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953什么时候复牌?-河化股份停牌最新消息
≈≈河化股份000953≈≈(更新:22.02.25)
[2022-02-25] (000953)河化股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 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仲卫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仲卫星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仲卫星先生退休离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仲卫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仲卫星先生已妥善做好交接工作,其退休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日,仲卫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仲卫星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仲卫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1-29] (000953)河化股份: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盈利:980 万元–1430 万元 盈利:3,093.92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53.78% -68.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盈利:400 万元–600 万元 盈利:3,848.19 万元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84.41%–89.61%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约 0.0268 元/股— 0.0391 元/股 盈利:0.090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初步沟通,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公司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程序,就截止目前 年报工作进展情况,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 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由于疫情因素,上年同期公司子公司重庆南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松医药”)的产品需求及产品价格产生较大波动,导致公司上年 同期业绩大幅增加,经营业绩比较基数较高,而本报告期疫情方面的产品 需求减少,故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2、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约为 600 万元-800 万元,主要包括
本年度根据南松医药业绩完成情况调整了业绩提成奖励,以及银行理财产 品产生的收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如业绩预告数据与 2021 年度实际业绩存在差异,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对 2021 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修正并公告。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7] (000953)河化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 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票(证券简称:河化股份,证券代码:000953)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1 月 25 日、1 月 2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经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管理层,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动问题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披露了《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股东王进文先生及王翠莲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及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1,956,62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 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5、2019 年 12 月 19 日,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银亿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及其母公司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集团”)的重整申请,银亿集团、银亿控股正式
进入重整程序。2020 年 7 月,宁波中院裁定银亿控股等 16 家公司与银
亿集团合并重整(以下简称“合并重整公司”)。2020 年 9 月 16 日,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了合并重整公司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相关事项。截至报名截止日,已经有多家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了报名,目前相关意向重整投资人正在开展对合并重整公司的尽职调查。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目前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正在统计过程中,如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将会按照规定发布业绩预告,公司 2021 年度业绩信息并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 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18] (000953)河化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 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票(证券简称:河化股份,证券代码:000953)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1 月 14 日、1 月 1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经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管理层,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动问题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披露了《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股东王进文先生及王翠莲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及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1,956,62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 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5、2019 年 12 月 19 日,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银亿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及其母公司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集团”)的重整申请,银亿集团、银亿控股正式
进入重整程序。2020 年 7 月,宁波中院裁定银亿控股等 16 家公司与银
亿集团合并重整(以下简称“合并重整公司”)。2020 年 9 月 16 日,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了合并重整公司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相关事项。截至报名截止日,已经有多家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了报名,目前相关意向重整投资人正在开展对合并重整公司的尽职调查。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目前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正在统计过程中,如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将会按照规定发布业绩预告,公司 2021 年度业绩信息并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 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5] (000953)河化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
披露了《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股东王进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翠莲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及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1,956,62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6%。
公司近日收到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发来的《关于减持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目前,该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 2022 年 1 月 13 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
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87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王进文 集中竞价交易 2022 年 1 月 4 日 6.48 440,000 0.12%
王翠莲 集中竞价交易 2022 年 1 月 4 日 6.48 437,000 0.12%
合 计 877,000 0.24%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变化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 股数(股) 占总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540,000 3.43% 12100000 3.31%
王进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540,000 3.43% 12100000 3.3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2,637,000 3.45% 12200000 3.33%
王翠莲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637,000 3.45% 12200000 3.3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25,177,000 6.88% 24300000 6.64%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177,000 6.88% 24300000 6.6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事项说明
1、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2、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其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不确定因素,也存在是否按期全部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4、公司将持续关注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1.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2021-12-03] (000953)河化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子公司重庆南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松医药”)送来的匈牙利法院判决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2019年7月11日,南松医药作为原告向匈牙利地区法院(下称“匈牙利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获受理,诉称自2017年9月起,南松医药按照被告Alkaloida Chemical Company Zrt(下称“被告”)所下订单向被告提供了相应数量的合格产品,且被告已接收该等产品,但被告未按时足额支付南松医药相应货款,截至目前被告仍欠南松医药款项合计673,500美元,故南松医药诉请匈牙利法院要求被告支付673,500美元、违约利息并承担本案相应诉讼费、律师费及应征税费等费用。
二、诉讼进展情况
南松医药近日已收到匈牙利法院出具的判决书,一审判决南松医药胜诉,判令被告支付南松医药673,500美元以及相应的违约利息和相关诉讼费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暂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南松医药前期已综合考虑有关情况,按照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本次诉讼涉及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目前上述判决尚处于上诉期内,最终判决结果及执行情况仍具有不确定性,因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利用法律手段及其他合法途径,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匈牙利地区法院判决书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2021-11-26] (000953)河化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2日以电话、微信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范赛虎先生因为工作出差原因未能参与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河化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分行申请人民币 5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一年,河池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池融资担保公司”)拟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向河池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上述反担保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2021-11-26] (000953)河化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河化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化生物”)为了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 500 万元,借款期限一年。河池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池融资担保公司”)为上述借款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为此笔借款事项向河池融资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上述反担保事项,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上述反担保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本次反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广西河化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9 月 13 日
注册地址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六甲镇
法定代表人 覃宝明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有机-无机复合肥、有机肥料、生物有机肥、微生物肥料、水溶
肥料、叶面肥的生产、销售;化肥、饲料、化工产品(危化品
经营范围 及易制毒品除外)、农药(属于危化品农药除外)、有色金属、
农业机械设备、食品批发零售及进出口贸易(限从事国家法律
法规允许的进出口业务);煤炭购销;仓储服务(危化品除外);
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农业环境治理、经济信息咨询。
(二)与公司的关系
河化生物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河化生物100%的股权。
(三)主要财务情况
河化生物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263,572.33 16,392,775.38
负债总额 5,847,429.22 5,480,341.0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5,000,000.00 5,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5,847,429.22 5,480,341.09
净资产 11,416,143.11 10,912,434.29
项目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66,569,520.20 88,101,675.00
利润总额 490,628.28 676,480.91
净利润 503,708.82 650,327.88
(四)被担保方资信状况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河化生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反担保对象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河池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5 月 4 日
注册地址 河池市金城江区文体路 47 号
法定代表人 韦启扬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为小微企业等提供准公益性融资担保服务;开展借款担保,贷
经营范围 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
证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兼营投标担保、工程
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
的咨询等服务业务;以自有资金投资;经自治区行业监督管理
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与河池融资担保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资信状况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河池融资担保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河池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乙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广西河化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金额:500 万元借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范围:1.1 债务人不按期向授信机构履行债务致使甲方代偿
的,甲方在代偿后即取得对债务人全部代偿款项(指甲方为债务人向授信机构代偿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等所有款项)的债权,即为甲方对债务人的债权本金。乙方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就甲方对债务人的债权本金、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变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电讯费及其他费用等)以及主合同中约定的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利息及其他款项等提供保证担保。
