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609什么时候复牌?-中迪投资停牌最新消息
≈≈*ST中迪000609≈≈(更新:22.02.24)
[2022-02-24]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审计项目合伙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2-13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审计项目合伙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审计项目合伙人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事务所《关于变更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度审计项目项目合伙人的函》,立信事务所原指派的公司 2021 年度审计项目合伙人张福建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现指派张金华女士为项目合伙人,负责公司 2021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发生变化。变更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金华女士、季妍女士。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信息
张金华女士,200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或
挂牌公司审计工作,从 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金华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3 份。
张金华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及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变更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项目项目合伙人的
函》;
2、项目合伙人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01-29]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2-12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项 目 本会计年度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约 40,000万元–约 20,000 万元 亏损:29,916.48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约 36,000万元–约 16,000 万元 亏损:31,916.04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约 1.34元/股–0.67 元/股 亏损:1.00元/股
营业收入 约 75,000万元–80,000 万元 10,619.77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约 73,500万元–78,500 万元 8,798.79 万元
项 目 本会计年度末 上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约 84,919万元–104,919万元 124,919.17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
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但亏损幅度仍然较大,主要原因是:
1、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达州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中迪·花熙樾”
项目 4-7 号楼实现完工交房确认收入,因此本报告期实现的收入较上年度大幅增加。2、受国内宏观经济环境、房地产行业环境、房地产调控信贷政策等因素叠加影响,公司开发在售的房地产项目价格在报告期内进一步下跌,存在减值迹象,本报告期预计需要补提存货跌价准备。目前,相关房地产存货的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
入低于 1 亿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 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规定的情形,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若公司 2021 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或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
披露工作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条规定任一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已就前述可能面临终止上
市风险的事项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发布了风险提示公告,并在《2021 年年度报
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3、由于公司开发在售的房地产项目价格在报告期内进一步下跌,房地产存货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沟通进行存货减值测试,并已经聘请了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地产存货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补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及补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
上述存货减值测试结果可能对 2021 年度业绩有重大影响,但由于存货减值
测试和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4 、 本 公 司 指定 的 信 息 披露 媒 体 为《 证 券 时报 》 以 及 巨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5]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无偿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2-10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无偿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为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鸿富创”)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 443 万元的无偿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
鉴于润鸿富创直接持有本公司 71,144,800 股,占本公司 23.77%的股份,为
本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属于关联交易。同时,公司与润鸿富创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人民币 758 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就本次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其它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2、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1 日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4、合伙企业份额:30,000 万元
5、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巨匠兴恒科技有限公司
6、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六路 8 号联达大厦 2501-2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池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润鸿富创合伙情况
广州巨匠兴恒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润鸿富创 51%的出资额,北京沐泽溪科技中
心(有限合伙)持有润鸿富创 49%的出资额
9、润鸿富创实际控制情况
自然人吴珺女士通过其控制下企业四川赛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润鸿富创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巨匠兴恒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故,自然人吴珺女士为润鸿富创实际控制方。
10、经营情况
鉴于润鸿富创成立于 2021 年 11 月,尚未实际开展业务。
11、润鸿富创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借款事项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 443 万元整的无偿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
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润鸿富创的无偿财务资助,旨在进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减轻公司资金压力,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截止目前,包括本次交易在内,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润鸿富创已累计发生的
关联交易金额为503万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李光金已收到关于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无偿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的文件,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接受公司关联方无偿财务资助,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同时,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于前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表示一致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李光金审议了关于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无偿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无偿财务资助,有利于缓解本公司资金压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该议案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于前述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七、备查文件
1、中迪投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迪投资独立董事关于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无偿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中迪投资独立董事关于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无偿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润鸿富创签署的《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5]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2-09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了召开第十届董
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22 年 1 月 21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公司 6 名董事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无偿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无偿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1]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公司关联方相关交易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2-08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方相关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事项概述
成都和宸盈佳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辰盈佳”)为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投资、公司”)关联方,本公司持有和辰盈佳 6%的有限合伙份额。云南弘兴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弘兴”)为和辰盈佳持股 95%的控股子公司,云南弘兴另一股东曲靖世纪天盛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天盛”)持有其 5%的股权。云南弘兴法定代表人刘翔先生曾任
中迪投资监事职务,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该职务。有关前
述投资情况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发布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成都和宸盈佳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于近日获悉云南弘兴股东和辰盈佳、世纪天盛与苏州协鑫珩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协鑫”)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苏州协鑫拟通过收购、增资的方式取得云南弘兴 51%的股权。
二、《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方
甲方一:成都和宸盈佳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二:曲靖世纪天盛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协鑫珩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系云南弘兴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股东,甲方有意将持有的目标公司的部分股权转给乙方,并配合乙方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取得目标公司的控股权。
乙方有意通过股权收购与增资扩股的形式取得目标公司的控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交易”),乙方最终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比例为 51%。
2、甲方声明
目标公司拥有会泽县金牛厂磷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采矿权,采矿权证编号为:C53000002013096110135809,矿区范围内详查探获的磷矿资源总量
1.6 亿吨,证载磷矿石资源量 4922.49 万吨,P2O5 平均品位 22.26%,项目生产
规模为 200 万吨/年,矿区面积 5.3981 平方公里。目标公司目前已向曲靖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申请办理采矿权的延期手续。
3、交易的前提条件
乙方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完成对目标公司的进一步尽职调查并出具独立的尽职调查报告;项目通过乙方内部投资收益要求,乙方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本次收购交易。
4、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
在满足本框架协议所有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受让甲方持有目标公司的 40%股权。目标公司取得采矿证且乙方按约定受让股权后,乙方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乙方持有目标公司 51%的股权,甲方持有目标公司 49%的股权。
5、排他期
本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双方在本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的合作是排他的。甲方(包括甲方的关联方、代理或中介机构)承诺不与任何第三方就本框架协议涉及的合作事宜以任何形式进行商谈或签署任何协议、意向等。
6、其他事宜
本框架协议条款表明双方合作的基本意愿,双方在本框架协议签署后应进一步协商,双方就本项目合作的具体权利义务以最终协议/合同的条款约定为准。
本框架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6 个月,除非本框架协议被双方签署的其他协议/合同所替代或者双方同意延长其有效期。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鉴于本次交易事项中,苏州协鑫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2、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事项的有关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22-01-18]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公司权益变动事项股份完成过户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2-07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权益变动事项股份完成过户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投资、公司”)已收到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鸿富创”)提供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北京市第二
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10 时止(延时的
除外)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产融”)持有的本公司 71,144,800 股无
限售流通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3.77%。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12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分别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所持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润鸿富创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竞得
该部分股份,并已取得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权益变动事项的提示
性的公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公告,说明了公司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涉及的各项内容。
二、股份过户及控制权变更情况
(一)股份过户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收到润鸿富创提供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所涉 71,144,800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 23.77%的股份已经过户至润鸿富创名下,过户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
(二)公司控制权变更情况
在完成前述股份过户后,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成为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本公司 71,144,8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3.77%的股份,吴珺女士成为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7]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2-06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4 月 29 日,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公司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 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规定的情形,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停牌一天,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复牌后,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
中迪”,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60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条规定:“上
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2021 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或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披露工作触及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 2021 年度最终的财务数据,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经
