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187什么时候复牌?-广百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广百股份002187≈≈(更新:22.02.25)
[2022-02-25] (002187)广百股份: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1、发行数量:275,196,611股
2、发行价格:8.1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699,999,999.30元
4、募集资金净额:699,918,471.23元
5、上市时间:2022年3月1日
[2022-02-25] (002187)广百股份: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广百股份
股票代码: 002187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 12 号 23 楼
通信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 122 号 9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广州市广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 12 号 2201 房
通信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 12 号 2201 房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广州广商鑫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 106 号(自编 1 号楼)
X1301-G010518(集群注册)(JM)
通信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 112 号珠江国际大厦 2402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 120 号
通信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 120 号
股份变动性质:因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百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百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化的原因是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项下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 86,419,753 股普通股,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加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广州商控......5
二、广商资本......6
三、广商基金......7
四、岭南控股......9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11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11
二、未来十二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11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12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方案 ......1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12
三、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3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
限制情况......13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3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14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16
一、备查文件......16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7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1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广百股份 指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商资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广商鑫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广州商控 指 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友谊集团 指 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
广商资本 指 广州市广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广商基金 指 广州广商鑫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码:
岭南控股 指
000524.SZ)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百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友谊集团 100%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重
指 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
组交易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不超过 7 亿元配套资金
广百股份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项下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非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86,419,753 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699,999,999.30 元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股份被动稀释,导致其在公司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份权益发生变动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
《准则 15 号》 指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准则 16 号》 指
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指
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广州商控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州商控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 12 号 23 楼
法定代表人 江国源
注册资本 72,366 万元
成立时间 1996 年 06 月 1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231244547W
公司类型及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资
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公共关系服务;市场调研服务;商品信息
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自有资
金投资;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
庆典、艺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演出、展览等,
经营范围 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投资管理服务;
商业特许经营;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贸易代
理;佣金代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道路货
物运输代理;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其他仓储业(不
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房地产开发经
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屋租赁;
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室内装饰、设计
经营期限 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
通讯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 122 号 9 楼
联系电话 020-83380977
(二)广州商控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州商控的现任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或者地区的居
留权
江国源 党委副书记、副董 男 中国 广州 否
事
[2022-02-16] (002187)广百股份: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3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7 亿元。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6,419,753 股,每股面值 1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699,999,999.3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即发行登记费)人民币 81,528.0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9,918,471.2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2 月 10 日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510007 号验资报告。现就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事宜。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686009982 600,00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支行 020900022310118 99,999,999.30
注:上述专户初始存放金额含尚未支付的股份发行登记费。
近日,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公司,乙方为开户银行,丙方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甲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主办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5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主办人。丙方更换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书面通知更换后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义务
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解除。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2-16] (002187)广百股份: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股票数量:86,419,753股
发行价格:8.10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699,999,999.30元
募集资金净额:699,918,471.23元
[2022-01-22] (002187)广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以书面及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六名,实到六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
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事宜。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2022-01-22] (002187)广百股份: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3 月 22 日,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3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7 亿元。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事宜。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2022-01-19] (002187)广百股份: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 ? 亏损 ?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上年同期
项 目 本报告期
重组前 重组后
盈利:24,000 万元–
30,00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 比重组前上年同期增长
股东的净利润 254.36% - 342.95%;比 盈利:6,772.81 万元 盈利:23,211.82万元
重组后上年同期增长
3.4% -29.24%。
盈利:16,000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 22,000 万元
损益后的净利 比重组前上年同期增长 盈利:5,142.6 万元 盈利:12,756.86万元
润 211.13% - 327.8%;比重
组 后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25.42% -72.46%。
盈利:0.39 元/股–0.49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盈利:0.200 元/股 盈利:0.376 元/股
注:
①2021年7月公司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大 资产重组定向增发新股登记上市,上年同期的重组后数据为模拟重组完成后合并报表范围测 算所得。
②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重组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按照重组后的股本 617,619,179 股计算,上年同期(重组前)的基本每股收益按照重组前的股本 342,422,568 股计算。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在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后,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对比上年同期重组前业绩增幅较大,主要原因是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定向增发新股登记上市,2021 年 7 月广州友
谊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重组标的公司资产注入,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得到显著提高,从而带来业绩的大幅增长。
2、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对比上年同期重组后业绩增幅较大,主要原因是 2020
年春节前夕突发新冠肺炎疫情,消费市场遭遇重创,公司正常经营受到较大冲击。今年公司做好生产经营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有序开展各项业务,经营业绩有较大改善。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2022-01-18] (002187)广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0)。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商控”)计划自此次股份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增持价格不超过 8.14 元/股。
2.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间达半,
广州商控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6,910,9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4%,增持金额为 13,416.94 万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后续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广州商控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2,276,4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51%。
3.其他增持情况,2021 年 12 月 28 日,广州商控收到《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将
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9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穗国资产权〔2021〕19 号),将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的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岭南集团”)9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广
州商控。岭南集团为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控股”,000524.SZ)的控股股东,直接及间接持有岭南控股 60.99%股份;岭南控股持有公司 8,153,999 股,占总股本 1.32%。此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实施完毕后,广州商控将持有岭南集团 90%的股权,并通过岭南控股增加间接控制公司的股份8,153,999 股,占总股本 1.32%。
4.广州商控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
2.增持股份金额: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20,000 万元。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价格不超过 8.14 元/股,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
5.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股份不基于广州商控控股股东的特定身份。
