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725什么时候复牌?-京东方A停牌最新消息
≈≈京东方A000725≈≈(更新:22.02.24)
[2022-02-24] (000725)京东方A:“20BOEY1”2022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2-006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49046 债券简称:20BOEY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BOEY1”2022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疫情防控债)(简称“20BOEY1”、“本期债券”、债券代码 149046)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凡在 2022 年 2 月 25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
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2 年 2 月 25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
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公司将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支付本期债券
自 2021 年 2 月 28 日至 2022 年 2 月 27 日期间的利息。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发行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疫情防控债)(简称
“20BOEY1”、“本期债券”、债券代码 149046)至 2022 年 2 月
27 日将期满 2 年。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疫情防控债)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2、债券简称:20BOEY1。
3、债券代码:149046
4、发行总额:人民币 20.00 亿元。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3.64%。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3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1个周期,在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7、计息方式及利率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能确定,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初始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
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发行首日与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 2020 年 2 月 27 日,
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20 年 2 月 28 日。
10、利息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1、付息日: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为每年的 2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
12、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4、信用评级情况: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5、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
16、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8、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1、本付息期票面利率及派息额:按照《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疫情防控债)票面利率公告》,“20BOEY1”的本付息期票面利率为3.64%,派息额(每张)为:人民币3.64元,每10张“20BOEY1”(每张面值 1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6.4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9.12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36.40 元(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34
号)的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
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5 日
2、除息日:2022 年 2 月 28 日
3、付息日:2022 年 2 月 28 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2 年 2 月 28 日
5、下一付息期利率:3.64%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止2022年2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0BOEY1”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年度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期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居民企业缴纳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投资者为居民企业的,其投资本期债券的利息收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发行人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根据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以及《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4、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发行人联系方式
发行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 12 号
邮编:100176
联系人:张夙媛、黄晶
咨询电话:010-64318888 转
传真:010-64366264
八、相关机构
(一)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3室
联系人:朱明强、韩勇、廖玲、徐天全、陈乔岭、明根那木尔
联系电话:021-68801569
传真:021-68801551
邮政编码:200120
(二)联席主承销商
1、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葛小波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10号无锡金融中心5层01-06单元
联系人:周依黎、王茜、邓毅、赵健程、金城、刘佳
联系电话:0755-23901683
传真:0755-82764220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联系人:朱彤、袁科、李子韵、周磊
联系电话:010-66555253
传真:0755-83256571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9号金融街中心北楼16层
联系人:杜亚卿、潘林晖、胡凤明、董晶晶
联系电话:010-56800264
传真:010-66010385
(三)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负责人:李林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02-18] (000725)京东方A: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2-005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2-005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932,244,1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270%。
2、本次解除限售的A股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2月21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经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向2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3,650,377,019股,并于2021年8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限售期内予以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限售期
1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718,132,854 18 个月
2 武汉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89,766,606 6 个月
3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Association 116,696,588 6 个月
4 J.P.Morgan Securities plc 89,802,513 6 个月
5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8,743,267 6 个月
6 UBSAG 96,660,682 6 个月
7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71,095,152 6 个月
8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9,766,606 6 个月
9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7,719,928 6 个月
10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9,766,606 6 个月
1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9,766,606 6 个月
12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3,626,570 6 个月
13 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9,533,213 6 个月
14 山东海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7,163,387 6 个月
15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9,766,606 6 个月
1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7,666,068 6 个月
17 福清市汇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38,599,640 6 个月
18 宁波君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561,938 6 个月
1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9,030,520 6 个月
2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11,669 6 个月
合 计 3,650,377,019 -
注:福清市汇融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更名为福清市汇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包括武汉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J.P.Morgan Securities plc、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UBS AG、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海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清市汇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君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计19名股东承诺: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认购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在
非公开发行中的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本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的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2月21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932,244,165股,占解除限售前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为8.505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6270%;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 占上市
序 限售股份持有 限售股份持有人证券账户 持有限售股 流通股数 公司总
号 人名称 名称 份数(股) (股) 股本的
比例
武汉产业投资 武汉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
1 发展集团有限 限公司 89,766,606 89,766,606 0.2335%
公司
JPMorgan Chase JPMORGAN CHASE
2 Bank,National BANK,NATIONAL 116,696,588 116,696,588 0.3035%
Association ASSOCIATION
3 J.P.Morgan J. P. Morgan Securities PLC 89,802,513 89,802,513 0.2336%
Securities plc -自有资金
华宝证券-国华人寿保险
4 华宝证券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 98,743,267 98,743,267 0.2568%
有限公司 价值成长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
5 UBSAG UBSAG 96,660,682 96,660,682 0.2514%
摩根士丹利国 MORGAN STANLEY &
6 际股份有限公 CO. INTERNATIONAL 271,095,152 271,095,152 0.7051%
司 PLC.
青岛城投金融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
7 控股集团有限 限公司 89,766,606 89,766,606 0.2335%
公司
上海高毅资产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
8 管理合伙企业 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 107,719,928 107,719,928 0.2802%
(有限合伙) 2 号致信基金
9 信泰人寿保险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89,766,606 89,766,606 0.2335%
股份有限公司 司-传统产品
10 招商证券股份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9,766,606 89,766,606 0.2335%
有限公司
11 红塔证券股份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3,626,570 143,626,570 0.3736%
有限公司
义乌和谐锦弘
12 股权投资合伙 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 179,533,213 179,533,213 0.4670%
企业(有限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伙)
山东海控股权 山东海控股权投资基金管
13 投资基金管理 理有限公司 147,163,387 147,163,387 0.3828%
有限公司
14 大家资产管理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89,766,606 89,766,606 0.2335%
有限责任公司 司-万能产品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 547,577 547,577 0.0014%
100(ECPI ESG)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西 359,067 359,067 0.0009%
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邮储银行-财
通基金-玉泉渤海人寿1号 179,533,214 179,533,214 0.4670%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安吉 179,533 179,533 0.0005%
100 号单一资产管
[2022-02-08] (000725)京东方A: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2-004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2-00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 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
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公
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起正式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 A 股数量为 490,999,919 股,占公司 A 股的比例约为 1.309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2771%,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5.9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83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2,577,337,544.34 元(不含佣金等其它固定费用)。公司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2,964,187,753股的25%。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1-28] (000725)京东方A: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2-003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2-003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2
年 1 月 27 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 12 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炎顺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快转型战略落地,全面实现公司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并进一步规范制度内容,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及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和《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第九届董事会选举非独
立董事王京女士为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非独立董事叶枫先生为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完成后上述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组成
主任:李轩
委员:王京、胡晓林、唐守廉、张新民
2、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组成
主任:张新民
委员:宋杰、李轩、唐守廉、叶枫
王京女士、叶枫先生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1] (000725)京东方A: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2-002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2-002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21,500,000 万元–22,000,000 万元
营业收入 13,555,257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59% - 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2,570,000 万元–2,600,000 万元
的净利润 盈利:503,563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410% - 4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盈利:2,379,400 万元–2,409,400 万元
的净利润 盈利:267,045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791% - 802%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约 0.70 元/股–0.71 元/股 盈利:0.13 元/股
注:基本每股收益上年同期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
本 34,770,212,630 股计算,本报告期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的总股本 37,957,141,349 股加权计算。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
通,因 2021 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截至目前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1 年,半导体显示行业在上半年延续了史上最长的景气周
期;三季度以来,随着需求端出现调整,行业产品价格出现结构性回调,全年行业整体景气度较去年相对较高。公司充分发挥行业龙头优势,受益行业景气的同时,经营业绩同比大幅提升。
2、LCD 方面,面对产品价格结构性调整,公司依托良好的产品、
客户结构以及技术力、产品力领先,积极调整产品组合,仍保持较好的盈利水平。
3、柔性 OLED 方面,充分发挥技术、产能优势,构建广泛、紧密
的客户合作关系,出货量快速提升,业务发展取得重要突破,2021年 12 月单月出货量首次突破千万级。
4、2021 年,公司提出了“屏之物联”战略,物联网转型持续深
化,“1+4+N”事业快速发展。未来,公司将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数字化变革,实现长期稳定高质量发展。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有关本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 2021 年度报告
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22-01-05] (000725)京东方A: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2-001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2-00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8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月 3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公
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起正式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 A 股数量为 460,419,000 股,占公司 A 股的比例约为 1.227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1976%,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5.9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89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2,427,517,910.23 元(不含佣金等其它固定费用)。公司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交易时间回购股份: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2,964,187,753股的25%。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29] (000725)京东方A:关于参与设立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102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102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管”)拟发起设立以市场化方式跨区域、跨行业投资的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和首都产业升级,投资高成长性行业的成长期和成熟期项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或“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人民币 30,000 万元参与上述基金的设立。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由于公司董事王京女士为北京国管副总经理,且有限合伙人之一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华创”)的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相关规则,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副董事长潘金峰先生、董事王京女士、董事叶枫先生)已回避表决。
3、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35号院1号楼1269号
3、成立日期:2008-12-30
4、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法定代表人:赵及锋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83551038C
8、经营范围: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组织公司资产重组、并购。
9、股权结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持股。
10、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319,778,595.13 334,310,291.52
总负债 213,806,446.47 216,094,681.02
净资产 105,972,148.67 118,215,610.49
项目 2020 年 1 月-12 月 2021 年 1 月-9 月
