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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980什么时候复牌?-ST众泰停牌最新消息
 ≈≈*ST众泰000980≈≈(更新:22.02.19)
[2022-02-19] (000980)*ST众泰:公司澄清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2—028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关注到有部分媒体关于《长城汽车“吞下”众泰,收购众泰临沂工厂》的报道,基于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为避免对广大投资者构成误导,公司现予以澄清说明。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情况说明如下:
    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以下简称:“江南临沂分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在临沂设立的分公司。江南临沂分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7 月,营业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维修汽车及发动机和零部件。
    2016 年 11 月,公司设立临沂卓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泰汽车
销售公司”),注册资金 5000 万元,主要经营汽车销售,零部件批发、货物、技术的进出口等项目。
    上述两家公司所用厂房、停车场、办公场所等均租赁自临沂众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零部件公司”),临沂零部件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公司的下属子公司。
    截至目前,公司下属的江南临沂分公司及卓泰汽车销售公司与临沂零部件公司的部分租赁协议已到期。因公司下属的两家公司已停产、停工多时,基本无生产经营活动,所以对于协议到期的,两家公司没有续租。至于两家公司所属资产的后续处置目前尚未确定。
    公司及公司下属江南临沂分公司和卓泰汽车销售公司均未与长城汽车签署过任何战略协议。至于临沂零部件公司所在当地政府是否和长城汽车签署战略协议以及临沂零部件公司是否由长城汽车接管,因不涉及公司及公司下属企业,我
们无法判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已顺利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
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2022 年 1 月 14 日,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但因公司 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所以公司股票仍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
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1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
于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但仍处于退市风险警示状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2022 年 2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铁牛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变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 月 1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铁牛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占用问题已得到解决。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2022-02-18] (000980)*ST众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2-027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以书
面或传真方式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发出。
  2、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下午在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4、会议推举金荣皓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投票表决,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
案》。
  公司监事会选举金荣皓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公司监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金荣皓先生简历见 2022 年 1 月 26 日、2022 年 2 月 12 日分别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公司关于监事候选人简历的补充说明》(公告编号:2022-024)。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2022-02-18] (000980)*ST众泰: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 *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2—025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投票结束时间 2022 年
2 月 17 日下午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北湖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水椟先生。
  (6)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2年1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出。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89 人,代表股份 3,065,164,954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60.46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2,034,445,055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0.133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76 人,代表股份 1,030,719,89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0.333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86 人,代表股份 1,150,914,579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70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20,194,68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2.371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76 人,代表股份 1,030,719,899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20.3331%。
  经核查,不存在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3、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黄继宏先生、连刚先生、叶长青先生、刘娅女士、吕斌先生、楼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届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2
年 2 月 17 日至 2025 年 2 月 16 日。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 关于选举黄继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996,099,55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746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081,849,178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 关于选举连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003,760,0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996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089,509,639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1.3 关于选举叶长青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969,329,67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6.873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055,079,299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1.4 关于选举刘娅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974,305,24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035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060,054,872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1.5 关于选举吕斌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976,320,07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101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062,069,700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1.6 关于选举楼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971,312,47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6.938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057,062,095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崔晓钟先生、王务林先生、赵万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本届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2 年 2 月 17 日至 2025 年 2 月 16 日。
崔晓钟先生、王务林先生、赵万华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 关于选举崔晓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986,082,5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42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071,832,159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2.2 关于选举王务林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976,831,86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11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062,581,489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2.3 关于选举赵万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976,685,0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113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062,434,665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3、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金荣皓先生、李政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届监事任期三年,自 2022 年 2 月 17 日至 2025 年 2 月 16 日。具体表决结果如
下:
  3.1 关于选举金荣皓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979,853,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216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065,603,325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3.2 关于选举李政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979,488,8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204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065,238,430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王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与上述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本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
三年,自 2022 年 2 月 17 日至 2025 年 2 月 16 日。
  4、审议《关于铁牛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变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铁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786,250,375 股)、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4,786,192 股)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以下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 2,227,980,6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035%;反对 34,660,2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308%;弃权 1,48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9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7%。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99,980,6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183%;反对 34,660,2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507%;弃权 1,48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9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0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晏维、方冰清律师
  张晏维律师、方冰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为: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2022-02-18] (000980)*ST众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2—026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
以书面或传真方式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发出。
  2、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在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通
讯方式召开。
  3、公司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 9 名。
  4、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提议召开,并共同推举董事黄继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黄继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推选,一致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黄继宏、连刚、叶长青、王务林、赵万华,召集人:黄继宏;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提名委员会成员:黄继宏、刘娅、崔晓钟、王务林、赵万华,召集人:赵
万华;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3)审计委员会成员:刘娅、连刚、崔晓钟、王务林、赵万华,召集人:崔晓钟;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连刚、刘娅、崔晓钟、王务林、赵万华,召集人:王务林。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名,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聘任连刚先
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名,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聘任杨海峰
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4、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
务总监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总裁连刚先生的提名,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聘任刘娅
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聘任喻黎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聘任王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经审阅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方式符合法定程序;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务实,具有一定的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能胜任所聘职务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上述人员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备查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2:王菲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1: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连刚 :男,1960 年 2 月出生,博士学历,历任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
有限公司设计员、科长、部长、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董事长(兼任东安集团副总经理);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兼任哈航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哈飞汽车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兼任中国航空工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分党组书记、副总经理);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8 年 8月任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连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管人员的情形;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刘娅:女,1979 年 8 月出生,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本科学
历。历任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公司商务负责人,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商务总监,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事业部总裁助理,深圳市国民运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副总裁。
  刘娅女士持有深圳市力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32%的股份,深圳市力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1900 万股;刘娅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管人员的情形;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杨海峰,男,1978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办公室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杨海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94,000 股;除担任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管人员的情形;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喻黎黎,女,1982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投资分析师;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喻黎黎女士持有深圳市万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 万股,深圳市万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2300 万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管人员的情形;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 2:王菲女士简历
  王菲,女,1988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11 年参加工作并取
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2012 年 3 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王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2-02-12] (000980)*ST众泰: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2-023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及主要原因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存在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存在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13.4 条、13.5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星期二)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股
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因公司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四)、第(六)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二、进展情况
  1、目前公司的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收到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
《民事裁定书》,金华中院裁定确认众泰汽车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187)。
  因公司已顺利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
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2022 年 1 月 14 日,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但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所以公司股票仍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
