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39什么时候复牌?-中集集团停牌最新消息
≈≈中集集团000039≈≈(更新:22.02.25)
[2022-02-25]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2-005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现有董事九人,全体董事出席会议。本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同意本公司筹划控股子公司中集世联达物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世联达”)分拆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分拆上市”)。
2、同意授权本公司及中集世联达管理层启动中集世联达分拆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组织编制分拆上市方案、签署筹划分拆上市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方案及与分拆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同意授权董事长兼 CEO 麦伯良先生或其授权人士代表本公司签署与本次筹划分拆上市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2022-02-25]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筹划控股子公司中集世联达物流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2-006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筹划控股子公司中集世联达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分拆上市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项目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需就分拆中集世联达上市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且需履行香港联合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相应程序等。本次分拆上市事项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核准或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核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筹划控股子公司中集世联达物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世联达”)分拆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上市”),并授权本公司及中集世联达管理层启动中集世联达分拆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
本次分拆上市事宜不会导致本公司丧失对中集世联达的控制权,不会对本集团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
一、拟分拆上市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 中集世联达物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CIMC Wetrans Logistics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注册资本 108,819.135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胡鹏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093747364A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C座二层213-
01室
成立日期 2014年3月12日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中集世联达主要从事多式联运业务,以箱货场联动独特的商业模
式,为客户提供江海空铁陆联运集装箱物流服务、冷链、钢铁和
能源等特色的专业物流服务。
(二)股权架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中集世联达的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 91,408.0740 84.00
份有限公司
2 集智共创(天津)企业管理咨询 17,411.0617 16.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08,819.1357 100.00
二、本次分拆上市的目的以及对本集团的影响
(一)本次分拆上市的目的
1、顺应中集世联达经营发展内在需求,提升其专业化经营水平
近年来,受益于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一带一路”贸易持续深化,物流行业持续快速发展。为抓住行业发展机遇,中集世联达通过本次分拆上市进一步推动其自身的发展,扩张运力、完善多联网络建设,提升企业专业化经营水平,从而进一步降低单位运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为中集集团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盈利能力的提升贡献更大的力量。另外,成为上市公司,有助于中集世联达进一步提升品牌知名度,增强市场影响力,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业务领域的优秀人才,对推动中集世联达业绩持续增长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
2、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支持,发挥子公司上市平台优势
本公司希望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改革的有利时机和政策的大力支持,分拆中集世联达于A股独立上市,促进中集世联达的业务规模扩大和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率和水平。通过分拆上市,中集世联达将实现与资本市场的直接对接,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未来中集世联达可借助资本市场平台进行各项资本运作,为中集世联达的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和资源保障,同时能为本公司广大股东带来稳定的投资回报。
3、推动公司治理完善,为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运作平台
本次分拆上市,将进一步促进中集世联达治理规范化、现代化以及提升治理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为中集世联达未来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治理机制保障。本次分拆上市是本公司响应国内资本市场政策号召、利用资本市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及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本次分拆上市对本集团的影响
1、对本集团业务的影响
本公司是全球领先的物流及能源行业设备及解决方案供应商,目前主要从事集装箱、道路运输车辆、能源/化工/液态食品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空港装备的制造及服务业务,除此之外,本集团还从事物流服务业务和金融及资产管理业务等。本集团通过业务拓展及技术开发,已形成一个专注于物流及能源行业的关键装备及解决方案的产业集群。公司本次分拆中集世联达上市有利于巩固和提升物流服务板块的竞争力,并且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不利影响。
2、对本公司对中集世联达控制权的影响
中集世联达A股上市后,本公司仍是中集世联达的控股股东,不会丧失对中集世联达的控制权。
3、对本集团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中集世联达分拆上市后,仍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集世联达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仍将反映在本公司的合并报表中,不会损害本集团的持续盈利能力。
综上,本次分拆上市将实现本集团体系增值,有利于本公司各方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不会损害本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
三、授权事项
董事会同意授权本公司及中集世联达管理层启动中集世联达分拆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组织编制分拆上市方案、签署筹划分拆上市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方案及与分拆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筹划控股子公司中集世联达分拆上市事宜,且授权公司及中集世联达管理层启动分拆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该事项有利于实现公司物流服务业务更好的发展。
2、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事宜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待分拆上市方案初步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审议分拆上市的相关议案,履行相应决策及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始筹划控股子公司中集世联达分拆上市事项,并授权公司及中集世联达管理层启动分拆上市相关筹备工作。
五、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分拆上市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待本公司及中集世联达管理层完成前期筹备工作后,公司董事会还需就分拆中集世联达上市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分拆上市事项的推进尚需满足多项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中集世联达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具体上市方案的批准,并且履行香港联合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相应程序等。本次分拆上市事项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核准或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核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对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重大更新和进展适时作进一步公告。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筹划控股子公司中集世联达分拆上市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2022-02-19]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完成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2-004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批准本公司注册发行统一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各品种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120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可参见本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及2021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1-032及【CIMC】2021-060)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本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于2021年8月18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出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 DFI 31号)(以下简称“31号接受通知书”)。根据31号接受通知书,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本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自31号接受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有效期至2023年8月17日),在注册有效期内本公司可分期公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也可定向发行相关产品。
2022年2月18日,本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第一期中票”)发行完成,第一期中票的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18日全额到账,发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发行利率为3.21%(年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期中票发行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期中票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
第一期中票的发行主要条款公告如下:
发行人: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金额: 人民币20亿元
期限: 3+N(3)年,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
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
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发行价格: 按面值(人民币100元)平价发行
发行利率: 3.21%(年化)
计息方式: 发行利率采用固定利率方式,并通过集中簿记
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最终确定。
发行对象: 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购买者除外)。
发行方式: 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
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发行首日: 2022年2月16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2022年2月18日
起息日: 自2022年2月18日开始计息。
付息日: 存续期内每年的2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
另计息)。
信用评级结果: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发行
人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A,债项评级A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增信情况 第一期中票不设担保。
第一期中票所得款项将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第 一 期 中 票 发 行 的 有 关 文 件 详 情 , 请 参 见 上 海 清 算 所 网 站
(http://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
本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2022-02-08]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2022年1月份证券变动月报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9、299901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2-003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
2022年 1月份证券变动月报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香港上市规则》”)13.25B条关于披露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6.1 条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此披露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的截至 2022年 1 月 31 日的证券
变动月报表,供参阅。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股份发行人及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预托证券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截至月份: 2022年1月31日 状态: 新提交
致: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呈交日期: 2022年2月7日
I. 法定/注册股本变动
1. 股份类别 普通股 股份分类 H股 於香港联交所上市 (注1) 是
证券代号 02039 说明
法定/注册股份数目 面值 法定/注册股本
上月底结存 2,059,891,930 RMB 1 RMB 2,059,891,930
增加 / 减少 (-) 0 RMB 0
本月底结存 2,059,891,930 RMB 1 RMB 2,059,891,930
2. 股份类别 普通股 股份分类 A股 於香港联交所上市 (注1) 否
证券代号 000039 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注册股份数目 面值 法定/注册股本
上月底结存 1,535,121,660 RMB 1 RMB 1,535,121,660
增加 / 减少 (-) 0 RMB 0
本月底结存 1,535,121,660 RMB 1 RMB 1,535,121,660
本月底法定/注册股本总额: RMB 3,595,013,590
II. 已发行股份变动
1. 股份类别 普通股 股份分类 H股 於香港联交所上市 (注1) 是
证券代号 02039 说明
上月底结存 2,059,891,930
增加 / 减少 (-) 0
本月底结存 2,059,891,930
2. 股份类别 普通股 股份分类 A股 於香港联交所上市 (注1) 否
证券代号 000039 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月底结存 1,535,121,660
增加 / 减少 (-) 0
本月底结存 1,535,121,660
III. 已发行股份变动详情
(A). 股份期权(根据发行人的股份期权计划) 不适用
(B). 承诺发行将予上市的发行人股份的权证 不适用
(C). 可换股票据(即可转换为将予上市的发行人股份) 不适用
(D). 为发行将予上市的发行股份所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安排,包括期权(但不包括根据股份期权计划发行的期权) 不适用
(E). 已发行股份的其他变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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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有关香港预托证券(预托证券)的资料 不适用
第 4 页 共 6 页 v 1.0.1
V. 确认
我们在此确认,据我们所知所信,发行人在本月发行的每项证券(如第III部及第IV部所述但未曾於根据《主板规则》第13.25A条 /《GEM规则》第17.27A条所刊发的报表中披露)已获发行人董事会正式授权批准,并在适用的情况下:
(注2)
(i) 上市发行人已收取其在是次发行应得的全部款项;
(ii)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资格」项下所规定有关上市的一切先决条件已全部履行;
(iii) 批准证券上市买卖的正式函件内所载的所有条件(如有)已予履行;
(iv) 每类证券在各方面均属相同(注3);
(v) 《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规定送呈公司注册处处长存档的全部文件已经正式存档,而一切其他法律规定亦已全部遵行;
(vi) 确实所有权文件按照发行条款的规定经已发送/现正准备发送/正在准备中并将会发送;
(vii) 发行人的上市文件所示已由其购买或同意购买的全部物业的交易已完成;全部该等物业的购买代价已予缴付;及
(viii) 有关债券、借贷股份、票据或公司债券的信托契约/平边契据经已制备及签署,有关详情已送呈公司注册处处长存档(如法律如此规定)。
呈交者: 吴三强
职衔: 联席公司秘书
(董事、秘书或其他获正式授权的人员)
注
1. 香港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
2. (i) 至 (viii) 项为确认内容的建议格式,可按个别情况予以修订。如发行人早前已就某证券发行於根据《主板规则》第13.25A条 /《GEM规则》第17.27A条所刊发的报表中作出有关确
认,则不需要於此报表再作确认。
3. 在此「相同」指:
[2022-01-20]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之第一期信托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2-002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之第一期信托计划
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 1 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润分享计划奖金结余资金运作的议案》,并公布了《中集集团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暨运作方案》(以下简称“运作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及 2020 年 6 月 1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 www.cimc.com)(公告编号:【CIMC】2020-008及【CIMC】2020-036)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的相关公告。
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之第一期信托计划(以下简称“第一期信托计划”)
锁定期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现将第一期信托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信托计划实施情况和锁定期
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本公司第一期信托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累计购买公司 H 股
股票 24,63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54%,实际成交金额为港币 226,026,937 元(不
含税费及手续费)。根据运作方案,第一期信托计划锁定期为 12 个月,即 2021 年 1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 月 19 日。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披露的《关于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之第一期信托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1-003)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的相关公告。
二、第一期信托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第一期信托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运作方案的管理机制并结合市场情况择机出售股票。第一期信托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年度业绩刊发日期之前 60 日内,或有关财政年度结束之日起至业绩刊发之日止期间(以较短者为准);
2、刊发季度业绩(如有)及半年度业绩日期之前 30 日内,或有关季度或半年度期间结束之日起至业绩刊发之日止期间(以较短者为准);
3、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以上第 1 至第 3 项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包括公司延期公布业绩的期间;
4、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5、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6、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为准。
三、第一期信托计划的存续期限与分配安排
第一期信托计划的存续期限为 60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运作方案之日起算,可经第一期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理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或展期。第一期信托计划存续期届满时,公司对参与对象个人虚拟账户累积的“个人年度可分配股票股数”之全部结余进行处置后,相应的处置所得实际分配给每个具体参与对象。如果第一期信托计划到期时,仍有信托权益结余的,则第一期信托计划的存续期限将延长直至信托权益分配完毕。
四、其他说明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一期信托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2022-01-05]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2021年12月份证券变动月报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9、299901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2-001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
2021年 12月份证券变动月报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香港上市规则》”)13.25B条关于披露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6.1 条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此披露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的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证
券变动月报表,供参阅。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股份发行人及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预托证券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截至月份: 2021年12月31日 状态: 新提交
致: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呈交日期: 2022年1月4日
I. 法定/注册股本变动
1. 股份类别 普通股 股份分类 H股 于香港联交所上市 (注1) 是
证券代号 02039 说明
法定/注册股份数目 面值 法定/注册股本
上月底结存 2,059,891,930 RMB 1 RMB 2,059,891,930
增加 / 减少 (-) 0 RMB 0
本月底结存 2,059,891,930 RMB 1 RMB 2,059,891,930
2. 股份类别 普通股 股份分类 A股 于香港联交所上市 (注1) 否
证券代号 000039 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注册股份数目 面值 法定/注册股本
上月底结存 1,535,121,660 RMB 1 RMB 1,535,121,660
增加 / 减少 (-) 0 RMB 0
本月底结存 1,535,121,660 RMB 1 RMB 1,535,121,660
本月底法定/注册股本总额: RMB 3,595,013,590
II. 已发行股份变动
1. 股份类别 普通股 股份分类 H股 于香港联交所上市 (注1) 是
证券代号 02039 说明
上月底结存 2,059,891,930
增加 / 减少 (-) 0
本月底结存 2,059,891,930
2. 股份类别 普通股 股份分类 A股 于香港联交所上市 (注1) 否
证券代号 000039 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月底结存 1,535,121,660
增加 / 减少 (-) 0
本月底结存 1,535,121,660
III. 已发行股份变动详情
(A). 股份期权(根据发行人的股份期权计划) 不适用
(B). 承诺发行将予上市的发行人股份的权证 不适用
(C). 可换股票据(即可转换为将予上市的发行人股份) 不适用
(D). 为发行将予上市的发行股份所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安排,包括期权(但不包括根据股份期权计划发行的期权) 不适用
(E). 已发行股份的其他变动 不适用
第 3 页 共 6 页 v 1.0.1
IV. 有关香港预托证券(预托证券)的资料 不适用
第 4 页 共 6 页 v 1.0.1
V. 确认
我们在此确认,据我们所知所信,发行人在本月发行的每项证券(如第III部及第IV部所述但未曾于根据《主板规则》第13.25A条 /《GEM规则》第17.27A条所刊发的报表中披露)已获发行人董事会正式授权批准,并在适用的情况下:
(注2)
(i) 上市发行人已收取其在是次发行应得的全部款项;
(ii)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资格’项下所规定有关上市的一切先决条件已全部履行;
(iii) 批准证券上市买卖的正式函件内所载的所有条件(如有)已予履行;
(iv) 每类证券在各方面均属相同(注3);
(v) 《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规定送呈公司注册处处长存档的全部文件已经正式存档,而一切其他法律规定亦已全部遵行;
(vi) 确实所有权文件按照发行条款的规定经已发送/现正准备发送/正在准备中并将会发送;
(vii) 发行人的上市文件所示已由其购买或同意购买的全部物业的交易已完成;全部该等物业的购买代价已予缴付;及
(viii) 有关债券、借贷股份、票据或公司债券的信托契约/平边契据经已制备及签署,有关详情已送呈公司注册处处长存档(如法律如此规定)。
呈交者: 吴三强
职衔: 联席公司秘书
(董事、秘书或其他获正式授权的人员)
注
1. 香港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
2. (i) 至 (viii) 项为确认内容的建议格式,可按个别情况予以修订。如发行人早前已就某证券发行于根据《主板规则》第13.25A条 /《GEM规则》第17.27A条所刊发的报表中作出有关确
认,则不需要于此报表再作确认。
3. 在此‘相同’指:
[2022-01-01]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发行申请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116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发行申请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安瑞科”)之控股子公司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安瑞环科”)拟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
发行 A 股并上市(以下简称“A 股发行”)。相关具体内容可参见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及 2021 年 5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
(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0-101、【CIMC】2021-049 及【CIMC】2021-051)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中集安瑞环科已就其 A 股发行向深交所提交包括《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A 股招股书”)在内
的申请材料,并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A 股招股书已刊载于
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信息公开网站(http://listing.szse.cn/disclosure/ipo/index.html)。
鉴于中集安瑞环科 A 股发行仍须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作实,其可能实行亦可能不实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必审慎行事。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法律及法规,对任何 A 股发行相关的重大更新和进展适时作进一步公告。敬请本公司的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的股份或相关证券时审慎行事,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1-12-31] (000039)中集集团: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115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的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公告编号:【CIMC】2021-107)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A 股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上午 9:15
-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 2 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 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 A 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 A 股股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独立非执行董事潘正启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28 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068,777,847 股,
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9.7295%。其中:现场投票人数为 7 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023,891,864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8.4809%;参加网络投票人数为 21 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44,885,983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2486%。
1、A 股股东出席情况:
A 股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2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76,269,074 股,占本公