审计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截止目前,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及《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的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将在《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3]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公司权益变动事项的提示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2-02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权益变动事项的提示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将直接持有公司 71,14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77%的股份,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 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拟由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 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拟由李勤先生变更为吴珺 女士。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 过户登记手续,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北京市第二中级 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29日10时至2021年11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产融”)持有的公司71,144,8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77%。本次拍卖已按期进行,于2021年11月30日由广东润 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鸿富创”)以最高应价胜出。截至 目前,本次司法拍卖的双方均已取得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 书》,润鸿富创可持该裁定书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
若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完成,润鸿富创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71,144,800股,占 上市公司23.77%的股份。润鸿富创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吴珺女士将成为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制权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为中迪产融,实际控制人为李勤先生,具体
情况如下: 李 勤
100%
西藏中迪实业有限公司
99%
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3.77%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东拟变更为润鸿富创,实际控制人拟变更为吴珺女士,具体情况如下:
吴 珺 贾小平
99% 1%
四川赛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
广州巨匠兴恒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沐泽溪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51% 49%
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23.77%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权益变动存在的风险
1、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由各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2、本次权益变动后,润鸿富创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71,144,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3.77%的股份,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吴珺女士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3、综合前述情况,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有部分手续需办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2日
[2022-01-13] (000609)*ST中迪: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中迪
股票代码:000609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杉板桥路1号
通讯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杉板桥路 1 号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2 年 1 月 1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备查文件......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2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ST 中迪、中迪投资、上市 指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润鸿富创 指 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迪产融所持有的中迪投资71,144,800股,占中迪投资
总股本23.77%,占其所持中迪投资股份总数100%的股份,
于2021年11月29日10时至2021年11月30日10时在北京市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
卖。2021年11月30日,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
伙)在本次司法拍卖中以最高应价胜出。截至目前,本
次司法拍卖双方均已取得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
具的《执行裁定书》。
北京二中院 指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杉板桥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勤
注册资本 50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8MA6CPB2N6F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经营范围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
金融活动)
经营期限 2017 年 5 月 4 日至长期
主要股东 西藏中迪实业有限公司持有中迪产融 99%股权,西藏龙盛祥实业有限公司
持有中迪产融 1%的股权
通讯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杉板桥路 1 号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迪产融主要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它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
1 李勤 无 男 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2 刘斌 无 男 经理 中国 中国 否
3 李力军 无 男 监事 中国 中国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中迪产融所持有的中迪投资 71,144,800 股,占中迪投资总股本 23.77%,占其所
持中迪投资股份总数 100%的股份,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10 时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
2021 年 11 月 30 日,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在本次司法拍卖中以
最高应价胜出。截至目前,本次司法拍卖双方均已取得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法院裁定,属于被动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中迪投资 71,144,800 股股份、占上
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23.77%。
本次权益变动如最终实施完成,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再持有中迪投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中迪产融所持有的中迪投资 71,144,800 股,占中迪投资总股本 23.77%,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10 时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
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
2021 年 11 月 30 日,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在本次司法拍卖中以
最高应价胜出。截至目前,本次司法拍卖双方均已取得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如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完毕,中迪产融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润鸿富创将持有本公司 71,14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3.77%的股份,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吴珺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2018 年 6月 27 日,中迪产融将其持有的中迪投资 54,444,385 股股份予以质押,
质权人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6 日,中迪产融将其持有的中迪投资 16,700,415 股股份予以质押,
质权人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完成后,中迪产融直接持有的中迪投资 71,144,8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23.77%的股份,已全部质押。
2020 年 11 月 16 日,因相关债务问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了中迪产融持有的中迪投资 71,144,800 股股份。
2021 年 10 月 27 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
布竞买公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标的物: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中迪证券代码:000609)7,114.48 万股。
2021 年 11 月 30 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竞价结果确认书》:广东
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 中迪证券代码 000609)7,114.48 万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2021 年 12 月 29 日,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京 02 执恢
37 号”《执行裁定书》:“一、解除对被执行人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中迪证券代码:000609)71,144,800股票(及相应红利)的冻结措施。”经过司法解除冻结等程序后,标的股份将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四、其他权益变动披露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审核申请,转让双方可按约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第五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没
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2022-01-13] (000609)*ST中迪: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中迪
股票代码:000609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六路 8 号联达大厦 2501-2
通讯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六路 8号联达大厦 2501-2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 1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2
第五节 资金来源...... 15
第六节 后续计划...... 16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18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2
第九节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 23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4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29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3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1
财务顾问声明...... 32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3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简称 指 全称及注释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ST 中 指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09
迪、中迪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润鸿富创 指 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广州巨匠 指 广州巨匠兴恒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沐泽溪 指 北京沐泽溪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四川赛银 指 四川赛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迪产融 指 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润鸿富创通过参与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公开拍卖取得上市
公司 71,144,800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州巨匠兴恒科技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吴珺)
认缴出资总额 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1-11-01
住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2501-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0MA57CXQU9G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
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生物质
经营范围 能技术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
发;电池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
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期限 长期
通讯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2501-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架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润鸿富创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州巨匠持有润鸿富创 51%的合伙份额,并为润鸿富创的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润鸿富创的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广州巨匠兴恒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珺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7-3-3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翰景路1号金星大厦5楼G50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9JXWR2P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金属材料销售;有色
经营范围 金属合金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资源再生
利用技术研发;电池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
经营期限 2017-03-03至长期
通讯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翰景路1号金星大厦5楼G504
2、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为吴珺女士。情况如下:
姓名 吴珺
国籍 中国
性别 女
出生日期 1975年12月1日
是否拥有境外居留权 否
身份证号码 51030419751201****
学历 本科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广州巨匠无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其他企业。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实际控制人吴珺女士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主要企业情
况如下:
序 注册资 实控人任职
号 公司名称 本(万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情况
元)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联
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网络技术服
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
四川赛银企 基础软件开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广告 法定代表
1 业管理有限 6,000.00 吴珺持股 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 人,经理,执
公司 99% 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谷物销 行董事,股
售;豆及薯类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 东
食品);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游
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新鲜
蔬菜零售;新鲜水果零售;服装服饰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法定代表
四川众易优 吴珺持股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人,经理,执
2 佰信息技术 3,000.00 100%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信息 行董事,股
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东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
序 注册资
[2022-01-05]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变更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2-01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鉴于公司与 《中国证券报》所签订的信息披露服务协议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自即日起,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变更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中国证券报》以往提供的优质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4日
[2021-12-30]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1-139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若本次拍卖最终成功,可能存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对公司生 产经营管理不产生重要影响。
2、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股份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 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再 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29日10时至 2021年11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 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产融”) 持有的公司71,144,8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77%。本次拍卖 已按期进行,于2021年11月30日由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最高应 价胜出。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收到买受人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提供 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1)京02执恢37号), 买受人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可持该裁定书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待本次拍卖股份最终完成过户后,中迪产融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拍卖后可能存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买受人已取得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因此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股份过户登记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本次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9日
