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686奥普特最新消息公告-688686最新公司消息
≈≈奥普特688686≈≈(更新:22.02.23)────────────────────────────────────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3月30日
2)02月23日(688686)奥普特: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8248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元 ;股权登记日:2021-
05-20;除权除息日:2021-05-21;红利发放日:2021-05-21;
机构调研:1)2022年01月03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12-31 净利润:30489.71万 同比增:24.87% 营业收入:8.75亿 同比增: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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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3.7000│ 2.6427│ 1.7368│ 0.7571│ 3.9470
每股净资产 │ 30.5200│ 29.4378│ 28.5296│ 28.5526│ 27.790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20.6388│ 20.6388│ 20.6388│ 20.6388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7.3127│ 6.4068│ 6.4270│ 5.670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2.7200│ 9.2600│ 6.1900│ 2.6100│ 37.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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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 2.6427│ 1.7368│ 0.7571│ 2.9605
每股净资产 │ --│ 29.4378│ 28.5296│ 28.5526│ 27.7907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20.6388│ 20.6388│ 20.6388│ 20.6388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7.3127│ 6.4068│ 6.4270│ 5.6700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8.9773│ 6.0877│ 2.6515│ 10.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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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奥普特 代码:688686 │总股本(万):8247.57 │法人:卢治临
上市日期:2020-12-31 发行价:78.49│A 股 (万):2045.56 │总经理:卢治临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6202.01│行业:仪器仪表制造业
电话:0769-82716188-185 董秘:许学亮│主营范围:从事机器视觉核心软硬件产品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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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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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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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3.7000│ 2.6427│ 1.7368│ 0.7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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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3.9470│ 2.9330│ 1.2899│ 0.2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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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3.4408│ 2.96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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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2.280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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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1.263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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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3](688686)奥普特: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 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2-002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主 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 的2021年年度报告中经审计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增减变动幅度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总收入 87,505.29 64,242.73 36.21
营业利润 33,732.19 28,088.09 20.09
利润总额 33,728.64 28,140.43 19.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489.71 24,416.55 24.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26,522.56 23,103.90 14.8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3.700 3.947 -6.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减少 24.71 个
12.72% 37.43% 百分点
增减变动幅度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
总 资 产 268,800.93 242,830.55 10.69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51,701.62 229,205.61 9.81
股 本 8,247.57 8,247.57 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 30.52 27.79 9.82
资产(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7,505.2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6.21%;营
业利润 33,732.1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0.09%;利润总额 33,728.64 万元,较
上年同期增长 19.8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489.71 万元,较上年同 期增长 24.87%。
报告期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总资产为 268,800.93 万元,较本报告期初增
长 10.69%;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251,701.62 万元,较本报告期初增长 9.81%。
2021 年以来,机器视觉应用领域持续向好,公司把握市场机遇,深化已有
行业应用,拓展半导体、汽车行业海外市场,加强新产品研发、产品升级,公司 订单在多行业取得突破,收入持续增加。
(二)变动幅度达 30%以上指标说明
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增长 36.21%,主要是新能源行业景气度高,公司产
品、视觉方案大量应用在新能源行业。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02-22]奥普特(688686):奥普特业绩快报2021年净利润同比增24.87%
▇证券时报
奥普特(688686)2月22日晚间发布业绩快报,2021年营业收入为8.75亿元,同比增长36.21%;归母净利润3.05亿元,同比增长24.87%;基本每股收益3.70元。2021年以来,机器视觉应用领域持续向好,公司把握市场机遇,深化已有行业应用,拓展半导体、汽车行业海外市场,加强新产品研发、产品升级,公司订单在多行业取得突破,收入持续增加。
[2022-01-25](688686)奥普特: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2-001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完
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张文先生、季青女士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负责具体持续督导工作,