营业收入 113,912,129.80 97,939,280.36
净利润 4,167,238.96 5,971,697.43
注:2020 年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11、历史沿革:北京国管于 2008 年 12 月由北京市政府出资设立,
初始注册资本 350 亿元。北京国管是以国有资本运营和股权管理为重点,以国有资本证券化和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市属重点骨干企业。
北京国管成立以来,始终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战略意图和市国资委工作部署,以市场化方式进行资本运作,推动国有资本有序进
退,实现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截至目前,北京国管划入市属企业集团共计 14 家,包括京能集团、首发集团、首钢集团、京城机电、北京电控、一轻控股、首开集团、北汽集团、同仁堂集团、祥龙公司、首农食品集团、北辰实业、北京城乡、北京金隅等。2019 年以来,中关村股权交易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际技术合作中心有限公司、北京都成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均作为控股子公司整体并入北京国管,进一步壮大了北京国管实力。
2021年7月30日,北京国管名称由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变更为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12、经查询,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
3、成立日期:2001-09-28
4、注册资本:49,643.9791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6、法定代表人:赵晋荣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6377528Y
8、经营范围:组装生产集成电路设备、光伏设备、TFT设备、真空设备、锂离子电池设备、流量计、电子元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设备、光伏设备、TFT设备、真空设备、锂离子电池设备、流量计、电子元器件;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及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9、股权结构(截至2021年11月4日):
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33.90%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9.50%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4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66%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54%
10、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1,751,803.37 2,238,865.87
总负债 1,040,624.54 1,467,485.69
净资产 711,178.83 771,380.18
项目 2020 年 1 月-12 月 2021 年 1 月-9 月
营业收入 605,604.30 617,337.46
净利润 63,109.31 76,221.30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历史沿革: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主要从事半导体基础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主要产品为电子工艺装备和电子元器件,是国内主流高端电子工艺装备供应商,也是重要的高精密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
12、经查询,北方华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其他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1、机构名称:北京京国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
2、成立时间:2015-12-22
3、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35 号院 1 号楼 1221 号
4、注册资本:3 亿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王京
7、控股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9、股权结构:
10、北京京国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 P1031345。
11、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北京国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且直接持有管理公司 81%的股份。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的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718,132,8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来源为参与 2021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取得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该股份上市日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
(二)普通合伙人
1、机构名称:北京京国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国瑞投资管理”)
2、成立时间:2014-12-11
3、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35 号院 1 号楼 1218 单元
4、注册资本:1,100 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赵及锋
7、控股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京国管置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京国管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
京国瑞投资管理 50%的股权。
8、股权结构:
9、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北京国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且间接持有北京京国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的股份,且京国瑞投资管理为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有限合伙人之一
1、公司名称: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
2、注册地址:河北省安新县安容公路东(建设大街279号)
3、成立日期:2017-10-31
4、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李原
7、经营范围:以企业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企业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从事科技信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9、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中国电信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有限合伙人之二
1、公司名称: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
3、成立日期:1993-11-08
4、注册资本:750,000万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法定代表人:陈代华
7、经营范围:授权进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承担各类型工业、能源、交通、民用、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机械施工、设备安装;商品混凝土、钢木制品、建筑机械、设备制造及销售;建筑机械设备及车辆租赁;仓储、运输服务;购销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轻工材料、机械电器设备、木材;零售汽车(不含小轿车);饮食服务;物业管理;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
[2021-12-29] (000725)京东方A: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101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10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1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 12 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炎顺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拟参与设立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由保荐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设立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及《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设立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关
联董事(副董事长潘金峰先生、董事王京女士、董事叶枫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 9 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拟参与设立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9] (000725)京东方A:关于变更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103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103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近日,公司收到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说明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毕马威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原指派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陈玉红女士。现因工作调整,毕马威指派张楠女士代替陈玉红女士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张楠女士。
二、 本次变更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张楠女士于 2001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 年开始在毕马
威华振执业,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楠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张楠女士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或纪律处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楠女士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构成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变更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说明函》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2] (000725)京东方A: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100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100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
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公
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起正式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 A 股数量为 384,669,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00%,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5.9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89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2,046,271,957.23 元(不含佣金等其它固定费用)。公司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交易时间回购股份: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2,964,187,753股的25%。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15] (000725)京东方A: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99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99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1 年 12 月 14 日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2、地点:北京格兰云天国际酒店(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 15 号中航技广场 10 号楼)
3、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炎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45 人,
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8,257,250,975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60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东 63 人),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5,984,632,722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989%。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 A 股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人(代表股东 17 人,其中 1 名 A 股股东代理人同
时也是 B 股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数量 5,889,347,656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489%;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东 46 人),代表股份数量 95,285,066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00%。
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340 人,代表股份 2,272,618,253 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615%。
8、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5 人。非独立董事潘金峰先生、宋
杰先生、孙芸女士、高文宝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胡晓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8 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王京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叶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议案 1 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议案 3 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
(三)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 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两位候选人均当选,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议案 1 表决结果
议案序号 姓名 获得表决权数 获得表决权占有
合计 A 股 B 股 效表决股数比例
1.01 王京 7,823,787,268 7,730,758,192 93,029,076 94.7505%
1.02 叶枫 7,823,611,453 7,730,582,367 93,029,086 94.7484%
议案 2 和议案 3 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全体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股) 占有效表决 反对(股) 占有效表决 弃权(股) 占有效表决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议案 2 8,134,005,680 98.5074% 123,233,695 1.4924% 11,600 0.0001%
议案 3 8,234,677,721 99.7266% 22,511,654 0.2726% 61,600 0.0007%
其中,议案 3 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A 股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股) 占有效表决 反对(股) 占有效表决 弃权(股) 占有效表决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议案 2 8,042,186,814 98.5332% 119,706,295 1.4666% 11,600 0.0001%
议案 3 8,139,335,055 99.7235% 22,508,054 0.2758% 61,600 0.0008%
B 股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股) 占有效表决 反对(股) 占有效表决 弃权(股) 占有效表决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议案 2 91,818,866 96.3004% 3,527,400 3.6996% - 0.0000%
议案 3 95,342,666 99.9962% 3,600 0.0038% - 0.0000%
(四)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因议案 1 曾由独立董事发表过独立意见,须单独披露中小投资者
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议案 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姓名 获得表决权数合计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议案 1.01 王京 954,067,800 68.7601%
议案 1.02 叶枫 953,891,985 68.747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晓娟律师、李梦律师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0] (000725)京东方A: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98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避免人员聚集,严控病毒传播风险,公司建议计划参会的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详见附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位于北京市,股东如现场出席会议,须符合北京市疫情防控的要求,并遵守本公告所列的事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参会登记、体温检测、检查“北京健康宝”、“通信行程卡”及 14 天内曾离京人员的 48 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报告等疫情防控措施。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出现以下情况,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1、14 天内曾离京人员无法提供 48 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报告;
2、“北京健康宝”为黄码、红码;
3、“通信行程卡”中“于前 14 天内到达或途经”的城市带*号;
4、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
5、不按照要求配戴口罩;
6、未能遵守北京市其他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1-096),公司将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 10:00 在北京格兰云天国际酒
店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1 年 12 月 14 日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
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8 日
B 股股东应在 2021 年 12 月 3 日(即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
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格兰云天国际酒店(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 15 号中航技广场 10 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王京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叶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 1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且议案 1 需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应选非独立董事共计 2 名。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
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 3 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1.01 选举王京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叶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12 月 9 日、12 月 10 日,9:30-15:00
3、登记地点: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 12 号
邮政编码:100176
4、指定传真:010-64366264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10-64318888 转
联系人:张夙媛、黄晶
电子邮件:zhangsuyuan@boe.com.cn 、 huangjing-hq@boe.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位于北京市,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符合北京市疫情防控的要求,受疫情防控影响,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必须按时提供完整文件进行登记后参加。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个人信息登记、出示有效健康码、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会议现场,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引导。
3、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725,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意见表决: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 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 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 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 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 选人的选举票数,具体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有股份数*2。 (应选人数为 2 位)
在表决权总数范围内,股东可把表决票集中投给一位或分散投给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投票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总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4 日 9:15,
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4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
[2021-12-03] (000725)京东方A: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1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1-097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1-09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公司于2021年9月2日起正式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A股数量为296,167,000股,占公司A股的比例约为0.789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7704%,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5.9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9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596,055,136.23元(不含佣金等其它固定费用)。公司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2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交易时间回购股份: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2,964,187,753股的25%。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日