[2021-12-03]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中迪 公告编号:2021-138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林兰女士的辞职报告,林兰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林兰女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的辞职报告自提交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在辞去前述职务后,林兰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林兰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林兰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新的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12-02]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中迪 公告编号:2021-137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609,证券简称:*ST中迪)于2021年11月29日、11月30日、12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现阶段,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产融”)持有的公司71,144,8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100%,占公司总股本23.77%的股份将于2021年11月29日10时至2021年11月30日10时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目前,前述拍卖已于2021年11月30日完成,中迪产融所持有的公司71,144,8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100%,占公司总股本23.77%的股份,由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竞得。公司就此事项于2021年12月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进展公告》。
截至目前,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1年4月2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公司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14.3.1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规定的情形,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4月29日停牌一天,自2021年4月30日复牌后,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中迪”,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609”。
3、公司控股股东中迪产融所持公司股份拍卖事项已于2021年11月30日完成,此次拍卖尚需履行缴付拍卖成交款项、法院裁定、股份过户等手续,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同时本次拍卖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本次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日
[2021-12-01]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中迪 公告编号:2021-136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1、若本次拍卖最终成功,可能存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不产生重要影响。
2、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拍卖余款、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股份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29日10时至2021年11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产融”)持有的公司71,144,8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77%。本次拍卖已按期进行,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价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结果
根据淘宝网络司法拍卖网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司法拍卖竞价结果具体如下:
用户姓名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通过竞买号H5371于2021年11月30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中迪 代码000609)7114.48万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人民币255,039,879.04元(大写:贰亿伍仟伍佰零叁万玖仟捌佰柒拾玖元肆分)。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本次拍卖前后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拍卖前,中迪产融持有本公司71,14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77%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在本次拍卖后,中迪产融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待本次拍卖股份最终完成过户后,中迪产融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拍卖后可能存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阿里拍卖平台上发布的《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等有关规定,买受人应于2021年12月10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待法院确认后,携带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资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及时办理相应过户手续。因此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份过户登记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本次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1-06]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为公司借款事项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中迪 公告编号:2021-135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借款事项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迪投资”)因资金需求,
与上海煜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煜赛”)签订《借款合同》,由上海煜
赛向中迪投资提供人民币 1,500 万元的借款,期限为 1 年,固定年利率为 10%。
中迪投资将所持有的青岛康平高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平铁科”)
股份中的 1,570.68 万股,占康平铁科总股本 9.59%的股份质押给上海煜赛,为
前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二、质押标的公司情况
青岛康平高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岛康平高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6,376 万元。
3、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郝晨阳。
5、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锦宏东路 33 号。
6、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青岛康平 4,888.8 万股,占康平铁科总股本
29.85%的股份。为本公司参股公司。
7、经营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月 31 日,康平铁科总资产 50,898.77 万元,净资产 29,313.57
万元,总负债 21,585.20 万元;2020 年 1-12 月,康平铁科实现营业收入 26,333.67
万元,净利润 438.78 万元。(前述 2020 年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康平铁科总资产 47,726.25 万元,净资产 29,706.43
万元,总负债 18,019.83 万元;2021 年 1-6 月,康平铁科实现营业收入 9,859.18
万元,净利润 392.86 万元。(前述 2021 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海煜赛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为上海煜赛向公司提供的人民币1,500万元借款,以公司持有的康平铁科1,570.68万股,占康平铁科总股本9.59%的股份提供质押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除本次事项外,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已审批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300,000 万元,总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77.2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0.16%。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7,566.7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9.98%,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2.09%。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2,964.65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6.22%,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40%。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2021-10-29]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中迪 公告编号:2021-134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股票代
码:000609,证券简称:*ST 中迪)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10 月 27 日、10 月
2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业务以房地产投资、股权投资为主要发展方向。现阶段,公司内外
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根据阿里拍卖·司法网站上公示信息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成都
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 71,14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3.77%,占
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 100%的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将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 10 时
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阿里
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再次进行公开拍卖。前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
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截至目前,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
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公司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 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规定的情形,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处理。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停牌一天,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复牌后,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 中迪”,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609”。
3、公司控股股东中迪产融所持公司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还涉及竞拍、缴款、股份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9]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1-133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产融”) 持有的71,144,800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将在“阿里拍卖·司 法”(https://sf.taobao.com/010/01)被再次进行公开拍卖,司法拍卖涉及股 份占中迪产融持有本公司股份总额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3.77%。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本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股份变更过 户等环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若本次拍卖成功,可能存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对公司生产经 营管理不产生重要影响。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于 2021年9月8日、9月23日、10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控股股 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6 日10时至2021年9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 拍卖公司控股股东中迪产融持有的公司71,144,8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23.77%。2021年9月7日,在公开拍卖中前述股份由成都众兴合业企业管 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最高应价胜出。截止2021年10月27日,由于竞买方未能 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全部拍卖余款,前述股份将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进 行拍卖。现将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阿里拍卖·司法网站上公示信息查询,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将于2021年11月29日10时至2021年11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
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公司控股股东中迪产融持有的公司71,144,800股无
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77%,截至本公告日,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
额的100%。
1、司法拍卖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本次涉及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到期日 拍卖人 原因
大股东及其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成都中迪产融投 2021年11月 2021年11月 北京市第 债权
资集团有限公司 是 71,144,800 100% 23.77% 29日10时 30日10时 二中级人 纠纷
民法院
合计 —— 71,144,800 100% 23.77% —— —— —— ——
2、拍卖公告内容
详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sf.taobao.com/010/01)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控股股东所持股份累计冻结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冻结股 占其持 占公司 冻结/轮候冻结
股东名称 (股) 比例 数(股) 有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冻结情况
比例 比例
成都中迪产融投 71,144,800 23.77% 71,144,800 100% 23.77% 2020年11月16日 司法冻结
资集团有限公司 71,140,000 99.99% 23.77% 2021年2月26日 轮候冻结
合计 71,144,800 23.77% —— —— —— —— ——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中迪产融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
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拍
卖事项暂时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3、本次被拍卖股份数量占中迪产融持有本公司股份总额的100%,该等股份
的司法处置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4、截止本公告日,尚未收到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拍卖事项相关法律文书。公司也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目前,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还涉及竞拍、缴款、股份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刊登于阿里拍卖·司法网站的有关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中迪 证券代码:000609)7114.48万股的竞买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8日
[2021-10-26] (000609)*ST中迪: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1-127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了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2021 年 10 月 25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通
讯方式召开,公司六名董事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该议案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
[2021-10-26] (000609)*ST中迪: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1-128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监事会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了召开第十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2021 年 10 月 25 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通
讯方式召开,公司三名监事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
[2021-10-26] (000609)*ST中迪: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9元
每股净资产: 3.746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93%
营业总收入: 5310.37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17亿元
[2021-10-22]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1-126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成功,可能存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 管理不产生重要影响。
2、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拍卖余款、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股权变更 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 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6日10时至2021 年9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 络平台公开拍卖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产融”)持有 的公司71,144,8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77%。
2021年9月7日,中迪产融持有的公司71,14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77% 的股份,由成都众兴合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众兴”) 在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公司就前述事项于2021年9月8日、9月23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 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本公司尚未取得成都众兴支付拍卖余款进展的相关信息,截止
2021年10月20日收盘后的公司股东名册中,中迪产融依然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待本次拍卖股份最终完成过户后,控股股东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拍卖后可能存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鉴于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权过户登记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本次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1日
