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727什么时候复牌?-冠捷科技停牌最新消息
≈≈冠捷科技000727≈≈(更新:22.02.12)
[2022-02-12] (000727)冠捷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增加、变更、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周五)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1 日(周五)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 668 号冠捷大厦 701 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宣建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4 人,代表股份 2,250,578,733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49.686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2,158,121,9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645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0 人,代表股份 92,456,73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412%。
4、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及表决结果
议案 3 属于关联交易,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
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合计数 1,274,177,784 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
表决,有效表决股份为 976,400,949 股;议案 4 属关联交易,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机电产业(集
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合计数 2,158,121,998 股,回避了
对该议案的表决,有效表决股份为 92,456,735 股。
表决情况
序号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股数(股数) 比例(%) 股数(股数) 比例(%) 股数(股数) 比例(%) 通过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2,243,580,903 99.6891% 6,997,830 0.3109% - 0.0000%
1.00 的议案 是
其中:中小股东 85,458,905 92.4312% 6,997,830 7.5688% - 0.00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2,249,010,633 99.9303% 1,567,100 0.0696% 1,000 0.0000%
2.00 的议案 是
其中:中小股东 90,888,635 98.3040% 1,567,100 1.6950% 1,000 0.0011%
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 931,489,406 95.4003% 44,911,543 4.5997% - 0.0000%
3.00 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 是
交易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 47,545,192 51.4243% 44,911,543 48.5757% - 0.0000%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 90,891,835 98.3074% 1,562,100 1.6895% 2,800 0.0030%
4.00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是
其中:中小股东 90,891,835 98.3074% 1,562,100 1.6895% 2,800 0.0030%
*注:1、本表格中,“比例”均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本表格中,“中小股东”均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沛沛、万强
3、结论性意见: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年2月12日
[2022-01-20]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
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2021-093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股东南京
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产业(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机电”)计划自该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71,774,016 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收
到新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根
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
集中竞价交易 - - - -
南京新工投资集 大宗交易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76 3,623.00 0.80
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11 月 12 日
合计 - 2.76 3,623.00 0.80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11 月 12 日 3.10 3,367.11 0.74
南京机电产业(集 -2022 年 1 月 7 日
团)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 - - - -
合计 - 3.10 3,367.11 0.74
南京机电本次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 2015 年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减持价格区间为 3.00 元/股至 3.29 元/股。
新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自 2015 年 1 月 29 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后累计减持比例为 2.05%。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南京新工投资集 合计持有股份 48,856.62 10.79% 45,233.62 9.99%
团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8,856.62 10.79% 45,233.62 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南京机电产业(集 合计持有股份 46,527.91 10.27% 43,160.80 9.53%
团)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6,527.91 10.27% 43,160.80 9.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东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本次
减持未违反其相关减持承诺。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后续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新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年1月20日
[2022-01-19]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11 日(周五)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周五)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7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2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 668 号冠捷大厦 701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名称:
1、《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以上提案已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2022 年 1 月 18 日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刊登的 2021-108《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2-00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04《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05《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四)特别强调事项
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在审议《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在审议《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2、因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单独披露中
小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00 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 √
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00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登记时间和登记地点:凡参加会议的股东,请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
上午 8:30-11:30,下午 2:00-4:30 前到本公司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前(含该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登记时间以
信函或传真抵达的时间为准。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可详见附件 1。
六、其他
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 77 号冠捷科技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33
联系电话:025-66852685、0755-36358633
传真号码:025-66852680
电子邮箱:stock@tpv-tech.com
七、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年1月19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727。
投票简称为:冠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力: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该列打
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00 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 √
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00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2022 年 月 日
注:法人单位委托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2022-01-19] (000727)冠捷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
知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以电邮方式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以视讯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公司拟将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25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95 万元)。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2-00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长期以来保持着合作,2020 年底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涉及转让压电晶体、触控显示、磁性材料产业等相关子公司股权以及公开挂牌出售平板显示业务及现金购买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51%股份已实施完成,为顺利衔接原在中电财务的存贷款额度,并综合考虑整合后新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经公司与中电财务协商
拟重新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调整办理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新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借款的相关文件,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此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国飞先生、李峻先生、孙劼先生、徐国忠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此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2-004《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鉴于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实际需要,预计 2022 年度将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公司联营企业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出租(承租)房屋、商标授权使用等。(1)预计 2022 年度采购类(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98,050 万元、销售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3,400 万元,具体业务将由订约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2)预计 2022 年度将与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向关联方承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 238 万元;预计 2022 年度将与联营企业发生向关联方出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 1,578万元;(3)为继续取得“Great Wall”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授权,公司拟与中国电子就
商标授权与销售代理签署协议,商标授权使用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商标使用费上限金额为人民币 84 万元。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
此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国飞先生、李峻先生、孙劼先生、徐国忠先生、姚兆年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此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2-005《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确定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22-006《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年1月19日
[2022-01-19]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实际需要,预计 2022 年度将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公司联营企业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出租(承租)房屋、商标授权使用等。(1)预计 2022 年度采购类(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98,050 万元、销售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3,400 万元,具体业务将由订约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2)预计 2022 年度将与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向关联方承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 238 万元;预计 2022 年度将与联营企业发生向关联方出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 1,578万元;(3)为继续取得“Great Wall”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授权,公司拟与中国电子就
商标授权与销售代理签署协议,商标授权使用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商标使用费上限金额为人民币 84 万元。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国飞先生、李峻先生、孙劼先生、徐国忠先生、姚兆年先生回避表决,其余四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类别 关联人 内容 定价原则 额或预计金 已发生金额 金额
额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85,000 - 67,200
价格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75,000 - 72,948
价格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8,000 - 1,184
价格
中电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5,600 - 0
接受劳务 价格
采购商品/ 中电鹏程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3,500 - 1,359
接受劳务 接受劳务 价格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3,300 - 0
价格
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2,300 - 1,805
价格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5,350 - 112
控制子公司 接受劳务 价格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110,000 - 101,454
价格
小计 298,050 - 246,062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参照市场 68,000 - 40,114
价格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参照市场 5,500 - 111
价格
深圳市京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参照市场 2,600 - 2,115
销售商品/ 价格
提供劳务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参照市场 1,000 - 0
价格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销售商品/ 参照市场 6,300 - 7
控制子公司 提供劳务 价格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参照市场 40,000 - 37,192
提供劳务 价格
小计 123,400 - 79,539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出租厂房 1,111 - 1,058
出租 出租厂房和仓 根据原有合同
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 库 条款及价格并 467 - 445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租赁办公场所 参照周边物业 225 - 208
承租 评估协商确定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租赁办公场所 13 - 14
商标使用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商标授权使用 (注 3) 84 - 50
注:1、公司预计的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5%且在 300
万元以内的关联交易,以中国电子口径合并列示。
2、中国电子为“Great Wall”商标权利人,双方就商标授权与销售代理事项签署协议,商标
授权使用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权利金按协议产品净销售额的 0.5%收取。
2、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类别 关联人 内容 金额 预计金额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及索引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 采购商品 67,200 160,000 1.00% -58%
有限公司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 采购商品 72,948 125,000 1.08% -42%
司
中电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0 12,500 千美 - 100% 2021 年 1 月 22 日刊登于巨
接受劳务 元 潮资讯网 2021-008《2021 年
合肥彩虹蓝光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0 5,000 千美 - 100% 度日常关联预计和 2020 年
[2022-01-19]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9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电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宜,并获得
2019 年 1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协议有效期三年,
其中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贷款、票据
贴现、结售汇业务、各类理财等金融业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 125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
2019-006 号公告)。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涉及转让压电晶体、触控显示、磁性材料产业等相关子
公司股权以及公开挂牌出售平板显示业务及现金购买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51%股份已实
施完成。为顺利衔接原在中电财务的存贷款额度,并综合考虑整合后新公司的财务状况、 现金流状况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经公司与中电财务协商拟重新签订《全面
金融合作协议》,调整办理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综合授信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新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2、鉴于本公司与中电财务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
称“中国电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3、上述事项已经 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4 票,关联董事徐国飞先
生、李峻先生、孙劼先生、徐国忠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
4、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甲 1 号楼二十、二十一层
4、法定代表人:郑波
5、注册资本:175,094.30 万元
6、成立时间:1988 年 4 月 21 日
7、业务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
8、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9、主要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61.3835%,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5.1293%,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7112%,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持股 4.9606%,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2.1451%,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股 0.6703%。
10、资本充足率: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资本充足率为 12.28%,符合《企业集
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不得低于 10%的规定。
11、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中电财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历史沿革
中电财务的前身是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1988 年 3 月 15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业部的直属企业,业务受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导、管理、监督、协调和稽
核。2000 年 11 月 6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改组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并更名为中国
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1 年起开始正式运营,并领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
(三)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年1-9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696,701.43 6,031,159.84
负债总额 6,363,185.68 5,689,738.13
净资产 333,515.75 341,421.71
营业收入 61,271.33 43,064.95
营业利润 46,691.33 37,917.78
净利润 35,763.98 27,189.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8,175.40 -788,010.36
(四)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三、全面金融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1、中电财务为本公司(协议中所提及的“本公司”包括本公司及所控制的下属公司)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协助本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顺畅收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结算业务品种:交易资金的收付、外汇结售汇、吸收存款并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中电财务按照信贷规则向本公司提供授信融资,促进本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授信融资品种:本外币贷款、对外担保、融资租赁、商业承兑汇票承兑和贴现、应收账款保理、保函等。
3、中电财务为本公司提供资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委托代理、开立资金证明、贷款承诺、一般性策划咨询以及专项财务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二)合同金额
经综合考虑本公司相关企业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中电财务拟在未来三年中给予本公司如下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但额度内各种授信品种余额合计不得超过综合授信额度金额。具体授信额度及资金结算余额上限如下:
上限(人民币)
1、资金结算余额 5 亿元
2、综合授信额度 5 亿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本公司在中电财务的结余资金,中电财务保证按照本公司指令及时足额解付,并按不低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计付存款利息。
2、本公司在中电财务取得的融资,中电财务按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同类型贷款利率计收贷款利息。
3、因本公司向第三方申请授信融资需要中电财务提供担保的,中电财务收取的担保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对外担保所收取的担保费用标准。
4、中电财务向本公司提供资金管理、委托代理、保函、资金证明、贷款承诺等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5、中电财务免予收取本公司在中电财务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免予收取中电财务为本公司开立询证函的费用,免予收取中电财务为本公司提供的一般性策划咨询服务费用,但专项财务顾问项目除外。
6、中电财务充分利用金融资源优势和金融专业优势,为本公司成功发行企业债券、发行中期票据专项融资提供财务顾问及组织承销专项服务,中电财务就此类专项财务顾问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金融机构所收取的费用标准。
7、在使用中电财务金融服务前,本公司有权通过了解市场情况来确认中电财务提供的合作条款是否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如果中电财务提供的合作条款是不优于或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本公司有权在任何情况下不使用中电财务提供的合作条款,选择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并且不需要赔偿中电财务任何损失。