1.2 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为实现债权而
支出的费用及其他乙方应付款项的受偿顺序。
1.3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
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则乙方对于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乙方的保证期间为甲方为债务人代偿之日的次日起六年。如甲方为债务人分期代偿的,则保证期间为自最后一期代偿款代偿之日的次日起六年。
截至本公告日,该担保事项尚未正式签订反担保协议,但各方就协议条款已达成一致,最终以正式签署的反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河化生物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正常,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此次反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为河化生物提供反担保是为支持其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有利于满足河化生物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次反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反担保事项, 并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河化生物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
司为该子公司本次融资事项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符合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利益。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管理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该公司的经营风险进行控制。本次反担保相关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反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500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 2.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0 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反担保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0-28] (000953)河化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09元
每股净资产: 0.465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5%
营业总收入: 1.3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28.06万元
[2021-10-14] (000953)河化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
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盈利:270 万元–380 万元 盈利:4660.27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91.85%–94.21%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约 0.0074 元/股—0.0104 元/股 盈利:0.1304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由于疫情因素,上年同期公司的子公司南松医药的产品需求及产 品价格产生较大波动,导致公司上年同期业绩大幅增加,而本报告期 疫情方面产品需求减少,故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 据将在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09-15] (000953)河化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修改提案的情况,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9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B、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
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 9:15-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河池市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施伟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60,249,84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76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49,670,58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88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0,579,255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2.889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0,579,255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8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0,579,255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2.889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代表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关联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合计持有股份 87,000,00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946,9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650%;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488%;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176%;
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464%;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361%。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9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188%;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761%;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176%;
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464%;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361%。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9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188%;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761%;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176%;
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464%;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361%。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9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188%;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761%;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176%;
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464%;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361%。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9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188%;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761%;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176%;
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464%;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361%。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9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188%;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761%;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176%;
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464%;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361%。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9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188%;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761%;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176%;
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464%;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361%。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9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188%;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761%;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176%;
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464%;弃
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361%。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9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188%;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761%;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176%;
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464%;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361%。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9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188%;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761%;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176%;
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464%;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361%。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长嘉、廖乃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2021-09-14] (000953)河化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25,177,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 6.88%)的股东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1,956,62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获悉其拟作为一致行动人合并减持公司股份。现根据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王进文、王翠莲
2、持股情况:截止 2021 年 9 月 8 日,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 25,17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8%,其中:王进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5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3%;王翠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2,63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5%。
股东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为父女关系,系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21,956,62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6%。若计划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股东名称 集中竞价交易 占公司总股 大宗交易 占公司总股 减持总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份的比例 (股) 份的比例 (股) 份的比例
王进文 3,655,977 1.00% 7,311,954 2.00% 10,967,931 3.00%
王翠莲 3,662,899 1.00% 7,325,798 2.00% 10,988,697 3.00%
合计 7,318,876 2.00% 14,637,752 4.00% 21,956,628 6.00%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期间: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进行。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所做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在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时签
订的《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中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于本次认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已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 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
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
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
[2021-09-11] (000953)河化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0)。经核查发现,现对上述公告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予以补充,具体如下:
一、补充前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
二、补充后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2:30
补充后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附件。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1 日
附件: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召开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 9:15-9:25, 9:30-11:30, 13:00-15:00;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 9:15-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
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8 日(星期三)。
7、出(列)席会议对象
(1)截至 2021 年 9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西河池市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 审议《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2.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 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及相关制度草案。
(三)特别提示
1、提案 1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2、提案 3 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
2.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股东可通过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
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且必须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 17:00 时前送
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 8:00-11:30;14:30—17:30 时。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圳 证 券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本通知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覃丽芳 蒙玉宝
联系电话:0778-2266867
传 真:0778-2266882
联系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47007
2、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53,投票简称:河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
9:15-15:00(现场股东大会当日)。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西河池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会议提案行 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 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 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提案 该 列 打 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名称
编码 的 栏 目 可
[2021-08-26] (000953)河化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召开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
