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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662什么时候复牌?-天夏智慧停牌最新消息
 ≈≈天夏退000662≈≈(更新:21.04.09)
[2021-04-09] (000662)天夏退: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十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退  公告编码:2021-029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
            第十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62)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被摘牌。
  2、在退市整理期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即使达到 1 元面值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亦不能改变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结束后被摘牌。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9.1 的规定,公司申请重新上市应该符合的条件包括最近三年公司无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正值且累计超过三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等。
  4、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62)属于深股通特别证券(深股通特别证券是指,曾是深股通股票,后根据《深股通业务实施办法》被调出深股通股票范围的股票,具体名单详见联交所网站),深股通投资者不能买入只能卖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进入股转系统后,深股通投资者可能无法进行股票转让,提请深股通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此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天夏”)已被申请破产清算,现处于努力和解,终止破产程序阶段,并未正式进入破产清算流程,但能否达成和解,终止破产程序进行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在退市
整理期交易30个工作日后公司股票将被摘牌。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1】197 号)。鉴于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的相关
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000662
  2、证券简称:天夏退
  3、涨跌幅限制: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及预计最后交易日期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退市整理
期为三十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9 日(最后交易日期为
预计时间,公司后续将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另行通知)。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其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行情揭示、公开信息等其他交易事项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首个交易日、前二十五个交易日的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不筹划、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2021-04-08] (000662)天夏退: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十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退    公告编码:2021-028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
            第十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62)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被摘牌。
    2、在退市整理期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即使达到 1 元面值以上,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亦不能改变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结束后被摘牌。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9.1 的规定,
公司申请重新上市应该符合的条件包括最近三年公司无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正值且累计超过三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等。
    4、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62)属于深股通特别证券(深股通特别证券是指,曾是深股通股票,后根据《深股通业务实施办法》被调出深股通股票范围的股票,具体名单详见联交所网站),深股通投资者不能买入只能卖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进入股转系统后,深股通投资者可能无法进行股票转让,提请深股通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此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天夏”)已被申请破产清算,现处于努力和解,终止破产程序阶段,并未正式进入破产清算流程,但能否达成和解,终止破产程序进行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在退市
整理期交易30个工作日后公司股票将被摘牌。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1】197 号)。鉴于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的相关
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000662
    2、证券简称:天夏退
    3、涨跌幅限制: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及预计最后交易日期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退市整理
期为三十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9 日(最后交易日期为
预计时间,公司后续将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另行通知)。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其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行情揭示、公开信息等其他交易事项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首个交易日、前二十五个交易日的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不筹划、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2021-04-07] (000662)天夏退: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九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退  公告编码:2021-027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
            第九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62)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被摘牌。
  2、在退市整理期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即使达到 1 元面值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亦不能改变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结束后被摘牌。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9.1 的规定,公司申请重新上市应该符合的条件包括最近三年公司无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正值且累计超过三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等。
  4、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62)属于深股通特别证券(深股通特别证券是指,曾是深股通股票,后根据《深股通业务实施办法》被调出深股通股票范围的股票,具体名单详见联交所网站),深股通投资者不能买入只能卖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进入股转系统后,深股通投资者可能无法进行股票转让,提请深股通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此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天夏”)已被申请破产清算,现处于努力和解,终止破产程序阶段,并未正式进入破产清算流程,但能否达成和解,终止破产程序进行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在退市
整理期交易30个工作日后公司股票将被摘牌。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1】197 号)。鉴于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的相关
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000662
  2、证券简称:天夏退
  3、涨跌幅限制: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及预计最后交易日期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退市整理
期为三十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9 日(最后交易日期为
预计时间,公司后续将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另行通知)。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其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行情揭示、公开信息等其他交易事项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首个交易日、前二十五个交易日的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不筹划、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2021-04-06] (000662)天夏退: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八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退    公告编码:2021-026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
            第八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62)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被摘牌。
    2、在退市整理期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即使达到 1 元面值以上,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亦不能改变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结束后被摘牌。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9.1 的规定,
公司申请重新上市应该符合的条件包括最近三年公司无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正值且累计超过三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等。
    4、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62)属于深股通特别证券(深股通特别证券是指,曾是深股通股票,后根据《深股通业务实施办法》被调出深股通股票范围的股票,具体名单详见联交所网站),深股通投资者不能买入只能卖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进入股转系统后,深股通投资者可能无法进行股票转让,提请深股通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此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天夏”)已被申请破产清算,现处于努力和解,终止破产程序阶段,并未正式进入破产清算流程,但能否达成和解,终止破产程序进行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在退市
整理期交易30个工作日后公司股票将被摘牌。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1】197 号)。鉴于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的相关
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000662
    2、证券简称:天夏退
    3、涨跌幅限制: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及预计最后交易日期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退市整理
期为三十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9 日(最后交易日期为
预计时间,公司后续将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另行通知)。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其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行情揭示、公开信息等其他交易事项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首个交易日、前二十五个交易日的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不筹划、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2021-04-02] (000662)天夏退: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七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退  公告编码:2021-025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
            第七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62)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被摘牌。
  2、在退市整理期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即使达到 1 元面值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亦不能改变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结束后被摘牌。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9.1 的规定,公司申请重新上市应该符合的条件包括最近三年公司无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正值且累计超过三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等。
  4、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62)属于深股通特别证券(深股通特别证券是指,曾是深股通股票,后根据《深股通业务实施办法》被调出深股通股票范围的股票,具体名单详见联交所网站),深股通投资者不能买入只能卖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进入股转系统后,深股通投资者可能无法进行股票转让,提请深股通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此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天夏”)已被申请破产清算,现处于努力和解,终止破产程序阶段,并未正式进入破产清算流程,但能否达成和解,终止破产程序进行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在退市
整理期交易30个工作日后公司股票将被摘牌。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1】197 号)。鉴于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的相关
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000662
  2、证券简称:天夏退
  3、涨跌幅限制: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及预计最后交易日期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退市整理
期为三十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9 日(最后交易日期为
预计时间,公司后续将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另行通知)。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其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行情揭示、公开信息等其他交易事项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首个交易日、前二十五个交易日的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不筹划、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2021-04-01] (000662)天夏退: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六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退    公告编码:2021-024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
            第六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62)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被摘牌。
    2、在退市整理期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即使达到 1 元面值以上,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亦不能改变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结束后被摘牌。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9.1 的规定,
公司申请重新上市应该符合的条件包括最近三年公司无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正值且累计超过三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等。
    4、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62)属于深股通特别证券(深股通特别证券是指,曾是深股通股票,后根据《深股通业务实施办法》被调出深股通股票范围的股票,具体名单详见联交所网站),深股通投资者不能买入只能卖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进入股转系统后,深股通投资者可能无法进行股票转让,提请深股通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此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天夏”)已被申请破产清算,现处于努力和解,终止破产程序阶段,并未正式进入破产清算流程,但能否达成和解,终止破产程序进行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在退市
整理期交易30个工作日后公司股票将被摘牌。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1】197 号)。鉴于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的相关
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000662
    2、证券简称:天夏退
    3、涨跌幅限制: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及预计最后交易日期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退市整理
期为三十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9 日(最后交易日期为
预计时间,公司后续将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另行通知)。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其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行情揭示、公开信息等其他交易事项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首个交易日、前二十五个交易日的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不筹划、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日