[2021-11-26] (000725)京东方A: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92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92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1
年 11 月 25 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 10 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炎顺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王京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王晨阳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提名王京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京女士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征求其本人意见后,认为王京女士符合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名王京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选举叶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历彦涛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提名叶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叶枫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征求其本人意见后,认为叶枫先生符合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名叶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及因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650,377,019 股、回购注销 3,029,300 股限制性股票而变更注册资本(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8,445,746,482 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8,445,746,482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2021-11-26] (000725)京东方A: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93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93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年 11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1年 11 月 25 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 8 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向东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徐涛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孙福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监事候选人孙福清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征求其本人意见后,认为孙福清先生符合监事任职资格,同意提名孙福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2021-11-10] (000725)京东方A: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91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9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注销 5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15,978,700 股,占已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2.54%,本次注销完成后,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613,251,000 股。
2、本次回购注销 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3,029,300 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比例为0.94%,回购价格为 2.62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8,448,775,782 股变更为 38,445,746,482 股。
3、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 15,978,700 股股票期权的注
销工作;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 3,029,3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
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2、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核实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通过公司网站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
至 2020 年 9 月 9 日期间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
示期满,公司未收到对名单中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资格的异议。公
司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转发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0]77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北京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4、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5、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在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于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出具了《公司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6、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
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日为 2020 年 12 月 21 日,向 1,988 名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 596,229,700 股股票期权,向 793 名激励对象授予321,813,8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对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7、2020年12月29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0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8、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9、2021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10、2021年11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15,978,700股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2021年11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3,029,3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二)本次激励计划方案授予情况
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授权日为2020年12月21日,向793名激励对象授予321,813,800股限制性股票,并向1,98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96,229,700股股票期权。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1年8月27日,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予33,000,000股股票期权。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杜星辰、王子健、王明超等 5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予尚未行权的 15,978,700 股股票期权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 15,978,700 股,占已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2.54%。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丁明镇、李重君、朱博雅等 8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3,029,300 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比例为 0.94%。
2、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3、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依据上述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P=P0-V=2.72-0.10=2.62 元/股。因此,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2.62 元/股。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事项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101158 号验资报告审验。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
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完成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3,029,300 股,按照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本结构进行测算,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持股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75,229,230 10.34% -3,029,300 3,972,199,930 10.3320%
无限售条件股份 34,473,546,552 89.66% 0 34,473,546,552 89.6680%
其中:A股 33,537,433,064 87.23% 0 33,537,433,064 87.2331%
B股 936,113,488 2.43% 0 936,113,488 2.4349%
股份总数 38,448,775,782 100% -3,029,300 38,445,746,482 100%
五、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 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 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 造价值。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
[2021-11-03] (000725)京东方A: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90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90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
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公
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起正式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 A 股数量为 248,654,200 股,占公司 A 股的比例约为 0.662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6467%,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5.9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14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1,359,388,851.23 元(不含佣金等其它固定费用)。公司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交易时间回购股份: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2,964,187,753股的25%。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
[2021-10-29] (000725)京东方A: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86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86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 2021
年 10 月 28 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 11 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炎顺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投资建设京东方成都车载显示基地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京东方成都车载显示基地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9] (000725)京东方A: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6元
每股净资产: 3.240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76%
营业总收入: 1632.7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00.15亿元
[2021-10-26] (000725)京东方A:085-“19BOEY1”2021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85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85
债券代码:112741 债券简称:19BOEY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BOEY1”2021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简称“19BOEY1”、“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741)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1年10月28日,凡在2021年10月28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1年10月28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公司将于2021年10月29日支付本期债券2020年10月29日至2021年10月28日期间的利息。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发行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
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简称“19BOEY1”、
“本期债券”、债券代码 112741)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将期满 2 年。
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2、债券简称:19BOEY1。
3、债券代码:112741。
4、发行总额:人民币 80.00 亿元。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4.00%。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3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1个周期,在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7、计息方式及利率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能确定,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初始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
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发行首日与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 2019 年 10 月 28 日,
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19 年 10 月 29 日。
10、利息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1、付息日: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为每年的 10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
12、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4、信用评级情况: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5、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
16、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8、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1、本付息期票面利率及派息额:按照《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19BOEY1”的本付息期票面利率为 4.00%,派息额(每张)为:人民币 4.00 元,每 10 张“19BOEY1”(每张面值 1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0.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2.0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0.00 元(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的规定,
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
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28 日
2、除息日:2021 年 10 月 29 日
3、付息日:2021 年 10 月 29 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1 年 10 月 29 日
5、下一付息期利率:4.00%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止2021年10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9BOEY1”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年度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期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居民企业缴纳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投资者为居民企业的,其投资本期债券的利
息收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发行人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的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4、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发行人联系方式
发行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 12 号
邮编:100176
联系人:苏雪飞、张夙媛
咨询电话:010-64318888 转
传真:010-64366264
八、相关机构
(一)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3室
联系人:朱明强、韩勇、廖玲、徐天全、陈乔岭、明根那木尔
联系电话:021-68801569
传真:021-68801551
邮政编码:200120
(二)联席主承销商
1、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10号无锡金融中心5层01-06单元
联系人:周依黎、王茜、邓毅、赵健程、金城、刘佳
联系电话:0755-23901683
传真:0755-82764220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联系人:朱彤、袁科、李子韵、周磊、张健
联系电话:010-66555253
传真:0755-83256571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9号金融街中心北楼16层
联系人:杜亚卿、潘林晖、胡凤明、董晶晶
联系电话:010-56800264
传真:010-66010385
(三)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
负责人:李林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5日
[2021-10-23] (000725)京东方A: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84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8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期权简称:东方 JLC2
2、期权代码:037179
3、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2021 年 8 月 27 日
4、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5.83 元/股
5、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为 110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33,000,000 股
6、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1 年 10 月 22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
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2、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核实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通过公司网站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
至 2020 年 9 月 9 日期间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
示期满,公司未收到对名单中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资格的异议。公
司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转发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0]77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北京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4、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5、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在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于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出具了《公司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
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6、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
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日为 2020 年 12 月 21 日,向 1,988 名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 596,229,700 股股票期权,向 793 名激励对象授予321,813,8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对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7、2020年12月29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2020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8、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二、公司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情况
1、预留授权/授予日:2021年8月27日;
2、权益种类:股票期权;
3、行权价格:5.83元/股;
4、预留授予对象及数量:公司本次实际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期权33,000,000股。具体情况如下:
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人数(人)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次授予总 占本计划公告日股
的份额(股) 量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预留 110 33,000,000 3.47% 0.09%
合计 110 33,000,000 3.47% 0.09%
5、本次计划的行权安排
