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516奥特维最新消息公告-688516最新公司消息
≈≈奥特维688516≈≈(更新:21.09.09)────────────────────────────────────
最新提示:1)定于2021年9 月22日召开股东大会
2)09月09日(688516)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披露关于
项目中标的公告2021-058(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9867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6元 ;股权登记日:2021-0
6-01;除权除息日:2021-06-02;红利发放日:2021-06-02;
增发预案:1)2021年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781.36万股; 发行价格:70.39元/股;预
计募集资金:55000.00万元; 方案进度:董事会预案 发行对象:葛志勇
机构调研:1)2021年01月01日机构到上市公司调研(详见后)
●21-06-30 净利润:14271.57万 同比增:273.16% 营业收入:9.23亿 同比增: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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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元) │21-06-30│21-03-31│20-12-31│20-09-30│20-06-30
每股收益 │ 1.4500│ 0.5200│ 1.7600│ 0.8400│ 0.4900
每股净资产 │ 11.8900│ 11.5605│ 11.0400│ 10.1258│ 10.149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8.7045│ 8.7045│ 8.5937│ 8.6450│ 8.584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8766│ 1.5462│ 3.3134│ 0.3321│ 0.416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2.4000│ 4.5700│ 19.0300│ 9.7600│ 6.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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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6-30│21-03-31│20-12-31│20-09-30│20-06-30
每股收益 │ 1.4464│ 0.5160│ 1.5745│ 0.7036│ 0.3876
每股净资产 │ 11.8909│ 11.5605│ 13.2169│ 10.1258│ 10.1490
每股资本公积金 │ 8.7045│ 8.7045│ 8.5937│ 8.6450│ 8.584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8766│ 1.5462│ 3.3134│ 0.3321│ 0.4161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2.1639│ 4.4636│ 14.2582│ 6.9486│ 3.8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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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奥特维 代码:688516 │总股本(万):9867 │法人:葛志勇
上市日期:2020-05-21 发行价:23.28│A 股 (万):5100.38 │总经理:葛志勇
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4766.62│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电话:0510-82255998 董秘:周永秀│主营范围:高端智能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
│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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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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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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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 --│ 1.4500│ 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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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1.7600│ 0.8400│ 0.4900│ 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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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0.9900│ 0.0900│ 0.3300│ -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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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0.68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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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0.3900│ --│ 0.3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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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9](688516)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披露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2021-058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1-058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披露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中标项目和中标金额:山西华储光电有限公司光伏组件制造-串焊机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合计约 1 亿元(含税,具体金额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2.拟签订合同生效条件:交易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章后生效。
3.拟签订合同有效期限: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约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4.风险提示:公司已取得山西华储光电有限公司光伏组件制造-串焊机采购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尚未与招标人签订正式合同,合同签订及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上述项目将于合同签订生效后 2 个月内分批次交货。按照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公司将在设备验收后确认收入,是否对 2021 年当期业绩产生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中标项目的相关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西华储光电有限公司光伏组件制造-串焊机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人:山西华储光电有限公司
中标总金额:约 1 亿元(含税)
中标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山西华储光电有限公司光伏组件制造-串焊机采购项目招标
2.对方当事人情况
企业名称:山西华储光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延春明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地址:山西省阳泉市郊区荫营镇东大街 31 号三楼300 室
股东情况:大股东为山西新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公司的经营范围: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力业务;太阳能发电业务;电力供应:配电业务、售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拟签订合同生效条件:交易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章后生效。
4.拟签订合同有效期限: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约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项目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标总金额约 1 亿元(含税)。因公司商品平均验收周期为 6-9 个月,受本项目具体交货批次及验收时间的影响,中标项目对 2021 年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2 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1. 已取得山西华储光电有限公司光伏组件制造-串焊机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但尚未与招标人签订正式合同,合同签订及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
2.该项目将在合同订签生效后 2 个月内分批次交货,按照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公司将在设备验收后确认收入,是否对 2021 年当期业绩产生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其他
本公司所披露的中标项目仅为中标金额 8,000 万元(含本数)以上项目。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9 日
[2021-09-08]奥特维(688516):奥特维中标山西华储光电光伏组件制造-串焊机采购项目
▇证券时报
奥特维(688516)9月8日晚间公告,公司中标山西华储光电有限公司光伏组件制造-串焊机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合计约1亿元(含税)。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021-09-07](688516)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1-056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1年9月16日和2021年9月18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阮春林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阮春林,其基本情况如下:
阮春林先生,男,1965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律
师协会注册会员,北京大学学士,荷兰鹿特丹 Erasmus 大学硕士。曾就职于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2017 年 10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22 日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22 日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 25 号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3 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7)。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1 年 9 月 15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年9月16日和2021年9月19日(每日上午10:00-12:00,下午 14:00-18: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 25 号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收件人:李翠芬
邮编:214028
电话:0510-82255998