[2021-03-25] (000662)天夏退: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退 公告编码:2021-023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 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62)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被摘牌。
    2、在退市整理期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即使达到 1 元面值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亦不能改变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结束后被摘牌。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9.1 的规定,
    公司申请重新上市应该符合的条件包括最近三年公司无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正值且累计超过三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等。
    4、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62)属于深股通特别证券(深股通特别证券是指,曾是深股通股票,后根据《深股通业务实施办法》被调出深股通股票范围的股票,具体名单详见联交所网站),深股通投资者不能买入只能卖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进入股转系统后,深股通投资者可能无法进行股票转让,提请深股通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此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存在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天夏”)已被申请破产清算,现处于努力和解,终止破产程序阶段,并未正式进入破产清算流程,但能否达成和解,终止破产程序进行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在退市整理期交易30个工作日后公司股票将被摘牌。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1】197 号)。鉴于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的相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000662
    2、证券简称:天夏退
    3、涨跌幅限制: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及预计最后交易日期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9 日(最后交易日期为预计时间,公司后续将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另行通知)。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其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行情揭示、公开信息等其他交易事项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首个交易日、前二十五个交易日的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不筹划、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2021-03-18] (000662)天夏退: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退 公告编码:2021-022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 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62)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被摘牌。
    2、在退市整理期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即使达到 1 元面值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亦不能改变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结束后被摘牌。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9.1 的规定,
    公司申请重新上市应该符合的条件包括最近三年公司无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正值且累计超过三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等。
    4、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62)属于深股通特别证券(深股通特别证券是指,曾是深股通股票,后根据《深股通业务实施办法》被调出深股通股票范围的股票,具体名单详见联交所网站),深股通投资者不能买入只能卖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进入股转系统后,深股通投资者可能无法进行股票转让,提请深股通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此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存在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天夏”)已被申请破产清算,现处于努力和解,终止破产程序阶段,并未正式进入破产清算流程,但能否达成和解,终止破产程序进行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在退市整理期交易30个工作日后公司股票将被摘牌。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1】197 号)。鉴于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的相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000662
    2、证券简称:天夏退
    3、涨跌幅限制: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及预计最后交易日期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9 日(最后交易日期为预计时间,公司后续将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另行通知)。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其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行情揭示、公开信息等其他交易事项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首个交易日、前二十五个交易日的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不筹划、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

