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795什么时候复牌?-英洛华停牌最新消息
≈≈英洛华000795≈≈(更新:22.02.17)
[2022-02-17] (000795)英洛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2-007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英洛华”,
证券代码:000795)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2 月 15 日、2 月 16 日连续三个交易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公司自查和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问询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将于 2022 年
3 月 12 日披露,目前正处于报告编制期间,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2022-02-15] (000795)英洛华: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增资及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2-006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增资及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增强子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宜电机”)以资本公积 10,000 万元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后联宜电机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20,000 万元。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转增进展情况
近日,联宜电机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147523391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魏中华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成立日期:1994 年 06 月 08 日
营业期限:2001 年 01 月 19 日至 2031 年 01 月 18 日
住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产业园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机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科技中介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备查文件
1、联宜电机《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2022-01-29] (000795)英洛华: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2-005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洛华”)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58,000 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3 日、2021 年 4 月 8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宜电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1 年 2 月 2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宜电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
东阳支行签订《兴业银行金雪球聚利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以人
民币 5,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兴业银行金雪球聚利 2020 年第 13 期封闭式净
值型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 2021 年 2 月 4 日,到期日为 2022 年 1 月 27 日,
预计年化收益率 4.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披露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2022 年 1 月 28 日,该理财产品到期赎回,赎回本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取
得理财收益人民币 2,113,500.00 元,本金及收益均已到账。
二、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前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共计人民币 15,000 万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0,000 万元。
三、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22-01-27] (000795)英洛华: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2-004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洛华”)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6 月 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8 日、2019 年 6
月 6 日 披 露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
划”)存续期将于 2022 年 6 月 4 日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已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完成股票购买,累计购入公司股份
18,104,1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0%,成交均价为 6.018 元/股。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东阳市恒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股份5,863,8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金华相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股份 10,096,0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公司股票 2,144,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
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 2019 年 9 月 28 日至 2020 年 9 月 28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9 月 28 日、2020 年 9 月 26 日披露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8,587,2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持有人的意愿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所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出售的限制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相应延期。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等事宜。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19] (000795)英洛华: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1/19)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2-003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1 月 17 日,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磁业”)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3月 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
议案,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同意公司 2021 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其中为英洛华磁业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上述形式提供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3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 2021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 年 06 月 10 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
4、法定代表人:魏中华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6、经营范围:钕铁硼磁性材料、相关电子元器件、磁电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粉末钨合金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
7、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英洛华磁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91,682.46 78,737.42
负债总额 38,411.22 31,521.93
净资产 53,271.24 47,215.49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69,677.77 59,500.56
利润总额 7,215.13 3,135.60
净利润 7,207.14 3,234.40
9、英洛华磁业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3 、 主 合 同 : 民 生 银 行 与 英 洛 华 磁 业 签 订 的 编 号 为 公 授 信 字 第
ZH2200000005708 号的《综合授信合同》,该合同及其修改/变更/补充协议与该合同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用款申请书及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或电子数据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
4、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6,000 万元。
5、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
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担保预计授权范围内,公司本次为英洛华磁业
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英洛华磁业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数量为 71,3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9.62%。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 99862022B00005 号)。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2022-01-13] (000795)英洛华: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2-002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1 月 11 日,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磁业”)办理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
议案,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同意公司 2021 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其中为英洛华磁业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上述形式提供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详细内容参见公
司于 2021 年 3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 2021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 年 06 月 10 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
4、法定代表人:魏中华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6、经营范围:钕铁硼磁性材料、相关电子元器件、磁电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粉末钨合金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
7、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英洛华磁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91,682.46 78,737.42
负债总额 38,411.22 31,521.93
净资产 53,271.24 47,215.49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69,677.77 59,500.56
利润总额 7,215.13 3,135.60
净利润 7,207.14 3,234.40
9、英洛华磁业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
3、主合同:农业银行与英洛华磁业之间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33010120220000967)。
4、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担保预计授权范围内,公司本次为英洛华磁业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英洛华磁业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数量为 65,3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7.13%。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3100120220001958)。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2022-01-01] (000795)英洛华: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2-001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2 月 30 日,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磁业”)办理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3月 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
议案,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同意公司 2021 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其中为英洛华磁业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上述形式提供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详细内容参见公
司于 2021 年 3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 2021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 年 06 月 10 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
4、法定代表人:魏中华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6、经营范围:钕铁硼磁性材料、相关电子元器件、磁电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粉末钨合金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
7、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英洛华磁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91,682.46 78,737.42
负债总额 38,411.22 31,521.93
净资产 53,271.24 47,215.49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69,677.77 59,500.56
利润总额 7,215.13 3,135.60
净利润 7,207.14 3,234.40
9、英洛华磁业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主合同:中国银行与英洛华磁业之间签署的编号为横店 2021 年人借字
154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4、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担保预计授权范围内,公司本次为英洛华磁业
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英洛华磁业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数量为 60,3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5.05%。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保证合同》(编号:横店 2021 年人保字 154 号)。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一日
[2021-12-29] (000795)英洛华: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变更合伙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72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变更合伙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洛华”)分别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8 年 4 月 9 日召开 2017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宜电机”)与横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东阳市英洛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英洛华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关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关于产业投资基金后续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近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英洛华基金的合伙人发生变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合伙人变更情况
经英洛华基金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联宜电机将其持有的英洛华基金93.75%财产份额转让给英洛华。转让完成后,英洛华作为英洛华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将持有英洛华基金 93.75%的股权比例。
本次合伙人变更前,英洛华基金的合伙人名册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万元)
1 横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000 6.25% 普通合伙人
2 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 15,000 93.75%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6,000 100.00%
本次合伙人变更后,英洛华基金的合伙人名册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万元)
1 横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000 6.25% 普通合伙人
2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000 93.75%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6,000 100.00%
二、《合伙协议》变更情况
英洛华基金各方合伙人签署了新的《合伙协议》,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享有合伙人的权力,履行合伙人的义务。除合伙人变更外,《合伙协议》的其余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变更不会对英洛华基金后续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三、新入伙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276205461E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 196 号 1 号楼
注册资本:113,368.4103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梅锐
成立日期:1997-08-0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残疾人座车制造;残疾人座车销售。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四、本次合伙人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合伙人变更,公司成为英洛华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对英洛华基金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本次合伙人变更将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股权架构。本次合伙人变更涉及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财产份额转让,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跟进英洛华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东阳市英洛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关于在东阳市英洛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27] (000795)英洛华: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71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42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晓华、厉宝平、姚湘盛、魏中华、方建武、钱英红:
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或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外担保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021 年 6 月 9 日,英洛华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签署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浙江横店英洛华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债权进行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 3,300 万元。公司未及时对该事项进行披露,也未在 2021 年半年报中披露。
2.2021 年 4 月 1 日,英洛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署《保
证合同》,为子公司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 3,000 万元本金及利息提供担保。
2021 年 4 月 12 日,英洛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署《保
证合同》,为子公司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 2,000 万元本金及利息提供担保。
公司未对前述担保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也未在 2021 年半年报中披露,直至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3.2021 年 1 月 27 日,英洛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署《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孙公司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 5,000 万元,公司未在 2021 年半年报中完整披露。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
1.2018年12月29日,英洛华子公司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署《中国银行人民币单位存款中银一户通产品协议》。将募集资金账户签约为一户通主账户, 并于同日进行大额存单申购,金额为8,500万元,约定时间为3年,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募集资金理财到期后未及时从一般户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且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补充流动资金时支出审批程序不规范。
(三)关联交易情况披露不准确
英洛华在2021年3月13日《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中披露2020年关联交易发生额为2.69亿元,与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3.29亿元不一致。
此外,英洛华存在用印审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财务管理不规范等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条、第三十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二十二条,《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第一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七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三条的有关规定。时任董事长许晓华、时任总经理姚湘盛、时任财务总监方建武、董秘钱英红对募集资金事项负主要责任,时任董事长厉宝平、总经理魏中华、董秘钱英红对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披露事项负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许晓华、厉宝平、姚湘盛、魏中华、方建武、钱英红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上述《警示函》中提出的问题,将按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管理,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浙江证监局关于对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2021-12-22] (000795)英洛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70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英洛华”,
证券代码:000795)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12 月 2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公司自查和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问询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2021-12-17] (000795)英洛华: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69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结合2021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预计公司与关联方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进出口”)、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磁有限”)、浙江横店影视剧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影视剧组服务”)之间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080万元。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梅锐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了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21 年度 截至 2021 年 2021 年度预
易类别 关联人 内容 定价原则 原预计 9 月 30 日已 计增加金额
金额 发生金额
委托关 浙江横店进出口
联人采 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 市场价格 1780.00
购设备
向关联 横店集团东磁有 房屋承租 市场价格 156.71 210.00
人承租 限公司
向关联 浙江横店影视剧 房屋出租 市场价格 64.99 90.00
人出租 组服务有限公司
合计 221.70 2,080.0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介绍
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韦玉桥,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的总资产 149,855.55 万元,净资产 82,587.71
万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 173,429.22 万元,净利润 10,291.83 万元(未
经审计)。
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厉宝平,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主营业务:摄像头模组、影像部件、 精密光电元器件、电容器、其他电子元件及组件的研发、生产(不含电镀)和销 售;工业电源设备电子元器件、家用电器配件、纸板、纸箱、纸盒的生产(不含 电镀)和销售;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品的印刷;经营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建
筑材料(不含危险品、砂石料)的销售。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的总资
产391,679.76万元,净资产149,190.89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95,010.32 万元,净利润 14,424.18 万元(未经审计)。
浙江横店影视剧组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雷光,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住所为金华市东阳市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区 101 室。主营 业务: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租借道具活动;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服装服饰出
租;游览景区管理;电源摄制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等。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的总资产 112,122.55 万元,净资产 53,637.59 万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 31,903.37 万元,净利润 23.74 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横店进出口、东磁有限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影视剧组服务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支付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交易风险可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以市场化为原则,执行市场价格,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
2、交易价格
根据交易发生时市场价格双方共同确认。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根据双方约定的方式结算。
(二)关联关系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双方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在业务实际发生时具体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设备采购委托及房屋租赁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资源共享,发挥协同效应。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横店进出口、东磁有限、影视剧组服务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设备采购委托和房屋租赁,这些交易均属双方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商业往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事前就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且提供了相关资料。我们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做了充分了解,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认真审核了相关资料。
2、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业务往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梅锐先生应予以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增加的交易行为属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董事会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梅锐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2021-12-17] (000795)英洛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68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梅锐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梅锐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
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2021-11-29] (000795)英洛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67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英洛华”,
证券代码:000795)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11 月 26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公司自查和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问询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2021-11-29] (000795)英洛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21/11/29)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67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英洛华”,
证券代码:000795)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11 月 26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公司自查和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问询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2021-11-25] (000795)英洛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66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英洛华”,
证券代码:000795)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11 月 23 日、11 月 24 日连续三个交
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公司自查和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问询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2021-10-27] (000795)英洛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268元
每股净资产: 2.19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96%
营业总收入: 26.0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44亿元
[2021-09-30] (000795)英洛华: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64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梅锐先生为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1 日、2021 年 9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公司章程》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厉宝平先生变更为梅锐先生。目前,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276205461E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梅锐
注册资本:壹拾壹亿叁仟叁佰陆拾捌万肆仟壹佰零叁元
成立日期:1997 年 08 月 04 日
营业期限:1997 年 08 月 04 日至长期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 196 号 1 号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
销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残疾人座车制造;残疾人座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备查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2021-09-28] (000795)英洛华: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63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 19,576,547.05 元。
截至本公告日,补助资金已全部到账,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是否
获得 与资 与公 是否
序 补助 获得补助的 补助 补助金额 收到补助 产/ 司日 具有
号 的主 原因或项目 形式 (元) 的时间 收益 补助依据 常经 可持
体 相关 营活 续性
动相
关
1 2021 年科技发展专项 现金 2,100,000.00 2021-05-13 收益 浙财科教 是 否
资金补助 〔2020〕34 号
2 浙江 2020 年度省工业互联 现金 610,000.00 2021-07-20 收益 东财企〔2021〕 是 否
联宜 网建设专项资金 58 号
电机 2020 年度第一批科技 东财企〔2021〕
3 有限 奖励 现金 600,000.00 2021-07-23 收益 63 号 是 否
公司
4 及其 省科学技术人才奖励 现金 500,000.00 2021-07-30 收益 - 是 否
5 下属 国家人才一次性补助 现金 1,000,000.00 2021-07-30 收益 - 是 否
公司
6 国家智能制造 现金 7,000,000.00 2021-08-20 收益 浙财建〔2021〕 是 否
90 号
赣州 赣市发改价格
7 市东 2020 年度规模以上工 现金 1000,000.00 2021-07-16 收益 字〔2020〕660 是 否
磁稀 业企业电价 号
土有
限公
司及 2020 年国家高新技术 赣开经字
8 其下 企业奖补资金(区级) 现金 600,000.00 2021-08-03 收益 〔2021〕105 号 是 否
属公
司
公司
9 及下 其他小额补助小计 现金 6,166,547.05 2021 年1-8 月 收益 - 是 否
属子
公司
合计 - - 19,576,547.05 - - - -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公司将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其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 2021 年度利润总额 1,957.65 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上述政府补助的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2021-09-08] (000795)英洛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 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 2021-057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1 年 9 月 7 日(星期二) 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 2021年9月7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7日9:15-9:25, 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7
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公司办公楼 A215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东阳
市横店镇工业大道 196号)
3、会议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厉宝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 人,代表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472,455,0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74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455,283,7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0.159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7,171,3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4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代表股份 21,792,6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922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621,35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7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7 人,代表
股份 17,17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4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2,417,2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0%;
反对 37,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1,754,855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65%;反对 3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徐文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0,271,668 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9,609,255 股。
2.02 选举胡天高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0,271,668 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9,609,255 股。
3
2.03 选举梅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0,271,668 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9,609,255 股。
2.04 选举魏中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0,271,672 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9,609,259 股。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梅锐先生、魏中华