[2021-10-19]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中迪 公告编号:2021-125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股票代
码:000609,证券简称:*ST 中迪)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10 月 15 日、10 月
1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业务以房地产投资、股权投资为主要发展方向。现阶段,公司内外
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上发布了《关于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于 2021 年 7 月 24 日、8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目前,公司拟筹划的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拍卖控
制权企业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达州绵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
事项。目前,公司重组事项处于暂停阶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
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迪产融”)持有的公司 71,144,8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
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 23.77%的股份将于 2021 年 9 月 6 日 10 时至 2021 年 9
月 7 日 10 时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
目前,前述拍卖已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完成,中迪产融所持有的公司 71,144,8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 23.77%的股份,由成都众兴
合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竞得。公司就此事项于 2021 年 9 月 8 日、9
月 23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截至目前,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公司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 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规定的情形,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处理。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停牌一天,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复牌后,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 中迪”,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609”。
3、公司控股股东中迪产融所持公司股份拍卖事项已于2021年9月7日完成,此次拍卖尚需履行缴付拍卖成交款项、法院裁定、股份过户等手续,具有一定不
确定性。同时本次拍卖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本次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8 日
[2021-10-15]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2021年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1-124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1)2021 年 1-9 月业绩预告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13,000 万元至 11,000 万元 亏损:2,930.89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43 元/股至 0.37 元/股 亏损:0.10 元/股
(2)2021 年 7-9 月业绩预告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4,582 万元至 2,582 万元 亏损:2,331.81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5 元/股至 0.09 元/股 亏损:0.08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因下属房地产项目公司预售房产尚未实现完工交付并确认收
入,以及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导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
同期减少且亏损较上年同期扩大。
四、风险提示
1、因公司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
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14.3.5 条的相关规定,在 2021 年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前述财务数据为本公司初步核算的预测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13]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中迪 公告编号:2021-123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股票代
码:000609,证券简称:*ST 中迪)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10 月 11 日、10 月 1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业务以房地产投资、股权投资为主要发展方向。现阶段,公司内外
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上发布了《关于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于 2021 年 7 月 24 日、8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目前,公司拟筹划的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拍卖控
制权企业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达州绵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
事项。目前,公司重组事项处于暂停阶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
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迪产融”)持有的公司 71,144,8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
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 23.77%的股份将于 2021 年 9 月 6 日 10 时至 2021 年 9
月 7 日 10 时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
目前,前述拍卖已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完成,中迪产融所持有的公司 71,144,8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 23.77%的股份,由成都众兴
合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竞得。公司就此事项于 2021 年 9 月 8 日、9
月 23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截至目前,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公司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 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规定的情形,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处理。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停牌一天,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复牌后,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 中迪”,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609”。
3、公司控股股东中迪产融所持公司股份拍卖事项已于 2021 年 9月 7 日完成,
此次拍卖尚需履行缴付拍卖成交款项、法院裁定、股份过户等手续,具有一定不
确定性。同时本次拍卖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本次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
[2021-09-29]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中迪 公告编号:2021-122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股票代
码:000609,证券简称:*ST 中迪)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9 月 27 日、9 月 2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业务以房地产投资、股权投资为主要发展方向。现阶段,公司内外
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上发布了《关于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于 2021 年 7 月 24 日、8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目前,公司拟筹划的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拍卖控
制权企业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达州绵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
事项。目前,公司重组事项处于暂停阶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
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迪产融”)持有的公司 71,144,8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
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 23.77%的股份将于 2021 年 9 月 6 日 10 时至 2021 年 9
月 7 日 10 时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
目前,前述拍卖已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完成,中迪产融所持有的公司 71,144,8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 23.77%的股份,由成都众兴合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竞得。此次拍卖尚需履行缴付拍卖成交款项、
法院裁定、股份过户等手续。公司就此事项于 2021 年 9 月 8 日、9 月 23 日在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截至目前,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公司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 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规定的情形,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处理。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停牌一天,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复牌后,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 中迪”,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609”。
3、公司控股股东中迪产融所持公司股份拍卖事项已于 2021 年 9月 7 日完成,
此次拍卖尚需履行缴付拍卖成交款项、法院裁定、股份过户等手续,具有一定不
确定性。同时本次拍卖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本次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1-09-28]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000609 证券代码:*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1-119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了召开第十届董
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21 年 9 月 27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 6 名董事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目前,鉴于张孝诚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其担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何锋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五年。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该议案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7 日
[2021-09-28]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1-120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孝诚先生的书面
辞职报告,张孝诚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原担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孝诚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张孝诚先生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职务。
截至目前,张孝诚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经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董事会聘任何锋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 2026 年 9 月 26 日。
何锋先生简历如下:
何锋,男,1981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客户经
理、团队主管;2013 年至今,在成都万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宏翔控股有限公司、天府兴蓉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历任首席金融官、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
何锋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7 日
[2021-09-23]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1-118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成功,可能存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 管理不产生重要影响。
2、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拍卖余款、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股权变更 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 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6日10时至2021 年9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 络平台公开拍卖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产融”)持有 的公司71,144,8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77%。
2021年9月7日,中迪产融持有的公司71,14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77% 的股份,由成都众兴合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众兴”) 在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公司就前述事项于2021年9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 的进展公告》。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就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经公司与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核实后,确认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买方成都众兴尚未支付股份拍卖款,相关余款支付,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要求需于2021年9月30日下午17时前缴纳。除前述缴纳余款外,本次拍卖尚需履行法院裁定、股份过户等后续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待本次拍卖股份最终完成过户后,控股股东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拍卖后可能存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鉴于本次拍卖余款支付期限变动,竞买方应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按照法院规定的时间期限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成功支付全款后由竞买方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及时办理相应过户手续。因此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权过户登记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本次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2日
[2021-09-17]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中迪 公告编号:2021-117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股票代
码:000609,证券简称:*ST 中迪)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9 月 15 日、9 月 1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业务以房地产投资、股权投资为主要发展方向。现阶段,公司内外
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上发布了《关于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于 2021 年 7 月 24 日、8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目前,公司拟筹划的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拍卖控
制权企业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达州绵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
事项。目前,公司重组事项处于暂停阶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
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迪产融”)持有的公司 71,144,8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
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 23.77%的股份将于 2021 年 9 月 6 日 10 时至 2021 年 9
月 7 日 10 时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
目前,前述拍卖已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完成,中迪产融所持有的公司 71,144,8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 23.77%的股份,由成都众兴
合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竞得。公司就此事项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在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此次拍卖尚需履行缴付拍卖成交款项、法院裁定、股份过户等手续。
截至目前,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公司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 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规定的情形,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处理。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停牌一天,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复牌后,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 中迪”,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609”。
3、公司控股股东中迪产融所持公司股份拍卖事项已于2021年9月7日完成,此次拍卖尚需履行缴付拍卖成交款项、法院裁定、股份过户等手续,具有一定不