本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有效期为六年,自股票期 权授权日起 计 算。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从授权日开始经过 24 个月的等待期,激
励对象可在可行权日按照 34%、33%、33%的行权比例分三期行权。
预留授予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权益数量比例
预留授予日 预留部分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 -
划后的12 个月内确定
等待期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日起24 个月内的最 -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 34%
分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 33%
分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 33%
分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注销相关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应当及时注销。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
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比例 业绩考核目标
1.以2019年归母ROE为基数,2020-2022年平均归母ROE增长
第一个行权期 34% 10%(即不低于2.38%);
2.2022年毛利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3.2022 年显示器件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
4.以 2019 年 AM-OLED 产品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
AM-OLED 产品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
5.以 2019 年智慧系统创新事业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智慧
系统创新事业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6.2022 年创新业务专利保有量不低于9,000 件。
1.以2019年归母ROE为基数,2021-2023年平均归母ROE增长
30%(即不低于2.81%);
2.2023年毛利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3.2023 年显示器件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
第二个行权期 33% 4.以 2019 年 AM-OLED 产品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
AM-OLED 产品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
5.以 2019 年智慧系统创新事业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智慧
系统创新事业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6.2023 年创新业务专利保有量不低于10,000 件。
1.以2019年归母ROE为基数,2022-2024年平均归母ROE增长
60%(即不低于3.46%);
2.2024年毛利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3.2024 年显示器件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
第三个行权期 33% 4.以 2019 年 AM-OLED 产品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
AM-OLED 产品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
5.以 2019 年智慧系统创新事业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智慧
系统创新事业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6.2024 年创新业务专
[2021-10-19] (000725)京东方A: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83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83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年 10 月 15 日收到董事王晨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因工作调整原因,王晨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王晨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晨阳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书面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尽快补选新的董事。
公司董事会对王晨阳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8 日
[2021-10-08] (000725)京东方A: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82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82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月 3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公
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起正式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 A 股数量为 90,807,000 股,占公司 A 股的比例约为 0.24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236%,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5.9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80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533,572,378.23 元(不含佣金等其它固定费用)。公司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交易时间回购股份: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2,964,187,753股的25%。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10-08] (000725)京东方A: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81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8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1,986,202万元–2,006,202万元
的净利润 盈利:247,584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702% –71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556 元/股–0.562 元/股 盈利:0.061 元/股
其中,2021 年第三季度(2021 年 7-9 月)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项 目 2021年 7月 1日-2021年 9月 30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710,000万元–730,000 万元
的净利润 盈利:134,039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430% – 44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93 元/股–0.199 元/股 盈利:0.035 元/股
注:基本每股收益上年同期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总股
本 34,448,398,830 股加权计算,本报告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后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截至 2021 年9 月 30 日)的总股本 38,329,782,649 股加权计算。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1年前三季度较去年同期半导体显示行业整体的景气度高,公司 LCD 主流应用市占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大幅提升。
2、上半年由于需求持续旺盛和驱动 IC 等原材料紧缺造成的供给
持续紧张,IT、TV 等各类产品价格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进入第三季度,由于海运堵塞及物流成本上涨,影响下游客户备货意愿,TV类产品价格出现结构性调整;IT 类产品得益于更好的需求以及供给集中度,仍保持稳定。公司依托良好的产品、客户结构以及技术力、产品力领先,仍保持良好的盈利水平。
3、2021 年前三季度,公司显示事业、传感器及解决方案事业、
MLED 事业、智慧系统创新事业和智慧医工事业等多个领域均获得快速发展。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化产品结构,持续推进物联网转型进程。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有关本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三季度
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09-17] (000725)京东方A: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80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80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1 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网站(https://rs.p5w.net/html/128724.shtml)参与
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
15:00 至 17:00。
届时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9-17] (000725)京东方A: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78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78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北京格兰云天国际酒店(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 15 号中航技广场 10 号楼)
3、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炎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92 人,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7,873,752,743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25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人(代表股东 66 人),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5,587,020,949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642%。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 A 股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人(代表股东 20 人,其中 1 名 A 股股东代理人同
时也是 B 股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数量 5,493,057,661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193%;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东 46 人),代表股份数量 93,963,288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9%。
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385 人,代表股份 2,286,731,794 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610%。
8、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8 人。非独立董事潘金峰先生、刘
晓东先生、王晨阳先生、宋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9 人,出席 5 人。监事徐涛先生、魏双来先生、
陈小蓓女士、史红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上述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且该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全体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股) 占有效表决 反对(股) 占有效表决 弃权(股) 占有效表决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议案 1 7,863,938,488 99.8754% 9,604,155 0.1220% 210,100 0.0027%
上述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A 股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股) 占有效表决 反对(股) 占有效表决 弃权(股) 占有效表决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议案 1 7,769,837,420 99.8738% 9,604,155 0.1235% 210,100 0.0027%
B 股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股) 占有效表决 反对(股) 占有效表决 弃权(股) 占有效表决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议案 1 94,101,068 100.0000% - 0.0000% - 0.0000%
(四)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因议案 1 曾由独立董事发表过独立意见,须单独披露中小投资者
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议案 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股) 占有效表决股 反对(股) 占有效表决 弃权(股) 占有效表决
数比例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议案 1 1,986,644,538 99.5084% 9,604,155 0.4811% 210,100 0.010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晓娟律师、李梦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9-17] (000725)京东方A: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79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79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并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1 年 8 月 3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 8 名激励对象共计 3,029,30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3,029,300 股,股份总数将由 38,448,775,782 股变更为 38,445,746,482 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为避免疑义,本公告的“公司债权人”并不包含“本公司子公司的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债权人如
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1 年 9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 日上午 8:30
—12:00,下午 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 12 号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雪飞、张夙媛
邮政编码:100176
联系电话:010-64318888 转
传真号码:010-64366264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9-03] (000725)京东方A: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77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7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
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7)。并于 2021 年 9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
众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74)。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回购 A 股数量为 20,000,000 股,占公司 A
股的比例约为 0.05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052%,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5.8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86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17,280,000 元(不含佣金等其它固定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交易时间回购股份: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公司于2021年9月2日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2,964,187,753股的25%。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 日
[2021-09-02] (000725)京东方A:补充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76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76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经事后核查发现,部分披露内容需要更正及补充,具体如下:
一、《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之“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列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因工作人员疏漏填报有误。
更正前: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11,661,616,772.00 -176,328,585.00 -
更正后: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1,166,161.68 -17,632.86 -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已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新后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由于本次填报错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二、计提减值准备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现就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进一步说明如下:
对于存货,公司按存货类别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当存货被销售或领用时,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予以转销;当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时,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予以转回。
2021 年上半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项目 期初余额 本年 本年减少 汇率 期末
增加 转回 转销 变动 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万元) 328,490 268,407 97,758 42,956 -255 455,928
公司 2021 年 6 月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455,928 万元,其中 2020
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328,490 万元,2021 年上半年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 268,407 万元,转回 97,758 万元,转销 42,956 万元,因汇率变
动影响-255 万元,2021 年半年度公司存货减值损失影响利润总额合计为-127,693 万元。
2021 年上半年计提额 268,40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
绝对值的比例在 30%以上,且单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具体说明如下:
资产名称 存货
账面价值(万元) 2,812,343
资产预计可回收金额 2,356,415
(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
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
资产可回收金额的计 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为基础确定。为执行
算过程 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
础计算。当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相关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按存货类别计算的成本
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备的依据
2021 年半年度计提金 268,407
额(万元)
计提原因 公司判断该项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公司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
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 日
[2021-09-02] (000725)京东方A:关于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75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75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8 月 30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
1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4,063,333,333 10.57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380,425,604 3.59
3 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22,092,180 2.14
4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718,132,854 1.87
5 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 666,195,772 1.73
6 福清市汇融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38,599,640 1.40
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科技先锋 327,197,639 0.85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重庆渝资光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326,229,746 0.85
9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305,330,128 0.79
10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73,735,583 0.71
注: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更名为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无限售流通
股份比例(%)
1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4,063,333,333 11.79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380,425,604 4.00
3 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22,092,180 2.38
4 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 666,195,772 1.93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科技先锋 327,197,639 0.95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重庆渝资光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326,229,746 0.95
7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73,735,583 0.79