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1 选举赵国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0,271,668 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9,609,255 股。
3.02 选举王成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0,271,668 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9,609,255 股。
3.03 选举韩灵丽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0,271,671 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9,609,258 股。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赵国浩先生、 王成方先生、 韩灵丽女士当选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4.01 选举厉国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0,271,668 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9,609,255 股。
4.02 选举葛向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0,275,470 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9,613,057 股。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厉国平先生、葛向全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监事
4
会监事。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贺维、赵力峰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
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2021-09-08] (000795)英洛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 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 2021-058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1 年 9 月 3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在公司办公楼 A215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
梅锐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各专
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成方、梅锐、魏中华、赵国浩、韩灵丽五人组成,由
王成方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梅锐、徐文财、 赵国浩、王成方、韩灵丽五人组成,由
梅锐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赵国浩、徐文财、梅锐、韩灵丽、王成方五人组成,由
赵国浩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韩灵丽、梅锐、魏中华、赵国浩、王成方五人组
成,由韩灵丽担任召集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
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选举梅锐先生为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选举梅锐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
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聘任魏中华先生为总经理的议案》 ;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魏中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
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聘任吴小康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吴小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
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聘任钱英红女士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 聘任钱英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
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聘任刘江元先生为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刘江元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
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
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聘任吴美剑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同意聘任吴美剑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
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3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1)。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八日
4
附件:简历
1、 徐文财先生, 1966 年 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副教授、注册会计师。曾
任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系副主任,本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
届、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资深副总裁,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集团得邦照
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徐文财先生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现任职于本公司控股股东
单位,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徐文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 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胡天高先生, 1965 年 9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银
行东阳支行副行长,本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资深副总裁,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普
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影视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胡天高先生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现任职于本公司控股股东
单位,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胡天高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 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梅锐先生, 1973 年 5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职称。曾任中国光大
银行宁波分行兴宁支行行长,浙商银行义乌分行副行长,浙商银行衢州分行行长;
现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助理总裁,横店集团杭州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横店集团上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梅锐先生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现任职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单
位,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梅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
4、 魏中华先生, 1983 年 9 月出生, 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欧 EMBA。
曾任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功能材料部副部长、副总监、总监,浙江英洛华磁
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本公司副总经理、第七届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
总经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魏中华先生未直接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魏中
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 失信
被执行人” ,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 赵国浩先生, 1958 年 7 月出生,管理学博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山
西财经大学二级教授。曾任山西财经大学市场学系主任、教授,山西财经大学
MBA 教育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山西财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美国
匹兹堡大学及美国威斯康星大学访问教授,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
山西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科技部项目
审核评估专家,山西省委省政府高级咨询专家,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赵国浩先生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赵国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也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王成方先生, 1983 年 12 月出生, 博士研究生,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在
职博士后,美国托莱多大学访问学者, 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会计系教师,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会计系主任,本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浙江宏鑫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鲲鲸云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王成方先生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王成方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也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
7、韩灵丽女士, 1963 年 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法学教授, 具有律师资格
和注册税务师资格。曾任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浙江财经大学经济与
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现任浙江财经大学土地与城乡发展研究院城乡一体
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浙江省政法委特邀法律监督员,浙江省地税局特邀
法律监督员等职, 兼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
和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韩灵丽女士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韩灵丽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也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8、吴小康先生, 1981 年 10 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
公司发展部副部长、浙江优胜美特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小康先生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吴小康
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9、钱英红女士, 1986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已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权事务代
表、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管理
中心副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钱英红女士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钱英红
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的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 0579-88888668
7
传真号码: 0579-88888080
电子邮箱: ylh000795@innuovo.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 196 号
10、刘江元先生, 1977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曾任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财务副部长、财务部长,普洛得邦家
园管理
[2021-09-08] (000795)英洛华: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 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 2021-059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1 年 9 月 3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在公司办公楼 A215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厉国平先生主持, 应出席
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厉国平先生为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提名,选举厉国平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监事
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1)。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
见。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八日
3
附件: 简历
厉国平先生, 1973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 高级经济师。曾任
东阳市公安局李宅派出所民警,东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东阳公安局横店派
出所副所长,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本公司第七届、第八届监事会主
席; 现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法纪总监、审计总监,普洛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厉国平先生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现任职于本公司控股股东
单位,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厉国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021-09-08] (000795)英洛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 2021-061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向横店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25 号)
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 24,468,085 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价格为 9.40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29,999,99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09,049,999.00 元, 分别用于 MIOT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2,602.67 万元、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 3,758.72 万元、微特电机产业化建设项目 14,543.61 万元。 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15 年 8 月 14 日到账,并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和信验字( 2015)第 000064 号《验资报告》 审验。
2、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横店集团东磁有限
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48 号)核
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合计发行 61,177,642 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发
行价格为 10.02 元/股。 2016 年 5 月 13 日,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方案(每 10 股转增 10 股),因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数量由
61,177,642 股调整为 122,355,287 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价格由 10.02 元/
股调整为 5.01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613,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594,810,800 元,分别用于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7,000.00 万元、
消防机器人及消防训练模拟产业化项目 18,455.00 万元、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机用
高性能磁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13,060.00 万元及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10,966.08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6 月 8 日到账,并经山东和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和信验字( 2016)第 000051 号《验资报告》 审验。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均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
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消防机器人及消防训练
模拟产业化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 18,679.73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目前该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完毕销户手续。
2019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募集资金项目“ MIOT 信息化系统建设
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微特电机产业化建设项目”和“新能源汽车
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剩余募集资金余额及利息收入 24,433.50 万元
变更用于“年产 85 万台高效节能自动门电机技改项目”。
2019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并经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机
用高性能磁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总计 11,135.26 万元
(含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前该
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完毕销户手续。
2019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次暂时补充
3
流动资金已于2020年9月24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
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已
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项目主
办人。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年产 85 万台高效节能自动门电机技改项目”
账户余额(含利息)为 21,201,096.77 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项目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元)
年产 85 万台高
效节能自动门
电机技改项目
中国银行东阳支行 384469436350 21,195,595.99
中国建设银行东阳横店支行 33050167634200000124 5,500.78
合 计 21,201,096.77
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实际生产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
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现行
同期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390 万元。
