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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815什么时候复牌?-美利云停牌最新消息
 ≈≈美利云000815≈≈(更新:22.02.26)
[2022-02-26] (000815)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2—005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2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2月2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关于授权董事长张春华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
    鉴于任林先生已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自即日起至聘任新任总经理之前,董事会授权由董事长张春华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2022-02-25] (000815)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2/02/25)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2-004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和 2 月 24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截止本公告日,未有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
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中冶美利
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2022 年 2 月 23 日
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3] (000815)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2-002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2 月 21 日和 2 月 2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截止本公告日,未有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
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中冶美利
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截止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已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较大差异。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02-23] (000815)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2-003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任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
报告。因工作原因任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离任后任林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公告日,任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任林先生的辞职不会使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及总经理的聘任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任林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01-29] (000815)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2-001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2021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1,000 万元~1,5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4,853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
                    120.61%~130.91%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2,900 万元~3,40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盈利:2,115 万元
                        237.12%~260.76%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14 元/股~0.022 元/股      盈利:0.07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本 次业绩预告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 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因双控政策及疫情影响,公司大宗物料、能源、化工等原料采购价格大幅上涨,造成纸产品成本同比涨幅高于销售价格同比涨幅,尤其是四季度成本涨幅与售价涨幅的差距进一步加大,导致公司营业利润比上年度同期下降。
  2、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研发力度,积极开发高附加值的新产品,研发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
  3、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云业务拓展力度,IDC机柜出租率比上年同期明显提升,云业务营业利润同比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审计后2021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1-12-31] (000815)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1—046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1年12月1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10-28] (000815)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1-045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三)14:00 开
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27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公司四楼会议室
  5、主持人:任林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共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240,644,5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61%。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代表 2 名(代表 3 名股东),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 224,530,7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2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6,113,7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2%。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240,632,30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2,2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99,72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411,928 股的 97.04%;12,2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96%;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马宏继  陆婷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5] (000815)美利云: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2元
    每股净资产: 3.086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7%
    营业总收入: 8.3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431.27万元

[2021-10-15] (000815)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1-043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预计的业绩:同向下降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项 目              2021 年 1 月 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2021 年 9 月 30日                  2020 年 9 月 30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盈利:1,400 万元至 1,700 万元
        利润                                                  盈利:1,874 万元
                                下降 25.29%至9.28%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20 元/股至 0.025 元/股        盈利:0.03元/股
  2、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预计的业绩:亏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项 目              2021 年 7 月 1 日—                  2020 年 7 月 1 日—
                            2021 年 9 月 30日                  2020 年 9 月 30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亏损:600 万元至 700 万元
        利润                                                  盈利:931 万元
                              下降 164.45%至 175.19%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09 元/股至 0.010 元/股        盈利:0.01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 IDC业务服务器上架机柜出租率比上年同期增加,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同比增加。
  2、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导致 7-9 月经营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
  3、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10-11] (000815)美利云: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1—039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0月9日(星期六)下午16点在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头条1号天泰宾馆十一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1年9月2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张春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选举张春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本届董事会(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选举张春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调整后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
    主任委员:张春华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委员:杨生浩、任林、陈尚义、钟志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发布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 号)要求,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服务期限已经届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042)。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简历:
    张春华:男,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设备管理工程师。先后担任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总经理;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1年9月30日起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2021年10月9日起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张春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春华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张春华先生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3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2021-10-11] (000815)美利云: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1-040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0月9日(星期六)下午17点在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头条1号天泰宾馆十一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1年9月2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2021-10-11] (000815)美利云: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1-041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立信”)。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发布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会[2011]24 号)要求,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的服务期限已经届满。公司为保证审
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拟聘请大华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
确认无异议。
    3、本次变更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由立信变更为大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大华 2020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232 位,年末注册会计师
人数为 1,67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为 821 人。
    大华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252,055.3 万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225,357.80 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109,535.19 万元)。
    2020 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共 376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为 5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职业风险基金 2020 年末数:人民币 405.91 万元。大华购
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7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
责任的情况。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2 次;48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1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王景波,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8 年起
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上市公司重组
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
事证券业务的年限超过 10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宇锋,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
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上市公司重组审
计、清产核资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
年限 5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卫强,2004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
计师,2002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9 月
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 9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
(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
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费用事宜,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费用预计为 78 万元,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相比,减少 2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自 2013 年至 2020 年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此期间立信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的发表
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
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立信开
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发布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
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 号)要求,公司原
审计机构立信的服务期限已经届满,因此公司拟聘任大华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
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大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专业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交聘请大华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大华的执业情况、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大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拟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证券
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质量。大华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大华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四)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2021-10-11] (000815)美利云: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1-042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
投票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三)14:00 开
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27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2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刊登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表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亲自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且加盖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1 年 10 月 26 日 16:3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登记
发送后请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26 日 8:30—16: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君丽  曾月萍
    联系电话: 0955-7679334
    传    真: 0955-7679216
  电子邮箱:yky1662@126.com
  邮政编码:755000
  通讯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5、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815,投票简称为“美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全部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备注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 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 栏目相对应的“同意” 或“反对”或“弃权” 空格内填上“√” 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 、“反对” 或“弃权” 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种类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至本次会议闭幕时为止