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1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撤销对
公司股票交易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但仍处于退市风险警示状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 10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69)以及《铁牛集团对有关事项的说明》,控股股东铁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牛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的资金余额为 3.1 亿元。公司已采取以下措施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1)铁牛集团对众泰汽车下属全资子公司众泰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传动”)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因铁牛集团作为担保人在 2019 年替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江南制造代偿 7,085.29 万元贷款而形成债权,相关债务已转由众泰传动承接,众泰传动与铁牛集团由此互负债权债务关系。后众泰传动向铁牛集团发函行使抵销权,即:众泰传动将其承接的对铁牛集团 7,085.29 万元的债务与铁牛集团非经营性占用众泰传动资金 7,085.29 万元进行了抵销。抵销后,铁牛集团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23,914.71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整改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
  (2)2021 年 6 月 9 日,公司收到金华中院送达的(2020)浙 07 破申 7 号《民
事裁定书》,金华中院裁定受理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
申请。
  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司公告了经过金华中院批准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根据该重整计划,资金占用解决方案为: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和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的普通债权人按照其重整计划的债权调整和受偿方案豁免债权中的 23914.71 万元部分相应抵偿铁牛集团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
  截止到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重整计划均获得通过并取得法院批准,而且
所有重整计划均已执行完毕,上述资金占用方案的调整已经公司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26 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公司关于铁牛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变更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该事项经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占用问题将得到解决。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
2021-058)等内容,公司 2020 年度亏损 108.01 亿元,2020 年末净资产为-44.23
亿元。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4.3.1 第(二)项规定,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3.7 条的规定,公司将每月进行一次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3、众泰汽车下属八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均已经法院裁定批准并执行完毕,该等公司将继续保留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众泰汽车下属八家子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的后续情况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4、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2022-01-27] (000980)*ST众泰: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2—022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3. 2021 年度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项目                        本会计年度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亏损:约 40,000 万元-60,000 万元
                                                              亏损: 1,080,145.58 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减亏:96.30%- 94.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亏损:240,000 万元–360,000 万元
                                                                亏损: 1,064,848.59 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减亏:77.46%-66.19%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8 元/股—0.26 元/股              亏损:5.33 元/股
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90,000 万元                  133,817.00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75,000 万元–85,000 万元                  124,597.59 万元
        项目                      本会计年度末                      上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50,000 万元–450,000 万元                  -442,289.96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但与其就业绩预告有关的重大事项进行
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亏损原因说明
    公司 2021 年度已完成重整,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预计产生重整收益 20
亿元—24 亿元。但因公司下属各汽车生产基地基本处于停产状态,公司的主要
产品汽车整车产销量不大,销售收入总额较低,所以造成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仍为亏损。同时,公司主要业务汽车整车业务均处于停产状态,公司拟计提大
额的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准备等合计约 13 亿元至 19 亿元,因此公司 2021 年度
整体业绩亏损。
    四、业绩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本业绩预告,公司 2021 年末净资产预计约为 35 亿元到 45 亿元,若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公司 2021 年末净资产为正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7 条 “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
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五、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
号:2021-058)等内容,公司 2020 年度亏损 108.01 亿元,2020 年末净资产为
-44.23 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
开市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且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2022-01-26] (000980)*ST众泰: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2-019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7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7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
开始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投票结束时间 2022 年 2 月 17 日下午 15:00 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2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北湖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1.1 关于选举黄继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 关于选举连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 关于选举叶长青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 关于选举刘娅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 关于选举吕斌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 关于选举楼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2.1 关于选举崔晓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 关于选举王务林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 关于选举赵万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3.1 关于选举金荣皓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2 关于选举李政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铁牛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变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具体明确。上述议案1、2、4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3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22年1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1-3需逐项表决,涉及董事、监事候选人选举均采取累积投票制。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名,独立董事候选人3名,监事候选人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崔晓钟先生、王务林先生、赵万华先生已经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 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2022年1月25日,公司职工大会已选举王猛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上述议案4涉及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关联股东铁牛集团有限公司、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4应回避表决,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本次议案4为普通决议事项,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特别提示: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6)人
1.01      关于选举黄继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2        关于选举连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3      关于选举叶长青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4        关于选举刘娅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5        关于选举吕斌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6        关于选举楼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关于选举崔晓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2        关于选举王务林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3        关于选举赵万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关于选举金荣皓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3.02          关于选举李政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铁牛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变更暨关联交易        √
      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件(股东
  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
  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
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22年2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相关证件,以便登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上 ,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电话:0559-6537831
    传真:0559-6537888
    联系人:杨海峰、王菲
    邮政编码:245200
    七、备查文件
    1、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80”,投票简称为“众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2022-01-26] (000980)*ST众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2—011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
以书面或传真方式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发出。
    2、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
    3、公司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 9 名。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水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提名黄继宏先生、连刚先生、叶长青先生、刘娅女士、吕斌先生、楼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经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黄继宏先生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连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叶长青先生为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刘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吕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6)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楼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提名崔晓钟先生、王务林先生、赵万华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经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崔晓钟先生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王务林先生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赵万华先生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若深交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并予以公布。《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全文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炳力、卓敏和孔伟平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他职务,公司对他们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董事会规范运作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3、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铁牛集团有限公司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变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胡增丰、燕根水、俞斌对议案回避表决。
    经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债权人永康市总部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部中心”)、铁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牛集团”)签订附条件生效《债务抵偿协议》,总部中心同意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众泰汽车司法重整之日,将豁免或减免对上市公司部分债权合计共 23,914.71 万元,该等豁免金额相应抵偿铁牛集团对众泰汽车的资金占用。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司公告了经过金华中院批准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根据该重整计划,将资金占用解决方案调整为: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和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的普通债权人按照其重整计划的债权调整和受偿方案豁免债权中的 23,914.71 万元部分相应抵偿铁牛集团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豁免债权中的剩余部分相应抵偿上市公司可能的或有风险。若上述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中的一家或多家重整计划草案未表决通过且未取得法院批准,导致豁免债权不足 23,914.71 万元,则总部中心仍豁免缺口部分的债权。
    截止到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重整计划均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并取得法院批准,而且所有重整计划均已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铁牛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变更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2 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会议将审议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公告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9)。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继宏 :男,1974 年 10 月 24 日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
驻香港部队装备、汽车管理军官,广东中汽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汉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258.SH)董事长、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深圳市国民运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创始人;任吉商联合会常务副主席、深圳市智慧交通产 业促进会 副会长、 国家交通 部培训学 院导师、 中国产业 互联网国家标委会委员、中国车联网企业领袖俱乐部特邀顾问等社会职务。
    黄继宏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公司 24.22%的股份; 黄继宏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
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连刚 :男,1960 年 2 月出生,博士学历,历任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
有限公司设计员、科长、部长、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董事长(兼任东安集团副总经理);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兼任哈航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哈飞汽车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兼任中国航空工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分党组书记、副总经理);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8 年 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连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叶长青:男,1983 年 12 月出生,毕业于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拥有经
济学学士、管理学硕士学位,历任天相投顾、东北证券行业分析师,东北证券投资银行并购部业务总监,金鲵生物董秘、董事、副总经理,恒泰资本投资总监,现任深商控股投资集团总裁助理。
    叶长青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4,671,288 股,是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深商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叶长青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刘娅:女,1979 年 8 月出生,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本科
学历。历任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公司商务负责人,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商务总监,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事业部总裁助理。现任深圳市国民运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娅女士持有深圳市力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32%的股份,深圳市力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1900 万股;刘娅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吕斌:男,1976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土木工程
专业,就职于永康市房屋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历任永康市房屋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经理,永康市房屋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11 月至今任永康市房屋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支部书记、董事长。

[2022-01-26] (000980)*ST众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2-020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以书面或传