(2)网络投票时间: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 9:15-9:25, 9:30-11:30, 13:00-15:00;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 9:15-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8 日(星期三)。
7、出(列)席会议对象
(1)截至 2021 年 9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西河池市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 审议《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2.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 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及相关制度草案。
(三)特别提示
1、提案 1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2、提案 3 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
2.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
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股东可通过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
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且必须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 17:00 时前送
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 8:00-11:30;14:30—17:30 时。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圳 证 券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本通知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覃丽芳 蒙玉宝
联系电话:0778-2266867
传 真:0778-2266882
联系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47007
2、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53,投票简称:河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
9:15-15:00(现场股东大会当日)。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西河池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会议提案行 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 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 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提案 该 列 打 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名称
编码 的 栏 目 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的议
1.00 √
案》
2.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注:1、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委托人对审议提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内打“√”。
2、委托人对同一提案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提案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提案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提案进行投票表决。
3、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附件三: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
[2021-08-26] (000953)河化股份: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4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鲁奔先生主持,会议经认真研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运营管理需要,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修订草案)》。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6日
[2021-08-26] (000953)河化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4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伟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公司向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银亿控股”)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自2020年9月20日至2021年9月19日。截止2021年7月31日,公司向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借款本金及利息余额为12,999.33万元。鉴于上述借款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根据目前的财务状况,拟继续向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申请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含已借款本金余额),借款期限自2021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19日。在此借款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向银亿控股及关联方分笔借款或还款,借款利率为实际借款之
日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其他借款条件不变。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施伟光、王小丰、王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报告的审计质量,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间预计支付审计服务费用7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运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修订草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制度》(2021年修订草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运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后增加第十五条,内容如下:
“第十五条 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
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和本制度规定,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 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除上述条款外,《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其余条款内容保持不变,由于增减条款,各章节序号依次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子公司管理制度》。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0)。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2021-08-26] (000953)河化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078元
每股净资产: 0.463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
营业总收入: 9328.40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85.68万元
[2021-07-21] (000953)河化股份:关于公司所属行业分类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属行业分类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所属行业类别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代码 C26)。2019 年末 2020 年初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公司主业由化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变更为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推广。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向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递交了行业分类变更申请。经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专家委员会确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布(具体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披露的《2021 年 2 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已变更为:医药制造业(代码 C27),具体如下:
一、公司原行业分类、变更后的行业分类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
行业代码 行业大类名称 行业代码 行业大类名称
行业分类 C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C27 医药制造业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的《2021 年 2 季度上市公司行
业分类结果》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1 日
[2021-07-13] (000953)河化股份: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230 万元–330 万元 盈利:4557.29 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92.76%–94.9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约 0.0063 元/股—0.0090 元/股 盈利:0.1290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由于疫情因素,上年同期公司子公司南松医药的产品需求及产品价格产生较大波动,导致公司上年同期业绩大幅增加,而本报告期疫情方面的产品需求减少,故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3 日
[2021-05-25] (000953)*ST河化: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ST 河化 公告编号:2021-023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开市起恢复交易;
2、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26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
简称由“*ST 河化”变更为“河化股份”,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953”;
3、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2019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自 2020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2021 年 4 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
市风险警示的议案》,且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撤销
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18 年,公司经审计的归属股东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3 月 13 日被实行“退
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2019 年,公司经审计的归属股东所有者权益为 2,342.98 万元,公司
股票因净资产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但由于公司 2018 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4 月 29 日起继续实行退
市风险警示。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 河化,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ST 河化 公告编号:2021-023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 年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4,351.2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93.9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848.1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6,699.03 万元。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十三章、第十四章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 号)第四项规定的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者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向深交
所递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在臣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批准情况
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25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恢
复交易。股票简称由“*ST 河化”变更为“河化股份”,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953”,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
[2021-05-25] (000953)*ST河化: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ST 河化 公告编号:2021-022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
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70 号),公司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所关注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和确认,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回复,现将问询函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1:
因公司 2018 年、2019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自
2019 年年报披露后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2020 年审计报告》,公司 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与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均为正值,并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请你公司逐项自查并明确说明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十三章、第十四章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 号)第四项规定的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者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已逐条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 号)相关规定进行自查,认为公司股票交易不存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13.3 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4,351.27 万元,不存在
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
(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均正常使用,未有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情形。
(三)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有序组织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规范运作。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的情形。
(四)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1)337012 号),不存在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的情形;
(五)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情形。
(六)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1)337013 号)。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93.9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848.19 万元。不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
二、经逐项自查,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14.3.1 条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93.92 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848.19 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为24,351.27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24,187.38 万元,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的情形。
(二)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 18,242.60 万元,不存在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
(三)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1)337013 号),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四)公司 2020 年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三、经逐项自查,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14.4.1 条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了 2020 年年度报告,不存在未在法定期限
内披露年度报告的情形;
(二)根据公司已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情形;
(三)公司不存在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内改正的情形;
(四)公司在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
(五)公司不存在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条件情形;
(六)公司不存在被依法强制解散情形。