[2021-03-11] (000662)天夏退: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退 公告编码:2021-021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62)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被摘牌。
    2、在退市整理期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即使达到 1 元面值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亦不能改变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结束后被摘牌。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9.1 的规定,
    公司申请重新上市应该符合的条件包括最近三年公司无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正值且累计超过三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等。
    4、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62)属于深股通特别证券(深股通特别证券是指,曾是深股通股票,后根据《深股通业务实施办法》被调出深股通股票范围的股票,具体名单详见联交所网站),深股通投资者不能买入只能卖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进入股转系统后,深股通投资者可能无法进行股票转让,提请深股通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此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存在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天夏”)已被申请破产清算,现处于努力和解,终止破产程序阶段,并未正式进入破产清算流程,但能否达成和解,终止破产程序进行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在退市整理期交易30个工作日后公司股票将被摘牌。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1】197 号)。鉴于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的相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000662
    2、证券简称:天夏退
    3、涨跌幅限制: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及预计最后交易日期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9 日(最后交易日期为预计时间,公司后续将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另行通知)。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其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行情揭示、公开信息等其他交易事项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首个交易日、前二十五个交易日的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不筹划、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1日

[2021-03-04] (000662)天夏退: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退 公告编码:2021-020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 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62)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被摘牌。
    2、在退市整理期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即使达到 1 元面值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亦不能改变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结束后被摘牌。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9.1 的规定,
    公司申请重新上市应该符合的条件包括最近三年公司无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正值且累计超过三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等。
    4、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62)属于深股通特别证券,深股通投资者不能买入只能卖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进入股转系统后,深股通投资者可能无法进行股票转让,提请深股通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此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存在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天夏”)已被申请破产清算,现处于努力和解,终止破产程序阶段,并未正式进入破产清算流程,但能否达成和解,终止破产程序进行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在退市整理期交易30个工作日后公司股票将被摘牌。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1】197 号)。鉴于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证券代码:000662
    2、证券简称:天夏退
    3、涨跌幅限制: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及预计最后交易日期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9 日(最后交易日期为预计时间,公司后续将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另行通知)。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其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行情揭示、公开信息等其他交易事项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首个交易日、前二十五个交易日的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不筹划、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4日

