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18中路股份最新消息公告-600818最新公司消息
≈≈中路股份600818≈≈(更新:22.02.18)────────────────────────────────────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4月08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3400万元至5100万元,下降幅度为65%至47% (公
告日期:2022-01-29)
3)02月18日(600818)中路股份: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
部分股份将被法院拍卖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增发预案:1)2020年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9510.00万股;预计募集资金:95000.00
万元; 方案进度:停止实施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为符合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
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
自然人
●21-09-30 净利润:2321.04万 同比增:5.06% 营业收入:5.49亿 同比增:-4.73%
────────┬────┬────┬────┬────┬───────
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720│ 0.0600│ 0.0040│ 0.3000│ 0.0690
每股净资产 │ 2.0801│ 2.0716│ 2.0119│ 2.0079│ 1.8097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1397│ 0.1397│ 0.1397│ 0.1397│ 0.171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8271│ 0.8186│ 0.7589│ 0.7549│ 0.551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3.5300│ 3.1200│ 0.2000│ 16.0500│ 3.8400
────────┼────┼────┼────┼────┼───────
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0722│ 0.0637│ 0.0039│ 0.2991│ 0.0687
每股净资产 │ 2.0801│ 2.0716│ 2.0119│ 2.0079│ 1.8097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1397│ 0.1397│ 0.1397│ 0.1397│ 0.1712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8271│ 0.8186│ 0.7589│ 0.7549│ 0.5511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3.4712│ 3.0732│ 0.1949│ 14.8941│ 3.7977
────────┴────┴─┬──┴────┴───┬┴───────
A 股简称:中路股份 代码:600818 │总股本(万):32144.79 │法人:陈闪
B 股简称:中路B股 代码:900915 │A 股 (万):23795.79 │总经理:陈闪
上市日期:1994-01-28 发行价:5.5│B 股 (万):8349 │行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主承销商:上海申银证券公司 │主营范围:自行车及零部件、助力车、特种车
电话:021-50596906 董秘:袁志坚 │辆和与自行车相关的配套产品,保龄设备、棋
│牌设备、聚氨酯材料、手动轮椅车、电动轮
│椅车;技术咨询、投资兴办企业、销售自产产
│品
───────────────┴────────────────────
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
2021年 │ --│ 0.0720│ 0.0600│ 0.0040
─────────┼─────┼─────┼─────┼────────
2020年 │ 0.3000│ 0.0690│ 0.0500│ 0.0890
─────────┼─────┼─────┼─────┼────────
2019年 │ -0.2000│ -0.0750│ -0.0900│ 0.0100
─────────┼─────┼─────┼─────┼────────
2018年 │ 0.0200│ 0.0430│ 0.0400│ 0.0070
─────────┼─────┼─────┼─────┼────────
2017年 │ 0.1000│ 0.1000│ 0.1000│ 0.1000
─────────┴─────┴─────┴─────┴────────
[2022-02-18](600818)中路股份: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法院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 2022-008
900915 中路 B 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将被法院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司法处置标的为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路集团)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50,000 股,上述标的占公司总股本的 0.58%,占中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1.89%。本次拍卖完成后,中路集团的持股比例将变为 29.94%,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拍卖事项目前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还涉及竞拍、缴款、过户等环节,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浦东法院)
《执行裁定书》【(2020)沪 0115 执 23062 号】(下称执行裁定书)和《拍卖公告》,将在淘宝网公开网络司法拍卖中路集团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5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总数的 0.58%。现将司法拍卖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司法拍卖的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中路集团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50,000 股。
2、拍卖时间:2022 年 3 月 19 日 10 时起至 2022 年 3 月 20 日 10 时止(延
时除外)。
3、起拍价、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
起拍价(拟定为):1739.925 万元,保证金:170 万元,增价幅度:5 万元
及其倍数。
4、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
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上述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频道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本次司法拍卖股票的原因说明
申请执行人上海海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路集团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浦东法院根据执行裁定书对已被司法冻结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司法
拍卖,浦东法院根据该执行裁定书曾于 2021 年 4 月 4 日对中路集团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1,808,000 股进行拍卖。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以上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98,084,334 股,占公司总股本 30.51%。本次拍卖如成功并过户完成后,中路集团将持有公司股份
96,234,334 股,持股比例为 29.94%。本次拍卖不会直接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与中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不同主体,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保持独立性。中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
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2022-02-10](600818)中路股份: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18 证券简称:中路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900915 中路 B 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被动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路(集团)
有限公司(下称中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32.15%减少至 30.51%。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12 月 27 日分别收到控股股东中路集团转达的《通知》,因
其与申万宏源证券上海徐汇区龙漕路证券营业部(下称申万宏源)开展的融资融券业务已触
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申万宏源对部分股票进行了违约处置。2021 年 11 月 18 日、12 月