确定性。同时本次拍卖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本次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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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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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4]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审计项目合伙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2-13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审计项目合伙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审计项目合伙人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事务所《关于变更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度审计项目项目合伙人的函》,立信事务所原指派的公司 2021 年度审计项目合伙人张福建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现指派张金华女士为项目合伙人,负责公司 2021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发生变化。变更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金华女士、季妍女士。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信息
张金华女士,200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或
挂牌公司审计工作,从 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金华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3 份。
张金华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及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变更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项目项目合伙人的
函》;
2、项目合伙人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01-29]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2021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2-12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项 目 本会计年度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约 40,000万元–约 20,000 万元 亏损:29,916.48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约 36,000万元–约 16,000 万元 亏损:31,916.04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约 1.34元/股–0.67 元/股 亏损:1.00元/股
营业收入 约 75,000万元–80,000 万元 10,619.77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约 73,500万元–78,500 万元 8,798.79 万元
项 目 本会计年度末 上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约 84,919万元–104,919万元 124,919.17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
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但亏损幅度仍然较大,主要原因是:
1、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达州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中迪·花熙樾”
项目 4-7 号楼实现完工交房确认收入,因此本报告期实现的收入较上年度大幅增加。2、受国内宏观经济环境、房地产行业环境、房地产调控信贷政策等因素叠加影响,公司开发在售的房地产项目价格在报告期内进一步下跌,存在减值迹象,本报告期预计需要补提存货跌价准备。目前,相关房地产存货的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
入低于 1 亿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 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规定的情形,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若公司 2021 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或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
披露工作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条规定任一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已就前述可能面临终止上
市风险的事项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发布了风险提示公告,并在《2021 年年度报
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3、由于公司开发在售的房地产项目价格在报告期内进一步下跌,房地产存货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沟通进行存货减值测试,并已经聘请了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地产存货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补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及补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
上述存货减值测试结果可能对 2021 年度业绩有重大影响,但由于存货减值
测试和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4 、 本 公 司 指定 的 信 息 披露 媒 体 为《 证 券 时报 》 以 及 巨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25]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无偿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2-10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无偿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为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鸿富创”)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 443 万元的无偿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
鉴于润鸿富创直接持有本公司 71,144,800 股,占本公司 23.77%的股份,为
本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属于关联交易。同时,公司与润鸿富创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人民币 758 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就本次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其它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2、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1 日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4、合伙企业份额:30,000 万元
5、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巨匠兴恒科技有限公司
6、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六路 8 号联达大厦 2501-2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池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润鸿富创合伙情况
广州巨匠兴恒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润鸿富创 51%的出资额,北京沐泽溪科技中
心(有限合伙)持有润鸿富创 49%的出资额
9、润鸿富创实际控制情况
自然人吴珺女士通过其控制下企业四川赛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润鸿富创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巨匠兴恒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故,自然人吴珺女士为润鸿富创实际控制方。
10、经营情况
鉴于润鸿富创成立于 2021 年 11 月,尚未实际开展业务。
11、润鸿富创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借款事项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 443 万元整的无偿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
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润鸿富创的无偿财务资助,旨在进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减轻公司资金压力,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截止目前,包括本次交易在内,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润鸿富创已累计发生的
关联交易金额为503万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李光金已收到关于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无偿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的文件,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接受公司关联方无偿财务资助,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同时,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于前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表示一致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李光金审议了关于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无偿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无偿财务资助,有利于缓解本公司资金压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该议案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于前述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七、备查文件
1、中迪投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迪投资独立董事关于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无偿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中迪投资独立董事关于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无偿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润鸿富创签署的《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5]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2-09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了召开第十届董
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22 年 1 月 21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公司 6 名董事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无偿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无偿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022-01-21]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公司关联方相关交易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2-08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方相关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事项概述
成都和宸盈佳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辰盈佳”)为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投资、公司”)关联方,本公司持有和辰盈佳 6%的有限合伙份额。云南弘兴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弘兴”)为和辰盈佳持股 95%的控股子公司,云南弘兴另一股东曲靖世纪天盛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天盛”)持有其 5%的股权。云南弘兴法定代表人刘翔先生曾任
中迪投资监事职务,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该职务。有关前
述投资情况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发布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成都和宸盈佳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于近日获悉云南弘兴股东和辰盈佳、世纪天盛与苏州协鑫珩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协鑫”)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苏州协鑫拟通过收购、增资的方式取得云南弘兴 51%的股权。
二、《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方
甲方一:成都和宸盈佳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二:曲靖世纪天盛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协鑫珩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系云南弘兴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股东,甲方有意将持有的目标公司的部分股权转给乙方,并配合乙方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取得目标公司的控股权。
乙方有意通过股权收购与增资扩股的形式取得目标公司的控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交易”),乙方最终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比例为 51%。
2、甲方声明
目标公司拥有会泽县金牛厂磷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采矿权,采矿权证编号为:C53000002013096110135809,矿区范围内详查探获的磷矿资源总量
1.6 亿吨,证载磷矿石资源量 4922.49 万吨,P2O5 平均品位 22.26%,项目生产
规模为 200 万吨/年,矿区面积 5.3981 平方公里。目标公司目前已向曲靖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申请办理采矿权的延期手续。
3、交易的前提条件
乙方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完成对目标公司的进一步尽职调查并出具独立的尽职调查报告;项目通过乙方内部投资收益要求,乙方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本次收购交易。
4、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
在满足本框架协议所有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受让甲方持有目标公司的 40%股权。目标公司取得采矿证且乙方按约定受让股权后,乙方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乙方持有目标公司 51%的股权,甲方持有目标公司 49%的股权。
5、排他期
本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双方在本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的合作是排他的。甲方(包括甲方的关联方、代理或中介机构)承诺不与任何第三方就本框架协议涉及的合作事宜以任何形式进行商谈或签署任何协议、意向等。
6、其他事宜
本框架协议条款表明双方合作的基本意愿,双方在本框架协议签署后应进一步协商,双方就本项目合作的具体权利义务以最终协议/合同的条款约定为准。
本框架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6 个月,除非本框架协议被双方签署的其他协议/合同所替代或者双方同意延长其有效期。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鉴于本次交易事项中,苏州协鑫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2、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事项的有关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22-01-18]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公司权益变动事项股份完成过户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2-07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权益变动事项股份完成过户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投资、公司”)已收到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鸿富创”)提供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北京市第二
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10 时止(延时的
除外)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产融”)持有的本公司 71,144,800 股无
限售流通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3.77%。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12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分别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所持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润鸿富创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竞得
该部分股份,并已取得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权益变动事项的提示
性的公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公告,说明了公司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涉及的各项内容。
二、股份过户及控制权变更情况
(一)股份过户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收到润鸿富创提供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所涉 71,144,800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 23.77%的股份已经过户至润鸿富创名下,过户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
(二)公司控制权变更情况
在完成前述股份过户后,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成为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本公司 71,144,8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3.77%的股份,吴珺女士成为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2022-01-17]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2-06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4 月 29 日,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公司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 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规定的情形,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停牌一天,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复牌后,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
中迪”,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60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条规定:“上
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2021 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或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披露工作触及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 2021 年度最终的财务数据,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经