公司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
金,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 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
4
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表决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 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英洛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英洛华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
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
见;
5、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八日
[2021-09-08] (000795)英洛华: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 2021-060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
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7 日
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聘任
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 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梅锐先生
非独立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梅锐先生、魏中华先生
独立董事:赵国浩先生、王成方先生、韩灵丽女士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任期三年, 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 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 上述董事会成员均能胜任所聘岗位的任职要求,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事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8)。
(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成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成方、梅锐、魏中华、赵国浩、韩灵丽五人组成,由
王成方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梅锐、徐文财、赵国浩、王成方、韩灵丽五人组成,由
梅锐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赵国浩、徐文财、梅锐、韩灵丽、王成方五人组成,由
赵国浩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韩灵丽、梅锐、魏中华、赵国浩、王成方五人组
成,由韩灵丽担任召集人。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任期三年, 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厉国平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厉国平先生、葛向全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申屠洪波先生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任期三年,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
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上述监事会成员均能胜任所聘岗位的任职要求,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要
求的任职条件。
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1 日、 9 月 2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6)、《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
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4)。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魏中华先生
副总经理:吴小康先生
董事会秘书:钱英红女士
财务总监:刘江元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吴美剑女士
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钱英红女士、吴美剑女士已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且钱英红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通过。上述人员均能胜任所聘岗位的任职要求,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8)。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 0579-88888668
传真号码: 0579-88888080
电子邮箱: ylh000795@innuovo.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 196 号
四、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 厉宝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相关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职务; 蒋岳祥先生因在本公司连续任职达到六年,不再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许泽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
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厉宝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250 股, 离任后的股
份变动将遵循《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 蒋岳祥先生、许泽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两人均不存在
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及
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公司 2021 年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八日
[2021-09-08] (000795)英洛华:关于业绩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 2021-062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补偿情况的进展公告
一、 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与傅承宪先生、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英洛华康复”) 签署《股权转让合同》, 约定公司受让傅承宪先生持有的英
洛华康复 19%的股权。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 的约定, 在本次交易中,傅承宪先
生对英洛华康复 2019 年-2022 年度的业绩作出承诺, 其中承诺英洛华康复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3,092 万元,如不足,则向公司承担足额补偿责
任。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下属公司英洛华康复 2020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议案》 。 根
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和信专字[2021]第 000030 号),
英洛华康复 2020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314.03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为 121.62 万元,未达到傅承宪先生承诺的 3,092 万元业绩。 公司根据英洛华
康复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情况,经与业绩补偿义务人傅承宪先生沟通,向傅
承宪先生出具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告知函,傅承宪先生对该业绩补偿事项无异
议,并同意对未完成业绩进行足额补偿, 补偿金额为 1,495.30 万元。
二、 业绩补偿进展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 相关条款的约定,公司有权用未支付的剩余股权转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款抵扣傅承宪先生应支付给公司的补偿款。因此,本次业绩补偿的处理方式为:
公司以需向傅承宪先生支付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直接抵扣傅承宪先生本次应支
付给公司的 1,495.30 万元补偿款。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八日
[2021-09-04] (000795)英洛华: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56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现将归还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已于 2021 年9 月 3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000 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主办人。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四日
[2021-09-02] (000795)英洛华: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53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1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公
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公
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7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7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
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31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A215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19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徐文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 选举胡天高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3 选举梅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4 选举魏中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1 选举赵国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 选举王成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3 选举韩灵丽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1 选举厉国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4.2 选举葛向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特别提示:
(1)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 2、3、4 涉及董事和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其中,
应选非独立董事 4 人,应选独立董事 3 人,应选监事 2 人。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
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
2.00 《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4 人
2.01 选举徐文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2 选举胡天高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3 选举梅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4 选举魏中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0 《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3.01 选举赵国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2 选举王成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3 选举韩灵丽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0 《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4.01 选举厉国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
4.02 选举葛向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发送传真后请电话确认)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6 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 196 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美剑
联系电话:0 579-88888668
传 真:0 579-88888080
邮 编:322118
电子邮箱:ylh000795@innuovo.com
地 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产业园区工业大道 196 号英洛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6、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95
2、投票简称:英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 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2021-09-02] (000795)英洛华: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54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1年 9 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投票表决,选
举申屠洪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申屠洪波先生将与公司即将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申屠洪波先生,1979 年 9 月出生,本科。曾任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企
划管控部副部长、总经办主任、粉末事业部总经理,本公司法务与知识产权管理部副总监。现任本公司法务监察部部长。
申屠洪波先生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申屠洪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021-09-02] (000795)英洛华: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55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李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艳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李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李艳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李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日
[2021-08-21] (000795)英洛华: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36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在公司办公楼 A215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厉宝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8)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9)。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厉宝平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由中国证券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由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分公司集中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
存管。 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公司股份,可以选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公司股份,可以通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
(二)要约方式;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
…………
第二十九条
…………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 …………
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上述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 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
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 股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 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书》中承诺其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
票数量占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
过 50%。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 员、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 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 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 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
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 …………
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
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 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 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 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 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 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
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 …………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
更换,任期三年。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 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第一百一十二条
…………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删除该句表述)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
第一百一十六条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内,董事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
担保、委托理财、资产抵押、关联交易的权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对外
限: 担保、关联交易等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一)董事会对外投资的权限:一年内 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达到股东大会审议
累计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标准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须提交股东大净资产的 50%,其中短期投资不得超过公司最 会审议: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长期投资单笔金 (一)交易:公司拟发生《上市规则》
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 第 9.2 条所规定标准的应披露交易,应由董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25%的事项,十二个月内 事会审议;公司拟发生《上市规则》第 9.3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条所规定标准的应披露交易,还应提交股东经审计净资产
[2021-08-21] (000795)英洛华: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77元
每股净资产: 2.141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6%
营业总收入: 16.3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735.18万元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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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7] (000795)英洛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2-007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英洛华”,