22 日中路集团分别被强制平仓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1,314,400 股和588,800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0.41%和 0.18%。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收到控股股东中路集团转达的《司法协助执行通知函》,东
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耀华路证券营业部(下称东方证券)根据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2021)鲁 04 执 172 号之五]变卖被执行人中路集团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3,650,000 股以清偿债务,并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至 2022 年 2 月 7 日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司法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3,3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现将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 名称 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
务人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杉路 888 号
基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 2021 年 11 月 18 日、12 月 22 日、
间 2022 年 1 月 26 日、27 日、28 日、2 月 7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18 日 人民币普通股 1,314,400 0.41%
权益变动明 集中竞价 2021 年 12 月 22 日 人民币普通股 588,800 0.18%
细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26 日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 0.06%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27 日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 0.16%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28 日 人民币普通股 1,150,000 0.36%
集中竞价 2022 年 2 月 7 日 人民币普通股 1,500,000 0.47%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
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 变动
股东 持股情况 持股情况 总股数 比例
名称 股份数量 股份 股份数量 股份
(股) 比例 (股) 比例 5,253,200 1.64%
中路集团 103,337,534 32.15% 98,084,334 30.51%
三、 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为申万宏源执行融资融券业务协议中的强制处置程序和司法执行而导
致的被动减持,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公司已提醒相关股东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进行减持预披露及股票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路集团普通证券账户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84,010,734 股,
占中路集团持股总数的 85.65%;中路集团普通证券账户中被冻结股份为 75,680,734 股,占
其持股总数的 77.16%。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2022-02-09](600818)中路股份: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有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 2022-005
900915 中路 B 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路集团)目前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
流通股 98,084,33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51%,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
份 98,084,334 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 100%。
本次质押交易后中路集团普通证券账户质押股份数量为84,010,734股, 占其持股总数
比例 85.6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6.14%。中路集团累计被冻结股份为 618,436,215 股,
占其持股总数的 630.51%,占公司总股本的 192.39%。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路集团的通知,
其于2022年1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称中登公司)办理
了股份质押手续,并于 2022 年 1 月 7 日收到中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股 是否 是否补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名称 股股东 数(股) 为限 充质押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售股 比例 比例 用途
中路 是 12,500,000 否 否 2022.1.28 办理解除质 浙江循源环境 12.74% 3.89% 自身经
集团 押登记之日 科技有限公司 营所需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中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本次质押前累 本次质押后累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股份
持股比例 计质押数量 计质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中 已质押股份 股份中 中冻结股份
称 (股) (股) (股) 比例 比例 中冻结股份
限售股 数量 限售股 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股)
中路集 98,084,334 30.51% 71,510,734 84,010,734 85.65% 26.14% 0 84,010,734 0 14,073,600
团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中路集团质押的公司股份中,71,510,734 股已逾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2.90%,占公司总股本的 22.25%,对应融资余额 72,531 万元。
2.中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一定的资金偿还能力,中路集团将通过其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偿还上述资金。
3.中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况。
4.中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风险可控,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中路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并及时通知公司。
上述质押事项如出现重大风险或重大变化,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
[2022-02-09](600818)中路股份:中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被司法执行集中竞价减持股份公告
证券代码:600818 证券简称:中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被司法执行集中竞价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路
集团)持有公司股票 98,084,33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51%。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收到控股
股东中路集团转达的《司法协助执行通知函》,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新区耀华路证券营业部(下称东方证券)根据山东省枣庄市中
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2021)鲁 04 执 172 号之五]变卖
被执行人中路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650,000 股以清偿债务,并于
2022 年 1 月 26 至 2022 年 2 月 7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司法减持公司
股份共计 3,3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上海中路(集团) 5%以上非第 101,434,334 31.56% 协议转让取得:
有限公司 一大股东 101,434,334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 1%
当
当前
减持 减持价 前
减持总 持股
数量 减持 格区间 持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金额 数量
(股 比例 (元/ 股
(元) (股
) 股) 比
)
例
上海中路(集 3,350 1.04% 2022/1/2 集中竞价 9.55 - 32,832, 98,08 30.