传真:0510-8181615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
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征集人:阮春林
2021 年 9 月 7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阮春林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2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
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对该项审议事项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021-09-07](688516)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1-057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22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 25 号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 1、2、3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2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议案 1、2、3 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516 奥特维 2021/9/1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 2021 年 9 月 16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6:00):
登记地点: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登记方式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邮箱、信函等方式进
行登记,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 16 时
之前将登记文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
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 25 号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遍:214000
电话:0510-82255998
联系人:周永秀、李翠芬、陶敏燕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1-09-02](688516)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1-055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6.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867.00万股的0.57%。其中,首次授予50.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867.00万股的0.51%,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0.18%;预留5.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867.00万股的0.06%,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82%。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奥特维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等制度安排。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股普通股股票。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5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9867.00万股的 0.57%。其中,首次授予 50.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9867.00 万股的 0.51%,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0.18%;预留 5.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9867.00万股的0.06%,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82%。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管理骨干、技术(业务)骨干等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471 人,占公司员工总数 1800 人
(截止 2021年 7月 31日)的 26.17%。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2、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以上所有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分、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以上激励对象中包含部分外籍员工,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公司致力于国际化发展战略,纳入激励对象的外籍员工在公司的日常管理、技术、业务、经营等方面均发挥不同程度的重要作用。股权激励是境外公司常用的激励手段,外籍员工熟悉现金薪酬加股权激励的薪酬模式,股权激励的实施能稳定现有外籍人才并吸引新的优秀人才。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将更加促进公司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从而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划公告日股
(万股) 比例 本总额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周永秀 中国 董事、董事会秘书 0.50 0.89% 0.01%
殷哲 中国 董事、财务总监 0.50 0.89% 0.01%
刘世挺 中国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0.50 0.89% 0.01%
刘汉堂 中国 副总经理 0.50 0.89% 0.01%
成林星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0.30 0.54% 0.00%
朱友为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0.25 0.45% 0.00%
季斌斌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0.50 0.89% 0.01%
刘伟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0.25 0.45% 0.00%
马红伟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0.25 0.45% 0.00%
徐宏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0.30 0.54% 0.00%
明成如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0.30 0.54% 0.00%
蒋烜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0.30 0.54% 0.00%
解志俊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0.30 0.54% 0.00%
唐兆吉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0.25 0.45% 0.00%
殷庆辉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0.50 0.89% 0.01%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456 45.00 80.36% 0.46%
人)
首次授予部分数量合计 50.50 90.18% 0.51%
三、预留部分 5.50 9.82% 0.06%
合计 56.00 100.00% 0.5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00%。
2、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
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五)在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的,该激励对象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归属前激励对象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日起算,至公告前 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2021-09-02](688516)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1-053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1 年 9 月 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因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较为紧急,依
据《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以口头、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
紧急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主持,应到会董事 9 名,实际到会董事 9名。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
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1-055)。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永秀、殷哲、刘世挺回
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永秀、殷哲、刘世挺回
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与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永秀、殷哲、刘世挺回
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月 2 日
[2021-09-02](688516)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1-054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召开。因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较为紧急,依据《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年 8月 30日以口头、电话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紧急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霞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
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1-05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 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 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 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月 2 日
[2021-08-31](688516)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1-050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 25 号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8
普通股股东人数 8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0,905,46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0,905,46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71.8612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1.8612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葛志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表决方式、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周永秀女士、财务总监殷哲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席会议有效 是否
表决权的比 当选
例(%)