[2021-02-26] (000662)*ST天夏: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退 公告编码:2021-019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 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62)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被摘牌。
    2、在退市整理期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即使达到 1 元面值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亦不能改变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结束后被摘牌。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9.1 的规定,
    公司申请重新上市应该符合的条件包括最近三年公司无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正值且累计超过三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等。
    4、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62)属于深股通特别证券,深股通投资者不能买入只能卖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进入股转系统后,深股通投资者可能无法进行股票转让,提请深股通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此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存在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天夏”)已被申请破产清算,现处于努力和解,终止破产程序阶段,并未正式进入破产清算流程,但能否达成和解,终止破产程序进行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在退市整理期交易30个工作日后公司股票将被摘牌。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1】197 号)。鉴于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现将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000662
    2、证券简称:天夏退
    3、涨跌幅限制: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及预计最后交易日期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9 日(最后交易日期为预计时间,公司后续将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另行通知)。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其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行情揭示、公开信息等其他交易事项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首个交易日、前二十五个交易日的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不筹划、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2021-02-19] (000662)*ST天夏: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ST天夏 公告编码:2021-017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1]19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一、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简称:*ST 天夏
    3、证券代码:000662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公司(证券代码:000662)因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2.1 条第(四)项、第 14.2.5 条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2021 年 2 月 1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2 月 26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退市整理期间以及终止上市后续有关工作
    三、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该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委托该机构提供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以下简称“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时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办理好股票终止上市后的相关事宜。
    四、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联系地址:梧州市新兴二路137号
    3、电话: 0571-87753750
    4、邮箱: master@teamaxsc.com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18日

[2021-02-19] (000662)*ST天夏: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管理期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ST天夏 公告编码:2021-018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1】197 号)。鉴于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现将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000662
    2、证券简称:天夏退
    3、涨跌幅限制: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及预计最后交易日期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9 日(最后交易日期为预计时间,公司后续将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另行通知)。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其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行情揭示、公开信息等其他交易事项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首个交易日、前二十五个交易日的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不筹划、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1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01-16] (000662)*ST天夏:关于对深圳证劵交易所《事先告知书》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ST天夏 公告编码:2021-017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劵交易所《事先告知书》回复的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事先告知书》内容如下: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你公司在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1月13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2.1条第(四)款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你公司有权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事先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我司将尽快落实是否申请听证,持续关注后续发展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2021-01-16] (000662)*ST天夏:关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股权变更暨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ST天夏 公告编码:2021-016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股权变更
    暨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收到持股5%以上大股东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恒越”)的股权转让协议通知,锦州恒越持股51%的大股东发生变更,梁国坚先生及其关联公司与锦州恒越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人关系。后续于2021年1月14日收到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股份转让已完成。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有股份数量(万股)
    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锦州恒越
    占股5%以上的大股东
    12,812.9
    11.72%
    二、 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转让方:
    梁国坚,男,国籍中国,转让前占股锦州恒越股份51%,转让后占股0%。
    受让方:
    王维,男,国籍中国,受让前占股锦州恒越股份0%,受让后占股51%。
    三、对我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
    因梁国坚先生并不再持有锦州恒越股份且不存在关联关系,暂时无法判断我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我司将持续关注后续发展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
    《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2021-01-14] (000662)*ST天夏: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ST天夏 公告编码:2021-014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自2021年1月14日(周四)开市起停牌,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2021 年 1 月 13 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 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1年1月14日(周四)开市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根据第14.2.5条的规定,在收到事先告知书后,如公司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进行听证,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将在听证程序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形成审核意见,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2021年 1月 13 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 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2.1 条之(四)款规定,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2.3 条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2.4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第14.2.1条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
    本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
    事先告知书。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本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及时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2.5条规定,上市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本章第六节的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对于新规施行前(含施行当日)收盘价低于1元的股票,新规施行前后股票收盘价连续低于1元的交易日连续计算;按照前述情形计算,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公司股票在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按照原规则及原配套业务规则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本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核意见;上市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本所上市委员会在听证程序结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形成上述审核意见。
    本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按照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

[2021-01-14] (000662)*ST天夏: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ST天夏 公告编码:2021-015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天夏、证券代码:000662)在 2021年1月11日、1月12日、1月13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3.97%,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通过书面、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向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核实,关注并对下列事项作出核实结论: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重大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因近日披露了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性提示公告。详见公司 2020年12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7日、2021年1月8日、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12日、2021年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十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除此之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经查询,在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涉及其他应披露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已披露的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月 14 日