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4.9032%。其中:现场投票人数为 6 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31,383,091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3.6546%;参加网络投票人数为 21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44,885,983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2486%。
2、H 股股东出席情况:
H 股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892,508,773 股,占本公
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4.8263%。其中:现场投票人数为 1 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892,508,773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4.8263%。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潘正启先生、何家乐先生以网络方式出席了会议。本公司监事熊波先生以现场方式出席了会议。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吴三强先生列席了会议。本公司中国法律顾问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及本公司 H 股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代表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会议以普通决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关于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弃权
(股)
与会全体股东 1,068,777,847 1,068,648,587 99.9879% 127,260 2,000
与会 A 股股东 176,269,074 176,139,814 99.9267% 127,260 2,000
其中:A 股中小投 176,269,074 176,139,814 99.9267% 127,260 2,000
资者
与会 H 股股东 892,508,773 892,508,773 100.0000% - -
2、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以特别决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关于对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进行调整的议案》。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弃权(股)
与会全体股东 1,068,777,847 1,056,359,379 98.8381% 7,033,007 5,385,461
与会 A 股股东 176,269,074 174,435,585 98.9598% 1,390,549 442,940
其中:A 股中小投 176,269,074 174,435,585 98.9598% 1,390,549 442,940
资者
与会 H 股股东 892,508,773 881,923,794 98.8140% 5,642,458 4,942,521
上述两项议案,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资本(香港)集装箱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燕华、李梅丽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2、《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1-12-25]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租赁医疗资产ABS成功设立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113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集租赁医疗资产 ABS 成功设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医疗资产ABS的议案》。本公司子公司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租赁”)拟通过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医疗租赁资产支持证券(以下简称“医疗资产ABS”)。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公告编号:【CIMC】2021-007及【CIMC】2021-008)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7月9日出具的《关于招商资管“招商创融-中集租赁2021年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1〕48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中集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医疗资产ABS在12个月内发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8亿元。
医疗资产ABS的管理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优先级与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并于2021年12月24日得到全额认购,其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中集租赁认购。医疗ABS的基本情况如下:
品种 优先A级 优先B级 次级
规模(人民币亿元) 2.88 0.14 0.46
评级 AAA AA+ -
票面利率(%/年) 3.98 4.10 -
起息日 2021年12月24日 2021年12月24日 -
预期到期日 2022年10月第8个 2022年10月第8个 2024年6月第8个工
工作日 工作日 作日
总规模(人民币亿元) 3.48
医疗资产ABS募集资金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投放等。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5]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组建中国海洋工程装备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114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组建中国海洋工程装备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之全资控股子公司中集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海洋工程”)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远洋海运”)、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投资发展”)、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车”)、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及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投”),共十家企业拟共同出资组建中国海洋工程装备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工技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亿元,中国船舶现金出资人民币38亿元持股19%,中集海洋工程及其他参股公司分别现金出资人民币18亿元持股9%(以下简称“本次合作投资”)。
2、截至本公告日,招商局投资发展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全资控股子公司,招商局集团通过其子公司招商局国际(中集)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4.49%,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合作投资的合作方之一招商局投资发展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合作投资对本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3、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胡贤甫董事及邓伟栋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在上述决议案中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并一致通过该项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合作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合作投资金额或与同一关联方累计的交易金额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招商局投资发展概述
公司名称: 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35368595T
成立日期: 2015 年 5 月 7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
场 30E
法定代表人: 周松
注册资本: 人民币 80,000 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企业并购重组投资(以上
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业信息咨
询;自有物业租赁;计算机软件及系统技术开发、集成、技
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硬件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及数据库技术
服务。(以上不含证券、金融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
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
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招商局集团持有其 100%股份。
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招商局投资发展为招商局集团全资控股子公
司,招商局集团通过其子公司招商局国际(中集)投资有限
公司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4.49%,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招商局投资发展为本
公司的关联法人。
2、招商局投资发展历史沿革、业务开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招商蛇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招商局
集团利用存量资源打造集团高效投资运营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招商局投资发展将致力
于挖掘和培育战略性新业务和现有业务生态圈机会。
2020 年度,招商局投资发展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 4,148,794 千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77,329 千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招商局投资
发展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13,315,587 千元。
经本公司合理查询,招商局投资发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其他合作方基本情况
1、中集海洋工程
公司名称: 中集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6 年 7 月 21 日
法定代表人: 麦伯良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梦海大道 4008 号深港创新中心 C 组团 1、2
楼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33,500 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海洋工程数据挖掘、海洋数据分析;海洋工程、
海上石油工程设施的设计、技术服务;海洋工程船及其相关特殊用
途船的设计、技术服务;游艇的设计、技术服务;船舶与海洋工程
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会务策划;海底工程的设计、技术服务;
海洋工程设备租赁、船舶租赁(不含金融租赁);海洋工程船舶的
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
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海
洋工程、海上石油工程设施的建造及修理;海洋工程船及其相关特
殊用途船的建造及修理;游艇的建造及修理;海上运输;海底工程
的施工。
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其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中国船舶
公司名称: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 2019 年 11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 雷凡培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 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1,0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 (一)国务院授权管理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二)船舶、海洋工程以及海洋运输、海洋开发、海洋
保护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租赁、管理业务。(三)动
力机电装备、核动力及涉核装备、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环境工程、
新能源、新材料、医疗健康设备以及其他民用和工业用装备的研发、
设计、制造及其销售、维修、服务、租赁、管理业务。(四)从事
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专项规定除外)。(五)
成套设备及仓储物流,油气及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和投资管理,
船舶租赁业务,邮轮产业的投资管理。(六)勘察设计、工程承包、
工程建设、建筑安装、工程监理业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业务,技术培训业务的投资与管理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 100%股权。
3、中国石油
公司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 1990 年 2 月 9 日
法定代表人: 戴厚良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
注册资本: 人民币 48,690,000 万元
经营范围: 组织经营陆上石油、天然气和油气共生或钻遇矿藏的勘探、开发、
生产建设、加工和综合利用以及石油专用机械的制造;组织上述产
品、副产品的储运;按国家规定自销本公司系统的产品;组织油气
生产建设物资、设备、器材的供应和销售;石油勘探、开发、生产
建设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开发研究和技术推广;国
内外石油、天然气方面的合作勘探开发、经济技术合作以及对外承
包石油建设工程、国外技术和设备进口、本系统自产设备和技术出
口、引进和利用外资项目方面的对外谈判、签约。(企业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 100%股权。
4、中国石化
公司名称:
[2021-12-24]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112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CIMC】2021-107)。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本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A 股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 A
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 A 股股东同一表决
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A 股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1 日
H 股股权登记日: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7、出席对象:
(1)本公司 A 股股东:2021 年 12 月 21 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 H 股股东: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 2 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的议案:
1、审议《关于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议案:
2、审议《关于对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进行调整的议案》。
注:上述议案均需对 A 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记票。
三、提案编码
表一: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审议《关于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 √
1.00 者的议案》;
审议《关于对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 √
2.00 供担保进行调整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A 股股东
1、登记方式和登记时间: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 见附件 2)、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 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需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
(4)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或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登记。书面通讯方式及传真
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 2 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董事会秘
书办公室。
(二)H 股股东
请参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www.cimc.com)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告》。
五、A 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本公司 A 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吴三强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耿潍蓉
联系电话:0755-26691130
传真:0755-26826579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 2 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67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预期会期半天。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9;投票简称:中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深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A 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A 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类别: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本委托人作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码:000039,股 票简称:中集集团)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中国国际海运 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表决指示: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表决意见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注 1)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审议《关于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引 √
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2.00 审议《关于对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金融机构 √
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进行调整的议案》
[2021-12-17]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资经营合同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111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资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交易背景
2021年6月30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国丰集团”)签署了《关于共同设立深海产业发展引领平台之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整合优质资产,共同推进深海产业的发展。相关具体内容可参见本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1-066)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一、本次交易概况
1、2021年12月16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非全资子公司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来福士”)、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中集”)与烟台国丰集团拟将进一步签署《关于共同设立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合资经营合同》(以下简称“《合资合同》”)。
签约各方将共同出资注册成立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资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科技集团”),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亿元,包括:(1)新加坡来福士及南方中集以其持有的部分子公司股权、债权及货币资金等出资,共计人民币41.65亿元,合计持有海洋科技集团83.3%股权;(2)烟台国丰集团以现金出资人民币8.35亿元,占海洋科技集团16.7%股权。
上述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海洋科技集团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2、本次交易尚未正式签约、标的公司股权尚在评估中,后续本公司将根据评估结果、签约进展情况、担保约定等及时履行审议或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次会议审议通过,无关联/连董事需回避表决。
4、本次交易无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签约方的基本情况
1、新加坡来福士:
公司名称: 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1994 年 3 月 7 日
注册国家: 1 Claymore Drive #08-04 Orchard Towers, Singapore 229594
业务范围: 建造大型船坞;设计建造修理各类大型货船、油船、工程船
及其他特殊用途的船舶;生产销售海上石油工程设施、大型
钢结构和混凝土结构产品及船舶配套设备、舾装件。
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间接持有新加坡来福士 85%股权,其
为本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2、南方中集:
公司名称: 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1995 年 12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 曾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40301501143423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港湾大道 2 号中集研发中心 1 楼109A
室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3,769.87 万元
主营业务: 制造、修理集装箱,加工制造各类相关机械零部件、结构件
和设备。
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持有南方中集 100%股权,其为本公司
全资子公司。
3、烟台国丰集团:
公司名称: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 2009 年 2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 荣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00684822338G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 267 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主营业务: 市国资委授权的国有产(股)权的经营管理;政府战略性投
资、产业投资等项目的融资、投资与经营管理;对授权范围
内的国有产权、股权进行资本运营(包括收购、重组整合和
出让等);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
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投融资服
务业务;咨询业务;市国资委授权的其它业务;有色金属矿
产品、黄金(现货)、白银(现货)、化工产品(不含危险
品)、电池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的批发、零售;货物和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范围不含国家前置审批项目和国
家产业政策限制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烟台国丰集团为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全资子公司。
烟台国丰集团作为烟台市第一家国有资本投资集团,以促进国有资本良性循环、服务产业经济发展为目标,服务保障市级重大投资项目的落实落地。
烟台国丰集团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烟台国丰集团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中集来福士”)
公司全称: 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6 年 10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芝罘岛东路 70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建中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13,119 万元
经营范围: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
销售;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深海石油钻探设
备制造;深海石油钻探设备销售;船舶制造;船舶设计;船
舶修理;船舶销售等。
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烟台中集来福士
90.49%股权,其为本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烟台中集来福士主要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烟台中集来福士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5 月
(经审计)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8.33 32.49 15.05
税前利润 -9.17 -6.69 -1.89
净利润 -9.56 -6.71 -1.89
于2021年5月31日,烟台中集来福士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母净资产为人民币2.69亿元,总资产为人民币94.58亿元。
2、烟台中集莱佛士船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莱佛士船业”)
公司全称: 烟台中集莱佛士船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4 年 5 月 30 日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芝罘岛 70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建中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2,598 万元
经营范围: 设计建造和修理各类船舶及配套产品、海上石油工程设施、
管道、钢结构和混凝土产品。
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间接持有烟台莱佛士船业70.95%股权,
其为本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烟台莱佛士船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烟台莱佛士船业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5 月
(经审计)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0.18 0.07 0.03
税前利润 -0.01 -0.05 -0.02
净利润 -0.01 -0.05 -0.02
于2021年5月31日,烟台莱佛士船业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人民币-0.74亿元,总资产为人民币1.07亿元。
3、中集海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工研究院”)
公司全称: 中集海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 年 8 月 28 日
注册地址:
[2021-12-17]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11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 30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现有董事九人,全体董事出席会议。本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同意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来福士”)、“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中集”)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国丰集团”)共同出资设立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科技集团”)。同意对海洋科技集团的出资方案。
2、同意海洋科技集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 亿元,其中:新加坡来福士和南方中集
合计出资人民币 41.65 亿元,占海洋科技集团 83.3%的股权;烟台国丰集团出资人民币8.35 亿元,占海洋科技集团 16.7%的股权。
3、同意新加坡来福士、南方中集与烟台国丰集团签署《关于共同设立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合资经营合同》、《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 30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10]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109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基本概述
1、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外运长航”,
与其子公司合称“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签订了《销售商品、提供/
接受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本集团将持续地为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提供商品、服务,以及接受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提供的服务等业务。《框架协议》约定了
双方截至:(1)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止年度;及(3)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建议
上限金额(以下简称“建议上限”)。
中国外运长航为本公司主要股东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第十章的规定,中国外运长航及其子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框架协议》项下本集团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进行的交易对本公司构成日常关联交易。同时,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14A 章,中国外运长航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框架协议》项下本集团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进行的交易对本公司构成持续关连交易。
2、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2021年度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胡贤甫董事及邓伟栋董事作为关联董事而在上述决议案中回避表决。其余七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上披露的公告。
3、《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建议上限)无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历史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于 2021 年 11 月中,在本集团内部控制合规自查工作的过程中本公司注意到本集团自