(七)公司不存在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申请情形。
四、经逐项自查,公司不存在《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 号)第四项规定的股票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详情请见本题回复
一至三。
(二)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4.1.1 条规定的因净利润触及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暂停上市的情形。
综上,公司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且未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的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十三章、第十四章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 号)第四项规定的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者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且未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的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问题 2: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351.27 万元,同比上升 75.62%;实现净利润
3,093.92 万元,同比上升 150.79%;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13.08 万元,同比上升 703.99%。
(1)请结合行业发展状况及你公司经营环境、产品价格、收入和成本构成、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等因素,说明营业收入与净利润上升幅度差异较大的原因。
【回复】
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上升幅度差异较大的原因是:
一、对比口径因素的影响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完成发行股份购买重庆南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南松医药”)93.41%股权,并剥离了尿素生产线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
——企业合并》应用指南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在合并日或购买日确认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资产、负债。按照本准则第五条和第十条规定,合并日或购买日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合并方或购买方的日期。因此,公司于 2019 年末将南松医药纳入合并范围。但因购买日为年末,合并财务报表只合并了资产负债表,而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包含了剥离的尿素生产线 2019 年度的经营业绩,但不包含南松医药2019 年度的经营业绩。2020 年合并范围内各单体公司经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公司本部 河化生物 南松医药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比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比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
例 例 比例
营收收入 51.77 447.02 -88.42% 8,810.17 13,621.51 -35.32% 15,489.33 0.00 100%
营业成本 22.58 329.41 -93.14% 8,664.14 13,387.63 -35.28% 6,357.89 0.00 100%
毛利率 56.38% 26.31% 30.06% 1.66% 1.72% -0.06% 58.95% 0.00 58.95%
期间费用 1,191.55 6,302.95 -81.10% 69.26 150.05 -53.84% 3,962.25 0.00 100%
非经常性损
益净额(损失
以“-”号填 2.31 279.34 -99.17% 0.08 0.00 100.00% -748.72 0.00 -100%
列)
净利润 -1,223.82 -6,062.75 79.81% 65.03 72.35 -10.12% 4,800.27 0.00 100%
公司本部 2019 年包含了待剥离的尿素生产线业务,由于尿素生产线业务全年停产,全年的营业收入以销售库存产品为主,尿素生产线产生的折旧等相关费用主要在期间费用列支。2020 年公司本部剥离了尿素生产线业务,主要产生的费用为保留的办公楼及仓库等固定资产的折旧以及借款的利息费用。由于亏损的尿素生产线业务的剥离,营业收入减少了 88.42%,期间费用减少了 81.10%,公司本部大幅减亏。
河化生物主要是开展尿素委托加工销售业务,2020 年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销售量减少,但毛利率未发生大幅变动,故净利润未发生大幅变动,并且河化生物的净利润在公司总体业务中占比不足 10%,故对公司合并净利润影响不大。
由于南松医药于 2019 年末才并入,故 2019 年公司合并利润表不含南松医药利润
表。
综上,由于对比口径的变化,导致营业收入与净利润上升幅度差异较大。
二、南松医药经营业绩的影响
南松医药经营业绩变
[2021-05-25] (000953)*ST河化: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ST 河化 公告编号:2021-024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变更后的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2、证券代码“000953”保持不变。
3、公司证券简称启用日期:2021 年 5 月 26 日
一、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情况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证券简称由“*ST 河化”变更为“河化股份”,证券代码“000953”保持不变。
二、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理由
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前证券简称为“河池化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证券简称为“*ST 河化”。公司于 2019 年末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后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均发生重大变更,公司从化肥制造行业转型为医药中间体行业。鉴于上述原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变更公司证券简称,公司将证券简称由“*ST 河化”变更为“河化股份”。
三、证券简称变更生效日期
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 2021 年 5
月 26 日由“*ST 河化”变更为“河化股份”,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953”。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
[2021-05-22] (000953)*ST河化:关于再次延期回复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 *ST 河化 公告编号:2021-021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 2020 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70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1 年 5 月 17 日
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2021 年 5 月 17 日,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前对《问询函》予以回复并对外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刊
登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 2020 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鉴于公司对相关事项的回复尚需进一步确认,因此无法在 2021
年 5 月 21 日前完成上述《问询函》的回复披露工作。为保证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延期至 2021 年 5 月 25 日前对《问询
函》予以回复并对外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22 日
[2021-05-19] (000953)*ST河化: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修改提案的情况,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B、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
票,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河池市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施伟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10,907,779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30.29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09,556,279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29.92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351,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369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351,5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36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351,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369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代表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574,0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91%;反
对 33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0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089%;反对
33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69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574,0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91%;反
对 33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0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089%;反对
33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69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20 年度财务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574,0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91%;反
对 33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0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089%;反对
33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69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574,0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91%;反
对 33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0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089%;反对
33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69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574,0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91%;反
对 33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0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089%;反对
33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69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574,0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91%;反
对 33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0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089%;反对
33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69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关于公司 2021 年贷款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574,0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91%;反
对 33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0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089%;反对
33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69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长嘉、廖乃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
[2021-05-19] (000953)*ST河化: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 *ST 河化 公告编号:2021-020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18日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伟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3月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相应的对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完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
[2021-05-18] (000953)*ST河化:关于延期回复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ST 河化 公告编号:2021-018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 2020 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
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70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1 年 5 月 17 日前将有
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涉及需披露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且需相关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预计将在 2021 年5 月 21 日前回复《问询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继续协调相关方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公司董事会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2021-05-14] (000953)*ST河化:关于参加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 *ST 河化 公告编号:2021-017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广西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1 年广西地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互联网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 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站(http://ir.p5w.net)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
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五)15:30 至 17:00。
届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覃宝明先生、财务总监卢勇帐先生、董事会秘书覃丽芳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将通过网络在线问答互动的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经营情况、融资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期间,公司高管将全程在线,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实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4 日
[2021-04-30] (000953)*ST河化:关于举办2020年度及2021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 *ST 河化 公告编号:2021-016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 2020 年度及 2021 年第一季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在全景网举办“2020 年度及 2021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相关安排
1、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15:00-17:00
2、召开方式: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
3、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施伟光先生;总经理覃宝明先生;财务总监卢勇帐先生;董事会秘书覃丽芳女士。
4、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 14: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
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 *ST 河化 公告编号:2021-016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2021-04-28] (000953)*ST河化: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149元
每股净资产: 0.47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5%
营业总收入: 4675.78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46.00万元
[2021-04-24] (000953)*ST河化: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9元
每股净资产: 0.456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12%
营业总收入: 2.4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093.92万元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
