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611杭州柯林最新消息公告-688611最新公司消息
≈≈杭州柯林688611≈≈(更新:22.02.24)────────────────────────────────────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20日
2)定于2022年2 月23日召开股东大会
3)02月24日(688611)杭州柯林: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17年末期以总股本4193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7335元 ;股东大会审
议日:2018-06-20;
●21-12-31 净利润:10091.51万 同比增:-4.62% 营业收入:2.43亿 同比增: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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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1.9700│ 0.6600│ 0.3700│ 0.1700│ 2.5200
每股净资产 │ 14.9900│ 13.7711│ 13.4881│ 8.4168│ 8.240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7.0535│ 7.0535│ 0.4070│ 0.4070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5.2780│ 4.9950│ 6.4237│ 6.250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5.3600│ 5.7000│ 3.5500│ 2.0800│ 36.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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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12-31│21-09-30│21-06-30│21-03-31│20-12-31
每股收益 │ --│ 0.5904│ 0.3074│ 0.1302│ 1.8928
每股净资产 │ --│ 13.7711│ 13.4881│ 6.3126│ 6.1825
每股资本公积金 │ --│ 7.0535│ 7.0535│ 0.3052│ 0.305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 5.2780│ 4.9950│ 4.8178│ 4.6876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4.2870│ 2.2789│ 2.0620│ 30.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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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杭州柯林 代码:688611 │总股本(万):5590 │法人:谢东
上市日期:2021-04-12 发行价:33.44│A 股 (万):1327.63 │总经理:谢东
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4262.38│行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电话:0571-88409181 董秘:张艳萍│主营范围:公司是一家立足智能电网领域,聚
│焦电力物联网建设,专业从事电气设备健康
│状态智能感知与诊断预警装置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并提供电力相关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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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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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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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1.9700│ 0.6600│ 0.3700│ 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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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2.5200│ 0.6600│ 0.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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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2.13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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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1.65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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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1.12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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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4](688611)杭州柯林: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2-008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1418-41 号 7 幢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3,488,63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3,488,63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0.1985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0.198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谢东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张艳萍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33,488,63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其中:A 股 33,488,63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33,488,63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其中:A 股 33,488,63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33,488,63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其中:A 股 33,488,63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关于公司<2022 年限
1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92,61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
2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192,61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3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192,61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第 1、2、3 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 第 1、2、3 项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 第 1、2、3 项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参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均回避表决。
4、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伟、陈威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本所同意将法律意见书随同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
[2022-02-23](688611)杭州柯林: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2-007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增减变动幅度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总收入 243,058,476.00 237,117,305.28 2.51
营业利润 116,262,780.62 123,817,016.63 -6.10
利润总额 116,242,780.62 123,073,848.91 -5.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00,915,138.87 105,805,295.27 -4.62
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 94,720,470.01 98,363,292.93 -3.70
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1.97 2.52 -21.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减少 20.79 个
15.36% 36.15% 百分点
益率
增减变动幅度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
总 资 产 914,622,433.08 427,144,198.53 114.12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
837,716,413.59 345,600,146.40 142.39
有者权益
股 本(股) 55,900,000.00 41,925,000.00 33.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每股净资产 14.99 8.24 81.92
(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 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均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填列,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43,058,476.00 元,同比增长 2.51%;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0,915,138.87 元,同比减少 4.6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4,720,470.01元,同比减少3.70%。
2、2021 年公司在科创板成功上市,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利用省内经验优势在重点区域增设营销中心,加大省外渠道扩张力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稳步增长。受省外市场拓展费用增加及首发上市费用的影响,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1、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较报告期初增长 114.12%,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较报告期初增长 142.3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较报告期初增长81.92%,股本较报告期初增长 33.33%,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股本与资本公积增加及本期经营利润增长所致;