2019 年 1 月开始在其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涉及向中国外运长航集团销售商品(如 销售集装箱等商品)、提供及接受服务(如物流服务等)业务,且根据《联交所上市规 则》及《深交所上市规则》,于相关时间内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之间的有关业务活动可 能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历史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千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截至 2020 年 12 月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1 日止年度 31 日止年度 30 日止十一个月
本集团向中国外运长航集团销 113,772 103,727 175,736
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等
本集团接受中国外运长航集团 201,868 415,680 932,393
服务等
基于双方历史交易情况以及对未来国际贸易及物流等行业的预计,双方协商厘定建议上 限如下:
单位: 人民币亿元
建议上限 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截至 2022 年 12 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1 日止年度 31 日止年度
本集团向中国外运长航集团 0.3 2.2 2.4
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等
本集团接受中国外运长航集 1.4 7.2 8.3
团服务等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国外运长航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1984 年 6 月 9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382,635.87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0 号楼 19 层
法定代表人: 宋德星
股东: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外运长航 100%股权。
主营业务: 无船承运业务;国际船舶代理;综合物流的组织、投资与管
理;船舶制造与修理;海洋工程;相关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
及运营;进出口业务;技术服务。
2、中国外运长航的 2020 年经审计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情况:总资产为人民币 71,033,606
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39,283,867 千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90,588,967 千元、净利
润为人民币 5,589,936 千元。
3、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子公司招商局国际(中集)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4.49%,而中国外运长航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1.3 条的规定,中国外运长航及其子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框架协议》项下双方拟进行的交易对本公司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同时,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14A 章的规定,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为招商局国际(中集)投资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公司,招商局国际(中集)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截至本公告日,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 24.49%,而中国外运长航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14A 章,中国外运长航及其附属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而《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主要从事无船承运业务;国际船舶代理;综合物流的组织、投资与管理;船舶制造与修理;海洋工程;相关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及运营;进出口业务;技术服务。其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货款支付能力和履约能力。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订日期:
2021 年 12 月 9 日
2、订约方:
1) 本公司(为其本身及代表其子公司);
2) 中国外运长航(为其本身、代表其子公司及其他联系人)。
3、交易性质:
根据《框架协议》,本集团同意向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供应商品(如集装箱等)、提供服务(如物流服务等);及接受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服务(如物流服务等)。根据《框架协议》的条款约定,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与本集团相关成员公司应分别就后续各项商品或服务签订具体合同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
4、定价政策:
根据《框架协议》,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须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一般商务条款确定,双方互相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定价应为市场价格。具体如下:
(1)本集团向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供应商品及提供服务等:
(a)供应商品时:1)如规定投标程序,则以投标价格作准;2)如并无投标程序,
则将根据商品的种类和质量,参考市场价格(包括可资比较的本地、国内或国际市
场价格)厘定价格。市场价格数据将通过行业协会等独立第三方收集,其包括(i)独
立行业协会及机构,如涉及供应集装箱产品时,可参考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上海
航运运价交易有限公司、中华航运网及克拉克森(Clarksons)所发布的市场信息,以
及(ii)公开披露的本集团竞争对手之定价信息,不时更新可供比较的市场价格,并报
其管理层作为定价决策的参考等;3)倘上述价格概不适用或应用上述定价政策并
不切实可行,本集团将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在考虑商品的成本、技术、质量及历史
交易价格后,按公平基准磋商价格;及
(b) 提供服务时:1)如规定投标程序,则以投标价格作准;2)如并无投标程序,
若涉及物流服务费时,应由各方在订立相关协议时参照货物的重量及类型、运输方
式、承运人的运价、所需存储的空间类型及由独立第三方物流及货运服务运营商所
收取服务费而厘定,如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港口收费计费
办法”的通知》、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公共信息与交易平台 (http://www.cjdsly.com/)
等;3)倘上述价格概不适用或应用上述定价政策并不切实可行,本集团将与中国
外运长航集团在考虑服务的成本、技术等及历史交易价格后,按公平基准磋商价格。(2)本集团接受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服务等:
接受服务时:1)如规定投标程序,则以投标价格作准;2)如并无投标程序,若涉
及物流服务费应由各方在订立相关协议时参照货物的重量及类型、运输方式、承运
人的运价、所需存储的空间类型及由独立第三方物流及货运服务运营商所收取服务
费而厘定,如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
通知》、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公共信息与交易平台 (http://www.cjdsly.com/) 等;3)
倘上述价格概不适用或应用上述定价政策并不切实可行,本集团将与中国外运长航
集团在考虑服务的成本、技术等及历史交易价格后,按公平基准磋商价格。
有关上述的价格及条款对本集团或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如适用)而言将不偏离本集团或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如适用)向独立第三方提供或接受同类商品及/或服务所提出的价格及条款,并会参考至少两项与无关联的第三方进行数量或质素相类的同期交易。此外,本集团相关部门亦将定期对向不同客户(包括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及独立第三方客户)提供或接受同类商品及/或服务的盈利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检讨不同客户的盈利贡献,并将分析结果反馈给业务部门,作为调整定价决策时的参考。
5、付款方式:
付款将依据由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与本集团相关成员公司根据《框架协议》订立的具体协议的条款来作出。
6、期限及终止: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包括首尾两
日)。
四、未披露历史交易的原因
本集团一直十分重视关联交易的管理,近几年在加强关联交易内部管控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而本集团于全面审查中发现有关关联交易所存在的漏报情况。经过本集团进一步核查,漏报情况主要存在于本集团旗下非全资子公司中集世联达物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世联达”)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之间的交易。具体原因为中集世联达所处的物流行业客商数量众多(数万家)且分散,同时中集世联达下属子公司较多,相关工作人员过去主要依靠手工
[2021-12-10]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108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 29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现有董事九人,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副董事长胡贤甫先生、 董事邓伟栋先生作为关联\连董事回避表决。本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同意追加确认本集团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年度、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以及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止十一个月)的销售
商品及提供/接受服务实际发生的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其项下的条款于本 集团的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订立及形成,属公平合理 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截至 2019 年 12 截至 2020 年 12 截至 2021 年 11 月
月 31 日止年度 月 31 日止年度 30 日止十一个月
本集团向中国外运长航集 113,772 103,727 175,736
团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等
本集团接受中国外运长航 201,868 415,680 932,393
集团服务等
2、同意本公司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接受服务框架协议》(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的建议交易上限;同意其项下的持续
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及金额及其条款于本集团的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按照一般商 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订立,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关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建议上限 自2021年12月1日至 截至2022年12 截至2023年12
2021年12月31日 月31日止年度 月31日止年度
本集团向中国外运长航集 0.3 2.2 2.4
团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等
本集团接受中国外运长航 1.4 7.2 8.3
集团服务等
3、同意授权董事长兼 CEO 麦伯良先生或其授权人代表本公司签署《框架协议》,
并且授权麦伯良先生对《框架协议》进行其认为适当或必需的修改,并在其认为对执行 该等交易条款及/或使该等交易条款生效必需、有利或适当时所做出的一切行动(包括 但不限于刊发任何相关公告)、签署其他文件和采取一切其他步骤。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 29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2021-12-08]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二十八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106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二十八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7日在中集集团研发中心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现有董事九人,参加表决董事九人。本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同意提请召开本公司 2021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向本公司股东发出会议通知及办理本次股东大会筹备事宜。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会议时间
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2:50
2、会议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 2 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
3、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21 日
5、出席对象
(1)本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6、会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2)审议《关于对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进行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2021-12-08]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107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通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编制。本公司H股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请参见本公司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涉及融资融券、约定购回、转融通业务相关账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深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2021年12月7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对提请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就本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本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A 股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 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 A 股股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A 股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1 日
H 股股权登记日: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7、出席对象:
(1)本公司 A 股股东:2021 年 12 月 21 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 H 股股东: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 2 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的议案:
1、审议《关于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议案:
2、审议《关于对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进
行调整的议案》。
注:上述议案均需对 A 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记票。
三、提案编码
表一: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审议《关于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 √
1.00 者的议案》;
审议《关于对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 √
2.00 供担保进行调整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A 股股东
1、登记方式和登记时间: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 见附件 2)、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 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需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
(4)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或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登记。书面通讯方式及传真
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 2 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董事会秘
书办公室。
(二)H 股股东
请参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www.cimc.com)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告》。
五、A 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本公司 A 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吴三强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耿潍蓉
联系电话:0755-26691130
传真:0755-26826579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 2 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董事会秘
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67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预期会期半天。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9;投票简称:中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深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A 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A 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类别: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本委托人作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码:000039,股 票简称:中集集团)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中国国际海运 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表决指示: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2021-12-03]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2021年11月份证券变动月报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9、299901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 代公告编号【CIMC】2021-105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
2021 年11月份证券变动月报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香港上市规则》”)13.25B
条关于披露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6.1 条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此披露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的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日的证
券变动月报表,供参阅。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 十二月二日
FF301
第 1 頁 共 6 頁 v 1.0.1
股份發行人及根據《上市規則》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預託證券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
截至月份: 2021年11月30日狀態: 新提交
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呈交日期: 2021年12月2日
I. 法定/註冊股本變動
1. 股份類別普通股股份分類H股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是
證券代號02039 說明
法定/註冊股份數目面值法定/註冊股本
上月底結存2,059,891,930 RMB 1 RMB 2,059,891,930
增加 / 減少 (-) 0 RMB 0
本月底結存2,059,891,930 RMB 1 RMB 2,059,891,930
2. 股份類別普通股股份分類A股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否
證券代號000039 說明深圳證券交易所
法定/註冊股份數目面值法定/註冊股本
上月底結存1,535,121,660 RMB 1 RMB 1,535,121,660
增加 / 減少 (-) 0 RMB 0
本月底結存1,535,121,660 RMB 1 RMB 1,535,121,660
本月底法定/註冊股本總額: RMB 3,595,013,590
FF301
第 2 頁 共 6 頁 v 1.0.1
II. 已發行股份變動
1. 股份類別普通股股份分類H股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是
證券代號02039 說明
上月底結存2,059,891,930
增加 / 減少 (-) 0
本月底結存2,059,891,930
2. 股份類別普通股股份分類A股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否
證券代號000039 說明深圳證券交易所
上月底結存1,535,121,660
增加 / 減少 (-) 0
本月底結存1,535,121,660
FF301
第 3 頁 共 6 頁 v 1.0.1
III. 已發行股份變動詳情
(A). 股份期權(根據發行人的股份期權計劃) 不適用
(B). 承諾發行將予上市的發行人股份的權證不適用
(C). 可換股票據(即可轉換為將予上市的發行人股份) 不適用
(D). 為發行將予上市的發行股份所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安排,包括期權(但不包括根據股份期權計劃發行的期權) 不適用
(E). 已發行股份的其他變動不適用
FF301
第 4 頁 共 6 頁 v 1.0.1
IV. 有關香港預託證券(預託證券)的資料不適用
FF301
第 5 頁 共 6 頁 v 1.0.1
V. 確認
我們在此確認,據我們所知所信,發行人在本月發行的每項證券(如第III部及第IV部所述但未曾於根據《主板規則》第13.25A條 /《GEM規則》第17.27A條所刊發的報表中披露)已獲發行人董事會
正式授權批准,並在適用的情況下:
(註2)
(i) 上市發行人已收取其在是次發行應得的全部款項;
(ii)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資格」項下所規定有關上市的一切先決條件已全部履行;
(iii) 批准證券上市買賣的正式函件內所載的所有條件(如有)已予履行;
(iv) 每類證券在各方面均屬相同(註3);
(v) 《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規定送呈公司註冊處處長存檔的全部文件已經正式存檔,而一切其他法律規定亦已全部遵行;
(vi) 確實所有權文件按照發行條款的規定經已發送/現正準備發送/正在準備中並將會發送;
(vii) 發行人的上市文件所示已由其購買或同意購買的全部物業的交易已完成;全部該等物業的購買代價已予繳付;及
(viii) 有關債券、借貸股份、票據或公司債券的信託契約/平邊契據經已製備及簽署,有關詳情已送呈公司註冊處處長存檔(如法律如此規定)。
呈交者: 吳三強
職銜: 聯席公司秘書
(董事、秘書或其他獲正式授權的人員)
註
1. 香港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
2. (i) 至 (viii) 項為確認內容的建議格式,可按個別情況予以修訂。如發行人早前已就某證券發行於根據《主板規則》第13.25A條 /《GEM規則》第17.27A條所刊發的報表中作出有關確
認,則不需要於此報表再作確認。
3. 在此「相同」指:
FF301
第 6 頁 共 6 頁 v 1.0.1
· 證券的面值相同,須繳或繳足的股款亦相同;
· 證券有權領取同一期間內按同一息率計算的股息/利息,下次派息時每單位應獲派發的股息/利息額亦完全相同(總額及淨額);及
· 證券附有相同權益,如不受限制的轉讓、出席會議及於會上投票,並在所有其他方面享有同等權益。
4. 如空位不敷應用,請呈交額外文件。
5. 如購回股份:
· 「可發行股份將於香港聯交所上市」應理解為「所購回的股份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及
· 「可發行股份的證券代號(如已於香港聯交所上市)」應理解為「所購回股份的證券代號(如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及
· 「可發行股份類別」應理解為「所購回股份類別」;及
· 「發行及配發日期」應理解為「註銷日期」
6. 如贖回股份:
· 「可發行股份將於香港聯交所上市」應理解為「所贖回的股份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及
· 「可發行股份的證券代號(如已於香港聯交所上市)」應理解為「所贖回股份的證券代號(如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及
· 「可發行股份類別」應理解為「所贖回股份類別」;及
· 「發行及配發日期」應理解為「贖回日期」
[2021-11-26]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1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9、299901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代 公告编号:【CIMC】 2021-104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1 深圳辖区
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2021 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 路演天下”网站( 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
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 14:00 至 17:00。
届时公司董事会秘书吴三强先生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团队将通过网络文字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2021-11-24]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102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 26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现有董事九人,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副董事长朱志强先生、董事孔国梁先生作为关联\连董事回避表决。本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融资租赁”)引入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资本集团”)、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能源集团”)以及天津凯瑞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凯瑞康”)为战略投资者。同意有关交易方案。情况如下:
1、同意本公司分别以人民币 1,336,833,939.94 元及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向深圳
资本集团及深圳能源集团转让所持中集融资租赁 37.124%及 13.885%的股权。同意签署《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2、同意本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同意深圳资本集团以人民币 83,166,060.06 元、天津凯瑞康以人民币 45,000,000.00 元分别增资中集融资租赁。同意签署《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凯瑞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关于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3、本次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有关交易完成后,中集融资租赁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481,376,856.83 元,其中:本公司持有 21.3216%的股权,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持有 24.1102%的股权,深圳资本集团持有 39.4335%的股权,深圳能源集团持有 13.8850%的股权,天津凯瑞康持有 1.2497%的股权。
同意将上述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同意本公司对中集融资租赁 2021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
本公司对中集融资租赁 2021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12 亿元的担保;中集融资租赁对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021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0 亿元的担保。
调整后:
本公司及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中集融资租赁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021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40.12 亿元的担保。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该担保调整待股权交割后生效。
同意将上述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同意授权 CEO 麦伯良先生或其授权人签署与该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件以及其所指定的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 26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24]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租赁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103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集租赁引入战略投资者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之全资控股子公司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租赁”)拟引入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资本集团”)、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能源集团”)及天津凯瑞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天津凯瑞康”)作为战略投资者。2021 年 11 月 23 日,本公司与深圳资本集团、深圳能源集
团及中集租赁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全资控股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香港”)与深圳资本集团、天津凯瑞康及中集租赁签订了《增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及《增资协议》共同约定,深圳资本集团、深圳能源集团及天津凯瑞康作为战略投资者拟通过受让老股及增资的方式入股中集租赁(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中集租赁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428,652,000.00 元增至人民币1,481,376,856.83 元,深圳资本集团及深圳能源集团将合计持有其 53.3185%的股权,天津凯瑞康将持有其 1.2497%的股权,本公司及中集香港合计持有中集租赁的股权比例将下降为45.4318%。本次交易完成后,中集租赁将不再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并成为本集团的联营公司。