督导期限自 2020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收到国信证券《关于更换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因季青女士离职,不再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国信证券指派李钦军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季青女士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张文先生和李钦军先生,持续督导期限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季青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备查文件: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2.李钦军先生出具的《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书》;
3.李钦军先生的《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
附:李钦军先生简历
李钦军,男,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 TMT 业务总部执行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2010 年加入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曾主持或参与完成了蓝思科技IPO、蓝思科技 2016 年非公开、蓝思科技可转债、蓝思科技 2020 年非公开、岳阳林纸配股、德尔未来 IPO、江粉磁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帝晶光电并募集配套资金、江粉磁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东方亮彩并募集配套资金、江粉磁材发行股份收购领益科技、领益智造非公开、经纬辉开非公开、珠海明骏收购格力电器 15%股权等项目。
[2021-12-25](688686)奥普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1-052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特”或“公司”)于 2021 年12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6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62.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1,846.3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249.48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53,596.90 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8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2265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
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项目 项目总投资(万元)
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 59,573.12
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 30,659.78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115.21
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2,483.08
营销网络中心项目 5,449.90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超募资金 11,315.81
合计 153,596.9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审批与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2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核通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2 月 24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核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项议案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
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项议案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奥普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资金回报。保荐机构对奥普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25](688686)奥普特: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1-051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846.3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249.4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3,596.90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8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8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2265号)。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承诺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 项目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 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环评批复
号 (万元) 投入(万元)
1 总部机器视觉制造 59,573.12 59,573.12 2019-441900- 东环建〔2019〕
中心项目 40-03-067224 23181 号
2 华东机器视觉产业 30,659.78 30,659.78 木政审经发备 木政审环建
园建设项目 〔2020〕17 号 〔2020〕011 号
3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 19,115.21 19,115.21 2019-441900- 东环建〔2019〕
项目 40-03-067227 23576 号
4 华东研发及技术服 12,483.08 12,483.08 木政审经发备 木政审环建
务中心建设项目 〔2020〕2 号 〔2020〕009 号
5 营销网络中心项目 5,449.90 5,449.90 2019-441900- 2019-441900-
40-03-067229 40-03-067229
6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 -
7 超募资金 11,315.81 - - -
合计 153,596.90 142,281.09 - -
截止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 已累计投入 投资进
(万元) 投入(万元) (万元) 度
1 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 59,573.12 59,573.12 10,350.24 17.37%
2 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 30,659.78 30,659.78 2,117.97 6.91%
目
3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115.21 19,115.21 1,073.75 5.62%
4 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 12,483.08 12,483.08 4.01 0.03%
设项目
5 营销网络中心项目 5,449.90 5,449.90 1,339.50 24.58%
6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15,099.54 100.66
%
7 超募资金 11,315.81 - - -
合计 153,596.90 142,281.09 29,985.01 21.07%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1 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 2022 年 1 月 2023 年 7 月
2 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022 年 1 月 2023 年 7 月
(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拟调整实施进度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奥普特视觉科技
(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奥普特”),实施地点均位于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项目原计划建设期2年,于2022年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造成实施进度调整的主要原因为:
1、由于新冠疫情反复拖延项目实施进度
2020年以来,全国各地的新冠疫情,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产生了较严重影响:一方面,2020年上半年新冠疫情爆发,苏州当地受疫情停工停产及限制人员流动影响,各行业复产复工缓慢,重大建设项目中止,导致项目建设前置审批时间延迟;另一方面,新冠疫情进入常态化管理后,各地零星爆发的疫情对项目进度产生持续影响——由于项目建设由在东莞总部的人员统筹管理,总部人员及相关服务商因各地陆续发生的零星疫情,无法及时往返总部及苏州两地了解募投项目所在地情况、跟进项目建设审批进度,进而影响各项工作的开展。
2、土建工程设计复杂导致审批进度缓于预期