[2021-10-08] (000815)美利云: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1-038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9 月30 日(星期四)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1 年 9 月 30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公司四楼会
议室
  5、主持人:任林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共 1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224,715,5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32%。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代表 2 名(代表 3 名股东),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 224,530,7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2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8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张春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224,693,47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2,1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562,42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584,528 股的 96.22% ;22,1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8%;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224,693,47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2,1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562,42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584,528 股的 96.22% ;22,1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8%;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马宏继  韩洪敬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8 日

[2021-09-30] (000815)美利云: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1—036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1年9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结合目前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公司将新增向关联方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原材料采购额度。具体内容详见《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吴登峰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09-30] (000815)美利云: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 2021-037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介绍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保证公司原材料供应,预计 2021 年10-12 月公司向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骏泰新材料”)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2900 万元。
  2、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登峰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与会非关联董事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3、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拟在 2021 年 10 月-12 月与关联方骏泰新材料发生日常关联
交易不超过 2,9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  截止披露  上年发生
 易类别    关联人      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或预  日已发生    金额
                                              计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  湖南骏泰
 采购原材  新材料科    采购    市场原则    不超过        0          0
  料      技有限责    原材料              2900 万元
            任公司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与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 0 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名称: 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湖南省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陈金心
  注册资本:152220.92 万元
  成立日期:2006-06-20
  经营范围:纸浆、机制纸及纸板制造、销售;纤维素、木质素及其他林产化学产品(糠醛、松节油、塔尔油、低聚糖等)及其衍生产品制造与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与销售;电力、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铁路装卸、仓储及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环境治理及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脱硫剂、脱硝剂等)加工、利用与销售;废
械制造、安装及技术开发、服务;销售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金属材料及其制品、有色金属、冶金材料及其产品、建筑及装饰材料、木材、水泥、化轻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及其制品、服装、纸张、橡胶、轮胎、机电设备及配件、电线电缆、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煤炭、焦炭批发零售等;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关联关系说明:骏泰新材料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骏泰新材料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司与骏泰新材料的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市场化原则,按国家统一规定或市场价格结算,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及安排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以合同的形式明确进行约定。
  2、价格结算:交易价格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及经营需要。双方的交易可以利用各自具有的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协同优势,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交易价格参照同类产品或业务的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并以合同的形式约定,价格公允,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了审批决策程序,不但能够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而且能够降低相关费用,并有效防范风险。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预计2021年10-12月发生的不超过2,900万元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公司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事前认可意见:本次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在关联交易定价方面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09-18] (000815)美利云: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1—035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赛伯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05,343,12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15%)的股东赛伯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大股东赛伯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伯乐”)及其一致行动人吉林省卓创众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卓创众银”)、北京云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云诺”)和宁波赛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赛客”)发来的《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份来源
                                          (%)
 1    赛伯乐        68,093,385          9.79        认购 2016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2    卓创众银      18,167,716          2.61        认购 2016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3    北京云诺      17,702,830          2.55        认购 2016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4    宁波赛客      1,379,190          0.20        认购 2016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合计      105,343,121          15.1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股东名称:赛伯乐及其一致行动人(卓创众银、北京
 云诺、宁波赛客)
    2、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认购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4、拟减持价格: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5、拟减持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股份。
    6、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拟减持期间
    (1)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 13,905,260 股,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2%,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减持股份合计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
 27,810,52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
 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
 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3)如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则遵守以下规定:
    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实施,且单个受让方的
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后,转让方及受让方于减持后六个月内的任意连续 90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若公司于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若减持后赛伯乐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赛伯乐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受让方于减持后六个月内的任意连续 90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并按照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赛伯乐及其一致行动人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承诺:
    1、自认购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
不得转让。
    2、自认购公司 2016 年非公发股票而成为公司股东之日起三年
内,赛伯乐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主动寻求对公司的控制权,继续保持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并且不主动寻求对公司日常经营的控制权。
    赛伯乐及其一致行动人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或与相关承诺不一致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8 日