2、截至本公告日,深圳资本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资本(香港)集装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资本(香港)”)共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9.74%,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深圳资本集团为深圳能源集团的控股股东。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资本集团及深圳能源集团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对本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之后,中集租赁将成为本公司关联方深圳资本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集租赁将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未来本公司与中集租赁之间的交易将形成关联交易。
3、2021年11月23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本公司副董事长朱志强先生、董事孔国梁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在上述决议案中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本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可参见本公司于2021年11 月23日 在巨潮 资讯网(ww w.cn info.com.cn )、本公司 网站(ww w.cimc.com )及香 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及相关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深圳资本集团
1、深圳资本集团概述
公司名称: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64187170P
成立日期: 2007 年 6 月 22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6 楼 C1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6 号免税大厦 33-35 楼
法定代表人: 胡国斌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462,000 万元
主营业务: 投资兴办各类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业务;投资管
理;资产管理。
股权结构: 截止本公告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
其 100%股权,是深圳资本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资本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资本
(香港)共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9.74%,为本公司第一
大股东。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深圳资本集团为本公司的
关联法人。
2、深圳资本集团历史沿革、业务开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深圳资本集团为 2007 年 6 月在中国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 146.2 亿元,法定代表人为
胡国斌先生。深圳资本集团是深圳市属唯一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也是深圳市属入选国家“双百行动”的 5 家企业之一。深圳资本集团围绕着深圳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探索以资本运营为内核的业务模式,构建起战略研究与并购重组、股权投资、产业基金、资本市场投资四大业务板块,形成了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投资并购服务业务体系,和以“管资本”为主的投后服务赋能体系,致力于从深圳地方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发展成为国内一流的市场化、专业化、综合性国有资本运营综合服务商。
2020 年度,深圳资本集团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 4,174,720 千元,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812,178 千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深圳资本集团经审计的总资
产为人民币 65,715,471 千元,总负债为人民币 33,065,751 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32,649,720 千
元。
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本公司合理查询,深圳资本集团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 深圳能源集团
1、深圳能源集团概述
公司名称: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189185P
成立日期: 1985 年 7 月 15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68 号 5、35-36、38-41 层
法定代表人: 王道海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3,097.1224 万元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电力投资建设、电力生产及能源相关产业等。
股权结构: 截止本公告日,深圳资本集团持有深圳能源集团股权的 75%,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股权的 25%。
关联关系: 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深圳资本集团为深圳能源集团的控股股东。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深圳能源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深圳能源集团历史沿革、业务开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深圳能源集团是原深圳市能源总公司改制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于 1997 年 1 月
13 日经深圳市国资委批准更名为“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现股东为深圳资本集团(持股比例为 75%)、华能国际(持股比例为 25%)。深圳能源集团主要从事电力投资建设、电力生产及能源相关产业等,初步形成以电力为主,燃料运输、环保工程、金融证券、仓储贸易等相关产业综合发展的战略格局。
2020 年度,深圳能源集团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308,836 千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59,740 千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深圳能源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
民币 2,172,075 千元,总负债为人民币 40,364 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2,131,711 千元。
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本公司合理查询,深圳能源集团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其他签约方基本情况
1、中集香港
中集香港是一家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并为本公司的直接全资子公司。中集香
港主要从事投资控股。
2、天津凯瑞康
公司名称: 天津凯瑞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8 年 11 月 19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克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鄂尔多斯路 599 号东疆商务中心
A3 楼 903(天津东疆商服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
第 062 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 万元
主营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公共事业、
产业发展投资、建设和运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企业资产重组及兼并的咨询;经济
信息咨询等。
股权结构: 天津凯瑞康是中集租赁的员工持股平台,由中集租赁间接持有约
45.2%的股权,除此之外天津凯瑞康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并无持有其
30%以上的股权。天津凯瑞康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克明企业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而上海克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由天津凯瑞康的两
名有限合伙人(均为独立第三方)持有。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78805197
成立日期: 2007 年 7 月 30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望海路 1166 号招商局广场 1 号楼 20 层 ACDGH
单元
法定代表人: 王志武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428,652,000 元
主营业务: 中集租赁主要于集装箱、车辆、工业设备、船舶及模块化建筑业务
领域提供融资服务。中集租赁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服务主要以与
本公司有关其集装箱制造板块、道路运输车辆业务板块以及能源、
行。根据中集租赁的营业执照及许可证,中集租赁获授权提供各类
金融服务,包括融资租赁、租赁、采购租赁资产、与租赁有关的咨
[2021-11-10]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10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 25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现有董事九人,全体董事出席会议。本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同意中集安瑞科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向鞍钢中集(营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集安瑞科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按照所持鞍钢中集(营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中集”)的股权比例向鞍钢中集提供人
民币 1,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年利率 3.48%,期限 1 年。鞍钢中集的其他股东以同
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 25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2021-11-10]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101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1、背景:2021年5月,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之子公司中集安瑞科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安瑞科”)与鞍钢科技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科技”)签署合资协议,成立合资公司鞍钢中集(营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中集”),双方各占50%股权,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亿元。鞍钢中集主要负责建设并运营焦炉气制液化天然气(LNG)联产氢气项目。该项目合作已经过深圳安瑞科及鞍钢科技的董事会批准。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子公司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安瑞科”)于2021年5月27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发布的《成立焦炉气制液化天然气及联产氢气合营公司》公告。
2、2021年11月9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深圳安瑞科向其参股公司鞍钢中集提供股东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该笔股东借款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以下简称“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鞍钢中集前期开办费用及市场前期开发,期限1年,按照年化利率3.48%计算利息。鞍钢科技需同比例、同条件提供借款。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为鞍钢中集临时资金解决方案,待其收到股东注资款之后,即优先偿还深圳安瑞科及鞍钢科技的借款。如鞍钢科技提前收回借款,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款项同时收回。
3、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鞍钢中集
公司名称: 鞍钢中集(营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804MA11977P7H
成立日期: 2021 年 8 月 6 日
注册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营口华海国际物流大厦-2 单元 920 室
法定代表人: 崔航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 万元
主营业务: 主要负责建设并运营焦炉气制液化天然气(LNG)联产氢气项目。
股权结构: 深圳安瑞科及鞍钢科技分别持有鞍钢中集 50%股权,鞍钢中集为深圳
安瑞科参股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鞍钢中集于 2021 年 8 月 6 日成立,目前暂无财务数据。
经本公司合理查询,鞍钢中集非失信责任主体人。
三、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情况
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深圳安瑞科与鞍钢中集签署《借款合同》。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
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用于鞍钢中集前期开办费用及市场前期开发,期限 1 年,按照年化利率 3.48%计算利息(参考市场银行借款利率)。鞍钢科技需同比例、同条件提供借款。
根据鞍钢中集合资协议,尚待相关政府部门立项等审批程序,暂未满足股东出资条件。目前鞍钢中集前期开办费用不足,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能够推进鞍钢中集前期开办及市场开发进程,为其正式投入生产培育市场,符合整体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为鞍钢中集临时资金解决方案,待其收到股东注资款之后,即优先偿还深圳安瑞科及鞍钢科技的借款。如鞍钢科技提前收回借款,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款项同时收回。
四、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鞍钢中集所有相关股东均已同意按同等条件进行借款,不存在不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借款的情形,不需要提供反担保等措施,符合本集团对于财务资助风险的管控要求。同时,目前鞍钢中集正在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办理能评批复等立项审批工作,待鞍钢中集满足相关注资条件收到股东注资款人民币 2 亿元之后,则有能力偿还深圳安瑞科的借款。未来还款具有保障,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本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本公司的影响
鞍钢中集利用冶炼尾气制取氢气联产 LNG,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可减少低热值燃气直接燃烧的氮氧化物排放问题,且转化为天然气后可用于替代高碳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属于双向减排项目,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同时,焦炉气制液化天然气及氢气是中集安瑞科非常规清洁能源业务的重要发展战略之一,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通过合资公司鞍钢中集能更好地拓展天然气及氢气下游应用市场的机会,打造端到端示范性产业生态。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基于合资公司鞍钢中集各方股东平等协商,确保双方同等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也无需本集团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有利于公司合作业务的开展,对制氢气联产液化天然气的开发运营项目有着积极的影响。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议案已于2021年11月9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25 次会议审议通过,无关联/连董事需回避表决。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系各方自愿协商的结果,股东方按持股比例和同等条件提供借款,不存在损害任一方股东利益的情形,遵循了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进行核查,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深圳安瑞科向鞍钢中集提供财务资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且该事项是在日常业务开展过程中订立,为各方自愿协商的结果,属公平合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除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外,本集团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
约为人民币 8,52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0.19%。其中,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深圳中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智能”)提供的财务资助人民币 1,500 万元目前已逾期。该笔财务资助由中集智能的第一大股东之控股股东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杰智能”)提供担保,该笔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目前本公司与中集智能尚在积极协商还款事宜,以最大程度减少潜在损失,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九、备查文件
1、《借款合同》;
2、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 25 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独立意见。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2021-11-02]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2021年10月份证券变动月报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9、299901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099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
2021 年 10月份证券变动月报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香港上市规则》”)13.25B条关于披露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6.1 条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此披露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的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日的证券
变动月报表,供参阅。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 月 一日
股份发行人及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预托证券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截至月份: 2021年10月31日 状态: 新提交
致: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呈交日期: 2021年11月1日
I. 法定/注册股本变动
1. 股份类别 普通股 股份分类 H股 於香港联交所上市 (注1) 是
证券代号 02039 说明
法定/注册股份数目 面值 法定/注册股本
上月底结存 2,059,891,930 RMB 1 RMB 2,059,891,930
增加 / 减少 (-) 0 RMB 0
本月底结存 2,059,891,930 RMB 1 RMB 2,059,891,930
2. 股份类别 普通股 股份分类 A股 於香港联交所上市 (注1) 否
证券代号 000039 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注册股份数目 面值 法定/注册股本
上月底结存 1,535,121,660 RMB 1 RMB 1,535,121,660
增加 / 减少 (-) 0 RMB 0
本月底结存 1,535,121,660 RMB 1 RMB 1,535,121,660
本月底法定/注册股本总额: RMB 3,595,013,590
II. 已发行股份变动
1. 股份类别 普通股 股份分类 H股 於香港联交所上市 (注1) 是
证券代号 02039 说明
上月底结存 2,059,891,930
增加 / 减少 (-) 0
本月底结存 2,059,891,930
2. 股份类别 普通股 股份分类 A股 於香港联交所上市 (注1) 否
证券代号 000039 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月底结存 1,535,121,660
增加 / 减少 (-) 0
本月底结存 1,535,121,660
III. 已发行股份变动详情
(A). 股份期权(根据发行人的股份期权计划) 不适用
(B). 承诺发行将予上市的发行人股份的权证 不适用
(C). 可换股票据(即可转换为将予上市的发行人股份) 不适用
(D). 为发行将予上市的发行股份所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安排,包括期权(但不包括根据股份期权计划发行的期权) 不适用
(E). 已发行股份的其他变动 不适用
第 3 页 共 6 页 v 1.0.1
IV. 有关香港预托证券(预托证券)的资料 不适用
第 4 页 共 6 页 v 1.0.1
V. 确认
我们在此确认,据我们所知所信,发行人在本月发行的每项证券(如第III部及第IV部所述但未曾於根据《主板规则》第13.25A条 /《GEM规则》第17.27A条所刊发的报表中披露)已获发行人董事会正式授权批准,并在适用的情况下:
(注2)
(i) 上市发行人已收取其在是次发行应得的全部款项;
(ii)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资格」项下所规定有关上市的一切先决条件已全部履行;
(iii) 批准证券上市买卖的正式函件内所载的所有条件(如有)已予履行;
(iv) 每类证券在各方面均属相同(注3);
(v) 《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规定送呈公司注册处处长存档的全部文件已经正式存档,而一切其他法律规定亦已全部遵行;
(vi) 确实所有权文件按照发行条款的规定经已发送/现正准备发送/正在准备中并将会发送;
(vii) 发行人的上市文件所示已由其购买或同意购买的全部物业的交易已完成;全部该等物业的购买代价已予缴付;及
(viii) 有关债券、借贷股份、票据或公司债券的信托契约/平边契据经已制备及签署,有关详情已送呈公司注册处处长存档(如法律如此规定)。
呈交者: 吴三强
职衔: 联席公司秘书
(董事、秘书或其他获正式授权的人员)
注
1. 香港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
2. (i) 至 (viii) 项为确认内容的建议格式,可按个别情况予以修订。如发行人早前已就某证券发行於根据《主板规则》第13.25A条 /《GEM规则》第17.27A条所刊发的报表中作出有关确
认,则不需要於此报表再作确认。
3. 在此「相同」指:
[2021-10-28] (000039)中集集团: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2.4056元
每股净资产: 13.183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83%
营业总收入: 1182.4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7.99亿元
[2021-10-16]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会议通知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097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将于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星期三)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 2 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举行会议,本次会议将(其中包括):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第三季度业绩及其发布。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2021-10-14]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参与竞拍购买振华物流25%股权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095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参与竞拍购买振华物流 25%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进展概述
2021年8月23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中集世联达物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振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子公司中集世联达物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世联达”)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转让振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物流”)25%股权之挂牌中参与摘牌,且摘牌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7,403.765万元。具体内容可参见本公 司于2021年8月23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1-076及【CIMC】2021-077)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2021年8月25日,本公司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2021年9月3日,中集世联达与中国交建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发布的相关公告。2021年10月12日,本公司已经完成付款,并将在约定时间内办理工商变更手续。中集世联达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挂牌起始价人民币37,403.765万元成功摘牌。
二、 备查文件
1、《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
2、《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2021-10-14]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039、299901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代 公告编号:【CIMC】2021-096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项 目 (2021年 1-9月) (2020年 1-9月)
单位:人民币 单位:人民币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 预计盈利:8,400,000 千元至 9,200,000 千元 盈利:697,561千元
益持有者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104%至1219%
基本每股收益(注) 预计盈利:2.2945元/股至2.5171 元/股 盈利:0.1398元/股
(2)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项 目 (2021年 7-9月) (2020年 7-9月)
单位:人民币 单位:人民币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 预计盈利:4,102,541 千元至 4,902,541 千元 盈利:880,358千元
益持有者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66%至457%
基本每股收益(注) 预计盈利:1.1272元/股至1.3498 元/股 盈利:0.2239元/股
注: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已扣除了计提本公司已发行的永续债的利息影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的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本集团 2021 年 1-9 月的合并业绩较去年同期预计同向上升,主要因为:
1、去年同期本集团各业务板块受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波动等影响,导致本集团去年同期业绩出现下滑;
2、今年以来,全球经济呈加速复苏态势,国际贸易维持较高景气度,市场对集装箱的需求持续处于相对高位。较去年同期,本集团集装箱业务量价齐升,业绩实现大幅上涨。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本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 2021 年三季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2021-10-12]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付息公告
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付息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发行人”)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
债券”)将于2021年10月15日支付2020年10月15日至2021年IO月14日期间的
……
[2021-10-09]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之第二期信托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代 公告编号:【CIMC】2021-094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之第二期信托计划
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布了《中集集团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
信托计划暨运作方案》(以下简称“运作方案”),并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 2021 年度第 16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第二期利润分享计划奖金结余资
金信托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18 日、
2021 年 6 月 22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8 月 2 日及 2021 年 9 月 3 日发布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 www.cimc.com)(公告编号:【CIMC】2020-036、【CIMC】2021-063、【CIMC】2021-067、【CIMC】2021-073 及【CIMC】2021-085 等)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 (http://www.hkexnews.hk)的相关公告。
现将运作方案下第二期信托计划(以下简称“第二期信托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截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第二期信托计划下投资的合伙企业在二级市场通过
港股通累计购买本公司 H 股股票 9,669,9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2690%,交易均价
约为港币 17.37 元/股(不含税费及手续费),实际成交金额为港币 167,992,200 元(不含税费及手续费),实际成交金额未超过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二期信托计划的资金总额。
本公司第二期信托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上述购买的公司 H 股股票锁定期为 12 个
月,即 2021 年 9 月 28 日至 2022 年 9 月 27 日。
运作方案参与对象为《中集集团利润分享计划实施及管理办法》规定的人员范围。参与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核心关键员工和中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对象中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兼 CEO 麦伯良、总裁高翔、副总裁李胤辉、副总裁黄田化、副总裁于玉群、财务总监曾邗、董事会秘书吴三强。
运作方案信托计划及合伙企业,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本公司公布、实施第二期信托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二期信托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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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2-005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现有董事九人,全体董事出席会议。本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同意本公司筹划控股子公司中集世联达物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世联达”)分拆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分拆上市”)。
