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518什么时候复牌?-四环生物停牌最新消息
≈≈四环生物000518≈≈(更新:22.02.19)
[2022-02-19]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2-04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实际控制人陆克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17,616,846 股,截止公告日,累计质
押股份数量 306,99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96.65%,请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向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送达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7 号)所述,陆克平拥有陆宇、郁琴芬、孙现、
郁叙法、周军、张惠丰、徐瑞康、赵龙、许稚、陈建国、王洪明、孙一帆、江苏
德源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等账户的控制权,且其与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存在
一致行动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不晚于 2014 年 5 月 23 日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0-22 号公告)。
公司于今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陆克平先生部分股份的解除质押登记通知及质
押登记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总
东或第一大股 质押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份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 质权人
东及其一致行 数量 (万
比例(%) (%)
动人 股)
2019年3月 2022年2月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郁琴芬 是 2,100 20.13 2.04
21 日 17 日 公司无锡分行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登记 质押到期
质权人 用途
称 股股东或 押股数 持 股 司总 为限 为补 日 日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2-04 号
第一大股 (万 份比例 股本 售股 充
东及其一 股) (%) 比例 质押
致行动人 (%)
招商银行
2022 年 2 2023 年 1 股份有限 生产经营
郁琴芬 是 2,100 20.13 2.04 否 否
月 17 日 月 25 日 公司无锡 需要
分行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占已 占未
股东名 持股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持股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 质押
称 比例 份数量 份数量 份限售和 份限售和
比例 比例 股份 股份
(股) (股) 冻结数量 冻结数量
比例 比例
王洪明 144,138,3 14 144,130,0 144,130,0 99.99 14.00 0 0 0 0
94 00 00
104,318,7 10.1 78,860,00 99,860,00
郁琴芬 25 0 0 95.73 9.70 0 0 0 0
324
43,062,91 4.18 40,000,00 40,000,00
赵龙 8 0 0 92.89 3.89 0 0 0 0
27
26,096,80 2.53 23,000,00 23,000,00
陈建国 9 0 0 88.13 2.23 0 0 0 0
48
陆克平 317,616,8 30.8 285,990,0 306,990,0
合计持 46 00 00 96.65 29.82 0 0 0 0
有 5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1、此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主要用于为陆克平先生所
控制的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的生产经营融资授信提
供担保。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阳光集团的经营所得、自有或自筹资金。
2、未来半年内,陆克平先生持有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59,12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的 18.61%,占公司总股本的 5.74%,对应融资余额为 241,980 万元;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2-04 号
未来一年来,陆克平先生持有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97,59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30.73%,占公司总股本的 9.48%,对应融资余额为 248,980 万元。
陆克平先生及其所控制的企业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正常,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与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违规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此次股份质押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影响的情形。
5、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姓名:陆克平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新桥老街 XX 号
最近三年的主要任职情况: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执行董事。
其控制的核心企业为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及财务数据如下:
成立日期:1993 年 7 月 17 日
注册资本:195387.3000 万元
注册地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 18 号
经营范围:呢绒、毛纱、针织绒、绒线、羊毛衫、服装、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防静电工作服、防酸工作服、阻燃防护服)、针织品、装具、纺织工业专用设备及配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染整;洗毛;纺织原料(不含籽棉)、金属材料、建材、玻璃纺机配件、五金、电器、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的销售;饮用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销售;矿泉水、包装饮用水、饮料的生产、销售;光伏电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光伏电站系统建设;光伏发电;售电;光伏设备及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2-04 号
阳光集团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科目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2-02-11]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2-03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钱国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钱国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钱国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
职务。钱国双先生的原定任期为 2020 年 6 月 19 日至 2023 年 6 月 18 日,截至本
公告日,钱国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等相关规定,钱国双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或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钱国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完成补选工作。
钱国双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钱国双先生在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1-29]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2-02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亏损:约-6,600 万元至-3,30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
比去年同期下降约 2,729.51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341.80%至-220.90%
亏损:约-6,000 万元至-3,000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比去年同期下降约 2,754.67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317.81%至-208.91%
基本每股收益 约-0.0641 元至-0.0321 元 0.0265 元
营业收入 约 34,800 万元 50,539.94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约 34,650 万元 50,487.16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
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
司业绩同比下降;原全资子公司广西洲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因 2020 年度履行完
毕 2019 年度签订的全部林木与林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本报告期收入及利润同比
减少,且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出售了所持有的广西洲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
股权(详见公司临-2021-16 号公告)。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2-02 号
四、风险提示
公司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2021 年 3 月,
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1)苏 01 民初 856、857、859号民事起诉状,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被昆山市能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昆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起诉,诉讼金额合计为
26,596.84 万元(详见公司临-2021-07 号公告)。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诉讼的判决结果。公司已经与年审会计师就该事项进行了沟通,该事项可能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 2021 年度报告披露前,如因上述诉讼事项导致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
绩出现较大变动的,公司将及时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得出,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13]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2-01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12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主持人:郭煜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0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144,200,19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0060%。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144,138,39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4.00%;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9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61,8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6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2-01 号
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 144,184,8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894%;反对股 15,3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06%;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股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322%;反对股 15,3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06%;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聂梦龙、周赛对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1-12-31]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40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30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主持人:郭煜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计 6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145,294,19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4.112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145,257,59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4.1088%;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36,6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3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40 号
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 144,174,8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2296%;反对股 1,119,3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7704%;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3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51%;反对股1,119,3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7704%;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 145,294,0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9%;反对股 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1%;弃权股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 1,15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7954%;反对股 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1%;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三、审议并通过了《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股 144,144,1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2085%;反对股 1,150,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7915%;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 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40%;反对股 1,150,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7915%;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40 号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刘颖颖、聂梦龙对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28] (000518)四环生物: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39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 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1 月 4 日(星期二,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江阴市滨江东路 7 号。
7. 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39 号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三、会议登记方法
凡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本地股东请于2022年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时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
证),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和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证券部办
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于2022年1月11日前(含该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时间以抵达地时间为准。
四、其他
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滨江东路 7 号
邮政编码:214434
联系电话:0510-86408558
传 真:0510-86408558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7 日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39 号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 女士)代为出席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提案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提案 下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39 号
附件二、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18”,投票简称为“四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2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2 年 1 月 12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 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1-12-28]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36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27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电话方式发布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出席
会议董事应到 5 名,实到 5 名,分别为郭煜、强琦、徐小娟、刘卫、钱国双。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变更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28]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37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以电话方式发布了召开监事会的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分别为王雷、贡小莉、徐立科。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雷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28]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 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因公司发展战略、审计需求等原因,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等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2)、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53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46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4 人