证券代码:000795)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2 月 15 日、2 月 16 日连续三个交易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公司自查和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问询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将于 2022 年
3 月 12 日披露,目前正处于报告编制期间,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2022-02-15] (000795)英洛华: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增资及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2-006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增资及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增强子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宜电机”)以资本公积 10,000 万元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后联宜电机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20,000 万元。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转增进展情况
近日,联宜电机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147523391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魏中华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成立日期:1994 年 06 月 08 日
营业期限:2001 年 01 月 19 日至 2031 年 01 月 18 日
住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产业园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机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科技中介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备查文件
1、联宜电机《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2022-01-29] (000795)英洛华: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2-005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洛华”)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58,000 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3 日、2021 年 4 月 8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宜电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1 年 2 月 2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宜电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
东阳支行签订《兴业银行金雪球聚利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以人
民币 5,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兴业银行金雪球聚利 2020 年第 13 期封闭式净
值型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 2021 年 2 月 4 日,到期日为 2022 年 1 月 27 日,
预计年化收益率 4.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披露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2022 年 1 月 28 日,该理财产品到期赎回,赎回本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取
得理财收益人民币 2,113,500.00 元,本金及收益均已到账。
二、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前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共计人民币 15,000 万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0,000 万元。
三、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2022-01-27] (000795)英洛华: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2-004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洛华”)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6 月 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8 日、2019 年 6
月 6 日 披 露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
划”)存续期将于 2022 年 6 月 4 日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已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完成股票购买,累计购入公司股份
18,104,1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0%,成交均价为 6.018 元/股。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东阳市恒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股份5,863,8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金华相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股份 10,096,0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公司股票 2,144,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
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 2019 年 9 月 28 日至 2020 年 9 月 28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9 月 28 日、2020 年 9 月 26 日披露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8,587,2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持有人的意愿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所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出售的限制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相应延期。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等事宜。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2022-01-19] (000795)英洛华: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1/19)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2-003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1 月 17 日,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磁业”)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3月 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
议案,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同意公司 2021 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其中为英洛华磁业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上述形式提供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3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 2021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 年 06 月 10 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
4、法定代表人:魏中华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6、经营范围:钕铁硼磁性材料、相关电子元器件、磁电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粉末钨合金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
7、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英洛华磁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91,682.46 78,737.42
负债总额 38,411.22 31,521.93
净资产 53,271.24 47,215.49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69,677.77 59,500.56
利润总额 7,215.13 3,135.60
净利润 7,207.14 3,234.40
9、英洛华磁业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3 、 主 合 同 : 民 生 银 行 与 英 洛 华 磁 业 签 订 的 编 号 为 公 授 信 字 第
ZH2200000005708 号的《综合授信合同》,该合同及其修改/变更/补充协议与该合同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用款申请书及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或电子数据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
4、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6,000 万元。
5、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
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担保预计授权范围内,公司本次为英洛华磁业
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英洛华磁业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数量为 71,3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9.62%。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 99862022B00005 号)。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2022-01-13] (000795)英洛华: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2-002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1 月 11 日,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磁业”)办理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
议案,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同意公司 2021 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其中为英洛华磁业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上述形式提供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详细内容参见公
司于 2021 年 3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 2021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 年 06 月 10 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
4、法定代表人:魏中华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6、经营范围:钕铁硼磁性材料、相关电子元器件、磁电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粉末钨合金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
7、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英洛华磁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91,682.46 78,737.42
负债总额 38,411.22 31,521.93
净资产 53,271.24 47,215.49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69,677.77 59,500.56
利润总额 7,215.13 3,135.60
净利润 7,207.14 3,234.40
9、英洛华磁业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
3、主合同:农业银行与英洛华磁业之间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33010120220000967)。
4、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担保预计授权范围内,公司本次为英洛华磁业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英洛华磁业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数量为 65,3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7.13%。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3100120220001958)。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2022-01-01] (000795)英洛华: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2-001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2 月 30 日,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磁业”)办理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3月 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
议案,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同意公司 2021 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其中为英洛华磁业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上述形式提供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详细内容参见公
司于 2021 年 3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 2021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 年 06 月 10 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
4、法定代表人:魏中华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6、经营范围:钕铁硼磁性材料、相关电子元器件、磁电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粉末钨合金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
7、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英洛华磁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91,682.46 78,737.42
负债总额 38,411.22 31,521.93
净资产 53,271.24 47,215.49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69,677.77 59,500.56
利润总额 7,215.13 3,135.60
净利润 7,207.14 3,234.40
9、英洛华磁业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主合同:中国银行与英洛华磁业之间签署的编号为横店 2021 年人借字
154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4、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担保预计授权范围内,公司本次为英洛华磁业
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英洛华磁业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数量为 60,3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5.05%。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保证合同》(编号:横店 2021 年人保字 154 号)。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一日
[2021-12-29] (000795)英洛华: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变更合伙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72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变更合伙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洛华”)分别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8 年 4 月 9 日召开 2017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宜电机”)与横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东阳市英洛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英洛华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关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关于产业投资基金后续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近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英洛华基金的合伙人发生变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合伙人变更情况
经英洛华基金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联宜电机将其持有的英洛华基金93.75%财产份额转让给英洛华。转让完成后,英洛华作为英洛华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将持有英洛华基金 93.75%的股权比例。
本次合伙人变更前,英洛华基金的合伙人名册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万元)
1 横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000 6.25% 普通合伙人
2 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 15,000 93.75%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6,000 100.00%
本次合伙人变更后,英洛华基金的合伙人名册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万元)
1 横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000 6.25% 普通合伙人
2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000 93.75%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6,000 100.00%
二、《合伙协议》变更情况
英洛华基金各方合伙人签署了新的《合伙协议》,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享有合伙人的权力,履行合伙人的义务。除合伙人变更外,《合伙协议》的其余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变更不会对英洛华基金后续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三、新入伙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276205461E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 196 号 1 号楼
注册资本:113,368.4103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梅锐
成立日期:1997-08-0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残疾人座车制造;残疾人座车销售。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四、本次合伙人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合伙人变更,公司成为英洛华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对英洛华基金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本次合伙人变更将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股权架构。本次合伙人变更涉及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财产份额转让,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跟进英洛华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东阳市英洛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关于在东阳市英洛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21-12-27] (000795)英洛华: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71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42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晓华、厉宝平、姚湘盛、魏中华、方建武、钱英红:
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或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外担保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021 年 6 月 9 日,英洛华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签署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浙江横店英洛华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债权进行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 3,300 万元。公司未及时对该事项进行披露,也未在 2021 年半年报中披露。
2.2021 年 4 月 1 日,英洛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署《保
证合同》,为子公司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 3,000 万元本金及利息提供担保。
2021 年 4 月 12 日,英洛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署《保
证合同》,为子公司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 2,000 万元本金及利息提供担保。
公司未对前述担保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也未在 2021 年半年报中披露,直至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3.2021 年 1 月 27 日,英洛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署《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孙公司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 5,000 万元,公司未在 2021 年半年报中完整披露。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
1.2018年12月29日,英洛华子公司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署《中国银行人民币单位存款中银一户通产品协议》。将募集资金账户签约为一户通主账户, 并于同日进行大额存单申购,金额为8,500万元,约定时间为3年,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募集资金理财到期后未及时从一般户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且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补充流动资金时支出审批程序不规范。
(三)关联交易情况披露不准确
英洛华在2021年3月13日《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中披露2020年关联交易发生额为2.69亿元,与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3.29亿元不一致。
此外,英洛华存在用印审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财务管理不规范等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条、第三十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二十二条,《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第一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七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三条的有关规定。时任董事长许晓华、时任总经理姚湘盛、时任财务总监方建武、董秘钱英红对募集资金事项负主要责任,时任董事长厉宝平、总经理魏中华、董秘钱英红对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披露事项负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许晓华、厉宝平、姚湘盛、魏中华、方建武、钱英红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上述《警示函》中提出的问题,将按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管理,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浙江证监局关于对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2021-12-22] (000795)英洛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70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英洛华”,
证券代码:000795)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12 月 2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公司自查和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问询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2021-12-17] (000795)英洛华: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69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结合2021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预计公司与关联方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进出口”)、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磁有限”)、浙江横店影视剧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影视剧组服务”)之间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080万元。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梅锐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了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21 年度 截至 2021 年 2021 年度预
易类别 关联人 内容 定价原则 原预计 9 月 30 日已 计增加金额
金额 发生金额
委托关 浙江横店进出口
联人采 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 市场价格 1780.00
购设备
向关联 横店集团东磁有 房屋承租 市场价格 156.71 210.00
人承租 限公司
向关联 浙江横店影视剧 房屋出租 市场价格 64.99 90.00
人出租 组服务有限公司
合计 221.70 2,080.0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介绍
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韦玉桥,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的总资产 149,855.55 万元,净资产 82,587.71
万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 173,429.22 万元,净利润 10,291.83 万元(未
经审计)。
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厉宝平,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主营业务:摄像头模组、影像部件、 精密光电元器件、电容器、其他电子元件及组件的研发、生产(不含电镀)和销 售;工业电源设备电子元器件、家用电器配件、纸板、纸箱、纸盒的生产(不含 电镀)和销售;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品的印刷;经营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建
筑材料(不含危险品、砂石料)的销售。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的总资
产391,679.76万元,净资产149,190.89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95,010.32 万元,净利润 14,424.18 万元(未经审计)。
浙江横店影视剧组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雷光,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住所为金华市东阳市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区 101 室。主营 业务: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租借道具活动;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服装服饰出
租;游览景区管理;电源摄制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等。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的总资产 112,122.55 万元,净资产 53,637.59 万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 31,903.37 万元,净利润 23.74 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横店进出口、东磁有限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影视剧组服务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支付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交易风险可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以市场化为原则,执行市场价格,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
2、交易价格
根据交易发生时市场价格双方共同确认。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根据双方约定的方式结算。
(二)关联关系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双方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在业务实际发生时具体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设备采购委托及房屋租赁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资源共享,发挥协同效应。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横店进出口、东磁有限、影视剧组服务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设备采购委托和房屋租赁,这些交易均属双方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商业往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事前就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且提供了相关资料。我们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做了充分了解,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认真审核了相关资料。
2、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业务往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梅锐先生应予以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增加的交易行为属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董事会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梅锐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2021-12-17] (000795)英洛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68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梅锐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梅锐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
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2021-11-29] (000795)英洛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67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英洛华”,
证券代码:000795)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11 月 26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公司自查和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问询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2021-11-29] (000795)英洛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21/11/29)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67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英洛华”,
证券代码:000795)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11 月 26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公司自查和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问询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2021-11-25] (000795)英洛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66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英洛华”,
证券代码:000795)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11 月 23 日、11 月 24 日连续三个交
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公司自查和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问询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2021-10-27] (000795)英洛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268元
每股净资产: 2.19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96%
营业总收入: 26.0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44亿元
[2021-09-30] (000795)英洛华: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64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梅锐先生为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1 日、2021 年 9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公司章程》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厉宝平先生变更为梅锐先生。目前,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276205461E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梅锐
注册资本:壹拾壹亿叁仟叁佰陆拾捌万肆仟壹佰零叁元
成立日期:1997 年 08 月 04 日
营业期限:1997 年 08 月 04 日至长期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 196 号 1 号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
销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残疾人座车制造;残疾人座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备查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2021-09-28] (000795)英洛华: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63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 19,576,547.05 元。
截至本公告日,补助资金已全部到账,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是否
获得 与资 与公 是否
序 补助 获得补助的 补助 补助金额 收到补助 产/ 司日 具有
号 的主 原因或项目 形式 (元) 的时间 收益 补助依据 常经 可持
体 相关 营活 续性
动相
关
1 2021 年科技发展专项 现金 2,100,000.00 2021-05-13 收益 浙财科教 是 否
资金补助 〔2020〕34 号
2 浙江 2020 年度省工业互联 现金 610,000.00 2021-07-20 收益 东财企〔2021〕 是 否
联宜 网建设专项资金 58 号
电机 2020 年度第一批科技 东财企〔2021〕
3 有限 奖励 现金 600,000.00 2021-07-23 收益 63 号 是 否
公司
4 及其 省科学技术人才奖励 现金 500,000.00 2021-07-30 收益 - 是 否
5 下属 国家人才一次性补助 现金 1,000,000.00 2021-07-30 收益 - 是 否
公司
6 国家智能制造 现金 7,000,000.00 2021-08-20 收益 浙财建〔2021〕 是 否
90 号
赣州 赣市发改价格
7 市东 2020 年度规模以上工 现金 1000,000.00 2021-07-16 收益 字〔2020〕660 是 否
磁稀 业企业电价 号
土有
限公
司及 2020 年国家高新技术 赣开经字
8 其下 企业奖补资金(区级) 现金 600,000.00 2021-08-03 收益 〔2021〕105 号 是 否
属公
司
公司
9 及下 其他小额补助小计 现金 6,166,547.05 2021 年1-8 月 收益 - 是 否
属子
公司
合计 - - 19,576,547.05 - - - -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公司将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其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 2021 年度利润总额 1,957.65 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上述政府补助的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2021-09-08] (000795)英洛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 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 2021-057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1 年 9 月 7 日(星期二) 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 2021年9月7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7日9:15-9:25, 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7
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公司办公楼 A215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东阳
市横店镇工业大道 196号)
3、会议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厉宝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 人,代表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472,455,0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74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455,283,7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0.159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7,171,3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4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代表股份 21,792,6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922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621,35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7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7 人,代表
股份 17,17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4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2,417,2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0%;
反对 37,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1,754,855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65%;反对 3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徐文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0,271,668 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9,609,255 股。
2.02 选举胡天高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0,271,668 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9,609,255 股。
3
2.03 选举梅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0,271,668 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9,609,255 股。
2.04 选举魏中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0,271,672 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9,609,259 股。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梅锐先生、魏中华
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1 选举赵国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0,271,668 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9,609,255 股。