2、同意授权本公司及中集世联达管理层启动中集世联达分拆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组织编制分拆上市方案、签署筹划分拆上市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方案及与分拆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同意授权董事长兼 CEO 麦伯良先生或其授权人士代表本公司签署与本次筹划分拆上市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2022-02-25]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筹划控股子公司中集世联达物流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2-006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筹划控股子公司中集世联达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分拆上市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项目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需就分拆中集世联达上市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且需履行香港联合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相应程序等。本次分拆上市事项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核准或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核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筹划控股子公司中集世联达物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世联达”)分拆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上市”),并授权本公司及中集世联达管理层启动中集世联达分拆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
本次分拆上市事宜不会导致本公司丧失对中集世联达的控制权,不会对本集团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
一、拟分拆上市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 中集世联达物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CIMC Wetrans Logistics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注册资本 108,819.135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胡鹏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093747364A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C座二层213-
01室
成立日期 2014年3月12日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中集世联达主要从事多式联运业务,以箱货场联动独特的商业模
式,为客户提供江海空铁陆联运集装箱物流服务、冷链、钢铁和
能源等特色的专业物流服务。
(二)股权架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中集世联达的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 91,408.0740 84.00
份有限公司
2 集智共创(天津)企业管理咨询 17,411.0617 16.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08,819.1357 100.00
二、本次分拆上市的目的以及对本集团的影响
(一)本次分拆上市的目的
1、顺应中集世联达经营发展内在需求,提升其专业化经营水平
近年来,受益于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一带一路”贸易持续深化,物流行业持续快速发展。为抓住行业发展机遇,中集世联达通过本次分拆上市进一步推动其自身的发展,扩张运力、完善多联网络建设,提升企业专业化经营水平,从而进一步降低单位运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为中集集团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盈利能力的提升贡献更大的力量。另外,成为上市公司,有助于中集世联达进一步提升品牌知名度,增强市场影响力,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业务领域的优秀人才,对推动中集世联达业绩持续增长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
2、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支持,发挥子公司上市平台优势
本公司希望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改革的有利时机和政策的大力支持,分拆中集世联达于A股独立上市,促进中集世联达的业务规模扩大和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率和水平。通过分拆上市,中集世联达将实现与资本市场的直接对接,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未来中集世联达可借助资本市场平台进行各项资本运作,为中集世联达的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和资源保障,同时能为本公司广大股东带来稳定的投资回报。
3、推动公司治理完善,为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运作平台
本次分拆上市,将进一步促进中集世联达治理规范化、现代化以及提升治理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为中集世联达未来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治理机制保障。本次分拆上市是本公司响应国内资本市场政策号召、利用资本市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及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本次分拆上市对本集团的影响
1、对本集团业务的影响
本公司是全球领先的物流及能源行业设备及解决方案供应商,目前主要从事集装箱、道路运输车辆、能源/化工/液态食品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空港装备的制造及服务业务,除此之外,本集团还从事物流服务业务和金融及资产管理业务等。本集团通过业务拓展及技术开发,已形成一个专注于物流及能源行业的关键装备及解决方案的产业集群。公司本次分拆中集世联达上市有利于巩固和提升物流服务板块的竞争力,并且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不利影响。
2、对本公司对中集世联达控制权的影响
中集世联达A股上市后,本公司仍是中集世联达的控股股东,不会丧失对中集世联达的控制权。
3、对本集团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中集世联达分拆上市后,仍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集世联达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仍将反映在本公司的合并报表中,不会损害本集团的持续盈利能力。
综上,本次分拆上市将实现本集团体系增值,有利于本公司各方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不会损害本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
三、授权事项
董事会同意授权本公司及中集世联达管理层启动中集世联达分拆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组织编制分拆上市方案、签署筹划分拆上市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方案及与分拆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筹划控股子公司中集世联达分拆上市事宜,且授权公司及中集世联达管理层启动分拆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该事项有利于实现公司物流服务业务更好的发展。
2、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事宜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待分拆上市方案初步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审议分拆上市的相关议案,履行相应决策及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始筹划控股子公司中集世联达分拆上市事项,并授权公司及中集世联达管理层启动分拆上市相关筹备工作。
五、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分拆上市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待本公司及中集世联达管理层完成前期筹备工作后,公司董事会还需就分拆中集世联达上市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分拆上市事项的推进尚需满足多项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中集世联达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具体上市方案的批准,并且履行香港联合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相应程序等。本次分拆上市事项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核准或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核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对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重大更新和进展适时作进一步公告。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筹划控股子公司中集世联达分拆上市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2022-02-19]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完成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2-004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批准本公司注册发行统一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各品种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120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可参见本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及2021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1-032及【CIMC】2021-060)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本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于2021年8月18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出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 DFI 31号)(以下简称“31号接受通知书”)。根据31号接受通知书,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本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自31号接受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有效期至2023年8月17日),在注册有效期内本公司可分期公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也可定向发行相关产品。
2022年2月18日,本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第一期中票”)发行完成,第一期中票的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18日全额到账,发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发行利率为3.21%(年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期中票发行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期中票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
第一期中票的发行主要条款公告如下:
发行人: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金额: 人民币20亿元
期限: 3+N(3)年,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
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
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发行价格: 按面值(人民币100元)平价发行
发行利率: 3.21%(年化)
计息方式: 发行利率采用固定利率方式,并通过集中簿记
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最终确定。
发行对象: 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购买者除外)。
发行方式: 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
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发行首日: 2022年2月16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2022年2月18日
起息日: 自2022年2月18日开始计息。
付息日: 存续期内每年的2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
另计息)。
信用评级结果: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发行
人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A,债项评级A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增信情况 第一期中票不设担保。
第一期中票所得款项将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第 一 期 中 票 发 行 的 有 关 文 件 详 情 , 请 参 见 上 海 清 算 所 网 站
(http://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
本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2022-02-08]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2022年1月份证券变动月报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9、299901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2-003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
2022年 1月份证券变动月报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香港上市规则》”)13.25B条关于披露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6.1 条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此披露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的截至 2022年 1 月 31 日的证券
变动月报表,供参阅。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股份发行人及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预托证券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截至月份: 2022年1月31日 状态: 新提交
致: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呈交日期: 2022年2月7日
I. 法定/注册股本变动
1. 股份类别 普通股 股份分类 H股 於香港联交所上市 (注1) 是
证券代号 02039 说明
法定/注册股份数目 面值 法定/注册股本
上月底结存 2,059,891,930 RMB 1 RMB 2,059,891,930
增加 / 减少 (-) 0 RMB 0
本月底结存 2,059,891,930 RMB 1 RMB 2,059,891,930
2. 股份类别 普通股 股份分类 A股 於香港联交所上市 (注1) 否
证券代号 000039 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注册股份数目 面值 法定/注册股本
上月底结存 1,535,121,660 RMB 1 RMB 1,535,121,660
增加 / 减少 (-) 0 RMB 0
本月底结存 1,535,121,660 RMB 1 RMB 1,535,121,660
本月底法定/注册股本总额: RMB 3,595,013,590
II. 已发行股份变动
1. 股份类别 普通股 股份分类 H股 於香港联交所上市 (注1) 是
证券代号 02039 说明
上月底结存 2,059,891,930
增加 / 减少 (-) 0
本月底结存 2,059,891,930
2. 股份类别 普通股 股份分类 A股 於香港联交所上市 (注1) 否
证券代号 000039 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月底结存 1,535,121,660
增加 / 减少 (-) 0
本月底结存 1,535,121,660
III. 已发行股份变动详情
(A). 股份期权(根据发行人的股份期权计划) 不适用
(B). 承诺发行将予上市的发行人股份的权证 不适用
(C). 可换股票据(即可转换为将予上市的发行人股份) 不适用
(D). 为发行将予上市的发行股份所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安排,包括期权(但不包括根据股份期权计划发行的期权) 不适用
(E). 已发行股份的其他变动 不适用
第 3 页 共 6 页 v 1.0.1
IV. 有关香港预托证券(预托证券)的资料 不适用
第 4 页 共 6 页 v 1.0.1
V. 确认
我们在此确认,据我们所知所信,发行人在本月发行的每项证券(如第III部及第IV部所述但未曾於根据《主板规则》第13.25A条 /《GEM规则》第17.27A条所刊发的报表中披露)已获发行人董事会正式授权批准,并在适用的情况下:
(注2)
(i) 上市发行人已收取其在是次发行应得的全部款项;
(ii)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资格」项下所规定有关上市的一切先决条件已全部履行;
(iii) 批准证券上市买卖的正式函件内所载的所有条件(如有)已予履行;
(iv) 每类证券在各方面均属相同(注3);
(v) 《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规定送呈公司注册处处长存档的全部文件已经正式存档,而一切其他法律规定亦已全部遵行;
(vi) 确实所有权文件按照发行条款的规定经已发送/现正准备发送/正在准备中并将会发送;
(vii) 发行人的上市文件所示已由其购买或同意购买的全部物业的交易已完成;全部该等物业的购买代价已予缴付;及
(viii) 有关债券、借贷股份、票据或公司债券的信托契约/平边契据经已制备及签署,有关详情已送呈公司注册处处长存档(如法律如此规定)。
呈交者: 吴三强
职衔: 联席公司秘书
(董事、秘书或其他获正式授权的人员)
注
1. 香港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
2. (i) 至 (viii) 项为确认内容的建议格式,可按个别情况予以修订。如发行人早前已就某证券发行於根据《主板规则》第13.25A条 /《GEM规则》第17.27A条所刊发的报表中作出有关确
认,则不需要於此报表再作确认。
3. 在此「相同」指:
[2022-01-20]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之第一期信托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2-002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之第一期信托计划
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 1 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润分享计划奖金结余资金运作的议案》,并公布了《中集集团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暨运作方案》(以下简称“运作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及 2020 年 6 月 1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 www.cimc.com)(公告编号:【CIMC】2020-008及【CIMC】2020-036)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的相关公告。
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之第一期信托计划(以下简称“第一期信托计划”)
锁定期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现将第一期信托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信托计划实施情况和锁定期
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本公司第一期信托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累计购买公司 H 股
股票 24,63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54%,实际成交金额为港币 226,026,937 元(不
含税费及手续费)。根据运作方案,第一期信托计划锁定期为 12 个月,即 2021 年 1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 月 19 日。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披露的《关于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之第一期信托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1-003)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的相关公告。
二、第一期信托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第一期信托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运作方案的管理机制并结合市场情况择机出售股票。第一期信托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年度业绩刊发日期之前 60 日内,或有关财政年度结束之日起至业绩刊发之日止期间(以较短者为准);
2、刊发季度业绩(如有)及半年度业绩日期之前 30 日内,或有关季度或半年度期间结束之日起至业绩刊发之日止期间(以较短者为准);
3、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以上第 1 至第 3 项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包括公司延期公布业绩的期间;
4、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5、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6、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为准。
三、第一期信托计划的存续期限与分配安排
第一期信托计划的存续期限为 60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运作方案之日起算,可经第一期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理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或展期。第一期信托计划存续期届满时,公司对参与对象个人虚拟账户累积的“个人年度可分配股票股数”之全部结余进行处置后,相应的处置所得实际分配给每个具体参与对象。如果第一期信托计划到期时,仍有信托权益结余的,则第一期信托计划的存续期限将延长直至信托权益分配完毕。
四、其他说明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一期信托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2022-01-05]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2021年12月份证券变动月报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9、299901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2-001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
2021年 12月份证券变动月报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香港上市规则》”)13.25B条关于披露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6.1 条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此披露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的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证
券变动月报表,供参阅。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股份发行人及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预托证券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截至月份: 2021年12月31日 状态: 新提交
致: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呈交日期: 2022年1月4日
I. 法定/注册股本变动
1. 股份类别 普通股 股份分类 H股 于香港联交所上市 (注1) 是
证券代号 02039 说明
法定/注册股份数目 面值 法定/注册股本
上月底结存 2,059,891,930 RMB 1 RMB 2,059,891,930
增加 / 减少 (-) 0 RMB 0
本月底结存 2,059,891,930 RMB 1 RMB 2,059,891,930
2. 股份类别 普通股 股份分类 A股 于香港联交所上市 (注1) 否
证券代号 000039 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注册股份数目 面值 法定/注册股本
上月底结存 1,535,121,660 RMB 1 RMB 1,535,121,660
增加 / 减少 (-) 0 RMB 0
本月底结存 1,535,121,660 RMB 1 RMB 1,535,121,660
本月底法定/注册股本总额: RMB 3,595,013,590
II. 已发行股份变动
1. 股份类别 普通股 股份分类 H股 于香港联交所上市 (注1) 是
证券代号 02039 说明
上月底结存 2,059,891,930
增加 / 减少 (-) 0
本月底结存 2,059,891,930
2. 股份类别 普通股 股份分类 A股 于香港联交所上市 (注1) 否
证券代号 000039 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月底结存 1,535,121,660
增加 / 减少 (-) 0
本月底结存 1,535,121,660
III. 已发行股份变动详情
(A). 股份期权(根据发行人的股份期权计划) 不适用
(B). 承诺发行将予上市的发行人股份的权证 不适用
(C). 可换股票据(即可转换为将予上市的发行人股份) 不适用
(D). 为发行将予上市的发行股份所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安排,包括期权(但不包括根据股份期权计划发行的期权) 不适用
(E). 已发行股份的其他变动 不适用
第 3 页 共 6 页 v 1.0.1
IV. 有关香港预托证券(预托证券)的资料 不适用
第 4 页 共 6 页 v 1.0.1
V. 确认
我们在此确认,据我们所知所信,发行人在本月发行的每项证券(如第III部及第IV部所述但未曾于根据《主板规则》第13.25A条 /《GEM规则》第17.27A条所刊发的报表中披露)已获发行人董事会正式授权批准,并在适用的情况下:
(注2)
(i) 上市发行人已收取其在是次发行应得的全部款项;
(ii)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资格’项下所规定有关上市的一切先决条件已全部履行;
(iii) 批准证券上市买卖的正式函件内所载的所有条件(如有)已予履行;
(iv) 每类证券在各方面均属相同(注3);
(v) 《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规定送呈公司注册处处长存档的全部文件已经正式存档,而一切其他法律规定亦已全部遵行;
(vi) 确实所有权文件按照发行条款的规定经已发送/现正准备发送/正在准备中并将会发送;
(vii) 发行人的上市文件所示已由其购买或同意购买的全部物业的交易已完成;全部该等物业的购买代价已予缴付;及
(viii) 有关债券、借贷股份、票据或公司债券的信托契约/平边契据经已制备及签署,有关详情已送呈公司注册处处长存档(如法律如此规定)。
呈交者: 吴三强
职衔: 联席公司秘书
(董事、秘书或其他获正式授权的人员)
注
1. 香港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
2. (i) 至 (viii) 项为确认内容的建议格式,可按个别情况予以修订。如发行人早前已就某证券发行于根据《主板规则》第13.25A条 /《GEM规则》第17.27A条所刊发的报表中作出有关确
认,则不需要于此报表再作确认。
3. 在此‘相同’指:
[2022-01-01]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发行申请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116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发行申请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安瑞科”)之控股子公司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安瑞环科”)拟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
发行 A 股并上市(以下简称“A 股发行”)。相关具体内容可参见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及 2021 年 5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
(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0-101、【CIMC】2021-049 及【CIMC】2021-051)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中集安瑞环科已就其 A 股发行向深交所提交包括《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A 股招股书”)在内
的申请材料,并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A 股招股书已刊载于
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信息公开网站(http://listing.szse.cn/disclosure/ipo/index.html)。
鉴于中集安瑞环科 A 股发行仍须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作实,其可能实行亦可能不实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必审慎行事。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法律及法规,对任何 A 股发行相关的重大更新和进展适时作进一步公告。敬请本公司的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的股份或相关证券时审慎行事,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1-12-31] (000039)中集集团: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115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的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公告编号:【CIMC】2021-107)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A 股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上午 9:15
-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 2 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 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 A 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 A 股股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独立非执行董事潘正启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28 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068,777,847 股,
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9.7295%。其中:现场投票人数为 7 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023,891,864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8.4809%;参加网络投票人数为 21 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44,885,983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2486%。
1、A 股股东出席情况:
A 股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2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76,269,074 股,占本公
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4.9032%。其中:现场投票人数为 6 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31,383,091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3.6546%;参加网络投票人数为 21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44,885,983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2486%。
2、H 股股东出席情况:
H 股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892,508,773 股,占本公