团)有限公司 ,000 6 ~ 交易 10.16 571.72 4,334 51%
2022/2/7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无减持计划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经营不产生影响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路集团普通证券账户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84,
010,734 股,占中路集团持股总数的 85.65%,占公司总股本的 26.14%;中
路 集团普通证券账户中累计被冻结股份为 618,436,215 股,占其持股总数
的 630.51%,占公司总股本的 192.39%。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公司已提醒相关股东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预披露及股票减持,并及时履行
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
[2022-01-29](600818)中路股份:中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600818 证券简称:中路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900915 中路 B 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约为 3,400 万元到 5,1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约 4,500
万元到 6,200 万元,同比减少约 47%到 65%;
2. 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1,000 万元,与上年同
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约 1,800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3,400 万元到 5,1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约 4,500 万元到 6,200
万元,同比减少约 47%到 65%。
2.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1,000 万元,与上年同
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约 1,800 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年审会计师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已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年审会计师在本报告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13.3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96.75 万元。
(二)每股收益:0.30 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上期出让上海英内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0453%股权和云帐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2857%股权,分别确认投资收益 7,608 万元和 4,893 万元,较上期相比,投资收益减少,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下降。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年审会计师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二)董事长、审计委员会负责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2022-01-04](600818)中路股份: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 2022-003
900915 中路 B 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路集团)、陈荣、陈闪于2021年12月31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1】266、267、268、269 号),上海证监局对公司、中路集团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一) 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
经查,截至 2020 年12 月 27 日,你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128,180,734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39.88%。上述股份系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
2020年12月28日,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公司3,21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你公司未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2020年11月至12月之间,你公司在没有商品或劳务对价的情况下通过预付账款方式间接向你公司控股股东中路集团累计支付199.31万元。上述款项于2021年3月8日收回。上述行为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第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公司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7 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十项的规定。
2.2020 年 12 月 25 日,你公司《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议出让云账房股权完成的公告》披露“本次
交易将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数据产生影响,产生的收益约为5,682万元(按照股权过户日汇率中间价6.57
估算),具体收益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2021 年 4 月 17 日,你公司《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披
露“公司出售云账房转让涉及损益约为4,893万元”。你公司临时公告中披露的股权转让收益金额与经审计后收益金额存在较大差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
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三)陈荣
经查,2020 年 11 月至 12 月之间,公司在没有商品或劳务对价的情况下通过预付账款方式间接向控股
股东中路集团累计支付 199.31 万元,上述款项于 2021 年 3 月 8 日收回。上述行为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第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未在 2020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7 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十项的规定。
你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路集团董事长,对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负主要责任,且未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四)陈闪
经查,2020 年 11 月至 12 月之间,公司在没有商品或劳务对价的情况下通过预付账款方式间接向控股
股东中路集团累计支付 199.31 万元,上述款项于 2021 年 3 月 8 日收回。上述行为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第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未在 2020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7 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十项的规定。