[2022-02-25] (000953)河化股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 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仲卫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仲卫星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仲卫星先生退休离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仲卫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仲卫星先生已妥善做好交接工作,其退休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日,仲卫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仲卫星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仲卫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1-29] (000953)河化股份: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盈利:980 万元–1430 万元 盈利:3,093.92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53.78% -68.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盈利:400 万元–600 万元 盈利:3,848.19 万元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84.41%–89.61%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约 0.0268 元/股— 0.0391 元/股 盈利:0.090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初步沟通,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公司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程序,就截止目前 年报工作进展情况,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 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由于疫情因素,上年同期公司子公司重庆南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松医药”)的产品需求及产品价格产生较大波动,导致公司上年 同期业绩大幅增加,经营业绩比较基数较高,而本报告期疫情方面的产品 需求减少,故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2、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约为 600 万元-800 万元,主要包括
本年度根据南松医药业绩完成情况调整了业绩提成奖励,以及银行理财产 品产生的收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如业绩预告数据与 2021 年度实际业绩存在差异,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对 2021 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修正并公告。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01-27] (000953)河化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 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票(证券简称:河化股份,证券代码:000953)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1 月 25 日、1 月 2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经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管理层,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动问题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披露了《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股东王进文先生及王翠莲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及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1,956,62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 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5、2019 年 12 月 19 日,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银亿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及其母公司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集团”)的重整申请,银亿集团、银亿控股正式
进入重整程序。2020 年 7 月,宁波中院裁定银亿控股等 16 家公司与银
亿集团合并重整(以下简称“合并重整公司”)。2020 年 9 月 16 日,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了合并重整公司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相关事项。截至报名截止日,已经有多家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了报名,目前相关意向重整投资人正在开展对合并重整公司的尽职调查。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目前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正在统计过程中,如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将会按照规定发布业绩预告,公司 2021 年度业绩信息并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 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18] (000953)河化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 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票(证券简称:河化股份,证券代码:000953)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1 月 14 日、1 月 1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经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管理层,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动问题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披露了《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股东王进文先生及王翠莲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及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1,956,62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 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5、2019 年 12 月 19 日,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银亿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及其母公司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集团”)的重整申请,银亿集团、银亿控股正式
进入重整程序。2020 年 7 月,宁波中院裁定银亿控股等 16 家公司与银
亿集团合并重整(以下简称“合并重整公司”)。2020 年 9 月 16 日,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了合并重整公司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相关事项。截至报名截止日,已经有多家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了报名,目前相关意向重整投资人正在开展对合并重整公司的尽职调查。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目前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正在统计过程中,如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将会按照规定发布业绩预告,公司 2021 年度业绩信息并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 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5] (000953)河化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
披露了《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股东王进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翠莲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及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1,956,62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6%。
公司近日收到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发来的《关于减持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目前,该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 2022 年 1 月 13 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
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87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王进文 集中竞价交易 2022 年 1 月 4 日 6.48 440,000 0.12%
王翠莲 集中竞价交易 2022 年 1 月 4 日 6.48 437,000 0.12%
合 计 877,000 0.24%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变化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 股数(股) 占总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540,000 3.43% 12100000 3.31%
王进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540,000 3.43% 12100000 3.3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2,637,000 3.45% 12200000 3.33%
王翠莲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637,000 3.45% 12200000 3.3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25,177,000 6.88% 24300000 6.64%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177,000 6.88% 24300000 6.6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事项说明
1、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2、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其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不确定因素,也存在是否按期全部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4、公司将持续关注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1.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2021-12-03] (000953)河化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子公司重庆南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松医药”)送来的匈牙利法院判决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2019年7月11日,南松医药作为原告向匈牙利地区法院(下称“匈牙利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获受理,诉称自2017年9月起,南松医药按照被告Alkaloida Chemical Company Zrt(下称“被告”)所下订单向被告提供了相应数量的合格产品,且被告已接收该等产品,但被告未按时足额支付南松医药相应货款,截至目前被告仍欠南松医药款项合计673,500美元,故南松医药诉请匈牙利法院要求被告支付673,500美元、违约利息并承担本案相应诉讼费、律师费及应征税费等费用。
二、诉讼进展情况
南松医药近日已收到匈牙利法院出具的判决书,一审判决南松医药胜诉,判令被告支付南松医药673,500美元以及相应的违约利息和相关诉讼费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暂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南松医药前期已综合考虑有关情况,按照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本次诉讼涉及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目前上述判决尚处于上诉期内,最终判决结果及执行情况仍具有不确定性,因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利用法律手段及其他合法途径,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匈牙利地区法院判决书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2021-11-26] (000953)河化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2日以电话、微信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范赛虎先生因为工作出差原因未能参与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河化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分行申请人民币 5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一年,河池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池融资担保公司”)拟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向河池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上述反担保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2021-11-26] (000953)河化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河化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化生物”)为了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 500 万元,借款期限一年。河池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池融资担保公司”)为上述借款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为此笔借款事项向河池融资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上述反担保事项,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上述反担保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本次反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广西河化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9 月 13 日
注册地址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六甲镇
法定代表人 覃宝明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有机-无机复合肥、有机肥料、生物有机肥、微生物肥料、水溶
肥料、叶面肥的生产、销售;化肥、饲料、化工产品(危化品
经营范围 及易制毒品除外)、农药(属于危化品农药除外)、有色金属、
农业机械设备、食品批发零售及进出口贸易(限从事国家法律
法规允许的进出口业务);煤炭购销;仓储服务(危化品除外);
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农业环境治理、经济信息咨询。
(二)与公司的关系
河化生物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河化生物100%的股权。
(三)主要财务情况
河化生物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263,572.33 16,392,775.38
负债总额 5,847,429.22 5,480,341.0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5,000,000.00 5,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5,847,429.22 5,480,341.09
净资产 11,416,143.11 10,912,434.29
项目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66,569,520.20 88,101,675.00
利润总额 490,628.28 676,480.91
净利润 503,708.82 650,327.88
(四)被担保方资信状况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河化生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反担保对象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河池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5 月 4 日
注册地址 河池市金城江区文体路 47 号
法定代表人 韦启扬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为小微企业等提供准公益性融资担保服务;开展借款担保,贷
经营范围 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
证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兼营投标担保、工程
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
的咨询等服务业务;以自有资金投资;经自治区行业监督管理
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与河池融资担保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资信状况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河池融资担保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河池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乙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广西河化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金额:500 万元借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范围:1.1 债务人不按期向授信机构履行债务致使甲方代偿
的,甲方在代偿后即取得对债务人全部代偿款项(指甲方为债务人向授信机构代偿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等所有款项)的债权,即为甲方对债务人的债权本金。乙方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就甲方对债务人的债权本金、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变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电讯费及其他费用等)以及主合同中约定的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利息及其他款项等提供保证担保。
1.2 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为实现债权而
支出的费用及其他乙方应付款项的受偿顺序。
