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728佳都科技最新消息公告-600728最新公司消息
≈≈佳都科技600728≈≈(更新:22.02.26)────────────────────────────────────
最新提示:1)2021年年报预约披露:2022年03月19日
2)预计2021年年度净利润30000万元至36000万元,增长幅度为226.71%至29
2.05% (公告日期:2022-01-21)
3)02月26日(600728)佳都科技:佳都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1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2)2020年末期以总股本173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16元 ;股权登记日:2
021-07-22;除权除息日:2021-07-23;红利发放日:2021-07-23;
增发预案:1)2022年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52746.87万股;预计募集资金:331400.0
0万元; 方案进度:董事会预案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发行
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
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法人、
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
●21-09-30 净利润:21253.70万 同比增:267.72% 营业收入:39.50亿 同比增:36.29%
────────┬────┬────┬────┬────┬───────
主要指标(元) │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1229│ 0.0519│ 0.0093│ 0.0536│ 0.0333
每股净资产 │ 3.2032│ 3.1791│ 3.1153│ 3.1025│ 3.0782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3400│ 1.3744│ 1.3629│ 1.3656│ 1.3537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8137│ 0.7475│ 0.7060│ 0.6955│ 0.701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3.8400│ 1.6300│ 0.3100│ 1.7500│ 1.1100
────────┼────┼────┼────┼────┼───────
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1-09-30│21-06-30│21-03-31│20-12-31│20-09-30
每股收益 │ 0.1209│ 0.0511│ 0.0097│ 0.0522│ 0.0329
每股净资产 │ 3.1518│ 3.1739│ 3.1102│ 3.1011│ 3.0768
每股资本公积金 │ 1.3185│ 1.3722│ 1.3607│ 1.3649│ 1.3531
每股未分配利润 │ 0.8006│ 0.7463│ 0.7049│ 0.6952│ 0.7014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3.8354│ 1.6100│ 0.3122│ 1.6841│ 1.0684
────────┴────┴─┬──┴────┴───┬┴───────
A 股简称:佳都科技 代码:600728 │总股本(万):175822.91 │法人:刘伟
上市日期:1996-07-16 发行价:8.9│A 股 (万):172973.28 │总经理:梁平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2849.63│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话:86-20-85550260 董秘:徐炜 │主营范围:智能安防、智能化轨道交通、通信
│增值、服务与集成(含网络及云计算产品和服
│务、IT综合服务)
───────────────┴────────────────────
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
2021年 │ --│ 0.1229│ 0.0519│ 0.0093
─────────┼─────┼─────┼─────┼────────
2020年 │ 0.0536│ 0.0333│ 0.0059│ -0.0268
─────────┼─────┼─────┼─────┼────────
2019年 │ 0.4201│ 0.3650│ 0.1326│ 0.1221
─────────┼─────┼─────┼─────┼────────
2018年 │ 0.1635│ 0.0702│ 0.0426│ 0.0182
─────────┼─────┼─────┼─────┼────────
2017年 │ 0.1334│ 0.0336│ 0.0209│ 0.0209
─────────┴─────┴─────┴─────┴────────
[2022-02-26](600728)佳都科技:佳都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3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 2 号 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3 月 14 日
至 2022 年 3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上市地点 √
2.08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3 《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 √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 √
报规划的议案》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佳都科技第九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佳都科技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
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
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
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28 佳都科技 2022/3/7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 A 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2 年 3 月 11 日 09:00-12:00,13:30-17:3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2 年 3
月 11 日 17:30 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王文捷、潘倩
(三)联系电话:020-85550260 传真:020-85577907
(四)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 2 号
(五)邮政编码:510653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3 月 14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 发行数量
2.06 限售期
2.07 上市地点
2.08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2022-02-26](600728)佳都科技:佳都科技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
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
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 8 人,参与表决 8
人。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自查、逐项核对,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527,468,729 股(含本数),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33.14亿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
1 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及开放平台研发项目 90,652.18 65,016.89
2 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 150,403.18 99,593.93
化项目
3 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化系统 36,138.43 20,760.50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4 全国销售与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 51,380.60 47,076.76
5 补充流动资金 99,000.00 99,000.00
合计 427,574.40 331,448.08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日。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订了《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
[2022-02-26](600728)佳都科技:佳都科技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监事。
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共有监事 3 人,参与表决
3 人。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超过全体监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自查、逐项核对,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527,468,729 股(含本数),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33.14亿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
1 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及开放平台研发项目 90,652.18 65,016.89
2 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 150,403.18 99,593.93
化项目
3 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化系统 36,138.43 20,760.50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4 全国销售与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 51,380.60 47,076.76
5 补充流动资金 99,000.00 99,000.00
合计 427,574.40 331,448.08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日。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佳
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02-26](600728)佳都科技:佳都科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 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特此承诺如下:
公司不会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不会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6](600728)佳都科技:佳都科技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科技”或“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影响分析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所上升。短期内,在募集资金的效用尚不能完全得到发挥的情况下,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但从中长期看,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带来的资本金规模的增长将带动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并进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净利润水平。公司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净资产和资本金的使用效率,以获得良好的净资产收益率。