由于拟延期募投项目设计的土建工程复杂,导致建筑工程各项前置许可程序办理需要与当地主管部门反复沟通。为保证募投项目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建筑工程设计图纸反复论证修改更新,导致相应审批进度缓于预期。直至2021年7月14日,苏州奥普特方才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公司现已办理完毕募投项目建设施工所需相关许可证件,土建工程动工建设。
因此,在新冠疫情和工程设计复杂度的叠加影响下,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较预期有所延长。
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考量,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1月调整至2023年7月。
四、重新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对“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与“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华东区域是机器视觉的重要市场,是公司重点战略布局
募投项目建设地所在的苏州市位于长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高端制造产业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各类高端制造企业众多,是公司重要的服务区域。公司通过在苏州地区建设机器视觉生产基地、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有利于就近服务华东、华北地区客户,缩短服务半径,提高响应速度,同时也能使潜在客户直观体验公司在各个行业的产品应用和技术支持。
2、持续的研发和技术能力提升是保持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公司所处机器视觉行业,是人工智能的一个分支,是实现智能制造的关键、核心技术之一,持续的研发和技术能力提升是保持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募投项目“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致力于进行基础研发和新产品的研发,“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通过扩大公司的生产和销售规模,从而使公司的产品和技术人员获得更多的应用技术的积累的机会和经验,并将实践经验和需求的累积反馈给基础研发和新产品研发,从而推动公司整体研发和技术能力的进步。
3、项目有利于吸引、培养人才,特别是华东、华北地区的优秀人才,打造优质的人才团队
公司的发展壮大离不开优秀人才支撑,通过“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人员提供了一个设备完善、资源丰富的研发平台,不仅能够稳定培养现有的科研骨干人员,还能够吸引更高水平行业领军人才前来公司开展机器视觉行业前沿富有挑战性的研发工作。打造一支优质的研发团队,为公司提供源源不断的科研转化支持。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国家政策支持行业发展
机器视觉是实现智能制造的关键、核心技术之一,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为产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下游应用范围广,行业发展前景良好
机器视觉让机器拥有了像人一样的视觉功能,甚至,在工业领域,相对人眼视觉,机器视觉在速度、感光范围、观测精度、环境要求等方面都存在显著优势,可以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发挥其性能优势。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和用工成本
上升,包括机器视觉在内的智能制造迎来了历史的发展机遇。
3、公司拥有一批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
公司作为国内较早涉足机器视觉行业的企业,产品线已经覆盖机器视觉系统的主要部件,包括光源、光源控制器、镜头、视觉控制器、视觉处理分析软件等机器视觉软硬件产品。同时,公司以产品核心技术为基础,建立了成像和视觉分析两大技术平台,结合多年积累的机器视觉在各下游行业应用的专有技术(Know-How),形成了多层次的技术体系。以此为基础,公司能够向下游客户提供各种机器视觉解决方案,协助客户在智能装备中实现视觉功能,提高机器视觉系统的准确性、稳定性和可靠性。公司始终秉承为市场和客户提供优秀产品和服务的经营理念,获得了市场的认可和良好的业界口碑,现已成为国内外客户长期信赖的合作伙伴。公司在其下游的 3C 电子行业、
[2021-12-25](688686)奥普特: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1-053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社区
河南工业区锦升路 8 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 1 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范西西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由 2022 年 1 月调整至 2023 年 7 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行实施进度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项议案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021-12-23](688686)奥普特: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1-050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062,000 股,限售期为 12 个月。
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600,000 股。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1 月 21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广东奥
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20,620,000 股,并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82,475,67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5,427,575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7,048,095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
股东 1 名,对应限售股数量为 2,062,000 股;其他限售股股东 2 名,对应限售股
数量为 600,000 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 3 名,对应股票数量为2,66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3%,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
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一)国信证券鼎信 10 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
国信证券鼎信10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公司股东、董事李茂波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作为公司的董事,本人追加以下承诺: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发行价格应进行相应调整。本人不因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3、如本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则在此期间以及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减持股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本人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人转让首发前股份所获的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
应向本人支付的报酬和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本人保证不会因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
(三)公司股东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至兴臻泰文化传媒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企业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企业转让首发前股份所获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的相关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奥普特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奥普特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奥普特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 2,662,000 股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062,000 股,限售期为 12 个月。
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600,000 股。
(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 剩余限售
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流通数量 股数量
(股) 本比例 (股) (股)
国信证券-招商银行-国信证券
1 鼎信 10 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 2,062,000 2.50% 2,062,000 0
资产管理计划
2 李茂波 480,000 0.58% 480,000 0