(7)、业务规模: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26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2,193.00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 5,400 万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亚太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
(2)5 名从业人员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军,2000 年 10 月 16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1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9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
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新三板拟挂牌公司 IPO 审计报告 1 份。具备相应专
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王琳,200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 1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审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78 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小波,2021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 12 月开
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杨军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小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琳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
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 2021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2018 年至 2020
年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原事务所审计专业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公司发展战略、审计需求等原因,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未表示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审众环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中审亚太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变更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意见: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变更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中审亚太(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7日
[2021-12-15] (000518)四环生物: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 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江阴市滨江东路 7 号。
7. 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议案 1.00 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审议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0 审议《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
度》
三、会议登记方法
凡 现 场 参加 会 议的 股 东 ,本 地 股东 请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时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
书及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和出席人身份证到本
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于2021年12月29日前(含该日),以信函或
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时间以抵达地时间为准。
四、其他
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滨江东路 7 号
邮政编码:214434
联系电话:0510-86408558
传 真:0510-86408558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 女士)代为出席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
编码 下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审议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0 审议《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
作制度》
附件二、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18”,投票简称为“四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 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1-12-15]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33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14 日,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现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国家经济体改委体改生(1992)87 公司经国家经济体改委体改生(1992)87
号文和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2)62 号 号文和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2)62 号文批准,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在江苏省工 文批准,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业执照号为:3200001103579。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001381477183。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公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公
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并报国家有关主管 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并报国家有关主管
机构批准后,可以购回本公司的股票: 机构批准后,可以购回本公司的股票: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权激励;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股票的活动。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票的活动。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33 号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购回股份,可以选择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购回股份,可以通过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 决议。
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
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 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转让给职工。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
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
(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
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有表决权的股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之 份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或者其他日起六个月以内卖出,或者在卖出之日起六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之日起六个月以个月以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又买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 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
限制。 的,或者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 其他情形的除外。
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
诉讼。 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权性质的证券。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的,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
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
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33 号
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 公司不得无偿向股东或者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 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资产;不得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向股东或者 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 责任。
资产;不得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股东或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
者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 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他资产;不得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股东 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 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不得无正 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当理由放弃对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债权或 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承担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债务。公司与股 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之间提供资金、商品、服
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交易,应严格按照有关关
联交易的决策制度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
股股东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
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
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
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建立对大股东所持
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股
东侵占公司资产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
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
产。公司董事长作为‘占用即冻结’机制的
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协助
其做好‘占用即冻结工作’。对于发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
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的,公司董事会应当
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警告处
分,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应予以罢免,
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1、财务负责人在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
资产当天,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长;报告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占用股东名称、占用资产
名称、占用资产位置、占用时间、涉及金额、
拟要求清偿期限等;若发现存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
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情况的,财务负责人在书
面报告中还应当写明涉及董事或高级管理人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33 号
员姓名、协助或纵容控股 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侵占公司资产的情节、涉及董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拟处分决定等;
2、董事长根据财务负责人书面报告,敦促董
事会秘书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位董
事并召开紧急会议,审议要求控股股东清偿
的期限、涉及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决
定、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办理控股股东股份
冻结等相关事宜;关联董事在审议时应予以
回避;
[2021-12-15]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35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文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增补董事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文军先生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4 日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35 号
附件:
文军,男,1971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任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财务、财务负责人;现任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文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文军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文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1-12-15]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32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以电话方式发布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出席会
议董事应到 5 名,实到 5 名,分别为郭煜、强琦、徐小娟、刘卫、钱国双。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推选,会议选举文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目前,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32 号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
文军,男,1971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任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财务、财务负责人;现任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文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文军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文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1-10-29] (000518)四环生物: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221元
每股净资产: 0.600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2%
营业总收入: 2.3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23亿元
[2021-10-15]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30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3.业绩预告情况表
(1)2021 年 1-9 月业绩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去年同期(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9 月 30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2,280 万元
2,175.16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去年同期下降约 204.82%
基本每股收益 -0.0221 元/股 0.0211 元/股
(2)2021 年 7-9 月业绩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去年同期(2020 年 7 月 1 日-2020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9 月 30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86 万元 1,545.50 万元
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0047 元/股 0.0150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
本报告期公司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
司同比业绩下降;同时,报告期内处置了持有的广西洲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
用材林业务收入同比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30 号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得出,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09-16]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实际控制人陆克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17,616,846 股,截止公告日,累计质
押股份数量 306,99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96.65%,请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向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送达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7 号)所述,陆克平拥有陆宇、郁琴芬、孙现、