(四)合同生效条件
1、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交易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五)有效期:三年。
(六)风险控制措施
1、中电财务保证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控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的监管指标应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及中国银保监会的要求;发生可能影响中电财务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应及时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有权中止、终止中电财务的服务。中电财务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时,立即通知本公司并采取应急措施。
2、中电财务章程第二十条规定:中电财务大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当中电财务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的资本金。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中电财务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中电财务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公司可充分利用中电财务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确保长期获得优惠的存款利率和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保障,提高综合经济效益,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五、公司风险控制情况
(一)风险评估情况
为降低本次关联交易风险,公司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中电财务进行了风险评估,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214820 号《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我们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我们未发现中国电子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中间业务、投资、稽核、
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二)保证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的措施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中电财务存款的资金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公司已制定《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取得
中电财务定期财务报告,分析并出具存款风险评估报告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如出现重
[2022-01-19]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5、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 1993 年 3 月 28 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
2000 年 6 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 2012 年 12 月 24 日财政部
财会函[2012]52 号批准,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
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 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 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
人数为 22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59 人,其中自 2013 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27 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 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61.1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56.9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28.61 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 2020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 103 家,A 股上
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5.84 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 A 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 3 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 2019 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文峰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8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
执业,2021 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陈建孝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2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1 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莫成麟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6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1 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文峰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陈建孝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莫成麟先生最近 3 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文峰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陈建孝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莫成麟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本公司拟就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25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95 万元),较 2020 年度审计费用增加人民
币 429 万元,同比增加 218.88%。
审计收费变动较大的原因:2020 年底公司实施完成了协议方式转让压电晶体、触控显示、磁性材料产业等相关子公司股权以及公开挂牌出售平板显示业务及现金购买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51%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前述重组完成后公司由液晶面板行业转型为智能显示终端制造行业,主要业务包括显示器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产品包括显示器、电视、影音及手机四大类。公司主营业务已发生根本性改变,鉴于收购标的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业务体量较大及全球运营属性,审计人员及工作量增加导致审计收费上升。另一方面前述重大资产重组完成未满一个会计年度,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2012 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财办会〔2012〕30号)的规定,公司未披露《2020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此次普华永道中天将审计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并披露《2021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自 2016 年至 2020 年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立信坚持独立
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立信审计团队多年来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立信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立信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 2020 年度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业务范围扩展至全球范围,公司综合考虑到经营发展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未表示异议。由于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普华永道中天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审计需要,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综合考虑了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客观性以及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拥有丰富的证券从业经验,具有良
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符合相关独立性政策和专业守则的独立性要求,诚信状况良好,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综合考虑了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充分;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我们认为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将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25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95 万元)。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普华永道中天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年1月19日
[2022-01-19]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实际需要,预计 2022 年度将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公司联营企业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出租(承租)房屋、商标授权使用等。(1)预计 2022 年度采购类(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98,050 万元、销售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3,400 万元,具体业务将由订约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2)预计 2022 年度将与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向关联方承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 238 万元;预计 2022 年度将与联营企业发生向关联方出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 1,578万元;(3)为继续取得“Great Wall”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授权,公司拟与中国电子就
商标授权与销售代理签署协议,商标授权使用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商标使用费上限金额为人民币 84 万元。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国飞先生、李峻先生、孙劼先生、徐国忠先生、姚兆年先生回避表决,其余四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类别 关联人 内容 定价原则 额或预计金 已发生金额 金额
额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85,000 - 67,200
价格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75,000 - 72,948
价格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8,000 - 1,184
价格
中电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5,600 - 0
接受劳务 价格
采购商品/ 中电鹏程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3,500 - 1,359
接受劳务 接受劳务 价格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3,300 - 0
价格
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2,300 - 1,805
价格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5,350 - 112
控制子公司 接受劳务 价格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110,000 - 101,454
价格
小计 298,050 - 246,062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参照市场 68,000 - 40,114
价格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参照市场 5,500 - 111
价格
深圳市京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参照市场 2,600 - 2,115
销售商品/ 价格
提供劳务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参照市场 1,000 - 0
价格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销售商品/ 参照市场 6,300 - 7
控制子公司 提供劳务 价格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参照市场 40,000 - 37,192
提供劳务 价格
小计 123,400 - 79,539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出租厂房 1,111 - 1,058
出租 出租厂房和仓 根据原有合同
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 库 条款及价格并 467 - 445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租赁办公场所 参照周边物业 225 - 208
承租 评估协商确定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租赁办公场所 13 - 14
商标使用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商标授权使用 (注 3) 84 - 50
注:1、公司预计的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5%且在 300
万元以内的关联交易,以中国电子口径合并列示。
2、中国电子为“Great Wall”商标权利人,双方就商标授权与销售代理事项签署协议,商标
授权使用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权利金按协议产品净销售额的 0.5%收取。
2、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类别 关联人 内容 金额 预计金额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及索引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 采购商品 67,200 160,000 1.00% -58%
有限公司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 采购商品 72,948 125,000 1.08% -42%
司
中电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0 12,500 千美 - 100% 2021 年 1 月 22 日刊登于巨
接受劳务 元 潮资讯网 2021-008《2021 年
合肥彩虹蓝光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0 5,000 千美 - 100% 度日常关联预计和 2020 年
[2022-01-15] (000727)冠捷科技:2022-001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2021 年
9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076《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及 2021-092《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经营范围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由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平板显示器件及模块、石英晶体产品、电子线路产品、真空电子、照明器材及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技术服务;动力设备、照明设备安装、维修;物业管理;金属及建筑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视机制造;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通讯设备修理;日用电器修理;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年1月15日
[2021-12-31] (000727)冠捷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8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以电邮方式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公司、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外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简称“董监高责任险”),方案如下:
1、投保人: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外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 3,000 万美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金额:不超过 16 万美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董监高责任险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确定。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31日
[2021-12-31] (000727)冠捷科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9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以邮件方式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
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2月31日
[2021-11-26]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7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冠捷科
技有限公司(TPV TECHNOLOGY LIMITED)49%股份,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
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039 号,以下简称“《二 次反馈意见》”)。收到二次反馈意见后,公司与本次重组的交易各方及中介机构就二次 反馈意见中所涉及的问题认真研究并逐项落实,同时对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披露文件予以
补充更新。由于相关工作尚需一定时间,预计无法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前提交二次反
馈意见回复的相关材料。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查。
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
审查通知书》(211039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重组中止审查申请。
本次重组的中止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会全力 协调各中介机构落实《二次反馈意见》的有关事项,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及时向中国 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本次重组事项,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是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2021-11-23]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6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冠捷科技有限公司(TPV TECHNOLOGY LIMITED)49%股份,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一、本次重组主要进程
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华东电
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报送了《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
可申请材料,并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受理单》(211039 号)。
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039 号,以下简称“《一次反馈意见》”)。
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自《反馈意见》回复届满之日(即
2021 年 7 月 28 日)起延期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即 2021 年 9 月 8 日前)提交反馈意见
的书面回复材料。
2021 年 9 月 2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
请中止审查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请示》;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
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1039 号)。
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查工作。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
审查通知书》(211039 号)。
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一次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材料。
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039 号,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
二、申请中止审查的原因
截至目前,公司正与本次重组的交易各方及中介机构就二次反馈意见中所涉及的问题认真研究并逐项落实,同时对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披露文件予以补充更新。由于相关
工作尚需一定时间,预计无法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前提交二次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材
料,因此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 138号)等相关规定,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本次重组事项。
三、本次申请中止审查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组的中止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会全力协调各中介机构落实《二次反馈意见》的有关事项,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本次重组事项,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是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2021-11-17]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5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南京
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产业(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机电”)的函告,2021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期间,南京机电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新工投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62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0%;新 工投及南京机电合计减持 4,62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
2021 年 9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 2021-093 号《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
露公告》,新工投、南京机电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48,856.624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9%)、持有公司股份 46,527.907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7%)。因其自身经营 发展所需,新工投及南京机电计划自该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7,177.4016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6%)。
新工投和南京机电股份减少比例合并计算累计达到并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根据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
公司
住所 南京市玄武区唱经楼西街 65 号、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 280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
股票简称 冠捷科技 股票代码 000727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4,623 1.02%
合 计 4,623 1.0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95,384.5314 21.06% 90,761.5314 20.0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5,384.5314 21.06% 90,761.5314 20.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2021 年 9 月 18 日,公司披露 2021-093号《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新工投及南京机电计划自该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划 过 27,177.4016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本次减持已按照证监
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
围内,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7日
[2021-11-13]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4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下属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特此提示。
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 公 司”:指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冠捷投资”:指 Top Victory Investments Limited,冠捷投资为冠捷科技有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持股 51%控股子公司。
“TPV do”:指 TPV do Brasil Industria de Eletronicos Ltda.,为冠捷投资的
下属全资公司。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拓展海外市场,支持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冠捷投资为 TPV do 能够依约履行其
在业务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提供担保,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 275 万美元,期限至业务合同项下和连带责任保证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本次担保事项涉及的担保方与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已经冠捷投资履行内部决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TPV do Brasil Industria de Eletronicos Ltda.
