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910什么时候复牌?-大亚圣象停牌最新消息
≈≈大亚圣象000910≈≈(更新:22.01.14)
[2022-01-14] (000910)大亚圣象:大亚圣象关于阜阳大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收到首期补偿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2—001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阜阳大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收到首期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阜阳大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阜阳大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阳公司”)与阜南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阜南县政府”)签署《提前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偿协议书》”),阜南县政府支付给阜阳公司房地产及附属物价值、停产停业损失、员工遣散、履约奖励等各项补偿费用合计8,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31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阜阳大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阜南县人民政府签署〈补偿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2022年1月13日,阜阳公司收到阜南县政府通过阜南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分局支付的首期补偿款4,000万元。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收到的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最终均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1-12-31] (000910)大亚圣象:大亚圣象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46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专人送达、
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二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张晶晶女
士、独立董事刘杰先生、独立董事冯萌先生、独立董事张立海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四)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陈建军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陈建军先生提名,聘任吴谷华先生为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吴谷华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有关资料已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无异议。
公司 3 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阜阳大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补偿协议书的议案(详见《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阜阳大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阜南县人民政府签署〈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附:吴谷华先生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
吴谷华先生:男,1972 年出生,经济学学士。曾任职于中国农业银行上海
市信托投资公司、华鑫证券有限公司、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董
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19 年 4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吴谷华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以及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吴谷华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谷华先生的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 99 号大亚工业园
电话:0511-86981046
传真:0511-86885000
电子邮箱:wuguhua@cndare.com
[2021-12-31] (000910)大亚圣象:大亚圣象关于阜阳公司与阜南县人民政府签署《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47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阜阳大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阜南县人民政府
签署《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阜阳大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阳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所在地为安徽省阜南县。因阜南县城市发展及城市规划逐年调整和改变,阜阳公司所处位置已成为县城城市中心,周边住宅及居民密集,阜阳公司已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现因阜南县城市规划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经友好协商,阜南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阜南县政府”)对阜阳公司所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提前收回。双方于 2021 年 12月 30 日签署了《提前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偿协议书》”),阜阳公司将获得各项补偿费用合计 8,000 万元,本公司同意对阜阳公司进行关停。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阜南县政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关系。
三、阜阳公司基本情况
阜阳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工业园;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自产的中、
高密度木质纤维板;注册资本 2,502 万元人民币。截至目前,阜阳公司股权架构图如下: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100%
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
100%
阜阳大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阜阳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9月30日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6,234 18,482
净资产 13,973 14,999
项目 2020年1-12月 2021年1-9月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总收入 12,608 11,386
利润总额 3,040 1,235
净利润 2,563 1,0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2,783 -416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位于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南阳大道东侧、阜政路北侧的阜阳公司所有的房地产,土地面积为 66,680.0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20,361.21平方米及其附属物、设备搬迁、存放货物搬迁,以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及职工经济补偿。
根据安徽正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皖正诚房字第[2021]第 008 号),上述房屋、土地、附属物、设备搬迁费、存放货物搬迁费合计评估价值为 5,185.4411 万元。根据安徽立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
伙)出具的《阜阳大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营损失专项审计报告》(皖立专审字[2021]第 1035 号),阜阳公司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及职工经济补偿金额合计为 2386.774219 万元。
以上述评估结果为参考,综合考虑当地政策,经双方协商增加履约奖励等,确定本次补偿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12 月 30 日,阜南县政府(甲方)与阜阳公司(乙方)签署了《补
偿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内容
1、乙方企业关停方式和时间节点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立即启动关停退出程序,逐步停止生产并向甲方交付土地和整个厂区及相关设施,确保在协议生效后 90 日内完成整个厂区的关停及交付等任务。
2、乙方企业关停步骤及时间节点:
(1)乙方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停止生产,协议生效后 50 日内完成
企业员工遣散。
(2)乙方在协议生效后 90 日内,处理完库存物资,并运走全部设备和存货
等设施,完成企业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注销手续并将整个厂区和相关设施全部交付甲方。
3、甲方补偿、补助金额
(1)甲乙双方参照国有建设用地相关征迁补偿政策,共同委托安徽正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和安徽立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乙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前收回的补偿费用进行评估和审计。
(2)甲乙双方已认可安徽正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和安徽立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3)甲方支付给乙方房地产及附属物价值、停产停业损失、员工遣散、履约奖励等各项补偿费用合计 8,000 万元。除此之外,乙方不再主张其他费用。
(4)补偿费用支付时间:
①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补偿费用
4,000 万元。
②甲方在乙方完成企业全部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注销手续并收到整个厂区和相关设施,并在乙方完成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义务后 10 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剩余补偿费用 4,000 万元。
(二)甲方承诺与保证
1、具有履行本协议所有义务和责任的完全行为能力。
2、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与方式支付补偿款。
3、甲方应督促相关部门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等注销手续。
4、甲方应按照约定的节点向乙方支付款项,如甲方逾期超过 15 天的,应支
付乙方每天 5 万元违约金。
(三)乙方承诺与保证
1、具有履行本协议所有义务和责任的完全行为能力。
2、乙方应保证签订本协议时,不动产及其他固定资产不存在正在抵押或质押状态,与他人无产权争议。
3、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关停步骤,每个节点乙方如逾期超过 15 天,应支付甲方每天 5 万元违约金。
(四)生效条款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六、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政府项目建设需要,交易定价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文件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停阜阳公司能促进企业集约化生产,不会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关停补偿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
业绩不会产生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补偿费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阜南县政府与阜阳公司签署的《补偿协议书》;
3、安徽正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皖正诚房字第[2021]第 008 号);
4、安徽立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阜阳大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营损失专项审计报告》(皖立专审字[2021]第 1035号)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07] (000910)大亚圣象:大亚圣象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45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58 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报酬披露不准确。你公司在 2019 年
年报中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时,未包含你公司于 2019年 7 月向陈晓龙、眭敏、陈钢、沈龙强、许永生、王勇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可转债项目奖金,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7 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二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你公司费用报销未严格执行公司《财务报销制度》第四条的规定,存在报销不及时且跨期核算问题,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原则,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76 号)第九条的规定。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导致你公司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严肃认真汲取教训,提高合规意识,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和规范运作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公司将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0-28] (000910)大亚圣象: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88元
每股净资产: 10.965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26%
营业总收入: 61.3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79亿元
[2021-09-09] (000910)大亚圣象: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43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函
告,获悉大亚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万股)
2021 年 5 2021年9月 上海浦东发展
大亚集团 是 1200 4.72% 2.19% 月 20 日 7 日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镇江分行
合计 -- 1200 4.72% 2.19% -- -- --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是否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押
名称 第一大股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一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致行动人
上海浦
900 3.54% 1.64% 办理解 东发展 自身
大亚 2021 除质押 银行股
集团 是 否 否 年 9 月 登记手 份有限 生产
7 日 续之日 公司镇 经营
1100 4.33% 2.01% 江分行
合计 -- 2000 7.87% 3.65% -- -- -- -- -- --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大亚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本次质 本次质 情况 情况
股东 持股 持股 押前质 押后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名称 数量 比例 押股份 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占未质
(万股)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押股份
(万股) (万股)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万股) (万股)
大亚 25,420.08 46.44% 18,800 19,600 77.10% 35.81% 0 0% 0 0%
集团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大亚集团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均为0股,占其所
持股份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对应融资余额0万元。
3、大亚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4、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影响,也不涉及
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5、截至公告披露日,大亚集团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
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大亚集团将提前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公司将持续关
注其股票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9 日
[2021-08-31] (000910)大亚圣象:大亚圣象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42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8月30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张海燕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张海燕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张海燕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海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监事会对张海燕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张海燕女士辞职后,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并使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通过,补选丁功庆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丁功庆先生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附件: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丁功庆:男,1972 年出生,大学文化,助理工程师。2002 年 6 月至 2012 年
