安徽立源 90%的股权,政府出资方桐城市国投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城国投公司”)持有安徽立源 10%的股权。根据双方就桐城 PPP 项目签署的《项目合资协议》4.5 条之规定:项目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政府方不参与股权分红,同时也不承担风险及亏损,中标人获得全部利润,同时承担风险及亏损。故桐城国投公司在该笔贷款担保中不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责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事项:公司为安徽立源与桐城农发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期限:为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三)保证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与借款主合同相对应。同时公司对债权人承担的担保责任,最终以
实际发放的贷款本息金额为上限。
本次保证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事项,公司将以与银行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同时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审议披露后,以新签订的《保证合同》替换原《承诺函》,原《承诺函》的履行责任终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 365,558,495.23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 42.28 %,均属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对子公司的担保。若本次担保实际全额发生,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 765,558,495.23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 88.55%。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它担保事项。上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拟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签订《保证合同》替换原《承诺函》,并承担全部担保责任。其生产经营正常,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3 日
[2021-10-23]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46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9日11:00(星期二)
2.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上午9:15-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3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 公司股东:截至2021年11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题
审议《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本次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内容登载于2021年10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11月4日-2021年11月8日,每日10: 00-13: 00、15: 00-17:
00。
(二)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831407)
(三)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
或传真方式须在2021年11月8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
件,以备查验。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831407,信函请注明“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
联系人:郭 静 姜丽丽
联系电话(传真):0991-3325685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205
(二)投票简称:国统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 2021年1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上午9:15-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询。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回执及授权委托书
回 执
截止2021年11月3日15:00交易结束时,我单位(个人)持有“国统股份”(002205)股票__________股,拟参加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 题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1-10-23] (002205)国统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48元
每股净资产: 4.503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3%
营业总收入: 5.4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28亿元
[2021-10-15]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41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2021年9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1)2021年1月1日-9月30日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 2900 万元 - 2600 万元
东的净利润 亏损: 2989.43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上升: 2.99 % - 13.03 %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 0.1560 元/股- 0.1399 元/股 亏损: 0.1609 元/股
(2)2021年7月1日-9月30日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 3000 万元 - 2800 万元
东的净利润 亏损: 91.22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 3188.75 % - 2969.50 %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 0.1614 元/股- 0.1507元/股 亏损: 0.0049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但原材料价格上涨,产品毛利下降,预计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2900万元至-2600万元。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2021-09-15]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40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 9月 14日上午12:00(星期二)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 9月 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 9月 14上午9:15-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鸿杰先生因出差在外无法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孙文生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2.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57,508,416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5,843,228 股的30.9446%。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369,296股,占公司总股本185,843,228股的 0.7368%;
(2)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57,428,9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0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79,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27%。
(3)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见证律师。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以下议案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479,77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2%;反对 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弃权 18,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40,65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7.9084%;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7303%;弃权18,6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3613%。
本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陈盈如女士、付亮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或列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9月 15日
[2021-08-27] (002205)国统股份: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36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7人,实际参加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7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2021-08-27] (002205)国统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35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年 8月 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 2021年 8月 26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人,实际参加
董事 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 司 《 2021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及 摘 要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同时,《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还将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专项意见认为:经核查,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上
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意见全文请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
案》;
为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充分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控股子公司四川财道建材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四川财道的注销等相关工作。
四、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均是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其生产经营正常,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以上担保不涉及反担保。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李鸿杰先生与相关银行签署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
本事项详情请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以网络及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时间为 2021年 9月 14日上午 12:00,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年 9月
14日至 2021年 9月 14日内的规定时间。
会议通知相关内容详见登载于 2021年 8月 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司公告(2021-039)。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8月 27日
[2021-08-27]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39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14日12:00(星期二)
2.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8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 公司股东:截至2021年9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题
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登载于2021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9月9日-2021年9月13日,每日10:00-13: 00、15:
00-17: 00。
(二)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 司 (邮编:831407)
(三)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
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 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