8 挪威中央银行-自有资金 247,828,253 0.72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双擎升级 244,004,800 0.71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24,956,700 0.65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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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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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4] (000725)京东方A:“20BOEY1”2022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2-006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49046 债券简称:20BOEY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BOEY1”2022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疫情防控债)(简称“20BOEY1”、“本期债券”、债券代码 149046)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凡在 2022 年 2 月 25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
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2 年 2 月 25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
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公司将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支付本期债券
自 2021 年 2 月 28 日至 2022 年 2 月 27 日期间的利息。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发行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疫情防控债)(简称
“20BOEY1”、“本期债券”、债券代码 149046)至 2022 年 2 月
27 日将期满 2 年。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疫情防控债)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2、债券简称:20BOEY1。
3、债券代码:149046
4、发行总额:人民币 20.00 亿元。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3.64%。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3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1个周期,在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7、计息方式及利率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能确定,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初始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
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发行首日与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 2020 年 2 月 27 日,
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20 年 2 月 28 日。
10、利息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1、付息日: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为每年的 2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
12、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4、信用评级情况: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5、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
16、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8、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1、本付息期票面利率及派息额:按照《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疫情防控债)票面利率公告》,“20BOEY1”的本付息期票面利率为3.64%,派息额(每张)为:人民币3.64元,每10张“20BOEY1”(每张面值 1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6.4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9.12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36.40 元(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34
号)的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
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5 日
2、除息日:2022 年 2 月 28 日
3、付息日:2022 年 2 月 28 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2 年 2 月 28 日
5、下一付息期利率:3.64%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止2022年2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0BOEY1”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年度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期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居民企业缴纳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投资者为居民企业的,其投资本期债券的利息收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发行人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根据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以及《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4、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发行人联系方式
发行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 12 号
邮编:100176
联系人:张夙媛、黄晶
咨询电话:010-64318888 转
传真:010-64366264
八、相关机构
(一)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3室
联系人:朱明强、韩勇、廖玲、徐天全、陈乔岭、明根那木尔
联系电话:021-68801569
传真:021-68801551
邮政编码:200120
(二)联席主承销商
1、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葛小波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10号无锡金融中心5层01-06单元
联系人:周依黎、王茜、邓毅、赵健程、金城、刘佳
联系电话:0755-23901683
传真:0755-82764220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联系人:朱彤、袁科、李子韵、周磊
联系电话:010-66555253
传真:0755-83256571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9号金融街中心北楼16层
联系人:杜亚卿、潘林晖、胡凤明、董晶晶
联系电话:010-56800264
传真:010-66010385
(三)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负责人:李林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02-18] (000725)京东方A: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2-005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2-005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932,244,1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270%。
2、本次解除限售的A股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2月21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经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向2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3,650,377,019股,并于2021年8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限售期内予以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限售期
1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718,132,854 18 个月
2 武汉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89,766,606 6 个月
3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Association 116,696,588 6 个月
4 J.P.Morgan Securities plc 89,802,513 6 个月
5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8,743,267 6 个月
6 UBSAG 96,660,682 6 个月
7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71,095,152 6 个月
8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9,766,606 6 个月
9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7,719,928 6 个月
10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9,766,606 6 个月
1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9,766,606 6 个月
12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3,626,570 6 个月
13 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9,533,213 6 个月
14 山东海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7,163,387 6 个月
15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9,766,606 6 个月
1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7,666,068 6 个月
17 福清市汇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38,599,640 6 个月
18 宁波君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561,938 6 个月
1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9,030,520 6 个月
2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11,669 6 个月
合 计 3,650,377,019 -
注:福清市汇融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更名为福清市汇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包括武汉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J.P.Morgan Securities plc、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UBS AG、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海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清市汇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君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计19名股东承诺: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认购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在
非公开发行中的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本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的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2月21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932,244,165股,占解除限售前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为8.505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6270%;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 占上市
序 限售股份持有 限售股份持有人证券账户 持有限售股 流通股数 公司总
号 人名称 名称 份数(股) (股) 股本的
比例
武汉产业投资 武汉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
1 发展集团有限 限公司 89,766,606 89,766,606 0.2335%
公司
JPMorgan Chase JPMORGAN CHASE
2 Bank,National BANK,NATIONAL 116,696,588 116,696,588 0.3035%
Association ASSOCIATION
3 J.P.Morgan J. P. Morgan Securities PLC 89,802,513 89,802,513 0.2336%
Securities plc -自有资金
华宝证券-国华人寿保险
4 华宝证券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 98,743,267 98,743,267 0.2568%
有限公司 价值成长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
5 UBSAG UBSAG 96,660,682 96,660,682 0.2514%
摩根士丹利国 MORGAN STANLEY &
6 际股份有限公 CO. INTERNATIONAL 271,095,152 271,095,152 0.7051%
司 PLC.
青岛城投金融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
7 控股集团有限 限公司 89,766,606 89,766,606 0.2335%
公司
上海高毅资产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
8 管理合伙企业 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 107,719,928 107,719,928 0.2802%
(有限合伙) 2 号致信基金
9 信泰人寿保险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89,766,606 89,766,606 0.2335%
股份有限公司 司-传统产品
10 招商证券股份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9,766,606 89,766,606 0.2335%
有限公司
11 红塔证券股份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3,626,570 143,626,570 0.3736%
有限公司
义乌和谐锦弘
12 股权投资合伙 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 179,533,213 179,533,213 0.4670%
企业(有限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伙)
山东海控股权 山东海控股权投资基金管
13 投资基金管理 理有限公司 147,163,387 147,163,387 0.3828%
有限公司
14 大家资产管理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89,766,606 89,766,606 0.2335%
有限责任公司 司-万能产品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 547,577 547,577 0.0014%
100(ECPI ESG)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西 359,067 359,067 0.0009%
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邮储银行-财
通基金-玉泉渤海人寿1号 179,533,214 179,533,214 0.4670%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安吉 179,533 179,533 0.0005%
100 号单一资产管
[2022-02-08] (000725)京东方A: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2-004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2-00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 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
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公
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起正式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 A 股数量为 490,999,919 股,占公司 A 股的比例约为 1.309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2771%,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5.9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83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2,577,337,544.34 元(不含佣金等其它固定费用)。公司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2,964,187,753股的25%。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7 日
[2022-01-28] (000725)京东方A: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2-003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2-003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2
年 1 月 27 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 12 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炎顺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快转型战略落地,全面实现公司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并进一步规范制度内容,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及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和《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第九届董事会选举非独
立董事王京女士为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非独立董事叶枫先生为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完成后上述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组成
主任:李轩
委员:王京、胡晓林、唐守廉、张新民
2、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组成
主任:张新民
委员:宋杰、李轩、唐守廉、叶枫
王京女士、叶枫先生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22-01-21] (000725)京东方A: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2-002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2-002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21,500,000 万元–22,000,000 万元
营业收入 13,555,257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59% - 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2,570,000 万元–2,600,000 万元
的净利润 盈利:503,563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410% - 4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盈利:2,379,400 万元–2,409,400 万元
的净利润 盈利:267,045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791% - 802%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约 0.70 元/股–0.71 元/股 盈利:0.13 元/股
注:基本每股收益上年同期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
本 34,770,212,630 股计算,本报告期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的总股本 37,957,141,349 股加权计算。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
通,因 2021 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截至目前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1 年,半导体显示行业在上半年延续了史上最长的景气周
期;三季度以来,随着需求端出现调整,行业产品价格出现结构性回调,全年行业整体景气度较去年相对较高。公司充分发挥行业龙头优势,受益行业景气的同时,经营业绩同比大幅提升。
2、LCD 方面,面对产品价格结构性调整,公司依托良好的产品、
客户结构以及技术力、产品力领先,积极调整产品组合,仍保持较好的盈利水平。
3、柔性 OLED 方面,充分发挥技术、产能优势,构建广泛、紧密
的客户合作关系,出货量快速提升,业务发展取得重要突破,2021年 12 月单月出货量首次突破千万级。
4、2021 年,公司提出了“屏之物联”战略,物联网转型持续深
化,“1+4+N”事业快速发展。未来,公司将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数字化变革,实现长期稳定高质量发展。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有关本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 2021 年度报告
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22-01-05] (000725)京东方A: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2-001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2-00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8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月 3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公
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起正式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 A 股数量为 460,419,000 股,占公司 A 股的比例约为 1.227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1976%,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5.9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89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2,427,517,910.23 元(不含佣金等其它固定费用)。公司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交易时间回购股份: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2,964,187,753股的25%。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2021-12-29] (000725)京东方A:关于参与设立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102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102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管”)拟发起设立以市场化方式跨区域、跨行业投资的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和首都产业升级,投资高成长性行业的成长期和成熟期项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或“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人民币 30,000 万元参与上述基金的设立。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由于公司董事王京女士为北京国管副总经理,且有限合伙人之一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华创”)的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相关规则,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副董事长潘金峰先生、董事王京女士、董事叶枫先生)已回避表决。
3、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35号院1号楼1269号
3、成立日期:2008-12-30
4、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法定代表人:赵及锋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83551038C
8、经营范围: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组织公司资产重组、并购。
9、股权结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持股。
10、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319,778,595.13 334,310,291.52
总负债 213,806,446.47 216,094,681.02
净资产 105,972,148.67 118,215,610.49
项目 2020 年 1 月-12 月 2021 年 1 月-9 月
营业收入 113,912,129.80 97,939,280.36