郁叙法、周军、张惠丰、徐瑞康、赵龙、许稚、陈建国、王洪明、孙一帆、江苏
德源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等账户的控制权,且其与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存在
一致行动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不晚于 2014 年 5 月 23 日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0-22 号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2021 年 9 月 15 日分别收到实际控制人陆克平先
生部分股份的解除质押登记通知及质押登记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总
东或第一大股 质押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份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 质权人
东及其一致行 数量 (万
比例(%) (%)
动人 股)
2019年3月 2021年9月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王洪明 是 3,000 20.81 2.91
21 日 8 日 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2019年3月 2021年9月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陈建国 是 2,300 88.13 2.23
21 日 8 日 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占公
本次质 占其所 是否
股股东或 司总 是否
股东名 押股数 持 股 为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第一大股 股本 为限 质权人 用途
称 (万 份比例 充 日 日
东及其一 比例 售股
股) (%) 质押
致行动人 (%)
中国民生
2021 年 9 2024 年 5 银行股份 生产经营
王洪明 是 3,000 20.81 2.91 否 否
月 14 日 月 24 日 有限公司 需要
无锡分行
中国民生
2021 年 9 2024 年 5 银行股份 生产经营
陈建国 是 2,300 88.13 2.23 否 否
月 14 日 月 24 日 有限公司 需要
无锡分行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占已 占未
股东名 持股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持股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 质押
称 比例 份数量 份数量 份限售和 份限售和
比例 比例 股份 股份
(股) (股) 冻结数量 冻结数量
比例 比例
王洪明 144,138,3 14 114,130,0 144,130,0 99.99 14.00 0 0 0 0
94 00 00
104,318,7 10.1 99,860,00 99,860,00
郁琴芬 25 0 0 95.73 9.70 0 0 0 0
324
43,062,91 4.18 40,000,00 40,000,00
赵龙 8 0 0 92.89 3.89 0 0 0 0
27
26,096,80 2.53 23,000,00
陈建国 9 0 0 88.13 2.23 0 0 0 0
48
陆克平 317,616,8 30.8 253,990,0 306,990,0 96.65 29.82 0 0 0 0
合计持 46 00 00
有 5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1、此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主要用于为陆克平先生所
控制的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的生产经营融资提供担
保。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阳光集团的经营所得、自有或自筹资金。
2、未来半年内,陆克平先生持有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13,46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的 4.24%,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对应融资余额为 15,000 万元。
未来一年来,陆克平先生持有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59,12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的 18.61%,占公司总股本的 5.74%,对应融资余额为 265,000 万元。
陆克平先生及其所控制的企业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正常,具备相应的资
金偿还能力。
3、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与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关联交易、违规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此次股份质押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
产生影响的情形。
5、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姓名:陆克平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新桥老街 XX 号
最近三年的主要任职情况: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执行董事。
其控制的核心企业为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及财务数据如下:
成立日期:1993 年 7 月 17 日
注册资本:195387.3000 万元
注册地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 18 号
经营范围:呢绒、毛纱、针织绒、绒线、羊毛衫、服装、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防静电工作服、防酸工作服、阻燃防护服)、针织品、装具、纺织工业专用设
备及配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染整;洗毛;纺织原料(不含籽棉)
[2021-08-28] (000518)四环生物: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269元
每股净资产: 0.595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41%
营业总收入: 1.5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28亿元
[2021-07-16]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27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2.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 本报告期 去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2,760 万元
629.66 万
东的净利润 比去年同期下降约 538.33%
基本每股收益 -0.0268 元/股 0.0061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
本报告期公司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业绩同比下降;本报告期处置了全资子公司广西洲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用材林业务收入同比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得出,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15 日
[2021-05-29]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26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实际控制人陆克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17,616,846 股,截止公告日,累计质
押股份数量 306,99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96.65%,请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向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送达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7 号)所述,陆克平拥有陆宇、郁琴芬、孙现、
郁叙法、周军、张惠丰、徐瑞康、赵龙、许稚、陈建国、王洪明、孙一帆、江苏
德源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等账户的控制权,且其与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存在
一致行动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不晚于 2014 年 5 月 23 日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0-22 号公告)。
公司于今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陆克平先生有关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总
东或第一大股 质押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份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 质权人
东及其一致行 数量 (万
比例(%) (%)
动人 股)
2021年1月 2021年5月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郁琴芬 是 2,000 19.17 1.94
20 日 26 日 公司无锡分行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用途
称 股股东或 押股数 持 股 司总 为限 为补 日 日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26 号
第一大股 (万 份比例 股本 售股 充
东及其一 股) (%) 比例 质押
致行动人 (%)
北京银行
2021 年 5 2023 年 5 股份有限 生产经营
郁琴芬 是 2,000 19.17 1.94 否 否
月 26 日 月 23 日 公司无锡 需要
分行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占已 占未
股东名 持股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持股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 质押
称 比例 份数量 份数量 份限售和 份限售和
比例 比例 股份 股份
(股) (股) 冻结数量 冻结数量
比例 比例
王洪明 144,138,3 14 144,130,0 144,130,0 99.99 14.00 0 0 0 0
94 00 00
104,318,7 10.1 79,860,00 99,860,00
郁琴芬 25 0 0 95.73 9.70 0 0 0 0
324
43,062,91 4.18 40,000,00 40,000,00
赵龙 8 0 0 92.89 3.89 0 0 0 0
27
26,096,80 2.53 23,000,00 23,000,00
陈建国 9 0 0 88.13 2.23 0 0 0 0
48
陆克平 317,616,8 30.8 287,360,0 306,990,0
合计持 46 00 00 96.65 29.82 0 0 0 0
有 5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1、此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主要用于为陆克平先生所
控制的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江阴中盛
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盛服饰”)的生产经营融资提供担保。预计还款资
金来源为中盛服饰的经营所得、自有或自筹资金。
2、未来半年内,陆克平先生持有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21,000,000 股,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26 号
占其所持股份的 6.61%,占公司总股本的 2.04%,对应融资余额为 3,876 万元。
未来一年来,陆克平先生持有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87,46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的 27.54%,占公司总股本的 8.49%,对应融资余额为 43,876 万元。
陆克平先生及其所控制的企业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正常,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与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违规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此次股份质押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影响的情形。
5、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姓名:陆克平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新桥老街 XX 号
最近三年的主要任职情况: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执行董事。
其控制的核心企业为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及财务数据如下:
成立日期:1993 年 7 月 17 日
注册资本:195387.3000 万元
注册地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 18 号
经营范围:呢绒、毛纱、针织绒、绒线、羊毛衫、服装、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防静电工作服、防酸工作服、阻燃防护服)、针织品、装具、纺织工业专用设备及配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染整;洗毛;纺织原料(不含籽棉)、金属材料、建材、玻璃纺机配件、五金、电器、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的销售;饮用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销售;矿泉水、包装饮用水、饮料的生产、销售;光伏电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光伏电站系统建设;光伏发电;售电;光伏设备及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26 号
器械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阳光集团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科目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1-05-25]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60 号),要求公司就年报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并公告如下:
1. 因与山东省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签订的工程《分包协议》可能被迫终止,你公司 2020 年年报被会计师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前述合同涉及工程总额分别为 10 亿元、3 亿元。请你公司:
(1)结合具体会计处理,说明你公司工程施工收入的收入确认政策、前述合同前期收入确认情况,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一)、2018、2019 年公司工程施工收入确认政策为“在建造合同
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2020 年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为“本集团向客户提供建造服务,因客户能够控
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的在建商品,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的确定方法为投入法,具体根据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确定。”
(二)、前述合同前期收入确认情况
①与山东省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作的项目
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晨薇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江苏晨薇”)与山东省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潍坊中船阳光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船”)签订了《建设工程分包协议》:分包山
东昌乐九龙湖新农村社区综合开发绿化、市政景观工程,总额约 10 亿元,其中
绿化工程总量不低于 5 亿元,绿化苗木采购总量不低于 3.5 亿元,工程开工后支
付合同价的 10%,工程施工完成 50%时支付合同价的 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二个月内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 90%,余款 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不
计息)。分包协议第二条 2.1 同时规定“本协议项下山东昌乐九龙湖新农村社区
综合开发项目绿化工程、市政景观工程的施工期限为 2016 年 3 月起,公司根据
项目进度给予配合,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江苏晨薇自 2017 年 2 月起陆续签订了 4 份补充协议并向山东省中船提供苗
木和工程施工服务。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补充协议的规定完成工
程施工(其中中船一号公馆绿化景观及铺装亮化工程提前终止仅完成部分工程)
和苗木销售,实现营业收入 2,775.77 万元,毛利 760.86 万元,收取工程和苗木
款 2,646.20 万元,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合同 2018 年确认 2019 年确认 2020 年确认 累计确认
总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九龙湖社区回
迁小区绿化工 241.29 222.54 154.52 0.00 0.00 26.96 2.54 249.50 157.06
程
中船一号公馆
绿化景观及铺 958.23 0.00 0.00 91.74 77.93 39.34 86.75 131.08 164.68
装亮化工程
潍坊昌乐县大
解召村苗木储 1,979.03 0.00 0.00 1,940.79 1,436.95 0.00 0.00 1,940.79 1,436.95
备基地工程苗
木
潍坊昌乐县大
解召村苗木储 590.15 0.00 0.00 455.19 256.22 0.00 0.00 455.19 256.22
备基地工程
合计 3,768.70 222.55 154.52 2,486.93 1,771.10 66.30 89.29 2,775.77 2,014.91
②与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作的项目
2015 年 12 月,江苏晨薇与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
州中船”)签订了《绿化工程分包协议》:分包徐州市泉山区徐商公路北侧桃花
源片区棚户区改造湿地公园项目绿化工程,总额为 3 亿元,工程施工完成 50%时
支付合同价的 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个月内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 90%,
余款 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不计息);分包协议第二条 2.1 同时规
定“本协议项下徐州市泉山区徐商公路北侧桃花源片区棚户区改造湿地公园的施
工期限为 2016 年 10 月起,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给予配合,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
另行签订协议”,因项目一直未启动,江苏晨薇前期没有发生与徐州中船有关的
施工收入和成本。
综上,公司工程施工收入的收入确认政策、前述合同前期收入确认情况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会计师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2018-2019 年审计,我们实施了检查建造合同,分包合同,验收证明,收款
记录等程序,2020 年审计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建造合同,分包合同,收款记录
等程序。
(二)核查意见
通过核查,上述工程施工和苗木销售符合被审计单位 2018-2019 年收入确认
政策符合原《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的相关规定,
2020 年规定收入确认政策符合新收入准则的规定。
(2)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各期该项目对应存货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余
额、减值准备、类别。说明该项目对应存货、该项目对应资产、相关业务对应
资产、江苏晨薇对应资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1)、与山东中船合作的工程
① 2017-2020 年各项目存货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2019 年末余额 2018 年末余额 2017 年末余额
项目 存货分类 存货跌 存货 存货
账面余额 价准备 账面余额 跌价 账面余额 跌价
准备 准备
九龙湖社区回迁小区 工程施工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绿化工程
中船一号公馆绿化景 合同履约成本/ 169,318.83 0.00 84,905.66 0.00 0.00 0.00
观及铺装亮化工程 工程施工
潍坊昌乐县大解召村 14,369,500. 14,369,500.