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1年9月13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出席会议时应当 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 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831407,信函请注明“202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
联系人:郭 静 姜丽丽
联系电话(传真):0991-3325685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205
(二)投票简称:国统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
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上午9:15-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询。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回执及授权委托书
回 执
截止2021年9月8日15:00交易结束时,我单位(个人)持有“国统股份”(002205)股票__________股,拟参加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国统管道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 题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1-08-27] (002205)国统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079元
每股净资产: 4.642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1%
营业总收入: 2.6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46.09万元
[2021-08-14]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33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合同履行过程遭遇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计的因素,有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风险;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等其他运营成本的上升将影响该合同收益;合同采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可能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2. 合同的履行预计对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
了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披露了公司为金海察北 50MW 风电项目混凝土塔筒施工工程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人民币贰仟贰佰零贰万陆仟伍佰叁拾玖元伍角玖分(22,026,539.59元,不含税金额为 19,523,189.49 元,其中预制场建设税率为 9%,现浇段和塔筒预制税率为13%)。
近日,公司收到与江苏金海风电塔筒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金海察北 50MW 风电场混凝土塔筒施工工程合同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1.合同双方
甲方:江苏金海风电塔筒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金海察北 50MW 风电项目混凝土塔筒施工工程
3.项目规模:16 台套混凝土风电塔筒
4.合同金额:人民币贰仟贰佰零贰万陆仟伍佰叁拾玖元伍角玖分(22,026,539.59 元)(含税)
5.交货时间:计划工期为 85 日历天。乙方必须根据甲方交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供货时间。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金海风电塔筒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00MA1WT9RF5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协鑫大道23号
注册资本:1685.0000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杨州
成立日期:2018年07月01日
经营范围:风电塔筒研发、设计、制造、销售;风力发电设备、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附件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和维护、检测、检修服务;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电力工程专业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2020年度,公司未与该工程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3. 公司与该工程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1.签约合同价:人民币贰仟贰佰零贰万陆仟伍佰叁拾玖元伍角玖分(22,026,539.59元)(含税)
2.交货时间:乙方必须根据甲方交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供货时间。
3.履约担保: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10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到期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塔筒全部生产完成为止。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停工,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最长至2021年12月25日。
4.付款条件
甲方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或不超过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承兑比例不大于合同额的50%)。
4.1 预付款:合同总价的10%;投料款:合同总价的10%。
4.2 预制场建设进度款及结算款支付:
预制场完工,乙方出具竣工图。竣工图及工程量提交甲方确认,乙方开具100%完成产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及加盖乙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给甲方后,支付预制场建设总价的60%。
预制场建设所有工作内容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后,办理结算,乙方开具加盖乙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给甲方后,甲方支付预制场建设结算总价的15%。
预制场建设完成一年或发货完成后30天内,甲方收到加盖乙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后,支付预制场工程合同结算总价的5%。
4.3 预制塔筒进度款及结算款支付:
4.3.1 制作完成:每月28日按当月完成混凝土塔筒套数(未成套不予计量、不合格品或需报废的筒节不予计量)申请,申请同时必须提供配套的生产过程资料及各项检、试验辅助资料和甲方所签署单套塔筒验收合格。次月15日前,乙方开具100%完成产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
率13%)及加盖乙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给甲方后,支付上月所完成混凝土塔筒套数价款的40%。
4.3.2 吊装完成:每月乙方所预制完成的塔筒塔架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15天内,甲方收到加盖乙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后,支付已完成产值的30%。全部筒节预制完成且具备交货条件后,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停工延迟吊装超过两个月的,按吊装完成节点支付工程款;
4.3.3 初验款:在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后,经第三方审计完成后1个月内,甲方收到加盖乙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95%。(甲方收到乙方完整的结算资料后60天内出具审查意见。)
4.4 质保金:产品质量保证期满5年后一个月内,甲方收到加盖乙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后,支付工程结算价的5%。
5.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甲乙双方可另行商定。
5.2 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当期银行贷款利率给付利息。乙方应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5.3 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5.4 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6.生效条件: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签订标志着公司进入了一个新行业,公司在人力、技术、产能等方面均能满足项目需求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本次合同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2.53%。本项目的履行预计对公司
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3.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工程合同而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过程遭遇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计的因素,有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风险;
2.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等其他运营成本的上升将影响该合同收益;
3.合同采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金海察北50MW风电场混凝土塔筒施工工程合同书》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8月 14日
[2021-07-31]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项目成交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32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项目成交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司尚未与该工程业主方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待合同签订后另行公告,提请投资者谨慎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成交通知书,确定公司为济宁市引黄西线工程(一期)PCCP 管道材料采购(包七)的供应商,合同拟签订金额约为人民币63,632,400 元(含税),大写:人民币陆仟叁佰陆拾叁万贰仟肆佰元整。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业主方:山东公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济宁市引黄西线工程(一期)PCCP 管道材料采购项目(包七)
3. 项目规模:PCCP 管材(DN1400)采购,约 2.7 万米,此为暂定数量,
最终以实际发生签收数量为准。
4. 供货期:按采购人要求供货。
5. 2020年度,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6. 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的影响
1. 本项目涉及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7.30%。本项目的履行,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 本项目的取得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工程合同而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三、风险提示
1. 原材料价格上涨将影响该合同收益;
2. 由于不可抗力等无法预见的原因,可能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风险;
3. 公司尚未与该工程业主方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待合同签订后另行公告,提请投资者谨慎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7 月31 日
[2021-07-28]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31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司尚未与该工程业主方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待合同签订后另行公告,提请投资者谨慎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江苏金海风电塔筒科技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金海察北 50MW 风电项目混凝土塔筒施工工程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人民币贰仟贰佰零贰万陆仟伍佰叁拾玖元伍角玖分(22,026,539.59 元,不含税金额为 19,523,189.49 元,其中预制场建设税率为9%,现浇段和塔筒预制税率为13%),工期为85日历天。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业主方:江苏金海风电塔筒科技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金海察北50MW风电项目混凝土塔筒施工工程
3. 项目规模:16台套混凝土风电塔筒
4. 计划工期:85日历天
5. 2020年度,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6. 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拟中标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2.53%。本项目的中标,标志着公司进入了一个新行业,本项目的履行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 本次中标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工程合同而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三、风险提示
1. 原材料价格上涨将影响该合同收益;
2. 由于不可抗力等无法预见的原因,可能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风险;