审计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截止目前,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及《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的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将在《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2022-01-13]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公司权益变动事项的提示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2-02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权益变动事项的提示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将直接持有公司 71,14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77%的股份,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 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拟由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 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拟由李勤先生变更为吴珺 女士。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 过户登记手续,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北京市第二中级 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29日10时至2021年11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产融”)持有的公司71,144,8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77%。本次拍卖已按期进行,于2021年11月30日由广东润 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鸿富创”)以最高应价胜出。截至 目前,本次司法拍卖的双方均已取得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 书》,润鸿富创可持该裁定书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
若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完成,润鸿富创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71,144,800股,占 上市公司23.77%的股份。润鸿富创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吴珺女士将成为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制权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为中迪产融,实际控制人为李勤先生,具体
情况如下: 李 勤
100%
西藏中迪实业有限公司
99%
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3.77%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东拟变更为润鸿富创,实际控制人拟变更为吴珺女士,具体情况如下:
吴 珺 贾小平
99% 1%
四川赛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
广州巨匠兴恒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沐泽溪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51% 49%
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23.77%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权益变动存在的风险
1、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由各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2、本次权益变动后,润鸿富创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71,144,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3.77%的股份,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吴珺女士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3、综合前述情况,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有部分手续需办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2日
[2022-01-13] (000609)*ST中迪: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中迪
股票代码:000609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杉板桥路1号
通讯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杉板桥路 1 号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2 年 1 月 1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备查文件......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2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ST 中迪、中迪投资、上市 指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润鸿富创 指 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迪产融所持有的中迪投资71,144,800股,占中迪投资
总股本23.77%,占其所持中迪投资股份总数100%的股份,
于2021年11月29日10时至2021年11月30日10时在北京市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
卖。2021年11月30日,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
伙)在本次司法拍卖中以最高应价胜出。截至目前,本
次司法拍卖双方均已取得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
具的《执行裁定书》。
北京二中院 指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杉板桥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勤
注册资本 50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8MA6CPB2N6F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经营范围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
金融活动)
经营期限 2017 年 5 月 4 日至长期
主要股东 西藏中迪实业有限公司持有中迪产融 99%股权,西藏龙盛祥实业有限公司
持有中迪产融 1%的股权
通讯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杉板桥路 1 号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迪产融主要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它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
1 李勤 无 男 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2 刘斌 无 男 经理 中国 中国 否
3 李力军 无 男 监事 中国 中国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中迪产融所持有的中迪投资 71,144,800 股,占中迪投资总股本 23.77%,占其所
持中迪投资股份总数 100%的股份,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10 时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
2021 年 11 月 30 日,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在本次司法拍卖中以
最高应价胜出。截至目前,本次司法拍卖双方均已取得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法院裁定,属于被动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中迪投资 71,144,800 股股份、占上
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23.77%。
本次权益变动如最终实施完成,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再持有中迪投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中迪产融所持有的中迪投资 71,144,800 股,占中迪投资总股本 23.77%,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10 时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
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
2021 年 11 月 30 日,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在本次司法拍卖中以
最高应价胜出。截至目前,本次司法拍卖双方均已取得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如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完毕,中迪产融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润鸿富创将持有本公司 71,14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3.77%的股份,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吴珺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2018 年 6月 27 日,中迪产融将其持有的中迪投资 54,444,385 股股份予以质押,
质权人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6 日,中迪产融将其持有的中迪投资 16,700,415 股股份予以质押,
质权人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完成后,中迪产融直接持有的中迪投资 71,144,8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23.77%的股份,已全部质押。
2020 年 11 月 16 日,因相关债务问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了中迪产融持有的中迪投资 71,144,800 股股份。
2021 年 10 月 27 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
布竞买公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标的物: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中迪证券代码:000609)7,114.48 万股。
2021 年 11 月 30 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竞价结果确认书》:广东
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 中迪证券代码 000609)7,114.48 万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2021 年 12 月 29 日,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京 02 执恢
37 号”《执行裁定书》:“一、解除对被执行人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中迪证券代码:000609)71,144,800股票(及相应红利)的冻结措施。”经过司法解除冻结等程序后,标的股份将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四、其他权益变动披露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审核申请,转让双方可按约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第五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没
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2022-01-13] (000609)*ST中迪: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中迪
股票代码:000609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六路 8 号联达大厦 2501-2
通讯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六路 8号联达大厦 2501-2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 1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2
第五节 资金来源...... 15
第六节 后续计划...... 16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18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2
第九节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 23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4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29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3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1
财务顾问声明...... 32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3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简称 指 全称及注释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ST 中 指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09
迪、中迪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润鸿富创 指 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广州巨匠 指 广州巨匠兴恒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沐泽溪 指 北京沐泽溪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四川赛银 指 四川赛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迪产融 指 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润鸿富创通过参与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公开拍卖取得上市
公司 71,144,800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州巨匠兴恒科技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吴珺)
认缴出资总额 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1-11-01
住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2501-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0MA57CXQU9G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
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生物质
经营范围 能技术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
发;电池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
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期限 长期
通讯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2501-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架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润鸿富创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州巨匠持有润鸿富创 51%的合伙份额,并为润鸿富创的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润鸿富创的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广州巨匠兴恒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珺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7-3-3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翰景路1号金星大厦5楼G50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9JXWR2P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金属材料销售;有色
经营范围 金属合金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资源再生
利用技术研发;电池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
经营期限 2017-03-03至长期
通讯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翰景路1号金星大厦5楼G504
2、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为吴珺女士。情况如下:
姓名 吴珺
国籍 中国
性别 女
出生日期 1975年12月1日
是否拥有境外居留权 否
身份证号码 51030419751201****
学历 本科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广州巨匠无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其他企业。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实际控制人吴珺女士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主要企业情
况如下:
序 注册资 实控人任职
号 公司名称 本(万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情况
元)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联
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网络技术服
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
四川赛银企 基础软件开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广告 法定代表
1 业管理有限 6,000.00 吴珺持股 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 人,经理,执
公司 99% 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谷物销 行董事,股
售;豆及薯类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 东
食品);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游
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新鲜
蔬菜零售;新鲜水果零售;服装服饰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法定代表
四川众易优 吴珺持股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人,经理,执
2 佰信息技术 3,000.00 100%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信息 行董事,股
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东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
序 注册资
[2022-01-05]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变更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2-01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鉴于公司与 《中国证券报》所签订的信息披露服务协议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自即日起,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变更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中国证券报》以往提供的优质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4日
[2021-12-30]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1-139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若本次拍卖最终成功,可能存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对公司生 产经营管理不产生重要影响。
2、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股份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 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再 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29日10时至 2021年11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 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产融”) 持有的公司71,144,8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77%。本次拍卖 已按期进行,于2021年11月30日由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最高应 价胜出。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收到买受人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提供 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1)京02执恢37号), 买受人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可持该裁定书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待本次拍卖股份最终完成过户后,中迪产融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拍卖后可能存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买受人已取得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因此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股份过户登记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本次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9日