净利润 4,167,238.96 5,971,697.43
注:2020 年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11、历史沿革:北京国管于 2008 年 12 月由北京市政府出资设立,
初始注册资本 350 亿元。北京国管是以国有资本运营和股权管理为重点,以国有资本证券化和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市属重点骨干企业。
北京国管成立以来,始终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战略意图和市国资委工作部署,以市场化方式进行资本运作,推动国有资本有序进
退,实现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截至目前,北京国管划入市属企业集团共计 14 家,包括京能集团、首发集团、首钢集团、京城机电、北京电控、一轻控股、首开集团、北汽集团、同仁堂集团、祥龙公司、首农食品集团、北辰实业、北京城乡、北京金隅等。2019 年以来,中关村股权交易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际技术合作中心有限公司、北京都成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均作为控股子公司整体并入北京国管,进一步壮大了北京国管实力。
2021年7月30日,北京国管名称由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变更为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12、经查询,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
3、成立日期:2001-09-28
4、注册资本:49,643.9791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6、法定代表人:赵晋荣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6377528Y
8、经营范围:组装生产集成电路设备、光伏设备、TFT设备、真空设备、锂离子电池设备、流量计、电子元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设备、光伏设备、TFT设备、真空设备、锂离子电池设备、流量计、电子元器件;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及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9、股权结构(截至2021年11月4日):
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33.90%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9.50%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4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66%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54%
10、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1,751,803.37 2,238,865.87
总负债 1,040,624.54 1,467,485.69
净资产 711,178.83 771,380.18
项目 2020 年 1 月-12 月 2021 年 1 月-9 月
营业收入 605,604.30 617,337.46
净利润 63,109.31 76,221.30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历史沿革: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主要从事半导体基础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主要产品为电子工艺装备和电子元器件,是国内主流高端电子工艺装备供应商,也是重要的高精密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
12、经查询,北方华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其他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1、机构名称:北京京国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
2、成立时间:2015-12-22
3、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35 号院 1 号楼 1221 号
4、注册资本:3 亿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王京
7、控股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9、股权结构:
10、北京京国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 P1031345。
11、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北京国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且直接持有管理公司 81%的股份。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的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718,132,8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来源为参与 2021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取得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该股份上市日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
(二)普通合伙人
1、机构名称:北京京国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国瑞投资管理”)
2、成立时间:2014-12-11
3、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35 号院 1 号楼 1218 单元
4、注册资本:1,100 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赵及锋
7、控股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京国管置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京国管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
京国瑞投资管理 50%的股权。
8、股权结构:
9、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北京国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且间接持有北京京国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的股份,且京国瑞投资管理为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有限合伙人之一
1、公司名称: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
2、注册地址:河北省安新县安容公路东(建设大街279号)
3、成立日期:2017-10-31
4、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李原
7、经营范围:以企业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企业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从事科技信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9、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中国电信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有限合伙人之二
1、公司名称: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
3、成立日期:1993-11-08
4、注册资本:750,000万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法定代表人:陈代华
7、经营范围:授权进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承担各类型工业、能源、交通、民用、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机械施工、设备安装;商品混凝土、钢木制品、建筑机械、设备制造及销售;建筑机械设备及车辆租赁;仓储、运输服务;购销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轻工材料、机械电器设备、木材;零售汽车(不含小轿车);饮食服务;物业管理;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
[2021-12-29] (000725)京东方A: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101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10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1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 12 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炎顺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拟参与设立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由保荐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设立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及《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设立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关
联董事(副董事长潘金峰先生、董事王京女士、董事叶枫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 9 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拟参与设立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9] (000725)京东方A:关于变更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103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103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近日,公司收到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说明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毕马威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原指派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陈玉红女士。现因工作调整,毕马威指派张楠女士代替陈玉红女士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张楠女士。
二、 本次变更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张楠女士于 2001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 年开始在毕马
威华振执业,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楠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张楠女士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或纪律处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楠女士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构成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变更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说明函》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1-12-22] (000725)京东方A: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100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100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
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公
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起正式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 A 股数量为 384,669,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00%,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5.9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89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2,046,271,957.23 元(不含佣金等其它固定费用)。公司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交易时间回购股份: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2,964,187,753股的25%。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1-12-15] (000725)京东方A: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99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99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1 年 12 月 14 日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2、地点:北京格兰云天国际酒店(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 15 号中航技广场 10 号楼)
3、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炎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45 人,
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8,257,250,975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60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东 63 人),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5,984,632,722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989%。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 A 股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人(代表股东 17 人,其中 1 名 A 股股东代理人同
时也是 B 股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数量 5,889,347,656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489%;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东 46 人),代表股份数量 95,285,066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00%。
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340 人,代表股份 2,272,618,253 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615%。
8、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5 人。非独立董事潘金峰先生、宋
杰先生、孙芸女士、高文宝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胡晓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8 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王京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叶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议案 1 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议案 3 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
(三)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 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两位候选人均当选,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议案 1 表决结果
议案序号 姓名 获得表决权数 获得表决权占有
合计 A 股 B 股 效表决股数比例
1.01 王京 7,823,787,268 7,730,758,192 93,029,076 94.7505%
1.02 叶枫 7,823,611,453 7,730,582,367 93,029,086 94.7484%
议案 2 和议案 3 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全体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股) 占有效表决 反对(股) 占有效表决 弃权(股) 占有效表决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议案 2 8,134,005,680 98.5074% 123,233,695 1.4924% 11,600 0.0001%
议案 3 8,234,677,721 99.7266% 22,511,654 0.2726% 61,600 0.0007%
其中,议案 3 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A 股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股) 占有效表决 反对(股) 占有效表决 弃权(股) 占有效表决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议案 2 8,042,186,814 98.5332% 119,706,295 1.4666% 11,600 0.0001%
议案 3 8,139,335,055 99.7235% 22,508,054 0.2758% 61,600 0.0008%
B 股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股) 占有效表决 反对(股) 占有效表决 弃权(股) 占有效表决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议案 2 91,818,866 96.3004% 3,527,400 3.6996% - 0.0000%
议案 3 95,342,666 99.9962% 3,600 0.0038% - 0.0000%
(四)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因议案 1 曾由独立董事发表过独立意见,须单独披露中小投资者
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议案 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姓名 获得表决权数合计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议案 1.01 王京 954,067,800 68.7601%
议案 1.02 叶枫 953,891,985 68.747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晓娟律师、李梦律师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1-12-10] (000725)京东方A: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98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避免人员聚集,严控病毒传播风险,公司建议计划参会的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详见附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位于北京市,股东如现场出席会议,须符合北京市疫情防控的要求,并遵守本公告所列的事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参会登记、体温检测、检查“北京健康宝”、“通信行程卡”及 14 天内曾离京人员的 48 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报告等疫情防控措施。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出现以下情况,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1、14 天内曾离京人员无法提供 48 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报告;
2、“北京健康宝”为黄码、红码;
3、“通信行程卡”中“于前 14 天内到达或途经”的城市带*号;
4、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
5、不按照要求配戴口罩;
6、未能遵守北京市其他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1-096),公司将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 10:00 在北京格兰云天国际酒
店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1 年 12 月 14 日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
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8 日
B 股股东应在 2021 年 12 月 3 日(即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
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格兰云天国际酒店(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 15 号中航技广场 10 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王京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叶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 1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且议案 1 需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应选非独立董事共计 2 名。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
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 3 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1.01 选举王京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叶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12 月 9 日、12 月 10 日,9:30-15:00
3、登记地点: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 12 号
邮政编码:100176
4、指定传真:010-64366264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10-64318888 转
联系人:张夙媛、黄晶
电子邮件:zhangsuyuan@boe.com.cn 、 huangjing-hq@boe.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位于北京市,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符合北京市疫情防控的要求,受疫情防控影响,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必须按时提供完整文件进行登记后参加。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个人信息登记、出示有效健康码、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会议现场,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引导。
3、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725,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意见表决: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 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 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 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 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 选人的选举票数,具体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有股份数*2。 (应选人数为 2 位)
在表决权总数范围内,股东可把表决票集中投给一位或分散投给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投票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总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4 日 9:15,
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4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
[2021-12-03] (000725)京东方A: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1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1-097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1-09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公司于2021年9月2日起正式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A股数量为296,167,000股,占公司A股的比例约为0.789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7704%,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5.9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9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596,055,136.23元(不含佣金等其它固定费用)。公司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2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交易时间回购股份: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2,964,187,753股的25%。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日