3.02 选举王成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0,271,668 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9,609,255 股。
3.03 选举韩灵丽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0,271,671 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9,609,258 股。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赵国浩先生、 王成方先生、 韩灵丽女士当选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4.01 选举厉国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0,271,668 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9,609,255 股。
4.02 选举葛向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460,275,470 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9,613,057 股。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厉国平先生、葛向全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监事
4
会监事。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贺维、赵力峰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
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2021-09-08] (000795)英洛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 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 2021-058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1 年 9 月 3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在公司办公楼 A215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
梅锐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各专
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成方、梅锐、魏中华、赵国浩、韩灵丽五人组成,由
王成方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梅锐、徐文财、 赵国浩、王成方、韩灵丽五人组成,由
梅锐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赵国浩、徐文财、梅锐、韩灵丽、王成方五人组成,由
赵国浩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韩灵丽、梅锐、魏中华、赵国浩、王成方五人组
成,由韩灵丽担任召集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
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选举梅锐先生为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选举梅锐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
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聘任魏中华先生为总经理的议案》 ;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魏中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
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聘任吴小康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吴小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
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聘任钱英红女士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 聘任钱英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
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聘任刘江元先生为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刘江元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
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
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聘任吴美剑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同意聘任吴美剑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
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3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1)。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八日
4
附件:简历
1、 徐文财先生, 1966 年 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副教授、注册会计师。曾
任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系副主任,本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
届、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资深副总裁,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集团得邦照
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徐文财先生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现任职于本公司控股股东
单位,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徐文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 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胡天高先生, 1965 年 9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银
行东阳支行副行长,本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资深副总裁,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普
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影视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胡天高先生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现任职于本公司控股股东
单位,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胡天高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 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梅锐先生, 1973 年 5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职称。曾任中国光大
银行宁波分行兴宁支行行长,浙商银行义乌分行副行长,浙商银行衢州分行行长;
现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助理总裁,横店集团杭州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横店集团上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梅锐先生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现任职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单
位,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梅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
4、 魏中华先生, 1983 年 9 月出生, 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欧 EMBA。
曾任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功能材料部副部长、副总监、总监,浙江英洛华磁
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本公司副总经理、第七届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
总经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魏中华先生未直接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魏中
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 失信
被执行人” ,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 赵国浩先生, 1958 年 7 月出生,管理学博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山
西财经大学二级教授。曾任山西财经大学市场学系主任、教授,山西财经大学
MBA 教育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山西财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美国
匹兹堡大学及美国威斯康星大学访问教授,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
山西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科技部项目
审核评估专家,山西省委省政府高级咨询专家,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赵国浩先生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赵国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也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王成方先生, 1983 年 12 月出生, 博士研究生,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在
职博士后,美国托莱多大学访问学者, 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会计系教师,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会计系主任,本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浙江宏鑫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鲲鲸云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王成方先生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王成方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也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
7、韩灵丽女士, 1963 年 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法学教授, 具有律师资格
和注册税务师资格。曾任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浙江财经大学经济与
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现任浙江财经大学土地与城乡发展研究院城乡一体
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浙江省政法委特邀法律监督员,浙江省地税局特邀
法律监督员等职, 兼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
和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韩灵丽女士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韩灵丽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也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8、吴小康先生, 1981 年 10 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
公司发展部副部长、浙江优胜美特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小康先生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吴小康
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9、钱英红女士, 1986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已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权事务代
表、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管理
中心副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钱英红女士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钱英红
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的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 0579-88888668
7
传真号码: 0579-88888080
电子邮箱: ylh000795@innuovo.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 196 号
10、刘江元先生, 1977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曾任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财务副部长、财务部长,普洛得邦家
园管理
[2021-09-08] (000795)英洛华: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1
证券代码: 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 2021-059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1 年 9 月 3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在公司办公楼 A215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厉国平先生主持, 应出席
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厉国平先生为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提名,选举厉国平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监事
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1)。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
见。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八日
3
附件: 简历
厉国平先生, 1973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 高级经济师。曾任
东阳市公安局李宅派出所民警,东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东阳公安局横店派
出所副所长,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本公司第七届、第八届监事会主
席; 现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法纪总监、审计总监,普洛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厉国平先生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现任职于本公司控股股东
单位,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厉国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021-09-08] (000795)英洛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1
证券代码: 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 2021-061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向横店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25 号)
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 24,468,085 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价格为 9.40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29,999,99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09,049,999.00 元, 分别用于 MIOT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2,602.67 万元、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 3,758.72 万元、微特电机产业化建设项目 14,543.61 万元。 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15 年 8 月 14 日到账,并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和信验字( 2015)第 000064 号《验资报告》 审验。
2、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横店集团东磁有限
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48 号)核
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合计发行 61,177,642 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发
行价格为 10.02 元/股。 2016 年 5 月 13 日,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方案(每 10 股转增 10 股),因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数量由
61,177,642 股调整为 122,355,287 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价格由 10.02 元/
股调整为 5.01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613,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594,810,800 元,分别用于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7,000.00 万元、
消防机器人及消防训练模拟产业化项目 18,455.00 万元、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机用
高性能磁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13,060.00 万元及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10,966.08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6 月 8 日到账,并经山东和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和信验字( 2016)第 000051 号《验资报告》 审验。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均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
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消防机器人及消防训练
模拟产业化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 18,679.73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目前该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完毕销户手续。
2019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募集资金项目“ MIOT 信息化系统建设
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微特电机产业化建设项目”和“新能源汽车
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剩余募集资金余额及利息收入 24,433.50 万元
变更用于“年产 85 万台高效节能自动门电机技改项目”。
2019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并经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机
用高性能磁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总计 11,135.26 万元
(含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前该
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完毕销户手续。
2019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次暂时补充
3
流动资金已于2020年9月24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
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已
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项目主
办人。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年产 85 万台高效节能自动门电机技改项目”
账户余额(含利息)为 21,201,096.77 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项目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元)
年产 85 万台高
效节能自动门
电机技改项目
中国银行东阳支行 384469436350 21,195,595.99
中国建设银行东阳横店支行 33050167634200000124 5,500.78
合 计 21,201,096.77
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实际生产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
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现行