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4.8263%。其中:现场投票人数为 1 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892,508,773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4.8263%。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潘正启先生、何家乐先生以网络方式出席了会议。本公司监事熊波先生以现场方式出席了会议。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吴三强先生列席了会议。本公司中国法律顾问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及本公司 H 股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代表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会议以普通决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关于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弃权
(股)
与会全体股东 1,068,777,847 1,068,648,587 99.9879% 127,260 2,000
与会 A 股股东 176,269,074 176,139,814 99.9267% 127,260 2,000
其中:A 股中小投 176,269,074 176,139,814 99.9267% 127,260 2,000
资者
与会 H 股股东 892,508,773 892,508,773 100.0000% - -
2、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以特别决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关于对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进行调整的议案》。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弃权(股)
与会全体股东 1,068,777,847 1,056,359,379 98.8381% 7,033,007 5,385,461
与会 A 股股东 176,269,074 174,435,585 98.9598% 1,390,549 442,940
其中:A 股中小投 176,269,074 174,435,585 98.9598% 1,390,549 442,940
资者
与会 H 股股东 892,508,773 881,923,794 98.8140% 5,642,458 4,942,521
上述两项议案,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资本(香港)集装箱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燕华、李梅丽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2、《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1-12-25]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租赁医疗资产ABS成功设立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113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集租赁医疗资产 ABS 成功设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医疗资产ABS的议案》。本公司子公司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租赁”)拟通过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医疗租赁资产支持证券(以下简称“医疗资产ABS”)。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公告编号:【CIMC】2021-007及【CIMC】2021-008)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7月9日出具的《关于招商资管“招商创融-中集租赁2021年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1〕48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中集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医疗资产ABS在12个月内发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8亿元。
医疗资产ABS的管理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优先级与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并于2021年12月24日得到全额认购,其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中集租赁认购。医疗ABS的基本情况如下:
品种 优先A级 优先B级 次级
规模(人民币亿元) 2.88 0.14 0.46
评级 AAA AA+ -
票面利率(%/年) 3.98 4.10 -
起息日 2021年12月24日 2021年12月24日 -
预期到期日 2022年10月第8个 2022年10月第8个 2024年6月第8个工
工作日 工作日 作日
总规模(人民币亿元) 3.48
医疗资产ABS募集资金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投放等。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21-12-25]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组建中国海洋工程装备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114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组建中国海洋工程装备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之全资控股子公司中集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海洋工程”)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远洋海运”)、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投资发展”)、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车”)、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及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投”),共十家企业拟共同出资组建中国海洋工程装备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工技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亿元,中国船舶现金出资人民币38亿元持股19%,中集海洋工程及其他参股公司分别现金出资人民币18亿元持股9%(以下简称“本次合作投资”)。
2、截至本公告日,招商局投资发展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全资控股子公司,招商局集团通过其子公司招商局国际(中集)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4.49%,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合作投资的合作方之一招商局投资发展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合作投资对本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3、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胡贤甫董事及邓伟栋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在上述决议案中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并一致通过该项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合作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合作投资金额或与同一关联方累计的交易金额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招商局投资发展概述
公司名称: 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35368595T
成立日期: 2015 年 5 月 7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
场 30E
法定代表人: 周松
注册资本: 人民币 80,000 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企业并购重组投资(以上
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业信息咨
询;自有物业租赁;计算机软件及系统技术开发、集成、技
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硬件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及数据库技术
服务。(以上不含证券、金融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
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
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招商局集团持有其 100%股份。
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招商局投资发展为招商局集团全资控股子公
司,招商局集团通过其子公司招商局国际(中集)投资有限
公司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4.49%,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招商局投资发展为本
公司的关联法人。
2、招商局投资发展历史沿革、业务开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招商蛇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招商局
集团利用存量资源打造集团高效投资运营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招商局投资发展将致力
于挖掘和培育战略性新业务和现有业务生态圈机会。
2020 年度,招商局投资发展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 4,148,794 千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77,329 千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招商局投资
发展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13,315,587 千元。
经本公司合理查询,招商局投资发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其他合作方基本情况
1、中集海洋工程
公司名称: 中集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6 年 7 月 21 日
法定代表人: 麦伯良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梦海大道 4008 号深港创新中心 C 组团 1、2
楼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33,500 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海洋工程数据挖掘、海洋数据分析;海洋工程、
海上石油工程设施的设计、技术服务;海洋工程船及其相关特殊用
途船的设计、技术服务;游艇的设计、技术服务;船舶与海洋工程
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会务策划;海底工程的设计、技术服务;
海洋工程设备租赁、船舶租赁(不含金融租赁);海洋工程船舶的
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
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海
洋工程、海上石油工程设施的建造及修理;海洋工程船及其相关特
殊用途船的建造及修理;游艇的建造及修理;海上运输;海底工程
的施工。
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其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中国船舶
公司名称: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 2019 年 11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 雷凡培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 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1,0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 (一)国务院授权管理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二)船舶、海洋工程以及海洋运输、海洋开发、海洋
保护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租赁、管理业务。(三)动
力机电装备、核动力及涉核装备、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环境工程、
新能源、新材料、医疗健康设备以及其他民用和工业用装备的研发、
设计、制造及其销售、维修、服务、租赁、管理业务。(四)从事
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专项规定除外)。(五)
成套设备及仓储物流,油气及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和投资管理,
船舶租赁业务,邮轮产业的投资管理。(六)勘察设计、工程承包、
工程建设、建筑安装、工程监理业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业务,技术培训业务的投资与管理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 100%股权。
3、中国石油
公司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 1990 年 2 月 9 日
法定代表人: 戴厚良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
注册资本: 人民币 48,690,000 万元
经营范围: 组织经营陆上石油、天然气和油气共生或钻遇矿藏的勘探、开发、
生产建设、加工和综合利用以及石油专用机械的制造;组织上述产
品、副产品的储运;按国家规定自销本公司系统的产品;组织油气
生产建设物资、设备、器材的供应和销售;石油勘探、开发、生产
建设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开发研究和技术推广;国
内外石油、天然气方面的合作勘探开发、经济技术合作以及对外承
包石油建设工程、国外技术和设备进口、本系统自产设备和技术出
口、引进和利用外资项目方面的对外谈判、签约。(企业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 100%股权。
4、中国石化
公司名称:
[2021-12-24]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112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CIMC】2021-107)。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本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A 股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 A
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 A 股股东同一表决
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A 股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1 日
H 股股权登记日: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7、出席对象:
(1)本公司 A 股股东:2021 年 12 月 21 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 H 股股东: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 2 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的议案:
1、审议《关于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议案:
2、审议《关于对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进行调整的议案》。
注:上述议案均需对 A 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记票。
三、提案编码
表一: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审议《关于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 √
1.00 者的议案》;
审议《关于对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 √
2.00 供担保进行调整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A 股股东
1、登记方式和登记时间: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 见附件 2)、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 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需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
(4)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或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登记。书面通讯方式及传真
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 2 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董事会秘
书办公室。
(二)H 股股东
请参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www.cimc.com)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告》。
五、A 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本公司 A 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吴三强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耿潍蓉
联系电话:0755-26691130
传真:0755-26826579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 2 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67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预期会期半天。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9;投票简称:中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深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A 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A 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类别: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本委托人作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码:000039,股 票简称:中集集团)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中国国际海运 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表决指示: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表决意见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注 1)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审议《关于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引 √
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2.00 审议《关于对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金融机构 √
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进行调整的议案》
[2021-12-17]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资经营合同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111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资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交易背景
2021年6月30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国丰集团”)签署了《关于共同设立深海产业发展引领平台之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整合优质资产,共同推进深海产业的发展。相关具体内容可参见本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1-066)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一、本次交易概况
1、2021年12月16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非全资子公司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来福士”)、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中集”)与烟台国丰集团拟将进一步签署《关于共同设立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合资经营合同》(以下简称“《合资合同》”)。
签约各方将共同出资注册成立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资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科技集团”),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亿元,包括:(1)新加坡来福士及南方中集以其持有的部分子公司股权、债权及货币资金等出资,共计人民币41.65亿元,合计持有海洋科技集团83.3%股权;(2)烟台国丰集团以现金出资人民币8.35亿元,占海洋科技集团16.7%股权。
上述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海洋科技集团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2、本次交易尚未正式签约、标的公司股权尚在评估中,后续本公司将根据评估结果、签约进展情况、担保约定等及时履行审议或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次会议审议通过,无关联/连董事需回避表决。
4、本次交易无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签约方的基本情况
1、新加坡来福士:
公司名称: 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1994 年 3 月 7 日
注册国家: 1 Claymore Drive #08-04 Orchard Towers, Singapore 229594
业务范围: 建造大型船坞;设计建造修理各类大型货船、油船、工程船
及其他特殊用途的船舶;生产销售海上石油工程设施、大型
钢结构和混凝土结构产品及船舶配套设备、舾装件。
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间接持有新加坡来福士 85%股权,其
为本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2、南方中集:
公司名称: 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1995 年 12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 曾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40301501143423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港湾大道 2 号中集研发中心 1 楼109A
室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3,769.87 万元
主营业务: 制造、修理集装箱,加工制造各类相关机械零部件、结构件
和设备。
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持有南方中集 100%股权,其为本公司
全资子公司。
3、烟台国丰集团:
公司名称: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 2009 年 2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 荣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00684822338G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 267 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主营业务: 市国资委授权的国有产(股)权的经营管理;政府战略性投
资、产业投资等项目的融资、投资与经营管理;对授权范围
内的国有产权、股权进行资本运营(包括收购、重组整合和
出让等);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
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投融资服
务业务;咨询业务;市国资委授权的其它业务;有色金属矿
产品、黄金(现货)、白银(现货)、化工产品(不含危险
品)、电池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的批发、零售;货物和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范围不含国家前置审批项目和国
家产业政策限制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烟台国丰集团为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全资子公司。
烟台国丰集团作为烟台市第一家国有资本投资集团,以促进国有资本良性循环、服务产业经济发展为目标,服务保障市级重大投资项目的落实落地。
烟台国丰集团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烟台国丰集团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中集来福士”)
公司全称: 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6 年 10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芝罘岛东路 70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建中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13,119 万元
经营范围: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
销售;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深海石油钻探设
备制造;深海石油钻探设备销售;船舶制造;船舶设计;船
舶修理;船舶销售等。
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烟台中集来福士
90.49%股权,其为本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烟台中集来福士主要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烟台中集来福士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5 月
(经审计)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8.33 32.49 15.05
税前利润 -9.17 -6.69 -1.89
净利润 -9.56 -6.71 -1.89
于2021年5月31日,烟台中集来福士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母净资产为人民币2.69亿元,总资产为人民币94.58亿元。
2、烟台中集莱佛士船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莱佛士船业”)
公司全称: 烟台中集莱佛士船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4 年 5 月 30 日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芝罘岛 70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建中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2,598 万元
经营范围: 设计建造和修理各类船舶及配套产品、海上石油工程设施、
管道、钢结构和混凝土产品。
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间接持有烟台莱佛士船业70.95%股权,
其为本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烟台莱佛士船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烟台莱佛士船业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5 月
(经审计)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0.18 0.07 0.03
税前利润 -0.01 -0.05 -0.02
净利润 -0.01 -0.05 -0.02
于2021年5月31日,烟台莱佛士船业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人民币-0.74亿元,总资产为人民币1.07亿元。
3、中集海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工研究院”)
公司全称: 中集海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 年 8 月 28 日
注册地址:
[2021-12-17]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11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 30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现有董事九人,全体董事出席会议。本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同意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来福士”)、“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中集”)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国丰集团”)共同出资设立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科技集团”)。同意对海洋科技集团的出资方案。
2、同意海洋科技集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 亿元,其中:新加坡来福士和南方中集
合计出资人民币 41.65 亿元,占海洋科技集团 83.3%的股权;烟台国丰集团出资人民币8.35 亿元,占海洋科技集团 16.7%的股权。
3、同意新加坡来福士、南方中集与烟台国丰集团签署《关于共同设立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合资经营合同》、《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 30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1-12-10]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109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基本概述
1、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外运长航”,
与其子公司合称“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签订了《销售商品、提供/
接受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本集团将持续地为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提供商品、服务,以及接受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提供的服务等业务。《框架协议》约定了
双方截至:(1)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止年度;及(3)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建议
上限金额(以下简称“建议上限”)。
中国外运长航为本公司主要股东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第十章的规定,中国外运长航及其子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框架协议》项下本集团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进行的交易对本公司构成日常关联交易。同时,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14A 章,中国外运长航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框架协议》项下本集团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进行的交易对本公司构成持续关连交易。
2、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2021年度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胡贤甫董事及邓伟栋董事作为关联董事而在上述决议案中回避表决。其余七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上披露的公告。
3、《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建议上限)无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历史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于 2021 年 11 月中,在本集团内部控制合规自查工作的过程中本公司注意到本集团自
2019 年 1 月开始在其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涉及向中国外运长航集团销售商品(如 销售集装箱等商品)、提供及接受服务(如物流服务等)业务,且根据《联交所上市规 则》及《深交所上市规则》,于相关时间内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之间的有关业务活动可 能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历史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千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截至 2020 年 12 月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1 日止年度 31 日止年度 30 日止十一个月
本集团向中国外运长航集团销 113,772 103,727 175,736
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等
本集团接受中国外运长航集团 201,868 415,680 932,393