7. 本次增持计划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规定期限内广州商控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8.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广州商控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3. 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4.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广州商控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四、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截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广州商控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6,910,9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增持金额为13,416.94万元。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广州商控将在实施增持计划股份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窗口期及锁定期的相关规定。
4. 若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时,广州商控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价格上限等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六、备查文件
广州商控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1-12-31] (002187)广百股份:关于签订西湖路12号9楼和18号地下一层物业续租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西湖路 12 号 9 楼和 18 号地下一层物业续租合同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1 年 12 月 30 日,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商控”)在广州市签署房屋租
赁合同,续租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 12 号 9 楼和 18 号地下一层物业用于公司
广百北京路店商场经营。
2、广州商控为公司控股股东,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
通过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冯凯芸、钱圣山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 12 号 23 楼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江国源
注册资本:72,366 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91440101231244547W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公共关系服务;市场调研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庆典、艺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演出、展览等,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投资管理服务;商业特许经营;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贸易代理;佣金代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代理;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室内装饰、设计。
主要股东: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 90%,广东省
财政厅持股比例 10%。
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广州商控是广州市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经营的大型商业企业,于 1996 年 6
月由原广州市第一商业局撤销建制后成建制组建,2001 年重组,整合托管了广州大部分国有百货物资企业。现经营的主要业务包括百货零售、批发代理、物流
配送、专业市场及物业管理等。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广州商控总
资产为 1,551,740.5 万元,净资产为 919,171.7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133,688.6 万元,净利润 36,906.1 万元。
3、广州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 389,710,614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63.10%,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4、广州商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此次续租的物业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 12 号 9 楼和 18 号地下一层,为公
司广百北京路店商场经营物业,租赁面积共计 5211.3944 平方米,其中西湖路 12
号 9 楼面积为 2521.4377 平方米,西湖路 18 号地下一层面积为 2689.9567 平方米。
广州商控拥有上述物业的所有权和出租权。上述物业不存在抵押及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情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的租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租赁面积
租赁面积共计5211.3944平方米,其中:
(1)西湖路12号9楼租赁面积为2521.4377平方米;
(2)西湖路18号地下一层租赁面积为2689.9567平方米。
3、合同金额
六年合同期内租金总额为人民币5244万元。
4、支付方式
租金按月结算,每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5、协议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协议签署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其他情况;不会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续租物业为公司广百北京路店商场经营物业,续租物业有利于广百北京路店经营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广州商控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
金额为4138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续租西湖路12号9楼和18号地下一层物业事项。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1-12-30] (002187)广百股份:关于岭南集团9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控股股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岭南集团 9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控股股东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
《关于控股股东拟实施联合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根据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整合市属资源打造广州商贸旅游产业龙头企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国资改革﹝2021﹞13 号),为有效整合广州市属商旅产业资源,全面推动消费升级,打造全国具有领先地位的商旅产业集团,助力广州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广州市国资委拟对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商控”)和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集团”)实施联合重组。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州商控发来的《关于岭南集团 90%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广州商控的告知函》,广州商控于 2021 年 12月 28日收到《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将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9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穗国资产权〔2021〕—19 号),通知表示将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的岭南集团 9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广州商控。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岭南集团为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控股”,000524.SZ)的控股股东,主要从事旅游、酒店、会展和食品业务,直接及间接持有岭南控股 60.99%股份;岭南控股持有公司 8,153,999 股,占总股本 1.32%。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实施完毕后,广州商控将持有岭南集团 90%的股权,并通过岭南控股增加间接控制公司的股份 8,153,999 股,占总股本 1.32%。
2、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岭南集团 9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广州商控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1-12-30] (002187)广百股份:关于签订广州友谊环市东商店南馆物业续租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广州友谊环市东商店南馆物业续租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鉴于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友谊”)环市东商店南馆物业租约将于 2021 年 12月 31 日到期,为确保广州友谊环市东商店经营的稳定性和延续性,经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 12 月 28 日,广州友谊与广州世界
贸易中心大厦有限公司、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续租相关协议,继续租赁位于广州市环市东路 371-375 号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裙楼首至六层商场物业,具体包括首层(一楼)大堂下夹层,首至六层商场,建筑面积
24,925.21 平方米,租赁期限 8 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总金额(含租金及管理费)为 86,146 万元。
上述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续租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该续租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物业业主方
(1)公司名称: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友华;
注册资本:2,000 万(美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经营范围: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371-375 号。
(2)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物业管理方
(1)公司名称: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欧阳录德;注册资本:50 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371-375 号世贸南塔七楼。
(2)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续租协议的主要内容
1、物业续租协议
(1)合同主体
出租方(甲方):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
广州市环市东路 371-375 号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裙楼首至六层商场物业,
具体包括首层(一楼)大堂下夹层,首至六层商场,建筑面积 24,925.21 平方米。
(3)交易金额及支付方式
租期内租金总额约为人民币 78,176 万元,每月以汇款或支票方式支付。
(4)租赁期限
续租期八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
(5)协议生效条件及时间
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6)协议签署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
2、物业管理协议
(1)合同主体
甲方: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管理标的
甲方承租的裙楼商场、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设备、天桥及大厦建筑物外墙。
(3)交易金额及支付方式
合同期内物业管理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7,970 万元,每月以现金、支票、汇票
方式支付。
(4)协议期限
协议期八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止。
(5)协议生效条件及时间
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6)协议签署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交易事项用于广州友谊继续经营环市东商店南馆,有利于巩固广州友谊在环市东商圈的市场地位。
2、上述续租项目年均租金及管理费约 10,76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 4.57%,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上述续租协议不存在重大风险,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不可避免又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履行。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1-12-25] (002187)广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以书面
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六名,实到六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续租西湖路 12 号 9 楼和
18 号地下一层物业的议案》。鉴于公司广百北京路店商场九层及负一层物业租约
将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到期,为确保广百北京路店经营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同
意公司与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商控”)续签租赁合
同。上述续租物业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 12 号 9 楼及 18 号地下一层,为广百
北京路店商场经营物业,建筑面积分别为 2521.4377 平方米和 2689.9567 平方米,
续租期 6 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续租期租金总额为 5244
万元。目前相关租赁协议尚未签署,待签署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由于广州商控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述续租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冯凯芸、钱圣山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表决。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2021-12-07] (002187)广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
议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以书面
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六名,实到六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广州友谊续租环市东商店
南馆物业的议案》。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州友谊”)环市东商店南馆物业租约将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到期,为确保广州友
谊环市东商店经营稳定性和延续性,同意广州友谊续租环市东商店南馆物业,并签订相关租赁及物业管理合同。该物业位于广州市环市东路 371-375 号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裙楼首至六层商场,建筑面积 24,925.21 平方米,租赁期限 8 年,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交易总金额(含租金及管理费)为
86,146 万元。目前相关租赁协议尚未签署,待签署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高管人员年度薪酬的
议案》。钱圣山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2021-11-23] (002187)广百股份:广州商控关于增持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2%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广州商控关于增持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达到 2%的公告
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披露了
《广州商控关于增持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5),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广州商控”)的通知,广州商控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22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 6,176,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累计增持 12,352,2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 12 号 23 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