6 月在江苏大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历任设备经理、生产经理、总经理助理、常务
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2012 年 6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大亚木业(福建)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 1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大亚木业(黑龙江)有限公司常务
副总经理;2015 年 3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江苏晟茂木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经理;2016
年 10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大亚木业(江苏)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2 月至
今任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中心经理。
丁功庆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持有公司股票 2000 股;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以及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监事任职资格。
[2021-08-27] (000910)大亚圣象: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5元
每股净资产: 10.623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26%
营业总收入: 35.6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02亿元
[2021-08-26] (000910)大亚圣象: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40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函
告,获悉大亚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万股)
800 3.15% 1.46% 上海浦东发展
大亚集团 是 2021 年 5 2021年8月 银行股份有限
月 20 日 24 日 公司镇江分行
1000 3.93% 1.83%
合计 -- 1800 7.08% 3.29% -- -- --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是否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押
名称 第一大股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一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致行动人
上海浦
350 1.38% 0.64% 办理解 东发展 自身
大亚 2021 除质押 银行股
集团 是 否 否 年 8 月 登记手 份有限 生产
24 日 续之日 公司镇 经营
650 2.56% 1.19% 江分行
合计 -- 1000 3.93% 1.83% -- -- -- -- -- --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大亚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本次质 本次质 情况 情况
股东 持股 持股 押前质 押后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名称 数量 比例 押股份 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占未质
(万股)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押股份
(万股) (万股)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万股) (万股)
大亚 25,420.08 46.44% 19,600 18,800 73.96% 34.34% 0 0% 0 0%
集团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大亚集团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均为0股,占其所
持股份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对应融资余额0万元。
3、大亚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4、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影响,也不涉及
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5、截至公告披露日,大亚集团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
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大亚集团将提前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公司将持续关
注其股票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7-15] (000910)大亚圣象: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39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上升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28,518.46 万元—31,687.18 万元
东的净利润 盈利:15,843.59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80%—10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52 元/股—0.58 元/股 盈利:0.29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1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增加,主要原
因为:2020 年 1-6 月公司业绩受疫情影响较大,而 2021 年 1-6 月公司经营情况已全面
恢复正常,地板与人造板业务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均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预测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5 日
[2021-07-13] (000910)大亚圣象: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38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并指定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陈钢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自2021年7月13日起,由公司董事长陈建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长陈建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1-86231801
传真:0511-86885000
邮箱:chenjianjun@cndare.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 99 号大亚工业园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3 日
[2021-07-08] (000910)大亚圣象: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37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函
告,获悉大亚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万股)
575 2.26% 1.05% 交通银行股份
大亚集团 是 2021 年 1 2021年7月 有限公司镇江
月 4 日 6 日 分行
575 2.26% 1.05%
合计 -- 1150 4.52% 2.10% -- -- --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是否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押
名称 第一大股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一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致行动人
办理解 交通银
大亚 2021 除质押 行股份 自身
集团 是 750 2.95% 1.37% 否 否 年 7 月 登记手 有限公 生产
6 日 续之日 司镇江 经营
分行
合计 -- 750 2.95% 1.37% -- -- -- -- -- --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大亚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本次质 本次质 情况 情况
股东 持股 持股 押前质 押后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名称 数量 比例 押股份 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占未质
(万股)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押股份
(万股) (万股)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万股) (万股)
大亚 25,420.08 46.44% 20,000 19,600 77.10% 35.81% 0 0% 0 0%
集团
合计 25,420.08 46.44% 20,000 19,600 77.10% 35.81% 0 0% 0 0%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大亚集团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均为0股,占其所
持股份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对应融资余额0万元。
3、大亚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4、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影响,也不涉及
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5、截至公告披露日,大亚集团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
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大亚集团将提前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公司将持续关
注其股票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8 日
[2021-06-29] (000910)大亚圣象: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36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全资子公司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地板”)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近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镇江分行”)就大亚地板融资授信事宜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本次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大亚地板在招商银行镇江分行的 10,000 万元人民币融资事项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月20日
注册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希望路(大亚木业园)
法定代表人:陈建军
注册资本:12,303.8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高档复合工程地板,家具及其它木基复合制品;各类复合地 板的设计、研发和信息技术服务,普通货物的仓储、包装,物流信息、物流业务 的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经审计)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4,062 56,067
负债总额 12,061 13,150
净资产 42,001 42,917
项目 2020 年度(已经审计) 2021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8,899 9,605
利润总额 6,636 1,085
净利润 5,818 916
(3)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招商银行镇江分行申请之《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2、债务人: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
3、保证人: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 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镇江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 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6、担保最高限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7、担保书签署日期:2021 年 6 月 25 日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由本公司为其融资事项提供
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7]1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对象大亚地板资产质量稳定,经营状况良好,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为大亚地板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1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8%。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没有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授信协议》。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2021-06-08] (000910)大亚圣象: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33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2 日以邮件及专人
送达的方式发出。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6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分别为陈建军、眭
敏、张晶晶、陈钢、刘杰、冯萌、张立海。
(四)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建军先生召集和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
1、公司为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的10,000 万元人民币融资事项提供担保(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公司为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的10,000 万元人民币融资事项提供担保(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8 日
[2021-06-08] (000910)大亚圣象: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34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
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二)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6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监事会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分别为王勋、王勇、
张海燕。
(四)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勋先生召集和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利益。
该议案表决情况:
1、公司为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的10,000 万元人民币融资事项提供担保(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公司为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的10,000 万元人民币融资事项提供担保(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8 日
[2021-06-08] (000910)大亚圣象:对外担保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35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总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单位 与本公司关系 银行名称 担保金额
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分行 10,000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 镇江分行 10,000
子公司
合计 —— —— 20,000
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获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月20日
注册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希望路(大亚木业园)
法定代表人:陈建军
注册资本:12,303.8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高档复合工程地板,家具及其它木基复合制品;各类复合地
板的设计、研发和信息技术服务,普通货物的仓储、包装,物流信息、物流业务 的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经审计)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4,062 56,067
负债总额 12,061 13,150
净资产 42,001 42,917
项目 2020 年度(已经审计) 2021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8,899 9,605
利润总额 6,636 1,085
净利润 5,818 916
(3)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8月4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大亚木业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陈建军
注册资本:6,638.0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强化复合地板、家具、装饰材料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圣象实业(江苏) 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经审计)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5,463 85,882