2、报告期末,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报告期初减少20.7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金额的增加导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下降所致。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公司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可能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01-18](688611)杭州柯林: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2-003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始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1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戴国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拟于2022 年 2月 23 日召开的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戴国骏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戴国骏先生,196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电气工程专业,教授级教师,中共党员。曾担任深圳市水务局职员;社保局科员。1998 年 5 月起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任教,现工作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任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所所长,国家级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负责人;浙江微宏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到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戴国骏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出席了公司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2 月 23 日 13 时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2 月 23 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1418-41 号 7 幢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序号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 2022 年 2 月 16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 年 2 月 17 日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上午 10:
00-下午 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个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本人逐页签字;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1418-41 号 7 幢
收件人:陈丽霞
电话:0571-88409181
邮箱:klec@klec.com.cn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戴国骏
2022 年 1 月 18 日
附件: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戴国骏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 为准,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对于同一议案,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022-01-18](688611)杭州柯林: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2-002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13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 5,590 万股的 2.3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114,877 股,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590 万股的 2%,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85.76%;预留 185,123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590 万股的0.33%,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14.24%。
一、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 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即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13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590 万股的 2.3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114,877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590 万股的 2%,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85.76%;预留 185,123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590 万股的 0.33%,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14.24%。
董事会可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上限内,根据授予时情况调整实际授予数量。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 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符
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 66 人,占公司员工总数
222 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 29.73%,具体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人员;
3、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杭州柯林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董事会实际授出限制性股票前激励对象情况发生变化的,董事会可对实际授予人员进行适当调整。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采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国籍 职务 票数量(股) 票总数的比例 公告时股本总
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陈长翠 中国 副总经理 462,266 35.56% 0.83%
陆俊英 中国 董事 192,611 14.82% 0.34%
二、核心技术人员
吴征 中国 核心技术人 12,000 0.92% 0.02%
员
三、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448,000 34.46% 0.80%
(共 63 人)
预留 185,123 14.24% 0.33%
合计 1,300,000 100% 2.33%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五)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的,则公司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权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归属前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 4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 5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 5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022-01-18](688611)杭州柯林: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2-005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2 月 23 日13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1418-41 号 7 幢 6 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2 月 23 日
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四号——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戴国骏先生作为征集人拟就下列议案 1、2、3,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参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611 杭州柯林 2022/2/1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 年 2 月 21 日-2 月 22 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1418-41 号 7 幢董秘办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企业股东或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
5、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箱地址:
klec@klec.com.cn ),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 17:00,邮件中需
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致电公司董秘办确认登记状态。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丽霞
联系电话:0571-88409181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1418-41 号 7 幢
联系邮箱:klec@klec.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2 月 23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01-18](688611)杭州柯林: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2-004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
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顺利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下列《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2-01-18](688611)杭州柯林: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2-001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
知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
举行。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陆俊英进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陆俊英进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授权董事会以控制激励成本为前提,根据授予日公司股票市场交易情况,最终确定实际首次授予价格,且不得低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价格下限;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陆俊英进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2021-12-11](688611)杭州柯林: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1-017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1418-41 号 7 幢 6 层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普通股股东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5,568,83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5,568,83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3.629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3.629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谢东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徐学忠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票数 (%)
普通股 35,568,837 100.0000 0 0.0000 0 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2.01 关于选举谢东先生为第三届董 35,568,837 100.0000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张艳萍女士为第三届 35,568,837 100.0000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陆俊英女士为第三届 35,568,837 100.0000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4 关于选举崔福星先生为第三届 35,568,837 100.0000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3.01 关于选举戴国骏先生为第三届 35,568,837 100.0000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毛卫民先生为第三届 35,568,837 100.0000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缪兰娟女士为第三届 35,568,837 100.0000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4.01 关于选举徐学忠先生为第三届 35,568,837 100.0000 是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徐楷先生为第三届监 35,568,837 100.0000 是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关于选举谢东先生