3. 公司尚未与该工程业主方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待合同签订后另行公告,提请投资者谨慎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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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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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8]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2-006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2 月17 日下午15:00(星期四)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2 月17上午9:15-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鸿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2.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61,483,04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5,843,228 股的33.0833%。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5,343,920 股,占公司总股本185,843,228 股的2.8755%;
(2)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61,477,0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08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2%。
(3)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见证律师。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以下议案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内容):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482,5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343,4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9906%;反对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0.00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陈盈如女士、付亮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或列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2 月17 日
[2022-02-08]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变更暨物流板块专业化整合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2-005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变更暨物流
板块专业化整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专业化整合概述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 11月 30日发布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流板块专业化整合获得批准的公告》(2021-049),公告了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物集团”)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诚通集团”)物流板块实施专业化整合,由中国铁物集团更名为整合后的新集团,并将中国诚通集团及所属企业持有的相关企业股权无偿划入整合后的新集团。整合后的新集团将围绕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需要,着力打造产业链条完整、综合实力强的现代物流企业。
2021年 12月 4日公司发布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流板块专业化整合的进展公告》(2021-051),公告了中国铁物集团已完成工商登记信息变更,名称变更为“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物流集团”)。此次工商登记信息变更不涉及中国物流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市场
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物流板块专业化整合的进展公告》(2021-056),公告了中国物流集团和中国诚通集团
物流板块专业化整合已经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书。
二、中国物流集团股权结构变更暨本次专业化整合进展情况
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接到中国物流集团通知,中国物流集团股权结构于
近期发生变更,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方案,中国铁物集团与中国诚通集团物流板块实施专业化整合,在对相关股权进行划转并增资的同时,中国物流集团同步引入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整合完成后,中国物流集团注册资本增加至 300 亿元,股权结构变更为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亿元) 持股比例
1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16.72 38.90%
2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6.72 38.90%
3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30.00 10.00%
4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21.86 7.30%
5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14.70 4.90%
合计 300.00 100.00%
本次中国物流集团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2月 8日
[2022-01-29]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2-004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 750 万元– 1100 万元
盈利:1644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54.38 % - 33.0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 1919 万元– 2269 万元
盈利: 1033 万元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85.77 % - 119.65 %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_0.0404_元/股–_0.0592_元/股 盈利: 0.0885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业PCCP业务板块规模及效益持续向好发展,净利润预计同比增长。由于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实现收入利润同比增幅较大,导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呈同比下降趋势。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同比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2022-01-25]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2-003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7日15:00(星期四)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22年2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题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内容登载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2月14日-2022年2月16日,每日10:00-13:
00、15:00-17:00。
(二)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
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831407)
(三)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
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
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
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
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2年2月16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
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831407,信函请注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
联系人:郭 静 姜丽丽
联系电话(传真):0991-3325685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 25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205
(二)投票简称:国统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上午9:15-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
密 码 ”。 具 体的 身份 认证 流程 可登录 互联 网投 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询。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回执及授权委托书
回 执
截止2022年2月11日15:00交易结束时,我单位(个人)持有“国统股份”(002205)股票__________股,拟参加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国统
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 题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2-01-25]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2-002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双方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为了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并依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服务意识、职业操作和履职能力,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 55 万元人民币(不含差旅费),聘期一年。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市公司审计 执业时间 提供审计服务
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郭健 2004 年 2009 年 2012 年 2018 年
签字注册会计 王晓燕 2015 年 2009 年 2012 年 2018 年
师
质量控制复核 王娜 2009 年 2005 年 2013 年 2018 年
人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健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年-2020年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年-2020年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年-2019年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年-2020年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项目合伙人
司
2020 年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年-2020年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年-2020年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年-2020年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19年-2020年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19年-2020年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19年-2020年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19年-2020年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19年-2020年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晓燕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9年-2020年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8年-2020年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8年-2019年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签字注册会计师
司
2019 年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 签字注册会计师
司
2020 年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娜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 年 北京神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2020 年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2019 年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2019 年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2019 年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2019 年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 签字注册会计师
息对抗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 签字注册会计师
司