股票简称 广百股份 股票代码 002187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股数(万股) 增持比例(%)
A 股 617.61 1%
合 计 617.61 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广州商 18845.2549 30.51% 19462.8649 31.51%
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广州市 12387.8934 20.06% 12387.8934 20.06%
广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广州广
商鑫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6304.9032 10.21% 6304.9032 10.21%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股份 37538.0515 60.78% 38155.6615 61.7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845.2549 30.51% 19462.8649 31.5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692.7966 30.27% 18692.7966 30.27%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本次股份增持是广州商控为了履行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详见公司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划 后续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继续执行
股份增持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 是√否□
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广州商控承诺:在规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份。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02] (002187)广百股份:广州商控关于增持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广州商控关于增持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达到 1%的公告
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收到公
司控股股东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商控”)发来的《关
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截止 2021 年 10 月 29 日,广州商控已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 6,176,11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 12 号 23 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
股票简称 广百股份 股票代码 002187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股数(万股) 增持比例(%)
A 股 617.6111 1%
合 计 617.6111 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广州商 18227.6438 29.51% 18845.2549 30.51%
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广州市 12387.8934 20.06% 12387.8934 20.06%
广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广州广
商鑫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6304.9032 10.21% 6304.9032 10.21%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股份 36920.4404 59.78% 37538.0515 60.7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227.6438 29.51% 18845.2549 30.5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692.7966 30.27% 18692.7966 30.27%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本次股份增持是广州商控为了履行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详见公司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划 后续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继续执行
股份增持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 是√否□
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广州商控承诺:在规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份。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2021-10-29] (002187)广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拟实施联合重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实施联合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百股份”)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收到控股股东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商控”)《关于广州商控与岭南集团联合重组为岭南商旅集团的告知函》,根据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整合市属资源打造广州商贸旅游产业龙头企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国资改革﹝2021﹞13 号),为有效整合广州市属商旅产业资源,全面推动消费升级,打造全国具有领先地位的商旅产业集团,助力广州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广州市国资委拟对广州商控和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集团”)实施联合重组,改组设立广州岭南商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岭南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2号中国大酒店商业大厦C413-4室及D4、
D5、D6 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冯劲
注册资本:201,969.249785 万人民币
税务登记证号码:91440101771196574A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股权结构:广州市国资委持有岭南集团 90%股权,广东省财政厅持有岭南集
团 10%股权。
经营及发展状况:岭南集团成立于 2005 年,以旅游和酒店为核心主业,位
列中国服务业企业 500 强第 296 位,中国旅游集团 20 强、中国饭店集团 50 强。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控股”,SZ000524)为岭南集团旗下旅游板块运营主体,岭南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岭南控股 60.99%股份。岭南控股持有广百股份 8,153,999 股,占总股本 1.32%。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联合重组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联合重组尚需履行必要的程序并获得有关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该事项进展尚停留在公司控股股东层面,暂不涉及上市公司,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后续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关于广州商控与岭南集团联合重组为岭南商旅集团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2021-10-29] (002187)广百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3元
每股净资产: 5.833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8%
营业总收入: 44.1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73亿元
[2021-10-19] (002187)广百股份: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及行权价格调整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及
行权价格调整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议案》和《关于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7.38 元/股;鉴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13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整和个人原因离职,同意将上述离职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1.2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鉴于公司 2020 年的业绩考核未达到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意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88.08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及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2021 年 10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
认,公司已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及调整事宜。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调整行权价格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部分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2021-10-19] (002187)广百股份: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10 月 18 日收到公司监事李建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李建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建新先生辞职将会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将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生效。在辞职尚未生效之前,李建新先生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辞职生效后,李建新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监事会谨向李建新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2021-10-15] (002187)广百股份: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上年同期
项 目 年 9 月 30 日
重组前 重组后
盈利:15,000 万元–
19,00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 比重组前上年同期增长
股东的净利润 1312.19% - 1688.77%; 盈利:1,062.18 万元 盈利:8,712.76 万元
比重组后上年同期增长
72.16% -118.07%。
盈利:0.24 元/股–0.31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盈利:0.03 元/股 盈利:0.14 元/股
(2)2021 年第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上年同期
项 目 年 9 月 30 日
重组前 重组后
盈利:1,800 万元–2,30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 比重组前上年同期下降
股东的净利润 30.52% - 45.62%;比重 盈利:3,310.34 万元 盈利:7,172.65 万元
组 后 上 年 同 期 下 降
67.93% - 74.9%。
盈利:0.029元/股–0.037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盈利:0.10 元/股 盈利:0.12 元/股
注: ①2021 年 7 月公司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
权重大资产重组定向增发新股登记上市,上年同期的重组后数据为模拟重组完成后合并报表 范围测算所得。
②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重组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按照重组后的股本 617,619,179 股计
算,上年同期(重组前)的基本每股收益按照重组前的股本 342,422,568 股计算。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对比上年同期重组前业绩增幅较大,主要原因
是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完成资产过户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完成
重大资产重组定向增发新股登记上市,2021 年 7 月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重组标的公司资产注入,公司经 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得到显着提高,从而带来业绩的大幅增长。
2、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对比上年同期重组后业绩增幅较大,主要原因
系 2020 年春节前夕突发新冠肺炎疫情,消费市场遭遇重创,公司正常经营受到 较大冲击。今年公司做好生产经营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有序开展各项业务, 经营业绩有较大改善。
3、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业绩比上年同期重组前和重组后业绩降幅较大,主
要原因系去年同期三季度处于疫情恢复阶段,消费市场稳步增长,公司销售情况 较好,而本期广州市发生本土疫情,公司经营又遭挫折,客流量大幅减少,销售 直线下滑,尤其是处于疫情管控区的荔胜广场店采取了停业措施,同时公司为履 行社会责任,在第三季度对中小企业给予租金减免优惠,综合影响公司第三季度 经营业绩大幅下跌。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2021-10-15] (002187)广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商控”)的通知,广州商控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且不高于2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持价格为不超过8.14元/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控股股东广州商控。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广州商控持有公司 182,276,4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51%。另外,其控制的广州市广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广州广商鑫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公司 123,878,934 股及 63,049,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6%及 10.21%。
3、于本公告披露之日前 12 个月内,广州商控没有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4、于本公告披露之日前 6 个月内,广州商控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和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 10,000 万元人民币且
不高于 20,000 万元人民币。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8.14 元/股,广州商控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控股股东的特定身份。
7、本次增持计划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增持主体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3、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4、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股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窗口期及锁定期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若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时,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价格上限等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广州商控出具的《增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2021-09-30] (002187)广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以书面及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六名,实到六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调整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7.3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及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董事钱圣山作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其余 5 名董事参与表决。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13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整和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规定,上述13 名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1.2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本次调整后,公