真方式发出通知,决定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 年 1 月 25 日下午会议在
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子杰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需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经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金荣皓先生、李政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表决结果如下:
    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金荣皓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候选人;
    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李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
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金荣皓:男,1978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吉利汽车集团技术管理中心管
理总监,北汽福田乘用车研究院汽车管理工程部部长,上海汽车集团乘用车公司整车平台项目经理等职;现任吉林省深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金荣皓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金荣皓先生为吉林众富同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吉林众富同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3000万股,与公司其他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与持有公司其他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政:男,1956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战士、副班长、排长、连副政治
指导员、团后勤处运输油料股助理员、股长、师后勤部汽车营营长、师装备技术部修理器材科科长等职。转业后任江苏省东台市交通局副局长,正处级到龄退休。2017年 8 月至今任浙江全域运力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2-01-26] (000980)*ST众泰:公司关于铁牛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变更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2—018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铁牛集团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变更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泰汽车”)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
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铁牛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变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背景情况介绍
    1、交易背景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 10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9)以及《铁牛集团对有关事项的说明》,公司原控股股东铁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牛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的资金余额为 3.1 亿元。
    因铁牛集团对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众泰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传动”)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并且,铁牛集团作为担保人在 2019 年替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代偿 7,085.29 万元贷款而形成债权,相关债务已转由众泰传动承接,众泰传动与铁牛集团由此互负债权债务关系。后众泰传动向铁牛集团发函行使抵销权,即:众泰传动将其承接的对铁牛集团 7,085.29 万元的债务与铁牛集团非经营性占用众泰传动资金 7,085.29 万元进行了抵销。抵销后,铁牛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余额为 23,914.71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月 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
司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整改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对于剩余的 23,914.71 万元资金占用,原来的解决方案为: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债权人永康市总部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部中心”)、铁牛集团签订附条件生效《债务抵偿协议》,总部中心同意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众泰汽车司法重整之日,将豁免或减免对上市公司部分
债权合计共 23,914.71 万元,该等豁免金额相应抵偿铁牛集团对众泰汽车的资金占用。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解决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司公告了经过金华中院批准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
整计划》,根据该重整计划,将资金占用解决方案调整为:
    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和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的普通债权人按照其重整计划的债权调整和受偿方案豁免债权中的23,914.71 万元部分相应抵偿铁牛集团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豁免债权中的剩余部分相应抵偿上市公司可能的或有风险。若上述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中的一家或多家重整计划草案未表决通过且未取得法院批准,导致豁免债权不足 23,914.71 万元,则总部中心仍豁免缺口部分的债权。
    截止到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重整计划均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并取得法院批准,而且所有重整计划均已执行完毕。
    2、因执行《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总股本由 2,027,671,288 股增至 5,069,178,220 股,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铁牛集团为公司 5%以上的股东,持有本公司 15.51%的股权,因此本次变更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胡增丰、燕根水、俞斌回避表决。
    3、本次变更的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变更的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铁牛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湖路 19 号第 1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425507428XE
    法定代表人:应建仁
    注册资金:壹拾陆亿陆仟捌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6 年 12 月 20 日
    营业期限:1996 年 12 月 20 日至 2036 年 12 月 19 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不含股权、证券、期货、基金等金融业务,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汽车、汽车配件、拖拉机配件、模具、钣金件、电机产品、五金工具、家用电器,仪器仪表(具体经营项目详见《计量器具经营许可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开发、制造、加工、销售;目动化输送设备、仓储设备、焊接设备、涂装设备、自动化成套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维护;建筑材料(不含混泥土、危险化学品)开发、加工、销售;金属材料(不含危险物品)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铁牛集团持有本公司 15.51%的股份,为公司 5%以上的股东,因此本次变更的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铁牛集团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铁牛集团已进入破产程序。
    三、公司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部分内容
    公司下属子公司均通过其《重整计划》,重整计划中对解决铁牛集团资金占用的方案调整如下:
    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和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的普通债权人按照其重整计划的债权调整和受偿方案豁免债权中的23,914.71 万元部分相应抵偿铁牛集团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豁免债权中的剩余部分相应抵偿上市公司可能的或有风险。若上述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中的一家或多家重整计划草案未表决通过且未取得法院批准,导致豁免债权不足 23,914.71 万元,则总部中心仍豁免缺口部分的债权。
    截止到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重整计划均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并取得法院批准,而且所有重整计划均已执行完毕。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果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则铁牛
集团资金占用问题将得到解决。
    公司变更铁牛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对于切实可行解决铁牛集团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的要求将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实现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 2021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铁牛集团未发生大额关联交易。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变更铁牛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对于切实可行解决铁牛集团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的要求将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实现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真
审议,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此次变更铁牛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对于切实可行解决铁牛集团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的要求将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实现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铁牛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变更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2022-01-26] (000980)*ST众泰: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2-021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会议选举王猛先生(个人简历请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附件:王猛先生简历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王猛先生简历:
    王猛,男,1982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区
域经理、 分区总监、省区总经理,现任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2-01-15] (000980)*ST众泰:公司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但仍处于退市风险警示状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2—010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对公司
      股票交易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但仍
              处于退市风险警示状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撤销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汽车”或“公司”)股
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经审计 2021 年财务报告尚未报出,公司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不变,所以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撤销对公司股票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但公司股票仍处于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状态,所以公司的股票简称仍为“*ST 众泰”,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公司股票代码不变。
    一、股票种类、股票简称、证券代码、撤销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但仍处于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状态的情况
  1、股票种类:A 股
  2、股票简称:仍为 “*ST 众泰”
  3、股票代码:000980
  4、公司股票虽然撤销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但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经审计 2021 年财务报告尚未报出,公司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不变,所以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撤销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1、公司股票因重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1 年 6 月 9 日,因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依法受
理公司重整,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
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星期四)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仍
为“*ST 众泰”,股票代码仍为“000980”,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具体内容详见 6 月 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2、公司股票撤销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及八家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已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 时 00 分采取网
络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出资人组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 11 月 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7)、《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56)。
  公司及下属八家子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各表决组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7)、《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2)、《公司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4)。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收到了金华中院送达的(2021)浙 07 破 13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 12月 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5),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向金华中院提交《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
划执行工作报告暨提请人民法院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报告》,称众泰汽车已经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同日,公司管理人向金华中院提交《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确认众泰汽车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收到金华中院《民事裁定书》(【2021】浙 07 破
13 号之二),金华中院裁定确认众泰汽车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 12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7)。
    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鉴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债务风险得到有效化解,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优化,改善了公司经营状况。为此,公司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重整而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2 年 1 月 14 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但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经审计 2021 年财务报告尚未报出,公司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不变,所以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涉及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
号:2021-058)等内容,公司 2020 年度亏损 108.01 亿元,2020 年末净资产为
-44.23 亿 元 。 详 见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等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14.3.1 第(二)项规定,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2、因公司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存在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存在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13.4 条、13.5 条的相关
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星期二)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
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3、因公司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四)、第(六)项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开市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
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四、公司股票撤销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但仍处于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状态的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但仍处于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状态,公司的股票简称仍为“*ST 众泰”,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公司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980”。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2022-01-13] (000980)*ST众泰: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22/01/13)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2—009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众泰,证券代码:
000980),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1 月 11 日、1 月 1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
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与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沟通,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
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因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触及《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七)项的规
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星期四)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2、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收到了金华中院送达的(2021)浙 07 破 13 号《民事
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 12 月 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5)。
  3、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收到金华中院《民事裁定书》,金华中院裁定确认众
泰汽车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
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7)。
  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指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
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收到永康
法院《民事裁定书》,永康法院分别裁定确认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
毕。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
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8)。
  2021 年 12 月 27 日,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江南制造收到了长沙中院送达的《民事
裁定书》,长沙中院裁定批准江南制造重整计划,并终止江南制造重整程序,江南制造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具体内容详见 12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5)。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下属子公司江南制造收到长沙中院《民事裁定书》,长沙