2018 年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 年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0 年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0 年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0 年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0 年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0 年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0 年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纪律处分的记录。签字注册会计师2019年受到警示函1 次。
三、其他
(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2019
年修订)》第六条规定,上市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普通合伙形式,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是 □否 □不适用
(二)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六十二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承办与自身规模、执业能力、风险承担能力不匹配的业务。
■是 □否 □不适用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谷秀娟女士、马洁先生、董一鸣先生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不会影响公司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相关协议签署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
[2022-01-25]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2-001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1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并依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服务意识、职业操作和履职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55万元人民币(不含差旅费),聘期一年。
本事项详情请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有关意见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银行间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和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 2021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总额308,850万元。
目前根据各家银行的合作意向及实施进度,公司拟将向交行新疆区分行申请的28,000万元授信额度(尚未使用)中的10,000万元额度调整至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的授信中使用。调整后公司在民生银行的授信额度为1亿元,同时相应调减公司在交行新疆分行的授信额度,调整后的授信额度均纳入2021年度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总额内,授信担保方式采用信用、自有资产抵押、保证等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办理上述授信的相关文件。
3.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以网络及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 2月17日至2022年 2月17日内的规定时间。
会 议 通 知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2021-12-31] (002205)国统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55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 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
事会技术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推选李鸿杰先生、姜少波先生、马军民先生、谷秀娟女士、马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委员。其中谷秀娟女士、马洁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推荐李鸿杰先生担任主任委员。技术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新疆国
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 31日
附: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委员简历
1.李鸿杰先生:中国国籍,1973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
程师。曾任铁道部电气化工程局技术员、段技术室主任、项目经理、副处级项目经理,中铁电气化局所属石家庄景旭地产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中铁置业集团青岛中铁祥丰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市中铁源昌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今典集团项目管理中心总经理,北京诚通嘉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房产中心副总裁兼项目公司总经理,中铁贵州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公司负责人,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土地房产管理部总经理、投资发展部部长,北京中铁泰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中铁物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资产处置办公室主任,中企云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马钢(重庆)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中铁泰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鸿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经查询,李鸿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 姜少波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新疆水泥厂统计员、加气砼分厂经营部主任、厂长,新疆水泥厂工贸公司经理,新疆天山建材新型墙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
理、董事长,新疆天山新型保温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姜少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控股股东外的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经查询,姜少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 马军民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新疆水泥厂烧成车间副主任、主任,新疆海德水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疆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器材部部长,新疆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厂厂长,新疆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巴州事业部总经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新疆天山建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新疆天山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兼任新疆天合鄯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马军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经查询,马军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谷秀娟女士:中国国籍,1968 年 4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
级会计师、金融学教授。曾任北京市世界银行住房项目办公室住房项目部副部长,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审计处处长,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稽查处副处长、处长,河南工业大学经贸学院院长,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牧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丰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河南工业大学经贸学院教授,兼任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谷秀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经查询,谷秀娟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5.马洁先生:中国国籍,1962 年 3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
授。曾任新疆财经学院工业经济系助教、讲师、教研室主任,工商管理系副主任,科研处副处长、处长,研究生处 MBA 教育中心处长、主任、院长,现任新疆财经大学教授,兼任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马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经查询,马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021-12-31]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暨物流板块专业化整合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56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物流
板块专业化整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专业化整合概述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流板块专业化整合获得批准的公告》(2021-049),公告了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物集团”)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诚通集团”)物流板块实施专业化整合,由中国铁物集团更名为整合后的新集团,并将中国诚通集团及所属企业持有的相关企业股权无偿划入整合后的新集团。整合后的新集团将围绕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需要,着力打造产业链条完整、综合实力强的现代物流企业。
2021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发布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流板块专业化整合的进展公告》(2021-051),公告了中国铁物集团已完成工商登记信息变更,名称变更为“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物流集团”)。此次工商登记信息变更不涉及中国物流集团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动。
二、本次专业化整合的进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
2021年12月29日,中国物流集团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804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分阶段信息披露要求,持续关注有关进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2021-12-21]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54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合同履行过程遭遇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计的因素,有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风险;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等其他运营成本的上升将影响该合同收益;合同采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可能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2. 合同的履行预计对2022年度-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近日,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与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PCCP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及管件材料采购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一)合同双方
甲方(买方):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二)签订时间:2021年12月 2日
(三)签订地点: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5183号安徽水利和顺大酒店商务楼
(四)工程名称:龙河口引水工程
(五)工程基本情况:PCCP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及管件,中标金额89,039,525元,对应中标数量约为DN2400 PCCP管15330米,管件550 吨。
(六)合同类型:PCCP管材及管件采购合同
(七)合同价款暂定(含税):人民币捌仟玖佰零叁万玖仟伍佰贰拾伍元整(89,039,525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MA2RJ2XJXJ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5183号
注册资本:240236.03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晓林
成立日期:2018年03月07日