1、假设公司于 2022 年 6 月末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
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 33.14 亿元(不含发行费用),发行股份数量为 41,431.01 万股,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75,822.91 万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增加至 217,253.92 万股;
3、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根据公司 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告的《2021 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司预
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000.00 万元至 36,000.00 万
元,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7,400.00 万元至33,400.00 万元。基于谨慎性原则,假设 2022 年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 33,000.00 万元、30,400.00 万元。在此基础上,假设公司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
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 2021 年持平;(2)比 2021 年增长 20%;(3)比 2021
年降低 20%;
5、以下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假设不考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解除锁定的影响;
7、在计算 2022 年限制性股票对每股收益的稀释性时,假设 2022 年普通股
平均市场价格与 2021 年持平;
8、不考虑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现金分红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9、上述假设分析中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等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项目 2021年末 2022年度/年末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175,822.91 175,822.91 217,253.92
本次发行数量(万股) 41,431.01
假设情形1: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上一年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3,000.00 33,000.00 33,000.00
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30,400.00 30,400.00 30,400.00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19 0.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 0.19 0.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0.18 0.18 0.1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0.18 0.18 0.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假设情形2: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上一年增长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3,000.00 39,600.00 39,600.00
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30,400.00 36,480.00 36,480.00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23 0.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 0.23 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0.18 0.21 0.1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0.18 0.21 0.1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假设情形3: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上一年下降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3,000.00 26,400.00 26,400.00
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30,400.00 24,320.00 24,320.00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15 0.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 0.15 0.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0.18 0.14 0.1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0.18 0.14 0.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注:以上指标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进行计算。
根据上述假设测算,与本次发行前相比,本次发行后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均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二、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均有一定幅度的增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及开放平台研发项目、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全国销售与服务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后公司经营风险将有效降低,盈利能力将得到改善,但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盈利水平可能短期内未能产生相应幅度增长,公司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具体影响时,对 2021 年度、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亦不等同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公告《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及开放平台研发项目、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全国销售与服务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与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一致,通过提升产品研发能力、扩大营销服务网络,有利于公司抢占市场,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提
高盈利能力,为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奠定基础。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具备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基础,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上述方面的项目分析,详见公告《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募投项目推进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扩大公司的市场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优势,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项目尽快完成,实现预期收益,实现对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贡献,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
(二)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员工激励机制
公司将继续围绕现有业务及产品,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持续加强市场开拓,通过现有业务规模的扩大促进公司业绩上升,降低由于
[2022-02-26](600728)佳都科技:佳都科技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6](600728)佳都科技:佳都科技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
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按照相关要求,公司现将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说明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1、公司及相关人员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佳都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26 号)及《关于对梁平、尤安龙、王淑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27 号)。主要内容如下:
(1)未披露关联交易事项。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高新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龙涛 2014 年涉嫌违法损害了公司利益,在相关事项中,佳都科技受
让控股股东的代垫款项 4,520.88 万元,佳都科技 2015 年 4 月 3 日、2016 年 3 月
17 日合计受让控股股东相关方的代垫款项 1,056.98 万元,属于应及时披露的关联交易,但是公司未按规定予以临时公告,也未按规定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2)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2016 年 1 月 7 日至 4 月 19 日期间,公司分
9 笔向关联方深圳市天盈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盈隆”)以预付款的名义
付出资金共计 2,300 万元,于 2016 年 12 月全部收回,并于 2017 年 6 月收到利息
99.96 万元。但是公司延迟至 2016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次
临时会议审议并对外披露相关事项,存在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倒置、信息披露延迟的情况。
公司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第五十二条等规定。
(3)关联方担保审议程序违规。2015 年 9 月 24 日、2015 年 10 月 29 日,公
司为原控股子公司天盈隆(持股比例 51%)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相关担保事项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对外披露。2015 年 12 月,公司对外转让天盈隆 33%股权,在转让完成后持有天盈隆 18%股权,且因公司总裁梁平兼任天盈隆董事,天盈隆成为佳都科技的关联方,但公司未对关联担保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第一条,《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第二条等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对公司予以警示。
公司时任董事兼总裁梁平、时任董事会秘书尤安龙、现任财务总监王淑华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等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对梁平、尤安龙、王淑华予以警示。