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251.40 万份调整为 220.20 万份,激励对象由 129 名
调整为 116 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行权价
格及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董事钱圣山作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其余 6 名董事参与表决。
三、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
予以注销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的业绩考核未达到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决定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88.08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及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董事钱圣山作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其余 5 名董事参与表决。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2021-09-30] (002187)广百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同意公司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2021-09-30] (002187)广百股份: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及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及获
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议案》和《关于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8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19年7月1日,广东省国资委《关于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备案意见的复函》(粤国资函[2019]764号)以及2019年7月2日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广百股份实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穗国资批[2019]109号),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3、2019年7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4、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16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9年8月2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
5、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9年9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调整后行权价格为7.60元/股。
7、2019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登记工作,
期权简称:广百 JLC1,期权代码:037836,实际授予数量为 251.40 万份。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1、根据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42,422,5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1.7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该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42,422,5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该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派息时的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基于上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7.60-0.17-0.05=7.38 元/股。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廖雪强等 13 名员工因工作调整和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上述 13 名员工获授的 31.2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拟注销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如下:
序号 姓名 激励方式 获授数量(万份)
1 廖雪强 股票期权 13.6
2 黄路桂 股票期权 1.6
3 区丽芬 股票期权 1.6
4 李 穗 股票期权 1.6
5 陈伟民 股票期权 1.6
6 梁建华 股票期权 1.4
7 李健翔 股票期权 1.4
8 冯伟成 股票期权 1.4
9 曾妙玲 股票期权 1.4
10 张茂英 股票期权 1.4
11 吴伟红 股票期权 1.4
12 朱福萍 股票期权 1.4
13 区凤霞 股票期权 1.4
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251.40万份调整为220.20万份,激励对象由 129 名调整为 116 名。
四、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权的必要条件。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指标为:以 2017 年业绩为基数,2020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同期 75 分位增长率水平;2020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
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6.7%,且不低于 2020 年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 95%;2020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 40%。
公司股票期权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以 2017 年业绩为基数,2020 年公司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 62.99%;2020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87%;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为 91.17%,2020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25.28%。因此,公司 2020
年的业绩考核未达到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因此,公司决定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88.08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五、本次调整和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及注销部分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及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调整和注销。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及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调整和注销。
八、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依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等。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及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2021-08-28] (002187)广百股份: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 11:00 时,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 12 号 11 楼公司
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
次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倩文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发表
如下意见: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变更会计政策。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2021-08-28] (002187)广百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30 时,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 12 号十一楼
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六名,实到六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冯凯芸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43)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变更会计政策。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三、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为 12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2021-08-28] (002187)广百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9元
每股净资产: 7.842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9%
营业总收入: 17.7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598.40万元
[2021-08-11] (002187)广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国有股权划转充实社保基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国有股权划转充实社保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控股股东部分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划转的具体情况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商控”)的通知,根据《广州市国资委转发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国资产权【2021】1 号)及《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
资【2020】78 号)文件决定,以 2020 年 12 月 30 日为划转基准日,广州市人民
政府将持有广州商贸投资控投集团有限公司的 10%股权一次性划转给广东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代省政府集中持有,并委托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专
户管理。广州商控已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完成本次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
金有关事项的商事登记。
二、本次划转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前,广州商控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市国资委持有广州商控 100%股权;广州商控直接持有公司182,276,438 股,通过控股子公司广州市广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23,878,934 股,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广州广商鑫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63,049,032 股,通过其参股子公司广州市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间接持有公司 10,800,000 股,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 61.53%。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广州商控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市国资委持有广州商控 90%股权,广东省财政厅持有广州商控 10%股权;广州商控直接持有公司 182,276,438 股,通过控股子公司广州市广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23,878,934 股,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广州广商鑫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63,049,032 股,通过其参股子公司广州市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0,800,000 股,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 61.53%。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广州商控,实际控制人仍为广州市国资委。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广州商控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函》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2021-08-05] (002187)广百股份: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百股份”)以 8.03 元/股发行价格向广州市广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商资本”)、广州广商鑫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商基金”)、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及建投华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计发行 275,196,611 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集团”)100%股权,其中向广商资本发行 123,878,934 股股份,向广商基金发行 63,049,032 股股份。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7 月 7 日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披露的《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一、股份锁定承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48 条的规定,广商资本、广商
基金分别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主要承诺事项
如下:
“广商资本、广商基金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完成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广商资本与广商基金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股份发行结束后,如因广百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使广商资本、广商基金被动增持的广百股份之股份亦应遵守承诺有关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股份锁定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票存在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本次交易发行价格 8.03
元/股的情况,根据前述承诺,广商资本、广商基金因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取得股份对价而合计持有的公司186,927,966股股份将在36个月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即股份锁定期延长至 2025 年 1 月 6 日。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
[2021-07-15] (002187)广百股份: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 ? 亏损√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比上年同期(上升):322% –411%
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2248.16 万元
盈利:5000 万元–7000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 0.15 元– 0.20 元 亏损:0.07 元
注:本预告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上升,主要原因如下:
去年突发的新冠疫情及防控措施对零售业影响程度很大,疫情期间,商场人流稀少,餐饮休闲、儿童及娱乐类等租户停业等因素,对公司去年同期经营造成很大影响。2021 年 1-5 月,由于国内疫情控制得当,消费市场逐步复苏,同时,