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桥梁工程专业施工;工程勘察、规划、设计、咨询服务;基础设施及环保项目投资、运营;水利水电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金属结构加工、制作、安装;建筑机械、材料租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2020年度,公司未与该工程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三)公司与该工程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该工程业主方经营正常,履约有保障。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合同总金额(含税):人民币捌仟玖佰零叁万玖仟伍佰贰拾伍元整(89,039,525元)
(二)交货日期:根据甲方计划材料进场日期要求
(三)货款支付:无预付款,PCCP 管运输至现场后,相关材料证明文件齐全经验收合格按当月供货结算量付至70% (不累加),全线管道分段试压合格后五个月付至95%,余款5%作为
质保金,待工程管道通水后2年后付清,结算时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不超过总货款30%的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乙方负责贴息。
(四)履约担保:本合同履约保证金是合同总金额的3%,总计267.1186万元,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不接受银行保函形式缴纳。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货物,向甲方支付逾期货款总额10%/天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所交付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甲方宽限的时间内予以调换,宽限期内未能调换的,按前款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处理。
3.合同生效后,乙方拒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 10%的违约金,并
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履约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不足部分,甲方可另行主张。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在任何时候发现乙方开具发票不符合要求,乙方应立即重新为甲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并向甲方支付与不符合要求的发票总金额相等的违约金。
(六)合同解除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行解除:
1.双方协商-致解除;
2.一方出现合同约定违约情况,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3.不可抗力情形出现,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标的为公司主营业务,公司在人力、技术、产能等方面均能满足项目需求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本合同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10.22%。本项目的履行预计对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3.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工程合同而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过程遭遇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计的因素,有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风险;
2.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等其他运营成本的上升将影响该合同收益;
3.合同采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龙河口引水工程材料采购合同(PCCP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及管件)》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 月21日
[2021-12-16]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53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事项概述
(一)为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其项下部分的机器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
(二)本次事项已经2021年12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议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76478553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450号3E室
法定代表人:陈易明
注册资本:555497.7136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08月29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租赁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81%;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36.99%;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2.20%。
(二)交易对方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经审计),中远租赁总资产为367.28亿元,净资产为54.02亿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7.38亿元,利润总额5.04亿元,实现净利润3.66亿元,资产负债率85.29%。
(三)中远租赁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中远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物:公司项下的部分机器设备
(二)标的物类别:固定资产
(三)权属及状态:交易前归公司所有。该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该项交易标的物账面原值为39,828,000.00元,评估值为37,324,600.00元。
(五)所在地: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承租人: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二)出租人: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
(三)租赁物(标的资产):公司项下的部分机器设备
(四)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中远租赁,并回租使用,租赁期内公司按合同约定向中远租赁分期支付租金。
(五)标的资产价值:账面原值为39,828,000.00元,评估值为37,324,600.00元。
(六)融资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七)租赁期限:36个月
(八)租赁利率、租金及还款方式:以最终与中远租赁签订的合同为准。
(九)租赁设备所属权:在租赁期间,中远租赁取得租赁物所有权,公司具有使用权;租赁期届满后,租赁物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合同,具体融资金额、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实施细则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本次进行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平原则定价,不会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其他事宜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远租赁签署本次融资租赁事宜项下所有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谷秀娟女士、马洁先生、董一鸣先生发表了独董意见,认为本次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盘活固定资产,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本次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2021-12-16]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52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
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辽
宁渤海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充分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控股子公司辽宁渤海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辽宁渤海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的注销等相关工作。
二、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中材
天河(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充分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中材天河(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中材天河(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的注销等相关工作。
三、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中材
永润市政工程(天津)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充分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 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控股子公司中材永润市政工程(天津)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中材永润市政工程(天津)有限公司的注销等相关工作。
四、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江西
贡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充分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江西贡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江西贡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注销等相关工作。
五、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
务的议案》。
为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项下部分的机器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
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有关具体事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1-053)。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2月16日
[2021-12-04]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流板块专业化整合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51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流板块专业化整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专业化整合概述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发布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流板块专业化整合获得批准的公告》(2021-049),公告了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物集团”)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诚通集团”)物流板块实施专业化整合,由中国铁物集团更名为整合后的新集团,并将中国诚通集团及所属企业持有的相关企业股权无偿划入整合后的新集团。整合后的新集团将围绕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需要,着力打造产业链条完整、综合实力强的现代物流企业。
二、本次专业化整合的进展
2021年12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铁物集团发来的通知,获悉中国铁物集团已完成工商登记信息变更,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物流集团”)。
上述工商登记信息变更不涉及中国物流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动。
公司将严格按照分阶段信息披露要求,持续关注有关进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2021-12-01] (002205)国统股份:2021-050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50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司尚未与该工程业主方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待合同签订后另行公告,提请投资者谨慎注意投资风险。
今日,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安徽水利招标中心、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分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安徽水利龙河口引水工程Ⅰ标段PCCP管及管配件采购工程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人民币捌仟玖佰零叁万玖仟伍佰贰拾伍元整(89,039,525元,含税)。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业主方: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安徽水利龙河口引水工程Ⅰ标段PCCP管及管配件采购工程
(三)项目规模:PCCP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及管件,中标金额89,039,525元,对应中标数量约为DN2400 PCCP管15330米,管件550吨,具体以正式合同签订数量为准。
(四)供货期限:在PCCP管采购合同后签订后45天内必须具备供货条件,具体供货期限根据业主方计划材料进场日期要求进行。