[2021-12-03]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中迪 公告编号:2021-138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林兰女士的辞职报告,林兰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林兰女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的辞职报告自提交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在辞去前述职务后,林兰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林兰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林兰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新的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12-02]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中迪 公告编号:2021-137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609,证券简称:*ST中迪)于2021年11月29日、11月30日、12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现阶段,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产融”)持有的公司71,144,8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100%,占公司总股本23.77%的股份将于2021年11月29日10时至2021年11月30日10时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目前,前述拍卖已于2021年11月30日完成,中迪产融所持有的公司71,144,8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100%,占公司总股本23.77%的股份,由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竞得。公司就此事项于2021年12月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进展公告》。
截至目前,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1年4月2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公司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14.3.1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规定的情形,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4月29日停牌一天,自2021年4月30日复牌后,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中迪”,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609”。
3、公司控股股东中迪产融所持公司股份拍卖事项已于2021年11月30日完成,此次拍卖尚需履行缴付拍卖成交款项、法院裁定、股份过户等手续,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同时本次拍卖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本次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日
[2021-12-01]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中迪 公告编号:2021-136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1、若本次拍卖最终成功,可能存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不产生重要影响。
2、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拍卖余款、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股份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29日10时至2021年11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产融”)持有的公司71,144,8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77%。本次拍卖已按期进行,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价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结果
根据淘宝网络司法拍卖网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司法拍卖竞价结果具体如下:
用户姓名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通过竞买号H5371于2021年11月30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中迪 代码000609)7114.48万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人民币255,039,879.04元(大写:贰亿伍仟伍佰零叁万玖仟捌佰柒拾玖元肆分)。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本次拍卖前后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拍卖前,中迪产融持有本公司71,14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77%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在本次拍卖后,中迪产融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待本次拍卖股份最终完成过户后,中迪产融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拍卖后可能存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阿里拍卖平台上发布的《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等有关规定,买受人应于2021年12月10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待法院确认后,携带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资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及时办理相应过户手续。因此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份过户登记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本次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30日
[2021-11-06]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为公司借款事项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中迪 公告编号:2021-135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借款事项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迪投资”)因资金需求,
与上海煜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煜赛”)签订《借款合同》,由上海煜
赛向中迪投资提供人民币 1,500 万元的借款,期限为 1 年,固定年利率为 10%。
中迪投资将所持有的青岛康平高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平铁科”)
股份中的 1,570.68 万股,占康平铁科总股本 9.59%的股份质押给上海煜赛,为
前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二、质押标的公司情况
青岛康平高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岛康平高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6,376 万元。
3、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郝晨阳。
5、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锦宏东路 33 号。
6、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青岛康平 4,888.8 万股,占康平铁科总股本
29.85%的股份。为本公司参股公司。
7、经营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月 31 日,康平铁科总资产 50,898.77 万元,净资产 29,313.57
万元,总负债 21,585.20 万元;2020 年 1-12 月,康平铁科实现营业收入 26,333.67
万元,净利润 438.78 万元。(前述 2020 年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康平铁科总资产 47,726.25 万元,净资产 29,706.43
万元,总负债 18,019.83 万元;2021 年 1-6 月,康平铁科实现营业收入 9,859.18
万元,净利润 392.86 万元。(前述 2021 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海煜赛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为上海煜赛向公司提供的人民币1,500万元借款,以公司持有的康平铁科1,570.68万股,占康平铁科总股本9.59%的股份提供质押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除本次事项外,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已审批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300,000 万元,总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77.2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0.16%。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7,566.7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9.98%,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2.09%。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2,964.65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6.22%,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40%。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2021-10-29]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中迪 公告编号:2021-134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股票代
码:000609,证券简称:*ST 中迪)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10 月 27 日、10 月
2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业务以房地产投资、股权投资为主要发展方向。现阶段,公司内外
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根据阿里拍卖·司法网站上公示信息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成都
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 71,14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3.77%,占
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 100%的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将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 10 时
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阿里
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再次进行公开拍卖。前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
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截至目前,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
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公司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 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规定的情形,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处理。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停牌一天,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复牌后,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 中迪”,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609”。
3、公司控股股东中迪产融所持公司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还涉及竞拍、缴款、股份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10-29]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1-133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产融”) 持有的71,144,800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将在“阿里拍卖·司 法”(https://sf.taobao.com/010/01)被再次进行公开拍卖,司法拍卖涉及股 份占中迪产融持有本公司股份总额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3.77%。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本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股份变更过 户等环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若本次拍卖成功,可能存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对公司生产经 营管理不产生重要影响。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于 2021年9月8日、9月23日、10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控股股 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6 日10时至2021年9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 拍卖公司控股股东中迪产融持有的公司71,144,8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23.77%。2021年9月7日,在公开拍卖中前述股份由成都众兴合业企业管 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最高应价胜出。截止2021年10月27日,由于竞买方未能 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全部拍卖余款,前述股份将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进 行拍卖。现将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再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阿里拍卖·司法网站上公示信息查询,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将于2021年11月29日10时至2021年11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
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公司控股股东中迪产融持有的公司71,144,800股无
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77%,截至本公告日,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
额的100%。
1、司法拍卖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本次涉及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到期日 拍卖人 原因
大股东及其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成都中迪产融投 2021年11月 2021年11月 北京市第 债权
资集团有限公司 是 71,144,800 100% 23.77% 29日10时 30日10时 二中级人 纠纷
民法院
合计 —— 71,144,800 100% 23.77% —— —— —— ——
2、拍卖公告内容
详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sf.taobao.com/010/01)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控股股东所持股份累计冻结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冻结股 占其持 占公司 冻结/轮候冻结
股东名称 (股) 比例 数(股) 有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冻结情况
比例 比例
成都中迪产融投 71,144,800 23.77% 71,144,800 100% 23.77% 2020年11月16日 司法冻结
资集团有限公司 71,140,000 99.99% 23.77% 2021年2月26日 轮候冻结
合计 71,144,800 23.77% —— —— —— —— ——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中迪产融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
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拍
卖事项暂时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3、本次被拍卖股份数量占中迪产融持有本公司股份总额的100%,该等股份
的司法处置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4、截止本公告日,尚未收到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拍卖事项相关法律文书。公司也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目前,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还涉及竞拍、缴款、股份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刊登于阿里拍卖·司法网站的有关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中迪 证券代码:000609)7114.48万股的竞买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8日
[2021-10-26] (000609)*ST中迪: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1-127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了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2021 年 10 月 25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通
讯方式召开,公司六名董事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该议案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
[2021-10-26] (000609)*ST中迪: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1-128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监事会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了召开第十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2021 年 10 月 25 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通
讯方式召开,公司三名监事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
[2021-10-26] (000609)*ST中迪: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9元
每股净资产: 3.746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93%
营业总收入: 5310.37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17亿元
[2021-10-22]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1-126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成功,可能存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 管理不产生重要影响。
2、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拍卖余款、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股权变更 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 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6日10时至2021 年9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 络平台公开拍卖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产融”)持有 的公司71,144,8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77%。
2021年9月7日,中迪产融持有的公司71,14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77% 的股份,由成都众兴合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众兴”) 在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公司就前述事项于2021年9月8日、9月23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 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本公司尚未取得成都众兴支付拍卖余款进展的相关信息,截止
2021年10月20日收盘后的公司股东名册中,中迪产融依然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待本次拍卖股份最终完成过户后,控股股东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拍卖后可能存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鉴于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权过户登记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本次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1日