[2021-01-13] (000662)*ST天夏: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十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ST天夏 公告编码:2021-012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十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1、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已连续 19 个交易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2021 年 1 月 12 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 1 元),截止公告日收盘价为 0.58 元/股,未来下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会高于面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2、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此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存在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股票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3、公司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天夏”)已被申请破产清算,现处于努力和解,终止破产程序阶段,并未正式进入破产清算流程,但能否达成和解,终止破产程序进行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关于公司所收到的《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12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 第 20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29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50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 201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112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 50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126 号)目前相关函件正在进一步的核实和确认中,我公司正在积极组织人员尽快处理,但是由于需要核实的事项比较繁杂,人手比较紧缺,客观条件有一定的困难,回复处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9个交易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2021年 1月 12 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 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2.1 条之(四)款规定,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
    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2.3 条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2.4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第14.2.1条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
    本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本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及时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2.5条规定,上市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本章第六节的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对于新规施行前(含施行当日)收盘价低于1元的股票,新规施行前后股票收盘价连续低于1元的交易日连续计算;按照前述情形计算,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公司股票在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按照原规则及原配套业务规则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本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核意见;上市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本所上市委员会在听证程序结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形成上述审核意见。
    本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密切关注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7日、2021年1月8日、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敬请广大投资者仔细全面阅读公司近期披露的公告,重点关注相关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

[2021-01-13] (000662)*ST天夏:关于股东司法拍卖股权完成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ST天夏 公告编码:2021-013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司法拍卖股权完成过户的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广州市天吻娇颜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吻娇颜”)送达的《资金合并对账单》,天吻娇颜通过司法拍卖受让股份事宜已办妥相关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转让情况
    2020 年 12 月 30 日天吻娇颜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恒越”)所持有的46,542,091股*ST天夏股票,占公司总股本4.26%。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披露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有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
    二、过户情况
    天吻娇颜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前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上述股份过户手续,并取得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临江大道证券营业部出具的《资金合并对账单》。
    三、备查文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临江大道证券营业部出具的《资金合并对账单》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

[2021-01-12] (000662)*ST天夏: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ST天夏 公告编码:2021-011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1、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已连续 18 个交易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2021 年 1 月 11 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 1 元),截止公告日收盘价为 0.61 元/股,未来连续两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会高于面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2、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此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存在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股票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3、公司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天夏”)已被申请破产清算,现处于努力和解,终止破产程序阶段,并未正式进入破产清算流程,但能否达成和解,终止破产程序进行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关于公司所收到的《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12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 第 20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29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50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 201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112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 50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126 号)目前相关函件正在进一步的核实和确认中,我公司正在积极组织人员尽快处理,但是由于需要核实的事项比较繁杂,人手比较紧缺,客观条件有一定的困难,回复处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8个交易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2021年 1月 11 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 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2.1 条之(四)款规定,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
    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2.3 条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2.4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第14.2.1条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
    本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本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及时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2.5条规定,上市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本章第六节的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对于新规施行前(含施行当日)收盘价低于1元的股票,新规施行前后股票收盘价连续低于1元的交易日连续计算;按照前述情形计算,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公司股票在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按照原规则及原配套业务规则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本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核意见;上市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本所上市委员会在听证程序结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形成上述审核意见。
    本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密切关注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7日、2021年1月8日、2021年1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敬请广大投资者仔细全面阅读公司近期披露的公告,重点关注相关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

[2021-01-11] (000662)*ST天夏: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ST天夏 公告编码:2021-010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1、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已连续 17 个交易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2021 年 1 月 8 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 1 元),截止公告日收盘价为 0.64 元/股,未来连续三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会高于面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2、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此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存在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股票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3、公司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天夏”)已被申请破产清算,现处于努力和解,终止破产程序阶段,并未正式进入破产清算流程,但能否达成和解,终止破产程序进行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关于公司所收到的《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12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 第 20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29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50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 201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112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 50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126 号)目前相关函件正在进一步的核实和确认中,我公司正在积极组织人员尽快处理,但是由于需要核实的事项比较繁杂,人手比较紧缺,客观条件有一定的困难,回复处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7个交易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2021年 1月 8 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 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2.1 条之(四)款规定,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
    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2.3 条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2.4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第14.2.1条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
    本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本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及时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2.5条规定,上市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本章第六节的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本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核意见;上市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本所上市委员会在听证程序结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形成上述审核意见。
    本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密切关注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7日、2021年1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敬请广大投资者仔细全面阅读公司近期披露的公告,重点关注相关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1日