成立日期 2010 年 3 月 30 日
成立地点 巴西
注册资本 7,300,000 BRL
注册地址 Avenida Torquato Tapajos n.2.236, Bloco A e Bloco L, 2o andar Bairro Flores
CEP69.058-830, na Cidade de Manaus, Estado doAmazonas, Brazil
主营业务 显示产品配套电子元器件制造
2、股权关系
冠捷投资持股 99.99999106%,冠捷投资全资子公司 P-Harmony Monitors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持股 0.00000894%。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巴西雷亚尔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67,222,888.35 110,932,467.97
负债总额 17,930,944.80 41,552,383.29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7,587,375.32 41,134,551.13
短期借款 - -
利润表项目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307,594,150.65 222,464,565.51
利润总额 11,048,587.12 20,473,342.19
净利润 11,052,314.10 20,088,141.13
三、担保主要内容
TPV do 作为业务合同履约主体,将按照合同约定生产交付符合要求的产品,履行
相应的项目执行义务。冠捷投资承诺承担一切因 TPV do 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而应依照合同承担的责任及相关罚则产生的赔偿的连带责任,累计金额不超过 275 万美元,期限至业务合同项下和连带责任保证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四、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TPV do 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和资信状况
均能有效控制;TPV do 的实际生产能力能够做到保质保量按期供货,同时亦购买了相应的产品责任险;在本项业务中,由于 TPV do 公司体量较小,为确保业务顺利开展,
冠捷投资为其履约提供担保,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
何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下属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下属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按公司对下属公司权益比例折算)
余额约为 330,122.51 万元人民币,约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218.51%。
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涉及诉讼的担保、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2021-10-30] (000727)冠捷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015元
每股净资产: 0.439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26%
营业总收入: 508.3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60亿元
[2021-10-21]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2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
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0 月 19 日,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039 号)(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按照《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积极准备材料并及时报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核准或备案,能否获得核准、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及能否取得相关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2021-10-15] (000727)冠捷科技: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1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扭亏为盈
(1)2021 年 1-9 月份业绩预告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43,000 万元 至 46,000 万元 亏损:53,273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949 元/股 至 0.1016 元/股 亏损:0.1176 元/股
(2)2021 年 7-9 月份业绩预告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209 万元 至 5,209 万元 亏损:1,168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049 元/股 至 0.0115 元/股 亏损:0.0026 元/股
注:公司 2020 年末完成收购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表中
上年同期数为追溯调整后数据。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0 年末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子公司冠捷科技有限公司在疫情防控得力,经
济秩序平稳的情况下,利润较上年同期稳健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
公 司 指定 的 信息 披露 媒 体是 《 中国 证券 报 》、 《证 券 时报 》及 巨 潮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15日
[2021-09-30]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0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冠捷科
技有限公司(TPV TECHNOLOGY LIMITED)49%股份,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
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由于公司前期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查的本 次重组申报材料中的财务数据和评估数据已经超过有效期,为保持审查期间财务数据和 评估数据的有效性,公司进行了加期审计和加期评估,预计全部加期审计、加期评估及
相应资料更新工作无法在 2021 年 9 月 8 日前完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
交了中止审查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并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1039 号)。
目前,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已完成加期审计、评估及补充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公
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查工作。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
(211039 号),中国证监会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本次重组的审查。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批复 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年9月30日
[2021-09-22]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9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冠捷科技有限公司(TPV TECHNOLOGY LIMITED)49%股份,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由于公司前期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查的本次重组申报材料中的财务数据和评估数据已经超过有效期,为保持审查期间财务数据和评估数据的有效性,公司进行了加期审计和加期评估,预计全部加期审计、加期评估及
相应材料更新工作无法在 2021 年 9 月 8 日前完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
交了中止审查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并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1039 号)。
目前,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已完成加期审计、加期评估及补充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查工作。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批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2日
[2021-09-22]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及填补回报安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8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及填补回报安
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和计算,现将本次交易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及填补回报安排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冠捷科技有限公司(TPVTECHNOLOGY LIMITED,
以下简称“冠捷有限”)49%股份,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备考审阅报告,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本次交易前后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 6月 30日/2021年 1-6月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资产总计 3,905,323.74 3,905,176.82 3,603,239.27 3,603,239.27
负债合计 3,203,072.31 3,164,643.37 3,000,827.45 2,963,157.83
项目 2021年 6月 30日/2021年 1-6月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95,296.98 741,710.54 151,076.50 641,531.58
合计
营业收入 3,296,981.13 3,296,975.93 6,855,550.08 6,349,615.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40,791.16 92,807.06 74,583.04 149,456.97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01 0.1084 0.1647 0.17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01 0.1084 0.1647 0.17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0.0688 0.0719 -0.2490 0.1933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 0.0688 0.0719 -0.2490 0.1933
每股收益(元/股)
注:(1)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上半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备考财务数据已经审阅;
根据上文所述,在不考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每股收益有所增厚,不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情形。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
本次交易涉及募集配套资金,届时发行价格将采取询价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数量尚不确定。假定募集配套资金为 191,673.00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上限),发行价格为 1.90 元/股(不低于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1.90 元/股),对应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为 1,008,805,263 股(未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在此假设下,结合备考审阅报告中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21年 6月 30日/2021年 1-6月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01 0.0969 0.1647 0.15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01 0.0969 0.1647 0.15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0.0688 0.0643 -0.2490 0.1729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 0.0688 0.0643 -0.2490 0.1729
每股收益(元/股)
综上,在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依据上述假设及测算,本次交易后 2020 年
度上市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交易前减少 0.0086 元/股,2021 年上半年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较交易前减少 0.0045 元/股,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对措施
1、积极加强经营管理,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本次交易完成后,冠捷有限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对冠捷有限的控制力,有利于加快公司业务转型,提升核心竞争力。
目前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2、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交易中包括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配套募集资金的使用有效管理。董事会也将持续对所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进行必要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遵循《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继续实行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更加明确对股东回报的合理规划,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并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四、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 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 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 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
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 如果上市公司未来筹划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
力促使上市公司筹划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 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
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监管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华电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 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 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
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接受监管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
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09-22]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6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冠捷科技有限公司(TPV TECHNOLOGY LIMITED)49%股份,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039 号)(以下简称《“ 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予以了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各方针对反馈意见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逐项予以落实。鉴于《反馈意见》中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或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及准确性,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自《反馈意见》回复届满之日(即 2021 年 7 月 28 日)起延期不
超过 30 个工作日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材料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公司前期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查的本次重组申报材料中的财务数据和评估数据已经超过有效期,为保持审查期间财务数据和评估数据的有效性,公司进行了加期审计
和加期评估,预计相应资料更新工作无法在 2021 年 9 月 8 日前完成。2021 年 9 月 6 日,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查。
目前,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完成了《反馈意见》相关问题的核查及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回复内容进行公开披露,同时对重组报告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予以补充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和《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公司将于上述反馈回复内容披露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有关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2日
[2021-09-22] (000727)冠捷科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5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
时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以邮件方式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7 下午 5:
10 以视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本公司拟向 TPVTechnology Limited(以下简称“冠捷科技”)的相关股东发行股份
购买冠捷科技 49%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并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后,拟用于补充本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出具的卓信大华评报字
(2020)第 2279 号《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涉及的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及本公司与华电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业绩补偿义务人”)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业绩补偿方案作出调
整: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冠捷科技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
低于 115,083.38 万元人民币、132,658.95 万元人民币、150,337.54 万元人民币,扣除冠捷科技武汉子公司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及武汉艾德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享受特定政府补贴的净利润不低于 109,832.74 万元人民币、131,833.95 万元人民币、149,512.54 万元人民币,并同意就冠捷科技实际净利润不足承诺利润数的部分向本公司进行补偿,具体安排以该《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本次调整未变更交易对象、标的资产,未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本次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 >》
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基于加期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评估报告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反馈意见回复,就本次交易编制的《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更新和修订。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与业绩补偿义务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9月22日
[2021-09-22] (000727)冠捷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4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以邮件方式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下午 4:10 以视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公司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本公司拟向 TPV Technology Limited(以下简称“冠捷科技”)的相关股东发行
股份购买冠捷科技 49%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拟向不超过 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并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后,拟用于补充本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出具的卓信大华评报字
(2020)第 2279 号《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涉及的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及本公司与华电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业绩补偿义务人”)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业绩补偿方案作出调
整: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冠捷科技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
低于 115,083.38 万元人民币、132,658.95 万元人民币、150,337.54 万元人民币,扣除冠捷科技武汉子公司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及武汉艾德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享受特定政府补贴的净利润不低于 109,832.74 万元人民币、131,833.95 万元人民币、149,512.54 万元人民币,并同意就冠捷科技实际净利润不足承诺利润数的部分向本公司进行补偿,具体安排以该《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本次调整未变更交易对象、标的资产,未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
适用意见第 15 号》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本次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宣建生先生、徐国飞先生、李峻先生、孙劼先生、徐国忠先生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一致同意。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基于加期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评估报告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反馈意见回复,就本次交易编制的《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更新和修订。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宣建生先生、徐国飞先生、李峻先生、孙劼先生、徐国忠先生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一致同意。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与业绩补偿义务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宣建生先生、徐国飞先生、李峻先生、孙劼先生、徐国忠先生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一致同意。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审阅报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加期的议案》
因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评估报告有效期已经届满,备考审阅机
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了本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 1-6 月的备考
合并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575 号《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