苗木储备基地工程苗 发出商品 0.00 0.00 17 0.00 17 0.00
木
潍坊昌乐县大解召村 工程施工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苗木储备基地工程
合计 169,318.83 0.00 14,454,405. 0.00 14,369,500. 0.00
83 17
2020 年末山东中船各项目存货无余额。以上各期各项目已按企业会计准则
考虑存货减值可能,暂未发现减值情况。
② 山东中船 2017-2020 年各项目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2020 年末余额 2019 年末余额 2018 年末余额
项目 对应资产 坏账准备/
项目 账面余额 合同资产减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值准备
九龙湖社区回
迁小区绿化工 应收账款 1,477,322.02 253,815.92 1,299,665.46 64,983.27 1,809,665.46 90,483.27
程
中船一号公馆
绿化景观及铺 合同资产 428,771.16 336,063.87 0.00 0.00 0.00 0.00
装亮化工程
潍坊昌乐县大
解召村苗木储 应收账款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备基地工程苗
木
潍坊昌乐县大
解召村苗木储 应收账款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备基地工程
合计 1,906,093.18 589,879.79 1,299,665.46 64,983.27 1,809,665.46 90,483.27
[2021-05-11]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24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10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主持人:郭煜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计 5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145,273,09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4.110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145,257,59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4.1088%;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15,5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1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24 号
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了公司出售持有的广西洲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 145,272,6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7%;反对股 4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3%;弃权股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 1,13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7808%;反对股 4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3%;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聂梦龙、周赛对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0 日
[2021-05-08]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23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7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主持人:郭煜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计 8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144,168,89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4.003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144,138,39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4.00%;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7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30,5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3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23 号
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股 144,166,9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7%;反对股 1,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13%;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 2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3.7705%;反对股 1,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6.2295%;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 144,166,9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7%;反对股 1,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13%;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 2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3.7705%;反对股 1,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6.2295%;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 144,166,9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7%;反对股 1,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13%;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 2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3.7705%;反对股 1,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6.2295%;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4、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23 号
表决情况:同意股 144,166,9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7%;反对股 1,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13%;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 2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3.7705%;反对股 1,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6.2295%;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5、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2020 年度报酬;
表决情况:同意股 144,166,9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7%;反对股 1,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13%;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 2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3.7705%;反对股 1,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6.2295%;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6、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 144,166,9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7%;反对股 1,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13%;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 2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3.7705%;反对股 1,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6.2295%;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刘颖颖、邵珺对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23 号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7 日
[2021-04-30] (000518)四环生物:一季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19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话方式发布了召开监事会的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分别为王雷、贡小莉、徐立科。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雷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
[2021-04-30] (000518)四环生物:一季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18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本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话方式发布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5 名,实到 5 名,分别为郭煜、强琦、徐小娟、刘卫、钱国双。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及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
[2021-04-30] (000518)四环生物: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129元
每股净资产: 0.609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9%
营业总收入: 7088.49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13亿元
[2021-04-24]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15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1 日以电话方式发布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
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5 名,实到 5 名,分别为郭煜、强琦、徐小娟、刘卫、钱国双。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持有的广西洲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洲际”)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与广西爱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农投资”)、王绍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出售公司所持有的广西洲际 100%股权。其中,爱农投资受让 70%股权,王绍凤受让 3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合计 37,843,621.62 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
[2021-04-24] (000518)四环生物: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 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星期三,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江阴市滨江东路 7 号。
7. 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出售持有的广西洲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审议关于公司出售持有的广西洲际林业投资有限 √
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凡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本地股东请于2021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时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
证),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和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证券部办
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于2021年5月9日前(含该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时间以抵达地时间为准。
四、其他
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滨江东路 7 号
邮政编码:214434
联系电话:0510-86408558
传 真:0510-86408558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 女士)代为出席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
编码 下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关于公司出售持有的广西洲际林业投资有 √
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附件二、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18”,投票简称为“四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1 年 5 月 10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1-04-24]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广西爱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农投资”)、王绍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出售公司所持有的广西洲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洲际”)100%股权。其中,爱农投资受让70%股权,王绍凤受让 3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合计 37,843,621.62 元。
(一)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出售持有的广西洲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因广西洲际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广西爱农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广西爱农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 9 号利海·亚洲国际 5 号楼
5-511 号
4、法定代表人:邓延高
5、注册资本:20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6 年 02 月 23 日
7、营业执照注册号:91450103MA5KB55261
8、主营业务:对农业、林业的投资,销售:化肥、肥料、农业机械、土壤调理剂(除危险化学品)、农林保水剂、农用微生物菌剂、农副土特产品(仅限初级农产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生物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农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农作物病、虫、草害的防治服务,农业、林业的种植,农产品、林产品的加工、销售(以上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生态农业观光服务,生态农园区开发,林业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园林绿化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的施工(取得资质后方可开展经营),网络技术开发,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邓延高持股 95%,陈静持股 5%
10、实际控制人:邓延高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未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 201.30
净资产 -93.42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2.70
(二)王绍凤的基本情况
1、姓名:王绍凤
2、身份证号码:45212319680611XXXX
3、户籍地址:广西宾阳县洋桥镇洋桥村
广西爱农投资有限公司、王绍凤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大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广西爱农投资有限公司、王绍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广西洲际 100%股权。
广西洲际主营业务为对林木、木材加工业的投资;林木种植、管护;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成立日期为2010年06月24日,注册地为南宁市青秀区中越路7号东盟财经中心B座1303号房,目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的广西洲际100%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经查询,广西洲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交易的标的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以 2021 年 2 月 28 日为基准日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审计报告)。
广西洲际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2 月 28 日
资产总额 61,439,679.59 40,029,648.18
负债总额 13,624,745.97 2,243,881.69
应收款项 0.00 1,472,500.00
净资产 47,814,933.62 37,785,766.49
营业收入 143,858,377.52 10,880,000.00
营业利润 39,534,736.75 4,468,405.69
净利润 36,961,036.53 4,470,832.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15,151,749.80 2,470,745.52
量净额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2 月 28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广
西洲际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4,002.96 万元,评估价值为
4,004.36 万元,增值额为 1.40 万元,增值率为 0.03%;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224.39
万元,评估价值为 224.39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778.58 万
元,评估价值为 3,779.98 万元,增值额为 1.40 万元,增值率为 0.04%。(详见
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评估报告)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广西洲际的股权。公司不存在为广西洲际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广西洲际理财的情形,广西洲际亦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1:广西爱农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2 :王绍凤
(以上乙方 1 和乙方 2 在本协议中合称为“乙方”)
2、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广西洲际 100%股权。
3、成交金额: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37,843,621.62 元。
4、定价依据:以评估报告为作价依据,三方协商确定。
5、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因本协议时甲方结欠目标公司(广西洲际)往来款37,843,621.62 元,现甲、乙及目标公司三方共同确定,本协议股权转让款37,843,621.62 元由目标公司代乙方 1、乙方 2 向甲方支付,以甲方尚欠目标公司的上述 37,843,621.62 元往来款直接冲抵股权转让款,代付后相关款项再由目标公司向乙方 1、乙方 2 另行结算,并目标公司与甲方再无任何债权、债务。交易过程中的税费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
6、特别约定:本合同签订前,甲方负责处理甲方所派目标公司员工劳动关系,所派人员的劳动关系若由乙方和目标公司处理,则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其他员工劳动关系由乙方处理;股权转让前所产生的目标公司相关应付、预付账款,仍由目标公司支付,与甲方无关;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如产生在股权转让前的相关经济纠纷,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出售股权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未涉及人员安置和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未产生同业竞争。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出售持有的广西洲际 100%股权,有利于整合现有资源,盘活资产,符合公司目前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审议本次股权