你作为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未能审慎关注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未能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对公司可能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所提出的问题,将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加强公司董监高相关人员的学习,强化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力度,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及时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在此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2022-01-04](600818)中路股份: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空风能专利的部分海上使用权授权使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 2022-002
900915 中路 B 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空风能专利的部分海上使用权
授权使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高空风能技术有限公司
(下称广东高空)拟向泊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称泊能科技)授权高空
风能专利的部分海上使用权,总金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合同已正式签订,本次交易备案及收款存在不确定性,泊能科技存在不
能按时履行协议的风险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同意广东高空向泊能科技授权高空风能专利的部分海上使用权,总金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
(二)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 交易双方介绍
(一)广东高空
公司名称:广东高空风能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 182 号 C2 区第 5 层 501 单
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96945079U
成立日期:2009 年 11 月 30 日
注册资本:17874.47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风能原动设备制造;软件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本公司持有广东高空 62.8%股权,为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控股子公司。
(二)泊能科技
公司名称:泊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胡琴
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 6 号、8 号夹层 TN-N0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W38QX6F
成立日期: 2021 年 01 月 08 日
经营范围: 新材料技术研发;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特种设备设计
主要股东: 胡琴,持有 100%股权。
三、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授权方:广东髙空
使用方:泊能科技
授权标的:广东高空所拥有的高空风能专利的部分海上使用权,其中拥有的中国专利为一种大功率伞型风力发电系统、伞型风力装置及风能动力系统、防缠绕式拉绳伞、伞型风能转换装置及系统、一种风能采集用多动力驱动系统、一种中高空风能地面发电动力总成及发电机组等;拥有的美国及欧洲(含英国、法国、荷兰、德国)System and method
for umbrella power generation 专利、拥有的澳大利亚 System for power generation
from a fluid 专利等共 9 项专利。该等专利分别于 2012 年-2018 年获得,这些专利期限和
本次授权使用期限将分别于 2029 年 3 月 4 日-2036 年 9 月 3 日到期。
交易金额:协议总金额为 7000 万元,专利许可费分四笔支付,其中定金 2000 万元
(分两笔支付,自签订协议起 3 日内泊能科技支付 100 万元,收款后 5 天内办理专利实施
许可备案登记,在备案登记完成后二个月内支付 1900 万元);自全部备案登记完成后且无瑕疵满一年零六个月支付 2500 万元;备案登记完成后且无瑕疵满两年支付 2500 万元。
许可区域:广东高空已取得专利的(中国、美国、澳大利亚、英国、法国、荷兰、德国)领地及地区所对应的大陆岸线向海洋一侧所包含的全部区域(包括空域、底土)(不包括海南岛),泊能科技在上述海域有独占使用权。大陆岸线系指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地理学会主办的全球变化数据学报发布的《基于 Google Earth 遥感影像全球多尺度海陆分界线数据集(2015)》 DOI:10.3974/geodb.2019.04.13.V1 中关于大陆
(海)岸线的表述。据从网络查获的信息,大陆(海)岸线即为距陆地 12 海里内的海域部分。
本次交易合同已正式签订。
四、授权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响应党中央 2030 碳达峰 2060 碳中和的伟大目标,促进公司股东价值最大化,更好的
推动高空风能发电技术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广东高空所拥有的高空风能专利的部分海上使用权授权给泊能科技,本次授权专利使用权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加速推进高空风能发电这一首创性科技项目的发展进程。公司及广东高空将在除上述指定海域以外的陆地和海上继续积极推动高空风能发电技术及电站的研发和建设。
广东高空自创立以来,一直处于研发状态,至今无营业收入,本次专利使用权授权将使其增加可观的现金流入,切实改善其财务状况,协议金额 7000 万元将按收款时间、相关专利剩余使用年限(7-15 年)分期确认收益,具体分期计入收益额度将有待审计后确认。
五、风险提示
使用方泊能科技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刚注册成立,尚无完整的年度经营数据,成立时的
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人民币,2021 年 12 月 28 日注册资本增加到 2000 万元,注册资本规模
远低于本次协议的交易金额,如果备案登记未能完成或备案登记有瑕疵,则后续款项支付存在不确定性,泊能科技存在不能按时履行协议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2022-01-04](600818)中路股份: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 2022-001
900915 中路 B 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九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免于提前三天通知的义务。
(二)通知时间:2021 年 12 月 2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
地点:公司会议室;
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四)应出席董事:6 人,实际出席董事:6 人。
(五)主持:陈闪董事长;
列席:监事:颜奕鸣、张彦、刘应勇
董事会秘书:袁志坚
高级管理人员:孙云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控股子公司授权专利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广东高空风能技术有限公司向泊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以人民币 7000 万元授权高空风能专利的部分海上使用权
表决结果:同意:6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空风能专利的部分海上使用权授权使用的公告》(临 2022-002)
三、备查资料
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2021-12-28](600818)中路股份: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 2021-070