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3 (有限合伙)-珠海至兴臻泰文 120,000 0.15% 120,000 0
化传媒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2,662,000 3.23% 2,662,000 0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战略配售限售股 2,062,000 12
2 首发限售股 600,000 12
合计 2,662,000 -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12-10](688686)奥普特: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更正后)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1-048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更正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8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1.684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8247.57 万股的
0.38%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8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72 名激
励对象授予 31.684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
3、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
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查,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并同
意向符合条件的 272 名激励对象授予 31.684 万股限制性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有效。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并同意向符合
条件的 272 名激励对象授予 31.684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8 日
2、授予数量:31.684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8247.57 万股的 0.38%
3、授予人数:272 人
4、授予价格:60.00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4 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3)额外限售期
①所有的激励对象承诺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自每个归属期的首个交 易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 性股票。
②公司将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归属条件且满足 6 个月额外限售期要求的限
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③为避免疑问,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在 6 个月的额外限售期内发生异动
不影响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的归属事宜。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 3 个归属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
月、36 个月,因为公司额外限售期的要求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的归属安排 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 40%
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2 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4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54 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个交易日止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
序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划公告日公
号 (股) 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叶建平 中国 财务总监 6260 1.68% 0.01%
2 贺珍真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8340 2.24% 0.01%
3 李江锋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6260 1.68% 0.01%
小计 20860 5.60% 0.03%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269 人) 295980 79.39% 0.36%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316840 84.99% 0.38%
三、预留部分 55960 15.01% 0.07%
[2021-12-10](688686)奥普特: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1-049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经事后审核发现,公告中相关内容表述有误,现对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实际授予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基于授予日公司股票的市场价值并考虑了归属后额外限售条款的相关影响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承诺,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自每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公司以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作为定价基础模型,扣除激励对象在未来归属后取得理性预期收益所需要支付的锁定成本后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295.08 元/股;
2、有效期分别为:18 个月、30 个月、42 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6.19%、16.89%、18.61%(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最近 18、30、42 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 1 年期、2 年期、3 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本计划规定如公司发生股票现金分红除息情形,将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按规定取值为 0)。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 40%、30%、30%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31.68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 预计摊销的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数量 总费用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股) (万元)
31.684 4415.68 111.71 1731.56 1444.67 868.63 259.11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的费用摊销将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随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进一步为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更正后: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实际授予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基于授予日公司股票的市场价值并考
虑了归属后额外限售条款的相关影响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承诺,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自每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公司以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作为定价基础模型,扣除激励对象在未来归属后取得理性预期收益所需要支付的锁定成本后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295.08 元/股;
2、有效期分别为:18 个月、30 个月、42 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6.19%、16.89%、18.61%(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最近 18、30、42 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 1 年期、2 年期、3 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本计划规定如公司发生股票现金分红除息情形,将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按规定取值为 0)。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 40%、30%、30%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31.68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 预计摊销的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数量 总费用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股) (万元)