(五) 2020年度,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六)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拟中标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10.22%。本项目的履行预计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本次中标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工程合同而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三、风险提示
(一) 原材料价格上涨将影响该合同收益;
(二)由于不可抗力等无法预见的原因,可能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风险;
(三)公司尚未与该工程业主方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待合同签订后另行公告,提请投资者谨慎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2021-11-30]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流板块专业化整合获得批准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49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流板块专业化整合获得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收到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物集团”)通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并报国务院批准,同意中国铁物集团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诚通集团”)物流板块实施专业化整合,由中国铁物集团更名为整合后的新集团,整合后的新集团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将中国诚通集团及所属企业持有的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包装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无偿划入整合后的新集团。本次整合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为保证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现予以公告。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分阶段信息披露要求,持续关注
2
有关进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1-10]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48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11 月9 日上午11:00(星期二)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11 月9 上午9:15-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李鸿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57,511,296 股,占公司总股本185,843,228 股的30.9461%。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372,176股,占公司总股本185,843,228 股的0.7384%。
2.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57,428,9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0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82,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43%。
3.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见证律师。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以下议案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内容):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428,9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9%;反对82,3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89,85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4.0008%;反对 82,3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5.99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陈盈如女士、付亮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或列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1 月9 日
[2021-10-23] (002205)国统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43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议案及相关材
料与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2021 年10 月22 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 人,实际参加9 人。本次会
议的召开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
季度报告》;
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同时,《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还将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2.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3.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4.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全体董事同意公司将其项下部分的机器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不超过 3,000万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
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具体事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1-044)。
5.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拟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签订《保证合同》替换原《承诺函》,并承担全部担保责任。其生产经营正常,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
本事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6.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公司将以网络及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
为2021 年11 月9 日上午11: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11 月9 日至2021 年11 月9 日内
的规定时间。
会议通知相关内容详见登载于2021 年10 月 23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司公告(2021-046)。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3日
[2021-10-23] (002205)国统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47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议案及表决票等相关材料与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全体监事。
截止2021年10月22日14:00公司共收到表决票7份,分别是沈海涛、张洪维、帅利丽、张军旺、薛世曾、王勇、王荣。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3日
[2021-10-23]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44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事项概述
(一)为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将其项下部分的机器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
(二)本次事项已经2021年10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议范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76478553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450号3E室
法定代表人:陈易明
注册资本:555497.7136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08月29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租赁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医疗器械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远租赁与公司及各子公司均无任何关联关系。经查询,中远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物:公司项下部分的机器设备
(二)权属及状态:交易标的归公司所有。该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承租人: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二)出租人: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
(三)租赁物:公司项下部分的机器设备
(四)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五)融资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六)租赁期限:36个月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合同,具体融资金额、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实施细则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满足
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本次拟进行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平原则定价,不会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其他事宜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中远租赁签署本次融资租赁事宜项下所有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谷秀娟女士、马洁先生、董一鸣先生发表了独董意见,认为,本次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盘活固定资产,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本次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3日
[2021-10-23]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45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中材立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立源”)因安徽省桐城市同安路和盛唐路延伸段综合管廊 PPP 项目(以下简称“桐城 PPP 项目”)建设实施的需要,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
市支行(以下简称“桐城农发行”)申请了项目贷款,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签订了编号
为 34088101-2019 年(桐城)字 0004 号《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总额为 4 亿元,期限 240 个月(自 2019 年 7 月 10 日至 2039 年 6 月 30 日),
并且在签订借款合同前,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已按照桐城农发行的放款要求出具了《承诺函》。截至目前,该笔借款合同已发放 2.1 亿元项目贷款。
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班子换届上任以来,公司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并于 2021年 7 月 13 日对外披露《关于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公司发现该事项作为重大担保事项,公司向桐城农发行出具《承诺函》时未经公司审议披露。目前该项目正在有序开展,根据项目贷款实际情况,银行要求公司与其签订《保证合同》,替换《承诺函》,以此作为持续发放贷款的必要条件。公司拟与桐城农发行签订《保证合同》替换原《承诺函》,并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二)本事项已于2021年10月22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以9票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安徽立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注册资本为 15,000 万元,
住所为安徽省桐城市文昌街道跳吕台综合楼,法定代表人张新亭,主要从事以本公司自有资金对 PPP 项目进行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资产管理。
(二)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经审计),安徽立源总
资产为 51,675 万元,净资产为 17,889 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12,607 万元,利润
总额 1,629 万元,净利润 1153 万元,资产负债率 65%。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安徽立源总资产为47,676万元,净资产为17,153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736 万元,净利润-736 万元,资产负债率 64%。