中院裁定确认江南制造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4、2021 年 12 月 29 日,黄继宏与江苏深商、深圳市万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万驰投资”)、吉林众富同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富同人”)、深圳市力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力驰投资”)、深圳市国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数字”)、叶长青、金贞淑签署了《委托协议书》,约定自签署之日起 36 个月内,江苏深商、万驰投资、众富同人、力驰投资、国民数字、叶长青、金贞淑将其持有的合计 24.22%的众泰汽车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黄继宏行
使,因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无变更为黄继宏。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30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90)。
  5、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向深圳证券交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
的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申请撤销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
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8 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6、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7、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8、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9、近期公司未发现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10、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未发生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
2021-058)等内容,公司 2020 年度亏损 108.01 亿元,2020 年末净资产为-44.23 亿元。
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4.3.1 第(二)项规定,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3、因公司上年度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四)、第(六)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开市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众泰汽车下属八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均已经法院裁定批准并执行完毕,该等公司将继续保留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众泰汽车下属八家子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的后续情况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5、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6、《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
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2022-01-12] (000980)*ST众泰: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2—008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汽车”、“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21〕第 226 号)。公司高度重视,现就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答复说明如下:
    一、结合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前控股股东铁牛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进展,对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十一章的有关规定,自查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或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回复:
    1、公司的重整进展情况如下:
    ①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1.10.1 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作
出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决定时,或者知悉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重整或者破产清算时,及时披露下列事项:(一)公司作出申请决定的具体原因、正式递交申请的时间(适用于公司主动申请情形);(二)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适用于债权人申请情形);(三)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
响说明及风险提示;(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了《公司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
    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1.10.2 条“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法
院受理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的相关进展情况,包括:(一)法院受理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前,申请人请求撤回申请;(二)法院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的裁定;(三)本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第 11.10.3 条“法院受理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下列内容:(一)申请人名称(适用于债权人申请情形);(二)法院作出受理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裁定
的时间及裁定的主要内容;(三)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的基本情况(包括管理人名称、负责人、成员、职责、处理事务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四)负责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信息披露事务的责任人情况(包括责任主体名称、成员、联系方式等);(五)本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公司应当同时在公告中充分揭示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
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因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触及《上市规则》第 14.4.1 条
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星期四)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特别处理。且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推进各项重整工作,公司自 2021年 6 月 17 日以来,每五个交易日均对外披露了关于重整的风险提示公告。
    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1.10.5 条 “在重整期间,上市公司应
当就所涉事项及时披露如下内容:(一)债权申报情况(至少在法定申报债权期限内每月末披露一次);(二)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情况(包括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时间、重整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等);(三)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通过和法院批准情况;(四)法院强制批准重整计划草案情况;(五)与重整有关的行政许可批准情况;(六)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的原因及时间;(七)法院裁定宣告公司破产的原因及时间;(八)本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第 11.10.7 条“在重整计划、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就所涉事项披露以下情况:(一)重整计划、和解协议执行的重大进展情况;(二)因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法院经管理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债权人请求,裁定宣告公司破产的有关情况;(三)本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 11.10.8 条“上市公司披露上述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事项时,应当按照披露事项所涉情形向本所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告文稿;(二)管理人说明文件;(三)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四)重整计划、和解协议草案;(五)重整计划、和解协议草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审批文件;(六)重整计划、和解协议草案涉及的协议书或者意向书;(七)董事会决议;(八)股东大会决议;(九)债权人会议决议;(十)职代会决议;(十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门意见;(十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出具的
文件;(十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在 2021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 时,公司及八家子公
司债权人会议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同日下午,公司出资人组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 11 月 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7)、《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56)。
    公司及下属八家子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各表决组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7)、《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2)、《公司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4)。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收到了金华中院送达的(2021)浙 07 破 13 号《民事裁定
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 12 月 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5)。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收到金华中院《民事裁定书》,金华中院裁定确认众泰汽
车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7)。
    ④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1.10.11 条“上市公司采取管理人监督
运作模式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继续按照本规则和本所其他有关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收到金华中院送达的(2021)浙 07
破 13 号《复函》及(2021)浙 07 破 13 号之一《决定书》,决定准许公司在公司管理人
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同时许可管理人决定继续债务人的营业行为。具体
内容详见 2021 年 7 月 2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法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
营业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
    ⑤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1.10.12 条“进入重整、和解程序的上
市公司,其重整计划、和解协议涉及增加或者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公司分立、收购本公司股份等事项的,应当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表决和审批程序,并按照本规则和本所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由 2,027,671,288 股增至 5,069,178,220 股,转增股份性质为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再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处理,中介机构已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 12 月 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司关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1)《公司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票价格不实施
除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2 )。2021 年 12 月 15 日,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
份已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至 5,069,178,220 股。
    2、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破产重整进展情况如下: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该章节没有规定子公司破产重整必须对外披露,
但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7.8 条“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规则所述重大事项,视同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等规定,公司依法依规开展下属子公司重整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披露下属子公司破产受理、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重整计划表决结果、重整计划批准情况等信息。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借鉴、学习、参考了其他上市公司子公司破产的相关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10 月,公司收到永康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0]浙 0784 破申 27
号),获悉公司全资三级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制造”)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可能为由向永康法院申请重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永康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江南制造的重整申请;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江南制造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0月 24 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全资三级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公司于 2020 年 11月 6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关于全资三级子公
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2020 年 10 月 21 日,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基于永康法院已裁定受理江南制造重整,不宜再对破产清算的申请重复审查,驳回债权人伟巴斯特车顶供暖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对江南制造的破产清算申请。债权人不服裁定,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湖南高院”)上诉,湖南高院于 2021 年 1 月 7 日裁定撤销长沙中院的民事裁定,
由长沙中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查。长沙中院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裁定受理江南制造破产
清算。永康法院、长沙中院因江南制造破产管辖权发生的争议,最终将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确定。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 5 月 1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全资三级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2020 年 12 月,公司收到永康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0]浙 0784 破 20 号),
获悉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被债权人以不能清偿到期债权,资产
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被申请破产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永康法院裁定立案受理申请人杭州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锦湖(中国)轮胎销售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公司全资三级子公司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和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均被永康法院裁定破产清算,并指定浙江京衡律
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3 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全资二级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
    2020 年 12 月,公司收到永康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0]浙 0784 破 47 号),
获悉永康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重

[2022-01-08] (000980)*ST众泰: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2-006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及主要原因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存在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存在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13.4 条、13.5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星期二)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股
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4)。
    因公司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四)、第(六)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二、进展情况
    1、目前公司的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收到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
《民事裁定书》,金华中院裁定确认众泰汽车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187)。
    公司已顺利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后续公司将在既有业务的基础上,借助重整契机,彻底消除公司的债务负担,实现公司资产机构的优化、经营状况的改善,推动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因公司已顺利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但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所以公司股票仍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 10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69)以及《铁牛集团对有关事项的说明》,控股股东铁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牛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的资金余额为 3.1 亿元。公司已采取以下措施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1)铁牛集团对众泰汽车下属全资子公司众泰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传动”)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因铁牛集团作为担保人在 2019 年替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江南制造代偿 7,085.29 万元贷款而形成债权,相关债务已转由众泰传动承接,众泰传动与铁牛集团由此互负债权债务关系。后众泰传动向铁牛集团发函行使抵销权,即:众泰传动将其承接的对铁牛集团 7,085.29 万元的债务与铁牛集团非经营性占用众泰传动资金 7,085.29 万元进行了抵销。抵销后,铁牛集团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23,914.71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整改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
    (2)经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
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债权人永康市总部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部中心”)、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债务抵偿
协议》,总部中心同意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众泰汽车司法重整之日,将豁免或减免对上市公司部分债权合计共 23,914.71 万元,该等豁免金额相应抵偿铁牛集团有限
公司对众泰汽车的资金占用。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3)。前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批准,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5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 2020 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2021 年 6 月 9 日,公司收到金华中院送达的(2020)浙 07 破申 7 号《民事裁
定书》,金华中院裁定受理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司公告了经过金华中院批准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根据该重整计划,将资金占用解决方案调整为: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和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的普通债权人按照其重整计划的债权调整和受偿方案豁免债权中的 23914.71 万元部分相应抵偿铁牛集团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豁免债权中的剩余部分相应抵偿上市公司可能的或有风险。若上述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中的一家或多家重整计划草案未表决通过且未取得法院批准,导致豁免债权不足 23914.71 万元,则总部中心仍豁免缺口部分的债权。