同期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390 万元。
公司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
金,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 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
4
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表决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 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英洛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英洛华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
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
见;
5、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八日
[2021-09-08] (000795)英洛华: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 2021-060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
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7 日
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聘任
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 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梅锐先生
非独立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梅锐先生、魏中华先生
独立董事:赵国浩先生、王成方先生、韩灵丽女士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任期三年, 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 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 上述董事会成员均能胜任所聘岗位的任职要求,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事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8)。
(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成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成方、梅锐、魏中华、赵国浩、韩灵丽五人组成,由
王成方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梅锐、徐文财、赵国浩、王成方、韩灵丽五人组成,由
梅锐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赵国浩、徐文财、梅锐、韩灵丽、王成方五人组成,由
赵国浩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韩灵丽、梅锐、魏中华、赵国浩、王成方五人组
成,由韩灵丽担任召集人。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任期三年, 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厉国平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厉国平先生、葛向全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申屠洪波先生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任期三年,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
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上述监事会成员均能胜任所聘岗位的任职要求,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要
求的任职条件。
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1 日、 9 月 2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6)、《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
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4)。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魏中华先生
副总经理:吴小康先生
董事会秘书:钱英红女士
财务总监:刘江元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吴美剑女士
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钱英红女士、吴美剑女士已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且钱英红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通过。上述人员均能胜任所聘岗位的任职要求,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8)。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 0579-88888668
传真号码: 0579-88888080
电子邮箱: ylh000795@innuovo.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 196 号
四、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 厉宝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相关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职务; 蒋岳祥先生因在本公司连续任职达到六年,不再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许泽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
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厉宝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250 股, 离任后的股
份变动将遵循《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 蒋岳祥先生、许泽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两人均不存在
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及
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公司 2021 年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八日
[2021-09-08] (000795)英洛华:关于业绩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 2021-062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补偿情况的进展公告
一、 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与傅承宪先生、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英洛华康复”) 签署《股权转让合同》, 约定公司受让傅承宪先生持有的英
洛华康复 19%的股权。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 的约定, 在本次交易中,傅承宪先
生对英洛华康复 2019 年-2022 年度的业绩作出承诺, 其中承诺英洛华康复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3,092 万元,如不足,则向公司承担足额补偿责
任。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下属公司英洛华康复 2020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议案》 。 根
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和信专字[2021]第 000030 号),
英洛华康复 2020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314.03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为 121.62 万元,未达到傅承宪先生承诺的 3,092 万元业绩。 公司根据英洛华
康复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情况,经与业绩补偿义务人傅承宪先生沟通,向傅
承宪先生出具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告知函,傅承宪先生对该业绩补偿事项无异
议,并同意对未完成业绩进行足额补偿, 补偿金额为 1,495.30 万元。
二、 业绩补偿进展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 相关条款的约定,公司有权用未支付的剩余股权转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款抵扣傅承宪先生应支付给公司的补偿款。因此,本次业绩补偿的处理方式为:
公司以需向傅承宪先生支付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直接抵扣傅承宪先生本次应支
付给公司的 1,495.30 万元补偿款。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八日
[2021-09-04] (000795)英洛华: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56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现将归还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已于 2021 年9 月 3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000 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主办人。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四日
[2021-09-02] (000795)英洛华: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53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1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公
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公
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7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7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
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31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A215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19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徐文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 选举胡天高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3 选举梅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4 选举魏中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1 选举赵国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 选举王成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3 选举韩灵丽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1 选举厉国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4.2 选举葛向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特别提示:
(1)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 2、3、4 涉及董事和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其中,
应选非独立董事 4 人,应选独立董事 3 人,应选监事 2 人。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
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
2.00 《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4 人
2.01 选举徐文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2 选举胡天高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3 选举梅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4 选举魏中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0 《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3.01 选举赵国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2 选举王成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3 选举韩灵丽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0 《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4.01 选举厉国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
4.02 选举葛向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发送传真后请电话确认)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6 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 196 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美剑
联系电话:0 579-88888668
传 真:0 579-88888080
邮 编:322118
电子邮箱:ylh000795@innuovo.com
地 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产业园区工业大道 196 号英洛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6、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95
2、投票简称:英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 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2021-09-02] (000795)英洛华: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54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1年 9 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投票表决,选
举申屠洪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申屠洪波先生将与公司即将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申屠洪波先生,1979 年 9 月出生,本科。曾任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企
划管控部副部长、总经办主任、粉末事业部总经理,本公司法务与知识产权管理部副总监。现任本公司法务监察部部长。
申屠洪波先生未持有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申屠洪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021-09-02] (000795)英洛华: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55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李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艳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李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李艳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李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二日
[2021-08-21] (000795)英洛华: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36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在公司办公楼 A215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厉宝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8)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9)。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厉宝平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由中国证券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由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分公司集中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
存管。 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公司股份,可以选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公司股份,可以通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
(二)要约方式;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
…………
第二十九条
…………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 …………
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上述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 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
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 股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 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书》中承诺其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
票数量占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
过 50%。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 员、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 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 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 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
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 …………
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
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 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 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 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 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 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
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 …………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
更换,任期三年。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 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第一百一十二条
…………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删除该句表述)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
第一百一十六条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内,董事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
担保、委托理财、资产抵押、关联交易的权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对外
限: 担保、关联交易等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一)董事会对外投资的权限:一年内 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达到股东大会审议
累计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标准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须提交股东大净资产的 50%,其中短期投资不得超过公司最 会审议: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长期投资单笔金 (一)交易:公司拟发生《上市规则》
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 第 9.2 条所规定标准的应披露交易,应由董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25%的事项,十二个月内 事会审议;公司拟发生《上市规则》第 9.3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条所规定标准的应披露交易,还应提交股东经审计净资产
[2021-08-21] (000795)英洛华: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77元
每股净资产: 2.141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6%
营业总收入: 16.3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735.18万元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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