阅报告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就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冠捷科技的
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 31344 号《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2020 年度及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评估机构北京
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冠捷科技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进行了加期补充
资产评估并出具了卓信大华评报字(2021)第 2228 号《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涉及的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同意上述审计、评估机构就本次交易出具的相关审阅报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宣建生先生、徐国飞先生、李峻先生、孙劼先生、徐国忠先生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一致同意。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2日
[2021-09-18] (000727)冠捷科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2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增加、变更、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09 月 17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09 月 17 日(周五)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09 月 17 日(周五)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 77 号冠捷科技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董事 姚兆年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0 人,代表股份 2,255,160,998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49.787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2,228,023,0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188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6 人,代表股份 27,137,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991%。
4、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及表决结果
议案 5 属于关联交易,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
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合计数 1,274,177,784 股,回避了对该议案
的表决,有效表决股份为 980,983,214 股;议案 12 属关联交易,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
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机电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合计数 2,228,023,098 股,回
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有效表决股份为 27,137,900 股。议案 7 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
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
序号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股数(股数) 比例(%) 股数(股数) 比例(%) 股数(股数) 比例(%) 通过
关于控股子公司及其全
1.00 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 2,247,445,798 99.6579% 7,334,100 0.3252% 381,100 0.0169% 是
保的议案
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 2,247,445,798 99.6579% 7,334,100 0.3252% 381,100 0.0169%
2.00 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是
其中:中小股东 19,422,700 71.5704% 7,334,100 27.0253% 381,100 1.4043%
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 2,248,771,198 99.7167% 6,008,700 0.2664% 381,100 0.0169%
3.00 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是
其中:中小股东 20,748,100 76.4543% 6,008,700 22.1414% 381,100 1.4043%
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应 2,248,771,198 99.7167% 6,008,700 0.2664% 381,100 0.0169%
4.00 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是
其中:中小股东 20,748,100 76.4543% 6,008,700 22.1414% 381,100 1.4043%
关于新增2021 年度日 974,590,514 99.3483% 6,011,600 0.6128% 381,100 0.0388%
5.00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是
其中:中小股东 20,745,200 76.4436% 6,011,600 22.1520% 381,100 1.4043%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 2,247,445,798 99.6579% 7,707,200 0.3418% 8,000 0.0004%
6.00 的议案 是
其中:中小股东 19,422,700 71.5704% 7,707,200 28.4001% 8,000 0.0295%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2,248,771,198 99.7167% 6,008,700 0.2664% 381,100 0.0169% 是
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 2,248,771,198 99.7167% 6,008,700 0.2664% 381,100 0.0169% 是
事规则》的议案
9.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 2,248,771,198 99.7167% 6,008,700 0.2664% 381,100 0.0169% 是
规则》的议案
10.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 2,248,771,198 99.7167% 6,008,700 0.2664% 381,100 0.0169% 是
规则》的议案
11.00 关于对巴西子公司实施 2,248,470,698 99.7033% 6,309,200 0.2798% 381,100 0.0169% 是
债转股增资的议案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 20,748,100 76.4543% 6,008,700 22.1414% 381,100 1.4043%
12.00 易的议案 是
其中:中小股东 20,748,100 76.4543% 6,008,700 22.1414% 381,100 1.4043%
*注:1、 本表格中,“比例”均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 本表格中,“中小股东”均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邵帅、裴斌侠
3、结论性意见: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一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二○二一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二○二一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09 月 18 日
[2021-09-18]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3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投”)和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机电”)是一致行动人,分别持有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份 488,566,24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79%)、持有本公司股份 465,279,07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27%)。前述两家股东拟计划在本公司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并计算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 271,774,01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6%)。
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新工投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88,566,244 10.79
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465,279,070 10.27
合计 953,845,314 21.0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基本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经营发展所需。
2、股份来源:2015 年认购的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于 2021 年 2 月 9 日上市
流通。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271,774,016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不超过 6%,其中,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拟减持期间本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拟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5、减持股份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股东新工投和南京机电不属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新工投和南京机电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9月18日
[2021-09-15]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1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2021-015《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机电”)计划自本次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71,774,01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6%)。
截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南京新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已满,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万股) (%)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3 月 24 日 3.026 2,292.42 0.51
南京机电产 -2021 年 4 月 20 日
业(集团) 大宗交易 - - - -
有限公司 其它方式 - - - -
合计 - 3.026 2,292.42 0.51
南京机电本次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 2015 年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减持价格区间为 3.00 元/股至 3.11 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南京新工投 合计持有股份 48,856.62 10.79 48,856.62 10.79
资集团有限 其中: 48,856.62 10.79 48,856.62 10.79
责任公司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南京机电产 合计持有股份 48,820.33 10.78 46,527.91 10.27
业(集团) 其中: 48,820.33 10.78 46,527.91 10.27
有限公司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三、其他事项
1、南京机电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减持事项已进行了预先披露,在减持股份计划期间, 南京新工投未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备查文件
南京机电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5日
[2021-09-09]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0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冠捷科
技有限公司(TPV TECHNOLOGY LIMITED)49%股份,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
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由于公司前期 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查的本次重组申报材料中 的财务数据和评估数据已经超过有效期。为保持审查期间财务数据和评估数据的有效
性,公司正在进行加期审计和加期评估,预计相应资料更新工作无法在 2021 年 9 月 8
日前完成。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查。
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
查通知书》(211039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 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重组中止审查申请。
本次重组的中止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会全力 协调各中介机构落实加期审计和加期评估等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及时向中 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本次重组事项,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是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年9月9日
[2021-09-06]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9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冠捷科技有限公司(TPV TECHNOLOGY LIMITED)49%股份,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一、本次重组主要进程
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华东电
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报送了《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
可申请材料,并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取得贵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
(211039 号)。
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039 号)。
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自《反馈意见》回复届满之日(即 2021
年 7 月 28 日)起延期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即 2021 年 9 月 8 日前)提交反馈意见的书
面回复材料。
二、申请中止审查的原因
公司已提交中国证监会的本次重组申请文件中,审计报告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评估报告基准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根据相关规定,财务数据和评估数据已
经超过有效期,需要进行加期审计和加期评估。为保持审查期间财务数据和评估数据的有效性,公司正在进行加期审计和加期评估,预计全部加期审计、加期评估及相应资料
更新工作无法在 2021 年 9 月 8 日前完成,因此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本次重
组事项。
三、本次申请中止审查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组的中止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会全力协调各中介机构落实加期审计和加期评估等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本次重组事项,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是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年9月6日
[2021-09-03]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8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基本情况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16日、2021年8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宁波麒飞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飞网安”)、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桑达”)、麒麟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麟软件”)、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软件”)和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集团”)等共同设立中电聚信股权投资(珠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1 年 7 月 17 日 分 别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070《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本次投资安排,2021年8月23日,公司与麒飞网安、深桑达、麒麟软件、中国软件、瑞达集团、中电智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了《中电聚信股权投资(珠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中电聚信股权投资(珠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工商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5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075《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1年8月31日,中电聚信股权投资(珠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根据《证券
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现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的备案信息公告如下:
1、基金名称:中电聚信股权投资(珠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管理人名称:中电智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托管人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备案日期:2021年8月31日
5、备案编码:SSL943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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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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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2] (000727)冠捷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增加、变更、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周五)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1 日(周五)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 668 号冠捷大厦 701 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宣建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4 人,代表股份 2,250,578,733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49.686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2,158,121,9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645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0 人,代表股份 92,456,73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412%。
4、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及表决结果
议案 3 属于关联交易,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
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合计数 1,274,177,784 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
表决,有效表决股份为 976,400,949 股;议案 4 属关联交易,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机电产业(集
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合计数 2,158,121,998 股,回避了
对该议案的表决,有效表决股份为 92,456,735 股。
表决情况
序号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股数(股数) 比例(%) 股数(股数) 比例(%) 股数(股数) 比例(%) 通过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2,243,580,903 99.6891% 6,997,830 0.3109% - 0.0000%
1.00 的议案 是
其中:中小股东 85,458,905 92.4312% 6,997,830 7.5688% - 0.00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2,249,010,633 99.9303% 1,567,100 0.0696% 1,000 0.0000%
2.00 的议案 是
其中:中小股东 90,888,635 98.3040% 1,567,100 1.6950% 1,000 0.0011%
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 931,489,406 95.4003% 44,911,543 4.5997% - 0.0000%
3.00 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 是
交易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 47,545,192 51.4243% 44,911,543 48.5757% - 0.0000%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 90,891,835 98.3074% 1,562,100 1.6895% 2,800 0.0030%
4.00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是
其中:中小股东 90,891,835 98.3074% 1,562,100 1.6895% 2,800 0.0030%
*注:1、本表格中,“比例”均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本表格中,“中小股东”均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沛沛、万强
3、结论性意见: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年2月12日
[2022-01-20]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
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2021-093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股东南京
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产业(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机电”)计划自该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71,774,016 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收
到新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根
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
集中竞价交易 - - - -
南京新工投资集 大宗交易 2021 年 11 月 11 日 2.76 3,623.00 0.80
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11 月 12 日
合计 - 2.76 3,623.00 0.80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11 月 12 日 3.10 3,367.11 0.74
南京机电产业(集 -2022 年 1 月 7 日
团)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 - - - -
合计 - 3.10 3,367.11 0.74
南京机电本次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 2015 年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减持价格区间为 3.00 元/股至 3.29 元/股。