[2021-11-26] (000725)京东方A: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92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92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1
年 11 月 25 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 10 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炎顺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王京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王晨阳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提名王京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京女士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征求其本人意见后,认为王京女士符合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名王京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选举叶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历彦涛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提名叶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叶枫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征求其本人意见后,认为叶枫先生符合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名叶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及因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650,377,019 股、回购注销 3,029,300 股限制性股票而变更注册资本(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8,445,746,482 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8,445,746,482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2021-11-26] (000725)京东方A: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93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93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年 11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1年 11 月 25 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 8 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向东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徐涛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孙福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监事候选人孙福清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征求其本人意见后,认为孙福清先生符合监事任职资格,同意提名孙福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2021-11-10] (000725)京东方A: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91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9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注销 5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15,978,700 股,占已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2.54%,本次注销完成后,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613,251,000 股。
2、本次回购注销 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3,029,300 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比例为0.94%,回购价格为 2.62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8,448,775,782 股变更为 38,445,746,482 股。
3、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 15,978,700 股股票期权的注
销工作;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 3,029,3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
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2、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核实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通过公司网站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
至 2020 年 9 月 9 日期间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
示期满,公司未收到对名单中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资格的异议。公
司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转发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0]77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北京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4、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5、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在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于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出具了《公司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6、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
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日为 2020 年 12 月 21 日,向 1,988 名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 596,229,700 股股票期权,向 793 名激励对象授予321,813,8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对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7、2020年12月29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0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8、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9、2021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10、2021年11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15,978,700股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2021年11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3,029,3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二)本次激励计划方案授予情况
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授权日为2020年12月21日,向793名激励对象授予321,813,800股限制性股票,并向1,98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96,229,700股股票期权。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1年8月27日,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予33,000,000股股票期权。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杜星辰、王子健、王明超等 5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予尚未行权的 15,978,700 股股票期权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 15,978,700 股,占已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2.54%。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丁明镇、李重君、朱博雅等 8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3,029,300 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比例为 0.94%。
2、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3、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依据上述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P=P0-V=2.72-0.10=2.62 元/股。因此,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2.62 元/股。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事项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101158 号验资报告审验。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
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完成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3,029,300 股,按照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本结构进行测算,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持股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75,229,230 10.34% -3,029,300 3,972,199,930 10.3320%
无限售条件股份 34,473,546,552 89.66% 0 34,473,546,552 89.6680%
其中:A股 33,537,433,064 87.23% 0 33,537,433,064 87.2331%
B股 936,113,488 2.43% 0 936,113,488 2.4349%
股份总数 38,448,775,782 100% -3,029,300 38,445,746,482 100%
五、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 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 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 造价值。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
[2021-11-03] (000725)京东方A: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90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90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
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公
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起正式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 A 股数量为 248,654,200 股,占公司 A 股的比例约为 0.662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6467%,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5.9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14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1,359,388,851.23 元(不含佣金等其它固定费用)。公司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交易时间回购股份: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2,964,187,753股的25%。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
[2021-10-29] (000725)京东方A: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86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86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 2021
年 10 月 28 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 11 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炎顺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投资建设京东方成都车载显示基地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京东方成都车载显示基地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9] (000725)京东方A: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6元
每股净资产: 3.240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76%
营业总收入: 1632.7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00.15亿元
[2021-10-26] (000725)京东方A:085-“19BOEY1”2021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85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85
债券代码:112741 债券简称:19BOEY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BOEY1”2021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简称“19BOEY1”、“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741)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1年10月28日,凡在2021年10月28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1年10月28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公司将于2021年10月29日支付本期债券2020年10月29日至2021年10月28日期间的利息。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发行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
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简称“19BOEY1”、
“本期债券”、债券代码 112741)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将期满 2 年。
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2、债券简称:19BOEY1。
3、债券代码:112741。
4、发行总额:人民币 80.00 亿元。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4.00%。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3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1个周期,在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7、计息方式及利率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能确定,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初始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
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发行首日与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 2019 年 10 月 28 日,
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19 年 10 月 29 日。
10、利息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1、付息日: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为每年的 10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
12、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4、信用评级情况: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5、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
16、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8、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1、本付息期票面利率及派息额:按照《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19BOEY1”的本付息期票面利率为 4.00%,派息额(每张)为:人民币 4.00 元,每 10 张“19BOEY1”(每张面值 1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0.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2.0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0.00 元(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的规定,
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
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28 日
2、除息日:2021 年 10 月 29 日
3、付息日:2021 年 10 月 29 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1 年 10 月 29 日
5、下一付息期利率:4.00%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止2021年10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9BOEY1”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年度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期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居民企业缴纳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投资者为居民企业的,其投资本期债券的利
息收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发行人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的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4、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发行人联系方式
发行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 12 号
邮编:100176
联系人:苏雪飞、张夙媛
咨询电话:010-64318888 转
传真:010-64366264
八、相关机构
(一)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3室
联系人:朱明强、韩勇、廖玲、徐天全、陈乔岭、明根那木尔
联系电话:021-68801569
传真:021-68801551
邮政编码:200120
(二)联席主承销商
1、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10号无锡金融中心5层01-06单元
联系人:周依黎、王茜、邓毅、赵健程、金城、刘佳
联系电话:0755-23901683
传真:0755-82764220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联系人:朱彤、袁科、李子韵、周磊、张健
联系电话:010-66555253
传真:0755-83256571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9号金融街中心北楼16层
联系人:杜亚卿、潘林晖、胡凤明、董晶晶
联系电话:010-56800264
传真:010-66010385
(三)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
负责人:李林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5日
[2021-10-23] (000725)京东方A: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84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8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期权简称:东方 JLC2
2、期权代码:037179
3、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2021 年 8 月 27 日
4、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5.83 元/股
5、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为 110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33,000,000 股
6、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1 年 10 月 22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
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2、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核实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通过公司网站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
至 2020 年 9 月 9 日期间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
示期满,公司未收到对名单中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资格的异议。公
司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转发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0]77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北京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4、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5、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在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于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出具了《公司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
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6、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
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日为 2020 年 12 月 21 日,向 1,988 名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 596,229,700 股股票期权,向 793 名激励对象授予321,813,8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对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7、2020年12月29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2020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8、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二、公司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情况
1、预留授权/授予日:2021年8月27日;
2、权益种类:股票期权;
3、行权价格:5.83元/股;
4、预留授予对象及数量:公司本次实际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期权33,000,000股。具体情况如下:
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人数(人)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次授予总 占本计划公告日股
的份额(股) 量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预留 110 33,000,000 3.47% 0.09%
合计 110 33,000,000 3.47% 0.09%
5、本次计划的行权安排