    截止到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重整计划均获得通过并取得法院批准,而且所有重整计划均已执行完毕,但上述资金占用方案的调整仍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尽快履行相关程序,彻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
2021-058)等内容,公司 2020 年度亏损 108.01 亿元,2020 年末净资产为-44.23
亿元。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4.3.1 第(二)项规定,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
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3.7 条的规定,公司将每月进行一次风险提示,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3、众泰汽车下属八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均已经法院裁定批准并执行完毕,该等公司将继续保留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众泰汽车下属八家子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的后续情况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4、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2022-01-08] (000980)*ST众泰: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2-007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
    股票交易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股票继续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 年 6 月 9 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裁定
受理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汽车”或“公司”)重整,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 14.4.1 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星期四)被叠
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 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收到金华中院《民事裁定书》,确认公司重整计
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债务风险得到有效化解,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优化,改
善了公司经营状况。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的《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7)。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4 条“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同时存在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其中一项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符合撤销条件的,公司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撤销相关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经本所审核同意的,不再适用该情形对应的终止上市程序。公司须符合全部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条件,方可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但还存在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本所根据本规则第十三章的规定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第 14.4.13 条“上市公司因第14.4.1 条第(七)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一)重整计划执
行完毕;(二)和解协议执行完毕;(三)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依据《企业破产法》作出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且裁定已生效;(四)因公司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第三人为公司提供足额担保或者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依据《企业破产法》作出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因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所以公司现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经审计 2021 年财务
报告尚未报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7“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14.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 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尚未审计,公司仍将因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保持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状态,公司的的股票简称仍为“*ST 众泰”,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公司股票代码不变。
    ●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
销对公司股票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仍正常交易。如果公司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撤销,但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所以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公司的股票简称仍为“*ST 众泰”,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公司股票代码不变。
  公司已于 2022 年1月6日向深圳证券交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
2021-058)等内容,公司 2020 年度亏损 108.01 亿元,2020 年末净资产为-44.23
亿 元 。 详 见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等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4.3.1 第(二)项规定,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2021 年 6 月 9 日,因金华中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 14.4.1 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星期四)被叠
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仍为“*ST 众泰”,股票代码仍为
“000980”,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6 月 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公司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定期披露了风险提示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重整完成情况暨符合撤销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条件的情况
  公司及八家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已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 时 00 分采取网
络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出资人组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 11 月 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7)、《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56)。
  公司及下属八家子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各表决组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7)、《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2)、《公司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4)。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收到了金华中院送达的(2021)浙 07 破 13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 12月 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5),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公司已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由 2,027,671,288 股增至5,069,178,220 股,转增股份性质为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经公司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再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处理,中
介机构已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9 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上《公司关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1)《公司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172 )。2021 年 12 月 15 日,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已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至 5,069,178,220 股。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向金华中院提交《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
划执行工作报告暨提请人民法院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报告》,称众泰汽车已经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同日,公司管理人向金华中院提交《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确认众泰汽车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收到金华中院《民事裁定书》(【2021】浙 07 破
13 号之二),金华中院裁定确认众泰汽车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 12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7)。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3 条“上市公司因第 14.4.1 条第(七)项
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一)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二)和解协议执行完毕;(三)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依据《企业破产法》作出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且裁定已生效;(四)因公司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第三人为公司提供足额担保或者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依据《企业破产法》作出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公司现已符合该条规定第(一)项“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条件,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触及上述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暨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申请撤销因重整而被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鉴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债务风险得到有效化解,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优化,改善了公司经营状况。为此,公司现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不变。
  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根据实际情况,
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对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仍正常交易。
    四、相关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果公司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撤销,因公司2020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所以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公司的股票简称仍为“*ST 众泰”,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公司股票代码不变。
    五、特别风险提示
  1、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收到金华中院《民事裁定书》,确认公司重整
计划已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
《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7)。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4 条“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同时存在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其中一项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符合撤销条件的,公司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撤销相关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经本所审核同意的,不再适用该情形对应的终止上市程序。公司须符合全部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条件,方可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但还存在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本所根据本规则第十三章的规定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第 14.4.13 条“上市公司因第 14.4.1 条第(七)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一)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二)和解协议执行完毕;(三)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依据《企业破产法》作出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且裁定已生效;(四)因公司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第三人为公司提供足额担保或者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依据《企业破产法》作出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公司可申请撤销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暨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已达成,公司已于


[2022-01-08] (000980)*ST众泰: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召开债权人会议补充核查债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2—005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召开债权人会议补充核查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泰汽车”)及下属七家子公司(指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杭州益维
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上午 10 时 00 分通过网络会议方式召开,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 1 月 6 日,公司及七家子公司债权人会议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无表决事项,会议议程为债权人会议书面核查债权。
    公司及八家子公司(指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杭州杰能动
力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 月 5 日刊登在《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
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以及 2022 年 1 月 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本次债权人会议主要为补充核查部分表决重整计划时暂缓确认的债权以及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补充申报的债权,上述债权需要预留的偿债股票和/或偿债资金已划入管理人指定的证券账户或银行账户,不会对公司及八家子公司的重整产生影响。
    二、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
号:2021-058)等内容,公司 2020 年度亏损 108.01 亿元,2020 年末净资产为
-44.23 亿 元 。 详 见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等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14.3.1 第(二)项规定,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2、因公司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四)、第(六)项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开市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
    3、众泰汽车下属八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均已经法院裁定批准并执行完毕,该等公司将继续保留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众泰汽车下属八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后续执行情况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4、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披露义务。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2022-01-07] (000980)*ST众泰: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2—003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汽车”、“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466 号)。公司高度重视,现就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答复说明如下:
    一、江苏深商持有你公司 14.74%的股份,通过与深圳市国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民数字”)等 6 名主体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持有你公司 24.22%的股份。根据你公司前期披露的《重整计划》,你公司破产重整转增的 2,027,671,288股由江苏深商及/或其指定的关联方和财务投资人有条件受让。因江苏深商控股股东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商控股”)股权结构较为分散,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持股比例较为接近,董事会层面无任何一方能形成绝对控制,深商控股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导致你公司也无实际控制人。国民数字合计持有你公司 7.52%的股份,国民数字控股股东为深圳市国民运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运力”),实际控制人为黄继宏,国民运力持有深商控股 25.34%的股权,黄继宏担任深商控股的总经理,同时担任江苏深商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请你公司:
    (一)结合深商控股近 3 年主要股东持股及其变化情况、董事会成员构成及推荐和
提名主体、经营管理及日常决策机制、过往决策实际情况、股东间一致行动关系或约定、特殊利益关系等因素,说明认定你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深商控股无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依据。
    回复:
    1、深商控股近 3 年主要股东持股及其变化情况
    深商控股近 3 年主要股东持股情况无变化,持股 5%以上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深圳市国民运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5,900.00        25.34%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比例(%)
  2    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9.78%
  3    深圳市西部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10,000.00        9.78%
  4    深圳市宝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999.06        5.87%
    2、深商控股近 3 年董事会成员构成及推荐和提名主体
    深商控股近 3 年董事会成员构成无变化,具体成员构成如下表:
 序号      姓名        职位                          提名主体
  1      张思民      董事长    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姚永宁      董事    深圳市西部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3      翟美卿      董事    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      缪寿良      董事    深圳市富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      孙伟挺      董事    孙伟挺(华孚控股有限公司)
  6      王再兴      董事    深圳市豪德投资有限公司
  7      罗文华      董事    深圳市航嘉驰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8      欧阳泉      董事    深圳市华丰世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      许开华      董事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10      吴换炎      董事    深圳市新二金达城实业有限公司