新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自 2015 年 1 月 29 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后累计减持比例为 2.05%。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南京新工投资集 合计持有股份 48,856.62 10.79% 45,233.62 9.99%
团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8,856.62 10.79% 45,233.62 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南京机电产业(集 合计持有股份 46,527.91 10.27% 43,160.80 9.53%
团)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6,527.91 10.27% 43,160.80 9.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东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本次
减持未违反其相关减持承诺。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后续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新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年1月20日
[2022-01-19]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11 日(周五)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周五)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7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2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 668 号冠捷大厦 701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名称:
1、《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以上提案已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2022 年 1 月 18 日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刊登的 2021-108《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2-00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04《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05《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四)特别强调事项
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在审议《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在审议《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2、因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单独披露中
小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00 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 √
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00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登记时间和登记地点:凡参加会议的股东,请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
上午 8:30-11:30,下午 2:00-4:30 前到本公司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前(含该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登记时间以
信函或传真抵达的时间为准。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可详见附件 1。
六、其他
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 77 号冠捷科技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33
联系电话:025-66852685、0755-36358633
传真号码:025-66852680
电子邮箱:stock@tpv-tech.com
七、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年1月19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727。
投票简称为:冠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力: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该列打
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00 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 √
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00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2022 年 月 日
注:法人单位委托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2022-01-19] (000727)冠捷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
知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以电邮方式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以视讯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公司拟将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25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95 万元)。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2-00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长期以来保持着合作,2020 年底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涉及转让压电晶体、触控显示、磁性材料产业等相关子公司股权以及公开挂牌出售平板显示业务及现金购买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51%股份已实施完成,为顺利衔接原在中电财务的存贷款额度,并综合考虑整合后新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经公司与中电财务协商
拟重新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调整办理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新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借款的相关文件,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此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国飞先生、李峻先生、孙劼先生、徐国忠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此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2-004《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鉴于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实际需要,预计 2022 年度将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公司联营企业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出租(承租)房屋、商标授权使用等。(1)预计 2022 年度采购类(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98,050 万元、销售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3,400 万元,具体业务将由订约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2)预计 2022 年度将与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向关联方承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 238 万元;预计 2022 年度将与联营企业发生向关联方出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 1,578万元;(3)为继续取得“Great Wall”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授权,公司拟与中国电子就
商标授权与销售代理签署协议,商标授权使用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商标使用费上限金额为人民币 84 万元。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
此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国飞先生、李峻先生、孙劼先生、徐国忠先生、姚兆年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此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2-005《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确定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22-006《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年1月19日
[2022-01-19]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实际需要,预计 2022 年度将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公司联营企业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出租(承租)房屋、商标授权使用等。(1)预计 2022 年度采购类(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98,050 万元、销售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3,400 万元,具体业务将由订约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2)预计 2022 年度将与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向关联方承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 238 万元;预计 2022 年度将与联营企业发生向关联方出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 1,578万元;(3)为继续取得“Great Wall”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授权,公司拟与中国电子就
商标授权与销售代理签署协议,商标授权使用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商标使用费上限金额为人民币 84 万元。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国飞先生、李峻先生、孙劼先生、徐国忠先生、姚兆年先生回避表决,其余四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类别 关联人 内容 定价原则 额或预计金 已发生金额 金额
额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85,000 - 67,200
价格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75,000 - 72,948
价格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8,000 - 1,184
价格
中电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5,600 - 0
接受劳务 价格
采购商品/ 中电鹏程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3,500 - 1,359
接受劳务 接受劳务 价格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3,300 - 0
价格
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2,300 - 1,805
价格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5,350 - 112
控制子公司 接受劳务 价格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110,000 - 101,454
价格
小计 298,050 - 246,062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参照市场 68,000 - 40,114
价格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参照市场 5,500 - 111
价格
深圳市京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参照市场 2,600 - 2,115
销售商品/ 价格
提供劳务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参照市场 1,000 - 0
价格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销售商品/ 参照市场 6,300 - 7
控制子公司 提供劳务 价格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参照市场 40,000 - 37,192
提供劳务 价格
小计 123,400 - 79,539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出租厂房 1,111 - 1,058
出租 出租厂房和仓 根据原有合同
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 库 条款及价格并 467 - 445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租赁办公场所 参照周边物业 225 - 208
承租 评估协商确定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租赁办公场所 13 - 14
商标使用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商标授权使用 (注 3) 84 - 50
注:1、公司预计的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5%且在 300
万元以内的关联交易,以中国电子口径合并列示。
2、中国电子为“Great Wall”商标权利人,双方就商标授权与销售代理事项签署协议,商标
授权使用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权利金按协议产品净销售额的 0.5%收取。
2、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类别 关联人 内容 金额 预计金额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及索引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 采购商品 67,200 160,000 1.00% -58%
有限公司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 采购商品 72,948 125,000 1.08% -42%
司
中电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0 12,500 千美 - 100% 2021 年 1 月 22 日刊登于巨
接受劳务 元 潮资讯网 2021-008《2021 年
合肥彩虹蓝光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0 5,000 千美 - 100% 度日常关联预计和 2020 年
[2022-01-19]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9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电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宜,并获得
2019 年 1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协议有效期三年,
其中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贷款、票据
贴现、结售汇业务、各类理财等金融业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 125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
2019-006 号公告)。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涉及转让压电晶体、触控显示、磁性材料产业等相关子
公司股权以及公开挂牌出售平板显示业务及现金购买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51%股份已实
施完成。为顺利衔接原在中电财务的存贷款额度,并综合考虑整合后新公司的财务状况、 现金流状况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经公司与中电财务协商拟重新签订《全面
金融合作协议》,调整办理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综合授信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新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2、鉴于本公司与中电财务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
称“中国电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3、上述事项已经 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4 票,关联董事徐国飞先
生、李峻先生、孙劼先生、徐国忠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
4、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甲 1 号楼二十、二十一层
4、法定代表人:郑波
5、注册资本:175,094.30 万元
6、成立时间:1988 年 4 月 21 日
7、业务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
8、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9、主要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61.3835%,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5.1293%,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7112%,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持股 4.9606%,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2.1451%,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股 0.6703%。
10、资本充足率: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资本充足率为 12.28%,符合《企业集
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不得低于 10%的规定。
11、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中电财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历史沿革
中电财务的前身是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1988 年 3 月 15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业部的直属企业,业务受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导、管理、监督、协调和稽
核。2000 年 11 月 6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改组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并更名为中国
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1 年起开始正式运营,并领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
(三)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年1-9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696,701.43 6,031,159.84
负债总额 6,363,185.68 5,689,738.13
净资产 333,515.75 341,421.71
营业收入 61,271.33 43,064.95
营业利润 46,691.33 37,917.78
净利润 35,763.98 27,189.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8,175.40 -788,010.36
(四)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三、全面金融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1、中电财务为本公司(协议中所提及的“本公司”包括本公司及所控制的下属公司)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协助本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顺畅收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结算业务品种:交易资金的收付、外汇结售汇、吸收存款并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中电财务按照信贷规则向本公司提供授信融资,促进本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授信融资品种:本外币贷款、对外担保、融资租赁、商业承兑汇票承兑和贴现、应收账款保理、保函等。
3、中电财务为本公司提供资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委托代理、开立资金证明、贷款承诺、一般性策划咨询以及专项财务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二)合同金额
经综合考虑本公司相关企业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中电财务拟在未来三年中给予本公司如下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但额度内各种授信品种余额合计不得超过综合授信额度金额。具体授信额度及资金结算余额上限如下:
上限(人民币)
1、资金结算余额 5 亿元
2、综合授信额度 5 亿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本公司在中电财务的结余资金,中电财务保证按照本公司指令及时足额解付,并按不低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计付存款利息。
2、本公司在中电财务取得的融资,中电财务按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同类型贷款利率计收贷款利息。
3、因本公司向第三方申请授信融资需要中电财务提供担保的,中电财务收取的担保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对外担保所收取的担保费用标准。
4、中电财务向本公司提供资金管理、委托代理、保函、资金证明、贷款承诺等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5、中电财务免予收取本公司在中电财务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免予收取中电财务为本公司开立询证函的费用,免予收取中电财务为本公司提供的一般性策划咨询服务费用,但专项财务顾问项目除外。
6、中电财务充分利用金融资源优势和金融专业优势,为本公司成功发行企业债券、发行中期票据专项融资提供财务顾问及组织承销专项服务,中电财务就此类专项财务顾问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金融机构所收取的费用标准。
7、在使用中电财务金融服务前,本公司有权通过了解市场情况来确认中电财务提供的合作条款是否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如果中电财务提供的合作条款是不优于或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本公司有权在任何情况下不使用中电财务提供的合作条款,选择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并且不需要赔偿中电财务任何损失。
(四)合同生效条件
1、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交易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五)有效期:三年。
(六)风险控制措施
1、中电财务保证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控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的监管指标应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及中国银保监会的要求;发生可能影响中电财务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应及时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有权中止、终止中电财务的服务。中电财务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时,立即通知本公司并采取应急措施。
2、中电财务章程第二十条规定:中电财务大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当中电财务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的资本金。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中电财务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中电财务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公司可充分利用中电财务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确保长期获得优惠的存款利率和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保障,提高综合经济效益,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五、公司风险控制情况
(一)风险评估情况
为降低本次关联交易风险,公司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中电财务进行了风险评估,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214820 号《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我们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我们未发现中国电子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中间业务、投资、稽核、
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二)保证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的措施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中电财务存款的资金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公司已制定《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取得
中电财务定期财务报告,分析并出具存款风险评估报告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如出现重