[2021-09-14] (000815)美利云: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1—033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1年9月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
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关于提名张春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管理需要,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修改前为: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修改后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于召开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034)。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
    简历:
    张春华,男,1972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设备管理工程
师。历任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总经理;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张春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春华先生与持有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张春华先生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3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2021-09-14] (000815)美利云: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1-034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
投票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30 日(星期四)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1 年 9 月 30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24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张春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刊登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议案 2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张春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
                  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亲自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且加盖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1 年 9 月 29 日 16:3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登记
发送后请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29 日 8:30—16: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君丽  曾月萍
    联系电话: 0955-7679334
    传    真: 0955-7679216
  电子邮箱:yky1662@126.com
  邮政编码:755000
  通讯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5、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815,投票简称为“美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全部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 2021
年 9月 30日召开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备注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 案
  1.00    关于选举张春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      √
          事会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 栏目相对应的“同意” 或“反对”或“弃权” 空格内填上“√” 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 、“反对” 或“弃权” 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种类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至本次会议闭幕时为止

[2021-09-09] (000815)美利云:关于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1-032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是双方就本次合作达成的初步共识,最终合作方案以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2、公司及子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相关内容。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誉成云创”)与联想(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该《战略合作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需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合作协议,并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联想(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童夫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7230 万美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 6 号 2 幢 2 层 201-H2-2
    经营范围:物联网、信息、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通讯、新能源、电力设备、电源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市场营销策划;商务咨询;投资咨询;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民用航空器 、电子产品、工艺品、机械设备、金属制品、建筑材料、灯具、家用电器、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工业产品设计;网页设计;计算机软硬件、辅助设备、家电、数码产品及配件、通讯产品及配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租赁计算机、通讯设备;再生资源回收。工程设计。
    2、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最近三年公司与联想未发生类似交易行为。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鉴于誉成云创在云计算基础设施领域的服务优势与未来战略发展,联想集团及联想智能云服务方案的产品与技术、资源及生态的优势及发展战略,以及双方有意就本协议项下事项进行战略合作,为此,经过友好协商,各方达成共识如下:
    联想与誉成云创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生态整合、优势互补、协作共赢,共同投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1、联想将充分发挥自身的品牌、技术及生态优势,誉成云创发挥自身的地方优势、市场生态及人才优势,联合打造联想智能云服务(中卫)基地并挂牌;
    2、双方积极合作,推动智能云服务领域的业务发展,包括:系统集成能力,数据中心/智能云中心的规划、投资、工程建设能力,IT 运维能力,软件产品能力,以及供应链资源优势,打造一体化智能云服务;
    3、积极响应东数西算国家战略,双方将积极利用各自的产品、技术、市场及客户资源、销售与渠道能力,以团队协作、项目合作、资本合作等多层次的灵活方式,打造面向智能云服务的一体化生态系统,构建整合方案,创新业务模式,共同开拓智能云市场、深度服务垂直行业应用场景、推动双碳绿色智算行业发展。
    (二)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约定生效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到期。
    (三)其他
    本协议是各方就相关业务活动所达成的框架安排,具体项目的合作由各方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另行签署具体业务协议确定。
    四、战略合作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旨在发挥双方资源优势,实现合作共赢,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目前尚无法预测此次合作对公司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如后续能顺利进行,将有利于公司数据中心业务的开展,为公司未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二)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是合作方原则性、框架性约定,后期是否能够签署正式的项目协议或合同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最近三年公司及子公司签订的框架协议基本情况说明
    1、2018 年 10 月,公司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目前合作尚在推进中。
    2、2019 年 10 月,公司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
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目前合作尚在推进中。
    3、2021 年 5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誉成云创与中卫市人民政府、
北京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宁夏乐宁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目前水文大数据存储项目已在实施中。
    (二)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和减持计划
    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
监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及现任董监高无股份减持计划。经问询,持股 5%以上股东赛伯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无法确定是否存在股份减持的计划。
    (三)其他
    公司将根据本协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9 日