负债总额 8,361 47,953
净资产 37,102 37,929
项目 2020 年度(已经审计) 2021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0,024 6,391
利润总额 4,686 933
净利润 4,128 827
(3)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就上述担保金额签订任何担保协议,具体担保 合同主要条款由公司及被担保人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由本公司为其融资事项提供 担保。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 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7]1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对象(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圣象实业(江 苏)有限公司)资产质量稳定,经营状况良好,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具有良好的 偿债能力,为上述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0 万元人民
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若本次担保全部发生,公司累计对外 担保 2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56%。没有发生逾期担保的 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8 日
[2021-05-22] (000910)大亚圣象: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32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函
告,获悉大亚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万股)
800 3.15% 1.46%
2018 年 3 2021年5月
月 30 日 20 日 上海浦东发展
大亚集团 是 1000 3.93% 1.83%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镇江分行
1200 4.72% 2.19% 2018 年 3 2021年5月
月 29 日 20 日
合计 -- 3000 11.80% 5.48% -- -- --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是否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押
名称 第一大股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一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致行动人
800 3.15% 1.46% 上海浦
2021 办理解 东发展 自身
大亚 是 1000 3.93% 1.83% 否 否 年 5 月 除质押 银行股 生产
集团 20 日 登记手 份有限 经营
续之日 公司镇
1200 4.72% 2.19% 江分行
合计 -- 3000 11.80% 5.48% -- -- -- -- -- --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大亚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本次质 本次质 情况 情况
股东 持股 持股 押前质 押后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名称 数量 比例 押股份 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占未质
(万股)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押股份
(万股) (万股)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万股) (万股)
大亚 25,420.08 46.44% 20,000 20,000 78.68% 36.54% 0 0% 0 0%
集团
合计 25,420.08 46.44% 20,000 20,000 78.68% 36.54% 0 0% 0 0%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大亚集团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均为0股,占其所
持股份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对应融资余额0万元。
3、大亚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4、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影响,也不涉及
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5、截至公告披露日,大亚集团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
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大亚集团将提前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2 日
[2021-05-13] (000910)大亚圣象: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31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函
告,获悉大亚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
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万股)
2020年10 2021年5月 交通银行股份
大亚集团 是 1000 3.93% 1.83% 月20日 11 日 有限公司镇江
分行
合计 -- 1000 3.93% 1.83%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大亚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持股 累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未质押
股东名称 数量 持股 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限 占已质 股份限 占未质
(万股) 比例 数量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押股份 售和冻 押股份
(万股)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万股) (万股)
大亚集团 25,420.08 46.44% 20,000 78.68% 36.54% 0 0% 0 0%
合计 25,420.08 46.44% 20,000 78.68% 36.54% 0 0% 0 0%
注:截至公告披露日,大亚集团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大亚集团将提前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3 日
[2021-05-06] (000910)大亚圣象: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30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累计质押股
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大亚集团函告,获悉大亚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
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万股)
2018 年 2 2021年4月 中国银行股份
1400 5.51% 2.56% 月 28 日 29 日 有限公司丹阳
大亚集团 是 支行
2020年8 2021年4月 上海浦东发展
1500 5.90% 2.74% 月26日 29 日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镇江分行
合计 -- 2900 11.41% 5.30% -- -- --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是否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押
名称 第一大股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一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致行动人
办理解 中国银
大亚 2021 除质押 行股份 自身
集团 是 1400 5.51% 2.56% 否 否 年 4 月 登记手 有限公 生产
29 日 续之日 司丹阳 经营
支行
合计 -- 1400 5.51% 2.56% -- -- -- -- -- --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大亚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本次质 本次质
股东 持股 持股 押前质 押后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名称 数量 比例 押股份 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占未质
(万股)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押股份
(万股) (万股)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万股) (万股)
大亚 25,420.08 46.44% 22,500 21,000 82.61% 38.36% 0 0% 0 0%
集团
合计 25,420.08 46.44% 22,500 21,000 82.61% 38.36% 0 0% 0 0%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大亚集团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均为0股,占其所
持股份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对应融资余额0万元。
3、大亚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4、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
产生实质性影响。
5、大亚集团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内,法定代表人陈建军,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工业及自动化产品、通信产品、电子产品、家电、通讯产品及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光电子通讯为主的信息技术、信息工程及激光印刷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生产销售铝箔及制品、化学纤维品、多层共挤膜、烟用滤嘴材料、有色金属压铸件、摩托车汽车轮毂;各类家具的制造、加工;进料加工及“三来一补”业务,实业投资;国内贸易;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普通货物的仓储、包装,物流信息、物流业务的咨询服务;公司自营进出口业务等。综合考虑大亚集团企业运营情况、银行授信情况、股东自身的资金实力等因素,目前大亚集团不存在相关偿债风险。
6、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用于大亚集团自身生产经营,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7、公司控股股东大亚集团股份质押高比例主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目前大亚集团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提前购回等措施积极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控股股东大亚集团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大亚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等往来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以及《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2021-04-28] (000910)大亚圣象:一季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27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及
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二)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4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监事会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分别为王勋、王勇、
张海燕。
(四)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勋先生召集和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该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2021-04-28] (000910)大亚圣象:一季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26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以邮件及专
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4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分别为陈建军、眭
敏、张晶晶、陈钢、刘杰、冯萌、张立海。
(四)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建军先生召集和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 立 董 事 对 本 议 案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该议案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2021-04-28] (000910)大亚圣象: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3元
每股净资产: 10.380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6%
营业总收入: 14.1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102.51万元
[2021-04-24] (000910)大亚圣象: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25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累计质押股
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大亚集团函告,获悉大亚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
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万股)
700 2.75% 1.28% 中国银行股份
大亚集团 是 2018 年 2 2021年4月 有限公司丹阳
月 28 日 22 日 支行
1200 4.72% 2.19%
合计 -- 1900 7.47% 3.47% -- -- --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是否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押
名称 第一大股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一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致行动人
500 1.97% 0.91% 中国银
2021 办理解 行股份 自身
大亚 是 1000 3.93% 1.83% 否 否 年 4 月 除质押 有限公 生产
集团 22 日 登记手 司丹阳 经营
续之日 支行
400 1.57% 0.73%
合计 -- 1900 7.47% 3.47% -- -- -- -- -- --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大亚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本次质 本次质
股东 持股 持股 押前质 押后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名称 数量 比例 押股份 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占未质
(万股)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押股份
(万股) (万股)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万股) (万股)
大亚 25,420.08 46.44% 22,500 22,500 88.51% 41.10% 0 0% 0 0%
集团
合计 25,420.08 46.44% 22,500 22,500 88.51% 41.10% 0 0% 0 0%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大亚集团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均为0股,占其所
持股份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对应融资余额0万元。
3、大亚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4、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
产生实质性影响。
5、大亚集团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内,法定
代表人陈建军,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工业及自动化产品、通
信产品、电子产品、家电、通讯产品及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五
金交电、建筑材料、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光电子通讯为主的信息技术、信息工程及激光印刷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生产销售铝箔及制品、化学纤维品、多层共挤膜、烟用滤嘴材料、有色金属压铸件、摩托车汽车轮毂;各类家具的制造、加工;进料加工及“三来一补”业务,实业投资;国内贸易;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普通货物的仓储、包装,物流信息、物流业务的咨询服务;公司自营进出口业务等。综合考虑大亚集团企业运营情况、银行授信情况、股东自身的资金实力等因素,目前大亚集团不存在相关偿债风险。
6、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用于大亚集团自身生产经营,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7、公司控股股东大亚集团股份质押高比例主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目前大亚集团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提前购回等措施积极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控股股东大亚集团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大亚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等往来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以及《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
[2021-04-22] (000910)大亚圣象: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2021/04/22)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24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累计质押股
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大亚集团函告,获悉大亚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
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万股)