[2022-01-19]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5、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 1993 年 3 月 28 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
2000 年 6 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 2012 年 12 月 24 日财政部
财会函[2012]52 号批准,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
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 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 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
人数为 22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59 人,其中自 2013 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27 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 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61.1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56.9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28.61 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 2020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 103 家,A 股上
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5.84 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 A 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 3 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 2019 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文峰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8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
执业,2021 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陈建孝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2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1 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莫成麟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6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1 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文峰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陈建孝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莫成麟先生最近 3 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文峰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陈建孝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莫成麟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本公司拟就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25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95 万元),较 2020 年度审计费用增加人民
币 429 万元,同比增加 218.88%。
审计收费变动较大的原因:2020 年底公司实施完成了协议方式转让压电晶体、触控显示、磁性材料产业等相关子公司股权以及公开挂牌出售平板显示业务及现金购买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51%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前述重组完成后公司由液晶面板行业转型为智能显示终端制造行业,主要业务包括显示器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产品包括显示器、电视、影音及手机四大类。公司主营业务已发生根本性改变,鉴于收购标的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业务体量较大及全球运营属性,审计人员及工作量增加导致审计收费上升。另一方面前述重大资产重组完成未满一个会计年度,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2012 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财办会〔2012〕30号)的规定,公司未披露《2020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此次普华永道中天将审计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并披露《2021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自 2016 年至 2020 年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立信坚持独立
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立信审计团队多年来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立信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立信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 2020 年度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业务范围扩展至全球范围,公司综合考虑到经营发展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未表示异议。由于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普华永道中天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审计需要,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综合考虑了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客观性以及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拥有丰富的证券从业经验,具有良
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符合相关独立性政策和专业守则的独立性要求,诚信状况良好,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综合考虑了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充分;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我们认为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将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25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95 万元)。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普华永道中天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年1月19日
[2022-01-19]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实际需要,预计 2022 年度将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公司联营企业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出租(承租)房屋、商标授权使用等。(1)预计 2022 年度采购类(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98,050 万元、销售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3,400 万元,具体业务将由订约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2)预计 2022 年度将与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向关联方承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 238 万元;预计 2022 年度将与联营企业发生向关联方出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 1,578万元;(3)为继续取得“Great Wall”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授权,公司拟与中国电子就
商标授权与销售代理签署协议,商标授权使用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商标使用费上限金额为人民币 84 万元。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国飞先生、李峻先生、孙劼先生、徐国忠先生、姚兆年先生回避表决,其余四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类别 关联人 内容 定价原则 额或预计金 已发生金额 金额
额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85,000 - 67,200
价格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75,000 - 72,948
价格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8,000 - 1,184
价格
中电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5,600 - 0
接受劳务 价格
采购商品/ 中电鹏程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3,500 - 1,359
接受劳务 接受劳务 价格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3,300 - 0
价格
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2,300 - 1,805
价格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5,350 - 112
控制子公司 接受劳务 价格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参照市场 110,000 - 101,454
价格
小计 298,050 - 246,062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参照市场 68,000 - 40,114
价格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参照市场 5,500 - 111
价格
深圳市京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参照市场 2,600 - 2,115
销售商品/ 价格
提供劳务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参照市场 1,000 - 0
价格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销售商品/ 参照市场 6,300 - 7
控制子公司 提供劳务 价格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参照市场 40,000 - 37,192
提供劳务 价格
小计 123,400 - 79,539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出租厂房 1,111 - 1,058
出租 出租厂房和仓 根据原有合同
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 库 条款及价格并 467 - 445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租赁办公场所 参照周边物业 225 - 208
承租 评估协商确定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租赁办公场所 13 - 14
商标使用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商标授权使用 (注 3) 84 - 50
注:1、公司预计的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5%且在 300
万元以内的关联交易,以中国电子口径合并列示。
2、中国电子为“Great Wall”商标权利人,双方就商标授权与销售代理事项签署协议,商标
授权使用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权利金按协议产品净销售额的 0.5%收取。
2、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类别 关联人 内容 金额 预计金额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及索引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 采购商品 67,200 160,000 1.00% -58%
有限公司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 采购商品 72,948 125,000 1.08% -42%
司
中电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0 12,500 千美 - 100% 2021 年 1 月 22 日刊登于巨
接受劳务 元 潮资讯网 2021-008《2021 年
合肥彩虹蓝光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0 5,000 千美 - 100% 度日常关联预计和 2020 年
[2022-01-15] (000727)冠捷科技:2022-001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2021 年
9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076《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及 2021-092《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经营范围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由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平板显示器件及模块、石英晶体产品、电子线路产品、真空电子、照明器材及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技术服务;动力设备、照明设备安装、维修;物业管理;金属及建筑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视机制造;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通讯设备修理;日用电器修理;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年1月15日
[2021-12-31] (000727)冠捷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8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以电邮方式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公司、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外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简称“董监高责任险”),方案如下:
1、投保人: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外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 3,000 万美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金额:不超过 16 万美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董监高责任险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确定。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31日
[2021-12-31] (000727)冠捷科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9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以邮件方式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
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2月31日
[2021-11-26]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7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冠捷科
技有限公司(TPV TECHNOLOGY LIMITED)49%股份,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
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039 号,以下简称“《二 次反馈意见》”)。收到二次反馈意见后,公司与本次重组的交易各方及中介机构就二次 反馈意见中所涉及的问题认真研究并逐项落实,同时对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披露文件予以
补充更新。由于相关工作尚需一定时间,预计无法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前提交二次反
馈意见回复的相关材料。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查。
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
审查通知书》(211039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重组中止审查申请。
本次重组的中止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会全力 协调各中介机构落实《二次反馈意见》的有关事项,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及时向中国 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本次重组事项,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是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2021-11-23]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6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冠捷科技有限公司(TPV TECHNOLOGY LIMITED)49%股份,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一、本次重组主要进程
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华东电
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报送了《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
可申请材料,并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受理单》(211039 号)。
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039 号,以下简称“《一次反馈意见》”)。
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自《反馈意见》回复届满之日(即
2021 年 7 月 28 日)起延期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即 2021 年 9 月 8 日前)提交反馈意见
的书面回复材料。
2021 年 9 月 2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
请中止审查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请示》;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
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1039 号)。
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查工作。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
审查通知书》(211039 号)。
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一次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材料。
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039 号,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
二、申请中止审查的原因
截至目前,公司正与本次重组的交易各方及中介机构就二次反馈意见中所涉及的问题认真研究并逐项落实,同时对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披露文件予以补充更新。由于相关
工作尚需一定时间,预计无法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前提交二次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材
料,因此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 138号)等相关规定,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本次重组事项。
三、本次申请中止审查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组的中止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会全力协调各中介机构落实《二次反馈意见》的有关事项,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本次重组事项,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是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2021-11-17]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5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南京
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产业(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机电”)的函告,2021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期间,南京机电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新工投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62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0%;新 工投及南京机电合计减持 4,62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
2021 年 9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 2021-093 号《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
露公告》,新工投、南京机电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48,856.624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9%)、持有公司股份 46,527.907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7%)。因其自身经营 发展所需,新工投及南京机电计划自该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7,177.4016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6%)。
新工投和南京机电股份减少比例合并计算累计达到并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根据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
公司
住所 南京市玄武区唱经楼西街 65 号、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 280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
股票简称 冠捷科技 股票代码 000727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4,623 1.02%
合 计 4,623 1.0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95,384.5314 21.06% 90,761.5314 20.0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5,384.5314 21.06% 90,761.5314 20.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2021 年 9 月 18 日,公司披露 2021-093号《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新工投及南京机电计划自该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划 过 27,177.4016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本次减持已按照证监
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
围内,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7日
[2021-11-13]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4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下属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特此提示。
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 公 司”:指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冠捷投资”:指 Top Victory Investments Limited,冠捷投资为冠捷科技有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持股 51%控股子公司。
“TPV do”:指 TPV do Brasil Industria de Eletronicos Ltda.,为冠捷投资的
下属全资公司。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拓展海外市场,支持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冠捷投资为 TPV do 能够依约履行其
在业务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提供担保,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 275 万美元,期限至业务合同项下和连带责任保证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本次担保事项涉及的担保方与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已经冠捷投资履行内部决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TPV do Brasil Industria de Eletronicos Ltda.