转让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该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2019 年 12 月,广西洲际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六万林场(以下简称“六万
林场”)签订了《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林木转让事宜的主体协议》,广西洲际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八步区、巴马县、北流市、苍梧县、大化县、港北区、港南区、桂平县、金秀县、鹿寨县、罗城县、平桂区、平乐县、平南县、藤县、田东县、武宣县、象州县、兴宾区、兴业县、宜州市、昭平县等地的林木及相应的林地使用权转让给六万林场,转让价款为 17,065 万元。上述交易完成后,广西洲际已无可供经营的林木资产。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整合优化现有资源,回笼资金,聚焦核心业务,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将产生投资收益10 万元(未经审计),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款 37,843,621.62 元由广西洲际代爱农投资、王绍凤向公司支付,以公司尚欠广西洲际的往来款直接冲抵,风险可控。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
4.审计报告;
5、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
[2021-04-17] (000518)四环生物:监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11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公司于2021年4月3日以电话方式发布了召开监事会的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分别为王雷、贡小莉、徐立科。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雷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7,295,103.63 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15,215,010.34 元。依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11 号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提取法定公积金 0 元,加以上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471,678,536.56 元,2020 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6,463,526.22 元,不具备利润分配的客观条件。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监事会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5 日
[2021-04-17] (000518)四环生物: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265元
每股净资产: 0.622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35%
营业总收入: 5.0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729.51万元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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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9]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2-04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实际控制人陆克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17,616,846 股,截止公告日,累计质
押股份数量 306,99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96.65%,请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向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送达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7 号)所述,陆克平拥有陆宇、郁琴芬、孙现、
郁叙法、周军、张惠丰、徐瑞康、赵龙、许稚、陈建国、王洪明、孙一帆、江苏
德源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等账户的控制权,且其与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存在
一致行动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不晚于 2014 年 5 月 23 日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0-22 号公告)。
公司于今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陆克平先生部分股份的解除质押登记通知及质
押登记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总
东或第一大股 质押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份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 质权人
东及其一致行 数量 (万
比例(%) (%)
动人 股)
2019年3月 2022年2月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郁琴芬 是 2,100 20.13 2.04
21 日 17 日 公司无锡分行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登记 质押到期
质权人 用途
称 股股东或 押股数 持 股 司总 为限 为补 日 日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2-04 号
第一大股 (万 份比例 股本 售股 充
东及其一 股) (%) 比例 质押
致行动人 (%)
招商银行
2022 年 2 2023 年 1 股份有限 生产经营
郁琴芬 是 2,100 20.13 2.04 否 否
月 17 日 月 25 日 公司无锡 需要
分行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占已 占未
股东名 持股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持股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 质押
称 比例 份数量 份数量 份限售和 份限售和
比例 比例 股份 股份
(股) (股) 冻结数量 冻结数量
比例 比例
王洪明 144,138,3 14 144,130,0 144,130,0 99.99 14.00 0 0 0 0
94 00 00
104,318,7 10.1 78,860,00 99,860,00
郁琴芬 25 0 0 95.73 9.70 0 0 0 0
324
43,062,91 4.18 40,000,00 40,000,00
赵龙 8 0 0 92.89 3.89 0 0 0 0
27
26,096,80 2.53 23,000,00 23,000,00
陈建国 9 0 0 88.13 2.23 0 0 0 0
48
陆克平 317,616,8 30.8 285,990,0 306,990,0
合计持 46 00 00 96.65 29.82 0 0 0 0
有 5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1、此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主要用于为陆克平先生所
控制的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的生产经营融资授信提
供担保。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阳光集团的经营所得、自有或自筹资金。
2、未来半年内,陆克平先生持有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59,12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的 18.61%,占公司总股本的 5.74%,对应融资余额为 241,980 万元;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2-04 号
未来一年来,陆克平先生持有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97,59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30.73%,占公司总股本的 9.48%,对应融资余额为 248,980 万元。
陆克平先生及其所控制的企业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正常,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与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违规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此次股份质押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影响的情形。
5、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姓名:陆克平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新桥老街 XX 号
最近三年的主要任职情况: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执行董事。
其控制的核心企业为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及财务数据如下:
成立日期:1993 年 7 月 17 日
注册资本:195387.3000 万元
注册地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 18 号
经营范围:呢绒、毛纱、针织绒、绒线、羊毛衫、服装、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防静电工作服、防酸工作服、阻燃防护服)、针织品、装具、纺织工业专用设备及配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染整;洗毛;纺织原料(不含籽棉)、金属材料、建材、玻璃纺机配件、五金、电器、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的销售;饮用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销售;矿泉水、包装饮用水、饮料的生产、销售;光伏电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光伏电站系统建设;光伏发电;售电;光伏设备及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2-04 号
阳光集团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科目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2-02-11]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2-03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钱国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钱国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钱国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
职务。钱国双先生的原定任期为 2020 年 6 月 19 日至 2023 年 6 月 18 日,截至本
公告日,钱国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等相关规定,钱国双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或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钱国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完成补选工作。
钱国双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钱国双先生在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0 日
[2022-01-29]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2-02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亏损:约-6,600 万元至-3,30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
比去年同期下降约 2,729.51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341.80%至-220.90%
亏损:约-6,000 万元至-3,000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比去年同期下降约 2,754.67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317.81%至-208.91%
基本每股收益 约-0.0641 元至-0.0321 元 0.0265 元
营业收入 约 34,800 万元 50,539.94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约 34,650 万元 50,487.16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
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
司业绩同比下降;原全资子公司广西洲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因 2020 年度履行完
毕 2019 年度签订的全部林木与林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本报告期收入及利润同比
减少,且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出售了所持有的广西洲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
股权(详见公司临-2021-16 号公告)。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2-02 号
四、风险提示
公司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2021 年 3 月,
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1)苏 01 民初 856、857、859号民事起诉状,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被昆山市能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昆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起诉,诉讼金额合计为
26,596.84 万元(详见公司临-2021-07 号公告)。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诉讼的判决结果。公司已经与年审会计师就该事项进行了沟通,该事项可能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 2021 年度报告披露前,如因上述诉讼事项导致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
绩出现较大变动的,公司将及时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得出,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8 日
[2022-01-13]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2-01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12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主持人:郭煜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0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144,200,19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0060%。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144,138,39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4.00%;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9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61,8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6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2-01 号
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 144,184,8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894%;反对股 15,3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06%;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股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322%;反对股 15,3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06%;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聂梦龙、周赛对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2 日
[2021-12-31]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40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30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主持人:郭煜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计 6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145,294,19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4.112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145,257,59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4.1088%;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36,6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3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40 号
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 144,174,8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2296%;反对股 1,119,3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7704%;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3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51%;反对股1,119,3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7704%;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 145,294,0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9%;反对股 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1%;弃权股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 1,15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7954%;反对股 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1%;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三、审议并通过了《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股 144,144,1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2085%;反对股 1,150,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7915%;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 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40%;反对股 1,150,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7915%;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40 号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刘颖颖、聂梦龙对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12-28] (000518)四环生物: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39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 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1 月 4 日(星期二,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江阴市滨江东路 7 号。
7. 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39 号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三、会议登记方法
凡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本地股东请于2022年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时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
证),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和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证券部办
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于2022年1月11日前(含该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时间以抵达地时间为准。
四、其他
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滨江东路 7 号
邮政编码:214434
联系电话:0510-86408558