(三)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四)公司持有安徽立源 90%的股权,政府出资方桐城市国投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城国投公司”)持有安徽立源 10%的股权。根据双方就桐城 PPP 项目签署的《项目合资协议》4.5 条之规定:项目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政府方不参与股权分红,同时也不承担风险及亏损,中标人获得全部利润,同时承担风险及亏损。故桐城国投公司在该笔贷款担保中不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责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事项:公司为安徽立源与桐城农发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期限:为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三)保证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与借款主合同相对应。同时公司对债权人承担的担保责任,最终以
实际发放的贷款本息金额为上限。
本次保证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事项,公司将以与银行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同时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审议披露后,以新签订的《保证合同》替换原《承诺函》,原《承诺函》的履行责任终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 365,558,495.23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 42.28 %,均属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对子公司的担保。若本次担保实际全额发生,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 765,558,495.23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 88.55%。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它担保事项。上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拟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城市支行签订《保证合同》替换原《承诺函》,并承担全部担保责任。其生产经营正常,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3 日
[2021-10-23]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46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9日11:00(星期二)
2.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上午9:15-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3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 公司股东:截至2021年11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题
审议《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本次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内容登载于2021年10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11月4日-2021年11月8日,每日10: 00-13: 00、15: 00-17:
00。
(二)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831407)
(三)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
或传真方式须在2021年11月8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
件,以备查验。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831407,信函请注明“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
联系人:郭 静 姜丽丽
联系电话(传真):0991-3325685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205
(二)投票简称:国统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 2021年1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上午9:15-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询。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回执及授权委托书
回 执
截止2021年11月3日15:00交易结束时,我单位(个人)持有“国统股份”(002205)股票__________股,拟参加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 题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1-10-23] (002205)国统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48元
每股净资产: 4.503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3%
营业总收入: 5.4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28亿元
[2021-10-15]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41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2021年9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1)2021年1月1日-9月30日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 2900 万元 - 2600 万元
东的净利润 亏损: 2989.43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上升: 2.99 % - 13.03 %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 0.1560 元/股- 0.1399 元/股 亏损: 0.1609 元/股
(2)2021年7月1日-9月30日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 3000 万元 - 2800 万元
东的净利润 亏损: 91.22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 3188.75 % - 2969.50 %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 0.1614 元/股- 0.1507元/股 亏损: 0.0049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但原材料价格上涨,产品毛利下降,预计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2900万元至-2600万元。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
[2021-09-15]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40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 9月 14日上午12:00(星期二)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 9月 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 9月 14上午9:15-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鸿杰先生因出差在外无法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孙文生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2.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57,508,416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5,843,228 股的30.9446%。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369,296股,占公司总股本185,843,228股的 0.7368%;
(2)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57,428,9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0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79,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27%。
(3)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见证律师。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以下议案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479,77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2%;反对 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弃权 18,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40,65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7.9084%;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7303%;弃权18,6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3613%。
本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陈盈如女士、付亮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或列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9月 15日
[2021-08-27] (002205)国统股份: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36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7人,实际参加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7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2021-08-27] (002205)国统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35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年 8月 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 2021年 8月 26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人,实际参加
董事 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 司 《 2021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及 摘 要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同时,《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还将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专项意见认为:经核查,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上
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意见全文请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
案》;
为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充分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控股子公司四川财道建材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四川财道的注销等相关工作。
四、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均是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其生产经营正常,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以上担保不涉及反担保。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李鸿杰先生与相关银行签署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
本事项详情请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以网络及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时间为 2021年 9月 14日上午 12:00,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年 9月
14日至 2021年 9月 14日内的规定时间。
会议通知相关内容详见登载于 2021年 8月 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司公告(2021-039)。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8月 27日
[2021-08-27]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39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14日12:00(星期二)
2.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8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 公司股东:截至2021年9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题
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登载于2021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9月9日-2021年9月13日,每日10:00-13: 00、15:
00-17: 00。
(二)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 司 (邮编:831407)
(三)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
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 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
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1年9月13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出席会议时应当 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 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831407,信函请注明“202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