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创新营销模式,加强线上线下融合,使营业收入逐步增长,盈利水平逐步恢复,5 月下旬起至 6 月,受广州市新一波疫情影响,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增幅有所减缓。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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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002187)广百股份: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1、发行数量:275,196,611股
2、发行价格:8.1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699,999,999.30元
4、募集资金净额:699,918,471.23元
5、上市时间:2022年3月1日
[2022-02-25] (002187)广百股份: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广百股份
股票代码: 002187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 12 号 23 楼
通信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 122 号 9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广州市广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 12 号 2201 房
通信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 12 号 2201 房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广州广商鑫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 106 号(自编 1 号楼)
X1301-G010518(集群注册)(JM)
通信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 112 号珠江国际大厦 2402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 120 号
通信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 120 号
股份变动性质:因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百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百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化的原因是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项下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 86,419,753 股普通股,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加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广州商控......5
二、广商资本......6
三、广商基金......7
四、岭南控股......9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11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11
二、未来十二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11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12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方案 ......1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12
三、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3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
限制情况......13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3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14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16
一、备查文件......16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7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1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广百股份 指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商资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广商鑫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广州商控 指 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友谊集团 指 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
广商资本 指 广州市广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广商基金 指 广州广商鑫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码:
岭南控股 指
000524.SZ)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百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友谊集团 100%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重
指 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
组交易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不超过 7 亿元配套资金
广百股份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项下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非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86,419,753 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699,999,999.30 元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股份被动稀释,导致其在公司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份权益发生变动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
《准则 15 号》 指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准则 16 号》 指
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指
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广州商控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州商控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 12 号 23 楼
法定代表人 江国源
注册资本 72,366 万元
成立时间 1996 年 06 月 1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231244547W
公司类型及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资
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公共关系服务;市场调研服务;商品信息
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自有资
金投资;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
庆典、艺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演出、展览等,
经营范围 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投资管理服务;
商业特许经营;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贸易代
理;佣金代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道路货
物运输代理;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其他仓储业(不
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房地产开发经
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屋租赁;
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室内装饰、设计
经营期限 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
通讯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 122 号 9 楼
联系电话 020-83380977
(二)广州商控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州商控的现任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或者地区的居
留权
江国源 党委副书记、副董 男 中国 广州 否
事
[2022-02-16] (002187)广百股份: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3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7 亿元。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6,419,753 股,每股面值 1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699,999,999.3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即发行登记费)人民币 81,528.0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9,918,471.2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2 月 10 日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510007 号验资报告。现就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事宜。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686009982 600,00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支行 020900022310118 99,999,999.30
注:上述专户初始存放金额含尚未支付的股份发行登记费。
近日,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公司,乙方为开户银行,丙方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甲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主办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5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主办人。丙方更换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书面通知更换后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义务
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解除。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2022-02-16] (002187)广百股份: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股票数量:86,419,753股
发行价格:8.10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699,999,999.30元
募集资金净额:699,918,471.23元
[2022-01-22] (002187)广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以书面及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六名,实到六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
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事宜。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2022-01-22] (002187)广百股份: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3 月 22 日,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3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7 亿元。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事宜。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2022-01-19] (002187)广百股份: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 ? 亏损 ?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上年同期
项 目 本报告期
重组前 重组后
盈利:24,000 万元–
30,00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 比重组前上年同期增长
股东的净利润 254.36% - 342.95%;比 盈利:6,772.81 万元 盈利:23,211.82万元
重组后上年同期增长
3.4% -29.24%。
盈利:16,000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 22,000 万元
损益后的净利 比重组前上年同期增长 盈利:5,142.6 万元 盈利:12,756.86万元
润 211.13% - 327.8%;比重
组 后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25.42% -72.46%。
盈利:0.39 元/股–0.49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盈利:0.200 元/股 盈利:0.376 元/股
注:
①2021年7月公司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大 资产重组定向增发新股登记上市,上年同期的重组后数据为模拟重组完成后合并报表范围测 算所得。
②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重组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按照重组后的股本 617,619,179 股计算,上年同期(重组前)的基本每股收益按照重组前的股本 342,422,568 股计算。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在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后,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对比上年同期重组前业绩增幅较大,主要原因是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定向增发新股登记上市,2021 年 7 月广州友
谊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重组标的公司资产注入,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得到显著提高,从而带来业绩的大幅增长。
2、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对比上年同期重组后业绩增幅较大,主要原因是 2020
年春节前夕突发新冠肺炎疫情,消费市场遭遇重创,公司正常经营受到较大冲击。今年公司做好生产经营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有序开展各项业务,经营业绩有较大改善。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2022-01-18] (002187)广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0)。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商控”)计划自此次股份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增持价格不超过 8.14 元/股。
2.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间达半,
广州商控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6,910,9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4%,增持金额为 13,416.94 万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后续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广州商控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2,276,4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51%。
3.其他增持情况,2021 年 12 月 28 日,广州商控收到《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将
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9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穗国资产权〔2021〕19 号),将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的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岭南集团”)9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广
州商控。岭南集团为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控股”,000524.SZ)的控股股东,直接及间接持有岭南控股 60.99%股份;岭南控股持有公司 8,153,999 股,占总股本 1.32%。此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实施完毕后,广州商控将持有岭南集团 90%的股权,并通过岭南控股增加间接控制公司的股份8,153,999 股,占总股本 1.32%。
4.广州商控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
2.增持股份金额: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20,000 万元。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价格不超过 8.14 元/股,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
5.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股份不基于广州商控控股股东的特定身份。