2020 年 5 2021年4月 招商银行股份
大亚集团 是 250 0.98% 0.46% 月 12 日 20 日 有限公司镇江
分行
合计 -- 250 0.98% 0.46% -- -- --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是否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押
名称 第一大股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一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致行动人
办理解 招商银
大亚 2021 除质押 行股份 自身
集团 是 250 0.98% 0.46% 否 否 年 4 月 登记手 有限公 生产
20 日 续之日 司镇江 经营
分行
合计 -- 250 0.98% 0.46% -- -- -- -- -- --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大亚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本次质 本次质
股东 持股 持股 押前质 押后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名称 数量 比例 押股份 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占未质
(万股)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押股份
(万股) (万股)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万股) (万股)
大亚 25,420.08 46.44% 22,500 22,500 88.51% 41.10% 0 0% 0 0%
集团
合计 25,420.08 46.44% 22,500 22,500 88.51% 41.10% 0 0% 0 0%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大亚集团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均为0股,占其所
持股份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对应融资余额0万元。
3、大亚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4、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
产生实质性影响。
5、大亚集团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内,法定
代表人陈建军,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工业及自动化产品、通
信产品、电子产品、家电、通讯产品及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五
金交电、建筑材料、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光电子
通讯为主的信息技术、信息工程及激光印刷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生产销售铝箔及制品、化学纤维品、多层共挤膜、烟用滤嘴材料、有色金属压铸件、摩托车汽车轮毂;各类家具的制造、加工;进料加工及“三来一补”业务,实业投资;国内贸易;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普通货物的仓储、包装,物流信息、物流业务的咨询服务;公司自营进出口业务等。综合考虑大亚集团企业运营情况、银行授信情况、股东自身的资金实力等因素,目前大亚集团不存在相关偿债风险。
6、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用于大亚集团自身生产经营,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7、公司控股股东大亚集团股份质押高比例主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目前大亚集团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提前购回等措施积极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控股股东大亚集团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大亚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等往来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以及《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2021-04-21] (000910)大亚圣象:大亚圣象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23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739.7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7,583,600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7,39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4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4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4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4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17 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 08*****802 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4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4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 99 号大亚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戴柏仙
咨询电话:0511--86981046
传真电话:0511--86885000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
[2021-04-17] (000910)大亚圣象:大亚圣象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22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 年 4 月 16 日(周五)下午 1:3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6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6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 99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建军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0 人,代表股份 301,688,1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113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254,775,6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5431%。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6 人,代表股份 46,912,466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0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01,475,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6%;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212,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7,274,8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12,4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01,475,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6%;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212,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7,274,8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12,4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301,475,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6%;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212,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7,274,8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12,4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01,475,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6%;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212,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7,274,8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12,4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1,687,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7,486,9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1,231,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85%;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456,9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7,030,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7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6,9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2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表决情况:同意 301,475,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6%;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212,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7,274,8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12,4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1,688,1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7,487,3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蒋成、赵小雷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7 日
[2021-04-16] (000910)大亚圣象: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21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累计质押股
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大亚集团函告,获悉大亚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
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万股)
2020 年 5 2021年4月 招商银行股份
大亚集团 是 250 0.98% 0.46% 月 12 日 14 日 有限公司镇江
分行
合计 -- 250 0.98% 0.46% -- -- --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是否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押
名称 第一大股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一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致行动人
办理解 招商银
大亚 2021 除质押 行股份 自身
集团 是 250 0.98% 0.46% 否 否 年 4 月 登记手 有限公 生产
14 日 续之日 司镇江 经营
分行
合计 -- 250 0.98% 0.46% -- -- -- -- -- --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大亚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本次质 本次质
股东 持股 持股 押前质 押后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名称 数量 比例 押股份 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占未质
(万股)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押股份
(万股) (万股)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万股) (万股)
大亚 25,420.08 46.44% 22,500 22,500 88.51% 41.10% 0 0% 0 0%
集团
合计 25,420.08 46.44% 22,500 22,500 88.51% 41.10% 0 0% 0 0%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大亚集团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均为0股,占其所
持股份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对应融资余额0万元。
3、大亚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4、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
产生实质性影响。
5、大亚集团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内,法定
代表人陈建军,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工业及自动化产品、通
信产品、电子产品、家电、通讯产品及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五
金交电、建筑材料、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光电子
通讯为主的信息技术、信息工程及激光印刷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生产销售铝箔及制品、化学纤维品、多层共挤膜、烟用滤嘴材料、有色金属压铸件、摩托车汽车轮毂;各类家具的制造、加工;进料加工及“三来一补”业务,实业投资;国内贸易;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普通货物的仓储、包装,物流信息、物流业务的咨询服务;公司自营进出口业务等。综合考虑大亚集团企业运营情况、银行授信情况、股东自身的资金实力等因素,目前大亚集团不存在相关偿债风险。
6、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用于大亚集团自身生产经营,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7、公司控股股东大亚集团股份质押高比例主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目前大亚集团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提前购回等措施积极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控股股东大亚集团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大亚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等往来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以及《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
[2021-04-15] (000910)大亚圣象: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20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扭亏为盈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7,000 万元—7,500 万元 亏损:5,552.84 万元
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28 元/股—0.137 元/股 亏损:0.100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1 年 1-3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增加,实现公
司经营业绩扭亏为盈,主要原因为:2020 年第一季度公司业绩受疫情影响较大,2021年公司经营情况已全面恢复正常,销售也已恢复到疫情前水平,地板与人造板业务均实现了较高幅度的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预测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2021-04-13] (000910)大亚圣象: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19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沈龙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沈龙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沈龙强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龙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沈龙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沈龙强先生辞职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董事会对沈龙强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陈钢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陈钢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1-86981861
传真:0511-86885000
邮箱:chengang@cndare.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 99 号大亚工业园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
[2021-04-13] (000910)大亚圣象:关于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18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周