[2021-01-11] (000662)*ST天夏: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ST天夏 公告编码:2021-011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天夏、证券代码:000662)在 2021年1月6日、1月7日、1月8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4.88%,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通过书面、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向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核实,关注并对下列事项作出核实结论: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重大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因近日披露了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性提示公告。详见公司 2020年12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7日、2021年1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除此之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在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涉及其他应披露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已披露的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月 11 日

[2021-01-08] (000662)*ST天夏: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ST天夏 公告编码:2021-009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1、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已连续 16 个交易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2021 年 1 月 7 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 1 元),截止公告日收盘价为 0.67 元/股,未来连续四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会高于面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
    2、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此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存在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股票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3、公司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天夏”)已被申请破产清算,现处于努力和解,终止破产程序阶段,并未正式进入破产清算流程,但能否达成和解,终止破产程序进行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关于公司所收到的《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12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 第 20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29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50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 201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112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 50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126 号)目前相关函件正在进一步的核实和确认中,我公司正在积极组织人员尽快处理,但是由于需要核实的事项比较繁杂,人手比较紧缺,客观条件有一定的困难,回复处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6个交易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2021年 1月 7 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 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2.1 条之(四)款规定,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
    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2.3 条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2.4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第14.2.1条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
    本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本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及时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2.5条规定,上市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本章第六节的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本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核意见;上市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本所上市委员会在听证程序结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形成上述审核意见。
    本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密切关注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敬请广大投资者仔细全面阅读公司近期披露的公告,重点关注相关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8日

[2021-01-07] (000662)*ST天夏: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ST天夏 公告编码:2021-008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股价已连续 15 个交易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2021 年 1 月 6 日) 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 1 元),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2、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此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存在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股票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3、公司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天夏”)已被申请破产清算,现处于努力和解,终止破产程序阶段,并未正式进入破产清算流程,但能否达成和解,终止破产程序进行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关于公司所收到的《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12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 第 20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29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50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 201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112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 50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126 号)目前相关函件正在进一步的核实和确认中,我公司正在积极组织人员尽快处理,但是由于需要核实的事项比较繁杂,人手比较紧缺,客观条件有一定的困难,回复处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5个交易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2021年 1月 6 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 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2.1 条之(四)款规定,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
    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2.3 条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2.4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第14.2.1条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
    本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本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及时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2.5条规定,上市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本章第六节的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本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核意见;上市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本所上市委员会在听证程序结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形成上述审核意见。
    本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面对当前的经营形势。同时,公司管理层正在积极推动恢复公司生产经营,为后续公司的持续经营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将密切关注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敬请广大投资者仔细全面阅读公司近期披露的公告,重点关注相关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7日

[2021-01-06] (000662)*ST天夏: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ST天夏 公告编码:2021-006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股价已连续 14 个交易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2021 年 1 月 5 日) 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 1 元),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2、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此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存在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股票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3、公司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天夏”)已被申请破产清算,现处于努力和解,终止破产程序阶段,并未正式进入破产清算流程,但能否达成和解,终止破产程序进行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关于公司所收到的《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12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 第 20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29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50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 201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112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 50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126 号)目前相关函件正在进一步的核实和确认中,我公司正在积极组织人员尽快处理,但是由于需要核实的事项比较繁杂,人手比较紧缺,客观条件有一定的困难,回复处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4个交易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2021年 1月 5 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 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2.1 条之(四)款规定,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
    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2.3 条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2.4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第14.2.1条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
    本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本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及时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4.2.5条规定,上市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本章第六节的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本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核意见;上市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本所上市委员会在听证程序结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形成上述审核意见。
    本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面对当前的经营形势。同时,公司管理层正在积极推动恢复公司生产经营,为后续公司的持续经营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将密切关注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敬请广大投资者仔细全面阅读公司近期披露的公告,重点关注相关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