31.684 7546.70 229.44 3556.32 2428.71 1047.69 284.53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的费用摊销将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随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激发管理
团队的积极性,进一步为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1-12-09](688686)奥普特: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1-044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社区河南工业区锦升路8 号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9
普通股股东人数 1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60,023,70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0,023,70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72.7774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2.777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卢盛林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许学亮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60,022,908 99.9986 800 0.0014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60,022,908 99.9986 800 0.0014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60,022,908 99.9986 800 0.0014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 关 于 公 司 622,908 99.8717 800 0.1283 0 0.0000
<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2 《 关 于 公 司 622,908 99.8717 800 0.1283 0 0.0000
<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 622,908 99.8717 800 0.1283 0 0.0000
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3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 1、2、3 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林、黄晓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2年01月03日
调研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ppib,cppib,cppib,美国银行美林公司,LyGH Capital Pte,JP摩根公司,JP摩根公司,摩根士丹利公司(QFII),摩根士丹利公司(QFII),瑞士联合银行集团(QFII),瑞士联合银行集团(QFII),安联环球投资有限公司(QFII),Ishana 益尚本,Ishana 益尚本
接待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许学亮
调研内容:第一部分:公司简介奥普特是一家主要从事机器视觉核心软硬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股票简称:奥普特,代码:688686。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我国较早进入机器视觉领域的企业之一。在十几年的发展过程中,奥普特自主产品线已覆盖光源、光源控制器、镜头、视觉控制系统等机器视觉核心部件,并在相机产品方面完成布局并取得了先期的研发和销售成果。公司生产的机器视觉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各类高端装备中,服务于3C电子、新能源、半导体等多个行业,并得到多家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的认可。奥普特坚持技术为本的发展思路,长期致力于机器视觉领域硬件和软件的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及应用拓展。公司坚持“深耕优势、以点带面、以面促点、逐个突破”的发展路径,聚焦感知与决策核心关键环节,为客户提供实现智能制造所需的核心软硬件,最终实现“世界一流视觉企业”的愿景。第二部分:问答环节问题1:公司与海外竞争者相比存在哪些优势和劣势?回答: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是非标定制化的能力、成本优势、自主研发能力与核心技术的积累、完善的自主产品线、以及公司的快速响应能力;劣势主要是品牌知名度、行业应用的广泛度还不及海外企业。问题2:公司三季度报告中,毛利润同比下降主要的原因是什么?回答:主要是新能源行业收入占比提升,而新能源行业的毛利率比3C行业的毛利率低。问题3:如果终端客户有了自己的机器视觉团队,对我们会有影响吗?回答:有些客户认识到机器视觉是一个好的工具,开始重视机器视觉的应用,有了自己的视觉团队,客户有可能挖掘出更有价值的项目需求,加深我们的合作,有利于我们做标准化交付,共同推动技术的进步和行业的发展。问题4:奥普特在锂电行业的发展有什么优势呢?回答:锂电行业大的应用场景在国内,主战场也在国内。我们2016年开始布局锂电行业,以提供整套解决方案为主,应用覆盖多个工序,不断积累了研发能力、交付能力和服务能力。问题5:目前在锂电行业机器视觉应用在哪些生产环节?回答:在涂布、辊压等环节中,锂电池产品表面容易产生露箔、暗斑、亮斑、掉料、划痕等缺陷,锂电池的品质会受到影响,产生潜在安全隐患,所以锂电厂商对于产品缺陷检测的重视程度大幅提升,使用视觉检测设备已经成为主流趋势。公司目前在涂布、卷绕、包装、检测等多个工序都有成熟的视觉应用,除了搅拌不用,其他工序基本都在用。问题6:部分设备厂商是通过购买国外的视觉开发包,进行二次开发。请问公司的软件底层完全是公司自己开发的吗?回答:公司的软件底层是自主开发的,公司从2009年开始做软件,并推出了第一代SciSmart智能视觉软件,我们有自主的开发包,可以单独卖给客户做二次开发,后期我们也会重点推广开发包。问题7:公司未来的行业拓展方向?回答:我们目前主要集中在3C、锂电,未来比较看好半导体、光伏、医疗、物流、汽配等行业,也是公司正在投入的部分,已有一定的方案积累,相信随着上述行业的国产化加深,对视觉应用的需求会不断增加。问题8:公司主要的销售模式是什么样的?回答:公司结合多年积累的机器视觉在各下游行业应用的专有技术,为下游客户提供各种机器视觉解决方案。公司通过向机器视觉硬件方案和机器视觉系统整体方案,带动公司产品的销售,通过解决方案带动产品销售。问题9:公司在跨行业拓展中是否存在障碍?有无行业限制?回答:机器视觉应用不受行业限制,下游应用可覆盖范围广,机器视觉的基本应用功能包括检测、定位、测量、识别,无论在哪个行业,应用功能都是一样的,只是视觉运用的场景不同。问题10:未来公司在3C行业能否有进一步开拓的空间?回答:3C行业未来仍有一定的拓展空间,比如应用深度可以继续挖掘,从生产组装端再拓展到前端的模组、零部件的生产环节中,另外也可以把视觉运用扩展到新的产品线上。问题11:请问后期2--3年研发的布局,有哪些投入?回答:未来2--3年在技术和对应产品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投入:一是深度学习,近几年深度学习技术在学术领域或应用领域可能会得到较大突破,但是在工业领域还在发展初期,公司正在持续投入;二是3D产品,随着机器视觉的发展,高质量的三维数据不可或缺,高精度的数据分析技术也至关重要,更具细节感与质感的3D产品是行业所趋;三是靠机器视觉作为技术基础的传感器。这些传感器有共同的客户,奥普特可以通过补充传感器产品扩展产品线,共享业务端的优势。问题12:公司未来人员规划是怎样的?回答:当前在研发和销售方面会有大的人力投入,也会进行相应的人才储备。未来会根据实际项目需求合理进行人员配置。问题13:机器视觉行业未来在国内市场的展望是什么?回答:目前机器视觉行业在国内是应用的初级阶段,现在每个行业的应用还不够深入,整个市场还没带动起来,随着人力成本不断攀升、劳动力流失等问题日渐凸显,大量制造业企业开始引入自动化设备替代人工,并逐步扩大智能制造的应用规模。预计未来制造业自动化、智能化改造进程加速将推动机器视觉行业的发展,相信机器视觉会慢慢普及。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7-13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跌幅达到15%
涨跌幅:-16.90 成交量:157.76万股 成交金额:59932.96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广州江南大道证券营|3303.93 |-- |
|业部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湖滨|2032.91 |-- |
|路证券营业部 | |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花园石桥路证券|1662.19 |-- |
|营业部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外大|1503.15 |-- |
|街证券营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1277.52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机构专用 |-- |8783.33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欧阳路证券|-- |3287.34 |
|营业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岭万昌中路证券营|-- |3220.35 |
|业部 | | |
|机构专用 |-- |2417.84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金路证券营业|-- |2199.85 |
|部 | |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