四)15:00-16:30 在全景网举办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建军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陈钢先生,投关经理陈凯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三)15: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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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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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4] (000910)大亚圣象:大亚圣象关于阜阳大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收到首期补偿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2—001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阜阳大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收到首期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阜阳大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阜阳大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阳公司”)与阜南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阜南县政府”)签署《提前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偿协议书》”),阜南县政府支付给阜阳公司房地产及附属物价值、停产停业损失、员工遣散、履约奖励等各项补偿费用合计8,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31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阜阳大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阜南县人民政府签署〈补偿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2022年1月13日,阜阳公司收到阜南县政府通过阜南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分局支付的首期补偿款4,000万元。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收到的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最终均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1-12-31] (000910)大亚圣象:大亚圣象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46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专人送达、
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二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张晶晶女
士、独立董事刘杰先生、独立董事冯萌先生、独立董事张立海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四)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陈建军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陈建军先生提名,聘任吴谷华先生为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吴谷华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有关资料已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无异议。
公司 3 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阜阳大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补偿协议书的议案(详见《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阜阳大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阜南县人民政府签署〈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附:吴谷华先生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
吴谷华先生:男,1972 年出生,经济学学士。曾任职于中国农业银行上海
市信托投资公司、华鑫证券有限公司、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董
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19 年 4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吴谷华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以及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吴谷华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谷华先生的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 99 号大亚工业园
电话:0511-86981046
传真:0511-86885000
电子邮箱:wuguhua@cndare.com
[2021-12-31] (000910)大亚圣象:大亚圣象关于阜阳公司与阜南县人民政府签署《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47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阜阳大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阜南县人民政府
签署《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阜阳大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阳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所在地为安徽省阜南县。因阜南县城市发展及城市规划逐年调整和改变,阜阳公司所处位置已成为县城城市中心,周边住宅及居民密集,阜阳公司已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现因阜南县城市规划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经友好协商,阜南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阜南县政府”)对阜阳公司所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提前收回。双方于 2021 年 12月 30 日签署了《提前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偿协议书》”),阜阳公司将获得各项补偿费用合计 8,000 万元,本公司同意对阜阳公司进行关停。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阜南县政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关系。
三、阜阳公司基本情况
阜阳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工业园;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自产的中、
高密度木质纤维板;注册资本 2,502 万元人民币。截至目前,阜阳公司股权架构图如下: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100%
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
100%
阜阳大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阜阳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9月30日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6,234 18,482
净资产 13,973 14,999
项目 2020年1-12月 2021年1-9月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总收入 12,608 11,386
利润总额 3,040 1,235
净利润 2,563 1,0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2,783 -416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位于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南阳大道东侧、阜政路北侧的阜阳公司所有的房地产,土地面积为 66,680.0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20,361.21平方米及其附属物、设备搬迁、存放货物搬迁,以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及职工经济补偿。
根据安徽正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皖正诚房字第[2021]第 008 号),上述房屋、土地、附属物、设备搬迁费、存放货物搬迁费合计评估价值为 5,185.4411 万元。根据安徽立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
伙)出具的《阜阳大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营损失专项审计报告》(皖立专审字[2021]第 1035 号),阜阳公司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及职工经济补偿金额合计为 2386.774219 万元。
以上述评估结果为参考,综合考虑当地政策,经双方协商增加履约奖励等,确定本次补偿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12 月 30 日,阜南县政府(甲方)与阜阳公司(乙方)签署了《补
偿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内容
1、乙方企业关停方式和时间节点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立即启动关停退出程序,逐步停止生产并向甲方交付土地和整个厂区及相关设施,确保在协议生效后 90 日内完成整个厂区的关停及交付等任务。
2、乙方企业关停步骤及时间节点:
(1)乙方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停止生产,协议生效后 50 日内完成
企业员工遣散。
(2)乙方在协议生效后 90 日内,处理完库存物资,并运走全部设备和存货
等设施,完成企业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注销手续并将整个厂区和相关设施全部交付甲方。
3、甲方补偿、补助金额
(1)甲乙双方参照国有建设用地相关征迁补偿政策,共同委托安徽正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和安徽立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乙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前收回的补偿费用进行评估和审计。
(2)甲乙双方已认可安徽正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和安徽立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3)甲方支付给乙方房地产及附属物价值、停产停业损失、员工遣散、履约奖励等各项补偿费用合计 8,000 万元。除此之外,乙方不再主张其他费用。
(4)补偿费用支付时间:
①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补偿费用
4,000 万元。
②甲方在乙方完成企业全部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注销手续并收到整个厂区和相关设施,并在乙方完成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义务后 10 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剩余补偿费用 4,000 万元。
(二)甲方承诺与保证
1、具有履行本协议所有义务和责任的完全行为能力。
2、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与方式支付补偿款。
3、甲方应督促相关部门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等注销手续。
4、甲方应按照约定的节点向乙方支付款项,如甲方逾期超过 15 天的,应支
付乙方每天 5 万元违约金。
(三)乙方承诺与保证
1、具有履行本协议所有义务和责任的完全行为能力。
2、乙方应保证签订本协议时,不动产及其他固定资产不存在正在抵押或质押状态,与他人无产权争议。
3、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关停步骤,每个节点乙方如逾期超过 15 天,应支付甲方每天 5 万元违约金。
(四)生效条款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六、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政府项目建设需要,交易定价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文件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停阜阳公司能促进企业集约化生产,不会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关停补偿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
业绩不会产生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补偿费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阜南县政府与阜阳公司签署的《补偿协议书》;
3、安徽正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皖正诚房字第[2021]第 008 号);
4、安徽立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阜阳大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营损失专项审计报告》(皖立专审字[2021]第 1035号)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2-07] (000910)大亚圣象:大亚圣象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45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58 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报酬披露不准确。你公司在 2019 年
年报中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时,未包含你公司于 2019年 7 月向陈晓龙、眭敏、陈钢、沈龙强、许永生、王勇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可转债项目奖金,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7 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二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你公司费用报销未严格执行公司《财务报销制度》第四条的规定,存在报销不及时且跨期核算问题,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原则,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76 号)第九条的规定。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导致你公司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严肃认真汲取教训,提高合规意识,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和规范运作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公司将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2021-10-28] (000910)大亚圣象: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88元
每股净资产: 10.965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26%
营业总收入: 61.3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79亿元
[2021-09-09] (000910)大亚圣象: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43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函
告,获悉大亚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万股)
2021 年 5 2021年9月 上海浦东发展
大亚集团 是 1200 4.72% 2.19% 月 20 日 7 日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镇江分行
合计 -- 1200 4.72% 2.19% -- -- --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是否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押
名称 第一大股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一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致行动人
上海浦
900 3.54% 1.64% 办理解 东发展 自身
大亚 2021 除质押 银行股
集团 是 否 否 年 9 月 登记手 份有限 生产
7 日 续之日 公司镇 经营
1100 4.33% 2.01% 江分行
合计 -- 2000 7.87% 3.65% -- -- -- -- -- --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大亚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本次质 本次质 情况 情况
股东 持股 持股 押前质 押后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名称 数量 比例 押股份 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占未质
(万股)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押股份
(万股) (万股)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万股) (万股)
大亚 25,420.08 46.44% 18,800 19,600 77.10% 35.81% 0 0% 0 0%
集团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大亚集团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均为0股,占其所
持股份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对应融资余额0万元。
3、大亚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4、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影响,也不涉及
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5、截至公告披露日,大亚集团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
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大亚集团将提前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公司将持续关
注其股票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9 日
[2021-08-31] (000910)大亚圣象:大亚圣象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42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8月30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张海燕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张海燕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张海燕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海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监事会对张海燕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张海燕女士辞职后,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并使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通过,补选丁功庆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丁功庆先生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附件: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丁功庆:男,1972 年出生,大学文化,助理工程师。2002 年 6 月至 2012 年