  11      李瑞杰      董事    深圳市宝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2      林木雄      董事    深圳一德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3      黄锡光      董事    深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4      周德奋      董事    深圳市粤豪珠宝有限公司
  15      王伟        董事    深圳市新健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如上示,深商控股董事会成员构成由不同主体提名,无单一股东有足够董事会席位能控制董事会。
    3、经营管理及日常决策机制、过往决策实际情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总经办会议记录等、股东间一致行动关系或约定、特殊利益关系
    根据深商控股《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
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根据深商控股《公司章程》,深商控股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决策机构为董事会,由总经理执行决策并对董事会负责。
    深商控股股权较为分散,各股东持股比例较为接近,无任一股东能够单独控制股东大会,且各股东之间并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认定共同控股的情形,不存在特殊利益关系,因此无控股股东,在董事会层面也没有任何一方能够构成对其的绝对控制,因此无实际控制人。
    (二)结合黄继宏间接持有你公司股份的比例、在江苏深商、深商控股的持股及任职情况、对江苏深商、深商控股股东大会决议及经营决策所能施加的影响等因素,分析说明不认定黄继宏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依据,并核实黄继宏是否与其他方就取得你公司控制权事项存在相关协议或安排。
    回复:
    1、黄继宏间接持有众泰汽车股份的比例
    截至本回复签署日,黄继宏及关联方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江苏深商及其关联法人持有众泰汽车股份如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黄继宏间接持股比
                                                                            例
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47,000,000    14.74%            0.00%
深圳市国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81,000,000      7.52%            7.52%
吉林众富同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0,000,000      0.59%            0.00%
深圳市万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000,000      0.45%            0.00%
深圳市力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000,000      0.37%            0.37%
                合计                      1,200,000,000    23.67%            7.89%
    如上表,黄继宏通过国民数字和力驰投资间接持有众泰汽车 7.89%的表决权。
    2、在江苏深商、深商控股的持股及任职情况
    如上图,黄继宏通过国民运力间接持股深商控股 25.34%股份;江苏深商为深商控
股全资子公司,故黄继宏间接持股江苏深商 25.34%股份。
    江苏深商成立于 2020 年 9 月,自成立起至今,黄继宏在江苏深商担任执行董事职
务。
    根据江苏深商《公司章程》规定,“第九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任命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批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批监事的报告;(五)审批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绰方案;(六)审批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消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职权。”故江苏深商母公司深商控股为其权力机构。
    深商控股于 2019 年 4 月修正《公司章程》,黄继宏在深商控股担任总经理职务,根
据深商控股《公司章程》,“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故黄继宏执行深商控股日常经营决策,但并非深商控股的权力机构。
    3、黄继宏对江苏深商、深商控股股东大会决议及经营决策所能施加的影响
    黄继宏通过国民运力间接持有深商控股 25.34%股份,故间接持有江苏深商 25.34%
股份。由于深商控股各股东持股比例较为接近,无任一股东能够单独控制股东大会,且各股东之间并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认定共同控股的情形,因此无控股股东,黄继宏无法对江苏深商、深商控股股东大会决议及经营决策施加决定性影响。
    结合前述情况,由于深商控股无任一股东能够单独控制股东大会,其认定为无实

[2022-01-07] (000980)*ST众泰:公司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2—004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整进展情况
    2021 年 12 月 27 日,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南制造)收到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长沙中院裁定批准江南制造重整计划,并终止江南制造重整程序。
    2021年12月31 日,江南制造管理人以重整计划业已执行完毕,向长沙中 院
申请裁定确认江南制造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021 年 12 月 31 日,江南制造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确认江
南制造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二、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鉴于公司及下属八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均已执行完毕,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3 的规定,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公司重整而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相关进展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公告。
    三、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
告编 号:2021-058)等内容,公司 2020 年度亏损 108.01 亿元,2020 年末净
资产为 -44.23 亿 元 。详 见《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等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14.3.1 第(二)项规定,公司 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2、众泰汽车下属八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均已经法院裁定批准并执行完毕,该等公司将继续保留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众泰汽车下属八家子公司重整计划
的后续执行情况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
    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3、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重整进展,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六日

[2022-01-06] (000980)*ST众泰: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2—002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众泰,证券代码:
000980),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4 日、1 月 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与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沟通,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
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因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触及《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七)项的规
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星期四)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2、2021 年 9 月 28 日,在金华中院和永康法院的监督和见证下,重整投资人评审
委员会对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了现场评审。2021 年 9 月 30 日,根据评审投票结果最终
确定由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深商”)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具
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进
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
  3、2021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 时,公司及八家子公司债权人会议采取网络会议方式
召开,同日下午,公司出资人组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 11 月 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7)、《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1—156)。
  公司及下属八家子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各表决组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7)、《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2)、《公司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4)。
  4、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收到了金华中院送达的(2021)浙 07 破 13 号《民事
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 12 月 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5)。
  5、公司已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由 2,027,671,288 股增至5,069,178,220 股,转增股份性质为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再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处理,中介机构已对此
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司关于
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1)《公司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2 )。2021
年 12 月 15 日,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已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至 5,069,178,220
股。
  6、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收到金华中院《民事裁定书》,金华中院裁定确认众
泰汽车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
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7)。
  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指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
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收到永康
法院《民事裁定书》,永康法院分别裁定确认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
毕。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
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8)。
  2021 年 12 月 27 日,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江南制造收到了长沙中院送达的《民事
裁定书》,长沙中院裁定批准江南制造重整计划,并终止江南制造重整程序,江南制造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具体内容详见 12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5)。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下属子公司江南制造收到长沙中院《民事裁定书》,长沙
中院裁定确认江南制造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7、2021 年 12 月 29 日,黄继宏与江苏深商、深圳市万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万驰投资”)、吉林众富同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富同人”)、深圳市力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力驰投资”)、深圳市国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数字”)、叶长青、金贞淑签署了《委托协议书》,约定自签署之日起 36 个月内,江苏深商、万驰投资、众富同人、力驰投资、国民数字、叶长青、金贞淑将其持有的合计 24.22%的众泰汽车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黄继宏行
使,因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无变更为黄继宏。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30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90)。
  8、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9、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10、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11、近期公司未发现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12、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未发生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
2021-058)等内容,公司 2020 年度亏损 108.01 亿元,2020 年末净资产为-44.23 亿元。
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4.3.1 第(二)项规定,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3、因公司上年度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四)、第(六)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开市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众泰汽车下属八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均已经法院裁定批准并执行完毕,该等公司将继续保留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众泰汽车下属八家子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的后续情况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5、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6、《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2022-01-05] (000980)*ST众泰: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2—001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汽车”或“公司”)下属子公司湖
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制造”)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收到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民事裁定书》,长沙中院裁定确认江南制造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重整情况概述
    众泰汽车下属八家子公司(指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杭州
杰能动力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 时 00 分采取网络会
议方式召开,众泰汽车下属八家子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各表决组通过。
    2021 年 12 月 1 日,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指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
司、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收到了永康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永康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永康法院分别裁定批准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众泰汽
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程序。2021 年 12 月 23 日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管理
人分别向永康法院提交关于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称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已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提请永康法院确认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终结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
程序。2021 年 12 月 28 日,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分别收到永康法院送达的
《民事裁定书》,确认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2021 年 12 月 27 日,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江南制造收到了长沙中院送达的
《民事裁定书》,长沙中院裁定批准江南制造重整计划,并终止江南制造重整程序。
    2021 年 12 月 31 日,江南制造管理人以重整计划业已执行完毕,向长沙中
院申请裁定确认江南制造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021 年 12 月 31 日,江南制造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确认
江南制造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二、《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长沙中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确认《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三、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江南制造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改善经营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四、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
号:2021-058)等内容,公司 2020 年度亏损 108.01 亿元,2020 年末净资产为
-44.23 亿 元 。 详 见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等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14.3.1 第(二)项规定,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2、因公司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四)、第(六)项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开市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
  3、众泰汽车下属八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均已经法院裁定批准并执行完毕,该等公司将继续保留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众泰汽车下属八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后续执行情况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
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4、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重整进展,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四日

[2022-01-05] (000980)*ST众泰: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2022/01/05)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2—001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汽车”或“公司”)下属子公司湖
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制造”)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收到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民事裁定书》,长沙中院裁定确认江南制造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重整情况概述
    众泰汽车下属八家子公司(指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杭州
杰能动力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 时 00 分采取网络会
议方式召开,众泰汽车下属八家子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各表决组通过。
    2021 年 12 月 1 日,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指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
司、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收到了永康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永康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永康法院分别裁定批准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众泰汽
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程序。2021 年 12 月 23 日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管理
人分别向永康法院提交关于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称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已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提请永康法院确认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终结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
程序。2021 年 12 月 28 日,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分别收到永康法院送达的