传 真:0510-86408558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7 日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39 号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 女士)代为出席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提案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提案 下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39 号
附件二、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18”,投票简称为“四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2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2 年 1 月 12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 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1-12-28]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36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27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电话方式发布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出席
会议董事应到 5 名,实到 5 名,分别为郭煜、强琦、徐小娟、刘卫、钱国双。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变更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28]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37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以电话方式发布了召开监事会的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分别为王雷、贡小莉、徐立科。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雷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21-12-28]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 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因公司发展战略、审计需求等原因,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等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2)、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53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46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4 人
(7)、业务规模: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26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2,193.00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 5,400 万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亚太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
(2)5 名从业人员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军,2000 年 10 月 16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1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9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
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新三板拟挂牌公司 IPO 审计报告 1 份。具备相应专
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王琳,200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 1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审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78 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小波,2021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 12 月开
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杨军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小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琳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
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 2021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2018 年至 2020
年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原事务所审计专业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公司发展战略、审计需求等原因,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未表示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审众环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中审亚太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变更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意见: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变更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中审亚太(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7日
[2021-12-15] (000518)四环生物: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 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江阴市滨江东路 7 号。
7. 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议案 1.00 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审议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0 审议《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
度》
三、会议登记方法
凡 现 场 参加 会 议的 股 东 ,本 地 股东 请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时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
书及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和出席人身份证到本
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于2021年12月29日前(含该日),以信函或
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时间以抵达地时间为准。
四、其他
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滨江东路 7 号
邮政编码:214434
联系电话:0510-86408558
传 真:0510-86408558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 女士)代为出席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
编码 下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审议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0 审议《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
作制度》
附件二、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18”,投票简称为“四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 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1-12-15]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33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14 日,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现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国家经济体改委体改生(1992)87 公司经国家经济体改委体改生(1992)87
号文和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2)62 号 号文和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2)62 号文批准,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在江苏省工 文批准,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业执照号为:3200001103579。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001381477183。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公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公
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并报国家有关主管 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并报国家有关主管
机构批准后,可以购回本公司的股票: 机构批准后,可以购回本公司的股票: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权激励;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股票的活动。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票的活动。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33 号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购回股份,可以选择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购回股份,可以通过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 决议。
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
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 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转让给职工。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
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
(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
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有表决权的股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之 份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或者其他日起六个月以内卖出,或者在卖出之日起六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之日起六个月以个月以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又买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 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
限制。 的,或者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 其他情形的除外。
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
诉讼。 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权性质的证券。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的,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
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
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33 号
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 公司不得无偿向股东或者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 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资产;不得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向股东或者 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 责任。
资产;不得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股东或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
者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 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他资产;不得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股东 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 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不得无正 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当理由放弃对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债权或 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承担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债务。公司与股 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之间提供资金、商品、服
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交易,应严格按照有关关
联交易的决策制度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
股股东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
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
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
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建立对大股东所持
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股
东侵占公司资产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
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
产。公司董事长作为‘占用即冻结’机制的
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协助
其做好‘占用即冻结工作’。对于发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
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的,公司董事会应当
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警告处
分,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应予以罢免,
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1、财务负责人在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
资产当天,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长;报告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占用股东名称、占用资产
名称、占用资产位置、占用时间、涉及金额、
拟要求清偿期限等;若发现存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
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情况的,财务负责人在书
面报告中还应当写明涉及董事或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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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姓名、协助或纵容控股 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侵占公司资产的情节、涉及董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拟处分决定等;
2、董事长根据财务负责人书面报告,敦促董
事会秘书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位董
事并召开紧急会议,审议要求控股股东清偿
的期限、涉及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决
定、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办理控股股东股份
冻结等相关事宜;关联董事在审议时应予以
回避;
[2021-12-15]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35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文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增补董事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文军先生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4 日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35 号
附件:
文军,男,1971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任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财务、财务负责人;现任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文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文军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文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1-12-15]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32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以电话方式发布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出席会
议董事应到 5 名,实到 5 名,分别为郭煜、强琦、徐小娟、刘卫、钱国双。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推选,会议选举文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目前,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32 号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
文军,男,1971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任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财务、财务负责人;现任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文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文军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文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1-10-29] (000518)四环生物: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221元
每股净资产: 0.600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2%
营业总收入: 2.3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23亿元
[2021-10-15]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30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3.业绩预告情况表
(1)2021 年 1-9 月业绩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去年同期(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9 月 30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2,280 万元
2,175.16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去年同期下降约 204.82%
基本每股收益 -0.0221 元/股 0.0211 元/股
(2)2021 年 7-9 月业绩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去年同期(2020 年 7 月 1 日-2020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9 月 30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86 万元 1,545.50 万元
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0047 元/股 0.0150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
本报告期公司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