1.01 《选举葛志勇先生为公司第 70,691,849 99.70 是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李文先生为公司第三 70,691,849 99.70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刘世挺先生为公司第 70,691,849 99.70 是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贾英华女士为公司第 70,691,849 99.70 是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殷哲先生为公司第三 70,691,849 99.70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周永秀女士为公司第 70,691,849 99.70 是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席会议有效 是否
表决权的比 当选
例(%)
2.01 《选举李春文先生为公司第 70,491,846 99.42 是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阮春林先生为公司第 70,491,846 99.42 是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孙新卫先生为公司第 70,491,843 99.42 是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席会议有效 是否
表决权的比 当选
例(%)
3.01 《选举陈霞女士为公司第三 70,891,045 99.98 是
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选举吕洁女士为公司第三 70,891,045 99.98 是
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01 《选举葛志勇 12,70 98.35 0 0 213,6 1.65
先生为公司第 7,907 19
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李文先 12,70 98.35 0 0 213,6 1.65
生为公司第三 7,907 19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1.03 《选举刘世挺 12,70 98.35 0 0 213,6 1.65
先生为公司第 7,907 19
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1.04 《选举贾英华 12,70 98.35 0 0 213,6 1.65
女士为公司第 7,907 19
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1.05 《选举殷哲先 12,70 98.35 0 0 213,6 1.65
生为公司第三 7,907 19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1.06 《选举周永秀 12,70 98.35 0 0 213,6 1.65
女士为公司第 7,907 19
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2.01 《选举李春文 12,50 96.80 0 0 413,6 3.20
先生为公司第 7,904 22
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2.02 《选举阮春林 12,50 96.80 0 0 413,6 3.20
先生为公司第 7,904 22
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2.03 《选举孙新卫 12,50 96.80 0 0 413,6 3.20
先生为公司第 7,901 25
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3.01 《选举陈霞女 12,90 99.89 0 0 14,42 0.11
士为公司第三 7,103 3
届监事会股东
代表监事》
3.02 《选举吕洁女 12,90 99.89 0 0 14,42 0.11
士为公司第三 7,103 3
届监事会股东
代表监事》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陈杰、陈筱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2021-08-31](688516)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1-051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由葛志勇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 9 名,实际到会董事 9 名。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葛志勇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葛志勇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当选董事长葛志勇先生提名,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葛志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当选董事长葛志勇先生提名,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周永秀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当选总经理葛志勇先生提名,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殷哲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当选总经理葛志勇先生提名,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李文先生和刘汉堂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设立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非独立董事葛志勇先生、李文先生和独立董事李春文先生三人组成,主任委员为葛志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设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非独立董事贾英华女士和独立董事孙新卫先生、阮春林先生三人组成,主任委员为孙新卫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设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非独立董事刘世挺先生和独立董事孙新卫先生、阮春林先生三人组成,主任委员为孙新卫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设立公司提名委员会,由非独立董事周永秀女士和独立董事阮春林先生、李春文先生三人组成,主任委员为阮春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附件:
葛志勇,男,197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动控制
专业硕士研究生,工程师。曾在无锡邮电局、无锡邮政局、无锡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0 年至今,创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文,男,1970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气专业工
程硕士,高级工程师。2010 年至今,创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世挺,男,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与信
息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研究员。历任西安电子工程研究所控制工程部主任;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科研开发部部长、生产管理部部长、副总工程师、总经
理助理。2018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 年 3 月被增选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董事。
贾英华,女,1977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
2000 年入职无锡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无锡华信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 年 4 月被增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殷哲,男,197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
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在中国建设银行无锡分行工作;曾任上海尧华纸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美德维实伟克康茂(无锡)定
量泵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 年 3 月加入公司,2018 年 8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周永秀,女,196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学
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奥瑞安能源国际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油气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贵金属资源控股公司副总裁。现任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公司董事长助理、投资总监、董事会秘书。
李春文,男,195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
博士研究生。现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信息学院自动化系,脑与认知研
究所 AI 与 NCTT 研究组组长。2017 年 10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新卫,男,1966 年 6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师、注册
会计师 CPA、注册评估师 CPV。2016 年至今在无锡国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公司的合伙人,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的投资管理工作。先后兼任过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凯龙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睿思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 2 月被补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阮春林,男,1965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律师
协会注册会员,北京大学学士,荷兰鹿特丹 Erasmus 大学硕士。曾就职于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2017 年 10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汉堂,男,197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
2001 年至 2002 年,任无锡市锡山职教中心实训老师。2002 年至 2014 年,任无
锡德美化工技术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2014 年加入公司,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行政总监、综合管理部总监,现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2021-08-31](688516)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1-052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本次会议由陈霞女士主持,
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与会监事选举陈霞女士担任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附件:
陈霞女士,198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毕业于扬州大学市场
营销专业。2005 年入职无锡市华信安全设备有限公司至今,任市场部经理一职。
★★机构调研
调研时间:2021年01月01日
调研公司:长江证券,海通证券,东吴证券,民生证券,天风证券,英大国际,国泰基金,华安基金,国联安,天弘基金,万家基金,益民基金,中海基金,上投摩根,华润元大,太平资产,东海基金,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寿养老,东吴人寿,拾贝投资,国融自营,西部利得,中信资管,东方睿石,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泰基金,金建投资
接待人:证券部:李翠芬,董事长:葛志勇,董事会秘书:殷哲,总经理助理:周永秀,证券部:陶敏燕,证券部:张秋仪
调研内容:1、问:公司怎么理解TOPCON和HJT的技术格局?