服务等
基于双方历史交易情况以及对未来国际贸易及物流等行业的预计,双方协商厘定建议上 限如下:
单位: 人民币亿元
建议上限 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截至 2022 年 12 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1 日止年度 31 日止年度
本集团向中国外运长航集团 0.3 2.2 2.4
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等
本集团接受中国外运长航集 1.4 7.2 8.3
团服务等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国外运长航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1984 年 6 月 9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382,635.87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0 号楼 19 层
法定代表人: 宋德星
股东: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外运长航 100%股权。
主营业务: 无船承运业务;国际船舶代理;综合物流的组织、投资与管
理;船舶制造与修理;海洋工程;相关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
及运营;进出口业务;技术服务。
2、中国外运长航的 2020 年经审计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情况:总资产为人民币 71,033,606
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39,283,867 千元、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90,588,967 千元、净利
润为人民币 5,589,936 千元。
3、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子公司招商局国际(中集)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4.49%,而中国外运长航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0.1.3 条的规定,中国外运长航及其子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框架协议》项下双方拟进行的交易对本公司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同时,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14A 章的规定,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为招商局国际(中集)投资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公司,招商局国际(中集)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截至本公告日,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 24.49%,而中国外运长航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14A 章,中国外运长航及其附属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而《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主要从事无船承运业务;国际船舶代理;综合物流的组织、投资与管理;船舶制造与修理;海洋工程;相关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及运营;进出口业务;技术服务。其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货款支付能力和履约能力。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订日期:
2021 年 12 月 9 日
2、订约方:
1) 本公司(为其本身及代表其子公司);
2) 中国外运长航(为其本身、代表其子公司及其他联系人)。
3、交易性质:
根据《框架协议》,本集团同意向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供应商品(如集装箱等)、提供服务(如物流服务等);及接受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服务(如物流服务等)。根据《框架协议》的条款约定,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与本集团相关成员公司应分别就后续各项商品或服务签订具体合同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
4、定价政策:
根据《框架协议》,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须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一般商务条款确定,双方互相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定价应为市场价格。具体如下:
(1)本集团向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供应商品及提供服务等:
(a)供应商品时:1)如规定投标程序,则以投标价格作准;2)如并无投标程序,
则将根据商品的种类和质量,参考市场价格(包括可资比较的本地、国内或国际市
场价格)厘定价格。市场价格数据将通过行业协会等独立第三方收集,其包括(i)独
立行业协会及机构,如涉及供应集装箱产品时,可参考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上海
航运运价交易有限公司、中华航运网及克拉克森(Clarksons)所发布的市场信息,以
及(ii)公开披露的本集团竞争对手之定价信息,不时更新可供比较的市场价格,并报
其管理层作为定价决策的参考等;3)倘上述价格概不适用或应用上述定价政策并
不切实可行,本集团将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在考虑商品的成本、技术、质量及历史
交易价格后,按公平基准磋商价格;及
(b) 提供服务时:1)如规定投标程序,则以投标价格作准;2)如并无投标程序,
若涉及物流服务费时,应由各方在订立相关协议时参照货物的重量及类型、运输方
式、承运人的运价、所需存储的空间类型及由独立第三方物流及货运服务运营商所
收取服务费而厘定,如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港口收费计费
办法”的通知》、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公共信息与交易平台 (http://www.cjdsly.com/)
等;3)倘上述价格概不适用或应用上述定价政策并不切实可行,本集团将与中国
外运长航集团在考虑服务的成本、技术等及历史交易价格后,按公平基准磋商价格。(2)本集团接受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服务等:
接受服务时:1)如规定投标程序,则以投标价格作准;2)如并无投标程序,若涉
及物流服务费应由各方在订立相关协议时参照货物的重量及类型、运输方式、承运
人的运价、所需存储的空间类型及由独立第三方物流及货运服务运营商所收取服务
费而厘定,如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
通知》、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公共信息与交易平台 (http://www.cjdsly.com/) 等;3)
倘上述价格概不适用或应用上述定价政策并不切实可行,本集团将与中国外运长航
集团在考虑服务的成本、技术等及历史交易价格后,按公平基准磋商价格。
有关上述的价格及条款对本集团或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如适用)而言将不偏离本集团或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如适用)向独立第三方提供或接受同类商品及/或服务所提出的价格及条款,并会参考至少两项与无关联的第三方进行数量或质素相类的同期交易。此外,本集团相关部门亦将定期对向不同客户(包括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及独立第三方客户)提供或接受同类商品及/或服务的盈利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检讨不同客户的盈利贡献,并将分析结果反馈给业务部门,作为调整定价决策时的参考。
5、付款方式:
付款将依据由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与本集团相关成员公司根据《框架协议》订立的具体协议的条款来作出。
6、期限及终止: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包括首尾两
日)。
四、未披露历史交易的原因
本集团一直十分重视关联交易的管理,近几年在加强关联交易内部管控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而本集团于全面审查中发现有关关联交易所存在的漏报情况。经过本集团进一步核查,漏报情况主要存在于本集团旗下非全资子公司中集世联达物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世联达”)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之间的交易。具体原因为中集世联达所处的物流行业客商数量众多(数万家)且分散,同时中集世联达下属子公司较多,相关工作人员过去主要依靠手工
[2021-12-10]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108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 29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现有董事九人,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副董事长胡贤甫先生、 董事邓伟栋先生作为关联\连董事回避表决。本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同意追加确认本集团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年度、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以及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止十一个月)的销售
商品及提供/接受服务实际发生的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其项下的条款于本 集团的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订立及形成,属公平合理 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截至 2019 年 12 截至 2020 年 12 截至 2021 年 11 月
月 31 日止年度 月 31 日止年度 30 日止十一个月
本集团向中国外运长航集 113,772 103,727 175,736
团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等
本集团接受中国外运长航 201,868 415,680 932,393
集团服务等
2、同意本公司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接受服务框架协议》(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的建议交易上限;同意其项下的持续
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及金额及其条款于本集团的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按照一般商 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订立,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关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建议上限 自2021年12月1日至 截至2022年12 截至2023年12
2021年12月31日 月31日止年度 月31日止年度
本集团向中国外运长航集 0.3 2.2 2.4
团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等
本集团接受中国外运长航 1.4 7.2 8.3
集团服务等
3、同意授权董事长兼 CEO 麦伯良先生或其授权人代表本公司签署《框架协议》,
并且授权麦伯良先生对《框架协议》进行其认为适当或必需的修改,并在其认为对执行 该等交易条款及/或使该等交易条款生效必需、有利或适当时所做出的一切行动(包括 但不限于刊发任何相关公告)、签署其他文件和采取一切其他步骤。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 29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2021-12-08]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二十八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106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二十八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7日在中集集团研发中心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现有董事九人,参加表决董事九人。本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同意提请召开本公司 2021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向本公司股东发出会议通知及办理本次股东大会筹备事宜。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会议时间
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2:50
2、会议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 2 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
3、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21 日
5、出席对象
(1)本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6、会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2)审议《关于对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进行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2021-12-08]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107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通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编制。本公司H股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请参见本公司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涉及融资融券、约定购回、转融通业务相关账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深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2021年12月7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对提请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就本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本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A 股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 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 A 股股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A 股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1 日
H 股股权登记日: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7、出席对象:
(1)本公司 A 股股东:2021 年 12 月 21 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 H 股股东: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 2 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的议案:
1、审议《关于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议案:
2、审议《关于对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进
行调整的议案》。
注:上述议案均需对 A 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记票。
三、提案编码
表一: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审议《关于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 √
1.00 者的议案》;
审议《关于对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 √
2.00 供担保进行调整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A 股股东
1、登记方式和登记时间: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 见附件 2)、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 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需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
(4)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或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登记。书面通讯方式及传真
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 2 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董事会秘
书办公室。
(二)H 股股东
请参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www.cimc.com)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告》。
五、A 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本公司 A 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吴三强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耿潍蓉
联系电话:0755-26691130
传真:0755-26826579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 2 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董事会秘
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67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预期会期半天。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9;投票简称:中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深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A 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A 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类别: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本委托人作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码:000039,股 票简称:中集集团)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中国国际海运 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表决指示: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2021-12-03]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2021年11月份证券变动月报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9、299901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 代公告编号【CIMC】2021-105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
2021 年11月份证券变动月报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香港上市规则》”)13.25B
条关于披露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6.1 条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此披露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的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日的证
券变动月报表,供参阅。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 十二月二日
FF301
第 1 頁 共 6 頁 v 1.0.1
股份發行人及根據《上市規則》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預託證券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
截至月份: 2021年11月30日狀態: 新提交
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呈交日期: 2021年12月2日
I. 法定/註冊股本變動
1. 股份類別普通股股份分類H股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是
證券代號02039 說明
法定/註冊股份數目面值法定/註冊股本
上月底結存2,059,891,930 RMB 1 RMB 2,059,891,930
增加 / 減少 (-) 0 RMB 0
本月底結存2,059,891,930 RMB 1 RMB 2,059,891,930
2. 股份類別普通股股份分類A股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否
證券代號000039 說明深圳證券交易所
法定/註冊股份數目面值法定/註冊股本
上月底結存1,535,121,660 RMB 1 RMB 1,535,121,660
增加 / 減少 (-) 0 RMB 0
本月底結存1,535,121,660 RMB 1 RMB 1,535,121,660
本月底法定/註冊股本總額: RMB 3,595,013,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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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頁 共 6 頁 v 1.0.1
II. 已發行股份變動
1. 股份類別普通股股份分類H股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是
證券代號02039 說明
上月底結存2,059,891,930
增加 / 減少 (-) 0
本月底結存2,059,891,930
2. 股份類別普通股股份分類A股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否
證券代號000039 說明深圳證券交易所
上月底結存1,535,121,660
增加 / 減少 (-) 0
本月底結存1,535,12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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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頁 共 6 頁 v 1.0.1
III. 已發行股份變動詳情
(A). 股份期權(根據發行人的股份期權計劃) 不適用
(B). 承諾發行將予上市的發行人股份的權證不適用
(C). 可換股票據(即可轉換為將予上市的發行人股份) 不適用
(D). 為發行將予上市的發行股份所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安排,包括期權(但不包括根據股份期權計劃發行的期權) 不適用
(E). 已發行股份的其他變動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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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頁 共 6 頁 v 1.0.1
IV. 有關香港預託證券(預託證券)的資料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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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頁 共 6 頁 v 1.0.1
V. 確認
我們在此確認,據我們所知所信,發行人在本月發行的每項證券(如第III部及第IV部所述但未曾於根據《主板規則》第13.25A條 /《GEM規則》第17.27A條所刊發的報表中披露)已獲發行人董事會
正式授權批准,並在適用的情況下:
(註2)
(i) 上市發行人已收取其在是次發行應得的全部款項;
(ii)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資格」項下所規定有關上市的一切先決條件已全部履行;
(iii) 批准證券上市買賣的正式函件內所載的所有條件(如有)已予履行;
(iv) 每類證券在各方面均屬相同(註3);
(v) 《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規定送呈公司註冊處處長存檔的全部文件已經正式存檔,而一切其他法律規定亦已全部遵行;
(vi) 確實所有權文件按照發行條款的規定經已發送/現正準備發送/正在準備中並將會發送;
(vii) 發行人的上市文件所示已由其購買或同意購買的全部物業的交易已完成;全部該等物業的購買代價已予繳付;及
(viii) 有關債券、借貸股份、票據或公司債券的信託契約/平邊契據經已製備及簽署,有關詳情已送呈公司註冊處處長存檔(如法律如此規定)。
呈交者: 吳三強
職銜: 聯席公司秘書
(董事、秘書或其他獲正式授權的人員)
註
1. 香港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
2. (i) 至 (viii) 項為確認內容的建議格式,可按個別情況予以修訂。如發行人早前已就某證券發行於根據《主板規則》第13.25A條 /《GEM規則》第17.27A條所刊發的報表中作出有關確
認,則不需要於此報表再作確認。
3. 在此「相同」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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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頁 共 6 頁 v 1.0.1
· 證券的面值相同,須繳或繳足的股款亦相同;
· 證券有權領取同一期間內按同一息率計算的股息/利息,下次派息時每單位應獲派發的股息/利息額亦完全相同(總額及淨額);及
· 證券附有相同權益,如不受限制的轉讓、出席會議及於會上投票,並在所有其他方面享有同等權益。
4. 如空位不敷應用,請呈交額外文件。
5. 如購回股份:
· 「可發行股份將於香港聯交所上市」應理解為「所購回的股份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及
· 「可發行股份的證券代號(如已於香港聯交所上市)」應理解為「所購回股份的證券代號(如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及
· 「可發行股份類別」應理解為「所購回股份類別」;及
· 「發行及配發日期」應理解為「註銷日期」
6. 如贖回股份:
· 「可發行股份將於香港聯交所上市」應理解為「所贖回的股份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及
· 「可發行股份的證券代號(如已於香港聯交所上市)」應理解為「所贖回股份的證券代號(如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及
· 「可發行股份類別」應理解為「所贖回股份類別」;及
· 「發行及配發日期」應理解為「贖回日期」
[2021-11-26]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1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9、299901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代 公告编号:【CIMC】 2021-104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1 深圳辖区
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2021 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 路演天下”网站( 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
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 14:00 至 17:00。
届时公司董事会秘书吴三强先生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团队将通过网络文字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2021-11-24]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102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 26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现有董事九人,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副董事长朱志强先生、董事孔国梁先生作为关联\连董事回避表决。本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融资租赁”)引入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资本集团”)、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能源集团”)以及天津凯瑞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凯瑞康”)为战略投资者。同意有关交易方案。情况如下:
1、同意本公司分别以人民币 1,336,833,939.94 元及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向深圳
资本集团及深圳能源集团转让所持中集融资租赁 37.124%及 13.885%的股权。同意签署《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2、同意本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同意深圳资本集团以人民币 83,166,060.06 元、天津凯瑞康以人民币 45,000,000.00 元分别增资中集融资租赁。同意签署《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凯瑞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关于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3、本次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有关交易完成后,中集融资租赁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481,376,856.83 元,其中:本公司持有 21.3216%的股权,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持有 24.1102%的股权,深圳资本集团持有 39.4335%的股权,深圳能源集团持有 13.8850%的股权,天津凯瑞康持有 1.2497%的股权。
同意将上述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同意本公司对中集融资租赁 2021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
本公司对中集融资租赁 2021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12 亿元的担保;中集融资租赁对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021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0 亿元的担保。
调整后:
本公司及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中集融资租赁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021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40.12 亿元的担保。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该担保调整待股权交割后生效。
同意将上述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同意授权 CEO 麦伯良先生或其授权人签署与该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件以及其所指定的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 26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021-11-24]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租赁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103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集租赁引入战略投资者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之全资控股子公司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租赁”)拟引入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资本集团”)、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能源集团”)及天津凯瑞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天津凯瑞康”)作为战略投资者。2021 年 11 月 23 日,本公司与深圳资本集团、深圳能源集
团及中集租赁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全资控股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香港”)与深圳资本集团、天津凯瑞康及中集租赁签订了《增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及《增资协议》共同约定,深圳资本集团、深圳能源集团及天津凯瑞康作为战略投资者拟通过受让老股及增资的方式入股中集租赁(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中集租赁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428,652,000.00 元增至人民币1,481,376,856.83 元,深圳资本集团及深圳能源集团将合计持有其 53.3185%的股权,天津凯瑞康将持有其 1.2497%的股权,本公司及中集香港合计持有中集租赁的股权比例将下降为45.4318%。本次交易完成后,中集租赁将不再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并成为本集团的联营公司。