2.01 为第三届董事会非 1,772,02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张艳萍女
2.02 士为第三届董事会 1,772,02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陆俊英女
2.03 士为第三届董事会 1,772,02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崔福星先
2.04 生为第三届董事会 1,772,02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戴国骏先
3.01 生为第三届董事会 1,772,02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毛卫民先
3.02 生为第三届董事会 1,772,02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缪兰娟女
3.03 士为第三届董事会 1,772,02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会议第 1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 第 2、3 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伟、黄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
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
效。本所同意将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2021-12-11](688611)杭州柯林: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1-018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周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周康先生将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周康先生,1971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经济法律事务专业。1992 年 5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任江山华夏实业公司职员;
1996 年 11 月至 2000 年 10 月,任兰溪电缆厂宁波分公司职员;2000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宁波市科技园区交联电器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9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柯林有限采购部经理;2015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采购部经理。
截至目前,周康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231,133 股,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021-12-11](688611)杭州柯林: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1-019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
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召集人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谢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谢东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二、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如下:
1、审计委员会:缪兰娟(召集人)、陆俊英、毛卫民
2、提名委员会:毛卫民(召集人)、谢东、戴国骏
3、战略委员会:谢东(召集人)、戴国骏、张艳萍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戴国骏(召集人)、张艳萍、缪兰娟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缪兰娟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委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三、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已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徐学忠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徐学忠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谢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艳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请谢炜先生、聂明军先生、许炳灿先生、郑宏先生、汪业先生、陈长翠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杨寓画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董事会秘书张艳萍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谢东先生、
张艳萍女士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附件: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杨寓画女士,197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
会计硕士专业,高级会计师。2002 年 5 月至 2002 年 11 月,任宁波市交联电缆
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2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柯林有限财务总监;2015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
财务总监。
谢炜先生:198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通信工程专业。2006 年 7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杭州立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
经理;2010 年 8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柯林有限副总经理、研发中心副主任;
2015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7 年 12 月至今,任
公司副总经理。
谢炜先生参与了“高电压测试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第 11 部分:特高频局部放电检测仪”及“电力设备专用测试仪器通用技术条件第 1 部分:电缆故障闪测仪”2 项电力行业标准的制定,作为发明人协助公司获得发明专利 7 项、实用新型专利 13 项,曾获中国电力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并 2 次荣获浙江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参与了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其负责的产品被列为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
聂明军先生:1984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高级工程师。2009 年 4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网易(杭
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高级软件开发工程师;2011 年 4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
柯林有限技术总监、副总经理;2015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聂明军先生系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及杭州市上城区信息技术创新领军人才;曾荣获上城工匠、杭州市劳动模范、杭州市五一劳动奖章、杭州市技术能手称号。杭州市计算机程序设计职业技能大赛第一名;作为发明协助公司获得 11 项实用新型专利;其负责或参与的科研项目被列为国家火炬计划产业示范项目、浙江省
重大科技专项重点工业项目;荣获浙江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杭州市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
许炳灿先生:198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通信工程专业。2006 年 6 月至 2008 年 10 月,任杭州立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嵌
入式开发工程师;2008 年 10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诺基亚通信系统技术(北京)
有限公司杭州研发中心高级软件工程师;2011 年 5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柯林有
限技术总监;2012 年 6 月至今,任高拓信息总经理;2015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许炳灿先生作为发明人协助公司获得实用新型专利 4 项。
郑宏先生:197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专业,杭州市上城区科协副主席。2001 年 7 月至 2004 年 2 月,
任杭州威格智能仪器研究所智能仪器研发工程师;2004 年 3 月至 2011 年 3 月,
任济南优耐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办事处)研发工程师、研究所副所长;2011
年 4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柯林有限研发负责人、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15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院士工作站站长。
郑宏先生参与了“电力设备专用测试仪器通用技术条件第 1 部分:电缆路径仪”及“电力设备专用测试仪器通用技术条件第 2 部分:电缆故障定点仪”2 项电力行业标准制定,作为发明人协助公司获得发明专利 3 项及实用新型专利 20项,荣获浙江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其负责研发的项目被列为省重点研发计划。
汪业先生:197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工商管理专业。2003 年 4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柯林有限生产部经理、副总经
理;2015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长翠女士:198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2009 年 7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温州菱光电器机械制造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11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浙江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温州
分公司总经理;2018 年 3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职于浙江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更名为温州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其中 2018 年 3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执行董事;2021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销售总监。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11-12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达到15%的前五只证券
涨幅:20.01 成交量:136.63万股 成交金额:10597.81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二环路证券营业|1025.08 |-- |
|部 | | |
|机构专用 |822.16 |--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公司 |606.62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路证券营业|237.80 |-- |
|部 |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大道证券营|222.62 |-- |
|业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宋庄路证券|-- |696.65 |
|营业部 | | |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旗路证券营|-- |631.80 |
|业部 |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岭人民东路证券营|-- |596.15 |
|业部 | |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公司 |-- |335.44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西大直街证券|-- |260.60 |
|营业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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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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