900915 中路 B 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出售所持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路德环境)的部分股票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为促进公司股东价值最大化,合理配置公司资产结构,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路德环境(股
票代码:688156)部分股票。路德环境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路德环境
《招股说明书》中锁定期的要求,路德环境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发布《路德环
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在 6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总数不超过路德环境总股本的 2%、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总数不超过路德环境总股本的 4%。
2021 年 6 月 10 日、30 日,公司召开十届五次董事会(临时会议)、2020
年年度(第四十六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机出售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议案》,同意自解禁后起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所持路德环境的部分股票。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五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4)《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科技城九龙湖街 51号
法定代表人: 季光明
注册资本: 9184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河湖淤泥、工程泥浆、工业糟渣等高含水废弃物处理与利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环境保护、建筑材料新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环保工程施工;环保设备运营;建筑材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土壤调理剂(有机型)、环境污染处理专用材料的生产及批发兼零售;普通机械、通用设备、仪器仪表批发兼零售;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路德环境总资产为 9.4 亿元,净资产为 7.35 亿
元,2021 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2.36 亿元,净利润 4581.98 万元。
公司控股 99%子公司中路优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中路优势”)于 2009 年出资人民币 1150 万元获得路德环境
540 万股,上市后占比为 5.88%,2020 年度经审计后的账面价值为 6708.8 万
元。中路优势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共计减持 220.63 万
股,其中通过竞价交易减持 69.98 万股、大宗交易减持 150.69 万股,共获得资金 3769.35 万元。本次减持前后均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会计项目下列示,本次减持后中路优势仍持有路德环境 319.37 万股,占路德环境总股本的 3.48%。
本次出售股票资产尚未扣除相关税费佣金及财顾费,产生收益约 1029.13万元,约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70%。以上数据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最终情况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股票资产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公司存量资
产, 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照实际出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21-12-28](600818)中路股份: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议转让绩溪高空风能发电项目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 2021-069
900915 中路 B 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协议转让绩溪高空风能发电项目
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召开十届七次董事会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协议出让绩溪高空风能发电项目部分股权并增资的
议案》;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下称中能
规划)正式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
号:临 2021-049)、《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议出让绩溪高空风能发电项目部分股权
并增资的公告》(编号:临 2021-051)、《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议转让绩溪高空风能
发电项目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进展情况公告》(编号:临 2021-060)。
2021 年 12 月 6 日,中能规划向公司支付转让款 590.06 万元;2021 年 12 月 24 日,
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完成,并变更名称为:绩溪中能建中路高空风能发
电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任宗栋。据悉绩溪高空风能发电项目工地目前已复工。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1-09-22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三只证券
跌幅偏离值:-8.85 成交量:1026.56万股 成交金额:9328.23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区乌鲁木齐|307.29 |-- |
|北路证券营业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195.42 |-- |
|业部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191.73 |--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花园石桥路证券|163.80 |-- |
|营业部 | |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永康城南路证券营业|157.70 |-- |
|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证券营业|-- |1025.80 |
|部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武定路证券营业|-- |584.95 |
|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非营业场所) |-- |493.34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湖滨|-- |284.74 |
|路证券营业部 | |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前进中路证券营|-- |267.18 |
|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8-08-03|13.78 |145.00 |1998.10 |长城证券股份有|光大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上海延安|限公司上海张杨|
| | | | |西路证券营业部|路证券营业部 |
| | | | | |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