《民事裁定书》,确认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2021 年 12 月 27 日,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江南制造收到了长沙中院送达的
《民事裁定书》,长沙中院裁定批准江南制造重整计划,并终止江南制造重整程序。
    2021 年 12 月 31 日,江南制造管理人以重整计划业已执行完毕,向长沙中
院申请裁定确认江南制造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021 年 12 月 31 日,江南制造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确认
江南制造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二、《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长沙中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确认《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三、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江南制造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改善经营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四、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
号:2021-058)等内容,公司 2020 年度亏损 108.01 亿元,2020 年末净资产为
-44.23 亿 元 。 详 见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等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14.3.1 第(二)项规定,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2、因公司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四)、第(六)项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开市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
  3、众泰汽车下属八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均已经法院裁定批准并执行完毕,该等公司将继续保留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众泰汽车下属八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后续执行情况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
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4、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重整进展,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四日

[2021-12-31] (000980)*ST众泰: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21/12/31)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1—194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众泰,证券代码:
000980),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12 月 29 日、12 月 3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与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沟通,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
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因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触及《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七)项的规
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星期四)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2、2021 年 9 月 28 日,在金华中院和永康法院的监督和见证下,重整投资人评审
委员会对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了现场评审。2021 年 9 月 30 日,根据评审投票结果最终
确定由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深商”)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具
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进
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
  3、2021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 时,公司及八家子公司债权人会议采取网络会议方式
召开,同日下午,公司出资人组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 11 月 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7)、《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1—156)。
  公司及下属八家子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各表决组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7)、《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2)、《公司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4)。
  4、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收到了金华中院送达的(2021)浙 07 破 13 号《民事
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 12 月 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5)。
  5、公司已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由 2,027,671,288 股增至5,069,178,220 股,转增股份性质为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再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处理,中介机构已对此
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司关于
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1)《公司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2 )。2021
年 12 月 15 日,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已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至 5,069,178,220
股。
  6、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收到金华中院《民事裁定书》,金华中院裁定确认众
泰汽车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
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7)。
  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指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
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收到永康
法院《民事裁定书》,永康法院分别裁定确认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
毕。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
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8)。
  2021 年 12 月 27 日,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江南制造收到了长沙中院送达的《民事
裁定书》,长沙中院裁定批准江南制造重整计划,并终止江南制造重整程序,江南制造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具体内容详见 12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5)。
  7、2021 年 12 月 29 日,黄继宏与江苏深商、深圳市万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万驰投资”)、吉林众富同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富同人”)、深圳市力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力驰投资”)、深圳市国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数字”)、叶长青、金贞淑签署了《委托协议书》,约定自签署之日起 36 个月内,江苏深商、万驰投资、众富同人、力驰投资、国民数字、叶长青、金贞淑将其持有的合计 24.22%的众泰汽车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黄继宏行
使,因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无变更为黄继宏。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30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90)。
  8、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9、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10、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11、近期公司未发现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12、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未发生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
2021-058)等内容,公司 2020 年度亏损 108.01 亿元,2020 年末净资产为-44.23 亿元。
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4.3.1 第(二)项规定,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3、因公司上年度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
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四)、第(六)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开市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江南制造重整计划的后续执行情况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5、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6、《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1-12-31] (000980)*ST众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1—192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
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发出。
  2、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 9 名。
  4、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提议召开。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喻黎黎为公司财务总监的
议案》。
  经公司总裁连刚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喻黎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公司董事长胡水椟先生不再兼任财务总监一职。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喻黎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9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喻黎黎女士简历
  喻黎黎,女,1982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投资分析师;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喻黎黎女士持有深圳市万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 万股,深圳市万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2300 万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管人员的情形;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12-31] (000980)*ST众泰: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1—193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喻黎黎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喻黎黎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公司董事长胡水椟先生不再兼任财务总监一职。
  独立董事对喻黎黎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喻黎黎女士简历。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喻黎黎,女,1982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投资分析师;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喻黎黎女士持有深圳市万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万股,深圳市万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2300 万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管人员的情形;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1-12-30] (000980)*ST众泰: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1—190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21 年 12 月 29 日,黄继宏与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深商”)、
深圳市万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驰投资”)、吉林众富同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富同人”)、深圳市力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力驰投资”)、深圳市国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数字”)、叶长青、金贞淑签署了《委托协议书》,约定自签署之日起 36 个月内,江苏深商、万驰投资、众富同人、力驰投资、国民数字、叶长青、金贞淑将其持有的合计 24.22%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汽车”或“公司”)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黄继宏行使,因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无变更为黄继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将被认定为能够实际支配公司的行为,并
被认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 2021 年 12 月 29 日黄继宏与江苏深商、万驰投资、众
富同人、力驰投资、国民数字、叶长青、金贞淑签署的《委托协议书》,黄继宏可以控制众泰汽车 24.22%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为众泰汽车的实际控制人。
    一、本次实际控制人变动的背景
    2021 年 6 月 9 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裁定受理对众
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汽车”或“公司”)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6 月 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
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2021 年 6 月 29 日,金华中院指
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21 年 9 月 28 日,在金华中院和永康法院的监督和见证下,重整投资人评审委员
会对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了现场评审。2021 年 9 月 30 日,根据评审投票结果最终确定
由江苏深商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当日,公司及管理人与江苏深商签署了《众泰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的《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收到了金华中院送达的(2021)浙 07 破 13 号《民事裁
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 12 月 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5)。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已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由 2,027,671,288
股增至 5,069,178,220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江苏深商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227,671,288 股股票,持股比例 24.2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且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江苏深商成为众泰汽车的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由铁牛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深商,江苏深商的股东为深商控股,持股比例 100%。由于深商控股的股权较为分散,各股东持股比例较为接近,无任一股东能够单独控制股东大会,因此深商控股无控股股东,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
见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9)。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收到金华中院《民事裁定书》,金华中院裁定确认众泰汽
车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7)。
    2021 年 12 月 29 日,黄继宏与江苏深商、万驰投资、众富同人、力驰投资、国民
数字、叶长青、金贞淑签署了《委托协议书》,约定自签署之日起 36 个月内,江苏深商、万驰投资、众富同人、力驰投资、国民数字、叶长青、金贞淑将其持有的合计 24.22%的众泰汽车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黄继宏行使。《表决权委托协议书》签署后,黄继宏可以控制众泰汽车 24.22%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因此黄继宏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苏深商、万驰投资、众富同人、力驰投资、国民数字、叶长青、金贞淑为黄继宏的一致行动人。
    二、委托协议书主要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将被认定为能够实际支配公司的行为,并被认
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苏深商、万驰投资、众富同人、力驰投资、国民数字、叶长青、金贞淑已经与黄继宏先生签署委托协议书,因此黄继宏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双方当事人:
    甲方一: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二:深圳市万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三:吉林众富同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甲方四:深圳市国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甲方五:深圳市力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六:金贞淑
    甲方七:叶长青
    乙方(受托方):黄继宏
    1、委托授权股份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项下委托期限内,甲方同意将其直接持有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 000980)股份 12,2767.1288 万股(其中,
甲方一持有 74,700 万股,甲方二持有 2,300 万股,甲方三持有 3,000 万股,甲方四持
有38,100万股,甲方五持有1,900万股,甲方六持有1,300万股,甲方七持有1,467.1288万股。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4.22%,包括上述股份因配股、送股、转增股等而增加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乙方行使。
    2、委托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所述委托授权股份的委托期限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36 个月。
    3、委托权利范围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项下委托期限内,作为甲方委托授权股份唯一、排他的委托权利代理人,乙方有权行使授权股份对应的委托权利,包括以下权利:根据公司章程依法请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向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并表决;根据公司章程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并投票选举或作出其他意思表示;针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法律、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应有除收益权、分红权和股份转让权、股份质押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书将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公司由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黄继宏。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等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委托协议书》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30] (000980)*ST众泰:公司关于延迟披露《深交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1—191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迟披露《深交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466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关注函》涉及事项进行逐项回答,目前回复工作仍在进行中。由于《关注函》涉及的内容较多,部分回复内
容尚需进一步完善。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延期至 2022 年 1 月 6 日前披露对关
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推进回复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等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30] (000980)*ST众泰:公司关于重整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1—189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6 月 9 日,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金华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送达的(2020)浙 07 破申 7 号《民事裁定书》,金华中院裁定受理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