[2021-09-02] (000815)美利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09/02)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1-031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和 9 月 1 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截止本公告日,未有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1 年
半年度报告》;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
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 日

[2021-08-31] (000815)美利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1-030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8 月 27 日和 8 月 3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截止本公告日,未有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
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1 年半
年度报告》。截止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已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较大差异。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2021-08-27] (000815)美利云: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1-026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
监事会相关资料已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
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7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工作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27] (000815)美利云: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1-025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1年8月2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 2021 年8月 27 日登载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二、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 情 请 见 2021 年 8 月 27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8)和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详 情 请 见 2021 年 8 月 27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四、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工作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08-27] (000815)美利云: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3元
    每股净资产: 3.098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7%
    营业总收入: 5.5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085.39万元

[2021-07-14] (000815)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1-024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上升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2021 年 1 月 1 日-6 月 30 日    2020年 1 月 1 日-6 月 30日
                  盈利:1,950 万元-2,50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943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106.79%-165.11%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3 元/股-0.04 元/股      盈利:0.01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纸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比去年同期增加,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同比增加。
    2、报告期内,公司IDC业务机柜出租率比上年同期增加,营业收
入和利润总额同比增加。
    3、报告期公司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费用管控,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4 日

[2021-07-07] (000815)美利云: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1—023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近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3000 万元,期限 12 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中冶美利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2021 年 5 月 22 日
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本次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695263035 元
  法定代表人:任林
  住所:宁夏中卫市城区柔远镇
  经营范围:云平台服务;云基础设施服务;云软件服务;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资及投资项目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开发、软件咨询。机械纸、板纸、加工纸等中高档文化用纸及生活用纸的生产、销售。
  2、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经审计)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15,403.67                  316,865.07
负债总额              98,813.99                    99,139.25
净资产              216,589.68                  217,725.82
  项目        2020 年度(已经审计)      2021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6,200.48                  28,624.10
利润总额              5,519.33                    1,136.14
净利润                4,348.17                    1,136.14
  三、《最高额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支行
  2、债务人: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人:宁夏中冶美利云新能源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保证责任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6、担保最高限额:3000 万元人民币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 4,100 万元,子公司为公司累计提供担保 9,734 万元,无其他对外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7 日

[2021-05-28] (000815)美利云:关于参加2021年宁夏辖区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暨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1-022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 年宁夏辖区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
                暨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工作要求,持续落实“5·15 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工作部署,提高宁夏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水平,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增强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加强与广大投资者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宁夏证监局、宁夏上市公司协会将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2021 年宁夏辖区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暨集体接待日活动”。
    届时,公司总经理及相关高管人员将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进行网络沟通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加!
    活动时间:2021 年 6 月 4 日 15:00-17:00
    活动地址:全景·路演天下 (网址:http://rs.p5w.net)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