2、公司及相关人员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
部出具的《关于对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会秘书尤安龙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18〕0054 号),主要内容如下:
(1)天盈隆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2015 年 12 月 1 日,公司披露出售子公司
股权公告称,以 4,000 万元转让天盈隆 33%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天盈隆 18%股权,天盈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时任总裁梁平兼任天盈隆董事,天盈隆
为公司的关联方。2016 年 1 月 7 日至 4 月 19 日,公司分 9 笔向天盈隆以预付款
的名义付出资金共计 2,300 万元,约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64%,但
公司迟至2016年6月29日才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对外披露相关事项,关联交易事项审议不及时、信息披露不及时。
(2)公司在 2015 年 12 月 1 日披露出售子公司股权公告时,存在对天盈隆 2
笔合计 3,3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但公司未按规定在公告中披露前述担保事项以及担保金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解决措施,信息披露不完整。上述
2 笔担保分别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2016 年 11 月 9 日到期并履行完毕,公司前述
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2.1
条、第 2.7 条、第 9.13 条、第 10.2.4 条等有关规定。时任董事会秘书尤安龙作
为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
票上市规则》第 2.2 条、第 3.1.4 条、第 3.2.2 条的规定以及在《高级管理人员
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对公司和时任董事会秘书尤安龙予以监管关注。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职责,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除上述监管函外,公司最近五年没有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2022-02-24](600728)佳都科技:佳都科技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1500 万股(含)、不超过 2000 万股(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11.11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事项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佳都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64)。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1 年 8 月 4 日披
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佳都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2021 年 9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佳都科技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2)。2021 年 10 月 9 日、2021 年 11 月 2 日、2021 年 12 月 2 日、2022 年
1 月 5 日及 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佳都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公告编号:2021-099)(公告编号:2021-100)(公告编号:2022-001)及(公告编号:2022-014)。
(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8,654,4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10%,回购最高价格 8.26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7.78 元/
股,回购均价 8.04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149,978,456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使用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佳都科技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64)。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回购完成期间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何华强、刘佳、刘锋、熊剑峰、徐炜因认购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4502.4 万份,对应公
司股份数量为 1120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披露的《佳都科
技关于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至回购完成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1,300 0.02% 28,496,300注1 1.6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729,732,797 99.98% 1,729,732,797 98.38%
其中:回购专用账户 0 0 6,654,444注2 0.38%
股份总数 1,730,004,097 100.00% 1,758,229,097 100.00%
注 1: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份 28,225,000 股。
注 2: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完成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非交易过户,将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1,200 万股公司股票非交易过户到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因此,回购专用账户剩余 6,654,444 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18,654,444 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1,200
万股已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 6,654,444 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备查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2022-02-23](600728)佳都科技:佳都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02 月 22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 2 号 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52,409,61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0.043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刘锋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6 人,刘伟、GU QINGYANG(顾清扬)工作原因
或在境外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51,544,890 99.7546 864,720 0.2454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1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6,773,352 88.6788 864,720 11.3212 0 0.0000
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 1 经出
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桑健、温定雄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23 日
[2022-02-21]佳都科技(600728):佳都科技已在粤港澳湾区承建百亿级别轨交数字化项目
▇证券时报
佳都科技(600728)今日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具备承建智能轨道交通、智慧交通、算力中心、建筑智能化等大型数字基础设施的能力,拥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承包一级、CMMI5认证等资质,并已经在粤港澳湾区承建了百亿级别的轨道交通数字化项目和亿元级别的智慧城市、建筑智能化项目,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地位。“东数西算”是数字经济落地的重要领域,公司也将积极关注相关项目的落地进度。
(一)龙虎榜
【交易日期】2020-04-09 非ST、*ST和S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证券:
累计涨幅偏离值:25.82 成交量:56341.32万股 成交金额:603330.38万元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闵行区东川路证|12329.30 |-- |
|券营业部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溪北路证券营|6428.28 |-- |
|业部 | | |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5211.53 |-- |
|第二证券营业部 | | |
|沪股通专用 |5021.59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4199.55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临江大道证券营|-- |5782.60 |
|业部 |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 |-- |5507.30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路证券营业|-- |5096.83 |
|部 | |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 |4951.8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溪北路证券营|-- |4363.27 |
|业部 | | |
└───────────────────┴───────┴───────┘
(二)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成交数量|成交金额| 买方营业部 | 卖方营业部 |
| |格(元)| (万股) | (万元) | | |
├─────┼───┼────┼────┼───────┼───────┤
|2019-06-28|10.10 |294.55 |2974.96 |广发证券股份有|中信证券股份有|
| | | | |限公司广州花地|限公司广州番禺|
| | | | |大道北证券营业|万达广场证券营|
| | | | |部 |业部 |
└─────┴───┴────┴────┴───────┴───────┘
(三)融资融券
┌─────┬─────┬─────┬────┬─────┬──────┐
| 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 |融资买入额|融券余额|融券卖出量|融资融券余额|
|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股) | (万元) |
├─────┼─────┼─────┼────┼─────┼──────┤
|2019-06-28|140563.88 |3174.81 |0.00 |1.22 |140563.88 |
└─────┴─────┴─────┴────┴─────┴──────┘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