1.3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
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则乙方对于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乙方的保证期间为甲方为债务人代偿之日的次日起六年。如甲方为债务人分期代偿的,则保证期间为自最后一期代偿款代偿之日的次日起六年。
截至本公告日,该担保事项尚未正式签订反担保协议,但各方就协议条款已达成一致,最终以正式签署的反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河化生物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正常,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此次反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为河化生物提供反担保是为支持其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有利于满足河化生物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次反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反担保事项, 并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河化生物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
司为该子公司本次融资事项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符合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利益。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管理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该公司的经营风险进行控制。本次反担保相关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反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500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 2.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0 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反担保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2021-10-28] (000953)河化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09元
每股净资产: 0.465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5%
营业总收入: 1.3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28.06万元
[2021-10-14] (000953)河化股份:2021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
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盈利:270 万元–380 万元 盈利:4660.27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91.85%–94.21%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约 0.0074 元/股—0.0104 元/股 盈利:0.1304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由于疫情因素,上年同期公司的子公司南松医药的产品需求及产 品价格产生较大波动,导致公司上年同期业绩大幅增加,而本报告期 疫情方面产品需求减少,故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 据将在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09-15] (000953)河化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修改提案的情况,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9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B、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
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 9:15-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河池市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施伟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60,249,84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76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49,670,58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88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0,579,255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2.889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0,579,255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8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0,579,255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2.889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代表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关联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合计持有股份 87,000,00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946,9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650%;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488%;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176%;
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464%;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361%。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9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188%;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761%;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176%;
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464%;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361%。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9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188%;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761%;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176%;
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464%;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361%。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9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188%;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761%;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176%;
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464%;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361%。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9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188%;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761%;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176%;
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464%;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361%。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9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188%;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761%;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176%;
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464%;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361%。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9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188%;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761%;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176%;
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464%;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361%。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9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188%;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761%;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176%;
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464%;弃
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361%。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9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188%;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761%;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176%;
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464%;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361%。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9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188%;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761%;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176%;
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464%;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361%。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长嘉、廖乃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2021-09-14] (000953)河化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25,177,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 6.88%)的股东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1,956,62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获悉其拟作为一致行动人合并减持公司股份。现根据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王进文、王翠莲
2、持股情况:截止 2021 年 9 月 8 日,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 25,17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8%,其中:王进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5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3%;王翠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2,63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5%。
股东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为父女关系,系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21,956,62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6%。若计划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股东名称 集中竞价交易 占公司总股 大宗交易 占公司总股 减持总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份的比例 (股) 份的比例 (股) 份的比例
王进文 3,655,977 1.00% 7,311,954 2.00% 10,967,931 3.00%
王翠莲 3,662,899 1.00% 7,325,798 2.00% 10,988,697 3.00%
合计 7,318,876 2.00% 14,637,752 4.00% 21,956,628 6.00%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期间: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进行。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所做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在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时签
订的《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中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于本次认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已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 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
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
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
[2021-09-11] (000953)河化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0)。经核查发现,现对上述公告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予以补充,具体如下:
一、补充前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
二、补充后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2:30
补充后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附件。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1 日
附件: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召开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 9:15-9:25, 9:30-11:30, 13:00-15:00;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 9:15-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
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8 日(星期三)。
7、出(列)席会议对象
(1)截至 2021 年 9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西河池市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 审议《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2.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 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及相关制度草案。
(三)特别提示
1、提案 1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2、提案 3 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
2.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股东可通过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
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且必须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 17:00 时前送
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 8:00-11:30;14:30—17:30 时。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圳 证 券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本通知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覃丽芳 蒙玉宝
联系电话:0778-2266867
传 真:0778-2266882
联系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47007
2、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53,投票简称:河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
9:15-15:00(现场股东大会当日)。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西河池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会议提案行 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 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 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提案 该 列 打 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名称
编码 的 栏 目 可
[2021-08-26] (000953)河化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召开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
(2)网络投票时间: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 9:15-9:25, 9:30-11:30, 13:00-15:00;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 9:15-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8 日(星期三)。