2、截至本公告日,深圳资本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资本(香港)集装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资本(香港)”)共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9.74%,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深圳资本集团为深圳能源集团的控股股东。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资本集团及深圳能源集团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对本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之后,中集租赁将成为本公司关联方深圳资本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集租赁将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未来本公司与中集租赁之间的交易将形成关联交易。
3、2021年11月23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本公司副董事长朱志强先生、董事孔国梁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在上述决议案中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本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可参见本公司于2021年11 月23日 在巨潮 资讯网(ww w.cn info.com.cn )、本公司 网站(ww w.cimc.com )及香 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及相关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深圳资本集团
1、深圳资本集团概述
公司名称: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64187170P
成立日期: 2007 年 6 月 22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6 楼 C1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6 号免税大厦 33-35 楼
法定代表人: 胡国斌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462,000 万元
主营业务: 投资兴办各类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业务;投资管
理;资产管理。
股权结构: 截止本公告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
其 100%股权,是深圳资本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资本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资本
(香港)共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9.74%,为本公司第一
大股东。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深圳资本集团为本公司的
关联法人。
2、深圳资本集团历史沿革、业务开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深圳资本集团为 2007 年 6 月在中国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 146.2 亿元,法定代表人为
胡国斌先生。深圳资本集团是深圳市属唯一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也是深圳市属入选国家“双百行动”的 5 家企业之一。深圳资本集团围绕着深圳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探索以资本运营为内核的业务模式,构建起战略研究与并购重组、股权投资、产业基金、资本市场投资四大业务板块,形成了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投资并购服务业务体系,和以“管资本”为主的投后服务赋能体系,致力于从深圳地方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发展成为国内一流的市场化、专业化、综合性国有资本运营综合服务商。
2020 年度,深圳资本集团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 4,174,720 千元,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812,178 千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深圳资本集团经审计的总资
产为人民币 65,715,471 千元,总负债为人民币 33,065,751 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32,649,720 千
元。
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本公司合理查询,深圳资本集团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 深圳能源集团
1、深圳能源集团概述
公司名称: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189185P
成立日期: 1985 年 7 月 15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68 号 5、35-36、38-41 层
法定代表人: 王道海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3,097.1224 万元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电力投资建设、电力生产及能源相关产业等。
股权结构: 截止本公告日,深圳资本集团持有深圳能源集团股权的 75%,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股权的 25%。
关联关系: 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深圳资本集团为深圳能源集团的控股股东。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深圳能源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深圳能源集团历史沿革、业务开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深圳能源集团是原深圳市能源总公司改制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于 1997 年 1 月
13 日经深圳市国资委批准更名为“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现股东为深圳资本集团(持股比例为 75%)、华能国际(持股比例为 25%)。深圳能源集团主要从事电力投资建设、电力生产及能源相关产业等,初步形成以电力为主,燃料运输、环保工程、金融证券、仓储贸易等相关产业综合发展的战略格局。
2020 年度,深圳能源集团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308,836 千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59,740 千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深圳能源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
民币 2,172,075 千元,总负债为人民币 40,364 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2,131,711 千元。
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本公司合理查询,深圳能源集团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其他签约方基本情况
1、中集香港
中集香港是一家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并为本公司的直接全资子公司。中集香
港主要从事投资控股。
2、天津凯瑞康
公司名称: 天津凯瑞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8 年 11 月 19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克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鄂尔多斯路 599 号东疆商务中心
A3 楼 903(天津东疆商服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
第 062 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 万元
主营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公共事业、
产业发展投资、建设和运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企业资产重组及兼并的咨询;经济
信息咨询等。
股权结构: 天津凯瑞康是中集租赁的员工持股平台,由中集租赁间接持有约
45.2%的股权,除此之外天津凯瑞康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并无持有其
30%以上的股权。天津凯瑞康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克明企业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而上海克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由天津凯瑞康的两
名有限合伙人(均为独立第三方)持有。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78805197
成立日期: 2007 年 7 月 30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望海路 1166 号招商局广场 1 号楼 20 层 ACDGH
单元
法定代表人: 王志武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428,652,000 元
主营业务: 中集租赁主要于集装箱、车辆、工业设备、船舶及模块化建筑业务
领域提供融资服务。中集租赁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服务主要以与
本公司有关其集装箱制造板块、道路运输车辆业务板块以及能源、
行。根据中集租赁的营业执照及许可证,中集租赁获授权提供各类
金融服务,包括融资租赁、租赁、采购租赁资产、与租赁有关的咨
[2021-11-10]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10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 25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现有董事九人,全体董事出席会议。本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同意中集安瑞科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向鞍钢中集(营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集安瑞科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按照所持鞍钢中集(营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中集”)的股权比例向鞍钢中集提供人
民币 1,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年利率 3.48%,期限 1 年。鞍钢中集的其他股东以同
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 25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2021-11-10]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101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1、背景:2021年5月,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之子公司中集安瑞科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安瑞科”)与鞍钢科技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科技”)签署合资协议,成立合资公司鞍钢中集(营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中集”),双方各占50%股权,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亿元。鞍钢中集主要负责建设并运营焦炉气制液化天然气(LNG)联产氢气项目。该项目合作已经过深圳安瑞科及鞍钢科技的董事会批准。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子公司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安瑞科”)于2021年5月27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发布的《成立焦炉气制液化天然气及联产氢气合营公司》公告。
2、2021年11月9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深圳安瑞科向其参股公司鞍钢中集提供股东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该笔股东借款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以下简称“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鞍钢中集前期开办费用及市场前期开发,期限1年,按照年化利率3.48%计算利息。鞍钢科技需同比例、同条件提供借款。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为鞍钢中集临时资金解决方案,待其收到股东注资款之后,即优先偿还深圳安瑞科及鞍钢科技的借款。如鞍钢科技提前收回借款,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款项同时收回。
3、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鞍钢中集
公司名称: 鞍钢中集(营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804MA11977P7H
成立日期: 2021 年 8 月 6 日
注册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营口华海国际物流大厦-2 单元 920 室
法定代表人: 崔航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 万元
主营业务: 主要负责建设并运营焦炉气制液化天然气(LNG)联产氢气项目。
股权结构: 深圳安瑞科及鞍钢科技分别持有鞍钢中集 50%股权,鞍钢中集为深圳
安瑞科参股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鞍钢中集于 2021 年 8 月 6 日成立,目前暂无财务数据。
经本公司合理查询,鞍钢中集非失信责任主体人。
三、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情况
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深圳安瑞科与鞍钢中集签署《借款合同》。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
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用于鞍钢中集前期开办费用及市场前期开发,期限 1 年,按照年化利率 3.48%计算利息(参考市场银行借款利率)。鞍钢科技需同比例、同条件提供借款。
根据鞍钢中集合资协议,尚待相关政府部门立项等审批程序,暂未满足股东出资条件。目前鞍钢中集前期开办费用不足,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能够推进鞍钢中集前期开办及市场开发进程,为其正式投入生产培育市场,符合整体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为鞍钢中集临时资金解决方案,待其收到股东注资款之后,即优先偿还深圳安瑞科及鞍钢科技的借款。如鞍钢科技提前收回借款,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款项同时收回。
四、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鞍钢中集所有相关股东均已同意按同等条件进行借款,不存在不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借款的情形,不需要提供反担保等措施,符合本集团对于财务资助风险的管控要求。同时,目前鞍钢中集正在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办理能评批复等立项审批工作,待鞍钢中集满足相关注资条件收到股东注资款人民币 2 亿元之后,则有能力偿还深圳安瑞科的借款。未来还款具有保障,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本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本公司的影响
鞍钢中集利用冶炼尾气制取氢气联产 LNG,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可减少低热值燃气直接燃烧的氮氧化物排放问题,且转化为天然气后可用于替代高碳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属于双向减排项目,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同时,焦炉气制液化天然气及氢气是中集安瑞科非常规清洁能源业务的重要发展战略之一,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通过合资公司鞍钢中集能更好地拓展天然气及氢气下游应用市场的机会,打造端到端示范性产业生态。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基于合资公司鞍钢中集各方股东平等协商,确保双方同等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也无需本集团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有利于公司合作业务的开展,对制氢气联产液化天然气的开发运营项目有着积极的影响。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议案已于2021年11月9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25 次会议审议通过,无关联/连董事需回避表决。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系各方自愿协商的结果,股东方按持股比例和同等条件提供借款,不存在损害任一方股东利益的情形,遵循了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进行核查,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深圳安瑞科向鞍钢中集提供财务资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且该事项是在日常业务开展过程中订立,为各方自愿协商的结果,属公平合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除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外,本集团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
约为人民币 8,52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0.19%。其中,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深圳中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智能”)提供的财务资助人民币 1,500 万元目前已逾期。该笔财务资助由中集智能的第一大股东之控股股东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杰智能”)提供担保,该笔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目前本公司与中集智能尚在积极协商还款事宜,以最大程度减少潜在损失,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九、备查文件
1、《借款合同》;
2、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 25 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独立意见。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2021-11-02]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2021年10月份证券变动月报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9、299901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099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公布
2021 年 10月份证券变动月报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简称“《香港上市规则》”)13.25B条关于披露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6.1 条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此披露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的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日的证券
变动月报表,供参阅。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 月 一日
股份发行人及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预托证券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截至月份: 2021年10月31日 状态: 新提交
致: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呈交日期: 2021年11月1日
I. 法定/注册股本变动
1. 股份类别 普通股 股份分类 H股 於香港联交所上市 (注1) 是
证券代号 02039 说明
法定/注册股份数目 面值 法定/注册股本
上月底结存 2,059,891,930 RMB 1 RMB 2,059,891,930
增加 / 减少 (-) 0 RMB 0
本月底结存 2,059,891,930 RMB 1 RMB 2,059,891,930
2. 股份类别 普通股 股份分类 A股 於香港联交所上市 (注1) 否
证券代号 000039 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注册股份数目 面值 法定/注册股本
上月底结存 1,535,121,660 RMB 1 RMB 1,535,121,660
增加 / 减少 (-) 0 RMB 0
本月底结存 1,535,121,660 RMB 1 RMB 1,535,121,660
本月底法定/注册股本总额: RMB 3,595,013,590
II. 已发行股份变动
1. 股份类别 普通股 股份分类 H股 於香港联交所上市 (注1) 是
证券代号 02039 说明
上月底结存 2,059,891,930
增加 / 减少 (-) 0
本月底结存 2,059,891,930
2. 股份类别 普通股 股份分类 A股 於香港联交所上市 (注1) 否
证券代号 000039 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月底结存 1,535,121,660
增加 / 减少 (-) 0
本月底结存 1,535,121,660
III. 已发行股份变动详情
(A). 股份期权(根据发行人的股份期权计划) 不适用
(B). 承诺发行将予上市的发行人股份的权证 不适用
(C). 可换股票据(即可转换为将予上市的发行人股份) 不适用
(D). 为发行将予上市的发行股份所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安排,包括期权(但不包括根据股份期权计划发行的期权) 不适用
(E). 已发行股份的其他变动 不适用
第 3 页 共 6 页 v 1.0.1
IV. 有关香港预托证券(预托证券)的资料 不适用
第 4 页 共 6 页 v 1.0.1
V. 确认
我们在此确认,据我们所知所信,发行人在本月发行的每项证券(如第III部及第IV部所述但未曾於根据《主板规则》第13.25A条 /《GEM规则》第17.27A条所刊发的报表中披露)已获发行人董事会正式授权批准,并在适用的情况下:
(注2)
(i) 上市发行人已收取其在是次发行应得的全部款项;
(ii)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资格」项下所规定有关上市的一切先决条件已全部履行;
(iii) 批准证券上市买卖的正式函件内所载的所有条件(如有)已予履行;
(iv) 每类证券在各方面均属相同(注3);
(v) 《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规定送呈公司注册处处长存档的全部文件已经正式存档,而一切其他法律规定亦已全部遵行;
(vi) 确实所有权文件按照发行条款的规定经已发送/现正准备发送/正在准备中并将会发送;
(vii) 发行人的上市文件所示已由其购买或同意购买的全部物业的交易已完成;全部该等物业的购买代价已予缴付;及
(viii) 有关债券、借贷股份、票据或公司债券的信托契约/平边契据经已制备及签署,有关详情已送呈公司注册处处长存档(如法律如此规定)。
呈交者: 吴三强
职衔: 联席公司秘书
(董事、秘书或其他获正式授权的人员)
注
1. 香港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
2. (i) 至 (viii) 项为确认内容的建议格式,可按个别情况予以修订。如发行人早前已就某证券发行於根据《主板规则》第13.25A条 /《GEM规则》第17.27A条所刊发的报表中作出有关确
认,则不需要於此报表再作确认。
3. 在此「相同」指:
[2021-10-28] (000039)中集集团: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2.4056元
每股净资产: 13.183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83%
营业总收入: 1182.4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87.99亿元
[2021-10-16]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会议通知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097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将于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星期三)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 2 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举行会议,本次会议将(其中包括):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第三季度业绩及其发布。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2021-10-14]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参与竞拍购买振华物流25%股权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1-095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参与竞拍购买振华物流 25%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进展概述
2021年8月23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中集世联达物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振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子公司中集世联达物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世联达”)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转让振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物流”)25%股权之挂牌中参与摘牌,且摘牌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7,403.765万元。具体内容可参见本公 司于2021年8月23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1-076及【CIMC】2021-077)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2021年8月25日,本公司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2021年9月3日,中集世联达与中国交建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发布的相关公告。2021年10月12日,本公司已经完成付款,并将在约定时间内办理工商变更手续。中集世联达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挂牌起始价人民币37,403.765万元成功摘牌。
二、 备查文件
1、《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
2、《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2021-10-14]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039、299901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代 公告编号:【CIMC】2021-096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项 目 (2021年 1-9月) (2020年 1-9月)
单位:人民币 单位:人民币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 预计盈利:8,400,000 千元至 9,200,000 千元 盈利:697,561千元
益持有者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104%至1219%
基本每股收益(注) 预计盈利:2.2945元/股至2.5171 元/股 盈利:0.1398元/股
(2)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项 目 (2021年 7-9月) (2020年 7-9月)
单位:人民币 单位:人民币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 预计盈利:4,102,541 千元至 4,902,541 千元 盈利:880,358千元
益持有者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66%至457%
基本每股收益(注) 预计盈利:1.1272元/股至1.3498 元/股 盈利:0.2239元/股
注: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已扣除了计提本公司已发行的永续债的利息影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的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本集团 2021 年 1-9 月的合并业绩较去年同期预计同向上升,主要因为:
1、去年同期本集团各业务板块受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波动等影响,导致本集团去年同期业绩出现下滑;
2、今年以来,全球经济呈加速复苏态势,国际贸易维持较高景气度,市场对集装箱的需求持续处于相对高位。较去年同期,本集团集装箱业务量价齐升,业绩实现大幅上涨。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本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 2021 年三季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2021-10-12]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付息公告
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付息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发行人”)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
债券”)将于2021年10月15日支付2020年10月15日至2021年IO月14日期间的
……
[2021-10-09] (000039)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之第二期信托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代 公告编号:【CIMC】2021-094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信托计划之第二期信托计划
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布了《中集集团利润分享计划结余资金
信托计划暨运作方案》(以下简称“运作方案”),并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 2021 年度第 16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第二期利润分享计划奖金结余资
金信托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18 日、
2021 年 6 月 22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8 月 2 日及 2021 年 9 月 3 日发布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 www.cimc.com)(公告编号:【CIMC】2020-036、【CIMC】2021-063、【CIMC】2021-067、【CIMC】2021-073 及【CIMC】2021-085 等)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 (http://www.hkexnews.hk)的相关公告。
现将运作方案下第二期信托计划(以下简称“第二期信托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截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第二期信托计划下投资的合伙企业在二级市场通过
港股通累计购买本公司 H 股股票 9,669,9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2690%,交易均价
约为港币 17.37 元/股(不含税费及手续费),实际成交金额为港币 167,992,200 元(不含税费及手续费),实际成交金额未超过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二期信托计划的资金总额。
本公司第二期信托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上述购买的公司 H 股股票锁定期为 12 个
月,即 2021 年 9 月 28 日至 2022 年 9 月 27 日。
运作方案参与对象为《中集集团利润分享计划实施及管理办法》规定的人员范围。参与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核心关键员工和中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对象中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兼 CEO 麦伯良、总裁高翔、副总裁李胤辉、副总裁黄田化、副总裁于玉群、财务总监曾邗、董事会秘书吴三强。
运作方案信托计划及合伙企业,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本公司公布、实施第二期信托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二期信托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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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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