司同比业绩下降;同时,报告期内处置了持有的广西洲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
用材林业务收入同比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30 号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得出,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4 日
[2021-09-16]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实际控制人陆克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17,616,846 股,截止公告日,累计质
押股份数量 306,99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96.65%,请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向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送达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7 号)所述,陆克平拥有陆宇、郁琴芬、孙现、
郁叙法、周军、张惠丰、徐瑞康、赵龙、许稚、陈建国、王洪明、孙一帆、江苏
德源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等账户的控制权,且其与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存在
一致行动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不晚于 2014 年 5 月 23 日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0-22 号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2021 年 9 月 15 日分别收到实际控制人陆克平先
生部分股份的解除质押登记通知及质押登记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总
东或第一大股 质押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份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 质权人
东及其一致行 数量 (万
比例(%) (%)
动人 股)
2019年3月 2021年9月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王洪明 是 3,000 20.81 2.91
21 日 8 日 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2019年3月 2021年9月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陈建国 是 2,300 88.13 2.23
21 日 8 日 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占公
本次质 占其所 是否
股股东或 司总 是否
股东名 押股数 持 股 为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第一大股 股本 为限 质权人 用途
称 (万 份比例 充 日 日
东及其一 比例 售股
股) (%) 质押
致行动人 (%)
中国民生
2021 年 9 2024 年 5 银行股份 生产经营
王洪明 是 3,000 20.81 2.91 否 否
月 14 日 月 24 日 有限公司 需要
无锡分行
中国民生
2021 年 9 2024 年 5 银行股份 生产经营
陈建国 是 2,300 88.13 2.23 否 否
月 14 日 月 24 日 有限公司 需要
无锡分行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占已 占未
股东名 持股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持股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 质押
称 比例 份数量 份数量 份限售和 份限售和
比例 比例 股份 股份
(股) (股) 冻结数量 冻结数量
比例 比例
王洪明 144,138,3 14 114,130,0 144,130,0 99.99 14.00 0 0 0 0
94 00 00
104,318,7 10.1 99,860,00 99,860,00
郁琴芬 25 0 0 95.73 9.70 0 0 0 0
324
43,062,91 4.18 40,000,00 40,000,00
赵龙 8 0 0 92.89 3.89 0 0 0 0
27
26,096,80 2.53 23,000,00
陈建国 9 0 0 88.13 2.23 0 0 0 0
48
陆克平 317,616,8 30.8 253,990,0 306,990,0 96.65 29.82 0 0 0 0
合计持 46 00 00
有 5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1、此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主要用于为陆克平先生所
控制的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的生产经营融资提供担
保。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阳光集团的经营所得、自有或自筹资金。
2、未来半年内,陆克平先生持有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13,46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的 4.24%,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对应融资余额为 15,000 万元。
未来一年来,陆克平先生持有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59,12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的 18.61%,占公司总股本的 5.74%,对应融资余额为 265,000 万元。
陆克平先生及其所控制的企业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正常,具备相应的资
金偿还能力。
3、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与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关联交易、违规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此次股份质押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
产生影响的情形。
5、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姓名:陆克平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新桥老街 XX 号
最近三年的主要任职情况: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执行董事。
其控制的核心企业为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及财务数据如下:
成立日期:1993 年 7 月 17 日
注册资本:195387.3000 万元
注册地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 18 号
经营范围:呢绒、毛纱、针织绒、绒线、羊毛衫、服装、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防静电工作服、防酸工作服、阻燃防护服)、针织品、装具、纺织工业专用设
备及配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染整;洗毛;纺织原料(不含籽棉)
[2021-08-28] (000518)四环生物:202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269元
每股净资产: 0.5956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41%
营业总收入: 1.5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28亿元
[2021-07-16]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27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2.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3.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 本报告期 去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2,760 万元
629.66 万
东的净利润 比去年同期下降约 538.33%
基本每股收益 -0.0268 元/股 0.0061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
本报告期公司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业绩同比下降;本报告期处置了全资子公司广西洲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用材林业务收入同比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得出,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15 日
[2021-05-29]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26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实际控制人陆克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17,616,846 股,截止公告日,累计质
押股份数量 306,99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96.65%,请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向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送达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7 号)所述,陆克平拥有陆宇、郁琴芬、孙现、
郁叙法、周军、张惠丰、徐瑞康、赵龙、许稚、陈建国、王洪明、孙一帆、江苏
德源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等账户的控制权,且其与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存在
一致行动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不晚于 2014 年 5 月 23 日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0-22 号公告)。
公司于今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陆克平先生有关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总
东或第一大股 质押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份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 质权人
东及其一致行 数量 (万
比例(%) (%)
动人 股)
2021年1月 2021年5月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郁琴芬 是 2,000 19.17 1.94
20 日 26 日 公司无锡分行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用途
称 股股东或 押股数 持 股 司总 为限 为补 日 日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26 号
第一大股 (万 份比例 股本 售股 充
东及其一 股) (%) 比例 质押
致行动人 (%)
北京银行
2021 年 5 2023 年 5 股份有限 生产经营
郁琴芬 是 2,000 19.17 1.94 否 否
月 26 日 月 23 日 公司无锡 需要
分行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占已 占未
股东名 持股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持股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 质押
称 比例 份数量 份数量 份限售和 份限售和
比例 比例 股份 股份
(股) (股) 冻结数量 冻结数量
比例 比例
王洪明 144,138,3 14 144,130,0 144,130,0 99.99 14.00 0 0 0 0
94 00 00
104,318,7 10.1 79,860,00 99,860,00
郁琴芬 25 0 0 95.73 9.70 0 0 0 0
324
43,062,91 4.18 40,000,00 40,000,00
赵龙 8 0 0 92.89 3.89 0 0 0 0
27
26,096,80 2.53 23,000,00 23,000,00
陈建国 9 0 0 88.13 2.23 0 0 0 0
48
陆克平 317,616,8 30.8 287,360,0 306,990,0
合计持 46 00 00 96.65 29.82 0 0 0 0
有 5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1、此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主要用于为陆克平先生所
控制的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江阴中盛
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盛服饰”)的生产经营融资提供担保。预计还款资
金来源为中盛服饰的经营所得、自有或自筹资金。
2、未来半年内,陆克平先生持有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21,000,000 股,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26 号
占其所持股份的 6.61%,占公司总股本的 2.04%,对应融资余额为 3,876 万元。
未来一年来,陆克平先生持有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87,46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的 27.54%,占公司总股本的 8.49%,对应融资余额为 43,876 万元。
陆克平先生及其所控制的企业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正常,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与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违规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此次股份质押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影响的情形。
5、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姓名:陆克平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新桥老街 XX 号
最近三年的主要任职情况: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执行董事。
其控制的核心企业为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及财务数据如下:
成立日期:1993 年 7 月 17 日
注册资本:195387.3000 万元
注册地址: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 18 号
经营范围:呢绒、毛纱、针织绒、绒线、羊毛衫、服装、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防静电工作服、防酸工作服、阻燃防护服)、针织品、装具、纺织工业专用设备及配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染整;洗毛;纺织原料(不含籽棉)、金属材料、建材、玻璃纺机配件、五金、电器、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的销售;饮用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销售;矿泉水、包装饮用水、饮料的生产、销售;光伏电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光伏电站系统建设;光伏发电;售电;光伏设备及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26 号
器械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阳光集团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科目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1-05-25]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60 号),要求公司就年报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并公告如下:
1. 因与山东省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签订的工程《分包协议》可能被迫终止,你公司 2020 年年报被会计师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前述合同涉及工程总额分别为 10 亿元、3 亿元。请你公司:
(1)结合具体会计处理,说明你公司工程施工收入的收入确认政策、前述合同前期收入确认情况,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一)、2018、2019 年公司工程施工收入确认政策为“在建造合同
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2020 年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为“本集团向客户提供建造服务,因客户能够控
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的在建商品,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的确定方法为投入法,具体根据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确定。”
(二)、前述合同前期收入确认情况
①与山东省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作的项目
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晨薇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江苏晨薇”)与山东省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潍坊中船阳光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船”)签订了《建设工程分包协议》:分包山
东昌乐九龙湖新农村社区综合开发绿化、市政景观工程,总额约 10 亿元,其中
绿化工程总量不低于 5 亿元,绿化苗木采购总量不低于 3.5 亿元,工程开工后支
付合同价的 10%,工程施工完成 50%时支付合同价的 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二个月内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 90%,余款 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不
计息)。分包协议第二条 2.1 同时规定“本协议项下山东昌乐九龙湖新农村社区
综合开发项目绿化工程、市政景观工程的施工期限为 2016 年 3 月起,公司根据
项目进度给予配合,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江苏晨薇自 2017 年 2 月起陆续签订了 4 份补充协议并向山东省中船提供苗
木和工程施工服务。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补充协议的规定完成工
程施工(其中中船一号公馆绿化景观及铺装亮化工程提前终止仅完成部分工程)
和苗木销售,实现营业收入 2,775.77 万元,毛利 760.86 万元,收取工程和苗木
款 2,646.20 万元,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合同 2018 年确认 2019 年确认 2020 年确认 累计确认
总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九龙湖社区回
迁小区绿化工 241.29 222.54 154.52 0.00 0.00 26.96 2.54 249.50 157.06
程
中船一号公馆
绿化景观及铺 958.23 0.00 0.00 91.74 77.93 39.34 86.75 131.08 164.68
装亮化工程
潍坊昌乐县大
解召村苗木储 1,979.03 0.00 0.00 1,940.79 1,436.95 0.00 0.00 1,940.79 1,436.95
备基地工程苗
木
潍坊昌乐县大
解召村苗木储 590.15 0.00 0.00 455.19 256.22 0.00 0.00 455.19 256.22
备基地工程
合计 3,768.70 222.55 154.52 2,486.93 1,771.10 66.30 89.29 2,775.77 2,014.91
②与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作的项目
2015 年 12 月,江苏晨薇与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
州中船”)签订了《绿化工程分包协议》:分包徐州市泉山区徐商公路北侧桃花
源片区棚户区改造湿地公园项目绿化工程,总额为 3 亿元,工程施工完成 50%时
支付合同价的 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个月内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 90%,
余款 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不计息);分包协议第二条 2.1 同时规
定“本协议项下徐州市泉山区徐商公路北侧桃花源片区棚户区改造湿地公园的施
工期限为 2016 年 10 月起,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给予配合,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
另行签订协议”,因项目一直未启动,江苏晨薇前期没有发生与徐州中船有关的
施工收入和成本。
综上,公司工程施工收入的收入确认政策、前述合同前期收入确认情况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会计师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2018-2019 年审计,我们实施了检查建造合同,分包合同,验收证明,收款
记录等程序,2020 年审计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建造合同,分包合同,收款记录
等程序。
(二)核查意见
通过核查,上述工程施工和苗木销售符合被审计单位 2018-2019 年收入确认
政策符合原《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的相关规定,
2020 年规定收入确认政策符合新收入准则的规定。
(2)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各期该项目对应存货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余
额、减值准备、类别。说明该项目对应存货、该项目对应资产、相关业务对应
资产、江苏晨薇对应资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1)、与山东中船合作的工程
① 2017-2020 年各项目存货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2019 年末余额 2018 年末余额 2017 年末余额
项目 存货分类 存货跌 存货 存货
账面余额 价准备 账面余额 跌价 账面余额 跌价
准备 准备
九龙湖社区回迁小区 工程施工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绿化工程
中船一号公馆绿化景 合同履约成本/ 169,318.83 0.00 84,905.66 0.00 0.00 0.00
观及铺装亮化工程 工程施工
潍坊昌乐县大解召村 14,369,500. 14,369,500.