答:目前还不清楚TOPCON和HJT未来哪个是技术的主流,客户端目前有布局TOPCON,也有HJT,这两种工艺对公司来说机遇大于危机。TOPCON使用的串焊机和现在的变化不大,HJT的串焊需要低温串焊机,公司的设备需要在工艺上进行改造。Smartwire是全新的串焊工艺,smartwire的串焊机可以用于TOPCON,也可以用于HJT。公司会和所有的龙头企业沟通新的工艺,包括对方对新工艺的看法,且已针对不同的工艺做各项技术储备。
2、问:新型串焊机产能、技术与过去的串焊机相比,有哪些亮点?
答:之前的串焊机设备产能是3600片/时。结合行业大尺寸、降低成本的趋势,公司推出的6000型的串焊机,产能达到6000-6400片/时,相比原来设备产能提升1.8倍,且新设备相对老设备综合运营成本较低,有更强的投资性价比。新机型的优点:节省厂房面积,未来电池片会从半片向3分片、4分片转换,需要增加设备数量补充产能。客户为了平衡层压机的产能,会增加串焊机的数量。公司最新的订单基本是是半片工艺,只有个别客户会配3分片,未来会有向3分片和4分片转换的趋势。
3、问:奥特维发展历史不长,发展很快,奥特维是如何快速成长的?与友商的产品比较,市占率怎么提高的?
答:在串焊机领域,奥特维相比目前几家友商而言市占率更高,且最近几年一直保持较高市占率。奥特维的优势体现在综合方面(产能、碎片率、稳定性、兼容性、运营成本、操作简便程度等),客户是在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后选择了奥特维设备。随着组件端的新工艺及技术的快速迭代,公司新设备的工艺兼容性高、运营成本较低,公司设备的优势更加全面。公司原有设备可以进行改造升级,以帮助客户延长设备使用周期,以适应新工艺的运用。
4、问:看到公司与松煜的合作,除松煜之外,奥特维有哪些亮点?
答:公司发展是多维度的,纵向发展:在光伏产业链每个环节中有设备;横向发展:向锂电、半导体领域推进,开发设备;立体发展:希望有机会提供基于装备的智能制造。
5、问:看公司三季度业绩非常好,想了解公司的景气度怎么样,以及最近的在手订单情况?
答:2020年1-9月公司新增新签订单是20.5亿,9月末在手订单23亿。3季度单季度新签订单创历史新高,4季度的订单额看起来比三季度少一些。主要原因是在4季度我们的客户因为供应链的问题,将一部分订单推迟了,估计这部分推迟的订单会在2021年1季度会体现,实际上公司增速还是比较快的。最新的在手订单情况可以见我们后面披露的年报。
6、问:公司3季度订单情况比较好,主要原因是大尺寸的驱动吗?
答:不仅是大尺寸的原因,还有客户扩产、设备替换这两方面原因。
7、问:2020年组件以及光伏整个产业链扩产很多,可能会造成短期产能过剩。公司对于2021年组件扩产和2021年组件包括整个光伏产业链价格的判断如何?