[2021-05-22] (000815)美利云: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1-021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1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公司四楼会
议室
  5、主持人:任林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共 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60,589,5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48%。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代表 1 名(代表 3 名股东),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 224,530,7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2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6,058,7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9%。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260,477,52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12,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475,92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587,928 股的 80.95% ;112,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5%;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2、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260,477,52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12,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475,92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587,928 股的 80.95% ;112,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5%;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3、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260,477,52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12,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475,92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587,928 股的 80.95% ;112,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5%;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4、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260,477,52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12,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475,92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587,928 股的 80.95% ;112,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5%;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5、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260,477,52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12,000 股
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475,92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587,928 股的 80.95%;112,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5%;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6、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6,346,47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112,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475,92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587,928 股的 80.95% ;112,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5%;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7、关于申请 2021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260,477,52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12,000 股
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475,92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587,928 股的 80.95% ;112,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5%;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8、关于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260,477,52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12,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475,92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587,928 股的 80.95%;112,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5%;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韩洪敬  陆婷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2 日

[2021-05-21] (000815)美利云:关于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1-020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四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是各方就本次合作达成的初步共识,最终合作方案以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2、首个合作项目水文大数据存储项目已开始实施,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1 年收入和利润。
  3、公司及子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相关内容。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誉成云创”)与中卫市人民政府、北京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云”)、宁夏乐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宁科技”)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需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合作协议,并履
行相关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一)北京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育林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中路 33 号院 4 号楼 6 层 006 号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汽车、医疗器械 II 类;物联网技术服务和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委托加工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经营电信业务;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
  2、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最近三年公司与金山云未发生类似交易行为。
  (二)宁夏乐宁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宁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工业园区宁钢大道东侧厂房-34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子产品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家用电器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最近三年公司与乐宁科技未发生类似交易行为。
  三、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各方深度融合各自在云计算、数据中心、智慧城市、生态治理大数据、IT 设备、互联网用户的业务资源,形成战略配合,共同开发市场,在数据中心及 IT 设备服务,项目评估、建设、委托运营、项目融资、经营性租赁等多方面开展深入广泛及多元化的合作,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产品和服务共享
  各方作为战略联合体,在各自业务开发过程中,可互通资源渠道并搭建业务联合体共同应对市场挑战。
  各方结合各自优势建立联动的合作机制,提升业务竞争力,丰富与优质合作伙伴的业务空间,各方共同提升收益、控制风险。各方各自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共同拓展业务,在合作框架范围内形成利益共同体。
  2、数据中心建设
  各方将加强业务联动,在中卫西部云基地大数据中心落地。其中,誉成云创将根据客户需求尽快启动中卫数据中心后续项目建设,用于金山云、乐宁科技部署服务器,开展云服务。
  3、智慧城市建设、运营
  各方将联合在中卫市开展智慧城市、防灾减灾、水文大数据、生态治理大数据等方面共同建设运营。
  4、资金融通
  数据中心、智慧城市、行业云业务领域均为资金密集型的重资产行业,前期资金投入较大,项目稳定运营后现金流收益稳定,各方将在业务前期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展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联合投资等方式合作开展数据中心建设、行业云、智慧城市相关业务。
  5、联合技术攻关
  金山云、乐宁科技和誉成云创为重要的合作伙伴,金山云将协助誉成云创研发自有公有云平台,提供 SAAS、PAAS 服务。金山云、乐宁科技和誉成云创三方将共同开展数据中心等云服务相关软硬件标准制定、产品研发。
  (二)合作期限
  各方约定,战略合作关系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有效期为 3 年。
  (三)其他
  1、本协议为各方的战略合作框架,具体项目的合作各方将根据需要在本协议的指导下,具体研究,另行签约。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框架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旨在发挥多方资源优势,实现合作共赢,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目前尚无法预测此次合作对公司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如后续能顺利进行,将有利于公司数据中心业务的开展,为公司未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二)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次框架协议是合作方原则性、框架性约定,后期是否能够签署正式的项目协议或合同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最近三年公司及子公司签订的框架协议基本情况说明
  1、2018 年 10 月,公司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目前合作尚在推进中。
  2、2019 年 10 月,公司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
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目前合作尚在推进中。
  (二)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和减持计划
  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及现任董监高无股份减持计划。经问询,持股 5%以上股东赛伯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无法确定是否存在股份减持的计划。
  (三)其他
  公司将根据水文大数据存储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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