苗木储备基地工程苗 发出商品 0.00 0.00 17 0.00 17 0.00
木
潍坊昌乐县大解召村 工程施工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苗木储备基地工程
合计 169,318.83 0.00 14,454,405. 0.00 14,369,500. 0.00
83 17
2020 年末山东中船各项目存货无余额。以上各期各项目已按企业会计准则
考虑存货减值可能,暂未发现减值情况。
② 山东中船 2017-2020 年各项目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2020 年末余额 2019 年末余额 2018 年末余额
项目 对应资产 坏账准备/
项目 账面余额 合同资产减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值准备
九龙湖社区回
迁小区绿化工 应收账款 1,477,322.02 253,815.92 1,299,665.46 64,983.27 1,809,665.46 90,483.27
程
中船一号公馆
绿化景观及铺 合同资产 428,771.16 336,063.87 0.00 0.00 0.00 0.00
装亮化工程
潍坊昌乐县大
解召村苗木储 应收账款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备基地工程苗
木
潍坊昌乐县大
解召村苗木储 应收账款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备基地工程
合计 1,906,093.18 589,879.79 1,299,665.46 64,983.27 1,809,665.46 90,483.27
[2021-05-11]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24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10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主持人:郭煜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计 5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145,273,09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4.110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145,257,59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4.1088%;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15,5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1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24 号
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了公司出售持有的广西洲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 145,272,6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97%;反对股 4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3%;弃权股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 1,13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7808%;反对股 4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3%;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聂梦龙、周赛对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0 日
[2021-05-08]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23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7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主持人:郭煜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计 8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144,168,89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4.003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144,138,39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4.00%;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7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30,5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3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23 号
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股 144,166,9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7%;反对股 1,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13%;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 2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3.7705%;反对股 1,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6.2295%;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 144,166,9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7%;反对股 1,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13%;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 2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3.7705%;反对股 1,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6.2295%;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 144,166,9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7%;反对股 1,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13%;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 2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3.7705%;反对股 1,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6.2295%;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4、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23 号
表决情况:同意股 144,166,9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7%;反对股 1,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13%;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 2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3.7705%;反对股 1,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6.2295%;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5、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2020 年度报酬;
表决情况:同意股 144,166,9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7%;反对股 1,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13%;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 2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3.7705%;反对股 1,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6.2295%;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6、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 144,166,9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7%;反对股 1,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13%;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 2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3.7705%;反对股 1,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6.2295%;弃权股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刘颖颖、邵珺对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23 号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7 日
[2021-04-30] (000518)四环生物:一季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19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话方式发布了召开监事会的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分别为王雷、贡小莉、徐立科。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雷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
[2021-04-30] (000518)四环生物:一季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18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本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话方式发布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5 名,实到 5 名,分别为郭煜、强琦、徐小娟、刘卫、钱国双。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及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
[2021-04-30] (000518)四环生物: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129元
每股净资产: 0.609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9%
营业总收入: 7088.49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13亿元
[2021-04-24]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 票 代 码 : 000518 股 票 简 称 : 四 环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 临 -2021-15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1 日以电话方式发布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
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5 名,实到 5 名,分别为郭煜、强琦、徐小娟、刘卫、钱国双。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持有的广西洲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洲际”)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与广西爱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农投资”)、王绍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出售公司所持有的广西洲际 100%股权。其中,爱农投资受让 70%股权,王绍凤受让 3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合计 37,843,621.62 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
[2021-04-24] (000518)四环生物: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 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星期三,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江阴市滨江东路 7 号。
7. 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出售持有的广西洲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审议关于公司出售持有的广西洲际林业投资有限 √
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凡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本地股东请于2021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时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
证),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和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证券部办
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于2021年5月9日前(含该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时间以抵达地时间为准。
四、其他
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滨江东路 7 号
邮政编码:214434
联系电话:0510-86408558
传 真:0510-86408558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 女士)代为出席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
编码 下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关于公司出售持有的广西洲际林业投资有 √
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附件二、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18”,投票简称为“四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1 年 5 月 10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1-04-24] (000518)四环生物: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广西爱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农投资”)、王绍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出售公司所持有的广西洲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洲际”)100%股权。其中,爱农投资受让70%股权,王绍凤受让 3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合计 37,843,621.62 元。
(一)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出售持有的广西洲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因广西洲际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广西爱农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广西爱农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 9 号利海·亚洲国际 5 号楼
5-511 号
4、法定代表人:邓延高
5、注册资本:20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6 年 02 月 23 日
7、营业执照注册号:91450103MA5KB55261
8、主营业务:对农业、林业的投资,销售:化肥、肥料、农业机械、土壤调理剂(除危险化学品)、农林保水剂、农用微生物菌剂、农副土特产品(仅限初级农产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生物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农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农作物病、虫、草害的防治服务,农业、林业的种植,农产品、林产品的加工、销售(以上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生态农业观光服务,生态农园区开发,林业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园林绿化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的施工(取得资质后方可开展经营),网络技术开发,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邓延高持股 95%,陈静持股 5%
10、实际控制人:邓延高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未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 201.30
净资产 -93.42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2.70
(二)王绍凤的基本情况
1、姓名:王绍凤
2、身份证号码:45212319680611XXXX
3、户籍地址:广西宾阳县洋桥镇洋桥村
广西爱农投资有限公司、王绍凤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大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广西爱农投资有限公司、王绍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广西洲际 100%股权。
广西洲际主营业务为对林木、木材加工业的投资;林木种植、管护;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成立日期为2010年06月24日,注册地为南宁市青秀区中越路7号东盟财经中心B座1303号房,目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的广西洲际100%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经查询,广西洲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交易的标的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以 2021 年 2 月 28 日为基准日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审计报告)。
广西洲际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2 月 28 日
资产总额 61,439,679.59 40,029,648.18
负债总额 13,624,745.97 2,243,881.69
应收款项 0.00 1,472,500.00
净资产 47,814,933.62 37,785,766.49
营业收入 143,858,377.52 10,880,000.00
营业利润 39,534,736.75 4,468,405.69
净利润 36,961,036.53 4,470,832.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15,151,749.80 2,470,745.52
量净额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2 月 28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广
西洲际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4,002.96 万元,评估价值为
4,004.36 万元,增值额为 1.40 万元,增值率为 0.03%;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224.39
万元,评估价值为 224.39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778.58 万
元,评估价值为 3,779.98 万元,增值额为 1.40 万元,增值率为 0.04%。(详见
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评估报告)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广西洲际的股权。公司不存在为广西洲际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广西洲际理财的情形,广西洲际亦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1:广西爱农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2 :王绍凤
(以上乙方 1 和乙方 2 在本协议中合称为“乙方”)
2、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广西洲际 100%股权。
3、成交金额: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37,843,621.62 元。
4、定价依据:以评估报告为作价依据,三方协商确定。
5、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因本协议时甲方结欠目标公司(广西洲际)往来款37,843,621.62 元,现甲、乙及目标公司三方共同确定,本协议股权转让款37,843,621.62 元由目标公司代乙方 1、乙方 2 向甲方支付,以甲方尚欠目标公司的上述 37,843,621.62 元往来款直接冲抵股权转让款,代付后相关款项再由目标公司向乙方 1、乙方 2 另行结算,并目标公司与甲方再无任何债权、债务。交易过程中的税费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
6、特别约定:本合同签订前,甲方负责处理甲方所派目标公司员工劳动关系,所派人员的劳动关系若由乙方和目标公司处理,则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其他员工劳动关系由乙方处理;股权转让前所产生的目标公司相关应付、预付账款,仍由目标公司支付,与甲方无关;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如产生在股权转让前的相关经济纠纷,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出售股权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未涉及人员安置和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未产生同业竞争。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出售持有的广西洲际 100%股权,有利于整合现有资源,盘活资产,符合公司目前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审议本次股权
转让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该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2019 年 12 月,广西洲际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六万林场(以下简称“六万
林场”)签订了《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林木转让事宜的主体协议》,广西洲际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八步区、巴马县、北流市、苍梧县、大化县、港北区、港南区、桂平县、金秀县、鹿寨县、罗城县、平桂区、平乐县、平南县、藤县、田东县、武宣县、象州县、兴宾区、兴业县、宜州市、昭平县等地的林木及相应的林地使用权转让给六万林场,转让价款为 17,065 万元。上述交易完成后,广西洲际已无可供经营的林木资产。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整合优化现有资源,回笼资金,聚焦核心业务,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将产生投资收益10 万元(未经审计),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款 37,843,621.62 元由广西洲际代爱农投资、王绍凤向公司支付,以公司尚欠广西洲际的往来款直接冲抵,风险可控。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
4.审计报告;
5、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
[2021-04-17] (000518)四环生物:监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11 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公司于2021年4月3日以电话方式发布了召开监事会的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分别为王雷、贡小莉、徐立科。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雷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7,295,103.63 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15,215,010.34 元。依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1-11 号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提取法定公积金 0 元,加以上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471,678,536.56 元,2020 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6,463,526.22 元,不具备利润分配的客观条件。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监事会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5 日
[2021-04-17] (000518)四环生物:2020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265元
每股净资产: 0.622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35%
营业总收入: 5.0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729.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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