答:价格的判断:组件价格往上的概率不大,但是上游原材料的价格不一定,因为硅料价格的上涨是大概率事件(硅料的供应链紧缺),而且硅料的投产时间较长(大于9个月),所以硅片端将是一个瓶颈的环节。另外,由于大尺寸硅片的出现,会导致组件端价格(单个组件)上升,所以对电站来说,投资额会略有上升(组件的瓦数在不断上升,所以即使每瓦的价格在下降,单个组件的价格也是在不断上升)。产能的判断:158mm、166mm这些尺寸的产品会产能过剩,但是182mm、210mm尺寸产品的产能并不会过剩,这是一个结构性的产能过剩。原来预计在2020年四季度158mm的产能应该完全淘汰,但是因为大尺寸硅片供应量不足,158mm硅片供应量足,所以158mm、166mm尺寸产品的价格反而是在上涨。182mm、210mm尺寸产品因为目前投入使用量不够,还看不清楚具体价格情况。
8、问:公司预估改造设备和新设备的比例如何?
答:从目前了解的状况分析,中小客户改造的需求更大,大客户改造的动力不如中小客户。因为改造还需要支付改造费用,且运营成本比新的设备高,所以改造的比例不高。166mm改造到182mm是有的,改造到210mm因为难度更大一些,比例相对不高。
9、问:公司2021年的订单是不是会受到行业波动的影响?
答:我们预计2021年订单增长仍然强劲,第一个增长点,2021年全面使用大尺寸设备,比2020年将有较大的增长;第二个增长点,由于大尺寸硅片的普及和大面积推广,硅片分选机也会是大的增长点;第三个增长点,大尺寸硅片可能需要划三分片、甚至四分片,这种工艺的使用对串焊机的需求量更大,无损划片机的需求也会出现。基于这三个原因的叠加效应,我们对公司订单有乐观的估计。
10、问:公司对高精度串焊技术的判断情况如何?公司目前有相关产品研发吗?进度情况如何?
答:实际上公司内部新设备相比之前的设备精度高很多,目前的栅线是9BB-12BB,之前是5BB、6BB。未来的HJT是20BB-25BB,之前已经使用了相关的技术,这些技术未来需要改进和升级,焊丝的属性决定了改进和升级的难度更大。电池端我们也有设备(烧结一体炉、光注入退火炉,是为了了解电池端的工艺),2019年我们就开始关注高精度的串焊技术,公司内部已经在验证设备了。
11、问:请简单介绍一下公司半导体设备的进展情况?
答:介绍一下目前半导体设备试用的安排:1月底,第一台半导体键合机已经进入客户端试用,使用完毕后如果数据有问题我们会重新修正设备,然后寻找客户再次验证;2月份、3月份均会有设备进入客户端验证,试用期通常是6-9个月,试用顺利的话,公司努力在今年取得订单。
12、问:半导体设备的试用期比较长,键合机的试用周期大概是多长?
答:通常半导体设备的试用周期是6-9个月,但是半导体键合机为了减少在客户端验证的时间,公司内部的验证时间已经超过了正常设备的验证时间,差不多一年。从目前试用的结果看,数据很不错,但是由于半导体行业对设备一致性要求很高,客户端更看重稳定性、一致性的试用,而不是单独数据的试用。
13、问:之前我们了解键合机的指标与国外设备存在一些差距?现在差距情况如何?供应链环节怎么样?
答:目前我们的设备与国外设备在指标上没有什么差距,如精度上、产能上。之前存在的差距是在整体稳定性,在之前我们跟这个指标是有一定差距的。现在还在测试,还需要不断的实际验证。供应链方面:我们在2019年4季度就已经对整个供应链环节进行梳理,关键核心元器件都有稳定的供应渠道。
14、问:键合机试用成功的话,主要的对手有哪些?
答:目前全球大概是两家主要供应商,库力索发和ASM太平洋机械,占全球80%的供应量,目前我国进口的基本上是这两家的设备。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9-02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涨幅达到15%的前五只证券
涨幅:16.91 成交量:218.95万股 成交金额:53374.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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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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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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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专用 |3235.42 |-- |
|机构专用 |2390.56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户部街证券营业|2291.05 |-- |
|部 | | |
|机构专用 |1585.18 |-- |
|机构专用 |1290.6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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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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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 |2609.26 |
|机构专用 |-- |2099.97 |
|机构专用 |-- |1735.10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花园石桥路证券|-- |1307.00 |
|营业部 | |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宋庄路证券|-- |1284.80 |
|营业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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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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