7. 本次增持计划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规定期限内广州商控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8.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广州商控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3. 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4.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广州商控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四、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截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广州商控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6,910,9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增持金额为13,416.94万元。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广州商控将在实施增持计划股份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窗口期及锁定期的相关规定。
4. 若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时,广州商控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价格上限等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六、备查文件
广州商控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1-12-31] (002187)广百股份:关于签订西湖路12号9楼和18号地下一层物业续租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西湖路 12 号 9 楼和 18 号地下一层物业续租合同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1 年 12 月 30 日,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商控”)在广州市签署房屋租
赁合同,续租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 12 号 9 楼和 18 号地下一层物业用于公司
广百北京路店商场经营。
2、广州商控为公司控股股东,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
通过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冯凯芸、钱圣山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 12 号 23 楼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江国源
注册资本:72,366 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91440101231244547W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公共关系服务;市场调研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庆典、艺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演出、展览等,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投资管理服务;商业特许经营;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贸易代理;佣金代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代理;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室内装饰、设计。
主要股东: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 90%,广东省
财政厅持股比例 10%。
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广州商控是广州市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经营的大型商业企业,于 1996 年 6
月由原广州市第一商业局撤销建制后成建制组建,2001 年重组,整合托管了广州大部分国有百货物资企业。现经营的主要业务包括百货零售、批发代理、物流
配送、专业市场及物业管理等。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广州商控总
资产为 1,551,740.5 万元,净资产为 919,171.7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133,688.6 万元,净利润 36,906.1 万元。
3、广州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 389,710,614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63.10%,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4、广州商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此次续租的物业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 12 号 9 楼和 18 号地下一层,为公
司广百北京路店商场经营物业,租赁面积共计 5211.3944 平方米,其中西湖路 12
号 9 楼面积为 2521.4377 平方米,西湖路 18 号地下一层面积为 2689.9567 平方米。
广州商控拥有上述物业的所有权和出租权。上述物业不存在抵押及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情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的租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租赁面积
租赁面积共计5211.3944平方米,其中:
(1)西湖路12号9楼租赁面积为2521.4377平方米;
(2)西湖路18号地下一层租赁面积为2689.9567平方米。
3、合同金额
六年合同期内租金总额为人民币5244万元。
4、支付方式
租金按月结算,每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5、协议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协议签署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其他情况;不会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续租物业为公司广百北京路店商场经营物业,续租物业有利于广百北京路店经营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广州商控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
金额为4138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续租西湖路12号9楼和18号地下一层物业事项。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1-12-30] (002187)广百股份:关于岭南集团9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控股股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岭南集团 9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控股股东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
《关于控股股东拟实施联合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根据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整合市属资源打造广州商贸旅游产业龙头企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国资改革﹝2021﹞13 号),为有效整合广州市属商旅产业资源,全面推动消费升级,打造全国具有领先地位的商旅产业集团,助力广州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广州市国资委拟对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商控”)和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集团”)实施联合重组。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州商控发来的《关于岭南集团 90%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广州商控的告知函》,广州商控于 2021 年 12月 28日收到《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将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9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穗国资产权〔2021〕—19 号),通知表示将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的岭南集团 9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广州商控。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岭南集团为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控股”,000524.SZ)的控股股东,主要从事旅游、酒店、会展和食品业务,直接及间接持有岭南控股 60.99%股份;岭南控股持有公司 8,153,999 股,占总股本 1.32%。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实施完毕后,广州商控将持有岭南集团 90%的股权,并通过岭南控股增加间接控制公司的股份 8,153,999 股,占总股本 1.32%。
2、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岭南集团 9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广州商控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1-12-30] (002187)广百股份:关于签订广州友谊环市东商店南馆物业续租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广州友谊环市东商店南馆物业续租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鉴于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友谊”)环市东商店南馆物业租约将于 2021 年 12月 31 日到期,为确保广州友谊环市东商店经营的稳定性和延续性,经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 12 月 28 日,广州友谊与广州世界
贸易中心大厦有限公司、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续租相关协议,继续租赁位于广州市环市东路 371-375 号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裙楼首至六层商场物业,具体包括首层(一楼)大堂下夹层,首至六层商场,建筑面积
24,925.21 平方米,租赁期限 8 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总金额(含租金及管理费)为 86,146 万元。
上述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续租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该续租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物业业主方
(1)公司名称: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友华;
注册资本:2,000 万(美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经营范围: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371-375 号。
(2)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物业管理方
(1)公司名称: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欧阳录德;注册资本:50 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371-375 号世贸南塔七楼。
(2)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续租协议的主要内容
1、物业续租协议
(1)合同主体
出租方(甲方):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
广州市环市东路 371-375 号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裙楼首至六层商场物业,
具体包括首层(一楼)大堂下夹层,首至六层商场,建筑面积 24,925.21 平方米。
(3)交易金额及支付方式
租期内租金总额约为人民币 78,176 万元,每月以汇款或支票方式支付。
(4)租赁期限
续租期八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
(5)协议生效条件及时间
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6)协议签署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
2、物业管理协议
(1)合同主体
甲方: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管理标的
甲方承租的裙楼商场、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设备、天桥及大厦建筑物外墙。
(3)交易金额及支付方式
合同期内物业管理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7,970 万元,每月以现金、支票、汇票
方式支付。
(4)协议期限
协议期八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止。
(5)协议生效条件及时间
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6)协议签署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交易事项用于广州友谊继续经营环市东商店南馆,有利于巩固广州友谊在环市东商圈的市场地位。
2、上述续租项目年均租金及管理费约 10,76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 4.57%,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上述续租协议不存在重大风险,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不可避免又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履行。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1-12-25] (002187)广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以书面
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六名,实到六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续租西湖路 12 号 9 楼和
18 号地下一层物业的议案》。鉴于公司广百北京路店商场九层及负一层物业租约
将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到期,为确保广百北京路店经营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同
意公司与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商控”)续签租赁合
同。上述续租物业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 12 号 9 楼及 18 号地下一层,为广百
北京路店商场经营物业,建筑面积分别为 2521.4377 平方米和 2689.9567 平方米,
续租期 6 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续租期租金总额为 5244
万元。目前相关租赁协议尚未签署,待签署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由于广州商控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述续租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冯凯芸、钱圣山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表决。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2021-12-07] (002187)广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
议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以书面
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六名,实到六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广州友谊续租环市东商店
南馆物业的议案》。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州友谊”)环市东商店南馆物业租约将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到期,为确保广州友
谊环市东商店经营稳定性和延续性,同意广州友谊续租环市东商店南馆物业,并签订相关租赁及物业管理合同。该物业位于广州市环市东路 371-375 号广州世界贸易中心大厦裙楼首至六层商场,建筑面积 24,925.21 平方米,租赁期限 8 年,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交易总金额(含租金及管理费)为
86,146 万元。目前相关租赁协议尚未签署,待签署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高管人员年度薪酬的
议案》。钱圣山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2021-11-23] (002187)广百股份:广州商控关于增持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2%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广州商控关于增持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达到 2%的公告
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披露了
《广州商控关于增持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5),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广州商控”)的通知,广州商控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22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 6,176,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累计增持 12,352,2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 12 号 23 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