成立日期 2010 年 3 月 30 日
成立地点 巴西
注册资本 7,300,000 BRL
注册地址 Avenida Torquato Tapajos n.2.236, Bloco A e Bloco L, 2o andar Bairro Flores
CEP69.058-830, na Cidade de Manaus, Estado doAmazonas, Brazil
主营业务 显示产品配套电子元器件制造
2、股权关系
冠捷投资持股 99.99999106%,冠捷投资全资子公司 P-Harmony Monitors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持股 0.00000894%。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巴西雷亚尔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67,222,888.35 110,932,467.97
负债总额 17,930,944.80 41,552,383.29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7,587,375.32 41,134,551.13
短期借款 - -
利润表项目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307,594,150.65 222,464,565.51
利润总额 11,048,587.12 20,473,342.19
净利润 11,052,314.10 20,088,141.13
三、担保主要内容
TPV do 作为业务合同履约主体,将按照合同约定生产交付符合要求的产品,履行
相应的项目执行义务。冠捷投资承诺承担一切因 TPV do 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而应依照合同承担的责任及相关罚则产生的赔偿的连带责任,累计金额不超过 275 万美元,期限至业务合同项下和连带责任保证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四、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TPV do 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和资信状况
均能有效控制;TPV do 的实际生产能力能够做到保质保量按期供货,同时亦购买了相应的产品责任险;在本项业务中,由于 TPV do 公司体量较小,为确保业务顺利开展,
冠捷投资为其履约提供担保,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
何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下属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下属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按公司对下属公司权益比例折算)
余额约为 330,122.51 万元人民币,约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218.51%。
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涉及诉讼的担保、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2021-10-30] (000727)冠捷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015元
每股净资产: 0.439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26%
营业总收入: 508.3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60亿元
[2021-10-21]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2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
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0 月 19 日,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039 号)(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按照《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积极准备材料并及时报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核准或备案,能否获得核准、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及能否取得相关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年10月21日
[2021-10-15] (000727)冠捷科技: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1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扭亏为盈
(1)2021 年 1-9 月份业绩预告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43,000 万元 至 46,000 万元 亏损:53,273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949 元/股 至 0.1016 元/股 亏损:0.1176 元/股
(2)2021 年 7-9 月份业绩预告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209 万元 至 5,209 万元 亏损:1,168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049 元/股 至 0.0115 元/股 亏损:0.0026 元/股
注:公司 2020 年末完成收购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表中
上年同期数为追溯调整后数据。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0 年末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子公司冠捷科技有限公司在疫情防控得力,经
济秩序平稳的情况下,利润较上年同期稳健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
公 司 指定 的 信息 披露 媒 体是 《 中国 证券 报 》、 《证 券 时报 》及 巨 潮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15日
[2021-09-30]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0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冠捷科
技有限公司(TPV TECHNOLOGY LIMITED)49%股份,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
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由于公司前期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查的本 次重组申报材料中的财务数据和评估数据已经超过有效期,为保持审查期间财务数据和 评估数据的有效性,公司进行了加期审计和加期评估,预计全部加期审计、加期评估及
相应资料更新工作无法在 2021 年 9 月 8 日前完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
交了中止审查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并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1039 号)。
目前,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已完成加期审计、评估及补充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公
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查工作。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
(211039 号),中国证监会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本次重组的审查。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批复 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年9月30日
[2021-09-22]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9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冠捷科技有限公司(TPV TECHNOLOGY LIMITED)49%股份,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由于公司前期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查的本次重组申报材料中的财务数据和评估数据已经超过有效期,为保持审查期间财务数据和评估数据的有效性,公司进行了加期审计和加期评估,预计全部加期审计、加期评估及
相应材料更新工作无法在 2021 年 9 月 8 日前完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
交了中止审查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并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1039 号)。
目前,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已完成加期审计、加期评估及补充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查工作。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批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2日
[2021-09-22]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及填补回报安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8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及填补回报安
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和计算,现将本次交易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及填补回报安排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冠捷科技有限公司(TPVTECHNOLOGY LIMITED,
以下简称“冠捷有限”)49%股份,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备考审阅报告,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本次交易前后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 6月 30日/2021年 1-6月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资产总计 3,905,323.74 3,905,176.82 3,603,239.27 3,603,239.27
负债合计 3,203,072.31 3,164,643.37 3,000,827.45 2,963,157.83
项目 2021年 6月 30日/2021年 1-6月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95,296.98 741,710.54 151,076.50 641,531.58
合计
营业收入 3,296,981.13 3,296,975.93 6,855,550.08 6,349,615.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40,791.16 92,807.06 74,583.04 149,456.97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01 0.1084 0.1647 0.17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01 0.1084 0.1647 0.17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0.0688 0.0719 -0.2490 0.1933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 0.0688 0.0719 -0.2490 0.1933
每股收益(元/股)
注:(1)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上半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备考财务数据已经审阅;
根据上文所述,在不考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每股收益有所增厚,不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情形。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
本次交易涉及募集配套资金,届时发行价格将采取询价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数量尚不确定。假定募集配套资金为 191,673.00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上限),发行价格为 1.90 元/股(不低于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1.90 元/股),对应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为 1,008,805,263 股(未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在此假设下,结合备考审阅报告中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21年 6月 30日/2021年 1-6月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01 0.0969 0.1647 0.15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01 0.0969 0.1647 0.15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0.0688 0.0643 -0.2490 0.1729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 0.0688 0.0643 -0.2490 0.1729
每股收益(元/股)
综上,在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依据上述假设及测算,本次交易后 2020 年
度上市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交易前减少 0.0086 元/股,2021 年上半年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较交易前减少 0.0045 元/股,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对措施
1、积极加强经营管理,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本次交易完成后,冠捷有限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对冠捷有限的控制力,有利于加快公司业务转型,提升核心竞争力。
目前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2、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交易中包括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配套募集资金的使用有效管理。董事会也将持续对所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进行必要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遵循《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继续实行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更加明确对股东回报的合理规划,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并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四、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 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 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 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
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 如果上市公司未来筹划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
力促使上市公司筹划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 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
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监管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华电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 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 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
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接受监管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
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09-22]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6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冠捷科技有限公司(TPV TECHNOLOGY LIMITED)49%股份,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039 号)(以下简称《“ 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予以了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各方针对反馈意见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逐项予以落实。鉴于《反馈意见》中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或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及准确性,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自《反馈意见》回复届满之日(即 2021 年 7 月 28 日)起延期不
超过 30 个工作日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材料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公司前期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查的本次重组申报材料中的财务数据和评估数据已经超过有效期,为保持审查期间财务数据和评估数据的有效性,公司进行了加期审计
和加期评估,预计相应资料更新工作无法在 2021 年 9 月 8 日前完成。2021 年 9 月 6 日,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查。
目前,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完成了《反馈意见》相关问题的核查及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回复内容进行公开披露,同时对重组报告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予以补充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和《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公司将于上述反馈回复内容披露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有关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2日
[2021-09-22] (000727)冠捷科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5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
时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以邮件方式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7 下午 5:
10 以视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本公司拟向 TPVTechnology Limited(以下简称“冠捷科技”)的相关股东发行股份
购买冠捷科技 49%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并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后,拟用于补充本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出具的卓信大华评报字
(2020)第 2279 号《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涉及的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及本公司与华电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业绩补偿义务人”)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业绩补偿方案作出调
整: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冠捷科技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
低于 115,083.38 万元人民币、132,658.95 万元人民币、150,337.54 万元人民币,扣除冠捷科技武汉子公司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及武汉艾德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享受特定政府补贴的净利润不低于 109,832.74 万元人民币、131,833.95 万元人民币、149,512.54 万元人民币,并同意就冠捷科技实际净利润不足承诺利润数的部分向本公司进行补偿,具体安排以该《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本次调整未变更交易对象、标的资产,未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本次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 >》
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基于加期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评估报告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反馈意见回复,就本次交易编制的《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更新和修订。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与业绩补偿义务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9月22日
[2021-09-22] (000727)冠捷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4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以邮件方式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下午 4:10 以视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公司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本公司拟向 TPV Technology Limited(以下简称“冠捷科技”)的相关股东发行
股份购买冠捷科技 49%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拟向不超过 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并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后,拟用于补充本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出具的卓信大华评报字
(2020)第 2279 号《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涉及的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及本公司与华电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业绩补偿义务人”)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业绩补偿方案作出调