6 月在江苏大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历任设备经理、生产经理、总经理助理、常务
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2012 年 6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大亚木业(福建)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 1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大亚木业(黑龙江)有限公司常务
副总经理;2015 年 3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江苏晟茂木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经理;2016
年 10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大亚木业(江苏)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2 月至
今任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中心经理。
丁功庆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持有公司股票 2000 股;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以及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监事任职资格。
[2021-08-27] (000910)大亚圣象: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5元
每股净资产: 10.6238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26%
营业总收入: 35.6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02亿元
[2021-08-26] (000910)大亚圣象: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40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函
告,获悉大亚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万股)
800 3.15% 1.46% 上海浦东发展
大亚集团 是 2021 年 5 2021年8月 银行股份有限
月 20 日 24 日 公司镇江分行
1000 3.93% 1.83%
合计 -- 1800 7.08% 3.29% -- -- --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是否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押
名称 第一大股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一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致行动人
上海浦
350 1.38% 0.64% 办理解 东发展 自身
大亚 2021 除质押 银行股
集团 是 否 否 年 8 月 登记手 份有限 生产
24 日 续之日 公司镇 经营
650 2.56% 1.19% 江分行
合计 -- 1000 3.93% 1.83% -- -- -- -- -- --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大亚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本次质 本次质 情况 情况
股东 持股 持股 押前质 押后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名称 数量 比例 押股份 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占未质
(万股)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押股份
(万股) (万股)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万股) (万股)
大亚 25,420.08 46.44% 19,600 18,800 73.96% 34.34% 0 0% 0 0%
集团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大亚集团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均为0股,占其所
持股份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对应融资余额0万元。
3、大亚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4、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影响,也不涉及
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5、截至公告披露日,大亚集团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
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大亚集团将提前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公司将持续关
注其股票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1-07-15] (000910)大亚圣象: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39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上升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28,518.46 万元—31,687.18 万元
东的净利润 盈利:15,843.59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80%—10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52 元/股—0.58 元/股 盈利:0.29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1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增加,主要原
因为:2020 年 1-6 月公司业绩受疫情影响较大,而 2021 年 1-6 月公司经营情况已全面
恢复正常,地板与人造板业务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均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预测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5 日
[2021-07-13] (000910)大亚圣象: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38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并指定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陈钢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自2021年7月13日起,由公司董事长陈建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长陈建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1-86231801
传真:0511-86885000
邮箱:chenjianjun@cndare.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 99 号大亚工业园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3 日
[2021-07-08] (000910)大亚圣象: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37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函
告,获悉大亚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万股)
575 2.26% 1.05% 交通银行股份
大亚集团 是 2021 年 1 2021年7月 有限公司镇江
月 4 日 6 日 分行
575 2.26% 1.05%
合计 -- 1150 4.52% 2.10% -- -- --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是否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押
名称 第一大股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一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致行动人
办理解 交通银
大亚 2021 除质押 行股份 自身
集团 是 750 2.95% 1.37% 否 否 年 7 月 登记手 有限公 生产
6 日 续之日 司镇江 经营
分行
合计 -- 750 2.95% 1.37% -- -- -- -- -- --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大亚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本次质 本次质 情况 情况
股东 持股 持股 押前质 押后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名称 数量 比例 押股份 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占未质
(万股)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押股份
(万股) (万股)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万股) (万股)
大亚 25,420.08 46.44% 20,000 19,600 77.10% 35.81% 0 0% 0 0%
集团
合计 25,420.08 46.44% 20,000 19,600 77.10% 35.81% 0 0% 0 0%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大亚集团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均为0股,占其所
持股份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对应融资余额0万元。
3、大亚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4、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影响,也不涉及
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5、截至公告披露日,大亚集团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
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大亚集团将提前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公司将持续关
注其股票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8 日
[2021-06-29] (000910)大亚圣象: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36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全资子公司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地板”)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近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镇江分行”)就大亚地板融资授信事宜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本次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大亚地板在招商银行镇江分行的 10,000 万元人民币融资事项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月20日
注册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希望路(大亚木业园)
法定代表人:陈建军
注册资本:12,303.8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高档复合工程地板,家具及其它木基复合制品;各类复合地 板的设计、研发和信息技术服务,普通货物的仓储、包装,物流信息、物流业务 的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经审计)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4,062 56,067
负债总额 12,061 13,150
净资产 42,001 42,917
项目 2020 年度(已经审计) 2021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8,899 9,605
利润总额 6,636 1,085
净利润 5,818 916
(3)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招商银行镇江分行申请之《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2、债务人: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
3、保证人: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 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镇江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 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6、担保最高限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7、担保书签署日期:2021 年 6 月 25 日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由本公司为其融资事项提供
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7]1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对象大亚地板资产质量稳定,经营状况良好,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为大亚地板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1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8%。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没有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授信协议》。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2021-06-08] (000910)大亚圣象: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33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2 日以邮件及专人
送达的方式发出。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6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分别为陈建军、眭
敏、张晶晶、陈钢、刘杰、冯萌、张立海。
(四)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建军先生召集和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
1、公司为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的10,000 万元人民币融资事项提供担保(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公司为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的10,000 万元人民币融资事项提供担保(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8 日
[2021-06-08] (000910)大亚圣象: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34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
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二)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6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监事会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分别为王勋、王勇、
张海燕。
(四)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勋先生召集和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利益。
该议案表决情况:
1、公司为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的10,000 万元人民币融资事项提供担保(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公司为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的10,000 万元人民币融资事项提供担保(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8 日
[2021-06-08] (000910)大亚圣象:对外担保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35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总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单位 与本公司关系 银行名称 担保金额
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分行 10,000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 镇江分行 10,000
子公司
合计 —— —— 20,000
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获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月20日
注册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希望路(大亚木业园)
法定代表人:陈建军
注册资本:12,303.8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高档复合工程地板,家具及其它木基复合制品;各类复合地
板的设计、研发和信息技术服务,普通货物的仓储、包装,物流信息、物流业务 的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经审计)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4,062 56,067
负债总额 12,061 13,150
净资产 42,001 42,917
项目 2020 年度(已经审计) 2021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8,899 9,605
利润总额 6,636 1,085
净利润 5,818 916
(3)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8月4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大亚木业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陈建军
注册资本:6,638.0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强化复合地板、家具、装饰材料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圣象实业(江苏) 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经审计)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5,463 85,882