本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有效期为六年,自股票期 权授权日起 计 算。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从授权日开始经过 24 个月的等待期,激
励对象可在可行权日按照 34%、33%、33%的行权比例分三期行权。
预留授予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权益数量比例
预留授予日 预留部分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 -
划后的12 个月内确定
等待期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日起24 个月内的最 -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 34%
分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 33%
分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 33%
分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注销相关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应当及时注销。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
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比例 业绩考核目标
1.以2019年归母ROE为基数,2020-2022年平均归母ROE增长
第一个行权期 34% 10%(即不低于2.38%);
2.2022年毛利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3.2022 年显示器件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
4.以 2019 年 AM-OLED 产品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
AM-OLED 产品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
5.以 2019 年智慧系统创新事业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智慧
系统创新事业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6.2022 年创新业务专利保有量不低于9,000 件。
1.以2019年归母ROE为基数,2021-2023年平均归母ROE增长
30%(即不低于2.81%);
2.2023年毛利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3.2023 年显示器件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
第二个行权期 33% 4.以 2019 年 AM-OLED 产品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
AM-OLED 产品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
5.以 2019 年智慧系统创新事业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智慧
系统创新事业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6.2023 年创新业务专利保有量不低于10,000 件。
1.以2019年归母ROE为基数,2022-2024年平均归母ROE增长
60%(即不低于3.46%);
2.2024年毛利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3.2024 年显示器件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
第三个行权期 33% 4.以 2019 年 AM-OLED 产品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
AM-OLED 产品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
5.以 2019 年智慧系统创新事业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智慧
系统创新事业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6.2024 年创新业务专
[2021-10-19] (000725)京东方A: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83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83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年 10 月 15 日收到董事王晨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因工作调整原因,王晨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王晨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晨阳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书面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尽快补选新的董事。
公司董事会对王晨阳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8 日
[2021-10-08] (000725)京东方A: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82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82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月 3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公
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起正式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 A 股数量为 90,807,000 股,占公司 A 股的比例约为 0.24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236%,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5.9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80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533,572,378.23 元(不含佣金等其它固定费用)。公司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交易时间回购股份: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2,964,187,753股的25%。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10-08] (000725)京东方A: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81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8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1,986,202万元–2,006,202万元
的净利润 盈利:247,584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702% –71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556 元/股–0.562 元/股 盈利:0.061 元/股
其中,2021 年第三季度(2021 年 7-9 月)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项 目 2021年 7月 1日-2021年 9月 30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710,000万元–730,000 万元
的净利润 盈利:134,039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430% – 44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93 元/股–0.199 元/股 盈利:0.035 元/股
注:基本每股收益上年同期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总股
本 34,448,398,830 股加权计算,本报告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后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截至 2021 年9 月 30 日)的总股本 38,329,782,649 股加权计算。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1年前三季度较去年同期半导体显示行业整体的景气度高,公司 LCD 主流应用市占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大幅提升。
2、上半年由于需求持续旺盛和驱动 IC 等原材料紧缺造成的供给
持续紧张,IT、TV 等各类产品价格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进入第三季度,由于海运堵塞及物流成本上涨,影响下游客户备货意愿,TV类产品价格出现结构性调整;IT 类产品得益于更好的需求以及供给集中度,仍保持稳定。公司依托良好的产品、客户结构以及技术力、产品力领先,仍保持良好的盈利水平。
3、2021 年前三季度,公司显示事业、传感器及解决方案事业、
MLED 事业、智慧系统创新事业和智慧医工事业等多个领域均获得快速发展。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化产品结构,持续推进物联网转型进程。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有关本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三季度
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1-09-17] (000725)京东方A: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80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80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1 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网站(https://rs.p5w.net/html/128724.shtml)参与
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
15:00 至 17:00。
届时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9-17] (000725)京东方A: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78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78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北京格兰云天国际酒店(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 15 号中航技广场 10 号楼)
3、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炎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92 人,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7,873,752,743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25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人(代表股东 66 人),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5,587,020,949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642%。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 A 股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人(代表股东 20 人,其中 1 名 A 股股东代理人同
时也是 B 股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数量 5,493,057,661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193%;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东 46 人),代表股份数量 93,963,288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9%。
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385 人,代表股份 2,286,731,794 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610%。
8、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8 人。非独立董事潘金峰先生、刘
晓东先生、王晨阳先生、宋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9 人,出席 5 人。监事徐涛先生、魏双来先生、
陈小蓓女士、史红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上述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且该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全体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股) 占有效表决 反对(股) 占有效表决 弃权(股) 占有效表决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议案 1 7,863,938,488 99.8754% 9,604,155 0.1220% 210,100 0.0027%
上述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A 股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股) 占有效表决 反对(股) 占有效表决 弃权(股) 占有效表决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议案 1 7,769,837,420 99.8738% 9,604,155 0.1235% 210,100 0.0027%
B 股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股) 占有效表决 反对(股) 占有效表决 弃权(股) 占有效表决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议案 1 94,101,068 100.0000% - 0.0000% - 0.0000%
(四)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因议案 1 曾由独立董事发表过独立意见,须单独披露中小投资者
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议案 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股) 占有效表决股 反对(股) 占有效表决 弃权(股) 占有效表决
数比例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议案 1 1,986,644,538 99.5084% 9,604,155 0.4811% 210,100 0.010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晓娟律师、李梦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9-17] (000725)京东方A: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79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79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并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1 年 8 月 3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 8 名激励对象共计 3,029,30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3,029,300 股,股份总数将由 38,448,775,782 股变更为 38,445,746,482 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为避免疑义,本公告的“公司债权人”并不包含“本公司子公司的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债权人如
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1 年 9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 日上午 8:30
—12:00,下午 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 12 号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雪飞、张夙媛
邮政编码:100176
联系电话:010-64318888 转
传真号码:010-64366264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2021-09-03] (000725)京东方A: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77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7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
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7)。并于 2021 年 9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
众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74)。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回购 A 股数量为 20,000,000 股,占公司 A
股的比例约为 0.05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052%,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5.8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86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17,280,000 元(不含佣金等其它固定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交易时间回购股份: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公司于2021年9月2日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2,964,187,753股的25%。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 日
[2021-09-02] (000725)京东方A:补充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76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76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经事后核查发现,部分披露内容需要更正及补充,具体如下:
一、《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之“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列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因工作人员疏漏填报有误。
更正前: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11,661,616,772.00 -176,328,585.00 -
更正后: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1,166,161.68 -17,632.86 -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已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新后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由于本次填报错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二、计提减值准备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现就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进一步说明如下:
对于存货,公司按存货类别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当存货被销售或领用时,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予以转销;当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时,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予以转回。
2021 年上半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项目 期初余额 本年 本年减少 汇率 期末
增加 转回 转销 变动 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万元) 328,490 268,407 97,758 42,956 -255 455,928
公司 2021 年 6 月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455,928 万元,其中 2020
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328,490 万元,2021 年上半年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 268,407 万元,转回 97,758 万元,转销 42,956 万元,因汇率变
动影响-255 万元,2021 年半年度公司存货减值损失影响利润总额合计为-127,693 万元。
2021 年上半年计提额 268,40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
绝对值的比例在 30%以上,且单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具体说明如下:
资产名称 存货
账面价值(万元) 2,812,343
资产预计可回收金额 2,356,415
(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
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
资产可回收金额的计 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为基础确定。为执行
算过程 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
础计算。当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相关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按存货类别计算的成本
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备的依据
2021 年半年度计提金 268,407
额(万元)
计提原因 公司判断该项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公司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
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 日
[2021-09-02] (000725)京东方A:关于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75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75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8 月 30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
1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4,063,333,333 10.57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380,425,604 3.59
3 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22,092,180 2.14
4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718,132,854 1.87
5 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 666,195,772 1.73
6 福清市汇融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38,599,640 1.40
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科技先锋 327,197,639 0.85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重庆渝资光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326,229,746 0.85
9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305,330,128 0.79
10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73,735,583 0.71
注: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更名为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无限售流通
股份比例(%)
1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4,063,333,333 11.79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380,425,604 4.00
3 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22,092,180 2.38
4 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 666,195,772 1.93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科技先锋 327,197,639 0.95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重庆渝资光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326,229,746 0.95
7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73,735,583 0.79
8 挪威中央银行-自有资金 247,828,253 0.72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双擎升级 244,004,800 0.71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24,956,700 0.65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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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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