7、出(列)席会议对象
(1)截至 2021 年 9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西河池市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 审议《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2.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 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及相关制度草案。
(三)特别提示
1、提案 1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2、提案 3 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
2.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
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股东可通过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
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且必须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 17:00 时前送
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 8:00-11:30;14:30—17:30 时。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圳 证 券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本通知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覃丽芳 蒙玉宝
联系电话:0778-2266867
传 真:0778-2266882
联系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47007
2、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53,投票简称:河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
9:15-15:00(现场股东大会当日)。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西河池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会议提案行 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 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 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提案 该 列 打 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名称
编码 的 栏 目 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的议
1.00 √
案》
2.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注:1、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委托人对审议提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内打“√”。
2、委托人对同一提案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提案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提案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提案进行投票表决。
3、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附件三: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
[2021-08-26] (000953)河化股份: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4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鲁奔先生主持,会议经认真研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运营管理需要,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修订草案)》。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6日
[2021-08-26] (000953)河化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4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伟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公司向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银亿控股”)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自2020年9月20日至2021年9月19日。截止2021年7月31日,公司向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借款本金及利息余额为12,999.33万元。鉴于上述借款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根据目前的财务状况,拟继续向银亿控股及其关联方申请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含已借款本金余额),借款期限自2021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19日。在此借款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向银亿控股及关联方分笔借款或还款,借款利率为实际借款之
日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其他借款条件不变。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施伟光、王小丰、王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报告的审计质量,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间预计支付审计服务费用7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运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修订草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制度》(2021年修订草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运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后增加第十五条,内容如下:
“第十五条 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
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和本制度规定,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 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除上述条款外,《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其余条款内容保持不变,由于增减条款,各章节序号依次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子公司管理制度》。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0)。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2021-08-26] (000953)河化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078元
每股净资产: 0.463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
营业总收入: 9328.40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85.68万元
[2021-07-21] (000953)河化股份:关于公司所属行业分类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属行业分类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所属行业类别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代码 C26)。2019 年末 2020 年初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公司主业由化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变更为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推广。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向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递交了行业分类变更申请。经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专家委员会确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布(具体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披露的《2021 年 2 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已变更为:医药制造业(代码 C27),具体如下:
一、公司原行业分类、变更后的行业分类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
行业代码 行业大类名称 行业代码 行业大类名称
行业分类 C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C27 医药制造业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的《2021 年 2 季度上市公司行
业分类结果》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1 日
[2021-07-13] (000953)河化股份: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230 万元–330 万元 盈利:4557.29 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92.76%–94.9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约 0.0063 元/股—0.0090 元/股 盈利:0.1290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由于疫情因素,上年同期公司子公司南松医药的产品需求及产品价格产生较大波动,导致公司上年同期业绩大幅增加,而本报告期疫情方面的产品需求减少,故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3 日
[2021-05-25] (000953)*ST河化: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ST 河化 公告编号:2021-023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开市起恢复交易;
2、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26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
简称由“*ST 河化”变更为“河化股份”,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953”;
3、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2019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自 2020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2021 年 4 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
市风险警示的议案》,且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撤销
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18 年,公司经审计的归属股东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3 月 13 日被实行“退
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2019 年,公司经审计的归属股东所有者权益为 2,342.98 万元,公司
股票因净资产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但由于公司 2018 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4 月 29 日起继续实行退
市风险警示。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 河化,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ST 河化 公告编号:2021-023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 年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4,351.2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93.9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848.1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6,699.03 万元。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十三章、第十四章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 号)第四项规定的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者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向深交
所递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在臣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批准情况
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25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恢
复交易。股票简称由“*ST 河化”变更为“河化股份”,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953”,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
[2021-05-25] (000953)*ST河化: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ST 河化 公告编号:2021-022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
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70 号),公司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所关注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和确认,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回复,现将问询函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1:
因公司 2018 年、2019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自
2019 年年报披露后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2020 年审计报告》,公司 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与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均为正值,并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请你公司逐项自查并明确说明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十三章、第十四章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 号)第四项规定的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者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已逐条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 号)相关规定进行自查,认为公司股票交易不存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13.3 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4,351.27 万元,不存在
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
(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均正常使用,未有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情形。
(三)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有序组织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规范运作。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的情形。
(四)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1)337012 号),不存在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的情形;
(五)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情形。
(六)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1)337013 号)。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93.9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848.19 万元。不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
二、经逐项自查,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14.3.1 条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93.92 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848.19 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为24,351.27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24,187.38 万元,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的情形。
(二)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 18,242.60 万元,不存在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
(三)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1)337013 号),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四)公司 2020 年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三、经逐项自查,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14.4.1 条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了 2020 年年度报告,不存在未在法定期限
内披露年度报告的情形;
(二)根据公司已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情形;
(三)公司不存在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内改正的情形;
(四)公司在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
(五)公司不存在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条件情形;
(六)公司不存在被依法强制解散情形。
(七)公司不存在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申请情形。
四、经逐项自查,公司不存在《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 号)第四项规定的股票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详情请见本题回复