整: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冠捷科技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
低于 115,083.38 万元人民币、132,658.95 万元人民币、150,337.54 万元人民币,扣除冠捷科技武汉子公司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及武汉艾德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享受特定政府补贴的净利润不低于 109,832.74 万元人民币、131,833.95 万元人民币、149,512.54 万元人民币,并同意就冠捷科技实际净利润不足承诺利润数的部分向本公司进行补偿,具体安排以该《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本次调整未变更交易对象、标的资产,未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
适用意见第 15 号》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本次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宣建生先生、徐国飞先生、李峻先生、孙劼先生、徐国忠先生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一致同意。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基于加期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评估报告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反馈意见回复,就本次交易编制的《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更新和修订。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宣建生先生、徐国飞先生、李峻先生、孙劼先生、徐国忠先生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一致同意。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与业绩补偿义务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宣建生先生、徐国飞先生、李峻先生、孙劼先生、徐国忠先生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一致同意。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审阅报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加期的议案》
因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评估报告有效期已经届满,备考审阅机
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了本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 1-6 月的备考
合并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575 号《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
阅报告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就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冠捷科技的
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 31344 号《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2020 年度及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评估机构北京
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冠捷科技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进行了加期补充
资产评估并出具了卓信大华评报字(2021)第 2228 号《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涉及的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同意上述审计、评估机构就本次交易出具的相关审阅报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宣建生先生、徐国飞先生、李峻先生、孙劼先生、徐国忠先生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一致同意。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2日
[2021-09-18] (000727)冠捷科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2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增加、变更、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09 月 17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09 月 17 日(周五)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09 月 17 日(周五)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 77 号冠捷科技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董事 姚兆年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0 人,代表股份 2,255,160,998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49.787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2,228,023,0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188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6 人,代表股份 27,137,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991%。
4、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及表决结果
议案 5 属于关联交易,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
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合计数 1,274,177,784 股,回避了对该议案
的表决,有效表决股份为 980,983,214 股;议案 12 属关联交易,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
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机电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合计数 2,228,023,098 股,回
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有效表决股份为 27,137,900 股。议案 7 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
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
序号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股数(股数) 比例(%) 股数(股数) 比例(%) 股数(股数) 比例(%) 通过
关于控股子公司及其全
1.00 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 2,247,445,798 99.6579% 7,334,100 0.3252% 381,100 0.0169% 是
保的议案
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 2,247,445,798 99.6579% 7,334,100 0.3252% 381,100 0.0169%
2.00 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是
其中:中小股东 19,422,700 71.5704% 7,334,100 27.0253% 381,100 1.4043%
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 2,248,771,198 99.7167% 6,008,700 0.2664% 381,100 0.0169%
3.00 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是
其中:中小股东 20,748,100 76.4543% 6,008,700 22.1414% 381,100 1.4043%
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应 2,248,771,198 99.7167% 6,008,700 0.2664% 381,100 0.0169%
4.00 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是
其中:中小股东 20,748,100 76.4543% 6,008,700 22.1414% 381,100 1.4043%
关于新增2021 年度日 974,590,514 99.3483% 6,011,600 0.6128% 381,100 0.0388%
5.00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是
其中:中小股东 20,745,200 76.4436% 6,011,600 22.1520% 381,100 1.4043%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 2,247,445,798 99.6579% 7,707,200 0.3418% 8,000 0.0004%
6.00 的议案 是
其中:中小股东 19,422,700 71.5704% 7,707,200 28.4001% 8,000 0.0295%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2,248,771,198 99.7167% 6,008,700 0.2664% 381,100 0.0169% 是
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 2,248,771,198 99.7167% 6,008,700 0.2664% 381,100 0.0169% 是
事规则》的议案
9.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 2,248,771,198 99.7167% 6,008,700 0.2664% 381,100 0.0169% 是
规则》的议案
10.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 2,248,771,198 99.7167% 6,008,700 0.2664% 381,100 0.0169% 是
规则》的议案
11.00 关于对巴西子公司实施 2,248,470,698 99.7033% 6,309,200 0.2798% 381,100 0.0169% 是
债转股增资的议案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 20,748,100 76.4543% 6,008,700 22.1414% 381,100 1.4043%
12.00 易的议案 是
其中:中小股东 20,748,100 76.4543% 6,008,700 22.1414% 381,100 1.4043%
*注:1、 本表格中,“比例”均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 本表格中,“中小股东”均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邵帅、裴斌侠
3、结论性意见: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一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二○二一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二○二一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09 月 18 日
[2021-09-18]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3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投”)和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机电”)是一致行动人,分别持有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份 488,566,24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79%)、持有本公司股份 465,279,07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27%)。前述两家股东拟计划在本公司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并计算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 271,774,01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6%)。
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新工投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88,566,244 10.79
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465,279,070 10.27
合计 953,845,314 21.0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基本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经营发展所需。
2、股份来源:2015 年认购的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于 2021 年 2 月 9 日上市
流通。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271,774,016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不超过 6%,其中,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拟减持期间本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拟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5、减持股份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股东新工投和南京机电不属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新工投和南京机电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9月18日
[2021-09-15]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1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2021-015《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机电”)计划自本次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71,774,01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6%)。
截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南京新工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已满,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万股) (%)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3 月 24 日 3.026 2,292.42 0.51
南京机电产 -2021 年 4 月 20 日
业(集团) 大宗交易 - - - -
有限公司 其它方式 - - - -
合计 - 3.026 2,292.42 0.51
南京机电本次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 2015 年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减持价格区间为 3.00 元/股至 3.11 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南京新工投 合计持有股份 48,856.62 10.79 48,856.62 10.79
资集团有限 其中: 48,856.62 10.79 48,856.62 10.79
责任公司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南京机电产 合计持有股份 48,820.33 10.78 46,527.91 10.27
业(集团) 其中: 48,820.33 10.78 46,527.91 10.27
有限公司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三、其他事项
1、南京机电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减持事项已进行了预先披露,在减持股份计划期间, 南京新工投未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备查文件
南京机电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15日
[2021-09-09]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0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冠捷科
技有限公司(TPV TECHNOLOGY LIMITED)49%股份,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
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由于公司前期 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查的本次重组申报材料中 的财务数据和评估数据已经超过有效期。为保持审查期间财务数据和评估数据的有效
性,公司正在进行加期审计和加期评估,预计相应资料更新工作无法在 2021 年 9 月 8
日前完成。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查。
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
查通知书》(211039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 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重组中止审查申请。
本次重组的中止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会全力 协调各中介机构落实加期审计和加期评估等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及时向中 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本次重组事项,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是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年9月9日
[2021-09-06]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9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冠捷科技有限公司(TPV TECHNOLOGY LIMITED)49%股份,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一、本次重组主要进程
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华东电
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报送了《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
可申请材料,并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取得贵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
(211039 号)。
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039 号)。
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自《反馈意见》回复届满之日(即 2021
年 7 月 28 日)起延期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即 2021 年 9 月 8 日前)提交反馈意见的书
面回复材料。
二、申请中止审查的原因
公司已提交中国证监会的本次重组申请文件中,审计报告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评估报告基准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根据相关规定,财务数据和评估数据已
经超过有效期,需要进行加期审计和加期评估。为保持审查期间财务数据和评估数据的有效性,公司正在进行加期审计和加期评估,预计全部加期审计、加期评估及相应资料
更新工作无法在 2021 年 9 月 8 日前完成,因此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本次重
组事项。
三、本次申请中止审查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组的中止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会全力协调各中介机构落实加期审计和加期评估等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本次重组事项,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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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年9月6日
[2021-09-03] (000727)冠捷科技: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8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基本情况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16日、2021年8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宁波麒飞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飞网安”)、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桑达”)、麒麟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麟软件”)、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软件”)和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集团”)等共同设立中电聚信股权投资(珠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1 年 7 月 17 日 分 别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070《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本次投资安排,2021年8月23日,公司与麒飞网安、深桑达、麒麟软件、中国软件、瑞达集团、中电智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了《中电聚信股权投资(珠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中电聚信股权投资(珠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工商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5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075《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1年8月31日,中电聚信股权投资(珠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根据《证券
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现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的备案信息公告如下:
1、基金名称:中电聚信股权投资(珠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管理人名称:中电智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托管人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备案日期:2021年8月31日
5、备案编码:SSL943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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