股票简称 广百股份 股票代码 002187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股数(万股) 增持比例(%)
A 股 617.61 1%
合 计 617.61 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广州商 18845.2549 30.51% 19462.8649 31.51%
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广州市 12387.8934 20.06% 12387.8934 20.06%
广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广州广
商鑫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6304.9032 10.21% 6304.9032 10.21%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股份 37538.0515 60.78% 38155.6615 61.7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845.2549 30.51% 19462.8649 31.5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692.7966 30.27% 18692.7966 30.27%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本次股份增持是广州商控为了履行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详见公司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划 后续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继续执行
股份增持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 是√否□
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广州商控承诺:在规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份。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02] (002187)广百股份:广州商控关于增持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广州商控关于增持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达到 1%的公告
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收到公
司控股股东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商控”)发来的《关
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截止 2021 年 10 月 29 日,广州商控已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 6,176,11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 12 号 23 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
股票简称 广百股份 股票代码 002187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股数(万股) 增持比例(%)
A 股 617.6111 1%
合 计 617.6111 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广州商 18227.6438 29.51% 18845.2549 30.51%
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广州市 12387.8934 20.06% 12387.8934 20.06%
广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广州广
商鑫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6304.9032 10.21% 6304.9032 10.21%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股份 36920.4404 59.78% 37538.0515 60.7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227.6438 29.51% 18845.2549 30.5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692.7966 30.27% 18692.7966 30.27%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本次股份增持是广州商控为了履行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详见公司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划 后续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继续执行
股份增持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 是√否□
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广州商控承诺:在规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份。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2021-10-29] (002187)广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拟实施联合重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实施联合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百股份”)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收到控股股东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商控”)《关于广州商控与岭南集团联合重组为岭南商旅集团的告知函》,根据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整合市属资源打造广州商贸旅游产业龙头企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国资改革﹝2021﹞13 号),为有效整合广州市属商旅产业资源,全面推动消费升级,打造全国具有领先地位的商旅产业集团,助力广州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广州市国资委拟对广州商控和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集团”)实施联合重组,改组设立广州岭南商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岭南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2号中国大酒店商业大厦C413-4室及D4、
D5、D6 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冯劲
注册资本:201,969.249785 万人民币
税务登记证号码:91440101771196574A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股权结构:广州市国资委持有岭南集团 90%股权,广东省财政厅持有岭南集
团 10%股权。
经营及发展状况:岭南集团成立于 2005 年,以旅游和酒店为核心主业,位
列中国服务业企业 500 强第 296 位,中国旅游集团 20 强、中国饭店集团 50 强。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控股”,SZ000524)为岭南集团旗下旅游板块运营主体,岭南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岭南控股 60.99%股份。岭南控股持有广百股份 8,153,999 股,占总股本 1.32%。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联合重组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联合重组尚需履行必要的程序并获得有关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该事项进展尚停留在公司控股股东层面,暂不涉及上市公司,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后续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关于广州商控与岭南集团联合重组为岭南商旅集团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2021-10-29] (002187)广百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3元
每股净资产: 5.833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8%
营业总收入: 44.1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73亿元
[2021-10-19] (002187)广百股份: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及行权价格调整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及
行权价格调整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议案》和《关于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7.38 元/股;鉴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13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整和个人原因离职,同意将上述离职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1.2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鉴于公司 2020 年的业绩考核未达到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意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88.08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及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2021 年 10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
认,公司已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及调整事宜。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调整行权价格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部分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2021-10-19] (002187)广百股份: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10 月 18 日收到公司监事李建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李建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建新先生辞职将会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将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生效。在辞职尚未生效之前,李建新先生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辞职生效后,李建新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监事会谨向李建新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2021-10-15] (002187)广百股份: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上年同期
项 目 年 9 月 30 日
重组前 重组后
盈利:15,000 万元–
19,00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 比重组前上年同期增长
股东的净利润 1312.19% - 1688.77%; 盈利:1,062.18 万元 盈利:8,712.76 万元
比重组后上年同期增长
72.16% -118.07%。
盈利:0.24 元/股–0.31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盈利:0.03 元/股 盈利:0.14 元/股
(2)2021 年第三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上年同期
项 目 年 9 月 30 日
重组前 重组后
盈利:1,800 万元–2,30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 比重组前上年同期下降
股东的净利润 30.52% - 45.62%;比重 盈利:3,310.34 万元 盈利:7,172.65 万元
组 后 上 年 同 期 下 降
67.93% - 74.9%。
盈利:0.029元/股–0.037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盈利:0.10 元/股 盈利:0.12 元/股
注: ①2021 年 7 月公司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
权重大资产重组定向增发新股登记上市,上年同期的重组后数据为模拟重组完成后合并报表 范围测算所得。
②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重组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按照重组后的股本 617,619,179 股计
算,上年同期(重组前)的基本每股收益按照重组前的股本 342,422,568 股计算。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对比上年同期重组前业绩增幅较大,主要原因
是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完成资产过户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完成
重大资产重组定向增发新股登记上市,2021 年 7 月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重组标的公司资产注入,公司经 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得到显着提高,从而带来业绩的大幅增长。
2、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对比上年同期重组后业绩增幅较大,主要原因
系 2020 年春节前夕突发新冠肺炎疫情,消费市场遭遇重创,公司正常经营受到 较大冲击。今年公司做好生产经营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有序开展各项业务, 经营业绩有较大改善。
3、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业绩比上年同期重组前和重组后业绩降幅较大,主
要原因系去年同期三季度处于疫情恢复阶段,消费市场稳步增长,公司销售情况 较好,而本期广州市发生本土疫情,公司经营又遭挫折,客流量大幅减少,销售 直线下滑,尤其是处于疫情管控区的荔胜广场店采取了停业措施,同时公司为履 行社会责任,在第三季度对中小企业给予租金减免优惠,综合影响公司第三季度 经营业绩大幅下跌。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2021-10-15] (002187)广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商控”)的通知,广州商控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且不高于2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持价格为不超过8.14元/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控股股东广州商控。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广州商控持有公司 182,276,4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51%。另外,其控制的广州市广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广州广商鑫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公司 123,878,934 股及 63,049,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6%及 10.21%。
3、于本公告披露之日前 12 个月内,广州商控没有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4、于本公告披露之日前 6 个月内,广州商控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和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 10,000 万元人民币且
不高于 20,000 万元人民币。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8.14 元/股,广州商控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控股股东的特定身份。
7、本次增持计划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增持主体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3、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4、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股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窗口期及锁定期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若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时,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价格上限等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广州商控出具的《增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2021-09-30] (002187)广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以书面及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六名,实到六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调整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7.3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及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董事钱圣山作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其余 5 名董事参与表决。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13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整和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规定,上述13 名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1.2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本次调整后,公