联系人:郭 静 姜丽丽
联系电话(传真):0991-3325685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205
(二)投票简称:国统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
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上午9:15-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询。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回执及授权委托书
回 执
截止2021年9月8日15:00交易结束时,我单位(个人)持有“国统股份”(002205)股票__________股,拟参加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国统管道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 题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1-08-27] (002205)国统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079元
每股净资产: 4.642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1%
营业总收入: 2.6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46.09万元
[2021-08-14]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33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合同履行过程遭遇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计的因素,有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风险;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等其他运营成本的上升将影响该合同收益;合同采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可能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2. 合同的履行预计对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
了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披露了公司为金海察北 50MW 风电项目混凝土塔筒施工工程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人民币贰仟贰佰零贰万陆仟伍佰叁拾玖元伍角玖分(22,026,539.59元,不含税金额为 19,523,189.49 元,其中预制场建设税率为 9%,现浇段和塔筒预制税率为13%)。
近日,公司收到与江苏金海风电塔筒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金海察北 50MW 风电场混凝土塔筒施工工程合同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1.合同双方
甲方:江苏金海风电塔筒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金海察北 50MW 风电项目混凝土塔筒施工工程
3.项目规模:16 台套混凝土风电塔筒
4.合同金额:人民币贰仟贰佰零贰万陆仟伍佰叁拾玖元伍角玖分(22,026,539.59 元)(含税)
5.交货时间:计划工期为 85 日历天。乙方必须根据甲方交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供货时间。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金海风电塔筒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00MA1WT9RF5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协鑫大道23号
注册资本:1685.0000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杨州
成立日期:2018年07月01日
经营范围:风电塔筒研发、设计、制造、销售;风力发电设备、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附件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和维护、检测、检修服务;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电力工程专业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2020年度,公司未与该工程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3. 公司与该工程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1.签约合同价:人民币贰仟贰佰零贰万陆仟伍佰叁拾玖元伍角玖分(22,026,539.59元)(含税)
2.交货时间:乙方必须根据甲方交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供货时间。
3.履约担保: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10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到期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塔筒全部生产完成为止。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停工,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最长至2021年12月25日。
4.付款条件
甲方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或不超过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承兑比例不大于合同额的50%)。
4.1 预付款:合同总价的10%;投料款:合同总价的10%。
4.2 预制场建设进度款及结算款支付:
预制场完工,乙方出具竣工图。竣工图及工程量提交甲方确认,乙方开具100%完成产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及加盖乙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给甲方后,支付预制场建设总价的60%。
预制场建设所有工作内容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后,办理结算,乙方开具加盖乙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给甲方后,甲方支付预制场建设结算总价的15%。
预制场建设完成一年或发货完成后30天内,甲方收到加盖乙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后,支付预制场工程合同结算总价的5%。
4.3 预制塔筒进度款及结算款支付:
4.3.1 制作完成:每月28日按当月完成混凝土塔筒套数(未成套不予计量、不合格品或需报废的筒节不予计量)申请,申请同时必须提供配套的生产过程资料及各项检、试验辅助资料和甲方所签署单套塔筒验收合格。次月15日前,乙方开具100%完成产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
率13%)及加盖乙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给甲方后,支付上月所完成混凝土塔筒套数价款的40%。
4.3.2 吊装完成:每月乙方所预制完成的塔筒塔架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15天内,甲方收到加盖乙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后,支付已完成产值的30%。全部筒节预制完成且具备交货条件后,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停工延迟吊装超过两个月的,按吊装完成节点支付工程款;
4.3.3 初验款:在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后,经第三方审计完成后1个月内,甲方收到加盖乙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95%。(甲方收到乙方完整的结算资料后60天内出具审查意见。)
4.4 质保金:产品质量保证期满5年后一个月内,甲方收到加盖乙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后,支付工程结算价的5%。
5.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甲乙双方可另行商定。
5.2 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当期银行贷款利率给付利息。乙方应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5.3 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5.4 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6.生效条件: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签订标志着公司进入了一个新行业,公司在人力、技术、产能等方面均能满足项目需求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本次合同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2.53%。本项目的履行预计对公司
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3.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工程合同而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过程遭遇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计的因素,有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风险;
2.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等其他运营成本的上升将影响该合同收益;
3.合同采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金海察北50MW风电场混凝土塔筒施工工程合同书》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8月 14日
[2021-07-31]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项目成交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32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项目成交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司尚未与该工程业主方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待合同签订后另行公告,提请投资者谨慎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成交通知书,确定公司为济宁市引黄西线工程(一期)PCCP 管道材料采购(包七)的供应商,合同拟签订金额约为人民币63,632,400 元(含税),大写:人民币陆仟叁佰陆拾叁万贰仟肆佰元整。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业主方:山东公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济宁市引黄西线工程(一期)PCCP 管道材料采购项目(包七)
3. 项目规模:PCCP 管材(DN1400)采购,约 2.7 万米,此为暂定数量,
最终以实际发生签收数量为准。
4. 供货期:按采购人要求供货。
5. 2020年度,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6. 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的影响
1. 本项目涉及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7.30%。本项目的履行,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 本项目的取得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工程合同而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三、风险提示
1. 原材料价格上涨将影响该合同收益;
2. 由于不可抗力等无法预见的原因,可能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风险;
3. 公司尚未与该工程业主方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待合同签订后另行公告,提请投资者谨慎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7 月31 日
[2021-07-28] (002205)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1-031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司尚未与该工程业主方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待合同签订后另行公告,提请投资者谨慎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江苏金海风电塔筒科技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金海察北 50MW 风电项目混凝土塔筒施工工程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人民币贰仟贰佰零贰万陆仟伍佰叁拾玖元伍角玖分(22,026,539.59 元,不含税金额为 19,523,189.49 元,其中预制场建设税率为9%,现浇段和塔筒预制税率为13%),工期为85日历天。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业主方:江苏金海风电塔筒科技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金海察北50MW风电项目混凝土塔筒施工工程
3. 项目规模:16台套混凝土风电塔筒
4. 计划工期:85日历天
5. 2020年度,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6. 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拟中标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2.53%。本项目的中标,标志着公司进入了一个新行业,本项目的履行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 本次中标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工程合同而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三、风险提示
1. 原材料价格上涨将影响该合同收益;
2. 由于不可抗力等无法预见的原因,可能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风险;
3. 公司尚未与该工程业主方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待合同签订后另行公告,提请投资者谨慎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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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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