一至三。
(二)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4.1.1 条规定的因净利润触及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暂停上市的情形。
综上,公司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且未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的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十三章、第十四章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 号)第四项规定的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者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且未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的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问题 2: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351.27 万元,同比上升 75.62%;实现净利润
3,093.92 万元,同比上升 150.79%;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13.08 万元,同比上升 703.99%。
(1)请结合行业发展状况及你公司经营环境、产品价格、收入和成本构成、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等因素,说明营业收入与净利润上升幅度差异较大的原因。
【回复】
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上升幅度差异较大的原因是:
一、对比口径因素的影响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完成发行股份购买重庆南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南松医药”)93.41%股权,并剥离了尿素生产线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
——企业合并》应用指南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在合并日或购买日确认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资产、负债。按照本准则第五条和第十条规定,合并日或购买日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合并方或购买方的日期。因此,公司于 2019 年末将南松医药纳入合并范围。但因购买日为年末,合并财务报表只合并了资产负债表,而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包含了剥离的尿素生产线 2019 年度的经营业绩,但不包含南松医药2019 年度的经营业绩。2020 年合并范围内各单体公司经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公司本部 河化生物 南松医药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比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比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
例 例 比例
营收收入 51.77 447.02 -88.42% 8,810.17 13,621.51 -35.32% 15,489.33 0.00 100%
营业成本 22.58 329.41 -93.14% 8,664.14 13,387.63 -35.28% 6,357.89 0.00 100%
毛利率 56.38% 26.31% 30.06% 1.66% 1.72% -0.06% 58.95% 0.00 58.95%
期间费用 1,191.55 6,302.95 -81.10% 69.26 150.05 -53.84% 3,962.25 0.00 100%
非经常性损
益净额(损失
以“-”号填 2.31 279.34 -99.17% 0.08 0.00 100.00% -748.72 0.00 -100%
列)
净利润 -1,223.82 -6,062.75 79.81% 65.03 72.35 -10.12% 4,800.27 0.00 100%
公司本部 2019 年包含了待剥离的尿素生产线业务,由于尿素生产线业务全年停产,全年的营业收入以销售库存产品为主,尿素生产线产生的折旧等相关费用主要在期间费用列支。2020 年公司本部剥离了尿素生产线业务,主要产生的费用为保留的办公楼及仓库等固定资产的折旧以及借款的利息费用。由于亏损的尿素生产线业务的剥离,营业收入减少了 88.42%,期间费用减少了 81.10%,公司本部大幅减亏。
河化生物主要是开展尿素委托加工销售业务,2020 年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销售量减少,但毛利率未发生大幅变动,故净利润未发生大幅变动,并且河化生物的净利润在公司总体业务中占比不足 10%,故对公司合并净利润影响不大。
由于南松医药于 2019 年末才并入,故 2019 年公司合并利润表不含南松医药利润
表。
综上,由于对比口径的变化,导致营业收入与净利润上升幅度差异较大。
二、南松医药经营业绩的影响
南松医药经营业绩变
[2021-05-25] (000953)*ST河化: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ST 河化 公告编号:2021-024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变更后的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2、证券代码“000953”保持不变。
3、公司证券简称启用日期:2021 年 5 月 26 日
一、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情况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证券简称由“*ST 河化”变更为“河化股份”,证券代码“000953”保持不变。
二、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理由
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前证券简称为“河池化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证券简称为“*ST 河化”。公司于 2019 年末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后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均发生重大变更,公司从化肥制造行业转型为医药中间体行业。鉴于上述原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变更公司证券简称,公司将证券简称由“*ST 河化”变更为“河化股份”。
三、证券简称变更生效日期
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 2021 年 5
月 26 日由“*ST 河化”变更为“河化股份”,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953”。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
[2021-05-22] (000953)*ST河化:关于再次延期回复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 *ST 河化 公告编号:2021-021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 2020 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70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1 年 5 月 17 日
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2021 年 5 月 17 日,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前对《问询函》予以回复并对外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刊
登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 2020 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鉴于公司对相关事项的回复尚需进一步确认,因此无法在 2021
年 5 月 21 日前完成上述《问询函》的回复披露工作。为保证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延期至 2021 年 5 月 25 日前对《问询
函》予以回复并对外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22 日
[2021-05-19] (000953)*ST河化: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修改提案的情况,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B、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
票,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河池市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施伟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10,907,779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30.29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09,556,279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29.92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351,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369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351,5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36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351,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369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代表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574,0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91%;反
对 33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0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089%;反对
33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69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574,0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91%;反
对 33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0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089%;反对
33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69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20 年度财务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574,0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91%;反
对 33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0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089%;反对
33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69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574,0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91%;反
对 33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0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089%;反对
33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69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574,0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91%;反
对 33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0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089%;反对
33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69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574,0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91%;反
对 33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0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089%;反对
33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69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关于公司 2021 年贷款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574,0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91%;反
对 33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0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089%;反对
33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69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长嘉、廖乃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
[2021-05-19] (000953)*ST河化: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 *ST 河化 公告编号:2021-020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18日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伟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3月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相应的对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完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
[2021-05-18] (000953)*ST河化:关于延期回复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ST 河化 公告编号:2021-018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 2020 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
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70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1 年 5 月 17 日前将有
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涉及需披露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且需相关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预计将在 2021 年5 月 21 日前回复《问询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继续协调相关方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公司董事会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2021-05-14] (000953)*ST河化:关于参加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 *ST 河化 公告编号:2021-017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广西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1 年广西地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互联网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 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站(http://ir.p5w.net)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
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五)15:30 至 17:00。
届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覃宝明先生、财务总监卢勇帐先生、董事会秘书覃丽芳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将通过网络在线问答互动的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经营情况、融资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期间,公司高管将全程在线,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实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4 日
[2021-04-30] (000953)*ST河化:关于举办2020年度及2021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 *ST 河化 公告编号:2021-016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 2020 年度及 2021 年第一季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在全景网举办“2020 年度及 2021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相关安排
1、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15:00-17:00
2、召开方式: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
3、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施伟光先生;总经理覃宝明先生;财务总监卢勇帐先生;董事会秘书覃丽芳女士。
4、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 14: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
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 *ST 河化 公告编号:2021-016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2021-04-28] (000953)*ST河化: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149元
每股净资产: 0.47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5%
营业总收入: 4675.78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46.00万元
[2021-04-24] (000953)*ST河化: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9元
每股净资产: 0.456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12%
营业总收入: 2.4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093.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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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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