负债总额 8,361 47,953
净资产 37,102 37,929
项目 2020 年度(已经审计) 2021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0,024 6,391
利润总额 4,686 933
净利润 4,128 827
(3)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就上述担保金额签订任何担保协议,具体担保 合同主要条款由公司及被担保人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由本公司为其融资事项提供 担保。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 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7]1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对象(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圣象实业(江 苏)有限公司)资产质量稳定,经营状况良好,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具有良好的 偿债能力,为上述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0 万元人民
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若本次担保全部发生,公司累计对外 担保 2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56%。没有发生逾期担保的 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8 日
[2021-05-22] (000910)大亚圣象: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32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函
告,获悉大亚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万股)
800 3.15% 1.46%
2018 年 3 2021年5月
月 30 日 20 日 上海浦东发展
大亚集团 是 1000 3.93% 1.83%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镇江分行
1200 4.72% 2.19% 2018 年 3 2021年5月
月 29 日 20 日
合计 -- 3000 11.80% 5.48% -- -- --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是否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押
名称 第一大股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一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致行动人
800 3.15% 1.46% 上海浦
2021 办理解 东发展 自身
大亚 是 1000 3.93% 1.83% 否 否 年 5 月 除质押 银行股 生产
集团 20 日 登记手 份有限 经营
续之日 公司镇
1200 4.72% 2.19% 江分行
合计 -- 3000 11.80% 5.48% -- -- -- -- -- --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大亚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本次质 本次质 情况 情况
股东 持股 持股 押前质 押后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名称 数量 比例 押股份 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占未质
(万股)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押股份
(万股) (万股)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万股) (万股)
大亚 25,420.08 46.44% 20,000 20,000 78.68% 36.54% 0 0% 0 0%
集团
合计 25,420.08 46.44% 20,000 20,000 78.68% 36.54% 0 0% 0 0%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大亚集团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均为0股,占其所
持股份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对应融资余额0万元。
3、大亚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4、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影响,也不涉及
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5、截至公告披露日,大亚集团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
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大亚集团将提前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2 日
[2021-05-13] (000910)大亚圣象: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31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函
告,获悉大亚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
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万股)
2020年10 2021年5月 交通银行股份
大亚集团 是 1000 3.93% 1.83% 月20日 11 日 有限公司镇江
分行
合计 -- 1000 3.93% 1.83%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大亚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持股 累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未质押
股东名称 数量 持股 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限 占已质 股份限 占未质
(万股) 比例 数量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押股份 售和冻 押股份
(万股)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万股) (万股)
大亚集团 25,420.08 46.44% 20,000 78.68% 36.54% 0 0% 0 0%
合计 25,420.08 46.44% 20,000 78.68% 36.54% 0 0% 0 0%
注:截至公告披露日,大亚集团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大亚集团将提前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3 日
[2021-05-06] (000910)大亚圣象: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30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累计质押股
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大亚集团函告,获悉大亚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
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万股)
2018 年 2 2021年4月 中国银行股份
1400 5.51% 2.56% 月 28 日 29 日 有限公司丹阳
大亚集团 是 支行
2020年8 2021年4月 上海浦东发展
1500 5.90% 2.74% 月26日 29 日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镇江分行
合计 -- 2900 11.41% 5.30% -- -- --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是否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押
名称 第一大股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一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致行动人
办理解 中国银
大亚 2021 除质押 行股份 自身
集团 是 1400 5.51% 2.56% 否 否 年 4 月 登记手 有限公 生产
29 日 续之日 司丹阳 经营
支行
合计 -- 1400 5.51% 2.56% -- -- -- -- -- --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大亚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本次质 本次质
股东 持股 持股 押前质 押后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名称 数量 比例 押股份 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占未质
(万股)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押股份
(万股) (万股)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万股) (万股)
大亚 25,420.08 46.44% 22,500 21,000 82.61% 38.36% 0 0% 0 0%
集团
合计 25,420.08 46.44% 22,500 21,000 82.61% 38.36% 0 0% 0 0%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大亚集团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均为0股,占其所
持股份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对应融资余额0万元。
3、大亚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4、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
产生实质性影响。
5、大亚集团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内,法定代表人陈建军,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工业及自动化产品、通信产品、电子产品、家电、通讯产品及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光电子通讯为主的信息技术、信息工程及激光印刷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生产销售铝箔及制品、化学纤维品、多层共挤膜、烟用滤嘴材料、有色金属压铸件、摩托车汽车轮毂;各类家具的制造、加工;进料加工及“三来一补”业务,实业投资;国内贸易;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普通货物的仓储、包装,物流信息、物流业务的咨询服务;公司自营进出口业务等。综合考虑大亚集团企业运营情况、银行授信情况、股东自身的资金实力等因素,目前大亚集团不存在相关偿债风险。
6、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用于大亚集团自身生产经营,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7、公司控股股东大亚集团股份质押高比例主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目前大亚集团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提前购回等措施积极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控股股东大亚集团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大亚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等往来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以及《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2021-04-28] (000910)大亚圣象:一季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27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及
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二)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4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监事会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分别为王勋、王勇、
张海燕。
(四)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勋先生召集和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该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2021-04-28] (000910)大亚圣象:一季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26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以邮件及专
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4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分别为陈建军、眭
敏、张晶晶、陈钢、刘杰、冯萌、张立海。
(四)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建军先生召集和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 立 董 事 对 本 议 案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该议案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2021-04-28] (000910)大亚圣象: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3元
每股净资产: 10.380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6%
营业总收入: 14.1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102.51万元
[2021-04-24] (000910)大亚圣象: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25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累计质押股
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大亚集团函告,获悉大亚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
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万股)
700 2.75% 1.28% 中国银行股份
大亚集团 是 2018 年 2 2021年4月 有限公司丹阳
月 28 日 22 日 支行
1200 4.72% 2.19%
合计 -- 1900 7.47% 3.47% -- -- --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是否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押
名称 第一大股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一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致行动人
500 1.97% 0.91% 中国银
2021 办理解 行股份 自身
大亚 是 1000 3.93% 1.83% 否 否 年 4 月 除质押 有限公 生产
集团 22 日 登记手 司丹阳 经营
续之日 支行
400 1.57% 0.73%
合计 -- 1900 7.47% 3.47% -- -- -- -- -- --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大亚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本次质 本次质
股东 持股 持股 押前质 押后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名称 数量 比例 押股份 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占未质
(万股)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押股份
(万股) (万股)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万股) (万股)
大亚 25,420.08 46.44% 22,500 22,500 88.51% 41.10% 0 0% 0 0%
集团
合计 25,420.08 46.44% 22,500 22,500 88.51% 41.10% 0 0% 0 0%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大亚集团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均为0股,占其所
持股份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对应融资余额0万元。
3、大亚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4、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
产生实质性影响。
5、大亚集团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内,法定
代表人陈建军,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工业及自动化产品、通
信产品、电子产品、家电、通讯产品及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五
金交电、建筑材料、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光电子通讯为主的信息技术、信息工程及激光印刷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生产销售铝箔及制品、化学纤维品、多层共挤膜、烟用滤嘴材料、有色金属压铸件、摩托车汽车轮毂;各类家具的制造、加工;进料加工及“三来一补”业务,实业投资;国内贸易;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普通货物的仓储、包装,物流信息、物流业务的咨询服务;公司自营进出口业务等。综合考虑大亚集团企业运营情况、银行授信情况、股东自身的资金实力等因素,目前大亚集团不存在相关偿债风险。
6、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用于大亚集团自身生产经营,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7、公司控股股东大亚集团股份质押高比例主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目前大亚集团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提前购回等措施积极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控股股东大亚集团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大亚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等往来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以及《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
[2021-04-22] (000910)大亚圣象: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2021/04/22)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24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累计质押股
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大亚集团函告,获悉大亚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
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万股)