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6 月 1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
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依法履行职责,依法
推进各项重整工作,公司自 2021 年 6 月 17 日以来,每五个交易日均对外披露了
关于重整的风险提示公告。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收到金华中院送达的(2021)
浙 07 破 13 号《决定书》,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收到金华中院送达的(2021)浙 07 破 13 号《复函》及(2021)浙
07 破 13 号之一《决定书》,决定准许公司在公司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同时许可管理人决定继续债务人的营业行为。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 7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法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06)。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5 日上午 9 时 00 分通
过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8月 16 日 17 时,表决通过《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和《管理人继续执行职务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1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
讯网上的《公司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2021 年 9 月 28 日,在金华中院和永康法院的监督和见证下,重整投资人评
审委员会对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了现场评审。2021 年 9 月 30 日,根据评审投票
结果最终确定由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
    2021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 时,公司及八家子公司债权人会议采取网络会议方
式召开,同日下午,公司出资人组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 11 月 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7)、《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56)。
    公司及下属八家子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各表决组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7)、《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2)、《公司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4)。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收到了金华中院送达的(2021)浙 07 破 13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 12月 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5)。
    2021 年 11 月 26 日,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指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
限公司、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永康市人民法院提交了裁定批准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的申请。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制造”)管理人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提交了
裁定批准江南制造重整计划的申请。2021 年 12 月 1 日,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
司收到了永康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永康法院分别裁定批准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12 月 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6)。
    2021 年 12 月 27 日,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江南制造收到了长沙中院送达的
《民事裁定书》,长沙中院裁定批准江南制造重整计划,并终止江南制造重整程序,江南制造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具体内容详见 12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5)。
    公司已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由 2,027,671,288 股增至
5,069,178,220 股,转增股份性质为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再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处理,中
介机构已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9 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上《公司关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1)《公司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172 )。2021 年 12 月 15 日,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
份已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至 5,069,178,220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由铁牛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建仁、徐美儿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
见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9)。
    根据《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相应的转增股票已完成过户,
偿债现金、股票已分配或提存,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1)。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收到金华中院《民事裁定书》,金华中院裁定确
认众泰汽车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7)。
    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指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28 日收到永康法院《民事裁定书》,永康法院分别裁定确认众泰汽车下
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8)。
    2021 年 12 月 29 日,黄继宏与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苏深商”)、深圳市万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驰投资”)、吉林众富同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富同人”)、深圳市力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力驰投资”)、深圳市国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数字”)、叶长青、金贞淑签署了《委托协议书》,约定自签署之日起 36 个月内,江苏深商、万驰投资、众富同人、力驰投资、国民数字、叶长青、金贞淑将其持有的合计 24.22%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汽车”或“公司”)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黄继宏行使,因此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无变更为黄继宏。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30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90)。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就公司重整有关的风险提示公告如下:
    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
编号:2021-058)等内容,公司 2020 年度亏损 108.01 亿元,2020 年末净资产
为 -44.23 亿 元 。 详 见 《 证 券 时 报 》 、 《 证 券 日报 》 等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4.3.1 第(二)项规定,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2、因公司上年度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四)、第(六)项的相
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开市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江南制造重整计划的后续执行情况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
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4、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30] (000980)*ST众泰:公司关于重整的风险提示公告(2021/12/30)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1—189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6 月 9 日,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金华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送达的(2020)浙 07 破申 7 号《民事裁定书》,金华中院裁定受理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
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6 月 1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
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依法履行职责,依法
推进各项重整工作,公司自 2021 年 6 月 17 日以来,每五个交易日均对外披露了
关于重整的风险提示公告。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收到金华中院送达的(2021)
浙 07 破 13 号《决定书》,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收到金华中院送达的(2021)浙 07 破 13 号《复函》及(2021)浙
07 破 13 号之一《决定书》,决定准许公司在公司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同时许可管理人决定继续债务人的营业行为。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 7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法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06)。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5 日上午 9 时 00 分通
过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8月 16 日 17 时,表决通过《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和《管理人继续执行职务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1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
讯网上的《公司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2021 年 9 月 28 日,在金华中院和永康法院的监督和见证下,重整投资人评
审委员会对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了现场评审。2021 年 9 月 30 日,根据评审投票
结果最终确定由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
    2021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 时,公司及八家子公司债权人会议采取网络会议方
式召开,同日下午,公司出资人组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 11 月 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7)、《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56)。
    公司及下属八家子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各表决组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7)、《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2)、《公司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4)。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收到了金华中院送达的(2021)浙 07 破 13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 12月 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5)。
    2021 年 11 月 26 日,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指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
限公司、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永康市人民法院提交了裁定批准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的申请。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制造”)管理人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提交了
裁定批准江南制造重整计划的申请。2021 年 12 月 1 日,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
司收到了永康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永康法院分别裁定批准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12 月 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6)。
    2021 年 12 月 27 日,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江南制造收到了长沙中院送达的
《民事裁定书》,长沙中院裁定批准江南制造重整计划,并终止江南制造重整程序,江南制造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具体内容详见 12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5)。
    公司已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由 2,027,671,288 股增至
5,069,178,220 股,转增股份性质为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再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处理,中
介机构已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9 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上《公司关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1)《公司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172 )。2021 年 12 月 15 日,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
份已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至 5,069,178,220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由铁牛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建仁、徐美儿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
见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9)。
    根据《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相应的转增股票已完成过户,
偿债现金、股票已分配或提存,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1)。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收到金华中院《民事裁定书》,金华中院裁定确
认众泰汽车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7)。
    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指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28 日收到永康法院《民事裁定书》,永康法院分别裁定确认众泰汽车下
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8)。
    2021 年 12 月 29 日,黄继宏与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苏深商”)、深圳市万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驰投资”)、吉林众富同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富同人”)、深圳市力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力驰投资”)、深圳市国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数字”)、叶长青、金贞淑签署了《委托协议书》,约定自签署之日起 36 个月内,江苏深商、万驰投资、众富同人、力驰投资、国民数字、叶长青、金贞淑将其持有的合计 24.22%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汽车”或“公司”)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黄继宏行使,因此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无变更为黄继宏。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30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90)。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就公司重整有关的风险提示公告如下:
    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
编号:2021-058)等内容,公司 2020 年度亏损 108.01 亿元,2020 年末净资产
为 -44.23 亿 元 。 详 见 《 证 券 时 报 》 、 《 证 券 日报 》 等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4.3.1 第(二)项规定,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2、因公司上年度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四)、第(六)项的相
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开市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江南制造重整计划的后续执行情况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
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4、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29] (000980)*ST众泰: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1—187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泰汽车”)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收到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民事裁定书》,金华中院裁定确认众泰汽车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众泰汽车重整情况概述
    2021 年 6 月 9 日,公司收到金华中院送达的(2020)浙 07 破申 7 号《民事
裁定书》,金华中院裁定受理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
申请。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收到金华中院送达的(2021)浙 07 破 13 号《决
定书》,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1 年 11月 9 日上午 9 时 00 分采取网络会议方
式召开,公司出资人组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收到了金华中院送达的(2021)浙 07 破 13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向金华中院提交《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
划执行工作报告暨提请人民法院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报告》,称众泰汽车已经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同日,公司管理人向金华中院提交《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确认众泰汽车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收到金华中院《民事裁定书》,确认公司重整计
划已执行完毕。
    二、《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金华中院认为:众泰汽车重整计划明确了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标准,根据该标准,经管理人监督确认,众泰汽车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对于众泰汽车重整中涉及的遗留事项应由众泰汽车管理人继续完成。鉴于本案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确认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二、终结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改善经营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后续公司将根据《股票上市股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四、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
号:2021-058)等内容,公司 2020 年度亏损 108.01 亿元,2020 年末净资产为-44.23
亿元。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14.3.1 第(二)项规定,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2、因公司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四)、第(六)项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开市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
    3、若裁定受理破产的子公司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并执行完毕,该等公
司将继续保留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众泰汽车下属八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后续执行情况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4、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重整进展,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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