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251.40 万份调整为 220.20 万份,激励对象由 129 名
调整为 116 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行权价
格及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董事钱圣山作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其余 6 名董事参与表决。
三、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
予以注销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的业绩考核未达到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决定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88.08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及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董事钱圣山作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其余 5 名董事参与表决。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2021-09-30] (002187)广百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同意公司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2021-09-30] (002187)广百股份: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及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及获
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议案》和《关于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8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19年7月1日,广东省国资委《关于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备案意见的复函》(粤国资函[2019]764号)以及2019年7月2日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广百股份实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穗国资批[2019]109号),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3、2019年7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4、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16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9年8月2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
5、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9年9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调整后行权价格为7.60元/股。
7、2019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登记工作,
期权简称:广百 JLC1,期权代码:037836,实际授予数量为 251.40 万份。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1、根据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42,422,5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1.7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该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42,422,5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该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派息时的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基于上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7.60-0.17-0.05=7.38 元/股。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廖雪强等 13 名员工因工作调整和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上述 13 名员工获授的 31.2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拟注销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如下:
序号 姓名 激励方式 获授数量(万份)
1 廖雪强 股票期权 13.6
2 黄路桂 股票期权 1.6
3 区丽芬 股票期权 1.6
4 李 穗 股票期权 1.6
5 陈伟民 股票期权 1.6
6 梁建华 股票期权 1.4
7 李健翔 股票期权 1.4
8 冯伟成 股票期权 1.4
9 曾妙玲 股票期权 1.4
10 张茂英 股票期权 1.4
11 吴伟红 股票期权 1.4
12 朱福萍 股票期权 1.4
13 区凤霞 股票期权 1.4
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251.40万份调整为220.20万份,激励对象由 129 名调整为 116 名。
四、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权的必要条件。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指标为:以 2017 年业绩为基数,2020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同期 75 分位增长率水平;2020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
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6.7%,且不低于 2020 年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 95%;2020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 40%。
公司股票期权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以 2017 年业绩为基数,2020 年公司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 62.99%;2020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87%;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为 91.17%,2020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25.28%。因此,公司 2020
年的业绩考核未达到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因此,公司决定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88.08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五、本次调整和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及注销部分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及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调整和注销。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及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调整和注销。
八、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依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等。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及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2021-08-28] (002187)广百股份: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 11:00 时,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 12 号 11 楼公司
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
次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倩文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发表
如下意见: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变更会计政策。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2021-08-28] (002187)广百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30 时,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 12 号十一楼
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六名,实到六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冯凯芸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43)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变更会计政策。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三、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为 12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2021-08-28] (002187)广百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9元
每股净资产: 7.842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9%
营业总收入: 17.7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598.40万元
[2021-08-11] (002187)广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国有股权划转充实社保基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国有股权划转充实社保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控股股东部分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划转的具体情况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商控”)的通知,根据《广州市国资委转发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国资产权【2021】1 号)及《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
资【2020】78 号)文件决定,以 2020 年 12 月 30 日为划转基准日,广州市人民
政府将持有广州商贸投资控投集团有限公司的 10%股权一次性划转给广东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代省政府集中持有,并委托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专
户管理。广州商控已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完成本次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
金有关事项的商事登记。
二、本次划转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前,广州商控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市国资委持有广州商控 100%股权;广州商控直接持有公司182,276,438 股,通过控股子公司广州市广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23,878,934 股,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广州广商鑫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63,049,032 股,通过其参股子公司广州市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间接持有公司 10,800,000 股,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 61.53%。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广州商控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市国资委持有广州商控 90%股权,广东省财政厅持有广州商控 10%股权;广州商控直接持有公司 182,276,438 股,通过控股子公司广州市广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23,878,934 股,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广州广商鑫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63,049,032 股,通过其参股子公司广州市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0,800,000 股,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 61.53%。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广州商控,实际控制人仍为广州市国资委。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广州商控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函》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2021-08-05] (002187)广百股份: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百股份”)以 8.03 元/股发行价格向广州市广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商资本”)、广州广商鑫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商基金”)、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及建投华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计发行 275,196,611 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集团”)100%股权,其中向广商资本发行 123,878,934 股股份,向广商基金发行 63,049,032 股股份。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7 月 7 日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披露的《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一、股份锁定承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48 条的规定,广商资本、广商
基金分别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主要承诺事项
如下:
“广商资本、广商基金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完成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广商资本与广商基金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股份发行结束后,如因广百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使广商资本、广商基金被动增持的广百股份之股份亦应遵守承诺有关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股份锁定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票存在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本次交易发行价格 8.03
元/股的情况,根据前述承诺,广商资本、广商基金因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取得股份对价而合计持有的公司186,927,966股股份将在36个月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即股份锁定期延长至 2025 年 1 月 6 日。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
[2021-07-15] (002187)广百股份: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 ? 亏损√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比上年同期(上升):322% –411%
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2248.16 万元
盈利:5000 万元–7000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 0.15 元– 0.20 元 亏损:0.07 元
注:本预告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上升,主要原因如下:
去年突发的新冠疫情及防控措施对零售业影响程度很大,疫情期间,商场人流稀少,餐饮休闲、儿童及娱乐类等租户停业等因素,对公司去年同期经营造成很大影响。2021 年 1-5 月,由于国内疫情控制得当,消费市场逐步复苏,同时,
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创新营销模式,加强线上线下融合,使营业收入逐步增长,盈利水平逐步恢复,5 月下旬起至 6 月,受广州市新一波疫情影响,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增幅有所减缓。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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