2020 年 5 2021年4月 招商银行股份
大亚集团 是 250 0.98% 0.46% 月 12 日 20 日 有限公司镇江
分行
合计 -- 250 0.98% 0.46% -- -- --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是否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押
名称 第一大股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一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致行动人
办理解 招商银
大亚 2021 除质押 行股份 自身
集团 是 250 0.98% 0.46% 否 否 年 4 月 登记手 有限公 生产
20 日 续之日 司镇江 经营
分行
合计 -- 250 0.98% 0.46% -- -- -- -- -- --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大亚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本次质 本次质
股东 持股 持股 押前质 押后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名称 数量 比例 押股份 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占未质
(万股)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押股份
(万股) (万股)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万股) (万股)
大亚 25,420.08 46.44% 22,500 22,500 88.51% 41.10% 0 0% 0 0%
集团
合计 25,420.08 46.44% 22,500 22,500 88.51% 41.10% 0 0% 0 0%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大亚集团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均为0股,占其所
持股份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对应融资余额0万元。
3、大亚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4、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
产生实质性影响。
5、大亚集团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内,法定
代表人陈建军,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工业及自动化产品、通
信产品、电子产品、家电、通讯产品及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五
金交电、建筑材料、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光电子
通讯为主的信息技术、信息工程及激光印刷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生产销售铝箔及制品、化学纤维品、多层共挤膜、烟用滤嘴材料、有色金属压铸件、摩托车汽车轮毂;各类家具的制造、加工;进料加工及“三来一补”业务,实业投资;国内贸易;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普通货物的仓储、包装,物流信息、物流业务的咨询服务;公司自营进出口业务等。综合考虑大亚集团企业运营情况、银行授信情况、股东自身的资金实力等因素,目前大亚集团不存在相关偿债风险。
6、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用于大亚集团自身生产经营,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7、公司控股股东大亚集团股份质押高比例主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目前大亚集团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提前购回等措施积极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控股股东大亚集团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大亚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等往来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以及《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2021-04-21] (000910)大亚圣象:大亚圣象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23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739.7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7,583,600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7,39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4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4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4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4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17 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 08*****802 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4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4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 99 号大亚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戴柏仙
咨询电话:0511--86981046
传真电话:0511--86885000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
[2021-04-17] (000910)大亚圣象:大亚圣象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22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 年 4 月 16 日(周五)下午 1:3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6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6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 99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建军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0 人,代表股份 301,688,1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113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254,775,6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5431%。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6 人,代表股份 46,912,466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0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01,475,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6%;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212,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7,274,8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12,4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01,475,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6%;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212,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7,274,8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12,4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301,475,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6%;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212,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7,274,8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12,4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01,475,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6%;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212,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7,274,8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12,4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1,687,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7,486,9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1,231,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85%;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456,9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7,030,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7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456,9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2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表决情况:同意 301,475,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6%;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212,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7,274,8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12,4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1,688,1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7,487,3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蒋成、赵小雷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7 日
[2021-04-16] (000910)大亚圣象: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21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累计质押股
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大亚集团函告,获悉大亚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
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万股)
2020 年 5 2021年4月 招商银行股份
大亚集团 是 250 0.98% 0.46% 月 12 日 14 日 有限公司镇江
分行
合计 -- 250 0.98% 0.46% -- -- --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是否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押
名称 第一大股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一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致行动人
办理解 招商银
大亚 2021 除质押 行股份 自身
集团 是 250 0.98% 0.46% 否 否 年 4 月 登记手 有限公 生产
14 日 续之日 司镇江 经营
分行
合计 -- 250 0.98% 0.46% -- -- -- -- -- --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大亚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本次质 本次质
股东 持股 持股 押前质 押后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名称 数量 比例 押股份 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占未质
(万股)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押股份
(万股) (万股)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万股) (万股)
大亚 25,420.08 46.44% 22,500 22,500 88.51% 41.10% 0 0% 0 0%
集团
合计 25,420.08 46.44% 22,500 22,500 88.51% 41.10% 0 0% 0 0%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大亚集团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均为0股,占其所
持股份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对应融资余额0万元。
3、大亚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4、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
产生实质性影响。
5、大亚集团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内,法定
代表人陈建军,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工业及自动化产品、通
信产品、电子产品、家电、通讯产品及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五
金交电、建筑材料、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光电子
通讯为主的信息技术、信息工程及激光印刷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生产销售铝箔及制品、化学纤维品、多层共挤膜、烟用滤嘴材料、有色金属压铸件、摩托车汽车轮毂;各类家具的制造、加工;进料加工及“三来一补”业务,实业投资;国内贸易;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普通货物的仓储、包装,物流信息、物流业务的咨询服务;公司自营进出口业务等。综合考虑大亚集团企业运营情况、银行授信情况、股东自身的资金实力等因素,目前大亚集团不存在相关偿债风险。
6、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用于大亚集团自身生产经营,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7、公司控股股东大亚集团股份质押高比例主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目前大亚集团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提前购回等措施积极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控股股东大亚集团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大亚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等往来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以及《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
[2021-04-15] (000910)大亚圣象: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20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扭亏为盈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7,000 万元—7,500 万元 亏损:5,552.84 万元
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28 元/股—0.137 元/股 亏损:0.100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1 年 1-3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增加,实现公
司经营业绩扭亏为盈,主要原因为:2020 年第一季度公司业绩受疫情影响较大,2021年公司经营情况已全面恢复正常,销售也已恢复到疫情前水平,地板与人造板业务均实现了较高幅度的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预测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2021-04-13] (000910)大亚圣象: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19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沈龙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沈龙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沈龙强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龙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沈龙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沈龙强先生辞职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董事会对沈龙强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陈钢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陈钢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1-86981861
传真:0511-86885000
邮箱:chengang@cndare.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 99 号大亚工业园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
[2021-04-13] (000910)大亚圣象:关于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18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周
四)15:00-16:30 在全景网举办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建军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陈钢先生,投关经理陈凯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三)15: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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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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