[2021-01-06] (000662)*ST天夏: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ST天夏 公告编码:2021-007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天夏、证券代码:000662)在 2021年1月4日、1月5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62%,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通过书面、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向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核实,关注并对下列事项作出核实结论: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重大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因近日披露了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性提示公告。详见公司 2020 年 12月 30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除此之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在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涉及其他应披露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已披露的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月 6 日

[2021-01-05] (000662)*ST天夏: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ST天夏 公告编码:2021-004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股价已连续 13 个交易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2021 年 1 月 4 日) 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 1 元),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2、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此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存在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股票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3、公司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天夏”)已被申请破产清算,现处于努力和解,终止破产程序阶段,并未正式进入破产清算流程,但能否达成和解,终止破产程序进行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关于公司所收到的《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12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 第 20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29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50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 201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112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 50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126 号)目前相关函件正在进一步的核实和确认中,我公司正在积极组织人员尽快处理,但是由于需要核实的事项比较繁杂,人手比较紧缺,客观条件有一定的困难,回复处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3个交易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2021年 1月 4 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 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之(十八)款规定,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
    易 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 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1 条的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公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3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23 条规定,自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后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26 条规定,退市整理期届满 的次一交易日,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面对当前的经营形势。同时,公司管理层正在积极推动恢复公司生产经营,为后续公司的持续经营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将密切关注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敬请广大投资者仔细全面阅读公司近期披露的公告,重点关注相关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5日

[2021-01-04] (000662)*ST天夏: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ST天夏 公告编码:2020-070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股价已连续 12 个交易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 1 元),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2、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此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存在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股票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3、公司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天夏”)已被申请破产清算,现处于努力和解,终止破产程序阶段,并未正式进入破产清算流程,但能否达成和解,终止破产程序进行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关于公司所收到的《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12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 第 20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29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50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 201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112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 50 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 126 号)目前相关函件正在进一步的核实和确认中,我公司正在积极组织人员尽快处理,但是由于需要核实的事项比较繁杂,人手比较紧缺,客观条件有一定的困难,回复处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1个交易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31 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 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之(十八)款规定,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
    易 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 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1 条的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公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3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23 条规定,自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后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26 条规定,退市整理期届满 的次一交易日,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面对当前的经营形势。同时,公司管理层正在积极推动恢复公司生产经营,为后续公司的持续经营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将密切关注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敬请广大投资者仔细全面阅读公司近期披露的公告,重点关注相关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2021-01-04] (000662)*ST天夏: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ST天夏 公告编码:2020-071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天夏、证券代码:000662)在 2020年12月30日、12月31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3.12%,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通过书面、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向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核实,关注并对下列事项作出核实结论: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重大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因近日披露了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性提示公告。详见公司 2020 年 12月 30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除此之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在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涉及其他应披露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已披露的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月 4 日

[2020-12-31] (000662)*ST天夏: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ST天夏 公告编码:2020-069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风险提示:
    本次拍卖成功,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不产生重要影响。
    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拍卖余款、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恒越”)持有的公司 46,542,091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锦州恒越所持公司股份的 26.2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6%)已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至 30 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拍卖。上述股份拍卖属于第一次拍卖。本次拍卖进展情况如下:
    一、拍卖主要内容
    2020 年 12 月 29 日,锦州恒越持有的公司46,542,091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锦州恒越所持公司股份的 26.2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6%)已被司法拍卖。本次拍卖成功后锦州恒越持有公司股份 130,853,6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7%。根据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查询得知,广州市天吻娇颜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吻娇颜”)过竞买号 31155556 以最高价 37,883,420.97 元竞得上述股票。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拍卖前,锦州恒越持有公司股份 177,395,7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23%;如本次拍卖成功后,锦州恒越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为 130,853,627 股(股份性质:无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7%;本次股份拍卖前,天吻娇颜未持有公司股份;如本次拍卖成功后,天吻娇颜持有公司股份 46,542,0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6%。(天吻娇颜与我公司非控股股东广西索芙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芙特”)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不产生重要影响。
    2、买受人竞得股份的减持需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 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3、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拍卖余款、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股权变更 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网络竞拍成功确认书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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