[2021-10-19]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中迪 公告编号:2021-125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股票代
码:000609,证券简称:*ST 中迪)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10 月 15 日、10 月
1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业务以房地产投资、股权投资为主要发展方向。现阶段,公司内外
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上发布了《关于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于 2021 年 7 月 24 日、8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目前,公司拟筹划的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拍卖控
制权企业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达州绵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
事项。目前,公司重组事项处于暂停阶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
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迪产融”)持有的公司 71,144,8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
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 23.77%的股份将于 2021 年 9 月 6 日 10 时至 2021 年 9
月 7 日 10 时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
目前,前述拍卖已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完成,中迪产融所持有的公司 71,144,8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 23.77%的股份,由成都众兴
合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竞得。公司就此事项于 2021 年 9 月 8 日、9
月 23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截至目前,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公司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 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规定的情形,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处理。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停牌一天,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复牌后,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 中迪”,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609”。
3、公司控股股东中迪产融所持公司股份拍卖事项已于2021年9月7日完成,此次拍卖尚需履行缴付拍卖成交款项、法院裁定、股份过户等手续,具有一定不
确定性。同时本次拍卖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本次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8 日
[2021-10-15]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2021年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1-124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1)2021 年 1-9 月业绩预告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13,000 万元至 11,000 万元 亏损:2,930.89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43 元/股至 0.37 元/股 亏损:0.10 元/股
(2)2021 年 7-9 月业绩预告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4,582 万元至 2,582 万元 亏损:2,331.81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5 元/股至 0.09 元/股 亏损:0.08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因下属房地产项目公司预售房产尚未实现完工交付并确认收
入,以及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导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
同期减少且亏损较上年同期扩大。
四、风险提示
1、因公司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
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14.3.5 条的相关规定,在 2021 年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前述财务数据为本公司初步核算的预测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10-13]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中迪 公告编号:2021-123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股票代
码:000609,证券简称:*ST 中迪)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10 月 11 日、10 月 1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业务以房地产投资、股权投资为主要发展方向。现阶段,公司内外
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上发布了《关于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于 2021 年 7 月 24 日、8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目前,公司拟筹划的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拍卖控
制权企业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达州绵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
事项。目前,公司重组事项处于暂停阶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
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迪产融”)持有的公司 71,144,8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
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 23.77%的股份将于 2021 年 9 月 6 日 10 时至 2021 年 9
月 7 日 10 时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
目前,前述拍卖已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完成,中迪产融所持有的公司 71,144,8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 23.77%的股份,由成都众兴
合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竞得。公司就此事项于 2021 年 9 月 8 日、9
月 23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截至目前,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公司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 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规定的情形,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处理。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停牌一天,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复牌后,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 中迪”,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609”。
3、公司控股股东中迪产融所持公司股份拍卖事项已于 2021 年 9月 7 日完成,
此次拍卖尚需履行缴付拍卖成交款项、法院裁定、股份过户等手续,具有一定不
确定性。同时本次拍卖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本次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
[2021-09-29]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中迪 公告编号:2021-122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股票代
码:000609,证券简称:*ST 中迪)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9 月 27 日、9 月 2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业务以房地产投资、股权投资为主要发展方向。现阶段,公司内外
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上发布了《关于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于 2021 年 7 月 24 日、8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目前,公司拟筹划的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拍卖控
制权企业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达州绵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
事项。目前,公司重组事项处于暂停阶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
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迪产融”)持有的公司 71,144,8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
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 23.77%的股份将于 2021 年 9 月 6 日 10 时至 2021 年 9
月 7 日 10 时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
目前,前述拍卖已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完成,中迪产融所持有的公司 71,144,8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 23.77%的股份,由成都众兴合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竞得。此次拍卖尚需履行缴付拍卖成交款项、
法院裁定、股份过户等手续。公司就此事项于 2021 年 9 月 8 日、9 月 23 日在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截至目前,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公司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 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规定的情形,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处理。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停牌一天,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复牌后,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 中迪”,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609”。
3、公司控股股东中迪产融所持公司股份拍卖事项已于 2021 年 9月 7 日完成,
此次拍卖尚需履行缴付拍卖成交款项、法院裁定、股份过户等手续,具有一定不
确定性。同时本次拍卖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本次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2021-09-28]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000609 证券代码:*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1-119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了召开第十届董
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21 年 9 月 27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 6 名董事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目前,鉴于张孝诚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其担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何锋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五年。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该议案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7 日
[2021-09-28]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1-120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孝诚先生的书面
辞职报告,张孝诚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原担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孝诚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张孝诚先生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职务。
截至目前,张孝诚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经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董事会聘任何锋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 2026 年 9 月 26 日。
何锋先生简历如下:
何锋,男,1981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客户经
理、团队主管;2013 年至今,在成都万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宏翔控股有限公司、天府兴蓉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历任首席金融官、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
何锋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7 日
[2021-09-23]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 中迪 公告编号:2021-118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成功,可能存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 管理不产生重要影响。
2、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拍卖余款、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股权变更 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 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6日10时至2021 年9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 络平台公开拍卖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产融”)持有 的公司71,144,8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77%。
2021年9月7日,中迪产融持有的公司71,14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77% 的股份,由成都众兴合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众兴”) 在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公司就前述事项于2021年9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 的进展公告》。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就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经公司与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核实后,确认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买方成都众兴尚未支付股份拍卖款,相关余款支付,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要求需于2021年9月30日下午17时前缴纳。除前述缴纳余款外,本次拍卖尚需履行法院裁定、股份过户等后续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待本次拍卖股份最终完成过户后,控股股东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拍卖后可能存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鉴于本次拍卖余款支付期限变动,竞买方应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按照法院规定的时间期限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成功支付全款后由竞买方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及时办理相应过户手续。因此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权过户登记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本次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2日
[2021-09-17] (000609)*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中迪 公告编号:2021-117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股票代
码:000609,证券简称:*ST 中迪)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9 月 15 日、9 月 1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业务以房地产投资、股权投资为主要发展方向。现阶段,公司内外
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上发布了《关于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于 2021 年 7 月 24 日、8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目前,公司拟筹划的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拍卖控
制权企业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达州绵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
事项。目前,公司重组事项处于暂停阶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
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迪产融”)持有的公司 71,144,8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
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 23.77%的股份将于 2021 年 9 月 6 日 10 时至 2021 年 9
月 7 日 10 时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
目前,前述拍卖已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完成,中迪产融所持有的公司 71,144,8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 23.77%的股份,由成都众兴
合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竞得。公司就此事项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在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此次拍卖尚需履行缴付拍卖成交款项、法院裁定、股份过户等手续。
截至目前,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公司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 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规定的情形,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处理。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停牌一天,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复牌后,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 中迪”,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609”。
3、公司控股股东中迪产融所持公司股份拍卖事项已于2021年9月7日完成,此次拍卖尚需履行缴付拍卖成交款项、法院裁定、股份过户等手续,具有一定不
确定性。同时本次拍卖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本次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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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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